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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管理制度旨在確保隧道工程的安全、高效與可持續(xù)運行,涵蓋從施工到運營維護的全過程。它包括了項目規(guī)劃、設計標準、施工管理、安全規(guī)程、設備維護、應急處理和環(huán)境保護等多個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項目規(guī)劃:明確隧道的建設目標、規(guī)模、路線選擇和工期安排。
2. 設計標準:依據(jù)地質條件、交通需求和技術規(guī)范制定合理的設計方案。
3. 施工管理:規(guī)范施工流程,包括開挖、支護、通風、照明、排水等環(huán)節(jié)的作業(yè)標準。
4. 安全規(guī)程:制定安全培訓、風險評估、事故預防和應急響應等制度。
5. 設備維護:規(guī)定隧道設施的定期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程序。
6. 環(huán)保措施:控制施工噪音、粉塵,保護周邊生態(tài)環(huán)境。
7. 運營維護:設立日常巡檢制度,確保隧道設施正常運行。
8. 應急處理:建立快速響應機制,應對突發(fā)事件如火災、坍塌等。
重要性
隧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確保了隧道建設的質量與進度,降低工程風險,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完善的制度能保證隧道運營期間的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減少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保障公眾的出行安全。嚴格的環(huán)保措施也有助于維護周邊社區(qū)的生活質量,實現(xiàn)工程與環(huán)境的和諧共生。
方案
1. 強化前期準備:進行詳盡的地質勘探,制定科學的項目規(guī)劃,為設計和施工提供準確依據(jù)。
2. 建立安全文化: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實施信息化管理: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實現(xiàn)施工、運維的數(shù)字化監(jiān)控,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問題。
4. 完善應急預案:與相關部門協(xié)調,定期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響應。
5.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制度執(zhí)行情況,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以適應新的挑戰(zhàn)和需求。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能夠構建一個高效、安全、環(huán)保的隧道管理體系,確保隧道工程從始至終都在有序、可控的狀態(tài)下進行,為社會經濟發(fā)展貢獻力量。
隧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瓦斯隧道“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以及有關文件、指令,將“一通三防”作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
(2)協(xié)調通風、機電、生產、財務、勞資、安監(jiān)以及各施工隊等部門工作,保證瓦斯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財、物合理配置,并使其業(yè)務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3)負責按通風能力安排生產經營計劃。
(4)每日審閱瓦斯日報、瓦斯抽放日報及安全監(jiān)測日報,掌握隧道通風瓦斯動態(tài)。每月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解決通風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
(5)負責在編制項目經營計劃時,劃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資金。
(6)負責組織編制“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物資的計劃、采購、供應,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7)負責監(jiān)督、檢查相關資金、物資的有效使用。
(8)負責組織“一通三防”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2.總工程師
(1)負責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有關“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規(guī)、文件和指令,在隧道施工規(guī)劃、設計及生產過程中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制定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安全措施,從安全技術措施上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防止瓦斯事故的發(fā)生,促進安全生產。
(4)協(xié)調“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完成“一通三防”技術業(yè)務工作,優(yōu)化隧道施工安全生產條件,為職工創(chuàng)造良好的作業(yè)環(huán)境。
(5)負責組織制定隧道施工“一通三防”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推廣活動,普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識。
(6)負責審批隧道施工通風系統(tǒng)調整方案和主要通風機參數(shù)調整方案。
(7)每日審閱瓦斯日報、瓦斯抽放日報及安全監(jiān)測日報,接受通風工作匯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安排處理。
(8)每月組織召開一次“一通三防”例會,解決“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問題。
(9)參與組織“一通三防”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3.生產副經理(安全總監(jiān))
(1)負責及時補充調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員,優(yōu)化勞動組織,穩(wěn)定職工隊伍。
(2)負責安排督促生產過程中出現(xiàn)的“一通三防”隱患問題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參加“一通三防”專題會議, 及時將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到分管部門。
(4)認真檢查分管范圍內“一通三防”規(guī)定、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5)安排、布置、總結生產的同時,安排、布置、 總結“一通三防”工作。
4.物資供應部
(1)負責組織機電設施定期檢查、檢修,消滅電器失爆現(xiàn)象,減少和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2)編制設備物資購置計劃,及時供應“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設備和配件。
(3)負責組織設備驗收移交,確保機電設施安裝質量滿足“一通三防”要求。
(4)負責督促“三專兩閉鎖”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5)負責組織主要通風機及其附屬設施檢修及性能測試工作。
5.安全部
(1)負責“一通三防”安全監(jiān)察工作,協(xié)助安全總監(jiān)組織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隧道“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參與制定“一通三防”規(guī)劃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監(jiān)督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3)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隱患。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并及時處理“一通三防”方面的嚴重違章現(xiàn)象。
(4)在安全例會和安全現(xiàn)場辦公會上,優(yōu)先解決“一通三防”方面的問題。
(5)落實對“一通三防”工作的獎勵和懲處措施。
(6)參加事故搶救和組織事故追查。
6.通風調度
(1)負責隧道業(yè)務管理工作,按照任范圍劃分,完成本部門擔負的“一通三防”工作任務,并對部門分管的“一通三防”工作進行考核。
(2)認真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規(guī)定、指示,參與瓦斯隧道規(guī)劃、設計,保證隧道通風能力滿足生產需要。
(3)負責各類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中有關“一通三防”內容的審查,保證“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實可行。
(4)負責隧道通風系統(tǒng)的管理,消滅不合理的串聯(lián)通風,最大限度地減少角聯(lián)通風和通風阻力,發(fā)生災變后能快速有效地進行風量調節(jié)。做到技術上先進、安全上可靠、經濟上合理。
(5)負責隧道瓦斯抽放、預測預報工作。
(6)負責貫徹落實隧道瓦斯管理制度、通風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7)負責組織隧道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 制定“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達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8)參加安全質量大檢查,并負責通風專業(yè)的安全質量定級工作。
(9)負責通風儀器儀表的鑒定和校對工作。
(10)參加“一通三防”事故搶救及處理。
7.施工隊
(1)加強通風管理,愛護通風設施,避免風流短路,杜絕無風、微風作業(yè)。
(2)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及“三專兩閉鎖”管理制度,對于“兩閉鎖”、“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線中要保持完好,正確使用,嚴禁將其線路短接或甩脫。
(3)當班隊領導及其它有關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認真搞好工作地點瓦斯檢查。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瓦斯管理措施,聽從瓦斯檢查員的指揮,預防和避免瓦斯事故。
(4)搞好瓦斯監(jiān)控裝置的移交、接收、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fā)揮其功能。
(5)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我項目部“一通三防”管理等規(guī)程制度中有關規(guī)定,負責安裝、使用、維護、管理本部門轄區(qū)內的“三防”工作。
(6)自覺遵守進洞檢身制度。
(7)參加事故搶救和處理。
8.工程部
(1)貫徹《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相關規(guī)程規(guī)范, 進行開挖工程設計時,保證通風系統(tǒng)的合理、可靠、經濟。
(2)保證生產設計、生產銜接等工作符合通風管理要求,杜絕不合理通風現(xiàn)象出現(xiàn),及時安排“一通三防”方面所需的工程項目。
(3)在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過程中, 要優(yōu)先審查“一通三防”有關內容,確保“一通三防”內容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4)及時足量編制材料計劃,滿足隧道通風需要。
(5)按照通風能力安排生產,杜絕超通風能力生產現(xiàn)象。
(6)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為設置通風設施留有足夠的位置。
(7)生產設計銜接及驗收,必須經通風調度主管核準后,方能生產。
(8)向通風部門及時準確提供隧道貫通距離、地質條件等地測資料。
(9)向通風部門提供隧道通風管理必需的圖紙資料。
(10)協(xié)助通風部門完成必要的工程設施測繪、勘探任務。
(11)參加通風設施的移交工作。
9.財務部
(1)按計劃支付“一通三防”所需材料、儀器、儀表等購置及維修資金。
(2)按規(guī)定及時支付“一通三防”方面的技術咨詢、業(yè)務交流、職工培訓等所需費用。
第2篇 隧道施工 安全管理要點
為加強隧道施工安全質量控制,根據(j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的精神,在認真執(zhí)行《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 f60-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術細則》(jtg/t f60-2009)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的基礎上,強調下列事項:
1、完善專項施工方案編審。隧道開挖和初期支護為高危險性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要按高危險性分部工程的要求完成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審,并向我站書面報告。
2、加強施工過程的監(jiān)控量測。量測方案根據(jù)危險性較大項目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程序報批;堅持每次開挖后對開挖工作面進行觀察,及時繪制開挖工作面地質素描圖,填寫開挖工作面地質狀況紀錄表和施工階段圍巖級別判定卡(見附件);對已支護地段的觀察每天進行一次,主要觀察圍巖、噴射混凝土、錨桿和鋼架等的工作情況;監(jiān)理單位隧道工程師及時對量測結果進行復核。觀察中發(fā)現(xiàn)圍巖條件惡化時,立即報告業(yè)主,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3、加強超前地質預報。不良地質地段應進行超前地質預報,在前期地質勘察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圍的地質條件,進而預測前方的不良地質以及隱伏的重大地質問題,地質預測預報應作為必備工序納入施工組織設計。
4、初期支護及時跟進。初期支護必須及時跟進,初噴混凝土必須在開挖面清理后第一時間完成,錨桿、掛網、鋼架、復噴等初期支護工序施工全部完成距掌子面的距離,對ⅳ級以下圍巖不得超過一個開挖循環(huán)的長度,ⅲ級以上圍巖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放寬到10米;每個循環(huán)開挖前,上個循環(huán)的初期支護質量必須經過自檢和監(jiān)理抽檢,質量達到合格。
5、強化初期支護質量。除鋼架地段之外,其它地段噴混凝土后錨桿頭要求外露,隨時接受監(jiān)管部門的檢測,二襯前再將外露部分切除;噴射混凝土原材料符合規(guī)范要求,適當摻加外加劑和速凝劑,要求初凝不大于5min,終凝不大于10min。
第3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預防措施
1.總則
1.1 為處理好隧道施工中“人、機、物、環(huán)“之間的關系,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標準。
1.2 工地宿舍、辦公室、食堂、澡堂、停車場、材料庫、油庫、配電房、炸藥庫、衛(wèi)生室等建筑物、構筑物設置地點應避開不良地質地帶,同時還應具備防火、防盜、防洪標準。
1.3 凡參加施工的人員均須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和遵守本標準的各項規(guī)定,了解地形地貌,使人人都對工作環(huán)境、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做到心中有數(shù)。
1.4 施工現(xiàn)場須有警示牌和佩戴袖標工作的工作值班安全員,進入施工現(xiàn)場人員必須遵守隧道施工的勞動紀律和作業(yè)紀律。
1.5 在隧道內工作的電工、裝載機司機、運輸車輛司機、電(氣)焊工、架子工,必須經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
1.6 施工所用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要有檢驗制度,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勞動保護用品要有質檢證明書,并經安監(jiān)人員認可方可使用。
1.7 建立嚴肅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應將本班組情況及有關安全措施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薄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特殊情況要在現(xiàn)場當面交待清楚。如有嚴重險情,必須組織人員撤離險區(qū),設立標志,派專人看守,同時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1.8 在洞外100m~200m處設急救材料儲備庫,儲備防火、防水、防毒器材和支撐用料及各種使用工具等。
1.9 對所發(fā)生的事故(含事故苗頭)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2.開挖
2.1 鉆眼
2.1.1 鉆眼前,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燈光照明是否良好,支護、頂板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及時支護或者清除。
2.1.2 鑿巖機鉆眼時,必須采取濕式鑿巖機或者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3 鉆孔臺車、風鉆鉆眼前應對設備工具作下列檢查,不合格的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1)鉆孔臺車
1、臺車停靠是否平穩(wěn);
2、鉆桿鉆頭是否穩(wěn)固;
3、液壓部分有無露油、機械運轉是否正常;
4、濕式水壓是否滿足鉆眼要求,水路是否暢通。
(2)風鉆
1、機身、螺栓、卡套、彈簧、支架是否完好;
2、氣管、水管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3、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釬孔堵塞現(xiàn)象。
(3)電鉆
1、把手膠皮套絕緣是否良好;
2、電纜線有無破損、接頭有無裸露;
3、防止電纜脫落裝置是否良好。
2.1.4 使用支架的風鉆應穩(wěn)固。
2.1.5 嚴禁在慘眼中繼續(xù)鉆眼。
2.1.6 不應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鉆孔臺車、風鉆、電鉆等機具。
2.1.7 進洞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穿工作服,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洞。電鉆工還應穿絕緣衣和戴絕緣手套。
2.1.8 大型鉆孔臺車進出洞經過的路段和臨時臺架,要認真檢查安全限界,并派專人指揮。就位后不得傾斜。
2.2爆破
2.2.1 洞內爆破作業(yè)指揮要統(tǒng)一信號,人員要撤離至安全距離以外,隧道較長的宜增設交通運輸車接送人員,還可設置臨時避車洞。
2.2.2安全距離:
一、獨頭坑道內不小于200m;
二、相鄰的平行道內不小于100m;
三、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m;
四、雙線上半斷面開挖不少于400m;
五、雙線上全斷面開挖不少于500m。
2.2.3 每日放炮時間及次數(shù),應根據(jù)施工條件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應過久。
2.2.4 遇到下列情況時嚴禁裝藥爆破:
一、照明不足;
二、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支護;
三、發(fā)現(xiàn)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
四、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的地段。
2.2 .5火花起爆時,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爆的根數(shù)不宜超過5根。有水地段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2.2.6 洞內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炸藥等產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2.2.7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且其相距時間不得少于15min。并經以下各種檢查和妥善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一、有無瞎炮及可疑現(xiàn)象;
二、有無殘余炸藥及雷管;
三、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
四、支護有無破損與變形。
2.2.8 有瞎炮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2.2.9 裝藥時嚴禁火種,嚴禁裝藥打眼同時進行,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0 嚴禁明火點炮
2.2.11 兩端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應加強兩端的聯(lián)系和統(tǒng)一指揮。當兩端工作面距離八倍循環(huán)進尺時(最小不得少于15m),應停止一端作業(yè),并將人員機具撤走,在安全距離處設立警告標志。
2.2.12 爆破器材的加工,應在遠離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進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過1000m時,可在適當?shù)囟位虮苘嚩磧仍O立加工房,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存貯藥量僅限于當班藥量;
二、洞深應大于10m,應與隧道中線有60°的交角。并設兩道外開門;
三、設立明顯標志,安排專人看守;
四、洞內加工房設在堅固巖層中,并做好防水與必要的支護;嚴禁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人員穿化纖衣物作業(yè)。
3.裝碴與運輸
3.1一般規(guī)定
3.1.1 運輸車輛不得人貨混裝。
3.1.2 進入隧道的內燃機械與車輛,必須選用有凈化裝置的柴油車。汽油機械與車輛不得進洞,若施工通風良好可以達到通風防塵的要求時,可以不受此限。
3.2 裝碴作業(yè)
3.2.1 人力裝碴前,斗車應停穩(wěn)并制動;解除制動應使用工具,起動前應鳴笛或吹哨;人力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
3.2.2 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尺寸應能滿足裝載機械安全運轉,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裝碴不得高于車廂;
二、裝碴機和運碴機之間不得有人;
三、為了確保運碴車就位和安全進出,應設專人指揮。
3.3無軌運輸
3.3.1 運輸車輛限制速度應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洞內車輛限速表 km/h
項目作業(yè)地段非作業(yè)地段成洞地段
正常行車102020
有牽引車51515
回車51010
3.3.2 洞口、狹窄的施工場地,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安排人員指揮交通。
凡接近車輛限界的施工設備與機械(如停放在洞內的車輛、施工機械、模板臺車)均應在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洞內電線、風管、水管應設置在車輛不易碰掛的位置。
3.3.3 車輛行駛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超車;
二、根據(jù)隧道的長短,在避車洞的位置加擴一定尺寸供車輛會車;
三、同向行駛車輛應保持20m的距離,洞內能見度較差時,應加大距離。
四、車輛起動前應了望與鳴笛,但不得使用高音喇叭;
五、車輛在使用前應詳細檢查,不得帶故障運行;
六、駕駛室不得搭載其他人員,車輛不得超速行駛;
3.3.4 車輛在洞內行使時,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準與車輛機械搶道;
二、不準扒車、追車和強行搭車。
3.3.5 洞外卸碴點路面應保持4%的上坡,在碴堆邊緣內80cm處設置擋木及標志。
3.3.6 洞內道路應加強養(yǎng)護,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3.3.7 洞內倒車與轉向,必須開燈、鳴笛并派專人指揮。
4.支護
4.1 隧道各部位開挖后應根據(jù)圍巖情況,選用有效的支護。
4.2 施工期間,現(xiàn)場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各部位支護定期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指定專人檢查,當發(fā)現(xiàn)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修整加固。
4.3 安裝鋼架支撐,應遵守起重和高空作業(yè)等有關安全規(guī)則。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4.4 當發(fā)現(xiàn)已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噴錨后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以及發(fā)生突變的圍巖,應用鋼架支撐進行支護。
4.5 對開挖后自穩(wěn)程度很差的圍巖應采用超前錨桿和掛網支撐臨時支護。
4.6 當發(fā)現(xiàn)量測數(shù)據(jù)有突變或異變時應于量測后一小時內通知現(xiàn)場負責人,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員暫時撤離危險地段。
4.7 傍山或者淺埋地段施工時,應控制拱頂最大允許沉降量,并對洞內拱頂和地表布置的測點定時觀測,發(fā)現(xiàn)洞內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許位移值,以及地面或者洞內出現(xiàn)裂縫時,應視為危險警告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xiàn)場,待制訂處理措施后再行施工。
4.8 在不良地質隧道中噴錨支護應有鋼架支撐備品,以應急需。
4.9 應把噴層的異常裂縫作為主要安全檢查內容之一,經常進行觀察與檢查,并作為施工危險信號引起警惕,尤其是全斷面開挖的拱圈、拱頂部分不得因高、難而省略檢查。
4.10 噴錨地段的危石應及時處理完畢,腳手架、防護欄桿、照明設施應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中應嚴格檢查下列規(guī)定:
一、采用干式噴射砼時,應堅持采用綜合防塵措施,工作面應設置水幕,加強通風,降低粉塵濃度;作業(yè)人員必須加強個人防護,噴射手應配戴防護面罩、防水披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乳膠手套;
二、噴射機械必須定機、定人、定崗,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堅持交接班,并作好書面記錄;
三、向錨桿孔壓注砂漿,壓力應大于0.2mpa,注漿管噴咀,嚴禁對人放置,在未打開風閥前不得搬動或關啟封蓋;
四、鋼支撐支護時,應按高空作業(yè)制訂防護計劃,根據(jù)作業(yè)環(huán)境和作業(yè)程度,對構件倒塌、歪曲、落石掉塊、人員墜落、表層巖坍落、砼硬化不充分產生剝落和由于部正確姿勢作業(yè),造成跌倒和墜落等要有超前的預防措施。
5. 襯砌
5.1 砼澆注前,應全面檢查模板及支架結構狀況,檢查鋼筋幫扎是否牢固、開挖面有無懸石坍落,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灌注作業(yè)。在振搗作業(yè)中,使用插入式振動器,則應穿膠鞋、戴膠皮手套,軟軸部分不得插入砼中,電源線接頭必須良好,濕手不得接觸電源開關。
5.2 洞門襯砌時應先檢查仰坡、邊坡、坡頂有無裂縫,及時消除坡面危石,尤其是雨后要認真檢查,防止洞外坡面懸石坍塌。
5.3 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在洞外熬制時應遠離人員和房屋集中地點。
5.4 襯砌臺車下的凈空應保證運輸車輛正常通行,并懸掛明顯的緩行標志。
5. 5 拆除砼輸送軟管或者管道時,必須停止砼的運轉。
5.6 使用襯砌臺車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臺車走行軌中心線必須與隧道中心線重合,兩側軌面必須在同一水平面;
二、工作臺上應滿鋪底板;
三、砼兩端擋頭板,應安裝牢固可靠不漏漿,灌注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不得使臺車受到偏壓;
四、臺車就位后前后輪的相反方向應用鐵靴剎住車輪。
6.通風與降塵
6.1 施工通風
6.1.1 施工中的通風應符合鐵道部現(xiàn)行鐵路隧道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
6.1.2 隧道內的空氣成分每月至少應取樣一次進行分析,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6.1.3 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逗留。
6.1.4 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機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邊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6.1.5 軟管通風機安全距洞口不少于20m。
6.2 隧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
6.2.1 隧道內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控制在2mg以下。
6.2.2 隧道內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小于20%。
6.2.3 隧道內的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工作面,濃度可為100mg/m3,但作業(yè)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二氧化碳不得大于0.5%。氮氧化合物換算成二氧化碳在5mg/m3以下。瓦斯(甲烷ch4)總回風道風流中,應小于0.5%,開挖面裝藥放炮前應小于1%,開挖面超過2%時,人員必須撤至安全地帶。
6.2.4 隧道內氣溫不宜超過28℃。
6.2.5 隧道施工通風應能提供洞內各項作業(yè)所需的最小風量,每人應供應新鮮空氣3m3/min,采用內燃機械作業(yè)時,供風兩不宜小于3m3/(minkw)。
6.2.6 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全斷面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在分部開挖的坑道中不應小于0.25m/s。
6.3 防塵
6.3.1 隧道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1、鑿巖機鉆眼時必須先送水后送風;
2、放炮前后必須進行噴霧、灑水;
3、出碴前應用水淋濕全部石碴和附近的巖壁;
4、施工人員均應佩戴防塵口罩;
5、風道或風管與掌子面距離不得小于10m,若風道和風管屬易損物組成,可在放炮時進行掩蓋或移至安全處;
6.3.2 防塵用水,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設沉淀或過濾設施。
6.3.3 噴射砼宜采用濕噴,如采用干噴時,應加強通風與照明,并采取防塵措施降低粉塵濃度。
6.3.4 鉆眼作業(yè)應采用濕式鑿巖。當水源缺乏、容易凍結或者巖性不適于濕式鑿巖時,可采用帶有捕塵設備的干式鑿巖,但所采用的防塵措施應達到粉塵容許濃度,否則嚴禁干式鑿巖。
7. 防火與防水
7.1 洞口的施工區(qū)域應設置有效而足夠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設立明顯標志。各種器材應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用。
7.2 應配備經過培訓的人員擔任義務消防員。
7.3 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以內嚴禁煙火。
7.4 洞內及各洞室不應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的洞室應安裝外開的防火門。
7.5 洞內機電洞室、料室、皮帶運輸機存放處均應設置有效的消防器材。
7.6 施工管理人員均應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7.7 洞口20m以內的雜草必須鏟除干凈。在林區(qū)施工時,應按林區(qū)設置隔火帶。
7.8 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7.9 在雨季前應進行一次防洪及洞頂?shù)乇硭畽z查。
7.10 對地下水豐富和地質條件復雜的地層,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備足排水設備。
8. 供電與電氣設備
8.1 動力線路
8.1.1 洞內配電變壓器嚴禁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方式。嚴禁由地面上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洞內供電。
8.1.2 洞內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時,應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警告牌,派專人在電閘看守。
8.2 電氣設備
8.2.1 洞內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非專職電器人員,不得操作電氣設備;
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并站在絕緣板上;
三、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絕緣。使用前應進行絕緣檢查;
四、低壓電氣設備宜安裝漏電保護器。
8.2.2 電器(氣)設備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如靠背輪、鏈輪、皮帶和齒輪等),必須加裝遮攔或防護罩。
8.2.3 直接向洞內供電的饋線上,嚴禁設自動重合閘,手動合閘時必須與洞內值班員聯(lián)系。
8.2.4 36v以上的供電設備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必須有接地保護。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每班均應由當班專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外表檢查。
8.2.5 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和調整工作,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
8.2.6 通風機房、變電所等必須設有事故照明設備。
8.2.7 洞內照明的燈光應保證亮度足夠,均勻不閃爍。
8.2.9 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庫房或洞室必須采用防爆型燈具或間接式照明。
9. 軟巖與不良地質隧道施工
9.1 一般規(guī)定
9.1.1 在軟巖或不良地質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須制訂切實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
9.1.2 施工前應備足搶險材料
9.1.3 當設計文件說明掌子面前方有可能出現(xiàn)的不良地質時,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不得盲目冒進。
9.1.4 對不良地質隧道,應采取弱爆破、短進尺、強支護、早襯砌、先支護、小循環(huán)的施工方法。
9.1.5 隧道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后,應首先觀察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采取必要的措施。
9.1.6 發(fā)現(xiàn)隧道內有塌方的跡象,應在危險地段設立明顯標志及派專人監(jiān)守,并迅速報告施工負責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立即將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危險地段。
9.1.7 發(fā)生坍方,應積極處置和搶救。首先清點人數(shù),其次清理主要機具設備,并詳細記入施工日志,分析塌方的原因,同時擬定切實可行的清方、支護、掘進、安全保護等方案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9.2 不良地質地段的掘進
9.2.1 對淺埋的軟弱地層,應按設計進行地層加固,再行開挖。
9.2.2 施工時應對洞內拱部和洞頂?shù)乇磉M行定點(含縱向和橫向)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變形量加大或變形量加快時,應暫停開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穩(wěn)定圍巖的有力措施。
9.2.3 對預報有巖爆發(fā)生地段采用超前鉆孔,注入高壓水,達到超前釋放應力,軟化圍巖,降低脆性的目的。打設超前錨桿,以鎖定前方圍巖。開挖后,直接在開挖面上噴霧灑水,軟化圍巖,降低脆性,促使應力釋放和調整。中等以上巖爆地段,在開挖輪廓線外的拱部和邊墻打注水孔,向孔內噴灌高壓水,軟化圍巖,加快圍巖內部的應力釋放。加強初期支護,對發(fā)生巖爆地段掛設鋼筋網,加長系統(tǒng)錨桿,噴射鋼纖維砼,達到弱化巖爆程度的目的。
9.2.4 個別地段鈾放射性的安全控制
(1)加強對放射性的監(jiān)測,采用lb124手持式沾染監(jiān)測儀對隧道內的γ射線進行監(jiān)測。
(2)對隧道施工人員進行身體防護,配置防護服裝,確保人身安全。
(3)及時封閉開挖面。每次開挖后采取噴砼及時封閉開挖面,噴砼厚度5~8cm,防止射線直接對人體的輻射。
(4)加強隧道通風、降塵。對存在放射性的花崗巖地段,采取不間斷的通風,及時排除洞內污濁空氣;每次放炮開挖后,及時噴霧灑水降塵,待掌子面粉塵及炮煙排凈后才允許人員進場施工,防止人員吸入帶輻射的微粒造成內照射,確保人員安全。
9.2.5 涌水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有涌水段,在施工中需加強排水,并進行帷幕注漿止水,以及設置超前釋放孔放水減壓的措施,以確保隧道施工安全。
9.2.6 地溫段的安全控制
隧道洞身埋深大,埋深達到420m,存在高地溫,地溫可達27.6℃。根據(jù)隧道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洞內作業(yè)溫度不超過28℃。針對高地溫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洞內通風。采用兩臺大風量、高風壓的通風機,并輔以局部射流風機加強通風,降低洞內溫度。
(2)在隧道內隔段設置噴霧灑水龍頭,以降低洞內溫度,同時降低洞內粉塵。
第4篇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事故申報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作業(yè)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評比制度,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跨越307國道路段作業(yè)安全制度,施工現(xiàn)場保安管理制度,用電安全制度,防洪、防火、防風的安全專項規(guī)定,各種安全標志的設置及維護制度,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事故申報制度
項目指揮(經理)部及各施工作業(yè)隊要嚴格執(zhí)行鐵道部相關安全規(guī)則。
發(fā)生職工重傷或死亡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項目指揮(經理)部,安全質量部必須在6小時內按職工傷亡事故快報登記表規(guī)定的內容,電話快報上級部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經過基本情況書面報上級部門。上報其它有關部門的時間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安全快報,項目部于每月26日前按規(guī)定填表上報我集團公司。
2.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各項經濟承包有明確的安全指標和包括獎懲辦法在內的保證措施。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項目指揮部將預留一定額度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對安全事故責任者除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外,還將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工人在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養(yǎng)安全生產必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有計劃的對重點崗位的生產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制度、施工紀律進行培訓和考核。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作業(yè)制度
對專職安全員、班組長、從事特種作業(yè)的架子工、鋼筋工、起重工、電氣焊工、電工、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等,必須嚴格按照《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306-85)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復驗,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獲取操作證者才能持證上崗。對已取得上崗證者,要進行登記存檔,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名冊應齊全。
5.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指揮部要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規(guī)定定期檢查日期和參加檢查的人員。經理部每半月檢查一次,作業(yè)班組每天檢查一次,非定期檢查視工程情況而定。
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問題、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整改、消項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應立刻停止施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安全檢查與完善和修訂安全管理制度要結合起來。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各級管理者的經濟利益掛鉤,嚴明獎懲,保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實。
6.安全評比制度
班組在班前要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記錄的三上崗和每周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對班組的安全活動,要有考核措施。
7.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崗前培訓、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機械作業(yè)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操作維修技能。
定人、定機、定崗制度。保證機械作業(yè)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使各個環(huán)節(jié)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崗位責任制度。使用機械必須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包保養(yǎng);操作人員作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持證上崗制度。機械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發(fā)給機械操作合格證后方能上機操作。
逐級簽定設備管理合同制度。公司與項目部領導及設備主管、項目部與操作司機分別簽定管理合同,并實行抵押金制度,獎優(yōu)罰劣。
交接班制度。交接內容有機械運轉記錄、完成任務和生產情況、設備技術狀況、維修保養(yǎng)情況、備件、附件、工具情況等。
安全檢查制度。堅持安全教育,堅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作業(yè)要及時制止,追查原因,及時整改,杜絕事故隱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8.跨越307國道路段作業(yè)安全制度
本標段跨越307國道,為保證施工及公路運營的安全,我們將合理安排施工順序,盡量減少影響。
根據(jù)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周圍道路、車道行向等情況,與當?shù)亟煌ê徒痪鞴懿块T共同研究制定符合交通組織要求的施工方案。
在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把交通組織措施列為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之一。工程實施前,主動與交通或交警管理部門聯(lián)系,請求給予支持和指導。
施工期間,進出工地的車輛和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指令和管理;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影響交通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lián)系和溝通,在交通線路上布設限速、禁停等標志、標牌,保證車輛行駛有序暢通。
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
規(guī)范醒目的交通標志,夜間開啟燈光示警標志,必要時,請交警協(xié)助管理。
9.施工現(xiàn)場保安作業(yè)制度
由集團公司負責安排專職民警,負責項目部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爆破器材的看管及其他安全保衛(wèi)工作。
與當?shù)嘏沙鏊⒐簿址e極溝通,遇到突發(fā)事件及時報警。
與施工沿線的各村、鎮(zhèn)的治安主任保持密切配合,確保施工的安全有序進行。
10.用電安全制度
電工必須熟悉用電安全規(guī)程、規(guī)范,認真執(zhí)行。并建立臨電檔案,及時記錄有關資料。電工負責填寫臨電紀錄和維護臨電線路及操作開關。電工必須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維修和操作開關時,電工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絕緣工具。
設備移動前進行檢查,不得與電力電纜相接觸或鉤掛。在移動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證電力線的安全。
施工用電應堅持一電、一閘、一盒、一漏的原則。
專職電工要不定期對所管地段的線路進行檢修,發(fā)現(xiàn)破皮、懸掛高度不夠、以及未按要求設漏電保護裝置等應及時修復。
現(xiàn)場配備滅火工具、器材,確?,F(xiàn)場電氣設備及其他設備的安全。
11.防洪、防火、防風等制度
各類房屋、庫棚、料場等場所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合公安部門的規(guī)定,室內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少于10m,與爆破物品距離不少于30m,乙炔瓶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少于5m;嚴禁在木材加工場、料庫等處吸煙;現(xiàn)場的易燃雜物,隨時清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附近堆放。
現(xiàn)場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并保持其有效性,安全標牌齊全且符合規(guī)定,油料庫、材料庫、電氣設備、機械設備作為防火重點,實行定人定責、定期檢查,嚴防火災發(fā)生?,F(xiàn)場防火消防器材由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組建業(yè)余消防隊,定期訓練,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性能和使用方法。
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雨季成立防汛小組,設專人值班,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lián)系,制定防洪預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備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員及財產損失。
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住房、工作棚、標志牌、腳手架等的搭建應高于所在地的歷年最高風力標準。
風力大于五級后不進行野外高空作業(yè),防止墜落。
12.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2.1高空作業(yè)安全設施防護制度
高空作業(yè)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安全網,欄桿等安全設施,防止工人或材料墜落。
12.2高空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制度
從事高空作業(yè)人員施工時必須配帶安全用具,并且連接牢靠穩(wěn)固。經檢查安全無誤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12.3高空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架子工、結構安裝工等高空、懸空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后,方可上崗。
第5篇 隧道管理站應急信息報送制度
1.為做好突發(fā)事件應急工作中的信息報送工作,規(guī)范突發(fā)事件信息報告內容、程序和方法,明確信息報告時限和要求,確保信息傳輸及時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突發(fā)事件應急信息:是指處置突發(fā)事件的相關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種類、性質、發(fā)生原因、時間、地點、危害因素、范圍、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社會影響、處置過程、處置結果、善后結果、事件調查、責任追究、恢復重建、人力、物力、財力、使用情況等。
3.突發(fā)事件是指突然發(fā)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的緊急事件。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暴雨、暴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2)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和危險化學品泄露。
4.信息報送程序
發(fā)生職責范圍內的突發(fā)事件,責任部門立即以口頭形式報告站領導,站領導接到報告后上報公司分管領導,同時由責任部門報告公司信息監(jiān)控中心、路政(需要時)、當?shù)?19(需要時)。需要書面報告的,由責任部門進行補報。
5.信息報送時限
應急信息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按照程序逐級報告??陬^報告10分鐘以內,必須說明時間、地點、現(xiàn)場狀況、采取的措施及報告人姓名、聯(lián)系電話等。書面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事發(fā)后30分鐘,并隨時續(xù)報工作進展情況。
6.信息報送責任追究
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fā)事件重要情況和在應急信息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責任人要追究責任。
第6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1 目的
本管理辦法的目的在于通過識別管網建設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險源,防范諸如隧道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安全風險,規(guī)范隧道工程安全施工行為,嚴格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辦法。
2 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管網建設工程山體穿越隧道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3.1涌水突泥:指地下工程(如隧道)施工中遇到暗河、溶洞、承壓水等不良地質情況發(fā)生較大(以上)規(guī)模的涌水、涌泥事故,一般以水、淤泥、泥砂為載體迅速突出,是隧道施工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之一,一般地質條件下不易發(fā)生,但由于其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不可預見性,極易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3.2瓦斯:從煤(巖)層內逸出的以甲烷(ch4)為主要成分的有害氣體。3.3鉆爆法:通過鉆孔、裝藥、爆破開挖巖石的方法,簡稱鉆爆法。3.4光面爆破:沿開挖邊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裝藥或裝填低威力炸藥,在主爆區(qū)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輪廓面的爆破作業(yè)。3.5超前地質預報:通過掌子面的超前鉆探、超前導坑或各種類型的地球物理探測等手段來查明隧道巖體的狀態(tài)、特征以及可能發(fā)生地質災害的不良地質體的位置、規(guī)模和性質,預測前方未施工段地質情況的方法。掌子面:地下工程或采礦工程中的開挖工作面3.6初期支護:當設計要求隧洞的永久支護分期完成時,隧洞開挖后及時施工的支護,稱為初期支護。3.7二襯支護:“二襯”是坑道施工中的一個術語。在坑道開挖時沿著掌子面向前開進,而其后已挖成的坑道四面則需要加固?!岸r”即是指經加固后的坑道四周仍需繼續(xù)二次加固來做的工作。在隧道施工中,二襯支護(也稱二次襯砌)就是模注砼,模板臺車澆注,視設計情況,有的部位是鋼筋砼,有的部位就是素砼。3.8仰拱:是指埋設在隧道地面以下接受隧道襯砌結構通過其側壁傳遞過來的壓力,保證隧道結構及其周圍構造整體牢固穩(wěn)定的地下構造物,形狀與隧道襯砌結構相對,呈仰弧形。常用的有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凝土結構和砌體結構等。3.9找頂:找頂是隧道等施工中清理頂部危石的工序,找頂是清理危石的重要部分,因為頂上的危石危險性更大些。3.10錨桿:用鋼筋、鋼管等材料加工而成具有錨固、懸吊等作用的支護桿(構)件。3.11圍巖:指的是隧道周圍一定范圍內,對洞身的穩(wěn)定有影響的巖(土)體。3.12高地應力:高地應力指初始應力特別是它們的水平初始應力分量大大超過其上覆蓋層的巖體的重量,高地應力是巖爆發(fā)生的必要條件。3.13循環(huán)進尺:井巷掘進每完成一個掘進循環(huán),工作面向前推進的距離。通常用炮眼深度與炮眼利用率估計,如眼深1.6米,炮眼利用率為0.9,則循環(huán)進尺可達1.44米。3.14火花起爆:利用導火線燃燒時的火花先引爆雷管,然后使炸藥爆炸的一種起爆方法,一般稱為放炮。3.15裸露爆破:在巖體表面上直接貼敷炸藥或再蓋上泥土進行爆破的方法。3.16瞬發(fā)電雷管:又稱即發(fā)雷管。通電后立即引發(fā)起爆的雷管。3.17延期電雷管:通電后按規(guī)定延期時間引發(fā)起爆的雷管。3.18圍巖監(jiān)控量測:簡稱圍巖監(jiān)測。為了解正在施工或已運營的隧道圍巖的巖石力學性質和支護結構的受力狀態(tài),保證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采用各種量測儀器對圍巖和支護結構所進行的量測工作。3.19項目組:是指氣電集團福建管網工程建設項目組,也稱為“業(yè)主”。3.20承包商:是指在合同條件下按照雙方約定要求、期限及條件向公司提供服務的個人或組織。3.21施工承包商:是指為項目組提供建設工程服務的承包商。3.22工程監(jiān)理:是指為項目組提供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服務的承包商。4 職責
qhse部:負責建立和完善本細則,對承包商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實施監(jiān)督、指導管理。
工程部:對承包商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現(xiàn)場指導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承包商落實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承包商:負責提供隧道施工勞動保護用品,制定和落實隧道施工安全措施。對現(xiàn)場的隧道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工程監(jiān)理:負責監(jiān)督、審核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施工安全措施;負責代表業(yè)主對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施工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
5 管理內容
5.1 風險識別與控制
5.1.1 施工承包商在隧道施工各階段較高風險作業(yè)前,應成立一個作業(yè)安全分析(jsa)小組,并組織進行隧道施工風險較高作業(yè)安全分析,記錄和形成作業(yè)安全分析成果。作業(yè)安全分析小組的成員應至少包括: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機械操作人員、施工班組長、班組骨干人員,以及工程監(jiān)理人員、工程部的現(xiàn)場管理人員、qhse部現(xiàn)場管理人員等。
5.1.2 施工承包商應向施工人員宣貫作業(yè)安全分析成果(即:識別的作業(yè)安全風險、風險控制措施及相應的責任人),并確保落實所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
5.1.3 工程監(jiān)理應對施工承包商的作業(yè)安全分析(jsa)工作、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予以監(jiān)督和指導。
5.2 制訂應急預案
5.2.1 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在風險識別基礎上制定隧道施工應急預案,報監(jiān)理、現(xiàn)場項目部審查和管網項目組qhse部批準。
5.2.2 各隧道施工承包商編制的應急預案需符合管網項目組的應急預案啟動和匯報流程。
5.3 隧道安全管理
5.3.1 隧道管理的重點
a)設計開挖方案的實施情況;
b)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初期支護(包括二次襯砌、仰拱施工)跟進進度和施工質量、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
c)施工用電、火工品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
d)隧道內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入隧道登記(翻牌)制度落實情況;
e)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員、監(jiān)理履行職責及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等。
5.3.2 隧道檢查要求
a)隧道安全檢查以施工承包商自查為主,監(jiān)理監(jiān)督、指導、管理為輔,業(yè)主工程部、qhse部不定期對隧道安全進行抽查;
b) 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隧道安全檢查,專職安全員每天應至少組織各班組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人員每次檢查均應做好檢查記錄,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填好安全檢查記錄表,跟蹤復查;
c) 施工承包商各隧道專職安全員應嚴格履行安全檢查責任,對隧道安全重(難)點的風險段落加強日常檢查;
d)施工監(jiān)理每天應對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情況、施工承包商安全檢查情況進行監(jiān)督、指導。
5.4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5.4.1 一般規(guī)定
a)施工承包商應對施工場地作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的地段,并做好現(xiàn)場的擋護工程。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初始進洞施工前完成;
b)施工承包商進洞前應先作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c) 施工承包商各班組之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d)施工承包商所有進入隧道工地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e)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f)對于隧道出入口段有鄉(xiāng)村公路出入或有建筑物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做好對公路及建筑物的防護,并定期對其進行沉降觀測及記錄,若有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需及時采取加固措施,以確保公路的行車、行人及既有建筑物的安全。
a)施工承包商設置的洞口截、排水系統(tǒng)應符合設計要求,排水系統(tǒng)通暢,無積水;
b)施工承包商施工道路的引入和施工場地的平整應減少對原地貌的破壞和對洞口巖體穩(wěn)定的影響;
c)洞口鄰近有建(構)筑物時,施工承包商開挖爆破應采用控制爆破技術,并監(jiān)測振動速度,其值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的有關規(guī)定;
d) 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口邊、仰坡上方的天溝及時施作,對土質天溝應隨挖隨砌,不使水沖刷坡面。
a)隧道開挖前,施工承包商應編制開挖專項技術方案,方案應包括開挖方法、工藝流程、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
b)施工承包商制定的隧道開挖方法應根據(jù)其地質條件、斷面大小、施工裝備、工期等條件的變化,在施工過程中進行適宜的調整;
c)施工承包商采用鉆爆開挖時應符合設計要求,控制循環(huán)進尺,減少對圍巖的擾動,并不應對初期支護、襯砌結構和施工設備造成損傷;
d)施工承包商進行隧道雙向開挖接近貫通面時,兩端施工應加強聯(lián)系與統(tǒng)一指揮,當隧道兩個開挖工作面距離接近15m時,必須采取一端掘進另一端停止作業(yè),并撤走人員和機具的措施,同時在安全距離處設置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e)施工承包商采用鉆爆法開挖時應考慮爆破振動和噪聲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應采取減小振動和降低噪聲的技術措施;
f)施工承包商進行隧道找頂作業(yè)必須在通風后進行,并有專人指揮,照明應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頂后必須進行安全確認,合格后其他作業(yè)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作業(yè);
g)施工承包商在開挖下一循環(huán)作業(yè)前,必須對照設計,檢查初期支護施作情況、確保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
h)施工承包商出入隧道作業(yè)人員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yè)許可,并進行翻牌登記。
5.4.4 爆破作業(yè)
a)施工承包商于洞內的爆破作業(yè)必須統(tǒng)一指揮,并有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爆破操作資質證書的專職爆破工擔任,進行爆破時,所有人應撤到不受氣體、震動和飛石損傷的地點;安全距離為:
1)獨立巷道不少于200m;
2)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時,不少于500m。
b) 施工承包商在兩個開挖面相距200m內時,爆破必須提前一個小時通報,以便另一頭作業(yè)人員撤離險區(qū);
c)施工承包商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d)施工承包商洞內每天放炮次數(shù)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e)施工承包商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xiàn)流砂、流泥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f)施工承包商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
g)施工承包商在進行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shù)不宜超過5根。如一人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h)為防止點炮時發(fā)生照明中斷,施工承包商的爆破人員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i)當施工承包商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xiàn)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
j)爆破后必須經過15min通風排煙后,施工承包商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或可疑現(xiàn)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當發(fā)現(xiàn)“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才可撤除警戒,允許其他施工人員進入工作面;
k) 施工承包商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l)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施工承包商兩端應加強聯(lián)系,統(tǒng)一指揮。當兩端開挖面間的開挖距離余8倍循環(huán)進尺,或接近15m時,應停止一端工作,將人員、機具撤走。并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立警戒標志,并防止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m)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施工承包商應根據(jù)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通行;
n)爆破器材運輸
1)施工承包商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2)施工承包商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二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3) 施工承包商采用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shù)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4)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5)施工承包商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運送爆破器材。
a)施工承包商在隧道爆破后應及時進行通風、照明、找頂?shù)裙ぷ?確認工作面安全及通風、照明滿足要求后,方可進行裝碴作業(yè);
b)施工承包商的裝碴作業(yè)應規(guī)定作業(yè)區(qū)域,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
c)施工承包商的裝碴與卸碴作業(yè)應有專人指揮,作業(yè)場地的照明應滿足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的需要;
d)隧道施工運輸路線的空間必須滿足最小行車限界要求,并根據(jù)不同的運輸方式,在洞口、設備、設施等位置設置信號和標志予以警示;
e)施工承包商運輸車輛不準超載、超寬和超高運輸,不得人貨混裝。車輛行駛中應隨時觀察線路有無障礙和洞內其它設施、設備、臨時支撐等有無侵入限界情況。運輸線路或道路應保持平整、暢通,并設專人按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維修和養(yǎng)護。線路或道路兩側的廢碴和雜物應隨時清除;
f)進出隧道人員必須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a)施工承包商隧道支護施工作業(yè)面用電應符合臨時用電的要求,其照明應滿足安全作業(yè)的需要;
b)施工承包商在隧道支護每項工序施工前均應對作業(yè)面進行檢查,清除松動的巖石和噴射混凝土塊;
c)施工承包商的隧道支護必須按初噴→架設鋼架(鋼筋網)、錨桿→復噴的程序施工。在爆破、找頂后,應立即初噴混凝土封閉圍巖;
d)隧道支護施工質量必須達到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施工承包商超前支護應在完成開挖工作面的加固后進行,每循環(huán)之間應有足夠的搭接長度與初期支護有效連接;
e)特殊地質條件的隧道,施工承包商應根據(jù)具體地質情況采取超前支護、預加固處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f) 施工承包商安全人員應按設計和工藝流程施工,負責各工序的安全檢查,每次支護作業(yè)均應進行安全檢查。
a) 施工承包商進行襯砌施工作業(yè)時用電應符合臨時用電的要求,其照明應滿足安全作業(yè)的需要;
b)一般地段隧道施作襯砌應在圍巖和初期支護變形穩(wěn)定后進行,施工承包商應在淺埋、偏壓、圍巖松散破碎等特殊地段的隧道和洞口段應盡早施作襯砌;
c)在軟弱、破碎、高地應力、大變形的圍巖地段,施工承包商應對仰拱作業(yè)隨開挖及時施作,盡快形成封閉環(huán),并超前于墻拱襯砌。同時應合理確定與開挖和襯砌作業(yè)面的距離;
d)施工承包商進行襯砌作業(yè)時,臺架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襯砌臺車、臺架組裝調試完成,應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e)施工承包商應安排專人對襯砌作業(yè)臺架的移動進行指揮,慢速移位,工作區(qū)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和車輛通行、停留;非作業(yè)人員、設備、材料、工器具等應撤離到安全地點;
f)每項襯砌作業(yè)完畢后施工承包商應及時清理作業(yè)場地、消除安全隱患,保持作業(yè)場地清爽、通行無礙。
a)施工承包商應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涌水淹沒洞室,危及人員、設備和環(huán)境安全,影響施工質量和進度;
b)施工承包商施工前必須根據(jù)設計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預計可能出現(xiàn)的地下水情況,估計水量,制訂排水方案;
c)施工承包商施工前應對地表水進行處理并及早修建洞口防排水設施,防止地表水滲漏及沖刷邊仰坡危及結構及施工安全;
d)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內施工排水溝經常清理,保持暢通,防止淤塞;
e)施工承包商應對洞內反坡排水采用機械排水,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排水方式應根據(jù)距離、坡度、水量和設備情況布置管路,一次或分段接力排出洞外;
2)集水坑容積應按排水量合理確定,其位置應減少施工干擾;
3)配備抽水機的功率應大于排水量的20%以上,并應有備用臺數(shù)。
f)在膨脹巖、土質地層、圍巖松軟地段,施工承包商應鋪砌水溝或用管槽排水,洞內施工用水應加強管理,嚴格控制;
g)對富水軟弱破碎圍巖、巖溶等有突涌水風險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
h)對于隧道內有水地段電線的設置,施工承包商必須按有關要求進行鋪設,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及防水燈頭和燈罩。施工現(xiàn)場電線、電纜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確保絕緣良好。
a)通風與防塵
1)隧道施工獨頭掘進長度超過150m時,施工承包商必須采用機械通風,隧道施工通風應納入工序管理;
2)隧道施工應保證對每一作業(yè)人員供應新鮮空氣不小于3m3/min;
3)隧道施工通風的風速,開挖時不應小于0.15m/s。
4)隧道施工環(huán)境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應滿足下列衛(wèi)生及安全標準的要求:
--空氣中氧氣含量按體積計不得低于20%;
--粉塵容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不得大于2mg;
6)常見有害氣體容許濃度:
--一氧化碳容許濃度不得大于30mg/m3。在特殊情況下,施工人員必須進入開挖工作面時,濃度可為100mg/m3,但工作時間不得大于30min;
--二氧化碳按體積計不得大于0.5%;
--氮氧化物(換算成no2)濃度應在5mg/m3以下;
--隧道內氣溫不得高于28℃;
--隧道內噪聲不得大于90db;
--長及特長隧道施工應有備用通風機和備用電源,施工承包商應保證應急通風的需要。
7)通風機、通風管安裝與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通風機控制系統(tǒng)應裝有保險裝置,當發(fā)生故障時應自動停機;
--通風管沿線應每隔50~100m設立警示標志或色燈;人員嚴禁在風管的進出口停留;
--通風管安裝作業(yè)臺架應穩(wěn)定牢固,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承包商應對隧道施工人員配備防塵口罩、耳塞等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洞內作業(yè)人員應定期體檢,保障健康。
b)供風
1) 施工承包商的空壓機站應有防水、降溫和保溫設施,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距離居民區(qū)較近時應有防噪聲、防振動的措施;
2)空壓機的使用、維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儲氣罐、安全閥、壓力表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
--使用前應檢查空壓機的安全狀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檢查維護,確保安全運轉;
--必須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記錄,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崗;
--運轉過程中不得隨意松動、拆卸任何管路附件和接頭,防止設備內部帶壓的氣液混合體溢出傷人;
--檢修或維護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并排盡壓縮空氣,同時將配電箱鎖閉并懸掛“嚴禁合閘”警示牌,防止意外啟動導致人員及設備的損傷。
3)供風管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供風管的材質及耐風壓等級應滿足相應要求,不得采用偽劣或不合格管材;
--供風管安裝前應進行檢查,當有裂紋、創(chuàng)傷、凹陷等現(xiàn)象時不得使用,管內不得留有殘余物和其它臟物;
--洞內供風管應敷設在電纜、電線路的相對一側,不得妨礙運輸和影響側溝施工。風管網路中應分段設控制閘閥,以利于控制和檢修;
--供風管應敷設平順,接頭嚴密,不漏風。軟管與鋼風管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風管拆卸必須在空壓機停機或關閉閘閥后進行。
4)供風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施工承包商應設專人負責檢查和維護,對漏風管路及閘閥等應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
c)供水
1)施工承包商用水使用前應經過水質鑒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質要求;
2)施工承包商采用的蓄水池不得設于隧道正上方,水池基礎應置于堅實地基上;蓄水池頂部必須設防護棚,四周應設防護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防止人員墜入;
3)機械抽水時施工承包商應安排專人負責,當抽水機房設在河邊時,應有防洪措施。水池與機房之間應保持通信聯(lián)系;
4)施工承包商使用的抽水機,電機的絕緣阻值應符合要求,機體應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
5)供水管道在安裝前施工承包商應進行檢查,有裂紋、創(chuàng)傷等現(xiàn)象時不得使用,管內不得留有殘余物;
6)供水管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供水管路應敷設平順,接頭嚴密,不漏水;
--洞內管道應鋪設在電纜、電線路的相對一側,不得妨礙運輸和通行。
d)供電
1)隧道供電電壓應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2)隧道內供電線路布置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成洞地段固定的電線路,應用絕緣良好的塑料絕緣導線架設。施工地段的臨時電線路應采用橡套電纜,并應掛設在臨時支架上;
--照明和動力電線路安裝在同一側時,必須分層架設;
--36v低壓變壓器應設在安全、干燥處,機殼接地,輸電線路長度不得大于100m;
--動力干線上的每一分支線,必須裝設開關及保險裝置。嚴禁在動力線路上加掛照明設施。
3) 規(guī)定:
--隧道內照明的光照度應充足、均勻,不得有閃爍;
--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時,其光照度應滿足下表的要求;不安全因素較大的地段應加大光照度;
隧道施工照明要求
施工作業(yè)地段 最小光照度(l_)
開挖工作面 50
其他作業(yè)地段 30
運輸通道 15
成洞地段 10
隧道施工照明應采用防水、防塵燈具。
注:l_指光強度單位
5.4.10 隧道防火
a)施工承包商各洞口施工區(qū)、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shù)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b)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鹪磻喽纯谥辽?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c)洞內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
5.4.11 瓦斯(天然氣)防治
a)為確保安全,施工承包商必須加強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工作,尤其是加強對瓦斯(天然氣)的超前預測、預報;
b)施工承包商在進行超前地質預報鉆探時,對鉆探孔除觀測巖性、巖質變化情況,同時應對孔口有害氣體進行量測,如若發(fā)現(xiàn)有瓦斯、天然氣的排溢異常情況,立即將施工人員撤出洞外,加強通風,并立即向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院、建設單位報告,制定處理措施,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洞口向里逐段進行檢測,當洞內有害氣體濃度降低至安全施工范圍內后,方可組織人員進洞施工;
c)在確定含瓦斯(天然氣)地層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所有機電設備均應采用防爆型,建立洞口安檢制度,加強火源管理,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針對瓦斯(天然氣)等有害氣體的鉆探、監(jiān)測工作,并采取不間斷通風的措施;
d)瓦斯(天然氣)的監(jiān)測:施工承包商應設專職監(jiān)測人員,配備瓦斯?jié)舛缺O(jiān)測儀等儀器,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測定瓦斯(天然氣)濃度,判斷瓦斯(天然氣)是否對施工安全構成威脅,并采取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
e) 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f) 施工承包商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g) 電燈照明
1)電壓不得超過110v;
2)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
3)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
h)礦燈照明
1)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shù),應大于經常用燈總人數(shù)的10%;
2)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
3)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出。發(fā)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h;
4)使用礦燈人員應嚴禁拆開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下班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i)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1)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施工承包商嚴禁裝藥放炮;
2)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
3)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附近20m內,施工承包商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j)因超過瓦斯?jié)舛纫?guī)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施工承包商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偷?%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準人工復電。
k)隧道爆破作業(yè)
1)嚴禁施工承包商采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2)爆破時,施工承包商宜使用瞬發(fā)電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
3)施工承包商應使用安全炸藥;
4)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
5)瓦斯隧道中,施工承包商采用的機具,如通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6)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7)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施工承包商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8)有瓦斯的隧道,施工承包商必須在每個洞口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薄。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9)通風時施工承包商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10)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fā)生火花的作業(yè);
11)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a)隧道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須根據(jù)設計提供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專項施工技術方案;
b)隧道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須針對不同風險源制訂完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施工中應有足夠的搶險、急救物資儲備;
c)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與實施地質預測、預報方案,并根據(jù)地質預測、預報的結果及時調整隧道施工方案;
d)隧道施工時,施工承包商應按圍巖監(jiān)控量測方案實施。當發(fā)現(xiàn)圍巖和支護體系變形速率異常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況嚴重時應將全部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e)每道施工工序作業(yè)前,施工承包商應安排當班安全員用班前安全講話的形式,將作業(yè)風險和安全措施告知所有作業(yè)人員,并按安全措施執(zhí)行。
6附件
附件一 隧道施工現(xiàn)場應急處置
附件二 現(xiàn)場項目部應急響應流程圖
附件三 福建管網項目組應急響應流程圖
7相關文件
7.1《氣電集團hse管理體系》
7.2《福建管網項目組hse管理體系》
7.3《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guī)范》gb50423-2007
7.4《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f60-2009
7.5《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50011-2001
7.6《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guī)范》gb/t50326-2001
7.7《工程測量規(guī)范》gb 50026-2007
7.8《公路隧道施工技術細則》jtgt f60-2009
7.9《油氣田及管道巖土工程勘察規(guī)范》gb50568-2010
7.10《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guī)范》gb50108-2001
7.11《砌體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3-2001
7.12《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guī)范》gb50086-2001
7.13《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
7.14《砌體工程現(xiàn)場檢測技術規(guī)范》gb/t50315-2000
《石油天然氣管道穿越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sy/t4079-1995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
《巖土工程技術規(guī)范》db29-20-2000
7.18《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2000 年局部修訂)gb3095-1996
7.19《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7.20《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
7.21《公路隧道通風照明設計規(guī)范》jtj026.1-1999
8記錄和表單
無
第7篇 隧道施工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為認真貫御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cj59--99.針對我工程實際狀況,為了優(yōu)質、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設任務,特制本定安全管理目標。
1、傷亡控制指標
1.1.死亡事故為零;
1.2.重傷事故為1‰;
1.3.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10‰。
2措施:
2.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原則,死亡控制指標由項目經理___負責監(jiān)督指導.其他項目管理人員積極配合,確保實施。
2.2.本指標為否定指標,為把指標控制到最低點,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解決安全中的重大問題。
23.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人人簽字手續(xù)。
2.4.組織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防止重大傷亡事故。
2.5.搞好新工人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及項目管理人員的年度培訓考核工作。
2.6.落實好項目各類人員,各部門及工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達標:
3.1. 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達標優(yōu)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為零)。
3.2.特種作業(yè)時,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百分之百。
3.3.新工人教育達百分之百。
3.4.用電設施、漏電保護器安裝率達百分之百。
3.5.起重設備、施工機具安全防護裝置,安裝和檢查驗收率達到百分之百。
3.6.安全防護三寶利用率達百分之百。
4措施:
為達到以上標準.以上各條由下列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由項目負責安排生產的同志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
2、3.3.3:由項目專職安全員同志負責日常安全監(jiān)督檢查。
4:由本項目電氣負責人同志負責現(xiàn)場臨時用電監(jiān)督檢查、整改。
5:由本項目設備負責人同志負責機械安全監(jiān)督檢查、整改。
6:由安全員、各班班長負責現(xiàn)場文明施工及三寶利用監(jiān)督檢查。
6.文明施工目標
6.1.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堅固、穩(wěn)定、整潔美觀的現(xiàn)場圍檔。
6.2.施工現(xiàn)場各種標牌、標志達標率百分之百。
4.3.現(xiàn)場工人住宿安全衛(wèi)生合格率達百分之百。
6.4.材料堆放整齊率達百分之百。
6.5.生活設施專人負責率達到百分之百。
6.6.現(xiàn)場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動火審批手續(xù)齊全。
7措施:
7.1. 文明施工目標由項目經理派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主要負責人為董淑存。
7.2.各班班長必須各盡所能,各負其責。
7.3.每月進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檢查。
7.4.力爭創(chuàng)(省、市、縣、區(qū))文明施工優(yōu)良現(xiàn)場。
8、獎罰措施:
年終全面實現(xiàn)各項指標,同時完成施工必保產值目標,給予項目管理人員、班組長、安全技術人員2000元的獎勵,沒有完成指標將給予1000元的處罰。
第8篇 隧道洞口安全管理制度
一、 編制目的
為了規(guī)范隧道施工洞口值班室各類工作,促使隧道管理工作達到“可防可控”的目標,確保施工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 成立組織機構
隧道架子隊成立洞口值班管理小組,以架子隊長為組長,其他相關人員(技術人員、安全員、門崗人員等)為組員。
三、 管理小組職責
1、管理小組負責洞口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所需物品的申請工作。
2、對《隱蔽工程與重點部位作業(yè)過程登記薄》和翻牌制度以及刷卡考勤進行日常檢查和督導落實工作。
3、負責管理各類迎檢用品,上級單位檢查時,負責組織洞口各類人員做好迎接檢查的值班工作。
四、洞口管理制度
4.1 洞口值班制度
1、在洞口建立值班室門衛(wèi)。由架子隊抽調管理人員進行值班,實行24h值班制度。值班室必須安設直通洞內工作面及風機房、施工員、領導、醫(yī)院的電話。
2、門崗對進入隧道的人員有安全告知義務,嚴禁與施工無關人員進入隧道,對無關人員門崗有權拒絕其進入隧道。
4.2 進洞人員登記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隧道施工規(guī)范化建設,增強施工作業(yè)人員職業(yè)道德和修養(yǎng),規(guī)范施工行為,提高工作水平和確保工程質量,接受項目部、監(jiān)理單位等監(jiān)督,特制定本制度:
1、進出洞登記及翻牌制度(范圍:所有進、出洞人員)
2、登記翻牌的具體要求
①洞口設置進洞作業(yè)人員牌板,進洞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先登記,然后翻牌,所有進洞施工人員應分工序翻牌上崗,下班或出洞后要銷號。值班員認真作好出入隧道人員的統(tǒng)計。凡需進入隧道的人員,特別是零星進出隧道作業(yè)人員,必須在進入隧道前在值班室登記,并說明去向及工作內容,并且出隧道后必須及時向值班室登記室匯報。
②上級領導及其它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進、出洞除實行安全檢查,也應在《進、出洞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并應注明進洞原因、進出洞時間。
③作業(yè)人員進洞出洞后,進行銷號,嚴禁他人代刷或不刷卡。
④車輛駕駛員及其他操作人員必須履行進洞登記手續(xù)。車輛駕駛員進洞必須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員如需搭車進洞必須先接受門崗檢查登記。
五、洞口門崗崗位職責
1、在項目部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yè)務上接受安質部的指導,應熟練掌握隧道施工的相關知識,隨時了解洞內施工狀況。
2、負責隧道進洞人員的安全檢查、登記工作。
3、負責對進入隧道物資的檢查,進入隧道的物資(炸藥、雷管等)必須由押運員隨同,門崗核查后,登記后方可運入洞內。
4、進入隧道的施工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車輛實行出入登記制度,機械設備進入洞內,門崗必須對車輛駕駛室、駕駛員及隨車人員進行檢查登記,否則門崗有權禁止進洞。
5、負責隧道洞門口的警戒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隧道。
6、負責對進洞作業(yè)人員進行登記和銷號工作,并嚴格執(zhí)行登記和銷號制度。
7、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并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負責值班室內衛(wèi)生的清理工作。
六、考核辦法
洞口值班室各類人員要切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項目部將定期對洞口值班室各類人員進行考核。在日常工作和上級單位檢查時表現(xiàn)良好的項目部將給予一定的獎勵;日常工作中玩忽職守、違反紀律、在上級單位檢查中影響檢查成績的,項目部將給予罰款處分,嚴重者將開除處分。
七、禮貌用語
為展現(xiàn)我單位施工人員良好精神風貌和素質修養(yǎng),要求各類洞口工作人員必須講文明、講禮貌,特別是在上級單位檢查工作時,更應注意說話方式、服裝儀表、言行舉止。
第9篇 隧道施工 作業(yè)安全管理
一、隧道工作人員須知:
1、所有隧道施工人員必須遵照規(guī)定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絕緣膠鞋、防塵用品等),否則,禁止進入隧道。
2、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精神衰弱、癲癇病、色盲和眼耳嚴重缺陷者,不準進入洞或參加隧道作業(yè)。
3、飲酒后嚴禁進入隧道,進入隧道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任何人不得違章作業(y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患與未然。
4、隧道內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專人保管使用,不得超速行駛方向剎車狀況良好,嚴禁亂開亂乘。
5、洞內施工用電,包括照明線路按規(guī)定由電工安裝,嚴禁亂接亂掛。
6、爆破作業(yè),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必須由專人培訓,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證的爆破過那個擔任,獲過火工品運輸、保管、使用按章辦事,決不能麻痹大意,做到萬無一失。
7、進洞一定要注意錨噴地段的危險面,腳手架平臺是否牢固,照明是否符合要求,作業(yè)范圍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接近。
8、隧道施工的班長,必須做好交接班紀錄。
二、隧道用電安全標準
1、要求隧道線路有設計,符合有關規(guī)定,實行三項五線制,動力、照明分開。
2、在隧道用照明必須使用安全電壓36v。
3、對隧道內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保險,配電盒必須有門鎖。
4、隧道內敷設電纜也要符合有關的規(guī)定。
5、隧道內線路及用電設備 出現(xiàn)問題必須由值班電工進行處理。
三、隧道全斷面施工安全措施
1、堅決貫徹和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確保鐵路隧道施工安全,預防事故發(fā)生。
2、參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3、建立、健全安全檢查生產組織,堅持班前點名講安全,周一安全大檢查,認真貫徹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檢查制度充分發(fā)揮各級組織的作確保施工安全。
4、對各類事故嚴格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為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的辦法處理。
5、嚴格按照技術操作規(guī)程施工,搞好光面爆破 ,以保持圍巖的完整性,增強圍巖的自身承載能力,提高圍巖的穩(wěn)定性,是工作面杜絕出現(xiàn)危面,有效地保證施工安全,根除落實傷人事故。
6、爆破20分鐘以后方可進入工作面。必須設專人防護專人找頂。
7、針對圍巖情況,爆破后應盡快實施錨噴網支護及時封閉圍巖。
8、定期檢查支護情況,發(fā)現(xiàn)支護變異,噴層異常裂縫,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停工撤離,經加固處理確保安全后再進行作業(yè)。
9、加強監(jiān)控量測,根據(jù)監(jiān)控量測數(shù)據(jù)指導施工,若發(fā)現(xiàn)測量數(shù)據(jù)有突變或異變時,應量測后立即通知現(xiàn)場負責人,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通知施工人員暫時撤離危險地段待避,待制定處理措施后再進行施工。
四、隧道開挖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1、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并應定期進行安全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進入隧道施工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配戴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嚴禁酒后,帶病人員進洞。
3、鉆眼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噴錨支護,開挖面頂部及兩幫基巖是否穩(wěn)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立即加以支護或清除。
4、各工序鉆眼人員操作前,應檢查風鉆、風水管接頭是否牢固,嚴禁打干鉆,不得邊打眼邊裝藥。
5、使用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應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在碴堆上鉆眼時,應注意石碴的穩(wěn)定,防止操作中坍滑傷人,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6、光面爆破宜選用低密度、低猛度、低爆速或高爆力的炸藥采用其它炸藥時應進行換算。
7、洞內爆破作業(yè),必須統(tǒng)一指揮。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至不受有害氣體振動及飛石傷害的地點,其安全距離大于等于200米。
8、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才準施工人員進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9、檢查人員在爆破后進入要作面應注意:有無瞎炮。當發(fā)現(xiàn)瞎炮時,必須有原爆破人按規(guī)定處理;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有無松動巖石,噴錨支護有無損壞或變形。
10、鉆眼與裝藥一般不得平等作業(yè),為防止點炮中途突然發(fā)生照明熄滅,爆破工應隨身手電筒。
11、當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應加強兩端的聯(lián)系與統(tǒng)一指揮,當兩工作面距離余留八倍循環(huán)尺寸(不少于15米),應停止一端的工作,將人員及機具撤走,并在安全距離處設立警告標志。
12、爆破器材的加工,就在遠離洞口50米以外的加工房中進行,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yè)的人員,嚴禁穿戴化纖衣物。
13、施工人員除遵守本規(guī)則外,進洞施工遵守國家和鐵道部、建設部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
五、隧道施工光爆安全作業(yè)標準
1、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至不受有害氣體侵入及落石影響的安全地點,所有爆破地點的通路上均應設置警戒。安全地點至爆破工作面的距離應為:獨頭坑道不小于200米。
2、當兩個對穿工作面間的厚度:硬巖小于15米,軟巖小于20米時,應由一端打通。
3、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才能進入工作面進行檢查,但不得早于15分鐘。
4、裝藥只準使用本、竹制的以及鋁、銅制成的炮棍。
5、導火索長度應根據(jù)點炮人員避到安全處需要的時間來決定,但在任何情況下導火索長度不應短于1.2米。
6、切割導火索要用鋒利的刀子,切口應平正。打折,過粗,過細或外部有操作的導火索應切去不用。
7、炮眼爆破后,不論眼底有無殘藥,不得打殘眼。
8、在水中或潮濕地點進行爆破,起爆藥包應使用抗水爆炸材料。對容易受潮的爆炸材料,要進行防水處理。
9、導爆索應用鋒利的刀子切割,用搭接法連接時,接頭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0cm,并用膠布扎牢實。
10、起爆導爆索的雷管,應捆扎在距導爆索端頭10~15cm處,用膠布扎緊。雷管的底部應指向導爆索的傳爆方向。
11、處理瞎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嚴禁拉動導火索或雷管腳線以及取出雷管,應在距瞎炮不小于40cm處另打平行炮眼裝藥起爆,對于硝銨類炸藥可用水沖灌炸藥,使炸藥失去爆炸能力。
12、運輸爆炸材料時,其他易燃、易爆物資不得同車運輸,除押運人員外不得搭乘。
13、車輛不得超過中速行駛,防止急剎車。
14、爆炸材料應盡量在白天進行裝卸。
15、炸藥庫內應保持清潔,干燥和通風良好,藥箱下要墊方木或木板。
16、庫內爆炸材料的堆放,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炸藥箱堆放高度不超過1.8米,寬度不超過2.0米
(2)雷管堆放高度不超過1.0米,寬度不超過兩箱,地面應鋪以軟墊。
(3)箱堆間不得小于0.3米,箱堆與墻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米(坑內洞室為0.2米)。人行通道寬度不得小于1.3米。
17、施工工地臨時炸藥庫存放量:炸藥不應超過10噸,雷管不應超過一萬個和相應的導火索。
18、鉆眼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選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支護、頂板及兩幫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立即加以支護或清除。
19風鉆鉆眼前應作下列檢查,不合要求者立即修理或更換。
(1)機具、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
(2)管路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3)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釬孔堵塞現(xiàn)象
20、不應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風鉆
21、鉆眼時,兩臺風鉆間距至少保持在2米
22、人工鉆眼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風鉆一側,防止鉆桿忽然斷裂時好生意外,
23、鉆深眼時,應先用短鉆桿鉆孔,后用長鉆桿續(xù)鉆
六、隧道施工噴錨施工安全作業(yè)標準
1、噴錨施工必須按設計厚度及長度施工,不得任意增減
2、當發(fā)現(xiàn)已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
3、當噴射砼未達到一定強度即趨失穩(wěn)的圍巖,或噴錨后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以及發(fā)生突變的圍巖,立即用鋼架支撐進行加強支護。
4、對開挖后自穩(wěn)程度很差的軟圍巖,應采用超前錨桿和掛網噴砼的辦法進行臨時支護。
5、在不良地質隧道中采用噴錨支護時,應有鋼架支撐備品,以應急需。
6、噴射前清除受噴面松動巖石及浮碴,并用壓力水或高壓風清除干凈
7、噴射前,鋼筋網應與錨桿聯(lián)接牢固,接頭穩(wěn)定
8、噴身中發(fā)現(xiàn)有脫落的石塊或砼塊被鋼筋架住時,應及時清除
七、隧道施工出碴安全作業(yè)標準
1、各種運輸設備不得人料混裝。
2、各種摘掛作業(yè),均應設立專職聯(lián)結員。
3、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尺寸應滿足裝載機寫械安全運轉,裝載纜后主膠管應有專收放。
4、卸碴時,有專人指揮,專人控制。
5、機動車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非值班司機不得駕駛機動車。
⑵除機動車司機、信號員、聯(lián)絡員外,其他人員不得搭乘。
⑶司機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開車前應發(fā)出信號,運行中不應將頭手伸出車外。
⑷機動車的閘、燈等,必須保持良好。
⑸單獨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打開前照明燈。
⑹同一地段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
⑺接近或通過風門、道岔、較大坡度地段,洞中橫通道口,施
工作業(yè)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礙時必須減速鳴笛。
八、隧道施工襯砌啊作業(yè)標準
1、襯砌用臺車拼裝牢固,不得有釘子露頭和突出尖角。
2、工作臺、跳板、腳手架的承載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并應在現(xiàn)場掛牌標明,腳手架與工作臺的底版應鋪設嚴密,木板的端頭必須搭在支點上。
3、吊裝拱架、模型板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jiān)護。
4、在隧道內作業(yè)地段傾卸襯砌材料時,人員與車輛不得穿行。
5、在2米以上高處工作時,應符合高處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6、檢查、修理壓漿機械及管路,應停機并切斷風源與電源。
7、電路應符合電氣安全標準。
9、工作平臺下的凈空,應保證運輸車輛能順利通行,并懸掛明顯的緩行標志。
11、作業(yè)人員應戴手套等防護用品,以免碰傷。
九、開挖班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鉆眼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有松動的巖石應清除。
2、鑿巖機鉆眼時,必須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嚴禁干鉆。
3、風鉆使用前必須進行下列檢查:
⑴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
⑵管路是否良好,連接是否牢固。
⑶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釬孔堵塞現(xiàn)象。
4、施工中,嚴格按技術放線進行鉆眼,對于欠挖的地方要及時處理。
5、鉆眼進程中,要站在風鉆的一側,防止鉆桿折斷傷人。
6、鉆眼的角度、深度,嚴格按光面爆破鉆眼要求進行。
7、鑿巖臺架在升降或走動時,要給予信號,認真檢查安全限界,并設專人指揮,就位后不得傾斜。
8、吹眼時,要通知所有人員讓開,并且保證炮眼的質量。
9、裝藥連線嚴格按技術標準進行,用火雷管引爆時,要保證引線的長度。
10、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及機械設備應撤離到安全區(qū)。
十、噴錨支護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1、施工前,認真檢查和處理錨噴支護作業(yè)區(qū)的危石,施工機具布置在安全地帶。
2、ⅳ、ⅴ級圍巖進行錨噴支護施工時,錨噴支護必須緊跟開挖工作面,在危險地帶應先噴射5厘米厚的砼,然后進行噴護作業(yè),作業(yè)中應有專人隨時觀察圍巖變化。
3、施工中,應定期檢查電源線路和設備的電器部件,確保用電安全
4、噴射機、水箱、風包、注漿罐應進行密封性能和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噴射砼作業(yè)中,要經常檢查出料彎頭,輸料管,注漿管管路接頭等有無磨薄、擊穿或松脫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
6、處理機械故障時,必須使設備、停風,向施工設備送電,送風前,應通知有關人員
7、噴射作業(yè)中處理堵管,應將輸料管順直,必須緊跟噴頭,疏通管路的工作風壓不得超過0.4兆帕
8、向錨桿孔注漿時,注漿罐內應保持一定數(shù)量的砂漿,以防罐體放空,砂漿噴出傷人
9、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正在進行施工的作業(yè)區(qū),施工中,噴頭和注漿管方嚴禁站人。
10 施工操作人員的皮膚,應避免與速凝劑及其他化學品接觸,宜采用電動送風帽、防塵口罩,壓風呼吸器等防護面具
11錨噴支護時應采取在保證順利噴射的條件下,增加骨料含水量,加強作業(yè)區(qū)局部通風等措施減少粉塵濃度,使之<10毫克/m3 ,保障工人身體健康
十一、砼班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工作人員必須經過砼施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鞋,高空作業(yè)段系安全帶,嚴禁酒后作業(yè)。
3、砼灌注前,必須經技術人員及領工員認真檢查驗收,同時檢查標模板支撐是否安全可靠,合格后可灌注
4、砼振搗器操作人員操作時必須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5、振搗器使用前檢查各部位是否連接牢固,旋轉方向是否正確,使用后做好清洗,保養(yǎng)工作
6、作業(yè)平臺上的振搗器及其他用具不用時,按放平穩(wěn),嚴防掉落傷人。
第10篇 瓦斯隧道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以及有關文件、指令,將“一通三防”作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
(2)協(xié)調通風、機電、生產、財務、勞資、安監(jiān)以及各施工隊等部門工作,保證瓦斯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財、物合理配置,并使其業(yè)務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3)負責按通風能力安排生產經營計劃。
(4)每日審閱瓦斯日報、瓦斯抽放日報及安全監(jiān)測日報,掌握隧道通風瓦斯動態(tài)。每月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解決通風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
(5)負責在編制項目經營計劃時,劃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資金。
(6)負責組織編制“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物資的計劃、采購、供應,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7)負責監(jiān)督、檢查相關資金、物資的有效使用。
(8)負責組織“一通三防”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2.總工程師
(1)負責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工作的管理。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有關“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規(guī)、文件和指令,在隧道施工規(guī)劃、設計及生產過程中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制定隧道施工“一通三防”安全措施,從安全技術措施上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防止瓦斯事故的發(fā)生,促進安全生產。
(4)協(xié)調“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完成“一通三防”技術業(yè)務工作,優(yōu)化隧道施工安全生產條件,為職工創(chuàng)造良好的作業(yè)環(huán)境。
(5)負責組織制定隧道施工“一通三防”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推廣活動,普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識。
(6)負責審批隧道施工通風系統(tǒng)調整方案和主要通風機參數(shù)調整方案。
(7)每日審閱瓦斯日報、瓦斯抽放日報及安全監(jiān)測日報,接受通風工作匯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安排處理。
(8)每月組織召開一次“一通三防”例會,解決“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問題。
(9)參與組織“一通三防”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3.生產副經理(安全總監(jiān))
(1)負責及時補充調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員,優(yōu)化勞動組織,穩(wěn)定職工隊伍。
(2)負責安排督促生產過程中出現(xiàn)的“一通三防”隱患問題的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參加“一通三防”專題會議, 及時將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到分管部門。
(4)認真檢查分管范圍內“一通三防”規(guī)定、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5)安排、布置、總結生產的同時,安排、布置、 總結“一通三防”工作。
4.物資供應部
(1)負責組織機電設施定期檢查、檢修,消滅電器失爆現(xiàn)象,減少和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
(2)編制設備物資購置計劃,及時供應“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設備和配件。
(3)負責組織設備驗收移交,確保機電設施安裝質量滿足“一通三防”要求。
(4)負責督促“三專兩閉鎖”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5)負責組織主要通風機及其附屬設施檢修及性能測試工作。
5.安全部
(1)負責“一通三防”安全監(jiān)察工作,協(xié)助安全總監(jiān)組織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隧道“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參與制定“一通三防”規(guī)劃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監(jiān)督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3)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隱患。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并及時處理“一通三防”方面的嚴重違章現(xiàn)象。
(4)在安全例會和安全現(xiàn)場辦公會上,優(yōu)先解決“一通三防”方面的問題。
(5)落實對“一通三防”工作的獎勵和懲處措施。
(6)參加事故搶救和組織事故追查。
6.通風調度
(1)負責隧道業(yè)務管理工作,按照任范圍劃分,完成本部門擔負的“一通三防”工作任務,并對部門分管的“一通三防”工作進行考核。
(2)認真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規(guī)定、指示,參與瓦斯隧道規(guī)劃、設計,保證隧道通風能力滿足生產需要。
(3)負責各類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中有關“一通三防”內容的審查,保證“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實可行。
(4)負責隧道通風系統(tǒng)的管理,消滅不合理的串聯(lián)通風,最大限度地減少角聯(lián)通風和通風阻力,發(fā)生災變后能快速有效地進行風量調節(jié)。做到技術上先進、安全上可靠、經濟上合理。
(5)負責隧道瓦斯抽放、預測預報工作。
(6)負責貫徹落實隧道瓦斯管理制度、通風管理制度、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7)負責組織隧道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 制定“一通三防”質量標準化達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8)參加安全質量大檢查,并負責通風專業(yè)的安全質量定級工作。
(9)負責通風儀器儀表的鑒定和校對工作。
(10)參加“一通三防”事故搶救及處理。
7.施工隊
(1)加強通風管理,愛護通風設施,避免風流短路,杜絕無風、微風作業(yè)。
(2)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及“三專兩閉鎖”管理制度,對于“兩閉鎖”、“監(jiān)測系統(tǒng)”裝置線中要保持完好,正確使用,嚴禁將其線路短接或甩脫。
(3)當班隊領導及其它有關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認真搞好工作地點瓦斯檢查。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瓦斯管理措施,聽從瓦斯檢查員的指揮,預防和避免瓦斯事故。
(4)搞好瓦斯監(jiān)控裝置的移交、接收、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fā)揮其功能。
(5)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我項目部“一通三防”管理等規(guī)程制度中有關規(guī)定,負責安裝、使用、維護、管理本部門轄區(qū)內的“三防”工作。
(6)自覺遵守進洞檢身制度。
(7)參加事故搶救和處理。
8.工程部
(1)貫徹《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相關規(guī)程規(guī)范, 進行開挖工程設計時,保證通風系統(tǒng)的合理、可靠、經濟。
(2)保證生產設計、生產銜接等工作符合通風管理要求,杜絕不合理通風現(xiàn)象出現(xiàn),及時安排“一通三防”方面所需的工程項目。
(3)在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過程中, 要優(yōu)先審查“一通三防”有關內容,確?!耙煌ㄈ馈眱热莘弦?guī)程規(guī)定。
(4)及時足量編制材料計劃,滿足隧道通風需要。
(5)按照通風能力安排生產,杜絕超通風能力生產現(xiàn)象。
(6)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為設置通風設施留有足夠的位置。
(7)生產設計銜接及驗收,必須經通風調度主管核準后,方能生產。
(8)向通風部門及時準確提供隧道貫通距離、地質條件等地測資料。
(9)向通風部門提供隧道通風管理必需的圖紙資料。
(10)協(xié)助通風部門完成必要的工程設施測繪、勘探任務。
(11)參加通風設施的移交工作。
9.財務部
(1)按計劃支付“一通三防”所需材料、儀器、儀表等購置及維修資金。
(2)按規(guī)定及時支付“一通三防”方面的技術咨詢、業(yè)務交流、職工培訓等所需費用。
第11篇 某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事故申報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作業(yè)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評比制度,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跨越307國道路段作業(yè)安全制度,施工現(xiàn)場保安管理制度,用電安全制度,防洪、防火、防風的安全專項規(guī)定,各種安全標志的設置及維護制度,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事故申報制度
項目指揮(經理)部及各施工作業(yè)隊要嚴格執(zhí)行鐵道部相關安全規(guī)則。
發(fā)生職工重傷或死亡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項目指揮(經理)部,安全質量部必須在6小時內按職工傷亡事故快報登記表規(guī)定的內容,電話快報上級部門,并在24小時內將事故經過基本情況書面報上級部門。上報其它有關部門的時間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安全快報,項目部于每月26日前按規(guī)定填表上報我集團公司。
2.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各項經濟承包有明確的安全指標和包括獎懲辦法在內的保證措施。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項目指揮部將預留一定額度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對安全事故責任者除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外,還將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
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工人在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養(yǎng)安全生產必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有計劃的對重點崗位的生產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制度、施工紀律進行培訓和考核。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作業(yè)制度
對專職安全員、班組長、從事特種作業(yè)的架子工、鋼筋工、起重工、電氣焊工、電工、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等,必須嚴格按照《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306-85)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復驗,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獲取操作證者才能持證上崗。對已取得上崗證者,要進行登記存檔,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名冊應齊全。
5.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指揮部要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規(guī)定定期檢查日期和參加檢查的人員。經理部每半月檢查一次,作業(yè)班組每天檢查一次,非定期檢查視工程情況而定。
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問題、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整改、消項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應立刻停止施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安全檢查與完善和修訂安全管理制度要結合起來。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各級管理者的經濟利益掛鉤,嚴明獎懲,保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實。
6.安全評比制度
班組在班前要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記錄的三上崗和每周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對班組的安全活動,要有考核措施。
7.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崗前培訓、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機械作業(yè)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操作維修技能。
定人、定機、定崗制度。保證機械作業(yè)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使各個環(huán)節(jié)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崗位責任制度。使用機械必須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包保養(yǎng);操作人員作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持證上崗制度。機械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發(fā)給機械操作合格證后方能上機操作。
逐級簽定設備管理合同制度。公司與項目部領導及設備主管、項目部與操作司機分別簽定管理合同,并實行抵押金制度,獎優(yōu)罰劣。
交接班制度。交接內容有機械運轉記錄、完成任務和生產情況、設備技術狀況、維修保養(yǎng)情況、備件、附件、工具情況等。
安全檢查制度。堅持安全教育,堅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作業(yè)要及時制止,追查原因,及時整改,杜絕事故隱患,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8.跨越307國道路段作業(yè)安全制度
本標段跨越307國道,為保證施工及公路運營的安全,我們將合理安排施工順序,盡量減少影響。
根據(jù)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周圍道路、車道行向等情況,與當?shù)亟煌ê徒痪鞴懿块T共同研究制定符合交通組織要求的施工方案。
在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把交通組織措施列為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之一。工程實施前,主動與交通或交警管理部門聯(lián)系,請求給予支持和指導。
施工期間,進出工地的車輛和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指令和管理;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影響交通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lián)系和溝通,在交通線路上布設限速、禁停等標志、標牌,保證車輛行駛有序暢通。
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規(guī)范醒目的交通標志,夜間開啟燈光示警標志,必要時,請交警協(xié)助管理。
9.施工現(xiàn)場保安作業(yè)制度
由集團公司負責安排專職民警,負責項目部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爆破器材的看管及其他安全保衛(wèi)工作。
與當?shù)嘏沙鏊?、公安局積極溝通,遇到突發(fā)事件及時報警。
與施工沿線的各村、鎮(zhèn)的治安主任保持密切配合,確保施工的安全有序進行。
10.用電安全制度
電工必須熟悉用電安全規(guī)程、規(guī)范,認真執(zhí)行。并建立臨電檔案,及時記錄有關資料。電工負責填寫臨電紀錄和維護臨電線路及操作開關。電工必須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維修和操作開關時,電工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絕緣工具。
設備移動前進行檢查,不得與電力電纜相接觸或鉤掛。在移動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證電力線的安全。
施工用電應堅持一電、一閘、一盒、一漏的原則。
專職電工要不定期對所管地段的線路進行檢修,發(fā)現(xiàn)破皮、懸掛高度不夠、以及未按要求設漏電保護裝置等應及時修復。
現(xiàn)場配備滅火工具、器材,確保現(xiàn)場電氣設備及其他設備的安全。
11.防洪、防火、防風等制度
各類房屋、庫棚、料場等場所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合公安部門的規(guī)定,室內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少于10m,與爆破物品距離不少于30m,乙炔瓶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少于5m;嚴禁在木材加工場、料庫等處吸煙;現(xiàn)場的易燃雜物,隨時清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附近堆放。
現(xiàn)場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并保持其有效性,安全標牌齊全且符合規(guī)定,油料庫、材料庫、電氣設備、機械設備作為防火重點,實行定人定責、定期檢查,嚴防火災發(fā)生。現(xiàn)場防火消防器材由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組建業(yè)余消防隊,定期訓練,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性能和使用方法。
> 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雨季成立防汛小組,設專人值班,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lián)系,制定防洪預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備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員及財產損失。
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住房、工作棚、標志牌、腳手架等的搭建應高于所在地的歷年最高風力標準。
風力大于五級后不進行野外高空作業(yè),防止墜落。
12.高空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2.1高空作業(yè)安全設施防護制度
高空作業(yè)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安全網,欄桿等安全設施,防止工人或材料墜落。
12.2高空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制度
從事高空作業(yè)人員施工時必須配帶安全用具,并且連接牢靠穩(wěn)固。經檢查安全無誤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12.3高空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第12篇 隧道施工進出洞口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洞人員必須在洞口值班室由帶班負責人進行現(xiàn)場登記,統(tǒng)計清楚進洞和出洞時的時間、人數(shù)、事由并做好記錄。
2、施工機械必須經洞口值班人員登記后方能進洞。
3、進洞人員一律必須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凡未佩戴安全防護用品者,洞口值班人員有權禁止其進洞。
4、進洞人員及車輛應服從現(xiàn)場管理人員調度指揮,洞內人員須靠邊行走,車輛須限速行駛且應注意現(xiàn)場安全警示標識,確保人身與車輛安全。
5、洞口值班人員必須佩戴袖標執(zhí)行任務;值班安全員監(jiān)督每天必須檢查進出洞口人員的登記情況。
6、雷管運輸與炸藥運輸不得同車出入洞,無爆破員跟蹤監(jiān)管的爆破物品不得入洞。
7、點炮前禁止非爆破人員入洞,必須待洞口警報解除且值班人員同意后方能入洞。
8、凡發(fā)現(xiàn)未嚴格執(zhí)行進、出洞登記制度者,對違規(guī)人員每次進行處罰100元;凡發(fā)現(xiàn)洞口值班人員離崗、缺崗或值班登記管理不到位者,對值班人員每次處罰50元。
第13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fā)生,保障作業(yè)人員安全與健康,減少經濟損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二工區(qū)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的隧道工程項目。
第二章 總體規(guī)定
第三條 管理規(guī)定
(一)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特點,運用現(xiàn)代管理技術、方法與手段,制定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對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全過程的跟蹤、檢查。
(二)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完整的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安全責任,設置專門的安全組織機構,配置足夠的安全器材。提供專項安全資金,并用好用足,不得挪用。
(四)各施工單位必須實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目標管理,并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和管理網絡,機構健全,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五)各工區(qū)經理、施工隊負責人為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對隧道施工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要逐層落實到人。
(六)進入隧道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各類人員均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經專門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須持證上崗的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證件。
(七)隧道施工人員作業(yè)要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在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八)隧道施工現(xiàn)場應按規(guī)定配備必須的安全裝置和設施,進入現(xiàn)場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并接受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九)隧道施工應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將涉及施工安全情況記載于交接班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執(zhí)行情況。
第四條 技術規(guī)定
(一)施工場地應作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地質穩(wěn)定、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正式掘進前完成。
(二)掘進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做好洞口邊坡和仰坡的穩(wěn)定及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施工安全。
(三)在軟弱圍巖地段施工時,應按照短進尺、弱爆破、早噴錨、勤量測、緊封閉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若遇不良地質情況,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探明情況,提前采取預防措施。
(四)隧道掘進過程中必須堅持勤監(jiān)測,以保證隧道施工安全。
第三章 開挖
第五條 人工開挖及鑿孔
(一)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進行支護。
(二)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操作安全距離。
(三)機械鑿巖時,必須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四)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
(五)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xiàn)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應予以修理或更換。
(六)使用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七)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及電纜防脫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操作時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八)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九)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十)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第六條 爆破
(一)爆破前要進行鉆爆設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二)裝藥與鉆孔不應平行作業(yè)。
(三)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的有關規(guī)定。
(四)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管理及使用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服裝。
(五)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xiàn)場,其安全距離為:
(1)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 m;
(3)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 m;
(4)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 m)時,不少于500 m。
(六)洞內每天放炮次數(shù)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七)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流砂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八)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
(九)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為防止起爆時發(fā)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十)點炮前,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爆破員實行“一爆三檢”制度,爆破員最后離場,班組長清點人數(shù),發(fā)出警告信號5秒后方可引爆。
(十一)爆破后必須經過15 分鐘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xiàn)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施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
(十二)當發(fā)現(xiàn)“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十三)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lián)系與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 m(軟巖為20 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應協(xié)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lián)系和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jù)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屆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通行。
第七條 爆破器材的管理
隧道工程爆破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并按當?shù)毓膊块T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第八條 爆破器材的運輸
(一)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用專用運輸車,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兩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二)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shù)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三)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四)有軌機動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護送人員與裝卸人員只準在尾車內乘座,其他人員嚴禁乘車。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放在專用帶蓋的木質車廂內,車內應鋪有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堆放一層。
(五)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內,嚴禁運輸爆破器材。
(六)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第四章 洞內運輸
第九條 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運輸時嚴禁人料混載。
第十條 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
第十一條 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第十二條 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第十三條 裝、卸碴
(一)人工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并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lián)絡信號,裝滿時應發(fā)出停止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
(二)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回轉半徑內不得有人通過。
(三)卸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嚴禁人站在斗車內扒碴。
第十四條 運碴
(一)有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洞內平曲線半徑不應小于車軸距的7倍;洞外不應小于10倍;
2、雙線運輸時,其車輛錯車凈距應大于0.4 m,車輛距坑壁或支撐邊緣的凈距不應小于0.2 m;
3、單線運輸時,在一側應設寬度不小于0.75 m的人行道,并在適當?shù)攸c設錯車道,其長度應能滿足最長列車運行的要求;
4、洞內軌道坡度宜與隧道縱坡一致,卸碴地段應設不小于1%的上坡道;
5、在線路盡頭應設置擋車裝置和標志,以及足夠寬的卸車平臺;
6、運輸線路應有專人維修、養(yǎng)護,線路兩側的廢碴和余料應隨時清理。
(二)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洞內運輸?shù)能囁俨坏贸^: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作業(yè)地段單車10 km/h,有牽引車及會車時5 km/h;機動車在非作業(yè)地段單車20 km/h,有牽引車時15 km/h,會車時10 km/h;
2、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5、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鳴號或有專人指揮;
6、洞內車輛相遇及有行人通行時,應關閉大燈光,改用近光或小燈光;
7、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yǎng)護;
8、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緣內1.2m處設置檔木。
第五章 支護
第十五條 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導洞)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的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jù)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fā)現(xiàn)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xiàn)場,再行加固。
第十七條 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等)的連接外,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第十八條 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第十九條 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第二十條 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第二十一條 采用木支撐時應選用松、柏、杉等堅硬且富有彈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徑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時不得小于25cm;其它連接桿件梢徑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撐宜采用簡單、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應保證坑道的運輸凈空。
第二十二條 鋼支護安裝時要嚴格按設計或者變更設計施工,鋼支護構件要綁扎牢固,以防整體構件或連接構件滑落傷人,損傷機械。安裝應采用縱向連接桿件將相鄰鋼支護連接牢固,防止鋼支護傾覆、扭轉、變形等事故發(fā)生。鋼支護腳部應設鎖腳錨桿,防止鋼支護下沉及水平收斂。鋼支護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并遵守起重吊裝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在處理管路堵塞時,噴頭應有專人看護,防止消除堵塞后,噴頭擺動傷人。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第二十四條 應定期進行錨桿抗拔力試驗,防止錨桿滑脫造成事故。當發(fā)現(xiàn)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xiàn)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
第二十五條 當發(fā)現(xiàn)測量數(shù)據(jù)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xiàn)裂縫以及噴層出現(xiàn)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xiàn)場,經處理達到安全作業(yè)條件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第六章 襯砌
第二十六條 根據(jù)隧道開挖的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襯砌或壓漿,特別是洞門建筑的襯砌必須盡早施工,地質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須首先完成。
第二十七條 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梯、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拷ǖ赖囊粋葢凶銐虻膬艨?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
第二十八條 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鋪板,應釘鋪結實。木板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m的工作平臺四周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應釘防滑條。
第二十九條 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所站人數(shù)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載重量。
第三十條 在洞內作業(yè)地段傾卸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
第三十一條 機械轉動部分應設置防護罩,電動機必須有接地裝置,移動或修理機器及管線路時,應切斷電源、風源。
第三十二條 安裝、拆除模板和拱架時,作業(yè)地段應有專人監(jiān)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三十三條 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
第三十四條 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采用車輛運送,裝卸車或安裝砌塊時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升。
第三十五條 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至2-3m時應暫停,4小時后方能繼續(xù)砌筑。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三十六條 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行,管路聯(lián)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配戴護目眼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必須注意噴嘴,一旦脫落要設法躲避;拔取噴嘴必須在撤除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進行。
第三十七條 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26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炷凉嘀r,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第三十八條 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
第七章 通風及防塵
第三十九條 隧道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
(一)粉塵允許濃度;每m3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每m3空氣中,含有10%以下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4mg以下。
(二)氧氣濃度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
(三)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四)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五)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濃度應在5 mg/m3以下。
(六)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七)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
(八)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
(九)隧道內的氣溫不得超過28℃。
第四十條 隧道內空氣成分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第四十一條 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 m3 。
第四十二條 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第四十三條 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第四十四條 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一)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
(二)出碴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
(三)在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
第四十五條 防塵用水的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 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濾設施。
第八章 照明、排水及防火
第四十六條 照明
(一)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應根據(jù)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選用不同高度的照明。
(二)隧道內用電線路,應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高度用磁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及其他鐵件上,不得捆扎在一起。如使用電纜應懸掛在高處,不得拖在地面上。
(三)隧道內各部的照明電壓為:
1、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yè)地段為12-36v;
2、成洞地段為110-220v;
3、手提作業(yè)燈為12-36v。
(四)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檢修管理,檢修電路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五)潮濕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第四十七條 排水
(一)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jù)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機具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并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二)抽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shù)。
(三)隧道開挖中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時,宜采用超前鉆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jù)。
(四)如發(fā)現(xiàn)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業(yè),迅速撤至安全地點。
第四十八條 防火
(一)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shù)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二)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鹪磻喽纯谥辽?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三)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及其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
第九章 瓦斯防治
第四十九條 隧道施工發(fā)現(xiàn)瓦斯時,應加強通風,采取防范措施,當隧道內的瓦斯?jié)舛冉浲L后仍超過本規(guī)定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時,應遵守本節(jié)的各條規(guī)定。
第五十條 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五十一條 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第五十二條 有瓦斯的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薄。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第五十三條 電燈照明
(一)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
(二)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
第五十四條 礦燈照明
(一)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shù),應大于經常用燈總人數(shù)的10%。
(二)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
(三)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出。發(fā)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小時。
(四)使用礦燈人員應嚴禁拆卸、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下班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第五十五條 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
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
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第五十六條 因超過瓦斯?jié)舛纫?guī)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偷?%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準人工復電。
第五十七條 隧道爆破作業(yè)
(一)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二)爆破時,宜使用瞬發(fā)電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
(三)有瓦斯的隧道需使用煤礦安全炸藥。
(四)短隧道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雙車道上半斷面開挖撤至400m以外,雙車道全斷面開挖應撤至500m以外。
(五)隧道中的使用的機具,如電瓶車、通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礦燈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第五十八條 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第五十九條 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第六十條 通風必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第六十一條 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fā)生火花的作業(yè)。
第六十二條 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規(guī)定如有與國家或行業(yè)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不相一致的,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規(guī)定為準。
第六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為嚴格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健全機制;強化管理,預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我標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確保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管理辦法,各工區(qū)及架子隊務必遵照執(zhí)行。
一、 安全管理機構及領導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組
為確實抓好武橋項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質量工作,落實鐵道部、業(yè)主、監(jiān)理及局指揮部的各項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橋項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質量管理小組。小組全面負責我項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質量控制管理工作,組長由項目常務副經理汪漢波擔任,副組長由安全總監(jiān)、總工程師、項目副經理擔任,組員由工管部、安質部等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架子隊負責人擔任,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汪漢波
副組長:徐小宏、張鐵松、周朝啟、洪志明
組 員:、陳勇祥、石立來、張 震、陳潤和、徐來喜、曹家昌、張良平、張 剛、黃光東、李 彬、張 耀、錢其龍、游克玉、劉龍剛
安全質量管理小組負責項目部范圍內瓦斯隧道安全質量控制的組織工作,各職能部門根據(jù)職能分工,在其分管領導的帶領下,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嚴格把控現(xiàn)場施工過程安全質量監(jiān)控,確保我部安全質量目標的實現(xiàn)。
1.2瓦斯隧道領導包保
瓦斯隧道
包保領導
所屬工區(qū)
工區(qū)負責人
架子隊負責人
小密隧道
徐小宏
小密工區(qū)
曹家昌
錢其龍
西江隧道進口
張鐵松
小密工區(qū)
曹家昌
張耀
沙洲壩隧道
洪志明
瑞金工區(qū)
劉龍剛
游克玉
二、 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電工、電焊工、起重工、信號工、爆破工、架子工、場內車輛駕駛人員等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2.項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前,其勞務分包管理部門應會同同級綜合管理部、安全質量部審查持證以及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有效性情況,復印證書作為安全管理資料備案,綜合管理部、安全質量部應建立特種人員動態(tài)管理臺賬,并保存證書復印件。
3.項目部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對須持證人員應及時組織參加有關培訓取證。每年應對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專業(yè)培訓,由項目部綜合管理部負責列入培訓計劃,并組織培訓。
4.項目部綜合管理部應加強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有效期管理,及時報告公司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管理部門或通知持證人員本人,按期參加國家規(guī)定的復審,并將復審結果記入作業(yè)人員名冊、歸入檔案,并通知同級安全質量部。
2.2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是是施工技術交底的組成部分,在施工技術交底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應分三級進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業(yè)人員。
2.前期全標段總交底,由指揮部總工程師向指揮部各部室及技術人員、項目部總工程師及工程部、機械部、安質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涉及全標段主要危險源、重大技術安全措施、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等內容。
3.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項目部總工程師對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工程、機械、安質主管人員進行交底,交底內容涉及安全施工具體措施及標準、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項等內容。
4.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對現(xiàn)場技術、管理人員、班組長及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交底內容涉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出現(xiàn)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措施和緊急逃生措施等內容。
5.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在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進行,任何工程在沒有安全技術交底前都不準施工作業(yè)。
6.班組作業(yè)前安全注意事項交底,即班前安全講話。每天開始工作前,班組長應向作業(yè)人員強調當天作業(yè)安全注意事項。
7.各級安全部門、專(兼)職安全人員應監(jiān)督交底安全技術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未執(zhí)行安全技術要求的,應立即予以制止,責令整改。
2.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設備、設施由項目分部部物資設備部門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標準統(tǒng)一采購,并建檔管理。
2.檢查驗收制度。隧道防火防爆設施設備安裝完成后,由項目部分管經理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必須經過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日常檢查制度。項目部、項目分部每月組織一次對防火防爆設備的定期檢查,工區(qū)區(qū)長每天對防火防爆設備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4.洞內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門崗檢查制度,嚴格控制火源進入洞內。隧道內電氣設備與作業(yè)機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機械嚴禁駛入;在隧道洞口外設一處進洞工作人員更衣室,配備全套進洞施工人員所需的純棉工作衣物,在儲物柜內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鑰匙后方可領取進洞衣物,出洞下班時先交還工作服才能領取儲物柜鑰匙,杜絕私自夾帶物品進洞。
機動車輛和施工機械隧道內車輛限速10km/h。
洞內電氣設備的選用符合防爆要求,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防爆電器在進洞前由項目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
防止靜電火花,洞內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膠、樹脂)制品,其表面電阻應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發(fā)熱的裝置上安設過熱保護裝置和溫度檢測報警斷電裝置;在摩擦部件金屬表面附著活性低的金屬,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產生;如工作面遇堅硬夾石或硫化鐵夾層時,不能強行截割,應放炮處理。為防止產生撞擊火花,裝碴前必須將石碴灑水濕潤;拆卸鋼模板和架子時,均使用木錘,拆卸前應使其保持良好潤滑狀態(tài)。
原則上不允許洞內電焊、氣焊作業(yè);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 “隧道特殊工序審批制度”執(zhí)行。
各類機械設備、電器設備維修保養(yǎng)過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變壓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審批制度‘執(zhí)行。洞內使用的棉紗、布頭、潤滑油等必須存放在有蓋的鐵桶內,嚴禁亂扔亂放或拋在隧道內并及時清運出洞。
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按規(guī)定頻率對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查。
隧道洞口、通風機附近20米范圍內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設置避雷系統(tǒng)。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內動火應嚴格執(zhí)行“隧道特殊工序審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長根據(jù)施工計劃提前一天提出動火計劃,報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審核后,由架子隊長審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區(qū)區(qū)長監(jiān)督計劃實施,實施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作業(yè)指導書進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點前后各20m范圍內,必須有瓦斯檢測人員現(xiàn)場檢測,瓦斯?jié)舛缺仨毿∮?.3%。并不得有可燃物,兩端各設一個供水閥門和滅火器,并在作業(yè)完成前由專人檢查,對焊接部位進行降溫,確認無殘火后方可結束作業(yè)。
施工時,瓦檢員必須全過程監(jiān)測瓦斯?jié)舛?同時作業(yè)地點采用局部通風措施,保證該范圍內瓦斯?jié)舛炔怀瑯恕?/p>
動火施工現(xiàn)場無專職瓦檢員監(jiān)控不得實施作業(yè)。
2.4隧道通風管理制度
1、設立隧道通風班組,在架子隊領導下開展工作,業(yè)務上接受項目部安質部、物設部的指導,具體負責按照經批準的通風方案進行通風系統(tǒng)的安裝、使用、維修、維護工作。
2、風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風機的操作規(guī)程,熟悉通風系統(tǒng)性能。
3、隧道通風系統(tǒng)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運行,運行期間應加強巡視及維護工作,保證通風系統(tǒng)各項性能、技術指標達到設計要求。
4、保證隧道24小時連續(xù)不間斷通風,風量、風壓必須滿足設計要求,不得隨意停風。
風機設置兩路電源并裝設風電閉鎖裝置。
確保正在使用的通風機出現(xiàn)故障后能在15分鐘內啟動備用通風機,保證隧道通風和正常作業(yè)不受影響。
對易形成瓦斯聚積的部位必須采取局部通風。當停風區(qū)中瓦斯?jié)舛炔怀^1%時,并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染怀^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
5、通風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制度。
項目部組織每周對通風系統(tǒng)進行檢查,工區(qū)區(qū)長每天對通風系統(tǒng)必須作例行檢查,通風工必須做好日常巡查。
通風系統(tǒng)運行正常后,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對掌子面和其他用風地點根據(jù)需要隨時測風,做好記錄。
每7天在風管進出口測量一次風速、風壓,并計算漏風率,風管百米漏風率不應大于2%,對風筒的漏風情況必須及時修補。
6、建立通風系統(tǒng)運行管理檔案。檔案包括各種檢查記錄、調試記錄、測量記錄、維護記錄、運行記錄等。
值班人員每天按班組對通風系統(tǒng)運行情況進行記錄,工區(qū)區(qū)長每天、架子隊負責人每周分別對運行記錄予以審核、簽認。
7、交接班制度。必須由交接雙方簽字認可,對上一班存在的問題、隱患、需注意事項、儀器設備狀態(tài)等必須交接清楚,交接班記錄由架子隊長每天定時予以審核簽字。
8、實行停風報批制度。因通風系統(tǒng)檢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必須提前提出申請,逐級上報,根據(jù)停風時間長短由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
停風時間在30分鐘以內的,由當班人員報分部主管副經理審核后,監(jiān)理組專業(yè)工程師同意,總監(jiān)批準后實施;
停風前必須確保洞內所有人員已經撤離,并切斷電源;
恢復通風后,必須檢測瓦斯?jié)舛?經當班瓦檢員檢測,瓦斯?jié)舛仍谝?guī)定限值以內時,方可恢復正常作業(yè)。
9、信息溝通制度。瓦檢班組、通風班組、施工作業(yè)班組應及時溝通相關信息,確保生產安全、有序進行。
2.5瓦斯隧道進洞管理制度
1、進入隧道必須接受門崗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任何火種及可能產生火花的物品入內。
經批準的動火作業(yè),必須有專職瓦檢員隨行方可將相應材料、設備帶入隧道。
2、進洞施工作業(yè)人員實行掛牌制度,所有進洞施工人員分工序掛牌上崗、下班摘牌離崗。
上級領導及其它相關人員進洞檢查實行登記制度,門崗建立登記臺帳,并應注明進出洞時間。
嚴禁與隧道施工無關人員進入隧道。
3、洞口設置更衣室。任何人進洞前必須將隨身攜帶的手機、香煙、打火機等火種和電子設備、物品等保存到專用衣柜,嚴禁穿著化纖類衣服進入隧道。
4、門崗對進入隧道的人員有告知義務,任何拒絕履行防火、防爆檢查的人員可以拒絕其進入隧道。
5、進入隧道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車輛必須滿足防爆要求,否則禁止進入隧道。經過防爆改裝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車輛由物設部門負責發(fā)給專用進洞許可證,并將進洞許可證掛在醒目位置,憑證進入隧道作業(yè)。
進入隧道的施工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車輛實行出、入登記制度,上述機械設備進入洞內,門崗必須對車輛駕駛室進行檢查,防止將火種帶入洞內。
車輛駕駛員及其他操作人員必須履行進洞登記手續(xù)。
車輛駕駛員進洞必須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員如需搭車進洞必須先接受門崗檢查登記。
6、進入隧道的物資(炸藥、雷管等)必須有物設部門出具的材料清單,由物設部人員隨同,門崗核查后,辦理登記手續(xù)方可運入洞內。
7、未通風及瓦斯?jié)舛瘸瑯饲闆r下,瓦檢員進入隧道必須攜帶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護設備,且必須經架子隊負責人批準,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2.6瓦斯隧道鉆爆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風鉆鉆眼,并采用濕式打眼;電力起爆,并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嚴禁使用秒或半秒級電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設計
人工風鉆鉆眼,ⅱ類圍巖采用短臺階預留核心土法開挖,臺階長度3~5m;ⅲ、ⅳ類圍巖采用臺階法開挖,光面爆破,臺階長度不超過8m。爆破電閘安裝在新鮮風流中,與掌子面保持200m距離。
洞內爆破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都必須檢查,當瓦斯?jié)舛瘸^1%,不準爆破)、“三人連鎖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并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fā)出爆破口哨進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瓦斯工區(qū)裝藥與爆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爆破地點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缺仨毿∮?.5%。
2).爆破地點20m范圍內,礦車,碎石,煤碴等物體阻塞開挖斷面不得大于1/3。
3).通風應風量足,風向穩(wěn),局扇無循環(huán)風。
4).炮眼內煤,巖粉應清除干凈。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嚴不得進行爆破。
6).放炮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都必須檢查,當瓦斯?jié)舛瘸^1%,不準爆破)
7).放炮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三人連鎖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派人警戒,并檢查頂板與支架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fā)出爆破口哨進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1)爆破工作必須由經過專門訓練,取得爆破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2)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不得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3)在含瓦斯工區(qū)采用電雷管起爆時,嚴禁反向裝藥。采用正向連續(xù)裝藥結構時,雷管以外不得裝藥卷。
在巖層爆破內爆破,炮眼深度為0.9m以下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為0.9m以上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層內爆破,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應用炮泥堵塞。
(4)炮泥應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填滿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電力起爆連線前,母線與起爆器的連接端必須扭結成短路,并檢查開挖工作面及母線沿經地段的雜散電流,若大于30ma,應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網路連接。
(6)爆破15分鐘后應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支護,煤塵,瞎炮,殘炮等情況,遇有危險必須立即處理。在瓦斯?jié)舛刃∮?.5%,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災害及防范措施
3.1瓦斯災害
洞內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險地點主要是:
3.1.1煤層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層中散發(fā)出來的,由于接近煤層的巖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層前后50 m范圍的巖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別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巖石,瓦斯壓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 拱頂坍穴
一旦發(fā)生坍方,地層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氣輕,拱頂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積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風死角,所以瓦斯?jié)舛却?而且不容易發(fā)現(xiàn)(一般不上去檢測)。
3.1.3 拱頂以下30~40 cm范圍
據(jù)有關資料,當隧道內風速較低時,較輕的瓦斯往往貼在拱頂下部形成斷斷續(xù)續(xù)的滯留層,每個滯留層層厚20 cm左右,寬度為2~3 m,長度為10~15 m,滯留層瓦斯?jié)舛仍诘撞?%,頂部可達到10%。
3.1.4巷道轉角
由于巷道轉角處風速較低,容易積累高濃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車洞、橫通道
這些地方是獨頭巷道,或者雖不是獨頭巷道但風速很低,也易積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設備背風處
長時間停留的裝碴機、模板臺車背后往往有通風死角,瓦斯?jié)舛纫矔容^高。
上述危險地點應加強瓦斯檢測,一旦發(fā)現(xiàn)濃度超標,應采取局部通風方式,沖淡瓦斯。
3.2瓦斯災害征兆
一、瓦斯?jié)舛群龃蠛鲂?工作面溫度降低,悶人,有刺鼻的氣味。
二、開挖工作面地層壓力增大,鼓壁,深部巖層或煤層的破裂聲明顯、掉碴、支護嚴重變形。
三、煤層結構變化明顯,層理紊亂,由硬變軟,厚度與傾角發(fā)生變化,煤由濕變干,光澤暗淡,煤層頂?shù)装宄霈F(xiàn)斷裂、波狀起伏等。
四、鉆孔時有頂鉆、夾鉆、頂水、噴孔等動力現(xiàn)象。
五、監(jiān)測儀顯示瓦斯?jié)舛瘸瑯嘶驁缶?/p>
3.3 低瓦斯隧道災害預防措施
3.3.1、瓦斯?jié)舛裙芾順藴?/p>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雖然不多,通風不良仍可引起爆炸。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機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對瓦斯?jié)舛鹊墓芾矸浅栏?要求:
1.工區(qū)內任何地點、任何時刻的瓦斯?jié)舛炔淮笥?.3%;
2.任何地點瓦斯?jié)舛冗_到0.4%時,應即刻報警,找出原因,及時處理;
3.任何地點瓦斯?jié)舛瘸^0.5%,應在前后20 m范圍內立即停工,切斷電氣設備電源,查找原因并加強通風,觀測濃度變化;
4.開挖面瓦斯涌出,且濃度超過0.5%時,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襯砌起點之間立即斷電、停工撤人,如加強通風后濃度仍降不下來,則全工區(qū)停電撤人立即研究處理辦法。
3.3.2隧道內過煤層前的超前探測
20 m范圍內瓦斯涌出強度大于0.5 m3/min的地段為高瓦斯區(qū)。為防止隧道掘進時誤穿高瓦斯區(qū),在距煤層設計位置20 m(垂距)時,打超前鉆孔三個,并取巖芯,鉆孔直徑不小于ф76。通過開挖面的超前鉆孔,可以了解:煤層位置、煤樣的噸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壓力,瓦斯動力現(xiàn)象(頂鉆、夾鉆、噴孔等),判斷將要揭露的煤層是否與設計資料一致。如一致,可正常掘進;如不一致,應向設計、監(jiān)理、業(yè)主方提出研究處理辦法。
3.3.3過煤層鉆爆作業(yè)
按照規(guī)范,低瓦斯工區(qū)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區(qū)采用煤礦許用炸藥;
2.全工區(qū)采用煤礦許用瞬發(fā)或毫秒電雷管;最后一段延時不大于130 ms。
四、燈具及電纜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內瓦斯?jié)舛茸罡叨温?應采用e_di型礦用防爆照明燈,防止掌子面掘進時突然涌出大量瓦斯,發(fā)生事故。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閉,襯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燈具,但在成洞地段地點的起點(模板臺車前方),應設置瓦電閉鎖探頭,一旦瓦斯?jié)舛瘸瑯?應立即切斷燈具電源。
3.洞內高壓和低壓電纜規(guī)格,應按規(guī)范辦理,電纜芯線與電氣設備連接必須使用齒形壓板或線鼻子;
4.工地移動照明,應采用礦燈,或防爆應急燈。
3.3.4施工通風
低瓦斯工區(qū)可以用獨頭巷道風管壓入式通風,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風。當采用巷道式通風時,開挖面附近還應布置局扇(壓入式)。目前射流風機常常作為隧道通風的輔助風機,比如: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壓入式通風管端部常常距開挖面太遠),布置在橫通道內作為主風機形成巷道全風壓風流。洞內風機及開關應使用防爆型。
3.3.5電源
低瓦斯工區(qū)不要求設置兩套互為獨立的供電系統(tǒng),但主通風機應有二路電源,直接由變電所饋出并來自不同變壓器,當一路停電時,另一路在15 min內接通供電。
3.3.6支護施工
巷道開挖暴露煤層后,應盡快施作錨噴初期支護,用摻氣密劑的噴砼覆蓋煤層和有瓦斯涌出的巖面、噴砼厚度不小于15 cm。當巷道變形噴砼表面出現(xiàn)開裂,還應進行補噴、補噴厚度至少5 cm。
當洞壁噴砼不能有效減小瓦斯溢出時,可采用:
1.對洞壁徑向注漿,封堵瓦斯?jié)B漏通道(用c-s漿,注漿厚度3 m)。
2.提前施做瓦斯隔離層和二次襯砌(氣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 cm,襯砌接縫應進行氣密處理。
四、 瓦斯災害處理措施
發(fā)生瓦斯事故后,應盡快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數(shù)和事故地點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內瓦斯及通風情況,并立即制定搶救方案。
4.1瓦斯工區(qū)處理坍方、冒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對塌方體上方聚集的瓦斯應設置局部通風排出。
2.對塌方地段的巖隙應加強監(jiān)測工作,掌握瓦斯?jié)舛茸兓闆r,及時發(fā)出險情報告。
3.塌方地段應盡快襯砌,封閉瓦斯。
4.2火災處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瓦斯爆炸引起火災時,不得停風,但應控制風向、風量。
2.電器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
3.不能直接滅火時,必須設置防火墻封閉火區(qū)。
中鐵大橋局六公司武橋項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15篇 隧道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隧道施工安全,預防爆破事故的發(fā)生,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擔任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思想端正工作認真負責,并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爆破員作業(yè)證”。
2、在爆破工作中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執(zhí)行“國家爆破安全法規(guī)”,做到標準施工,規(guī)范操作。
3、鉆孔:
①、鉆孔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如支護頂板及兩幫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巖石應立即加以支護或清除。
②、鑿巖機鉆孔時,必須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③、用帶支架的風鉆鉆孔時,一定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站在碴堆上鉆孔,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坍滑傷人。
④、鉆孔和裝藥不能平行作業(yè)。
⑤、嚴禁在殘孔中繼續(xù)鉆孔。
⑥、嚴格按照設計鉆孔,其周邊眼傾斜度的誤差±3%,平面誤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
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內進行,嚴禁在生活區(qū)和爆破器材庫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過程中,對爆破器材要輕拿輕放,禁止撞擊、拋擲,加工數(shù)量不應超過當班爆破作業(yè)需用量
③、藥包重量,藥包之間的距離一定要嚴格按照爆破設計進行作業(yè) 誤差范圍不能超出設計的3%。
④、只準快刀切割導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藥里的導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藥等大量產生有害氣體的炸藥。
5、裝藥、堵塞:
①、裝藥時應檢查驗收炮孔情況,如有關健炮孔不合格應積極解決或報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裝藥時,徹底清除孔內污積物
③、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到位,各藥卷之間彼此要密貼,中間不許有雜物間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適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⑤、禁止用石塊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⑥、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
⑦、禁止撥出或硬拉起爆藥包中的雷管、導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況,嚴禁裝藥
a、照明不足
b、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及時支護
c、發(fā)現(xiàn)流沙、流泥未經妥善處理
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網絡:
①、起爆導爆索的雷管應綁緊在距導爆索端部15cm處,雷管的聚能穴應朝向導爆索的傳爆方向。
②、導爆管網絡中不得有死結,孔內不得有接頭,孔外傳爆雷管之間應當有足夠的間距。
③、用雷管起爆導爆管網絡時,應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斷導爆管的措施,導爆管應均勻的敷在雷管周圍,并用膠布等綁扎牢固。
④、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導爆索,導爆管必須是同廠同批號產品。
⑤、連接爆破主線與腳線,檢查線路導通和起爆作業(yè),必須由指定的爆破員單人操作。
7、警戒、起爆:
①、進行爆破前,所有人員和機械均應撤至不受有害氣體、振動及飛石傷害的安全地點。
②、在爆破班(組)長的組織下爆破員均應進入指定的警戒位置,嚴禁行人、車輛、牲畜進入警戒線以內。
③、爆破信號規(guī)定如下:
a、警戒區(qū)信號——連續(xù)的長口哨聲,在爆破前十分鐘發(fā)出,屆時,所有施工的人員和機械撤到危險區(qū)以外,警戒人員進入指定警戒位置。
b、爆破信號——連續(xù)的急促的短口哨聲,在確認人員和機械全撤離危險區(qū)后,在爆破前一分鐘發(fā)出,一分鐘后進行起爆。
④、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且距爆破相距時間不小于15min,才準檢查人員進入,并經各項檢查和妥善處理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⑤、檢查人員主要檢查是否有拒爆、盲炮,是否有塌方、冒頂?shù)?未處理前應設立危險警戒或標志。
8、盲炮處理技術措施:
①、盲炮必須由當班爆破員處理,處理盲炮,無關人員不準在場,應設危險警戒,危險區(qū)內禁止進行其它作業(yè)。
②、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藥包。
③、經檢查確認炮孔的起爆線路完好時,可重新起爆。
④、打平行眼裝藥爆破,平行眼距盲孔口不得小于0.3m,為確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許從盲炮口起,取出長度不超過20cm的堵塞物。
⑤、在安全距離外,用遠距離操縱的風水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藥,但必須采取措施收回雷管。
⑥、電力起爆發(fā)生盲炮時,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將爆破網絡短路。
⑦、盲炮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爆堆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未判明爆堆有無殘留的爆破器材前,應采取預防措施。
⑧、每次處理盲炮必須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
9、兩個工作面接近貫通時,應加強兩端的聯(lián)系與統(tǒng)一指揮,當兩工作面距離為8倍循環(huán)進尺時(最小不得少于15m)應停止一端工作,將人員機具撤走,并在安全距離處設立警告標志。
10、在爆破作業(yè)中,要嚴謹認真精力集中,嚴禁飲酒作業(yè),嚴禁攜帶火種,不許穿化纖衣服,不許穿鐵釘鞋。
11、爆破的各類儀器,每月應全面檢查一次,電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賦能一次。
12、隧道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13、對不良地段隧道施工,應采取弱爆破、短開挖等小循環(huán)的施工方法。
14、由于爆堆積體中石質松散、極易坍塌在施工中應不放炮或少放炮對炮孔方向、深度、藥量等均應嚴格控制。
15、所有爆破人員而應思想集中,不得東張西望、談天說地。
16、為了減少爆破器材因受潮而引起盲炮。裝藥距放炮時間不宜過久。
17、不許使用水分超過0.5%的粉狀硝銨炸藥。
18、裝載爆碴時要有專人查看爆碴里是否有未響的雷管和炸藥,對于未響的雷管和炸藥,要交于專人集中統(tǒng)一銷毀。
19、采用電力起爆,則一切準備就緒方可連接起爆雷管。采用火花起爆時,在確定起爆引線長度時,起爆引線與信號引線的長度應能保證點炮人走至待避安全距離。
20、對在爆破施工作業(yè)中,在安全生產和預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人員要給予表彰或獎勵。
21、爆破器材庫的設置,爆破器材的運輸,管理、使用等見另頁。
22、其它事宜執(zhí)行國家“爆破安全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