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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大檢查制度匯編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45

基建安全大檢查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義

基建工程是國家發(fā)展與民生改善的基礎,其安全性直接影響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安全制度如同建筑工程的防護網,它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在可控范圍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損失,維護企業(yè)聲譽。

安全制度有哪些

基建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工人的安全職責,確保每個人都對自己的安全行為負責。

2.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現場安全管理: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實行定期安全巡查,及時消除隱患。

4.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發(fā)生的各種緊急情況。

5. 設備檢查與維護:定期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需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 制度應具可操作性,不能流于形式,必須落地執(zhí)行。 - 定期評估和更新制度,適應工地環(huán)境變化和技術進步。 - 強調個體責任,但也要注重團隊協(xié)作,共同維護安全環(huán)境。 - 建立有效的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報告安全隱患,而非隱瞞。

基建安全無小事,每一項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都關系到生命與財產的安全。讓我們以嚴謹的態(tài)度,科學的方法,共同構建安全、高效的施工環(huán)境。

基建安全大檢查制度范本

第1篇 基建安全大檢查制度范本

基建安全大檢查制度

1、時間規(guī)定:每月10、20和月末一天為安全質量檢查日,其中:月末一天要結合工程驗收進行,更應當從來從細進行。

2、參加檢查人員:礦長或安全副礦長主持,礦委會全體成員;調度主任;安監(jiān)站;基建科;機電科;帶班長;瓦檢員;各隊隊長、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參加檢查。

3、檢查內容:礦建、土建、安裝和工作生活各個系統(tǒng)、各個環(huán)節(jié);并以防瓦斯、防煤塵、防跑車為“重中之重”。真正做到

四個百分之百(該參加的百分之百參加;該檢查的部位百分之百檢查到;查到的問題百分之百“四定”;整改任務百分之百完成)。

4、檢查安全質量必須依據三大規(guī)程和質量標準及有關安全質量制度、規(guī)定進行嚴格檢查。

5、每次檢查出的問題和事故隱患要現場落實解決和排除。對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在匯報會上提出,并定時間、定人員、定任務、限期解決,對影響安全的重大隱患要委派領導專門解決。

6、每月三次安全質量大檢查,要求有明確檢查結果,以數據反映出存在的問題,不得走馬觀花,文過飾非。

7、每月三次檢查必須進行,礦長或安全副礦長沒有組織者,給予經濟處罰;應參加人員無故不參加時,按曠工處理。

第2篇 m礦基建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1)為了規(guī)范項目管理,保障職工生命安全,打造企業(yè)品牌,確保工程質量,根據gb 50213--2010《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gb 50511--2010《煤礦井巷工程施工規(guī)范》等國家標準,給合項目自身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施工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原則,充分調動全員創(chuàng)優(yōu)質工程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健全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按安全質量標準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優(yōu)良。建設單位要加強對階段施工工程安全、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作好復檢復查工作。

第三條建設煤礦安全質量達標分為二個等級,總分100分;其中巷道質量檢查表滿分為50分,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滿分為50分??偡诌_90分以上為優(yōu)良,70—89分為合格,69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得參加評級。

第四條安全質量達標考評驗收辦法

1)井巷工程質量檢查分為混凝土支護、錨噴支護、支架支護三種支護形式檢查,滿分50分,詳見表一、表二、表三。

2)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分營地建設、安全文化、安全設施、文明施工四個方面內容檢查,滿分50分,詳見表四。

3)本季度發(fā)生一起重傷以上事故(含重傷)不得評為優(yōu)良級。

4)本季度中有一個月質量未通過分公司驗收不得評為合格級。

第五條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組織有關業(yè)務部門對礦建項目部當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進行一次全面考評驗收,依據表格現場打分,確定建設項目安全質量達標情況。

第3篇 基建工程安全供、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供、用電管理,規(guī)范各級供、用電行為,確保施工現場不發(fā)生任何電氣設備事故和人身觸電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大唐保定供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工程施工現場所有參建單位和人員的安全供、用電管理。

第三條 依據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規(guī)定》、《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設施、安全標志規(guī)范》和大唐河北發(fā)電有限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實施辦法》編制。

第二章 施工供、用電管理內容

第四條? 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監(jiān)察部辦理了正式用電手續(xù)的施工單位,才允許正式用電,并將用電批準手續(xù)交監(jiān)理單位。

第五條? 各用電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用電管理機構,要求將該機構負責人、電氣負責人、一、二類工作票簽發(fā)人及電工班組成人員,以文字形式報公司工程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和監(jiān)理單位。無安全用電管理機構或未辦理正式用電手續(xù)的單位,不予供電。

第六條? 各用電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和制度。違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直至取消施工資格。

第七條? 各用電單位安裝的電氣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安全監(jiān)察部及監(jiān)理單位有權對其進行檢查,發(fā)現不符合要求者,有權停止供電。

第八條?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和材料。

第九條? 任何用電單位不得向外轉供電,違者停止供電。

第十條? 各用電單位的電氣工作負責人及有證電工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專業(yè)管理。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統(tǒng)一指導,接受公司和監(jiān)理單位查證上崗監(jiān)督。無證者不準從事電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經檢查無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聾啞、色盲和其他不適于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癥。

(二)具備必要的電氣理論知識及操作技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

(三)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四)取得經施工單位培訓、地方技術監(jiān)督部門考試合格發(fā)放的特殊工種崗位證。

(五)各施工單位用電設施的安裝必須辦理用電申請表,并經工程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

第十二條? 在對地電壓250v以下的低壓電氣網絡上帶電作業(yè)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被拆除或接入的線路必須不帶任何負荷。

(二)相間及相對地應有足夠的距離,并能滿足工作人員及操作工具同時觸及不到不同相導體的要求。

(三)要有可靠的絕緣措施。

(四)要有專人監(jiān)護。

(五)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第十三條? 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適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器材,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應首先切斷電源。

第十四條? 施工用變壓器應裝設在不得低于0.5m的高臺上,周圍應裝設不低于1.4m的柵欄,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告牌。變壓器應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五條? 低壓架空線路采用絕緣線時,架設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車輛通行處,架設高度不得低于5m。

第十六條? 現場直埋電纜的走向應按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的規(guī)定,沿主道路、組合場、固定的構物等的邊緣直線埋設,埋設深度不得低于0.7m,轉彎處應在地面上設置明顯的標志,通過道路時應采用保護套管。

第十七條? 一切用電設備及設施應裝設接地或接零保護。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應采用接地保護,中性點接地系統(tǒng)應采用接零保護,接地保護時,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第4篇 某大學基建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根據徐政發(fā)[2002]59號《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見》、徐政發(fā)[2002]58號《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徐州市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為確保建筑物施工階段的安全生產,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全處職工安全職工生產教育,定期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提高思想認識,樹立質量、安全生產第一意識。

二、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處長對全處安全生產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分管處長負責,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建筑物建設階段的安全負責,計劃科科長對甲供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處秘書對處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的安全負責。

三、每月對全處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區(qū)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抓好落實。各責任人應經常性地對所負責的安全生命生產區(qū)域進行檢查、監(jiān)督。

四、對出現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協(xié)助調查和處理工作,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檢查監(jiān)督記錄,每學期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同志進行表揚獎勵。

第5篇 基建安全負責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進一步明確各級主要負責人、基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基建職能

部門和各工種的安全基建職責,明確權力和義務,嚴格制度約束,做到時時、事事、人人落實安全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1.賀昌煤業(yè)有限公司在集團公司的領導下實行安全分級管理,明確各級安全職責,逐級傳遞壓力,履行職責。

2.賀昌煤業(yè)有限煤業(yè)公司承擔對礦井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管理職責和責任。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礦井基建

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和工作要求,研究分析所屬單位的安全基建工作,制定煤礦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和規(guī)范,安排

年度和階段性安全和管理工作思路,指導和監(jiān)督各科隊安全體系、機制的運行等。

3 礦長是本礦礦井改擴建工程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礦改擴建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各分管副職對分管業(yè)務和分管范圍內的安

全管理工作負責;各大隊長是基建現場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的第一責任者。。

4. 安全副礦長、安監(jiān)站負責對本礦改擴建安全管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考核和評比工作。

5.堅持各級領導“基建任務指標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即對分管的業(yè)務范圍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管系統(tǒng)、單位的安全負分管

的責任。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基建技改任務指標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使用新

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時對其安全負責,在改建、擴建過程中對安全負全責。

6.總工程師是本礦改擴建技術的第一責任者。對技術工作全面負責,對“一通三防”工作負主要管理責任。

7.改擴建工程堅持主體工程與安全衛(wèi)生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原則,并須通過安全監(jiān)督檢查部

門的驗收。

8.建立由分管領導負責的地面交通、防火、地質災害預防、醫(yī)療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工傷急救、大型群體活動等應急救援安全

責任制體系。

9. 建立由財務科負責按規(guī)定足額提取,計劃科合理安排使用的安全投入責任制度。

10.施工單位是本項目建設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

度,配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保證安全投入。

11.基建工程監(jiān)理單位對現場安全施工承擔監(jiān)理責任,根據施工工程要求,配足監(jiān)理人員,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的強制性

標準實施監(jiān)理。

12.設計單位對工程設計負責,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項目設專人進行

施工安全指導,并根據實際的需要做相應的修訂。

13.班組長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基建施工工作,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直接執(zhí)行者。主要職責是貫徹執(zhí)行本礦對工

程施工的規(guī)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組的工人遵守有關礦井基建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措施,切實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

作業(yè),遵守勞動紀律。

14.崗位工人對本崗位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其主要職責是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

程、措施和作業(yè)標準、遵守勞動紀律,遵章作業(yè)。

15.各級職能科室是落實安全基建方針、業(yè)務管理、協(xié)調安全基建,實施現場指導、監(jiān)督檢查、考核的責任主體,對各自業(yè)務

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負責貫徹國家基建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并將安全基建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分解到各個實施方案、作

業(yè)計劃、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之中,把安全隊伍建設、現場質量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細化到現場、分解到崗位、落實到

人員。

16.各科隊、班組要針對不同工種制定具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季度修訂一次,工種變更時要及時修訂完善?;鶎訂挝粚Π?/p>

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實行班驗收評估,月度考核兌現。

17.制定本礦的安全基建責任制和考核辦法,并責成安全、人事部門嚴格考核責任制執(zhí)行的情況,把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為一項主要考核指標,以推動本質安全型企業(yè)建設。

第6篇 安全基建問責制度

本制度所稱安全基建問責(以下簡稱問責),是指安全生產責任單位負責人對本礦安全施工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貽誤安全基建工作,導致產生重大安全隱患和發(fā)生安全施工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和后果的行為,對責任單位及其負責人采取問責措施。

1.凡發(fā)生一起3人以上的生產安全死亡事故,事故單位負責人由上級主管部門實施責任追究,并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安全基建問責制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

3. 問責方式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問責和安全生產事故問責,對重大安全隱患產生單位、事故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

4.重大安全隱患認定標準:

(1)超能力、超強度或超定員組織生產;

(2)瓦斯超限作業(yè);

(3)礦井未建立瓦斯監(jiān)控系統(tǒng),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統(tǒng),或者瓦斯監(jiān)控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行;

(4)通風系統(tǒng)不完善、不可靠;

(5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6)越層越界開采;

(7)自然發(fā)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

(9)礦井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tǒng);

(10)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qū)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qū)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guī)定的范圍和規(guī)模;

(11)各種證照過期或不健全,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工程進行勞務承包的;

(12)煤礦未及時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未及時取得或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的;

(13)礦井在生產經營區(qū)內存在可能導致人身傷事故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其他重大安全隱患。

(14)上級或各級地方安全部門檢查中提出,經查屬實的,職工舉報提出,由煤業(yè)公司及以上安全部門界定確認的。

5.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部門予以黃牌警告:

(1)產生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時匯報,強行組織生產作業(yè)的;

(2)在施工經營區(qū)域內存在上級單位檢查中查出,本礦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計劃的重大安全隱患的;

(3)存在煤業(yè)公司檢查中查出,本礦未列入整改計劃的重大安全隱患的;

(4)存在群眾舉報經查屬實,本礦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計劃的重大安全隱患的;

(5)未實現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考核指標。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相關部門予以經濟處罰,取消當年度評先評優(yōu)的資格:

1、對上級部門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

2、年度內被煤業(yè)公司黃牌警告一次或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

6.對重大安全隱患責任人的問責:

(1)生產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強行作業(yè)的責任人給予留用查看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產生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強行組織生產作業(yè)的責任人給予免職處理或撤職處分;

(3)產生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隱瞞、謊報、遲報的責任人給予行政記過或行政記大過處分;

(4)對重大安全隱患未按“三定”(定時間、定措施、定責任人)要求整改的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

7安全生產事故問責

(1)礦井發(fā)生一次死亡生產責任事故的,按照上級管理部門相關程序追究處理。

(2)發(fā)生非死亡生產責任事故的,由安監(jiān)科進行事故責任人約談。內容包括:主要聽取事故發(fā)生經過、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情況,事故性質、原因分析及教訓,重點是采取的措施、強化安全責任等方面的匯報。同時對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

被約談對象應該準備書面材料和必要的圖紙。

(3)約談原則上在事故發(fā)生、事故等級、事故性質確定后10 日內進行。

(4)約談時,應安排專人記錄,形成約談紀要并及時發(fā)送被約談單位;

(5)約談后,被約談單位應在15日內將約談要求貫徹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

(6)事故責任人所作檢查,對事故責任人的約談,對事故單位的經濟處罰以及對事故責任部門的通報批評由安全、工會、人力資源(勞資)、財務等部門組織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7篇 基建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辦法

為全面加強安全質量標準建設,堅持以“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為方針,緊緊圍繞建設本質安全高效型現代化礦井為主線,嚴格執(zhí)行安全質量標準,狠抓責任落實,完善安全設施,提升裝備水平,改善作業(yè)環(huán)境,選樹典型,相互促進,鞏固提升,確保礦井投產前安全質量標準化達到國家級標準,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一)公司成立安全質量標準管理領導組

組 長: ___

副 組 長: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二)領導組的職責

1、負責安全質量標準的制定與修改,負責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安全質量標準達標規(guī)劃、實施方案的制定。

2、督促落實安全質量隱患的排查、整改。

3、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講評、獎罰兌現。

4、積極配合上級安全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迎檢工作。

(三)各項目部成立以項目部經理為組長的安全質量標準管理領導組,制定本項目部的達標規(guī)劃和實施方案,及時排查治理各類安全質量隱患。

二、安全管理

(一)杜絕一切可能發(fā)生的重大事故;消滅人身死亡事故和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

(二)公司各工程合格品率達到100%、優(yōu)良品率達到60%、消滅不合格工程。

(三)投產前礦井安全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級水平。

五、檢查形式

(一)礦建工程

1、日常檢查

在日常工作中對礦建工程開展隨機性的專業(yè)檢查,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對所查的安全質量隱患進行分類通報并做出處理和跟蹤落實,對屬于否決扣分的問題做好統(tǒng)計,于當月30日前匯總后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

2、月度檢查

每月下旬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牽頭,各專業(yè)組參加,對礦建工程進行月度檢查,并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評分表》現場評分,于當日下午5點前將評分結果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

(二)土建工程

1、不定期檢查

每月由工程部組織對土建工程進行不定期檢查,并按照《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日常檢查評分表》現場評分。

2、正式考核檢查

每月下旬由工程部牽頭,相關部門參加,對土建工程進行正式考核檢查,并按照《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現場考核評分表》對土建工程進行評分。

六、考核辦法

(一)礦建工程

礦建項目部以施工隊組作為考核單元,安全質量標準化分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實行百分制考核,施工隊組及項目部滿分100分。

1、專業(yè)分數及系數

機電運輸: 100分 系數為0.30

一通三防: 100分 系數為0.25

掘 進: 100分 系數為0.20

生產調度: 100分 系數為0.15

地測防治水:100分 系數為0.10

2、分數計算

在月度檢查中,由各專業(yè)組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評分表》進行現場評分。

(1)施工隊組專業(yè)得分

實行現場評分和專業(yè)否決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現場評分乘系數減專業(yè)否決分后為施工隊組專業(yè)得分。

(2)施工隊組月度得分

各專業(yè)得分之和減否決分后為施工隊組月度得分。

(3)項目部月度得分

將所轄施工隊組的月度得分平均值作為該項目部月度得分。

(4)項目部季度得分

將季度內三個月的項目部月度得分平均值作為該項目部季度得分。

3、等級界定

礦建項目部以季度得分作為等級界定依據,安全質量標準化等級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不合格四個級別。

得分在90分以上的為特級;

得分在80分以上的為一級;

得分在70分以上的為二級;

得分在7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上屬條款中所述“以上”含本數,所述“以下”不含本數)

4、否決扣分

⑴在施工中出現死亡事故或一級非傷亡事故的,直接界定為不合格。

⑵發(fā)生1起重大未遂事故或二級非傷亡事故的,扣施工隊組月度得分5分;凡瞞報、漏報、推遲不報的每次均扣施工隊組月度得分2分。

⑶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均扣施工隊組月度得分2分:

①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出現重大隱患的;

②未按規(guī)定處理上級部門或公司查出的重大隱患的;

③出現重大隱患未上報的;

④未制定或不落實重大隱患安全防范措施的;

⑤出現一次停產整頓的;

⑥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的。

⑷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均扣施工隊組專業(yè)得分2分:

①在上級檢查中,出現限期整改問題的;

②未提供儀器、儀表等檢查用具的;

③未按時如實提供圖紙、資料的;

④在日常檢查中,查出的一般安全質量隱患未按期整改的。

⑸否決扣分相關要求

①由調度室負責將日常檢查中查出的安全質量隱患及整改情況匯總,于當月25日前報安全監(jiān)察部。

②由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將各礦建施工隊組的否決扣分情況匯總,于當月30日前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

(二)土建工程

1、檢查分數及系數

不定期檢查和正式考核檢查實行百分制,項目部滿分100分。

不定期檢查: 100分 系數分0.40

正式考核檢查: 100分 系數分0.60

2、分數計算

(1)項目部月度得分

實行不定期檢查和正式考核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

項目部月度得分=不定期檢查得分×0.40+正式考核檢查得分×0.60

(2)項目部季度得分

將季度內三個月的項目部月度得分平均值作為該項目部季度得分。

3、等級界定

土建項目部以季度得分及否決項目作為等級界定依據,安全質量標準化等級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不合格四個級別。

得分在90分以上的為特級;

得分在80分以上的為一級;

得分在70分以上的為二級;

得分在7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上屬條款中所述“以上”含本數,所述“以下”不含本數)

4、否決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界定為不合格:

①發(fā)生死亡或重傷1人以上事故的;

②施工區(qū)域內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對施工造成安全隱患的;

③被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受到舉報、投訴或被新聞媒介曝光并經查實的;

⑤發(fā)生惡性病疫或5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⑥發(fā)生火災或治安、經濟案件的;

⑦有拖欠民工工資情況的;

⑧未按規(guī)定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

七、獎罰辦法

(一)礦建項目部獎罰辦法

1、根據礦建項目部安全質量標準化等級界定結果,按季度進行獎罰兌現。

⑴對特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建項目部獎勵3萬元;

⑵對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建項目部獎勵1萬元;

⑶對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建項目部進行通報批評;

⑷對不合格安全質量標準化礦建項目部處罰2萬元。

2、施工隊組評比

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根據每季度施工隊組排名情況,選出安全質量標準化先進隊組,報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組同意后,組織監(jiān)理單位、礦建項目部、施工隊組負責人在該隊組召開安全質量標準化現場會,選樹典型、趕學先進、以點帶面。對召開現場會的施工隊組所在項目部獎勵5000元,并授予該施工隊組安全質量標準化流動紅旗。

(二)土建項目部獎罰辦法

1、根據土建項目部安全質量標準化等級界定結果,按季度進行獎罰兌現。

⑴對特級安全質量標準化土建項目部獎勵1萬元;

⑵對一級安全質量標準化土建項目部獎勵5千元;

⑶對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土建項目部通報批評;

⑷對不合格安全質量標準化土建項目部處罰5千元。

八、安全質量標準化講評

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質量標準化講評會,主要講評內容如下:

(一)通報項目部季度考核評比結果和獎罰兌現情況。

(二)表彰、獎勵安全質量標準化先進單位。

(三)總結分析本季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安排部署下階段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九、相關要求

(一)月度檢查前,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組織召開檢查預備會,詳細安排檢查事宜,規(guī)范檢查行為。

(二)各檢查組必須配備相關專業(yè)人員,以保證檢查結果科學、合理、公正。

(三)各專業(yè)組成員必須參加安全質量標準化月度檢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向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說明情況并指定替代人員。

(四)月度檢查覆蓋率必須達到100%,并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提高檢查質量。

(五)實行檢查組長負責制和集體公開評分制,評分結果必須由所有參加檢查人員共同簽字。

(六)土建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檢查、評比、定級由工程部具體實施,于當月30日前將評比結果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

(七)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將檢查記錄存檔管理,作為各項目部、施工隊組月度、季度的考核、評比、定級依據。

(八)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根據各項目部、施工隊組的考核得分,將評比結果、排名、獎罰進行匯總,于當月30日前上報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組。

十、本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基建期間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的規(guī)定和要求,編制基建期間工隊安全用電管理條例:

一、用電安全組織措施

第一條、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jiān)護、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

第二條、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yè)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安全用電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國家勞動部門核發(fā)的上崗證,嚴禁無證上崗。一經發(fā)現責令停工并處500元罰款。

第三條、加強日常的檢修維護工作,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建立維修記錄工作臺賬,記錄維修時間、地點、設備、維修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工作臺賬記錄不全(不及時)者經發(fā)現視情節(jié)嚴重性處50-200元罰款。

第四條、從用電施工開始,不定期的對用電工程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jiān)視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建設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拆除應有統(tǒng)一組織指揮,并規(guī)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方法、注意事項和安全防護措施方法等,并及時上報礦工程項目部。未上報擅自拆除者、拆除施工組織措施不全者,處以書面警告處分并上報礦工程項目部;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者視情節(jié)嚴重性追究其法律責任并處300-2000元罰款。

二、電氣設備安全措施

第一條、配電箱、分配箱、開關箱嚴格執(zhí)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保護。分配電箱應裝設在設備或用電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分配箱與開關箱距離設置合理,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水平距離不能超過3m。

第二條、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留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其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第三條、配電箱、開關箱安裝要端正、牢固,移動式的箱體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0.6m。

第四條、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下底部,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外。

第五條、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體應作電氣連接。

第六條、配電箱、開頭箱內和各種電器應按規(guī)定的位置緊固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第七條、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第八條、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層線的型號及截面應嚴格執(zhí)行工程用電圖紙的標示截面。各種儀表之間的連接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銅線,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第九條、配電箱后面的排線需排列整齊,綁扎成束,并用卡釘固定在盤板上,盤后引出的 導線應留出適當的余量,以便檢修。

第十條、永久性用電設備設施,應布局合理,留有2人同時檢修的空間, 并應安裝應急照明燈及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

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一經查出,通報礦工程項目部,并視情節(jié)輕重處100-500元罰款。

三、線路敷設

第一條、電纜線路采用穿管地埋敷設。

第二條、電纜在室外直接地埋敷設在深度不小于0.6m處

,并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作為保護層,并在地表立相關的警示說明牌。

第三條、橡皮電纜沿墻或電桿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扎。

第四條、現場中所用架空線的導線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導線架設在專用電線桿上。

第五條、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并固定整齊,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六條、進戶線在室外處用絕緣子固定,進戶線穿墻設穿套管,距地面應大于2.5m,室外做成防水彎頭。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不得小于1.5mm2。

第七條、各種用電設備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過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第八條、室內(宿舍、辦公室)線路規(guī)范化安裝完畢后,嚴禁個人私拉亂接線路。

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一經查出,通報礦工程項目部,并視情節(jié)輕重處50-300元罰款。

四、電氣設備使用與維護

第一條、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工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用品,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第二條、檢查、維修配電箱、開關箱時,必須將先前一級相應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三條、配電箱內盤面上應標明各路和名稱,用途,同時要作出分路標記。

第三條、配電盤,分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指定專人負責。

第四條、各種電氣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清潔,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的熔體替代。

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一經查出,通報礦工程項目部,并視情節(jié)輕重處50-200元罰款。

五、對用電人員的要求

第一條、對現場中一些固定機械設備的防護和操作人員的安全要求:

1、開機前認真檢查開關箱內的控制開關設備是否齊全有效,漏電保護器是否可靠,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施工現場負責人匯報,施工現場負責人派電工解決處理。

2、開機前仔細檢查電氣設備的接零保護線端子有無松動,嚴禁赤手觸摸一切帶電絕緣導線。

3、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電規(guī)范,凡一切屬于電氣維修、安裝的工作,必須由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電工作業(yè)。

第二條、對各類電工安全操作要求:

1、電氣操作人員嚴格要求按照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電氣設備工具要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工具要責令停止使用。

2、電氣操作人員嚴禁帶電操作,線路上作業(yè)禁止帶負荷接線,正確使用電工器具。

3、電氣設備和金屬外殼必須做接地或接零保護,在配電箱、開關箱內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實行兩級漏電保護。

4、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并且需與設備容量相匹配。

5、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塑料線,所用絕緣導線型號及截面必須符合用電設計。

6、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各種絕緣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

7、當發(fā)生電氣火災時立即切斷電源,用干砂或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使用導電的滅火劑滅火。

8、凡移動式照明(碘鎢燈、大功率探照燈、臨時加班用撐桿照明),必須采用安全電壓。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執(zhí)行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三條、對夯土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要求:

1、夯土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扶夯機,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

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

第四條、對焊接機械安全要求:

1、電焊機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嚴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圍施焊。

2、電焊機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m,一、二次側防護罩齊全。

3、焊機機械二次線應選用橡皮護套多股銅芯軟電纜。

4、手柄和電纜線的絕緣應良好。

5、電焊變壓器的空載電壓應控制在80v以內。

6、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焊人要有動火證并配監(jiān)護人,必須穿戴絕緣鞋和手套,使用護目鏡。

第五條、對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1、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一經查出,通報礦工程項目部,并視情節(jié)輕重處100-500元罰款。

六、現場照明

第一條、照明器的選擇:

施工場所應使用防水防爆燈具

第二條、特殊場合照明器應使用安全電壓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和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大于36v。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器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大于24v。

3、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第三條、照明線路

從總配電箱處單獨設置照明配電箱。為了保證三相平衡,照明干線應采用三相線與工作零線同時引出的方式。

第四條、照明系統(tǒng)中的每一單相回路中,燈具和插座的數量不宜超過25個,并應裝設熔斷電流為15a及15a以下的熔斷器保護。

第五條、照明線路

1、安裝

1)安裝高度:一般220v燈具室外不低于3m,室內不低于2.5m。碘鎢及其他金屬鹵化物燈安裝高度宜在3m以上。

2)安裝接線:螺口燈頭的中心觸頭應與相線連接,螺口應與零線(n)連接,碘鎢燈及其他金屬鹵化物燈線應固定在專用接線柱上。燈具的內接線必須牢固,外接線必須做可靠的防水絕緣包扎。

3)達不到防護距離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2、控制與保護

1)任何燈具必須經照明開關箱配電與控制,配置完整的電源隔離、過載與短路保護及漏電保護器。

2)路燈還應逐燈另設熔斷器保護。

3)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燈具。

4)暫設工程的照明燈具應采用拉線開關控制,其安裝高度為距地2~3m。宿舍區(qū)禁止設置床頭開關。

第六條、行燈使用要求

1、電源電壓不得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耐熱潮濕。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上無開關。

4、燈泡外面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掛吊鉤應固定在燈罩的絕緣部位上。

七、用電的檔案管理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如下: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材料,應包括相關的審批手續(xù);

2、電阻值定期測試記錄;定期檢查表等;

3、電工維修記錄等。

(說明:凡違規(guī)項目的罰款項目自罰單開出之日起,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通知相關工隊領導并上報礦工程項目部,最后將罰單交于財務科審核,在施工款中扣除。)

機電科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第9篇 基建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1、醫(yī)院必須建立由院領導、總務處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紀檢監(jiān)督員組成的基建管理小組。

2、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保體系,同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在開工前提供給建設單位,并在實施過程中接受其監(jiān)督。

3、工程施工過程中,定位放線、基礎開控、基礎施工、框架梁柱澆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隱蔽工程都必須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驗收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強對建筑工程材料把關,嚴格執(zhí)行材料檢驗的方法和手續(xù)。材料進場必須出具質保證書。對需要復試的材料,應由建設、施工單位雙方抽樣,同時送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材料復試,復試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驗見證人要持證上崗,砂漿和砼“兩塊”試件制作,要嚴格按規(guī)定取樣送檢。其余材料也要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檢驗或復試。

5、基建管理中,必須加強對工程質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建設單位及時向質監(jiān)站、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共同商定解決措施。如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應立即書面報局長。質監(jiān)站、設計單位和衛(wèi)生局,由質監(jiān)站牽頭組織處理事故,提出書面處理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

6、工程施工期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單位要按規(guī)定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堅持安全生產,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和嚴格執(zhí)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7、基建工程的驗槽、基礎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及其他單位驗收關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和建設單位派代表及監(jiān)理員先進行全面檢查,初步認定后,再由施工單位將工程資料交有關部門審查,申請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fā)現的問題,施工單位必須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必須在施工單位按初驗結果整改完成,并經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方對整改結果認定后,方可向建設局申請組織竣工驗收。

8、凡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要到建設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取得《工程使用證》后才可進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強檢查,注意觀察,若發(fā)現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要及時與質監(jiān)、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聯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履行好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責任和施工單位投標承諾的條件執(zhí)行,保修期內質保金不得返還。

第10篇 公司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建筑行業(yè)安全施工資質證,并報安全環(huán)保部留底備案。堅決杜絕沒有建筑行業(yè)安全施工資質證的單位進入基建施工現場。

二、基建施工單位必須到河津市城建局辦理相關手續(xù),手續(xù)辦理完畢必須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留底備案。由基建部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xié)議,由安全環(huán)保部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xié)議。

三、基建施工單位進入公司基建工地,必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必須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設置施工安全管理記錄,安全管理機構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務必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備案。

四、基建施工單位進入公司基建工地,必須設置五牌一圖和各項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語,封閉所在施工現場,不能封閉的,必須采取臨時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五、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必須設立警示牌,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務必穿戴齊全勞動防護用品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專、兼職安全員務必佩戴好安全監(jiān)督袖標,非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六、設立塔吊的建筑施工單位必須在塔吊周圍有效距離內設置防護欄,電焊機等施工設施、設備及氧氣瓶、乙炔瓶必須按規(guī)范投入使用。

七、進場人員務必配備齊全的勞保防護用品,并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高處作業(yè)必須佩戴安全帶,“四口”周圍必須設置圍欄或蓋板,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牢靠,嚴禁留用探頭板。

八、建筑施工單位用電必須到公司水電部辦理相關供用電手續(xù),并在公司水電部的監(jiān)督下設置合格的輸電線路和電氣控制系統(tǒng),經水電部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凡在與生產進行交叉作業(yè)、安裝的地點,基建施工單位必須首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報基建部和安全環(huán)保部,并由基建部和安全環(huán)保部召集相關單位開會協(xié)調,做好一切準備工作之后方可進行施工。

十、基建施工人員在施工區(qū)域內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及施工單位的一切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禁在施工區(qū)域內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嚴禁在作業(yè)現場打架斗毆,否則將追究施工單位的領導責任。

十一、本暫行規(guī)定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進行監(jiān)督執(zhí)行。安全環(huán)保部有權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進行糾正、處罰或責令停工整改。

第11篇 基建安全質量獎罰制度范本

基建安全質量獎罰制度

1、礦要建立系統(tǒng)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各專業(yè)專管部門,各基層單位都要建立相應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并根據

實際,每年進行一次修改。安全質量獎罰制度要與安全目標管理相結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guī)定明確,獎罰對等,重獎重罰。

2、礦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安全獎勵基金來源:

(1)按規(guī)定噸煤提取費用;

(2)安全、質量各類罰款。

安全獎勵基金由生產副礦長負責,具體使用由辦公會決定,財務部對安全基金實行專帳管理,做到??顚S谩;ò踩顒尤罩贫?/p>

1、每周四為礦安全活動日,從事生產工作的所有干部職工都必須參加安全活動,每次活動時間不少于40分鐘,該時間各單位不得無故占用。生產部必須提前下達每月計劃,各單位遵照活動計劃并結合自身安全實際工作,認真組織活動,做到有組織、有規(guī)劃、有內容有效果。

2、安全活動內容,必須結合實際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安全法規(guī)、勞動紀律、安全技術、事故案例等教育。

3、各單位行政主管必須親自主持并參加安全活動。

4、生產部負責檢查安全活動日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第12篇 某基建維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ňS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另設安全員兩名,負責對施工工地進行監(jiān)督。

二、基建維修工程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報建或審批,待各種手續(xù)齊全后方可開工,手續(xù)不全的項目不得開工。

三、基建維修施工工地必須與學校教學區(qū)、師生活動區(qū)隔離,并設置相應的防護設備和警示標志,不得在隔離區(qū)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雜物等。

四、施工車輛進出校門或在校園內行駛時必須慢行,上課期間不得鳴號,不得在校園內隨意停放。

五、基建、維修工程竣工后報請有關部門進行驗收,未通過驗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第13篇 基建期安全生產領導干部帶班值班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對基建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及時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陜政發(fā)[2010]39號)、《陜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實施意見》(陜燃司安字〔2012〕10號)和《陜西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干部帶班值班制度》(陜燃司安字〔2014〕17號),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帶班值班是指帶班領導和值班干部對當班期間的突發(fā)事件所進行的全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統(tǒng)籌、協(xié)調和處理工作。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的帶班人為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值班人為公司各部室負責人。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的突發(fā)事件是指突然發(fā)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與社會穩(wěn)定,影響公司聲譽或形象的緊急事件。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實行的領導干部帶班值班工作。

第六條 公司基建期安全生產工作帶班值班電話分別為帶班人、值班人手機及辦公室電話。

第二章 帶班值班人員職責

第七條 帶班領導職責:

(一)全面了解當班期間安全生產狀況,積極協(xié)調組織好當班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監(jiān)督檢查、督促指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新情況;

(三)對當班期間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及時做出響應,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有效應對;

(四)監(jiān)督、抽查公司干部和員工值班情況;

(五)及時、如實向公司主要負責人或上級單位報告當班期間發(fā)生的安全生產突發(fā)事件。

第八條 值班干部職責:

(一)每天收集、匯總、整理當班期間的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如實向帶班領導報告;

(二)及時、準確傳達帶班領導的工作指示,認真做好協(xié)調、聯絡工作;

(三)按規(guī)定如實填寫領導干部帶班值班記錄;

(四)協(xié)助帶班領導落實帶班工作職責。

第三章 帶班值班規(guī)定

第九條 帶班值班堅持全年365天全覆蓋,每天24小時不間斷。帶班值班人員組成采取“1+1”模式,每班安排一名帶班領導和一名值班干部。

第十條 帶班值班實行“周輪換制”,每周(含周六、周日)安排一組帶班值班人員。交接班時間定于每周一上午8:00。法定節(jié)假日帶班值班由綜合辦公室另行安排。

第十一條 帶班值班表按月為周期編排,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編制,經公司安委會主任審定后,于每月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印發(fā)執(zhí)行。帶班值班表見附件1。

第十二條 帶班值班人員嚴禁擅離職守,當班期間原則上不得離開陜西省境內,確有原因需出省或無法當班的,帶班人應及時向公司主要負責人請假,并自行協(xié)調其他領導頂班,值班人應及時向帶班領導請假,并自行協(xié)調其他干部頂班。同時,將情況及時反饋至綜合辦公室。

第十三條 當班期間,若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帶班值班人員要迅速做出判斷、及時響應,必要時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十四條 當班期間,若發(fā)生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b級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公司應迅速啟動公司《基建期安全生產總體應急預案》,帶班領導和值班干部根據應急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 當班期間,帶班值班人員必須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及時接聽和處理當班期內的安全生產信息。

第十六條 帶班值班人應客觀、準確、及時、全面地記錄當班期間的安全生產信息。記錄填寫要求重點突出、表述準確、文字精煉、字跡規(guī)范。記錄由值班人每天具體負責填寫,交班前經帶班領導簽字確認。記錄表見附件2。

第十七條 交接班完成后,值班干部應于周一上午8:30前將帶班值班記錄交還至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于周一上午9:00前將帶班值班記錄交給本周值班干部。若遇法定節(jié)假日,帶班值班記錄經公司門衛(wèi)處交接。

第四章 其他規(guī)定

第十八條 為保證必要時的夜間值守,公司為帶班值班人員設置休息場所。

第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和安全技術部建立領導干部帶班值班記錄檔案,正本由綜合辦公室存檔,安全技術部復印保留副本。

第二十條 公司建立基建期安全生產信息發(fā)布平臺,由安全技術部每周一上午將上周安全生產信息和本周帶班值班人員信息,報告公司領導。若遇周一為法定節(jié)假日,相關工作順延至收假后第一天。重大突發(fā)事件處理期間,安全生產信息實行每日一報。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綜合辦公室每月月底前,將公司次月領導干部帶班值班表報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技術部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14篇 基建規(guī)劃處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要始終堅持和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

2、基建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三級以上資質,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由市安檢大隊和施工單位負責。

3、在基建過程中,必須把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施工區(qū)要相對獨立(有獨立圍墻),原則上應是遠離學生教學區(qū)和生活區(qū)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qū)域。

4、在基建過程中,對民工的安全問題,應由承包方來負責。對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qū)和生活區(qū),宿管要做好防盜工作。

5、基建規(guī)劃處要經常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對在建施工項目進行檢查、督促,確保施工的安全。

第15篇 基建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范本

基建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水平,達到本質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礦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2005年第20號令)、《關于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以人為本、依法培訓、全員參與、保證質量、突出重點、整體提升。

3.安全培訓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脫產培訓與業(yè)余培訓并重,脫產培訓與業(yè)余培訓相結合。

4.脫產培訓包括上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的臨時必脫產培訓。

5. 業(yè)余培訓的主要形式是全員安全知識培訓和現場技能培訓,同時要充分運用網絡教育、電化教育、遠程教育等各種現代化教育培訓手段,拓展教育培訓的廣度和深度,實現職工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職工行不規(guī)范的全面提升。要納入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范疇。

6.脫產培訓的對象主要包括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fā)證工種的作業(yè)人員、新聘用人員以及其他需要脫產培訓的人員。

7.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井下電鉗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工、掘進機司機、主提升司機、監(jiān)控維檢員等十大特種作業(yè)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fā)證的工種,是國家監(jiān)管的持證人員,按上級要求進行脫產培訓。

8.礦長、副礦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相關專業(yè)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煤礦主體相關大專以上學歷,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目。

9.地面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fā)證的作業(yè)人員,準入條件及培訓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10.新聘用人員必須接受脫產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在本礦井下從事作業(yè)的外包隊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入礦后首次安全培訓和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具備與其從事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相應的知識和能力,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合格證書)。煤礦井下和地面從業(yè)人員必須與老工人簽訂至少一年一對一的師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帶領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實施條例》規(guī)定實習四個月后,經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導下,獨立上崗作業(yè)。

11. “三違”人員的培訓按各單位制定的相關處罰條例和管理辦法執(zhí)行。

12.臨時指定的脫產培訓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3.所有生產一線隊、班組必須強化班前安全培訓,針對現場實際講任務,針對任務講安全,針對安全講培訓。要加大現場實際操作培訓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識培訓與實際操作技能培訓融為一體,共同提高。班前會要對特殊工種的上崗情況進行排查,確保上崗人數符合國家規(guī)定要求。充分利用現有的教學設施,對所有職工進行全方位培訓,按照公司建立的全員安全培訓的考試題庫和電腦考試系統(tǒng)在電腦上逐步實行微機抽考。

14.從業(yè)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

15.培訓部門根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制定具體細則,派送培訓人員。同時負責新工人、轉崗人員等從業(yè)人員的培訓,負責對具有安全資質外委施工單位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和其他從業(yè)人員的培訓;協(xié)同安全部門做好業(yè)余安全培訓工作,對各級、各類人員的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統(tǒng)計、建檔、管理。

16.安監(jiān)站負責安全培訓持證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17. 各級主管部門負責對煤礦專業(yè)技術人員、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jiān)管。

18.安全、培訓部門相互協(xié)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并監(jiān)督檢查安全技能培訓工作;保證持證上崗人數符合國家定員規(guī)定。

19.所有從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持證上崗,未經安全培訓或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干部不準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操作。

20.從業(yè)人員,都必須持有國家統(tǒng)一的《合格證書》,《合格證書》由培訓部門負責頒發(fā)。沒有取得《合格證書》者,一律不準上崗。

21.《合格證書》實行吊銷與返還制度,由培訓部門執(zhí)行,安全部門監(jiān)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吊銷《合格證書》:

(1)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實際操作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嚴重違章作業(yè)者。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至少進行32學時的脫產培訓,經考核合格后重新頒發(fā)《合格證書》。

22. 建立全員安全檔案,充實檔案中的培訓記錄,逐步實行微機管理。

23. 安全培訓考核與工資掛鉤,根據考試成績、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獎罰辦法。

第16篇 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為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加強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公司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規(guī)定,落實安全責任,提高信息溝通時效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安全信息報表為月報,每月20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12時前報送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基建安全情況。

二、信息報表報送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各單位指定一名本單位基建安全信息管理聯系人,并在每期月報末尾處將項目負責人簽名、報送人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一并上報。

三、各單位基建安全信息應嚴格采用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加強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中“基建安全信息月報電子郵件填報格式”及填寫說明填報。

四、基建安全信息文字部分按(參)照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信息月報”表式及示例填寫。

1、本單位當月發(fā)生的基建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若本單位發(fā)生人身重傷及以上,較大設備、火災、交通等事故,或發(fā)生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事件,須單獨編寫事故報告。

2、本月基建安全管理方面開展的主要工作:當月開展的主要安全管理性的工作。

3、下月主要風險及重點工作計劃:對下月存在的主要安全風險防控及擬開展的重點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應在下一期月報中有所反映。

五、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紀律

1、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基建安全基礎工作,各單位應確保上報的信息及時、完整,能滿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要通過加強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本單位在建工程和施工企業(yè)承建工程中存在的重大風險作業(yè)情況。對于重點工程中的重要危險作業(yè)、施工條件復雜且常規(guī)措施難以保證安全的作業(yè)、首次應用新技術及新工藝的重大項目,要進行逐項跟蹤管理,確保安全總體局面穩(wěn)定。

2、商洛供電局基建部對各單位的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進行督導,對工作不落實、報送不及時、內容缺失嚴重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第17篇 基建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1)為了規(guī)范項目管理,保障職工生命安全,打造企業(yè)品牌,確保工程質量,根據gb 50213--2010《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gb 50511--2010《煤礦井巷工程施工規(guī)范》等國家標準,給合項目自身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施工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原則,充分調動全員創(chuàng)優(yōu)質工程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健全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按安全質量標準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優(yōu)良。建設單位要加強對階段施工工程安全、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作好復檢復查工作。

第三條建設煤礦安全質量達標分為二個等級,總分100分;其中巷道質量檢查表滿分為50分,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滿分為50分。總分達90分以上為優(yōu)良,70—89分為合格,69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得參加評級。

第四條安全質量達標考評驗收辦法

1)井巷工程質量檢查分為混凝土支護、錨噴支護、支架支護三種支護形式檢查,滿分50分,詳見表一、表二、表三。

2)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分營地建設、安全文化、安全設施、文明施工四個方面內容檢查,滿分50分,詳見表四。

3)本季度發(fā)生一起重傷以上事故(含重傷)不得評為優(yōu)良級。

4)本季度中有一個月質量未通過分公司驗收不得評為合格級。

第五條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組織有關業(yè)務部門對礦建項目部當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進行一次全面考評驗收,依據表格現場打分,確定建設項目安全質量達標情況。

第18篇 安全生產雙基建設制度

為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雙基”指的是“基層、基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開拓創(chuàng)新,與時俱進,強化基層和基礎工作,以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目標,促進安全生產健康發(fā)展。

(二) “雙基”建設主要內容

1.強化班組自身建設

1)健全完善班組崗位責任制

充分調動每個崗位的工作積極性,使每個崗位都能認真履行職責,一絲不茍,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確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

2)健全學習制度,提高政治業(yè)務素質

牢固樹立終生學習的思想,以建立學習型班組為目標,建立每周一次政治、業(yè)務學習制度,重點學習公司有關會議精神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技術政策,努力提高各崗位政治水平和業(yè)務工作能力。

3)抓好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以及危險源監(jiān)控工作,防患于未然,杜絕事故發(fā)生。

4)強化技術基礎工作

2.抓基層單位建設

1)抓好四個網絡系統(tǒng)的健全完善

①安全管理網絡

②安全檢查網絡

③安全技術網絡

④安全教育網絡

2)健全和完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要逐步完善好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設施竣工制度、應急救援制度等,要采取一切積極的手段和措施,強化領導責任、規(guī)范員工行為,逐步把對安全生產監(jiān)督與管理納入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上來。

3)加強安全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要進一步抓好各單位、各部門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宣傳欄、板報、廣播、電視、安全教育展室、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發(fā)展安全生產文化,營造“人人懂安全、人人關心安全”的濃厚氛圍。

4)加大安全培訓力度,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

第19篇 大學基建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根據徐政發(fā)[2002]59號《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見》、徐政發(fā)[2002]58號《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徐州市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為確保建筑物施工階段的安全生產,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全處職工安全職工生產教育,定期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提高思想認識,樹立質量、安全生產第一意識。

二、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處長對全處安全生產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由分管處長負責,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建筑物建設階段的安全負責,計劃科科長對甲供設備的安全使用負責,處秘書對處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的安全負責。

三、每月對全處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區(qū)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抓好落實。各責任人應經常性地對所負責的安全生命生產區(qū)域進行檢查、監(jiān)督。

四、對出現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協(xié)助調查和處理工作,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檢查監(jiān)督記錄,每學期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同志進行表揚獎勵。

第20篇 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建筑行業(yè)安全施工資質證,并報安全環(huán)保部留底備案。堅決杜絕沒有建筑行業(yè)安全施工資質證的單位進入基建施工現場。

二、基建施工單位必須到河津市城建局辦理相關手續(xù),手續(xù)辦理完畢必須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留底備案。由基建部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協(xié)議,由安全環(huán)保部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xié)議。

三、基建施工單位進入公司基建工地,必須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必須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必須建立健全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設置施工安全管理記錄,安全管理機構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務必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備案。

四、基建施工單位進入公司基建工地,必須設置五牌一圖和各項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標語,封閉所在施工現場,不能封閉的,必須采取臨時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五、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必須設立警示牌,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務必穿戴齊全勞動防護用品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專、兼職安全員務必佩戴好安全監(jiān)督袖標,非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六、設立塔吊的建筑施工單位必須在塔吊周圍有效距離內設置防護欄,電焊機等施工設施、設備及氧氣瓶、乙炔瓶必須按規(guī)范投入使用。

七、進場人員務必配備齊全的勞保防護用品,并按規(guī)定正確穿戴,高處作業(yè)必須佩戴安全帶,“四口”周圍必須設置圍欄或蓋板,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定搭設牢靠,嚴禁留用探頭板。

八、建筑施工單位用電必須到公司水電部辦理相關供用電手續(xù),并在公司水電部的監(jiān)督下設置合格的輸電線路和電氣控制系統(tǒng),經水電部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凡在與生產進行交叉作業(yè)、安裝的地點,基建施工單位必須首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報基建部和安全環(huán)保部,并由基建部和安全環(huán)保部召集相關單位開會協(xié)調,做好一切準備工作之后方可進行施工。

十、基建施工人員在施工區(qū)域內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及施工單位的一切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禁在施工區(qū)域內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嚴禁在作業(yè)現場打架斗毆,否則將追究施工單位的領導責任。

十一、本暫行規(guī)定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進行監(jiān)督執(zhí)行。安全環(huán)保部有權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進行糾正、處罰或責令停工整改。

基建安全大檢查制度匯編范本(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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