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煙草行業(yè)的管理制度是確保企業(yè)運營有序、高效的關鍵。它涵蓋了人力資源、生產、銷售、質量控制等多個方面,旨在為員工提供清晰的行為準則,同時也保障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
內容是什么
煙草員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員工職責:明確每位員工的工作范圍和責任,確保個人績效與企業(yè)目標一致。
2. 考勤與休假:規(guī)定工作時間、休息日、假期申請流程,保證員工權益和工作秩序。
3. 培訓與發(fā)展:設立定期培訓計劃,提升員工技能,鼓勵職業(yè)發(fā)展。
4. 行為規(guī)范:強調職業(yè)道德,禁止在工作中吸煙、酒后上崗等不良行為。
5. 薪酬福利:設定公正的薪酬體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
6. 安全衛(wèi)生:強調安全生產,提供健康的工作環(huán)境,預防職業(yè)病發(fā)生。
規(guī)章制度
規(guī)章制度是煙草員工制度的基石,它們不僅需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還需體現企業(yè)文化和價值觀。例如:
- 嚴格執(zhí)行國家煙草專賣制度,嚴禁非法經營。 - 設定嚴格的質量控制標準,確保產品品質。 - 實施內部審計制度,監(jiān)控企業(yè)運營,防止違規(guī)行為。 - 制定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的突發(fā)事件,確保員工安全。
管理規(guī)定
管理規(guī)定是對上述制度的具體執(zhí)行和監(jiān)督。這包括定期的績效評估、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機制以及員工申訴渠道。通過定期的員工大會、部門會議,管理層將傳達政策,收集反饋,及時調整管理策略。企業(yè)應設立公平透明的獎懲制度,激勵員工遵守規(guī)定,積極貢獻。
煙草員工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個高效、合規(guī)、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促進企業(yè)與員工的共同發(fā)展。在實際操作中,管理者需不斷審視和完善制度,確保其適應行業(yè)變化和員工需求,以實現企業(yè)的長期穩(wěn)定和繁榮。
煙草員工制度范文
第1篇 煙草專賣局員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明確員工基本權利、義務,提高員工管理工作效率,進一步健全__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及所屬各縣級局(分公司)(以下稱__煙草)人力資源管理體制,提升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__煙草全體在職員工(含試用期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實施應當符合以下原則。
(一)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實施要符合科學合理的原則,有效促進和保證__煙草的經營活力和管理效率。
(二)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實施應當與__煙草企業(yè)文化相一致,能夠促進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的形成,促進企業(yè)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
(三)制度在實施過程中要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促進和保障全體員工的權利和利益得以實現。
(四)通過制度的實施能夠激發(fā)員工的工作活力,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促進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的形成。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四條__煙草應當為全部工作崗位制定《崗位說明書》,明確各崗位工作職責。
第五條__煙草員工應當對照各自的《崗位說明書》,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各項具體的工作任務。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六條考勤是企業(yè)計發(fā)工資和績效薪酬的一項主要原始依據,各單位、各部門應嚴格執(zhí)行。
第七條員工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出勤,機關人員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經勞動部門批準部分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具體崗位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科學安排作息時間。
第八條 嚴格考勤管理
1、各科室(部門)應設兼職考勤員,負責每天記錄本科室(部門)人員的考勤,并認真填報考勤表。
2、考勤以部門為單位進行,以月為周期,考勤記錄必須按每個工作日進行登記,考勤記錄須字體工整,次月5日前考勤人員將考勤表交科室(部門)負責人審查簽字后報督察考評部門備案,并將有關考勤整理歸檔。
3、上報的考勤表不得隨意更改,記錄考勤錯誤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考勤員改正,并由負責人簽字報督察考評中心(部門)。
4、各單位(部門)和員工必須認真執(zhí)行考勤制度,不許弄虛作假。對不執(zhí)行考勤制度者,視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員工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制度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員工因自身原因在制度規(guī)定的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每次扣罰1分當月考勤得分;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罰2分當月考勤得分。
2、因特殊情況,員工在上班期間離開工作崗位的,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同意方可離開,若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早退處理,每次扣罰2分當月考勤得分。
第十條曠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未經領導批準,自行不到崗者;
2、假期已滿,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續(xù)假未批準不到崗者;
3、?。▊┘匐m有醫(yī)療部門建議,未按規(guī)定經領導批準,自行休假;
4、用不正當手段騙取休假證明,雖然領導批準,事后被查實者;
5、經醫(yī)療部門鑒定,?。▊┮延?,仍不上班者;
6、未經領導同意,擅自補休者。
曠工1天扣員工本人當月績效考核10分,超過3天停發(fā)當月績效工資。連續(xù)曠工15天(含15天)以上或一年累計30天(含30天)以上的,當作員工自動辭退處理,企業(yè)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章 休假和請假
第十一條__煙草員工應當遵守《__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員工休假,應當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超假須補辦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傷)停止工作2天(含)以上的,要持醫(yī)療部門診斷建議書,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經理)批準。
對于急病或其它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者,可隨后補辦手續(xù)。
第十四條員工因工負傷,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憑鑒定結果到人事部門辦理有關請假手續(xù)。
第五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__煙草員工應當遵守__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十六條遵守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特殊情況應及時說明。
第十七條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串崗、聚眾聊天和大聲喧嘩。禁止工作期間長時間拔打或接聽私人電話。
第十八條員工的辦公桌內不要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確保資料、文件擺放有序,辦公桌干凈、整潔。
第十九條文明禮貌接聽電話、接待來訪,保持行業(yè)良好風貌。
第二十條遵紀守法。不參與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第二十一條未經允許,禁止在其他單位兼職或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具有強烈的安全觀念,遵守操作規(guī)章,杜絕責任事故。
第二十三條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未經批準,員工不得向外界傳播單位以下資料:
1、單位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單位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策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單位內部合同、協(xié)議、意向書、可行性報告和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單位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
6、單位所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市場信息。
7、單位員工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等資料。
8、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9、各類技術資料。
10、其他經單位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六章 教育培訓
第二十四條__煙草員工應當遵守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局、省局的要求以及全市系統(tǒng)發(fā)展戰(zhàn)略對人才隊伍建設的需求,結合員工隊伍現狀,針對不同層級和不同崗位類別的員工開展培訓。培訓類型:新員工培訓、管理人員培訓、專業(yè)技能培訓、轉崗培訓、部門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員工自我培訓(學位、學歷教育)。
第二十六條新進員工,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待崗員工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給予解除或終止合同。
第二十七條專業(yè)技術類崗位、生產操作類崗位及專賣、營銷、物流等業(yè)務類崗位員工必須參加專業(yè)技能培訓,并持職業(yè)技能資格證上崗。原則上須持該崗位相應等級資格證上崗的員工,在符合相應等級資格證考試條件的三年內未獲證的(其中客戶經理必須取得中級及以上職業(yè)資格證),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崗位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員工參加專賣、營銷、物流等三級及以下職業(yè)(崗位)技能鑒定外部培訓,首次鑒定的培訓相關費用由單位負擔,因補考申請再次參加外部培訓,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各負擔50%,重考的費用由員工個人全額負擔。
員工經單位推薦參加外部機構舉辦的二級及以上的職業(yè)(崗位)技能鑒定、同一等級通用工種考試培訓,首次費用由單位承擔,補考的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各負擔50%,重考的費用由員工個人全額負擔。
第二十九條員工參加省統(tǒng)一組織職業(yè)技能鑒定考試補考未通過者及重考未通過者扣其考試成績正式公布當月的績效工資200元。
第三十條無故不參加省局(公司)、__煙草系統(tǒng)組織的各類培訓的,按曠工處理。
第七章 獎懲
第三十一條員工為單位或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應予獎勵。獎勵形式包括經濟獎勵、嘉獎、記功、授予榮譽稱號及其他形式獎勵。員工獲得獎勵記入個人檔案。
第三十二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將給予獎勵:
1、忠于職守,工作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已為人、事跡突出;
2、積極參加各類競賽活動、社會性活動,成績優(yōu)異,為企業(yè)贏得榮譽的;
3、超額、圓滿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質量、節(jié)約資金、增加效益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4、在改進企業(yè)經營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取得顯著成效;
5、及時消除意外事故或重大變故,使企業(yè)免受重大損失的;
6、因工作出色或特殊貢獻而受到上級表彰的;
7、其它有突出貢獻的。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規(guī)定的懲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和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十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批評或警告,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當月1-3個月績效工資:
(一)勞動紀律差,經常遲到、早退,不遵守__煙草請假制度的;
(二)因個人過失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的;
(三)妨礙__煙草工作秩序,情節(jié)輕微的;
(四)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的;
(五)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的。
(六)因賭博、打架、斗毆給單位或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
(七)違反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行業(yè)規(guī)章制度、行業(yè)規(guī)范經營行為規(guī)定,情節(jié)較輕的。
第三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記過,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4-6個月績效工資:
(一)第三十三條所列情形經批評教育改進不大的;
(二)玩忽職守,造成__煙草較大損失的;
(三)損毀__煙草財物,造成較大損失的;
(四)有弄虛作假行為,經查明屬實的;
(五)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的;
(六)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guī)范,影響__煙草聲譽的;
(七) 違反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行業(yè)規(guī)章制度、行業(yè)規(guī)范經營行為規(guī)定,情節(jié)較重的;
(八)其他違反__煙草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
第三十六條員工有以下之一情形的,予以降級、撤職、留用察看:
(一)年度考核列為不稱職的;
(二)一年之內記過兩次以上的;
(三)被確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 違反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行業(yè)規(guī)章制度、行業(yè)規(guī)范經營行為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
第三十七條員工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并視情節(jié)輕重賠償損失金額:
(一)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
(二)試用期內請假超過10天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除外);
(三)一個月累計曠工15日或年累計曠工30日以上:
(四)盜竊單位或同事財物,經查明屬實;
(五)無故損毀__煙草財物,損失重大或者損毀__煙草重要文件的;
(六)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__煙草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七)績效評估不合格時,拒不服從__煙草的降職降薪處理決定的;
(八)對同事暴力威脅,影響__煙草工作秩序的;
(九)散播不利于__煙草的謠言,或者挑撥單位與員工之間的感情,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未經許可在其他單位兼職,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工作的;
(十一)一年之內受降級處分兩次的;
(十二)向第三方或未授權方泄露__煙草機密;
(十三)未經允許動用、出售__煙草財物的;
(十四)虛報各種業(yè)務開支票據,偽造單據、票證或其他欺騙單位的行為;
(十五)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的;
(十六)利用本企業(yè)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__煙草名譽受損的;
(十七)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八)違反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行業(yè)規(guī)章制度、行業(yè)規(guī)范經營行為規(guī)定,情節(jié)極其嚴重的;
(十九)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第八章 離崗退養(yǎng)管理
第三十八條員工在離崗退養(yǎng)期間,不能在社會上從事與煙草行業(yè)相關的專(兼)職工作,如受聘于外單位或謀取其他營業(yè)性收入,造成法律糾紛或其他責任事故的,產生的法律責任或經濟責任以及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第三十九條在離崗退養(yǎng)期間,員工必須在每年三月、九月和十二月各回單位一次(一年三次回單位),接受計劃生育執(zhí)行情況檢查,逾期不回來接受檢查或不按單位安排執(zhí)行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每次扣發(fā)績效工資50%,連續(xù)2次未回來接受檢查的,作自動辭職處理,不作任何補償終止其用工合同 。
第四十條在離崗退養(yǎng)期間,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單位規(guī)章制度,不得損害單位的聲譽利益。如員工從事非法活動,除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外,符合辭退條件的,單位有權按規(guī)定辭退員工。
第四十一條員工在辦理離崗退養(yǎng)后,不得要求返回單位上崗。
第九章 退休管理
第四十二條__煙草員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人事部門應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xù),并通知所在單位、部門或者本人。
第四十三條人事部門在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向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提出申請,并辦理有關的退休審批手續(xù),員工在辦理退休手續(xù)過程中應積極配合人事部門工作。辦理退休手續(xù)的過程一般應在兩個月內完結。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后,自印發(fā)之日開始執(zhí)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科及監(jiān)察科具體負責實施。
第2篇 y煙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規(guī)范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形成“進得來,出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理用工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全市煙草系統(tǒng)在冊在崗員工管理。
2 員工進入(包括招聘、安置、調動、借用的進入)
2.1 招聘
2.1.1 全市煙草系統(tǒng)新進員工的招聘實行聘用制。招聘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為依據,由市局(公司)統(tǒng)籌安排。具體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
2.1.2 招聘條件:各崗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年齡、學歷等招聘條件,依據崗位設置的專業(yè)要求及崗位說明書任職資格確定。
2.1.3 招聘方式:分為公開招聘和推薦招聘兩種。
2.1.3 .1 企業(yè)因用工需要招聘人員時,實行公開招聘??赏ㄟ^招聘公告等方式,也可通過人才中介機構或到學校招聘。少量或補缺招聘時,可采用推薦招聘形式。
2.1.4 招聘程序
2.1.4 .1 公告:按各崗位能力要求和招聘條件通過本地報刊、電視或公告形式向社會公告。推薦招聘方式的,經企業(yè)領導批準,即可進入資格審查程序。
2.1.4 .2 資格審查:招聘員工時,必須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書面申請、個人簡歷、身份證、戶籍證明、婚育證明、畢業(yè)證、資格證及招聘條件要求所需的相關證件內容。審查工作由人事勞資處具體負責。
2.1.4 .3 考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1.4 .3.1 文化考試:應聘人員必須參加市局(公司)組織的統(tǒng)一考試。文化考試內容由人事勞資處協(xié)同相關部門設定,并確??记暗谋C芄ぷ?。人事勞資處負責考試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并組織相關人員批閱試卷、結果統(tǒng)計。
2.1.4 .3.2面試:文化考試合格人員,由人事勞資處組織相關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可根據不同的崗位需求確定并制作相應的面試評分標準。
2.1.4 .3.3 對專業(yè)技術知識及技能有特殊需求的崗位。如:駕駛員、電工等,要組織專門的專業(yè)知識及技能測試。
2.1.4 .4 審查:擬聘用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對本人守法情況及婚育狀況的證明材料。有從業(yè)經歷的,必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原單位對本人的工作評價。無法確認從業(yè)經歷的,由本人作出書面承諾。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出具的推薦和鑒定等材料。
2.1.4 .5 體檢:通過筆試、面試和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組織體檢(特殊情況可委托縣局負責),體檢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2.1.5 錄用:
2.1.5 .1 通過考試、審查、體檢的合格人員,由人事勞資處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按時前來報到,辦理招聘審批等相關手續(xù)。
2.1.5 .2 人事勞資處負責對新錄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工作。
2.1.5 .3 人事勞資處根據用工部門的崗位需求,統(tǒng)一對錄用人員進行分配,報市局(公司)領導批準后,書面通知用工部門辦理接收手續(xù)。
2.2 安置、調動、借用
因上級改革性安置或因工作需要正式調入、借用員工,按照上級安置文件及調動審批手續(xù)或借用手續(xù),經檔案審查后直接進入 2.1.4 .5的體檢程序。
3 合同管理
3.1 簽訂合同
3.1.1 企業(yè)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凡員工與本公司確立勞動關系,均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未訂立勞動合同的一律不得使用。
3.1.2 訂立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雙方明確約定:
3.1.2 .1 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合同。
3.1.2 .2 試用期。新聘員工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至一年(不含)的試用期為一個月,一年(含)以上至三年(不含)的為二個月,三年(含)以上及無固定期限的為六個月。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不約定試用期。
3.1.2 .3 保密條款。涉及到商業(yè)機密及知識產權的崗位需簽訂保密條款。
3.1.2 .4 涉及保密條款和競業(yè)限制條款的規(guī)定違約責任及賠償的具體辦法和數額。
3.1.2 .5 薪酬待遇。按照《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執(zhí)行。
3.1.2 .6 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和有關紀律(行業(yè)、企業(yè))
3.2 試用期(見習期)的管理
3.2.1 試用期(見習期)滿,用工部門要對擬聘人員試用期(見習期)工作進行考核、鑒定(填寫考核表),并將考核鑒定結果在試用期(見習期)滿前5日內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人事勞資處依據用工部門考核情況,做出是否解除勞動合同或按期轉為正式聘用的決定。
3.2.2 擬聘人員在試用期滿后,仍不適應或勝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4 檔案管理
4.1 全市煙草系統(tǒng)員工檔案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統(tǒng)一管理。
4.2 所有員工檔案,按“一人一檔”的要求,按標準建立檔案。
4.3 檔案保存期限。員工檔案保留至員工離開企業(yè)兩年,兩年后企業(yè)不再留存。
5 教育培訓
5.1 企業(yè)對錄用員工實行三級教育培訓。由市局(公司)統(tǒng)一組織新進員工進行包括入職心態(tài)、企業(yè)勞動紀律、安全制度、薪酬分配、績效考評等規(guī)章制度的崗前培訓后,再由各用工部門進行部門培訓,最后進行崗位培訓。三級教育培訓完成后員工方可上崗。
5.2 員工享有同等培訓和接受教育的權力。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各種形式的思想教育、管理實務、業(yè)務技能、安全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具體培訓流程及管理按照《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培訓管理制度》執(zhí)行。
6 崗位管理
6.1 定編及崗位設定
6.1.1 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根據企業(yè)總體經營目標和要求,提出全市人力資源規(guī)劃,擬定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報黨組批準實施。
6.1.2 人事勞資處會同各部門科學合理地劃分企業(yè)組織職務,明確職務之間的相互關系,建立清晰的職務層次和順序。
6.1.3 編制崗位說明書,明確每個崗位的主要職責、工作內容、權限、責任大小及任職條件等。
6.2 干部管理
6.2.1 干部管理權限
全地區(qū)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干部由市局(公司)聘任;正處級(行業(yè)副處級)干部由市局(公司)黨組推薦、省局聘任;各縣級局(分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區(qū)(特業(yè))分局(營銷部)的中隊長由所在單位提出擬聘意見,報市局(公司)批準后聘任。各崗位的聘任根據工作需要可由所屬單位(部門)采取選聘或竟聘方式確定。
6.2.2 干部聘任程序,按照《吉林省煙草系統(tǒng)各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
6.3 崗位考核。員工一經聘用,即按照《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績效考評實施辦法》,及各部門相關的考評管理辦法對相關崗位、崗級考核。
6.4 崗位變動
6.4.1 員工可以自主擇崗。
6.4.2 員工要求崗位變動,應向原崗位主管部門遞交申請。部門內相同崗級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簽批意見,報人事勞資處審批;不同崗級或跨部門的崗位變動,由調入和調出雙方部門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員工工作調整及崗位變動審批表》,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審核,領導批準后,方可變動。
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崗位時,相同崗級的由部門負責人簽批意見,報人事勞資處審批,不同崗級或跨部門的變動,需報市局(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也可實行競爭上崗,方案報市局(公司)審批后實施。
6.4.3 不同崗級或部門間人員調動,其部門負責人均須對員工原崗位的工作進行考核、鑒定,存檔備查。
6.4.4 員工崗位變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交清資料、企業(yè)財產、物品等,經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負責。
6.5 員工職業(yè)發(fā)展
6.5.1 企業(yè)為員工建立正常升降機制,規(guī)劃職業(yè)發(fā)展通道,在薪酬分配和績效考評中設置升降通道:
6.5.1 .1 各崗位員工升降通道按《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執(zhí)行。
6.6 待崗
6.6.1 員工因績效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分配的或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在競爭上崗中未被聘用的,進入待崗培訓。待崗培訓待遇按《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規(guī)定執(zhí)行。
6.7 內部退養(yǎng)、退休
6.7.1 內退條件及程序。員工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內部退養(yǎng)條件,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市局(公司)批準,可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內退員工工資待遇按照《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執(zhí)行。員工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內部退養(yǎng)條件,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市局(公司)批準,也可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工資待遇由薪酬委員會研究具體薪酬標準。
6.7.2 內退期間照常發(fā)放醫(yī)藥費及享受住院按有關比例報銷待遇,需繳納的社會保險按規(guī)定繳納。
6.7.3 內退期間不再參與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原專業(yè)技術職務也不再保留。
6.7.4 員工內退期間享受國家政策性調資。
6.7.5 員工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需與市局(公司)簽訂內退協(xié)議。
6.7.6 已經內退要求返崗工作的員工,采取競爭上崗辦法,企業(yè)根據機構、崗位編制設置情況,提供空缺崗位、上崗能力及上崗條件要求,由申請人選擇。申請返崗內退人員將不再享受內退薪酬收入分配標準。競聘上崗人員將按所競聘崗位執(zhí)行崗位類別、等級薪酬分配標準,未能競聘上崗人員,按待崗培訓(培訓時間3個月)薪酬待遇標準,發(fā)給崗位工資。培訓期滿,經本人申請,企業(yè)再提供上崗崗位競聘,競聘上崗后,按所競聘崗位執(zhí)行崗位類別、等級薪酬分配標準。還未能競聘上崗人員,按待崗處理,薪酬待遇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
6.7.7 員工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或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xù)。
6.7.8 員工退休工資待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 離崗
7.1 企業(yè)或員工因各種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提前30天通知對方,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勞動關系終止。
7.2 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應辦清交接手續(xù),交清資料、企業(yè)財產、物品等,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在企業(yè)季度績效考評結束后,持交接手續(xù)清單分別到人事勞資處和財務管理處辦理工資清算和個人欠款等有關手續(xù),所有離崗人員統(tǒng)一到市局(公司)辦理手續(xù)。
7.3 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yè)將解除勞動合同:
7.3.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3.2 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
7.3.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yè)造成重大損害的;
7.3.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3.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3.6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3.7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8 對一年內兩次違反9.12.3所規(guī)定項的或一年內違反9.12所規(guī)定項累計達到四次的。
8 福利
8.1 企業(yè)按有關規(guī)定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8.2 保險
8.2.1 企業(yè)按規(guī)定為員工繳納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
8.2.2 企業(yè)根據自身情況和工作需要可為員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是為了減少企業(yè)風險,本著“誰投保,誰受益”的原則,賠付款項歸企業(yè)。
8.2.3 保險賠付。經專業(yè)部門認定為工傷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非工傷的,按8.3所規(guī)定執(zhí)行。
8.3 醫(yī)療費
8.3.1 員工醫(yī)藥費補貼:
8.3.1 .1 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含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醫(yī)藥費補貼標準:工齡1―10年(含10年)每月補貼220元;工齡 1l ―20年(含20年)每月補貼240元;工齡21-30年(含30年)每月補貼260元;工齡31年以上(含31年)每月補貼280元;退休人員每月補貼300元。
8.3.1 .2 醫(yī)藥費補貼發(fā)放方式:醫(yī)藥費補貼每半年按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及員工享受額度憑醫(yī)療(藥)費票據報銷。
8.3.2 固定期限合同員工(除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給予辦理統(tǒng)籌醫(yī)療保險,不再享受醫(yī)藥費補貼和住院醫(yī)療費報銷待遇。
8.3.3 住院醫(yī)療費用
8.3.3 .1 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含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報銷住院醫(yī)療費程序: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含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憑指定醫(yī)院開出的入院通知書到人事部門登記,然后到財務部門填具借款單據,并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及主管財經領導簽字領取支票;辦理出院后,持醫(yī)院開具的發(fā)票由人事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及主管財經領導審批,方可報銷住院醫(yī)療費。對掛床治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一律自理。
8.3.3 .2 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含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住院醫(yī)療費用報銷標準。
8.3.3 .2.1 連續(xù)工齡在1―5年(含5年),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60%報銷。
8.3.3 .2.2 連續(xù)工齡在6―10年(含10年),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65%報銷。
8.3.3 .2.3 連續(xù)工齡在11―20年(含20年),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70%報銷。
8.3.3 .2.4 連續(xù)工齡在21―30年(不含30年),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75%報銷。
8.3.3 .2.5 連續(xù)工齡在30年(含30年)以上,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85%報銷。
8.3.3 .3 退休人員參照上述標準報銷。
8.3.3 .4 離休干部住院費用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100%報銷。
8.3.4 縣級局(分公司)已參加醫(yī)療統(tǒng)籌保險的員工,不再享受醫(yī)藥費補貼和住院醫(yī)療費報銷的待遇。
8.3.5 實行協(xié)議工資制人員不享受醫(yī)療保險、醫(yī)藥費補貼和報銷住院醫(yī)療費用的待遇。
8.3.6 員工醫(yī)藥費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和財務管理處共同負責,人事勞資處負責醫(yī)藥費的發(fā)放、扣除等事宜,財務管理處負責住院費用的審核、報銷、具體核算等事宜。
9 勞動紀律和休假管理
9.1 作息時間。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30上班,16:30下班,專賣管理、業(yè)務經營、服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并報督察考評中心備案。
9.2 遲到、早退、曠工。無故不上班或工作時間抽檢時找不到人即視為遲到、早退或者曠工。
9.3 公假。員工加班串休、因公外出等屬于公假不在崗的,由部門負責人報督察考評中心備案。
9.4 事假。員工因事請假,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人簽字后,報督察考評中心備案。對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的,事后按程序及時補報請假條,否則按曠工處理。實行現代化辦公以后,請假手續(xù)可在網上辦理。
9.4.1 事假批準權限。員工因事請假,3天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7天內的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7天的由市局(公司)局長、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由市局(公司)局長、經理批準。
9.4.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不算事假:(1)參加學生家長會的;(2)女員工孕期進行產前檢查的;(3)按規(guī)定女員工給嬰兒哺乳的;(4)經組織批準參加在職學習的。
9.5 病假。員工因病不能上班,2天以內的向部門領導請假,由部門書面報人事勞資處備案。請病假3天以上的,須有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休診斷書。
9.6 工傷。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9.7 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雙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員工休探親假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后報人事勞資處備案。
9.7.1 探親假待遇。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5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如工作需要當年不能休探親假的,或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假期為2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休假一次,假期為15天。探親假期間可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加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和法定假日在內。在探親往返途中,如遇意外事件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崗位的,由有關部門出具證明,其超假日可按探親假計算。員工探親假的往返路費,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可在財務部門報銷。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原則上一律乘火車,汽車),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經領導同意后,可在財務部門報銷。
9.8 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婚假,配偶在本市者給予三天假期,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在對方所在地結婚的給予路程假。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員工婚假增加12天?;榧傩栌杀救颂岢錾暾?經工會批準后,報人事勞資處備案。在批準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間,路費自理。
9.9 產假。已婚女員工產假為90天,晚育女員工(年滿23周歲零9個月及以上者)增加晚育假30天,晚育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女員工懷孕不滿3個月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yī)務部門意見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0天產假。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每天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產假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由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同意后,報人事勞資處備案。
9.10 喪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給喪假3天。需要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另外給予路程假。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員工,在父母去世時,沒有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的,在回家料理喪事時,可按探親待遇處理,假期合并計算。員工的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嬸叔伯和不在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等非直系親屬可給喪假2天。喪假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工會批準后報人事勞資處備案。料理喪事期間路費自理。
9.11 帶薪年休假。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12 員工假期薪酬管理
9.12.1 員工在國家規(guī)定的晚婚假、晚育假、獨生子女獎勵假和工傷期間,全額享受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9.12.2 員工在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期間,享受全額崗位工資、50%績效工資。
9.12.3 員工病假15天以上6個月內,崗位工資依據下列比例計發(fā):工齡在5年以下,按60%計發(fā);滿5年不滿10年,按70%計發(fā);滿10年不滿15年,按80%計發(fā);滿15年不滿25年,按90%計發(fā);滿25年以上,按95%計發(fā).績效工資按50%享受(員工病假15天以內按事假待遇執(zhí)行)。
9.12.4 員工病假6個月以上,崗位工資依據下列比例計發(fā):工齡不滿5年,按30%計發(fā);滿5年不滿10年,按35%計發(fā);滿10年不滿15年,按40%計發(fā);滿15年不滿25年,按45%計發(fā);滿25年以上,按50%計發(fā)??冃ЧべY按30%享受。
員工病假必須有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醫(yī)生診斷(檢查)證明
9.12.5 員工事假期間,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均按本人崗位工資÷20.92天×事假天數辦法扣除。
9.12.6 員工連續(xù)曠工15天之內,按本人事假3倍扣除;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國務院《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國發(fā)[1982]59號)規(guī)定,企業(yè)與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9.13 員工反映情況、提出投訴或請求,需按程序逐級反映。有_要求的,必須事先與所在單位領導和市局(公司)負責信訪的部門溝通;所反映的問題得到信訪部門明確答復后仍未滿意,要求繼續(xù)_者,必須遵守《國務院信訪條例》(國務院令 43l 號)規(guī)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見、建議和要求的,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話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訪形式的,應當推選代表提出,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按照_中央有關規(guī)定:“黨員有維護黨的團結和統(tǒng)一,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帶頭維護社會秩序的義務。黨員參與集體_不但有損于黨的形象,還直接影響到黨在群眾中的威信。因此,黨員不能參加集體_、鬧事活動,這是黨的紀律,必須自覺遵守?!睂T工違反上述規(guī)定參加集體_的,要給予其本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是黨員的還要給予黨紀處分。
員工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對阻撓改革,暗中串聯,散布謠言,鼓動群眾鬧事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及時立案調查,予以嚴肅處理。
員工向本單位、上級主管單位或政府機關_的,不得違反《信訪條例》規(guī)定的人數和程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阻塞交通;
2、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
3、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待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
5、鼓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
6、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
員工有以上行為,給予本人月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經濟處罰;是離退休員工的,給予行業(yè)生活補貼百分之二十的經濟處罰;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取消行業(yè)生活補貼。
9.14 根據日常工作行為規(guī)范的要求,違紀行為按輕重程度劃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
9.14.1 輕微違紀
9.14.1 .1 不使用文明用語或違反員工禮儀修養(yǎng)造成影響的;
9.14.1 .2 使用文明忌語引發(fā)投訴的;
9.14.1 .3 辦公場所物品擺放不整齊,亂扔文件,紙張,廢棄物的;
9.14.1 .4 在辦公區(qū)域內隨地吐痰,亂放雜物,踐踏花草的;
9.14.1 .5 工作時間不按規(guī)定著裝和佩掛胸牌的;
9.14.1 .6 工作時間閑聊,大聲喧嘩,打鬧,影響別人工作的;
9.14.1 .7 工作時間收聽音樂,播放廣播和閱覽與工作無關書刊的;
9.14.1 .8 占用辦公電話聊天和私自拔打長途電話、信息臺電話等;
9.14.1 .9 下班后離開辦公室忘記關閉電燈、電腦、鎖好門窗的;
9.14.1 .10 在不準吸煙的場所吸煙的;
9.14.1 .11 違反會場紀律,交頭接耳,手機不關接聽電話的;
9.14.1 .12 其他后果較輕的違紀行為。
9.14.2 一般違紀
9.14.2 .1 對工作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不負責任的;
9.14.2 .2 工作時間擅離崗位,辦私事的;
9.14.2 .3 工作時間利用計算機玩游戲,違規(guī)上網或網上聊天的;
9.14.2 .4 對督查考評人員設置障礙,通風報信,袒護或替違規(guī)人員作偽證,逃避責任的;
9.14.2 .5 安保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使未經批準的車輛或人員進入辦公區(qū)的;
9.14.2 .6 非辦公時間遇到臨時突發(fā)事件或重要工作,與之相關的員工不能及時到崗處理,借故推諉的;
9.14.2 .7 工作時間找不到人或享受話費補貼人員因不開機耽誤工作的;
9.14.2 .8 違反其它紀律沒有產生嚴重后果的。
9.14.3 嚴重違紀
9.14.3 .1 參與賭博,接受色情的服務的;
9.14.3 .2 公車私用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交管部門認定負主要責任的;
9.14.3 .3 工作時間飲酒或酒后上班失態(tài),造成不良影響的;
9.14.3 .4 工作時間打麻將,打撲克,炒股票的;
9.14.3 .5 違章違紀受治安拘留、治安罰款處罰的;
9.14.3 .6 不服從領導,當眾頂撞領導,不服從工作分配的;
9.14.3 .7 拉幫結伙不團結造成影響的;
9.14.3 .8 工作失職,瀆職,不履行職責造成明顯后果的;
9.14.3 .9 違規(guī)使用外來盤,玩電腦游戲,上國際互聯網而引發(fā)病毒感染,造成數據丟失的;
9.14.3 .10 吃、拿、卡、要、刁難商戶或基層單位,損害局(公司)形象的;
9.14.3 .1l 利用工作方便,為個人謀利益的;
9.14.3 .12 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影響的;
9.14.3 .13 違反行業(yè)紀律受到處分的;
9.14.3 .14 其它比較嚴重的違紀行為。
10 附則
10.1 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10.2 本辦法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與督察考評中心負責解釋和修改完善。
10.3 本辦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由__煙草專賣局(公司)發(fā)布實施。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煙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規(guī)范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形成“進得來,出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理用工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全市煙草系統(tǒng)在冊在崗員工管理。2 員工進入(包括招聘、安置、調動、借用的進入)
2.1 招聘
2.1.1 全市煙草系統(tǒng)新進員工的招聘實行聘用制。招聘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為依據,由市局(公司)統(tǒng)籌安排。具體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
2.1.2 招聘條件:各崗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員工年齡、學歷等招聘條件,依據崗位設置的專業(yè)要求及崗位說明書任職資格確定。
2.1.3 招聘方式:分為公開招聘和推薦招聘兩種。
2.1.3 .1 企業(yè)因用工需要招聘人員時,實行公開招聘??赏ㄟ^招聘公告等方式,也可通過人才中介機構或到學校招聘。少量或補缺招聘時,可采用推薦招聘形式。
2.1.4 招聘程序
2.1.4 .1 公告:按各崗位能力要求和招聘條件通過本地報刊、電視或公告形式向社會公告。推薦招聘方式的,經企業(yè)領導批準,即可進入資格審查程序。
2.1.4 .2 資格審查:招聘員工時,必須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書面申請、個人簡歷、身份證、戶籍證明、婚育證明、畢業(yè)證、資格證及招聘條件要求所需的相關證件內容。審查工作由人事勞資處具體負責。
2.1.4 .3 考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1.4 .
3.1 文化考試:應聘人員必須參加市局(公司)組織的統(tǒng)一考試。文化考試內容由人事勞資處協(xié)同相關部門設定,并確??记暗谋C芄ぷ?。人事勞資處負責考試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并組織相關人員批閱試卷、結果統(tǒng)計。
2.1.4 .
3.2 面試:文化考試合格人員,由人事勞資處組織相關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內容可根據不同的崗位需求確定并制作相應的面試評分標準。
2.1.4 .
3.3 對專業(yè)技術知識及技能有特殊需求的崗位。如:駕駛員、電工等,要組織專門的專業(yè)知識及技能測試。
2.1.4 .4 審查:擬聘用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對本人守法情況及婚育狀況的證明材料。有從業(yè)經歷的,必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原單位對本人的工作評價。無法確認從業(yè)經歷的,由本人作出書面承諾。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出具的推薦和鑒定等材料。
2.1.4 .5 體檢:通過筆試、面試和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組織體檢(特殊情況可委托縣局負責),體檢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2.1.5 錄用:
2.1.5 .1 通過考試、審查、體檢的合格人員,由人事勞資處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按時前來報到,辦理招聘審批等相關手續(xù)。
2.1.5 .2 人事勞資處負責對新錄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工作。
2.1.5 .3 人事勞資處根據用工部門的崗位需求,統(tǒng)一對錄用人員進行分配,報市局(公司)領導批準后,書面通知用工部門辦理接收手續(xù)。
2.2 安置、調動、借用因上級改革性安置或因工作需要正式調入、借用員工,按照上級安置文件及調動審批手續(xù)或借用手續(xù),經檔案審查后直接進入
2.1.4 .5的體檢程序。3 合同管理
3.1 簽訂合同
3.1.1 企業(yè)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凡員工與本公司確立勞動關系,均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未訂立勞動合同的一律不得使用。
3.1.2 訂立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規(guī)定,雙方明確約定:
3.1.2 .1 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合同。
3.1.2 .2 試用期。新聘員工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至一年(不含)的試用期為一個月,一年(含)以上至三年(不含)的為內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人事勞資處依據用工部門考核情況,做出是否解除勞動合同或按期轉為正式聘用的決定。
3.2.2 擬聘人員在試用期滿后,仍不適應或勝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4 檔案管理
4.1 全市煙草系統(tǒng)員工檔案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統(tǒng)一管理。
4.2 所有員工檔案,按“一人一檔”的要求,按標準建立檔案。
4.3 檔案保存期限。員工檔案保留至員工離開企業(yè)兩年,兩年后企業(yè)不再留存。5 教育培訓
5.1 企業(yè)對錄用員工實行三級教育培訓。由市局(公司)統(tǒng)一組織新進員工進行包括入職心態(tài)、企業(yè)勞動紀律、安全制度、薪酬分配、績效考評等規(guī)章制度的崗前培訓后,再由各用工部門進行部門培訓,最后進行崗位培訓。三級教育培訓完成后員工方可上崗。
5.2 員工享有同等培訓和接受教育的權力。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各種形式的思想教育、管理實務、業(yè)務技能、安全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具體培訓流程及管理按照《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培訓管理制度》執(zhí)行。6 崗位管理
6.1 定編及崗位設定
6.1.1 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根據企業(yè)總體經營目標和要求,提出全市人力資源規(guī)劃,擬定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報黨組批準實施。
6.1.2 人事勞資處會同各部門科學合理地劃分企業(yè)組織職務,明確職務之間的相互關系,建立清晰的職務層次和順序。
6.1.3 編制崗位說明書,明確每個崗位的主要職責、工作內容、權限、責任大小及任職條件等。
6.2 干部管理
6.2.1 干部管理權限全地區(qū)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干部由市局(公司)聘任;正處級(行業(yè)副處級)干部由市局(公司)黨組推薦、省局聘任;各縣級局(分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區(qū)(特業(yè))分局(營銷部)的中隊長由所在單位提出擬聘意見,報市局(公司)批準后聘任。各崗位的聘任根據工作需要可由所屬單位(部門)采取選聘或竟聘方式確定。
6.2.2 干部聘任程序,按照《吉林省煙草系統(tǒng)各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
6.3 崗位考核。員工一經聘用,即按照《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績效考評實施辦法》,及各部門相關的考評管理辦法對相關崗位、崗級考核。
6.4 崗位變動
6.4.1 員工可以自主擇崗。
6.4.2 員工要求崗位變動,應向原崗位主管部門遞交申請。部門內相同崗級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簽批意見,報人事勞資處審批;不同崗級或跨部門的崗位變動,由調入和調出雙方部門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員工工作調整及崗位變動審批表》,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審核,領導批準后,方可變動。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崗位時,相同崗級的由部門負責人簽批意見,報人事勞資處審批,不同崗級或跨部門的變動,需報市局(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也可實行競爭上崗,方案報市局(公司)審批后實施。
6.4.3 不同崗級或部門間人員調動,其部門負責人均須對員工原崗位的工作進行考核、鑒定,存檔備查。
6.4.4 員工崗位變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交清資料、企業(yè)財產、物品等,經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負責。
6.5 員工職業(yè)發(fā)展
6.5.1 企業(yè)為員工建立正常升降機制,規(guī)劃職業(yè)發(fā)展通道,在薪酬分配和績效考評中設置升降通道:
6.5.1 .1 各崗位員工升降通道按《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執(zhí)行。
6.6 待崗
6.6.1 員工因績效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分配的或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在競爭上崗中未被聘用的,進入待崗培訓。待崗培訓待遇按《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規(guī)定執(zhí)行。
6.7 內部退養(yǎng)、退休
6.7 .1 內退條件及程序。員工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內部退養(yǎng)條件,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市局(公司)批準,可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內退員工工資待遇按照《長春市煙草專賣局(公司)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執(zhí)行。員工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內部退養(yǎng)條件,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市局(公司)批準,也可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工資待遇由薪酬委員會研究具體薪酬標準。
6.7 .2 內退期間照常發(fā)放醫(yī)藥費及享受住院按有關比例報銷待遇,需繳納的社會保險按規(guī)定繳納。
6.7 .3 內退期間不再參與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原專業(yè)技術職務也不再保留。
6.7 .4 員工內退期間享受國家政策性調資。
6.7 .5 員工辦理內部退養(yǎng)手續(xù)需與市局(公司)簽訂內退協(xié)議。
6.7 .6 已經內退要求返崗工作的員工,采取競爭上崗辦法,企業(yè)根據機構、崗位編制設置情況,提供空缺崗位、上崗能力及上崗條件要求,由申請人選擇。申請返崗內退人員將不再享受內退薪酬收入分配標準。競聘上崗人員將按所競聘崗位執(zhí)行崗位類別、等級薪酬分配標準,未能競聘上崗人員,按待崗培訓(培訓時間3個月)薪酬待遇標準,發(fā)給崗位工資。培訓期滿,經本人申請,企業(yè)再提供上崗崗位競聘,競聘上崗后,按所競聘崗位執(zhí)行崗位類別、等級薪酬分配標準。還未能競聘上崗人員,按待崗處理,薪酬待遇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
6.7 .7 員工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或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xù)。
6.7 .8 員工退休工資待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7 離崗
7.1 企業(yè)或員工因各種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提前30天通知對方,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相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勞動關系終止。
7.2 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應辦清交接手續(xù),交清資料、企業(yè)財產、物品等,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在企業(yè)季度績效考評結束后,持交接手續(xù)清單分別到人事勞資處和財務管理處辦理工資清算和個人欠款等有關手續(xù),所有離崗人員統(tǒng)一到市局(公司)辦理手續(xù)。
7.3 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yè)將解除勞動合同:
7.3.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3.2 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
7.3.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yè)造成重大損害的;
7.3.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3.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3.6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3.7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8 對一年內兩次違反
9.1
2.3 所規(guī)定項的或一年內違反
9.1 2所規(guī)定項累計達到四次的。8 福利
8.1 企業(yè)按有關規(guī)定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8.2 保險
8.2.1 企業(yè)按規(guī)定為員工繳納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
8.2.2 企業(yè)根據自身情況和工作需要可為員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是為了減少企業(yè)風險,本著“誰投保,誰受益”的原則,賠付款項歸企業(yè)。
8.2.3 保險賠付。經專業(yè)部門認定為工傷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非工傷的,按
8.3 所規(guī)定執(zhí)行。
8.3 醫(yī)療費
8.3.1 員工醫(yī)藥費補貼:
8.3.1 .1 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含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醫(yī)藥費補貼標準:工齡1―10年(含10年)每月補貼220元;工齡 1l ―20年(含20年)每月補貼240元;工齡21-30年(含30年)每月補貼260元;工齡31年以上(含31年)每月補貼280元;退休人員每月補貼300元。
8.3.1 .2 醫(yī)藥費補貼發(fā)放方式:醫(yī)藥費補貼每半年按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及員工享受額度憑醫(yī)療(藥)費票據報銷。
8.3.2 固定期限合同員工(除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給予辦理統(tǒng)籌醫(yī)療保險,不再享受醫(yī)藥費補貼和住院醫(yī)療費報銷待遇。
8.3.3 住院醫(yī)療費用
8.3.3 .1 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含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報銷住院醫(yī)療費程序: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含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憑指定醫(yī)院開出的入院通知書到人事部門登記,然后到財務部門填具借款單據,并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及主管財經領導簽字領取支票;辦理出院后,持醫(yī)院開具的發(fā)票由人事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及主管財經領導審批,方可報銷住院醫(yī)療費。對掛床治療發(fā)生的醫(yī)療費一律自理。
8.3.3 .2 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含未參加醫(yī)保的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住院醫(yī)療費用報銷標準。
8.3.3 .
2.1 連續(xù)工齡在1―5年(含5年),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60%報銷。
8.3.3 .
2.2 連續(xù)工齡在6―10年(含10年),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65%報銷。
8.3.3 .
2.3 連續(xù)工齡在11―20年(含20年),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70%報銷。
8.3.3 .
2.4 連續(xù)工齡在21―30年(不含30年),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75%報銷。
8.3.3 .
2.5 連續(xù)工齡在30年(含30年)以上,住院費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85%報銷。
8.3.3 .3 退休人員參照上述標準報銷。
8.3.3 .4 離休干部住院費用按實際支付醫(yī)藥費總額的100%報銷。
8.3.4 縣級局(分公司)已參加醫(yī)療統(tǒng)籌保險的員工,不再享受醫(yī)藥費補貼和住院醫(yī)療費報銷的待遇。
8.3.5 實行協(xié)議工資制人員不享受醫(yī)療保險、醫(yī)藥費補貼和報銷住院醫(yī)療費用的待遇。
8.3.6 員工醫(yī)藥費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和財務管理處共同負責,人事勞資處負責醫(yī)藥費的發(fā)放、扣除等事宜,財務管理處負責住院費用的審核、報銷、具體核算等事宜。9 勞動紀律和休假管理
9.1 作息時間。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30上班,16:30下班,專賣管理、業(yè)務經營、服務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并報督察考評中心備案。
9.2 遲到、早退、曠工。無故不上班或工作時間抽檢時找不到人即視為遲到、早退或者曠工。
9.3 公假。員工加班串休、因公外出等屬于公假不在崗的,由部門負責人報督察考評中心備案。
9.4 事假。員工因事請假,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人簽字后,報督察考評中心備案。對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的,事后按程序及時補報請假條,否則按曠工處理。實行現代化辦公以后,請假手續(xù)可在網上辦理。
9.
4.1 事假批準權限。員工因事請假,3天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7天內的由分管領導批準,超過7天的由市局(公司)局長、經理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的由市局(公司)局長、經理批準。
9.
4.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不算事假:
(1) 參加學生家長會的;
(2) 女員工孕期進行產前檢查的;
⑶ 按規(guī)定女員工給嬰兒哺乳的;
(4) 經組織批準參加在職學習的。
9.5 病假。員工因病不能上班,2天以內的向部門領導請假,由部門書面報人事勞資處備案。請病假3天以上的,須有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休診斷書。
9.6 工傷。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9.7 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雙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員工休探親假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后報人事勞資處備案。
9.
7.1 探親假待遇。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5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如工作需要當年不能休探親假的,或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假期為2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休假一次,假期為15天。探親假期間可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加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和法定假日在內。在探親往返途中,如遇意外事件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崗位的,由有關部門出具證明,其超假日可按探親假計算。員工探親假的往返路費,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可在財務部門報銷。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原則上一律乘火車,汽車),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經領導同意后,可在財務部門報銷。
9.8 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婚假,配偶在本市者給予三天假期,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在對方所在地結婚的給予路程假。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員工婚假增加12天?;榧傩栌杀救颂岢錾暾?經工會批準后,報人事勞資處備案。在批準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間,路費自理。
9.9 產假。已婚女員工產假為90天,晚育女員工(年滿23周歲零9個月及以上者)增加晚育假30天,晚育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女員工懷孕不滿3個月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yī)務部門意見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0天產假。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每天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產假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由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同意后,報人事勞資處備案。
9.1 0 喪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給喪假3天。需要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另外給予路程假。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員工,在父母去世時,沒有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的,在回家料理喪事時,可按探親待遇處理,假期合并計算。員工的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嬸叔伯和不在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等非直系親屬可給喪假2天。喪假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工會批準后報人事勞資處備案。料理喪事期間路費自理。
9.1 1 帶薪年休假。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1 2 員工假期薪酬管理
9.1
2.1 員工在國家規(guī)定的晚婚假、晚育假、獨生子女獎勵假和工傷期間,全額享受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9.1
2.2 員工在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期間,享受全額崗位工資、50%績效工資。
9.1
2.3 員工病假15天以上6個月內,崗位工資依據下列比例計發(fā):工齡在5年以下,按60%計發(fā);滿5年不滿10年,按70%計發(fā);滿10年不滿15年,按80%計發(fā);滿15年不滿25年,按90%計發(fā);滿25年以上,按95%計發(fā).績效工資按50%享受(員工病假15天以內按事假待遇執(zhí)行)。
9.1
2.4 員工病假6個月以上,崗位工資依據下列比例計發(fā):工齡不滿5年,按30%計發(fā);滿5年不滿10年,按35%計發(fā);滿10年不滿15年,按40%計發(fā);滿15年不滿25年,按45%計發(fā);滿25年以上,按50%計發(fā)??冃ЧべY按30%享受。員工病假必須有縣(區(qū))級以上醫(yī)院醫(yī)生診斷(檢查)證明
9.1
2.5 員工事假期間,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均按本人崗位工資÷
20.9 2天_事假天數辦法扣除。
9.1
2.6 員工連續(xù)曠工15天之內,按本人事假3倍扣除;連續(xù)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按國務院《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國發(fā)[1982]59號)規(guī)定,企業(yè)與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9.1 3 員工反映情況、提出投訴或請求,需按程序逐級反映。有上訪要求的,必須事先與所在單位領導和市局(公司)負責信訪的部門溝通;所反映的問題得到信訪部門明確答復后仍未滿意,要求繼續(xù)上訪者,必須遵守《國務院信訪條例》(國務院令 43l 號)規(guī)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見、建議和要求的,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話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訪形式的,應當推選代表提出,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按照中共中央有關規(guī)定:“黨員有維護黨的團結和統(tǒng)一,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帶頭維護社會秩序的義務。黨員參與集體上訪不但有損于黨的形象,還直接影響到黨在群眾中的威信。因此,黨員不能參加集體上訪、鬧事活動,這是黨的紀律,必須自覺遵守?!睂T工違反上述規(guī)定參加集體上訪的,要給予其本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是黨員的還要給予黨紀處分。員工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對阻撓改革,暗中串聯,散布謠言,鼓動群眾鬧事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及時立案調查,予以嚴肅處理。員工向本單位、上級主管單位或政府機關上訪的,不得違反《信訪條例》規(guī)定的人數和程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1、 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或者阻塞交通;
2、 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
3、 侮辱、毆打、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待人員,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 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
5、 鼓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
6、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員工有以上行為,給予本人月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經濟處罰;是離退休員工的,給予行業(yè)生活補貼百分之二十的經濟處罰;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取消行業(yè)生活補貼。
9.1 4 根據日常工作行為規(guī)范的要求,違紀行為按輕重程度劃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
9.1
4.1 輕微違紀
9.1
4.1 .1 不使用文明用語或違反員工禮儀修養(yǎng)造成影響的;
9.1
4.1 .2 使用文明忌語引發(fā)投訴的;
9.1
4.1 .3 辦公場所物品擺放不整齊,亂扔文件,紙張,廢棄物的;
9.1
4.1 .4 在辦公區(qū)域內隨地吐痰,亂放雜物,踐踏花草的;
9.1
4.1 .5 工作時間不按規(guī)定著裝和佩掛胸牌的;
9.1
4.1 .6 工作時間閑聊,大聲喧嘩,打鬧,影響別人工作的;
9.1
4.1 .7 工作時間收聽音樂,播放廣播和閱覽與工作無關書刊的;
9.1
4.1 .8 占用辦公電話聊天和私自拔打長途電話、信息臺電話等;
9.1
4.1 .9 下班后離開辦公室忘記 電燈、電腦、鎖好門窗的;
9.1
4.1 .10 在不準吸煙的場所吸煙的;
9.1
4.1 .11 違反會場紀律,交頭接耳,手機不關接聽電話的;
9.1
4.1 .12 其他后果較輕的違紀行為。
9.1
4.2 一般違紀
9.1
4.2 .1 對工作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不負責任的;
9.1
4.2 .2 工作時間擅離崗位,辦私事的;
9.1
4.2 .3 工作時間利用計算機玩游戲,違規(guī)上網或網上聊天的;
9.1
4.2 .4 對督查考評人員設置障礙,通風報信,袒護或替違規(guī)人員作偽證,逃避責任的;
9.1
4.2 .5 安保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使未經批準的車輛或人員進入辦公區(qū)的;
9.1
4.2 .6 非辦公時間遇到臨時突發(fā)事件或重要工作,與之相關的員工不能及時到崗處理,借故推諉的;
9.1
4.2 .7 工作時間找不到人或享受話費補貼人員因不開機耽誤工作的;
9.1
4.2 .8 違反其它紀律沒有產生嚴重后果的。
9.1
4.3 嚴重違紀
9.1
4.3 .1 參與賭博,接受色情的服務的;
9.1
4.3 .2 公車私用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交管部門認定負主要責任的;
9.1
4.3 .3 工作時間飲酒或酒后上班失態(tài),造成不良影響的;
9.1
4.3 .4 工作時間打麻將,打撲克,炒股票的;
9.1
4.3 .5 違章違紀受治安拘留、治安罰款處罰的;
9.1
4.3 .6 不服從領導,當眾頂撞領導,不服從工作分配的;
9.1
4.3 .7 拉幫結伙不團結造成影響的;
9.1
4.3 .8 工作失職,瀆職,不履行職責造成明顯后果的;
9.1
4.3 .9 違規(guī)使用外來盤,玩電腦游戲,上國際互聯網而引發(fā)病毒感染,造成數據丟失的;
9.1
4.3 .10 吃、拿、卡、要、刁難商戶或基層單位,損害局(公司)形象的;
9.1
4.3 .1l 利用工作方便, 人謀利益的;
9.1
4.3 .12 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影響的;
9.1
4.3 .13 違反行業(yè)紀律受到處分的;
9.1
4.3 .14 其它比較嚴重的違紀行為。10 附則
10.1 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10.2 本辦法由市局(公司)人事勞資處與督察考評中心負責解釋和修改完善。
10.3 本辦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由__ __ 煙草專賣局(公司)發(fā)布實施。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