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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旨在保護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確保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止機密泄露給競爭對手或未經授權的第三方。通過設定明確的信息分類、權限控制和行為規(guī)范,保密制度能有效維護企業(yè)的經濟利益,提升內部管理效率,同時也是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必要舉措。
包括哪些方面
保密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信息分類與標識:確定哪些信息屬于保密范圍,設置不同的保密等級,如絕密、機密、秘密等,并進行明確標識。
2. 訪問權限管理:設立嚴格的權限控制系統(tǒng),只有經過授權的員工才能接觸相應級別的保密信息。
3. 信息存儲與傳輸:規(guī)定安全的存儲方式,限制外部設備的使用,規(guī)范電子郵件和其他通信渠道的使用,確保信息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
4. 員工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保密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保密意識和能力。
5. 合同條款:在員工入職、離職及合作合同中加入保密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 違規(guī)處理:設立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機制,對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人員進行相應處理。
7. 監(jiān)控與審計:實施定期的信息安全審核,監(jiān)控潛在的泄密風險,及時發(fā)現并解決問題。
重要性
保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生存和發(fā)展:
1. 保護知識產權:防止技術秘密、商業(yè)策略等核心競爭力的流失,確保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的優(yōu)勢。
2. 維護客戶信任:確??蛻粜畔⒌陌踩?,增強客戶對企業(yè)的信任,維護良好的商業(yè)關系。
3. 遵守法規(guī):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避免因泄密導致的法律糾紛。
4. 防范商業(yè)間諜活動:降低企業(yè)遭受惡意攻擊和商業(yè)間諜活動的風險。
5. 保障企業(yè)聲譽:防止負面新聞影響企業(yè)的形象和市場地位。
方案
建立和完善保密管理制度,企業(yè)應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詳盡的政策:由法務部門和it部門共同參與,制定出全面、具體、適應企業(yè)需求的保密政策。
2. 全員參與:確保所有員工了解并簽署保密協議,理解并遵守相關規(guī)定。
3. 持續(xù)監(jiān)控與更新: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據業(yè)務變化和技術發(fā)展適時調整。
4. 強化內部溝通:建立有效的信息通報機制,及時處理保密事件,提高全體員工的警惕性。
5. 建立應急響應機制:預先規(guī)劃應對泄密事件的應急預案,快速有效地控制損失。
保密管理制度是企業(yè)信息安全的基石,其建設和執(zhí)行需要全員參與和持續(xù)改進,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發(fā)揮其保護企業(yè)利益、維護穩(wěn)定運營的作用。
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測量隊網絡發(fā)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測量隊網絡發(fā)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政務網站的信息發(fā)布和運行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保密法》、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保密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其它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網上信息發(fā)布必須遵守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guī)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二條 凡上網發(fā)布信息必須嚴格按照宣州區(qū)政務信息公開制度的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
第三條 信息發(fā)布工作堅持“誰發(fā)布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國家及本單位秘密信息不得上網發(fā)布。
第四條 使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fā)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第五條單位信息中心負責上網信息的組織、制作、維護與管理,及時更新內容。在互聯網站信息發(fā)布前須經科室負責人審核、委分管領導審批。第六條網站不得發(fā)布下列內容的信息
1、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_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七條 如發(fā)現任何人有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將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處罰。
房產管理處測量隊
第2篇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活動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標準》,為嚴格涉外活動的保密工作,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為了便于對外聯系和做好保密工作,承擔涉外活動任務的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是涉外保密工作的的第一責任人,所和公司外事部門負責歸口實施保密監(jiān)督、管理。
第三條 涉外談判中,承辦部門應指定主談人,題目、內容一致,無關的涉密文件資料和涉密載體等不得帶入涉外交往場所。凡屬國家秘密或不宜公開的內部事項,不得擅自向外方提供。
第四條 涉及國家秘密的對外技術合作,承辦部門要做好敏感項目專家、邀請渠道、合作時間、地點以及在公開合作協議下進行的其它合作事宜的保密工作,要嚴格控制知悉人員范圍,核心部分只限少數人知悉,并指定專人負責掌握和管理,嚴禁泄密。
第五條 在對外合作中,要注意保護我方與其他合作方的秘密。應將有關保密事項納入合作或協作合同。嚴禁將我方與合作方的合作事宜、接觸渠道以及在公開合作協議下進行的其它合作事項,泄漏給第三方知悉。
第七條 嚴禁攜帶涉密載體參加外事活動,經批準向外方提供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含有國家秘密的信息物品或允許外方攜運出境的,必須填寫對外交往合作提供秘密事項保密審批表(見附表21),相關領導簽批,允許外方攜運出境的須到云南省保密局辦理“國家秘密載體出境許可證”。
第八條 有關“禁運”產品、設備的進口訂貨、交貨、索賠、索取資料、故障修理等對外事項,一律通過國家有關部門辦理。嚴禁以使用部門和個人的名義自行對外聯系。
第九條 因工作需要邀請外賓來所和公司洽談,承辦部門必須填寫外來人員參觀保密審批表(見附表22)制定涉外接待方案、界定接待范圍、接待區(qū)域和參加人員,報外事部門審查,業(yè)務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進行。參觀中承辦部門不得擅自改變參觀內容和范圍,并嚴禁外賓對軍工科研及軍品生產或背景有軍品的景物拍照。
第十條 所和公司涉密人員因公出國(境)參加涉外活動,外事部門應向保密辦提供涉密人員出國信息。保密辦在接到信息后應及時組織填寫《涉密人員對外科技交流保密義務承諾書》(見附表23)、《對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員登記表》(見附表24)及辦理相關保密提醒手續(xù)。外事部門在確認涉密手續(xù)辦理完結后,再給予辦理下一步出國(境)手續(xù)。出境人員須嚴格遵守“涉密人員對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則”。
第十上條 所和公司涉密人員因私出國(境)的涉外活動,由外事部門要求相關涉密人員到保密辦進行涉密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查后,有外事部門確認保密審查手續(xù)完結后才能辦理審批手續(xù)。
第十二條 在境外期間,出國人員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場合談論秘密或起草秘密事項,嚴禁泄露不宜公開的事項。嚴禁利用國際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通信手段談及國家秘密內容,不得用電話答復密電,凡需涉及涉密內容的應通過保密渠道妥善處理。
第十三條 出國考察攜帶的資料、文件、物品或計算機內,不屬于國家秘密而又不宜公開的內部資料,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報保密委員會審查,外事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承辦部門對涉外活動的基本情況須有文字記載,并報外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保密辦對以上涉外活動負有監(jiān)督檢查權力。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新)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guī)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fā)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2、公司規(guī)劃,財務報表,統(tǒng)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公司秘密事項但不能標明密級的,通過口頭通知,傳達接觸范圍的人員.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guī)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zhí)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fā),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yè)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方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guī)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書信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發(fā)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相關領導,由其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給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辭退并罰款五千元并酌情賠償公司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
五、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guī)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4篇 小學印章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長江路第一小學印章和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黨政公章、各部門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都應有專人保管、啟用,嚴格執(zhí)行領導批準使用制度。
2、任何部門的公章,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或借給他人使用。
3、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則,不得隨便為他人加蓋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學校辦公室保密員登記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對象閱辦,不得私下橫傳。
5、使用保密文件、資料應及時退還保密檔案室,不得長期存放,機密以上文件不準隨便摘抄、復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資料嚴格借閱登記制度,保密員應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資料遺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上級保密部門。
8、保密文件、資料,應按密級規(guī)定的機關負責登記銷毀,嚴格審批手續(xù)。
第5篇 文印室保密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配套法律法規(guī),按章辦事。
二、嚴禁復制絕密、機密級資料,復制秘密級文件資料要嚴格履行保密手續(xù)。
三、嚴格執(zhí)行《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保密制度》,做到“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嚴禁涉密計算機、打印內部文件資料的計算機上互聯網;嚴禁上互聯網的計算機處理涉密及內部文件資料;
四、文印室計算機要做到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禁u盤交叉使用。文印室工作人員不擅自復制、摘抄或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資料,不準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出文印室。
五、嚴格遵守文件資料銷毀制度,文印室作廢的文件資料要統(tǒng)一定點進行銷毀。
六、嚴格遵守計算機、復印機、印刷機及打印機等涉密載體的維修和銷毀等保密制度,實行定點維修和銷毀。
七、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文印室,不得打聽有關工作秘密。
第6篇 保密工作經費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經費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經費的管理,保障保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保密工作經費分為保密管理工作經費和專項保密工作經費。
第三條年度保密工作經費的預算
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的數額,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保證基數為5萬元,不足部分按實際工作需要增補。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每年由保密辦按實際工作需要提出預算,財務部單獨列入保密辦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財務預算。專項保密工作經費,由保密辦根據具體專項保密工作需要做出經費預算,經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審批后單獨列入保密辦年度專項保密工作經費財務預算。
第四條 保密工作經費的使用,由保密辦提出申請,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批準,保密工作經費按實際需要予以保障。財務部指定一名財務工作人員具體負責保密工作經費的管理。
第五條 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用于所和公司保密辦日常管理工作,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單獨列支,主要用于:
一、組織保密教育、培訓。
二、進行保密業(yè)務咨詢。
三、開展保密方面的有關活動。
四、配備必要的保密技術檢查設備。
五、進行保密工作獎勵。
第六條 涉密人員和保密工作管理人員依照其涉密等級享受保密補貼,保密補貼在脫離涉密崗位后停發(fā)。
第七條 涉密人員的保密補貼標準為:由保密委員會確定,并可根據情況變化進行調整。
第八條 涉密人員保密補貼的發(fā)放程序:保密辦擬定發(fā)放名單、財務部按月或季發(fā)放。
第九條 保密辦可根據涉密人員的保密工作執(zhí)行情況及保密工作檢查考評結果,如為優(yōu)秀者或不合格者或如發(fā)生泄密事件者,執(zhí)行《保密工作獎懲制度》。
第十條 專項保密工作經費用于保密技術防護設施的建設和設備的配備。主要用于:
一、物理防護措施方面:安裝防盜門窗,配備密碼文件柜等。
二、技術防護措施方面:安裝防盜報警裝置、配備計算機視頻干擾器、會議保密機、文件粉碎機以及涉密計算機設備及相關保密配套軟件、保密檢測軟件等。
三、涉及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程項目建設中的保密技術防護設施項目等。
第十一條 每年年終時,財務部將年度保密工作經費支出統(tǒng)計整理并歸保密辦保密工作檔案,財務部對該年度保密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納入所和公司財務總結、分析報表,必要時報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審閱。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gps機房安全運行、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 電源設施和作業(yè)安全管理
1、 嚴格執(zhí)行各種操作程序,嚴禁違反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2、 非專業(yè)人員不準裝、修設備,使用手執(zhí)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要有漏電保護器和絕緣手套;
3、 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準帶電作業(yè);檢修設備必須停電,必須掛停電標志,設專人監(jiān)護,合閘前必須仔細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可合閘;各種電氣設備電氣工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4、 在清潔各種設備時,應使用相應設備的清潔劑,嚴禁使用汽油等任何腐蝕性制劑;
5、 測試電氣是否通電,只許使用測量儀器;
6、 機房熔絲要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更換,及時匯報;
7、 上高、上梯作業(yè),必須有人保護,以免發(fā)生人身事故;
二、 消防安全管理
1、 機房應設滅火裝置,并安放在指定位置,每周檢查一次,保證機房警報系統(tǒng)靈敏、完好,機房人員應學習正確使用滅火裝置;
2、 機房內嚴禁煙火,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
三、 保密的要求與規(guī)定
1、 機房應設置網絡安全員,專職負責網絡安全工作;維護人員應自覺加強安全意識;ip專業(yè)設備維護和管理人員都應熟悉并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本規(guī)程的安全保密規(guī)定;
2、 對機構人員編制,機房設備,網絡配置,端口開放等機密資料不得抄錄影印或對外泄露;
3、 未機構未經批準不得將圖紙、機密文件、軟件版本、技術檔案、內部資料攜帶出機房。并按時履行清退和登記簽收手續(xù);
4、 與工作無關人員未經公司批準不得進入機房,凡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得到值班班長同意后,方可入內;
5、 經常對維護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保密和消防教育,定期檢查安全規(guī)則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隱患及時處理;
6、 對網管口令,要注意保密,不得已任何理由泄露。
第8篇 辦公室保密制度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條 規(guī)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 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一) 公司經營發(fā)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 公司的規(guī)劃、財務報表、統(tǒng)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書級。
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
第七條 、
第八條 的規(guī)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zhí)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 收發(fā)、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zhí)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 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 依照保密規(guī)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fā)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fā)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 違反本制度
第十條 、
第十二條 、
第十三條 、
第十四條 、
第十五條 規(guī)定的秘密內容的;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guī)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guī)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第9篇 辦公自動化設備保密管理規(guī)章制度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guī)則,更規(guī)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應屆畢業(yè)生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第一條辦公自動化設備由局內統(tǒng)一購買,并建立臺帳。局技術人員負責辦公自動化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
第二條處理涉密信息的辦公自動化設備不能與國際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連接。
第三條辦公自動化設備投入使用前,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超大存儲量的國外品牌辦公自動化設備不得作為涉密設備使用。
第四條用于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復印、傳真等多功能的一體機不得與普通電話線連接。
第五條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信息存儲、傳輸、電磁泄漏發(fā)射等應當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采集、存儲、處理、傳遞、輸出和銷毀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的保密規(guī)定。
第六條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當放置在安全可控環(huán)境中,復印、打印涉密文件資料應履行審批、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需維修的,應請有保密資質的單位上門維修或送修,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拷貝其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單位技術人員現場監(jiān)修。
第八條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的銷毀應當履行審批、登記手續(xù),送至有保密資質的銷毀單位進行銷毀,任何個人不得擅自銷毀。
第10篇 公司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制度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guī)則,更規(guī)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應屆畢業(yè)生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第一條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由局內統(tǒng)一購買,并建立臺帳,登記配發(fā)。局技術人員負責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
第二條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使用。
第三條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離本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須履行登記備案手續(xù),并經單位負責人批準。
第四條嚴禁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借給外單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條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需維修的,由單位技術人員送至有保密資質的單位現場監(jiān)修,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拷貝其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無法修復,必須按涉密載體予以銷毀。
第六條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存儲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條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連接涉密計算機。
第八條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及時上交局辦公室,由技術人員對要報廢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進行進一步確認,并與領取時的類型、電子(產品)序列號、編號等進行核對,填寫銷毀登記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送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銷毀。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銷毀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第11篇 f公司移動存儲保密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一條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由局內統(tǒng)一購買,并建立臺帳,登記配發(fā)。局技術人員負責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
第二條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使用。
第三條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離本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須履行登記備案手續(xù),并經單位負責人批準。
第四條嚴禁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借給外單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條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需維修的,由單位技術人員送至有保密資質的單位現場監(jiān)修,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拷貝其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動存儲介質無法修復,必須按涉密載體予以銷毀。
第六條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存儲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條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得連接涉密計算機。
第八條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及時上交局辦公室,由技術人員對要報廢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進行進一步確認,并與領取時的類型、電子(產品)序列號、編號等進行核對,填寫銷毀登記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送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銷毀。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銷毀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第12篇 投資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保密管理,全體員工均應遵守。
3 定義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4 職責
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責任和義務??偨涋k負責公司保密工作的統(tǒng)籌監(jiān)督。
5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5.1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項
a公司的重大決策;
b公司經營活動中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方案、經營項目、經營決策等。
c 核心技術,包括住宅商鋪及配套設計方案/圖紙、營銷策劃方案、技術標準、作業(yè)標準等。
d 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的會議記錄;
e 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憑證、帳冊、報表。
f 公司統(tǒng)計報表、審計報告書;
g 公司員工檔案、工資、勞務收入資料;
h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資料信息等不屬于保密范疇。
5.2 公司秘密的級別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遭受到嚴重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遭受損害。
5.3 公司秘密的密級確定:
a 公司經營發(fā)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及公司發(fā)展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核心技術為絕密級;
b 公司的規(guī)劃、財務報表、統(tǒng)計審計資料、設計圖紙、銷售策劃資料、重要的會議記錄及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c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檔案、合同、協議、意向書、職員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未公開的信息為秘密級;
6 保密措施
6.1 屬于保密范疇的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摘抄、銷毀,由各部門負責人委托專人執(zhí)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相關使用管理部門負責保密。
6.2 對管理或接觸公司保密資料、掌握公司核心技術的人員,公司根據實際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明確權利與義務。上述人員離職,必須進行徹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諾。
6.3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 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應當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
b 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摘抄;
c 收發(fā)、傳遞、外出攜帶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存放。
6.4 屬于公司秘密的產品或設備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銷毀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zhí)行,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6.5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6.6 有秘密內容的會議,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 選擇有保密條件的會議室。
b 根據需要嚴格限定參加人員范圍,或在討論涉秘事項時臨時指定參加人員。
c 依照保密規(guī)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d 會后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的層次范圍。
6.7 不準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網絡、電話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向新聞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 公司工作人員發(fā)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應當立即制止或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辦,接到報告后應立即作出處理。
7 責任和處罰
7.1 出現下列泄密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或記過的處分: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b 違反本制度6.3規(guī)定的;
c 已泄露但主動采取了補救措施的。
7.2 有下列泄密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追究其法律責任:
a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過失泄露造成嚴重后果的;
b 違反本保密制度,為他人竊取、刺探公司秘密,或違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 利用職權強迫他人違反保密制度的。
7.3 本制度規(guī)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a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應知悉的部門和員工知悉;
b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無法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c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關系的人知悉的;
d 遺失公司保密資料或物品的。
第1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八)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心利益,特制訂本規(guī)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 秘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三條 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 嚴格遵守文件登記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經理。
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
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條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經理批準。
并按規(guī)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
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
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guī)定管理。
不得在公開發(fā)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
會議記錄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第九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辦公室,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條 發(fā)現失密、泄密現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
對失密、泄密者,給予 50-100元扣薪;
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
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部門處理。
第14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8)
物業(yè)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八)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心利益,特制訂本規(guī)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 秘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三條 嚴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布、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 嚴格遵守文件登記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內,計算機中的秘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并將口令報告公司經理。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條 嚴格遵守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經理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
第七條 秘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復制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經辦公室批準后辦理。復制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guī)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fā)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準不得外借。
第九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辦公室,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條 發(fā)現失密、泄密現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泄密者,給予 50-100元扣薪;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部門處理。
第15篇 某某電器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某電器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即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條規(guī)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zhàn)略、經營方向、經營規(guī)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種類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公司秘密的密級為“絕密”、“機密”、“秘密”三極
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公司密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fā)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極;
(二)公司的規(guī)劃、財務報表、統(tǒng)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極;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極。
第九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根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之規(guī)定表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fā)、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公司秘書和行政部專人執(zhí)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使用者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對于密極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行政部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二)收發(fā)、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產品報價,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執(zhí)行,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第十四條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guī)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發(fā)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時作出處理。
四、責任處罰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處以若干金額罰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規(guī)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為他人竊取、刺探、出賣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guī)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guī)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這知悉的。
第二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