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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安全制度匯編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83

建設單位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制度如同企業(yè)的生命線,它確保了生產活動的平穩(wěn)運行,降低了意外風險,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一個健全的安全制度不僅體現了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也是提升員工滿意度,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關鍵因素。它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預防潛在危險,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從而維護了公司的良好聲譽和可持續(xù)發(fā)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盡規(guī)定各項作業(yè)的正確步驟,防止因誤操作引發(fā)的事故。

2.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制定快速響應和處理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4.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

5. 危險源管理:識別、評估和控制潛在危險,防止事故源頭。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明確、具體,避免模糊不清,便于執(zhí)行。

2. 制度應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實際情況,不脫離員工的工作環(huán)境和能力。

3. 定期更新制度,適應企業(yè)變化和技術進步。

4. 強化制度執(zhí)行的監(jiān)督與考核,確保制度落地。

5. 鼓勵員工參與,建立反饋機制,不斷完善制度。

安全制度的建設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全員參與,持續(xù)改進。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起一道堅固的安全屏障,為企業(yè)的發(fā)展保駕護航。

建設單位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和作業(yè)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yè)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qū)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guī)程和規(guī)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yè)和交通。

(3)、爆破作業(yè)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鸸ぎa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yè)必須遵守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

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

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qū)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fā)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guī)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zhí)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yè)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jiān)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yè)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qū)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jiān)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tǒng)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yè)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tài)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guī)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huán)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qū)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qū)、作業(yè)區(qū)、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qū)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jiān)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qū)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guī)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qū)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yǎng)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yè)應具有環(huán)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jiān)理人員對施工企業(yè)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guī)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yè)承擔賠償。

2.旁站監(jiān)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jié)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第2篇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細則

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為了確保各施工單位人身和財產安全,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細則。以便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防范于未然。

一、各施工單位要配備專門負責安全的主管領導,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fā)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單位要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部署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重點,不定期開展安全隱患自查,及時消除各類事故安全隱患,各項目部應設有專門的值班人員,負責看護本施工場所需用的物資、器具等,施工人員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二、對所屬施工人員必須全部登記造冊,留存身份證件以備查,工地負責人要對本工地所使用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要知根知底,做到心知肚明,防止各類突發(fā)事件發(fā)生,防止人身傷殘等安全事故發(fā)生。經常性出入公司的應辦理出入證件,無證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公司的辦公區(qū)域。

三、施工單位要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油機、配電箱(柜)、食堂、倉庫、員工宿舍、施工現場等處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配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注意防潮濕、防高溫,并且做到人人會使用。加油機處要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有專人看守,油罐要全部進行掩埋,周圍要進行圍欄防護隔離,嚴禁無關人員靠近。

單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損壞、丟失、失效過期、任意亂放挪作他用,對損壞或需要添置的消防設施,單位不能及時更換維修,完好率達不到100%的,給予單位處以200到500元的罰款。

四、施工現場和工人宿舍要留有防火間距,道路上不能有溝、壕或堆放垃圾,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五、加強施工用電管理。施工用電要嚴格按照規(guī)范要求使用,嚴禁私自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和亂接插座,敷設線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線槽,禁止在辦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壓電器。

六、二級以上動用明火(火災危險的場所)要事先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經安全保衛(wèi)部門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批準才能予以實施。三級動火(電氣焊、切割、噴燈等)施工隊要有防范措施,有專人負責,有滅火器材。五級風天氣不準實施動火作業(yè),嚴禁動火時交叉作業(yè),在進行氣割時,氧氣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嚴禁施工人員擅自焚燒垃圾,。

七、電工、焊工、司機等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專用機器設備必須專人操作,無關人員不得私自操作,不得隨意接近設備危險部位和在設備的空隙間穿行。

八、凡登高作業(yè),在露天距地面2.5米,室內距地面2米以上時,必須系安全帶,戴安全帽或系安全繩。梯子、跳板等設施必須牢固、完好,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換或修理好。

凡五級以上大風天,一律不準在野外登高作業(yè)。凡患有癲癇病、心臟病、精神病、高血壓、低血壓、頭昏、弱視等疾病的人員,不準從事高空作業(yè)和接近機械、電器、動力設備。

九、施工所需用的車輛必須為無“三漏”車輛,并告知駕駛員遵守公司的安全交通規(guī)定,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不準酒后駕車、開快車、疲勞駕駛,車輛必須自配完好的滅火器材。施工單位生活保障用車進出公司要辦理通行證,所需拉出去的物資必須開出本單位證明到安全保衛(wèi)部簽字蓋章辦理出門手續(xù)。

十、進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崗和帶情緒工作,更不允許發(fā)生打架斗毆、偷盜等治安案件,違者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和施工單位給予一定數額(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十一、各施工項目負責人為本工地第一責任人,施工人員違反本公司規(guī)章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工地負責人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yè)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高空作業(yè)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十三、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違章作業(yè)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十四、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與明火點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對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不準堆放在消防通道上。

十五、凡在安全施工中經檢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可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1、 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 發(fā)生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上報,而發(fā)生事故的

4、 發(fā)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或嫁禍于人的。

5、 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的安全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 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設備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7、 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發(fā)生同類事故。

第3篇 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安全例會制度

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qū)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棗莊市山亭區(qū)水務服務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財務管理,保證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生產資金的落實到位和??顚S?,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安全投入主體責任,根據國家、地方及行業(y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結合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所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過程。

1.3基本原則

1.3.1嚴格遵循國家及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確保安全生產費用足額提取、合法使用,各級財務管理人員職責清晰、責任到位,便于檢查和考核。

1.3.2本制度中的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按照規(guī)定標準提取時在成本中列支且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費用按照“企業(yè)提取、政府監(jiān)管、確保需要、規(guī)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2、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2003);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水利部令第26號,2005);

《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guī)定》(省政府令第260號,2013);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

《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

《水利行業(yè)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水安監(jiān)〔2011〕346號);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水安監(jiān)〔2013〕189號);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aq/t9006—2010)。

3.職責與分工

3.1項目法人(建設單位):(1)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標準化、規(guī)范化的安全生產費用保障體系;(2)監(jiān)督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合法使用。

3.2施工單位:(1)制定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年度提取計劃;(2)按月向建設單位提交安全生產費使用情況表;(3)管理建設單位安全生產費使用臺賬;(4)對安全生產費使用情況進行年度總結。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管理目標

4.1.1建立標準化、規(guī)范化的安全生產費用保障體系。

4.1.2各級安全生產費用要確保足額提取,合法使用。

4.1.3安全生產費用的保障要切合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實際,滿足工作要求,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完善和持續(xù)改進。

4.2管理程序及要求

4.2.1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

(1)提取費用總額應確保滿足《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中所規(guī)定的水利水電工程安全費用提取比例為建筑安裝工程造價2%的要求。

4.2.1.1安全生產費用應及時、足額提取,如按本制度所規(guī)定提取比例所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不能滿足安全生產投入,可據實提高比例標準,以充分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2.2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4.2.2.1使用范圍

根據《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tǒng)、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yè)防護、交叉作業(yè)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jiān)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yǎng)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jiān)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4.2.2.2安全生產費用計劃

(1)安全生產費用計劃的編制要適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危險源預測程度、勞動環(huán)境改善、事故預防處理、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教育培訓費用支出等編制。

(2)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年度安全生產費提取計劃須經上級單位審批后方可實施。

4.2.2.3使用審批

(1)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生產費使用審批程序:施工單位安全科報計劃→施工單位財務科審核→施工單位經理核準→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

4.2.2.4使用臺賬和記錄

(1)提取安全生產費的各級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帳,及時記錄已發(fā)生的安全生產費,并進行合理分類。

(2)施工單位財務人員應在會計賬簿中單獨設置安全生產費用明細科目,單獨核算。

(3)支付安全生產費用的單據、手續(xù)應齊全,必須提供原始發(fā)票、協(xié)議、支付憑證及相關清單,上述原始資料由各級單位財務部門分別保存。

(4)施工單位于次月5日前向建設單位提供上月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清單以及發(fā)票復印件以備查用。

4.2.3安全生產費用的檢查與監(jiān)督管理

4.2.3.1施工單位應按照規(guī)定及時、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合法合規(guī)使用。財務、審計、監(jiān)察及生產管理部應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確保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

4.2.3.2建設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過程的管理,各級費用提取的比例標準不得擅自降低。

4.2.3.3財務部門要根據年初編制的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年度財務預算管理范疇,年底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應公開披露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相關信息和數據。

4.2.3.4安全生產費用應計入生產成本,各級均應設立專門賬戶單獨核算,專戶存儲,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不得擠占、挪用。

4.2.3.5年度結余的安全生產費用可結轉下年使用。工程項目結束后結余的安全生產費應上繳建設單位。

4.2.3.6對于不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及時足額提取和合法合規(guī)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將依據有關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制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予以行政或經濟處罰。

4.2.4安全生產費用的總結與考核

(1)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各級單位應在年度終了對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年度總結;

(2)工程施工單位于1月5日前將安全生產費上年度使用情況上報建設單位。

第4篇 建設單位安全責任制度

1、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

《建筑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xù):(1)需要臨時占用規(guī)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的;(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yè)的;(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xù)的其他情形。

有涉及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和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的安全,也影響到周邊區(qū)域人們的安全或者是正常的工作生活,并需要有關方面給與支持和配合。

2、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和完整的有關資料

《建筑法》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必須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并能滿足施工安全作業(yè)的需要。

3、不得提出違法要求和隨意壓縮合同工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應該講,任何違背科學和客觀規(guī)律的行為,都是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都有可能導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4、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多年的實踐表明,要保證施工安全生產,必須有合理的安全投入。因此,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是,就應當合理確定保障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所需的費用,并依法足額向施工單位提供。

5、不得要求購買、租賃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設備等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6、申領施工許可證應當提供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按照《建筑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就是“有辦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p>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是,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人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7、裝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規(guī)定

8、建設單位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改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期限改正,給予警告。

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期限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1)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3)將拆除工程發(fā)包給不就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5篇 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安全質量進度管理辦法

生產目 標

安全生產目標:一般安全事故為年10‰以下,重傷安全事故為0.3‰以下,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質量進度目標:按合同約定

管理

規(guī)定

一、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若建筑施工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且無人身傷亡的安全事故),扣除1000元。

2、若建筑施工發(fā)生嚴重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為嚴重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扣除5000元;

3、若建筑施工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為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公司將根據重大安全事故的等級不同進行如下處罰:

⑴、一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扣5萬元;

⑵、二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扣除3萬元;

⑶、三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扣2萬元;

⑷、四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扣除1萬元;

二、質量管理規(guī)定:詳見附件

三、進度管理規(guī)定:詳見附件

施工單位

監(jiān)理單位

建設單位

簽字:

(章)

簽字:

(章)

簽字:

(章)

眾美現代城對施工單位的安全質量進度管理辦法附件

為了促進眾美現代城的項目管理,規(guī)范現場對施工單位的質量、進度管理,保證工程按質按量的完成質量和進度目標,制定本規(guī)定。

質量方面

1、工程檢驗批驗收不合格,整改經監(jiān)理驗收仍不合格的,罰款 500元。經監(jiān)理驗收三次仍不合格的,罰款1000元,并返工至合格。

2、進場材料、機械、構配件經監(jiān)理或甲方人員驗收不合格,未在限定期限退場,罰款500元。不聽勸阻仍在本工程使用的,所使用部位全部返工,并處1000元罰款。

3、施工單位未根據監(jiān)理下發(fā)的《整改通知單》,進行整改。罰款1000元,如仍未執(zhí)行,監(jiān)理下發(fā)《工程暫停令》進行整頓,每停工一天罰款5000元,直到整改合格。

4、現場發(fā)現的質量問題隱瞞不報,或私自處理的,處罰1000元,發(fā)生重大質量事故,應書面上報處理方案至監(jiān)理、甲方及質量監(jiān)督部門認可,方可處理,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處5000元罰款。

5、每月的質量檢查,存在的問題超過三項,每超一項罰款100元。

6、 無成品保護意識,對班組工人教育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壞的,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元。

經甲方、監(jiān)理質監(jiān)、安監(jiān)部門檢查,獲得一至好評的獎勵500元,如能獲得政府職能部門頒發(fā)的證書或獎杯,獲市優(yōu)工程獎獎勵2000元,獲省優(yōu)獎勵5000元。

進度方面

1、施工單位按時上報周、月進度計劃。未按時間規(guī)定上報的每遲報一天罰款100元。

2、實際完成情況與所上報的周進度計劃不符滯后的,每滯后一天罰款100元,到月底能趕回工期(參考月計劃)的,本月所有罰款如數退還。

3、實際完成情況與所上報的月進度計劃不符滯后的,每滯后一天罰款500元,到工程進度節(jié)點(地下室節(jié)點、主體一半節(jié)點、主體驗收節(jié)點、竣工驗收節(jié)點)能趕回工期的 ,如數退還本節(jié)點的月進度款。對節(jié)點工期每延誤一天5000元。

4、工程進度控制節(jié)點實際完成情況滯后總進度計劃的,每滯后一天罰款10000元,超過20天,自20天以后20000元/天。

三、安全方面

序號

違章情況描述

處罰標準(元)

1

甲方、監(jiān)理不定期組織的安全檢查評分達不到標的施工單位

500 元/次

2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

50元/次

3

甲、乙方、監(jiān)理等經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

100 元/次

4

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者進入施工現場

50 元/次

5

高空作業(yè)人員無證、不系安全帶

100 元/次

6

酒后上班操作

50 元/次

7

所有設備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操作

100 元/次

8

沒有標明設備標明型號、使用單位、負責人、操作人、完好性

500 元/次

9

設備清理、保養(yǎng)沒有切斷電源等違章作業(yè)

200 元/次

10

臨舍內電源線路不符合安全要求

50 元/次

11

電工違章操作

100 元/次

12

高空施工現場工作嬉戲、打鬧。

100 元/次

13

腳手架不按規(guī)定搭設或偷工減料

500 元/次

14

吊藍乘坐人員、人貨梯超載

100 元/次

15

施工現場、倉庫吸煙

100 元/次

16

電、氣焊違章操作

100 元/次

17

塔吊超負荷使用

200 元/次

18

未嚴格使用“安全四?!?安全帽、帶、網、漏電保護器)

50 元/次

19

未按規(guī)定做好“四口五臨邊”(樓梯、電梯、預留洞、通道口,基坑、樓層外側、陽臺外側、外挑接料平臺外側邊)

100 元/次

20

現場施工違章指揮

200 元/次

21

安排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等病人上崗責任經理人

100 元/次

22

在施工現場擺攤叫賣,門衛(wèi)被罰款

100 元/次

23

施工現場隱瞞事故不報相關人員

500 元/次

24

隨意拆除、破壞安全防護設施人員、處罰款外,須承擔安全事故責任

500 元/次

25

倉庫違章堆放材料

100 元/次

26

施工單位臨舍、倉庫、裝修施工現場為配置滅火設施

100 元/次

27

發(fā)生打架、斗毆事件,當事人所在單位

500—1000 元/次

28

未按照集團要求在施工現場布置統(tǒng)一 ci 標示,須處罰施工單位

1000 元/次

29

高空拋物

500 元/次

30

工地泥頭車遭政府相關部門處罰,公司另外處罰

500 元/次

31

現場安全隱患問題遭政府相關部門處罰,公司另外處罰

500 元/次

32

以上規(guī)定由甲方工程師、監(jiān)理負責實施

第6篇 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和作業(yè)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yè)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qū)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guī)程和規(guī)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yè)和交通。

(3)、爆破作業(yè)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鸸ぎa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yè)必須遵守有關作業(yè)規(guī)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

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

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qū)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fā)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guī)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zhí)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fā)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yè)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jiān)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yè)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qū)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jiān)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tǒng)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yè)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tài)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guī)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huán)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qū)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qū)、作業(yè)區(qū)、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qū)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jiān)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qū)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guī)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qū)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huán)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yǎng)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yè)應具有環(huán)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jiān)理人員對施工企業(yè)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guī)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yè)承擔賠償。

2.旁站監(jiān)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jié)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建設單位安全制度匯編6篇

施工安全管理細則為了確保各施工單位人身和財產安全,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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