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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員工制度是企業(yè)內部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后勤工作高效、有序進行。這一制度不僅規(guī)范了員工的行為,也明確了職責分工,為后勤部門的運行提供了清晰的指導。
內容是什么
后勤員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崗位職責:明確每個后勤員工的工作范圍和責任,確保任務分配合理,避免職責交叉或空白。
2. 工作流程:詳細描述各項后勤工作的步驟,如物資采購、設施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等,以便員工按照既定流程執(zhí)行任務。
3. 培訓與發(fā)展:規(guī)定新員工入職培訓及在職員工的技能提升計劃,促進員工專業(yè)能力的持續(xù)提升。
4. 行為準則:設定員工應遵守的職業(yè)道德和行為規(guī)范,強調團隊合作和尊重他人。
5. 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評價體系,定期對員工的工作表現(xiàn)進行評估,作為晉升、獎勵或改進的依據(jù)。
規(guī)章制度
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是后勤員工制度的核心。這些規(guī)則應具有公平性、一致性和可執(zhí)行性:
- 公平性:所有員工都應受到相同的待遇,無歧視性政策。 - 一致性:規(guī)則應保持穩(wěn)定,避免頻繁變動,以確保員工理解和遵循。 - 可執(zhí)行性:規(guī)章制度需明確、具體,便于員工理解和執(zhí)行,同時管理層應有能力監(jiān)督其實施。
管理規(guī)定
管理規(guī)定旨在確保后勤員工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1. 溝通機制: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使員工能及時反饋問題,管理層能迅速響應。
2. 問題解決:設立糾紛解決程序,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為,同時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
3. 監(jiān)督與反饋:定期審查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根據(jù)反饋調整和完善,確保制度的適應性和有效性。
后勤員工制度的構建和實施,需要兼顧效率與公平,通過明確的職責劃分、流程規(guī)范和考核標準,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后勤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后勤員工制度范文
第1篇 后勤企業(yè)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后勤集團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guī)范集團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員工選拔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z后勤集團在編員工及非在編員工的招聘工作。
第三條 招聘工作原則
1.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及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所批準的崗位和編制數(shù)招聘員工。
第二章 招聘工作的組織
第四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是集團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并監(jiān)督各單位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 各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策劃以及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 外聘人才的引進工作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后勤集團外聘人才引進辦法》統(tǒng)一進行組織、實施。
第七條 各單位所聘用人員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后,各單位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新增人員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招聘工作策劃
第八條 各單位應制訂招聘工作策劃,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第九條 招聘工作策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招聘崗位的名稱及人數(shù);
2.招聘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要求;
3.招聘工作的形式和渠道;
4.招聘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和實施部門;
5.招聘工作的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及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等;
6.招聘工作的甄選和錄用辦法;
7.其他。
第四章 招聘形式
第十條 招聘形式分為內部競聘、外部招聘和職業(yè)院校的校園招聘三種形式。
第十一條 內部競聘
1.內部競聘是指各單位在集團范圍內,對于一些崗位進行輪換、晉升以及部分新增崗位采取的招聘方式。
2.各單位必須選擇合適范圍、合適渠道及時發(fā)布內部競聘公告。
內部競聘公告應包括所招聘崗位的名稱和數(shù)量、崗位類別、崗位職責、任職資格和要求,報名方式,招聘工作時間安排等內容。
第十二條 外部招聘
1.在內部競聘不能滿足所招聘崗位要求的情況下,各單位可以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2.各單位應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招聘渠道,常用的招聘渠道有以下幾種:
(1)員工推薦:鼓勵員工通過各種形式推薦外部優(yōu)秀人才,由各單位本著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2)媒體、網絡招聘:通過報刊媒體、專業(yè)刊物廣告、相關網站發(fā)布招聘信息,獲取應聘人簡歷。通過篩選簡歷,組織面試和筆試等程序,擇優(yōu)錄取。
(3)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類招聘會,招聘所需人才。
(4)其他形式:如高級管理、技術人才采取獵頭公司招聘等。
3.外部招聘信息的發(fā)布:各單位應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量,招聘截止時間,以及招聘費用的預算等情況,合理安排招聘信息發(fā)布時間、方式、渠道與范圍。
4.外部招聘海報:各單位需要制作、對外張貼和發(fā)布外部招聘海報時,必須將擬制作的招聘海報具體情況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通過后按要求統(tǒng)一制作和發(fā)布。
第十三條 職業(yè)院校的校園招聘
1.職業(yè)院校的校園招聘是指直接與相關職業(yè)技術學校、大專院校等聯(lián)系,并與其達成合作關系,招聘其優(yōu)秀學員到集團各單位工作的招聘形式。
2.各單位應在每年初將校園招聘的人員需求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各單位的人員需求情況進行統(tǒng)一匯總、分類。
3.各單位可與合適的院校進行初步聯(lián)系、洽談。在與各單位統(tǒng)一協(xié)調的基礎上,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簽訂合作協(xié)議,形成合作關系。
4.各單位在所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框架下,按照本單位人員需求的具體情況開展校園招聘工作,并按照崗位工作標準進行工作考核。
第五章 招聘甄選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招聘甄選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開展招聘甄選工作。
第十五條 各單位的招聘甄選工作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招聘領導小組:
(1)招聘領導小組是各單位招聘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監(jiān)督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并決定崗位候選人。
(2)招聘領導小組成員一般為3人以上,原則上是單數(shù)。各單位可以根據(jù)所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決定招聘領導小組成員,也可聘請外部專家參加;對于重要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的招聘,應有各單位副總經理以上負責人參加。
2.確定綜合測評內容:綜合測評內容一般應包括政治品德素質、工作能力、心理素質及健康程度等要素,各單位可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合理設計綜合測評的項目和權重。
3.確定綜合測評方式:測評方式主要包括面試、筆試等形式。各單位可以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綜合測評內容決定具體的綜合測評方式及綜合測評程序。
4.綜合測評的實施: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單位所制訂的綜合測評程序和內容進行綜合測評。
第六章 體檢與錄用
第十六條 體檢
有體檢要求的崗位,各單位必須根據(jù)具體工作要求,集中組織、安排錄用人員的體檢。
禁止各單位錄用體檢不合格人員。
第十七條 錄用人員的公示
各單位根據(jù)所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錄用人員的公示工作。
第十八條 錄用
各單位應要求被錄用人員提供個人學歷、學位及其他所需證件的復印件等個人資料,并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
被錄用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若發(fā)現(xiàn)虛報或偽造,各單位有權將其辭退。
第十九條 試用
1.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安排員工試用期限。
2.各單位應對試用期內的員工進行試用期考核。
(1)各單位應根據(jù)試用期考核結果,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
(2)試用期內員工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可申請?zhí)崆稗D正。
(3)試用期滿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各單位應通知該員工,并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辭退或延期轉正。
3.內部續(xù)聘員工可直接轉正上崗。
第七章 招聘工作評估和總結
第二十條 招聘工作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招聘程序、招聘結果等方面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并制訂改進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應長期跟蹤被錄用員工的工作績效和流失情況,從而對招聘方法進行分析、評估,從而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招聘工作的實效性。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2篇 后勤企業(yè)員工績效考核工作制度
后勤集團員工績效考核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guī)范集團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并通過績效考核來加強集團各項工作的執(zhí)行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z后勤集團各單位在編員工及非在編員工的績效考核管理。
第三條 工作原則
1、公開的原則:考核過程必須公開化、透明化,每項考核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開展。
2、全員的原則:各單位對本單位的各級、各類員工均應開展績效考核工作。
3、客觀性原則:考核工作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jù),避免加入個人主觀因素。
4、時限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被考核人在某個考核期內的綜合評價,不涉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同時也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一部分表現(xiàn)代替其整體表現(xiàn)。
5、常規(guī)性原則:績效考核本身就是一項常規(guī)管理手段,各單位必須充分運用到日常工作中,以績效考核帶動各項工作的開展和執(zhí)行力度。各單位開展績效考核工作既不要過于繁瑣、復雜,沖擊到正常工作秩序,更反對無實效地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第二章 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
第四條 集團績效考核工作委員會是集團整體績效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門,對集團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統(tǒng)籌安排、整體控制。
第五條 集團整體績效考核工作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質量檢驗部組織實施。
第六條 各單位設置本單位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細則的制定,以及組織實施。
第三章 績效考核的層次
第七條 后勤集團績效考核包括以下層次:
1、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
2、基層員工的績效考核;
3、各部門、班組管理層干部及本單位領導干部的績效考核;
(以上工作由各單位組織實施)
4、 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以及各單位總經理、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由集團統(tǒng)一組織實施)
第八條 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
對于每位試用期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其是否轉正的依據(jù)。考核內容主要由各單位根據(jù)崗位實際工作性質,考核被試用人員是否達到工作標準和崗位要求,以確定該員工試用期是否合格,并決定是否轉正。
第九條 基層員工的績效考核
對于基層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己说膬热輵獋戎赜谄鋶徫还ぷ鞯牟僮骷寄芩揭约皪徫还ぷ鞯膶嶋H完成情況。
第十條 各部門、班組及管理層員工的績效考核
各單位對于各部門、班組及管理層員工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己说膬热輵獋戎赜谄渌撠熁蚬芾淼牟块T、班組的管理技能水平以及整體工作完成情況。
第十一條 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以及各單位總經理、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
集團對于各單位(總經理)、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的整體工作進行績效考核。
第四章 績效考核的周期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根據(jù)考核對象的具體工作性質及特點開展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周期可劃分為月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第十三條 基層員工的績效考核周期:建議各單位基層員工的績效考核周期應為月度績效考核。
第十四條 各部門、班組及管理層員工的績效考核周期:各單位可根據(jù)具體崗位情況將其考核周期設置為月度、季度或年度。
第十五條 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以及各單位總經理、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周期:由集團統(tǒng)一組織安排。
第五章 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績效考核分數(shù)、考核等級的計算方法,并統(tǒng)計出績效考核結果。
第十七條 各單位應將績效考核結果應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作為部門、班組及員工工作改進的主要依據(jù)和方向;
2、作為各單位開展員工培訓工作的主要依據(jù);
3、作為確定員工績效工資系數(shù)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4、作為調整員工工資級別的主要依據(jù);
5、作為員工崗位晉升(降)、崗位調配的依據(jù);
6、作為辭退員工的重要依據(jù);
7、作為本單位對員工年度工作評價、評優(yōu)的重要依據(jù);
8、作為員工檔案中的主要記錄內容。
第十八條 各單位的各級管理部門、管理者應及時針對績效考核中考核對象未達到工作標準的項目分析原因,制訂相應的改進措施。
各級管理者有責任指導、幫助下級員工制定工作改進計劃,并提供必要的培訓,同時應檢查工作改進的效果。
第十九條 對于連續(xù)3個考核期的考核結果都為“不合格”的員工,各單位應分析其原因,并考慮進行崗位調整或辭退。
第二十條 對于連續(xù)12個月考核結果都為“優(yōu)秀”的員工,各單位可酌情考慮給予職務晉升、工資級別晉升或其他特別獎勵。
第六章 績效考核申訴
第二十一條 每個周期的績效考核工作結束后,單位應向員工通報其考核結果,并有向員工解釋考核結果的職責。
第二十二條 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各單位應及時與員工進行溝通,處理異議。仍有異議者,員工有權向本單位績效考核小組提出申訴,申訴時需提交相關說明材料。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在接受申訴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述人的申訴做出答復;如申述人的申訴不成立,應向申訴人解釋并給出相應的建議;如申述成立,必須改正績效考核結果。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3篇 某后勤物業(yè)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后勤物業(yè)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為了使員工宿舍管理達到,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為了員工有一個更好的生活和休息的場所,特制定此管理辦法,請入住人員參照執(zhí)行。
1、在員工宿舍住宿的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如有違犯,根據(jù)情節(jié)進行處罰。
造成嚴重事故者將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負法律責任。
2、住宿人員不允許私自調換、轉租床位、房間;
當學校和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遇有特殊情況時,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有權對住宿人員的房間、床位調整或停止出租,住宿人員應無條服從。
違者后果自負。
3、住宿人員嚴禁在房間、走廊內用電器或煤火、煤油爐、酒精爐燒水、取暖、做飯:
4、住宿人員不允許私拉電線、改動電路即使用大功率電器;
不得拆動、移動、破壞房屋設施;
5、住宿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
杜絕一切賭博、偷竊、嫖娼賣淫等違法活動,違犯者將交校保衛(wèi)處和執(zhí)法部門依法處理。
6、住宿人員憑住宿證出入,來訪客人憑有效證件登記后方可入內,晚上11:00前必須離開。
7、住宿人員有責任維護社區(qū)的公共衛(wèi)生和本房間的衛(wèi)生。
不允許在公共區(qū)內晾曬衣物、堆放雜物(違者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垃圾倒在指定地點,禁止亂倒、焚燒垃圾;
禁止在墻上亂涂亂畫;
禁止大生喧嘩;
8、住宿人員應服從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管理和例行的入戶安全檢查,違反以上規(guī)定時應接受糾正和處罰。
9、住宿人員進入住房后,請先檢驗房內所有設施,若無問題,請在登記本上簽字。
若有問題,請立即到管理員處登記,由維修人員修好后,由房客在登記本上簽字。
10、住宿期滿退宿時,由住宿人員通知管理員驗房。
經檢查房內設施無損壞、無丟失的,退還鑰匙后管理員在退房單上簽字。
若有損壞和丟失的,退還鑰匙后,管理員在退房單上注明賠償?shù)捻椖棵Q及金額。
第4篇 學院后勤中心員工考勤制度
學院后勤服務中心員工考勤制度
為正規(guī)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中心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中心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員工請假應嚴格執(zhí)行請假程序和規(guī)定,除急病、重病、急事等特殊情況外,均須本人提前辦理請休假及審批手續(xù),并送達中心辦公室備案。
三、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部門領導的批準權限為1天以內;1天以上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后報中心領導審批。
四、各種假期不論長短,一律填寫假條,按規(guī)定的批準權限報批生效。
五、各種假期休滿后應及時到中心辦公室銷假,超過規(guī)定時間,又未經請示同意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未請假或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員工的出勤情況與崗位津貼、補助發(fā)放及年度考核掛鉤。
八、由中心辦公室負責中心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并做好考勤登記。
第5篇 學院校后勤基建處員工崗位輪換管理制度
學院(校)后勤與基建處員工崗位輪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1、合理配置,規(guī)避風險:通過定期輪崗制度對后勤敏感崗位人員進行輪換,防止腐敗現(xiàn)象發(fā)生;
2、多崗鍛煉,一人多能:通過內部崗位輪崗,可以緩解崗位人員不足的壓力,增強每位員工的崗位競爭力;
3、優(yōu)服劣汰,增加危機意識:輪崗推行是能都上、劣者下,推動員工工作態(tài)度端正,工作能力提升。
4、激勵員工,創(chuàng)造職業(yè)寬度:使員工在工作范圍上視野更寬,適應能力更強,最終能找適合自己的崗位,人盡其用。
二、意義
加強崗位輪換管理工作的計劃性、組織性、可行性和科學性。員工崗位輪換根據(jù)管理工作相關流程,使崗位輪換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導員工崗位輪換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后勤與基建處全體輪崗員工。
第二章輪崗組織機構
成立崗位輪換領導工作小組,由后勤與基建處領導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崗位輪換計劃的決策、執(zhí)行與監(jiān)督等工作;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提交崗位輪換計劃,并執(zhí)行輪崗計劃,反饋輪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第三章輪崗對象
后勤與基建處范圍內所有人員均屬于輪崗范圍,由崗位輪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輪崗總體工作計劃,統(tǒng)籌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驟實施輪崗計劃。
1、特定崗位實行定期輪崗。
特定崗位包括采購、質檢、工程、倉儲等,具體崗位由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
2、安排有發(fā)展?jié)撡|人員進行系統(tǒng)的輪崗。
根據(jù)關鍵崗位人才需要,對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后備人選進行系統(tǒng)的輪崗安排,由各部門提交關鍵后備人員輪崗計劃,報輪崗領導小組批準后執(zhí)行。
3、個人申請。
員工個人可根據(jù)自身工作情況,結合后勤與基建處發(fā)展需要,申請崗位輪換;申請條件為在現(xiàn)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主管以上崗位人員在同一崗位連續(xù)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晉升者必須進行輪崗。
第四章輪崗的原則
1、不能對崗位輪出和輪入部門的工作產生較大影響。
2、有利于參與崗位輪換的人員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及工作績效。
第五章輪崗時間
1、部門內部輪崗
部門負責人根據(jù)輪崗崗位的工作內容、強度及復雜度確定輪崗時間,報崗位輪換領導工作小組。小組根據(jù)崗位工作說明書及工作定額要求提出審核意見,做出縮短或延長崗位輪換時間,報后勤與基建處領導批準。
2、跨部門輪崗
輪崗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jù)需輪崗崗位工作內容、復雜度及需輪崗人員的知識、經驗、能力確定輪崗時間,崗位輪換領導工作小組審核。領導小組根據(jù)崗位工作說明書、工作定額要求以及需輪崗人員的以往的績效考核成績提出審核意見,做出縮短或延長崗位輪換時間,報領導批準。
第六章輪崗流程
1、召開部門會議
每年度12月初旬,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部門會議,總結本年度本部門崗位輪換工作實施情況,評價本年度崗位輪換效果,提出相關的意見及改進措施,決定下一年度本部門崗位輪換人員及人數(shù)。
2、召開輪崗領導工作小組會議
每年根據(jù)需要召開輪崗領導工作小組會議,會議內容包括回顧本年度崗位輪崗實施情況及效果評價,提出相關的意見及改進措施,同時做好下一年度各部門輪換工作計劃,最后匯總下一年度崗位輪換工作計劃,報處領導批準實施。
3、填寫工作業(yè)務寫實表
需輪崗的人員需要填寫工作業(yè)務寫實表,要對本崗位工作作出詳細的業(yè)務寫實,包括本崗位工作的程序、流程、需要注意的問題,為崗位輪換做準備,填寫完畢后需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4、制定崗位輪換計劃,組織輪換前的培訓
輪換前應按計劃進行人員培訓。培訓計劃要根據(jù)輪崗人員的實際情況和業(yè)務能力來進行,讓員工對新崗位的規(guī)章制度、工作內容、工作性質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規(guī)范等都有初步的了解,使其能很快適應新的工作崗位。同時,要按計劃進行測試,考察其承接新崗位的業(yè)務能力。
5、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需輪崗人員的工作交接一定要徹底,防止因交接不徹底出現(xiàn)工作不能銜接或不連續(xù)的現(xiàn)象,保證工作順利進行,輪崗部門負責人對交接工作負有指導和監(jiān)督責任。
6、考查輪崗結果
各部門負責人對到本部門輪崗的人員進行輪崗工作考查,并進行評價。短期輪崗結束后,輪崗人員按計劃回到原工作崗位。
第七章其他
輪崗過程,效果不好或者出現(xiàn)不良現(xiàn)象,由后勤與基建處負責處理。
要不斷總結經驗和完善輪崗體系,以達到輪崗管理的最佳效果。
第6篇 后勤企業(yè)員工辭退辭職管理制度
后勤集團員工辭退與辭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后勤集團員工管理,規(guī)范集團員工辭退與辭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非在編員工的辭退與辭職管理。
在編員工的辭退與辭職管理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集團各單位對于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以及違反集團、本單位管理規(guī)定、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員工有辭退的權力。
集團各單位禁止錄用因違反集團、各單位管理規(guī)定、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辭退的員工。
第四條 各單位員工有主動提出辭職的權力。
第五條 各單位依據(jù)本制度制定相應工作細則,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章 辭退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以給予辭退:
(1)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任職條件者。
(2)經考核,達不到崗位工作標準要求,經調崗試用仍達不到崗位工作標準者。
(3)全年工作績效考核出現(xiàn)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4)一年內出現(xiàn)記過超過2次(含2次)者。
(5)全年曠工累計超過3日(含3日)者。
(6)因工作失誤造成單位、集團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者。
(7)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者。
(8)各單位根據(jù)相關管理規(guī)定需要辭退者。
第四條 各單位辭退員工時,必須依據(jù)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進行處理。
第八條辭退員工工作由各單位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部門或工作人員負責。各單位必須明確本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以及辭退員工的工作程序,并嚴格按照本單位規(guī)定的工作程序辦理員工辭退工作。
1、嚴禁各單位的下屬部門或班組直接辭退員工。
2、各單位按規(guī)定辭退員工時,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送達本人,被辭退員工應簽名、注明日期。
3、應給予經濟補償?shù)?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要求,在與當事人協(xié)商的基礎上,給予合理經濟補償。
4、被辭退員工必須及時辦理各項辭退手續(xù)。
第九條被辭退員工對本單位辭退處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辭退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小組提出申訴;如對本單位調解不服的,可以向集團勞動爭議調解小組提出申訴;如對調解結果仍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條 被辭退員工無理取鬧或糾纏單位、集團領導并嚴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提交學校保衛(wèi)部門按照相關治安管理處罰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辦完辭退手續(xù)后,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應在1周內登記、匯總,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辭職管理
第十二條 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本單位負責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辭職申請書,經直接領導簽署意見,送交本單位負責部門審核。
第十三條 員工辭職申請被批準后,應及時辦理辭職手續(xù)。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根據(jù)與該員工所簽訂勞動合同的約定,確定是否需向該員工收取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員工辦完辭職手續(xù)后,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應在1周內登記、匯總,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內容如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相抵觸時,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本制度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某后勤物業(yè)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后勤物業(yè)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使員工宿舍管理達到,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為了員工有一個更好的生活和休息的場所,特制定此管理辦法,請入住人員參照執(zhí)行。
1、在員工宿舍住宿的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如有違犯,根據(jù)情節(jié)進行處罰。造成嚴重事故者將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負法律責任。
2、住宿人員不允許私自調換、轉租床位、房間;當學校和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遇有特殊情況時,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有權對住宿人員的房間、床位調整或停止出租,住宿人員應無條服從。違者后果自負。
3、住宿人員嚴禁在房間、走廊內用電器或煤火、煤油爐、酒精爐燒水、取暖、做飯:
4、住宿人員不允許私拉電線、改動電路即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拆動、移動、破壞房屋設施;
5、住宿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杜絕一切賭博、偷竊、嫖娼賣淫等違法活動,違犯者將交校保衛(wèi)處和執(zhí)法部門依法處理。
6、住宿人員憑住宿證出入,來訪客人憑有效證件登記后方可入內,晚上11:00前必須離開。
7、住宿人員有責任維護社區(qū)的公共衛(wèi)生和本房間的衛(wèi)生。不允許在公共區(qū)內晾曬衣物、堆放雜物(違者造成損失責任自負);垃圾倒在指定地點,禁止亂倒、焚燒垃圾;禁止在墻上亂涂亂畫;禁止大生喧嘩;
8、住宿人員應服從社區(qū)物業(yè)管理部工作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管理和例行的入戶安全檢查,違反以上規(guī)定時應接受糾正和處罰。
9、住宿人員進入住房后,請先檢驗房內所有設施,若無問題,請在登記本上簽字。若有問題,請立即到管理員處登記,由維修人員修好后,由房客在登記本上簽字。
10、住宿期滿退宿時,由住宿人員通知管理員驗房。經檢查房內設施無損壞、無丟失的,退還鑰匙后管理員在退房單上簽字。若有損壞和丟失的,退還鑰匙后,管理員在退房單上注明賠償?shù)捻椖棵Q及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