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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管理制度門店是企業(yè)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規(guī)范門店在經(jīng)營過程中可能出現(xiàn)的賠償事宜,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也保障企業(yè)的合法權益。本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 賠償標準的設定:明確各類商品或服務的賠償金額計算方法。
2. 賠償申請流程:規(guī)定消費者提出賠償申請的步驟和所需材料。
3. 賠償處理機制:描述內部審批流程和決策依據(jù)。
4. 責任劃分:明確門店員工、部門在賠償事件中的責任。
5. 糾紛解決途徑:提供除店內處理外的第三方調解或法律途徑。
6. 培訓與教育:強調對員工的賠償知識培訓和意識培養(yǎng)。
包括哪些方面
1. 商品質量:針對商品質量問題引起的賠償,如破損、過期、假冒等。
2. 服務質量:涉及服務態(tài)度、專業(yè)性等方面導致的消費者不滿。
3. 意外事故:門店內發(fā)生的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失。
4. 退款政策:明確退貨退款的條件和程序,作為賠償制度的補充。
5. 顧客滿意度:關注顧客反饋,持續(xù)優(yōu)化賠償制度。
重要性
賠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xiàn)在:
1. 保護消費者權益:確保顧客在遭遇問題時能得到公平對待,增強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2. 維護企業(yè)形象:良好的處理方式能提升企業(yè)聲譽,避免負面新聞影響。
3. 避免法律糾紛:清晰的規(guī)則可降低法律風險,減少不必要的訴訟成本。
4. 提高運營效率:標準化流程能快速解決問題,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方案
1. 制定詳細賠償標準: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結合行業(yè)慣例,制定公正、透明的賠償標準。
2. 設立專門的賠償處理小組:由各部門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賠償申請,確保決策公正。
3. 定期培訓:對員工進行賠償知識和溝通技巧的培訓,提高處理賠償事件的能力。
4. 建立反饋機制:收集顧客對賠償處理的反饋,不斷優(yōu)化制度。
5. 強化內部監(jiān)督:通過審計和檢查,確保賠償制度的執(zhí)行不打折扣。
6. 與法律咨詢機構合作:在必要時,尋求專業(yè)法律意見,確保合法合規(guī)。
賠償管理制度門店的建立和完善,是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保持優(yōu)勢,維護良好商譽的關鍵。只有通過科學、公正的管理,才能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時,確保企業(yè)的穩(wěn)定發(fā)展。
賠償管理制度門店范文
第1篇 唐連中學班級公物管理賠償制度
第三中學班級公物管理賠償制度
為把三中建設成名牌學校,校辦公會決定,加強管理,為學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教育學生熱愛班級,愛護班級財產,真正做到既教書又育人,為國家培養(yǎng)更多的有用之才,為保護班級公物,節(jié)約學校支出,對不愛護公物的學生損壞公物要執(zhí)行賠償制度,對做得好的班級給予表揚和獎勵,經(jīng)校委會研究,對損壞各種公物的要按價賠償。
一、具體價格:
1.電視機2000元/臺。
2.課桌椅:桌椅全壞:165元/套,桌子全壞:110元/張,桌面:50元/塊,椅子全壞:55元/把,桌椅斷腿30元/把張。(自然損壞由學校檢查后另定)
3.門窗玻璃:大玻璃70元/塊,橫面玻璃35元/塊,門頭玻璃10元/塊,天窗玻璃5元/塊(自己安裝也行)。
4.鐵制黑報760元/塊,門100元/扇。
5.窗簾架30元/個,窗簾25元/塊。
6.日光燈架30元/套,燈管10元/支,燈架20元/個。
7.開關8元/個,插座8元/個。
二、節(jié)水、節(jié)電:
冬天兩節(jié)課后關燈,夏天一節(jié)課后關燈(特殊情況例外),對不執(zhí)行制度班級,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每盞燈扣5元,以上是學校公物管理的制度,望班主任及全體學生看后按制度執(zhí)行。
第2篇 公司質量事故賠償管理制度
公司質量事故賠償管理制度
1、目的為提高全員質量、成本意識,并能夠積極參與質量事故改善,確保質量事故責任得到落實,促進公司產品品質、工作質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經(jīng)濟損失事故的處理。
3、定義
3.1質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戶投訴與抱怨、索賠,退貨、產品批量報廢、材料批量報廢、批量返工的事件、生產安全等,均屬于質量事故。
3.2賠償:公司員工因工作失職或不作為造成公司直接在經(jīng)濟上蒙受諸如財產損失、材料損耗、滯運費、客戶索賠等費用時,該員工應承擔40%比例的賠償責任(上限1萬元,下限10元),嚴重者將扣除個人本月全部工資,賠償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3.3處罰:員工違反公司和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各類經(jīng)濟損失,依照相關作業(yè)流程及制度進行處罰,處罰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4、職責
4.1質檢員:負責主導質量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對責任人及其應承擔份額的認定;賠償或處罰要求的提出;
4.2銷售部:負責客戶投訴信息的反饋、處理跟進;
4.3財務部:負責收繳各類損失的賠償金額;
4.4辦公室:負責稽核賠償金額的復核;
4.7廠長:負責賠償報告的批準;
4.8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內部原因的調查,改善措施的制訂和執(zhí)行。
5、內容
5.1質量事故原因分類
5.1.1指令錯誤
5.1.2下單錯誤
5.1.3技術資料錯誤
5.1.4采購錯誤
5.1.5發(fā)貨錯誤
5.1.6檢驗錯誤
5.1.7生產錯誤
5.1.8其他導致質量異常的錯誤
5.2賠償、處罰比例
5.3各相關部門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的比例:
5.3.1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而其他部門難以監(jiān)控的,由造成損失的部門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5.3.2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其他部門能夠監(jiān)控而沒有糾錯的,由過錯部門承擔70%的主要賠償責任,未實施有效監(jiān)控和進行糾錯的部門承擔30%的次要賠償責任。
5.3.3工作過錯由多部門造成,則由多個工作過錯部門酌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3.4過錯責任難以認定和處罰的,由行政人事部聯(lián)合生產部調查討論后報總經(jīng)理決定處罰。
5.4部門內部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比例:
5.4.1直接責任人違規(guī)造成的錯誤,其上司無法監(jiān)控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90%,上司承擔10%;
5.4.2責任人造成的錯誤其上司可以監(jiān)控或應該設置管控手段而沒有設置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60%,上司承擔40%;
5.4.3如管理人員對本部門過錯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包庇或隱瞞不報的,一經(jīng)查實除賠償外,該管理人員承擔所有賠償同等金額作為加重處罰。
5.4.4責任人當月所受的處罰總金額以本人當月實發(fā)工資的30%為限;當月的30%工資不足賠償全額時,則分月扣除(按月收入的30%,直至賠償完為止);
5.4.5凡主觀故意造成公司損失的,不論金額多少,由本人承擔全部經(jīng)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6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6.1質量事故反饋
6.1.1對于客戶提出索賠、退換貨等質量事故,由銷售部或辦公室人員按相關客戶投訴處理流程進行登記,經(jīng)銷售部經(jīng)理確認后反饋到生產部;由于延誤發(fā)貨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費用的50%。
6.1.2對于各工序或各車間的制程中發(fā)生的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開相關異常單,通知質檢員。
6.2質量事故責任認定
6.2.1質檢員、生產部等按相關作業(yè)流程要求對質量事故進行原因分析時,應同時找出責任部門與責任人員。
6.2.2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上報生產部,由生產部召集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6.3賠償或處罰提報
6.3.1給公司帶來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由追查部門對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后,用表格的形式(用質量事故報告/普通報告格式)給相關部門確認,必要時召集財務部、行政人事部、稽核部等相關人員,查明直接損失金額。
6.3.2品質部、物流部等根據(jù)責任認定和損失金額,參照本制度5.2條5.3條5.4條的要求,將須賠償部分金額分攤到各相關責任人,并予以在相關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上記錄。
6.3.3已經(jīng)要求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若影響到公司聲譽的,可并處行政處罰。
6.4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審批:總經(jīng)理(總經(jīng)理授權個案除外)
6.5處理結果通告
6.5.1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將經(jīng)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自留一份存檔,另交一份給行政人事部。
6.5.2必要時行政人事部將處理結果進行公告。
6.5.3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收款交財務部或在工資中扣款處理。
6.5.4責任人對處罰、賠償或責任認定不服的,可先向發(fā)起部提出申訴,其次向行政人事部申訴。
6.6資料歸檔行政人事部將處罰公告歸入責任人的人事?lián)醢纲Y料,作為以后績效考核、評估依據(jù)。
7、管理辦法
7.1處罰規(guī)定未按以上規(guī)定操作的部門或人員處罰責任人10元/次。7.2獎勵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或潛在質量問題(職責范圍內除外),并通過相關聯(lián)絡單反饋給品管部、生產部門,從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生產部、質檢員提報。辦公室將給與20員至50不等的獎金,間接效益200元獎勵20員一次,大于200以上獎勵50員至100一次)
7.3本制度從20__年9月1日起試行,試行過程中各部門積極提建議,以便下一次修訂時完善,解釋權歸口行政人事部。
第3篇 某公司品質部賠償管理制度
公司品質部賠償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提高全員質量、成本意識,并能夠積極參與質量事故改善,確保質量事故責任得到落實,促進公司品質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經(jīng)濟損失事故的處理
3、定義
3.1質量事故:因品質異常而造成重大客戶投訴與抱怨、客戶索賠,退貨、產品批量報廢、材料批量報廢、批量返工的事件,且金額超過50元,均屬于質量事故。
3.2賠償:公司員工因工作失職或不作為而導致質量事故,是公司直接在經(jīng)濟上蒙受諸如財產損失、材料損耗、滯運費、客戶索賠等費用超過500元時,該員工應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責任、賠償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3.3處罰:員工違反公司和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各類質量事故,公司經(jīng)濟損失不超過500元的,依照相關作業(yè)流程及制度進行處罰、處罰收回的列入員工降罰基金。
4、職責
4.1品質部:負責主導質量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對責任人及其應承擔份額的認定;賠償或處罰要求的提出;
4.2銷售部:負責客戶投訴信息的反饋、處理跟進;
4.3財務部:負責提報質量事故損失的金額和賠償金額的扣繳;
4.4人力資源部:負責賠償、處罰結果的通知、送財務、事故統(tǒng)計、存檔;
4.5稽核組:負責對質量事故處理結果所發(fā)生投訴調查、復核。
4.6總經(jīng)理:負責賠償報告的批準;
4.7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內部原因的調查,改善措施的制訂和執(zhí)行。
5、內容
5.1質量事故原因分類
5.1.1指令錯誤
5.1.2下單錯誤
5.1.3技術資料錯誤
5.1.4采購錯誤
5.1.5發(fā)貨錯誤
5.1.6檢驗錯誤
5.1.7生產錯誤
5.1.8其他導致質量異常的錯誤
5.2賠償、處罰比例
損失總金額:rmb
賠償比例
處罰比例
備注
0―500
無
按相關作業(yè)流程中的處罰規(guī)定條款進行處罰
大于500
50%
5.3各相關部門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的比例:
5.3.1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而其他部門難以監(jiān)控的,由造成損失的部門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5.3.2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其他部門能夠監(jiān)控而沒有糾錯的,由過錯部門承擔70%的主要賠償責任,未實施有效監(jiān)控和進行糾錯的部門承擔30%的次要賠償責任。
5.3.3工作過錯由多部門造成,則由多個工作過錯部門酌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3.4品質檢驗錯誤:
5.3.4.1產品已出廠的,經(jīng)稽核小組屬于生產原因導致的損失,由品質部按損失金額承擔70%的賠償責任,肇事部門承擔30%的賠償責任;經(jīng)稽核組判定屬于包裝原因導致的損失,由品質部按瞬時金額承擔30%的賠償,肇事部門承擔70%的賠償責任。
5.3.4.2產品未出廠,經(jīng)稽核小組判定屬于生產原因導致的損失,由由品質部按損失金額承擔70%的賠償責任,肇事部門承擔30%的賠償責任。經(jīng)稽核組判定屬于包裝原因導致的損失,由品質部按損失金額承擔30%的賠償,肇事部門承擔70%的賠償責任。
5.3.5過錯責任難以認定和處罰的,由稽核小組調查后討論報總經(jīng)理決定處罰。
5.4部門內部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比例:
5.4.1直接責任人違規(guī)造成的錯誤,其上司無法監(jiān)控的,按本部門承擔的損失比例金額作如下處置:
損失總金額:rmb
直接責任人
第一上司
第二上司
250以內
90%
10%
251―500
80%
15%
5%
501以上
70%
20%
10%
5.4.2責任人造成的錯誤其上司可以監(jiān)控或應該設置管控手段而沒有設置的,按本部門承擔的損失比例金額作如下處置:
損失總金額:rmb
直接責任人
第一上司
第二上司
250以內
70%
25%
5%
251―500
60%
30%
10%
501以上
50%
30%
20%
5.4.3如管理人員對本部門過錯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包庇或隱瞞不報的,一經(jīng)查實由該管理人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4.4責任人當月所受的處罰總金額以本人當月實發(fā)工資的30%為限;當月的20%工資不足賠償全額時,則分月扣除,直至賠償完為止;
5.4.5凡主觀故意造成公司損失的,不論金額多少,由本人承擔全部經(jīng)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6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6.1質量事故反饋
6.1.1對于客戶提出索賠、退換貨等質量事故,銷售部客服按《客戶投訴處理流程》進行登記,交銷售經(jīng)理確認,并在4小時內以《客戶投訴處理單》的形式反饋到品質部主管。
6.1.2對于各車間的制程中發(fā)生的批質量事故,責任部門主管開《生產異常單》,通知品質主管。
6.2質量事故責任認定
6.2.1品質部主管按相關作業(yè)流程要求對質量事故進行原因分析時,應同時找出責任部門與責任人員。
6.2.2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上報稽核小組,由稽核小組進行調查后協(xié)調、處理。
6.3賠償或處罰提報
6.3.1給公司帶來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品質部主管要在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后,召集財務部、銷售部、采購部等相關人員,查明直接損失金額。
6.3.2品質部主管根據(jù)責任認定和損失金額,參照本制度5.2條5.3條5.4條的要求,將須賠償部分金額分攤到各相關責任人,并予以在相關《質量事故處理
報告》上記錄。
6.3.3對于損失金額不足500元的,品質部主管按相關作業(yè)流程中處罰規(guī)定對相關人進行處罰。
6.3.4已經(jīng)要求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若影響到公司聲譽的,可并處響應的行政處罰。
6.4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審批:所有處罰和賠償最終審批全為總經(jīng)理
6.5處理結果通告
6.5.1品質主管將經(jīng)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自留一份存檔,另交一聯(lián)給人力資源部。
6.5.2人力資源部將處理結果進行公告,同時傳遞一份書面的賠償或處罰通告交財務部。
6.5.3財務部按通告要求對在責任人進行扣款處理。
6.5.4責任人對處罰、賠償或責任認定不服的,可向公司稽核小組提出申訴,由稽核小組按《稽核管理辦法》進行調查、復核。
6.6資料歸檔
人力資源部將處罰通告歸入責任人的人事?lián)醢纲Y料,作為以后績效考核、評估依據(jù)。
7、管理辦法
7.1處罰規(guī)定
7.1.1違反本規(guī)定6.1.1條、6.2.1條、6.3.2條、6.5.1條規(guī)定的,處罰責任人罰款10元/次。
7.1.2違反本規(guī)定6.1.2條、6.3.1條、6.5.2條、6.5.3條規(guī)定的,處罰責任人罰款20元/次。
7.2獎勵
7.2.1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或潛在質量問題(職責范圍內除外),并通過《生產異常聯(lián)絡單》反饋給品管部,從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品質部提報,人力資源給予20―50元的獎勵(直接、間接效益200以下的獎勵20元/次,效益大于200元的,獎勵50元/次)
7.2.2車間在一個月內未發(fā)生質量問題,并確保準時交貨的該車間集體獎勵200元。
8、相關程序
8.1客戶投訴處理流程
8.2稽核管理辦法
8.3不合格品處理流程
9、記錄
9.1質量事故處理辦法
9.2糾正預防措施通知單
第4篇 全員質量賠償管理制度樣本
全員質量賠償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提高全員質量、成本意識,并能夠積極參與質量事故改善,確保質量事故責任得到落實,促進公司品質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經(jīng)濟損失事故的處理
3、定義
3.1質量事故:因品質異常而造成重大客戶投訴與抱怨、客戶索賠,退貨、產品批量報廢、材料批量報廢、批量返工的事件,且金額超過50元,均屬于質量事故。
3.2賠償:公司員工因工作失職或不作為而導致質量事故,是公司直接在經(jīng)濟上蒙受諸如財產損失、材料損耗、滯運費、客戶索賠等費用超過500元時,該員工應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責任、賠償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3.3處罰:員工違反公司和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各類質量事故,公司經(jīng)濟損失不超過500元的,依照相關作業(yè)流程及制度進行處罰、處罰收回的列入員工降罰基金。
4、職責
4.1品質部:負責主導質量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對責任人及其應承擔份額的認定;賠償或處罰要求的提出;
4.2銷售部:負責客戶投訴信息的反饋、處理跟進;
4.3財務部:負責提報質量事故損失的金額和賠償金額的扣繳;
4.4人力資源部:負責賠償、處罰結果的通知、送財務、事故統(tǒng)計、存檔;
4.5稽核組:負責對質量事故處理結果所發(fā)生投訴調查、復核。
4.6總經(jīng)理:負責賠償報告的批準;
4.7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內部原因的調查,改善措施的制訂和執(zhí)行。
5、內容
5.1質量事故原因分類
5.1.1指令錯誤
5.1.2下單錯誤
5.1.3技術資料錯誤
5.1.4采購錯誤
5.1.5發(fā)貨錯誤
5.1.6檢驗錯誤
5.1.7生產錯誤
5.1.8其他導致質量異常的錯誤
5.2賠償、處罰比例
損失總金額:rmb
賠償比例
處罰比例
備注
0―500
無
按相關作業(yè)流程中的處罰規(guī)定條款進行處罰
大于500
50%
5.3各相關部門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的比例:
5.3.1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而其他部門難以監(jiān)控的,由造成損失的部門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5.3.2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其他部門能夠監(jiān)控而沒有糾錯的,由過錯部門承擔70%的主要賠償責任,未實施有效監(jiān)控和進行糾錯的部門承擔30%的次要賠償責任。
5.3.3工作過錯由多部門造成,則由多個工作過錯部門酌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3.4品質檢驗錯誤:
5.3.4.1產品已出廠的,經(jīng)稽核小組屬于生產原因導致的損失,由品質部按損失金額承擔70%的賠償責任,肇事部門承擔30%的賠償責任;經(jīng)稽核組判定屬于包裝原因導致的損失,由品質部按瞬時金額承擔30%的賠償,肇事部門承擔70%的賠償責任。
5.3.4.2產品未出廠,經(jīng)稽核小組判定屬于生產原因導致的損失,由由品質部按損失金額承擔70%的賠償責任,肇事部門承擔30%的賠償責任。經(jīng)稽核組判定屬于包裝原因導致的損失,由品質部按損失金額承擔30%的賠償,肇事部門承擔70%的賠償責任。
5.3.5過錯責任難以認定和處罰的,由稽核小組調查后討論報總經(jīng)理決定處罰。
5.4部門內部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比例:
5.4.1直接責任人違規(guī)造成的錯誤,其上司無法監(jiān)控的,按本部門承擔的損失比例金額作如下處置:
損失總金額:rmb
直接責任人
第一上司
第二上司
250以內
90%
10%
251―500
80%
15%
5%
501以上
70%
20%
10%
5.4.2責任人造成的錯誤其上司可以監(jiān)控或應該設置管控手段而沒有設置的,按本部門承擔的損失比例金額作如下處置:
損失總金額:rmb
直接責任人
第一上司
第二上司
250以內
70%
25%
5%
251―500
60%
30%
10%
501以上
50%
30%
20%
5.4.3如管理人員對本部門過錯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包庇或隱瞞不報的,一經(jīng)查實由該管理人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4.4責任人當月所受的處罰總金額以本人當月實發(fā)工資的30%為限;當月的20%工資不足賠償全額時,則分月扣除,直至賠償完為止;
5.4.5凡主觀故意造成公司損失的,不論金額多少,由本人承擔全部經(jīng)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6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6.1質量事故反饋
6.1.1對于客戶提出索賠、退換貨等質量事故,銷售部客服按《客戶投訴處理流程》進行登記,交銷售經(jīng)理確認,并在4小時內以《客戶投訴處理單》的形式反饋到品質部主管。
6.1.2對于各車間的制程中發(fā)生的批質量事故,責任部門主管開《生產異常單》,通知品質主管。
6.2質量事故責任認定
6.2.1品質部主管按相關作業(yè)流程要求對質量事故進行原因分析時,應同時找出責任部門與責任人員。
6.2.2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上報稽核小組,由稽核小組進行調查后協(xié)調、處理。
6.3賠償或處罰提報
6.3.1給公司帶來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品質部主管要在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后,召集財務部、銷售部、采購部等相關人員,查明直接損失金額。
6.3.2品質部主管根據(jù)責任認定和損失金額,參照本制度5.2條5.3條5.4條的要求,將須賠償部分金額分攤到各相關責
任人,并予以在相關《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上記錄。
6.3.3對于損失金額不足500元的,品質部主管按相關作業(yè)流程中處罰規(guī)定對相關人進行處罰。
6.3.4已經(jīng)要求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若影響到公司聲譽的,可并處響應的行政處罰。
6.4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審批:所有處罰和賠償最終審批全為總經(jīng)理
6.5處理結果通告
6.5.1品質主管將經(jīng)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自留一份存檔,另交一聯(lián)給人力資源部。
6.5.2人力資源部將處理結果進行公告,同時傳遞一份書面的賠償或處罰通告交財務部。
6.5.3財務部按通告要求對在責任人進行扣款處理。
6.5.4責任人對處罰、賠償或責任認定不服的,可向公司稽核小組提出申訴,由稽核小組按《稽核管理辦法》進行調查、復核。
6.6資料歸檔
人力資源部將處罰通告歸入責任人的人事?lián)醢纲Y料,作為以后績效考核、評估依據(jù)。
7、管理辦法
7.1處罰規(guī)定
7.1.1違反本規(guī)定6.1.1條、6.2.1條、6.3.2條、6.5.1條規(guī)定的,處罰責任人罰款10元/次。
7.1.2違反本規(guī)定6.1.2條、6.3.1條、6.5.2條、6.5.3條規(guī)定的,處罰責任人罰款20元/次。
7.2獎勵
7.2.1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或潛在質量問題(職責范圍內除外),并通過《生產異常聯(lián)絡單》反饋給品管部,從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品質部提報,人力資源給予20―50元的獎勵(直接、間接效益200以下的獎勵20元/次,效益大于200元的,獎勵50元/次)
7.2.2車間在一個月內未發(fā)生質量問題,并確保準時交貨的該車間集體獎勵200元。
8、相關程序
8.1客戶投訴處理流程
8.2稽核管理辦法
8.3不合格品處理流程
9、記錄
9.1質量事故處理辦法
9.2糾正預防措施通知單
第5篇 某希望小學公物管理賠償制度
曉蘭希望小學公物管理與賠償制度
一、師生必須自覺愛護公物,不得在墻壁、門窗、講臺、桌椅、地面上亂刻亂畫,不得損壞門窗、玻璃、桌椅、旗桿、體育、電教設施等公物,不得進入花壇、攀摘花草。
二、節(jié)約用電、用水。教室、辦公室和功能室內開關日光燈、電風扇和各種電教設備等應有專人負責,不需要時應立即關掉;負責廁所公區(qū)的班級派專人負責檢查水龍頭,確保無人使用時處于關閉狀態(tài)。否則視為浪費水電,將扣除有關負責人、負責班級的考核分。
三、凡購物必須先請示分管領導,由校長審批,購買后由保管員驗收登記,需使用公物者寫領物手續(xù)。每期末清理公物,該還則還,如有非正常損壞和遺失則照價賠償,最后憑《公物保管清單》領取期末津貼。
四、借用學校的體育、器材、書籍等公物要向保管員寫借條,凡校外人員借用公物或本校教職工借用重要物品均要經(jīng)校長審批,使用過程中要愛護,用完后及時歸還。凡借出物品,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都應按質論價賠償。
五、班級、各功能室、部門室的分保管員,專門負責室內的學校財產保管維護,有損壞、遺失者要盡可能找到當事人賠償,一般情況自行維修恢復原樣或按原樣購買后還給校方,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與總務處聯(lián)系。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適當紀律處分。
六、對損壞公物的行為要批評教育,其中情節(jié)嚴重、態(tài)度惡劣、屢教不改的,除賠償外,由學校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對玩忽職守或故意損壞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先分清責任,由各級負責人分別承擔應負的經(jīng)濟或行政責任。
七、每期給各位分保管員(班主任和各功能室負責人)設公物管理獎50元,待期末公物清理后酌情發(fā)放。
八、全校師生要愛校如家,在公物管理和賠償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學校領導與各級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循私情,全校師生要自覺遵守、相互監(jiān)督。
第6篇 學院(學校)校產設施管理責任賠償制度
學院(校)校產設施管理責任及賠償制度
為加強學院校產校具和各類設施的管理,落實物資使用管理責任制,確保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學院校產校具和各類設施管理應落實管理責任人。各部門配置的各類設施、設備由各部門負責人落實管理責任人,未落實管理責任人的部門由該部門負責人負責。各固定教室所配置設施由各班級班主任負責,配置給各宿舍個人使用的設施由各使用人負責,公用設施由該宿舍室長負責管理(全體成員共同承擔責任)。流動教室所配置的設施由后勤基建處負責。公共設施由后勤基建處具體負責。
二、校產校具和各類設施的丟失或人為損壞,由當事人負責賠償,當事人未查實或無法查實,由使用責任人負責賠償;發(fā)現(xiàn)設施正常損壞由使用責任人或管理責任人及時報有關部門修理。未及時報失或報損,經(jīng)查實后由使用及管理責任人負責賠償。
三、發(fā)現(xiàn)管理或使用設施(如家具)等丟失或人為損壞,若主動及時報失或報損,按設施原價并折舊后折價賠償。不及時報失或報損,經(jīng)查實發(fā)現(xiàn)后,按原價并加收50%~100%管理費進行賠償。后勤設施賠償由后勤基建處負責核價,一般易損物資賠償標準如下:
序號 物品 單位 賠償參數(shù)價(元) 使用年限及說明
四、學院設備的賠償由后勤基建處出具賠償通知,憑賠償通知單到財務處繳款,賠償后,后勤基建處應及時補缺或安排維修。人為損壞的設施直接報后勤部門進行的維修,按有關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由后勤基建處直接收取維修費用,并交學院財務處入帳。
五、學校設施自然損壞,由使用部門(人)報后勤基建處進行維修,后勤基建處服務范圍外的維修項目,由后勤基建處按規(guī)定程序報學校批準立項后實施。
六、當使用責任人和管理責任人對自然損壞和人為損壞的責任產生分歧,由后勤基建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認定。
七、各部門、學生工作處、各系(部)、班主任必須教育師生愛護公物,對造成學校設施丟失和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對故意損壞校產、校具和公共設施或無故不履行賠償責任者,報學院后,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八、鼓勵師生對故意損壞學校公共設施的現(xiàn)象進行舉報。經(jīng)查實后,對舉報人適當給予獎勵并予以保密。對舉報重大損壞事件的有功人員,報請學校另行嘉獎。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7篇 會館物品報損賠償管理制度
休閑會館物品報損賠償管理制度
1.部門的物品損壞,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區(qū)的負責經(jīng)理人匯報,由經(jīng)理人員當面檢查物品的損壞程度,看是否維修的價值或可能性
2.若屬無維修可能的應向有關部門(通過采購部與供應商取得聯(lián)系)做匯報,是否可以舊換新。部門不得瞞報或不報
3.物品報損要查清原因,人為損壞的做出相應賠償,客人損壞的要有賠償單,部門在客人賠償后要保存好賠償單底聯(lián),以備查實。
4.人為損壞的報損單要有相對應的罰款單,部門存底一聯(lián),賠償金額由部門與成本部商定后定度,并從員工薪資中扣除。
5.自然損壞的現(xiàn)場要有證明人,或由查清確屬實情的,方可填單報損。賠償單送交副總經(jīng)理簽字,再轉交成本部---庫房---財務---總經(jīng)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6.報損后的物品,要及時在部門帳本上有所體現(xiàn),可繼續(xù)投放使用的再延續(xù)使用,不可使用的要及時的返回庫房。
7.部門人員無權對任何報廢的物品進行直接處理,不可將破碎、自損的物品丟棄或打破,一定要保留殘體,待填單處理后方可返回庫房由庫房統(tǒng)一處理。
8.客人賠償?shù)囊腿嗽谫r償單上簽字認可,以免投訴或否認。員工賠償?shù)囊惨垎T工在罰款賠償單上簽字。
9.賓客賠償后的物品,不能使用的導致數(shù)量不足部門要及時提單購買,簽字時持賠償或罰款單,證明后拿回部門妥善存放。
10.若因店內設備簡陋或純質量問題而被顧客損壞的物品、服務員在緊急狀態(tài)下無意造成的物品損壞,原則上不予賠償,但要請示上級后方可定度。
第8篇 礦燈損壞賠償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便于丟失礦燈者不影響上班和辦理補發(fā)礦燈牌手續(xù),特定以下辦法。
第二章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礦燈丟失后,必須及時向燈房報告,燈房要立即登記,以防他人拾到后持燈牌冒領礦燈。
第二條 燈牌丟失的當班,由本人所在隊的隊長開證明條,燈房驗條后,方可發(fā)燈。并將證明條存入燈房。證明條一式兩份,一份作為燈房存根,一份為發(fā)燈憑證,證明條有效期一般為一天,本人下班后應及時補礦燈牌,由燈房驗證后,應將臨時證明條存根退還。
第三條 補發(fā)正式礦燈牌手續(xù),由本人持臨時證明條到機一隊辦理,機一隊開出單據(jù),由本人持單據(jù)到財務科交款后井上運行隊見財務笠的收款簽章后,方可補發(fā)燈牌。補發(fā)礦燈牌一個,交款一元。
第三章?lián)p壞礦燈處理辦法
第一條 損壞礦燈者,按礦燈成原價的50%賠償(特殊情況例外)辦理賠償手續(xù)由機一隊負責,順序是:損壞礦燈者到井上運行隊開出賠款單據(jù),到財務部簽章,再由機一隊驗證后,可配給新礦燈。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本辦法解釋權歸鑫銅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第9篇 企業(yè)質量事故賠償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提高全員質量、成本意識,并能夠積極參與質量事故改善,確保質量事故責任得到落實,促進公司產品品質、工作質量等改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經(jīng)濟損失事故的處理。
3、定義
3.1質量事故:造成重大客戶投訴與抱怨、索賠,退貨、產品批量報廢、材料批量報廢、批量返工的事件、生產安全等,均屬于質量事故。
3.2賠償:公司員工因工作失職或不作為造成公司直接在經(jīng)濟上蒙受諸如財產損失、材料損耗、滯運費、客戶索賠等費用時,該員工應承擔40%比例的賠償責任(上限1萬元,下限10元),嚴重者將扣除個人本月全部工資,賠償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3.3處罰:員工違反公司和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各類經(jīng)濟損失,依照相關作業(yè)流程及制度進行處罰,處罰收回的費用列入公司財務。
4、職責
4.1質檢員:負責主導質量事故的責任調查和對責任人及其應承擔份額的認定;賠償或處罰要求的提出;
4.2銷售部:負責客戶投訴信息的反饋、處理跟進;
4.3財務部:負責收繳各類損失的賠償金額;
4.4辦公室:負責稽核賠償金額的復核;
4.7廠長:負責賠償報告的批準;
4.8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內部原因的調查,改善措施的制訂和執(zhí)行。
5、內容
5.1質量事故原因分類
5.1.1指令錯誤
5.1.2下單錯誤
5.1.3技術資料錯誤
5.1.4采購錯誤
5.1.5發(fā)貨錯誤
5.1.6檢驗錯誤
5.1.7生產錯誤
5.1.8其他導致質量異常的錯誤
5.2賠償、處罰比例
5.3各相關部門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的比例:
5.3.1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而其他部門難以監(jiān)控的,由造成損失的部門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5.3.2工作過錯由單一部門造成,其他部門能夠監(jiān)控而沒有糾錯的,由過錯部門承擔70%的主要賠償責任,未實施有效監(jiān)控和進行糾錯的部門承擔30%的次要賠償責任。
5.3.3工作過錯由多部門造成,則由多個工作過錯部門酌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3.4過錯責任難以認定和處罰的,由行政人事部聯(lián)合生產部調查討論后報總經(jīng)理決定處罰。
5.4部門內部責任劃分與賠償承擔比例:
5.4.1直接責任人違規(guī)造成的錯誤,其上司無法監(jiān)控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90%,上司承擔10%;
5.4.2責任人造成的錯誤其上司可以監(jiān)控或應該設置管控手段而沒有設置的,由直接責任人承擔60%,上司承擔40%;
5.4.3如管理人員對本部門過錯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包庇或隱瞞不報的,一經(jīng)查實除賠償外,該管理人員承擔所有賠償同等金額作為加重處罰。
5.4.4責任人當月所受的處罰總金額以本人當月實發(fā)工資的30%為限;當月的30%工資不足賠償全額時,則分月扣除(按月收入的30%,直至賠償完為止);
5.4.5凡主觀故意造成公司損失的,不論金額多少,由本人承擔全部經(jīng)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
6質量事故處理程序
6.1質量事故反饋
6.1.1對于客戶提出索賠、退換貨等質量事故,由銷售部或辦公室人員按相關客戶投訴處理流程進行登記,經(jīng)銷售部經(jīng)理確認后反饋到生產部;由于延誤發(fā)貨則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費用的50%。
6.1.2對于各工序或各車間的制程中發(fā)生的質量事故,責任部門開相關異常單,通知質檢員。
6.2質量事故責任認定
6.2.1質檢員、生產部等按相關作業(yè)流程要求對質量事故進行原因分析時,應同時找出責任部門與責任人員。
6.2.2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上報生產部,由生產部召集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6.3賠償或處罰提報
6.3.1給公司帶來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由追查部門對質量事故責任認定后,用表格的形式(用質量事故報告/普通報告格式)給相關部門確認,必要時召集財務部、行政人事部、稽核部等相關人員,查明直接損失金額。
6.3.2品質部、物流部等根據(jù)責任認定和損失金額,參照本制度5.2條5.3條5.4條的要求,將須賠償部分金額分攤到各相關責任人,并予以在相關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上記錄。
6.3.3已經(jīng)要求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若影響到公司聲譽的,可并處行政處罰。
6.4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審批:總經(jīng)理(總經(jīng)理授權個案除外)
6.5處理結果更多精品法規(guī)
通告
6.5.1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將經(jīng)批準的質量事故處理報告自留一份存檔,另交一份給行政人事部。
6.5.2必要時行政人事部將處理結果進行公告。
6.5.3品管部或物流部等質量事故調查判定發(fā)起部門收款交財務部或在工資中扣款處理。
6.5.4責任人對處罰、賠償或責任認定不服的,可先向發(fā)起部提出申訴,其次向行政人事部申訴。
6.6資料歸檔行政人事部將處罰公告歸入責任人的人事?lián)醢纲Y料,作為以后績效考核、評估依據(jù)。
7、管理辦法
7.1處罰規(guī)定未按以上規(guī)定操作的部門或人員處罰責任人10元/次。7.2獎勵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或潛在質量問題(職責范圍內除外),并通過相關聯(lián)絡單反饋給品管部、生產部門,從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生產部、質檢員提報。辦公室將給與20員至50不等的獎金,間接效益200元獎勵20員一次,大于200以上獎勵50員至100一次)
7.3本制度從20__年9月1日起試行,試行過程中各部門積極提建議,以便下一次修訂時完善,解釋權歸口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