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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消防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3

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 確立各級管理人員的消防職責,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經理、部門負責人及一線員工。

2. 建立消防責任人制度,確保每個區(qū)域都有明確的消防責任人。

3.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和技能。

二、消防設施管理 1. 設施維護:定期檢查消防設備,如滅火器、消防栓、煙霧報警器等,確保其功能正常。

2. 標識清晰:消防設施應標示明顯,便于緊急情況下快速定位和使用。

3. 消防通道暢通:保持疏散通道無雜物,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快速疏散。

三、火源管理 1. 明確火源控制:限制非必要的火源,如禁煙區(qū)、禁止私拉亂接電線等。

2. 特殊作業(yè)審批:涉及明火作業(yè)需提前申請,確保安全措施到位。

3. 危險品管理:妥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引發(fā)火災。

應急預案

五、火災應急響應 1. 制定詳細火災應急計劃,包括報警、疏散、滅火和救援等步驟。

2. 定期演練:組織全體員工參與消防演練,熟悉應急流程。

3. 應急指揮:設立臨時指揮中心,確保在火災發(fā)生時能迅速、有序地指揮。

六、災后處理 1. 火災事故報告:及時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配合調查原因。

2. 整改措施:針對火災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3. 心理疏導:關注員工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援助。

上墻模板

1. 消防安全責任人一覽表

2. 消防設施分布圖及使用指南

3. 火災應急流程圖

4. 禁止行為警示牌(如禁止吸煙、禁止私拉電線等)

5. 疏散路線指示圖

6. 滅火器及消防栓使用說明

以上各項制度和預案旨在保障現場的安全環(huán)境,每一位員工都應熟悉并遵守。通過嚴格的執(zhí)行和持續(xù)的改進,我們共同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場所。

現場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現場消防保衛(wèi)監(jiān)督管理措施

1.執(zhí)行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實行治安、防火責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暢通,配備相應齊全有效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F場消火栓要經常性地檢查,消防器材3m之內不準圈占它用,并有明顯標志。

3.重點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動用明火需開具“用火證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審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安全保衛(wèi)制度,強調嚴格執(zhí)行非施工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zhí)行會客、留宿制度。

7.攜帶物品、材料進出場需經門衛(wèi)驗證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員必須辦齊手續(xù),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其他治安災害等項工作,遵紀守法。

第2篇 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技術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技術措施

1、現場成立義務消防隊,并設1名消防負責人,負責現場防火防爆工作。

2、建立防火檢查和防火工作檔案。

3、在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木工加工場,臨時工棚,配電室,油料及其他倉庫等)配備足夠滅器材。

4、消防器材設專人負責,對其進行維護、保養(yǎng)、檢查是否過期失效。

5、經常地對工人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防火安全技術交流。

6、施工材料嚴格按防火安全要求進行存放、保管。

7、易燃易爆兒物品設專庫存放,且倉庫通風良好,防火保障。

8、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應持證上崗,動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

9、施工現場設置明顯防火宣傳標志,設置可代號消防車通行的通道。

第3篇 地鐵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地鐵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如倉庫、食堂、工棚等易燃區(qū)域,必須設置消防器材、機具,不得隨便挪做他用,并按規(guī)范設置滅火器。

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性能完好,藥劑應定期更換,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證道路暢通,并定人定時檢查保管。

三、木工棚、木料倉庫、易燃物品儲存在(油漆間、危險倉庫等)嚴禁吸煙,并懸掛二塊“嚴禁煙火”或“危險”字樣的明顯警告牌。

四、工地必須有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織。

五、對全體職工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識教育,使全體職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必須經過審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動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時,不得馬虎從事。

六、經常巡視施工現場消防情況,發(fā)現消防隱患,立即整改。

二、施工現場防火管理

一、總則:

1.為保障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業(yè)的順利進行,根據各級政府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2.項目經理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九項主要職責。

3.施工現場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項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5.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應做好現場保護,配合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

6.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二、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面積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施工現場夜間有充足的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根據工程情況,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和電石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

9.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準”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有效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離、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11.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三、禁火區(qū)域劃分及審批: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禁火區(qū)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資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yè)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yè)。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yè)。

5.二級動火作業(yè)由工地現場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安全科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yè),均屬三級動火作業(yè)。

7.三級動火作業(yè)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項目部安全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四、滅火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辦公、生活區(qū)域內按100平米配備10升干粉滅火器4只。消防水籠頭、黃沙池各兩個,鐵鍬六把、消防桶六個,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重點部位: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配一只干粉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食堂、變電室配備二只。車站結構內部根據模板堆放、電器使用部位具體配置。

第4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 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 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 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 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消防器材只能作為消防工作專用,嚴禁用于其它用途。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 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 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 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 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 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 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

(12)做好日常的消防知識宣傳工作,做到人人懂得火災防范、人人會用消防器材、火災發(fā)生時人人會報警。

第5篇 現場施工 消防保衛(wèi)管理措施

1) 設立60人義務消防隊,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數的20%。

2) 現場建立以消防管理領導小組為核心,以現場門衛(wèi)和值班員為基礎,執(zhí)行巡邏護場制度,監(jiān)控現場的整個消防情況,現場設置明顯的消防標志。

3) 現場按要求配制的滅火器,要放置在明顯處,做到經常維護保養(yǎng),由消防員直接管理,嚴禁隨意挪用滅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專人管理,設專處存放,不得與它物混淆。氧氣瓶和乙炔瓶設立專門庫存放,兩瓶的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時,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嚴禁私自亂拉線。

6) 嚴格執(zhí)行用火申報審批制度,凡是電氣焊及有明火處要有滅火措施及設備,設專人看護。

7) 電工、電焊工作業(yè)要持證上崗,并開據用火證。

8) 各種電器要隨時檢查,禁止帶病運行,工作結束后切斷電源。

9) 電源線穿過易燃、可燃墻體、地面及其它易燃物體時,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宿舍區(qū),嚴禁私自亂拉電線。

11) 現場嚴禁吸煙,設立專門的吸煙室。

12) 設立35m的消防通道。

第6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項目部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施工現場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jiān)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邀請消防部門專業(yè)人員授課;

2、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3、通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每日施工結束后應當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六、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fā)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7篇 冶金板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編制目的

為規(guī)范十七冶集團冶金板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項目轄區(qū)的工作、生活及臨時設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應范圍

適用于冶金板塊項目臨時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qū)域的大臨構筑物和使用過程,包括項目部管轄的外協單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區(qū)域的臨時設施。

三、編制依據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720-2022)

《建筑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jgj146-2004)

《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guī)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

《十七冶資產管理制度》(qg14-2022)

《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檢查考核標準》

《十七冶施工(生產)現場臨時設施建設實施細則》

四、臨時設施的資產管理

4.1.臨時設施是指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運行和員工生活的必要條件,在工程項目轄區(qū)建造的各種生產、生活簡易設施。

4.2.根據《十七冶資產管理制度》(qg14-2022)規(guī)定,臨時設施的資產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臨時設施計劃在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

(2)臨時設施由項目經理部組織采購并安裝;

(3)項目經理部應建立臨時設施臺賬進行實物管理;

(4)臨時設施的財務攤銷,按財務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5)項目結束,臨時設施可以在公司內部調撥。無法使用的,可以按招標方式,對外銷售處理;

(6)銷售收入,按公司財務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點

5.1項目經理為臨時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從臨時設施選址、選材、購置、運輸、安裝、使用和拆卸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加強管理并依法承擔臨時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5.2 項目經理部應加強臨時設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執(zhí)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章中規(guī)定和相關技術規(guī)范與標準的規(guī)定。

5.3 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例會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5.4項目部應落實各參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及時與參建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5.5項目部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明確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填寫《消防器材配備及維修更換登記表》(sqy-qg 4.16-2022-70),并上傳erp模塊。

5.6 項目部應建立相關崗位消防責任制,繪制項目區(qū)域消防控制總平面布局圖,將消防措施納入施工方案、及時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5.7新開工的項目部應按規(guī)定將大臨設施的消防安全納入統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設施應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

5.8項目部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員,建立義務消防隊,實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 項目部應履行三級動火管理制度,具體執(zhí)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4條的規(guī)定;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離。

5.10項目部應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項目轄區(qū)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5.11項目部應在作業(yè)和生活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對租賃的臨時設施,項目經理部應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責任。

5.13項目部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14項目部應針對臨時設施防火制定應急預案,預案編制應執(zhí)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第5或6章規(guī)定,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醫(yī)院的交通路線圖。

5.15項目部應在顯著位置公示應急處置和人員救護主要知識,定期組織現場演練,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要掌握科學的逃生、救護知識,一旦惡劣災害來臨,要及時組織人員撤離臨時設施。

六、消防安全的技術條件

6.1 臨時設施場地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存貯等功能區(qū)宜相對獨立布置,防火間距應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720-2022)第3.2.1條及第3.2.2條要求;

(2)盡可能選擇地勢平坦、較周邊高出的地方,且具有良好通風、易于采光、易于排水的地塊。嚴禁在可能發(fā)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區(qū)域選址;

(3)臨時構筑物距危險源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如高壓線、易燃、易爆氣體源、腐蝕性氣體及其他有毒有害介質,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應采取避雷措施;

(4)相對集中的臨時構筑物應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與在建工程應保持安全距離,確實無法滿足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臨時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危險源的距離應不小于16m。

6.2 搭建臨時設施材料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搭設臨時設施,所使用的材料嚴禁選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設區(qū)域內,必須選取色彩、品種、型號規(guī)格統一的材料;

(3)采用裝配式彩鋼板房時,其夾芯保溫層材料的阻燃等級必須達到a級防火要求,其內部裝飾、裝修材料必須采用有阻燃功能的材料;

(4)成品房必須出具合格證,必須提供設計圖紙和安裝、拆解說明書;

(5)臨時設施使用的所有材料,應符合安全、環(huán)保、節(jié)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間墻體應當采用磚混結構,禁止使用夾芯板房作為食堂操作間。

6.3臨時設施搭建應符合下列要求:

(1)搭建前,由項目經理部根據十七冶《品牌識別手冊》要求,統一規(guī)劃,必要時再征得相關方(含業(yè)主方)同意;

(2)搭建要求執(zhí)行gb50720-202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臨時建筑樓層應設不少于2個疏散樓梯,當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且第2層使用人數不超過30人時,可設置一個疏散樓梯;

(3)臨時設施的場地必須硬化,排水通暢;必須統一設置圍墻,圍墻的設置應能滿足各類臨時設施使用功能的實際需要;

(4)對于兩層或以上的臨時設施搭建,應選擇具有施工能力的專業(yè)隊伍按圖紙要求建設,使用前組織驗收;

(5)在氣象條件較為復雜的地區(qū),搭設的臨時設施必須采取防強風、防雷擊的安全措施;

(6)臨時設施內的電源線路、開關、插座、燈具等,應按用電規(guī)范統一布置,空調在墻體出口應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絕;

(7)臨時設施之間應當留置消防通道(一般不小于5m),并保持暢通。必須具備消防車和救護車進出的條件;

(8)兩層的臨時設施應在兩端設置樓梯,且最遠疏散點到樓梯距離不超過20m,并保持通暢;

(9)兩層的疏散通道應設置不少于三個應急燈,分別位于兩端及中間點。并按規(guī)定配置適配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設置不應影響人員的通行,活動房應接地良好;

(10)集中生活區(qū)域內,生活用水點必須統一規(guī)劃、統一配置;設置的垃圾箱(桶),要定期運送到規(guī)定區(qū)域;職工食堂和廁所的建設應符合衛(wèi)生標準和環(huán)境要求;

(11)臨時設施內嚴禁用木板再搭設隔間,嚴禁用木板搭設通道,應設置高低床、配備柜子、臉盆架、鞋架等;

(12)臨時設施內臨時用電宜采用36v安全電壓電氣;生活大臨應使用36v安全電壓電氣。使用中的220v電壓應分時段供電防止違規(guī)使用熱得快等電氣;

(13)臨時設施建設完畢后,項目經理部應組織人員檢查驗收,填寫驗收記錄,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臨時設施使用與日常管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6.4.1臨時設施使用要求:

(1)辦公和生活區(qū)域內的禁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嚴禁焚燒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2)職工宿舍禁止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活動房內嚴禁使用熱得快、碘鎢燈等,禁止明火燒水、取暖,嚴禁使用液化氣、電爐等明火做飯;

(2)職工宿舍和辦公區(qū)域,職工離開時必須將電熱毯關閉、將香煙頭熄滅、將電器設備電源關閉;

(3)職工宿舍和構筑物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臨時設施日常管理要求:

(1)項目經理部消防安全監(jiān)控要點,執(zhí)行《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檢查考核標準》的規(guī)定;

(2)項目部應建立臨時設施安全管理責任制,必須安排專人對辦公區(qū)和生活區(qū)進行日常管理,生活集中區(qū),每棟樓應指派一名兼職管理員負責日常監(jiān)督管理,填寫檢查記錄;

(3)檢查中發(fā)現私拉亂接、改造內部結構、改建內部空間,存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違規(guī)、違紀現象,必須立即糾正;

(4)臨時設施的使用單位對其使用區(qū)域負有日常管理的職責,適時保潔,每月進行一次環(huán)境、衛(wèi)生、消防、安全用電等方面檢查,特定季節(jié)應增加專項檢查。

七、臨時設施建設審批流程

7.1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前應制定策劃書,報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相關部門評審,經公司技術總工批準后實施。

7.2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中應嚴格按策劃書組織實施,嚴格把握臨時設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業(yè)外化、材料入口關等事項。

7.3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后使用前由項目部組織自檢驗,檢驗合格后,報請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驗收,項目監(jiān)管部、安全監(jiān)管部、辦公室、物資部協同驗收。

7.4項目部應及時填報三標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記錄sqy-qg 4.10-2022-32《辦公生活大臨設施驗收檢查表》備查。

八、在建工程防火管理規(guī)定

8.1在建工程項目防火安全管理應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720-2022)第4.3條的規(guī)定。

8.2外腳手架、臨時通道、臨邊洞口等高處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網,應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護網搭設。

8.3 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yè)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8.4 在建工程的下列場所應配置滅火器:

(1)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及使用場所;

(2)動火作業(yè)場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場所;

(4)廚房操作間、鍋爐房、發(fā)電機房、變配電房、設備用房、辦公用房、宿舍等臨時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

8.5 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的有關規(guī)定經計算確定,且每個場所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每100㎡活動房應配備不少于2具滅火級別不少于3a的滅火器,廚房等用火場所應適當增加滅火器的配置數量。

8.6從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yè)前,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動火前對作業(yè)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yè)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覆蓋或隔離。

8.7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yè)。

8.8儲裝氣體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嚴禁使用減壓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氧氣瓶,嚴禁使用乙炔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乙炔瓶。

8.9倉庫及易燃易爆區(qū)域是防火的重點部位,應設置“嚴禁煙火”、“禁止吸煙” 、“進人庫區(qū)須知”等警告標志;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及隔墻。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分類、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壓線下兩側 6 米或庫房、建筑物旁,不準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九、消防安全考評和獎懲規(guī)定

9.1 依據《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關規(guī)定,對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貢獻者,在公司安委會上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9.2對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關規(guī)定予以經濟處罰,構成刑事責任的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

9.3除滅火和應急情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隨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設施,造成損失的按原價值2倍賠償。

9.4 違反本規(guī)定其中之一處罰100-1000元:

(1)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3)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4)對安全檢查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且不能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5)未經批準,移動消防設施、器材,經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予以口頭告誡不改正的;

(7)違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720-2022)強制性條款規(guī)定,造成事故發(fā)生的責任人。

9.5 未履行臨時設施建設審批流程的項目部領導及相關人員,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5000、3000、3000、2000元的懲罰。

9.6主要辦公和生活場所未采用低壓電氣的,違反本規(guī)定主要內容的責任人,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2000、1000、1000、1000元的懲罰。

十、附則

10.1 除應符合本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10.2 本規(guī)定經公司安委會討論通過,自即日起實施;本規(guī)定由安全監(jiān)管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10.3 本規(guī)定未詳盡之處,按相應的法規(guī)標準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中國十七冶集團公司冶金工程技術公司

2022年7月26日

第8篇 施工項目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項目部消防器材、設備由公司統一購置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huán)節(jié)必須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條、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yǎng),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條、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違者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第四條、明火作業(yè)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使用前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條、工地項目經理(車間主任)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產)管理計劃。

第六條、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yè)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要到吸煙室。違者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第七條、對于30cm以上高層建筑施工,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壓泵必須單獨敷設電源。

第八條、電氣焊割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范和注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地面現場外,還要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現場防火監(jiān)護。

第九條、工地電動機械設備必須設專業(yè)人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條、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火的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須經項目經理或消防人員的批準,不得在建筑物內隨意點火取暖。

第十一條、凡明火作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手續(xù),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項目部消防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有關人員檢查現場和防火措施,作好技術交底后,方可發(fā)給準用動火證,作業(yè)后要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二條、現場如需要電爐子,用前必須經當地電業(yè)管理部門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三條、除公司專兼職消防人員經常深入基層現場指導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到現場檢查消防安全,各項目部消防主管部門要每月對倉庫、現場等進行一次消防工作檢查,班組防火負責人堅持每日班前、班后進行自查,以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四條、專兼職消防員定期對本片消防器材進行維修保養(yǎng),保證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條、公司每半年對兼職消防員進行一次專業(yè)訓練,專兼職消防員對義務消防小組成員每季度進行一次業(yè)務培訓,并經常向職工進行崗前、在崗中的消防知識教育。

第十六條、凡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能整改的必須馬上保質保量按期整改,對一時因故不能馬上整改的,必須有應急措施,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關人員或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七條、把安全防火列入生產會議內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勢,通報防火工作情況,針對不同季節(jié)、生產情況確定防火重點。

第十八條、周一為安全防火教育日,總結一周的防火工作情況,組織職工學習防火知識。

第十九條、凡對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貢獻的,經領導批準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凡在火警、火災事故中報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實后給予一定獎勵。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失職而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依據情節(jié)后果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第二十二條、對發(fā)生火警事故單位,直接領導也同樣根據情節(jié)后果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工作者。

第9篇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消防管理措施(4)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消防管理措施(四)

1、施工現場發(fā)生火災的主要原因

(1)、電氣線路過負荷引起火災

線路上的電氣設備長時間超負荷使用,使用電流超過了導線的安全載流量。這時如果保護裝置選擇不合理,時間長了,線芯過熱使絕緣層損壞燃燒,造成火災。

(2)、線路短路引起火災

因導線安全步距不夠,絕緣等級不夠,所久老化、破損等或人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線路短路,強大的短路電流很快轉換成熱能,使導線嚴重發(fā)熱,溫度急劇升高,造成導線熔化,絕緣層燃燒,引起火災。

(3)、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火災

導線接頭連接不好,接線柱壓接不實,開關觸點接觸不牢等造成接觸電阻增大,隨著時間增長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觸電阻。電流流過電阻時,會消耗電能產生熱量,導致過熱引起火災。

(4)、變壓器、電動機等設備運行故障引起火災

變壓器長期過負荷運行或制造質量不良,造成線圈絕緣損壞,匝間短路,鐵芯渦流加大引起過熱,變壓器絕緣油老化、擊穿、發(fā)熱等引起火災或爆炸。

(5)、電熱設備、照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

電爐等電熱設備表面溫度很高,如使用不當會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等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

(6)、電弧、電火花引起火災

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

施工現場由于電氣引發(fā)的火災原因決不止以上幾點,還有許多,這就要求用電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加強檢查,可以說是可以預防的。

2、預防電氣火災的措施

針對電氣火災發(fā)生的原因,施工組織設計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氣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從理論上杜絕線路過負荷使用,保護裝置要認真選擇,當線路上出現長期過負荷時,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動作保護線路。

(2)、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guī)范要求,當配電線路采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一定要小于電纜或穿管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2.5倍,或明敷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1.5倍。經常教育用電人員正確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避免作業(yè)不當造成火災。

(3)、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規(guī)范,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各種開關觸頭要壓接牢固。銅鋁連接時要有過渡端子,多股導線要用端子或涮錫后再與設備安裝,以防加大電阻引起火災。

(4)、配電室的耐火等級要大于三級,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嚴格執(zhí)行變壓器的運行檢修制度,按季度每年進行四次停電清掃和檢查?,F場中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5)、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于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100w的燈泡,嚴禁使用床頭燈。

(6)、使用焊機時要執(zhí)行用火證制度,并有人監(jiān)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并備齊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7)、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和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氣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以免雷電及靜電火花引起火災。

(8)、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guī)范要求。

(9)、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

(10)、設有消防設施的施工現場,消防泵的電源要由總箱中引出專用回路供電,而且此回路不得設置漏電保護器,當電源發(fā)生接地故障時可以設單相接地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施工現場,此回路供電應由兩個電源供電,供電線路應在末端可切換。

(11)、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

(12)、施工現場一旦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撲滅電氣火災應注意以下事項:

12.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tài)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12.2、當電源線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另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應保持一定充分距離,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12.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進行撲救。

第10篇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建設方、施工方及建設施工人員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災防范措施,施工現場的火災事故及損失逐年上升。分析其火災易發(fā)原因,可以從規(guī)范施工程序、規(guī)范施工作業(yè)及落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來預防。

建筑施工現場是火災事故的多發(fā)、易發(fā)區(qū)域,并且具有火勢蔓延快、疏散困難、撲救難度大、后果損失嚴重等特點,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是政府監(jiān)管部門、施工單位和項目管理人員安全工作的重點之一。

火災易發(fā)環(huán)節(jié)

在建筑施工領域中,外墻外保溫施工、臨時用房及明火、帶電作業(yè)等環(huán)節(jié)是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國建筑施工領域中施工現場外墻外保溫、隔音及空調系統等工程使用保溫材料的地方越來越多,但部分施工現場依然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機可燃保溫材料,如模塑聚苯板(eps)、擠塑聚苯板(_ps)、pu等,雖然都要求其為阻燃性,但其材料本身的燃燒性能仍屬于b2級可燃產品,材料無法做到不燃燒、不爆裂、不蔓延、不流淌、無毒氣。此外,地下室外墻防水或屋面防水涂刷冷底子油時,稀釋劑有很多采用的是松香水或汽油,有可能引發(fā)火災。外墻采用玻璃幕墻、鋁塑板等裝飾時,焊接墻體連接件時所產生的電焊火花,極易引燃外墻保溫材料。而臨時用房是指在施工現場建造的,為建設工程施工服務的各種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辦公用房、宿舍、廚房操作間、食堂、鍋爐房、發(fā)電機房、變配電房、庫房等。目前搭設施工現場臨時用房常用的是彩鋼板活動板房,主要類型有彩鋼板巖棉夾芯板、彩鋼板聚氨脂夾芯板、彩鋼板聚苯乙烯夾芯板3種板材,但在搭建彩鋼板房屋過程中,聚苯乙烯、聚氨酯處于裸露狀態(tài),容易被電焊、氣焊、切割機等明火作業(yè)直接引燃。彩鋼板房建成使用后,亂接電線、臨近熱源、火源,也容易引燃夾層中的聚苯乙烯或聚氨酯。彩鋼板聚氨脂夾芯板、彩鋼板聚苯乙烯夾芯板燃燒屬于復合板材內部燃燒,滅火時只能通過把水打到外部鋼板上降溫,不能直接撲救起火點,大大影響了滅火速度,且鋼板容易坍塌。同時燃燒時會產生大量含有一氧化碳、氰化氫等有毒氣體的濃煙。

此外,防水施工作業(yè)中,施工現場正負零(指主體工程的一個基準面,在主體工程基準面下工程完成,該進行主體地上工程施工的時候,也就是主體工程達到“正負零”)以下做防水、用汽油噴燈烤sbs改性防水油氈進行粘結等環(huán)節(jié),因噴燈產生的明火,極易引發(fā)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明火施工作業(yè)時,施工現場電焊、氣焊、切割及使用汽油等作業(yè)產生的明火、火星、電火花以及工人在工地現場抽煙等違章行為,極易引發(fā)火災。施工機械中,在建筑物伸縮縫、沉降縫、防震縫即常說的“三縫合一”處使用泡沫板時,未使用前經常堆聚在一堆,用無齒鋸或切割機切割材料時產生的火花,極易引發(fā)火災;電焊機作業(yè)時,焊渣極易引發(fā)火災事故。施工現場使用的汽油、油漆、稀釋劑、松香水、涂料等,以及存放的泡沫板、木材木制品、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星、火花、明火或達到爆炸極限遇火極易引發(fā)火災。在工人宿舍區(qū)內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源線,用燃氣、電磁爐做飯等,極易引發(fā)火災。施工防護方面,現階段阻燃型安全網的造價是普通安全網的6倍,大部分施工現場腳手架懸掛的安全網都達不到規(guī)范規(guī)定的阻燃性能要求,一旦發(fā)生火災事故,易導致火情的迅速擴大。冷卻塔的主要材料為聚酯玻璃鋼,屬于燃燒體,因此冷卻塔安裝、維修、拆卸時不得動用明火,如動用明火,則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施工現場火災原因

焊接、切割

氧炔焰、電弧焊接、切割工藝流程上決定了其高溫火焰;電焊、普通切割產生的高溫焊渣、火星也是引發(fā)火災的元兇。

電氣、電路

隨著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現場機械化操作和用電量大幅度增加,違章安裝電氣設備、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現象較為嚴重,也有的直接將配電裝置安裝在可燃木制構件上。大功率電器的使用、生活區(qū)內私拉亂接導致電線短路從而引發(fā)的火災也不在少數,用電量大、電氣線路敷設計不規(guī)范也是火災成因。

火源及易燃、易爆材料

有的施工現場忽略了對煙頭等點火源的控制管理:施工現場辦公室、宿舍、建筑材料堆場等可燃、易燃物較多,而且部分人員吸煙的隨意性強,極易造成火災危險;忽視易燃易爆化學品的管理:施工單位經常使用氧氣、乙炔,大部分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氣做燃料,一旦使用不當,造成易燃易爆化學品泄漏,遇到明火極易引發(fā)火災事故。

預防火災事故對策措施

依法依規(guī)保施工本質安全

設計單位在進行設計時,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進行設計,確保設計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2010年上海市靜安區(qū)“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第三條間接原因(設計企業(yè)、監(jiān)理機構工作失職),突出顯示了設計安全的重要性。施工過程中,必須按規(guī)定履行必要的審批、審查程序,施工過程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符合客觀規(guī)律,不得出現隨意壓縮工期等現象,自覺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合理規(guī)劃營造安全施工環(huán)境

施工現場合理布局是為施工提供安全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為此應遵守如下要求:一是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布置應滿足施工現場防火、滅火及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二是施工現場的出入口、圍墻、圍擋,場內臨時道路,給水管網或管路和配電線路敷設或架設的走向、高度,施工現場辦公用房、宿舍、發(fā)電機房、變配電房、可燃材料庫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yè)場所,臨時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和消防水源等應納入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三是施工現場出入口的設置應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數量不宜少于2個。四是固定動火作業(yè)場地應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宜布置在臨時辦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庫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五是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應遠離明火作業(yè)區(qū)、人員密集區(qū)和建筑物相對集中區(qū)。六是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不應布置在架空電力線下。

第11篇 施工現場電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7)

施工現場電焊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七)

1、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辦理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可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夠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第12篇 施工現場消防保衛(wèi)工作管理規(guī)定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確保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公安局關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保衛(wèi)消防工作標準》,同時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屬的建筑、安裝、裝飾及其它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各處、廠的材料、設備基地等部門參照有關內容執(zhí)行。

3、本規(guī)定未盡事宜,應執(zhí)行有關的法規(guī)和規(guī)定,國家及本市頒布新的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二、消防工作管理

4、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按工程項目的不同規(guī)模,在開工前到公安消防機關備案。

5、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方案、措施必須編入《施工組織設計》,并應繪制出消防道路、設施、器材的平面布置圖。

6、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領導機構,同時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工作,實行總、分包的工程,應簽訂責任書,但不得以包代管。

7、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應與工程項目的規(guī)模相適應,但不得少于10-15人。

8、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預案,消防演習應按預案進行,當發(fā)現預案不合理時,應及時進行調整。

9、消防演習應在工程開工時進行,以后應每隔一個季度組織一次,并將演習情況記錄備查。

10、施工現場應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職工進場時,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11、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應布局合理,生活區(qū)、食堂、倉庫、木材堆放場地、木工加工棚、固定動火區(qū)及建筑物的出入口等處必須配備消防器材。

12、消防器材應分組設置,每組包括滅火器5瓶、水桶5個、鐵鍬3把、火鉤2個斧子2把。

13、消防器材應擺放(或懸掛)在消防架上,消防架應有防雨和防潮措施,并噴紅色油漆。

14、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證靈敏有效。消火栓和消防管線在冬季應采取保溫措施。

15、滅火器應定期進行檢測,新購置或檢測的器材在進場時應進行檢查驗收。

16、施工現場的消火栓應布局合理,消防栓的保護半徑不宜大于25m,消火栓的主干管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要晝夜有明顯的標志,并配備足夠的水龍帶。

17、高度超過24m的建筑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mm,每層樓應設消火栓接口,并應按保護范圍配備水龍帶。

18、消防豎管應保證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將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

19、消防泵房的位置應設置合理,應采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水泵應有專用的配電線路,配電線路應由施工現場的總斷路器的上端接線,以保障消防水泵連續(xù)不斷供電。

20、施工現場必須規(guī)劃出消防車道,車道的寬度不應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huán)行的,應建回轉車輛場地。禁止在消防車道堆放物料或擠占車道。

21、施工現場的宿舍、倉庫及其它臨建設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22、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宿舍或將建設工程做庫房使用,工程內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存放氧氣瓶和乙炔瓶,禁止在工程內調配油漆、稀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必須根據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23、宿舍內住宿超過20人時,必須設置不少于兩處的安全門,居住超過100人時,必須有消防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24、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規(guī)定,用火點和燃料不準同放一個房間,?;饡r,應關閉燃料的總閥門,防止氣體泄露。

2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儲存,指定專人負責,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26、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存放的庫房、油漆配料房、木工加工場所、防火作業(yè)場所及油漆粉刷場所不得使用明露或高熱、強光源的燈具。

27、施工現場、木工加工棚等部位的廢棄物品和刨花、鋸末,必須及時回收和清理。

28、嚴禁在建設工程中使用明火保溫施工,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29、宿舍內禁止采用明火取暖,禁止臥床吸煙。

30、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爐和其它電熱器具。

31、施工現場使用的水平安全網、密目安全網、密目防塵網及保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場時應檢查驗收。

32、從事電、氣焊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33、在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前,必須經消防負責人批準,《用火證》當日有效,當變換用火地點或變更用火人時,應重新辦理用火手續(xù)。

34、從事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前,應先清除可燃物品,不能清除時,應采取隔離措施,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具和看火人,作業(yè)后,應檢查用火場地,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

35、氧氣瓶、乙炔瓶之間的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m,兩瓶與用火作業(yè)地點的距離不小于10m。

36、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

三、治安保衛(wèi)管理

37、施工現場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應遵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8、施工現場應明確一名負責人,主管治安保衛(wèi)工作,職工進場時應首先進行治安保衛(wèi)教育。

39、加強對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的管理,務工人員必須手續(xù)齊全,并建立務工人員檔案。

40、施工現場應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對重點部位要重點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41、施工現場要建立預警制度,對可能發(fā)生的事件要定期分析,化解矛盾,發(fā)生治安事件時,必須上報到上級主管部門,并做好工作,防止事態(tài)擴大。

42、施工現場建立門衛(wèi)和巡邏制度,護場守衛(wèi)人員的年齡不宜超過50歲,在值勤時,應佩戴標志,門衛(wèi)應有值勤記錄。

43、夜間或節(jié)假日期間必須有領導在施工現場值班,并填寫值班記錄。

44、非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留宿,特殊情況必須經主管保衛(wèi)工作的負責人批準。

45、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第13篇 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項目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2、項目部經常性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3、組織義務消防隊,在項目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

4、劃撥消防經費,確保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齊全、完好、有效。

5、加強施工現場用電和動用明火和管理,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明火作業(yè)的,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定無火災、爆炸危險后動火施工。

6、每周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立即落實專人整改到位。

7、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做到詳實、及時。

8、發(fā)生初起火災后立即報警,并由義務消防隊撲救。

9、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對違規(guī)人員給予處分。

第14篇 施工現場消防保衛(wèi)管理措施

1.施工現場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和公司對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做到人人重視消防工作。

2.施工現場嚴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壓線下不準堆放易燃物品,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保溫,氧氣、乙炔瓶分別入庫存放,有安全距離、明顯標志警示。

3.現場安裝各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yè)正式電工操作。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如必須使用時,必須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發(fā)給使用許可證,設專人管理方可使用。

4.嚴格加強現場明火作業(yè)管理,嚴格用火審批制度,現場用火證必須統一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人簽發(fā),并附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電氣焊工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明火作業(yè)必須有專人看火,并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施工現場設專用吸煙室。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嚴禁擅自明火作業(yè)。

5.現場高大機械、電氣設備、燈架、腳手架等,雨季要有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擊著火。

6.施工現場必備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設置地下消火栓、消防專用泵房,各樓設置消防豎管一道,管道直徑65mm,隔層設消火栓,配備水龍帶、水槍和水桶?,F場內循環(huán)消防道路寬度不低于3.50m。各樓設吸煙室一處。內配消防器材及帶水煙頭桶。施工現場的消防器具由保衛(wèi)人員檢查、維護,保證齊全、完好有效,不準他人擅自亂_用。

7.消防保衛(wèi)工作必須納入生產管理議事日程,要與施工生產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評比。

8.現場消防保衛(wèi)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對違反治安消防規(guī)定的人員、保衛(wèi)干部有權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罰,直至停止施工。

9.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嚴格進行模底審查,對施工人員堅持先審后用的原則,對重點人員做到心中有數,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注冊登記。

10.所有施工人員入場前必須進行“四防”教育,認真學習施工現場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國家法規(guī),使每個施工人員做到制度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1.對施工現場的重要部位及成品保護,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把責任落實到人。

12.對現場的重要部位(配電室、庫房、泵房、資料室、塔吊等)要配備責任心強,技術熟練的人員操作和管理,建立建全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13.建立、建全消防保衛(wèi)檔案,搞好資料收集管理工作,對現場發(fā)生的事故和各種隱患要認真整理好資料備查。

14.施工現場平時設一個出入口、現場圍墻保證良好,現場不得留住外來人員。出入口門衛(wèi)必須對所有出入車輛及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登記。

15.對現場處理不了的治安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請示報告。主動與建設單位、當地治安聯防部門取得聯系,共同做好治安保衛(wèi)工作。

第15篇 家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 制定施工現場逐級防火責任制,并由項目經理及工長負責。

2) 制定可燃易燃物品管理制度,施工現場一切用火,如:熬煉、烘烤、電氣焊、噴燈、鍋爐等明火作業(yè),必須經現場保衛(wèi)部門批準,并嚴格執(zhí)行清理、澆濕、看管、檢查、控制用火范圍。

3) 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火險隱患和違章現象進行消除和整改,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相對的應急措施。

4) 施工現場材料加工,現場照明嚴禁使用明火,禁止設立吸煙室。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用具和滅火器材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 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普及教育,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及考核,應做到經?;椭贫然?。

6) 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等必須在消防部門制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7) 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插座和更換照明設備,保險絲等。

8) 木工油工作業(yè)時嚴禁煙火,應在明顯處設立“嚴禁煙火”警示標識,且嚴禁與明火作業(yè)同時操作。

9) 木工油工作業(yè)后的刨花、鋸末、木屑、油漆、廢布、廢紙、垃圾等可燃物品應在結束當日工作前清理干凈。木工油工作業(yè)點不得存放原材料及與工程無關的可燃物品。

10) 焊接、切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如達不到以上要求,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1) 施工現場的焊接、切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作業(yè)完畢后,應認真檢查現場,確定無火險隱患方可離開。

12) 保證生活飲食區(qū)盡可能遠離作業(yè)區(qū)域。

注:凡構成以下之一者,將視情節(jié)予以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a. 因違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而引發(fā)火險、火災,造成經濟損失者。

b. 不聽從勸阻,一意孤行,拒絕整改而引發(fā)火險、火災者。

c. 玩忽職守、不學習、不重視、不負責任而造成火險、火災者。

d. 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或破壞消防器、設備者。

e. 蓄意縱火及破壞消防設施者。

現場消防管理制度15篇

包括哪些一、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確立各級管理人員的消防職責,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經理、部門負責人及一線員工。2.建立消防責任人制度,確保每個區(qū)域都有明確的消防責任人。3.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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