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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消防組織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消防組織架構:明確各級消防責任人的職責,設立消防指揮中心,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并建立與地方消防部門的聯(lián)動機制。
2. 消防設施管理: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備,如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噴水系統(tǒng)等,確保其功能完好。
3. 火災風險評估:定期進行火災風險評估,識別潛在火源,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4. 員工培訓: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增強員工的防火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5. 應急預案:詳細規(guī)劃火災發(fā)生時的疏散路線、救援程序和后續(xù)處理步驟。
6. 檢查與審計:定期進行消防工作的內(nèi)部檢查和外部審計,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消防組織管理制度的關鍵組成部分,具體包括:
1. 火災報警與初期應對:設置自動火災報警系統(tǒng),一旦觸發(fā),立即啟動初期滅火行動,同時通知消防指揮中心和相關人員。
2. 疏散計劃:制定詳細的安全疏散路線圖,確保人員能迅速、有序地撤離至安全地帶。
3. 救援與急救:設立專門的救援小組,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治。
4. 協(xié)調(diào)與溝通:建立內(nèi)外部溝通機制,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信息的準確傳遞。
5. 后續(xù)處理:火災撲滅后,進行現(xiàn)場清理,評估損失,修復受損設施,并對事故原因進行調(diào)查。
上墻模板
1. 消防組織架構圖:展示各級消防責任人,包括消防指揮官、消防隊長、消防隊員等,以及他們的聯(lián)系方式。
2. 消防設施分布圖:標注消防設施的位置,如滅火器、消防栓、疏散指示標志等。
3. 疏散路線圖:清晰標識各樓層的疏散路線和集合點。
4. 消防操作指南:簡明扼要的步驟說明,指導員工如何使用消防設備和執(zhí)行疏散計劃。
5. 應急聯(lián)系電話:列出內(nèi)部消防指揮中心電話、外部消防部門電話以及急救服務電話。
6. 消防安全標語:提醒員工注意消防安全,如“防火于未燃,安全你我他”。
以上各項內(nèi)容需定期更新,確保信息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同時通過定期演練,提高全體員工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度和執(zhí)行效率。
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1、成立本廠消防組織機構
組長:廠長
成員:廠部安全員 萬能員
廠部安全員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2、成立義務消防隊
隊長:廠部安全員
成員:各班組長
職責:
1、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制定消防應急疏散預案,并進行消防演練。
2、義務消防隊應加強學習和訓練,達到“兩知三會”即:知防火、滅火知識,會報火警、會疏散自救、會協(xié)助救援。
3、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報警,組織撲救,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失火現(xiàn)場,協(xié)助公安機關做好事故調(diào)查工作。
第2篇 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1.社會單位的消防組織由本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領導,包括消防安全職責部門、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
2.消防安全職責部門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實消防工作計劃,消除火災隱患。
3.可以根據(jù)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
4.應組建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的數(shù)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yè)人員數(shù)量的30%。
5. 消防組織人員應編制成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diào)整。
6.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人員應定期組織培訓。
7.一旦發(fā)生火災事故,消防組織成員應迅速、自覺趕赴事故地點參與撲救工作,并在公安消防人員到達后,積極協(xié)助保護火災現(xiàn)場,維護秩序。
第3篇 消防組織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一、消防組織(義務消防隊)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二、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義務消防員應佩戴名簽,明確分工職責。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五、不斷總結經(jīng)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4篇 某公司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裝卸消防工作,保障裝卸生產(chǎn)和基本建設安全,努力減少、消滅火災事故,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和人員傷亡,根據(jù)《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及路局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鐵路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項管理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逐級負責制和崗位消防負責制。
第三條 裝卸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領導小組領導,由各裝卸分公司負責。消防工作納入裝卸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基本建設之中。
第四條 裝卸消防工作由裝卸公司安全部牽頭,設備部、業(yè)務部協(xié)同管理,接受鐵路公安機關監(jiān)督管理,由各分公司負責實施。
二、消防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公司總經(jīng)理,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jīng)理,對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員。
第八條 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安全生產(chǎn)部、技術設備部、業(yè)務部、行政辦公室、黨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為成員。
2、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生產(chǎn)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chǎn)部、技術設備部、業(yè)務部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第九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分公司經(jīng)理,對本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經(jīng)理,對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分公司安全技術室。分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分公司安全技術室安全員。
第十二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班組長,對本班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職工個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負責。
第十三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分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2、分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分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技術室,安全技術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技術室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四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
依據(jù)《消防法》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職責,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的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事實演練。
第十六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責任: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組織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督促基層分公司、負責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單位消防檔案,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3、檢查本單位的火災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xiàn)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diào)查工作;
7、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9、認真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八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分公司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分公司消防臺帳,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3、檢查本單位的火災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xiàn)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diào)查工作;
7、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9、認真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消防安全責任:
1、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是領導和組織全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機構,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
2、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負責制,各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向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并負責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向總經(jīng)理負責,做好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3、貫徹執(zhí)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局、公安局及地方政府有關消防工作的規(guī)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等。執(zhí)行上級下達的消防工作任務,并督促落實;
4、結合實際,制定公司、分公司消防管理規(guī)定和辦法,把消防工作列入裝卸生產(chǎn)、基本建設、營銷管理之中;
5、根據(jù)鐵路裝卸生產(chǎn)的特點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組織有關部室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和整改火災隱患,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適時開展消防演練活動;
6、定期召開消防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總結、推廣消防工作經(jīng)驗,表彰消防安全先進單位和個人;
7、支持配合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實施監(jiān)督,提供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活動經(jīng)費,充分發(fā)揮消防監(jiān)督作用;
8、調(diào)查處理火災事故,運用法律、行政和經(jīng)濟手段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和火災事故肇事者。
第二十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具體辦事機構。
2、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及其它消防行政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規(guī)范,落實上級和公司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務。
3、起草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計劃、文件,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見、建議。
4、掌握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情況、動態(tài),收集消防信息,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臺賬,定期分析工作狀況,剖析火災原因,探索火災規(guī)律,制定相應對策。
5、組織、實施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檢查、評比,總結、推廣消防先進典型。
6、完成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遵守車間、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準在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的區(qū)域內(nèi)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
2、對本班組配備的消防器材負責管理和使用、保養(yǎng)、不準私自挪用消防設備和器材。
3、由班組長組織對本班組、本崗位作業(yè)處所,進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4、視火險就是命令,聽到報警和發(fā)現(xiàn)火險時,班組長要立即采取措施,積極組織職工撲救,盡量減少損失。
第二十二條 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不在嚴禁吸煙的場所吸煙。
2、懂得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遵守車間、班組防火安全管理。
3、嚴禁將煙頭、可燃物、油脂類等易燃物品亂丟。
4、每位職工必須要做到消防安全的“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辦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消防組織管理
第二十三條 消防責任人、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員等人員變動后,新任人員必須自覺學習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zhì)機構組織的消防安全專門培訓,以盡快具備應有的消防管理素質(zhì)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二十五條 消防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在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定期召開會議,組織、協(xié)調(diào)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有計劃地增加消防資金投入,逐步改善消防基礎設施,適應預防和撲救火災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nèi)部檢查、考核、評比內(nèi)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九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三十條 新建、改建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內(nèi)部裝修工程的設計,應當按照國家和鐵道部工程建筑消防設計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新建、改建工程的建筑防火審核工作,由鐵路公安消防機構組織審核。建設單位應將工程建筑的消防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報送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jīng)審核或?qū)徍瞬缓细竦?建設主管部門不得發(fā)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第三十一條 經(jīng)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工程建筑設計需要變更的,報原審核單位核準;未經(jīng)核準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變更。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家和鐵道部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jīng)鐵路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jīng)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jīng)營、管理時,產(chǎn)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chǎn)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五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產(chǎn)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chǎn)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六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對電氣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各級電工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各專業(yè)電工技術等級標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水平,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三十八條 新從事電氣工作的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氣安全技術培訓,見習或?qū)W徒期滿,經(jīng)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后才能操作。新上崗位和變換工種的工人不能擔任電氣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三十九條 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第四十條 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公司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xiàn)場。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應在12小時內(nèi)逐級向鐵道部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diào)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diào)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十二條 凡發(fā)生火災事故,各單位都應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認定責任,嚴肅處理。
五、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解釋。
第5篇 學校消防組織管理制度-4
學校消防組織管理制度4
(一)學校消防組織(義務消防隊)受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消防組織的日常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
(二)義務消防隊應編制名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diào)整。
(三)學校的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消防法規(guī)、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應有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知道本人在義務消防組織中的職責分工。
(五)義務消防隊員要參加消防業(yè)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六)義務消防隊要做好本部門、本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傳消防安全常識,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七)發(fā)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必須立即趕赴現(xiàn)場,服從現(xiàn)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物資、保護現(xiàn)場等工作。
第6篇 消防組織管理、教育和培訓制度
1、根據(jù)單位職工總數(shù)的10%組建義務消防隊(不少于12人),應保證每個車間班組,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隊員;
2、義務消防隊員應積極參與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積極協(xié)助專兼職消防員整改火災隱患。發(fā)生火災時,應當及時報警,迅速撲救,及時疏散人員,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好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調(diào)查;
3、充分利用有線廣播、閉路電視、會議和宣傳欄等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至少每年開展一次職工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競賽活動,增強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4、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律法規(guī)、各項消防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依章制火;加強職工滅火技能訓練,使職工熟練掌握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和保養(yǎng)以及火災撲救等方面的技能;
5、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必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并•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消防控制中心和調(diào)度室等特殊崗位職工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7篇 義務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當?shù)厝嗣裾C布的有關消防的各項法規(guī)。
2、協(xié)助本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公約等,并督促實施。
3、根據(jù)本單位的地區(qū)和特點,利用各種形式進行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4、不間斷地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在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和節(jié)假日加強值班巡邏。
5、負責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和工具的配置,管理、維護和保養(yǎng),保證完整好用。
6、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員進行滅火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8篇 (義務消防隊)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消防組織(義務消防隊)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二、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義務消防員應佩戴名簽,明確分工職責。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五、不斷總結經(jīng)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9篇 消防組織管理教育培訓制度
1、根據(jù)單位職工總數(shù)的10%組建義務消防隊(不少于12人),應保證每個車間班組,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隊員;
2、義務消防隊員應積極參與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積極協(xié)助專兼職消防員整改火災隱患。發(fā)生火災時,應當及時報警,迅速撲救,及時疏散人員,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好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調(diào)查;
3、充分利用有線廣播、閉路電視、會議和宣傳欄等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至少每年開展一次職工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競賽活動,增強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4、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律法規(guī)、各項消防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依章制火;加強職工滅火技能訓練,使職工熟練掌握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和保養(yǎng)以及火災撲救等方面的技能;
5、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必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并•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消防控制中心和調(diào)度室等特殊崗位職工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10篇 __公司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裝卸消防工作,保障裝卸生產(chǎn)和基本建設安全,努力減少、消滅火災事故,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和人員傷亡,根據(jù)《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及路局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鐵路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項管理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逐級負責制和崗位消防負責制。
第三條? 裝卸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領導小組領導,由各裝卸分公司負責。消防工作納入裝卸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基本建設之中。
第四條? 裝卸消防工作由裝卸公司安全部牽頭,設備部、業(yè)務部協(xié)同管理,接受鐵路公安機關監(jiān)督管理,由各分公司負責實施。
二、消防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公司總經(jīng)理,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jīng)理,對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員。
第八條? 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安全生產(chǎn)部、技術設備部、業(yè)務部、行政辦公室、黨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為成員。
2、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生產(chǎn)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chǎn)部、技術設備部、業(yè)務部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第九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分公司經(jīng)理,對本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經(jīng)理,對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分公司安全技術室。分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分公司安全技術室安全員。
第十二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班組長,對本班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職工個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負責。
第十三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分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2、分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分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技術室,安全技術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技術室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四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
依據(jù)《消防法》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職責,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的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事實演練。
第十六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責任: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組織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督促基層分公司、負責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單位消防檔案,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3、檢查本單位的火災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xiàn)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diào)查工作;
7、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9、認真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八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分公司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分公司消防臺帳,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3、檢查本單位的火災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xiàn)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diào)查工作;
7、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9、認真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消防安全責任:
1、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是領導和組織全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機構,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
2、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負責制,各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向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并負責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向總經(jīng)理負責,做好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3、貫徹執(zhí)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局、公安局及地方政府有關消防工作的規(guī)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等。執(zhí)行上級下達的消防工作任務,并督促落實;
4、結合實際,制定公司、分公司消防管理規(guī)定和辦法,把消防工作列入裝卸生產(chǎn)、基本建設、營銷管理之中;
5、根據(jù)鐵路裝卸生產(chǎn)的特點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組織有關部室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和整改火災隱患,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適時開展消防演練活動;
6、定期召開消防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總結、推廣消防工作經(jīng)驗,表彰消防安全先進單位和個人;
7、支持配合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實施監(jiān)督,提供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活動經(jīng)費,充分發(fā)揮消防監(jiān)督作用;
8、調(diào)查處理火災事故,運用法律、行政和經(jīng)濟手段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和火災事故肇事者。
第二十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具體辦事機構。
2、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及其它消防行政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規(guī)范,落實上級和公司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務。
3、起草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計劃、文件,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見、建議。
4、掌握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情況、動態(tài),收集消防信息,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臺賬,定期分析工作狀況,剖析火災原因,探索火災規(guī)律,制定相應對策。
5、組織、實施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檢查、評比,總結、推廣消防先進典型。
6、完成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遵守車間、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準在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的區(qū)域內(nèi)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
2、對本班組配備的消防器材負責管理和使用、保養(yǎng)、不準私自挪用消防設備和器材。
3、由班組長組織對本班組、本崗位作業(yè)處所,進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4、視火險就是命令,聽到報警和發(fā)現(xiàn)火險時,班組長要立即采取措施,積極組織職工撲救,盡量減少損失。
第二十二條? 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不在嚴禁吸煙的場所吸煙。
2、懂得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遵守車間、班組防火安全管理。
3、嚴禁將煙頭、可燃物、油脂類等易燃物品亂丟。
4、每位職工必須要做到消防安全的“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辦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消防組織管理
第二十三條? 消防責任人、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員等人員變動后,新任人員必須自覺學習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zhì)機構組織的消防安全專門培訓,以盡快具備應有的消防管理素質(zhì)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二十五條? 消防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在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定期召開會議,組織、協(xié)調(diào)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有計劃地增加消防資金投入,逐步改善消防基礎設施,適應預防和撲救火災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nèi)部檢查、考核、評比內(nèi)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九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三十條? 新建、改建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內(nèi)部裝修工程的設計,應當按照國家和鐵道部工程建筑消防設計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新建、改建工程的建筑防火審核工作,由鐵路公安消防機構組織審核。建設單位應將工程建筑的消防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報送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jīng)審核或?qū)徍瞬缓细竦模ㄔO主管部門不得發(fā)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第三十一條? 經(jīng)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工程建筑設計需要變更的,報原審核單位核準;未經(jīng)核準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變更。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家和鐵道部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jīng)鐵路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jīng)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jīng)營、管理時,產(chǎn)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chǎn)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五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產(chǎn)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chǎn)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六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對電氣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各級電工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各專業(yè)電工技術等級標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水平,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三十八條? 新從事電氣工作的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氣安全技術培訓,見習或?qū)W徒期滿,經(jīng)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后才能操作。新上崗位和變換工種的工人不能擔任電氣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三十九條? 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第四十條? 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公司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xiàn)場。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應在12小時內(nèi)逐級向鐵道部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diào)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diào)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十二條? 凡發(fā)生火災事故,各單位都應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認定責任,嚴肅處理。
五、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解釋。
第11篇 消防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
一、消防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二、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義務消防員應佩戴名簽,明確分工職責。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五、不斷總結經(jīng)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12篇 a公司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裝卸消防工作,保障裝卸生產(chǎn)和基本建設安全,努力減少、消滅火災事故,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和人員傷亡,根據(jù)《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及路局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鐵路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項管理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逐級負責制和崗位消防負責制。
第三條 裝卸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領導小組領導,由各裝卸分公司負責。消防工作納入裝卸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基本建設之中。
第四條 裝卸消防工作由裝卸公司安全部牽頭,設備部、業(yè)務部協(xié)同管理,接受鐵路公安機關監(jiān)督管理,由各分公司負責實施。
二、消防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公司總經(jīng)理,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jīng)理,對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員。
第八條 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安全生產(chǎn)部、技術設備部、業(yè)務部、行政辦公室、黨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為成員。
2、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生產(chǎn)部,安全生產(chǎn)部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chǎn)部、技術設備部、業(yè)務部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第九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分公司經(jīng)理,對本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十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公司主管安全副經(jīng)理,對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分公司安全技術室。分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分公司安全技術室安全員。
第十二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班組長,對本班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職工個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負責。
第十三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分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2、分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分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技術室,安全技術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安全技術室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四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
依據(jù)《消防法》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職責,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的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事實演練。
第十六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責任: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組織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督促基層分公司、負責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單位消防檔案,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3、檢查本單位的火災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xiàn)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diào)查工作;
7、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9、認真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八條 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的消防安全責任:
1、貫徹落實消防法規(guī)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分公司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分公司消防臺帳,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3、檢查本單位的火災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xiàn)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diào)查工作;
7、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8、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9、認真完成本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布置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消防安全責任:
1、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是領導和組織全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機構,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職能;
2、公司、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負責制,各分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向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并負責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向總經(jīng)理負責,做好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3、貫徹執(zhí)行《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局、公安局及地方政府有關消防工作的規(guī)定、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等。執(zhí)行上級下達的消防工作任務,并督促落實;
4、結合實際,制定公司、分公司消防管理規(guī)定和辦法,把消防工作列入裝卸生產(chǎn)、基本建設、營銷管理之中;
5、根據(jù)鐵路裝卸生產(chǎn)的特點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組織有關部室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和整改火災隱患,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適時開展消防演練活動;
6、定期召開消防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總結、推廣消防工作經(jīng)驗,表彰消防安全先進單位和個人;
7、支持配合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實施監(jiān)督,提供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活動經(jīng)費,充分發(fā)揮消防監(jiān)督作用;
8、調(diào)查處理火災事故,運用法律、行政和經(jīng)濟手段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和火災事故肇事者。
第二十條 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具體辦事機構。
2、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及其它消防行政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規(guī)范,落實上級和公司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務。
3、起草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計劃、文件,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見、建議。
4、掌握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情況、動態(tài),收集消防信息,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臺賬,定期分析工作狀況,剖析火災原因,探索火災規(guī)律,制定相應對策。
5、組織、實施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檢查、評比,總結、推廣消防先進典型。
6、完成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遵守車間、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不準在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的區(qū)域內(nèi)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yè)。
2、對本班組配備的消防器材負責管理和使用、保養(yǎng)、不準私自挪用消防設備和器材。
3、由班組長組織對本班組、本崗位作業(yè)處所,進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4、視火險就是命令,聽到報警和發(fā)現(xiàn)火險時,班組長要立即采取措施,積極組織職工撲救,盡量減少損失。
第二十二條 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1、認真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不在嚴禁吸煙的場所吸煙。
2、懂得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遵守車間、班組防火安全管理。
3、嚴禁將煙頭、可燃物、油脂類等易燃物品亂丟。
4、每位職工必須要做到消防安全的“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辦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消防組織管理
第二十三條 消防責任人、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員等人員變動后,新任人員必須自覺學習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zhì)機構組織的消防安全專門培訓,以盡快具備應有的消防管理素質(zhì)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二十五條 消防管理人和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在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定期召開會議,組織、協(xié)調(diào)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有計劃地增加消防資金投入,逐步改善消防基礎設施,適應預防和撲救火災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nèi)部檢查、考核、評比內(nèi)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九條 公司、分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三十條 新建、改建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內(nèi)部裝修工程的設計,應當按照國家和鐵道部工程建筑消防設計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新建、改建工程的建筑防火審核工作,由鐵路公安消防機構組織審核。建設單位應將工程建筑的消防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報送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jīng)審核或?qū)徍瞬缓细竦?建設主管部門不得發(fā)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第三十一條 經(jīng)鐵路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工程建筑設計需要變更的,報原審核單位核準;未經(jīng)核準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變更。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家和鐵道部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jīng)鐵路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jīng)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jīng)營、管理時,產(chǎn)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chǎn)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五條 對于有兩個以上產(chǎn)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chǎn)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三十六條 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保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對電氣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 各級電工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各專業(yè)電工技術等級標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水平,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三十八條 新從事電氣工作的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氣安全技術培訓,見習或?qū)W徒期滿,經(jīng)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后才能操作。新上崗位和變換工種的工人不能擔任電氣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三十九條 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第四十條 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公司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xiàn)場。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應在12小時內(nèi)逐級向鐵道部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diào)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diào)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十二條 凡發(fā)生火災事故,各單位都應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認定責任,嚴肅處理。
五、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