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識別潛在的風險源,如火源管理、電氣設備安全、疏散通道暢通等。
2. 報告機制:設立清晰的報告流程,員工發(fā)現(xiàn)隱患應立即上報,管理層應及時響應并記錄。
3. 整改措施: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人,規(guī)定整改期限,確保隱患得到及時解決。
4. 培訓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防火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 應急預案:建立火災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滅火設備使用方法等,以便于快速有效地應對突發(fā)情況。
6. 檢查監(jiān)督:設立內部監(jiān)督機制,定期評估制度執(zhí)行效果,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制度應具有針對性:根據(jù)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定制符合自身特點的消防安全制度。
2. 明確權責: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要明確,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3. 及時更新:隨著企業(yè)環(huán)境和法規(guī)的變化,制度需要適時調整更新。
4. 實效性:制度的執(zhí)行應注重實效,避免流于形式。
5. 溝通與反饋:鼓勵員工參與,收集反饋,持續(xù)優(yōu)化制度。
6. 法規(guī)遵從:確保制度符合國家相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制度格式
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制度標題:簡潔明了,如“xx公司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
2. 引言:簡述制定制度的目的和依據(jù)。
3. 主體部分:按照上述內容,詳細列出各個方面的規(guī)定。
4. 執(zhí)行與監(jiān)督:明確制度的執(zhí)行機構和監(jiān)督方式。
5. 附則:包含修訂、解釋權歸屬等相關條款。
6. 制度生效日期:注明制度開始執(zhí)行的具體日期。
通過以上各點的規(guī)范制定和執(zhí)行,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將成為企業(yè)安全管理的有力保障,為企業(yè)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此制度。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孛裾畧蟾妗?/p>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2篇 鐵路工程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技術交底訓制度
第一條 目的
規(guī)范施工現(xiàn)場消防技術交底工作,確保通過施工現(xiàn)場消防技術交底使施工人員了解解決現(xiàn)場消防問題和應急救援及火災逃生自救等,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實現(xiàn)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各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技術交底。
第三條編制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職責
4.1 技術交底須在該工程的開工前進行。消防技術交底須通知現(xiàn)場監(jiān)理參加。消防技術交底是一項重要的監(jiān)控措施。現(xiàn)場監(jiān)理人員必須在監(jiān)理日記中進行詳實記錄。施工單位施工日記也須進行詳實記錄。
4.2消防技術交底由施工單位項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講。
4.3現(xiàn)場監(jiān)理人員有權監(jiān)督、檢查消防技術交底文件,并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xiàn)場的執(zhí)行情況。
4.4施工人員按消防技術交底進行施工。
第五條管理規(guī)定
(一)、項目現(xiàn)場臨時設施的防火規(guī)定:
1、廚房、鍋爐房及經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qū)域的長年下風向并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單獨建筑,與工程用為作業(yè)區(qū)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離≥30m。
3、臨時設施區(qū)域內,應按規(guī)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暢通。
4、高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變電間,乙炔庫等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室內高度不得低于4m,應有良好的通風。
(二)、現(xiàn)場消防設施:
1、臨時設施區(qū)域內,應按施工總平面圖及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器材,一般為每100m2臨時設施放置兩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項目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時,應備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陰塞通道。
3、鋼構件加工廠、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火工品庫應配足消防器材,一般為每30m2放置兩只10公升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備足夠的泡沫,干粉等滅火機。
4、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yǎng),酸堿泡沫滅火機的藥劑一般一年半更換一次,并掛有換藥時間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標志:
1、鋼構件加工廠、木工間(棚)、油漆間、木庫(木制品庫)、油庫、危險品庫按規(guī)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將防火制度和規(guī)定的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shù)奈恢谩?/p>
2、宿舍、更衣室應掛在明顯部位設置防火宣傳標志,樓層應設置滅火器材。
(四)、項目集體宿舍安全防火規(guī)定:
1、集體宿舍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持暢通易取。
2、宿舍內不得儲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在床上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不得在宿舍內焚燒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不得存放室內或在室內涼干,嚴禁在未完全干燥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5、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衛(wèi)生大掃除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檢查安全防火執(zhí)行情況。
7、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應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第3篇 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管理處必須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小區(qū)經理,作為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小區(qū)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zhí)行安全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標準。
2、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不定期組織成員對全公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事故組織調查處理。
3、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4、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5、小區(qū)經理每月組織主管、電工、保安對本管理區(qū)域進行安全消防檢查(至少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檢查中發(fā)現(xiàn)安全消防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安全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并復查追蹤改善情況。
6、定期檢查電梯設備,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定期由電梯公司派專業(yè)維修人員對電梯設備運行保養(yǎng),物業(yè)管理相關人員在旁監(jiān)督。
7、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擺放貨物、停放車輛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8、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9、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或覆蓋,保持消防標志的清晰明了。
10、建立消防設施、設備檢查登記制度。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經常檢查、抽查,發(fā)現(xiàn)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損壞應及時報告公司、業(yè)委會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門。
11、嚴禁在地下車庫、地下室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電工負責小區(qū)各區(qū)域的安全防火工作,必須持證上崗,按章操作,對違規(guī)用電、操作的行為持有監(jiān)督及責令權。
13、如發(fā)生重大事項必須做到半小時內口頭匯報相關部門及負責人,2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具體情況。
第4篇 煤質化驗室消防安全制度
一、電器設備使用防火制度
1、電器設備的安裝、拆除,臨時電源的架電由正式電工進行,臨時電源用后立即拆除。
2、對電器、儀表設備要經常和定期進行全面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排除。
3、電器、儀表設備及照明,必須符合生產實際,使用固定式或移動式電器設備時,要指定專人管理,用后必須切斷電源。
4、電器設備和儀表周圍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雜物。
5、電器設備不得超負荷進行,嚴禁用紙或其它可燃物做燈罩。
6、電閘下面不得存放可燃物。
二、危險化學使用防火制度
1、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的過程中,嚴禁使用明火。
2、實驗過程中的殘液要妥善處理,嚴禁混放、亂倒。
3、使用氧氣瓶等禁止陽光曝曬,嚴禁煙火,下班前檢查瓶嘴是否關好。
4、存放的化學藥品,按化學性質妥善存放。
5、使用的電熱板、鼓風干燥箱、馬弗爐、測硫儀等電熱設備,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切斷電源。干燥箱內不得存放任何易揮發(fā)和可燃、易燃藥品。
6、下班前檢查所有電器設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周圍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化驗室所有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養(yǎng)方法,保持清潔有效。
第5篇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2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二)
一、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二、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不同形式的安全演練活動,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三、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四、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廚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節(jié)假日實行人員值班制度。
七、實行專人專項管理制度。
第6篇 倉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引用標準
1.1《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87)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管理規(guī)定》
1.3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
2范圍
公司倉儲、儲罐區(qū)及其它儲存物品的部門。
3基本要求
3.1庫房、儲罐區(qū)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87)。
3.2庫房、儲罐區(qū)均應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以及有關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規(guī)定、條例和標準,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資儲存場所應根據(jù)儲存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和檢測報警設備。
3.4庫房、儲罐區(qū)、泵房管理責任部門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安全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wèi)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3.5在倉庫、儲罐區(qū)等區(qū)域,應設置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6保管人員應根據(jù)危險化學品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3.7倉儲管理人員每日工作結束,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3.8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作業(yè)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3.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部門,應當在儲存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專人負責維護、保養(yǎng),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適用狀態(tài)。
4倉庫管理
4.1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煙火和火爐取暖,庫房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按公司的《廠區(qū)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ah02/01)。
4.2機動車輛不準進入危險品倉庫,鏟車、電瓶車必須采取防爆措施,才能進入危險品庫房。
4.3電氣裝置必須根據(jù)物質性質要求安裝,并執(zhí)行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庫房內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4.5電器開關箱單獨設在庫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管理人員離庫必須拉閘斷電。
4.6倉庫責任部門應制訂物品入庫存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存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4.7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應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發(fā)放手續(xù),認真核實。應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發(fā)放,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
4.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呂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嚴格職責離,具體要求為:
4.9.1劇毒物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4.9.2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類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4.9.3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4.9.4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4.9.5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4.10劇毒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帳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保衛(wèi)部門批準的“危險物品領(退)單”并由兩個領取。
4.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按《廠區(qū)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ah02/01)進行,由倉庫(堆垛場)負責人上報,公司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進行。作業(yè)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xiàn)場。
4.12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貯存,其安全距離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13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4.14危險物品露天堆放要與建筑物這間的防火距離符合防火規(guī)范要求;應當分類、分垛、分組堆放,并留有安全間距;應有防曬防雨設施,桶裝可燃液體在夏季要采取降溫措施。
5儲罐區(qū)管理
5.1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種承壓儲罐區(qū)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其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體的儲罐、設備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5.4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令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嚴禁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5.5易燃、可燃液體儲罐區(qū)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5.6罐區(qū)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堵死出口。
5.7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測,并按照《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j74-84)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8危險品罐區(qū)是公司消防重點部位,倉儲責任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規(guī)程,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并詳細記錄。
5.9倉儲管理責任部門應有一名負責人分工具體抓罐區(qū)防火安全工作,罐區(qū)班組長抓好班組防火安全工作。義務消防隊員和崗位人員要做好本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區(qū)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5.11罐區(qū)人員定期開展罐區(qū)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5.12嚴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體或其它物質存入罐區(qū),進廠的桶裝液體應分類堆放,堆與堆之間要留有通道,罐區(qū)內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暢通。
5.13儲罐的計量要正確,儲罐不準超過規(guī)定的儲量。定期對儲罐進行清理、維修保養(yǎng)。
5.14操作人員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證完好。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5.15責任管理部門必須安排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防護堤下水道閥門,根據(jù)季節(jié)特點做好保溫、降溫工作。防雷與防靜電的接地電阻要定期監(jiān)測。
5.16罐區(qū)人員嚴守崗位,正確穿戴防護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畢清理場地,關閉閥門與切斷電源。
5.17嚴禁非罐區(qū)人員進入罐區(qū),外來人員進入罐區(qū)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wèi)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xù),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6原料碼頭泵房管理
6.1原料碼頭泵房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關規(guī)定。
6.2泵房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87)及有關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規(guī)定、條例和標準。
6.3碼頭的儲存設施按“5.”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4碼頭泵房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6.5崗位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6.6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6.7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保證完好。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6.8嚴禁非有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域,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區(qū)域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wèi)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xù),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第7篇 中小型加油站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體系
1.1消防安全管理環(huán)節(jié)
1.1.1結合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確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位、消防設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環(huán)節(jié)。
1.1.2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級責任人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等
1.1.3加油站的報警、滅火設施設備主要包括:
火災報警、消火栓系統(tǒng)、移動式滅火器材、其它輔助消防設施
1.1.4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職責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并組織本站義務消防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訓練。
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討論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定期組織站內防火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并登記在案。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發(fā)生事故時應及時處理,并向公安消防機構和上級部門匯報。
二、 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1.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根據(jù)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yè)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1.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范圍和內容
2.1.2.1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2.2.1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當日班(組)長和當班員工實施。
2.2.2.2巡查時間、頻次:每班巡查不少于2次(午夜必須巡查一次)。
2.3.1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組)長、當班員工參加,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2.4防雷、防靜電檢測制度
3.7.1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維護保養(yǎng)由油氣站負責落實,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監(jiān)督,每半年自檢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3.7.2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3.7.3對爆炸危險區(qū)域和火災危險區(qū)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yǎng)設備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3.7.4檢測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完好有效。
3.7.5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3.7.6油站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3.8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和獎懲制度
3.8.1加油站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3.8.2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3.8.3.3安全檢查
按巡查、檢查制度進行日查、月查無記錄的,記錄無實際 內容或不全的,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隱患整改不徹底的, 對無力整改的隱患,無報告、無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設帶有標志的安全員的
3.8.3.4安全防范
未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標志牌模糊不清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規(guī)定的 ,報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站內臨時動火、臨時用電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未制定治安預防措施和消防預案或未進行演練的 ,未建立消防檔案的
3.8.3.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數(shù)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 ,消防器材擺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實施“三定”(定人、定設備、定職責)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嚴重銹蝕、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4.0.1加油、加氣站應從本單位實際出發(fā),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予以公布,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4.1加油操作規(guī)程
4.1.1加油員引導車輛在加油島??俊⑾ɑ?要求無關人員離開車輛,加油員必須親自操作油槍,不得折扭強拉油槍軟管,油管不得被車輪碾壓,油槍牢固插入油箱口內,做到油品不冒、不漏。
4.1.2工作時應著防止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嚴禁穿釘子鞋。
4.1.3加油設備發(fā)生故障或產生不安全因素時,應采取果斷措施積極處置。
4.1.4油槍復位,指揮加油車輛離開加油島。
4.1.5摩托車加油后,應用人力將摩托車推力加油島4.5m后,方可啟動。
五.消防檔案
5.0.1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5.0.2消防檔案應當使用鋼筆或毛筆,檔案填寫應詳實、準確、清晰、工整,并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不得任意漏填、劃抹、涂改,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8篇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設備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衛(wèi)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衛(wèi)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zhí)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范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范落實工作。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衛(wèi)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設備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fā)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衛(wèi)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衛(wèi)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并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qū)域內必須按規(guī)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并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后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免發(fā)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xiàn)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fā)生故障待機械停穩(wěn)后,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yè)(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種專業(yè)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jù)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9篇 公司糖類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公司是以儲糖為主的大型物流企業(yè),為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貿系統(tǒng)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xiàn)。
第三條 各駐司單位和駐司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tǒng)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yè)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保衛(wèi)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jù)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jié)的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并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 根據(jù)我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 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zhàn)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 我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庫區(qū)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行政值班由帶班長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 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xiàn)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 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各項操作規(guī)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 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jié)和重大節(jié)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jù)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保衛(wèi)卡口和巡邏人員進行提高專業(yè)素質教育。
4、個別教育:對調入我司和內部調崗的職工,保衛(wèi)部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外來作業(yè)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
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yè)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條 明火作業(yè)管理
1、凡在庫區(qū)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保衛(wèi)部在進行現(xiàn)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懊骰鹱鳂I(yè)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xiàn)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主管領導、保衛(wèi)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yè)必須在“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作業(yè),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yè)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xù)。
3、明火作業(yè)前,在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yè)負責人對全體作業(yè)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wèi)部派人對現(xiàn)場監(jiān)督。
4、明火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fā)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實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動火作業(yè)完畢,作業(yè)人員應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6、動火作業(yè)完畢,保衛(wèi)部應對動火現(xiàn)場進行檢查,監(jiān)督作業(yè)現(xiàn)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7、大風天(4 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yè)。
8、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9、外來施工單位在我司進行明火作業(yè),必須履行我司明火作業(yè)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
第十五條 爐火使用管理
1、使用爐火取暖的部門必須向保衛(wèi)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衛(wèi)部審查合格后開據(jù)爐火使用證,方可按裝爐具。嚴禁私自按裝使用爐火。
2、辦公室在收到經保衛(wèi)部批準的“爐火使用證”后,方可發(fā)放爐具。
3、爐具按裝后,必須經保衛(wèi)部檢查批準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爐火部門,必須有專人對爐火進行管理,并嚴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門向保衛(wèi)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嚴格執(zhí)行爐火管理辦法:
⑴ 應做到“兩定、把三關、四有、五不準”。兩定是:定爐型、定地點。把三關是:把宣傳教育關、把爐火按裝關、把檢查驗收關。四有是:有制度、有專人管理、有指定爐火安放地點、有消防器材。五不準是:不準用易燃液體點火、不準在爐旁放可燃物、不準在爐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準無人封火過夜和看火人睡覺、不準任意挪動爐火。
⑵ 熱爐灰須用水澆滅無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點。
7、對違反制度者,保衛(wèi)部必須勒令?;疬M行整改,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十六條 吸煙管理
1、我司庫區(qū)、生活區(qū)內嚴禁吸煙,必須到指定地點(辦公室)內吸咽。
2、在指定的吸煙室內吸煙,煙頭必須熄滅后放入煙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
3、吸煙室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我司生產、生活、庫區(qū)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yǎng)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倉庫安全。
第十八條 庫區(qū)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每個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第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 0 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對我司庫房內配備的吸濕機、軸流風機等電器設備,必須就近配置電源插扳,電源連接線必須使用相應功率的護套線,確保安全送電,各種電器設備工作期間,作業(yè)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非作業(yè)用電器具。
第二十條 庫區(q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在庫區(qū)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yè)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保衛(wèi)部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按裝。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第二十二條 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條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 儲存作業(yè)管理
第二十四條 我司庫區(qū)、生活區(qū)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yè)時,應按第十四條明火作業(yè)管理要求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為所分管的庫房、露天垛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負責。
第二十六條 我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垛儲存,庫房內儲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8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與垛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2米,露天貨區(qū)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嚴禁將性質相互抵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志,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八條 庫區(qū)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庫區(qū)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第二十九條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配帶防火帽,并嚴禁進入庫房及在倉庫區(qū)域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條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作業(yè)人員必須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條 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
1、 保衛(wèi)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我司儲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3、我司職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保衛(wèi)部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第三十二條 消防設施的配置與使用
1、我司地處市政供水偏遠地區(qū),水壓偏低,為此我司設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壓泵房一座。
2、我司保衛(wèi)部負責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維護,做到水面清潔、無雜物,遇有火災時,消防加壓泵的起動必須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電工值班人員一起共同啟動。
3、保衛(wèi)部每年對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閥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第三十三條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據(jù)公司實際,我司對庫房外的消防器材實行集中存放統(tǒng)一管理,并由保衛(wèi)部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
2、各重點部位及庫房內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并上報保衛(wèi)部,及時補充。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制度,按有關制度規(guī)定處理。
第八章 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根據(jù)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確定變電室、鍋爐房和器材庫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以下簡稱部位),其消防安全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部門及本公司頒發(fā)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領導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提高人員專業(yè)素質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三十七條 部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況,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
第三十八條 部位職工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明火作業(yè)管理制度,外單位人員來檢查工作時,必須由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帶領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條 我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zhí)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從建筑設計抓起,直至工程驗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監(jiān)管。
第四十條 建筑設計: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設計,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必須有與火災危險性、建設規(guī)模、功能相適應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等項設計,并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
第四十一條 基建人員應配合保衛(wèi)部向屬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設計防火送審》手續(xù),領取《建筑設計防火審批單》后,方可進行施工。
第四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貫穿于工程的全過程,搞好自審自驗工作。
第四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消防監(jiān)督機構核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準擅自更改;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和保衛(wèi)部應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及施工人員駐地的防火工作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防止火災事故和各類災害性事故的發(fā)生。
第四十四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依照工程防火設計等資料對建筑工程及消防設施進行驗收,收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防火驗收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按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防火驗收意見書》進行整改。
第四十五條 凡在我司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簽定“安全防火責任書”,承擔相應防火安全責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條 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我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zhí)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檢查。
第四十七條 我司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和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置,并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第四十八條 保衛(wèi)部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第四十九條 防火安全檢查范圍:
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情況。
2、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
4、生產設備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
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
6、其它有關情況。
第五十條 防火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確保安全,并報上級備案。
第五十一條 凡有條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按“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意見整改的,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執(zhí)行。
第十一章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定
第五十二條 保護現(xiàn)場:
1、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fā)現(xiàn)和保護起火地點,盡可能保護燃燒后的狀態(tài)。
2、撲救后立即劃出警戒區(qū)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3、在現(xiàn)場勘察后,經公安消防部門或保衛(wèi)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場。
第五十三條 調查:由保衛(wèi)部協(xié)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開展火場勘察和火災事故調查。
第五十四條 處理: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依據(jù)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第五十五條 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滅火過程中表現(xiàn)突出的有功人員,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0篇 家具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國家、重慶市相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企業(y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二、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第五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部門經理、主管、組長擔任。
第六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企業(yè)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企業(yè)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門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七條 各部門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八條 各級消防責任人須嚴格執(zhí)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責任書的相關職責要求,恪盡職守,認真落實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九條 新員工入職,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條 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第十一條 公司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第十二條 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第十三條 電焊、氣焊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
第十四條 部門、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jù)各部門、各階段、各自實際工作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第十五條 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四、防火巡查檢查
第十六條 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每天對各管轄領域進行防火檢查,綜合部每月進行全面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情況。
第十八條 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第二十條 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范圍內的各辦公室、車間、倉庫、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第二十二條 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第二十三條 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第二十四條 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各級主管應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維修。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綜合部專人管理,管理員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第二十七條 管理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檢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
第二十九條 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第三十條 各部門要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第三十一條 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七、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二條 綜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的消防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六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 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
第三十八條 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或持有資質的相關單位負責{`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 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第四十二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出入庫必須進行登記。
第四十四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
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第四十五條 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條 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yè)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實施。
第四十七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第四十八條 儲存燃氣的班組,應嚴格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第四十九條 綜合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第五十條 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第五十一條 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
第五十二條 公司定期檢查評比防火安全工作,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shù)谋碚煤酮剟?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五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guī),經指出拒不執(zhí)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jié)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五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 對未依規(guī)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十六條 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第11篇 技術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落實淮陰市消防重點單位《防火十項驗收標準》。
二、凡火災,危險性大,發(fā)生火災后政治影響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單位和部位,指定為消防重點單位或消防重點部位,消防重點單位和消防重點部位必須明確消防責任人及其職責,落實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志,配足消防器材,建立義務消防組織。
三、明確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圖書館、生化系、印刷廠、校醫(yī)院、綜合檔案室為院重點防火單位。
教學主樓、機關辦公樓、學生宿舍樓、教工宿舍樓、各實驗室、網絡控制室、微機房、配電房、木工房、鍋爐房、車庫、禮堂、招待所、物資倉庫為學院重點防火部位。
四、配備給部門、單位內部的消防器材、設備由部門分管,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tài),非火警不得動用。發(fā)現(xiàn)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保衛(wèi)處報告。
五、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院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六、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門、安全疏散樓道暢通。舉辦大型文娛活動,主辦單位必須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報院消防職能部門審查批準。
七、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和裝修工程的防火設施,應當根據(jù)建筑規(guī)模和火災危險程度,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審核后方可施工,并將“建筑防火審核登記表”交一份給院保衛(wèi)處備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審核同意的工程防火設施內容,工程竣工后有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和院消防職能部門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重點防火區(qū)域嚴禁煙火,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保衛(wèi)處申報,制定消防方案,并有專人看守現(xiàn)場。焊接維修場地要避開易燃物品。
九、電氣線路的敷設和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guī)范,必須統(tǒng)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作規(guī)程作業(yè),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亂接電器。電器設備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崗位。
十、購買、使用、貯存易燃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和技術規(guī)范,嚴格購運審批、登記、入庫和領用手續(xù)?;瘜W藥品倉庫按照規(guī)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教學主樓防火制度
一、教學主樓是學院重點防火部位,駐樓單位必須對師生員工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增強師生維護主樓安全的自覺性和警覺性。
二、駐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制度,熟知樓內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明確在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熟記樓內的安全出口標志及主要通道,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
三、樓內消防監(jiān)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加強責任心,嚴密監(jiān)視報警信號,發(fā)現(xiàn)火情要立即報告,并根據(jù)火情采取報警、啟動消防技術設備、組織撲救初起火災、保護火災現(xiàn)場等緊急措施,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四、駐樓單位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技術規(guī)范管理電氣設備,嚴禁私自拆裝、改造樓內原有電力線路,嚴禁超負荷使用大功率電器。
五、樓內禁止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若教學、科研需要使用時,應采取安全預防措施,并限量使用。用后若有剩余,應立即交回倉庫。
六、樓內嚴禁焚燒雜物,嚴禁使用各種明火器具。
七、嚴禁在樓梯、走廓內堆放雜物,保證所有通道暢通。
八、大樓物管單位要加強對物管人員的培訓,使其熟悉消防技術設備,掌握設備的具體操作規(guī)程,經常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完好情況,保證在緊急情況下器材設備能正常使用。
九、加強大樓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逐級檢查機制。要堅持樓內工作人員下班前檢查、大樓值班人員日檢查、大樓主管部門月檢查,院保衛(wèi)處定期督查和院安委會不定期抽查的安全檢查制度。要通過經常不斷的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確保大樓安全。
十、學校要加強與市消防武警的聯(lián)防,自覺接受消防武警的消防檢查工作指導,不斷提高教學主樓的消防安全水平。
圖書館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建立消防安全小組,成立義務消防隊,按規(guī)定配備義務消防隊員。定期組織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和業(yè)務培訓,提高單位消防自救能力。
二、建立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級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嚴禁攜帶火種入庫,不準在館內吸煙和明火取暖。嚴禁私拉電線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
四、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維護館內消防設施,保持配備的消防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五、工作人員下班前要切斷電源,消除火險隱患,關、鎖好門窗。
六、館內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基本知識,熟悉防火設施、器材位置,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會撲救火災。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應明確一位分管主任負領導責任。實驗室人員具體負責本實驗室的安全,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
二、非本實驗室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實驗室實驗。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未經院領導批準,不得接待外單位人員參觀。
三、學生實驗必須在實驗指導教師指導下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預先擬定安全防護措施,并有實驗指導教師在場監(jiān)護,否則不得進行實驗。未經實驗教師的許可,不準動用實驗室的一切儀器設備。
四、實驗室嚴禁任何人抽煙、亂拉電線、亂接電源。實驗中需用明火的,應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不用明火的實驗室嚴禁使用明火。
五、實驗結束后,實驗教師要清理儀器設備、藥品、工具,清掃場地,并在關好門窗,關斷電源、氣源后才能離崗。
六、各系(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要定期對本系(部)的安全設備和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七、貴重儀器設備概不外借。一般設備須經系(部)主管負責人同意,設備科批準,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后,才能借出。歸還時要驗收,如有損壞按規(guī)定賠償。
八、實驗需用少量危險品,應由實驗室技術人員辦理領用手續(xù),經系主管負責人批準。領用劇毒物品,還須經保衛(wèi)處負責人批準。使用多余的,必須當即退回,不許留在實驗室或其他地方過夜。
九、發(fā)生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氣源或采取其他應急措施,并保護好現(xiàn)場,及時報告系(部)、設備處、保衛(wèi)處。
十、對違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給學院造成損失者,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追究責任。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庫區(qū)內的火源管理,對入庫人員要做好登記,嚴禁將各類火種帶入庫內,庫區(qū)內嚴禁一切用火,如因維修特殊需要動火,現(xiàn)場必須設有專人監(jiān)護,庫內一律不準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等用電設備。
二、加強庫區(qū)的防火檢查。管庫人員必須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必要時建立每日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嚴格管理制度,對貯存或使用化學爆炸物品,烈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須堅持“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賬、雙人發(fā)貨、雙人使用。
四、倉庫內的危險品要按不同性質分類存放,不準亂堆亂放,庫房內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貨物存放完畢,應及時清掃漏在地上的化學危險物品,防止意外事故。
五、加強庫區(qū)內的治安保衛(wèi),嚴格控制非本庫人員進入庫區(qū)內。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鍋爐房應建立健全值班、安全操作制度,明確崗位安全責任制,責任到人。
二、工作人員必須經審查,考核取得操作許可證方能上崗。
三、鍋爐工在上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鍋爐操作規(guī)程和規(guī)定,注意觀察鍋爐水溫的變化情況,防止爆炸事故發(fā)生。
四、閑雜人員不準進入鍋爐房,非操作人員不準隨意撥動鍋爐閥門。
五、按照國家規(guī)定,定期對鍋爐進行安全檢查,確保鍋爐在完好狀態(tài)下運行,禁止鍋爐帶病運行。
公共場所管理規(guī)則
一、學院禮堂、會議室、教室、游泳館、體育場地、駕駛訓練場地等公共場所堅持面向校內,原則上不得對外開放。
二、學院公共場所未經主管單位同意,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占用或移作他用。
三、實行誰舉辦活動誰負責安全的制度,要求先落實安全措施后再舉辦活動,防止意外事件發(fā)生。
四、按照場所定額座位限量發(fā)票,并憑票(證)依次入場。
五、嚴禁攜帶危險品入內,不準精神病人及酗酒者入場。
六、不準堵塞出入通道,必須保持場內文明和良好秩序。
七、正在進行教學、訓練、比賽及演出的場所,他人不得占用。
八、管理人員應當堅持文明禮貌、嚴格管理,參加活動者必須服從管理。
九、如違反本規(guī)則者,視情節(jié)、后果及態(tài)度,分別予以批評教育,按章罰款、行政處分,直到依法追究責任。
學生宿舍防火十不準
學生集體宿舍,人員居住集中,各種易燃物多,一旦發(fā)生火災影響惡劣,且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宿舍防火是全班,全宿舍人的共同責任。為了保障全體同學的人身財產安全,請各位同學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不準在寢室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熱油汀、取暖器、電飯煲、電熱杯等電熱器具。
二、不準在寢室內使用灑精爐、明火器具和點蠟燭
三、不準在寢室內靠近蚊帳、書本等可燃物處點燃蚊香。
四、不準在寢室或樓道內焚燒廢紙和其他可燃物品。
五、不準在寢室內燃放爆竹或存放易燃物品。
六、不準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源,做到人走熄燈、關電。
七、不準擅自挪動或損壞樓內外消防器材和設施。
八、不準破壞任何防火制度標牌和防火標志。
九、未遇火險、火災,不準動用樓內防火器材。
十、不準在寢室內吸煙。
第12篇 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處罰制度
為了加強__倉庫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倉庫及人身受火災危害,保護倉庫設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細節(jié),結合本倉庫的特點制定以下措施:
一、吸煙管理規(guī)定
凡在倉庫內(非吸煙區(qū))吸煙的所有人員(包括承租人、運輸人員、保安人員、裝修施工等外來人員)罰款2000元,被處兩次(含兩次)以上者列入黑名單,禁止進入倉庫。以上違規(guī)行為若造成損失,除全額賠償外并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施工管理規(guī)定
1、 倉庫使用人是不得改變其使用單元本來的建筑結構,未經批準搭建的設施一律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拆除,并對承租人和當事人各處以1000元罰款,拒不拆除的公司將按合同違約辦法立即和承租人解除相關合約。
2、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持相關有效的上崗證或工作資格證作業(yè)。倉庫使用人需要施工作業(yè)前,必須填寫《cc倉庫內施工申請單》,由承租人簽名確認,經現(xiàn)場主管簽名同意后才能施工,如果工程項目較大或可能導致出現(xiàn)安全隱患的還須反饋公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工程完工后由現(xiàn)場主管檢查,確認不違反消防安全生產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沒有檢查或檢查不合符要求的及擅自施工的工程一律視為違規(guī)項目責令拆除,并對承租人和當事人各處以1000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除全額賠償外并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車輛管理規(guī)定
1、所有進入倉庫的車輛必須按照指示標志行駛,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指揮,嚴禁在場內進行修車,洗車等倉庫無關的事宜,如有違反處以500元的罰款。
2、電動車原則上不允許進入倉庫內,確實有需要進入,須經當班保安同意,并應小心緩慢進出電梯和各通道,避免發(fā)生碰撞而損壞現(xiàn)場設施,如有損壞現(xiàn)場設施須照價賠償;車輛不能長時間停放在倉庫內,裝貨后應立即駛出倉庫,擅自將電動車停放在倉庫內的罰款2000元;如有在倉庫內對電動車或電池進行充電的罰款2000元并責令承租方與其使用人立即解除相關合約,禁止當事人進入倉庫。造成嚴重后果的,除全額賠償外并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用電管理規(guī)定
1、倉庫電路只提供照明用電,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如電吹風、電燙斗、電爐子、電熱杯、電水壺、電暖氣、電飯鍋等)除沒收電器設備外并罰款1000元。
2、離開倉庫后未按規(guī)定關閉照明者罰款200元。
3、不能在倉庫內對任何用電器進行充電(如手機充電等),違者處500-1000元的罰款。
4、對有下列用電不規(guī)范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損失的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整改。
(1). 未經審批擅自安裝燈具、插座、私拉亂接線路者。
(2). 插座沒有固定安裝,亂擺亂放者;
(3). 線路未做防火護 套,走地線路未使用地槽保護者。
(4). 易發(fā)熱電器部位直接安裝在易燃材料上者;
(5). 接線頭未絕緣,且未安裝金屬線盒封閉者;
五、貨物擺放規(guī)定
1、頂距:指堆貨的頂面與倉庫屋頂面之間的距離。一般的平頂樓房,頂距為50厘米以上。
2、燈距:指倉庫內固定的照明燈與商品之間的距離。燈距不應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燈過于接近商品,燈光產生熱量導致火災。
3、墻距:指墻壁與堆貨之間的距離。墻距又分外墻距與內墻距。一般外墻距在50厘米以上,內墻距在50厘米以上。以便通風散潮和防火,一旦發(fā)生火災,可供消防人員出入。
4、柱距:指貨堆與屋柱的距離一般為5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發(fā)的潮氣使商品受潮,并保護柱腳,以免損壞建筑物。
5、垛距:指貨堆與貨堆之間的距離,通常為50厘米,垛距的作用是使貨堆與貨堆之間間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風檢查,一旦發(fā)生火災,還便于搶救,疏散物資。
嚴格執(zhí)行貨物擺放的“五距”規(guī)定,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先警告,拒不整改的對當事人和承租人分別處以每月500至1000元的罰款,直到改正為止。
六、走火通道管理規(guī)定
1、 禁止將貨物、雜物堆放在過道、樓梯等走火通道。違者對當事人和承租人各罰款500元,并責令立即清理,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2、保證走火通道照明系統(tǒng)正常使用,應急照明系統(tǒng)應處于良好狀態(tài)。
七、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
1、遮擋消防設備設施(如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 滅火器、警鈴等),未造成損失的,對責任人罰款300元。
2、非緊急情況下擅自使用消防設備、設施,罰款300元。若造成設施損壞,除全額賠償外,并報相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3、非緊急情況下挪動分布在倉庫內的滅火器,擅自打開消防栓使用消防水的,罰款500元。
對違規(guī)行為實施重罰不是本公司的目的,而是一種管理手段。希望各方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fā)生,從而確保各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13篇 農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法律、法規(guī)、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農貿市場實際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 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完好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二、 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fā)揮自身的主動性。
三、 為及時發(fā)現(xiàn)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四、 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三個能力”。
五、 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fā)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六、 加強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guī)用火、用電,凡因管理不嚴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七、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并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八、 值班人員要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覺培養(yǎng)良好的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重于一切的責任感。
第14篇 橡膠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廠內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第61號),特制定本企業(yè)管理辦法。
一、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各項措施。
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車間、班組、項目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兼職防火管理人員,協(xié)助本單位領導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車間、科室應當把防火安全教育納入職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對消防安全重點工種、部位,新上崗的人員要進行防火教育的崗位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保衛(wèi)科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檢查。車間、科室對防火責任區(qū),每周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班組、有關科室每天班前班后,應對防火責任區(qū)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保衛(wèi)科應嚴格值班檢查巡視制度,落實監(jiān)督防范措施,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應及時匯報,認真整改。
五、廠區(qū)內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倉庫內應建立自動報警設施、滅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配、發(fā)、變電室內,各部門的檔案室和油料存放室,嚴禁存放各種油料及易燃物品,嚴禁明火作業(yè),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六、電源線路、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規(guī)范規(guī)定,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嚴禁亂拉、亂安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對線路老化、裸露、破損的要及時更換。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各車間、科室嚴禁使用電爐和電熱器及家用電器。
七、廠區(qū)內禁止流動吸煙,嚴格管理生產用火(焊接例外),車間內動用明火作業(yè)時,應提前向保衛(wèi)科和主管部門申請,批準后方可動火,同時保衛(wèi)科應明確動火人防火職責,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應滅火器具。
八、保衛(wèi)科應按國家消防法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設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種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擺放要便于使用,嚴禁與油類、酸、堿等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消防器材的維修、更換、添置要列入保衛(wèi)科的年度經費預算,按規(guī)定進行維修更換。
九、各車間、科室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車間、科室和個人由廠部給予表彰、獎勵。
十、凡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車間、科室、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jù)國家消防法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由廠部按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當年發(fā)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不得評比為先進單位。
十一、本辦法由保衛(wèi)科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施工工地現(xiàn)場消防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防火安全制度
1.木工棚(間)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2.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操作人員停止作業(yè)離開前必須將木屑、刨花清理干凈,并2切斷電源。
4.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存完好有效。
2)氧氣、乙炔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其它危險物品和雜物。
2.倉庫周圍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堆放阻礙物,保持道路暢通。
3.不準載有油污的手套動用氧氣、乙炔瓶,搬運時不得混放、敲擊、碰撞、拋卸、滾滑。
4.氧氣、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氣瓶必須掛有明顯的“空”、“滿”標志。氧氣
5.倉庫必須落實有效的通風、隔熱措施,門鎖必須使用三保險鎖。
6.配置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3)材料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物品。
2.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電加熱器具。
3.倉庫內照明燈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互相作用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資不得混放。
5.倉庫工作人員下班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4)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保持道路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5)配(變)電間防火安全規(guī)定
1.配(變)電間周圍嚴禁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非工作人員不得人內。
4.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水泵管理規(guī)定
1.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工作。
2.每周進行一次檢查、試機、定期維修保養(yǎng),確保運轉正常。
3.消防水泵電源與施工用電分開、單獨架設專用線路和配電箱,并標明消防專用。
4.冬季應有防凍保暖措施。
5.嚴禁玩弄和損壞消防水泵。
7)消防蓄水池管理規(guī)定
1.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做好記錄,確保蓄水池有足夠的水量。
2.水池必須有牢固的蓋板等封閉隔離設施,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3.嚴禁擅自拆除封閉隔離設施,嚴禁向蓄水池拋扔雜物、垃圾。
8)碰焊機防火安全制度
1.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戴好防護眼鏡。
2.碰焊機必須搭棚,保持周圍道路通暢,搭棚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3.碰焊機電纜線必須穿管埋設。
4.張掛防火擋板,阻止火星四濺,并設置滅火器材。
5.作業(yè)完畢離開時必須檢查并清理現(xiàn)場,熄滅殘余火種,切斷電源。
9)木工園鋸防火安全制度
1. 木工園鋸使用時必須搭棚或進木工棚,不得露天使用。
2.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3.嚴禁在竹笆等易燃、松散,不易清理木屑的 材料或地方上使用。
4.停止作業(yè)離開時必須將木屑清理干凈、并切斷電源。
5.嚴禁使用無安全隔離措施的大功率的燈泡照明。
6.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
10)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1.住宿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集體宿舍治安,防火安全制度。
2.親友探訪需住宿,須憑有效證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住宿手續(xù)后,方可住宿。
3.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休息。
4.住宿人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和貴重物品,人離宿舍時必須關閉電源,關閉鎖門。
5.嚴禁偷盜、打架、酗酒鬧事和以任何形式進行輸贏的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6.宿舍使用低壓電照明,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插座,嚴禁使用大功率燈泡照明、取暖、烘烤衣物、
7.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加熱器具和液化煤氣、
8.嚴禁躺臥在床上吸煙,不準亂扔煙蒂。
9.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10.嚴禁損壞門窗、門鎖等公用物品,嚴禁玩弄、損壞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11)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使用油爐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做到人離關機。
2.油爐運行工程中嚴禁加油和調換油管、
3.必須經常檢查油爐及輔助設備的運行情況,嚴禁帶病運行。
4.油爐用油必須單獨存放,并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5.起油鍋炸食物品時,人不能離開,以防油溫過高起火。
6.電源閘刀嚴禁安裝在鍋灶上方,以防水汽造成短路發(fā)生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安全情況,防止用電量超載引起火災。
8.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油爐開關、切斷電源。
9.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完好有效。
12)防火檢查制度
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護好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證工程的正常施工進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領導小組成員,除每日做防火檢查外,在每周項目都組織的大檢查中,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消除,將火苗消滅萌芽狀態(tài)。
2.防火檢查內容,除公司特定的防火檢查外,結合本工地的實際情況,應對木模堆放點,廚房間、木工間等地及時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做好整改復查。
3.決不放過一點一星火種,對造成火種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不同處理,還給一定的經濟處罰。
4.4檢查人員除教育外,必須時要加以嚴肅的處理。
第16篇 消防安全活動制度
一、單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應當組織新上崗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消防安全重點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該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三、消防應急預案應至少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
第17篇 實施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與三級消防管理機構相適應,需實施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其主要內容如下:
(1)一級檢查由物業(yè)部指導、監(jiān)督各部門組織實施
①每個職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火情隱患,本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否則發(fā)生事故要由本部門負責人或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②物業(yè)部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消防助理負責對物業(yè)的消防設備、設施及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下來。施工現(xiàn)場防火安全,也由消防助理每天進行檢查。
③物業(yè)部主管每周將檢查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2)二級檢查由管理處組織實施
①管理處主任每周組織物業(yè)部等部門對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②檢查各部門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處理及整改火情隱患,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③每月向公司消防責任人匯報一次管理處消防安全情況。
(3)三級檢查由公司總經理實施
①每月由公司總經理或授權他人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前要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公司消防責任人(總經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②檢查各管理處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執(zhí)行情況,好的表揚獎勵,差的批評處罰。
消防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消防日檢查登記表,消防安全周檢、月檢、季檢、年檢記錄,并將記錄統(tǒng)一由消防中心存檔。
第18篇 空壓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為加強空壓站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保障正常的生產程序,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空壓站。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06)》
《容積式空氣壓縮機 安全要求(jb8524-1997)》
3 內容與要求
3.1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電氣設備應經常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持設備正常運行。
3.2 機房內嚴禁動用明火。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機房,經準許進入機房一律執(zhí)行登記制度。
3.3 凡遇油路堵塞或其他故障時,要及時排除。嚴禁在設備上椎放各類物品及易燃物,保持周圍環(huán)境清潔。
3.4 操作時要注意掌握機器和電動機運行情況,轉動部分要經常檢查,勤加油、勤保養(yǎng),嚴防因摩擦發(fā)熱而起火。
3.5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專人管理、專人負責,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3.6 在使用方便的明顯位置設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清潔完好。一旦發(fā)生火警會使用、會撲救、會報警(電話119)。
4 考核
對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按《消防安全管理獎罰制度》及《現(xiàn)場管理條例》考核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9篇 國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目的: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1.2適用范圍:公司內部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2《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2.3《消防條例》
2.4 isbn7-5011-4297-1 消防安全管理
3職責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訂、修訂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各部門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3.2各單位根據(j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職責、逐級防火責任制和相關的管理規(guī)定。
4術語
4.1 火災----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4.2 按一次火災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shù)和財物損失金額,火災可劃分為 特大火災、重大火災和一般火災三類。
4.3 特大火災: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shù)),重傷20人以上,死亡和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燒毀財物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4.4 重大火災: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傷1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 受災戶30戶以上,燒毀財物直接損失30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
4.5 一般火災:指除特大、重大火災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災事故。
4.6 火災隱患---是指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隱藏的禍患。含義包括以下三點:一是增加了發(fā)生火災的危險性;二是一旦發(fā)生火災,會增加對人身、財產的危害;三是一旦導致火災會嚴重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5組織領導
5.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嚴格管理、科學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實現(xiàn)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領導下,實行四級責任制,即公司、生產廠(部門)、車間(科室、工段)和班組,各級責任明確,各負其責,使消防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廠長全面負責,統(tǒng)一布置,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指定一名副廠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負責人要在廠長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廠長的統(tǒng)一領導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產廠(部門)由行政正職領導擔任本單位消防責任人,各車間主任(科長、工段長)、班組長是本車間(科室、工段)、班組的消防責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業(yè)生產和經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領導要把消防工作與生產和經營管理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經?;⒅贫然?、群眾化。
5.5 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生產廠(部門)設立有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配置安全員。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和生產廠(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均由公司和生產廠(部門)防火負責人擔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任務
5.6.1組織公司各部門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5.6.2 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部署消防工作。
5.6.3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5.6.4組織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5.6.5負責向上級防火安全委員會請示、匯報工作。
5.6.6每年進行一次總結表彰活動。
5.7 生產廠(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任務
5.7.1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據(jù)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布置和要求,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5.7.2對本單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5.7.3經常對本單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5.7.4組織和領導本單位的義務消防隊員活動,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負責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提出意見。
6逐級防火責任制
6.1公司第一防火責任人職責
6.1.1對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作為企業(yè)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來抓,并與生產和經營管理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6.1.2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匯報,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審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1.3督促檢查主管副廠長對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6.1.4經常對全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6.1.6在季節(jié)變化和幾大節(jié)日前,督促檢查各單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6.1.7發(fā)生火災時,組織領導指揮全公司員工進行撲救,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6.2公司第二防火責任人職責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2.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法規(guī)和決定,對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6.2.3經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員會檢查各單位防火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2.4組織制定、修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5組織督促防火安全大檢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險隱患。
6.2.6經常聽取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管理員工作情況匯報,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開展。
6.2.7督促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落實防火安全措施,審批臨時動火作業(yè)手續(xù)。
6.2.8組織指揮撲救火災,認真組織查明起火原因,并嚴肅處理。
6.2.9負責審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報告。
6.2.10經常向廠長匯報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工作意見。
6.3公司第三防火責任人(公司安委會防火組組長或者消防管理部門行政第一負責人)職責
6.3.1負責落實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任務。
6.3.2在公司及上級公安消防機構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及《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監(jiān)督檢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對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責任人負責。
6.3.3有針對性地采取多種形式抓好公司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員認真管理好消防設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費用開支計劃。
6.3.5監(jiān)督檢查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落實防火措施情況,審批臨時動火作業(yè)手續(xù)。
6.3.6做好重點防火部位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經常組織檢查公司重點防火部位情況,發(fā)現(xiàn)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3.7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制度,制止和處罰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關人員。
6.3.8發(fā)生火警、火災后,配合上級公安消防機構查明原因,對有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備案和上報,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部門消防主管)職責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級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指導下,積極開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級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的業(yè)務指導和檢查。
6.4.3對公司發(fā)生的火警火災事故發(fā)生率負責。
6.4.4 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公司各生產崗位,嚴格執(zhí)行各種防火規(guī)章制度。
6.4.5 負責組織公司各單位安全員堅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檢查工作。
6.4.6負責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對公司重點防火部位進行防火安全巡查。組織公司各單位義務消防隊進行各項活動和訓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單位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檔案管理工作,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防火部位,設置防火安全標志。
6.4.8負責貫徹執(zhí)行上級公安消防機關下達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務。并定期向本部門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6.4.9負責全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裝置的管理、維修及年度檢測,擬定公司年度消防經費計劃。
6.4.10負責制定公司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方案,并指導監(jiān)督公司各單位按時整改火災隱患。
6.4.11負責調查和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職責
6.5.1在消防主管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工作,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知識,嚴格貫徹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地完成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任務。
6.5.2協(xié)助消防主管積極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單位和重點部位進行防火監(jiān)督檢查、糾正違章作業(yè),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向消防主管匯報檢查工作情況。
6.5.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設施,發(fā)現(xiàn)有損壞、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對消防器材、設施要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保消防器材設施、設備完好,用之有效。
6.5.4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場所,要加強日常巡查,嚴格管理,做好記錄,一但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識。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種資料,集中歸檔工作。
6.6安全員防火職責
6.6.1在公司安委會和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6.6.2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各個生產崗位嚴格執(zhí)行各種防火規(guī)章制度。
6.6.3負責組織本單位積極開展月檢、周檢和日檢工作,堅持參加公司安委會每月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活動。
6.6.4負責做好本單位新員工、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的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工作,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的學習和訓練。
6.6.5負責貫徹執(zhí)行公司安委會下達的防火指標和工作任務及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維護。
6.6.6加強本單位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和對違反者進行批評或經濟處罰。
6.6.8對本單位發(fā)生的火警火災發(fā)生率負責。
6.6.9負責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級公安消防機關調查火災事故。
6.7 車間主任(科長、工段長)防火職責
6.7.1負責本車間(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經常檢查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
6.7.2管理好本車間(科室、工段)的明火點、電氣設備和各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6.7.3堅持周檢制度,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并上報。
6.7.4發(fā)生火情后,應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防火管理部,并進行事故分析處理。
6.7.5經常對本車間(科室、工段)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8 班組長防火職責
6.8.1經常對班組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確保生產安全。
6.8.2堅持班組日檢制度,發(fā)現(xiàn)隱患后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6.8.3指定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器材。
6.8.4如臨時用電、動火,須辦理用電、動火手續(xù),并指派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6.8.5如發(fā)生火情時,應積極組織班組人員進行撲救工作,及時報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責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 公司全體員工防火守則
6.9.1嚴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6.9.2安全用電、動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在防火重點部位不準隨意吸煙,亂扔煙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及時匯報。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為。
6.9.4嚴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亂堆亂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臨時動火作業(yè)時,未經公司消防部門批準,不準動火。維護和管理好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不準挪用和損壞。
6.9.6未經公司消防部門批準,不準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和電器設備。
6.9.7公司員工都做到三懂三會,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崗位生產的火災危險性;二懂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懂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三會:一會報火警;二會使用本崗位消防器材;三會撲救初起火災。
7.3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7.3.1本制度所稱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影響消防安全,妨礙消防安全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
7.3.2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權屬武防火管理部,重大獎懲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見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批準。對處罰決定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投訴。
7.3.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根據(jù)工作效果和經濟價值大小情況給予表彰和獎勵:
7.3.4積極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和《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模范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7.3.5敢于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現(xiàn)象作斗爭,有顯著成績者;
7.3.6對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確有成效者;
7.3.7對發(fā)生火警、火災能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fā)生者;
7.3.8在滅火戰(zhàn)斗中機智勇敢,搶救人員、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7.3.9受到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表彰或嘉獎的有功人員。
7.3.10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處罰:
7.3.11重點防火部位未落實管理制度的;
7.3.12在重點防火部位吸煙(包括事后有煙頭)、用火者;
7.3.13違反制度規(guī)定,發(fā)生火警事故者;
7.3.14在易燃易爆場所違章動火作業(yè)者;
7.3.15擅自亂拉亂接電源、電線和未辦用電手續(xù)私自在生產區(qū)使用電爐者;
7.3.16未落實本部門消防責任制和檢查制度者;拒絕或阻礙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者;
7.3.17違反制度規(guī)定,不聽從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勸阻,強行違章操作者;
7.3.18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7.3.19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和防雷裝置(損壞器材還要照價賠償)的;
7.3.20單位發(fā)生火情,動用消防器材,事后未報告者;
7.3.21外來施工人員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3.22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有下列行為之一,對單位或個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處罰:
7.3.23未經防火管理部同意或未辦理動火、用電手續(xù),私自動火、用電發(fā)生火警火災事故,既處罰負責管理單位又處罰施工單位和當事人;
7.3.24違反制度規(guī)定,發(fā)生火災事故者;
7.3.25發(fā)生火災后,不報警和延誤報警,甚至阻攔報警和謊報火警者;
7.3.26有重大火災隱患,對防火管理部下達“不符合報告”逾期不整改或拒絕整改的;
7.3.27拒不執(zhí)行火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災的;
7.3.28隱瞞、掩飾起火原因,推卸火災事故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xiàn)場的;
7.3.29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研究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 本制度自公司發(fā)布日起實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負責 解釋。
第20篇 消防安全檢查和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醫(yī)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醫(y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制度,根據(jù)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jù)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xiàn)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xiàn)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jù)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禁止吸煙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醫(yī)療、教學、生活、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jù)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guī)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