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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括哪些
大港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是一項旨在增進家校溝通,提升教育服務質量的舉措。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定期開放:設定每月第二個周六為校長接待日,家長可以預約與校長面對面交流。
2. 預約機制:通過學校官方網站或電話預約,確保每位家長都有平等的交流機會。
3. 主題討論:鼓勵家長提出關于教學、管理、活動等方面的問題或建議。
4. 反饋機制:校長接待日后,學校將整理家長意見,并在一周內給予書面回復。
流程
1. 預約登記:家長提前一周在學校指定平臺進行預約。
2. 確認安排:學校核實預約信息,安排接待時間。
3. 溝通交流:校長在接待日當天與家長進行一對一或小組討論。
4. 記錄整理:工作人員記錄家長的反饋和建議。
5. 反饋處理:學校相關部門對收集到的意見進行分析,并制定改進措施。
6. 公布結果:將處理結果通過郵件或公告形式通知家長。
重要性和意義
大港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對于提升教育質量具有深遠影響:
1. 增進理解:它為家長提供了直接了解學校運作的窗口,增強了家校之間的信任。
2. 改善教育:家長的建議有助于學校發(fā)現(xiàn)潛在問題,及時調整教學策略。
3. 提升滿意度:通過直接反饋和解決問題,提高了家長對學校的滿意度。
4. 社區(qū)參與:該制度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學校事務,構建起學校與社區(qū)的橋梁。
校長接待日制度不僅強化了家校合作,也推動了學校持續(xù)改進,為學生提供更優(yōu)質的教育環(huán)境。其實施過程中的靈活性和實用性,彰顯了學校以學生為中心,注重家長聲音的教育理念。
大港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范文
第1篇 大港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民主管理水平,加強學校與教職工、家長、學生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溝通,提高學校服務質量、辦學水平,推進學校民主建設,經校長辦公會研究,特制訂校長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時間:每周日中午12:20-13:20(寒暑假、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點:圖辦樓四樓小會議室(401辦公室對面)。
三、接待人員:根據學期行政值日安排,落實每周的一名值日校級領導(校長、書記、副校長)和一名行政工作人員。
四、接待對象:全校師生、學生家長、社會各界人士。
五、接待事項: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管理、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學校改革、發(fā)展和穩(wěn)定等方面的意見或建議,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接待組織:校長接待日工作由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和落實。接待日由行政工作人員負責記錄和接待工作,要認真做好記錄,并填寫好工作交辦單,由接待校長批示后的及時督查落實。并及時由辦公室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來訪人員。
七、對不能當面咨詢的人員,學校設立熱線電話、校長信箱和電子郵箱。熱線電話是:0511-85580405;校長信箱設在學校文化長廊處,每周一上午開箱;校長電子郵箱地址:____,每周一上午打開郵箱。
江蘇省港大中學
第2篇 中學書記、校長接待日制度
花雨中學書記、校長接待日制度
為了廣泛地聽取學校各方面的意見,促使學校工作積極正常地開展,特制定周南花雨中學陽光學校校長、書記接待日制度。
1、每周星期四為校長、書記接待日,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如遇節(jié)假日則向后順延一周,地點安排在第二教學樓三樓309“教工之家”會議室或校長、書記辦公室。
2、學校每次安排一位校長(校長、書記、副校長)負責接待,并安排工作人員負責紀錄。
3、校長接待日接待對象為:學校教師、退休教師、教師家屬、學生、學生家長、關心和支持學校的社會各界人士。
4、負責接待的校長應當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聽取各方面反映的情況,宣傳國家制定的方針和政策,解釋學校的各項工作。對提出的問題,當時能夠解決的立即解決;當時不能解決的必須記錄在案,盡快落實到各職能部門解決;對確實不能解決或有困難的問題,必須做好解釋工作;對提出的有利于學校發(fā)展和促進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經校務會研究后立即實行。
5、每次接待日后,工作人員必須將記錄整理歸類,并附處理意見呈校長審閱。
6、對因故不能到校的人員,學校應設立熱線電話:z或z方便其咨詢。
7、每學期結束時,必須對本學期校長書記接待日工作做出總結,并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宣讀。
第3篇 泰州實驗中學校長接待日工作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校長接待日工作制度
1.校長接待日的主要任務是: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建議和批評,接受群眾咨詢,受理群眾訴求,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改進學 校工作,推進行風建設。
2.接待時間:每周四下午3:00-5:30(節(jié)假日除外),
接待地點:校長辦公室,咨詢投訴電話:z,校長信箱:z。
3.接待來訪原則:
(1)實行首問負責制和服務承諾制,對于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接待人能夠解決的要 主動予以解決;需要集體研究后解決的,要先做好解釋工作,并承諾在規(guī)定時間內予以 回復。熱情接待,做到不敷衍、不推諉,努力給群眾滿意的答復。接待人員要掛牌上崗 。
(2)實行分工負責,歸口辦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結果。
(3)每次接待來訪的內容、結果都要填入《校長接待日記錄簿》,安排校長辦公室 專人負責保管,年終歸檔備查。
(4)尊重來訪者的意愿,保護來訪者的合法權益。
第4篇 z高級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
高級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時間。每周一下午為校長接待群眾家長來訪日,由校領導輪流負責接等。
二、接待原則。接待家長群眾來訪要遵循以下原則:正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歸口辦理件件有結果。
三、問題處理。對家長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自己能夠解決的要主動予以解決,需要集體研究后解決的要先做好解釋工作,研究后及時答復,屬于職能處室處理的問題,批轉或責成有關處室答復處理。
四、做好記錄。每次接等家長群眾來訪的內容、處理結果都填入《學校領導接待日記錄》,定期交檔案員保管,年終歸檔。
五、嚴格保密。要為來訪家長群眾守密,不得散布家長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
第5篇 某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
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
(一)每周一下午為校長接待群眾家長來訪日,由校領導輪流負責接待。
(二)接待家長群眾來訪要遵循以下原則:正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分工負責,歸口辦理,件件有結果。
(三)對家長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自己能夠解決的要主動予以解決,需要集體研究后解決的要先做好解釋工作,研究后及時答復,屬于職能科室處理的問題,批轉或責成有關部門答復處理。
(四)每次接待家長群眾來訪的內容、處理結果都要填入《學校領導接待日記錄》,定期交校長辦公室保管,年終歸檔。
(五)要為來訪家長、群眾守密,不得散布家長、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
第6篇 中學校長接待日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民主管理水平,及時聽取和解決學校師生員工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廣泛聽取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群眾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接受群眾咨詢,受理群眾訴求,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改進學校工作,推進教育行風建設,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經學校辦公會研究,特制定校級干部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時間及領導
每周三下午3∶00~5∶40為校長接待群眾來訪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由學校安排一名校級干部負責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記錄。
二、接待地點
各輪值校領導辦公室(具體情況見排班表)。
三、接待對象
全校師生員工、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群眾。
四、接待事項
全校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學校建設和發(fā)展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學生家長及社會相關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等。
五、接待要求
1、負責接待的校領導要按時到位,耐心聽取接待對象所反映的各種問題,并做好記錄(填入“校長接待日記錄簿”)。
2、對廣大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屬一般性的問題且在職權范圍內能解決的,應立即予以解決;不在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應及時轉至其他校級領導或相關處室負責人盡快處理:重大事項須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解決。
3、對廣大師生員工、學生家長及社會相關人士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解決的要明確解決時限,因條件等各種原因所限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
4、在接待過程中,師生員工反映出的在思想認識方面的問題,接待人要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幫助師生員工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
5、接待人要在接待日的當日填寫完“校長接待日記錄簿”,特別是“處理意見”一欄,要求據實填寫,若屬立即解決的問題應在該欄內寫明解決的辦法;若屬轉至其他校級領導或相關處室解決的問題,應寫明所轉的領導或處室:若屬校長辦公會或支委會研究解決的問題,也應寫明。
6、“校長接待日記錄簿”應在接待日第二天內由接待人整理好移交學校校長室。校長室根據接待人提出的處理意見,將轉辦和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做好登記;該轉辦的應在收到登記表的第二天轉至相關校級領導或處室;該會議研究解決的,一周內整理一次交學校法人。凡屬轉辦的問題,相關領導或處室最遲在一周內作出答復,一般性問題可口頭答復,涉及原則性問題應書面答復,然后由承辦人或承辦部門在“承辦情況”欄寫明答復情況,并由接待對象簽字認可。書面答復材料一式三份,承辦方、接待對象各一份,另一份和“校長接待日記錄簿”一起交回校長室存檔。屬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待召開會議研究后由學校法人在“處理意見”欄作出批示,并明確由誰答復,然后交回校長室,校長室按轉辦的方法進行辦理,此類問題最遲應在半個月內作出答復(從接待日算起)。
7、承辦領導和承辦部門要以對學校、對教職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盡心盡力辦好所承辦的每一件事。校長室要跟蹤督辦檢查,定期將接待日所反映的問題的辦理情況在校務公開欄上公布,接受師生監(jiān)督。在督辦檢查中若發(fā)現(xiàn)有答復不符合實際,或敷衍了事,或互相推諉等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行政負責人,并限期糾正。
8、學校設立校長信箱(zz)及咨詢投訴電話(號碼為zz)。
此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