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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幼兒園物品制度涵蓋了各種日常用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兒童玩具、教具、餐具、寢具、衛(wèi)生用品以及公共設施等。這些物品是幼兒日常生活和教育活動的基礎,種類繁多,需細致分類。
內容是什么
1. 分類管理:所有物品應根據(jù)功能和用途進行明確分類,如學習用品區(qū)、游戲區(qū)、休息區(qū)等,便于孩子們識別和使用。
2. 標簽標識:每個物品應有清晰的標簽,標明名稱和所屬區(qū)域,有助于培養(yǎng)孩子的認知能力。
3. 清潔消毒:定期對物品進行清潔和消毒,確保衛(wèi)生安全,尤其對于直接接觸口鼻的餐具和寢具。
4. 保養(yǎng)維護:定期檢查物品狀況,破損或磨損的應及時修理或替換,保證其正常使用。
5. 借還制度:對于可移動的玩具和教具,應建立借還登記,防止丟失,并教導孩子愛護公物。
6. 定期盤點: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確保物品數(shù)量準確,及時補充缺失。
規(guī)范
1. 制度執(zhí)行:由專人負責物品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確保各項規(guī)定落實到位。
2. 培訓指導:對教師和保育員進行培訓,讓他們了解并遵守物品管理制度。
3. 參與式管理:鼓勵孩子參與物品的整理和歸位,培養(yǎng)他們的責任感和自我管理能力。
4. 家園共育:與家長溝通,讓家庭環(huán)境也遵循類似的物品管理原則,形成一致的教育環(huán)境。
重要性
幼兒園物品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不僅保障了孩子們在園內的健康與安全,也是他們學習社會規(guī)則、培養(yǎng)良好習慣的重要途徑。良好的物品管理制度能夠提高幼兒園的運營效率,減少資源浪費,同時為孩子們營造一個有序、整潔、安全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對他們的成長有著深遠影響。通過實踐物品管理制度,孩子們可以學會尊重、愛護公共物品,理解規(guī)則,為未來的生活和學習打下堅實基礎。
幼兒園物品制度范文
第1篇 幼兒園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 危險物品是指化學物品、藥物、易燃、易爆、腐蝕及有毒物品;
2. 危險物品的采購,應由保管員申請,園長批準后,方可購買,并控制購買數(shù)量;
3. 危險物品的保管、發(fā)放,應專人保管、發(fā)放,嚴格控制發(fā)放數(shù)量,并妥善處理剩余有毒物或殘余品;
4. 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要分開儲存,成人用藥與幼兒用藥分開擺放,內服藥與外服藥分開儲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兒無法觸摸的地方),庫存量要保持最低量;
5. 成人用藥與幼兒用藥分開擺放,內服藥與外服藥分開儲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兒無法觸摸的地方),及時清理過期藥物。
6. 危險物品倉庫要保持干燥、通風,無安全隱患,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措施。配備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 危險物品的使用,應由醫(yī)生或教師嚴格把關,登記發(fā)放數(shù)量,及時收集殘余物;
8. 嚴格按規(guī)定操作和使用,如有緊急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2篇 某幼兒園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幼兒園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為加強餐飲服務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 管理制度。
一、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有明顯的 警示標識,并有專人保管。
二、各種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購及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qū)域、使用 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制濃度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后應進行復核,并按規(guī)定進行存放、保管。
第3篇 幼兒園物品購買領取借用制度(3)
幼兒園物品購買、領取、借用制度(三)
一、各年級必須在每學期期初制定出本年級一學期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由分管領導向園長室報告統(tǒng)一購買。
二、購買的物品必須先登記后領取,購買物品票據(jù)齊全,交園長審批后方能報銷。
三、各班級平時需要領物品,必須提前一周把領物計劃交保管員,由保管員送交分管領導。
四、領物計劃的預算量不能超過兩件以上,應實報實銷,不得積壓。
五、借用幼兒園財產(包括圖書等)須簽名,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歸還。如有損壞或不按時歸還者,視情節(jié)輕重,照價賠償或加倍賠償。賠償金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第4篇 幼兒園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危險品為易燃品、易爆品、毒害品、腐蝕品、氧化劑、有機氧化物和放射性物品等。
一、危險物品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保證在采購、運輸、儲存、分裝、使用和銷毀等過程中的安全,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收發(fā)退銷等規(guī)定。
二、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消防器材,建立值班看護制度。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長期共存和混存。對怕潮、怕曬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暴曬而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加強對有毒物品的管理。要指定專人管理,專庫保存,必要時應建立雙人保管,雙人領發(fā)登記等制度,下發(fā)的有毒物品必須嚴格審批手續(xù),控制數(shù)量,并加強對使用人的安全教育,嚴竟禁有毒物品放置在幼兒活動場所或能接觸到的地方,防止有毒物品的擴散,防止幼兒誤食有毒物品。無論有無保管條件,領報數(shù)量均不得超過當天使用的限量。
四、使用和保管危險物品的人員,必須學習相關的安全知識,熟悉所接觸危險物品的性質、操作規(guī)程、儲藏保管等規(guī)定,并經常檢查通風、防火、防暴安全設施,不具備使用保管危險物品條件的禁止使用和保管危險物品。
五、食堂液化器要嚴格安全規(guī)定分室放置,按規(guī)定操作使用,經常檢查,及時更換損壞部件。
第5篇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危險品范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品。
2、購置危險品須經園領導的同意,由保健員提出申請,報園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采購。
3、對易燃、劇毒,及其他危險品,要確定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識的人管理,采用雙鎖雙人保管;必須有明顯的標簽(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等),無標簽的危險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對存放地點應經常檢查,防止因變質、分解自燃爆炸,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使用危險品時,需經保健員同意。保健員對使用過程應予嚴格控制,使用人應詳細登記用途、用量及使用時間,剩余物品應及時退庫。危險品的空容器、變質料、廢溶液、溶渣應予以妥善處理,嚴禁亂放、亂倒。
第6篇 幼兒園物品采購報告制度(9)
幼兒園物品采購報告制度(九)
1、采購人員必須思想作風正派、不以公謀取私、能吃苦耐勞。食堂采購每日清晨在幼兒入園前,采購好一日食物。行政采購根據(jù)領導的安排及時購買所需物品。
2、采購人員要定期更換。
3、有計劃地采購食品,選擇質量好、價格公道、信譽高的商店、菜場或超市。
4、采購物品一定要向賣方索要正規(guī)發(fā)票。如個別物品正規(guī)發(fā)票,一定要有人證明,收據(jù)須經園領導簽字后方可生效。
5、采購回來的物品,要有專人過稱驗收,要有出入庫登記。
6、外出采購物品,要注意安全,如貨款、騎車、過馬路等。不買腐爛變質食品、假冒偽劣商品,外面熟菜買回來要加工后再給幼兒吃。
7、采購中不得接受對方賄賂和收受回扣,如有正常經營中的讓利等,須向園領導匯報,由其妥善處理。
8、嚴格按照帶量食譜和幼兒就餐人數(shù)選購食品、不得自作主張,隨意更換或改量,遇有誤差,應及時與保健老師聯(lián)系,經同意后更改。
9、為集體采購物品時,不得為私人代購物品,公私分明,嚴格區(qū)分。
10、遇有病或有事要請假,盡早通告園領導或班組長,以便及時做出安排。
11、食堂大宗物品如大米、食油、燃料、蔬菜、肉類定點采購,每月定期公布采購價格。
12、固定資產須由采購部門采購,并公示每次的采購價格。
13、校舍維修結算后公示價格。
14、教學用品每學期公示采購價格。
15、非采購人員不得到定點采購點簽字購物。
第7篇 市愛苗幼兒園物品保管、領用制度
市幼兒園物品保管、領用制度
1、所保管和添置的物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應分類編號登記造冊。
2、物品要妥善保存,做到存放有序,不被風吹、日曬、雨淋、防霉、防蟲蛀。
3、領用物品要按實際需要量供應,每月底需備齊下月用品,學期末備齊下學期所需物品。每學期末清倉、查庫一次。
4、每班平時需要的教學或日用物品必須履行領用手續(xù),即事先計劃,經批準后,向保管人員領用。做到領用人要簽字,借用的憑條按時歸還。如物品暫缺,可由行政管理人員代購,經保管人員核實,憑票入帳。
5、屬非消耗物品重領時,可以舊換新,如原物丟失,應申述理由,妥善處理后,酌情補發(fā)。
6、教學上配合的物品必須經過分管領導批準才能購置,不可私自購物,否則不予報銷。
第8篇 某幼兒園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使用制度
幼兒園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使用制度
1.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必須有專人負責。
2.有毒有害物品必須有固定的遠離食品及原料的場所,并有明顯的標記。
3.有毒有害物品必須有詳細的保存和使用量,做好臺賬。
4.有毒有害物品必須由專業(yè)人員嚴格按照使用說明使用,領取時必須進行詳細登記。
5.嚴防有毒有害物品污染食品和原料及場所。
6.嚴禁非專業(yè)人員領到和使用有毒有害物品。
第9篇 某幼兒園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 危險物品是指化學物品、藥物、易燃、易爆、腐蝕及有毒物品;
2. 危險物品的采購,應由保管員申請,園長批準后,方可購買,并控制購買數(shù)量;
3. 危險物品的保管、發(fā)放,應專人保管、發(fā)放,嚴格控制發(fā)放數(shù)量,并妥善處理剩余有毒物或殘余品;
4. 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要分開儲存,成人用藥與幼兒用藥分開擺放,內服藥與外服藥分開儲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兒無法觸摸的地方),庫存量要保持最低量;
5. 成人用藥與幼兒用藥分開擺放,內服藥與外服藥分開儲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兒無法觸摸的地方),及時清理過期藥物。
6. 危險物品倉庫要保持干燥、通風,無安全隱患,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措施。配備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 危險物品的使用,應由醫(yī)生或教師嚴格把關,登記發(fā)放數(shù)量,及時收集殘余物;
8. 嚴格按規(guī)定操作和使用,如有緊急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