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
第1篇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第2篇學?;ㄌ幓椖渴┕す芾磙k法 第3篇古運河項目施工現場臨時水電管理辦法 第4篇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措施辦法 第5篇項目施工現場臨時水電管理辦法 第6篇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格式怎樣的 第7篇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質量管理辦法 第8篇工程項目施工標準化管理辦法 第9篇住宅樓項目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第10篇項目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第11篇建設項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辦法 第12篇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怎么寫
第1篇 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提高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實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規(guī)范化,落實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責任制,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內部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技術開發(fā)項目、改造性大修項目(改造性大修是指改造投資占總投資比重≥30%)、大、中維修項目、環(huán)保項目及市政建設項目等。
三、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四)公司發(fā)[2003]316號《長治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長治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項目考核辦法》
四、職責
(一)安環(huán)處負責投資項目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考核;負責項目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竣工驗收。
(二)經管中心是(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 負責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技術開發(fā)、改造性大修、環(huán)保、市政以及計劃外(大、中、維修項目)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負責項目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審查。
(三)裝備處是大、中維修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計劃內大、中維修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負責項目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審查。
(四)技改部是(集團)公司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部門,受(集團)公司委托作為項目責任單位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監(jiān)督和管理,負責項目安全設施 “三同時”的執(zhí)行,施工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和施工安全。
四、內容及要求
(一)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準備工作
⒈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程,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⒉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時,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⒊施工單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現場“三違”行為,應加以制止和勸阻。
⒋施工單位應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
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yè)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yè)條件、作業(yè)程序和作業(yè)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在施工中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yè)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
⒌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⒍施工單位應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各級領導、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進行專項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各
項規(guī)定;各級管理人員應本著“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施工要求貫徹在施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⒈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安全資質,經(集團)公司主管部門認定,
方可承攬(集團)公司工程。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及相關內容。
⒉項目開工前,項目責任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進行安全預評價,采取專項措施,并到安環(huán)處備案。
⒊施工單位和項目責任單位應按(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到安環(huán)處備案。
⒋生產區(qū)域投資項目施工,項目責任單位應組織安排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施工作業(yè)人員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
業(yè)。
⒌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針對工程施工方法、現場實際等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凡沒有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一律不準開工。
⒍施工現場如遇與生產單位交叉作業(yè)時,由施工單位草擬安全措施,經施工單位和生產單位雙方協商確認后實施,由生產單位負責落實、監(jiān)督、檢查及考核。
(四)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⒈項目責任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開工前三通(水通、電通、路通)一平(場地平整)的規(guī)定,保證供電、供水設施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施工道路暢通。
⒉施工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具和防護服裝。
⒊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等開挖深度和土質情況,確定邊坡度或采用支撐以防土方坍塌。
⒋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國家標準。
⒌進入施工現場的大機具,大宗材料、構件、工房等應按施工總平面的設計合理堆放,毒品和危險品要妥善保管;現場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wěn)固,設備包裝拆下后應將釘子拔掉或打彎。
⒍施工現場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臨邊(陽臺、樓板、層面、基坑、挑平臺、雨篷、水塔馬道兩側)應設有
效防護或蓋板;豎向洞口采用鋼制工具式柵欄開啟門,嚴格執(zhí)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標準。
⒎變配電源危險處應設置不低于2000mm的隔離柵欄;電閘箱、砼攪拌機、卷揚機、鋼木作業(yè)區(qū)等應按規(guī)定搭設防雨棚。
⒏施工現場所裝設的各種纜風繩不準綁在樹木、電桿、臨時墻體、軌道或機具上;并按規(guī)定設置地錨固定,各種纜風繩不得與電源線交叉,特殊情況下應采用有效隔離措施。
⒐垂直立體交叉作業(yè),應按規(guī)定設置隔離層并嚴格控制作業(yè)層荷
載;高層施工作業(yè),應有嚴格防止物件墜落的安全設施。
⒑對需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⒒拆除復雜和危險性的設施,應按拆除方案和有關拆除工程規(guī)定進行,并派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同時要劃定危險區(qū)域,設立警告標志。
⒓施工單位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qū)的選址應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職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具有產品合格證。
⒔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⒕腳手架安全管理
⑴木質腳手架應按規(guī)定使用剝皮杉木桿,立桿稍頭直徑不得小于70mm,小橫桿直徑不得小于80mm;禁止使用楊、柳、椴、油松等料;鋼制腳手架應使用直徑 48--51mm,壁厚3-3.5鋼管,彎曲、壓扁,
有裂縫的不得使用,嚴禁鋼、木混用。
⑵架子工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搭設腳手架時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程,平整場地夯實基礎,排好立桿間距,與墻連接點和結構固定部分應安全可靠。
⑶(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1.2米,大橫桿間距不能小于1.2米)腳手架作業(yè)層應鋪滿架板,并且要鋪平、鋪嚴、鋪實、兩端要固定,不得有探頭板,外側應有安全網防護。
⑷腳手架應以施工負責人員檢查驗收后,方可使用。
⑸腳手架在使用中嚴禁超載,砌筑用的承重架不得超過2700n/m2, 裝修架不得超過2000n/m2,并應經常檢查其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嚴禁亂拆亂改。
⑹腳手架拆除時,應由原搭設架子的本工種人員進行,堅持“誰搭設、誰拆除”和“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則,嚴禁上下同時拆除作業(yè),嚴禁亂拋擲。
⑺拆下的架料應由作業(yè)人員逐次向下傳遞或用繩、升降機送下,按規(guī)定分類堆放整齊。
⒖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⑴工程開工前,項目責任單位負責提供施工單位所需相匹配的施工電源;施工單位應按gb50194--9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
⑵電工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無證及非專業(yè)人員禁止操作。
⑶在建工程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施工現場變配電箱、開關箱、高壓線路區(qū)等均應按電業(yè)管理規(guī)定掛置針對性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⑷施工現場用電原則上采用三相五線制(即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施工現場由于條件限制,也可采用tt系統(tǒng)(即電氣設備外殼直接與大地連接),其接地電阻值也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⑸所有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都應按規(guī)定做好接零或接地,嚴禁串聯;嚴禁利用輸送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的金屬管道作為保護地線。
⑹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1.5mm;配電箱、開關箱進線口宜設在箱的下面或側面、電源的
引出線應穿管設防水彎頭。
⑺移動式電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應保證線路絕緣良好,并裝有相匹配的漏電保護器。
⑻實行“一機一閘”制,逐步實現“一機一閘一保護(漏電保護器)”,嚴禁一機多閘。
⑼在易燃、易爆環(huán)境中,照明燈具應選用防爆型,導線應采用防爆橡膠絕緣線;在潮濕、狹小、低矮、雜亂、設備內部和金屬容器及管道內等易導電場所施工作業(yè),應使用相應的安全電壓 。
⒗起重吊裝安全管理
⑴起重吊裝作業(yè)和吊裝指揮人員都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⑵各種起重吊裝設備(含龍門架)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應齊全可靠。如:行程限位、高度限位、變幅限位、起重警報器、吊鉤保險、卷揚保險、上料口的防護等,龍門架、井字架的使用應按jgj88--92規(guī)范標準進行。嚴禁吊運的裝置上載人及吊掛通有能源的電力、動力管線。
⑶各種設備、構件吊裝應按設計規(guī)定的吊點進行,無規(guī)定吊點,應按方案進行試吊,無問題后再行起吊。起重吊裝的全過程嚴格執(zhí)行
起重吊運作業(yè)“十不吊”的規(guī)定。
⑷較大構件吊裝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可行的吊裝方案,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⑸吊裝設備的拆除要制定方案,確定指揮人員。拆除前應劃定危險區(qū)域,要有安全交底,有監(jiān)護,分工負責,職責明確。
⒘施工機械安全管理
⑴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申請報廢。
⑵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⑶對準備投入運行的各種大修、改裝革新機具,必須應事先經調試運轉并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各種機械傳動部位的防護裝置、運轉臺(座)的穩(wěn)固裝置、限位、保險裝置,應齊全、有效、靈敏、可靠。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⑸電動機具應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正式運轉的各種機械應有防雨、防曬措施。
⑹嚴格執(zhí)行“十字作業(yè)法”(作業(yè)時,操作人員要站在轉動部位旋轉離心力的垂直方向上)及機械作業(yè)“三不準”(作業(yè)時,操作者不得戴圍巾或手套;不得伸手或伸頭查看轉動部位;不得擅自離崗)。
⑺各種機械操作人員都應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⑻加強對操作人員管理,嚴格機組負責制,責任到人。嚴格執(zhí)行機械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⒙五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雷電、防倒塌)安全管理
⑴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⑵廠房、辦公室、工房、民工住地嚴禁存放各類易燃、易爆物品。
⑶廠房、辦公室、工房、汽車房、機械車間等重點要害部位,配漆、刷(噴)漆、襯膠等易燃揮發(fā)性氣體作業(yè)現場,要視情況在劃定適當范圍內嚴禁煙火。
⑷施工單位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員,開展日常巡檢、監(jiān)督工作。
⑸施工現場禁止使用電爐和用電褥子取暖。
⑹新進廠(現場)安裝使用的起重機械、鍋爐和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施工單位應有技術資料,并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安裝。
⑺對使用的鍋爐,每年應進行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⑻司爐人員應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遇有鍋
爐超壓、缺水、漏水、儀表失靈、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防止意外。
⑼對運行的鍋爐,設備部門應建立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及運行記錄。運行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⑽土石方工程爆破、舊建筑物等爆破,施工單位應制定專項爆破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有關部門審批后,向持證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⑾施工單位應加強雷管、炸藥、導火索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專人負責。
⑿施工單位應使用合格的氧氣瓶、乙炔瓶等受壓容器。使用時應檢查其安全附件是否齊全有效。
⒀搬運氣瓶時不準碰撞,使用時應安放在安全距離之外,禁止空砸、爆曬、油脂污染。
⒁大型起重吊裝設備、龍門架、井字架、煙囪、水塔、鐵塔等應按規(guī)定設避雷裝置。
⒂電氣線路應按電業(y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做好接地。
⒃雷雨天不得露天高空作業(yè),人體不得接觸防雷裝置。
⒄所有外腳手架、作業(yè)平臺、梯子、屋面、鋼結構架、管道應定期檢查,雪后應及時清掃。坡道、馬路應有防滑措施(釘防滑條、撒爐渣、鋸末等)。
⒅冬季施工水源應常檢查維護,一旦發(fā)生凍脹、裂水管及水龍頭現象,應及時修復。
⒆冬季生火取暖工房、民工住地要安排專人看火,爐蓋應蓋嚴、煙道要暢通、設置防風罩、留有通氣孔、防止煤氣中毒發(fā)生。
⒇因工程需要改動生產單位原有的能源介質管道時,應經有關部門
確認無誤后,方可施工。
(21)在陰溝內防腐作業(yè)區(qū)或煤氣生產作業(yè)區(qū)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組織專人對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測定。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衛(wèi)生標準時,應按規(guī)定戴防毒面(罩)具或停止作業(yè)。帶氣作業(yè)時,應隨時注意風向變化,施工人員應站在風向的上方操作。
(22)冬季使用的亞硝酸鈉等防凍劑,施工單位建立保管、發(fā)放、領用、管理剩余料等管理制度。
(五)外用工安全管理
⒈對外用工的管理應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
⒉施工單位在使用本單位以外的臨時雇工(民工)之前,應與其法定代理人簽訂安全協議書,并注明有效期限、有效范圍以及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
⒊施工單位的外用工應經安全培訓教育和考試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外用工冒名頂替,嚴禁施工單位私招亂用。
(六)安全檢查
⒈施工單位應按規(guī)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
⒉檢查內容和標準應按jgj59-88《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執(zhí)行。
⒊施工單位的安全檢查堅持以班組、工號、工地、本單位自查自糾為主,檢查人員應及時制止違章消除隱患。
⒋各級安全專(兼)人員有安全檢查監(jiān)督權,對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的違章和隱患有停工權。
⒌各類安全檢查查出的違章和隱患,施工單位應及時解決,暫無條件解決的應制定臨時措施和整改期限。對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整改
不及時導致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應按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⒈施工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⒊施工單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應按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的,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如實上報。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⒋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
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⒌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⒍主要傷害事故的防范
⑴防物體打擊
①立體交叉作業(yè)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②嚴格落實防落物的安全措施,搭設的保護棚應可靠、牢固。
③高處各層平臺應嚴密,梯子牢固,欄桿下部應設踢腳板。
④高處作業(yè)使用的工具,切割下來的碎塊等應有防墜落的措施,做到人走場地清,以防落物傷人。
⑤吊運設備或物件須捆扎牢固,所用吊具合乎標準,吊前檢查確認無誤,棱角部應加墊。
⑵防高空墜落
①高空作業(yè)者應佩戴合格安全帶。
②爬高或在高處作業(yè)應佩戴垂直或水平安全繩。
③高處作業(yè)使用的踏板應綁扎牢固,不準設探頭板,平臺板沿及孔洞要設圍欄和明顯標志。
⑶防觸電
①施工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有關規(guī)定設置。
②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要完好,帶電部分不準裸露,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按標準絞接并包扎。
③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施,應有防雨設施、有接零接地保護。
④手持照明燈、在金屬窗口內部、地下室、潮濕區(qū)域設置的臨時照
明采用安全電壓。
⑤工程指揮部指定產權單位應設停送電負責人,專人聯系。停送
電應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停電執(zhí)行掛牌制度。
⑷防有害氣體傷害
①)施工區(qū)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的管線、閥門處應設明顯標志。
②施工區(qū)域的易燃易爆區(qū)的明火作業(yè),應先辦理審批動火手續(xù),經
確認無誤后方可動火。
③在易中毒區(qū)域作業(yè)前,應檢測作業(yè)環(huán)境有害氣體的濃度,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yè)。
⑸防起重傷害
①起重設備不能帶隱患作業(yè),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
②起重作業(yè)應由專人指揮、信號要明顯準確、標準。
③起重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規(guī)定。
⑹防車輛傷害
①不準沿鐵路道軌外側1.5米以內行走,??科渌囕v或堆放物品,橫跨鐵路應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
②施工區(qū)域內鐵路線和道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
③機車進入施工作業(yè)區(qū)域應提前減速鳴笛。
④汽車、汽車吊等設備需在道軌外1.5米以內作業(yè),應由指揮部報請總調批準,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yè)。近鄰線路應設專人監(jiān)護。
(八)驗收
⒈勞動安全、消防等設施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驗收。
⒉項目中涉及到特種設備的,特種設備應經地市或地市以上特種設備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取得使用證或安全合格標志后,方可驗收通過。
⒊項目中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不合格的,不予通過并限期整改。
⒋項目通過驗收后,驗收組應對項目的安全質量負責。
(九)考核
⒈施工單位資質不全或無相應資質開工的,責令停產整頓,同時否
決項目責任單位工資總額的0.1%--1%。
⒉投資項目未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未到安環(huán)處備案,私自開工的, 處以施工單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否決項目責任單位工資總額的0.1%。
⒊施工作業(yè)人員未經安全培訓上崗,處以施工單位未培訓人員每人100元的罰款,處以項目責任單位同等金額的罰款。
⒋項目責任單位未組織有關部門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進行安全預評價,采取專項措施,未到安環(huán)處備案,處以項目責任單位1000元的罰款。
⒌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以5000元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⑴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的;
⑵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⑶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
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⑷未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⑸未按規(guī)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
⑹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
料的。
⑺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⑻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qū)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⑼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職工集體宿舍的;
⒍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⒎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以5000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⑴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⑵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
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⑶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⑷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⑸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⑹未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⒏施工單位從事特種設備的大修、改造、安裝活動應經有關部門同
意后,方可進行,否則依據(集團)公司作業(yè)文件《特種設備安全管
理監(jiān)察辦法》進行處罰。
⒐施工單位對安全檢查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處以施工單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2篇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質量管理辦法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質量管理辦法
一、加強質量的事前控制
1、確定工程質量要求和標準(包括施工、工藝、材料和設備各方面)。
2、審查總包和分包商的資質,審核其是否配備與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審查承包單位提出的材料、構件和設備清單及其所列的規(guī)格和品質,批準或不同意材料、構件、設備其來源。
4、督促監(jiān)理按某一程序對某種或某類工程材料或構件的質量進行認定。材料進場應有產品合格證,還應按有關規(guī)定提檢,無產品合格證和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構件或零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對永久性生產設備和裝置,應按審批同意的設計圖紙組織采購或訂貨,這些設備到場后應參與檢查驗收,主要設備還應開箱檢驗,對于國外引進設備,應在交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參與開箱逐一查驗。
6、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保證工程質量具有可靠的技術措施。
7、對施工中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審核其試驗報告及技術鑒定書。
8、檢查施工現場的測量標樁,建筑物的定位放線及高程水準點,重要工程的樁位及高程還應親自組織復核。
9、督促施工單位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包括改進計量及質量檢測技術和方法、手段。
10、督促總承包單位健全現場質量管理制度,包括現場會議制度、質量檢查制度、質量統(tǒng)計制度、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等。
11、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對有的工程或工程部位尚應下達質量要求標準。
12、對于與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技術說明書或實測報告,不能保證工程質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把好開工關,需經監(jiān)理工程師對各項準備工作檢查、批準并發(fā)布開工令后,工程方能動工;停工后,也需下達復工令后工程方能復工。
二、抓好質量的事中控制
1、督促、檢查承包單位嚴格執(zhí)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標準。
2、督促施工單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響工序質量的因素都納入受控制狀態(tài),并及時審核驗收施工單位提交的質量統(tǒng)計分析資料和管理圖表。
3、嚴格工序間交接檢查.重要工序(包括隱蔽工序作業(yè))需按有關質量驗收標準經監(jiān)理人員檢查驗收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4、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時應親自組織試驗或技術復核。對于重要材料、構配件,可自行組織材料試驗或質量檢驗工作。
5、根據建筑生產的特點,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方法,進行檢查驗收。
6、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于不合格部分命令承包單位進行整改。
7、審批設計變更和圖紙修改。
8、抓好質量監(jiān)督。在下列情況下,應要求監(jiān)理工程師下達停工令:
1施工中出現質量異常情況,經提出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力,未使質量狀況發(fā)生好轉趨勢者。
2隱蔽工序作業(yè)未經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查驗而進行下道工序作業(yè)者。
3對已發(fā)生的質量事故未進行有效地改進而繼續(xù)作業(yè)者。
4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者。
5使用沒有產品合格證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者。
6未經技術資質審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者。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質量會議,及時分析,通報工程質量情況,并協調有關單位間的活動。
三、重視質量的事后控制
1、按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對完成的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2、組織竣工驗收;
3、審核施工單位的竣工資料;
4、審查有關監(jiān)理工作的資料文件,及時歸檔。
第3篇 項目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質量安全方針,加強建筑質量安全管理,保障建筑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guī)及山東、新疆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結合援疆工程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___對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揮部擔任項目長的項目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___對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揮部對援疆項目施工安全及工程質量實行統(tǒng)一領導和管理,___援疆項目監(jiān)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援疆項目施工安全及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___援疆安全小組負責援疆項目治安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各援疆項目工程建設組負責本援疆項目安全及工程質量的日常管理。援疆項目還要自覺接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的依法監(jiān)管。
第二章? 施工安全及現場管理
第四條? 施工企業(yè)是實施建筑安全生產的主體單位,必須依法組織安全生產。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責任: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范、規(guī)程及強制性標準,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標準要求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建立重大安全生產危險源管理制度,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五、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認真落實三級教育培訓規(guī)定,采取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強化對農民工、臨時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一線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素質和安全作業(yè)技能。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業(yè)安全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無證操作。
六、嚴格執(zhí)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七、嚴禁使用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
八、嚴格執(zhí)行《___援疆干部、援疆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全面落實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生產安全、作風安全“四項安全“,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
九、加強施工人員工作以外的安全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嚴格控制人員外出,晚間禁止外出,確保人身安全。
十、搞好檢查督導,重點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重點部位和查重大危險源,嚴肅處理各類違章行為。
第五條 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范、規(guī)程及強制性標準,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監(jiān)理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責任:
一、編制包括安全監(jiān)理內容的項目監(jiān)理規(guī)劃,明確安全監(jiān)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編制監(jiān)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jiān)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二、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
三、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監(jiān)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四、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審核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xù)。
五、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重大安全技術設施的實施實行旁站式監(jiān)理,對發(fā)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書面報告。
六、工程竣工后,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jiān)理規(guī)劃、監(jiān)理實施細則、監(jiān)理月報、監(jiān)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guī)定立卷歸檔。
七、嚴格執(zhí)行《___援疆干部、援疆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全面落實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生產安全、作風安全“四項安全“,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
八、加強監(jiān)理人員工作以外的安全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嚴格控制人員外出,晚間禁止外出,確保人身安全。
第六條? 勘察、設計等單位要強化安全生產工作一盤棋意識,在勘察設計階段要充分考慮施工安全風險,認真履行各自安全職責。嚴格執(zhí)行《___援疆干部、援疆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全面落實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生產安全、作風安全“四項安全“,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加強本單位人員工作時間以外的安全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嚴格控制人員外出,晚間禁止外出,確保人身安全。
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yè)時,應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4篇 住宅樓項目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住宅樓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辦法
為確保__樓按質、按期、按規(guī)范要求完成,并順利交付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由工程部、監(jiān)理部負責制定并根據本辦法實施監(jiān)督管理,不明之處與工程部協商處理。
二、如存在安全隱患,監(jiān)理公司口頭及書面通知后拒不整改,處罰施工單位50-500元,如發(fā)生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處罰上限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三、具體處罰措施及處罰項目:
1、工程質量驗收管理程序:各項目班組施工完畢后自檢合格后報公司質量檢查人員,公司質檢員驗收合格后,隨報驗資料報監(jiān)理部門驗收,監(jiān)理部門會同業(yè)主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通知下道工序的施工或進行外部檢查驗收。如不按程序檢查驗收每次罰款200元。
2、材料進場報檢:(1)各種材料進場必須報監(jiān)理人員現場旁站監(jiān)督并附出廠合格證方可進場,且三方共同見證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擅自進場,處100-200元罰款,如擅自進場并使用將處200-500元罰款,并對使用部位進行檢測或拆除。末經監(jiān)理監(jiān)督并認可而擅自進場的材料,除進行罰款外,監(jiān)理人員對其進行隨機抽驗,檢測費用由施工單位支付,如合格則在處罰后允許其使用。(2)各種材料建設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有權隨時對現場的材料進行抽樣送檢,費用由施工單位支付,如所抽驗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權沒收。如已使用到工程中,施工單位必須根據檢測報告內容提供相應的處理方案報監(jiān)理部及工程部認可后進行整改(加固或拆除處理),費用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并處以不低于2000元的追加處罰。
3、試塊的制作及材料的見證取樣,見證送檢。試塊的制作包括拆模試塊,材料的取樣,材料的送檢檢測,都必順在監(jiān)理單位的見證監(jiān)督下進行,如監(jiān)理未見證,私自制作,取樣、檢測將處以100-200元的罰款,監(jiān)理有權重新取樣檢測,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4、鋼筋、砼、磚砌體工程的隱蔽,必須經監(jiān)理及建設單位認可后方可進行隱蔽,如私自隱蔽將除處以300元以上罰款外,且建設及監(jiān)理有權要求重新剝離檢查,質量情節(jié)嚴重的必須返工處理。
5、模板的安裝與拆除:(1)模板的安裝必須規(guī)范,支護必須合理安全牢固,如因模板的安裝支護導致的質量問題視情況處以100-300罰款。(2)模板的拆除必須按規(guī)范進行如須提前拆模,則必須制作拆模試塊,并在其檢測合格后方可拆模,如擅自拆模將處以200元罰款。
6、資料必須及時報送,監(jiān)理通知單必須根據要求整改后及時回復,監(jiān)理通知單必須在要求的時間內回復,如未按期回復超過一日罰款50元,如暫時無法整改必須說明情況并寫出整改方案,并限定整改日期。
四、安全問題:(1)施工用電必須規(guī)范、安全,如發(fā)現一處安全隱患處不低于100元的罰款,專業(yè)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如無證上崗發(fā)現一人次處以100元罰款,發(fā)現三次清退出場。(2)機械安全,所有施工用電機械必須要有安全合格證,所有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要持證上崗,如機械設備有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不排除禁止使用,如擅自使用將處以100-300元的罰款,如機械故障無法排除并影響安全的必須清退出場,機械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無證操作者發(fā)現一人交處以100元罰款,發(fā)現三次清退出場。機械操作必須專人專職如非專人專職操作發(fā)現一次首先對項目部處以300元罰款,對當事人處100元罰款并清退出場,吊藍禁止坐人如發(fā)現對項目部處以500元的罰款,當事人處以100元處罰,機械操作員200元處罰。(3)人員防護,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腳手架施工必須戴安全帶且持證上崗,如發(fā)現未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帶每一次每一人處以50元罰款,如腳手架施工人員無證上崗一人次處以100元罰款發(fā)現三次清出現場。
五、質量問題:(1)砌體砂漿飽滿度不合格發(fā)現一塊0.5元罰款,并拆除,拉結筋不規(guī)范一處處以5元罰款,并拆除重新調整,水平灰縫不順直、通縫、瞎縫、灰縫砂漿不飽滿,墻體不整潔觀感質量差,一處處以20元罰款,出現以上問題必須拆除并重新砌筑。(2)鋼筋制作綁扎必須規(guī)范,符合要求,驗收時如出現錯扎、露扎、下料長度不符、搭接長度不夠,每一處處以50元罰款,并重新綁扎。(3)模板制作安裝必須規(guī)范支護必須符合要求,如發(fā)現一處處以50元罰款,模板基底必須清理干凈,發(fā)現一處處20元罰款,并拆除清理后重新立模,模板的材質必須合格,如材質不合格,必須更換并處100元罰款,模板支撐必須符合規(guī)范要求,如發(fā)現不符合要求每處處以50元罰款。(4)砼工程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如出現蜂窩、露筋一處處以100-200元罰款,并寫出處理方案報監(jiān)理及建設單位認可后方可隱蔽,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必須返工并處500元罰款。(5)水電施工的專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線管、線盒的敷設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如腳手架施工人員無證上崗一人次處以100元罰款發(fā)現三次清出現場。
六、現場管理問題:1、監(jiān)理和建設單位代表對施工現場內的一切質量、安全、進度、人員等問題有監(jiān)督管理的義務和權力。發(fā)施工單位不配合正常的管理,根據實際情況處100元以下罰款。2、如施工現場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在現場打架斗毆事件的處以300元以上罰款并清除施工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酒后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如管理人員酒合進入施工現場罰款100元?,F場施工人員酒后進入施工現場罰款50元并立即清退現場。
七、實行辦法及爭議處理:1、為保證處罰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首先施工單位必須根據辦法要求做好自檢自律工作,嚴格按照條例內容實行管理及施工。2、當事人對監(jiān)理人員開具的處罰通知單拒收或拒簽,如出現上述情況處以50-200元罰款。
八、如對處罰決定有異議的可在三日內通過書面或口頭協商等形式提出,如確屬處罰不當可適當調整處罰力度或取消處罰,視情況而定。如對處罰無異議在處罰通知單上簽字所罰款項從工程款中扣除。拒絕簽字的以影像資料為準并處雙倍罰款。
九、本管理辦法由建設單位下發(fā)給施工單位并抄送各施工班組并由各班組長及相關人員簽字后留一份交監(jiān)理部報甲方工程部留存。
十、如對本辦法有異議可在接到本辦法三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報監(jiān)理部或工程部,監(jiān)理部或工程部接到異議將在二日蚋對本辦法有爭議條款進行會商。如本辦法無異議,本辦法將在正式下發(fā)后三日內自行生效。
第5篇 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怎么寫
一、目的 為提高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實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規(guī)范化,落實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責任制,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內部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技術開發(fā)項目、改造性大修項目(改造性大修是指改造投資占總投資比重≥30%)、大、中維修項目、環(huán)保項目及市政建設項目等。
三、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四)公司發(fā)[2022]316號《長治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長治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項目考核辦法》
四、職責
(一)安環(huán)處負責投資項目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考核;
負責項目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竣工驗收。
(二)經管中心是(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 負責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技術開發(fā)、改造性大修、環(huán)保、市政以及計劃外(大、中、維修項目)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負責項目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審查。
(三)裝備處是大、中維修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計劃內大、中維修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負責項目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審查。
(四)技改部是(集團)公司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部門,受(集團)公司委托作為項目責任單位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監(jiān)督和管理,負責項目安全設施 “三同時”的執(zhí)行,施工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和施工安全。
四、內容及要求
(一)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準備工作 ⒈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程,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⒉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時,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
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⒊施工單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
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現場“三違”行為,應加以制止和勸阻。
⒋施工單位應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 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yè)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yè)條件、作業(yè)程序和作業(yè)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在施工中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yè)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
⒌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⒍施工單位應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各級領導、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進行專項安全技術培訓;
熟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各 項規(guī)定;
各級管理人員應本著“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施工要求貫徹在施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⒈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安全資質,經(集團)公司主管部門認定, 方可承攬(集團)公司工程。
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及相關內容。
⒉項目開工前,項目責任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進行安全預評價,采取專項措施,并到安環(huán)處備案。
⒊施工單位和項目責任單位應按(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到安環(huán)處備案。
⒋生產區(qū)域投資項目施工,項目責任單位應組織安排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施工作業(yè)人員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 業(yè)。
⒌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針對工程施工方法、現場實際等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凡沒有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一律不準開工。
⒍施工現場如遇與生產單位交叉作業(yè)時,由施工單位草擬安全措施,經施工單位和生產單位雙方協商確認后實施,由生產單位負責落實、監(jiān)督、檢查及考核。
(四)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⒈項目責任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開工前三通(水通、電通、路通)一平(場地平整)的規(guī)定,保證供電、供水設施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施工道路暢通。
⒉施工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具和防護服裝。
⒊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等開挖深度和土質情況,確定邊坡度或采用支撐以防土方坍塌。
⒋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國家標準。
⒌進入施工現場的大機具,大宗材料、構件、工房等應按施工總平面的設計合理堆放,毒品和危險品要妥善保管;
現場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wěn)固,設備包裝拆下后應將釘子拔掉或打彎。
⒍施工現場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臨邊(陽臺、樓板、層面、基坑、挑平臺、雨篷、水塔馬道兩側)應設有 效防護或蓋板;
豎向洞口采用鋼制工具式柵欄開啟門,嚴格執(zhí)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標準。
⒎變配電源危險處應設置不低于2022mm的隔離柵欄;
電閘箱、砼攪拌機、卷揚機、鋼木作業(yè)區(qū)等應按規(guī)定搭設防雨棚。
⒏施工現場所裝設的各種纜風繩不準綁在樹木、電桿、臨時墻體、軌道或機具上;
并按規(guī)定設置地錨固定,各種纜風繩不得與電源線交叉,特殊情況下應采用有效隔離措施。
⒐垂直立體交叉作業(yè),應按規(guī)定設置隔離層并嚴格控制作業(yè)層荷 載;
高層施工作業(yè),應有嚴格防止物件墜落的安全設施。
⒑對需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⒒拆除復雜和危險性的設施,應按拆除方案和有關拆除工程規(guī)定進行,并派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同時要劃定危險區(qū)域,設立警告標志。
⒓施工單位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辦公、生活區(qū)的選址應符合安全性要求。
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職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具有產品合格證。
⒔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⒕腳手架安全管理 ⑴木質腳手架應按規(guī)定使用剝皮杉木桿,立桿稍頭直徑不得小于70mm,小橫桿直徑不得小于80mm;
禁止使用楊、柳、椴、油松等料;
鋼制腳手架應使用直徑 48--51mm,壁厚3-3.5鋼管,彎曲、壓扁, 有裂縫的不得使用,嚴禁鋼、木混用。
⑵架子工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搭設腳手架時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程,平整場地夯實基礎,排好立桿間距,與墻連接點和結構固定部分應安全可靠。
⑶(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
1.2米,大橫桿間距不能小于
1.2米)腳手架作業(yè)層應鋪滿架板,并且要鋪平、鋪嚴、鋪實、兩端要固定,不得有探頭板,外側應有安全網防護。
⑷腳手架應以施工負責人員檢查驗收后,方可使用。
⑸腳手架在使用中嚴禁超載,砌筑用的承重架不得超過2700n/m2, 裝修架不得超過2022n/m2,并應經常檢查其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嚴禁亂拆亂改。
⑹腳手架拆除時,應由原搭設架子的本工種人員進行,堅持“誰搭設、誰拆除”和“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則,嚴禁上下同時拆除作業(yè),嚴禁亂拋擲。
⑺拆下的架料應由作業(yè)人員逐次向下傳遞或用繩、升降機送下,按規(guī)定分類堆放整齊。
⒖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⑴工程開工前,項目責任單位負責提供施工單位所需相匹配的施工電源;
施工單位應按gb50194--9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
⑵電工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
無證及非專業(yè)人員禁止操作。
⑶在建工程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施工現場變配電箱、開關箱、高壓線路區(qū)等均應按電業(yè)管理規(guī)定掛置針對性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⑷施工現場用電原則上采用三相五線制(即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施工現場由于條件限制,也可采用tt系統(tǒng)(即電氣設備外殼直接與大地連接),其接地電阻值也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⑸所有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都應按規(guī)定做好接零或接地,嚴禁串聯;
嚴禁利用輸送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的金屬管道作為保護地線。
⑹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
1.5mm;
配電箱、開關箱進線口宜設在箱的下面或側面、電源的 引出線應穿管設防水彎頭。
⑺移動式電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應保證線路絕緣良好,并裝有相匹配的漏電保護器。
⑻實行“一機一閘”制,逐步實現“一機一閘一保護(漏電保護器)”,嚴禁一機多閘。
⑼在易燃、易爆環(huán)境中,照明燈具應選用防爆型,導線應采用防爆橡膠絕緣線;
在潮濕、狹小、低矮、雜亂、設備內部和金屬容器及管道內等易導電場所施工作業(yè),應使用相應的安全電壓 。
⒗起重吊裝安全管理 ⑴起重吊裝作業(yè)和吊裝指揮人員都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⑵各種起重吊裝設備(含龍門架)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應齊全可靠。
如:行程限位、高度限位、變幅限位、起重警報器、吊鉤保險、卷揚保險、上料口的防護等,龍門架、井字架的使用應按jgj88--92規(guī)范標準進行。
嚴禁吊運的裝置上載人及吊掛通有能源的電力、動力管線。
⑶各種設備、構件吊裝應按設計規(guī)定的吊點進行,無規(guī)定吊點,應按方案進行試吊,無問題后再行起吊。
起重吊裝的全過程嚴格執(zhí)行 起重吊運作業(yè)“十不吊”的規(guī)定。
⑷較大構件吊裝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可行的吊裝方案,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⑸吊裝設備的拆除要制定方案,確定指揮人員。
拆除前應劃定危險區(qū)域,要有安全交底,有監(jiān)護,分工負責,職責明確。
⒘施工機械安全管理 ⑴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申請報廢。
⑵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
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
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⑶對準備投入運行的各種大修、改裝革新機具,必須應事先經調試運轉并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各種機械傳動部位的防護裝置、運轉臺(座)的穩(wěn)固裝置、限位、保險裝置,應齊全、有效、靈敏、可靠。
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⑸電動機具應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正式運轉的各種機械應有防雨、防曬措施。
⑹嚴格執(zhí)行“十字作業(yè)法”(作業(yè)時,操作人員要站在轉動部位旋轉離心力的垂直方向上)及機械作業(yè)“三不準”(作業(yè)時,操作者不得戴圍巾或手套;
不得伸手或伸頭查看轉動部位;
不得擅自離崗)。
⑺各種機械操作人員都應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⑻加強對操作人員管理,嚴格機組負責制,責任到人。
嚴格執(zhí)行機械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⒙五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雷電、防倒塌)安全管理 ⑴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⑵廠房、辦公室、工房、民工住地嚴禁存放各類易燃、易爆物品。
⑶廠房、辦公室、工房、汽車房、機械車間等重點要害部位,配漆、刷(噴)漆、襯膠等易燃揮發(fā)性氣體作業(yè)現場,要視情況在劃定適當范圍內嚴禁煙火。
⑷施工單位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員,開展日常巡檢、監(jiān)督工作。
⑸施工現場禁止使用電爐和用電褥子取暖。
⑹新進廠(現場)安裝使用的起重機械、鍋爐和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施工單位應有技術資料,并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安裝。
⑺對使用的鍋爐,每年應進行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⑻司爐人員應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遇有鍋 爐超壓、缺水、漏水、儀表失靈、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防止意外。
⑼對運行的鍋爐,設備部門應建立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及運行記錄。
運行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⑽土石方工程爆破、舊建筑物等爆破,施工單位應制定專項爆破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有關部門審批后,向持證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⑾施工單位應加強雷管、炸藥、導火索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專人負責。
⑿施工單位應使用合格的氧氣瓶、乙炔瓶等受壓容器。
使用時應檢查其安全 是否齊全有效。
⒀搬運氣瓶時不準碰撞,使用時應安放在安全距離之外,禁止空砸、爆曬、油脂污染。
⒁大型起重吊裝設備、龍門架、井字架、煙囪、水塔、鐵塔等應按規(guī)定設避雷裝置。
⒂電氣線路應按電業(y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做好接地。
⒃雷雨天不得露天高空作業(yè),人體不得接觸防雷裝置。
⒄所有外腳手架、作業(yè)平臺、梯子、屋面、鋼結構架、管道應定期檢查,雪后應及時清掃。
坡道、馬路應有防滑措施(釘防滑條、撒爐渣、鋸末等)。
⒅冬季施工水源應常檢查維護,一旦發(fā)生凍脹、裂水管及水龍頭現象,應及時修復。
⒆冬季生火取暖工房、民工住地要安排專人看火,爐蓋應蓋嚴、煙道要暢通、設置防風罩、留有通氣孔、防止煤氣中毒發(fā)生。
⒇因工程需要改動生產單位原有的能源介質管道時,應經有關部門 確認無誤后,方可施工。
(21)在陰溝內防腐作業(yè)區(qū)或煤氣生產作業(yè)區(qū)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組織專人對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測定。
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衛(wèi)生標準時,應按規(guī)定戴防毒面(罩)具或停止作業(yè)。
帶氣作業(yè)時,應隨時注意風向變化,施工人員應站在風向的上方操作。
(22)冬季使用的亞硝酸鈉等防凍劑,施工單位建立保管、發(fā)放、領用、管理剩余料等管理制度。
(五)外用工安全管理 ⒈對外用工的管理應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
⒉施工單位在使用本單位以外的臨時雇工(民工)之前,應與其法定代理人簽訂安全協議書,并注明有效期限、有效范圍以及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
⒊施工單位的外用工應經安全培訓教育和考試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外用工冒名頂替,嚴禁施工單位私招亂用。
(六)安全檢查 ⒈施工單位應按規(guī)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
⒉檢查內容和標準應按jgj59-88《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執(zhí)行。
⒊施工單位的安全檢查堅持以班組、工號、工地、本單位自查自糾為主,檢查人員應及時制止違章消除隱患。
⒋各級安全專(兼)人員有安全檢查監(jiān)督權,對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的違章和隱患有停工權。
⒌各類安全檢查查出的違章和隱患,施工單位應及時解決,暫無條件解決的應制定臨時措施和整改期限。
對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整改 不及時導致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應按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⒈施工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⒊施工單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應按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的,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⒋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 事故現場。
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⒌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⒍主要傷害事故的防范 ⑴防物體打擊
①立體交叉作業(yè)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②嚴格落實防落物的安全措施,搭設的保護棚應可靠、牢固。
③高處各層平臺應嚴密,梯子牢固,欄桿下部應設踢腳板。
④高處作業(yè)使用的工具,切割下來的碎塊等應有防墜落的措施,做到人走場地清,以防落物傷人。
⑤吊運設備或物件須捆扎牢固,所用吊具合乎標準,吊前檢查確認無誤,棱角部應加墊。
⑵防高空墜落
①高空作業(yè)者應佩戴合格安全帶。
②爬高或在高處作業(yè)應佩戴垂直或水平安全繩。
③高處作業(yè)使用的踏板應綁扎牢固,不準設探頭板,平臺板沿及孔洞要設圍欄和明顯標志。
⑶防觸電
①施工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有關規(guī)定設置。
②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要完好,帶電部分不準裸露,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按標準絞接并包扎。
③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施,應有防雨設施、有接零接地保護。
④手持照明燈、在金屬窗口內部、地下室、潮濕區(qū)域設置的臨時照 明采用安全電壓。
⑤工程指揮部指定產權單位應設停送電負責人,專人聯系。
停送 電應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停電執(zhí)行掛牌制度。
⑷防有害氣體傷害
①)施工區(qū)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的管線、閥門處應設明顯標志。
②施工區(qū)域的易燃易爆區(qū)的明火作業(yè),應先辦理審批動火手續(xù),經 確認無誤后方可動火。
③在易中毒區(qū)域作業(yè)前,應檢測作業(yè)環(huán)境有害氣體的濃度,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yè)。
⑸防起重傷害
①起重設備不能帶隱患作業(yè),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
②起重作業(yè)應由專人指揮、信號要明顯準確、標準。
③起重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規(guī)定。
⑹防車輛傷害
①不準沿鐵路道軌外側
1.5米以內行走,??科渌囕v或堆放物品,橫跨鐵路應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
②施工區(qū)域內鐵路線和道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
③機車進入施工作業(yè)區(qū)域應提前減速鳴笛。
④汽車、汽車吊等設備需在道軌外
1.5米以內作業(yè),應由指揮部報請總調批準,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yè)。
近鄰線路應設專人監(jiān)護。
(八)驗收 ⒈勞動安全、消防等設施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驗收。
⒉項目中涉及到特種設備的,特種設備應經地市或地市以上特種設備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取得使用證或安全合格標志后,方可驗收通過。
⒊項目中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不合格的,不予通過并限期整改。
⒋項目通過驗收后,驗收組應對項目的安全質量負責。
(九)考核 ⒈施工單位資質不全或無相應資質開工的,責令停產整頓,同時否 決項目責任單位工資總額的0.1%--1%。
⒉投資項目未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未到安環(huán)處備案,私自開工的, 處以施工單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否決項目責任單位工資總額的0.1%。
⒊施工作業(yè)人員未經安全培訓上崗,處以施工單位未培訓人員每人100元的罰款,處以項目責任單位同等金額的罰款。
⒋項目責任單位未組織有關部門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進行安全預評價,采取專項措施,未到安環(huán)處備案,處以項目責任單位1000元的罰款。
⒌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以5000元的罰款;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⑴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的;
⑵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⑶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 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⑷未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⑸未按規(guī)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
⑹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 料的。
⑺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⑻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qū)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⑼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職工集體宿舍的;
⒍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⒎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以5000元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⑴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⑵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 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⑶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⑷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⑸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⑹未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⒏施工單位從事特種設備的大修、改造、安裝活動應經有關部門同 意后,方可進行,否則依據(集團)公司作業(yè)文件《特種設備安全管 理監(jiān)察辦法》進行處罰。
⒐施工單位對安全檢查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處以施工單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6篇 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格式怎樣的
一、目的 為提高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實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規(guī)范化,落實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責任制,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內部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技術開發(fā)項目、改造性大修項目(改造性大修是指改造投資占總投資比重≥30%)、大、中維修項目、環(huán)保項目及市政建設項目等。
三、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
(四)公司發(fā)[2022]316號《長治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長治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項目考核辦法》
四、職責
(一)安環(huán)處負責投資項目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考核;
負責項目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竣工驗收。
(二)經管中心是(集團)公司投資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 負責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技術開發(fā)、改造性大修、環(huán)保、市政以及計劃外(大、中、維修項目)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負責項目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審查。
(三)裝備處是大、中維修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計劃內大、中維修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負責項目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審查。
(四)技改部是(集團)公司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部門,受(集團)公司委托作為項目責任單位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監(jiān)督和管理,負責項目安全設施 “三同時”的執(zhí)行,施工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和施工安全。
四、內容及要求
(一)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準備工作 ⒈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程,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⒉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時,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
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⒊施工單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
發(fā)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現場“三違”行為,應加以制止和勸阻。
⒋施工單位應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 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yè)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yè)條件、作業(yè)程序和作業(yè)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在施工中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yè)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
⒌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⒍施工單位應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各級領導、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進行專項安全技術培訓;
熟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各 項規(guī)定;
各級管理人員應本著“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把安全施工要求貫徹在施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⒈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安全資質,經(集團)公司主管部門認定, 方可承攬(集團)公司工程。
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及相關內容。
⒉項目開工前,項目責任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進行安全預評價,采取專項措施,并到安環(huán)處備案。
⒊施工單位和項目責任單位應按(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到安環(huán)處備案。
⒋生產區(qū)域投資項目施工,項目責任單位應組織安排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施工作業(yè)人員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 業(yè)。
⒌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針對工程施工方法、現場實際等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凡沒有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一律不準開工。
⒍施工現場如遇與生產單位交叉作業(yè)時,由施工單位草擬安全措施,經施工單位和生產單位雙方協商確認后實施,由生產單位負責落實、監(jiān)督、檢查及考核。
(四)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⒈項目責任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開工前三通(水通、電通、路通)一平(場地平整)的規(guī)定,保證供電、供水設施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施工道路暢通。
⒉施工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具和防護服裝。
⒊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等開挖深度和土質情況,確定邊坡度或采用支撐以防土方坍塌。
⒋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安全警示標志應符合國家標準。
⒌進入施工現場的大機具,大宗材料、構件、工房等應按施工總平面的設計合理堆放,毒品和危險品要妥善保管;
現場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wěn)固,設備包裝拆下后應將釘子拔掉或打彎。
⒍施工現場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臨邊(陽臺、樓板、層面、基坑、挑平臺、雨篷、水塔馬道兩側)應設有 效防護或蓋板;
豎向洞口采用鋼制工具式柵欄開啟門,嚴格執(zhí)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91)標準。
⒎變配電源危險處應設置不低于2022mm的隔離柵欄;
電閘箱、砼攪拌機、卷揚機、鋼木作業(yè)區(qū)等應按規(guī)定搭設防雨棚。
⒏施工現場所裝設的各種纜風繩不準綁在樹木、電桿、臨時墻體、軌道或機具上;
并按規(guī)定設置地錨固定,各種纜風繩不得與電源線交叉,特殊情況下應采用有效隔離措施。
⒐垂直立體交叉作業(yè),應按規(guī)定設置隔離層并嚴格控制作業(yè)層荷 載;
高層施工作業(yè),應有嚴格防止物件墜落的安全設施。
⒑對需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⒒拆除復雜和危險性的設施,應按拆除方案和有關拆除工程規(guī)定進行,并派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同時要劃定危險區(qū)域,設立警告標志。
⒓施工單位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辦公、生活區(qū)的選址應符合安全性要求。
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職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具有產品合格證。
⒔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⒕腳手架安全管理 ⑴木質腳手架應按規(guī)定使用剝皮杉木桿,立桿稍頭直徑不得小于70mm,小橫桿直徑不得小于80mm;
禁止使用楊、柳、椴、油松等料;
鋼制腳手架應使用直徑 48--51mm,壁厚3-3.5鋼管,彎曲、壓扁, 有裂縫的不得使用,嚴禁鋼、木混用。
⑵架子工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搭設腳手架時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程,平整場地夯實基礎,排好立桿間距,與墻連接點和結構固定部分應安全可靠。
⑶(架子的鋪設寬度不能小于
1.2米,大橫桿間距不能小于
1.2米)腳手架作業(yè)層應鋪滿架板,并且要鋪平、鋪嚴、鋪實、兩端要固定,不得有探頭板,外側應有安全網防護。
⑷腳手架應以施工負責人員檢查驗收后,方可使用。
⑸腳手架在使用中嚴禁超載,砌筑用的承重架不得超過2700n/m2, 裝修架不得超過2022n/m2,并應經常檢查其可靠性和穩(wěn)定性,嚴禁亂拆亂改。
⑹腳手架拆除時,應由原搭設架子的本工種人員進行,堅持“誰搭設、誰拆除”和“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則,嚴禁上下同時拆除作業(yè),嚴禁亂拋擲。
⑺拆下的架料應由作業(yè)人員逐次向下傳遞或用繩、升降機送下,按規(guī)定分類堆放整齊。
⒖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⑴工程開工前,項目責任單位負責提供施工單位所需相匹配的施工電源;
施工單位應按gb50194--9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
⑵電工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
無證及非專業(yè)人員禁止操作。
⑶在建工程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施工現場變配電箱、開關箱、高壓線路區(qū)等均應按電業(yè)管理規(guī)定掛置針對性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⑷施工現場用電原則上采用三相五線制(即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施工現場由于條件限制,也可采用tt系統(tǒng)(即電氣設備外殼直接與大地連接),其接地電阻值也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⑸所有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都應按規(guī)定做好接零或接地,嚴禁串聯;
嚴禁利用輸送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的金屬管道作為保護地線。
⑹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
1.5mm;
配電箱、開關箱進線口宜設在箱的下面或側面、電源的 引出線應穿管設防水彎頭。
⑺移動式電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應保證線路絕緣良好,并裝有相匹配的漏電保護器。
⑻實行“一機一閘”制,逐步實現“一機一閘一保護(漏電保護器)”,嚴禁一機多閘。
⑼在易燃、易爆環(huán)境中,照明燈具應選用防爆型,導線應采用防爆橡膠絕緣線;
在潮濕、狹小、低矮、雜亂、設備內部和金屬容器及管道內等易導電場所施工作業(yè),應使用相應的安全電壓 。
⒗起重吊裝安全管理 ⑴起重吊裝作業(yè)和吊裝指揮人員都屬于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⑵各種起重吊裝設備(含龍門架)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應齊全可靠。
如:行程限位、高度限位、變幅限位、起重警報器、吊鉤保險、卷揚保險、上料口的防護等,龍門架、井字架的使用應按jgj88--92規(guī)范標準進行。
嚴禁吊運的裝置上載人及吊掛通有能源的電力、動力管線。
⑶各種設備、構件吊裝應按設計規(guī)定的吊點進行,無規(guī)定吊點,應按方案進行試吊,無問題后再行起吊。
起重吊裝的全過程嚴格執(zhí)行 起重吊運作業(yè)“十不吊”的規(guī)定。
⑷較大構件吊裝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可行的吊裝方案,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⑸吊裝設備的拆除要制定方案,確定指揮人員。
拆除前應劃定危險區(qū)域,要有安全交底,有監(jiān)護,分工負責,職責明確。
⒘施工機械安全管理 ⑴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申請報廢。
⑵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
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規(guī)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
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⑶對準備投入運行的各種大修、改裝革新機具,必須應事先經調試運轉并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各種機械傳動部位的防護裝置、運轉臺(座)的穩(wěn)固裝置、限位、保險裝置,應齊全、有效、靈敏、可靠。
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⑸電動機具應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正式運轉的各種機械應有防雨、防曬措施。
⑹嚴格執(zhí)行“十字作業(yè)法”(作業(yè)時,操作人員要站在轉動部位旋轉離心力的垂直方向上)及機械作業(yè)“三不準”(作業(yè)時,操作者不得戴圍巾或手套;
不得伸手或伸頭查看轉動部位;
不得擅自離崗)。
⑺各種機械操作人員都應經過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⑻加強對操作人員管理,嚴格機組負責制,責任到人。
嚴格執(zhí)行機械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⒙五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雷電、防倒塌)安全管理 ⑴施工單位應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⑵廠房、辦公室、工房、民工住地嚴禁存放各類易燃、易爆物品。
⑶廠房、辦公室、工房、汽車房、機械車間等重點要害部位,配漆、刷(噴)漆、襯膠等易燃揮發(fā)性氣體作業(yè)現場,要視情況在劃定適當范圍內嚴禁煙火。
⑷施工單位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員,開展日常巡檢、監(jiān)督工作。
⑸施工現場禁止使用電爐和用電褥子取暖。
⑹新進廠(現場)安裝使用的起重機械、鍋爐和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施工單位應有技術資料,并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方可安裝。
⑺對使用的鍋爐,每年應進行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⑻司爐人員應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遇有鍋 爐超壓、缺水、漏水、儀表失靈、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防止意外。
⑼對運行的鍋爐,設備部門應建立維修保養(yǎng)制度、交接班制及運行記錄。
運行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⑽土石方工程爆破、舊建筑物等爆破,施工單位應制定專項爆破和安全技術措施,經有關部門審批后,向持證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
⑾施工單位應加強雷管、炸藥、導火索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專人負責。
⑿施工單位應使用合格的氧氣瓶、乙炔瓶等受壓容器。
使用時應檢查其安全 是否齊全有效。
⒀搬運氣瓶時不準碰撞,使用時應安放在安全距離之外,禁止空砸、爆曬、油脂污染。
⒁大型起重吊裝設備、龍門架、井字架、煙囪、水塔、鐵塔等應按規(guī)定設避雷裝置。
⒂電氣線路應按電業(y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做好接地。
⒃雷雨天不得露天高空作業(yè),人體不得接觸防雷裝置。
⒄所有外腳手架、作業(yè)平臺、梯子、屋面、鋼結構架、管道應定期檢查,雪后應及時清掃。
坡道、馬路應有防滑措施(釘防滑條、撒爐渣、鋸末等)。
⒅冬季施工水源應常檢查維護,一旦發(fā)生凍脹、裂水管及水龍頭現象,應及時修復。
⒆冬季生火取暖工房、民工住地要安排專人看火,爐蓋應蓋嚴、煙道要暢通、設置防風罩、留有通氣孔、防止煤氣中毒發(fā)生。
⒇因工程需要改動生產單位原有的能源介質管道時,應經有關部門 確認無誤后,方可施工。
(21)在陰溝內防腐作業(yè)區(qū)或煤氣生產作業(yè)區(qū)作業(yè),施工單位應組織專人對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測定。
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衛(wèi)生標準時,應按規(guī)定戴防毒面(罩)具或停止作業(yè)。
帶氣作業(yè)時,應隨時注意風向變化,施工人員應站在風向的上方操作。
(22)冬季使用的亞硝酸鈉等防凍劑,施工單位建立保管、發(fā)放、領用、管理剩余料等管理制度。
(五)外用工安全管理 ⒈對外用工的管理應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
⒉施工單位在使用本單位以外的臨時雇工(民工)之前,應與其法定代理人簽訂安全協議書,并注明有效期限、有效范圍以及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
⒊施工單位的外用工應經安全培訓教育和考試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外用工冒名頂替,嚴禁施工單位私招亂用。
(六)安全檢查 ⒈施工單位應按規(guī)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
⒉檢查內容和標準應按jgj59-88《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執(zhí)行。
⒊施工單位的安全檢查堅持以班組、工號、工地、本單位自查自糾為主,檢查人員應及時制止違章消除隱患。
⒋各級安全專(兼)人員有安全檢查監(jiān)督權,對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的違章和隱患有停工權。
⒌各類安全檢查查出的違章和隱患,施工單位應及時解決,暫無條件解決的應制定臨時措施和整改期限。
對安全管理不到位,隱患整改 不及時導致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應按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⒈施工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tǒng)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⒊施工單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應按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guī)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的,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⒋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 事故現場。
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⒌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⒍主要傷害事故的防范 ⑴防物體打擊
①立體交叉作業(yè)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必要時設專人監(jiān)護。
②嚴格落實防落物的安全措施,搭設的保護棚應可靠、牢固。
③高處各層平臺應嚴密,梯子牢固,欄桿下部應設踢腳板。
④高處作業(yè)使用的工具,切割下來的碎塊等應有防墜落的措施,做到人走場地清,以防落物傷人。
⑤吊運設備或物件須捆扎牢固,所用吊具合乎標準,吊前檢查確認無誤,棱角部應加墊。
⑵防高空墜落
①高空作業(yè)者應佩戴合格安全帶。
②爬高或在高處作業(yè)應佩戴垂直或水平安全繩。
③高處作業(yè)使用的踏板應綁扎牢固,不準設探頭板,平臺板沿及孔洞要設圍欄和明顯標志。
⑶防觸電
①施工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有關規(guī)定設置。
②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要完好,帶電部分不準裸露,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按標準絞接并包扎。
③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施,應有防雨設施、有接零接地保護。
④手持照明燈、在金屬窗口內部、地下室、潮濕區(qū)域設置的臨時照 明采用安全電壓。
⑤工程指揮部指定產權單位應設停送電負責人,專人聯系。
停送 電應執(zhí)行工作票制度,停電執(zhí)行掛牌制度。
⑷防有害氣體傷害
①)施工區(qū)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的管線、閥門處應設明顯標志。
②施工區(qū)域的易燃易爆區(qū)的明火作業(yè),應先辦理審批動火手續(xù),經 確認無誤后方可動火。
③在易中毒區(qū)域作業(yè)前,應檢測作業(yè)環(huán)境有害氣體的濃度,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yè)。
⑸防起重傷害
①起重設備不能帶隱患作業(yè),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
②起重作業(yè)應由專人指揮、信號要明顯準確、標準。
③起重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規(guī)定。
⑹防車輛傷害
①不準沿鐵路道軌外側
1.5米以內行走,停靠其他車輛或堆放物品,橫跨鐵路應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
②施工區(qū)域內鐵路線和道口應設專人監(jiān)護。
③機車進入施工作業(yè)區(qū)域應提前減速鳴笛。
④汽車、汽車吊等設備需在道軌外
1.5米以內作業(yè),應由指揮部報請總調批準,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yè)。
近鄰線路應設專人監(jiān)護。
(八)驗收 ⒈勞動安全、消防等設施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驗收。
⒉項目中涉及到特種設備的,特種設備應經地市或地市以上特種設備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取得使用證或安全合格標志后,方可驗收通過。
⒊項目中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不合格的,不予通過并限期整改。
⒋項目通過驗收后,驗收組應對項目的安全質量負責。
(九)考核 ⒈施工單位資質不全或無相應資質開工的,責令停產整頓,同時否 決項目責任單位工資總額的0.1%--1%。
⒉投資項目未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未到安環(huán)處備案,私自開工的, 處以施工單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否決項目責任單位工資總額的0.1%。
⒊施工作業(yè)人員未經安全培訓上崗,處以施工單位未培訓人員每人100元的罰款,處以項目責任單位同等金額的罰款。
⒋項目責任單位未組織有關部門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進行安全預評價,采取專項措施,未到安環(huán)處備案,處以項目責任單位1000元的罰款。
⒌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以5000元的罰款;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⑴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的;
⑵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經考核不合格即從事相關工作的;
⑶未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未按照 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施工現場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
⑷未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⑸未按規(guī)定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后登記的;
⑹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 料的。
⑺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⑻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區(qū)內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圍擋的;
⑼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職工集體宿舍的;
⒍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⒎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以5000元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⑴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⑵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 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⑶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
⑷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⑸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⑹未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⒏施工單位從事特種設備的大修、改造、安裝活動應經有關部門同 意后,方可進行,否則依據(集團)公司作業(yè)文件《特種設備安全管 理監(jiān)察辦法》進行處罰。
⒐施工單位對安全檢查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處以施工單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7篇 工程項目施工標準化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項目管理水平,促進公司施工項目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使工程項目安全、優(yōu)質、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據集團公司有關工程項目施工管理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外包維修廠副總 是第一負責人,負責全面主持工程部工作和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輔修廠下分工程部成立以項目主管為成員的 (項目施工部)。
每日召開一次或一次以上會議討論本經理部各種重大事項并督促落實。并記錄在案:
一、工程項目勞務施工計劃與安排;
二、根據(項目施工部)的提議,決定項目內員工利益分配原則及獎懲標準;
三.人事任免令的簽發(fā);
四.上報公司的請示或報告;
五.大宗物資、小型機具、機械設備的采購和租賃;
六.業(yè)務招待費一次花費超過500元時,征得總經理同意后,方能按財務程序辦理;
九.評先評優(yōu)。
第六條外包維修廠 為項委會的日常辦事、議事機構。
第七條 外包維修廠廠長負責主持確定領導、部門責任分工,并負責按照企業(yè)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實施和督促落實經理部各職能部門按照局《管理手冊》對工程項目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進行控制,堅持“計劃、執(zhí)行、檢查、處理”的循環(huán)工作方法,進行有效的控制。
(要求張掛明示)并確保工作任務要具體分解到個人。盡職的做好各項管理及業(yè)務工作。
第十一條項目隊應以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根據承包的責任成本具體內容,結合實際制定降低成本措施,分解責任成本指標,通過單項工程責任成本預算承包和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保證效益目標的實現。
第四章 施工技術管理
第十三條經理部施工技術系統(tǒng)必須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標準工作,按照技術分級責任制的規(guī)定,認真負責的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單項工程作業(yè)指導書,積極的推廣新工藝、新技術,科學有序地組織施工,按工期要求編制年、季、月的施工作業(yè)計劃。按照工程項目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創(chuàng)優(yōu)措施并抓好落實,及時辦理驗工計價、變更設計和調概索賠。加強對外協隊伍的日常管理,對其安全、質量、工期、效益負有組織管理責任,并建立工程臺帳和計價數量臺帳。
第五章 安全質量管理
第十四條技術部門要認真做好項目經理部的安全質量監(jiān)察工作,督促檢查、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施工安全、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經常深入現場,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質量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違反安全技術操作的隊伍和個人有權勒令停工、教育、罰款,并及時提出改進措施,督促指導各協作隊伍及時改正,同時向經理部領導反映;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經理部安全質量創(chuàng)優(yōu)規(guī)劃資料的申報和隱蔽工程的自檢和報驗,對施工全過程實行安全質量控制,促進安全生產和創(chuàng)優(yōu)目標的實現;協助監(jiān)理搞好安全質量檢查工作,并與之保持良好的工作關系;對安全、質量負直接責任,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工作。成立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質量管理相關決策工作;成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和環(huán)境保護保證體系(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安全管理環(huán)境保護管理相關決策工作。
第六章 物資設備管理
第十五條對物資的消耗總量、質量進行嚴格控制,對鋼材、水泥、砼外加劑、火工品、隧道防水材料等結構用料的訂貨、采購、供應及資金清算;經常進行市場調查,制定二三項料、砂石料采購限價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努力降低采購成本,控制物資消耗和積壓,加速采購資金的周轉,達到降低工程制造的成本。同時根據施工單位的生產進度要求組織好大堆料及其他材料的供應并控制質量,要求做好現場管理、倉庫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六條物資設備部機械系統(tǒng)要嚴格按照公司和經理部有關機械設備管理的規(guī)定,隨時掌握全經理部機械設備的數量、性能、技術狀態(tài)、動態(tài),做好原始資料的收集、計算并及時歸檔,做到帳、卡、物完全相符;做好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利用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督促各隊伍機械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解釋權在公司企管部。
第8篇 項目施工現場臨時水電管理辦法
為保障__古運河項目施工現場有序地開展工作,特制定以下臨時管理辦法
1、總包和分包單位進場時,必須編寫臨時水電方案,并上報給監(jiān)理和總包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總包進場時需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臨時水電接駁,分包單位進場時需在總包專人負責下進行臨時水電接駁,并服從甲方和總包的管理。
2、各施工單位在進行臨時水電的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各種規(guī)范制度,不得有私拉亂接現象,如有要臨時接用現象,要在總包允許和監(jiān)督下進行接駁,不得私自接駁,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3、各施工單位在使用臨水臨電時要建立定時檢查制度,總包和各分包單位專業(yè)負責人要定時檢查巡查記錄,并且各單位要有專人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4、水電費用統(tǒng)一由總包負責繳納,并且保留票據,按照各家的水電表度數,分攤費用。
5、各單位的責權范圍由總包負責劃分清楚,水電表之后由總包負責維修和保養(yǎng),表前由建設單位負責與相關單位溝通和維護。
6、監(jiān)理單位要協同建設單位管理好現場的臨水臨電,并且要定時檢查施工單位的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發(fā)文給相關單位,并且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才可使用。
第9篇 古運河項目施工現場臨時水電管理辦法
古運河項目施工現場臨時水電管理辦法
為保障__古運河項目施工現場有序地開展工作,特制定以下臨時管理辦法
1、總包和分包單位進場時,必須編寫臨時水電方案,并上報給監(jiān)理和總包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總包進場時需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臨時水電接駁,分包單位進場時需在總包專人負責下進行臨時水電接駁,并服從甲方和總包的管理。
2、各施工單位在進行臨時水電的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各種規(guī)范制度,不得有私拉亂接現象,如有要臨時接用現象,要在總包允許和監(jiān)督下進行接駁,不得私自接駁,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3、各施工單位在使用臨水臨電時要建立定時檢查制度,總包和各分包單位專業(yè)負責人要定時檢查巡查記錄,并且各單位要有專人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4、水電費用統(tǒng)一由總包負責繳納,并且保留票據,按照各家的水電表度數,分攤費用。
5、各單位的責權范圍由總包負責劃分清楚,水電表之后由總包負責維修和保養(yǎng),表前由建設單位負責與相關單位溝通和維護。
6、監(jiān)理單位要協同建設單位管理好現場的臨水臨電,并且要定時檢查施工單位的使用情況,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發(fā)文給相關單位,并且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才可使用
第10篇 建設項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辦法
為安全、優(yōu)質、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業(yè)項目,特對施工改造安全作業(yè)文件及現場安全管理做如下規(guī)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業(yè)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須與板材煉鋼廠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在辦理施工安全協議時,施工單位必須攜帶施工改造方案、企業(yè)的安全資質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安全負責人資質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準入證。特種作業(yè)人員臺賬及證件復印件、危險源辨識材料及風險評價報告、安全標準化作業(yè)指導卡、特種設備檢驗證明。
2、施工改造過程中,涉及受限空間作業(yè)、高處作業(yè)、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yè)許可證》、《高處作業(yè)許可證》、《動火票》。
3、涉及危險介質作業(yè)必須辦理《危險介質停送(或設備啟停機)作業(yè)許可證》、《危險介質設備檢修作業(yè)許可證》、《危險介質抽堵盲板作業(yè)許可證》。
二、現場6s管理要求:
1、施工區(qū)域要與生產區(qū)域有明顯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實現定置擺放,且有明顯標識;
3、生活垃圾要定
點存放,設有標識和負責人,不準隨意堆放或亂扔。
4、施工產生的垃圾、廢棄物要定點存放,日產日清。
三、施工組織管理要求:
1、每日召開施工改造平衡會,改造辦、施工單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計劃,并以書面方式報相關科室和在線車間,便于車間、相關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況。
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匯報當天安全管理情況,下步存在的危險及防范措施。
2、到各區(qū)域施工前必須與所在車間取得聯系,未經在線車間許可,施工人員一律不得擅自進入施工或生產現場。車間要建立登記手續(xù)。
3、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要佩戴明顯標識。
4、安全科、改造辦每天組成檢查組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fā)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對性質嚴重、威脅較大的,有權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5、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專門召開施工改造動員會,對所有參與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6、施工改造單位嚴禁將工程分包、轉包。
7、在建車間要明確施工改造現場負責人,便于與施工單位協調溝通施工改造存在的問題。
四、施工過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業(yè)地面要設置警戒帶,并委派專人進行監(jiān)護,防止人員誤入。
2、所有施工動火,現場要設專人監(jiān)護,配備滅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鋼花飛濺措施。電焊機使用要規(guī)范,特別是二次線不準超過2個接頭,接頭要采取絕緣包扎,接地線不準接在生產設備框架上。上層水、電焊作業(yè)要對下方設備及易燃處(電纜、皮帶等)做好防護。電焊機使用后要切斷電源,防止留有隱患。
3、每天進入現場前,要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列隊安全喊話,告知存在的危險及防范措施。
4、嚴格執(zhí)行聯系確認制、監(jiān)護制;執(zhí)行“誰施工、誰掛牌;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執(zhí)行能源介質停送掛牌制;不得擅自停送電或開動設備及介質閥門;設備試車運行時,必須做好聯系和確認,防止誤操作。(嚴格按煉鋼廠停電掛牌管理要求執(zhí)行)
5、區(qū)域內的坑、井、孔洞、臨邊四口必須設置硬護欄,護欄標準規(guī)范,跳板鋪滿跳。
6、吊裝作業(yè)時,必須對鋼絲繩、卡具、吊點和吊運部位進行確認,楞刃處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吊物下方嚴禁站人。
7、進入煤氣區(qū)域必須攜帶煤氣檢測儀,保證二人以上。
8、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施工作業(yè)過程中,作業(yè)人員禁止接、打電話,如必需接聽,需停止作業(yè),在確定的安全地點接聽。
10、嚴格執(zhí)行煉鋼廠相關安全管理要求,嚴禁違反集團公司二十條禁令要求。
五、現場安全管理總體要求
現場安全管理要做到“四個嚴禁”。
安全條件不具備,嚴禁作業(yè)。
安全裝置不可靠,嚴禁作業(yè)。
聯系確認不落實,嚴禁作業(yè)。
交叉施工不溝通,嚴禁作業(yè)。
六、未盡事宜按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執(zhí)行。
第11篇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措施辦法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措施
1、具體防火措施如下:
1)對每個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項在員工進場時已進行。
2)每周六定期召開員工會議強調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現場專職質安員隨時檢查,如發(fā)現不滿足動火要求馬上整改。
4)凡燒焊人員要求有焊工操作經驗及上崗證。
2、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1)施工班組需要動火前,必須按動火審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組長對施工現場進行考察,符合動火條件后,由施工班組長按規(guī)定填寫動火申請表,再由施工員和項目部經理簽名審批。動火證有效期最長不能超過一個星期,對于超過一個星期以上的動火點,要重新辦理動火證。
2)動火點的監(jiān)督檢查措施:動火前必須做到'八不',動火中必須做到'四要',動火后堅持做到'一清'。
3、所有動火人員動火前必須做到'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能動火。
2)周圍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凈不能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設備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和管道,未經洗刷干凈和排除殘存的油質不能動火。
5)凡盛過氣體,受熱膨脹后會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現場所有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不能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動火作業(yè)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凈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動火。
8)未有配備相應的、足夠的滅火器材前不能動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備有水桶、收集電焊條雜物桶、防火檔板、滅火器。
4、施工人員在動火前必須做到'四要':
1)施工人員在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并報告施工員處理。
3)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并馬上打119報警電話報警。
4)施工人員在動火前需辦理動火申請表,并經主管批準同意。
5、所有動火人員在動火后堅持做到'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認安全后才能離開現場。
6、項目經理要經常教育全體員工愛護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于有效的可用狀態(tài),發(fā)現火災必須速打火警電話'119',并積極組織所有人員進行滅火。
7、凡是故意損壞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標志,或者撕毀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標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設施,警示牌的個人,將予以嚴厲處罰。
1)項目經理部須加強對參與施工人員的消防意識教育和消防指導,認真貫徹消防制度,經常開展消防活動,定期進行防火檢查。
2)工地設立聯防小組,以預防為主。按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設備。工棚、更衣室、料具間等臨時設施均應適的滅火器具。
3)施工現場應嚴格按《施工現場防火規(guī)定》等文件規(guī)定進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檢查滅火設備和易燃物品的堆放處,消除火警隱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強對電焊,氣焊設備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現場動用明火前,必須按規(guī)定辦妥動火證,并加強防范工作。要進行焊割作業(yè)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5)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動用明火前要預先申請,經批準后才可進行,操作時要帶好特殊工操作證、動用明火審批許可證和滅火器,并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和監(jiān)護措施。
6)非電工嚴禁擅自拉接用電器具,拉設電線。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圍不準堆物,保護道路暢通。在每層施工樓面內設置滅火機,在結構階段設專用消防滅火機、水源。
8)重點部位必須建立嚴禁吸煙、動火等有關規(guī)定,有專人管理,落實責任,按規(guī)范設置警示牌,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第12篇 學?;ㄌ幓椖渴┕す芾磙k法
學校基建處關于基建項目施工管理的辦法(暫行)
一、施工前
1、依據建筑工程立項計劃、施工圖說、施工合同、施工執(zhí)照、施工技術規(guī)范、投資額,組織、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務主要由基建處承擔,有關部門密切配合。
3、基建處施工科根據工程的規(guī)模、施工技術要求,配備各專業(yè)工地代表,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履行職責。工地代表應將工程質量做為首要管理目標,為建設高質量的工程盡職盡責。
4、施工科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依據設計確定的工程位置、標高,進行場地的“四通一平”。
5、根據工程的規(guī)模、施工技術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設的速度、施工條件的情況等,由施工科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綜合科負責辦理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確定施工單位。
6、施工單位選定后由施工科辦理工程承發(fā)包合同的會簽,經各科會簽后,方可辦理合同的正式簽訂。
7、對施工單位進入現場人員的管理水平,施工技術水平,施工隊伍的技術素質,工種的配備、設備情況等,施工科應做全面的了解,以便進行管理。
8、單位工程原則上應該選擇一個總包單位。若要分包,總包單位必須事先報告我方,經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
9、為了把設計圖紙的問題,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順利進行,在選定施工單位后,施工科應組織我方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施工單位審學圖說,并提出審圖意見。
10、施工科負責組織設計交底,解決審圖時提出的疑點。工程開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單位編寫施工組織設計,經工地代表審查、施工科審核同意,報基建處處長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準備工作,施工進度計劃,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技術指標,各分項(用工、材料的采購、施工設備機具的進場、臨建設施的搭設、物資的運輸)計劃,安全衛(wèi)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應計劃應由材料科審核同意)。
(二)施工階段
1、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后,施工科應通知施工單位到校保衛(wèi)處辦理入校、住校的具體手續(xù)。對施工現場的情況,施工科應書面通知保衛(wèi)處,以便其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2、施工單位應根據學校建設計劃和合同工期,詳細制訂總施工進度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并匯制計劃網絡圖,報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審核,同意后報主管處長批準。施工過程中,工地代表應嚴格按進度計劃控制工期,確保工程按計劃完成。
3、甲乙雙方的管理組織機構應在工地現場掛牌公告,內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員,乙方項目經理、施工隊長、質量檢查員、材料員等。
4、工程開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統(tǒng)一評定標準、操作規(guī)程、驗收規(guī)范和規(guī)程項目的具體設計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管理監(jiān)督。
5、施工科應定期組織施工調度會,重點解決施工的質量問題(如有重大技術問題,應組織專業(yè)調度會解決)。協調各施工單位、專業(yè)工種之間的關系。會議由工地代表負責記錄,必要時要寫出會議紀要,發(fā)放相關單位。會議上提出的問題,由工地代表會后負責實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開工時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堅持每天記錄,內容包括:質量檢驗記錄,試塊、試件的取樣檢驗記錄,事故處理記錄,甲乙雙方辦公會議記錄初驗及驗收情況,質量返修,獎懲事項,天氣情況,出勤和勞力組織情況等。該日志在竣工時作為施工技術資料交檔案室存檔。
7、根據規(guī)劃建設部門批準的建設文件和學??傮w規(guī)劃要求,由施工科組織勘測單位、施工單位和工地代表進行工程項目的定位、放線和確定標高。經檢驗后,組織規(guī)劃建設部門和設計單位的有關人員驗線。方位、軸線、標高、控制樁、龍門樁標高等數據復核準確無誤后,有關人員簽證確認,方可開挖基槽。
8、基槽開挖后,施工科組織工地代表和校審計處有關人員確定土石方的類別。對數量較大,地形復雜的土石方類別的確定,應報主管處長,共同研究確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時辦理簽證。
9、基槽開挖后,應及時釬探,工地代表要跟蹤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對基槽進行初驗,作質量評定。施工科應及時組織勘察、設計、質檢、施工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驗槽。如發(fā)現地基與勘察設計不符時,由設計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釬探、驗槽和地基處理記錄,各方人員簽證。未經簽證或基槽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不準進行下道工序
10、工地代表對沙漿、混凝土的配料,要經常進行檢查驗證,必須達到配比規(guī)定。
11、隱蔽工程隱蔽前,施工單位應首先進行自檢評定,然后由施工科組織設計、施工、質檢單位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達到合格后及時辦理簽證手續(xù),進行隱蔽。如發(fā)現未經檢查驗收,或檢查驗收不合格而隱蔽,有關責任人必須負責。
12、建筑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質量,由施工科組織設計、施工、質檢部門的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并及時辦理驗收簽證。
13、工地代表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隨時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處理。在未做出妥善處理之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問題和事故重大隱患,除通知施工單位外,應向科長匯報,必要時用書面文件通知和匯報。同時,施工科應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協助施工單位訂出處理的措施,經處長同意后,由施工科負責監(jiān)督實施。
15、各專業(yè)工地代表應密切配合,協調各專業(yè)工種的施工程序,保證施工順利進行。水電暖衛(wèi)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預埋卡鉤應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應檢查是否牢固規(guī)范。
16、裝飾階段開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單位首先做出樣板,由施工科組織有關人員對樣板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計劃創(chuàng)優(yōu)工程必須優(yōu)良)后,方可進行全面裝飾。工地代表嚴格按樣板標準,監(jiān)督施工單位按程序施工。
17、對工地發(fā)生停水、停電等由我方責任造成的停工現象,工地代表應及時和有關部門聯系,爭取盡快解決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如不能及時解決,要按合同規(guī)定,予以簽證。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嚴把材料質量關,施工科工地代表應積極協助。
2、工程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設計要求,對材料的型號、規(guī)格、性能等質量指標。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場采購的物資,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把關,對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標準的材料,一律不準使用。
4、對沙漿及混凝土,必須按規(guī)定留試塊,材料科材料員、工地代表應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的沙漿、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yǎng)護和試壓檢驗情況。
5、為防止假冒偽劣建材進入施工現場,對于重要材料和現場不易檢驗辨別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須派專人跟蹤施工單位采購。
6、所有進場材料必須“三證”(合格證、準用證、出廠證)齊全,其中
鋼材、水泥、磚、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應同時具有合格證和試驗報告。
7、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構配件仍應現場于是核查,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8、材料員和工地代表應仔細復驗材料,一旦發(fā)現所用材料與圖紙設計不符或存在疑點,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停止使用,并立即匯報。
9、材料檢驗要按國家的有關標準規(guī)范進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進行檢驗。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應督促施工單位首先進行自檢自驗,合格后,提交“竣工報告單”,經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長簽證同意后,進行工程初驗。
2、初驗由施工科組織,要求盡量詳盡細致。主要部位要進行實測實量,裝修安裝工程要逐件(項)檢查,不放過任何細節(jié)。初驗由工地代表做詳細記錄,對發(fā)現的問題負責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組織復驗,復驗合格后,正式向規(guī)劃建設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3、竣工驗收工作由基建處組織,約請規(guī)劃建設部門、質量監(jiān)督部門、設計單位及學校有關部門共同進行??⒐を炇蘸细窈?施工科及時辦理有關驗收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