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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安全技術規(guī)程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3

防火防爆安全技術規(guī)程

內容

一、防火基本原則

1. 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火災發(fā)生,定期進行消防設施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消除潛在火源。

2. 滅火及時:一旦發(fā)生火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蔓延。

3. 安全疏散:制定并實施疏散計劃,確保人員能在火災發(fā)生時迅速、有序撤離。

二、防爆管理措施

1. 危險物品管理:對易燃易爆物品實行嚴格管理,規(guī)范儲存、運輸和使用,防止泄露和不當接觸。

2. 設備維護:定期對可能產生火花或高溫的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3. 靜電防護:在易燃易爆環(huán)境中,采取靜電接地、抗靜電材料等措施,減少靜電積累引發(fā)的爆炸風險。

三、火源控制

1. 禁止違章操作:嚴禁在禁止煙火區(qū)域吸煙或使用明火,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審批制度。

2. 電器安全:定期檢查電氣線路,防止過載、短路引發(fā)火災,使用防爆電器在必要場所。

3. 熱源管理:對熱源設備(如加熱器、爐灶)進行定期維護,確保其安全運行。

四、消防設施與器材

1. 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定期進行功能測試,如滅火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等。

2. 布局合理:消防設施應布局在易于取用且不影響疏散的位置。

3. 培訓使用: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訓,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與演練

1. 制定預案:建立火災、爆炸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細化應對流程。

2. 演練實施: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檢驗預案的有效性,提高員工應對能力。

3. 反饋改進:演練后進行評估,根據(jù)反饋調整和完善預案。

六、防火防爆文化

1. 宣傳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全員防火防爆意識。

2. 責任落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防火防爆職責,形成全員參與的安全氛圍。

3. 激勵機制:鼓勵員工報告安全隱患,對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個人或團隊給予獎勵。

標準

1. 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消防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如《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2. 企業(yè)內部應制定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規(guī)程,與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ohsas 18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相融合。

3. 定期接受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的防火防爆安全評估,確保安全管理水平持續(xù)提升。

4. 員工須通過消防知識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復訓一次。

5. 實行防火防爆安全責任制,確保各級管理者和員工都明確自己的安全責任。

通過以上措施,我們旨在構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企業(yè)運營的穩(wěn)定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防火防爆安全技術規(guī)程范文

1一般要求

1.1 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隨意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未經批準,不得占用。

1.2 企業(yè)所有員工必須進行消防教育培訓,掌握防火防爆知識,并能夠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1.3 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zhí)行“動火用火管理規(guī)定”。

1.4 使用、搬運危險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1.5 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

1.6 空分裝置壓縮機吸入口附近地區(qū)嚴禁排放乙炔氣等炔類有機物。

1.7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揮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物等。

1.8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1.9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或難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物料保溫。

1.10甲類生產區(qū)在有可燃氣體容易泄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jiān)測工作。

1.11 生產廠房、建、構筑物應符合地區(qū)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1.12 車間、廠房等應根據(jù)需要設置事故照明、事故通風泄壓設施和備用安全電源。

1.13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布置和安裝(包括臨時用電設備)必須符合電氣設備設計安裝防火防爆的要求。

1.14 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和管道應有良好的防靜電裝置,定期檢查確保良好。單獨用于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100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03歐姆。

1.15 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1.16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地點?,F(xiàn)場禁止存放油布、油棉紗或其他易燃物品?,F(xiàn)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1.17禁止無阻火器的機動車輛進入油罐區(qū),易燃物儲罐、充氧站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

1.18 生產、貯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和火災、焊炸危險場所等級的劃分。

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2.1建筑防火

2.1.1廠房的建筑,易燃物品的貯存,生產工藝裝置的平面布置,防火間距及新、擴、改建工程,必須執(zhí)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及《煉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1.2散發(fā)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生產車間以及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生產車間,宜采用不會發(fā)生火花的地面。

2.1.3散發(fā)氣體或粉塵如遇水蒸汽和暖氣設備的溫度能引起自燃或爆炸時,應采用不循環(huán)的熱風采暖。

2.1.4在有易燃及可燃氣體的甲乙類生產設備區(qū),其鋼結構框架、大型設備支架、管廊支柱下部,宜用耐火極限不小于1.5小時的保護層加以保護。

2.2防爆泄壓

2.2.2在高低壓系統(tǒng)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jiān)測儀表、自動調節(jié)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2.2.3有爆炸危險的非敞開式甲、乙類廠房的泄壓比、泄壓措施,應符合(tj16—74)“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保證需要的換氣次數(shù)。

2.2.4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qū)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2米以上。

2.2.5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2.2.7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安全方向。

2.2.8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2.2.9 設備或裝置的易爆部位附近,應設置必要的防爆墻。2.2.10粉煤制備系統(tǒng)的機械設備應充氮防爆,所用封閉的粉煤貯倉應有防爆板。

2.2.11使用液氯在解凍時,嚴禁用火、開水、水蒸汽直接加熱瓶嘴、瓶體。如果需要加熱時,只能用40℃以下的溫水或溫濕布加熱。

2.2.12液化氣體、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應嚴格執(zhí)行《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2.3.控溫控壓

2.3.1必須嚴格控制溫度、壓力,不超溫、超壓。溫度計、壓力表及儀表裝置必須定期校驗,加強維護,保證靈敏準確。重要的設備和部位,應裝設自動調節(jié)和溫度、壓力的聲光報警裝置。

2.4防止氧含量超過

2.4.1氧和易燃易爆氣體混合是發(fā)生著火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必須認真分析化工工藝各環(huán)節(jié)的氧含量,不準超過規(guī)定。

2.4.2原料氣制備時禁止過氧操作,嚴防未經燃燒的空氣(氧氣)進入煤氣系統(tǒng)。

2.4.3原料氣凈化、洗滌工藝過程,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嚴防系統(tǒng)內形成負壓吸入空氣,引起焊炸。

2.4.4系統(tǒng)和設備檢修前、后,一定要將可燃氣體置換徹底,分析氧氣含量(19%-22%)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2.4.5在生產工藝過程中必須設置氧含量報警器和事故聯(lián)鎖裝置等安全設施。

2.5防火措施

2.5.1 在工序之間、設備的進出口管道應設置切斷閥或安全水封。主要設備上應設單獨放空管。

2.5.2 氧氣、空氣、氮氣、可燃氣體或液體彼此之間不得直接連通,必須設置止逆閥、安全水封或設計為兩關一開閥門(兩閥間設放空閥),或者加上盲扳或拆掉一段管子。

2.5.3 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管道系統(tǒng),應配置氮氣或惰性氣體置換的設施。惰性氣體可與滅火設施共用。

2.6防靜電、放電

2.6.1 下列設備及管道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2.6.1.1 生產、貯存,運輸和裝卸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各類危險化學品的設備,管道;

2.6.1.2 空氣分離裝置保冷箱及箱內設備管道;

2.6.1.3 用空氣干燥、摻合、輸送可燃的粉狀或粒狀的塑料、樹脂及其他易產生靜電的固體物料所用設備及管道;

2.6.1.4 在絕緣管道上配置的金屬附件,對地絕緣的金屬、導體等都應設置專門接地。

2.6.2 在裝油或裝其它易燃液體時,禁止取樣或檢測工作;檢測或取樣工作應在裝料完畢半小時后進行。

2.6.3 禁止使用噴射蒸汽的辦法加熱易燃液體。

2.6.4 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工作。

2.6.5 易產生靜電的危險場所,應設置人體靜電導除的設施,如安裝接地的門把手、接地扶欄、裝卸站臺的接地金屬棒等。

2.6.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質的流速應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2.6.7 禁止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尼龍等化纖衣服在易產生靜電的危險場所工作。

2.7貯運設施

2.7.1 易燃液體貯罐應設液位計、呼吸閥、消防泡沫管槍。如無呼吸閥時,應設帶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7.2 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38℃的易燃液體常壓儲罐,應設置冷卻降溫等安全措施。閃點低于28℃,而沸點在38℃至85℃之間的地上易燃液體貯罐,應設冷卻噴淋或氣體回流冷凝等設施。

2.7.4 液氨貯罐上應設置液位計、壓力表和安全閥。

2.7.5 充裝液氨和液氯前,必須按規(guī)定對鋼瓶(或罐車)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不合格的禁止充裝。

2.7.6 貯存易燃易爆液體的設備,應設置有高低限位報警器及自動調節(jié)裝置。

2.7.7 硝酸銨在生產、貯存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嚴格按照《爆炸物品管理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2.8物料排故

2.8.1含有可燃氣體及易燃、可燃液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回收或處理后,方可通過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2.8.2幾種能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容易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污水,不準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2.8.3廠區(qū)內的下水主管、支管與各區(qū)段間應用水封井隔開,當兩個水封井間的管線超過300米時,管線上應增設水封井。

2.8.4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體)污水應設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設施。

2.8.5加強檢查,及時消除泄露。

第2篇 高層建筑施工防火防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施工單位各級領導要重視施工防火安全,要始終將防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將防火工作列入高層建筑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五同時中交施工任務的同時要提防火要求,使防火工作做到經?;贫然罕娀?。

2)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上到下建立多層次的防火管理網(wǎng)絡,實行分工負責制,明確高層建筑工程施工防火的目標和任務,使高層施工現(xiàn)場防火安全得到組織保證。

3)高層施工工地要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多單位施工的工程要以甲方為主,成立甲方、施工單位、安裝單位等參加的聯(lián)合治安防火辦公室,協(xié)調工地防火管理。領導小組或聯(lián)合辦公室要堅持每月召開防火會議和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認真分析研究施工過程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制定落實整改措施。

4)現(xiàn)場要成立義務消防隊,每個班組都要有一名義務消防員為班組消防員,負責班組施工的防火。同時要根據(jù)工程建設面積、樓層的層數(shù)和防火重要程度,配專職防火專職消防員、專職動火監(jiān)護員,對整個工程進行防火管理,檢查督促、配置器材和巡邏監(jiān)護。

5)高層建筑必須制定工地的《消防管理制度》《施工材料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制度》,建立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責任制,明確工程各個部位的動火等級,嚴格動火申請和審批手續(xù)、權限,強調電焊工等動火人員的防火責任制,對無證人員、倉庫保管員進行安全專業(y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進入內裝飾階段,要明確規(guī)定吸煙點,或禁止吸煙。

6)對參加高層建筑施工的外包工隊伍,要同每一支隊伍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詳細進行防火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針對木工操作場所,明確操作人員對木屑、刨花等做到做日清,涂裝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不準在更衣室等場所亂堆亂放,力求減少火險隱患。

7)高層建筑工程施工材料,有不少是從國外進口的,屬于高分子合成的易燃物品,防火管理部門應責成有關部門加強對這些原材料的安全管理,要做到專人、專庫、專管,施工前向施工班組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實行限額領料、余料回收等管理制度。

8)施工中要將易燃材料的施工區(qū)域劃為禁火區(qū)域,安置醒目的警戒標志并加強專人巡回檢查。施工完畢,負責施工的班組要對易燃的包裝材料、裝飾材料進行清理,要求做到隨時做、隨時清,現(xiàn)場不留任何火險隱患。

9)嚴格控制火源和執(zhí)行動火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在焊割方面要做到以下幾點。

①每項工程都要劃分動火級別。一般的高層動火劃分為二級、三級,在外墻、電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均應劃分為二級動火,其余所有場所均為三級動火。

②按照動火級別進行動火申請和審批。二級動火應有施工管理人員在4天前提出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工地主管領導審批,批準動火期限一般為3天。復雜危險場所,審批人在審批前應到現(xiàn)場察看確無危險或措施落實才予批準,準許動火證要同時交焊割工、監(jiān)護人。三級動火由焊割班組長在動火前3天提出申請,報防火管理人員批準,動火期限一般為7天。

③焊割工要持特殊工種操作證和動火證進行操作,并接受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和配合。監(jiān)護人要持動火證,在配有滅火器材的情況下進行監(jiān)護,監(jiān)護時要嚴格履行監(jiān)護人的職責。

④復雜的、危險性大的場所焊割,工程技術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焊割工必須按照方案進行動火操作。

⑤焊割工動火操作要嚴格執(zhí)行焊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0)按照消防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重點部位器材配置分布要合理,有針對性,各種器材性能要良好、安全,通信聯(lián)絡工具要有效、齊全、完好。

防火防爆安全技術規(guī)程

內容一、防火基本原則1.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火災發(fā)生,定期進行消防設施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消除潛在火源。2.滅火及時:一旦發(fā)生火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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