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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前言 吊籃作為高空作業(yè)的重要設備,其安全性和穩(wěn)定性至關重要。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吊籃的使用、維護及檢查流程,確保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吊籃的選用
1. 根據工程需求選擇合適規(guī)格的吊籃,考慮載重量、工作高度、平臺尺寸等因素。
2. 確保吊籃設備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具備有效的出廠合格證和定期檢驗報告。
三、吊籃安裝與拆卸
1. 安裝前,對吊籃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損壞、松動等異常情況。
2.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指導手冊進行安裝,確保固定裝置穩(wěn)固,鋼絲繩張緊適度。
3. 拆卸時,遵循先拆后裝的順序,妥善存放零部件,防止丟失或損壞。
四、吊籃操作
1. 操作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悉設備操作及應急處理程序。
2. 吊籃運行前,檢查電源、控制裝置、制動系統(tǒng)等工作正常。
3. 嚴禁超載,作業(yè)過程中保持穩(wěn)定,禁止劇烈晃動。
五、日常維護與檢查
1. 每日作業(yè)前進行例行檢查,包括鋼絲繩、吊籃結構、電氣系統(tǒng)等關鍵部位。
2. 定期進行深度保養(yǎng),如潤滑、緊固、清潔等,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3. 記錄每次檢查結果,建立設備檔案,便于追蹤設備狀態(tài)。
六、安全規(guī)定
1. 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嚴禁在無防護措施下進行高空作業(yè)。
2. 禁止在惡劣天氣(如強風、暴雨)下使用吊籃。
3.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
七、應急處理
1. 設立應急預案,培訓作業(yè)人員掌握應急響應措施。
2. 在吊籃故障或突發(fā)狀況下,迅速啟動應急程序,保證人員安全撤離。
八、培訓與教育
1. 定期組織吊籃操作、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安全意識。
2. 新入職員工須通過吊籃操作考核,確保其具備基本操作技能。
九、監(jiān)督與管理
1. 建立吊籃使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 對吊籃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查,確保規(guī)程執(zhí)行到位。
標準
本規(guī)程依據《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2016、《建筑施工升降設備設施檢驗標準》jgj125-2010等相關國家標準制定,旨在提供一個全面、實用的吊籃操作指南。各項目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細化規(guī)程,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符合安全要求。鼓勵持續(xù)改進,不斷提升吊籃作業(yè)的安全管理水平。
吊籃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電動吊籃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檢查屋面機構的安裝,應配合良好,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2)鋼絲繩無扭結、擠傷、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懸掛、繞繩方式及懸重均正確;
3)防墜落及外旋轉機構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5)吊籃應做額定起重量125%的靜超載試驗和110%的動超載試驗,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屋面機構、懸重及鋼絲繩符合要求;
2)電源電壓應正常,接地(接零)保護良好;
3)機械設備正常,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吊籃內無雜物,嚴禁超載。
4.啟動后,進行升降吊籃運轉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未經專業(yè)人員檢驗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6.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對吊籃、鋼絲繩進行全面防護,不得用其作為接線回路。
7.作業(yè)后,吊籃應清掃干凈,懸掛離地面3m處,切斷電源,撤去梯子。
第2篇 吊籃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吊籃系高空作業(yè)設備,吊籃操作人員系高空危險作業(yè),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務必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吊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方上崗。吊籃必須由專人按照操作規(guī)程謹慎操作,嚴禁未經培訓人員擅自操作吊籃。
2) 嚴禁吊籃超載作業(yè)。
3) 使用雙機提升的吊籃施工時,應有二名人員操作。施工及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繩(帶),不得穿著硬底鞋,塑料鞋或其它易滑的鞋子,吊籃內嚴禁使用梯、凳、擱板等凳高工具,嚴禁在吊籃中奔跑、縱跳。
4) 安全繩應扣在獨立救生繩(安全繩)上,獨立救生繩嚴禁固定在吊籃籃體及懸掛機構上;
5) 正常施工時,吊籃內載荷應盡量保持均勻,嚴禁將吊籃用作起重運輸和進行頻繁升降運行。
6) 施工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吊籃,嚴禁在空中攀緣窗戶進出吊籃或攀登欄桿。
7) 嚴禁吊籃懸空拆裝。
8) 操作人員在吊籃升降運行時應經常注意各機件的運行情況,如發(fā)現(xiàn)提升機發(fā)熱、噪音、鋼絲繩斷絲、安全鎖失效、吊籃兩端升降速度不勻、限位開關失靈、操練開關失靈等不正常情況時,應及時回降到地面進行檢修,完好后方可繼續(xù)施工,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9) 施工工期較長時,必須制定吊籃定期檢查制度。操作人員每天啟動吊籃時應按規(guī)定對各機件進行檢查。吊籃久置后使用及使用過程中發(fā)生安全鎖、提升機、電氣系統(tǒng)故障或發(fā)生斷繩等重大事故后,必須由專職檢修人員進行檢修,其他人員不得擅自任意拆卸檢修。
10) 懸吊平臺在正常使用時,嚴禁使用電機制動器及安全鎖手剎制動,以免引起以外事故。
11) 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以下高處運行2~3次,吊籃工作一切正常后方可運行;
12) 吊籃使用結束后,應關閉總電源及控制箱電源,并將提升機、安全鎖用塑料紙包扎好,防止雨水滲入。
13) 工作現(xiàn)場環(huán)境:
① 距吊籃現(xiàn)場10范圍內不能有高壓線;
② 在雷雨、下霧、風力大于5級等惡劣天氣不能使用;
③ 電焊火花必須保證不傷及鋼絲繩;
④ 環(huán)境溫度-20℃~+40℃;
⑤ 電源電壓偏離額定值 ±5%;
14) 其他安全操作規(guī)程,請參照裕華興公司的zld系列高處作業(yè)吊籃使用說明書。
第3篇 電動吊籃技術交底兼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許上崗。
○2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扣、安全帽、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后必須馬上將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作業(yè)時必須佩帶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證。必須按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吊安籃全操作規(guī)程。
○4上操作人員必須在兩名以上(單人吊籃除外)。
○5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吊籃,報公司領導或我公司駐場人員處理。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2、操作環(huán)境
○1吊籃運行時嚴禁超載,平臺內載荷大致均布。zld-500/800控制使用為載荷 500 kg(以上載荷包括人體重量)。
○2使用現(xiàn)場吊籃與高壓線、高壓裝置間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少于10米。
○3出現(xiàn)雷雨、大雪、大霧、五級風以上不得使用吊籃。
○4吊籃不宜接觸腐蝕氣體及液體,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時應采取防腐蝕隔離措施。
○5正常工作溫度為:(-20~+40)℃,電動機外殼溫度超過65℃時,暫停使用提升機。
○6正常工作電壓保持在380±5%范圍內,當現(xiàn)場電源電壓低于360v時,停止作業(yè)。
3、懸掛結構
○1操作前,全面檢查屋面懸掛機構焊縫是否脫焊和漏焊,繩扣、螺栓是否齊全、松動。
○2配重塊數(shù)量是否足夠、放置是否妥當。并有固定措施,防止滑落。
○3懸掛機構兩吊點間距比懸掛平臺兩吊點間距大5-10cm。懸吊4、平臺和提升機
○1懸吊平臺按使用所需長度拼裝連接成一體,各部連接螺栓應緊固。各焊接點不脫焊和漏焊。
○2禁止在懸吊平臺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3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為垂直運輸和載人設備使用。
○4工作平臺傾斜時應及時調平,兩端高差不宜超過15公分。
○5吊籃上下運行過程中,吊籃與墻面應相距10公分以上;遇到墻面凸出障礙物時,作業(yè)人員應用力推墻,使吊籃避開。
○6嚴禁對懸吊平臺猛烈晃動、“蕩秋千”等。
○7必須經常檢查電機、提升機運行時是否有異常噪音,過熱和產生異味等異?,F(xiàn)象。如有上述現(xiàn)象,立即停止使用。
○8檢查提升機正常的方法:將平臺提升至離地1米高,停止后無滑降現(xiàn)象,手動松開制動裝置能均速下降,其速度應小于12米/分。
5、安全鎖
○1安全鎖與提升架可靠連接,無位移、開裂、脫焊等異常現(xiàn)象。○2安全鎖在工作時應該是開啟的,處于自動工作狀態(tài),無須人工操作。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
○3空中開啟安全鎖,首先點動提升低側吊籃平臺使安全鎖打開。在安全繩受力時,切忌蠻力扳動,強行開鎖。
○4禁止安全鎖鎖閉后開動機器下降。禁止操作人員自行拆卸修理。
○5安全鎖必須加裝繩墜鐵。
○6檢查安全鎖正常的方法:提升一側電機,使吊籃傾角大于4-8度。測試安全鎖是否鎖繩,若不能鎖住則停用此吊籃,必須更換安全鎖方可使用。
6、限位
○1限位裝置應保證齊全、可靠。
○2工作平臺運行至極限開關后平臺自動停止,此時應及時降低平臺,使行程開關脫離限位塊。
○3檢查限位正常的方法:在提升機工作的過程中,按動兩端限位開關,平臺應停止運行。
7、電氣系統(tǒng)
○1檢查電纜線及各個聯(lián)接插頭、插座有無破損、漏電等現(xiàn)象,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按動各開關按鈕,應無異常。各電氣元件必須靈敏可靠。
○2電纜線在吊籃扶手處采取抗拉保護措施。作業(yè)過程中密切注意電纜是否被墻面掛住,若被掛住切不可硬拉,應上下活動吊籃使電纜放松,排除后方可運行。當?shù)趸@下行離地面50公分時,停下檢查電纜線、鋼絲繩是否有被吊籃壓著的可能,排除后方可降落地面。
○3吊籃停止使用時,必須將吊籃控制箱電源開關拉閘,當收工時不但要關閉控制箱電源同時將電源總閘切斷,使整根電纜線不帶電。
○4無論何種天氣,收工時必須用防水布將電機、電箱嚴密包裹。上工前,應先將防水布摘下來疊放好,方可啟動。
○5隨時注意電纜出現(xiàn)的破損情況,及時用絕緣膠布將破損處裹嚴,防止銅絲外露打火傷人。
8、鋼絲繩
○1、必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鋼絲繩,穿繩正確,繩墜鐵懸掛齊全。
○2鋼絲繩的報廢符合gb5972的規(guī)定。
○3操作過程中,隨時注意防止異物卷進電機和安全鎖孔內。特別注意鋼絲繩上不得有沙漿、玻璃膠等雜物。
9、電焊作業(yè)
○1電焊機嚴禁放置在吊籃上。
○2電焊地線不能與吊籃任何部件連接。
○3電焊鉗不能搭掛在吊籃上,放在絕緣板上以防打火。
○4嚴防電焊渣濺到鋼絲繩上。
10、移籃
○1吊籃移動方案必須得到余濤架隊(租賃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同意,并由我方技術人員指導移動。
○2屋面懸掛機構移動到新位置時,必須將墊木重新放置于加強繩立桿垂直點下方。墊木嚴禁使用磚石塊代替。
○3立桿下方垂直支點必須放在屋面可靠的承重支撐點上。
○4新位置的橫梁與大墻夾角不得小于45度。
○5當屋面懸掛機構在檢修或移動時,必須在吊籃上設置“嚴禁使用”警示標志以防事故發(fā)生。
○6吊籃移位后,必須通過我方(租賃單位)來人驗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11、應急措施
○1施工中突然斷電時,立即關閉電器箱的電源總開關。判別斷電原因,必要時可操作專用手柄,使平臺緩慢降至地面。
○2當發(fā)生松開按鈕但不能停止上、下行時,立即按下電器箱上的紅色急停按鈕,或者立即關上電源總開關,切斷電源使懸吊平臺緊急停止。然后讓專業(yè)維修人員排除電器故障后,再進行作業(yè)。
○3在上升或下降過程中,懸吊平臺傾角過大,此時安全鎖自動鎖繩,及時停止,提升低側平臺使懸吊平臺接近水平狀態(tài)為止,開鎖后正常使用。
○4當工作鋼絲繩突然卡在提升機內,立即停機。嚴禁用反復升、降操作來強行排除險情。操作人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撤離懸吊平臺,并派經過專業(yè)訓練的維修人員進入懸吊平臺進行排險.故障提升機必須全面檢修后才能投入使用.
○5一端工作鋼絲繩破斷、安全鎖鎖住安全繩時,仍然采用上述方法排除險情.但是特別注意動作要輕,要平穩(wěn)避免安全鎖受到過大沖擊和干擾.
○6凡工地出現(xiàn)任何與吊籃有關的問題,請馬上和我公司駐場人員取得聯(lián)系,切不可盲目操作!
第4篇 建筑吊籃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檢查屋面機構的安裝,應配合良好,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2)鋼絲繩無扭結、擠傷、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懸掛、繞繩方式及懸重均正確;
3)防墜落及外旋轉機構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5)吊籃應做額定起重量125%的靜超載試驗和110%的動超載試驗,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屋面機構、懸重及鋼絲繩符合要求;
2)電源電壓應正常,接地(接零)保護良好;
3)機械設備正常,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吊籃內無雜物,嚴禁超載。
4.啟動后,進行升降吊籃運轉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未經專業(yè)人員檢驗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第5篇 電動吊籃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檢查屋面機構的安裝,應配合良好,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2)鋼絲繩無扭結、擠傷、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懸掛、繞繩方式及懸重均正確;
3)防墜落及外旋轉機構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5)吊籃應做額定起重量125%的靜超載試驗和110%的動超載試驗,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屋面機構、懸重及鋼絲繩符合要求;
2)電源電壓應正常,接地(接零)保護良好;
3)機械設備正常,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吊籃內無雜物,嚴禁超載。
4、啟動后,進行升降吊籃運轉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未經專業(yè)人員檢驗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6、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對吊籃、鋼絲繩進行全面防護,不得用其作為接線回路。
7、作業(yè)后,吊籃應清掃干凈,懸掛離地面3m處,切斷電源,撤去梯子。
第6篇 電動吊籃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檢查屋面機構的安裝,應配合良好,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2)吊籃應做額定起重量125%的靜超載試驗和110%的動超載試驗,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鋼絲繩無扭結、擠傷、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懸掛、繞繩方式及懸重均正確;
4)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5)防墜落及外旋轉機構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3.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電源電壓應正常,接地(接零)保護良好;
2)吊籃內無雜物,嚴禁超載。
3)屋面機構、懸重及鋼絲繩符合要求;
4)機械設備正常,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啟動后,進行升降吊籃運轉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未經專業(yè)人員檢驗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6.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對吊籃、鋼絲繩進行全面防護,不得用其作為接線回路。
7.作業(yè)后,吊籃應清掃干凈,懸掛離地面3m處,切斷電源,撤去梯子。
第7篇 吊籃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1)檢查屋面機構的安裝,應配合良好,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2)鋼絲繩無扭結、擠傷、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懸掛、繞繩方式及懸重均正確;
3)防墜落及外旋轉機構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5)吊籃應做額定起重量125%的靜超載試驗和110%的動超載試驗,要求升降正常,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作業(yè)前應進行下列檢查:
1)屋面機構、懸重及鋼絲繩符合要求;
2)電源電壓應正常,接地(接零)保護良好;
3)機械設備正常,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4)吊籃內無雜物,嚴禁超載。
4.啟動后,進行升降吊籃運轉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5.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未經專業(yè)人員檢驗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6.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必須對吊籃、鋼絲繩進行全面防護,不得用其作為接線回路。
7.作業(yè)后,吊籃應清掃干凈,懸掛離地面3m處,切斷電源,撤去梯子。
第8篇 吊籃架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 材料規(guī)格
第1條 組合吊籃所用的鋼管,應用外徑48mm,壁厚3~3.5mm的為宜。組合扣件應用經勞動部門批準的單位所制做的合格產品,承重部位必須用瑪鋼扣件。
第2條 吊籃上鋪設的腳手板應用2.5~5cm厚的木板或輕質金屬板,排木應用5cm~10cm的木方或外徑48mm的鋼管為準。
第3條 吊籃上所掛的立式安全網應用網眼小于10cm的尼龍網或金屬網。
第4條 挑梁應用不小于14#的工字鋼或承載能力大于14#工字鋼的其他材料。
第5條 升降吊籃的手扳葫蘆應用3t以上的專用配套的鋼絲繩。倒鏈應用2t以上的。承重的鋼絲繩直徑應不小于12.5mm,吊籃所用的安全繩應用直徑不小于12.5mm的鋼絲繩。
第二節(jié) 使用吊籃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6條 吊籃適用于高層建筑外裝修和外檐修理作業(yè),吊籃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準超過1200n(包括人體重)。吊籃上的人員和材料要對稱分布,不得集中在一頭,保證吊籃兩端負載平衡。
第7條 在沒有護頭棚的吊籃上或在兩個吊點的吊籃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處、懸挑處操作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籃內人員均必須戴好安全帶。
第8條 嚴禁在吊籃的防護以外和護頭棚上作業(yè),任何人不準擅自拆改吊籃,因工作需要必須改動時,要將改動方案報技術、安全部門和施工負責人批準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經有關部門驗收后,方準使用。
第9條 使用吊籃的人員,在工作中要隨時注意工具材料,不準向吊籃外拋扔任何物件,保持吊籃的整潔。
第三節(jié) 組裝和升降吊籃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10條 組裝吊籃之前架子工對所必用的料具要進行檢查,按標準選料。使用焊件組合吊籃時,應由技術部門和有關人員鑒定焊件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11條 組裝或拆除吊籃時,至少三人配合操作,嚴格按照支搭腳手架的工藝程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吊籃組裝方案。
第12條 升降吊籃時,必須同時搖動所有的手扳葫蘆或同時拉動倒鏈,各吊點應同步升降,保持吊籃平衡。吊籃升降時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別是在陽臺、窗口等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推動吊籃,防止吊籃掛碰建筑物。
第13條 吊籃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為宜,兩吊籃之間間距不得大于20cm。不準將兩個或幾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兩個吊籃的接頭處應與窗口、陽臺施工面錯開。
第14條 以手扳葫蘆為吊具的吊籃,鋼絲繩插好后,必須將保險扳把拆掉,系牢保險繩。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險繩時,保險卡子的拉把不準與主繩捆綁在一起。要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牢,在無處拉接時,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第15條 吊籃的位置和挑梁的設備都應根據建筑物的實際情況而定。擬定施工方案時,應注意挑梁挑出的長度和位置應與吊籃的吊點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挑出的長度和位置應與吊籃的吊點保持垂直。安裝挑梁時,應使挑梁探出建筑物的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內外的兩端應用杉槁、鋼管連接牢固,成為整體,陽臺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頂端要加斜撐的抱樁,斜撐下腳要加墊板,并且將受力的陽臺板和以下的兩層陽臺板設立柱加固。
第16條 承受挑梁拉力的預埋吊環(huán),應用直徑不小于12mm以上的圓鋼,吊環(huán)藏入砼內的長度應大于36咖,并與墻體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幾個吊點共用一個預藏吊環(huán)時,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經上一級技術部門審批后方準使用。預埋環(huán)距支點的距離不得小于3m,挑梁與吊環(huán)連接時應用直徑大于10mm的鋼絲繩或00型、03號以上的花籃螺栓連接。
第17條 承重鋼絲繩與挑梁連接必須牢靠并應有預防鋼絲繩受剪的保護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時,不得少于3個卡子,繩頭要做安全彎,凡是承重鋼絲繩,嚴禁接頭使用。
第18條 吊籃用的吊索(即逮子繩)要從吊籃主橫管底下穿過,吊鉤下的吊索與吊籃內外主橫管連接夾角要保持45°,同時用卡子將吊鉤與吊索卡死。并必須設有防止脫鉤的保險措施。
第19條 安裝吊籃的操作程序是:先將挑梁固定綁牢,掛好吊籃承重繩,將在地面組裝好的吊籃,穿上承重繩,裝好安全卡子或保險繩,然后搖動各吊點的手扳葫蘆或倒鏈,使吊籃平穩(wěn)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將吊籃與建筑物拉結穩(wěn)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險繩每次放繩不得超過1m,并卡牢所有卡子。
第四節(jié) 吊籃的組裝規(guī)格
第20條 吊籃可根據工程的裝修情況和工程特點組裝成單層或雙層吊籃。雙層吊籃要設爬梯,留出活動蓋板,以便人員上下。
第21條 吊籃長度一般不得超過8m,因工程特殊必需使用8m以上的吊籃時,要經上級技術部門批準。吊籃寬度以0.8~1m為宜。單層吊籃高度以2.0m,雙層吊籃高度以3.8m為宜。以鋼管為立桿的吊籃,立桿間距不準大于2.0.m,采用焊接邊框的吊籃,立桿間距不準超過2.5m。單層吊籃至少設3道橫桿,雙層吊籃至少設5道橫桿。
第22條 以鋼管組裝的吊籃,大、小面均須打戧,以焊接預制框架組合的吊籃,長度超過3m的大面要打戧。
第23條 單層或雙層吊籃的每層腳手板都必須鋪平鋪嚴,并與排木固定牢,排木的間距可根據腳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為宜。吊籃作業(yè)層外皮和兩端小面均應綁兩道護身欄,設一道擋腳板,并用安全網全部封嚴、索死下角。里皮要綁防護欄。里皮不能綁防護欄的吊籃,必須與建筑物拉牢固定,吊籃里皮與建筑物的間隙不得大于20cm。
第24條 吊籃頂?shù)姆雷o層,距作業(yè)層腳手板不得小于2m,防護層要用金屬網、尼龍網或輕型堅固材料搭設。如遇挑檐板不能設防護層時,操作人員應掛安全帶,做完挑檐后,再設防護層。
第25條 長度在8m以下的吊籃,要設3個吊點,超過8m的吊籃,每增加3m加一個吊點,吊點要分布均勻。長度在3m以下的小吊籃如設3個吊點操作不便,可設兩個吊點,但籃內人員要掛好安全帶。
第五節(jié) 吊籃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26條 吊籃組裝前,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要根據工程情況編制吊籃組裝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組織驗收。
第27條 組裝吊籃所用的料具,要認真驗收,用焊件組合的吊籃。焊件要經技術部門檢驗合格,方準使用。
第28條 吊籃使用期間,施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經常檢查吊籃的防護、保險措施、挑梁、手扳葫蘆和倒鏈、吊索、鋼絲繩,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解決,嚴禁工人在有隱患的吊籃內作業(yè)。
第29條 在吊籃使用中應設專人或責成有關部門,監(jiān)視挑梁荷載的變動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技術部門反映。
第30條 在大風、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過后,施工人員要全面檢查吊籃,保證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