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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15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8

吊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檢查

1. 吊車啟動前,需詳細檢查吊車各部件,包括鋼絲繩、吊鉤、制動系統(tǒng)、液壓系統(tǒng)等,確保無損壞或異常。

2. 確認吊車操作系統(tǒng)正常,如控制器、指示燈、報警裝置等功能完備。

二、作業(yè)準備

3. 根據(jù)負載重量選擇合適的吊具,并正確安裝,確保吊具牢固可靠。

4. 劃定作業(yè)區(qū)域,設置警示標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三、操作過程

5. 操作員應持證上崗,熟悉吊車性能和操作方法,遵守“十不吊”原則,如超載、視線不清、信號不明等情況下不吊。

6. 起吊前,試吊輕量物體確認無異常后,再進行正式起吊。

7. 起吊過程中保持穩(wěn)定,避免快速轉動或急停,防止負載搖擺。

四、作業(yè)監(jiān)督

8. 現(xiàn)場應有專人指揮,使用標準手勢或信號進行溝通,確保操作員與指揮員理解一致。

9. 作業(yè)中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并修復后再繼續(xù)。

五、收工與保養(yǎng)

10. 完成作業(yè)后,將吊車歸位,關閉電源,清理工作區(qū)域。

11. 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良好運行狀態(tài)。

目的和意義

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降低作業(yè)風險,保障員工生命安全,防止設備損壞,確保工程進度不受影響。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不當操作引起的事故,維護企業(yè)聲譽,同時也有利于延長吊車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注意事項

1. 嚴禁未經培訓的人員操作吊車,以免因操作不當引發(fā)事故。

2. 操作時務必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3. 不得在惡劣天氣下進行吊裝作業(yè),如強風、雷電等。

4. 注意周圍環(huán)境,避免吊物與建筑物或其他設備碰撞。

5. 對于特殊形狀或不規(guī)則負載,需采取額外的固定措施,確保穩(wěn)定吊裝。

請所有相關人員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程,以確保作業(yè)安全,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吊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吊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起重機司機

1.1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1.2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1.3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范圍內,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1.4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tǒng)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1.5起重機司機專門訓練,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fā)給合格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1.6進行起重作業(yè)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1.7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fā)現(xiàn)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zhí)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xù)工作。

1.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wěn)妥前變換操作桿。

1.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指揮人員

2.1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xiàn)象。

2.2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2.3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yè)。

2.4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5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第2篇 車間龍門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吊車工應了解或掌握龍門吊車的性能。

2、 開車前,吊車工就應檢查吊車及軌道的各部位零件有無不正常現(xiàn)象,螺絲有無松動等。

3、鐵軌上有無其它物品影響吊車行走,如有及時清理。

4、檢查各減速機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各加油部位是否有油。

5、檢查電氣設備是否正常。

6、檢查起吊的鋼絲繩是否有毛刺及斷股等。

7、起吊重物不允許超過限定起重量,吊車的鋼絲繩應垂直吊起重物,而不應傾斜一定角度。

8、起吊重物及小車行走時,車速不應過快,應緩慢運行,而且起吊的重物不應在設備及人頭上行走。

9、露天吊車雷雨天停止工作

第3篇 桁車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桁車、吊車操作司機必須持有操作證,必須熟悉掌握行車的構造性能,熟知日常保養(yǎng)規(guī)則。

2、吊車作業(yè)應保持足夠的工作場地,輪胎吊作業(yè)必須支墊平穩(wěn)牢固,吊臂起落及回轉半徑無障礙,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3、起吊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環(huán)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況作全面了解。

4、進行起吊回轉、變幅、吊鉤升降和行走等作業(yè)前,應鳴聲示意。

5、司機和起重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吊車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應拒絕執(zhí)行。

6、變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種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7、起吊作業(yè)時,重物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嚴禁起吊人員。

8、不得超負荷起吊,特殊情況需起吊的,必須經現(xiàn)場負責人或技術人員批準,并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體。

9、嚴禁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的重物,現(xiàn)場澆注的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起吊。

10、起吊的物體應捆綁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體。起吊零星物體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鋼絲繩與物體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11、天氣惡劣如大風、雷暴、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雨雪天氣作業(yè)時,應先經過試吊,證明制動器靈敏可靠方可進行。

12、風力達6級以上,塔吊必須停止作業(yè),并在停機后解除吊臂的約束。

13、塔吊司機接到臺風預報或實際操作中遇到突風時,必須停止吊裝作業(yè),拉上纜風繩,行車輪卡上卡軌器。汽車吊必須收回扒桿,做好防臺準備。

14、塔吊每次起吊作業(yè)后,應將吊鉤升至頂端,將小車移至根部,,切斷電源,開啟風向標。

15、起吊滿負荷或近滿負荷時,應先將物體離地面20~50cm,停機檢查吊車的確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升起,對易晃動的重物必須栓拉繩。

16、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應平衡,回轉未停穩(wěn)前不得作反向動作,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17、吊車不得近架靠空輸電線路作業(yè),因現(xiàn)場條件限制必須在線路附近作業(yè)的,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并有專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吊車與架空輸電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安全距離規(guī)定。

18起重所用鋼絲繩,應有生產廠的技術證明文件為使用依據(jù)。

19、吊車鋼絲繩的使用,其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吊車的規(guī)格要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至少保留3圈以上,安裝或拉出鋼絲繩時應防止打環(huán)、扭結、彎曲和亂繩,不得使用扭結、變形的鋼絲繩。

20、鋼絲繩上允許在端頭處有接頭。采用偏結固接時,偏接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不得短于300m,其偏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采用繩長固接時,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卡環(huán)結頭,作業(yè)中必須經常檢查緊固情況。

21、每個工作日都應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以及連接部分進行檢查,鋼絲繩磨損其直徑減少7%時應更換。

22、吊車起重制動器的制動輪表面磨損達1.5~2mm時,或制動塊磨擦襯墊磨損超過原襯墊厚度50%時,均應更換。

23、起重吊鉤、吊環(huá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更換:

1) 表面有裂紋、破口、嚴禁補焊,應更換;

2) 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

3) 掛繩面磨損超過10%。

4) 心軸(銷子)磨損超過其直徑的3~5%。

第4篇 吊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操作人員應了解吊車的機械操縱和維護方法;要

有吊車電器設備的常識,要熟悉鋼索和鉤子的好壞和懸掛的角度,并要有一定時間的實際操作經驗。并取得起重作業(yè)人員操作證。

2、開車前應檢查所用的鋼繩,掛鉤及其它吊具應符合要求。

3、使用前要檢查行車上的部件是否完好無損,按鈕應準確無誤。檢查完好后方可合上總閘,并發(fā)出確切信號。

4、起吊時應將吊車無載掛鉤進行幾次試動。仔細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領導,未修好以前,不得進行工作。修好以后,應進行試吊后才能使用。運行必須超過路障物體0.5 米以上,嚴禁在人頭頂和設備上越過。

5、行車運行時,安全注意事項:

(1)掛鉤應垂直安置在吊起的載物上。禁止斜吊。

(2)對捆縛不牢固或重心不正的載荷,禁止吊運,必須捆牢固后,再準起吊。

(3)不準吊起超過額定負荷的重量。如不知道載荷量時,必須弄明白后,再起吊。

(4)禁止用起重鉤、掛鉤斜拉或人用手托著工件吊運。

(5)物件尚在地面時,不得行車,以免吊起后,搖晃傷人。

(6)禁止用吊車的掛鉤拉埋在地下的物品。嚴禁用麻繩、線繩、三角皮帶吊運任何物品。

(7)在吊運時,行車操作人員只能聽取某一個固定人員的信號和指揮。

(8)行車在開進尾端和擋板時,應提前放開開關。

(9)工作時如發(fā)現(xiàn)行車或其它設備損壞時,應將載荷放下來,并告訴負責人,如不能放下載荷時,應將載荷可能掉下來的地方,用標志標明。

6、行車運行停車后安全注意事項:

(1)不要將載荷留在懸掛的位置上。

(2)行車的掛鉤應到半腰間。

第5篇 吊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駕駛吊車必須經過特種作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后,方準上崗作業(yè),嚴禁無證操作、酒后上崗。

2、 經常調整和檢查制動器,以保證平穩(wěn)可靠。

3、 經常檢查鋼絲繩、鏈條是否有損傷,緊固螺釘是否有松動,三角皮帶和鏈條是否張緊,輪胎的壓力是否足夠。

4、 注意檢查發(fā)動機、燃油箱和各減速箱的油位,按要求定期給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

5、 作業(yè)前進行一次空負荷運轉,注意各部分是否有異常,同時注意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工作可靠。

6、 不得超負荷吊運,起重重量較大的貨物時,應先吊起50—100毫米,然后檢查制動器、支腿是否可靠,再繼續(xù)吊運,吊運時操縱要平穩(wěn)。

7、 操作時每開始一個動作均要鳴喇叭,以提醒周圍人員離開可能導致危險的地方。

8、 在行駛和吊運時,應經常注意各種電線,在有高壓線的場地,不應進行作業(yè),如必須時,應按照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

9、 吊運時不要把貨物從近旁人員上方轉過。

10、 繞在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三圈。

11、 不得用起重機的旋轉運動拖、拉貨物或障礙物,沒有把握和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拉、拔埋在地下的東西。

12、 司機和起重工應密切配合,在未掛牢和人員未離開前,不得起吊貨物。

13、 帶負荷起臂和落臂時,不得超過該起重物重量的最大幅度。

14、 在發(fā)動機未停車前,司機不得離開起重機。

15、 嚴禁在起重機沒有完全停住前,把換向器手把推向另一方。

16、 空車行駛應把吊鉤用鋼絲繩系在底架上,并稍拉緊,以減少吊臂和吊鉤跳動。

第6篇 電積平臺吊車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崗位安全職責

1.1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2執(zhí)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班前“五項準入”及班中、離崗安全確認。

1.3熟練掌握工藝技術操作規(guī)程,按規(guī)作業(yè)。

1.4執(zhí)行設備操作及維護規(guī)程,保持作業(yè)環(huán)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1.5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指令,對他人不安全行為違章作業(yè)要進行勸阻和制止。

1.6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除、變更崗位安全防護設施及各類保險裝置。

1.7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應急演練。

1.8發(fā)現(xiàn)崗位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班組長,并妥善處理。

1.9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如發(fā)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保護現(xiàn)場,做好記錄。

1.10執(zhí)行安全工作安排,接受公司、廠、車間安全檢查。

1.11做好各項記錄,記錄清晰、真實。

2.崗位存在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應對措施

2.1崗位存在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物體打擊、高空墜落、觸電、火災。

2.2應對措施

2.2.1物體打擊

2.2.1.1上下吊車隨時觀察周圍環(huán)境,防止高處物體墜落傷害。

2.2.1.2吊車上使用或傳遞的物件要握緊拿牢,不得在吊車上拋扔物件。

2.2.2高空墜落

2.2.2.1上下樓梯時,在指定的位置停車后抓緊安全護欄緩步上下,禁止從槽面、護欄等處下車。

2.2.2.2在吊車平臺出裝口邊緣過道來回行走時,確認吊車停止后方可行走,手抓緊外側防護欄桿,注意腳下打滑,防止滑倒跌落;禁止在二樓電解槽面以外(即洗板槽上方及陰極作業(yè)場上方)和吊車行走過程中在出裝口邊緣過道來回跨越和行走;禁止將身體部位伸出吊車護欄外側。

2.2.2.3吊車上配備應急繩索,且要懸掛牢固。遇到突發(fā)事件使用應急繩索時,要綁捆結實,沉著冷靜、緩慢著地。

2.2.3觸電

2.2.3.1吊車配電箱絕緣良好,外殼接地可靠,無裸露的帶電部分,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2.2.3.2禁止用濕手或戴濕手套觸摸電器開關。

2.2.3.3停送電時,右手單手側身拉合開關。作業(yè)完成后,切斷吊車總電源。

2.2.4火災

2.2.4.1吊車上配備足夠數(shù)量有效滅火器材。所配備滅火器材要隨時擦拭保養(yǎng)并檢查,發(fā)現(xiàn)過期或陳舊更新。

2.2.4.2吊車上駕駛室不得存放遺留棉紗、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雜物。

2.2.4.3遇到初期火情撲救?;鹎檩^大無法控制時,要使用應急繩索逃離,并向班長、調度室等人員匯報,撥打火警電話報警。

3.崗位操作中禁止的行為及安全注意事項

3.1禁止班前、班中飲酒。

3.2崗前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長發(fā)放入工作帽內),妥善保管、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3.3專人指吊,持證上崗。

3.4遵守起重作業(yè)“十不吊”規(guī)定。

3.5禁止?jié)袷只虼鳚袷痔讋佑酶黝愲姎庠O施。

3.6禁止觸摸、擦拭或跨越設備運轉部位。

3.7吊車作業(yè)過程中禁止檢修;停車檢修時,聽從檢修人員指揮,做好一切配合工作。

3.8吊車運行方向軌道上或檢修平臺上有人時,禁止開動吊車。

3.9禁止起重機各工作部件故障運行,執(zhí)行起重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3.10禁止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故障停車時,要在吊物下方地面設置警戒區(qū)域并疏散周圍人員。

3.11吊物在垂直狀態(tài)下起吊或落下,吊物重量要在規(guī)定負荷內,吊物重量不明時禁止起吊。

3.12學徒工在未取證前,由師傅監(jiān)護操作,禁止單獨作業(yè)。

3.13吊車作業(yè)過程中,禁止駕駛人員離開駕駛室。

3.14在安全通道內行走,安全通道禁止堆放物料和其它物品。

4.崗位出現(xiàn)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及報告程序

4.1遇到初期火情撲救,火情較大無法控制事件時使用應急繩索,要綁捆結實,沉著冷靜、緩慢著地,并向班組長、中控室匯報,撥打火警電話報警。

4.2發(fā)生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火情等事故時,要控制好事故現(xiàn)場迅速通知班組長、中控室,傷者立即送往醫(yī)院救治。

5.崗位主要的工藝技術參數(shù)或標準

5.1 3+3吊車卷揚最大起重量:6 t

5.2 8+8吊車卷揚最大起重量:16t

第7篇 吊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起重機吊車司機必須熟悉設備機構的性能、安全附件的作用,并會使用、保養(yǎng),新調入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

2、操縱室應保持整潔,車上不準設臨時電線(臨時電源),電阻器、控制柜(屏)附近不得堆放雜物,如遇起火時要立即拉下電門,使用滅火器,將火撲滅。

3、工作前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女同志的發(fā)辮要放在防護帽內。

4、交換班時必須與當班司機聯(lián)系好,上下車要走專用扶梯和平臺。禁止爬房架子、走承軌道梁大車軌道和從一臺天車爬到另一臺吊車上。

5、要嚴格執(zhí)行交換班制度,交接班人員要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如卷揚機構和各機構安全防護裝置等,發(fā)現(xiàn)有失靈或損壞部位必須停車修理,不準代故障運行。

6、在開車前必須響鈴,先看房架、承軌梁大車軌道上及車上是否有人,吊運物料時,不準在人頭上和機械設備及乙炔、氧氣瓶上通過。

7、操作中必須先看清地面人員的指揮手勢、信號,不得盲目操作。兩臺車同時吊一個活時,必須配合好,聽從地面專人指揮。

8、遇有外來人員(外賓)參觀時,須將天車停放在安全位置,參觀人員走后方可行駛。

9、非吊車司機不準開動天車設備,學徒工必須在司機直接指導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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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制作,否則不準獨立操作。

10、天車在操作中,遇有下列情況時不給吊運:

(1)手勢、信號不明不吊;

(2)捆綁不牢不吊;

(3)被吊物件上有人不吊;

(4)被吊物件下有人不吊;

(5)多人指揮不吊;

(6)吊鉤直接吊物不吊;

(7)斜拉歪拽不吊;

(8)超負荷不吊;

(9)受壓氣瓶不吊;

(10)吊具不付合要求不吊;

(11)被吊物件有浮動物件不吊;

(12)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11、吊放物件要慢,吊運中發(fā)現(xiàn)不安全問題及時停車處理,落放物件時等地機人員擺好墊物后方可將物件落下去。

12、如車間有上下兩天車,不得用上層天車掛(代)走下層天車。

13、在運行中接近鄰車時要響鈴提示,不準撞車,在特殊情況需要頂車時,得到允許方頂車,頂車要慢。被頂車無人時必須看好第三、四臺吊車情況,防止發(fā)生頂車時出現(xiàn)事故。

14、起重量接近滿負荷時,應將被吊負荷升起不高于400-5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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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試驗制動器靈敏動作情況。

15、在同時操作兩個起升機構時,要注意升起的鉤頭,不要依靠斷限位開關來控制。

16、禁止戴電作業(yè),檢查或修理吊車電氣設備時,必須拉下電源總開關。

17、修理吊車滑觸線時應拉下電源總開關,在滑線上掛接地線,在電源開關處掛警告牌,并設專人看管,使用的檢修照明燈必須是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18、吊車司機在操作時,要集中精力,嚴禁說笑、看書、看報、吸煙,

不準雙手離開控制器或擅自離開崗位。

19、工作后離開操作室時,必須拉下總電源開關,并要將吊車開到專用梯子和走臺處,鉤頭起到適當高度,控制器打到零位。

20、門吊、電動葫蘆吊、橋式起重機及電磁吊車除遵守以上各項外,還要做到:

(1)工作前將夾軌器松開,“鐵鞋”(地錨)移開。

(2)工作中吊40噸以上物件,如超出軌道禁止大車開動和點動。

(3)20噸至40噸物件超出軌道外,可以點動大車,不準開動大車。

(4)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禁止開動。

(5)工作完畢后,吊鉤要升到頂點,大車要掩好。

(6)電葫蘆、橋式吊車只許由指定人員操縱,其他任何人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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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按鈕。

21、電磁盤吊物時:

(1)磁盤所用電壓不超過230伏,每次通電時間小磁盤不超過4分鐘,大磁盤不超過5分鐘。

(2)不準用磁盤吊運機器、成品、受壓容器、末落砂的部件,或溫度在180度以上的物件。

(3)在汽車上用磁盤,禁止從司機室上面吊運。卸車時只能在車箱上吊動,不要在車體上空停留。嚴禁吊物從人頭上通過。

(4)不準吸吊埋在地下物件,吊物時所吊物重加磁盤自重不準超過吊車總負荷。吊物必須牢固的骨住再運行。

(5)磁盤吊物時不能吊起過高,行走要慢,落料時,防止震動斷電和砸飛物件傷人。

第8篇 電積平臺吊車崗位設備操作維護規(guī)程

電積平臺吊車崗位設備包括:(8+8)t雙梁橋式吊

1、(8+8)t雙梁橋式吊

1.1設備用途

主要用于電解鋁的出槽、電積陽極板的更換和零星吊裝工作。

1.2技術性能

表1 (8+8)t雙梁橋式吊技術性能

設備名稱(8+8)t雙梁橋式吊編號
規(guī)格型號q=(8+8)t,l=22.5m數(shù)量3
單臺設備主要技術參數(shù)
1起升高度12m
2跨度22.5m
3大車運行速度4.71-47.1m/min
4起重量(8+8)t
5起升速度0.83-8.32m/min
6小車運行速度0.3-3.14m/min
7緩沖器行程150mm
8工作制度a6
9鋼絲繩型號6×37-15-1851-光-右交

1.3設備構造簡介及工作原理

1.3.1構造簡介:雙梁、絕緣雙鉤橋式起重機,電器控制為變頻控制。

1.3.2工作原理:以間歇作業(yè)方式對物料進行起升、下降和水平移動的搬運機械。

1.4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1.4.1許可使用條件

(1)凡被吊的物體符合電動橋式起重機的工作性能及規(guī)格時方可運轉。

(2)設備在新安裝和大、中修后,必須經過驗收方驗收后方可運轉。

1.4.2操作方法與步驟

(1)熟悉起重機的用途,裝配及操作方法,起重能力及保養(yǎng)的規(guī)則,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guī)程。

(2)起重機開始操作前,必須在總電源切斷的情況下進行檢查和調整,在起重機上不遺留任何工具和物品,操作室通向梯臺的門,橋架上的門必須關閉。

(3)在總電源關閉前,操作者必須確定所有控制器是否處在零位上,確定在起重機的線路上及起重機的橋架上沒有任何人員,只有在進行上述檢查后,方可送電。

(4)起重機在每次開動以前,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如運貨道上有人不讓開,而起重機的吊貨也不能繞道通過時,必須停車。

(5)起重機吊起的重物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

(6)在操作時應使運輸中的貨物很少搖擺,如貨物搖擺時,必須將起重機送往貨物搖擺的一方來穩(wěn)吊。

(7)吊起貨物時必須在垂直位置,不允許利用移動大車或小車來拖動貨物或歪拉斜吊。

(8)起重機及小車必須以最慢的速度,在不沖擋架的條件下,逐步靠近邊緣位置。

(9)起重機在正常操作時,禁止使用限位開關動作來停電。

(10)起重機的控制器應逐步開動,在機械完全停止運轉前,禁止將控制器從順轉位置直接反逆轉位置來進行制動,但在用作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情況下可以例外。

(11)防止起重機在同一跨度內與另一臺起重機相撞,僅在事故發(fā)生后允許用一臺起重機來移動另一臺起重機,但均需無負荷,并用最低速度。

(12)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電源開關必須斷開,所有的控制器應處于零位上。

(13)當起重機吊起重物或放下鉤頭時,吊車工嚴禁離開起重機。

(14)吊車在操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吊車工在點檢記錄的點檢記事一欄中要做好詳細記錄,自己能處理的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立即匯報中控室。

(15)當起重機工作完畢后,吊車工必須將起重機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到至少離地面2m以上的位置,控制器回到零位,并斷開電源開關。

(16)吊車工在離開起重機時,應使其處于制動狀態(tài)。

1.4.1允許使用條件:

1.4.1.1被吊物體符合橋式起重機技術性能和規(guī)程。

1.4.1.2在大、中、小修后,經驗收合格。

1.4.1.3本體設備附屬設備完好。

1.4.2操作程序和方法:

1.4.2.1進行設備運轉前檢查,詳見維護規(guī)程。

1.4.2.2確認無異常后,按總電源啟動按鈕送電。

1.4.2.3按主控制器臺面扳動操作手柄,控制機構的運行。

1.4.2.4進行空載試車,并做設備運轉中檢查,詳見維護規(guī)程。

1.4.2.5經試車檢查確認無異常后,進行負荷工作。

1.4.3開、停車條件:

1.4.3.1停車條件

(1)起重機使用完畢后,必須將車停在指定位置。

(2)將吊鉤升至距地面2m的位置。

(3)吊鉤沒有掛物體。

(4)所有控制手柄扳到零位。

(5)按停車按鈕。

1.4.3.2開車條件

(1)軌道及橋架上無人檢查、檢修。

(2)操作手柄均在零位。

(3)按點檢表內容進行點檢,確認無問題并做好記錄。

(4)關閉吊車各門。

(5)發(fā)出開車信號。

1.4.4安全注意事項:

1.4.4.1吊車工必須熟悉起重機構造和操作方法,掌握技術性能及保養(yǎng)規(guī)則,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4.4.2吊車工必須聽從專職人員或指吊人員指揮。

1.4.4.3吊車工有權不執(zhí)行錯誤及違章操作信號,但必須聽從任何人發(fā)出的“停止”信號。

1.4.4.4在起升和運送物件時,必須保證吊繩的垂直狀態(tài),嚴防物件在空中大幅度搖擺,出現(xiàn)搖擺時,應立即采用“穩(wěn)鉤”法使物件平穩(wěn)。

1.4.4.5除非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需緊急停車外,嚴禁“反車”制動。

1.4.4.6在起升物件時,要密切注意指揮人員的信號,在繩扣繃緊前,應逐漸起鉤,待捆綁牢靠,指揮人員離開后方可起吊,當重物接近地面時,亦應慢速落鉤,以防物件傾倒。

1.4.5常見故障和處理方法:

表2常見故障和處理方法

序號零部件故障情況故障原因措施
1吊鉤尾部疲勞裂縫

吊鉤表面上有裂縫和破裂

鉤頭危險斷面的磨損超過其高度的10%

吊鉤斷裂

吊鉤損壞

吊鉤損壞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2滑輪滑輪槽不均勻磨損

滑輪軸磨損

滑輪不轉動

鋼絲繩損壞得快

軸損壞

滑輪軸、鋼絲繩磨損

在不均勻磨損超過3mm時停止使用滑輪

檢查潤滑情況,有無潤滑油

軸是否擦傷及軸承狀況

3卷筒卷筒上有裂縫卷筒損壞更換
4制動器不能制動(對運行機構來說小車或大車斷電后滑行距離較大)

不能打開

一般原因:a、杠桿系統(tǒng)中的活動關節(jié)被卡住。b、潤滑油滴在制動輪的制動面上。c、制動閘皮過度磨損。

一般原因:a、制動帶粘在有污垢的制動輪上。b、活動關節(jié)卡住。c、彈簧張力過大。

2、油液使用不當。

3、葉輪卡住。

a、用油潤滑活動關節(jié)。b、更換制動閘皮,調整鎖緊螺母。c、處理不了的匯報中控室。

a、消除卡住現(xiàn)象。b、調整彈簧。c、處理不了的匯報中控室。

3齒輪1、齒輪損壞。

2、齒輪磨損。

3、輪輻、輪緣和輪殼上有裂縫。

4、鍵損壞和齒輪在軸上跳動。

1在工作時跳動,端面機構損壞。

2、在開動和制動跳動。

3、齒輪損壞。

4、鍵斷。

匯報中控室。
4聯(lián)軸器1、在半聯(lián)軸器體內有裂縫。

2、連接螺栓孔磨損。

3、齒型聯(lián)軸器磨損。

4、鍵槽磨損。

1、損壞聯(lián)軸器。

2、在開動機構時跳動切斷螺栓。

3、齒磨壞,重物迅速落下。

4、鍵落下,重物迅速落下。

匯報中控室。
51、裂縫。

2、軸的彎曲超過0.5mm/m。

1、損壞軸。

2、由于疲勞而損壞軸頸。

匯報中控室。
6車輪運行不平穩(wěn)及發(fā)生歪斜1、車輪輪緣過度磨損。

2、由于不均勻的磨損,車輪的直徑具有很大差異。

3、起重機鋼軌不平直。

匯報中控室。
7減速機1、外殼特別是在安裝軸承的地方發(fā)熱。

2、潤滑油沿著封面流出。

3、減速機震動。

1、軸承發(fā)生故障。軸頸卡住,齒輪迅速磨損,齒輪及軸承內缺乏潤滑油。1、更換油,檢查嚙合情況和軸承情況。

2、處理不了的匯報中控室。

8滾動軸承軸承產生高熱。

聲音大。

1、缺潤滑油。

2、軸承中有污垢。

1、安裝不良而使軸承部件卡住。

2、軸承的零件發(fā)生損壞和磨損。

1、加潤滑油。

2、清洗軸承,加新潤滑脂。

3、匯報中控室。

1.5設備維護規(guī)程

1.5.1設備操作前檢查

1.5.1.1潤滑部分

(1)檢查大、小車和卷揚減速機潤滑油是否達到油標(檢測油位用)上、下刻度之間或達到油位指示孔。

(2)檢查卷揚鋼絲繩及各部抱閘是否良好。

(3)檢查各潤滑部位有無漏油。

1.5.1.2機體部分

(1)檢查鋼絲繩是否能繼續(xù)可靠使用。

(2)檢查卷筒及滑輪溝槽表面輪緣及凸緣是否完整。

(3)檢查大、小車輪有無裂縫,輪緣及車輪踏面有無嚴重磨損現(xiàn)象。

(4)檢查橋架。

(5)檢查大、小車軌道有無松動,焊縫是否完好。

(6)檢查各齒輪聯(lián)軸器連接螺栓是否松動。

(7)檢查各傳動機構的電動機、減速機、軸承箱、抱閘的地腳螺栓緊固情況。

1.5.1.3其它部分

(1)檢查制動器各傳動杠桿能否靈敏動作,各杠桿之間連接孔及軸銷是否有較大磨損,閘瓦是否很好地貼合在制動輪上,閘瓦材料(閘皮)是否磨損(襯料磨損超過40%時應更換)閘輪表面有無退火現(xiàn)象和劃傷。

(2)檢查大、小車緩沖器是否使用可靠。

(3)檢查吊車頻閃燈及照明燈的完好情況。

(4)檢查吊車配電柜內空調運行情況。

1.5.2設備運轉中檢查

1.5.2.1各部軸承及電機溫度不應超過60℃。

1.5.2.2個傳動機構電機、減速機、齒接手、制動器和軸承在運轉中無強烈噪音和撞擊聲。

1.5.2.3各部限位靈敏可靠。

1.5.3設備日常維護和調整

1.5.3.1抱閘的調整

(1)制動力矩的調整,調整固定螺桿、旋動螺母壓縮主彈簧或放長主彈簧到合適力矩。

(2)兩片閘瓦間隙,調整螺桿即可達到目的,閘瓦與制動輪之間間隙應調整在0.6-1mm內。

1.5.4設備潤滑

序號部件名稱潤滑油型號、規(guī)格潤滑周期
1滾動軸承zl-1

zl-2鋰基脂

zl-3

3個月?lián)Q油一次,加油量不得超過軸承體的2/3
2減速機150#工業(yè)齒輪油使用初期2個月?lián)Q油1次,使用后每6個月?lián)Q油1次
3齒輪聯(lián)軸器zl-1

zl-2鋰基脂

zl-3

1個月加油1次,加油時用油槍壓入到漏出為止
4鋼絲繩鋼絲繩麻本心脂30天涂抹一次潤滑脂
5卷筒

內齡盤

zl-2鋰基脂大修時涂抹加滿。

1.5.5設備點檢

1.5.5.1點檢標準

表3點檢標準

序號名稱檢查項目檢查方法判定標準
1軸承安裝狀態(tài)

聲音

溫度

振動

油量

目視

耳聽

測溫儀

手觸

目視

不振動

無異音

≤60℃

無異常振動

規(guī)定量(詳見潤滑標準)

2減速機安裝狀態(tài)

損傷

聲音

溫度

振動

油量

油質

密封

目視

目視

耳聽

測溫儀

手觸

目視

目視

目視

不振動

無裂紋及明顯損傷

無異音

≤60℃

無明顯振動

規(guī)定量(液位指示器)

不乳化、不臟

不漏油

3聯(lián)軸器中心擺動

本體安裝狀態(tài)

螺栓安裝狀態(tài)

本體磨損

鋼板尺

目視

耳聽

目視

不明顯擺動

不松動

不松動

無斷裂、無明顯磨損

4軸封壓蓋擰緊狀況

溫度

漏油

目視

測溫儀

目視

不擰緊,有過盈量

≤60℃

無明顯泄漏

5制動器拉桿

聯(lián)軸銷

內襯磨損

推力器

手動

手動

目視

目視

無松動及搖動

運動靈活

無明顯磨損

無漏油

6齒輪聯(lián)軸器保護罩聲音

目視

無異音

不變形、破損

7卷筒繩槽

壓板

端蓋

目視

手動

手動

無明顯磨損

無松動

無間隙

8鋼絲繩磨損

潤滑

斷絲

卡尺

目視

目視

無明顯磨損

參見潤滑標準

6倍繩徑長斷絲20絲/股,斷絲30絲/6股

9滑輪組滑輪

保護罩

目視

目視

運轉順利,無裂紋及破損

間隙合適,焊縫無開裂

10鋼軌接頭

安全撞塊

磨損

掃軌器

手動

手動

目視

目視

無松動及脫落

無松動及脫落

無明顯破損(磨損全高、原寬度的10%以下

無變形、破裂

1.5.5.2點檢內容

表4點檢內容

序號點檢項目點檢內容備注
1減速機運行聲音

地腳螺栓、振動及溫升

1次/班
2制動器制動器磨損

閘皮磨損

推動器工作情況

1次/班
3減速機各減速機地腳螺栓緊固

運行聲音及潤滑

設備衛(wèi)生情況

1次/班
4電器設施外觀完整性檢查

各處限位完好

1次/班
5鋼軌軌道接頭

安全撞塊

軌道磨損

螺栓緊固情況

掃軌器

1次/周
6鋼絲繩磨損情況

鋼絲情況

1次/班
7滑輪及滑輪保護罩磨損及潤滑情況

運行聲音

保護罩磨損及焊縫

1次/班
8卷筒繩槽磨損情況

鋼絲繩壓板情況

1次/班
9聯(lián)軸器運行聲音及振動1次/班

1.5.5.3點檢方法

點檢人員通過儀器儀表、點檢工具、五感對設備進行短時間的外觀檢查:如振動、發(fā)熱、松動、異音、異味、損傷、腐蝕、泄露等。

1.5.5.4點檢要求

點檢人員在交接班及班中對設備進行全面點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立即匯報中控室,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9篇 起重吊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露天作業(yè)。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yè)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3.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4.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5.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5.1????????? 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5.2????????? 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5.3????????? 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5.4????????? 各連接件無松動;

5.5????????? 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6.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正確步驟啟動內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7.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8.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9.應根據(jù)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10.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11.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13.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15.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16.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常現(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17.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8.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9.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20.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21.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人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22.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時,不得高速行駛。

23.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24.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0篇 鐵路吊車司機耙犁機移道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鐵路吊車:

1.吊車司機必須熟知本礦鐵路運輸工序流程、各車站《站管細則》、各站站場情況和準軌鐵路信號規(guī)程,并熟悉專業(yè)基礎知識,取得合格證方能上崗作業(yè)。嚴禁非司機開車。

2.應經常檢查吊車上的各種安全裝置、儀表、鋼繩及制動系統(tǒng)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不得隨意拆除安全裝置的鉛封。

3.進行作業(yè)前,必須清楚作業(yè)內容、作業(yè)環(huán)境,事先作好準備,嚴格控制起吊負重及吊車中心距離的限度,不準超力矩起吊重物,也不得仰角超過限度。

4.吊車移動前應鳴笛一長聲,表示吊車開動。作業(yè)完后未經調度和指揮人員同意,不得任意離開作業(yè)地點。

5.行走時,應注意架空電力線、牽引網線和鐵路兩側的障礙物。其速度不得超過

6km/h。

6.吊車與電機車連掛時,吊車司機應在固定線、半固定線監(jiān)督接風管試風。

7.吊車進入掌子面、排土場作業(yè)時,司機必須了解線路狀態(tài)、曲線半徑、坡道大小及鋼軌正反超高、路基障礙物等后,方可作業(yè)。

8.內燃吊車可在25‰的坡道上自行行走,在20‰以下的坡道上可自力進行作業(yè),大于20‰以上坡道作業(yè)時必須由單機連掛作業(yè);帶掛平板作業(yè)其坡度不超過15‰;自力作業(yè)距離不超過300米。

9.吊車不得在低于12米的高壓線下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下,須經調度或有關領導同意后,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方能作業(yè)。

10.吊車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兩名司機,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控作業(yè)現(xiàn)場的人和物的動態(tài)及吊車的平衡與起落狀態(tài)。每一動作開始前,都要先鳴笛示警。

11.吊車作業(yè)必須有專人指揮;司機應按指示信號進行工作,信號不明應停止作業(yè)。12.吊車作業(yè)時,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車內;嚴禁在各部位注油、緊油杯或緊閘帶;

嚴禁吊車同時進行三種以上的動作。

13.吊車在排土場作業(yè)時,線路超高不得大于50mm:在坡道上起吊或作業(yè)完畢時,若停放在坡道時,應采取止輪措施。

14.兩臺吊車同時作業(yè)時,必須做好呼喚應答。

15.吊重物時,先必須試吊;吊重物旋轉前,必須檢查旋轉閘帶,并只能經架腳邊旋轉;當兩邊的支持樑加牢時,方可作360度的旋轉。作業(yè)時,重物或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16.鋼繩應均勻地卷在繩筒上,在松繩時,卷筒上的鋼繩余量不得少于一圈半。所用鋼繩必須按負重要求選擇,并是合格的。起吊邊角或易剪、切鋼繩的物件時,必須墊木墊或膠墊。

17.遇有六級以上的大風,應停止作業(yè)。夜間作業(yè)時,吊車場所應架設好照明。

18.吊車脫軌時,嚴禁用扒桿作為支撐吊物自起的方法處理。

19.吊車不得停放在不穩(wěn)固和不良狀態(tài)的線路上或岔尖上。

二 移道機

1.司機必須熟悉鐵路信號規(guī)程,并熟練掌握本專業(yè)基礎知識、安全規(guī)程及技術操作技能。

2.進行作業(yè)前,司機必須清楚作業(yè)內容、作業(yè)環(huán)境,事先作好準備,按章操作。

3.作業(yè)時不得少于二人(一名司機、一名副司機),并熟知鐵路運轉信號及作業(yè)環(huán)境。

4.作業(yè)前,應對移道機的水箱、機油、發(fā)動機座、風扇皮帶、分向離合器及手閘銷子等部位進行檢查,確信完好,方可開機作業(yè)。

5.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移道機不準作業(yè):

5.1夜間排土場無照明;

5.2設備有較大缺陷尚未處理完;

5.3喇叭、照明失效時;

5.4拖運與工作無關的貨物和閑雜人員;

5.5移道機沒有安全護欄。

6.運行速度要遵守以下規(guī)定:

6.1正線上坡運行速度不準超過20km/h;下坡運行速度不準超過15km/h;

6.2在排土場移動線限速3-5km/h;進庫限速3km/h以下;

6.3通過道岔、站線、橋梁不得超過10km/h。

7.運行時要遵守以下規(guī)定:

7.1運行前應先檢查牙條、叉子是否提升到適當位置,必須保持一定的高度;

7.2運行中不得隨意使用緊急制動,不準熄火;當變換行走方向時,應先停穩(wěn),后變換方向并鳴笛開車;

7.3嚴禁飛上、飛下;

7.4行走時,必須認真瞭望,嚴格遵守信號規(guī)程。

8.移道時要遵守以下規(guī)定:

8.1在排土場作業(yè)前,必須先確認直流電(或其他電源)是否已停,無誤后方能作業(yè)。嚴禁帶電作業(yè);

8.2作業(yè)時,車上、車下應相互配合好,注意現(xiàn)場附近的作業(yè)人員,以免飛石傷人;

8.3小鐵螺絲拆開一頭時,叉子必須全部叉在鋼軌上,方能作業(yè)。軌梯提升高度應能確保設備、人身安全;

8.4換牙條時注意不要碰壞夾板:下牙條時不得壓壞枕木;同時牙條上端不能少于兩個牙;

8.5在大于4‰以上的坡道上作業(yè)時,應采取止輪打掩措施;

8.6獨頭道作業(yè)時,距盡頭不得小于5m;

8.7在排土場外股升道時,不得超過兩軌面高差200mm。

三 耙犁機

1.司機必須熟悉準軌鐵路信號規(guī)程,并熟練地掌握本專業(yè)技術維護、信號規(guī)程及專業(yè)安全規(guī)程。

2.在進行作業(yè)前,司機必須清楚作業(yè)內容、作業(yè)環(huán)境、并檢查好耙犁機各部件。

3.作業(yè)中必須注意各部機件的活動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車處理。

4.作業(yè)中必須注意線路下方的障礙物或行人安全,當發(fā)現(xiàn)危及人身、設備安全時,立即鳴示停車信號,停止作業(yè)。

5.嚴格執(zhí)行準軌鐵路運轉信號規(guī)程,并按下列信號進行作業(yè):

二長聲前進;一長聲停車;三短聲后退;兩短聲減速;四短聲作業(yè)完畢。

6.司機在頂棚作業(yè)時,應戴安全帽,并站在安全處,與各種高壓線的距離須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運行中嚴禁上頂棚。

7.獨頭道作業(yè)時,車鉤距線路盡頭不得少于lm。

8.經常檢查并保持梯子扶手及圍欄處于良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有斷裂現(xiàn)象,應及時處理。

第11篇 吊車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執(zhí)證上崗。

2、工作前應對吊車的主要部件及各個裝置進行認真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

3、對長時間停止使用或新裝吊車,在使用前應時行試車,并認真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方能使用。

4、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鳴報,起吊過程中,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行人通過,作業(yè)中突然斷電,應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5、操作者,必須面向吊車,并注意觀察吊物,發(fā)現(xiàn)危急情況時,應馬上發(fā)出避讓信號,并停止操作,緊急處理。

6、嚴禁同時操作兩個以上控制器(按鍵),不準將吊物長時間停掛在空中。

7、下雨天不準露天起吊操作,以防觸電、打滑等事故發(fā)生。

8、堅持做到“十個不準吊”原則,即:

(1)、指揮信號不明或多人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7)、歪拉斜吊不吊;

(8)、物件銳角不墊軟物不吊;

(9)、物件下有人不吊;

(10)、照明不足不吊。

第12篇 塔形吊車駕駛員安全技能操作規(guī)程

1.駕駛員必需身板康健,兩眼目力杰出,無紅綠色盲,兩耳無聽力停滯。必需路程經過過程安全技能培養(yǎng)訓練,取得特殊的一種功課人員操作證,方可自力操作。

2.駕駛員必需清楚知道所操作塔形吊車的機能機關,按塔形吊車有關劃定舉行操作,嚴禁違章功課。應清楚知道機械的調養(yǎng)、檢查修理常識,按劃定對于機械舉行同樣平常調養(yǎng)。

3.塔形吊車必需有活絡的吊鉤、繩筒、斷繩保險裝置,必需具有有用的超高限位、變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定器、駕駛室起落限位器等,上漲爬梯應有護圈。

4.功課前,應將軌鉗齒及,斷根軌道上停滯物,擰好夾板螺釘;施用前應檢查試吊。

5.功學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重批示旌旗燈號;冬天駕駛室內取暖和,應有防火、防觸電辦法。

6.多臺塔形吊車功學時,應注重保持各機操作間隔。 七、塔形吊車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泊車;旌旗燈號不明或者可能導致義故時,應暫停操作。

7.吊起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者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需與排擠電線保持安全間隔;吊起必需對于峙“十不吊”的安全操作劃定。

8.物件吊起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者舉行加工。

9.吊起在滿負荷或者接近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者同時舉行兩個動作。

10.吊起重物嚴禁自由落體,重物下落用手剎或者腳剎控制遲緩下降。

11.功課完結后,塔形吊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該過高,應順向風源,

卡緊夾軌鉗,堵截電源;應將吊起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把持桿放在空擋,并關門上鎖。

12.自升式塔形吊車在吊運物件時,均衡重必需移動至劃定位置。

13.塔形吊車頂升時必需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應把起重小車和均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扭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扭轉。

14.塔形吊車安裝后經驗收及格,方可投入施用。嚴禁施用未經驗收或者未路程經過過程驗收的塔形吊車。

第13篇 吊車鏟車推土機汽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吊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吊車司機必須經礦、局、鐵嶺安全部門培訓合格,發(fā)證后持證上崗。

2、工作前,著裝整潔,嚴禁穿拖鞋。檢查吊車、機油、水電、鋼絲繩、液壓部分,確保安全方可工作。

3、起吊前,吊車司機根據(jù)被吊物體選好繩扣,繩扣破斷力大于被吊物體6倍重量,起吊重物不得超出吊車起吊重量。

4、起吊要有專人指揮,傳送信號要準確,轉動時必須先鳴號,轉動區(qū)域內禁止有人進入。

5、收車后對車要三撿,查找有無異?,F(xiàn)象,如有及時處理,確認正常后,冬季放水入庫,方可離去。

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鏟車司機必須經礦、局、鐵嶺安全部門培訓合格,發(fā)證后持證上崗。

2、出車前,著裝整潔,嚴禁穿拖鞋。要對車進行三撿,檢查機油、水、電。液壓起斗系統(tǒng)完好后才能出車工作。

3、工作現(xiàn)場必須看好倒車方位,確認無障礙后才能作業(yè),裝車時駕駛室內不準坐人閑談、吸煙。

4、工作完成后,檢查全車各部有無障礙和松動現(xiàn)象,如有故障及時向隊里匯報處理,修好后才能離開。

推土機司機操作規(guī)程

1、推土機司機必須經礦、局安全培訓中心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出車前必須著裝整潔、利索,不許穿拖鞋。檢查機油、水電、液壓裝置是否完好、可靠,熟知機械性能、操作規(guī)程。

3、工作時合理使用檔位,了望好周圍情況,在高低不平的現(xiàn)場,對機械震動嚴重場地,不能用高鍵檔倒車。

4、在高空推煤,看好煤堆距樓橋的高度,安全后才能通過,避免刮棧橋,倒車要看好線路,防止滑入溜煤眼,禁止大于30°坡度工作。

5、收車后進行三撿,全車各部沒有異?,F(xiàn)象,清理好衛(wèi)生,冬季放水,才能離去。

汽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1、汽車駕駛員要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規(guī),必須經交通主管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未按規(guī)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

2、出車前著裝整潔,不準穿拖鞋,對車進行三撿,機油、水、電,安全系統(tǒng)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做出車準備。

3、行車中,精力集中,注意檢查儀表顯示變化情況,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途徑城市、街道、集市,應注意減速避讓,嚴防交通事故發(fā)生。

4、不疲勞駕駛,應根據(jù)路途遠近合理配備2名司機,保證安全完成任務。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翻車、撞車等傷人。

2、 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秩序。

3、 保證必要的睡眼時間和較好的睡眼效果。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4、 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和不符合裝載規(guī)定的車輛

第14篇 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向陽吊車司機必須身體健康,經過一定訓練,了解機械構造、技術性能,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經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上崗。

2、非專職司機,嚴禁登機進行操作,學員在師傅的指導下才能進行操作。

3、司機應熟悉各種吊裝指揮信號,操作時要精力集中,酒后或患有疾病時不準操作。

4、吊車在作業(yè)前應觀察檢查鋼絲繩、卡、聯(lián)節(jié)銷、剎車等主要部位的技術狀況,必要時進行檢修。

5、負載下降時,應先將開關轉到第一檔,再根據(jù)需要轉到第二檔,以免重載時引起不允許的快速下降而造成事故。

6、吊車在作業(yè)時必須將支腿全部伸出,支腿墊上墊木方能作業(yè)。

7、吊車嚴禁超載作業(yè),嚴禁在風力過大的情況下作業(yè)。

8、吊車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第15篇 吊車起重安裝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吊車操作者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使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按《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崗前安全教育、三好、四會、五項紀律的培訓及考核,方可上崗作業(yè)。

2.吊車人員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酒后禁止吊運工作。

3.操作前對吊車進行空載運行試驗,各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制動器應靈驗可靠。

4.起重安裝前檢查大車、小車及路軌周圍,確認無人及無障礙物時才可閉合主電源。電源電壓應在330v以上。 5.當?shù)跷锲鹕螅话阋愿叱龅孛孀罡哒系K物0.5米為宜,吊物從安全通道吊運,禁止從人頭或設備上面通過。

6.吊車正常運轉過程中不得使用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及反接制動停車。

7.吊車在起吊重物時,鋼索用漸進的方式拉緊。

8.吊車嚴禁吊掛的荷重超過額定工作負荷,在懸吊物上進行焊接操作。

9.吊車在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故障,應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閘刀開關,報告領導組織檢修;不得在運行中進行維修。

10.嚴禁司機操縱起重機與同跨起重機碰撞,同一軌道各起重機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

11.上下班前后,必須做好相關點檢保養(yǎng)工作,保持設備清潔完整。

吊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15篇范文)

有哪些吊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設備檢查1.吊車啟動前,需詳細檢查吊車各部件,包括鋼絲繩、吊鉤、制動系統(tǒng)、液壓系統(tǒng)等,確保無損壞或異常。2.確認吊車操作系統(tǒng)正常,如控制器、指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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