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注意事項
篇1
1. 操作前檢查:
- 檢查履帶是否完好,無松動、斷裂現象。
- 確認吊鉤、鋼絲繩、滑輪等部件無磨損、變形,功能正常。
- 檢查液壓系統無漏油、滲油,壓力表指示正常。
- 操作手柄、制動器應靈活可靠,儀表指示準確。
2. 起重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規(guī)定:
- 作業(yè)前確認周圍環(huán)境,清除可能影響作業(yè)的障礙物。
- 起吊重物時,保持穩(wěn)定,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 嚴禁超載,嚴格按照起重機銘牌規(guī)定的最大荷載進行作業(yè)。
- 吊運過程中,人員不得站在重物下或移動路徑上。
- 操作員應保持視線清晰,必要時配備副指揮。
3. 設備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潤滑,保證各部位潤滑良好。
- 每次作業(yè)后清理設備,防止塵土、雜物積累。
- 對重要部件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
4. 應急處理措施:
- 遇到突發(fā)故障,立即停止操作,啟動應急預案。
- 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防止其他人員接近。
- 報告上級,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不得私自處理。
請每位操作員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程,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確保每一次操作都安全、高效。只有我們共同的努力,才能構建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在日常工作中,也要不斷學習,提升自身技能,以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
篇2
1. 操作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有效證書,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
2. 在惡劣天氣或視線不佳的情況下,應停止起重機作業(yè)。
3. 禁止在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進行起吊操作。
4. 工作期間,操作員不得離開駕駛室,特殊情況需停車并切斷電源。
5. 發(fā)現設備故障,應立即停機并報告,不得強行操作。
6.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防止滑倒和絆倒事故。
7. 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滑鞋等。
以上規(guī)程旨在提供一個基本的操作指南,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施工現場條件和設備狀況靈活調整。每位操作員都應以安全為首要任務,以專業(yè)和謹慎的態(tài)度執(zhí)行每一項操作。
篇3
1. 操作員需持有有效操作證書,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2. 工作期間應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反光衣和防滑鞋。
3. 嚴禁在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條件下作業(yè)。
4. 與地面指揮人員保持良好溝通,確保動作協調一致。
5. 在吊裝過程中,避免人員進入吊臂下方,以防意外發(fā)生。
6. 注意觀察起重機的工作狀態(tài),如有異常響聲或振動,應立即停車檢查。
通過嚴格執(zhí)行履帶式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我們可以實現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保障人員安全,延長設備壽命,從而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篇4
1. 操作員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書,未經培訓和授權不得擅自操作。
2. 工作前禁止飲酒,確保精神狀態(tài)良好。
3. 起重機工作時,嚴禁人員進入吊臂下方或旋轉半徑內。
4. 遇到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yè),將起重機停放在安全位置。
5. 起吊重物時,應緩慢平穩(wěn),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剎車。
6. 當起重機負載超過額定能力時,不得強行操作。
7.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時消除隱患。
8. 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并處理。
9. 操作過程中,始終保持警惕,避免因疏忽導致的意外。
10. 離開駕駛室時,務必關閉電源,鎖定制動裝置。
以上規(guī)定務必嚴格遵守,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處罰。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確保安全,順利完成每一項工作任務。
篇5
1. 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書。
2. 禁止酒后操作,保持清醒狀態(tài)。
3. 在作業(yè)中,必須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等。
4. 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安全裝置,確保其功能正常。
5. 與地面指揮人員保持良好溝通,遵循手勢信號進行操作。
6. 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制度,避免疲勞駕駛。
通過遵循上述規(guī)程,我們能夠確保履帶式起重機的安全高效運行,為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供堅實的保障。每一位員工都應牢記這些規(guī)定,將安全放在首位,共同構建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應在乎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yè)、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yè)時,坡度不得大于3°,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護裝置及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4.起重機啟動前應將主離合器分離,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并應按照jgj 33—2001第3.2節(jié)的規(guī)定啟動內燃機。
5.內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接合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順序檢查各工作機構及其制動器,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6.作業(yè)時,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當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
7.起重機變幅應緩慢平穩(wěn),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前變換擋位;起重機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升降動作應慢速進行,并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動作。
9.起吊重物時應先稍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已掛牢,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和制動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繼續(xù)起吊。在重物升起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把腳放在制動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鉤冒頂。當起重機停止運轉而重物仍懸在空中時,即使制動踏板被固定,仍應腳踩在制動踏板上。
10.采用雙機抬吊作業(yè)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進行。抬吊時應統一指揮,動作應配合協調,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的起吊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在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輪組應保持垂直狀態(tài)。
11.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
12.起重機行走時,轉彎不應過急;當轉彎半徑過小時,應分次轉彎;當路面凹凸不平時,不得轉彎。
13.起重機上下坡道應無載行走,上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小,下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大。嚴禁下坡空擋滑行。
14.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15.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16.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F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17.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yè)中遇突發(fā)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fā)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8.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yè)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手段進行指揮。
19.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yè)。雨雪過后作業(yè)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20.作業(yè)后,起重臂應轉至順風方向,并降至40°~60°之間,吊鉤應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應關停內燃機,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各制動器加保險固定,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加鎖。
21.起重機轉移工地,應采用平板拖車運送。特殊情況需自行轉移時,應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動輪應在后面,機身、起重臂、吊鉤等必須處于制動位置,并應加保險固定。每行駛500~1000m時,應對行走機構進行檢查和潤滑。
22.起重機通過橋梁、水壩、排水溝等構筑物時,必須先查明允許載荷后再通過。必要時應對構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過鐵路、地下水管、電纜等設施時,應鋪設木板保護,并不得在上面轉彎。
23.用火車或平板拖車運輸起重機時,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機裝上車后,應將回轉、行走、變幅等機構制動,并采用三角木楔緊履帶兩端,再牢固綁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墊實,不得使吊鉤懸空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