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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裝置生產準備試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范我公司生產準備及試車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試車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續(xù)、穩(wěn)定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化工裝置的安全工作是一個復雜的技術和管理工作, 安全準備要著重從生產裝置的實際出發(fā),研究其危險性的來源及特點。在安全準備工作中,要認真貫徹以下三條原則:
2.1 積極推行全員預防性管理,采取有效的預防性措施;
2.2 實行早期隱患檢測,做到早期發(fā)現和早期處理;
2.3 搞好人身安全,發(fā)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提高設備的可靠性。
3、在充分收集國內外有關安全的資料和案例的基礎上,應編制以下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資料:
3.1 國內外同類化工裝置事故實例匯編;
3.2工廠防火指面,即每種物質的詳細預防措施,如運輸、貯存、生產使用的注意事項,泄漏時的處理方法,滅火,急救等;
3.3 全廠及各車間的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3.4安全、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規(guī)程和全廠消防設施分布及使用資料。
4、化工投料前必須具備以下的安全條件(簡稱安全二十條)。
4.1 所有設備、管道、閥門、電氣、儀表等必須經過嚴格的質量檢查,確保設備、管件、村料、制造安裝質量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滿足工藝要求。
4.2 設備、管道水壓強度試驗合格。
4.3 系統(tǒng)氣密試驗和泄漏量符合規(guī)范標準。
4.4安全閥調試動作在3次以上,確保起跳靈敏,并要核對相應工藝裝置的壓力,試后應有安全部門鉛封。防爆板、阻火器、呼吸閥等必須符合工藝要求,安裝質量優(yōu)良。
4.5工藝各報警聯(lián)鎖系統(tǒng)調試合乎要求,并應經靜態(tài)調試3次以上,確定動作無誤好用。
4.6自控儀表(溫度、壓力、流量液位、分析)經過調試靈敏好用;就地安裝的表計,應有最高、最低極限標志。
4.7高壓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消防通訊報警、可燃氣體探測儀等等,都應經過安全消防部門與生產單位共同進行實際試驗,證明好用。要配備足夠消滅初期火災所需數量的來火器。
4.8防雷、防靜電設施和所有設備、管架的接地線要安裝完善,測試合格。
4.9 電話、報話機、鳴笛等安全通訊系統(tǒng),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好用。
4.10通風換氣設備良好,達到設計的換氣次數。
4.11凡設計要求防爆的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均應符合防爆標準,不經批準,不得使用臨時電線和燈具。
4.12安全防護設施、走梯、護欄、安全罩要堅固齊全,現場洗眼與淋浴器要保證四季暢通好用。
4.13溝坑、陰井蓋板齊全完整,樓板穿孔處要有蓋板,地面平整無障礙,道路編號清晰而且暢通無阻。
4.14裝置區(qū)內清掃完畢,不準堆放雜物,尤其是易燃物品,對日常使用的油品和化學藥品要堆放在安全部門指定的地點。
4.15生產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經技術考核、安全考核合格,方準任職上崗。
4.16各種規(guī)章制度齊備,人人有章可循。
4.17設備標志、管線流向標志齊全,廠區(qū)消火栓、地下電纜溝、交通禁令等標志齊全醒目。
4.18開車必備的工器具及勞保用品齊全,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19建立健全群眾性安全、消防、救護組織,并經過訓練,能夠掌握滅火救護本領,都有明確的責任分工,做到平時有責守,急時能用上,臨危不亂。
4.20緊急救護器具齊全,包括防毒面具、氧氣呼吸器、安全帶、擔架、急救箱等,并且大家都會使用。
5、建立一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統(tǒng)。 建立廠和車間兩級安全組織,配好稱職的安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
各級安全員。安全管理系統(tǒng)的主要職能如下。
5.1 把安全工作納入各種技術管理規(guī)程,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經?;⒖茖W化。
5.2落實從廠到安全員的各級人員安全負責制和安全消防設施的責任制。定期進行學習訓練,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搞好自身水平建設。
5.3 不斷反復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遵章守紀保安全的教育。
5.4 監(jiān)督檢查各種安全規(guī)程和責任制的執(zhí)行,預防可能產生的各種事故,把教育、監(jiān)督、預防密切結合起來。
5.5要確保機、電、儀等設備的安全可靠性,排除一些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嚴格按照受壓容器規(guī)程及各種有關規(guī)程辦事,確保安裝試車每一環(huán)節(jié)的質量,達到設備臺臺完好。
6、要對每一套裝置進行分析研究,明確各個部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因素和危險的區(qū)域等級,編制廠、車間兩級事故處理方案,在事故預想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各種可能,制定各種相應措施。
要把防泄漏、防明火、防靜電、防雷擊、防電器火花、防凍裂、防殘氧、防窒息、防震動、防違章、防誤操作,作為執(zhí)行安全預防方針的主要內容。操作工、檢修工、電氣儀表人員和安全員的巡回,要按時點檢,以期實現早期發(fā)現,早期處理隱患。
7、建立健全消防系統(tǒng),嚴格訓練專職和義務消防人員,制訂滅火方案,并按此進行訓練。要不定期地搞假火情演習,以培養(yǎng)和檢查消防人員的責任心和業(yè)務水平。
8、認真進行安全檢查。在試車前必須按照“安全二十條”進行反復的安全檢查,做到隱患不消除不能開車,事故處理方案不落實不能開車,安全管理部門不確認不能開車。
9、附則
9.1 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規(guī)相抵觸時,以國家法規(guī)為準。
9.2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綜治管理部門
1、維護大隊安全生產、生活秩序,保證大隊公共財產不受損失和廣大員工人身安全。
2、預防和制止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調解民事糾紛。
3、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自然災害。
4、嚴格火工品和消防器材管理。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安全大檢查,查出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大隊。
5、做好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
6、協(xié)助公安機關打擊一切非法擾亂我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不法分子。
7、做好大隊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配合各職能部門搞好內部管理工作,服務一線生產。
第3篇 機電運輸科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在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機電運輸工作的同時,研究、布置、檢查、評比安全工作。
負責機電運輸系統(tǒng)安裝、操作、維護、修理、搬運、拆除機電、運輸設備、管線等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業(yè)務范圍內發(fā)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2、制訂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改造計劃,提出機電運輸方面安全計錯措工程的安排意見,完善安全保護裝置和設施,提高礦井裝備水平。
3、制訂并不斷完善機電運輸管理制度、生產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不斷提高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4、在審查機電設備檢修計劃的同時,認真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根據季節(jié)變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災、防凍等設備的檢修和組織準備工作。
6、參加礦井組織的安全檢查和生產標準化檢查,提出隱患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整改。
7、深入現場開展業(yè)務保安檢查,解決本系統(tǒng)內重大安全隱患。
8、參加新水平、采區(qū)和新工作面的驗收。
9、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10、發(fā)生事故時,安排人員親臨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4篇 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幾個問題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對投入資源和條件的安全管理,進而對施工全程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過程。加強安全管理,防范和減少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妥善處理安全事故,減輕因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從而使工程得以順利進行,因此說安全生產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內容。
1、建筑業(yè)的施工特點
建筑業(yè)屬于事故發(fā)生率較高的行業(yè),其施工特點是:
1.1高處作業(yè)多。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規(guī)定劃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處作業(yè)。
1.2露天作業(yè)多。建筑物的露天作業(yè)約占整個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以你啊四季不同氣候以及日照、風、雨、冰雪、雷電等自然條件的影響和危害。
1.3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建筑業(yè)大多數工種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勞、注意力分散,因此操作不當或失誤多有發(fā)生,榮易導致安全生產事故。
1.4立體交叉作業(yè)多。建筑產品結構復雜,工期較緊,必須多單位、多工種相互配合實行立體交叉作業(yè),如果管理不好,或銜接不當,或防護不嚴就有可能造成相互傷害。
1.5臨時員工多。目前在建筑施工第一線作業(yè)的工人中,農民工約占50%~70%,有的工地高達95%.
上述特點決定了建筑施工過程是個危險大、安全事故突發(fā)性強、容易發(fā)生人身傷亡的生產過程。因此,必須加強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措施,這樣才能保證。
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不但會給企業(yè)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影響企業(yè)聲譽,制約企業(yè)的生存和發(fā)展,同時還會給當事人家庭帶來不幸,甚至會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分析建筑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有的建設單位不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不按建設程序辦事。將工程肢解發(fā)包,簽訂陰陽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削弱了現場安全防護能力,再加上強行壓縮合同工期導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勞作業(yè),給安全生產留下隱患。
第5篇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基本規(guī)定
1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應包括資金的儲備、申請、審核審批、支付、使用、統(tǒng)計、分析、審計檢查等工作內容。
2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按規(guī)定儲備安全生產所需的費用。安全生產資金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培訓、勞動保護、應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評價、監(jiān)測、檢測、論證所需費用。
3 建筑施工企業(yè)各管理層應根據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編制相應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明確費用使用的項目、類別、額度、實施單位及責任者、完成期限等內容,經審核批準后執(zhí)行。
4 建筑施工企業(yè)各管理層相關負責人必須在其管轄范圍內,按??顚S谩⒓皶r足額的要求,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5 建筑施工企業(yè)各管理層應定期對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審查。
6 建筑施工企業(yè)各管理層應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分類使用臺帳,定期統(tǒng)計上報。
7 建筑施工企業(yè)各管理層應對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年度匯總分析,及時調整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比例。
第6篇 工藝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標準,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積極組織和參加安全、健康、環(huán)保知識培訓和活動,不斷提高安全、健康、環(huán)保管理水平和意識。
3、負責編制裝置安全生產技術規(guī)程和有關管理制度,對裝置開停車、檢修、工藝變更、技改技措方案進行審查,使之符合安全、健康、環(huán)保體系運行要求,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4、檢查裝置安全、健康、環(huán)保體系的運行情況,查找危害因素并抓好整改。
5、對職工進行安全、健康、環(huán)保知識培訓和考核。
6、積極開展危害識別和環(huán)境因素識別工作,節(jié)約使用資源能源,保護環(huán)境。
7、發(fā)生事故后,按“四不放過”原則參加調查、分析,做好總結和整改工作。
第7篇 制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職情況檢查落實辦法措施
為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切實落實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強化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確保安全管理人員履職到位,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辦法。
2022年1月12日,我礦由馬奉遠(法人)負責主持召開會議,經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各種安全管理機構,(礦班子領導小組、技術科、安全科、通風科、地測科、保衛(wèi)科、財務科、機電科、衛(wèi)生科、檔案室、工會、安全生產調度室、培訓科),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認真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更加規(guī)范和完善,做到責任明確到人、落實到人,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組織到位、職責到位、檢查到位、考核到位、獎懲到位。
為使以上各科室管理人員履行職責到位,我礦成立了自檢自查領導小組:組長:王知高、副組長:侯開鋪、成員:馬武富、侯文飛、侯光燦。
自檢自查領導小組的目的:自檢自查小組按照上級規(guī)定一周檢查兩次之外,其于不定日不定時的深入井下檢查井下的各類隱患及管理人員在井下履行的職責情況。
有下列情形的,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處罰。
1、各管理人員交接班時間:上班前半小時未到充燈房領取礦燈的,更換其它管理人員,處罰當班管理人員100元。
2、礦領導,片長及掛片管理人員不按煤礦各規(guī)章制度,抓好各自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要求,領導處罰200元,其他人員處罰100元。
3、礦井分管各項安全生產的主要領導,對礦井不落實各片掛片人員管理工作情況,造成煤礦不安全隱患未及時得到處理和整改的,處罰200元。
4、技術人員:對礦井的采掘計劃,圖紙追接及管理必須認真落實到位,并能及時給煤礦作出可操作性的方案。若不及時作出方案、計劃上報、拖延時間造成采掘失調,經礦領導班子和考核小組查證核實,屬技術人員失職一次處罰500元。
5、礦片區(qū)掛片片長及管理人員對井下隱患處理、能處理不及時處理、處理不好又不上報礦主要領導,經礦領導小組查證落實,處片長跟班的100元,管理人員50元。
6、礦負責跟班管理人員和片區(qū)掛片人員對本片區(qū)范圍內,存在問題讓職工停止安全生產30分鐘至1小時,負責跟班管理人員和片區(qū)掛片人員不追查不處理,也不上報煤礦主要領導,按每半小時處罰50元計算。
7、煤礦領導班子成員對全礦出現的一切違章、違規(guī)、違紀行為,不參與調查、落實、了解、不處理,造成煤礦各種規(guī)章制度落實不到位者,處罰100元。
8、礦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接到礦井掛片負責管理人員處理不了的隱患和各環(huán)節(jié)中出現的問題,不積極組織落實隱患整改措施,處罰100元。
9、機電技術管理人員:在上班時間若井上、井下停電,缺相5-15分鐘,一方面能處理又不及時處理,另一方面處理不好又不及時上報煤礦主要領導,經礦領導班子和考核小組調查落實,屬機電技術管理人員失職,處罰50元。
10、機電管理人員:對入井的電器設備不進行檢測驗收,讓失爆電器下井,井下電纜懸掛混亂,設備缺螺少件松動經礦領導班子和考核小組查證核實屬機電管理人員失職,領導處罰100元。電鉗工50元。
11、機電管理人員:若煤鉆、風機等其它設備停止運行,片區(qū)管理人員(當班班長)找到機電管理人員30分鐘后,處理好,無正當理由,處罰50元。
12、礦管理人員掛片本片區(qū):質量、數量管理執(zhí)行不到位,經礦領導小組查證落實,屬掛片人員失職處罰50元。
13、財務若帳務票據混亂,臺賬不健全,處罰200元。
14、礦領導班子和管理人員有事回家,必須按煤礦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一月按三天假,指不是當班時間,由本人寫出假條,遞交礦專管領導(侯開輔或馬奉遠)審批同意,方可回家。不請假,擅自回家者,處罰100元。
15、所有礦井領導及管理人員設置所需做的記錄、臺帳,必須按礦規(guī)定和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自己的記錄、臺帳,交侯文富存檔備查,如不按規(guī)定進行工作,造成缺漏的處罰100元。瓦檢員缺漏處罰500元,如造成事故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16、礦保安人員出現工作失職,造成管理失誤或不到位經礦領導查出處罰200元。
17、凡屬于外來人員到礦需要招待用餐的結帳單當面簽字,由侯開輔或馬伍富簽字生效。
18、礦所進材料和設備由陶文磊負責采購,到礦后所有材料和設備由丁恒懷負責清點入庫和出庫。
以上實施辦法,望各位礦領導及管理人員遵照執(zhí)行,處罰不在本月工資扣除,在年底獎金中扣除。
宣威市羊場鎮(zhèn)大田壩煤礦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第8篇 礦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管轄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建立健全物資安全保障制度。
2.負責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貫徹執(zhí)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細則》及《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4.對購人設備、配件及有關材料的質量負責,質量必須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5.儲存、發(fā)放物資要符合物資安全管理要求。
6.負責本部門的隱患治理。
第9篇 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總結、評價管理規(guī)定
一、項目工程經理部應每周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同時,每月進行一次月度安全生產情況總結,并將月度安全總結 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安監(jiān)(部),另外公司第季度要進行一次季報全面安全生產總結和自我評價,并將自評結果送所在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
二、公司安全 管理中心質安處(科)每月定期對所轄范圍項目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安全生產總結與評價,并將總結的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給公司安監(jiān)辦。
三、各部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對公司所屬項目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并進行評價,評價結果送達安監(jiān)辦。
四、安監(jiān)辦每月對各生產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總結,并對各部門 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評價,并將結果上報集團安全生產安監(jiān)部。
五、安全生產工作總結與評價具體內容應包括:
1、工程概況。
2、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標指標實現情況。逐條列出。
3、本工程安全管理難點、特點,。
4、本工程所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和手段及效果。
5、本工程安全資金投入。
6、本工程安全事故損失(包括無工傷事故)。應詳細列出事故損失的子項及金額。
7、有無發(fā)生投訴情況(安全文明方面),投訴內容及所采取的補救措施。
8、本工程在各級、歷次檢查中所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臺帳及相對應的整改措施單。
9、安全生產大事記
10、其他
第10篇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
第一講
第一課安全第一要牢記珍惜生命最重要
咱們煤礦行業(yè)是一個高危行業(yè),它的作業(yè)環(huán)境差,經常受到瓦斯、水、火、粉塵、頂板等自然災害的威脅。
因此,安全生產是咱們煤礦的第一重要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明確規(guī)定:“煤礦企業(y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p>
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制度,勞動人民當家作主,是國家的主人,這和舊社會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舊社會,反動統(tǒng)治者只顧壓榨勞動人民的血汗,完全不顧勞動人民的死活。煤礦的條件就更差了,事故不斷發(fā)生。解放后,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廣大勞動者的生命健康,用大量的資金改善安全生產的條件,煤礦的安全生產狀況得到了根本的改善。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安全第一的方針得到進一步的貫徹和落實,政府和企業(yè)把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為第一位的工作來抓,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煤礦職工的關懷,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yōu)越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我們每個煤礦職工的共同責任。我們必須以高度的主人翁態(tài)度,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當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的時候,就要暫時停止生產,把不安全因素排除后再生產。我們在生產過程中決不能怕麻煩、圖省事、馬虎湊合。工作中一定要嚴格按照煤礦的各種規(guī)程辦事,不能想么干就怎么干,嚴禁違章作業(yè)。此外,還要努力學習煤礦基本知識,練就過硬的生產本領,提高自己同自然災害做斗爭的能力。
安全第一是強調安全、突出安全、安全優(yōu)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級政府和企業(yè)領導和職工把安全生產當作頭等大事來抓,切實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的關系:當生產與安全發(fā)生了矛盾的時候,安全是第一位的。要樹立人是最寶貴的思想。努力做到不安全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現生產經營的各項指標。安全第一是衡量煤礦安全的硬性指標,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聲產的前提條件。要實現安全第一,必須以預防為主,要不斷地查找隱患,謀事在先,尊重科學,探索規(guī)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雖然在生產經營中還不可能完全杜絕事故的發(fā)生,但只要思想重視,按照客觀規(guī)律辦事,運用安全原理和方法,預防措施得當,事故特別是重大事故可以大為減少。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目標原則和手段措施的關系。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就很難落實;堅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覺地或科學地預防,達到預期目的;反之,只有堅持預防為主,才能減少事故、消滅隱患,才能做到安全生產。
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貫徹落實好這個方針,對于處理安全與生產以及與其他各項工作的關系、科學管理、搞好安全,促進生產和效益的提高,推動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有重大的意義。
第一講走進煤礦
第二課安全技術先學會三大規(guī)程要知曉
新進礦的井下工人首先要經過安全技術培訓,這是必不可少的。培訓的時間要達到規(guī)定的標準,包括一定時間的急救知識教育和井下參觀、現場實習,熟悉和了解在井下工作最基本的安全知識。新工人培訓并考試合格后,還要隨同有經驗的老工人一起工作四個月,繼續(xù)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經考核合格,證明完全掌握了本工種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后,才能在井下獨立工作。如果要是換了工種,或者從這個礦井調到那個礦井去工作的話,在擔任新工作以前,都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新環(huán)境并學習有關的安全知識。
有人認為煤礦生產是粗拉活,其實,煤礦生產是一門很復雜的技術,每個煤礦職工都要在生產實踐中不斷認識和掌握井下瓦斯、粉塵、水、火、頂板等自然規(guī)律和防止各種災害的技能,把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因此,學習安全技術就成為每個井下工作人員的一項重要任務。
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和技術操作規(guī)程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三大規(guī)程,煤礦安全規(guī)程是煤礦安全生產的根本法規(guī),是煤炭工業(yè)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礦山安全法規(guī)的具體規(guī)定,是必須遵守的準則。人人都要認真學習和掌握三大規(guī)程,像對待國家其他法規(guī)一樣,自覺地嚴格地遵守規(guī)程中的各項規(guī)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違章作業(yè)。同時還要互相提醒,互相監(jiān)督。如果有人不遵守紀律,不執(zhí)行規(guī)程,就應該批評和制止。不聽勸阻造成后果的,就該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責任者的責任。
在這里說說《煤礦安全規(guī)程》。這個《規(guī)程》是2001年由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發(fā)布的,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兑?guī)程》以《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原有的《煤礦安全規(guī)程》、《小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煤礦安全規(guī)程》為依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先進的科學技術為導向,以生產實踐為基礎,向世界先進水平靠近,具有權威科學、實用、全面和可操作性的特點,是煤礦必須遵守的規(guī)程。
《規(guī)程》共有四編751條。第一編總則,規(guī)定煤礦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章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建立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第二編井工部分。規(guī)定開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運輸、機電管理,以及爆破作業(yè)涉及的安全生產行為標準。第三編是露天開采部分。第四編職業(yè)危害,規(guī)定必須作好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管理工作和職業(yè)衛(wèi)生勞動保護工作。該《規(guī)程》是第七次修訂本,是我國煤礦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體、最權威的一部基本規(guī)程,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化。
作業(yè)規(guī)程和技術操作規(guī)程是根據礦井的實際情況制訂的規(guī)程。我們在生產中必須按照規(guī)程作業(yè)和操作,才能保證安全生產和生產的質量。這三個規(guī)程是我們安全生產的護身符,必須認真執(zhí)行。
第一講走進煤礦
第三課下井之前準備好事無巨細都重要
每個人在入井前,一定要吃飽睡好,這樣可以體力充沛,精神集中。人井之前,絕對不能喝酒。喝了酒以后,人往往會神志昏沉,精神不集中,工作中就會出現差錯。所以,入井前喝了酒的人是不準下井的。
口袋里裝的香煙、火柴或者其他引火物品,下井前都要取出來,不能帶到井下。因為在井下吸煙能引起火災和瓦斯、煤塵爆炸。有的礦井就發(fā)生過類似的事故,造成了嚴重的后果,所以在井下是絕對禁止吸煙的。
工作服和鞋襪穿著要整齊利索,不可袒胸露背,也不要把衣服披在肩上,這樣容易被轉動的機器咬著而發(fā)生意外。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以免摩擦產生靜電。如果在工作地點有淋水還要穿上雨衣。脖子上最好圍條毛巾,既可擦汗,又能避免煤渣掉進衣服里面去。
入井一定要戴好安全帽和攜帶自救器,不戴安全帽和沒帶自救器的人,是不準入井的。入井的人要了解和熟悉發(fā)生事故時的自救措施。
工作中要用的小工具,入井前都要檢查一遍,是否帶全,不要忘在井上,以免影響工作。鋒利的工具,要套上防護套,防備傷人。
礦燈是煤礦工人的眼睛,每個下井的人都要佩帶一盞礦燈。不戴礦燈的人是不準下井的。
礦燈由燈頭、燈線和電池盒子三部分組成。領到礦燈以后,一定要檢查一下所領的礦燈是否完好。檢查的內容是:
一、燈頭有沒有破傷,燈圈是不是松動,燈頭玻璃有沒有破裂;
二、電池盒子有沒有破裂或漏液的現象;
三、燈線外皮有沒有破損的地方,燈線同燈頭和電池的接線牢不牢,接觸好不好;
四、燈鎖鎖好沒有,是不是松動;
五、燈頭上的開關是不是完好可靠,燈光亮不亮。
如果檢查后,發(fā)現有上面所說的任何一種毛病,都要交回燈房換一盞完好明亮的。不完好的礦燈在井下不但起不到照明作用,影響走路和生產,甚至還可能由此引起重大事故。
領到了礦燈,經過檢查,確定沒有問題,就要佩帶好,不要提在手里。在井下絕對禁止任何人打開電池盒子蓋或擰開燈頭。因為礦燈的電池盒子和燈頭是鎖死的,只有用專用工具才能打開。如果自己強行打開,勢必損壞礦燈,而且會產生電火花引起重大事故。如果礦燈在井下熄滅或損壞了,絕對不準在井下打開電池盒或擰開燈頭進行修理,也不要敲打燈頭和電池盒子,可以等到有人升井時,跟他一起生井去燈房調換,或者打電話給礦井調度室請求派人送一盞好燈下去。
下班以后,一定要馬上把燈交回燈房,以便及時檢修和充電,第二天再用。切不可把燈帶回家或鎖在自己的更衣箱里。
第一講走進煤礦
第四課乘罐乘車下井去乘坐規(guī)矩要知道
我們下井要乘罐籠或者人車,所以我們要了解乘坐的一些知識。
我們先來說罐籠。罐籠是運送人員上下井和提升煤炭、矸石、材料、設備的專用設備,是保證礦井正常生產和人員安全出入井的關鍵裝備。任何人上下井乘坐罐籠,都要遵守規(guī)則,服從井口管理人員的指揮,按順序上下,不可擁擠或打鬧。
無論在什么時候,沒有得到井口管理員或把鉤工人的許可,不準進出罐籠,尤其是在已經發(fā)出了信號以后,或者沒有發(fā)出停車信號、罐籠沒有停穩(wěn)以前,千萬不要爭搶上下,否則是很危險的。
罐籠每次乘載的人數是有規(guī)定限額的。如果已經滿員,就要等下一次再上,切不可強擠搶上。
當罐籠里已經裝了物料或推進礦車時,不管裝的物料有多少,礦車里有沒有裝東西,都不準再搭乘人員。雙層或多層罐籠,人員和物料要分層運送,已經裝了物料的那一層就不準再乘人。
在罐籠升降過程中,要站立穩(wěn)當,手要握住扶手。不要把頭和手腳或攜帶的工具、物料伸到外面去,也不要在罐籠內互相打鬧,更不準向井筒拋扔任何東西。
在建井期間,還沒有安裝罐籠時,可以乘吊桶上下井。乘吊桶時,更要注意安全,每個人都要佩帶好保險帶。任何人都不準坐在吊桶邊緣上。要等吊桶停穩(wěn)和蓋門關閉以后,才可以上下吊桶。
我們再來說人車。在斜井上下井,只準乘坐專門的人車或乘坐采用鋼絲繩牽引的膠帶運輸機。在平巷中,要乘坐專門運送人員的人車或者由礦車組成的單獨列車,不要乘坐卸式或側卸式礦車、物料車和平板車。因為這些車的安全裝置不齊,不適宜人員乘坐。
上下車時不要擁擠。車沒停穩(wěn),或者已經發(fā)出了開車信號,都不準上下車,更不準在列車行進中跳上跳下,否則很容易發(fā)生事故的。
一輛車坐幾個人是有規(guī)定的。如果車內已經滿員,就要自覺等下一趟車,不要再硬擠進去,更不能扒蹲在車外面。
使用架線電機車的礦井,車上面都有一根架空線,那是帶電的,上下車的時候,以及在列車行進中,不要脫掉安全帽,身體和隨身攜帶的工具都不能碰上架線,否則有觸電的危險。
如果你乘坐的是用空礦車組成的列車,由于這種車的安全設備不全,乘坐時要做到:
一、聽從司機及乘務人員的指揮,開車前必須關上車門或掛上防護鏈;
二、人體及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
三、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內站立
四、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兩車廂之間搭乘;
五、嚴禁超員乘坐;車輛掉道時,必須立即向司機發(fā)出停車信號;
六、嚴禁扒車、跳車和坐礦車。
不論乘坐什么車,在開動以后,無論什么東西掉落下去,都不要馬上去搶撿,否則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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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課井下行走須留心防災路線要記牢
井下的來往車輛很多,巷道的寬度有限,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
為了防止巷道中來往的車輛傷人,在運輸大巷的一側,都設有人行道。不要在軌道中間行走,也不要隨便橫穿電車軌道、絞車道,否則容易發(fā)生危險。如果一定要橫穿,就要看清前后來往的車輛,要在沒有車輛通過的時候才能橫越穿過,特別在跨越鋼絲繩的時候,更要多加小心,防止絆倒或被鋼絲繩打著。在人行道寬度不夠的巷道里行走,在車輛接近時,要立即進入躲避硐躲避,等車輛過去了再走。
帶式輸送機和刮板輸送機不論是否開動,都不能在上面行走,不然,很容易摔倒或夾住腿腳。
任何人不準從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過,要從繞道繞過去。巷道口釘有柵欄或掛有危險警告牌的地點,說明里面積聚了有害氣體,人員進去有中毒和窒息的危險,所以這些地方都是不能進去的。
在巷道頂部有人進行維修工作時,要先同上面的人聯(lián)系好,請他們暫時停止工作,然后再通過。溜煤眼和下料眼內不準行人,也不要在溜煤眼的放煤口停留,防止被滾落下來的塊煤打傷。鉆桿、鐵鍬等長工具都要拿在手里,不要抗在肩上,避免傷人或碰壞電燈、電纜等。在有架線電機車行駛的巷道里行走時,尤其要注意不能讓工具碰到架空線,否則會有觸電的危險。在絞車道行走時,要先停車后行人。不管在哪里都不要雙腿騎鋼絲繩行走。
根據煤礦井下的特殊工作條件,為了在一旦發(fā)生重大災害事故時,所有人員都能及時安全地撤到地面上來。每個煤礦都設有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井下各開采水平之間和各個采區(qū)都有兩個以上的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連接。安全出口是礦井中一項很重要的安全設施。在井下工作的人都要熟悉本礦井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各條巷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路線。每隔一定時期,或者井巷出口有改變時,都要再熟悉一次各個主要井巷和出口。煤礦井巷很多,工作場所分散,為了使每個人都能在一旦發(fā)生了重大事故時迅速撤到安全地點,每個礦井還預先對每個工作地區(qū)選定了最近的撤退路線。這條最近最安全的路線叫避災路線。每個在井下工作的人都要像熟悉井巷安全出口一樣熟悉這條路線。在這些避災路線中,自井下通到地面的各個主要巷道里,以及在巷道拐彎的地方和巷道的相互交叉點,都掛有路標,路標上畫著箭頭,指明安全出口的方向,并寫名安全出口的距離,沿著安全出口的方向走去,就可以出井,路標的作用很大,人人都要愛護它。
每個礦井都至少有兩個通到地面的出口,如果都是立井,則在每個井筒中還要裝有梯子間,當一旦井下發(fā)生了重大災害事故,提升設備受到破壞,人員可以從梯子間攀登出去。攀登梯子時要按順序,不要驚慌、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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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課井下信號要明白機電設備要認識
井下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都設有用聲和光表示的各種工作信號和安全信號。信號是保證工作聯(lián)系和安全生產所必須的手段。
每個礦井的各種信號都是有規(guī)定的。提升和運輸,一般都用紅綠燈和電鈴來做信號。紅燈表示危險,看到紅燈就要暫時停下;綠燈表示安全,可以通過。電鈴的長短不同表示不同的信號,還有用拉繩打鐘做信號的,也有用傳話筒發(fā)出信號的。此外還有發(fā)生災害事故的報警信號,瓦斯報警斷電儀發(fā)出的瓦斯超限警報,設備啟動或停止的聯(lián)絡信號,等等。每個下井職工聽到或看到這些信號,要遵照信號的規(guī)定,聽從信號的指揮,有時還必須迅速停止工作,躲避到安全的地點去。
每個人都必須熟悉本礦規(guī)定的各種信號,在井下行走或工作時,要時時注意來自各方的信號,根據不同的信號,采取不同的行動,不可粗心大意,否則就會發(fā)生危險。
信號設備關系到每個井下人員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生產秩序,所以人人都要加以愛護,不要隨意撥弄和損壞它們。如果發(fā)現信號失靈或不起作用時,就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以便派人修復。
信號是指揮生產和確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只有被指定的人員才可以發(fā)送信號,其他人都不能擅自發(fā)送。
機電設備是煤礦生產中不可缺少的裝備,也是煤礦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志。煤礦井下的設備很多,分采掘機械、電氣設備、運輸設備、通風設備等大類。具體的有采煤機、掘進機、各種運輸機、絞車、風機、水泵、電動機、開關、電纜等。在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面還有一整套液壓支架和大小不同的管路。隨著煤礦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fā)展,各種機電設備還會逐漸增多。機電設備由指定的司機操作。不是指定的司機,切不要開動、停止或撥弄,否則不但會損壞這些設備,妨礙正常工作,甚至可能引起重大事故。機電峒室是個重要的地方,為了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不是工作人員不能隨便進去。每個工人對自己所管理和操作的設備都應當會使用,會管理,會檢查毛病,會排除故障,做到用好、管好、維護好,任何機點設備發(fā)生了故障,只能由該設備的司機本人或專職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修理。如果需要在井下打開設備外殼進行檢查和維修時,必須先切掉電源,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警示牌。任何人都不準在井下帶電檢修設備。如見到有人帶電檢修時,要堅決制止。
井下有很多電纜,大家都要很好愛護,不要碰壞它。否則可能會造成短路,發(fā)生危險甚至瓦斯爆炸事故。電纜本是懸掛在巷道兩幫上的,如果見到電纜掉落到地上,就要立即向機電人員報告,及時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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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課手拉手來交接班敲幫問頂不能忘
煤礦井下的情況是時常變化的,特別是回采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天天都在向前推進,會時常出現新的情況。所以,每次到工作崗位后,在開始工作前,首先要把情況特別是安全方面的情況問清楚,不了解情況就盲目開始工作是不安全的。
要掌握工作地點的情況,就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井下所有人員都必須在工作地點交接班,沒有固定工作地點的工種,也要在指定地點交接班。交接雙方都必須用團結友愛和對同志對工作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地把本班的工作情況、安全情況、可能會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詳細地告訴接班的人。特別是在回采和掘進工作面工作的人,更要把工作面頂板變化情況、支護情況和瓦斯情況想接班的人交代清楚,交代清楚才能離開。接班的人除了認真考慮交班人的意見外,還應該主動詢問上一班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并根據交班交代的情況,在開始工作前,先把工作地點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處理完,做到在安全條件下生產,順利完成本班任務。
不論交班的人還是接班的人,都應該主動把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盡量在本班處理完,不給下一班留下隱患和麻煩,班和班之間要互相創(chuàng)造安全生產的條件,互相打好基礎,糾正和克服自顧自的本位主義傾向。
過去,在井下發(fā)生的一些事故,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由于不重視交接班,情況不明而造成的。我們應該接受這個教訓,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井下的工作條件和地面是完全不同的。在礦井里,我們的頭頂上和兩幫都是煤或巖石,懸空餓石塊,隨時都會從頂上掉下來。所以,工作地點一定要有完好的支架,把頂部和兩幫的石頭和煤都支撐好。否則,煤和石塊就會垮落下來,這就是煤礦經常遇到的冒頂和片幫。因此。每個在井下人,必須以高度的注意力,及時注視工作地點的頂板和兩幫的情況,發(fā)現了問題就及時處理,防止發(fā)生冒頂和片幫事故。
冒頂和片幫是有預兆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廣大煤礦工人通過長期的生產實踐,摸索和總結出了一套簡單而又行之有效的檢查和管理頂班、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可靠方法,每個井下工人都應該學會和掌握這些方法。
檢查頂板和兩幫的最簡單而又最可靠的方法就是敲幫問頂。敲幫問頂的方法是:站在安全的地方,用手鎬由輕而重地敲打頂板和煤幫,發(fā)出“空空”或“嗡嗡”表示頂板石塊或煤幫有立即掉下來的危險,就要馬上用長把工具把懸空的石塊或煤塊撬下來。敲的時候如果是發(fā)出清脆的聲音,也還不能斷定頂板就沒有問題,還需要用手指緊貼頂板,再用鎬輕輕打幾次。如果手指感到有些震動,說明頂板石塊已經脫離了整體,有冒落的危險。就應該立即在這里補設頂子,把頂板支撐好,使它不致冒落。如果聲音清脆又沒有震動感,說明頂板沒有脫離,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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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課工作面上學問多礦井通風先搞清
回采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是煤礦生產的最前線。在這里,人員多、設備集中、聲音大、工作空間狹窄,工作和行走都受到限制。所以,思想要集中,處處要留心。如果稍有疏忽,就有可能發(fā)生意外。在工作面,除了要注意敲幫問頂和周圍的支護情況外,還要做到:
1、行走時要走人行道,不要靠煤幫走,也不要在刮板輸送機上走,也不要在沒有頂子或指甲的地方站立;
2、要注意避開采煤機的滾筒和牽引鏈,防止碰傷。在采用放炮落煤的工作面工作,要隨時注意放炮信號,聽從放炮員的信號指揮;
3、要按照規(guī)格把支柱打正打牢。放炮打倒的或工作中碰倒的柱子,要立即重新支好;
4、不要撥弄工作面的采掘設備和輸送機械。工具不要亂摔亂放;
5、不要把大設備放在刮板輸送機上搬運。在用刮板輸送機運送支護材料時,一定要照下面的方法去做:材料放入刮板輸送機時,要先放前端,再放后端;從刮板輸送機上取出材料時,要先取后端,再拉出前端;
6、使用綜合機械化設備的工作面,在液壓支架上有許多開關手柄,不是移架工不可隨意撥弄,要注意保護油管和柱體;
7、不要在工作面互相打鬧,也不能鉆到采空區(qū)中去休息。
沒有新鮮空氣,人就不能生存。在井下,不但人員呼吸需要新鮮的空氣,從煤層和巖石散發(fā)出來的有害氣體也需要新鮮的空氣來吹散。新鮮空氣還起著調節(jié)溫度和濕度、改善勞動環(huán)境的作用。所以,在煤礦井下,新鮮空氣是非常寶貴的。
井下的新鮮空氣是靠安裝在地面井口的主要通風設備送到各個工作地點的。同時,又靠他們把污濁的空氣和有害氣體抽排到井上來的。可見,這些通風設備對于保證礦井安全有多么重要的作用。黨和政府十分關心礦工的安全和健康,明文規(guī)定所有礦井都必須采用機械通風,禁止采用自然通風的方法;還規(guī)定了每個人必須保證的最低風量和為了吹散井下有害氣體所需要的最少的風量標準;以及規(guī)定了井巷中允許的風流速度和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礦井的通風條件得到了根本改善。
為了把新鮮的空氣按不同需要分送到各個工作地點,井下根據需要安裝有局部通風機,設置了風墻、風門、風橋和風障等。在有的巷道里還安裝了調節(jié)風窗,用它來調節(jié)風量。此外,還在一些地點設置了通風瓦斯記錄牌、危險警告牌等。這些都是很重要的通風設備和設施,大家都要認真愛護,不能隨便損壞和拆除。調節(jié)風窗上的木板不可隨意搬動。每次通過風門的時候,一定要隨手把門關好,切不可把鄰近的兩到風門同時打開,那樣就會讓新鮮空氣白白跑掉,工作面就得不到足夠的新鮮空氣了。
通風的好壞,對安全生產有著直接的關系,每個人都有責任維護井下的正常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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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課局部通風專人管認清瓦斯真面目
在大多數掘進工作面,僅靠裝在地面的通風機是不能得到充足的新鮮空氣的。這就需要在這些工作面的適當地方安裝局部通風機,并采用抗靜電和阻燃的風筒與它連接,把風送到工作地點。局部通風機和風筒是井下最重要的通風設備,大家必須愛護。局部通風機擔負著晝夜不停地向掘進工作面送風的重要任務,所以,每臺局部通風機都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且規(guī)定了嚴格的要求:第一,它必須保持經常運轉,無論正常生產或交接班時,都不能停風;第二,要保證供給工作面足夠的風量;第三,風筒要吊掛在巷道一側的頂部,不能有漏風,也不能被車刮或炮崩;第四,如果因停電、檢修等原因停風時,工作面里一切設備的電源都能隨之切斷和閉鎖;第五,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并不產生循環(huán)風等等。大家在井下,都要留心觀察局部通風機的運轉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同時做到:
1、不經允許,不可擅自開動或停止它;
2、在巷道里架棚、推車或搬運設備時,不要刮壞風筒,看到風筒有損壞就要報告;
3、開動著的局部通風機,風葉轉動很快,不能把手伸進去,也不可把木棒等東西塞進去;
4、一旦風機停了,就要切斷電源,并離開工作面;
有些巷道在巷道口設置了柵欄,掛了危險警告牌,表示里面積聚了有害氣體,禁止人員進入,也不許拆毀柵欄,摘掉警告牌。
煤是由古代的植物變質生成的。在成煤的過程中,也產生了很多對人體有害的氣體。在煤礦井下,把以甲烷為主的有害氣體統(tǒng)稱為瓦斯。有時單指甲烷。在開采過程中,這些有害氣體就會放散出來,有時會達到很高的濃度。如果不注意就會引起燃燒、爆炸或使人窒息,造成事故。但只要懂得了它的性質,掌握了治理的科學方法,認真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辦事,也就不會發(fā)生危險。
瓦斯是煤礦井下的有害氣體中,最常見、含量最大的一種氣體。瓦斯是一種看不見、聞不著、嘗不出氣味的氣體,但它能引起燃燒爆炸和窒息。當空氣中瓦斯的濃度在5%以下和超過16%時,遇到火就能爆炸;而當濃度在9.5%時,發(fā)生的爆炸力最強,破壞性也最大。瓦斯爆炸是煤礦井下的嚴重災害之一。此外,空氣中有了瓦斯,就會降低氧氣的含量,瓦斯達到一定濃度,人就會感到氣憋氣短,呼吸困難,含量再大時,還會把人憋死。因此,我們對瓦斯要特別注意。第一,不能讓瓦斯積聚,第二,井下絕對禁止明火作業(yè)和在工作產生火花。
防止瓦斯積聚的措施很多,主要是加強礦井通風,保證井下有足夠的風量。同時,要經常檢查和掌握井下各個地區(qū)的通風和瓦斯涌出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而防止井下火源的主要措施就是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放炮時采用煤礦許用炸藥和防爆型放炮器;還要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以及管好井下火區(q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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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課瓦斯管理是大事有害氣體莫輕視
瓦斯是從煤層和巖石層中放散出來的。一個礦井中,只要有一個煤層或巖層發(fā)現瓦斯,該礦井即定為瓦斯礦井。根據放出瓦斯的多少和放出的形式的不同,我們把礦井分為低瓦斯礦井、高瓦斯礦井和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井三個等級。各級瓦斯礦井在供給風量、機電設備的選用、安全管理等方面各有不同的要求。除規(guī)程規(guī)定的特殊要求以外,不論在哪一個等級的礦井中,都必須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做好礦井通風工作,合理分配風量,決不能使瓦斯積聚。當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達到規(guī)程規(guī)定或一個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規(guī)程規(guī)定,采用通風方法解決瓦斯問題不合理時,以及開采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煤層的,應采取措施抽放瓦斯;
2、做好機電設備的管理,徹底消滅井下電氣發(fā)火和其他一切明火
3、要按規(guī)定定時對井下各個地點進行瓦斯檢查,特別是在工作面裝藥放炮前后,一定要認真檢查瓦斯含量。如果超過規(guī)定,就要立即處理。只有等瓦斯?jié)舛冉档揭?guī)定限度以下時,才能裝藥和放炮;
4、工作面停了風,就要自動停止工作;
5、不進入設有柵欄的巷道內。
只要做到這些,瓦斯爆炸和窒息事故就可以避免。
瓦斯,既是一種有害氣體,也是一種寶貴的資源?,F在我國已經有很多煤礦采用專門設備,把瓦斯從地下抽到地面。還有不少煤礦利用瓦斯發(fā)電、制造炭黑、甲醛等化工產品,做到了化害為利,物盡其用。
在煤礦井下,除了甲烷以外,還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氧化氮等有害氣體。
一氧化碳是一種很毒的氣體。空氣中只要含有萬分之五的一氧化碳,一小時內就可以使人中毒。如果含量到了千分之五,短時間內就可以使人中毒死亡。井下一氧化碳的主要來源是煤炭的自燃。在自然發(fā)火區(qū)域附近工作的人,要特別注意巷道內通風瓦斯記錄牌上的檢查記載。在井下發(fā)生了火災或瓦斯、煤塵爆炸以后,也能產生大量高濃度的一氧化碳。在激光內下遇到這種不幸災害時,就要很快撤到新鮮風流中去,切不要在災變地點的下風停留
二氧化碳沒有毒性,但空氣中二氧化碳含量很高時,人就會感到呼吸困難,甚至把人憋死。井下二氧化碳的主要來源是坑木的氧化腐爛,也有煤層或巖層本身含有大量二氧化碳,它比空氣重,常在老塘、水倉等巷到底部積存。因此,在這些地方工作要特別留意。
硫化氫在老巷特別多,有臭雞蛋味,很毒,濃度高了,也會使人中毒死亡。它還有可燃性和爆炸性。所以在井下聞到臭雞蛋味時,要迅速退出,并向調度室或領導報告。
氧化氮是一種黃褐色的有強烈刺激性的毒氣。它主要是炸藥爆炸后生成的。所以在采用打眼放炮作業(yè)的工作面,在每次放炮以后,一定要等炮煙吹散了才能進入工作面,不要一聽到炮響就頂著炮煙進入工作面,這樣容易中毒。
第一講走進煤礦
第十一課煤與瓦斯會突出井下放炮有說道
有些礦井在采掘過程中,會突然從煤層中噴出大量的煤炭和瓦斯,這種突然噴出現象叫做煤與瓦斯突出。只要發(fā)生過一次煤與瓦斯突出,該礦井即定為突出礦井,發(fā)生突出的煤層即定為突出煤層。
煤與瓦斯突出是地層壓力和煤層里的瓦斯壓力共同作用的結果,一般在礦井開采到深部才會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有很大的破壞力,還由于它在短時間內有大量高濃度的瓦斯噴出來,如果遇到火花就會爆炸,所以,對它要特別重視。但是在發(fā)生突出之前,一般都是有預兆的。如煤層里發(fā)出劈裂聲,工作面壓力增大,打鉆時夾鉆、頂鉆、噴鉆等,這些征兆不一定同時出現,不同的礦井出現的預兆也不完全一樣,在有的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工作的人,都要了解和熟悉本礦井發(fā)生瓦斯突出前的預兆。當發(fā)現這些預兆時,就要立刻報告,如果情況嚴重,可立即停止作業(yè),迅速迎著風流撤出來。然后向調度報告。我國煤礦通過長期的實踐,已經積累了很多預防突出的好經驗,如開采解放層、采用大直徑超前鉆孔、水力沖孔、前探支架和震動放炮等。有突出危險的礦井里,各項安全要求特別是對火源的控制比一般的瓦斯礦井更加嚴格,絕對不允許有任何發(fā)生火花的現象存在。機電設備必須全部是防爆型的。對這些規(guī)定也是人人必須熟知和自覺遵守的。
在井下掘進巷道和采煤,有的用機器。有的用打眼放炮,所以爆炸材料在煤礦是一種很重要的材料。爆炸材料是雷管和炸藥的總稱,是易爆物品,使用和處置不當,就會發(fā)生爆炸。因此,爆炸材料只能由經過專門訓練、懂得爆炸材料性能和使用爆炸材料的人員運送、保管和使用。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攜帶和使用爆炸材料,也不準進入爆炸材料庫,不準和帶有爆炸材料的人一起乘罐籠或同坐人車。
放炮員必須把炸藥和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炮藥箱內,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炮藥箱要放在離開機器和電氣設備并且支架完好的地方。每次放炮時都要把炮藥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地方,任何人看到放炮員不這樣做時,都應該向他提出批評,并讓他改正。
任何人在井下拾到沒有爆炸的或殘留的炸藥或雷管,都要交給放炮員,或送到爆炸材料庫處理。
放炮前后,放炮員都要用口哨發(fā)出信號。放炮信號有三種,即預告信號、放炮信號和解除信號,在聽到預告信號后,所有在放炮區(qū)域內的人都要自動避到指定的安全地點去。沒有聽到解除信號,不準從安全地點出來,更不準越過警戒線進入放炮區(qū)域。任何人在行進中,接近放炮警戒區(qū)是,都要聽從警戒人員的勸告,不要強行進入放炮區(qū)域內。只有在放炮地點經過通風,吹散了炮煙,檢查了瓦斯和頂板,放炮員發(fā)出了解除信號后,才能回到工作面去?;謴凸ぷ髑?,首先要敲幫問頂,檢查頂板和支架。被崩倒、崩壞的支架要及時支好。
第一講走進煤礦
第十二課井下防火要注意防水也是大事情
煤礦井下有很多坑木、電纜和幾設備,這些東西,有的容易燃燒,有的本身就能發(fā)火。采沒時丟棄在井下的浮煤,時間長了也會自燃。放炮時留下的殘藥還會燃燒。如果平時對這些問題放松警惕,就會引起火災。所以在井下要十分注意防火。
煤礦井下火災有兩大類,一類是由煤的自燃引起的,叫內因火災;另一類是外部明火引燃了可燃物引起的,叫外因火災。遺留在井下的浮煤是自然發(fā)火的禍根。所以,在采煤時,一定要把工作面的浮煤清理干凈。工作面采到停采線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頂板冒落嚴實,并很快密閉,密閉的質量要好,做到不漏風。自然發(fā)火嚴重的礦井,還可以采取灌漿防火或采用阻化劑防火等措施,以防止煤的自燃。煤炭自燃是有預兆的,如果局部溫度升高,工作面有霧氣或煤油氣味,回風中出現一氧化碳等。如果發(fā)現了這些預兆,就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有少數不遵守規(guī)定,把煙火帶到井下;電纜被砸壞了,也不及時修補,造成漏電失火;還有的放炮員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造成殘藥燃燒,從而在一些礦井引起了本可以避免的火災事故,造成了重大損失。我們一定要接受這些事故教訓,嚴肅紀律,嚴格操作,絕不讓井下產生任何一點火花,這樣井下外因火災就可以杜絕了。
井下火災一般都是由小火蔓延成災的,所以任何人在井下發(fā)現了火點,除了要馬上報告外,還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辦法把火點撲滅。
在煤礦生產中,隨著工作面推進,經過爆破震動或頂板冒落,上下巖層受到破壞,會有一部分地面雨水和地下水流入井下,這些正常流出的水,用水泵把它排到地面去,就不會造成災害。但有時候因為水文地質情況不明,或者工作中的疏忽大意,會造成老巷的積水突然涌出,地面的洪水倒灌到井下;巷道與特大含水曾接通;頂板和地面的河流、湖泊、水庫塌透等現象,以至淹沒礦井造成嚴重災害。防治水害就是要防止這些威脅礦井安全的意外情況。防治水害是煤礦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除了在設計礦井、布置巷道的時候要慎重周密選擇井口位置外,在積水區(qū)和地面的河流湖泊下采煤要留安全煤柱外,還要在雨季前組織力量休整排水溝,筑好防水堤、塞填地面裂縫,以減少地面雨水漏到井下。特別重要的是當掘進巷道接近可疑積水區(qū)域時,一定要采取探水措施,先探后掘。積水區(qū)域探明了以后,把水放出來再掘進;或者修改設計,改變掘進方向,避開危險區(qū)域,決不能弄不清情況就盲目掘進
透水以前,都是有預兆的,如工作面底板壓力增大,有淋頭水,煤幫掛水珠,煤層里有嘶嘶的響聲,有水從鉆眼中流出來等等。每個井下職工都要知道這些透水預兆。如果發(fā)現了這些預兆,就要自動停止工作,并向調度室報告。
井下如果一旦發(fā)生了透水事故,就要用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所有人迅速、沉著地向高處撤退。透水以后,有時會有大量有害氣體從積水區(qū)放出來,對此也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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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課注意防塵免受害學會使用自救器
在井下開采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粉塵(粉塵是煤塵和巖塵的總稱),在空氣中飛揚。這樣粉塵中含有一種對人體健康有害的東西叫二氧化硅,吸進了肺里,吸得多了,時間長了,就會引起硅肺病。硅肺病是一種對煤礦危害很大的職業(yè)病,它能奪去工人的勞動能力,給精神和生活上帶來很大痛苦。另外,有的礦井煤塵還有爆炸危險,煤塵和瓦斯混合在一起爆炸時,破壞力更大。所以,同粉塵做斗爭,防止粉塵危害,是煤礦職工的一項任務。
粉塵的危害是可以減少和防止的?!睹旱V安全規(guī)程》關于粉塵防治作出了規(guī)定,礦井必須采取綜合防塵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tǒng)。沒有防塵灑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產。這就從根本制度上作了保證。
防止粉塵的辦法很多,廣大煤礦職工在實踐中創(chuàng)造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綜合防治措施,如堅持用濕式打眼;在采煤機割煤和液壓支架移動時噴霧灑水;放炮時用水炮泥充填炮眼;放炮后用水沖洗巷道頂幫;在裝煤裝矸以前充分灑水;在容易積存煤塵的地方經常沖洗和清掃;在有粉塵飛揚的地方設噴霧、水幕等。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還要在一些巷道里設置水棚或巖粉棚,并在容易積存煤塵的地方撒布巖粉。近幾年來,很多煤礦采用了煤層注水新工藝,有的礦井還試驗了凈化通風。這些對防塵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應該堅持使用。
防塵工作這么重要,我們又有這么多有效的防塵方法,只要人人重視它,就一定能把這項工作搞好。
自救器是一種用于井下發(fā)生瓦斯、煤塵、火災,或發(fā)生煤與瓦斯突出等重大事故時,防止有害氣體中毒或窒息的保護器具。根據不同的使用要求自救器有過濾式和隔離式兩種。過濾式自救器實際上是一種小型的防毒面具。它只能吸收空氣中的一氧化碳,不能自身產生氧氣。隔離式自救器是一種小型的氧氣呼吸器,它利用自就器內部配備的化學藥品通過化學反應產生氧氣,供給佩帶的人呼吸。自救器對激光內下工人來說,是一件極重要的裝備?!睹旱V安全規(guī)程》第20條規(guī)定:“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有煤與瓦斯突出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則應佩帶隔離式自救器。
為什么入井人員都要隨身攜帶自救器呢道理很簡單,這就是因為煤礦井下條件復雜,受各種災害的威脅大,盡管我們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保證措施,在安全上能夠掌握住主動權。但為了防備萬一,在一旦發(fā)生了意外事故時,也能夠使大家安全撤離災區(qū),避免事故擴大,所以給井下工人配備了自救器。這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煤礦工人的關懷和愛護。
自救器可以發(fā)給個人保管、定期更換檢查。也可以在下班時一起交回。第二天下井時再領。不論怎樣發(fā)放和保管,每個人領用自救器時都要仔細檢查自救器的盒子有沒有損壞的地方,鎖封裝置是不是完好。如果發(fā)現有毛病就要換一個好的。領到后,一定要倍加愛護,不要碰壞,更不能打開自救器。自救器一經打開,就失效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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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課自救互救都要會現場扶傷貴在急
煤礦井下是我們同自然進行面對面斗爭的現場,盡管在整個生產過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但為了做到萬無一失,每個礦井還是制定了一整套搶險救災、處理事故的防范措施,以便做到有備無患,時時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
一旦井下發(fā)生了重大災害事故,每個井下人員首先要積極自救。災區(qū)人員在接到事故警報后,就要戴好自救器,在班長或老工人的帶領下沿著避災路線有秩序地撤出來。處在事故地點回風方向的人員要從最近處撤到進風巷道內。假如巷道破壞很嚴重,又不知道在撤退路線中是否安全暢通時,就要設法選擇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通過、有水或離水較近的地方去暫時躲避,安靜而耐心的等待救護。同時要時刻注意附近情況的變化,發(fā)現有危險時,就要換地方。在避災過程中,要控制礦燈的使用,還要定時敲打鐵道或管子,發(fā)出呼救信號,或派人出去偵察出井路線。偵察探險工作只能選派有經驗而又熟悉巷道的老工人擔任,并至少要有兩人同行。
避災中,人人都要發(fā)揚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己的風格,發(fā)現有人受傷要及時救治。對年老體弱的工友更要格外照顧。食品要盡量節(jié)約,并優(yōu)先分配給受傷的人。
在避在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不管遇到什么情況,一定要沉著,不要驚慌,要守紀律,聽從避災領導人的指揮,有組織地撤退,不可單獨行動,也不要亂喊亂叫。
雖然我們天天都在講安全第一,強調按規(guī)程操作,但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yè)并不能杜絕,以至礦井重大災害還不斷發(fā)生。人命關天,災害事故發(fā)生后,搶救現場受傷人員是首先的?!睹旱V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礦井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時,應設立醫(yī)療站,對遇險人員進行急救”。
進行井下現場急救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減輕傷員痛苦,防止傷情惡化,減少并發(fā)癥的發(fā)生,挽救瀕臨死亡人員的生命。有資料介紹,現場急救搞得好,可減少20%上的死亡。人員受傷害后,兩分鐘內進行急救的成功率可達70%,4到5分鐘內進行急救的成功率可達45%,如果拖延了時間,15分鐘以后進行急救的成功率便很少了,因此,在井下現場做好急救工作,關系到傷員的生命安危和健康的恢復,是煤礦安全生產中的一件大事。在急救時,對有開放性傷口或有創(chuàng)面的傷遠應該及時進行妥善包扎,常用的有繃帶包扎法、三角巾包扎法、毛巾包扎法等。井下常遇到的外傷是頭部和四肢外傷,因為任何外傷都會流血,急性出血超過800到1000毫升,就有生命危險。所以爭取時間為傷員及時有效地止血十分重要,常用的有壓迫法、加壓包扎法和止血帶法。為了使現場搶救更為及時、有效,井下各班組都應該培養(yǎng)不脫產的保健員,掌握急救技術,以備不時之需,我們每一個下井的人員懂得一些急救的知識,也是大有用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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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課法律法規(guī)是靠山學法懂法靠自己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勞動保護工作,以適應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的20年來,國家和各級政府圍繞企業(yè)安全生產制定了許多法律、法規(guī),企業(yè)也相應制定了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例如《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一些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等。通過貫徹執(zhí)行這些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為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的穩(wěn)定好轉,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是煤礦生產的保障。因此,煤礦職工都必須認真學習、掌握熟悉,堅決執(zhí)行。這樣才能有利于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因為違法違章造成的責任事故,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就要受到處罰,如果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構成了犯罪,還要追究刑事責任。為此,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學法、懂法、執(zhí)法,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并切實行使依法獲得的安全生產保障權利,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拒絕違章作業(yè)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全我,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yè)和緊急撤離權。同時,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遵守法規(guī),服從管理,佩帶和使用勞保用品,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只有有了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保障和職工的自覺行動,安全生產才能得以實現。
第11篇 電氣、設備管理部門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
1、向總經理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負責本公司范圍內各種機械、電氣和動力設備的管理,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定期保養(yǎng),使之保持良好狀態(tài)。
3、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yǎng)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4、對自制和改造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
5、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凡安裝、修理、搬遷機器設備竣工時,須重新檢驗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運行。
6、負責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設備的安裝和維修。
7、負責有關電氣、設備安全的國家標準的收集和存檔。
8、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事故的起因是否屬電氣、設備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鑒定意見。
9、對本部門的二、三級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記錄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10、 對本部門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電氣、設備維護不當所引起的重大傷亡事故負責直接領導責任。
第12篇 瓦斯隧道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⑴協(xié)助決策機構和領導組織推動生產經營中的安全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年度工作計劃。協(xié)助決策機構和領導組織制定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并進行考核。
⑵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具體實施或者監(jiān)督相關部門落實。組織制訂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⑶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協(xié)助解決檢查出的問題,緊急情況下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⑷參加審查工程技術計劃,參加項目安全評價審查、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并負責審查承包、承租單位相關資質、證照和資料。
⑸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職業(yè)中毒預防工作和職業(yè)病的防治措施。
⑹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偨Y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⑺按規(guī)定監(jiān)督或者及時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有關部門教育從業(yè)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⑻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3篇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遏制事故的發(fā)生,實現安全生產狀況逐步好轉。促進煤礦企業(yè)合法、安全、健康有序發(fā)展。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炭法》和國家446號令,及其它相關煤礦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1、煤礦企業(y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誰辦礦、誰受益、誰負責安全生產”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保護從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職業(yè)健康作為工作的出發(fā)點和立足點,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重點遏制瓦斯、水害、火災、頂板等事故。
2、強化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持企業(yè)負責,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行安全生產法人負責和投資決策人負責制相統(tǒng)一的管理制度。明確企業(yè)及法人是煤礦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和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對煤礦安全生產承擔法律責任。
3、轉變思想,與時俱進,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時將各種制度貫徹到平時的安全生產工作中。
二、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提升煤礦安全基礎管理水平
4、完善礦井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礦井設立礦長、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同時必須具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yè)中專(含中專)以上學歷,并有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的經歷。同時每班必須配備一名有責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實行8小時跟班作業(yè)。煤礦企業(yè)還必須配齊持有有效特種作業(yè)資格證的瓦檢員、放炮員、電工、絞車工、安檢員、瓦斯監(jiān)控員。
5、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煤礦企業(yè)必須明確企業(yè)法人、分管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各崗位人員,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滅火等管理機構,管理措施,明確責任人,人員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制定年度生產方案和各項工程的技術措施,并嚴格執(zhí)行。
8、建立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各礦應設立專職安全檢查機構,且人員不少于5人,并確保每旬集中檢查一次,排查隱患,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
9、落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煤礦每周至少由企業(yè)法人(或礦長)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專門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辦公會議決定事項要明確責任,形成紀要,并在下次會議檢查落實,留有記錄。
10、各煤礦必須建立值班調度室,實行24小時領導全班調度制度。每班必須由值班干部組織開好班前會、做好調度記錄、做好領導下井記錄、跟班干部下井記錄等。
11、按要求完善礦井管理的“十六”項制度和“八大”記錄。
三、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
12、落實企業(yè)法人(礦長)和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企業(yè)法人(礦長)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產、安全、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13、落實現場管理制度。要嚴格落實井口檢身制度和進出人員清點登記制度,嚴禁人員酒后或帶火種下井;嚴禁穿化纖衣服、打赤膊下井;嚴禁使用失爆礦燈,下井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防爆礦燈和自救器。加強現場檢查和安全管理,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組織生產,從嚴查處“三違”現象,現場存在安全重大隱患時要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存在險情時必須立即將人員撤出到安全地點,并及時上報。
14、加強現場作業(yè)管理,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向現場人員貫徹后認真執(zhí)行,對貫通巷道、排放瓦斯、處理自然發(fā)火、探放水等工作,礦技術負責人要到現場指揮。
15、井口20米內嚴禁煙火,并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井口照明必須一律使用礦用防爆燈,嚴禁明火照電,地面壓風機必須置于井口20米以外,絞車房配電設備必須隔開,絞車房和充電房要配有滅火器、沙箱等滅火器材,嚴禁使用危房。
16、加強技術基礎工作,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礦井災害預防計劃,加強礦井災害預防工作,礦井必須經常實測并及時填繪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tǒng)圖和井下避災線路圖。對礦井地質情況,開采情況,周邊礦井采空區(qū)情況要定期進行分析,針對性的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調查當地水文資料,形成完整的技術資料,嚴禁超層越界開采。
17、煤礦開采應做到合理利用資源,并使用正確的開采方法,嚴禁亂采亂挖、亂費資源;嚴禁開采各類保安煤柱。
18、確保礦井生產系統(tǒng)完善可靠,并有兩個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兩個安全出口的距離不得少于30m,保持采煤工作面至少有兩個安全出口,分別通到進、回風巷道。嚴禁獨眼井生產,嚴禁未經市煤炭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批準擅自改變生產系統(tǒng)。
19、礦井必須有完整獨立的通風系統(tǒng),井下必須有足夠風量,每旬組織1次對礦井全面測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隨時測風,嚴禁采掘工作面微風或無風作業(yè);嚴禁瓦斯超限作業(yè);嚴禁利用老塘通風,風筒離作業(yè)點檔頭不得超過3米,井下局扇距回風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小于10米。
20、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嚴禁自然通風和以局代主。地面主扇必須配備一臺同等功率的配用主扇,并能保證隨時開啟,且安裝好反風裝置,嚴禁隨意停開風機,確保風機24小時正常運轉,在停風狀態(tài)下,必須撤出人員,維修巷道,檢修設備不得破壞正常通風系統(tǒng)。
21、嚴禁風井出煤,如風井井筒維修需啟動風井,實行向安監(jiān)站請求報告制度。系統(tǒng)調換應向市局報告,批復后方可實施。
22、加強瓦斯檢測與管理,實行瓦斯“三對口”和“一炮三檢”制度,礦井必須嚴格執(zhí)行瓦檢員提前半小時進班,最后出班,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認真填寫日記手冊和瓦斯報表,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必須堅持每天審查瓦斯報表,均要簽字,提出意見。
22、加強礦井水害防治的技術管理,嚴格執(zhí)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脅的礦井和區(qū)域必須建立探放水隊伍,配齊探放水設備,技術負責人每季度組織一次對礦井水情調查,制定水害防治的專項措施,探水距離不得小于10米,完善好探放水記錄。
23、應在井底附近建立水倉和排水設施,且必須建在新鮮風流中,同時必須備有兩套能正常運轉的排水設備。水倉總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水泵總排水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24小時的最大涌水量,嚴禁在水體下和洪泛區(qū)采煤。
24、加強現場的頂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主要巷道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頂板管理制度,及時加強支護,嚴禁空幫、空頂、超前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敲邦問頂制度,嚴格當班質量驗收,及時解決存在的質量隱患和安全問題,確保采掘工作面支護優(yōu)良和作業(yè)安全,嚴禁使用茅草拼邦。
25、有煤層自然發(fā)火傾向的礦井必須配備一氧化碳檢測器,制定合理的防滅火措施,加強巡視。
26、制定啟封密閉、處理瓦斯超限和瓦斯積聚的排放措施。
27、加強盲巷及暫停工巷道的管理,盲巷、廢棄巷道及采空區(qū)必須及時打好永久性密閉,暫停工巷道必須打好柵欄并懸掛警示牌。
28、貫通巷道和石門揭煤,井筒揭煤必須制訂安全措施,防止瓦斯煤炸和瓦斯突出。
四、加強機電,爆破材料的管理
29、礦井必須采用雙回路供電,實行井上、下用電分開,嚴禁由地面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30、各煤礦必須使用安全達標的礦用提升絞車,并使用合格的鋼絲繩,嚴禁使用φ1.2以下的絞車提升人員,斜井和立井井口必須設置柵欄門。
31、立井提升人員必須配套合格的罐籠,每次提升人員不得超過四人,嚴禁人貨混裝,嚴禁不帶電操作,嚴禁使用吊桶上下人員。
32、斜井提升必須設立“一坡三檔”,并安裝防跑車裝置,運送人員必須使用專用人車,并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嚴禁人員蹬鉤,乘坐礦車,嚴禁斷電放飛車。
33、加強主副索的檢查并做好記錄,主要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以0.3m/s以下的速度進行一次詳細檢查,并作好記錄,當斷絲面積超過5%、直徑縮小超過10%的鋼絲繩嚴禁使用。
34、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和保護,井下電氣設備(含電纜)必須具有煤安標志和合格證。嚴禁電氣設備失爆,井下電器要有“三大”(斷路、漏電、接地)保護裝置,煤電鉆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檢修或搬遷井下電氣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并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嚴格執(zhí)行“誰斷電、誰送電”的原則。
35、礦井必須有和外界聯(lián)絡的通訊設備,井上下設置可靠的聲光信號裝置和防爆電話,采掘工作面有通訊電話,并由專職信號工發(fā)送信號,保持礦井通訊24小時暢通。
36、禁止使用塑料編織袋風筒或其他非抗靜電阻燃風筒。制定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恢復通風前瓦斯排放措施,嚴禁一臺局扇向兩個作業(yè)點供風,嚴禁串聯(lián)通風。
37、加強瓦斯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管理工作。按規(guī)定進行強檢和日常校驗,嚴禁自行調高瓦斯報警、斷電濃度值,規(guī)定其斷電值為0.9%瓦斯?jié)舛取:侠戆惭b好探頭,低瓦斯礦井至少配足兩個探頭,高瓦斯礦井至少三個探頭,安排專人負責。
38、局扇供電必須使用專用電纜、專用開關,實行風電、瓦斯電閉鎖。
39、嚴格執(zhí)行地面放炮制度,使用發(fā)爆器放炮,發(fā)爆器與鑰匙分開存放。井下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專用銅蕊絕緣線,雷管、炸藥必須分裝在帶鎖的非金屬容器內,由放炮員運送下井。
40、各爆破作業(yè)地點要編制爆破說明書,當爆破地點附近20米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或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時,嚴禁裝藥放炮,嚴禁使用非礦用安全型炸藥,保證礦井爆破材料“領、用、銷”的數據記錄真實、一致。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班組長、安檢員、專職放炮員三人共同認定后,才許放炮)放炮制度。
五、完善各項相關的管理體制
41、井下每個工作面,每班次作業(yè)人員不得超過9人(含跟班干部),其中集中在同一地點的作業(yè)人員,不得超過5人,煤礦企業(yè)必須為井下作業(y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無償支付保險費。
42、落實職業(yè)危害的防治,配備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危害檢測和防護設備與裝置,認真落實現場防治呼吸性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的措施,切實改善井下作業(yè)環(huán)境。按標準為職工免費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定期對從業(yè)人員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
43、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按相關規(guī)定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保證隱患整改的資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資金提取和使用計劃,并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押金,設立專用帳戶,明確專人負責。
44、嚴格井下從業(yè)人員準入標準,煤礦對招用的井下從業(yè)人員(包括農民工)必須按規(guī)定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錄用、備案手續(xù),依法與從業(y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嚴禁使用女職工和未成年人以及有智障的人員從事井下作業(yè)。
45、嚴禁以包代管或層層轉包,煤礦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礦井采掘或井巷維修進行勞務承包,嚴禁隨意轉讓股權,賣買礦井。
46、礦井必須和有救災能力的礦山救護隊簽訂預防性安全檢查、安全技術服務和救災協(xié)議。
47、保證安全培訓條件,礦井要明確培訓管理責任,制定教育培訓計劃,落實培訓場地、經費、教材、教員及設施。自身條件不具備的必須與具有資質的培訓基地簽訂教育培訓協(xié)議委托培訓。
48、落實全員培訓。對新招入的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不少于72學時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4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yè),井下作業(yè)人員每年接受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少于20學時,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經相關機構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方可上崗工作。
49、加強應急管理建設,建立應急救援機制。煤礦要制定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改完善,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救援制度,以法人代表(礦長)牽頭成立機構,并報鎮(zhèn)安監(jiān)站備案,同時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習。
50、嚴格落實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企業(yè)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積極組織搶救,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嚴禁發(fā)生事故后逃匿,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配合調查,從中吸取教訓。
51、堅決杜絕“三違”和“三超”現象,造成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4篇 工程安全生產動態(tài)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動態(tài)管理,是指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以下簡稱安監(jiān)站),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及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以扣分的形式進行動態(tài)監(jiān)督檢查,并根據全省聯(lián)網年度累計扣分情況,依法進行行政處理的行為。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年度扣分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章 企業(yè)量化扣分
第五條 對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所承擔的在建工程項目中的安全生產行為,視其違規(guī)的輕重程度,每檢查次扣分的分值分別為10分、5分、3分、1分。
第六條 施工企業(yè)有下列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0分:
(一)未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
(二)未完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的;
(三)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四)將單列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挪作他用的;
(五)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按規(guī)定上報的;
(六)總承包單位不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或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施工作業(yè);或把整體工程或主體工程轉包;或將專業(yè)工程不依法分包的;
(七)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按規(guī)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未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的;
(八)對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企業(yè)未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的;
(九)不具備相應資質,自行拆裝施工起重設備的;
(十)施工現場未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未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第七條 施工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5分:
(一)未制定健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確各自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
(三)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符合規(guī)范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未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的;
(四)施工現場未采取安全保護措施,保證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及地下管線的安全的;
(五)施工起重設備由不具備起重設備安裝專業(yè)承包企業(yè)資質的企業(yè)安裝或未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
(六)施工起重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在使用前,施工企業(yè)未組織分包、出租、安裝單位共同驗收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的;
(七)特種作業(yè)人員未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未取得資格證書即上崗作業(yè)的(按每人次計);
(八)對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或檢查流于形式,檢查記錄弄虛作假的;
(九)工程項目未按規(guī)定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
第八條 施工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3分:
(一)未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或辦公、生活區(qū)的選址未符合安全性要求;或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或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二)未按規(guī)定在現場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的;
(三)安全防護用具、消防器材、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無專人管理,或未實施機械設備、施工機具“一機一檔”的檔案管理制度的;
(四)未按規(guī)定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guī)定組織演練;或未在施工現場公示重大危險源,并落實專人管理的;
(五)未按要求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的;
(六)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未做好現場安全防護的;
(七)未按規(guī)定使用《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tǒng)一用表》的。
第九條 施工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分:
(一)未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按每人次計);
(二)施工起重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在驗收合格30日內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監(jiān)站辦理登記手續(xù)的。
第十條 監(jiān)理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0分:
(一)監(jiān)理合同未明確安全生產監(jiān)理責任條款的;
(二)施工現場未完善安全生產監(jiān)理制度的;
(三)對嚴重危及工程和人員安全的作業(yè)和設備的使用,未及時發(fā)出停工(停用)指令,并且未通知建設單位和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按規(guī)定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第十一條 監(jiān)理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5分:
(一) 對檢查發(fā)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沒有在24小時內發(fā)出整改通知的;
(二)對其發(fā)出的整改通知書,未跟蹤整改落實情況,或者施工企業(yè)拒不整改,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未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或未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的。
第十二條 監(jiān)理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3分:
(一)未按有關規(guī)定對單列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進行監(jiān)督的;
(二)施工企業(yè)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站責令停工整改后,未督促其落實整改并反饋整改情況的;
(三)未按規(guī)定使用《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tǒng)一用表》。
第三章 人員量化扣分
第十三條 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的違規(guī)行為,視其違規(guī)的輕重程度,每檢查次扣分的分值分別為10分、5分、3分、1分。
第十四條 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0分:
(一)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在省級及以上安全生產檢查中被發(fā)出停工整改通知書的;
(二)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
(三)拒不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站停工整改決定并強行施工的;
(四)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十五條 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5分:
(一)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在市、縣(區(qū))安全生產檢查中,被發(fā)出停工整改通知書的;
(二)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因施工安全問題被安監(jiān)站責令暫時停止施工的;
(三)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站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評定等級為不合格的;
(四)未按要求制定專項施工方案的(每缺一項);
(五)未按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的;
(六)工程內容有重大變更而相關的安全施工技術方案或安全措施未作相應修改;
(七)施工現場未按規(guī)定使用合格的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品、施工機具的。
第十六條 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3分:
(一)未按規(guī)定落實對班組、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的;
(二)未落實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或辦公、生活區(qū)的選址未符合安全性要求;或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未符合衛(wèi)生標準;或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三)未按要求對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封閉的;
(四)未按規(guī)定落實使用施工安全措施費用的;
(五)沒有落實監(jiān)理單位作出的安全整改要求的;
(六)沒有按規(guī)定在工地現場明顯位置設立危險源公示牌并落實專人管理的;
(七)未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的;
(八)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沒有做好現場安全防護的;
(九)未按規(guī)定使用《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tǒng)一用表》的。
第十七條 項目經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分:
(一)工程施工作業(yè)期間,擅自離開現場而沒有指定有相應資格的人員暫時代其管理施工現場的;
(二)工程施工作業(yè)期間,專職安全員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三)未落實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四)未落實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
(五)未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的;
(六)未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的;
(七)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的(按每人次計);
(八)施工現場未按規(guī)定懸掛標牌和安全警示標志的。
第十八條 專職安全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0分:
(一)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在省級及以上安全生產檢查中被發(fā)出停工整改通知書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十九條 專職安全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5分:
(一)工程因施工安全問題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站責令暫時停止施工的;
(二)所管理的工程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站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評定等級為不合格的;
(三)未按照經過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安全管理的;
(四)未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檢查的。
第二十條 專職安全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3分:
(一)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未落實“三定”(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整改要求的;
(二)未按規(guī)定參與安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場查驗或安裝驗收的;
(三)未按規(guī)定參與對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或安全技術交底的;
(四)工程施工作業(yè)期間,專職安全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
(五)未按消防制度落實現場消防設施的;
(六)未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的。
第二十一條 專職安全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分:
(一)未按規(guī)定檢查上報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
(二)施工現場未按規(guī)定懸掛標牌和安全警示標志的;
(三)未落實施工起重設備、施工機具定期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及安全防護用品、配件的報廢制度的;
(四)未督促建立安全防護用品、施工起重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資料檔案的;
(五)無施工起重設備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安全巡查記錄的;
(六)腳手架、模板工程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
(七)施工臨時用電未實行三相五線制,或應使用而未使用安全電壓的;
(八)施工臨時用電保護零線和工作零線混接或保護零線未引入機具的;
(九)施工臨時用電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要求或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的;
(十)高處作業(yè)人員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帶的;
(十一)臨邊防護存在嚴重隱患的;
(十二)施工人員在作業(yè)區(qū)內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的(按每人次計);
(十三)違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各分項檢查評分表子項目的保證項目的(每一條)。
第二十二條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0分:
(一)無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項監(jiān)理制度或無安全監(jiān)理細則的;
(二)未按規(guī)定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或未按規(guī)定組織專項驗收的;
(三)所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在省級及以上安全生產檢查中被發(fā)出停工整改通知書且監(jiān)理人員有失職行為的。
第二十三條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5分:
(一)所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或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無安全生產許可證而擅自開工,而未能及時作出停工處理,未及時上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站的;
(二)所監(jiān)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站責令停工整改后未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的;
(三)未對變更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四)未對施工企業(yè)執(zhí)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情況實施監(jiān)理;或對存在安全隱患不履行監(jiān)理責任;或監(jiān)理檢查記錄弄虛作假的;
(五)未設立安全監(jiān)理機構及未配備安全監(jiān)理人員的。
第二十四條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3分:
(一)未按規(guī)定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列支和使用實施監(jiān)理的;
(二)因施工安全問題發(fā)出停工整改通知后,施工單位強行施工,未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jiān)站報告的;
(三)重要施工環(huán)節(jié)和安全事故易發(fā)工序未進行巡查和記錄的;
(四)未能跟蹤檢查監(jiān)理機構發(fā)出安全整改通知的整改結果的;
(五)施工現場未按《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tǒng)一用表》建立安全監(jiān)理檔案的。
第二十五條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未履行職責,導致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監(jiān)理記錄不齊全或監(jiān)理月報未能如實反映工地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的,每檢查次扣1分。
第二十六條 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0分:
(一)未按規(guī)定對有關的施工安全生產文件實施審查和向總監(jiān)理工程師報告的;
(二)越權代簽應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的有關監(jiān)理文件的。
第二十七條 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5分:
(一)未按安全責任分工,定期向總監(jiān)理工程師報告施工中存在的施工安全問題的;
(二)對存在的安全重大隱患未及時監(jiān)督施工單位落實整改措施的;
(三)對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停工整改決定,未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并反饋情況的;
(四)對施工單位不按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行為未及時制止和向總監(jiān)理工程師報告的;
(五)委托或授權監(jiān)理員代簽應由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的監(jiān)理文件的。
第二十八條 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3分:
(一)工程施工作業(yè)期間,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未按規(guī)定和標準實施安全檢查評分的;
(三)對不履行安全責任或不稱職的監(jiān)理員不及時向總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調整撤換的;
(四)未對施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yè)行為及時制止的。
第二十九條 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檢查次扣1分:
(一)未督促施工單位按規(guī)定和標準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評分和對存在問題作出處理的;
(二)無安全施工監(jiān)理日志或日志內容弄虛作假、記錄不規(guī)范、不真實、不完整的;
(三)未按規(guī)定對關鍵施工環(huán)節(jié)和事故易發(fā)、多發(fā)工序實施旁站監(jiān)理和巡查的。
第四章 量化扣分的執(zhí)行
第三十條 違規(guī)扣分周期為一年,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以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單個工程項目為計分單元,每個計分單元總分值分別為60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總分值分別為30分,以個人在全省范圍內承擔的所有工程項目計分累計。一個違規(guī)扣分周期期滿后,扣分分值累計未達總分,該周期內的扣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一個扣分周期。
第三十一條 扣分執(zhí)行情況實行全省聯(lián)網信息化管理,各扣分執(zhí)行機構應在3個工作日內錄入扣分執(zhí)行情況。
第三十二條 在一個扣分周期內,扣分分值累計達到總分值,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省建設信息網上公示,被扣分企業(yè)資質證(被扣分人員從業(yè)資格證)的發(fā)證機關應在公示后10個工作日內,根據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監(jiān)站,依據本辦法第二章、第三章所列的檢查項目和相應的扣分值,對施工現場實行動態(tài)監(jiān)督檢查。在執(zhí)行扣分時,執(zhí)行人員應對其違規(guī)事實即時拍照、收繳有關資料,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證,作為扣分的主要依據。
第三十四條 執(zhí)行違規(guī)扣分應當由一名具有行政執(zhí)法證的行政執(zhí)法人員和一名具有安全監(jiān)督員證的人員向當事人出示以上證件后共同執(zhí)行扣分。執(zhí)行扣分的人員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認真取證,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第三十五條 實施扣分后,必須向被扣分企業(yè)(人員)送達《廣東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扣分通知書》,通知書應當列明工程名稱、被扣分企業(yè)(人員)名稱(姓名)、注冊(崗位)證號、扣分原因、扣分依據、扣分分值、整改期限、申訴權利等內容。由執(zhí)行人簽發(fā),加蓋公章,被執(zhí)行人簽收。在責令整改期限內,對同一扣分事項不得重復扣分。
在執(zhí)行扣分時,若被扣分人不在現場或拒絕簽收,由執(zhí)行人雙簽見證,實行留置送達。
第三十六條 在每檢查次中,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有兩種以上違規(guī)行為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三十七條 實施扣分時,施工項目多于一名專職安全員、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的,則對安全生產違規(guī)行為負主要責任的人員實施扣分;無法分清主要責任人的,對施工項目所有的專職安全員、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實施扣分。
第三十八條 如對扣分有異議的,被扣分企業(yè)(人員)可在被扣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管轄工程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查。經查實確屬錯誤扣分或扣分依據不足的,應及時糾正,相應扣分記錄應予撤銷或變更,復查結論應書面通知申訴企業(yè)(人員)和執(zhí)行扣分的機構。
第五章 量化扣分的處理
第三十九條 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扣分結果作為企業(yè)從業(yè)資格備案登記、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重要依據。對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的違規(guī)行為,各扣分執(zhí)行機構應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安全生產許可的發(fā)證機關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7日至30日的處罰;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規(guī)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處以延長暫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處罰。施工企業(yè)所承建的任一項目在一個扣分周期內被扣滿(超)60分或本企業(yè)所有被扣分項目平均扣分值達到30分以上,未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由安全生產許可的發(fā)證機關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30天;一個扣分周期內被兩次以上(含兩次)被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有關規(guī)定。
第四十條 項目經理、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等實行注冊管理的人員,在一個扣分周期內,被扣滿(超)30分的,停止執(zhí)業(yè)3個月,連續(xù)兩個扣分周期均被扣滿(超)30分的,停止執(zhí)業(yè)1年;連續(xù)三次被扣滿(超)30分的,停止執(zhí)業(yè)5年。停止執(zhí)業(yè)由被扣滿(超)分即日起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 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被扣滿(超)30分的,暫扣其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y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重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四十二條 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扣滿(超)分的處理情況,將在廣東建設信息網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示。
第六章 量化扣分的監(jiān)督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責任量化扣分執(zhí)行人員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對安全生產責任量化管理人員違法違紀情況向有關部門檢舉揭發(fā)。
第四十四條 安全生產責任量化扣分執(zhí)行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5篇 住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本工程作業(yè)面廣,施工項目多、工種協(xié)助范圍大,施工工期較短,交叉作業(yè)多,這樣施工安全就變得格外重要.因此,安全生產工作一定要以嚴肅法規(guī)、落實責任、消滅違章、強化管理為中心,努力提高企業(yè)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安全目標按照省五無標準(無死亡、無重傷、無火災、無中毒、無坍塌)施工,杜絕死亡及火災事故.
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的安全生產方針,層層建立崗位責任制、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制度、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度等安全生產制度.
2.工地設立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負責安全生產的全面管理,工地項目管理組同時負責安裝生產的具體落實.
3.堅持全員安全輪值制度,各專業(yè)施工員要分別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各項施工方案要分別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書面向施工人員交底.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施工人員要對各施工隊工人做好工程介紹和現場安全教育工作.
5.工地要廣泛開展以遵章守紀、反對'三違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活動.
6.臨時用電要按照規(guī)范jgj46-2005規(guī)定.臨時電源拖板必須設漏電保護開關,每一單項回路、每臺移動式電動工具,每三臺固定式電氣設備,應分別安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施工照明盡量用36v低壓電源,燈具須遠離易燃物.
7.電焊機應盡量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潮濕地面應墊木板與地面隔開,嚴禁采用圓鋼或其他型鋼作焊接回路;焊接點潮濕時,嚴禁人體直接接觸.
8.不得用銅絲替代熔絲;電源線嚴禁塔掛在開關柱頭或不用插頭而直接插入插座;潮濕地點(尤其是地下室)作業(yè)必須穿絕緣膠鞋.
9.使用手電鉆或臺鉆時,不準戴手套操作.
10.施工時乙炔瓶與氧氣瓶不得混放,乙炔瓶距電焊點不得小于10m,氧氣瓶距熱源不得小于5 m,且不得橫臥;當氧氣瓶壓力下降至2個大氣壓時,不得再用,每支焊槍應配備防止回火裝置,所有氣管接頭均應用鐵線扎緊.
11.工地如設有1lokv高壓線,施工人員操作或裝卸時要遠離高壓線10m.
12嚴格認真執(zhí)行公司的'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施工現場安全十條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