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市郵政業(yè)務庫安全管理專項大檢查活動方案
為切實加強郵政業(yè)務庫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省郵政公司、省分行《關于開展全省郵政業(yè)務庫安全管理專項大檢查的通知》(黑郵銀聯[2002]2號)要求,按照市局、市行聯合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精神,特制定此活動方案,如下:
一、郵政業(yè)務庫聯合大檢查時間安排:
根據市局、市行通知要求,市局、市行聯合大檢查時間為9月14日至9月20日。
二、檢查組成員及分工情況:
此次安全大檢查活動市局、市行聯合檢查共分為三個檢查工作組,具體人員及分工如下:
第一組:
組 長:楊明軍 市局安全保衛(wèi)部
成 員:張鐵麗 市局代理金融業(yè)務局
趙東旭 市行審計部
于尚峰 甘南縣支行綜合管理部
負責檢查單位:克東縣、拜泉縣、克山縣、富拉爾基區(qū)
第二組:
組 長:李 軍 市局代理金融業(yè)務局
成 員:閆湘潭 市局安全保衛(wèi)部
姜 羽 市行審計部
鐘 實 克東縣支行綜合管理部
負責檢查單位:訥河市、富??h、依安縣、梅里斯區(qū)
第三組:
組 長:梁甲志 市行審計部經理
楊發(fā)祥市局安全保衛(wèi)部
國曉娟 市局代理金融業(yè)務局
郗 望 市行紀檢監(jiān)察部
負責檢查單位:齊齊哈爾市、龍江縣、甘南縣、泰來縣、碾子山區(qū)
三、檢查內容:
業(yè)務庫、安全防范檢查項目共有十項內容:
(一)業(yè)務庫指紋鎖具、機械鎖具、密碼管理情況;
(二)業(yè)務庫應急庫門安全管理情況
(三)庫區(qū)電源線、信號線管理情況
(四)報警系統(tǒng)、視頻監(jiān)控、應急電源安全管理情況
(五)業(yè)務庫值守制度執(zhí)行情況
(六)重要崗位人員排查情況
(七)安全演練情況
(八)支局、支行每日安全防范檢查工作開展落實情況
(九)報警設施定期檢查測試情況
(十)金庫守護工作及防范設施情況
業(yè)務檢查項目內容:
中心金庫的雙人管庫制度、現金出入管理、盤庫核查制度、鑰匙管理、“四項制度”、人員排查等制度的進行檢查
實際檢查中,檢查組按照“齊齊哈爾市郵政業(yè)務庫安全檢查記錄表”中的檢查內容,逐一逐項的進行,具體檢查時,各檢查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分工。
四、要 求:
1、此次業(yè)務庫安全大檢查檢查業(yè)務庫覆蓋面要達到100%,包括市、縣郵政中心金庫及農村業(yè)務庫。
2、檢查組各成員間要相互配合,共同協作,有效排查和消除隱患問題。對較為嚴重的隱患問題,要現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3、各級郵政單位、郵儲銀行要積極配合檢查組工作,提高認識,進一步提升重點部位風險防控能力、進一步加大責任查究力度、進一步加快合規(guī)操作、設施達標的進程。
4、檢查組在檢查完畢后要認真總結,并形成文字材料,待各檢查材料匯總后,市局、市行正式聯合發(fā)文,通報全局。
第2篇 郵政生產工作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郵政生產(工作)場所(含機動車輛,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郵政通信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郵政防火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郵政消防安全工作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領導、組織、管理、設施、責任五落實。
第三條 郵政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加強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措施,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障郵政通信安全暢通,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 成立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局長為組長,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領導為副組長;
各部室主任、分局長、安全保衛(wèi)干部為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安全保衛(wèi)部門內設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安排全局消防工作,落實消防經費,制訂防火預案,組織開展全局消防檢查,督促火險隱患的整改,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各支局所、班組負責人(含專業(yè)公司經理,下同)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人,其職責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上級局下發(fā)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在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工作指導下認真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設立本單位生產場所(含機動車輛)防火責任區(qū)和防火安全員,加強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組織防火安全檢查,落實滅火器材的配備,組織滅火預案演練,加強各項安全防火措施。
第六條 生產場所防火安全員的職責是:在支局所、班組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本生產場所、崗位的特點,按照有關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落實本區(qū)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檢查防火安全情況,定期檢查滅火器材,發(fā)現隱患和問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報告,落實整改措施。遇有緊急情況,按緊急預案處置。
第七條 各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員工是本崗位的防火責任人(機動車輛駕駛員是本車輛防火責任人),防火責任人的職責是:熟知本崗位有哪些容易發(fā)生火險的部位,熟知報警電話,熟知滅火器所在位置及檢查和使用方法,熟知電源總開關的位置,熟知滅火預案。對自己的崗位進行班前班后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向防火安全員或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及時采取措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條 各單位的義務消防人員要服從本單位消防責任人的指揮調度,熟知滅火預案,積極參加消防演練,提高自己的滅火技能,發(fā)揮在滅火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第3篇 郵政生產工作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郵政生產(工作)場所(含機動車輛,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郵政通信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郵政防火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郵政消防安全工作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領導、組織、管理、設施、責任五落實。
第三條 郵政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加強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措施,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障郵政通信安全暢通,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 成立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局長為組長,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領導為副組長;
各部室主任、分局長、安全保衛(wèi)干部為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安全保衛(wèi)部門內設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局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安排全局消防工作,落實消防經費,制訂防火預案,組織開展全局消防檢查,督促火險隱患的整改,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各支局所、班組負責人(含專業(yè)公司經理,下同)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人,其職責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上級局下發(fā)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在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工作指導下認真開展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設立本單位生產場所(含機動車輛)防火責任區(qū)和防火安全員,加強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組織防火安全檢查,落實滅火器材的配備,組織滅火預案演練,加強各項安全防火措施。
第六條 生產場所防火安全員的職責是:在支局所、班組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本生產場所、崗位的特點,按照有關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落實本區(qū)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班前班后檢查防火安全情況,定期檢查滅火器材,發(fā)現隱患和問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報告,落實整改措施。遇有緊急情況,按緊急預案處置。
第七條 各生產(工作)崗位上的員工是本崗位的防火責任人(機動車輛駕駛員是本車輛防火責任人),防火責任人的職責是:熟知本崗位有哪些容易發(fā)生火險的部位,熟知報警電話,熟知滅火器所在位置及檢查和使用方法,熟知電源總開關的位置,熟知滅火預案。對自己的崗位進行班前班后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向防火安全員或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及時采取措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條 各單位的義務消防人員要服從本單位消防責任人的指揮調度,熟知滅火預案,積極參加消防演練,提高自己的滅火技能,發(fā)揮在滅火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第九條 預防、撲救火災是每個郵政員工的應盡義務,每個員工首都要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認真履行本崗位的防火責任,及時發(fā)現,及時處置。
第三章 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十條 生產(工作)場所應遵守的五條規(guī)定:
1. 不準使用明火,禁煙場所不準吸煙。
2. 不準使用電爐。
3. 不準亂接電源線、亂接電熱器具。
4. 不準存放汽油、酒精或易燃易物品;不準用汽油、酒精或易燃易爆液體擦物品或地板。
5. 工作完畢或下班時及時關閉電器設備和照明燈,必要時切斷電源。
第十一條 嚴格明火管理制度:明火作業(yè)要經局安全保衛(wèi)部門批準,經采取有效預防措施后才能動火。
第十二條 郵政生產(工作)場所內,通道要保持暢通,有雜物要及時清理掉。安全指示要醒目,按規(guī)定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應急照明燈。
第十三條 供電線路或電器設備要由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安裝、維修,要做到規(guī)范操作、合理配置,不得擅自亂拉亂接。
第十四條 生產(工作)中必須使用電熱器具的須經局安全保衛(wèi)部門批準,在使用前要有防范措施,在使用中落實人員看管,以防發(fā)生意外。
第十五條 定期落實電源線路,電源設備、避雷系統(tǒng)的安全檢修,確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安全保衛(wèi)部門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
一、 初起小火:發(fā)現初起小火必須迅速使用滅火器將火撲滅。確認無復燃可能后人員撤出,防止有毒煙氣侵害人體。
二、 火勢有蔓延趨向,無法用滅火器撲滅: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求救,如時間允許,及時搶移郵件、有價票證、現金、設備。所有人員迅速向安全出口退出,在行動中用濕毛巾捂著鼻、嘴低蹲行走,防止吸入有毒煙氣。
三、 切斷電源,防止電著火。
四、 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或局安全保衛(wèi)部門或領導報告火險情況。
五、 配合消防人員救火,并協助保護好現場。
六、 由局安全保衛(wèi)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到現場,共同清理現場,做好清理記錄。
七、 經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同意后,及時恢復通信生產(工作)或營業(yè)。
第五章 獎懲
第十八條 對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重視防火工作,措施得力,預防工作扎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撲滅初起小火、撲救火災、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作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 對不重視防火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致使國家財產損失和職工人身傷亡的責任人,視情節(jié)給予經濟、行政處罰,性質嚴重觸及法律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條 本規(guī)定由局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解釋,自文到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