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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基層法院法官斷層問題調研報告
基層法院法官斷層問題調研報告
建設高素質的人民法院隊伍,是做好法院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重要組織保證,也是做好其它各項工作的基礎。從20__年開始試行的司法考試制度是從起點上提高法官素質的重要舉措,它提高了法官的職業(yè)門檻,但法官斷層問題也因國家司法考試制度而凸現出來。尤其是基層法院,現有在職干警司法考試通過率低,通過司法考試的少部分干警又因種種原因辭職,資格老的法官逐漸退休或調離審判崗位,新鮮“血液”難以補充,這些問題更加劇了法官的斷層,本文在調查_____市三個基層法院法官隊伍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對基層法院法官斷層問題進行探析。
一、_____市三個基層法院法官隊伍的基本情況
_____市共有3個基層法院,設有基層人民法庭11個,共有干警174人,其中法官92人,占總人數的52.8%。
(一)隊伍年齡結構
174名干警中,51歲以上32人,占18.4%;41至50歲的57人,占32.8%,31至40歲59人,占33.9%,30歲以下26人,占14.9%。 92名法官中,51歲以上23人,占25%;41至50歲的47人,占51.1%,31至40歲21人,占22.8%,30歲以下1人,占1.1%。
(二)司法考試通過情況
自20__年實施全國統(tǒng)一司法考試以來,全市各基層法院總共有15人通過司法考試,其中20__年1人,20__年14人,其他年度通過率均為零。
(三)人員編制情況
_____市3個基層法院共核定政法專項編制196個,現有在編人員161人(包括離崗退養(yǎng)人員10人),空編35人;地方編制10人,現有在編13人,超編3人;總編制數206個,總人數174人,合計空編32人。
綜合以上情況,我市基層法院隊伍結構尤其是法官年齡結構十分不合理,法官各年齡段分布不均衡,年輕干警中法官比例尤低。自20__年實施司法考試以來,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法官為數極少,案件數量卻逐年增長。種種跡象表明,我市基層法院法官斷層現象尤為突出。
二、法官斷層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法官年齡結構不合理
各年齡段的法官分布不均勻,特別是年輕法官與年長法官相比數量偏低,顯示出法官后備力量不足。隨著法官不斷新老更替,必然導致法官數量逐年下降,引發(fā)法官斷層的危機。以我市基層法院法官年齡結構為例,30歲以下以及31至40歲法官分別只占法官絕對數的1.1%和22.8%,兩者相加僅為23.9%,41歲以上法官卻占了76.1%,法官老齡化趨勢明顯。法官年齡結構不合理客觀上造成法官數量逐年下降,這是法官斷層最直接也是最表層的原因。
(二)司法考試通過率低,法官后備來源不足
20__年新修訂的《法官法》開始實行后,將通過全國統(tǒng)一司法考試作為任命法官的基本條件,從而提高了法官職業(yè)的準入門檻。全國統(tǒng)一司法考試有“中國第一考”之稱,難度相當大。自20__年以來,我市各基層法院司法考試通過率極低,每年取得法官職業(yè)資格的寥無幾人。司法考試在推動法官職業(yè)化、精英化進程的同時,也引出了法官斷層問題。
(三)法官壓力大、待遇低,難以吸引和留住優(yōu)秀人才
眾所周知,伴隨著市場經濟的日益發(fā)展,群眾的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日漸增強,司法權威也日漸提高,案件數量不斷攀升,利益需求向多元化發(fā)展,社會矛盾復雜化,案件審理難度增大,審判執(zhí)行工作任務繁重,法官工作強度很大。與此同時,法官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受到各種關系的干擾,擔當兼顧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重任,部分法官的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脅,法官承受著極大的身心壓力。法官職業(yè)的高風險性,使一些缺少事業(yè)心的人不想多辦案,以免“做多錯多”,而有事業(yè)心的人則屢屢受挫的情況下萌生去意,另覓崗位。在這種情況下,法官隊伍步入一種模式,即經濟條件不理想—心理不平衡—辦案“不求有功,只求無過”—負擔重、辦案效果不佳。法官壓力大和待遇低的不對稱性,極大削弱了法官職業(yè)的吸引力,使優(yōu)秀人才不愿選擇法院,法院內部通過司法考試的一些人才流向律師等行業(yè),法官數量有減無增。
(四)缺編現象嚴重
全市法院現有編制206個,共空編32個,3個基層法院中,每個法院都缺編,按照公務員招錄辦法補充錄用新公務員,但由于法官壓力大和待遇低的不對稱性,使一些通過司法考試的優(yōu)秀人才不愿選擇法院,所以招錄公務員大多是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這些人員進入法院后因司法考試難以通過,又想辦法調出法院,法院內部通過司法考試的一些人才也流向律師等行業(yè),這就造成法院缺編現象更加嚴重,法官數量有減無增,這不僅與案件數量的增加,法官壓力大、負擔重,法院人力不足的格局不協(xié)調,也為法官斷層問題埋下了更大的隱患。
三、解決法官斷層問題的出路
法官斷層是我國實施司法改革,走 法官職業(yè)化、精英化道路所無法避免的問題,但如果解決不好,必然成為法官隊伍建設的重癥,勢必影響司法改革的大局和法治建設的進程。增加法院編制,重視法官后備人才的培養(yǎng),推進法官職業(yè)化進程,提高法官的待遇和社會地位,建立科學合理的法官晉升交流機制,這些都是解決法官斷層問題的出路。
(一)增加法院編制
全市法院系統(tǒng)案多人少、審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將越來越突出,解決法官斷層問題必須補充法官后備人才,只有招錄或選調一批年輕骨干充實法院隊伍,解決基層法院法官青黃不接現象,破解“新鮮血液”輸送的“循環(huán)障礙”。也只有充實了法院隊伍,才可能減輕法官壓力,并把精力放在提高法官素質上,煥發(fā)法官隊伍的活力,提高審判工作水平。
(二)重視法官后備人才的培養(yǎng)
司法考試制度使法官斷層的現象凸顯出來,但是司法考試制度是提高法官職業(yè)整體素質,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走法官職業(yè)化道路的必然選擇,司法考試制度也在不斷的改革當中。法院只有重視和支持年輕干部備戰(zhàn)司法考試,從時間、經費和培訓上予以保障,提高考試通過率,不斷將潛在的資源練就成合格的審判骨干,才能長遠地避免法官斷層現象的出現。
(三)推進法官職業(yè)化進程
確定法官員額和實行法官助理制度是解決法官少、案件多之矛盾的有效途徑。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建立起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的審判隊伍梯隊模式,推行法官員額和法官助理制度。要根據現有隊伍狀況和案件數量,確定法官員額,并按照規(guī)定條件和程序進行選拔,讓法官中的精英肩負起行使審判權的重任,走法官精英化之路。同時,將法官以往從事的一些工作事務分離出來,由法官助理承擔。法官將從大量繁雜瑣碎的具體事務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行使審判權,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
(四)提高法官的待遇和社會地位
目前,法官職業(yè)待遇低于法官隊伍的普遍期望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會對法官職業(yè)的尊重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法官社會地位并不高。要留住現有法官并把優(yōu)秀法律人才吸引到法院系統(tǒng),就必須建立科學的法官保障制度,把法官從目前的公務員待遇向職業(yè)化保障制度轉變。一是要提高法官經濟待遇,建立法官經濟保障制度。法官斷層問題比較嚴重的往往是邊遠和落后地區(qū),要建立起全國或全區(qū)范圍內的經費保障機制,把法院經費從地方財政中獨立出來,從而平衡發(fā)達地區(qū)和落后地區(qū)法官待遇差距,提高邊遠落后地區(qū)法院吸引力,并通過地區(qū)補貼等逐步提高法官收入,完善法官各種福利待遇。二是要提高法官政治待遇,建立法官職務和身份保障制度。在法官素質不斷提高的基礎上,逐步建立法官任職終身制和司法豁免制度,使法官一經任命,非因法定事由經法定程序,不受降級、免職、辭退處分,不因客觀原因造成的裁判錯誤受處罰,以保證法官公正獨立行使審判權而無后顧之憂。自20__年實施司法考試以來,全國共有13.5萬人通過司法考試,但這其中在法院工作的人員只占了很少一部分。也就是說,符合法官資格的后備人才儲量并不少,如果法官職業(yè)有較高的待遇和社會地位,法院系統(tǒng)必定能吸收更多優(yōu)秀人才填補年輕法官疲乏的尷尬漏洞。
第2篇 縣人民法院關于基層法院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通??h人民法院
關于基層法院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江澤民___指出:“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肖揚院長也多次說:“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建設,確保司法公正,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客觀要求,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為了總結基層建設的經驗,認真分析和解決基層法院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人民法院建設的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4月29日召開的“全國法院基層建設情況調研工作電視電話會”決定,在今年5月以內對全國法院基層建設情況開展一次深入、全面的調研活動,此舉進一步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對基層工作的高度重視,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強基層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上級法院有關此次開展基層法院建設情況的調研要求,通海法院緊密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組織開展了此次基層法院建設情況調研,現將我院的具體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通海法院加強基層建設的基本情況
㈠、縣情基本情況概述
通海素以“禮樂名邦”而著稱,這里人杰地靈、風景秀麗、物產豐富、交通便利,經濟發(fā)達,境內有全省四大名山之一的“秀甲南滇”秀山和“高原明珠”杞麓湖。全縣地處云南省中部偏南,平均海拔1820米,氣候濕潤,四季如春??偯娣e為721平方公里,人口26萬多人,人口密度334人/平方公里,有漢族、彝族、回族、蒙古族等17個民族。全縣設9個鄉(xiāng)鎮(zhèn)69個村民委員會,是農、工、商三結合的全省經濟相對發(fā)達的縣之一,全縣農業(yè)生產有一定水平,商業(yè)和輕手工業(yè)歷史悠久,改革開放后,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異軍突起,交通運輸迅猛發(fā)展,郵電通訊網絡健全,全縣國民生產總值、社會總產值、國民收入和工農業(yè)生產總值位于玉溪市第
二、云南省前15名。整個縣情總體體現為:面積小、人口多,多民族雜居,治安“熱點”、“難點”問題多,突發(fā)事件時有發(fā)生。
㈡、隊伍基本情況分析
通海法院總編制人數為55人,現有在職在編正式干警48人,平均年齡 35.8 歲。其中男 34人、女14人,少數民族7人,黨員19人,共青團員 6人。學歷方面:本科 23人、???23 人(有16 人正在攻讀本科學歷),法律專業(yè)證書畢業(yè)2人;在職在編正式干警中具有法官資格的人員有24人。自2002年實行全國統(tǒng)一司法考試以來,通海法院先后有15人次報名參加了考試,有一人通過國家司法統(tǒng)一考試,通過率為6.6%。在干警隊伍的管理上,我院黨組嚴格按照“法官法”的規(guī)定,嚴把“進口”、疏通“出口”,自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0日止五年中,通過正常渠道調入法院工作的有6人,調出法院5人,退休12人,轉摘于 利用事業(yè)編制名額公開向社會招錄書記員5人。從95年實行《法官法》以來,我院在審判員管理及任命上嚴格按照“法官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從沒有違法任命過任何一名法官。
在干警的教育管理培訓上,通海法院制定了“以人為本,內強素質,外樹形像”的工作思路,把培養(yǎng)法官的綜合技能作為一項長期戰(zhàn)略任務來抓。五年來,通海法院采取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雙軌并進的方法,全院48名干警中有46人已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其中本科23人,專科23人(有16人正在攻讀本科學歷),有5人讀完了研究生課程;對在職干警進行崗位培訓345人次。
按照2002年法院機構改革的要求,全院的內設工作機構為14個;院黨組領導班子由五人組成,整個班子平均年齡結構40.8歲,知識層次高,是一支朝氣蓬勃、團結向上、求真務實、銳意進取、廉潔自律的具有堅強戰(zhàn)斗力和凝聚力的領導集體。由于堅持“從嚴治院、從嚴治警”的原則,所以五年來沒有接到過群眾有關干警違法違紀的信訪舉報,全院干警中無任何違法違紀現象發(fā)生地,整個隊伍是一支忠誠可靠、紀律嚴明、作風優(yōu)良、廉潔自律、敬業(yè)愛崗、訓練有素、業(yè)務精通的黨和人民完全可以信任的具有堅強戰(zhàn)斗力的隊伍。
㈢、審判工作基本情況分析
通??h人民法院現有業(yè)務庭7個(即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庭、行政庭、審判監(jiān)督庭、立案庭、執(zhí)行局)和四個下派人民法庭(即楊廣法庭、四街法庭、九街法庭、河西法庭)。五年來我院以審判工作為中心,加強了立案、刑事審判、民事審判、行政審判、審判監(jiān)督和執(zhí)行工作,依法受理各類案件9532件,審結和執(zhí)行各類案件9431件,結案率為98.9%,比前五年的4075件上升43.2%,年平均審結各類案件1886件,按現有人員編制48人計算,年人均審結各類案件39.3件。其中,依法受理各類刑事案件920件1193人,審結920件1193人,審結率為100%;依法受理各類民商事糾紛案件3929件,審結3927件,結案率為99.9%,涉案標的3 .02億元;依法受理并審結行政案件5件,結案率為100%,受理審查行政非訴案件71件;依法受理各類民商事執(zhí)行案件4678件,執(zhí)結各類執(zhí)行案件4579件(含中止和部分執(zhí)行),執(zhí)行率為97.8%,執(zhí)行標的總金額達1.47億元。
五年來在全院所審結的各類案件中,共有上訴案件359件,占審結案件數的0.07%,其中被發(fā)回重審12件、占上訴案件的0.3%,改判65件(含部分改判)、占上訴案件的18.1%,維持原判和部分輕微改判282件,占上訴案件的78.55%。五年來在所審結的案件各類中有超審限案件18件(主要是未及時辦理延期報批手續(xù)),占結案數的0.003%,已審結18件,主要類型為民事案件;有申請再審案件6件,審結6件;無抗訴案件和超期羈押的情況。在五年來所審結的3927件民商事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有3616件,占民商事審結案件數的92.1%;在所審結的各類民商事案件中,通過調解方式結案的有1094件,占民商事案件結案的27.85%。五年來審判委員會共討論各類案件49件,其中討論刑事案件29件、民事17件、執(zhí)行4件。
㈣、基礎建設基本情況分析
1、辦公和辦案經費情況
五年來,通海縣人民法院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建立了統(tǒng)一立案收費制度,各庭室取消了銀行帳戶,收費由立案庭統(tǒng)一管理,委托銀行收費,各業(yè)務庭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只開單不收費,嚴格實行票款分離制度和定期退費繳費清算制度(每月15號和28號),五年中全額上繳訴訟費共325萬元、罰沒款97萬元,減緩免訴訟費131萬元;辦公和辦案經費逐年得到了改善;地方政府五年來沒有向人民法院下達過創(chuàng)收和招商引資指標。
2、兩庭建設的基本情況
⑴、審判大樓的建設情況:通海縣人民法院審判大樓于1998年8月動工興建,至2000年9月9日竣工,經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整幢大樓總建筑面積6395平方米,總投資1089萬元,共有大法庭1個(面積395平方米)、中法庭1個(面積170平方米)、小法庭7個(每個面積70平方米),有辦公室若干間,并設有食堂、車庫、檔案室、會議室、圖書閱覽室、審委會會議室等,整幢大樓建筑氣勢雄偉壯觀、功能設計齊全完善。但是,由于原來立項時的各級投資比例資金沒有足額到位,到現在整幢審判大樓尚有800萬元的資金缺口沒有落實到位,這成為了嚴重影響通海法院各項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的問題,有待各級政府加大投資力度、妥善予以解決。
⑵、人民法庭建設的基本情況:通海縣人民法院現有四個下派人民法庭(楊廣人民法庭、河西人民法庭、四街人民法庭、九街人民法庭),四個人民法庭中有三個人民法庭有獨立的辦公、辦案場所,其中河西人民法庭有辦公、辦案場所400平方米;四街人民法庭有辦公、辦案場所200平方米;楊廣人民法庭有辦公、辦案場所160平方米,九街人民法庭無獨立的辦公、辦案場所,暫時租用九街政政府的臨時住房為辦案場所。在四個下派人民法庭中,都存在辦案條件差、設備極為簡漏的現象,需要今后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努力改善辦公條件。
3、辦公現代化信息網絡建設情況
在上級法院和通??h委、政府的大力關心支持下,經過近一年的不懈努力,2002年投入資金五十多萬元,完成了辦公現代化信息網絡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建設,現擁有ibm服務器兩臺、華為交換機三臺、磁盤陣列柜一個、ups電源一套、134個網絡信息點、網絡打印機一臺、惠普激光打印機3臺、速印機一臺、索尼投影儀一臺、掃描儀兩臺、數據庫和業(yè)務管理軟件各一套,數碼攝影機3臺,微機53臺,全院人均擁有一臺微機,尚有五臺分配到法庭作為庭審記錄之用。我院的局域網已于2003年4月28日正式建成,通海縣人民法院互聯網網站于2003年12月中旬正式開通上網,成為云南省基層法院中第一家開通互聯網網站的基層法院。
二、通海法院基層建設的基本經驗和主要成果
為了全面加強基層法院建設,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了全國法院加強基層建設工作會議,并發(fā)布《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通??h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全面加強自身建設,認真落實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及《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以司法公正為核心,著眼于隊伍建設,著力于司法改革,著重抓好基層基礎建設;明確提出并實現了審判方式改革有新突破、審判質量有新提高、執(zhí)行工作有新進展、隊伍建設有新氣象、法官和法院的精神面貌出現新變化的“五新”奮斗目標;強化了審判、隊伍和行政三項管理;牢牢抓住了基層基礎建設這個重心;牢固樹立了政治大局、為民服務、質量效率意識、學習調研和司法廉政五個意識;繼續(xù)發(fā)揚了勇于爭先、開拓創(chuàng)新、公正無私、勤奮好學、集體主義、艱苦奮斗六種精神。
㈠、審判改革是動力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提出的“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的要求,五年來,通海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所確立的“權責明確、互相配合、有效監(jiān)督、高效運轉”的司法改革原則指導下,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了法院各項改革。通??h人民法院黨組確定的審判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一套符合審判規(guī)律,適應我院現實狀況又著眼于未來、職責明確、分工合理、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審判管理體制,力求使通海法院的改革跟上全國法院改革的步伐,并爭取有所創(chuàng)新。
在五年來的改革中通海法院一是認真把握十六大確立的司法體制改革的價值取向和基本定位,明確了全院改革發(fā)展的目標、方向和要求;二是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改革;三是認真總結了過去改革過程中的寶貴經驗和教訓,結合實際,從中探索尋找出了適合我院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從而實現改革的新突破。
1、深化審判方式改革
深化審判方式改革,是提高審判效率、確保裁判公正的基礎。傳統(tǒng)的審判方式是當事人一紙訴狀到法院,法官疲于奔命、到處調查取證,導致先入為主,形成了訴訟成本增加、審判效率不高的被動局面。為改變審判中的被動局面,五年來,我院全面落實了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形象公正的“三公正”和雙方爭議的焦點、舉證、質證、辯論、認證、裁判公開的“六公開”審判制度。全面推行新的庭審方式,使庭審成為審判的中心環(huán)節(jié),變糾問式訴訟為控辯式訴訟,強化了法官主持庭審和居中裁判職責,強化了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實現了庭審公開化,增強了庭審的透明度。讓當事人有理講在法庭、有證舉在法庭,官司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既降低了訴訟成本,又確保了當事人和人民群眾對庭審工作的監(jiān)督,防止了裁判不公和司法腐敗。
為完善審判方式改革,制定了民事訴訟證據規(guī)則,完善了審前程序,推行庭前證據交換制度,逐步擴大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范圍,提高了訴訟效率;實行法官開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規(guī)范了法官庭審活動中的言行舉止,樹立了良好的司法文明形象。
2、推進審判機制創(chuàng)新
為樹立通海法院“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形象,改革了法院內部機構職能,全院共設了14個內設機構,并理順了內設機構關系;落實了立審、審執(zhí)、審監(jiān)“三個分立”制度;在全院實現微機辦公現代化管理的基礎上,制定并推行了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統(tǒng)一立案、統(tǒng)一送達、統(tǒng)一排期開庭,實現了對每個案件從立案、審判、執(zhí)行、歸檔的全程有效監(jiān)督,實現了全電腦智能化管理,革除了過去法官個人自收、自審、自執(zhí)導致案件久拖不結、暗箱操作等弊端,強化了內部監(jiān)督制約機制,保證了全院司法活動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協(xié)調運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促進了以獨立、公正、公開、高效為主要內涵的審判機制建立。
3、完善審判體系,建立了大民事審判新格局
按照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體系,通海法院撤銷了經濟庭,設立民二庭,全院只設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庭。為建立與三大程序法相對應的民事、刑事、行政三大審判體系,解決長期以來民商分離的格局,避免因執(zhí)行同一部程序法和實體法的民商案件分屬兩個庭室所造成的同一法院對同一類案件在裁判和適用法律上存在的差異,按照“民商合
一、相對穩(wěn)定、合理平衡”的原則,根據我院的人員數量、素質狀況及收案實際,于2002年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將民一庭、民二庭合并,成立了民商事審判庭,下設三個合議庭,按民事法律關系的性質,將民商事案件劃分為婚姻家庭、侵權、合同債務三大類,由不同的合議庭審理。通過審判實踐和理論研究,不同合議庭的法官在相關法學領域對同類案件的審理具備了較高的造詣,讓法官通過審判實踐和理論鉆研形成自己的專業(yè)領域,以此促進法官的專業(yè)化、精英化,變“全能型”法官為“專業(yè)型”法官,提高了辦案的質量和效率,避免了同類案件由不同審判庭或不同法官審理作出不同裁判的結果,維護了國家法律的統(tǒng)一實施,為全院加快法官職業(yè)化建設、走法官職業(yè)化道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通過這一項改革,通海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質量有大幅上升。從玉溪中院對全市近年上訴案件的質量分析來看,我院上訴案件的改判率只在15%以下,是全市上訴改判率最低的法院,在隊伍人員不變的情況下,我們通過審判組織體制的改革,實現了案件質量一次質的飛躍。
4、深化立案改革,制定并實施了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
在立審分離的基礎上,以立案工作為基礎,加快立案工作的改革步伐,規(guī)范立案工作的職能,并在微機網絡辦公現代化建設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出適合本院的可操作性較強的《通??h人民法院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實現了整個案件從立案、排期、送達、審理、執(zhí)行、歸檔的全程控制和管理,制定了立案送達規(guī)則,建立了規(guī)范科學、高效快捷、公平公正的審判管理模式。
5、推動裁判文書改革,提高案件裁判質量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是法院對每個案件審理全過程的客觀反映,也是向人民群眾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好材料。過去的裁判文書,由于受糾問式審判方式的影響,不注重對證據的分析認定、不注重對控辯雙方意見的評判,導致判決書說理簡單,當事人不能憑判決書看懂自己的官司為什么贏、為什么輸。隨著法院審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內設機構職能的逐步理順,改革裁判文書的制作內容和結構已成為必然趨勢,為此,我院積極探索,不斷嘗試裁判文書改革。通過努力,現在我院制作的裁判文書,能夠客觀完整地反映案件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審理經過、控辯雙方的訴訟請求、理由和爭議的焦點;注重對證據的分析和認定理由的闡述,對各方的主張支持或不予支持的態(tài)度明確、說理充分。通過對裁判文書規(guī)范制作,增強了裁判文書的邏輯性和說理性,體現了裁判公正。2002年度,我院向市中院報送了6份法律文書參加評選,其中3份被評為優(yōu)秀法律文書。
5、取消院長接待日制度,建立和實行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的公開聽證制度
設立“接待日”的目的是為了讓領導能夠及時地做好群眾的來訪工作,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但是對于法院來講,群眾來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案件上存在的問題,而涉及案件問題必須嚴格按照程序來進行處理,院長在接待過程中實際上并不能超越程序,直接給人民群眾滿意的答復,因而在法院內部設立院長接待日制度,其意義和作用并不大;同時,傳統(tǒng)的申請再審和申訴制度,存在著以下四個弊端:申訴的主體無限、申訴的次數和時間無限、申訴的審級無限、申訴的理由無限。出現了部分當事人以同一事實、同一理由對同一裁判文書反復纏訴的現象,從而增加了訴訟成本,浪費了有限的審判資源,損害了法院正確裁判的既判力和權威性。為此,我院為了減少訴訟成本,節(jié)約審判資源,堅持既維護法院正確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權威性,又能及時糾正錯誤裁判的原則,于2002年底在全省法院系統(tǒng)中第一家取消了院長接待日制度,實行了申訴、申請再審案件的公開聽證制度,制定了公開聽證規(guī)則。公開聽證制度的建立,將申請再審和申訴的審查工作,進行陽光作業(yè),減少和避免暗箱操作,將無限申訴變?yōu)橛邢奚暝V、無限再審變?yōu)橛邢拊賹彛缺Wo了公民的訴訟權利,又維護了法院正確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權威。
6、加大執(zhí)行力度,切實解決“執(zhí)行難”問題
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切實解決執(zhí)行難問題”,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抓好執(zhí)行工作,事關社會穩(wěn)定和經濟建設大局,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人民法院的形象和聲譽。要解決執(zhí)行難,必先解決執(zhí)行亂。執(zhí)行亂是法院審判管理中的一大難點,必須花大力氣徹底解決。我院于2001年8月起,花了近半年的時間,調整了執(zhí)行人員,徹底整治我院執(zhí)行工作中存在的弄虛作假、瞞報與漏報未執(zhí)行和執(zhí)結案件、檔案管理混亂等問題,糾正了執(zhí)行亂的現象,為法院的審判管理改革和治理執(zhí)行難奠定了基礎。同時積極探索和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執(zhí)行管理體制,徹底改變過去多年慣用的大量投入人物力,而執(zhí)行效果不佳的陳舊執(zhí)行方式,使執(zhí)行工作逐步進入了良性運行,并在我院已形成的有關執(zhí)行工作的“調研報告”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分析了“執(zhí)行難”問題,找出了切實解決“執(zhí)行難”的方法和思路,并形成了專題調研材料《處理好三個關系,切實解決“執(zhí)行難”問題》。
2023年2月,以楊宗龍院長為核心的新一屆黨組班子成立后,把執(zhí)行工作作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樹立抓好執(zhí)行工作是全面落實司法為民措施的真正體現的執(zhí)行觀念,積極探索和研究了新時期適合本地區(qū)的執(zhí)行方法和技巧,在解決“執(zhí)行難”問題上又提出了新的舉措:
一、法警隊每周輪派二名法警到執(zhí)行局,協(xié)助執(zhí)行局開展執(zhí)行工作,解決人員不足問題;
二、加大執(zhí)行力度,根據每一個案的需要,有必要強制執(zhí)行的,堅決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
三、在執(zhí)行用車上,配備全院最好的車輛,執(zhí)行局在必要時可動用全院所有車輛;
四、加強執(zhí)行隊伍自身的教育、管理,進一步提高干警的公正意識、服務意識和效率意識。干警要克服畏難情緒,熱愛本職工作,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充分發(fā)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從固有的執(zhí)行思維模式中解脫出來,積極探索和研究執(zhí)行方法,窮盡司法程序,努力實現司法為民的服務宗旨。
7、嚴格審判監(jiān)督,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評查制度。
案件的審判質量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生命線,是司法公正的最終體現。為確保案件質量,通海法院一是根據省高院制定的“四率一限”規(guī)定,全面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管理,嚴把案件質量,確保司法公正,制定并實施了《崗位目標責任制辦案獎懲考核辦法》。將“案件的審結率、裁判的正確率、公開開庭率、當庭宣判率和審理期限”五項指標具體細化到每個業(yè)務庭,用以規(guī)范審判行為,建立了嚴格的案件質量評查監(jiān)督體系,每月一查一報。評查中,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并重,嚴把案件的程序關、事實關、證據關和適用法律關,獎優(yōu)罰劣,有錯究責,確保質量。二是嚴格執(zhí)行“四項制度”(《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試行)》、《關于審判人員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若干規(guī)定》),完善內部監(jiān)督機制,加大審判監(jiān)督力度,嚴把案件質量關,樹立鐵案意識和精品案意識;加大對發(fā)回重審案件的懲罰力度,嚴格執(zhí)行錯案追究責任制,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嚴肅審判紀律;建立了法官與律師、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兩條廉政建設隔離帶,杜絕司法腐敗,確保司法公正。三是杜絕法院內部管理人員對案件的干預,法院領導不得過問不屬自己分管范圍內的案件。
8、積極探索小法院的審判管理模式
通海法院作為小法院,我們沒有套用照搬先進發(fā)達地區(qū)的法院人財物充足的審判管理模式,而是結合實際,積極探索適合自身特點和發(fā)展的審判管理模式,在我院已經實施的民
一、民二庭合并和法警隊、立案庭合并的實踐基礎上,圍繞優(yōu)化人力資源,充分挖掘現有人力資源的內在潛能,公正高效地發(fā)揮作用,達到了人力資源的內部優(yōu)化整合,努力尋找出了既完善機構,又要節(jié)約、集中和優(yōu)化人力資源的小法院管理模式。一年來,根據審判實際需要,全院共調整輪崗人員38人次,并在大量實踐和深層調研的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和方法,形成了專題調研文章《通海法院關于探索小法院審判管理模式的思路》。
9、切實加強指導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
五年來,我院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最高法院有關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通知精神,就如何加強對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積極開展涉及人民調解協(xié)議案件審判工作等問題進行了專門研究。一是加大宣傳引導,努力使審判工作與人民調解工作有機結合,深化民事審判方式改革,加強訴訟調解工作,努力提高訴訟調解結案率;二是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業(yè)務指導,不斷提高業(yè)務指導水平;三是加強對基層調解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素質。通過研討會、培訓和觀摩庭審等形式,加強人民調解員的業(yè)務學習、培訓和交流;四是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基層調解組織之間的工作聯系與信息反饋制度。幫助當事人和人民調解組織及時建立聯系;法院確定9名法官兼任調解指導員職責,采取'一幫一'結對子形式,加強對調解委員會的走訪,及時總結人民調解工作的經驗,并對人民調解工作中反映出來的問題予以及時關注和解決,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質量與水平。由于工作成績突出,2002年通??h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為“指導人民調解全國先進法院”。
㈡、隊伍建設是關鍵
五年來,通海法院40多名干警在院黨組的堅強領導下,以“公正與效率”為目標,嚴格按照《法官法》、《法官職業(yè)道德基本準則》和《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決定》的要求,堅持“一手抓審判,一手抓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走“以人為本、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精兵強審強執(zhí)之路。全面加強了隊伍的理論學習、紀律教育、業(yè)務培訓和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職業(yè)意識、培養(yǎng)職業(yè)道德、提高職業(yè)技能、完善職業(yè)監(jiān)督,在隊伍建設上探索出了一條成功的管理經驗和特色:確立了以推行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為核心內容,實行法官助理、書記員、法警單獨系列管理,來全面推進通海法院法官職業(yè)化建設的改革思路,培養(yǎng)和造就了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作風嚴謹、道德高尚、廉潔文明、視公正為生命的職業(yè)法官隊伍,不斷推進了法官職業(yè)化進程。創(chuàng)造了全院干警十五年來無任何違法違紀現象的司法廉政優(yōu)秀紀錄,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社會形象。為維護全縣社會的穩(wěn)定和促進全縣經濟的發(fā)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贏得了縣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普遍贊譽。
1、隊伍建設的主要成績:
1999年被省、市兩級法院表彰為“人民滿意的好法院”;1999-2000年,院黨組班子被考評為全市特等獎;1997-2001年,連續(xù)五年被考評為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名;1998-2001年,連續(xù)四年被考評為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2000年,被省政法委表彰為“2000年全省基層政法隊伍建設先進單位;2000年,被省法院表彰為“全省法院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2000年和2003年,全院干警兩次被市中院榮記“集體三等功”;2002年,被最高法院表彰為“指導人民調解全國先進法院”。
2、加強理論學習,強化職業(yè)意識
五年來,通海法院堅持將提高法官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置于工作首位,認真學習和貫徹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在全院干警中開展了集中教育整頓、“爭創(chuàng)人民滿意的好法院、爭當人民滿意的好法官”、“一教育三整頓”、創(chuàng)建“三無”法院、“轉變審判作風年”、“執(zhí)行隊伍集中教育整頓”和“三講”、“三個代表”學習、“團結干事”、“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回顧過去、開拓未來”等專題學習教育活動,引導干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通過學習教育,全體干警的政治意識、公正意識、大局意識和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審判獨立意識、居中裁判意識、平等意識、司法文明意識和廉潔意識等現代司法理念在干警中逐步樹立。
3、加強紀律教育,培養(yǎng)職業(yè)道德
近年來,通海法院重視加強對全院干警的紀律教育,嚴格執(zhí)行上級法院及本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靠制度議事、靠制度管人”已成為一大管理特色。嚴格執(zhí)行“收繳分立”和“收支兩條線”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全面落實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省、市兩級法院制定的30條司法為民措施;嚴格執(zhí)行了《法官職業(yè)道德基本準則》,制定了具體考核辦法,層層簽訂了責任書,狠抓了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嚴格按照省政法委和省法院要求,及時開展了年度執(zhí)法檢查活動,“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審判紀律處分辦法、執(zhí)行工作紀律處分辦法和回避制度”四項制度得到了落實;確立了“公正是法官的生命、是法院形象的基礎”和“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職業(yè)意識,使“公正在我心中”成為了每個法官的座佑銘。全體干警的思想作風、審判作風和紀律作風明顯轉變,法官職業(yè)道德素質顯著提高。
4、實行主審法官員額制,穩(wěn)步推進法官職業(yè)化進程
在新的社會環(huán)境條件下,加強法官隊伍職業(yè)化建設是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的重要途徑,是當前和今后法院隊伍建設的一條主線,是徹底實現“公正與效率”的必備條件。在加強法官職業(yè)化建設上,根據當前法官隊伍建設的形勢和任務,我院黨組經過一年多的討論和研究,提出了《通??h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法官隊伍建設的工作思路》,并結合實際,制定了五項具體的規(guī)章制度。結合全院現有法官人數及素質情況,以確保公正高效、全面完成各項審判任務為標準,從全院具有法官資格的24人中,選拔出8名素質相對較高的作為主審法官,負責審理全院的訴訟案件,其他未入選的法官和一部份現職書記員列為法官助理。在法官員額確定八名后,積極爭取縣委、政府的支持,推行法官“相對高薪制”,實現最高法院提出的“厚其待遇,隆其地位”的從優(yōu)待警政策,從物質上增強法官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強法官職業(yè)的吸引力。在省、市兩級法院及通??h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經過我院黨組一年來的不懈努力,通??h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工程于2023年1月1日在正式啟動。
主審法官被任命后,負責審理全院的所有各類訴訟案件,即只負責開庭審理并作出裁判,其他輔助性工作由法官助理和其他人員來完成。主審法官是本院中最優(yōu)秀的法官,他們所擔負責任最大、受管束最嚴、素質要求最高,因此,必須對他們實行“厚其待遇、隆其地位”的相對高薪政策,才能有效推行這一制度,保證實施。具體方案是對被任命的主審法官,實行年薪總額3萬元,除國家正式發(fā)放的各項工資外,不足部份由縣財政通過預算補足。同時,對我院已實施的《辦案獎懲考核辦法》進行修訂,對主審法官的辦案質量和其他考核指標每月進行認真考核,嚴格兌現獎懲。把相對高薪與案件質量掛鉤,與主審法官的工作態(tài)度和責任心掛鉤,與法官的業(yè)務能力的不斷提高掛鉤,做到責、權、利的有機統(tǒng)一。
我院的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考一任,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勵競爭機制,屆滿重考落選的,降為法官助理。優(yōu)勝劣汰,徹底打破隊伍建設中的論資排輩、一勞永逸、不思進取、能上不能下的常規(guī)陋習,使全院干警走上一條人人有危機感、有上進心,人人可以通過公平競爭來實現自身價值的道路,使整個隊伍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盤活內部現有的審判資源。
我們最終的目標是以法官職業(yè)化建設為方向,推行主審法官選任制,對主審法官實行相對高薪制,將裁判權進一步向主審法官集中,既充分挖掘和發(fā)揮優(yōu)質審判資源,又通過激勵機制調動高素質人才的積極性。以此為基礎,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和審判單元制度,構建科學、合理又面向未來的審判組織體制,全面實現“公正與效率”主題。
現在,此項工作已被云南省高級法院確定為全省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試點,此項改革在云南省基層法院中是第一家,并且在全國基層法院法官隊伍職業(yè)化建設改革中處于領先水平。
㈣、物質基礎建設是保障
1、加強法院自身的物質基礎建設,不斷改善辦案條件
加強法院自身的物質基礎建設,不斷改善辦案條件,是人民法院全面實現“公正與效率”目標的基礎保障。五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法院的大力支持下,通海法院的物質基礎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fā)展。審判業(yè)務用車由五年前的4輛增至13輛;新征土地7畝多,新建了24套干警宿舍,到現在為止,通海法院共有功能齊全的干警住宅46套,基本解決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干警的住房問題。2000年投資近1100萬元(至2003年底,已支付建隊700萬元,尚欠400萬元建筑款),興建了一幢面積為6395平方米的審判大樓,含辦公、審判、停車、食堂等為一體,功能齊全,設備完善,該審判大樓成為了通海法院的法官們掌握和運用法律進行懲惡揚善、排解糾紛、保護人民、保障改革、維護穩(wěn)定的神圣殿堂和公眾法制教育場所,極大改善了辦公條件和執(zhí)法環(huán)境。
2、加快微機網絡建設,推進辦公現代化建設步伐
近年來,為適應新形勢對審判工作的需要,全面加強法院物質基礎裝備建設,不斷推進審判工作的辦公現代化進程。通海法院黨組牢固樹立“科技強警”意識,確立了“向現代化要效益、向網絡化要信息”的改革發(fā)展思路,加快了計算機信息網絡軟、硬件建設的步伐,為全院公正司法、提高審判工作效率創(chuàng)建了一個良好的平臺。
在上級法院和通??h委、政府的大力關心支持下,經過近一年的不懈努力,到目前為止,已投入資金五十多萬元,完成了信息網絡建設第一期和第二期工程。我院的局域網已于2003年4月28日正式建成,“通??h人民法院”互聯網網站已于2003年12月中旬正式開通上網,成為云南省基層法院中第一家開通互聯網網站的基層法院。為做到建有所值、物盡其用,我院在組織部門的關心支持下,調入了一名網絡管理專業(yè)人員,專門負責微機網絡的管理,并對全院干警進行了為期一個半月的計算機運用技能培訓活動。通過基礎技能的教學培訓,使全院每位干警對計算機網絡的主要功能作用有一個全面了解,具備文字錄入、文檔編輯能力和運用網絡進行辦公能力。到現在,我院的整個局域網已經逐步發(fā)揮了如下作用:
一是實現了辦公現代化,做到了無紙化辦公。逐步培養(yǎng)出嫻熟的技術管理人才和智力消費群體,大大提高我院計算機實際運用和管理水平,實現了全院干警能夠廣泛使用計算機進行文字處理、信息查詢和資源共享;二是實現案件流程管理、人事檔案管理、車輛管理、財務管理的智能化。院領導能充分運用現代化網絡管理手段,實現對案件審理流程的全程網上管理、跟蹤和審判資訊、人財物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院領導的管理水平;三是與政府電子政務工程聯網,建立了我院自己獨立的網站,將法院一切可以公開的案件材料、文件、規(guī)章制度向社會公開,把法院的審判活動置于社會監(jiān)督之下;四是通過網絡向社會提供法律幫助,如法律法規(guī)查詢、訴訟指南等服務;五是通過網絡干警提供了一個獲取知識信息的窗口,努力實現干警利用網絡進行遠程教育培訓,促進干警素質的不斷提高;六是在我院網頁上開辟了《工作動態(tài)》、《法官園地》、《訴訟指南》等欄目,通過網絡及時將我院的改革成果、隊伍建設經驗、審判工作進程等信息進行發(fā)布,使我院的網絡成為集案件流程管理、業(yè)務資訊、新聞信息、法律服務等為一體的綜合信息系統(tǒng),加快信息上傳下達的時效性和新穎性。
我院辦公現代化微機信息網絡的建成及互聯網站的開通,為審判工作的辦公現代化進程帶來了新的契機,為我院實現“公正與效率”主題奠定了可靠的物質保證。現在整個微機信息網絡已經充分發(fā)揮其功能作用,成為推動我院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的直接動力。
三、目前通海法院在加強基層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五年來,通海法院經通過努力,在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及法院改革等基礎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法院自身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現有法官隊伍素質與“入世”后的審判工作任務、形勢不相適應,思想觀念落后、知識結構單一,駕馭審判活動的能力不強,法官整體素質有待提高;部分干警在政治思想素質、法律適用水平、知識結構、審判作風等方面難以適應形勢發(fā)展的要求。知識更新速度慢,駕馭審判活動能力差,加之個別法官還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有損司法形象的行為。因此,加強法官隊伍教育,全面提高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仍然是重點工作,并且任務十分艱巨。
二是不斷增加的審判任務與現有的審判力量不相適應,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訴至我院的各類案件不斷增加,而我院原有的審判人員因年齡等關系出現了自然減員的現象,新的審判人員又無法及時得到補充,審判人員不足的缺口不斷擴大,導致現有的審判力量不能完全適應審判工作的需要,辦案負荷日益加重。在超負荷、高強度的審判壓力下,不但司法裁判的質量遭受嚴峻考驗,而且還會導致出現部分案件積壓等問題。
三是現有物質裝備條件與現代審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不相適應,在法院的辦公現代化建設方面,與先進發(fā)達地區(qū)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大投入。
四是通??h人民法院審判大樓雖然建成投入使用,但大樓欠款高達400萬元,成為困擾全院干警的一大難題,制約了通海法院前進的步伐。
五是由于受地方財力的影響,從優(yōu)待警政策困難重重,難以兌現,不同程度的影響了干警隊伍的穩(wěn)定。
六是因為我院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工作還處于探索試驗階段,在制度的完善、監(jiān)督管理、教育培訓、經費保障等許多方面有待今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七是司法公正的社會基礎薄弱,社會法治環(huán)境較差。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法律素養(yǎng)和社會整體的法治環(huán)境,對于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實現影響很大。有的當事人由于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貧乏,不善于利用證據保護自己的權益,又不懂得法律活動的“游戲規(guī)則”,一旦輸了官司便遷怒法院,到處告狀。有的“執(zhí)行難”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被執(zhí)行人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所致,而被執(zhí)行人轉移財產又與申請執(zhí)行人沒有及時而恰當地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有相當大的關系,但不少當事人及群眾卻片面地將執(zhí)行不能歸咎于法院執(zhí)行不力。有當事人的則蔑視法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甚至發(fā)展到暴力抗法,極大地損害了法律的尊嚴。由于社會的法治意識環(huán)境欠佳,司法的權威性無法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獲得高度的認同,導致人民群眾對司法機關的輕視、懷疑甚至排斥心理,影響法律的正確實施。
四、今后通海法院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的重點和主要任務
面對二十一世紀,面對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的實施,通??h人民法院將在今后的審判實踐中,將繼續(xù)不斷地探索全面加強基層法院建設的方法和路子,以適應新的社會發(fā)展需要,為社會的穩(wěn)定和經濟的發(fā)展作出更大的貢獻。在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中,我院今后的重點工作和主要任務是以下幾個方面:
㈠、以建設學習型法院為載體,著力促成法官理念現代化
一是開展豐富多彩的業(yè)務活動,在法官群體中營造濃厚的學術研究氣氛,在提升業(yè)務素質的同時提升對法律的信仰和追求。依托法院內部網絡,充實完善法官圖書館,設立法官論壇,開展典型案件研討,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邀請法學專家開展系列專題講座,舉辦學術交流會,潛移默化影響法官思想,培育法官的現代司法理念。二是通過弘揚先進典型等形式,大力弘揚“團結健康、清廉勤奮”的團隊精神和良好院風。三是在評價標準方面,把對主審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的司法意識的考察,同現代司法理念在實踐中的運用有機結合起來。
㈡、以推進司法改革為動力,著力促成審判工作現代化
一是進一步深化審判組織改革。適應審判工作的規(guī)律,繼續(xù)把審判權向優(yōu)秀的主審法官集中,進一步完善主審法官員額制改革工作??茖W界定審判組織的權限,進一步規(guī)范合議庭工作程序,進一步明確院庭長的工作職責。二是對適用最高法院兩個“證據規(guī)則”的問題進行研究,加大宣傳力度,促成社會各界的認同。進一步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并進行規(guī)范,推行普通程序簡化審理。規(guī)范裁判文書格式和基本要素,實現裁判文書制作的規(guī)范化和繁簡分流。三是建立健全更加符合執(zhí)行權本質屬性、更加適應執(zhí)行工作統(tǒng)一管理需要的執(zhí)行機構。實現執(zhí)行工作的審查權、裁決權和執(zhí)行實施權的分離。四是依法加大業(yè)務指導力度。以案件質量評查制度為中心,建立科學的審判質量監(jiān)督機制;規(guī)范案件請示答復制度,嚴格限定案件請示的適用范圍。
㈢、以法官職業(yè)化建設為重點,著力促成法院隊伍現代化
一是堅持政治建院的指導方針,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學習計劃,落實學習制度,舉辦系列黨課,在審判活動中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二是積極抓好法官職業(yè)化改革試點工作,不斷完善主審法官員額制和法官助理制,全面總結經驗。四是研究制定各類人員的分類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法官職業(yè)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建立能夠形成有效激勵機制的法官業(yè)績評價標準。進一步理順主審法官、法官助理與書記員的職責、關系和審判權力的運行機制。五是統(tǒng)籌建立和完善系統(tǒng)、科學的主審法官養(yǎng)成制度,創(chuàng)造一種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加大學歷教育力度,在 5年時間內,計劃培養(yǎng)10名綜合素質較高的優(yōu)秀法官。六是加強業(yè)務培訓,提高司法技能。倡導、鼓勵干警加強學習,牢固樹立終身培訓觀念、全員培訓觀念和全新培訓觀念。加強調研和學術研究工作,將調研能力和學術論文成果作為培養(yǎng)優(yōu)秀法官的手段。七是努力推進法官道德、形象建設。把法官的政治素質、審判工作、職業(yè)操守、個人品德等方面的要求進行細化分解,加強定期考核,建立法官考評檔案,形成符合審判規(guī)律和法官職業(yè)特點的法官業(yè)績評價標準體系。八是建立健全法官懲戒制度,培養(yǎng)法官的自律意識。向當事人發(fā)放監(jiān)督卡,組織人員進行明查暗訪,違者必糾。嚴格約束法官行為,堅決杜絕一切徇私枉法行為。繼續(xù)實行審務公開,通過建立室外公告欄、電子顯示屏、實施監(jiān)督卡等多種形式向群眾公開訴訟程序、公開辦案時限、公開收費標準、公開裁判文書,使群眾更加清晰地了解法院工作。
㈣、以分類管理為切入點,著力促成法院管理現代化
一是在審判(執(zhí)行)管理方面,以公正為價值取向,進一步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在權力分解的基礎上,將各項權力進行合理配置。
二是在人事管理方面,以公平為衡量標準,以調動和激發(fā)廣大干警工作潛能為目標,積極探索符合審判工作特點的管理機制,在目標考核上突出審判業(yè)務的特點。努力挖掘自身潛力,不斷創(chuàng)新激勵機制,鼓勵本單位其他工作人員積極參加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以保證法官隊伍和法院各項工作健康發(fā)展。拓寬法院用人渠道,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法官隊伍。 法院現有進人(審判人員)條件苛刻、渠道單一是造成法官隊伍青黃不接的主要原因之一。只有根據法院的實際情況,拓寬法院用人渠道,多方吸納優(yōu)秀法律人才,才能確保法官隊伍穩(wěn)定和素質提升。
三是在行政管理方面,以效率為檢驗工作質量的重要標準。進一步改進綜合部門工作管理模式,堅持服務審判的工作方針,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崗位科學、人員精干、職責明確、任務量化、考核到位。
㈤、以現代科技為支撐,著力促成物質裝備現代化
在三年內,配備電視庭審直播、證據展示、同聲傳譯、審委會多媒體系統(tǒng)以及安全檢查系統(tǒng)等。在場所建設中,突出審判法庭的位置,使之成為法官活動的主場所。在內飾方面,著力體現現代司法特點。進一步加快現代化建設步伐,繼續(xù)充實完善現有網絡,全面發(fā)揮現有網絡的功能和作用,實現案件流程監(jiān)督、資料瀏覽查詢、行政公文起草、審批、簽發(fā)、歸檔等,全部在網上進行。逐步建立對庭審活動、機關保衛(wèi)、車輛出入的數字化監(jiān)控系統(tǒng),提高建設現代化審判機關的科技含量。
面對今后的機遇和挑戰(zhàn),在全面加強法院基層建設工作中,通海法院黨組及全體干警決心通過努力,發(fā)揚成績、克服缺點,進一步抓好審判和執(zhí)行,全面推進改革,繼續(xù)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改善物質裝備條件。固本強基,確保司法公正,努力提高司法效率,樹立通海法院“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良好形象,為全縣的社會穩(wěn)定和經濟繁榮做出更大的貢獻。
第3篇 基層法院服務新農村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建設生產發(fā)展、生活寬裕、鄉(xiāng)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必須集中各方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長期努力,才能達到預期目標。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人民法院,擔負著打擊犯罪,調節(jié)社會經濟關系,定紛止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職責,尤其是基層人民法院直接面向基層、面向農村、面向群眾,在
建設新農村中將起到至關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進一步發(fā)揮基層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已經成為當前基層法院做好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筆者結合近年來羅山縣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分析當前涉農案件的特點和發(fā)展趨勢,提出當前基層法院服務新農村建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建議。
一、近年來我院審理各類涉農案件的基本情況
XX年至XX年,我院共受理各類涉農案件1629件,占全部案件(3984件)的40.9%,審結1607件,結案率98.6%。審結案件中,刑事案件113件,涉及搶劫、__、盜竊、濫伐林木、故意傷害、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交通肇事等14種犯罪;民事案件1478件,主要涉及離婚、撫養(yǎng)、贍養(yǎng)、繼承、相鄰關系、人身財產損害賠償、民間借貸、農村承包合同、買賣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勞動合同等29種糾紛;行政案件16件,涉及治安管理行政處罰、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確認、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記、房產管理行政登記、林木砍伐許可管理、工商管理處罰等4個行政機關的6種行政行為。通過對這些案件的調查發(fā)現,近年來,涉農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和發(fā)展趨勢:
(一)農村婚姻、家庭糾紛案件逐年增多,且占民事案件比重較大。XX年至XX年,我院共審理各類農村婚姻、家庭糾紛案件913件,占民事案件結案數的61.8%。分別是XX年281件,XX年307件,XX年325件,XX年比XX年增加了15.6%。
(二)涉農合同糾紛數量和種類增多,其中,民間借貸合同仍為主要糾紛,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農村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呈上升趨勢。XX年至XX年,我院共審理各類涉農合同糾紛案件351件,占民事案件結案數的23.7%,其中,民間借貸糾紛206件,占58.7%。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農村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這兩種類型案件XX年我院共審理19件,XX年審理21件,XX年審理26件,XX年比XX年上升了36.8%。
(三)采取公告送達的案件較多。近年來,由于農民外出打工人數逐年增多,而這些人又是涉農訴訟糾紛的多發(fā)人群,他們長期在外打工,與家中失去聯系,造成訴訟文書無法送達,延長了訴訟周期,也增加了訴訟成本。XX年至XX年,我院審結的各類涉農民事案件中,采取公告送達的有228件,占15.4%。
(四)“民轉刑”案件時有發(fā)生,農村故意傷害案件頻發(fā)。近年來,隨著農村生產經營方式和利益格局的變化,我縣農村地區(qū)因家庭矛盾、鄰里糾紛、生活瑣事等引發(fā)的惡性傷害案件時有發(fā)生,我院審理的各種“民轉刑”案件比例也一直居高不下。XX年至XX年,我院共審理農村故意傷害案件33件,其中“民轉刑”案件20件,占60.6%。
(五)因農村土地權屬爭議引發(fā)的行政案件增多,并呈迅速上升趨勢。XX年至XX年,我院共審理農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確認案和農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記案6件,占行政案件收案總數的37.5%;分別是XX年1件,XX年2件,XX年4件,XX年比XX年增加了300%。
二、基層法院服務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判資源的缺乏制約服務三農工作。隨著社會轉型,農村社會改革的步伐逐漸加快,這也使得涉農矛盾糾紛大量增加,而有限的審判資源無法服務到農村每個角落,一些矛盾糾紛無法得到及時化解,導致了一些“民轉刑’案件時有發(fā)生;同時,由于我院的辦案經費嚴重不足,難以為基層法庭配備優(yōu)良的物質裝備,也無法經常性地深入農村開展各種法制宣傳,特別是人民法庭撤并后,財政未給付專項的巡回辦案經費,巡回辦案往往難以保證,導致農村地區(qū)訴訟難、尋求法律幫助難。
(二)農村法制不健全制約服務三農工作。隨著農村城鎮(zhèn)化進程加快及各級政府對農村扶持政策的落實,大量的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糾紛涌現,如土地承包、林權、集體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糾紛。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承包糾紛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釋》,為審理土地承包、流轉、集體收益分配等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仍然存在有些問題是否屬于人民法院管轄沒有明確規(guī)定,如農村房屋的拆遷、安置糾紛等。目前,這些案件只有參照適用針對國有土地拆遷、安置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而關于農村集體土地拆遷、安置的規(guī)范性文件尚無規(guī)定。
(三)農村村民法制意識不強制約服務三農工作。大多數地區(qū)的農村村民,由于法制意識不強等原因,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要么怨天尤人,自認倒霉;要么搞家族主義,人多勢眾;要么一味蠻干,不惜鋌而走險,或者是采取“私了”的辦法,一般不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如農村經常遇到的農民工追討工資、種子問題、債務糾紛、征地拆遷等矛盾糾紛,不去尋找法律途徑,反而去上訪即屬此類情況。
三、基層法院提高服務新農村建設水平的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涉農案件的審理工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效司法保障。一是加強農村土地承包、轉包、征用、租賃農副產品購銷等案件的審理,穩(wěn)定農業(yè)生產關系和生產條件,保護各種形式的規(guī)?;洜I,保障農業(yè)補貼政策的實施,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二是積極慎重地化解農村各類民間糾紛,尤其是房屋、宅基地使用,以及婚姻家庭、繼承、贍養(yǎng)糾紛等案件,維護農民之間和諧、和睦的社會關系和家庭關系。三是妥善處理涉及農民工權益糾紛,促進農業(yè)剩余勞動力轉移,依法快審、快結、快執(zhí)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勞務糾紛和工傷賠償糾紛等案件,切實維護農民工權益。
(二)進一步創(chuàng)新審判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務于新農村建設。一是突出重點,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fā)生,加大力度審理和執(zhí)行好農村借貸糾紛,農田通路、排水等相鄰糾紛案件,盡快排除農村生產耕種中的障礙。二是加強農村地區(qū)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堅持對失足青少年進行回訪和幫教,依法妥善處理涉及農村地區(qū)未成年人權益的撫養(yǎng)費、婚姻家庭糾紛等案件,進一步優(yōu)化青少年的成長環(huán)境,依法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教育的權利。三是樹立“法律優(yōu)先、參考政策”意識,在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時,以黨的農業(yè)農村工作政策精神為指導,結合民法基本原則公正、高效地裁決、解決各類涉農矛盾糾紛。
(三)進一步強化調解意識,及時化解農村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地區(qū)的和諧穩(wěn)定。一是充分發(fā)揮訴訟調解程序簡便、速度快捷、不傷和氣、履行率高等優(yōu)點,注重發(fā)揮人民陪審員、案件代理人、當事人親屬的作用,把調解原則貫穿于庭前、庭審、庭后全過程,不拘形式與時間,建立雙休日、夜間法庭,進行電話、面對面、背對背等多種方式調解,實現調解工作在調解理念、程序、時間和方法上的新突破,切實做到案結訴息。二是構建以司法為主導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立健全由政法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村基層組織等部門組成的矛盾糾紛調解網絡,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與銜接,實現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實現解決糾紛方式的多元化。三是做好司法服務延伸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當好地方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要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針對審判工作中發(fā)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積極主動地向地方黨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會以及有關涉農部門提出司法建議,促進他們改進工作、完善制度。此外,基層法院特別是人民法庭還要充分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加強農村的普法教育,堅持送法下鄉(xiāng),引導農民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增強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能力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
(四)進一步優(yōu)化農民訴訟環(huán)境,努力減輕農民訴累。當前農民由于受文化層次、法律素養(yǎng)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對訴訟的程序、規(guī)則比較陌生,農民群眾往往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來及時有效地保護自身合法利益。為及時將農村糾紛引入法律解決的渠道,人民法法院應積極推行便民訴訟措施,不斷降低訴訟門檻。一是要便利訴訟。建立完善導訴制度、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制度等,努力實現訴訟便民化、快捷化,使當事人更加理性、更加充分地行使好訴訟權利。二是要對弱勢群體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目前農村地區(qū)由于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夠健全,因疾病、天災、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的貧困農民仍大量存在。對于這部分弱勢群體,尤其是要求贍養(yǎng)的老人、請求撫育的孩子和追索報酬的農民,確有困難的時,依法減、緩、免交訴訟費,真正讓農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三是堅持下鄉(xiāng)巡回辦案。對行動不便、交通不便的當事人,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組、法官進農家”巡回辦案活動,在農忙季節(jié)要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靈活安排開庭時間,利用早中晚時間到案發(fā)地開庭、調查,盡量減少農村當事人往返奔波,以縮短法庭與農村的地理距離,有效拉近法官與群眾的心理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