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氧氣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環(huán)節(jié):
1. 氧氣設備的采購與驗收:確保所有設備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具備必要的安全認證。
2. 存儲管理:規(guī)定氧氣瓶的存放位置,防止火源接觸,保持通風良好,避免高溫環(huán)境。
3. 使用規(guī)程:詳細列出氧氣的正確使用步驟,包括連接、檢查、操作和斷開等環(huán)節(jié)。
4. 維護保養(yǎng):定期對氧氣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發(fā)現并修復潛在的安全隱患。
5. 廢棄物處理:明確廢棄氧氣瓶的回收和處理流程,防止不當處理引發(fā)事故。
培訓內容
1. 安全知識教育:講解氧氣的化學性質、危險性及預防措施,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2. 設備操作培訓:教授正確操作氧氣設備的方法,強調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緊急應對演練:模擬氧氣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訓練員工快速、準確的應急反應能力。
4. 法規(guī)政策學習:熟悉國家關于氧氣安全管理的相關法規(guī),確保合規(guī)運營。
應急預案
1. 制定應急預案:針對氧氣泄漏、火災等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
2. 緊急疏散路線:設定清晰的疏散路線,確保員工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撤離。
3. 應急設備配置:配備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應急設備,并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4. 實施演練: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提升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重要性
氧氣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關乎到企業(yè)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正常運營。一方面,嚴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預防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保護員工免受傷害;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管理能夠減少設備損壞,降低維修成本,保證生產效率。此外,遵守國家法規(guī),樹立企業(yè)良好的社會形象,也是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基礎。因此,每一位員工都應理解和遵守氧氣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氧氣安全管理制度放置范文
第1篇 附二醫(yī)院醫(yī)用氧氣安全管理制度
附屬醫(yī)院醫(yī)用氧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氣由采供中心負責全面管理,指定專人分管,做好收發(fā)、登記、儲運等工作;
二、氧氣庫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庫內禁止吸煙及火種帶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禁止接觸各種油類,及時做地高溫降溫、通風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電或其它破壞,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運安全,要輕卸、輕放、防震、防倒、防撞擊、嚴禁拋、滑氧氣瓶。禁止氧氣瓶靠近火源。如發(fā)現漏氧、無帽、無安全圈應及時送采供中心有關人員檢修,不得自行處理;
四、使用科室應有專人管理,按實際用量憑卡換氣,不得隨意借出院外,每天進行清點、核對,使用科室主任、護士長應經常對本科人員進行安全使用氧氣的教育;
五、對違反安全用氣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如造成嚴重后果者,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篇 車間乙炔氣、氧氣安全管理規(guī)范
一、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
ø 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場所。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在使用現場儲量不得超過5瓶。
ø 嚴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應離開5m以上。
ø 禁止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靠近熱源,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ø 檢查設備、導管、閥門是否漏氣時,必須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ø 乙炔氣瓶應保持直立,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乙炔氣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
ø 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ø 冬季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ø 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ø 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ø 使用壓力不得超過1.5kgf/cm2,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m3/h•瓶。
ø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應低于70%。
ø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二、氧氣瓶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
ø 移動氣瓶時,可以沿底部轉動,不得拖曳或滾動.
ø裝卸氣瓶時,應輕輕提放并應避免閥受力,如用吊車吊卸,應采用合適氧氣瓶之吊具(一般吊索,吊籃不適用)將瓶身穩(wěn)置夾牢,保證中途不會滑落才可以.
ø氧氣瓶儲存庫室溫應保持40℃以下.
ø易燃性或爆炸性危險物料,如油類,電石及灌充有其他可燃性之容器等,不得同時堆放於氧氣瓶儲存庫內.氧氣瓶內,外部,閥等不得沾染油污雜質;如油質,油脂,電石,或其他危險物質.
氧氣瓶應遠離熱源或火源.
ø開啟氧氣瓶閥時,須站在瓶口背面,不可面對瓶口,并應慢慢旋開避免高壓氧氣之沖擊.
ø瓶內之氧氣不要用盡,應保留余氣.余氣壓力應不低於1.7kg/cm2.
ø氧氣不可替代壓縮空氣使用.
ø應避免氧氣瓶接觸電焊條或電路.
三、皮管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
ø 氧氣、乙炔皮管強度是不一樣的,氧氣皮管允許的工作壓力為1.5mpa,乙炔皮管允許的工作壓力為0.5mpa,每種皮管只能用于一種氣體,不能錯接或互換使用。同時氧氣、乙炔皮管的長度不能太短,一般為10-15米為宜。
ø 不得使用裝過油類或修補過的氧氣、乙炔皮管,皮管在工作中應防止粘上油脂或觸及過熱金屬。
ø 皮管兩端接頭的固定必須采用卡子卡緊,不得用鐵絲、繩子等代替。
ø 氧氣、乙炔皮管在使用中若發(fā)生破裂或者著火時,應迅速折彎靠氣瓶一段皮管,將其熄滅。也可迅速關閉瓶閥停止供氣。
ø 使用新皮管時應檢查內部是否積存橡膠或其他粉末,可用壓縮空氣吹干凈后使用。
附1:乙炔特性介紹
乙炔屬于碳氫化合物,又名電石氣,化學分子式為c2h2。在常溫和常壓下是無色無味的氣體。
工業(yè)用乙炔因含有硫化氫(h2s)、磷化氫(ph3)和氨(nh3)等雜質,故具有特殊的刺激性臭味和一定的毒性。比空氣稍輕,微溶于水,能溶于苯、汽油,易溶于丙酮。
乙炔化學性質比較活潑,是可燃氣體,它與空氣混合燃燒時所產生的火焰溫度可達2350℃,乙炔與氧氣混合燃燒溫度可達3000~3300℃。易與空氣均勻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是不飽和的碳氫化合物,可發(fā)生分解反應和聚合反應,具有爆炸的危險性。與銅、銀接觸會生成乙炔銅(cu2c2)和乙炔銀(ag2c2)等爆炸化合物,當受到摩擦沖擊時就會發(fā)生爆炸。工業(yè)用乙炔含有磷化氫和硫化氫,磷化氫的自燃點較低,溫度為100~149℃時就會發(fā)生自燃,容易引起發(fā)生器乙炔和空氣混合氣的著火爆炸事故。
第3篇 氧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和范圍
為規(guī)范公司氧氣使用、管道安裝、管道置換、氧氣區(qū)域警示標識、管道脫脂等,提高氧氣使用安全,保障生產、檢修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氧氣的工序、外協(xié)單位、工程建設單位。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深度冷凍法生產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guī)程》 (gb 16912-2008)
《脫脂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hg 20222-2000)
《工業(yè)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 (gb 7231-2003)
《企業(yè)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guī)定》 (安監(jiān)總局令 第70號)
3職責
3.1安全環(huán)保部
3.1.1負責制定氧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監(jiān)督落實。
3.1.2負責對氧氣使用單位的安全標識、警示標識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3.1.3負責組織各單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普及氧氣安全知識。
3.2生產運行部
3.2.1負責對氧氣生產、使用單位的生產、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3.2.2負責對新增加的氧氣管線進行使用登記和審批,對管道敷設和安裝方案審核。
3.3 設備管理部
3.3.1負責對氧氣設備上的相關安全附件定期校驗。
3.3.2負責氧氣設備設施的檢維修工作。
3.3.3負責審核氧氣設備設施脫脂施工方案進行審核。
3.3.4負責組織對新建氧氣管道、設施脫脂進行確認。
3.4各使用車間
3.4.1負責氧氣管道的置換、氧氣區(qū)域警示標識懸掛。
3.4.2負責對使用氧氣的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
3.4.3負責對氧氣使用崗位進行氧氣安全培訓。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氧氣使用及維修要求
4.1.1氧氣使用點應遠離易燃易爆存放處(包括油庫、廢舊擦機布處理點等)。
4.1.2 凡與氧氣接觸的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及零部件嚴禁沾染油脂。氧氣壓力表必須設有禁油標志。
4.1.3操作、維護、檢修氧氣生產系統(tǒng)的人員所用工具、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嚴禁沾染油脂。
4.1.4氧氣閥門使用必須由專人負責,氧氣閥門開啟時必須緩慢進行,操作人員應站在閥門的側面。
4.1.5對氧氣管道或閥門等進行在檢維修作業(yè)時應將氧氣進行排空,確認壓力降為零、吹掃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檢維修作業(yè),作業(yè)前必須將工具及備件等進行嚴格脫脂處理,以免發(fā)生燃燒爆炸。
4.1.6對氧氣閥門及管道進行維修時,維修人員不得戴沾有油污的手套,維修工具必須是專用銅制工具,且進行嚴格的脫脂。
4.1.7氧氣放散時,在放散口附近嚴禁煙火,氧氣的各種放散管均應引出室外,并放散至安全處。維修人員及監(jiān)護人員的通信工具必須處于關閉狀態(tài),工作外人員必須隔離到警戒范圍之外。
4.2 氧氣管道安全要求
4.2.1氧氣管道在安裝、檢修后或長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應將管內殘留的水分、鐵屑、雜物等用無油干燥空氣或氮氣吹掃干凈,吹掃壓力不得超過容器和管道的設計壓力,流速應不小于20m/s,直至無鐵銹、塵埃及其他雜物為止。
4.2.2在吹掃前應把閥門等拆卸下來(包括已經校正的開孔和過濾器),防止受損。
4.2.3嚴禁用氧氣吹掃管道。
4.2.4吹掃期間,同一回路上要進行數次吹掃,直到無異物排出。
4.2.5空氣吹掃時,五分鐘內檢查用白布或白漆涂過的靶板,其上無鐵銹、塵土、水份及其它臟物為合格。
4.2.6廠區(qū)架空氧氣管道每隔80~100m應設有防雷、防靜電接地措施;廠房內氧氣管道應有防靜電接地措施,氧氣管道的法蘭、螺紋接口兩側應用導線作跨接,其電阻應小于0.03ω。
4.2.7與油質、有可能泄漏腐蝕性介質的管道共架時,應設在該類管道的上方或支架兩側。除為氧氣管道服務的電控、儀控電纜(或共架敷設的為該類管道服務的專用電纜)外,其余電氣線路不準與氧氣管道共架敷設。
4.2.8氧氣管道可沿生產氧氣或使用氧氣的建筑物構件上敷設,且該建筑物應為一、二級耐火等級。
4.2.9氧氣管道安裝前必須對管道、閥門、法蘭、墊片等連接部件進行充分脫脂,脫脂合格后方可連接。
4.2.10焊接氧氣管道必須用氬弧焊打底,具有專業(yè)焊接資格人員進行焊接。
4.2.11氧氣管道安裝完畢后,利用氮氣或干燥無油壓縮空氣進行吹掃,反復吹掃分析合格后方可送氧。
4.2.12送氧時應注意緩慢送氧,逐漸提升氧氣壓力,升壓應逐級進行,先升50%的試驗壓力,經檢查后,再以10%的試驗壓力級差逐級升壓,每級停留不小于3min,達到試驗壓力后穩(wěn)定5min,以無變形,無滲漏為合格。
4.2.13對氧氣管道進行動火作業(yè),須按公司《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辦理《動火安全作業(yè)證》和其他相關作業(yè)票證,并得到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4.3氧氣管道置換要求
4.3.1氧氣管道置換由氧氣使用單位編制置換方案。由生產運行部對置換方案進行審核,并協(xié)助氧氣使用單位進行置換工作。
4.3.2 氧氣管道置換以氮氣為主,干燥無油壓縮空氣為輔助。
4.3.3氧氣管道置換,必須做到不留死角,將支管上的放散點都打開,吹掃必須持續(xù)一段時間,分析合格為標準。具體時間根據管路的復雜程度和管路的長短來決定。
4.3.5氧氣管道置換放散點周圍應有人監(jiān)護,防止使用氮氣置換時,有非作業(yè)人員進入,造成人身傷害。放散點周圍應拉設警戒線、設置安全警示牌,防止無關人員意外進入。
4.3.6 置換結束后應該隔離置換氣源,將置換管道內的殘余氣體排放干凈后,檢測氧氣濃度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4.4氧氣區(qū)域警示標識懸掛及管道安全色涂刷要求
4.4.1 氧氣區(qū)域警示標識主要是指回避火源類,由火源弱到強的依次是,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熱源、遠離火源、禁止使用產生火星的工具、禁止接觸熱源、禁止接觸易燃易爆物。
4.4.2 氧氣出口閥門處應該懸掛“禁油”標識(禁油閥門除外)。
4.4.3氧氣管道涂色應符合《工業(yè)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7231)及公司有關要求。
4.5 氧氣管道組成件及儀表脫脂
4.5.1 已鋪設的管道,宜拆卸成管段或用循環(huán)脫脂劑的方法進行脫脂。不能拆卸或循環(huán)脫脂有困難的管道,應在鋪設前進行脫脂,脫脂后應保持不被污染。
4.5.2 有明顯銹蝕的管子應經噴砂或采用其他方法清除鐵銹后,再用脫脂劑脫脂。
4.5.3 管子內表面脫脂,宜在管內注入脫脂劑,管端用木堵或用其他方法封閉。
4.5.4 大口徑管子宜用擦拭法擦洗,小口徑管子宜整根放在脫脂劑內浸泡1~1.5h。
4.5.5 預制好的管段宜在連接后用循環(huán)脫脂的方法進行脫脂,并應在保證脫脂劑能循環(huán)到需要脫脂的全部內表面。密封面應單獨脫脂,脫脂循環(huán)的時間不少于30min。
4.5.6 管子外表面的脫脂可用擦拭法擦洗。
4.5.7 閥門應在研磨試驗合格后進行脫脂。脫脂前應將閥門拆成零件清除鐵銹等雜物,侵入脫脂劑1~1.5h。螺栓與金屬墊片可采用同樣方法脫脂。閥門殼體,可用擦拭法進行脫脂。
4.5.8 非金屬墊片應選用適當脫脂劑進行脫脂,墊片侵入脫脂劑內1~1.5h,取出后應懸掛在空氣流通處或通風裝置內吹干,直至無脫脂劑氣味為止。管道脫脂完成后應采取紫光燈照射和白濾紙擦拭法進行檢查;脫脂完成后應采取氣相防銹塑料膜進行封口保護。
4.5.9 易拆卸的儀表進行脫脂時,應拆下需脫脂的部件、附件及填料,放入脫脂劑中進行浸泡,浸泡時間應為1~2h。
4.5.10 不易拆卸的儀表進行脫脂時,宜采用灌注脫脂劑的方法,灌注后浸泡時間不應少于2h。
4.5.11脫脂劑使用前應進行含油量分析。含油量分析要求:油量<100mg/l用于凈脫脂含油量,>100~500mg/l時僅用于粗脫脂,>500mg/l時不得使用,使用脫脂劑必須采用分析,含油量不超過0.03%。含油量檢驗:不定期取樣送專檢部門化驗。
4.5.12 脫脂后的設備、管道,不得使用含油的介質進行壓力試驗及吹掃。
4.5.13脫脂檢驗標準:
(1)凡經脫脂的管材及附件都要進行外觀檢查,不得有任何外來物或殘余物粘在上面。
(2)檢驗方法:
用清潔干燥的白色濾紙擦抹脫脂件表面,無油脂熒光為合格。
(3)對檢驗不合格的脫脂件,必須重新脫脂。
(4)所有脫脂件必須經有關人員檢驗合格后,再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式,未經認證的,視不脫脂不合格,必須重新脫脂。
4.5.14除銹、脫脂后的管道應用塑料布將管端封好,防止再被污染。
4.5.15對已經脫脂的管道及管件存放時嚴禁與帶油類物質放在一起。應設置已脫脂管道、管件區(qū)。
4.5.16酸洗脫脂之前不得將管子、管件與閥門開口端的蓋帽拆除。
5考核
各部門、車間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情況由安全環(huán)保部進行監(jiān)督、檢查,結果按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