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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氧氣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內部氧氣的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理等環(huán)節(jié),確保氧氣資源的安全、高效和合規(guī)利用,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正常運營。
包括哪些方面
1. 氧氣生產管理:涵蓋氧氣生產流程的監(jiān)控、設備維護與校準、工藝參數控制等方面。
2. 儲存管理:涉及氧氣儲存設施的選擇、布局、安全距離、溫度濕度控制以及定期檢查。
3. 運輸管理:規(guī)定氧氣瓶的搬運方式、車輛裝載要求、運輸人員培訓及應急預案。
4. 使用管理:明確氧氣使用前的檢驗程序、操作規(guī)程、使用中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法。
5. 廢棄處理:規(guī)定氧氣瓶的回收、廢棄標準、處理方式以及環(huán)境保護要求。
重要性
氧氣作為關鍵的工業(yè)原料和醫(yī)療資源,其安全管理直接關系到企業(yè)安全生產和員工健康。不當的氧氣管理可能導致火災、爆炸、窒息等嚴重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甚至人員傷亡。因此,建立完善的氧氣管理制度,提高全員安全意識,是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的重要基礎。
方案
1. 建立氧氣生產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生產過程監(jiān)控,確保設備運行良好,工藝參數符合標準。
2. 定期對儲存設施進行安全評估,更新老化設備,設置清晰的安全警示標識,提升存儲環(huán)境的安全性。
3. 對運輸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強調氧氣瓶搬運的正確方法,制定緊急情況下的撤離路線和應對策略。
4.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指導員工正確使用氧氣,定期進行安全演練,增強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
5. 設立廢棄氧氣瓶回收點,與專業(yè)機構合作進行安全處理,防止環(huán)境污染。
本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參與和嚴格執(zhí)行,通過持續(xù)改進和監(jiān)督,確保氧氣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達到安全、高效的標準,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氧氣管理制度年范文
第1篇 氧氣乙炔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一、氧氣瓶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運輸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規(guī)定的余壓。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2篇 豐華醫(yī)院氧氣供應室安全管理制度
醫(yī)院氧氣供應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應避開放射性線源。
4、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暴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1、不得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或直接由罐車對氣瓶進行充裝。
1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第3篇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第4篇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氧氣、乙炔瓶安全使用,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避免出現(xiàn)氧氣、乙炔安全事故,特制定該辦法:
1、氧氣、乙炔瓶進場后應分開放置,嚴禁在同一處存放,存放處必須保證空氣暢通,氣瓶不得接觸油污,嚴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準靠近帶電電線。
2、用完的氧氣、乙炔空瓶應做明標記。并分開擺放。
3、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車運輸,運輸前應旋緊瓶帽。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運輸過程中應檢查氧氣乙炔瓶的防震圈是否配備齊全、合格。
4、氣瓶在存放或使用過程中,嚴禁靠近熱源,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橫躺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并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5、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兩氣瓶間距為5m,與明火間距為10m,使用中必須配備氧氣瓶帽、防振圈、壓力表、回火閥,現(xiàn)場配備滅火器。
6、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操作氧氣、乙炔。
7、氣瓶嚴禁拋擲或劇烈滾動,不得安放在可能產生火星的電氣設備。
8、室外使用必須做好防曬防淋,嚴禁在太陽下暴曬。冬天使用氣瓶凍結時,嚴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屬敲擊瓶閥。
9、氧氣、乙炔瓶著火時,應立即關閉瓶閥,使火自行熄滅,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滅火器。切忌“嚴禁用鋪蓋法進行滅火”。
10、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采取折彎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1、使用中應隨時觀察氣瓶、膠管狀態(tài),有無漏氣現(xiàn)象,并保持噴口暢通。
12、乙炔氣瓶的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47mpa(1.5kgf/cm2),輸氣流速每瓶不得超過1.5~2m3/h。
13、氣瓶內的氣體不得全部用盡,氧氣瓶應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壓力;乙炔氣瓶必須留有不低于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第5篇 煉鋼廠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氧氣
1.1氧氣管網的設計、作業(yè)和檢修,應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規(guī)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2煉鋼車間管道中氧氣最高流速:碳鋼管不大于15m/s;不銹鋼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脫脂、除銹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1.4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于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1.5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采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采用火烤、錘擊解凍。
2乙炔
2.1乙炔站應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應符合甲類生產車間廠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壓力為0.02~0.15mpa時,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過9m/s。
2.3乙炔管道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壓力為0.02~0.15mpa的中壓管道,應采用無縫鋼管,且管內徑不大于90mm;
——內徑大于50mm的中壓管道,不應使用盲板或死端頭,也不應采用閘閥。
2.4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柜,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車間內乙炔管道進口,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每個使用管頭應設崗位回火防止器。室內管道,應每隔25m接地一次。
第6篇 某煉鐵廠氧氣氮氣蒸汽使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保證我廠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氧氣、氮氣、蒸汽,特制定氧氣、蒸汽、氮氣管道使用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全廠范圍內氮氣、氧氣、蒸汽壓力管道。
3內容
3.1壓力管道和設施,未經廠領導批準,不得隨意自行改變,如需改造,應報告廠主管部門。
3.2壓力管道和設施上的壓力調整裝置、安全閥等,一經管理部門調定,不得隨意改變,否則處罰責任人100元。
3.3壓力管道上的閥門、電儀元件、密封件等,必須使用符合工藝操作要求的產品,氧氣管道上的附屬設施必須使用氧氣專用設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則處罰現(xiàn)任人100元。
3.4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guī)程操作,嚴防壓力容器與管道及附屬設施在超溫、超壓、過冷和強腐蝕條件下運行,否則處罰責任人50元。
3.5富氧管道、設施之間必須用金屬導體連成連續(xù)導電體,連接用的金屬導體不得有腐蝕、斷裂現(xiàn)象,否則處罰責任人50元。
3.6壓力管道、設施需氣、電焊時,必須經廠安全部門批準。
3.7壓力管道、設施必須按時點檢,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調度和上級領導,未及時上報處罰責任人50元。
3.8壓力管道、設施上儀表每年校驗一次,排污閥每半年清理一次。
3.9壓力管道調壓閥組平臺嚴禁煙火,保持各調壓閥組平臺整潔、干凈,無雜物。不得在氧氣平臺、管道設施上點火烘烤、吸煙等,否則處罰責任人100元。
3.10壓力管道上反腐、保溫層必須完整,無破損、跌落,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設備科,未及時上報處罰責任人50元。
3.11壓力管道調壓閥組平臺、設施嚴禁無關人員攀登,否則處罰責任人50元。
第7篇 某煉鐵廠氧氣設施維護點檢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保證我廠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氧氣,特制定氧氣設施維護點檢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煉鐵廠范圍內氧氣管道及附屬設施。
3點檢內容
3.1定期檢查管道焊縫、法蘭連接處有無氧氣泄漏,每月一次。
3.2定期檢查氧氣專用截止閥的閥桿外露部分保護措施是否完好,是否有灰塵和油污等的污染,“禁油”標記是否醒目,氧氣截止閥門開度指示是否醒目,手輪上 “開—關”方向的字樣及箭頭是否醒目,每月一次。
3.3定期檢查氧氣調壓閥組平臺是否干凈整潔,是否棉紗,油污等易燃物品的存在,每周一次。
3.4定期清理管道調節(jié)閥前過濾器上的積塵和雜物,半年一次。
3.5定期檢查閥門的端法蘭連接導線是否有腐蝕、斷裂現(xiàn)象,每月一次。
4點檢結果處理
4.1每次的點檢結果要及時、如實的填寫在所屬區(qū)域的《設備點檢臺賬》上。
4.2在點檢中,發(fā)現(xiàn)的可以自行處理的問題(如因螺栓上緊力不夠引起的泄露),點檢人員要及時處理,并按要求詳細記錄在小組的《設備點檢臺賬》上。
4.3需要維修工處理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維修工進行處理,并將問題和處理結果,填寫在《設備點檢臺賬》上,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要列入周檢計劃,予以解決。
4.4對點檢中發(fā)現(xiàn)的因管道泄露,壓力、流量調整裝置等故障造成的嚴重問題,必須休風處理的,要列入檢修計劃,并記錄在小組《設備點檢臺賬》和《設備隱患、故障和事故臺賬中》,按《氧氣管道操作檢修維護規(guī)程》進行檢修。
4.5對點檢中發(fā)現(xiàn)的因管道泄露,壓力、流量調整裝置等故障造成的必須立即休風處理的問題,馬上通知維修單位、設備科、調度及相關人員,經確認后,要緊急處理,并填寫在區(qū)域《設備點檢臺賬》和廠《設備點檢卡》上。
5考核
5.1《設備點檢臺賬》和《設備點檢卡》及《反饋表》要及時填寫,不準回憶填寫,否則處罰責任人30分。
5.2《設備點檢臺賬》記錄要齊全、完整、認真,發(fā)現(xiàn)一次不按規(guī)定記錄的,扣除責任人30分。
5.3因點檢不到位,造成設備事故的,扣車間責任人40分。
第8篇 附二醫(yī)院醫(yī)用氧氣管理制度
某醫(yī)院醫(yī)用氧氣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院醫(yī)用氧及其氧氣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確保臨床急救用氧氣的供應,及時、安全,預防氧氣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yī)用氧氣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guī)定,醫(yī)用氧氣為急救用藥品,由藥劑科負責管理。
(二)醫(yī)用氧氣瓶屬設備,為我院的固定資產。藥劑科對我院醫(yī)用氧氣瓶的安全負責。
(三)醫(yī)用氧氣的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典》及相關規(guī)定,充裝壓力為12.5kpa/
第9篇 附二醫(yī)院醫(yī)用氧氣安全管理制度
附屬醫(yī)院醫(yī)用氧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氣由采供中心負責全面管理,指定專人分管,做好收發(fā)、登記、儲運等工作;
二、氧氣庫房附近不得有明火,庫內禁止吸煙及火種帶入;禁止混放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禁止接觸各種油類,及時做地高溫降溫、通風等安全防爆措施,防止雷電或其它破壞,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三、注意搬運安全,要輕卸、輕放、防震、防倒、防撞擊、嚴禁拋、滑氧氣瓶。禁止氧氣瓶靠近火源。如發(fā)現(xiàn)漏氧、無帽、無安全圈應及時送采供中心有關人員檢修,不得自行處理;
四、使用科室應有專人管理,按實際用量憑卡換氣,不得隨意借出院外,每天進行清點、核對,使用科室主任、護士長應經常對本科人員進行安全使用氧氣的教育;
五、對違反安全用氣規(guī)定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如造成嚴重后果者,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10篇 附二醫(yī)院氧氣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某醫(yī)院氧氣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氧氣房負責全院的氧氣供應工作要保證24小時供氧不間斷。
二、氧氣房是全院安全生產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必須設專人管理,負責全院的氧氣供應工作和氧氣房的安全生產工作,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做為長效機制,長抓不懈。
三、氧氣房負責同志要經常巡回,檢查供氧設備和設施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要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接到報告要立即組織人員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做好記錄。
四、氧氣房要保持清潔、通風嚴禁堆放各種雜物,并做好運行記錄。
五、氧氣房杜絕一切火源,不是本站工作人員嚴禁入內,本站工作人員嚴禁在站內吸煙。
第11篇 附二醫(yī)院醫(yī)用氧氣的安全管理制度
某醫(yī)院醫(yī)用氧氣的安全管理制度
1、設置專門人員負責醫(yī)用氧氣供應、使用及送氧設備的維修、氧氣使用安全等管理工作。
2、建立各種儀器設置維修檔案和使用登記,各種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維護、保養(yǎng)、檢驗工作,設備維修由專業(yè)維修人員負責。
3、嚴禁和油脂、煙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觸。在貯藏、使用、搬運、存放嚴禁撞擊,以免發(fā)生爆炸。
4、認真做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重點及要害部門的安全,加強防火、防爆炸、的防范措施,并有安全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砂桶等。杜絕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災害事故的發(fā)生。
5、認真做好醫(yī)用氧房的管理,必須遠離火源確保安全。
第12篇 人民醫(yī)院氧氣和氧氣瓶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醫(yī)院氧氣和氧氣瓶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
醫(yī)院氧氣供搶救患者之用。氧氣瓶集中存放在氧氣間或分布在門診部、病區(qū)。氧氣是助燃危險品,氧氣間是要害部門,為了切實加強醫(yī)院氧氣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訂此制度。
1、氧氣存放的地方,嚴禁煙火,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內或混放。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備有滅火器材。
2、氧氣瓶的管理、搬運人員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持有上崗合格證。運輸氧氣的車輛須持有危險品運輸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氧氣瓶搬運謹防撞擊,使用人員須注重安全,不準吸煙。氧氣瓶閥門和管道開關須勤查、關閉好,不允許有漏氣現(xiàn)象。非工作人員不準動用。
3、嚴格執(zhí)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氧氣進行試壓檢驗和報廢更新,標志明顯,臺賬齊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檢工作。
4、氧氣瓶、氧氣管道設施必須有專人維修和管理,如有破損、失靈和漏氣等情況應及時檢修。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記錄。如有不安全因素,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正常的醫(yī)療供氧。
5、氧氣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設備維修、運輸等由總務科負責,吸氧部位的檢查、維修由器械部負責。各病區(qū)領用的氧氣瓶應各負其責,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閥門,嚴禁吸煙和明火,確保使用安全。
6、非醫(yī)療部門使用氧氣瓶,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務部核查確需使用報送主管院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嚴格執(zhí)行醫(yī)院的有關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
第13篇 氧氣庫房、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第14篇 氧氣乙炔鋼瓶(乙炔庫)防火管理制度
1、 氧氣、乙炔鋼瓶要明確專人管理,管理員必須持證上崗;
2、 氧氣、乙炔鋼瓶不準混放和同車裝運;
3、 庫房應采用耐火材料建筑,露天存放氣瓶應有遮陽設施;
4、 瓶庫內嚴禁煙火,周圍不得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動用明火;
5、 乙炔、氧氣瓶應直立存放,放軒整齊;
6、 乙炔瓶要直立使用,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沖擊碰撞;
7、 作業(yè)時氧氣、乙炔要安裝回火裝置,二瓶距離不得少于5米,與明火不得少于10米,下班后兩瓶必須妥善保管;
8、 作業(yè)時必須要有人監(jiān)護,配備合適的消防器材并注意保養(yǎng)。
第15篇 附二醫(yī)院醫(yī)用氧氣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第三醫(yī)院醫(yī)用氧氣購進、驗收管理制度
1.購進醫(yī)用氧氣必須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醫(yī)用氧氣》有關規(guī)定。
2.購進醫(yī)用氧氣應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資格的供貨單位進貨。
3.購進醫(yī)用氧氣時,必須嚴格審核供貨單位銷售人員的資質,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4.購進醫(yī)用氧氣,必須建立并執(zhí)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收人員要逐瓶驗明氧氣規(guī)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5.購進醫(yī)用氧氣應有合法票據,并對照實物,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應載明供貨單位、購入數量、購貨價格、購貨日期、生產企業(yè)、產品名稱、劑型、規(guī)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票據和購進記錄保存至超過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對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質量不合格或可疑的,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換貨處理。對出現(xiàn)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或破損、標志模糊的藥品,有權拒收。
7.驗收合格的醫(yī)用氧氣應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xù),不得超過3天。如對原始單據或隨貨同行有疑問的應及時與供貨單位聯(lián)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