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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企業(yè)管理體系中,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新員工入職培訓:針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基本的安全知識和規(guī)程介紹。
2. 定期培訓: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和應急預案的訓練。
3. 專項培訓:針對特定崗位或高風險作業(yè),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深入培訓。
4. 實操演練:模擬真實場景,提升員工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
5. 在職提升:持續(xù)更新安全知識,以適應技術和法規(guī)的變更。
主要內容
這些培訓制度的主要內容涵蓋:
- 安全法規(guī):讓員工了解并遵守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 風險識別:教授如何識別和評估工作場所的潛在危險。 - 應急處理:訓練員工在事故發(fā)生時的正確應對措施。 - 安全操作規(guī)程:明確各類設備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項。 - 個人防護裝備: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和維護個人防護設備。 - 健康與環(huán)境:強調工作環(huán)境的健康維護和環(huán)境保護意識。
重要性
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預防事故:通過培訓,員工能更好地預防和減少工作中可能發(fā)生的事故。
2. 提升效率:熟知安全規(guī)程的員工能更高效地工作,避免因不熟悉流程導致的延誤。
3. 保障生命財產:有效培訓可以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減少企業(yè)的財產損失。
4. 法規(guī)合規(guī):滿足國家對安全生產的要求,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帶來的法律風險。
5.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記錄有助于提升企業(yè)的社會聲譽和市場競爭力。
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是確保企業(yè)穩(wěn)定運營和員工福祉的重要基石,必須得到充分重視和有效執(zhí)行。
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主保安能力,根據集團公司要求,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必須堅持“管理、培訓、裝備并重”的原則,安全培訓必須堅持“強制培訓、分級管理、統(tǒng)一標準、考核發(fā)證”的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安全技術培訓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
第三條 ?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安監(jiān)部會同人力資源部等有關部門編制安全技術培訓的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協(xié)同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安監(jiān)部對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實施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公司每年按規(guī)定提取培訓費用,按時向集團公司教培中心撥款,保證各種培訓正常進行。
第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安排認真搞好培訓工作,除完成集團公司下達任務外,還負責各類小型設備、專用設備運轉與維修人員,新工人和地面機電各工種人員的培訓考核,以及井下一般技術工種的培訓考核;各基層單位根據公司安排,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承擔技術工種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師資隊伍實行專兼結合,兼職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師,必須是各單位主管技術員或具備中級以上技術服務人員,兼職教師以聘書形式聘任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第六條 ?加強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管理和組織管理。任課教師上課必須有教案,學員學習必須有教材和講義。各級舉辦的安全技術培訓班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學習時間,安監(jiān)部對培訓時間,培訓教學質量實現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不予考核發(fā)證。學員學習期間,嚴格執(zhí)行學員考勤制度,學員病事假累計超過總培訓課時五分之一的,必須重新學習。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按公司培訓計劃安排,選送學員進行培訓和本單位按計劃進行培訓,少選送一人對單位罰款1000元,本單位培訓達不到培訓天數的,按培訓總數每人每天罰款50元,達不到規(guī)定課時的,每少一課罰款20元。以上由人力資源部和安監(jiān)部監(jiān)督檢查。
第八條 ?嚴格培訓后考核制度。各類安全技術培訓結束后必須進行嚴格的考試和考核,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卷面成績的80%以上計為合格,達不到者重新參加培訓。考試試卷保留兩年。
第九條 ?嚴格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井下工作人員和因工作需要臨時入井人員,地面各類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操作與維修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經培訓并考核合格,達到本崗位安全技術要求,方可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無證人員不許上崗操作,不許指揮生產。班組長、區(qū)部長必須做到先培訓,后任職,持證上崗。
第十條 ?集團公司教培中心培訓的對象由集團公司教培中心考核合格后,在證書上簽署培訓考試成績及意見,并蓋章報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審核驗證,加蓋公章后發(fā)放;公司和區(qū)部培訓的對象由各培訓單位考核合格后,在證書上簽署培訓考核成績及意見,并蓋章報安監(jiān)部審核驗證,加蓋公章后發(fā)放。
第十一條 ?嚴格控制兼職崗位證書的發(fā)放。一般技術工種不得兼特殊技術工種崗位的操作,兼職崗位除基本工種外,最多不超過三個兼職崗位,兼職崗位證書不另行發(fā)放,但必須參加相應的培訓和考核。班組長、區(qū)部長崗位不得兼任。各級頒發(fā)的安全資格證書有效期均為兩年。兩年后重新參加復訓與考核,對原有證書審核驗印。
第十二條 ?各崗位工人有權拒絕安排的無證崗位的工作,凡接受安排的按無證處罰,對安排無證或未經培訓考核合格人員上崗的,要追究安排者或分配者的責任,并處以罰款。
第十三條 ?各單位和人力資源部都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規(guī)定組織培訓和教學,凡不按規(guī)定組織教學,不認真?zhèn)湔n和講課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罰款。對兼職教師完成教學任務,達到教學要求的,給予兼職酬金。
第2篇 安全教育與安全作業(yè)證制度
第一節(jié) 入廠教育
第1條 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和培訓、實習、外單位調入本廠人員等),均須經過廠級、車間(科)級、班組(工段)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1、廠級教育(第一級),由勞資部門組織,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與防火(保衛(wèi))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重要意義,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制度和標準;一般安全知識,本廠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規(guī)廠紀以及入廠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yè)衛(wèi)生和職業(yè)病預防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及單位。
2、車間級教育(第二級),由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組。
3、班組(工段)級教育(第三級),由班組(工段)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經考試合格,方準到崗位學習。
第2條 廠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職工,必須對其再進行第二級或第三級安全教育,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方準上崗作業(yè)。
第3條 進入企業(yè)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一次參觀學習人數不宜過多。
第二節(jié) 日常教育
第4條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公司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解決職工安全教育中的問題。
第5條 利用各種形式定期開展對職工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活動。
第6條 各單位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動日)。
第7條 在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作業(yè)(含重點施工項目)時,安全技術部門應督促指導各檢修(施工)單位進行檢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8條 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所屬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
第三節(jié) 特殊教育
第9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yè)。
第10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限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方可繼續(xù)從事特種作業(yè)。
第11條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作業(yè)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作業(yè)。
第12條 發(fā)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yè)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第四節(jié) 安全考核
第13條 廠級干部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進行。
第14條 其它干部的安全技術考核,由人事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考核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度和標準。
2、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本企業(yè)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4、本企業(yè)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5、所管部門或業(yè)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項。
6、車間(單位)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業(yè)勞動保護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第15條 工人的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單位)領導負責組織,工段長具體執(zhí)行,車間安全員參加??己藘热莅?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制度和標準。
2、本車間(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3、本車間(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
4、本車間(崗位)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yǎng)方法。
5、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6、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
第五節(jié) 安全作業(yè)證發(fā)放范圍
第16條 安全作業(yè)證是職工獨立作業(yè)的資格憑證,其發(fā)放范圍限于企業(yè)直接從事獨立作業(yè)的所有人員。
第17條 安全作業(yè)證發(fā)給經過崗位教育培訓,有一定的生產理論知識,具備安全操作技能,并經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職工。
第18條 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yè)的安全作業(yè)證。
第六節(jié) 安全作業(yè)證考核內容和辦法
第19條 發(fā)放安全作業(yè)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1、化工作業(yè)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知識、操作技能、異常情況緊急處理以及緊急救護等。
2、通用工種(包括機、電、儀等維修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yè)技能和與化工生產有關的安全基礎理論知識。
第20條 安全作業(yè)證由車間組織考核填寫成績,經車間主任簽字,報廠安技部門核發(fā)。
第七節(jié) 安全作業(yè)證管理
第21條 安全作業(yè)證是職工上崗作業(yè)的憑證,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22條 安全作業(yè)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以及安全工作獎罰情況。
第23條 持證者必須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yè)證,取消獨立作業(yè)資格。
第3篇 金清中學學生游泳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
1、必須在家長(監(jiān)護人)的帶領下去游泳。單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問題,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長(成年人),在出現險情時,很難保證能夠得到妥善的救助。
2、參加游泳前,先要進行健康檢查,凡患有心臟病、皮膚癬疹(包括腳癬),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化膿性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發(fā)熱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參加游泳。女生經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發(fā)現身體不適,應立即向教師匯報。
3、游泳前要做好準備活動,在更衣室沖淋全身后再入池。
4、飯前半小時或飯后急劇運動后都不適宜游泳,入水前應做準備活動,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游泳中注意安全,不得在水中嬉戲、扭打,嚴禁跳水。
6、參加強體力勞動或劇烈運動后,不能立即跳進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滿身大汗、渾身發(fā)熱的情況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則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7、被污染的(水質不好)河流、水庫、有急流處、兩條河流的交匯處以及落差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來說,凡是水況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8、惡劣天氣如雷雨、刮風、天氣突變等情況下,也宜游泳。
第4篇 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企業(yè)員工安全意識、掌握員工安全培訓需求,確保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達到企業(yè)生產安全運行的目的。結合企業(yè)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在識別和提升員工安全意識中,企業(yè)建立監(jiān)測、跟蹤意識提升及深層次培訓需求機制。
第三條?? ?根據國家法規(guī)要求和企業(yè)實際情況,每年由安全生產部對企業(y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第四條? 為測試和評估員工的培訓效果,企業(yè)建立培訓適宜性的評估機制,對安全生產部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yè)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安全培訓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 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與提升
第六條? 安全生產部定期對企業(yè)員工的安全意識進行辨識、調查與評價,考察員工對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為擬定年度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的依據。
第七條? 員工安全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方針;
2.崗位職責和操作規(guī)程;
3.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關知識;
5.防止傷害的糾正行動;
6.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
7.工作場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風險;
9.應急程序;
10.事故、事件報告程序。
第八條? 安全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要考慮各層次員工的實際情況,主要采用“考試和問卷調查”兩種相結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現場實際了解的形式進行。
第九條? 新員工入職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識的教育。結合日常安全教育和專項安全教育等內容及要求,對員工安全意識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進行專題培訓,并對其意識情況進行重點跟蹤。
第十條? 企業(yè)各級管理人員由于其工作性質的特殊性,應專門編制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實施培訓,使管理層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識與其工作職責相適應。
第十一條? 在下列情況下,安全生產部要組織員工對工作場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崗位職責和操作規(guī)程、人身安全的有關知識、防止傷害的糾正行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進行回顧:
1.當生產、服務工藝及流程發(fā)生變化時;
2.當員工脫離工作崗位超過規(guī)定時間返崗時。
第十二條? 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意識培訓的回顧時,重點從以下二個方面進行:
1.新員工安全意識培訓;
2.工作現場特定安全意識培訓。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部應加強企業(yè)全員安全意識的宣傳,利用視聽資料等各種形式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四條? 確定員工的安全意識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對員工和各級管理層的安全意識及要求的一致性進行檢查;
2.對于員工前后安全意識狀況進行調查與評價。
第四章? 培訓需求的識別與分析
第十五條? 企業(yè)所屬各單位、部門將本單位、部門員工培訓的需求識別信息匯總遞交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企業(yè)員工安全培訓需求進行分析。
第十六條? 安全培訓需求的識別要針對所有員工和所有作業(yè)過程,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1.員工的需求;
2.領導的要求;
3.變化的需求;
4.生產過程的回顧;
5.記錄的回顧;
6.員工反饋意見;
7.事故、事件信息;
8.風險評價結果。
第十七條? 員工安全培訓需求的識別可采取以下辦法:
1.答題法;
2.問卷調查法;
3.現場了解法;
4.意見反饋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企業(yè)要求和員工安全意識的識別、培訓需求信息制定企業(yè)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將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遞交至企業(yè)辦公室。
第十九條?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應包含以下內容:
1.員工安全意識提升計劃
2.員工安全意識宣傳計劃
3.常規(guī)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如三級教育)
4.其它專項教育培訓計劃
第六章? 培訓實施要求
第二十條? 在年度培訓計劃實施過程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各單項培訓要求與計劃,計劃中要明確:
1.培訓目標;
2.培訓大綱;
3.培訓時間;
4.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
6.培訓教材;
7.考核方式。
第二十一條? 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
1.事故調查分析技術;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技術;
3.溝通技巧;
4.檢查、審核技術;
5.法律依從性管理;
6.應急管理;
7.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
8.變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 對員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慮:
1.用工連續(xù)性;
2.變化的要求;
3.特定崗位的能力要求;
4.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
5.風險評價結果。
第二十三條? 對安全生產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員工的培訓內容:
1.工作中潛在的風險;
2.事故預防及應急響應中的職責;
3.依從標準化系統(tǒng)的重要性;
4.偏離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說明。
第二十四條? 按照國家或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結合特殊工種的作業(yè)內容及要求,對特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 培訓時間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經理不少于40學時;
2.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120學時;
3.員工不少于32學時;
4.新員工不少于72學時。
第二十六條? 對員工的培訓效果和實際能力,要定期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測試和評估:
1.員工反饋;
2.管理層反饋;
3.測試結果分析;
4.現場應用能力。
第二十七條?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做好并保存員工的各項安全培訓記錄。
第七章? 其它專項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獨立作業(yè)。
第二十九條? 復工、調換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1.凡離開本崗位一個月及以上的生產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復工安全教育。離崗一個月以內由班組負責復工教育;離崗一個月以上由單位(部門)負責復工教育。
2.凡調換工種的生產崗位人員,必須先進行調換崗位技能知識的培訓,考試合格后再進行安全教育。
3.教育內容
①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②離崗期間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新規(guī)定;
③新崗位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知識;
④本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⑤脫產期間,本單位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條? 單位在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崗。
第三十一條? 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其他專(兼)員安全員需經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培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 部門副職以上領導由安全生產部組織培訓,培訓考試合格者,繼續(xù)留任崗位??荚嚥缓细裾哐a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建議企業(yè)取消其任職資格。
第三十三條? 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產部組織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0學時。
第三十四條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1.班前安全活動。每天上崗前,班組長負責總結前班安全工作情況,分析當班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針對危險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個作業(yè)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動日。每周一次班組安全活動,由班組長主持,活動時間不少于30分鐘?;顒觾热荩喊踩a方針、法規(guī),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不傷害措施,上級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識,安全達標班組標準,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組安全活動日做到時間、人員、內容、效果落實,記錄真實、形式多樣化,參加者簽字。缺席者由班長補課,并有補課記錄。
3.圍繞每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動員員工參加“安全生產月”活動,并達到預期效果。
4.節(jié)假日、各時期安全宣傳教育。
針對節(jié)假日員工思想活躍、精力分散,以及季節(jié)變化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影響,有的放矢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
第三十五條? 安全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報紙、板報、電視、網絡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動形象,內容豐富,員工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瓶裝燃氣供應站員工培訓教育與安全宣傳制度
1、供應站員工必須經過燃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并取得上崗資格。
2、新員工上崗前除須取得上崗資格外,還必須經過企業(yè)內部的三級安全教育。
3、供應站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內容為:
一級安全教育:
①液化石油氣基礎知識;
②消防知識及有關滅火器材的使用;
③公司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④公司的生產運作概況;
⑤公司勞動紀律。
二級安全教育:
①液化石油氣供應的流程;
②公司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情況;
③重點部位防護措施和要求;
④對員工的安全要求。
三級安全教育:
①新員工崗位的工作任務和安全責任;
②崗位操作規(guī)程、工藝流程及安全防火規(guī)定;
③與相關崗位的相互關系及配合;
④崗位操作及消防器材實際使用培訓。
4、建立用戶檔案,向用戶發(fā)放燃氣安全使用知識手冊,并進行安全用氣宣傳教育。
第6篇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范本
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斷增強干警職工和犯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其安全素質,搞好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zhí)行“三級”安全培訓制度,監(jiān)獄根據監(jiān)獄安全生產人員崗位分布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各個崗位相關人員,進行資質的安全技術培訓。
2、監(jiān)獄每月進行一次,監(jiān)區(qū)每月進行兩次專門性的安全教育,監(jiān)獄、監(jiān)區(qū)還要充分利用其他會議的機會,結合監(jiān)獄和監(jiān)區(qū)當前在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隱患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安全教育,使廣大干警職工和犯人的安全意識不斷得以提高。
3、教育科、政工科會同安全科、生計科等有關單位,相互配合,搞好協(xié)作,及時制定出全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配檔計劃,每年分批分期的聯合舉辦好各工種培訓班。
4、對所有參加培訓的干警職工和犯人,特別是全獄的專兼職安全員、放炮員、絞車司機、瓦檢員、把勾工及其他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都要進行嚴格的考試,經考試合格發(fā)證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對已培訓沒發(fā)證或經考查不適應的特殊工種,要及時補發(fā)證書或調換崗位。
5、教育的形式要多樣。第一、充分利用每周安全活動日的時間,有針對性的緊緊圍繞“三大規(guī)程”等安全法規(guī),對干警職工和犯人進行教育。第二、利用視像手段,由監(jiān)獄統(tǒng)一組織收看安全電視錄像,增強教育的直觀性。第三、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安全宣傳欄、安全掛圖和安全牌板等形式進行安全教育。
6、各單位必須按上述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正確對待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實在行動上,扎扎實實地抓好安全生產。
7、安全教育培訓的相關經費由監(jiān)獄保證。
8、對不按規(guī)定活動的單位,由企管辦和政工科按“紅、黃、白”旗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第7篇 煤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1. 總 則
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guī)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水平,達到本質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礦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2005年第20號令)、《關于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宜興煤業(yè)特制定本制度。
1.2 充分認識煤礦安全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煤礦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是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途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培訓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和緊迫的戰(zhàn)略任務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抓出實效。
1.3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以人為本、依法培訓、全員參與、保證質量、突出重點、整體提升。
2. 安全培訓對象及形式
2.1 安全培訓的對象是指所有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納入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各級書記是安全培訓教育的第一責任者,抓好本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2.2 安全培訓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脫產培訓與業(yè)務培訓并重,脫產培訓與業(yè)余培訓相結合。
2.3 脫產培訓包括上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的臨時性脫產培訓,培訓對象主要包括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井下電鉗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工、采煤機司機和主提升司機等六大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fā)證的工種。
2.4 業(yè)余培訓的主要形式是公司組織的全員安全知識培訓和現場技能培訓,同時公司充分運用網絡教育、電化教育、遠程教育等各種現代化教育培訓手段,拓展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實現職工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職工行為規(guī)范的全面提升,并納入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范疇。
3. 培訓工作
3.1 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煤礦主體專業(yè)中專以上學歷,煤礦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2 地面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fā)證工種的作業(yè)人員,準入條件及培訓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3.3 特殊工種上崗前,必須經集團公司安培中心培訓,且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本崗位作業(yè),公司安監(jiān)部負責檢查落實。
3.4 新聘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接受脫產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井下從事作業(yè)的外包隊伍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入礦后進行煤礦安全知識、企業(yè)基本制度等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培訓要嚴格執(zhí)行汾煤辦發(fā)〔2005〕233號文件規(guī)定,職工學校負責具體培訓工作,經考試合格后方允許分配上崗。井下和地面從業(yè)人員必須與老工人簽訂師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帶領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實習四個月后,經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導下,方可獨立上崗作業(yè)。
3.5 對井下和地面單位的嚴重“三違”人員,必須到救護大隊進行軍事化培訓,具體要求及考核辦法見《集團公司“三違”人員培訓班培訓考核實施辦法》。嚴格開展“三違”學習班的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公司“三違”人員必須進駐“三違”學習班脫產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0天,學習期間只發(fā)給生活費,學習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崗工作。“三違”學習班必須有完整的培訓考核辦法,并有詳細的記錄、臺帳、培訓內容及考核試卷等,不得出現“三違”人員缺培現象。
第8篇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是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術和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的自覺性,而采取的教育、培訓和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是預防傷亡事故及職業(yè)病發(fā)生的重要措施,也是企業(yè)勞動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從內容上劃分
1.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包括一般生產技術知識、一般安全技術知識和檢測控制技術知識以及專業(yè)安全生產技術知識。
對職工進行教育時,必須把上述知識結合起來掌握,除應了解和掌握一般的通用的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外,還應掌握與其所在崗位相關的專門安全技術知識,使職工既認識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又能運用安全技術知識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2.安全生產規(guī)則的教育與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一般依法制定了安全規(guī)程、制度、工藝規(guī)程、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規(guī)章制度,它是企業(yè)進行有序、安全生產經營的保障,作為用人單位的職工都應遵守。生產經營單位應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規(guī)則的教育與培訓,使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要求、工藝規(guī)程進行操作,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yè),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3.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特別是職業(yè)衛(wèi)生法規(guī)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應使職工對包括安全法規(guī)在內的國家的各種法律、法令、條例和規(guī)程等有所了解和掌握,特別是從業(yè)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應作為安全法制教育的重點,以樹立職工的法制觀念,增強安壘生產的責任感,這是使安全生產法能夠貫徹執(zhí)行的保障。
4.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_
應宣傳安全生產的典型經驗,從生產安全事故中吸取經驗教訓。堅持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二)從方式上劃分
1.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即指對新招收的職工、新調入職工、來廠實習的學生或其他人員所進行的廠級安全教育、車間安全教育、現場安全教育。
(1)廠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法規(guī)教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概況的介紹,主要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獎懲條例,廠區(qū)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制度、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以及防火制度等等)的教育與培訓,還應包括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的介紹等。
(2)車間安全教育應包括車間的概況的介紹,如車間生產的產品、工藝流程及其特點,車間人員結構、安全生產組織狀況及活動情況,車間危險區(qū)域、有毒有害工種情況,車間勞動保護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和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項,車間事故多發(fā)部位、原因、特殊規(guī)定和安全要求,介紹車間常見事故和對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紹車間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車間文明生產方面的具體做法和要求,并根據車間的特點介紹安全技術基礎知識。還應介紹車間防火知識,組織新從業(yè)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文件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
(3)現場安全教育應進行具體崗位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如工作場所生產特點、作業(yè)環(huán)境、、危險區(qū)域、設備狀況、消防設施等,易發(fā)事故的危險因素,重點講解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責任,如何正確使用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和文明生產的要求,并實行安全操作示范。
2.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度
特種作業(yè)人員是指從事法律規(guī)定的特種職業(yè)的作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其作業(yè)的場所、操作的設備、操作內容具有較大的危險性,易發(fā)生傷亡事故,或者易對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圍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由于特種作業(yè)人員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承擔的勞動風險較大,因此,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訓練,并經嚴格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以保障安全生產。
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及人員的范圍有:①電工作業(yè),含發(fā)電、送電、變電、配電j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②金屬焊接、切割作業(yè),含焊接工、切割工;③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yè),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④企業(yè)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yè)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⑤登高架設作業(yè),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潔工;⑥鍋爐作業(yè)(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⑦壓力w-器作業(yè),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⑧制冷作業(yè),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⑨爆破作業(yè),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⑩礦山通風作業(yè),含主風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檢測工、測風測塵工;⑩礦山排水作業(yè),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yè)工;⑩礦山安全檢查作業(yè),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⑩礦山提升運輸作業(yè),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工;⑩采掘(剝)作業(yè),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guī)r機司機、鑿巖機司機;⑩礦山救護作業(yè)、危險物品作業(yè),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吊:⑩經國家局批準的其他的作業(yè)。
對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培訓,考核合格,持證方可上崗就業(yè)。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的內容包括三方面。安全技術理論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實際操作,包括實際操作要領及實際操作技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3.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應保證教育的經?;?、普遍化、規(guī)范化,制度中應該納入考核驗收和獎懲的內容,把教育工作的好壞、考核成績的優(yōu)劣與晉職晉級和獎金結合起來。教育、培訓與考核可采取多種形式。
第9篇 某洗煤廠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素質。根據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第20號令)和《關于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等,結合我廠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堅持脫產安全培訓和業(yè)余安全培訓相結合,充分發(fā)揮各級安全培訓工作的作用,加大安全培訓考核力度。
第三條 安全培訓工作由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納入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各級黨政領導是安全培訓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按照要求抓好安全培訓工作。
第二章 安全培訓對象及形式
第四條 安全培訓的主要形式是:脫產培訓、業(yè)余培訓。
脫產培訓包括: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和各科室下達的培訓計劃,主要包括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新工人、住“三違”學習班人員和臨時指定的脫產培訓人員。
業(yè)余培訓主要形式是全員安全培訓的“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每日一題”主要在班前十分鐘進行培訓,由本班組當班班組長負責人備課、講課,所講內容要針對當班的實際情況進行培訓。
“每周一課”培訓定于周三,由車間的技術員負責備課、講課,講課要針對本周本車間的實際情況進行培訓。
“每月一考”在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三進行,考試由各科室主管、技術人員組織考試,考試內容為本月所講的“每日一題”的內容。
第五條 廠培訓部門負責培訓本單位的從業(yè)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由公司培訓中心或其他三級安全培訓機構培訓,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考核并發(fā)證。
第三章 職責劃分
第六條 廠培訓部門負責廠的安全培訓工作及計劃的制定。
廠培訓部門負責培訓除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負責新工人崗前培訓,轉崗培訓,負責廠的從業(yè)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統(tǒng)計、管理,并根據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負責派送參加公司培訓中心安全培訓的人員。協(xié)同廠主管部門做好業(yè)余安全培訓工作。
第七條 廠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廠全員安全培訓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標準,監(jiān)督檢查其落實執(zhí)行情況和各級各類人員的持證情況,對全員培訓初級工進行抽考認定,高級工進行確認,對培訓部門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業(yè)務指導,每季將檢查結果進行講評通報。
廠主管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級各類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情況,“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的開展情況并負責全員安全培訓初、中級工的抽考認定和高級工的申報工作;對本廠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負責對“三違”人員的培訓。
第八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選派企業(yè)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參加公司的安全培訓。
第九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按照公司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做好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條 各科室主要負責“每日一題、每周一課”的班前、班后安全培訓工作。
第四章 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按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指定教材進行培訓。
第十二條 所有生產一線、車間、班組必須嚴格執(zhí)行“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制度,利用班前十分鐘進行安全培訓,培訓要有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大現場操作技能的培訓力度。
“每月一考”試題的40%為安全基礎知識,60%為技能操作的應知應會知識,公司由安監(jiān)局牽頭編寫《全員培訓知識問答》題庫;對年齡偏大、文化偏低的老員工的培訓,進行單列、單培訓,以問答形式進行。
第十三條 由廠培訓主管部門牽頭組織有關人員并針對本行業(yè)的特點自行編印“每日一題”教材,分初級、中級、高級人員,生產一線職工必須人手一冊。初級人員,必須掌握基本的安全基礎知識,本崗位、本工種基本操作要求和要領。對生產一線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全部達到初級標準。要充分利用班前或班后10分鐘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
第十四條 我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原則上全部選派到公司培訓中心進行培訓,為不影響安全生產,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與公司協(xié)調,部分安全培訓班可在廠進行培訓管理和考試,由公司培訓中心負責選派教師來我廠進行講課。
第十五條 廠培訓主管部門必須加強教師隊伍管理,根據教學大綱,選編好教材,整頓好教學輔助設施,增大實物教學內容,創(chuàng)造良好的培訓學習環(huán)境,不斷提高教學和培訓質量。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六條 未經安全培訓或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干部不準指揮生產、工人不準上崗操作。
第十七條 在安全培訓期間,經考核合格,其工資待遇按全部工資額發(fā)放,考試不及格者,不準上崗,只發(fā)給生活費。
第十八條 初級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等級達標由隊組負責考核認定,中級人員安全知識培訓等級達標由車間考核認定,高級人員安全知識等級達標由廠考核認定,公司每季抽考初級達標人員,合格率達到95%以上則確認各單位認定的初級工人員,高級工由廠申報公司進行確認。
第十九條 凡全員安全培訓抽考不合格的初、中、高級工,不準參加技能鑒定和技術比武。未達到初級工,不準參加技能初級鑒定;未達到中級工,不準參加技能中級鑒定;未達到高級工,不準參加技能高級和技師的鑒定;未達到中級工,不準參加技術比武。
新工人必須由勞資部門按照先培訓后分配的原則辦理,培訓和考試分離,上崗前廠培訓主管部門要進行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第六章 安全資格證的管理
第二十條 生產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上崗時,都必須持有公司統(tǒng)一格式的《安全資格證》,《安全資格證》經過培訓考核達到初級工標準,由公司安全技術部統(tǒng)一負責頒發(fā),沒有取得《安全資格證》者,一律不準上崗。
第二十一條 《安全資格證》的吊銷與返還,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執(zhí)行。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吊銷《安全資格證書》:
1、 重傷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 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實際操作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者。
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要停止工作進行補學、補考,考核合格后發(fā)給《安全資格證》。否則,不準上崗。
第七章 考核發(fā)證和建檔
第二十二條 建立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安全培訓人員的檔案填寫,實行微機管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取得證后,由廠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建檔。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參加培訓后,凡合格者,在上級未頒發(fā)證期間,由廠培訓主管部門根據考試合格名單統(tǒng)一發(fā)放代用證。待上級發(fā)證后,代用證收回。
第八章 考核獎罰
第二十四條 廠每季度對生產車間安全培訓情況進行考核檢查,檢查結果實行排名排隊、講評、通報,對前三名的單位分別給予適當獎勵,全員安全培訓“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的培訓必須與安全結構工資掛鉤,廠培訓主管部門要根據考試成績、及格率制定全員安全培訓考核獎罰辦法。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我廠每季全員安全培訓進行抽考,合格率低于95%,罰款10000元。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生產人員不能按計劃選派,存在冒名頂替和缺員,有一人公司對我廠罰款5000元,累計疊加。廠將追究領導責任并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 由廠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制定對廠培訓部門檢查的《標準及考核辦法》,每季對廠培訓中心進行一次檢查、考核。
在廠培訓主管部門所培訓的學員,每期合格率低于80%,處罰廠培訓主管部門1000元;低于75%,處罰2000元;每期合格率達到85%以上,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和上級檢查時,發(fā)現各單位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證或持過期證上崗的,按國務院第446號令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廠主管部門。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3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三)
根據以往安全生產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操作。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11篇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安全教育:礦每月不少于兩次,由礦長負責主持全礦職工參加(分班次上、下午不脫產參加)。教育內容:主要傳達國家及上級有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指示及要求,結合本礦實際,指出我礦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學習國家煤礦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本礦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培訓:礦每月不少于一次,由礦技術負責人負責主持全礦工人參加,培訓內容:“煤礦三大規(guī)程”和各工種技術操作,安全規(guī)程,礦井災害知識及預防、處理、措施等。
3、礦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后的考試或測驗,全礦職工參加,對優(yōu)勝者給予30-100元的獎勵,成績、不合格者給予30-50元的罰款。
4、安全教育,培訓紀律規(guī)定:每少組織一次對負責人及主持人罰款100元,其它無故不參加一次罰款20元,全月累計2次及以不參加者,將停工教育并加倍處罰。
5、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根據礦井實際情況,在上年明確制定。
第12篇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__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__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配合公司的發(fā)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yè)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
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fā)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進
而發(fā)揚本公司的企業(yè)精神,特制定《培訓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
制度),作為公司進行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第二條適用范圍: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權責劃分
1、行政人事部權責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訓制度;
2)擬定、呈報公司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并及時發(fā)布;
4)聯系、組織或協(xié)助完成全公司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7)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8)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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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部門權責
1)制定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部門專業(yè)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并提供相關專業(yè)培訓信息;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訓管理
第四條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并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盡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條凡本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公司培訓規(guī)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行政人事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建議和配合執(zhí)行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并對公司的培訓執(zhí)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
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
第三章培訓體系
第八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對象:所有新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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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訓目的:協(xié)助新進人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huán)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公司集中培訓。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簡介(包括公司發(fā)展史及發(fā)展前景、企業(yè)文化、公司組織架構、各部門分布及部門職能等)、公司制度介紹、安全意識教育、崗位技能培訓和相關安全技術培訓等。
第九條內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體員工
2)培訓目的:依靠公司內部技術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公司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并豐富員工的業(yè)余學習生活。
3)培訓形式:在公司內部以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4)培訓內容:涉及技術類、管理類的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yè)余知識、信息等。
第十條外部培訓
1)培訓對象:根據培訓內容不同,確定不同的培訓對象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從業(yè)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行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形式:參加外部公開課、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在公司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涉及專業(yè)技術知識、企業(yè)戰(zhàn)略性、發(fā)展性等內容等。
第四章培訓計劃的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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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礦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培訓工作走向正?;?、制度化,全面提高員工素質,促進安全生產,經礦研究決定,現作如下規(guī)定:
1、本制度規(guī)定必須培訓的人員:
(1) 新招收進礦的新員工;
(2) 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的人員;
(3) 對技術更新涉及的有關人員及調換工種的人員;
(4) 根據需要礦領導安排培訓的人員;
(5) 下崗轉崗再就業(yè)人員;
(6) 《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培訓的有關人員。
2、每次培訓,各有關區(qū)隊、科室必須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將所培訓的名單報安監(jiān)站以便安排培訓。
3、凡礦舉辦的培訓班,有關的區(qū)隊、科室,如不按通知要求將培訓名單報送到安監(jiān)站的,罰款該單位100元;開班培訓期間,培訓部門將嚴格按照報送的名單進行考勤,無故不參加培訓的,罰款個人每次10元,遲到、早退的罰款個人每次5元;該單位送培人員,每次上課缺席超過20%,罰款該單位50元。
4、承包隊有新民工來礦工作的,必須及時將名單報安監(jiān)站安排上崗培訓,私自下井,一經發(fā)現,罰款承包隊500元/人。
5、特殊工種人員經培訓合格后必須持證上崗,不經培訓上崗操作罰款30元,已培訓合格,但無證上崗的罰款10元。
6、工種調換時,勞資科必須將名單報到安監(jiān)站,接收單位安排上崗前必須先送培訓,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崗作業(yè)。
7、每期培訓,必須進行考試和考核,考試要有成績,考核要經主要授課人員簽署意見,培訓結果由安監(jiān)站、培訓部門存檔備案,并通知培訓人員所在單位。
8、新招進礦的承包隊或民工年內初次一次性培訓,經費由礦方負責,承包隊年內因人員變換,補充人員的培訓經費由送培單位支付。
9、礦舉辦的培訓班,送培的區(qū)隊、科室必須由一名副職以上領導帶隊,送培民工必須有該隊帶班以上人員帶隊培訓,否則罰款單位正職領導、區(qū)隊負責人30元。
第14篇 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技能,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工業(yè)制造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評審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北京三元種業(yè)飼料分公司所有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主管部門
綜合部為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公司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 基本要求
4.1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其他從業(yè)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
4.2從業(yè)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熟悉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yè)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5 教育內容、教育對象及培訓時間
5.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主要內容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五)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六)生產安全事故案例。
5.2 教育對象和培訓時間
(一)新進公司的從業(yè)人員(包括實習人員、外來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公司、部門、場級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二)特種作業(yè)人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在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崗位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三)待崗、轉崗、換崗的從業(yè)人員,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四)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作業(yè)人員要接受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均不得少于4學時;
(五)公司主要負責人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必須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繼續(xù)再教育,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七)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八)其他從業(yè)人員每年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學時。
5.2 三級安全教育
5.2.1 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新進公司從業(yè)人員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公司綜合部組織實施;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三級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分別為:
(一)公司級安全教育: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2、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及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力和義務;
5、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6、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部門級安全教育:
1、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
2、所從事工種的安全生產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班組級級安全教育:
1、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
2、本工種容易發(fā)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4、作業(yè)過程中所從事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有關事故案例;
6、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7、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7.1新進公司的從業(yè)人員應按規(guī)定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公司級安全考試80分以上為合格,部門級安全考試85分以上為合格,場級安全考試90分以上為合格。
7.2新進公司的從業(yè)人員,應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并填寫安全教育臺賬。無上一級安全教育成績者,下一級單位不得進行本級安全教育。
實習人員、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只填寫安全教育臺帳,不建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7.3特種作業(yè)人員、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由公司每年組織一次特種作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應為與本工種有關的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等內容。
7.4職工休假1個月以上不滿6個月者,返崗時必須經過場級復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職工休假6個月以上,返崗時必須經過部門級、場級復工安全教育分別不得少于4學時,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8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9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5篇 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和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促進礦安全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技術培訓是實現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強制培訓、鼓勵自學、嚴格考核的管理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fā),為安全生產服務,切實把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納入經常化、制度化軌道。
第二條: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礦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科負責,列入礦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由礦安全教育培訓科科長具體負責。安全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等對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業(yè)務工作負責。
第三條:礦安全科是安全技術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培訓計劃,下達培訓指標,并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
第四條:安全教育培訓的基本任務。
(一)負責本礦員工的安全培訓及教學管理。
(二)負責按照上級下達的培訓計劃向有關培訓部門輸送學員。
(三)負責掌握本單位各類工種的培訓情況,建立員工安全技術培訓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填報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報表。
(四)負責一般工種及新入礦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五)負責舉辦安全教育展覽,對事故案例、安全生產經驗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教育,并協(xié)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群眾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六)負責監(jiān)督落實每月一次作業(yè)規(guī)程、每季一次操作規(guī)程、每半年一次應知應會全員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崗位工種安全考試題庫,負責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及復審考試的組織工作。
第五條: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制度。所有從事生產建設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涉及安全生產的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方準上崗作業(yè),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不準指揮生產,不準上崗作業(yè)。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員工上崗,要追究用人單位負責人以及本人的責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煤礦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嚴格落實。基層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對不落實的要追究責任。各單位要按計劃選送學員,培訓計劃上報不及時的,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罰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給予送培學員單位罰款500元。
第六條:《安全資格證書》在有效期期滿前須重新考試驗證,進行復審。為鼓勵員工自學煤礦安全技術知識,復審采取先考試后培訓的方法,對考試成績及格者免于復訓,同時給予獎勵;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進行復審的要吊銷“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起證或復審考試須由上級有關部門監(jiān)考。
第七條: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檔案管理制度,礦培訓科對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學員建立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計劃表;2、《培訓人員登記表》;3、考核申請表;4、健康體檢表;5、培訓教案主要內容目錄;6、教學計劃執(zhí)行情況表;7、學員考勤表;8、考場記錄;9、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試卷;10、取證(復審)名冊表(含成績表)。
區(qū)隊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教案;2、培訓計劃表;3、考試試卷和考試成績登統(tǒng)表。
第八條:安全技術培訓經費,從員工培訓費列支。
第九條:礦要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教師,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制度。專兼職教師任職資格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第十條:有關各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fā)證按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執(zhí)行。
第十一條: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員工上崗前由值班人員或班組長組織不少于20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當班帶班領導必須提前10分鐘到副井口協(xié)助班組長召開班前教育會。班前安全教育要講評上一班安全質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項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面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每天的班子碰頭會必須研究確定第二天班前會的教育內容,并由第二天的帶班人員提前進行精心準備,做到條理清晰,內容充實,防止班前會教育內容的隨意性和簡單化。
(二)群眾安全活動。由基層單位班組長主持,每月一次,時間不少于30分鐘。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部署落實;總結講評上月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工作,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員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月的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要求教育面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三)安全生產專題教育。由基層班組主要領導主持,針對節(jié)假日前后、農忙季節(jié)、重點工程、臨時任務開工前、長休長停人員返崗、新工人上崗等特殊階段和安全生產重點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專題教育,重點進行安全生產形勢和技術業(yè)務規(guī)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組織安全事故案例的當事人,進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傳、講解,汲取經驗,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技術業(yè)務素質。
(四)安全素質教育。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每次不少于45分鐘。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教育培訓,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規(guī)范管理、規(guī)范操作的自覺性,促進員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建立嚴格的對“三違”人員進行分級幫教的具體辦法和體系, 真正做到“三違”人員全部接受幫教,并建立“三違”人員幫教檔案或記錄。
第十二條: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內容有:
(一)分析員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規(guī)是保護神”等安全理念樹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覺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質量的關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思想。
(二)分析員工是否能夠做到“事故預想,危險預知”,對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認識是否深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員工對習慣性違章、不規(guī)范操作危害的認識,引導員工樹立規(guī)范管理、規(guī)范操作的觀念。
(四)分析在生產作業(yè)過程中 “三違”現象產生的思想根源,引導員工樹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識。
(五)分析員工異常行為表現、精神狀態(tài),制定相應幫教措施,確保員工不帶思想問題上崗。
第十三條:對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礦、區(qū)隊、班組三級強制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工作。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五條:礦、區(qū)隊、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內容:
(一)礦級主要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三會”(會檢查防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防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yǎng)防護品)教育培訓;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二)區(qū)隊級主要是: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區(qū)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三)班組級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知應會知識;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事故案例等。
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對未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培訓而安排人員上崗作業(yè)的,一經發(fā)現按照安全生產法規(guī),對該單位主管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單位出示部位黃牌警告。
第十六條:各科室、區(qū)隊、班組都必須堅持“五必須”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即:每班必須召開班前會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須組織一次群眾安全活動,每月必須進行一次作業(yè)規(guī)程的貫徹考試,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培訓考試,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本崗位安全操作應知應會的教育培訓考試、考核制度。
第十七條:職工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接受區(qū)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及新的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與考核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落實由安全培訓科負責,堅持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查,對制度不落實或安全宣傳教育質量差的區(qū)隊、班組要進行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第16篇 港灣工程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港灣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的教育與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一般分為思想、法規(guī)、安全技術教育和專業(yè)培訓四種主要內容:
⑴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政治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等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⑵法規(guī)教育,主要是學習有關文件、條例、法規(guī)及本公司制定的制度和規(guī)定等。
⑶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yè)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公司安全技術知識、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yè)的防護;職業(yè)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fā)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⑷專業(yè)安全技術訓練,是指對爆破物品、電、氣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線輻射特殊工種進行的專門安全知識和技能訓練并取得從事此專業(yè)的上崗資格證書。
2、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產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級教育、特殊工種教育和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等形式。
⑴三級教育:在工業(yè)企業(yè)所有傷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識而產生的事故發(fā)生率一般為50%左右,所以對新工人、來公司實習人員和調動工作的工人,要實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其中,班組安全教育包括:介紹本班安全生產情況,生產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各種防護及保險裝置作用,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和操作注意事項。
⑵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可以結合本項目本班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形式,如安全知識問答、安全技術考核、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交流會、事故現場會、班組園地或墻報等方式進行宣傳。
⑶特殊工種教育:
1)、如何防爆
①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強管理,消滅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氣而達到爆炸限度。
②防止產生火花。防爆區(qū)的電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觸不良、絕緣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火花或著火;正確安裝避雷裝置;檢修照明采用安全燈;避免機械性撞擊。
③防止靜電。工作人員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和塑料鞋。
④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嚴禁在生產區(qū)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qū)內裝設電熱設備。
⑤配備安全裝置。如裝上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有些設備和管道上可安裝防爆板,安全裝置要按規(guī)定維護核對,處于良好狀態(tài)。
2)、如何防火
為防止火災,除采取上述防爆措施外,還需做到:
①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大宗燃料應按品種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和其它雜質;對油類、油漆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管,不得靠近火源。
②采取防火技術措施,設計建筑物和選用設備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油庫和油缸周圍應設置防火墻等。
③配備消防設施,廠區(qū)要按規(guī)定配備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車等。生產車間應配備必須消防用具,如砂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或氯溴甲烷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tài)。
④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既要組織專業(yè)消防隊也要建立群眾性防火滅火義務消防隊伍,并通過學習和實地演習,提高滅火技能。
3)、如何預防觸電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yè)。
①各類電器設備,包括電焊機、照明、家用電器等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②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待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③健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④對電器設備的修理作業(yè),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⑤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17篇 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
1
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將近幾年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車輛管理及使用部門
3 管理職責
3.1車隊調度職責(車輛管理負責人)
3.1.1考核: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在正式上崗之前經公司對其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
3.1.2具體工作
3.1.2.1做好駕駛員和車輛日常管理工作,合理調配車輛,確保各部門生產和業(yè)務用車。
3.1.2.2嚴格執(zhí)行《派車單》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認真詳細填寫《派車登記表》各項記錄,形成出車臺帳。
3.1.2.3嚴格奉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xié)調與用戶的關系,做到安全第一、確保生產。車隊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做好與用戶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嚴禁駕駛員疲勞駕駛,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3.1.2.4每周組織一次安全例會,學習交通法規(guī),交流開車經驗,對事故案例進行分析,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3.1.2.5搞好季度車場日活動,發(fā)現問題當場排除,認真填寫《車場日記錄表》。及時掌握全部車輛技術狀況及運行情況,合理安排車輛的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充分協(xié)調好空閑時間,保養(yǎng)好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1.2.6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對車場、車庫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對車輛的滅火器進行有效期檢查,積極組織特種車輛駕駛員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知識2
培訓并進行實際演練。強化駕駛員的消防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1.2.7貫徹提高優(yōu)質服務,創(chuàng)造滿意的服務宗旨,加強對駕駛員企業(yè)文化的學習與熏陶,不斷提高駕駛員的服務素質。
3.1.2.8組織駕駛員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監(jiān)督駕駛員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后的車輛三檢工作,確保車輛技術狀態(tài)良好,保障行車安全。
3.1.2.9對車輛的維修進行嚴格把關,日常的小型維修應由駕駛員自己完成,對確需進修理廠排除的故障由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對車輛事故進行認真的分析,批準后方可到修理廠維修。
3.1.2.10培養(yǎng)駕駛員的節(jié)約意識,月底做好節(jié)油、車輛運行、修理費用的統(tǒng)計工作,填寫《車輛運行情況月報表》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
3.1.2.11安排好夜間和節(jié)假日的值班駕駛員和車輛,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3.1.2.12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及時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tài),解除員工的后顧之憂,例如家庭、人際關系、生活等方面的不如意,使駕駛員精神愉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3.1.3權利
3.1.3.1有權拒絕未經公司總經理或總經辦主任批準的外借車;
3.1.3.2有權拒絕未經領導批準的私人用車;
3.1.3.3有權對不服從工作安排的駕駛員提出處罰意見;
3.1.3.4有權拒絕駕駛員不合理的維修要求;
3.1.4責任
3.1.4.1負由于管理和協(xié)調工作不到位而導致延誤用戶的用車時間而造成的損失。
3.1.4.2負因派車不合理而致使駕駛員疲勞駕車導致事故的責任。
3.1.4.3及時征求廣大用戶的意見和建議,對用戶提出的合理服務投訴負責;
3.1.4.4對安全管理和教育不到位而導致的交通事故負責;
3.1.4.5由于工作不到位未能與員工溝通造成人才流失負責。
3.車隊小組長職責
3.2.1貫徹執(zhí)行公司和本部門對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和要求,全面負責本小組的安全工作,培養(yǎng)小組間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氣氛。 3
3.2.2組織本小組職工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本公司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2.3組織并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堅持出車前講安全,回場后總結安全。
3.2.4帶頭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動。
3.2.5負責組織本小組車輛的安全檢查,定期組織車輛保養(yǎng),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2.6熟悉本組車輛的分配情況,服從調度,作出表率。
3.2.7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組員工學習交通法規(guī),增強安全意識。
3.2.8在本組做好表率,同時嚴格要求組員完成各項任務,并監(jiān)督各項工作的落實。
3.2.9積極協(xié)助調度組織車場日活動,督促本組駕駛員,保證車輛保養(yǎng)工作及衛(wèi)生狀況達標。
3.2.10帶頭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了解關心小組每一位駕駛員,作到及時思想溝通,切實為其排憂解難,培養(yǎng)小組乃至車隊內部團結互助的氛圍。
3.3合格駕駛員標準
3.3.1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駕駛員聘任條件
3.3.1.1駕齡5年以上
3.3.1.2年齡50歲以下
3.3.1.3準駕車型:a或b
3.3.2考核
3.3.2.1謝謝謝謝駕駛員在正式上崗之前必須經過車輛主管部門對其交通法規(guī)和實際操作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后公司簽發(fā)《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方有上崗資格。(《謝謝謝謝機動車準駕證申請表》見附表)
3.3.2.2交通法規(guī)考試
(1)交通法規(guī)考試實行100分制,90分以上及格。
(2)專職駕駛員要求一次及格,否則不予錄用;
(3)兼職駕駛員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及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樁考 4
3.3.2.3.1專職駕駛員樁考要求二次合格,二次不合格不予錄用。
3.3.2.3.2兼職駕駛員樁考二次不合格,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再次不合格,不準駕駛車輛。
3.3.2.3.3樁考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1)不按規(guī)定路線、順序行駛
(2)碰擦樁桿
(3)車身出線
(4)移庫不入
(5)中途停車一次
(6)熄火
(7)換檔后腳還放在離合器踏板上
3.4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應該遵守下列原則
3.4.1謝謝謝謝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具備公安部門頒發(fā)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必須持有公司簽發(fā)的《謝謝謝謝燃氣有限公司機動車準駕證》方有資格駕駛車輛。
3.4.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和《謝謝謝謝燃
氣有限公司機動車準駕證》。
3.4.3嚴禁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和《___集團機動車準駕證》;嚴格執(zhí)行專人專車制度;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和超速行駛。
3.4.4駕駛公務專用車的駕駛員嚴禁將車輛交由享受公務車配備的領導干部駕駛。
3.4.5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注意力要保持集中,嚴禁思想麻痹大意,嚴禁吸煙、閑談、飲食或其他防礙安全的行為。
3.4.6行車前檢查車廂、車門是否關好,各項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嚴禁超載駕駛。
3.4.7駕駛員要對自己的車輛進行經常的維護與保養(yǎng),堅持做到出車前檢查,回場后保養(yǎng),使車輛技術狀態(tài)良好。
3.4.8車輛出現故障立即排除,嚴禁駕駛帶病車輛。
3.4.9搞好車輛的衛(wèi)生,為用戶提供一個干凈整潔的乘車環(huán)境。
3.4.10服從調度指揮,認真獨立地完成調度指派的工作任務。
3.4.1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知識的培訓,強化駕車技術,掌握一定的維修技巧。 5
4 駕駛員安全教育
4.1 內容
4.1.1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高速公路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在交通法規(guī)的學習中,避免采用死板強行灌輸的方法,而應該把交通法規(guī)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避免引起駕駛員的反感心理,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4.1.2《___集團車輛管理制度》、《___集團公務車配車制度》、《合格駕駛員標準》、《合格車輛標準》及相關安全制度。
4.1.3駕駛員的職業(yè)道德教育
4.1.3.1經常性對駕駛員進行職業(yè)道德教育,可以有助于培養(yǎng)駕駛員愛崗敬業(yè),團結協(xié)作的工作作風,充分發(fā)揚負責、協(xié)作、學習、創(chuàng)新的企業(yè)精神。
4.1.3.2職業(yè)道德教育的主要內容:一企業(yè)文化教育與熏陶。二駕駛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駕駛車輛。三駕駛車輛應安全禮讓。四愛護車輛、尊敬用戶、愛護公司的財產。五維護駕駛員職業(yè)的榮譽。
4.1.4安全行車知識教育
4.1.5汽車行駛發(fā)生事故的技術原因,多為處理情況時選擇路面不當;車與車排列位置不當;車輛通過某一路段的時機不當。只有了解事故產生的規(guī)律和安全行車的基本知識,才能使大事故化小,小事故化了,起到化險為夷的作用。
4.1.6在安全知識的教育中,要使駕駛員熟悉各種道路條件、氣候條件、生理心理條件和時間條件下的安全駕駛方法,掌握超車、會車和跟車的技術要求,了解常見險情的處置原則和應急技術措施。要讓駕駛員了解酒后開車、思想麻痹大意、車速過快等對安全的影響,尤其強調的一點是開車途中吸煙、戴變色鏡、打手提電話對安全行車也有重要影響。
4.1.7事故案例分析
4.1.7.1對歷年來公司發(fā)生的事故和從報紙、雜志上摘抄的有教育意義的事故案例進行匯總,行成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教材。
4.1.7.2通過對事故案進行分析,使駕駛員了解事故發(fā)生的規(guī)律、特點,并從事故中吸取教訓,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4.1.7.3對事故案例的分析非常重要,一般采取因果分析法,把誘發(fā)事故的原因盡6
可能全面客觀的反映出來,并要從粗到細,由表及里的尋根究底,抓住事故的直接原因,使駕駛員能從血淋淋、活生生的事例中得到啟發(fā),防止發(fā)生類似情況下的車禍。
4.1.7.4在事故案例的分析中,還要正確分析與評價事故的處理,尤其是領導,要做到對事不對人,因為對每一件事故的正確處理,將對駕駛員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也能使當事人對事故認識深刻。反之會對駕駛員起到反面教育。
4.1.7.5運用車隊的光榮傳統(tǒng)和紅旗車駕駛員事跡進行教育。激發(fā)員工工作的熱情和集體榮譽感。每年在車隊要評選紅旗車駕駛員,這樣會在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氛圍。
4.2 形式
4.2.1安全例會:
4.2.1.1目的: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新的一 周開始工作時,駕駛員上好安全弦,圓滿完成出車任務。
4.2.1.2根據駕駛員安全意識的周期性,召開安全例會的間隔為一周,每次召開時間定為星期一上午8:00。
4.2.1.3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學習交通法規(guī);對公司關于安全制度進行傳達;事故案例進行分析;總結一周內駕駛員的思想動態(tài);駕駛員下一周注意的安全事項。
4.2.2安全管理座談會
4.2.2.1通過安全管理座談會的形式,使駕駛員充分交流行車經驗和行車中注意的事項,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技術水平。
4.2.2.2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織,建議以小組為單位定期召開。
4.2.3培訓
4.2.3.1培訓目的是提高駕駛員綜合素質,尤其是汽車理論知識,使駕駛員對汽車基本結構、性能有所了解。能獨立排除小型故障。
4.2.3.2組織駕駛員,尤其是特殊崗位的駕駛員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和消防知識培訓。
4.2.4板報、標語:
4.2.4.1采用板報、標語進行直觀安全教育。 7
4.2.4.2選擇的內容要精練,根據時間、天氣、季節(jié)的變化宣傳安全內容要經常性的進行更換。(例如:調度室的小黑板就成為安全宣傳園地,在下雪時小黑板寫上,下雪路滑注意安全?。。?;樓道中的標語母念妻想嬌兒盼,望君安全把家還這些最為直接的標語,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安全教育目的)
4.2.4.3板報、標語宣傳要求,內容簡練,感召力強。
4.2.5競賽
4.2.5.1冬三月為事故多發(fā)期,為了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確保冬季安全運營,可在此期間多組織一競賽,在全體駕駛員當中形成一種人人講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圍。
4.2.5.2競賽的內容有兩個方面:交通法規(guī)與安全行駛
4.2.5.3競賽的方法:交通法規(guī)采取筆試的方法進行;安全運營采取安全分累計的形式。
4.2.5.4競賽結果:對積極參加競賽并取得良好成績的員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并選拔出公司年度優(yōu)秀紅旗車駕駛員,樹立駕駛員標兵作用。
4.2.5.5競賽要求:調度或車輛負責人對競賽給予足夠的重視并在競賽中做到客觀公正;要求廣大駕駛員要積極參與,時刻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識。
4.2.6根據駕駛員崗位的特殊性,訂閱《駕駛員》、《警視窗》等安全宣傳雜志,也是保證駕駛員對安全關心的重要手段。
4.2.7開展好駕駛員的思想工作
4.2.7.1了解駕駛員的思想和情緒變化,主要包括家庭情況身體狀況、工作表現、人際關系等,并找出駕駛員情緒變化的規(guī)律和特點。
4.2.7.2了解駕駛員的氣質和個性,主要分為協(xié)調型、穩(wěn)定型、自我中心型、懦弱型,調度(車輛管理負責人)應采取多種手段,促進與職業(yè)想適應的性格的形成和發(fā)展
4.2.7.3經常性對駕駛員的家庭進行回訪。
第18篇 項目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根據以往安全生產工作中積累的經驗,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間施工及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使職工能夠正確認識生產與安全的辨證關系,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產,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 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對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都要進行安全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能操作。
3、堅持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活動。
4、在采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設備、制造新產品、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19篇 煤礦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yè)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全礦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龐莊煤礦機關部室、基層單位及所有干部職工。文秘部落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科學化。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政工部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統(tǒng)籌安排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結對子(必要時進行補充和調整),組織職能部門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材料匯總,考核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員落實兌現情況并負責定期通報。
第六條各機關部室負責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包保、檢查、指導、督促,同時對包保單位的活動情況如實以書面形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交政工部。
第七條基層單位負責對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有針對性開展好職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活動,同時按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內容翔實、規(guī)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查、考核工作。
第八條班前十分鐘安全教育由本單位干部及班組長組織實施,并由當班班組長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做好保管、存檔。
第九條礦政工部負責制訂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礦財資部負責制訂全礦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學員的抽調、培訓、復訓合格的辦證、發(fā)放、建檔管理。
第十條安監(jiān)部負責題庫編寫、對培訓教學計劃的審定,根據教學計劃制卷、出卷,負責要害工種、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儲備,填寫《考試處罰通知書單》。
第十一條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外的一般工種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學計劃組織考試、學員成績登記、學員考勤、檔案管理。
第三章 安全培訓對象、時間和內容
第十二條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礦長、礦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和副總工程師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有關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yè)技術業(yè)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三)礦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特種作業(yè)人員在通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礦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六)礦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三條新進礦的工人,必須接受礦、區(qū)隊、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與培訓,經礦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一)礦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國家、省及有關部門制訂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企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二)區(qū)隊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煤礦技術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環(huán)境、工種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三)班組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四章 安全教育的實施與管理
第十四條安全教育以職工周五安全活動、班前十分鐘教育和上級部署的以及針對礦井工作實際開展的各類安全活動為主要載體,宣傳貫徹上級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
第十五條每周五為職工安全教育的時間,分上、下午兩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進行。
第十六條安全活動必須由行政主管主持,無特殊情況不得由其他人員代替主持。
第十七條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須提前備課,有活動課案和授課計劃,課案字跡工整。
第十八條安全教育活動的時間一般為40分鐘,出勤率要達到95%以上,補課率達到100%。
第十九條安全活動實行實名考勤,對于因假、因休班未參加安全活動的,必須在下周安全活動日之前或上崗前進行補課,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參加補課的人員要簽名備案。
第二十條安全活動必須要有“四問法”的內容,針對本單位或其它單位發(fā)生的人身、機械等事故進行系統(tǒng)追問,指定職工發(fā)言,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一條凡涉及基層單位安全教育的各項計劃、總結等材料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報送,嚴禁敷衍了事。
職能部門對此項工作要進行定期通報,嚴格考核。
第二十二條機關包保人員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要適時予以督促、指導和幫助,加強對包保單位的考核力度,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打人情分。
第二十三條“雙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書面的形式報送政工部,需要匯報的內容包括:安全活動時間、主講人、出勤補課情況、“四問法”的主要內容等。
第二十四條安全教育實行三項制度:即周五“雙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調度會、黨支部書記例會通報制。
“雙向”考核由機關部室與基層單位結對子包保;互(抽)查分為三井包保人員互(抽)查和閉卷考試,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為主;將互(抽)查情況和每周五的包保情況在下周一進行通報。
第五章 安全培訓的實施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安全教育與培訓實行登記制度。礦必須建立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檔案,沒有按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定期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工,不得在工作現場從事作業(yè)或者管理活動,否則按“三違”論處。
第二十六條基層各單位應根據礦的統(tǒng)一安排和培訓計劃,制訂本單位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在每年10月底向財資部上報下年度需培訓工種、人員計劃并備案。第二十七條財資部根據各單位需求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組織培訓班。有關專業(yè)工種的培訓信息,應提前通知教學單位。
弟二十八條四級安全培訓中心根據文件要求,按照上級規(guī)定的教學大綱、安全培訓教材,制定教學計劃,配備師資。并將相關情況在開學前制表,一式兩份分別送到安監(jiān)部和財資部。
第二十九條學員報到后,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將學員自然情況錄入微機,并校對無誤,發(fā)給礦安監(jiān)部、財資部。第三十條安監(jiān)部對教學計劃審核后簽署意見返回。第三十一條培訓班結束,四級安培中心提供參加考試學員名單,安排考場,提交《缺額學員通知單》。第三十二條安培中心、財資部、安監(jiān)部等部門分別提交培訓工作小結,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匯總后,報相關單位和分管領導。第三十三條參加教學計劃編制、審定、試卷命題、監(jiān)考、巡考、閱卷等相關人員,應在附表涉及的欄目內簽名存檔,發(fā)現問題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第六章 獎懲
第三十四條安全活動時間不夠或周五安全活動每少一次罰單位黨政主管和包保單位部室負責人各30元。如無特殊情況行政主管不主持會議的,每次罰款50元。
第三十五條補課率達不到要求者,每次給予黨政主管和包保部室負責人各罰款100元;沒有備課材料或備課不認真的罰黨政主管100元。
第三十六條機關部室包保人員弄虛作假,每發(fā)現一次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凡遲交或不交報表的每次罰部室責任人30元。
第三十七條凡在集團公司等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中,被通報扣分的,給予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并對機關包保部室罰款200元。
第三十八條連續(xù)兩次(含兩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問題被礦通報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第三十九條對于各項安全教育的材料報送不及時或不報送被全礦通報的,一次罰款200元。
第四十條每月初礦將按照“雙向”考核的要求對上月安全活動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對排名前三名的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各獎勵1000元,對安全包保先進個人各獎勵100元。礦年底對安全教育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四十一條在礦、集團公司舉辦的各專業(yè)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復訓學習班中,各單位必須按照下達的指標安排參訓人員,選派合格的學員參加培訓,發(fā)現一名學習“專業(yè)戶”,對學員單位處罰2000元;每缺一人次,不經請假的,對單位罰款500元,履行請假手續(xù)的,對單位罰款100元,由四級安培中心、安監(jiān)部簽署罰款單送交財資部辦理。請假以書面形式,并經礦分管安全培訓的領導簽字后有效。
第四十二條對考試不及格人員由安監(jiān)部通知財資部,由財資部、四級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補考,個人負擔補考費30元。
第四十三條對巡考、監(jiān)考失職者,給予一次罰款200元,并取消其參加巡考、監(jiān)考的資格。
第四十四條泄漏試卷、試題秘密者,給予責任者罰款500元,并不準其從事與此相關的工作。
第四十五條在抽查考試中對成績不及格的職工進行補考,每人每次交補考費30元,補考仍不及格者進行脫產培訓。培訓期間工資待遇按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費用按1.5元/噸提取由礦考委按規(guī)定,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執(zhí)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解釋權屬某某煤礦。
第20篇 煤礦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模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yè)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全礦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龐莊煤礦機關部室、基層單位及所有干部職工。文秘部落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科學化。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政工部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統(tǒng)籌安排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結對子(必要時進行補充和調整),組織職能部門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材料匯總,考核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員落實兌現情況并負責定期通報。
第六條各機關部室負責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包保、檢查、指導、督促,同時對包保單位的活動情況如實以書面形式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交政工部。
第七條基層單位負責對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有針對性開展好職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活動,同時按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內容翔實、規(guī)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查、考核工作。
第八條班前十分鐘安全教育由本單位干部及班組長組織實施,并由當班班組長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做好保管、存檔。
第九條礦政工部負責制訂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礦財資部負責制訂全礦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學員的抽調、培訓、復訓合格的_、發(fā)放、建檔管理。
第十條安監(jiān)部負責題庫編寫、對培訓教學計劃的審定,根據教學計劃制卷、出卷,負責要害工種、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儲備,填寫《考試處罰通知書單》。
第十一條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以外的一般工種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學計劃組織考試、學員成績登記、學員考勤、檔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訓對象、時間和內容
第十二條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礦長、礦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和副總工程師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有關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yè)技術業(yè)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三)礦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特種作業(yè)人員在通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礦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六)礦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三條新進礦的工人,必須接受礦、區(qū)隊、班組的_安全教育與培訓,經礦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一)礦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國家、省及有關部門制訂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企業(yè)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二)區(qū)隊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煤礦技術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環(huán)境、工種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三)班組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實施與管理
第十四條安全教育以職工周五安全活動、班前十分鐘教育和上級部署的以及針對礦井工作實際開展的各類安全活動為主要載體,宣傳貫徹上級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
第十五條每周五為職工安全教育的時間,分上、下午兩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進行。
第十六條安全活動必須由行政主管主持,無特殊情況不得由其他人員代替主持。
第十七條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須提前備課,有活動課案和授課計劃,課案字跡工整。
第十八條安全教育活動的時間一般為40分鐘,出勤率要達到95%以上,補課率達到100%。
第十九條安全活動實行實名考勤,對于因假、因休班未參加安全活動的,必須在下周安全活動日之前或上崗前進行補課,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參加補課的人員要簽名備案。
第二十條安全活動必須要有“四問法”的內容,針對本單位或其它單位發(fā)生的人身、機械等事故進行系統(tǒng)追問,指定職工發(fā)言,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一條凡涉及基層單位安全教育的各項計劃、總結等材料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報送,嚴禁敷衍了事。職能部門對此項工作要進行定期通報,嚴格考核。
第二十二條機關包保人員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要適時予以督促、指導和幫助,加強對包保單位的考核力度,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打人情分。
第二十三條“雙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書面的形式報送政工部,需要匯報的內容包括:安全活動時間、主講人、出勤補課情況、“四問法”的主要內容等。
第二十四條安全教育實行三項制度:即周五“雙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調度會、黨支部書記例會通報制?!半p向”考核由機關部室與基層單位結對子包保;互(抽)查分為三井包保人員互(抽)查和閉卷考試,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為主;將互(抽)查情況和每周五的包保情況在下周一進行通報。
第五章安全培訓的實施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安全教育與培訓實行登記制度。礦必須建立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檔案,沒有按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定期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工,不得在工作現場從事作業(yè)或者管理活動,否則按“三違”論處。
第二十六條基層各單位應根據礦的統(tǒng)一安排和培訓計劃,制訂本單位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在每年10月底向財資部上報下年度需培訓工種、人員計劃并備案。
第二十七條財資部根據各單位需求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組織培訓班。有關專業(yè)工種的培訓信息,應提前通知教學單位。
弟二十八條四級安全培訓中心根據文件要求,按照上級規(guī)定的教學大綱、安全培訓教材,制定教學計劃,配備師資。并將相關情況在開學前制表,一式兩份分別送到安監(jiān)部和財資部。
第二十九條學員報到后,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將學員自然情況錄入微機,并校對無誤,發(fā)給礦安監(jiān)部、財資部。
第三十條安監(jiān)部對教學計劃審核后簽署意見返回。
第三十一條培訓班結束,四級安培中心提供參加考試學員名單,安排考場,提交《缺額學員通知單》。
第三十二條安培中心、財資部、安監(jiān)部等部門分別提交培訓工作小結,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匯總后,報相關單位和分管領導。
第三十三條參加教學計劃編制、審定、試卷命題、監(jiān)考、巡考、閱卷等相關人員,應在附表涉及的欄目內簽名存檔,發(fā)現問題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第六章獎 懲
第三十四條安全活動時間不夠或周五安全活動每少一次罰單位黨政主管和包保單位部室負責人各30元。如無特殊情況行政主管不主持會議的,每次罰款50元。
第三十五條補課率達不到要求者,每次給予黨政主管和包保部室負責人各罰款100元;沒有備課材料或備課不認真的罰黨政主管100元。
第三十六條 機關部室包保人員弄虛作假,每發(fā)現一次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凡遲交或不交報表的每次罰部室責任人30元。
第三十七條 凡在集團公司等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中,被通報扣分的,給予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并對機關包保部室罰款200元。
第三十八條 連續(xù)兩次(含兩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問題被礦通報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第三十九條 對于各項安全教育的材料報送不及時或不報送被全礦通報的,一次罰款200元。
第四十條 每月初礦將按照“雙向”考核的要求對上月安全活動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對排名前三名的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各獎勵1000元,對安全包保先進個人各獎勵100元。礦年底對安全教育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四十一條在礦、集團公司舉辦的各專業(yè)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復訓學習班中,各單位必須按照下達的指標安排參訓人員,選派合格的學員參加培訓,發(fā)現一名學習“專業(yè)戶”,對學員單位處罰2000元;每缺一人次,不經請假的,對單位罰款500元,履行請假手續(xù)的,對單位罰款100元,由四級安培中心、安監(jiān)部簽署罰款單送交財資部辦理。請假以書面形式,并經礦分管安全培訓的領導簽字后有效。
第四十二條對考試不及格人員由安監(jiān)部通知財資部,由財資部、四級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補考,個人負擔補考費30元。
第四十三條對巡考、監(jiān)考失職者,給予一次罰款200元,并取消其參加巡考、監(jiān)考的資格。
第四十四條泄漏試卷、試題秘密者,給予責任者罰款500元,并不準其從事與此相關的工作。
第四十五條 在抽查考試中對成績不及格的職工進行補考,每人每次交補考費30元,補考仍不及格者進行脫產培訓。培訓期間工資待遇按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
第七章附 則
第四十六條 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費用按1.5元/噸提取由礦考委按規(guī)定,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執(zhí)行。
第四十七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解釋權屬某某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