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安全制度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64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是保障生產作業(yè)安全的基石,它如同企業(yè)的守護神,預防潛在風險,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此制度的存在,旨在確保工器具的完好狀態(tài),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隱患,從而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

安全制度有哪些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設定合理的檢查周期,對各類工器具進行功能測試和磨損評估。

2. 故障記錄與維修:詳細記錄工器具的異常情況,及時進行修復,確保其正常運行。

3. 使用前的自我檢查:員工在使用工器具前需進行自檢,確認無損壞或異常。

4.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檢查標準的明確性:檢查標準應具體、明確,避免模糊不清導致的誤判。 - 責任人的落實: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應明確責任人,確保制度執(zhí)行不打折。 - 反饋機制的建立:建立有效的反饋渠道,讓員工能及時報告問題,促進制度的改進。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是對企業(yè)責任的體現,也是對員工安全的承諾。只有將每一個細節(jié)都落實到位,才能真正發(fā)揮制度的保護作用,打造一個安全、高效的作業(yè)環(huán)境。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范文

第1篇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性能試驗,制定以下制度,望嚴格遵照執(zhí)行。

14.2.1 電動工具

(1)電動工器具

指國家標準已列入實行特性安全認證范圍的電鉆,角向磨光機、沖擊鉆、電錘、電剪刀、電沖剪、電動曲線鋸、電刨、電動砂光機、模具、電磨、電動放絲機、電動螺絲刀、角向砂輪機、電鎬、電園鋸、電動刀、木銑、修邊機等。

(2)電動工器具管理要求

1)所有的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拖線盤必須專人保管,每隔六個月,統(tǒng)一由各工地、班組、送機修電工班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并在工器具上標明檢查日期和期限,檢修部門和使用工地、班組,應同時做好檢查記錄臺帳,絕緣不良的電動工器具嚴禁使用。

2)除定期檢查之外電工班還負責日常的維修工作。

3)每次維修檢查都應認真做好記錄,寫明工具名稱、型號、編號、送修工地、班組,故障及修復情況、維修人姓名、維修日期。

4)從事電動工器具修理的人員必須經勞動局指定單位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由勞動局簽發(fā)的《電動工具修理安全操作證》后,才準獨立從事修理。

5)電動工具的主要檢查內容如下:

(a)外殼、手柄無裂逢、無破損。(b)保護接地線或接零線連接正確牢固。(c)插頭完好。(d)開關動作正常、靈活、無缺損。(e)電氣保護裝置完好。(f)機械防護裝置完好。(g)轉動靈活。(h)帶電部分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大于2m 。

6)修理好的合格電動工具在移交使用工地時,必須當面調試驗電。證明完好,交由使用工地在“檢修記錄臺帳”欄簽字后,方可領取,并注明領取日期。

7)如發(fā)現無法修復情況,應通知使用單位辦理報廢手續(xù)。

14.2.2 絕緣工具

(1)電氣絕緣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

(2)6~10千伏的絕緣棒每年必須進行一次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44千伏,持續(xù)5分鐘。

(3)絕緣夾鉗(35kv及以下)每年進行一次三倍線電壓的交流耐壓試驗,耐壓持續(xù)五分鐘。

(4)6~10千伏高壓驗電等每六個月試驗一次,交流耐壓試驗為40千伏高壓,持續(xù)五分鐘。35千伏以下高壓驗電筆每六個月試驗一次,交流耐壓試驗為105千伏高壓持續(xù)5分鐘。

(5)高壓絕緣繩,每半年試驗一次,以105千伏/0.5米耐交流電壓5分鐘。

(6)5kv絕緣手套,6個月復試一次。復試電壓為2.5交流千伏,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2.5毫安。

(7)6kv絕緣靴,復試周期為3個月,復試交流電壓為4kv,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4毫安。

(8)5kv絕緣鞋,復試周期為1個月,復試交流電壓為3.5kv,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3.5毫安。

(9)各種厚度的絕緣膠板定期復試防電性能如下:

14.2.3 起重工具

(1)起重用的白棕繩每月必須檢查與試驗一次。外觀檢查:繩子光滑、干燥無磨損現象;試驗:以2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不應有斷裂和顯著的局部延伸。

(2)鋼絲繩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內容:

1)接扣可靠,無松動現象;

2)鋼絲繩無嚴重磨損現象;

3)鋼絲繩斷裂根數在規(guī)定限度以內。

試驗:以2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不應有斷裂及顯著的局部延伸現象。

(3)非經常使用的鋼絲繩,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

(4)鐵鏈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鏈節(jié)無嚴重銹蝕、無磨損、無裂紋。

試驗:以2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鏈條不應有斷裂、顯著的局部延伸及個別鏈節(jié)拉長等現象。

(5)鏈條葫蘆,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

1)鏈節(jié)無嚴重銹蝕、裂紋、磨損、無打滑現象;

2)齒輪桿無磨損現象,開口銷完整;

3)撐牙靈活能起剎車作用;

4)撐牙平面墊片有足夠厚度,加荷重后不會打滑;

5)吊鉤無裂紋變形;

6)潤滑油充足。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過大修的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制動性良好,無拉長現象。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

(6)滑輪每月檢查一次,一年試驗一次。

檢查:

1)滑輪完整靈活;

2)滑輪桿無磨損現象,開口銷完整:

3)吊鉤無裂紋變形;

4)潤滑充分。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不應有裂紋、顯著局部延伸現象。

2)一般的定期試驗,為1.1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7)夾頭、卡環(huán)等每年檢查、試驗一鎰。

檢查:絲扣良好,表面無裂紋、磨損。

試驗:以2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8)電動及機動卷揚機。使用前要進行第(3)項檢查,6個月進行全面檢查一次,一年全面進行試驗一次。

檢查:

1)齒輪箱完整,潤滑良好。

2)吊桿靈活,鉚接處螺絲無松動或殘缺。

3)鋼絲繩無嚴重磨損現象,斷裂根數在規(guī)程規(guī)定范圍以內。

4)吊鉤無裂紋變形。

5)滑輪滑桿無磨損現象。

6)滾筒凸緣高度至少應比最外層鋼絲繩索的表面高出該繩索的一個直徑,吊鉤放到最低位置時,滾筒上至少剩有5圈繩索。鏈索固定良好。

7)機械轉動部分防護罩完整,開關及電動機外殼接地良好。

8)卷揚限制器在吊鉤開起距起重構架300毫米時自動停止。

9)荷重控制器動作正常。

10)制動器靈活良好。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吊起100毫米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動力試驗,制支性能良好,且無顯著的局部延伸。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

(9)千斤頂

檢查:

1)頂重頭形狀能防止物件的滑動。

2)螺旋或齒條千斤頂的防止螺桿或齒條脫離絲扣的裝置良好。

3)螺紋磨損率不超過20%。

4)螺旋千斤頂自動裝置良好。

試驗:一年試驗一次

1)新安裝的或經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務試驗后,以1.1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不得有裂紋。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10)吊鉤

檢查:

1)無裂紋或顯著變形。

2)無嚴重腐蝕、磨損現象。

試驗:一年試驗一次,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用放大鏡或其他方法檢查,不得有殘余變形,裂紋及裂口。

14.2.4 安全用具

(1)安全帶

檢查:

1)繩索無脆裂、斷脫現象。

2)皮帶各部按口完整,牢固無霉朽或蟲蛀現象。

3)銷口性能良好。

試驗:動荷試驗重量為120公斤,沖擊距離為2米。

檢查試驗周期:

1)每次使用前均應檢查。

2)新帶使用一年后抽查試驗。

3)舊帶每隔6個月抽查試驗。

(2)安全網

檢查與試驗質量標準;

1)繩芯結構和鋼筋邊繩結構符合要求。

2)兩件相距1.5米各120公斤的重物同時由4.5米高度墜落沖擊完好,無損。

檢查試驗周期:每年一次,每次使用前進行外表檢查。

(3)安全帽

檢查與試驗質量標準:

1)外表完整、光潔。

2)帽內緩沖帶、帽帶齊全。

3)耐40~120℃高溫不變形。

4)耐水油、化學腐蝕良好。

檢查試驗周期:一年一次。

(4)安全帽技術性能(gb2811—81)

1)沖擊技能:在50±2℃、-10±2℃、浸水三種情況下5公斤鋼球自1米高度落下沖擊,頭模所受沖擊力最大值均為應超過500公斤。

2)耐穿透性能:在50±2℃、-10±2℃、浸水三種情況下用4公斤鋼錐自1米高度下落,鋼錐不應與頭模接觸。

3)耐燃燒性能:用gb2812—81規(guī)定火焰和方法燃燒10秒鐘,移開火焰后,帽殼火焰在5秒內能自滅。

4)電絕緣性能:交流1200伏耐壓試驗一分鐘,泄漏電流不超過1.2毫安。

超過40毫米。卸載后變形不超過15毫米。

14.2.5 起重機械

按勞動部頒發(fā)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程”的規(guī)定。起重機械應根據使用情況,規(guī)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術檢驗,對新安裝、拆遷、大修或改變重要技術性能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均應按廠家出廠說明書進行負荷試驗,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起重機,禁止運行使用。

第2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考核辦法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保管使用及報廢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依據《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種類

第三條 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電氣工作人員觸電、墜落、灼傷、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類:(一)絕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鞋(靴)、高壓感應靜電驗電器包括驗電筆、低壓、高壓通用驗電筆、絕緣桿、個人保安線等。(二)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腳扣、梯子、安全帶、安全繩等。(三)安全圍欄(網)和安全標識牌包括各種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發(fā)放

第四條 農村用電部、輸變電工區(qū)按照實際所需負責制定各供電所、變電站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并報安監(jiān)部審核備案,經領導批準后,由公司統(tǒng)一購置、發(fā)放及到貨后驗收、試驗等工作。所購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嚴禁購置不合格產品,若由此而發(fā)生事故,后果由購置人承擔。

第五條 安全工器具毀壞、增配,由各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交安監(jiān)部,由安監(jiān)部依據臺帳及有關規(guī)定批配。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檢驗

第六條 各單位、班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賬,按規(guī)定填寫工器具的名稱、型號、編號、技術標準、制造廠家和安全許可證號、出廠日期、檢驗日期、試驗結果、合格證號等。

第七條 安全工器具必須由使用單位或班組指定專人統(tǒng)一負責保管,使用必須做好記錄。

第八條 電氣絕緣安全工器具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室內場所,嚴禁疊放。

第九條 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放在室內固定地點,編號一一對應。

第十條 安全工器具應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校驗。檢驗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合格標簽,注明允許使用的期限,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報廢標簽,并由檢驗人簽名,使用部門將檢驗情況填寫在《安全工器具》臺賬上,并將報廢的安全工器具報安監(jiān)部備案后處理。

第十一條 安全工器具的檢查工作由使用班組和農村用電部、輸變電工區(qū)負責;安監(jiān)部負責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二條 安全工器具應按周期及時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對安全工器具應統(tǒng)一分類編號,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十四條 安全帽按電力行業(yè)標準分顏色配發(fā)。管理人員戴紅色;檢修、試驗人員戴藍色;運行人員戴橘黃色;外來人員戴白色。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第十五條 安全工器具在發(fā)放使用或交回時,專職人必須做好記錄,必須進行日常檢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須認真進行檢查。

第十六條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是否清潔、完好。

(二)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三)無機械損傷、變形、老化等現象。

(四)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五)是否進行了定期檢驗和在有效使用期內。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條 在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發(fā)放、和報廢等管理工作中,違反以下規(guī)定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應分數。

1、 產品質量要求。所購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嚴禁購置不合格產品,若由此而發(fā)生事故,其后果由購置人承擔,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應分數。

2、 安監(jiān)部負責對電氣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的廠家進行資質審查,并負責到貨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第十八條 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檢驗上,違反以下規(guī)定的,依次扣取相應分數。

1、各單位、班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賬和清單,按規(guī)定填寫工器具的名稱、型號、編號、技術規(guī)范、制造廠家和安全許可證號、出廠日期、合格證號等。臺賬不健全或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單位或班組指定專人負責統(tǒng)一保管。否則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3、電氣絕緣工器具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室內場所,嚴禁疊放。違反規(guī)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4、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放在室內固定地點,編號一一對應。違反規(guī)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5、安全工器具應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試驗合格的工器具應貼合格標簽,注明允許使用的期限,并由試驗人簽名,使用部門將試驗情況填寫在《安全工器具》臺賬上。違反規(guī)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5分。

6、安全工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由所擁有的班組、部門負責組織;安監(jiān)部負責監(jiān)督。

7、雨季前對工器具應及時進行檢查。

8、將安全工器具分類別編號,同類別的實行部門統(tǒng)一、順序編號,做到賬、卡、物相符。違反規(guī)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9、安全帽丟失或損壞時,由本人寫明原因,經核實后,方可重新領取。丟失者或因個人損壞者,按50元/頂扣罰。

第十九條 安全工器具在發(fā)放使用或交回時,專責人必須認真進行日常檢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違反規(guī)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第二十條 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檢查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一) 是否清潔、完好。

(二) 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三) 無機械損傷、變形、老化等現象。

(四) 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五) 是否進行了周期檢驗和在有效使用期內。

違反以上任意一款,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第二十一條 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維修單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設計參數,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有規(guī)格不符部件。違反規(guī)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5分。

第二十二條 安全工器具的電氣絕緣部分經修理后,必須按規(guī)定重新經過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違反規(guī)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3篇 某建筑企業(yè)機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機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

機械、工器具的采購應選擇有質量保證體系、有生產許可證的供貨方產品,并符合環(huán)境保護、職業(yè)健康安全有關規(guī)定。

2、驗收

2.1、機械設備驗收按物資管理辦法執(zhí)行,噪聲和廢氣排放符合環(huán)境保護有關規(guī)定。

2.2、工器具驗收除表面檢查外,受力工器具按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進行額定負荷的1.25倍通過性拉力試驗,經試驗合格并標識后才發(fā)給施工單位使用。

2.3、計量器具經過檢定合格,登記入帳后方可使用。

3、使用與維護

3.1 機械、工器具的使用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3.1.1、操作或使用人員應經過培訓并熟悉機械、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3.1.2、使用前應對機械、工器具進行檢查和必要的保養(yǎng)工作;

3.1.3、使用時嚴格按照該機特性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3.1.4、保養(yǎng)、維修、調整等作業(yè)時應停機(切斷電源和其他動力源)后進行;

3.1.5 使用后應做好清潔保養(yǎng)、防雨防潮以及回歸保管等工作。

3.1.6、各種機械設備、工器具的使用按《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1.7、機械在使用時,如有指定的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施工方案、機械性能和使用要求,事先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指揮信號,正確指揮。對違反機械性能、操作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造成事故的,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

3.1.8、機械操作人員,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零食,不得酒后開機,不能擅離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fā)現異?,F象應及時停機處理。如發(fā)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3.1.9、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備。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3.1.10、每臺機械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潔明了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說明該機的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3.1.11、機械使用的各種燃料、潤滑油料、能源、替換設備配件、消耗材料必須符合技術標準要求,電壓等級必須符合銘牌規(guī)定,防止機械事故發(fā)生。

3.1.12、實行租賃管理的企業(yè),應在租賃管理規(guī)定中規(guī)定租賃各方對機械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職責。

3.1.13、加強對工器具的安全檢查,發(fā)現有安全隱患工器具及時分離識別,按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有關規(guī)定處理。

3.1.14、工器具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裂紋、變形,轉動部分是否靈活,安全裝置是否合乎規(guī)定。工器具在使用中,必須嚴格按工具標定的安全許可負荷使用,不能以小代大,必須符合施工生產工藝要求。對鋼絲繩的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鋼絲繩報廢技術標準。

3.1.15、機械、工器具倉庫應做好保管、周轉和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對機械、工器具應有進出庫制度、記錄、臺帳齊全。庫內應按新機械、完好機械和待修機械分別排放整齊;機械庫應保持干燥和通風,要清潔衛(wèi)生,有防火設施,并有足夠照明。

3.1.16、施工現場在用機械停機位置應高于地面,保證機械不致土埋水淹;凡不能集中使用和保管的機械,應做到上蓋下墊,防止風吹雨淋、土埋水淹使機械損壞和配件丟失。

3.1.17、施工現場各種機械的電源箱必須安全有效,接地線必須牢固可靠,各種電氣開關上的保險必須符合要求。

3.1.18、施工現場較長時間不用的機械,不能退還公司機具庫的,應停放在現場設置的停機場或停機庫中,均應明確保管負責人,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并根據情況采取必要的防盜、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3.1.19、各種輪胎機械以及機動車輛,長期封存停用的,必須充足氣壓,必要時采取架空墊起,防止輪胎損壞并拆掉電瓶。各種長期停用機械必須斷開電源,鎖好電源、電氣箱,放凈油箱內的油料,重要附屬裝置或配件應拆下另外存放保管。

4、檢查監(jiān)督

4.1公司工程部、物資部每年進行一次機械、工器具大檢查,各施工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機械、工器具檢查。機械數量較多的可分期分批進行,但對每臺機械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對查出的各種缺陷應即時整改。

4.2機械設備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4.2.1落實機械管理責任制情況;

4.2.2機械的各種行程限位裝置(或壓力、溫度、轉速等限止裝置);

4.2.3機械轉動部分的安全防護罩、殼等;

4.2.4防飛濺的擋板或罩、蓋等;

4.2.5緊固件的緊固情況,調整部件的調整情況;

4.2.6電源箱、電氣絕緣、保險、接地、繼電保護及其他電氣保護裝置情況,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

4.2.7防腐保護情況;該機特性應有的其他安全防護裝置。

4.2.8工程部有權不定時對機械、工器具使用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督。

5、事故處理

機械發(fā)生事故,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事故分析和處理。

第4篇 變配電室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 安全工器具應保存在固定點,有專用的櫥柜和構架。

1、 放置應對號入座,保持清潔。

2、 安全用具的臺長填寫正確,應做到賬、卡、物相符。

3、 安全用具應分類統(tǒng)一編號,同一種類的安全用具編號應不重復。

4、 安全用具每次試驗后,應有試驗單位出具試驗卡及報告。

二、 安全用具使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固定進行檢查。

2、 查看試驗日期是否有效期內。

3、 使用電壓與設備電壓相適應。

4、 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嚴禁移作別用。

5、 對安全用具的絕緣可靠性有懷疑時,應認真進行檢查。

6、 使用基本用具時(如絕緣操作桿、掛接地線)必須輔之以輔助安全用具(如絕緣手套等)

三、 值班人員應能正確熟練使用安全用具。安全用具應做好使用登記,交接

班時應對安全用具進行檢查。

四、 使用壽命達到有效期應上報主管領導,并及時更換。

五、 經檢查有嚴重缺陷應予銷毀,以防誤用,并報主管領導進行更換。

六、 站(班)長每月底檢查安全用具的情況,要求擺放有序,合格,編號齊

全,負荷標準,賬、卡、物相符。應不定期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5篇 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機械設備、工器具壽命的全過程中,通過采取多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使機械設備、工器具遭到損壞,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脅,使環(huán)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我項目部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機械設備、起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機械管理員歸口管理

3.2 安全員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3 各施工隊負責實施。

4、 工作內容:

4.1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也是機械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應具有糾正違章,停止機械不安全作業(yè),責令整改和處罰的權力。

4.2 項目部必須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目標,施工安全體系中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保證體系,明確各級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職責。

4.3 凡采購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必須是專業(yè)生產廠生產的合格產品,并具有相應的產品質量證明資料、文件。

4.4 工程開工前,由機械管理員、工具員編制機械設備、工器具人員培訓計劃,對機械設備、工器具人員進行機械安全培訓教育。

4.5 工程開工前,由技術科在施工措施或作業(yè)指導書中明確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項,在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應同時對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進行交底,安全作業(yè)工作票中也應體現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

4.6 機械設備、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過程中必須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并填寫相應檢查記錄,只有檢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應退場更換,以確保機械設備、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過程中處于完好狀態(tài)、安全保護裝置、附件齊全有效。

4.7 對起重機械設備、工器具,還必須按公司《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用具檢查和試驗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送檢,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證和準用證的機械設備、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對起重機應驗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 所有投入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9 堅持“養(yǎng)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施工隊必須嚴格按要求對機械設備、工器具進行定期保養(yǎng)、及時送修,確保機械設備、工器具處于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

4.9.1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根據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情況,按保養(yǎng)間隔編制季度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yǎng)計劃,并落實完成。

4.9.2 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yǎng)分為:例行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三級保養(yǎng)、轉移前保養(yǎng)、停放保養(yǎng)。各級保養(yǎng)內容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進行。

4.9.3 除上述保養(yǎng)內容外,所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入庫前還應集中進行一次保養(yǎng)、檢查、維修,對不能使用且無法修復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必須進行報廢處理,消除安全隱患。

4.9.4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應根據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大、項修計劃并落實執(zhí)行。

4.9.5 對機械設備、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突發(fā)故障,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單位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修理,嚴禁帶病運行。

4.10 中型以上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執(zhí)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實行班、組長負責制。

4.11 堅持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操作證審驗制度。

4.11.1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操作人員應選擇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擔任。

4.11.2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必須是參加過培訓、學習、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的人員方可取證上崗。

4.11.3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證每兩年審驗一次,國家相關部門的證件按相關部門規(guī)定審驗,凡審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審驗者不得繼續(xù)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

4.11.4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在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服從現場人員指揮。但對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

4.11.5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要求編制項目部施工機械人員登記表,并收集機械隊伍資質和人員資格證件等有關資料。

4.12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在使用中應做到“不超負荷使用、不帶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違章使用”。

4.13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在必須超負荷作業(yè),應經過精確計算和編制應急安全措施,但動載不得超過10%的額定負荷,靜載不得超過25%,雙機抬吊的機械不應超過該機80%額定負荷,還必須編制詳細的作業(yè)指導書和安全保證措施,總工程師批準,進行專項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員簽字)后,方可實施,作業(yè)時,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安監(jiān),機械管理人員必須到施工現場指揮和監(jiān)控實施。

4.14 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檢查

4.14.1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開展日檢點、經常檢查及一般檢查等各項檢查工作,對發(fā)現有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轉異?;虮pB(yǎng)不良、事故隱患、記錄不全等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排除,并做好記錄。

4.14.2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在每次經常檢查及一般檢查完成后,應開展一次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例會,及時總結經驗,并就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4.15 現場暫時不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包括封存、報停等)必須進行檢查、鑒定,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辦法》及《操作規(guī)程》中的要求進行保管,防止損壞及丟失。

4.16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進行標識,對主要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在機械設備、工器具明顯部位掛牌,標明責任人姓名、簡要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7 凡由施工機械原因引起的機械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的機械損失,均定為機械設備事故,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機械設備事故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

4.18 保持機械,工具和工作場所的整齊清潔,從事危險作業(yè)的區(qū)域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第6篇 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確保小型機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本項目部范圍內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 編制依據

3.1. 《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

4. 定義

4.1. 小型機械是指施工班組獨立使用的除施工設備以外的施工機械。安裝小型機械,坡口機、套絲機、往復鋸、彎管機、切割機、太鉆、砂輪機等。

4.2. 小型機具是摘價值在 2000 元以下,能獨立發(fā)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如電動工具、風動工具。

4.3. 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溝、吊環(huán)、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等。

5. 職責

5.1. 按公司計劃統(tǒng)一采購、管理和大修;由租界部門負責租界和管理,保證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租界部門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部門監(jiān)督指導。

5.2. 價值在 2000 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yè)工器具、吊具由物資部門按公司計劃統(tǒng)一采購、管理、租界或發(fā)放。

5.3. 小型機械由物資部門供應,安全部門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部門參加驗收。

5.4. 安全監(jiān)督部門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jiān)督檢查工作。

6. 采購要求

6.1. 物資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guī)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有限考慮。

6.2. 起重作業(yè)工器具的采購必須是經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7. 使用 要求

7.1. 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7.2. 機具的轉動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7.3. 機具的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 等監(jiān)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 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7.4. 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7.5. 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guī)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核算,采取措施并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7.6. 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7.7. 機械操作人呀,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零食,不得酒后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fā)現異?,F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fā)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了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拖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讀儀事故發(fā)生負責任;有關部門街道報告后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7.8. 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明了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說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7.9. 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 . 一般鋼絲繩應符合 gb1102 的規(guī)定并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7.9.2. 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說應采取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tài)。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并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應浸油一次。

7.9.3. 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連接。

7.9.4. 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用應力不得大于 0.98kn/cm2 。用做綁扎繩時,敘許用應力應減低 50% 。

7.9.5. 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內。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并使用加大規(guī)格的卸扣。

第7篇 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管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我公司安全生產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保管使用及報廢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依據《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以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配備、保管及檢查使用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

3、本制度僅適用于各科、室、站、所,送變電安裝工程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二、 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配備標準(詳見附表)

標準中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配置數量,是指應配備的最低數量。

三、安全生產工器具的購置、發(fā)放

1、按照實際所需負責制定各供電所、變電站、線路管理所、變電管理所、用電管理所安全生產工器具購置計劃,并報安監(jiān)審核備案,經領導批準后,由公司統(tǒng)一購置、發(fā)放及到貨后驗收、試驗等工作。所購產品必須經過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名、絕緣等級等資料。嚴禁購置不合格產品,若由此而發(fā)生事故,后果由購置人承擔。

2、安全生產工器具損毀,需以舊換新的辦理流程為:使用部門寫出書面申請并蓋章——帶申請并攜帶損毀的安全生產工器具至安監(jiān)科簽字蓋章——生產技術科簽字蓋章并出具計劃單——憑計劃單到器材部領用。

3、以舊換新的安全生產工器具必須有公司的合格證或標志,員工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注意保護好合格證或標志。

4、因工作需要需增配安全生產工器具的辦理流程為:使用部門寫出書面報告并蓋章——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簽字——主管生產副經理簽字——公司經理簽字——安監(jiān)科存檔、生產技術科出具計劃——到器材部領用。

四、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生產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各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工器具的保管人為第二責任人。

2、部門負責人或安全生產工器具的保管人人事調動時必須做好安全生產工器具的書面交接手續(xù)。

3、安全生產工器具應存放在通風良好、清潔干燥的專用庫房存放。

4、安全生產工器具應做到分類放置,擺放整齊,并在工器具柜內標明工器具名稱、數量,應一一對應。

5、絕緣手套、絕緣靴應單獨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6、安全生產工器具應編號正確,絕緣桿、驗電器以支為單位,絕緣手套以只為單位進行編號。

7、安全生產工器具根據安監(jiān)科的安排,按周期進行試驗,每次試驗后,應有試驗部門出具的試驗合格證。

8、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等安全生產工器具使用電壓等級、試驗日期、使用有效期標簽貼在工具上。

9、絕緣桿、驗電器應標明使用的最小有效使用絕緣長度。

10、接地線應放在專用架子上或柜內,均應統(tǒng)一編號,并應對號入座。

11、安全生產工器具應設專人管理,按名稱、數量、試驗周期為主要內容建立臺帳,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帳、物、卡相符。

12、安全生產工器具專用倉庫的濕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及時進行烘干。

13、應建立專用安全生產工器具文件夾,臺帳、試驗卡片、檢查記錄放入管理夾內。

14、安全生產工器具嚴禁移做它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不得向外借用。

15、不合格的工器具應及時檢修報廢,不得繼續(xù)使用。

16、絕緣工具受潮或表面損傷、臟污時,應及時處理并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安全帽公司按生產部門每人一個配置(送變電安裝工程公司由自己配置),由個人保管,部門統(tǒng)一放置,人員調動時安全帽跟人走。

五、 安全生產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過程中,帶電絕緣工具應裝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車內,以防受潮和損傷。

2、未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安全生產工器具嚴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生產工器具倉庫,以防誤用,試驗不合格的安全生產工器具試驗卡片應注銷。

3、安全生產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須對外觀進行詳細檢查,絕緣手套還應進行擠壓試驗,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4、對安全生產工器具的絕緣可靠性有懷疑時,應認真檢查或做必要的試驗。

5、接地線使用前,應檢查無散股、接地線螺緊固,方可使用,無編號嚴禁使用。

6、使用后應將安全生產工器具整理好后及時放回原位,禁止亂拿亂放。

7、陰雨天使用過的絕緣手套應清洗干凈,晾干后放入柜內,絕緣桿、驗電器應進行烘干。

8、安全員應每月對安全生產工器具進行定期外觀檢查,并做好記錄。

9、安全生產工器具損壞時應立即上報安監(jiān)科,以舊換新,不得私自報廢。

六、安全生產工器具的檢查

1、安全生產工器具在發(fā)放使用或交回時,安全員必須做好記錄,必須進行日常檢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須認真進行檢查。

2、安全生產工器具的日常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清潔、完好。

(2)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3)無機械損傷、變形、老化等現象。

(4)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5)是否進行了定期檢驗和在有效使用期內。

七、安全生產工器具定期預防性的試驗

1、安全生產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生產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2、應進行試驗的安全生產工器具如下:

(1)規(guī)程要求進行試驗的安全生產工器具;

(2)新購置和自制的安全生產工器具;

(3)檢修后或關鍵部件經過更換的安全生產工器具;

(4)對安全生產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fā)生疑問或發(fā)現缺陷時。

3、安全帽、安全帶、腳扣等定期試驗由安全監(jiān)科安排進行檢測,安全帽按使用期滿淘汰的原則更換。

4、新購置的安全生產工器具應按照《電力安全生產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交接,在不妨礙絕緣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貼“試驗合格證”。

5、安全生產工器具試驗合格后,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不妨礙絕緣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貼“試驗合格證”。

6、各部門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臺帳內。試驗報告書由各試驗部門保存兩年。

八、安全生產工器具的報廢與更新

1、安全生產工器具報廢、更新必須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

2、有下列情況的安全生產工器具應予報廢:

(1)絕緣操作桿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2)絕緣操作桿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3)絕緣手套出現漏氣現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4)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5)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于規(guī)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于規(guī)定要求;

(6)梯子結構松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7)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8)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9) 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生產工器具報廢。

(10)因安全生產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guī)定

3、安全生產工器具在使用中丟失或損壞以及經檢查、試驗不合格需要報廢的,由使用班組向本部門安全員反映,經安監(jiān)部門確認后進行更換或補發(fā),并記錄在安全生產工器具管理臺帳中。

4、因違章行為、故意損壞等人為責任的使用、保管、試驗不當等造成丟失、損壞報廢的,由責任者承擔相應的更新費用。

第8篇 某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

二、內容:

1職責:

1.1工具管理員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管理,并建立設備管理臺帳和檔案記錄。

1.2工具管理員負責對電動工器具進行統(tǒng)一標識,定期進行外觀檢查(時間間隔不超過30天)和發(fā)放前的檢查,并確認是否完好。

1.3借用人應在電動工器具出庫前進行外觀檢查,并確認該工器具完好可用。

1.4車間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電動工器具的定期試驗工作(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

1.5電議車間負責電動工器具的維修工作,如不能維修交由負責部門統(tǒng)一聯(lián)系外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后由電議車間進行驗證和試驗工作。

2分類:

2.1手持電動工器具的分類

手持式電動工具按防觸電保護方式分為三類(gb4787-94)。

2.1.1 ⅰ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導線(接地或接零)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2.1.2 ⅱ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結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和金屬外殼兩種。在工具的明顯都位標有ⅱ類工具結構符號“回”。

2.1.3 ⅲ類工具――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2.2移動式機電設備一般屬于ⅰ類工具、電器,帶電體依靠基本絕緣,使用中要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

3手持電動工具的選用要求

3.1在一般場所,為保障使用方便和安全,要優(yōu)先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或設備,則必須采取下面之一的保護措施:

(1)加裝漏電保護器;

(2)使用安全隔離變壓器;

(3)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4)工具或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接保護零線(地線)。

3.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

3.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

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這類場所中,對使用的漏電保護器、安全隔離變壓器、控制箱、電源聯(lián)接器等,都必須放在工作場所的外面,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電動工器具使用前的檢查

4.1對于經常處于使用狀態(tài)的工具和設備,每次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

4.1.1手持式電動工具要檢查外殼、把手完好??^牢固,轉動靈活,開關自動復位無失靈、聲音正常。導線連接牢固、無破損,插頭正確、完好。如果是沖擊鉆,還要看一下檔位選擇正確。

4.1.2移動式電氣設備,要檢查電器外殼和防護的完好,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正確。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2對停用時間較長的工具和設備,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須進行電氣檢查,電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用萬用表對繞組和開關進行通斷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zhí)行。

第9篇 電氣檢修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制度

1?????? 范圍

制度規(guī)定了電檢班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的職責、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部電檢班。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 電測法規(guī)》-(jjg622-89)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標準》(gb3883.1~12-91)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93)

《焊接與切割安全》(gb9448-88)

《移動式木走梯安全標準》(gb17059.1-86)

《移動式木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2-86)

《移動式輕金屬折梯安全標準》(gb17059.3-86)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92)

《電氣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國電2002.11.7)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國電發(fā)【2002】777號文件)

《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發(fā)電企業(yè)基礎管理標準)

《經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準》????????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通河有限公司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電氣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

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或接觸及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

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觸高壓帶電部分。

一般防護用具(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

4、職責

為了加強電氣檢修班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管理,確保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安全可靠及有效地防止觸電事故,保證使用人員的安全,特制定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及漏電保護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5、內容與辦法

5.1電氣安全工器具

5.1.1所有電氣安全工器具必須屬于經過國家檢測中心試驗鑒定的合格產品。

5.1.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1.3產品有廠名、廠址、出廠編號、出廠檢定合格證或檢測中心鑒定報告證書。

5.1.4選購有入網證的生產廠家,選購符合相應國家標準(gb2811-89或gb6095-85及其它)的產品。

5.2電動工器具

5.2.1工器具及附件的設計、制造必須符合gb3883.1~12的相應規(guī)定。

5.2.2工具必須有安全認證標志,工具上應有幾類工具的永久標志。

5.2.3必須附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電氣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5.3漏電保護器

5.3.1必須選用正規(guī)廠家生產的,有入網證合格產品。

5.3.2必須附有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說明安裝接線圖及注意事項。

5.3.3選型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漏電保護器必須與使用的設備相匹配。

5.4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管理

5.4.1電氣安全用具試驗相關規(guī)定

5.4.1.1電檢班代表廠部負責全廠電氣安全用具試驗、貼簽發(fā)證工作,并設立電子、書面兩套臺帳,實施統(tǒng)一管理。

5.4.1.2班組日常管理電氣安全用具電氣安全用具的定檢工作。

5.4.1.3所有電氣安全用具必須按試驗周期進行試驗,超過試驗周期禁止使用。

5.4.1.4電氣電檢班按電氣安全用具編號填寫試驗日期、試驗結果并簽名。

5.4.1.1.5.3試驗合格品貼合格證,注明有效期;不合格品由測試班集中處理,不得返回原單位。

5.4.1.6電氣安全用具電子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3:

5.4.2電動工器具試驗及有關規(guī)定

5.4.2.1電動工器具試驗周期為六個月,分電氣絕緣試驗及機械性能檢驗兩部分。

5.4.2.1.1電動工器具絕緣試驗分工: 電氣各班組負責本班組電動工器具絕緣測試工作,測試紀錄在測試結束2天內傳報電檢班。其他由電氣電檢班負責。

5.4.2.1.2所有單位電動工器具電氣絕緣試驗由電檢班負責統(tǒng)一審批,填寫電子臺帳。

5.4.2.1.3機械性能檢驗:由電動工器具使用班組指定設備專責人或者保管員負責(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檢驗合格后填寫電子臺帳并簽名。

5.4.2.1.4電動工器具兩項檢驗均合格,安全主管簽名、發(fā)合格證,該工具方可準許使用。

5.4.2.2按電動工器具種類建立電子臺帳,記錄各類工器具數量。對春、秋檢工器具檢驗數量進行統(tǒng)計并與總數比較,增加、減少應注明原因。

5.4.2.3電動工器具分合格、待修、報廢三種。合格與待修的電動工器具分別位置、分開存放;合格的電動工器具按編號、名稱定置擺放;報廢的電動工器具交由分場統(tǒng)一處理,不得在班組保存。

5.4.2.4各班組電動工器具按固定式、移動式、手持式、電焊機以及其他工具的順序編號注冊。

5.4.2.5 電動工器具電源線的要求:單相工具采用三芯電源線;三相工具采用四芯電源線。綠/黃雙色線只能用作保護接地或接零線,工器具外殼接地與電源接地構成保護接地系統(tǒng)。

5.4.2.6電動工器具臺帳項目格式見附表4

5.5 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領用審批規(guī)定。

5.5.1生產部安全主管負責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全面管理工作。

5.5.2班組申請領用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的材料計劃,必須經安全主管審核。

5.5.3新領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須經本單位安全主管編號、注冊。

5.5.4新領用的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經電氣檢修及機械性能試驗合格,安全主管發(fā)合格證后,方可準許使用,否則視為不合格工具。

5.6部門、班組建立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的臺帳,檢查、試驗、維修記錄。明確保管專責人。所有電氣安全用具、電動工器具、漏電保護器分場統(tǒng)一編號,班組按照規(guī)定統(tǒng)一編號用標簽打印后粘貼,編號必須清晰。

5.7保管人員每次發(fā)放或收回必須進行檢查,每月對管轄的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5.8現場放置電動工器具中不應有報廢品,報廢品應單獨存放。

5.9工具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并填好維修技術檔案。在未修復前不得使用。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應達不到安全技術指標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方允許補報和購置新的工器具。

5.10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的保管

5.10.1絕緣工具應放在清潔、干燥的地方,有條件的可放在紅外箱中,防止積塵。

5.10.2攜帶型短路接地線、鋼絲繩應編號,保管應定置擺放,對號入座。

5.10.3絕緣手套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接觸。

5.10.4絕緣靴不得當雨靴或作其他用,不得與雨靴放在一起,并應定置擺放,其上不得堆壓任何物件,不得與石油類的油質接觸。

5.10.5漏電保護器必須由專人保管,專業(yè)人員負責安裝。

(1)漏電保護器接線必須正確,安裝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安裝后必須用試驗按鈕試驗3次均應正確動作。

(2)漏電保護器的安裝范圍

1)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2)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

3)安裝在環(huán)境惡劣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5.11按照不同種類的電動工器具分別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2每半年(春、秋檢)由各班安全員或技術員與專責人(保管員)一同對本班組工器具進行檢驗,檢驗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合格者到測試班領取相應數量的合格證,貼在已檢合格設備的明顯之處,并做好檢驗記錄備查。不合格者,應單獨放置,立即按有關規(guī)定修復或報廢。

5.13安全帶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庫房內,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油漬等和尖銳堅硬的物體,不準長期暴曬。應當定置擺放。

5.14移動梯子、高凳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存放地點應干燥,無腐蝕性液體及氣體。特別注意梯子擺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砸傷人員和設備儀器。移動梯子、高凳不能與其它物件混放,禁止在移動梯子和高凳上擺放和堆放其它物件,防止梯子、高凳受力變形。

5.15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應請專業(yè)人員(專責人)進行維修試驗工作,并做好維修試驗記錄。

5.15.1電氣安全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1)漏電保護器投運前進行試驗一次,應當動作良好。

(2)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檢查有試驗合格標簽,和試驗記錄。未超過有效期使用。

(3)絕緣部分表面無裂紋、破損或污漬。

(4)絕緣手套每次使用前應進行外部檢查,查看表面有無損傷、磨損或破漏、劃痕等。絕緣手套漏氣,不能用于機械操作。

(5)驗電器每次使用前都應檢查,絕緣部分有無污垢、損傷、裂紋、聲光顯示是否完好。驗電器自檢功能正常。

(6)攜帶型短路接地導線、線卡及導線護套符合標準要求,固定螺絲無松動現象。

(7)安全帶使用前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繩索、編織帶無脆裂、斷股和扭結現象;皮革配件應完好、無傷殘;金屬配件應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腐蝕;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無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靈活,表面滾花良好,與邊框間距符合要求;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配備的防墜器應制動可靠。

5.15.2梯子、高凳使用前應檢查組件完整,無短缺,無破損;限制升降裝置應齊全好用;木、玻璃鋼制構件連接牢固無腐蝕,變形;金屬制的組件無嚴重銹蝕,無嚴重變形連接牢固可靠,防滑裝置齊全可靠。梯子、高凳檢驗周期為一年,標準按照gb7059.1-86? gb7059.2-86? gb7059.3-86執(zhí)行。

5.16電動工器具正常檢查項目

5.16.1電源線應完好無損,電源開關動作正常、靈活、不缺損、破裂。電源插頭必須完整無損。

5.16.2工器具的外殼、手柄完好無損,機械防護裝置應完好。

5.16.3保護線連接應正確,牢固可靠。

5.16.4轉動部件及防護裝置應完好。轉動部分應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5.16.5安裝地點應光亮充足,場地便于人員操作使用。

5.16.6電源線應用橡皮絕緣軟電纜電纜管整齊敷設,絕緣良好,帶電部分不得外露。

5.16.7電動工器具必須單獨使用開關(刀閘)。工器具的接地裝置必須良好,符合要求。

5.16.8電焊機檢查

5.16.8.1檢查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及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6.8.2檢查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6.8.3檢查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得小于1兆歐。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理。

5.16.8.4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應有良好的絕緣層。

5.17電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1漏電保護器使用。

5.17.1.1電動工器具及環(huán)境惡劣的電氣設備在使用中必須將漏電保護器投入運行。

5.17.1.2不得用漏電保護器代替電源控制開關。

5.17.1.3漏電保護器動作后,必須檢查其動作原因,如檢查未發(fā)現問題時允許試投一次。如再次動作,可考慮作試驗或更換新的漏電保護器。

5.17.2電氣安全用具使用

5.17.2.1電氣安全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掌握正確使用方法。不懂得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2.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電氣安全用具完整好用。

5.17.2.3不允許用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臺等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與高壓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位發(fā)生接觸。

5.17.2.4電氣絕緣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須核準與所操作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是否相符。

5.17.3電動工器具使用

5.17.3.1工器具使用前,工作人員應熟知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懂工器具使用方法的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5.17.3.2使用前工作人員應檢查工具完整好用,防護裝置齊全,帶電工具的附件(鉆頭、砂輪片、無齒鋸片)應無缺陷,安裝牢固。

5.17.3.3工作人員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遵照安全工作規(guī)程正確安全的操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4在一般工作場所,應使用ii、iii類工具。使用工具時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5.17.3.5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架等作業(yè)場所應使用ii類或iii類工器具。

5.17.3.6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工作場所,應使用iii類工器具,或使用裝設漏電保護器的ii類工器具。裝設的漏電保護器及工器具控制箱和電源連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yè)點外面。

5.17.3.7工器具的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電源連接器連接(轉接)。電源線要架空敷設,如在地面敷設應做好防護措施。

5.17.3.8工器具的危險或轉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5.17.3.9加工的部件應固定牢固,不能松動有飛脫的可能。刀具接觸被加工工件要緩慢,不準突然用力,避免損壞工具和傷人。作業(yè)中不準用手直接清除切屑,避免傷人。

5.17.3.10修理工器具必須切斷開關,停止總電源,做好防止轉動的安全措施。停止作業(yè)前應從工件中退出刀具,更換刀具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停止作業(yè)或工作人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

5.17.4安全帶使用

5.17.4.1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領用合適類型的安全帶。

5.17.4.2安全帶每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作使用人員必須掌握檢查的項目。

5.17.4.3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米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自鎖鉤用吊繩例外。

5.17.4.4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huán)上使用。

5.17.4.5安全帶上的各種零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fā)現異常時應立即更換新繩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17.4.6現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

5.18梯子、高凳的使用

5.18.1班組根據需要領用合適類型的梯子、高凳。

5.18.2移動梯子、高凳要在檢查周期內使用。使用前必須詳細檢查,存在缺陷禁止使用。

5.18.3在梯子上面工作時,梯子與地面的傾斜角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子頂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5.18.4只允許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

5.18.5禁止將梯子。高凳架設在不穩(wěn)固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

5.18.6現場作業(yè)時,工作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梯子、高凳,確保工作安全。

5.19電焊機的使用

5.19.1電焊機及電源

5.19.1.1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電焊機超負荷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電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5.19.1.2電焊機連接的電源線,長度不易超過2-3米。當有臨時需要較長的電源線時,應沿墻或立電線桿用瓷瓶隔離布置敷設,其高度必須距離地面2.5米以上,不允許將電源線托在地面上。

5.19.1.3焊接工作地點的電氣線路應布置正確,并應注意檢查開關和漏電保護器及電焊機一次線和二次線有無損傷。

5.19.1.4電焊機電源輸入端不論是否帶有電纜,均應予以保護,以防止人體意外接觸,并表明極性。

5.19.1.5電焊機輸出回路不得與接地保護端或電焊機機架連接,內部連接應采用固定可靠方式,即使斷線或松脫也不會引起輸入和輸出回路間發(fā)生通電現象。

5.19.1.6應經常檢查和保持焊接電纜與電焊機的接線柱接觸良好,保持螺帽緊固。

5.19.1.7如電源內部采取可移動繞組調節(jié)焊接電流,則要求可動繞組在各個位置都應與其它帶電部分至少8毫米的氣隙。

5.19.1.8經常移動切與人體易于接觸的控制回路,其電壓值為:工頻交流36v或42v。直流:36v或48v.

5.19.2電焊電纜及焊鉗

5.19.2.1電焊機用的軟電纜芯線應采用多股細銅線或細鋁線絞合而成,其截面大小應根據焊接需要載流量和長度,按電焊機用電纜的標準選用。

5.19.2.2電纜外皮必須完整、柔軟、絕緣電阻不小于1兆歐姆電纜外皮破損時及時修補完好。

5.19.2.3從焊接工件到電焊機的回路導線應采用電纜或導電完好的鋼筋牢固可靠地連接,如果鋼筋連接不良或電纜細長,一致回路導線電阻大時,焊接電流產生分流,電焊機接地線易被燒斷而發(fā)生各種事故。

5.19.2.4電焊機的電纜線應使用整根導線,中間不易有接頭。當工作需要接長導線時應使用連接器牢固連接,保證絕緣良好。

5.19.2.5焊接電纜線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采用保護套等保護措施。嚴禁把電纜搭在高壓氣瓶、乙炔發(fā)生器上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

5.19.2.6禁止使用廠房的金屬結構、軌道、管道、暖氣設施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起來作電焊導線。

5.19.2.7禁止焊接電纜與油脂等易燃物接觸。

5.19.2.8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與隔熱能力,手柄必須要有良好絕緣層。

5.19.2.9電焊鉗如超負荷使用或連續(xù)使用時間過長,手柄會發(fā)熱,應在自然冷卻后再用,不應將鉗浸在水中冷卻。

5.19.3電焊機接地裝置

5.19.3.1電焊機應專設接地極,接地線截面積一般為14平方毫米,接地螺栓直徑不小于8毫米,并注意防止松脫。應定期檢測接地系統(tǒng)的電氣性能。

5.19.3.2禁止借用氧氣、乙炔等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極,以防止由于產生電阻熱或在引弧時沖擊電流的作用產生火花而引爆。

5.19.3.3電焊機本身接地和焊接工件接地都必須使用獨立的接地線。

5.19.3.4不能將電動機、電動工器具的電源線接在其接地線上,否則就可能被燒毀。

5.19.4電焊機的使用

5.19.4.1必須將電焊機平穩(wěn)地放在通風良好、干燥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環(huán)境。

5.19.4.2電焊機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如焊接現場有腐蝕性、導電性氣體或飛揚的粉塵時,必須對電焊機進行隔離防護。電焊機必須有防止雨雪的防護設施。

5.19.4.3防止電焊機受到碰撞或劇烈震動(特別是整流型電焊機)。

5.19.4.4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和焊件不能短路。

5.19.4.5在合上電焊機開關(刀閘)前應先檢查電焊機等設備,如電焊機接地情況,電源線和電焊線絕緣情況。電焊工在離開工作場所時應將電焊機電源切斷。

5.19.4.6電焊機設備的裝設、檢查、維修工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

2.20電氣檢修工作中使用工器具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者,按違章處理。根據情節(jié)及對人身、設備的危害程度,給予責任人處罰。

6、檢查與考核

6.1電焊線裸露打火或不按規(guī)定做絕緣處理,每一處扣20元。

6.2電、火焊帶相互交叉,每一處扣20元。

6.3氧氣、乙炔瓶安全距離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4氧氣、乙炔氣門不嚴或忘關發(fā)生泄露,每一處扣50元。

6.5 使用電動工器具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6.6使用梯子作業(yè)時,無人監(jiān)護或無安全措施,每一處扣100元。

6.7腳手架搭設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每一處扣50元。

6.8使用工具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每一處扣100元。

第10篇 小型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規(guī)范我公司施工(生產)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生產)中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fā)揮其效能,提高施工(生產)水平,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施工(生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 1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購置

1、 購置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制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

2、 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并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3、 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第 2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1、 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并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yè)所涉及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guī)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3、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設備性能檢查等)、維護保養(yǎng)(指清洗、除銹、涂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4、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品銘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 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6、 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等監(jiān)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7、 固定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并設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機械設備使用時應處于水平狀態(tài),放置平穩(wěn)。

8、 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9、 電動、風動機具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設備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wěn)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10、 電動機械設備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 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12、 機械設備除規(guī)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 3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檢驗

1、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guī)定》執(zhí)行。

2、 起重工器具的檢查周期為一個月,其試驗周期為一年。

3、 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設備性能試驗采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guī)格起重工具數量的30%,,在30%數量里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試驗。對小于10件的應全數試驗。

4、 試驗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5、 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6、 年度經抽查試驗已合格的當批起重工器具,應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標加以區(qū)別:2002年為白色;2003年為紅色;2004年為黃色;2005年為綠色。四年為一輪,以后繼續(xù)以此方法標識。

無此標識或不按年度規(guī)定顏色標識的應視為當年度未做試驗鑒定,現場禁止使用。

7、 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zhí)行。

第11篇 安全防護用品、工器具管理制度

⑴專職安全員建立安全防護用品、工器具管理臺帳,建立安全防護用品、工器具周期檢查試驗記錄。

⑵經周期檢查、試驗不合格或沒有經周期檢查、試驗,或超過周期檢查,試驗的安全防護用品、工器具一律不準在施工過程中使用。

⑶有關安全防護用品、工器具的維護保養(yǎng)根據“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yǎng)”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送變電工程標準化安全設施規(guī)定》中的規(guī)定,對安全防護用品、工器具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合理放置,并建立維護保養(yǎng)記錄。

第12篇 興平保線站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證運行檢修時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興平保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本制度對興平保安全工器具的配備、保管及檢查使用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

3、本制度僅適用于興平保。

二、安全工器具的配備標準

標準中規(guī)定的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數量,是指應配備的最低數量。

三、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備有紅外線燈泡或去濕設施的清潔干燥的專用庫房存放。

2、安全工器具應做到分類放置,擺放整齊,并在工器具柜內標明工器具名稱、數量,應一一對應。

3、絕緣手套應單獨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4、安全工器具應編號正確,絕緣桿、驗電器以支為單位,絕緣手套以只為單位進行編號。

5、安全工器具必須按周期進行試驗,每次試驗后,應有試驗單位出具試驗報告單、試驗合格證。試驗報告單、試驗合格證和工器具應有對應的統(tǒng)一編號,并相符。

6、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等安全工器具使用電壓等級、試驗日期、使用有效期標簽貼在工具上。

7、絕緣桿、驗電器應標明使用最小有效使用絕緣長度。

8、接地線應放在專用架子上或柜內,均應統(tǒng)一編號,并應對號入座。

9、安全工器具應設專人管理,按名稱、數量、試驗周期為主要內容建立臺帳,并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倒帳、物、卡相符。

10、具按規(guī)定或安全工器具間的濕度超過規(guī)定時進行烘干。

應建立專用安全工器具夾,臺帳、試驗卡片、檢查記錄放入管理夾內。

11、器具嚴禁移做它用,未經站長批準不得借用。

12、格的工器具應及時檢修報廢,不得繼續(xù)使用。

13、緣工具受潮或表面損傷、臟污時,應及時處理并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安全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過程中,帶電絕緣工具應裝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車內內,以防受潮和損傷。

2、未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嚴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工具間,以防誤用,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共器具試驗卡片應注銷。

3、安全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須對外觀進行詳細檢查,絕緣手套還應進行擠壓試驗,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4、對安全工器具的絕緣可靠性有懷疑時,應認真檢查或做要的試驗。

5、接地線使用前,應檢查無散股、接地線螺緊固,方可使用,無編號嚴禁使用。

6、使用后安全工器具應放回原位,禁止亂拿亂放。

7、陰雨天使用過絕緣手套應清洗干凈,晾干后放入柜內,絕緣桿、驗電器應進行烘干。

8、安全工器具員應每月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外觀檢查,并做好記錄。

9、安全工器具損壞時應立即上報工區(qū),以舊換新,不得私自報廢。

第13篇 維護部安全工器具檢驗制度

依據《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第一章第六節(jié)的規(guī)定,維護部定于每年的1月和7月開始對維護部各專業(yè)班組所使用登記在帳的手持電動工具(研磨機、角磨機、電剪、手槍鉆、電錘、沖擊鉆、電動(液壓)板手、曲線鋸、風葫蘆等)、大型電動工具(臺鉆、砂輪機、切割鋸、氣泵、電焊機、沖洗機、吸塵器等)、安全用具(安全帶、防墜器等)、起重工具(倒鏈、千斤頂、滑輪組等)、登高用具(人字梯、單片梯、液壓升降平臺)、絕緣工具(如絕緣桿、絕緣靴、絕緣手套、高壓驗電筆等)等進行每半年一次的安全檢驗工作。

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檢修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避免發(fā)生使用不合格工器具造成人員傷害事故。具體固定如下:

1、每年兩次的工具檢驗工作由維護部安全專工負責,下設電動工具檢驗組和安全用具檢驗組。

1.1電動工具檢驗組:聯(lián)系電話2527

組長:葛向東

組員:惲國錦、張秀茹、馬長驥

職責:負責維護部各班組的手持電動工具、大型電動工具、絕緣工具的檢驗,對合格工具進行登記,并粘貼檢驗合格證(黃底黑字)。不合格工具將寫在報告里,提交公司進行維修。

1.2安全用具檢驗組:聯(lián)系電話2516

組長:胡春光

組員:孫 輝、呂叢竹

職責:負責對維護部各班組起重工具、登高用具、安全用具的檢驗,對合格工具進行登記,并粘貼檢驗合格證(白底黑字)。不合格工具將寫在報告里,提交公司進行維修。

2、工具檢驗:

2.1安全、起重、登高用具檢驗時間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

2.2安全、起重、登高用具檢驗地點:在原開發(fā)小樓一層拉力試驗室,對維護部各班組起重工具、登高用具、安全用具的檢驗,屆時請各班組將本班的工具運到拉力試驗室,并帶好工具檢驗臺帳。

2.3電動工具的檢驗時間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由電氣檢驗組人員到維護部各班組進行手持電動工具、大型電動工具、絕緣工具的檢驗,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4安全、起重、登高用具檢驗標準參照《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內容進行檢驗。

3、經檢驗合格的工器具,檢驗完后由班組領回繼續(xù)使用,不合格工器具視情況統(tǒng)一維修或報廢處理。報廢的工器具不發(fā)還班組使用,經維修合格的工具可領回繼續(xù)使用。

維護部

2007-7-4

第14篇 電力施工企業(yè)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第15篇 電力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電力建設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huán)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常現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huán)節(jié)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jiān)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yǎng):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fā)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fā)放。發(fā)放前應使用發(fā)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yǎng)。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tài)。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出現各種不安全現象,都要追究發(fā)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6篇 標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為了更好的發(fā)揮標示牌及安全工器具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使班組正確、規(guī)范地對其使用和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技術措施,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運行部所有人員。

2.?職責

2.1.?發(fā)電運行部電氣專工負責標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每月進行一次清查工作。

2.2.?發(fā)電運行部領導及各專工(分部主任)負責抽查工器具的使用情況,同時要保障工器具的可靠使用。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標示牌的使用與管理

3.1.1?標示牌的使用范圍

3.1.1.1?《禁止合閘 有人工作》

3.1.1.1.1?懸掛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

3.1.1.1.2?懸掛在控制室內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電源開關或合閘按鈕上。

3.1.1.2?《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僅用于熱機)

3.1.1.2.1?懸掛在已停運檢修隔離的熱力系統(tǒng)的閥門操作手輪上。

3.1.1.2.2?懸掛在已停運檢修隔離的煙風系統(tǒng)的擋板就地操作機構把手上。

3.1.1.3?《止步 高壓危險》

3.1.1.3.1?懸掛在室外帶電工作區(qū)域的安全圍欄上。

3.1.1.3.2?懸掛在因高壓危險禁止通行的過道上。

3.1.1.3.3?懸掛在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的外殼上。

3.1.1.3.4?懸掛在高壓試驗地點安全圍欄上。

3.1.1.4?《在此工作》懸掛在工作地點或檢修設備上。

3.1.1.5?《從此上下》懸掛在上下設備的樓梯處。

3.1.2?配備與存放

3.1.2.1?發(fā)電部各專業(yè)用標示牌必須存放在各值班室指定專用工具柜內。

3.1.2.2?電氣用其它標示牌按照類別分別存放在集控室。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存放標示牌。

3.1.2.3?標示牌的檢查應列為交接班檢查項目。對擺放不合要求的應不予接班。

3.1.3?標示牌的使用管理

3.1.3.1?在辦理檢修工作票開工后,要清楚該票做檢修安全措施使用了多少標示牌及其名稱,不得漏掛標示牌。

3.1.3.2?在辦理工作票終結時,要清楚恢復措施收回的標示牌數量及其名稱,并及時將標示牌收回。

3.1.3.3?標示牌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范圍使用,熱力用標示牌和電氣用標示牌不得混用。

3.1.4?檢查與考核

3.1.4.1?標示牌列入專業(yè)管理范圍,由發(fā)電運行部專工(分部主任)監(jiān)督其執(zhí)行情況。

3.1.4.2?安全措施應懸掛標示牌而未掛者,每發(fā)現一處,考核50元。

3.1.4.3?工作終結恢復措施時,標示牌應當全部收回(包括圍欄繩、鏈子、鎖等 ),每發(fā)現少收回一塊,考核100元。

3.1.4.4?除在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標示牌外,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存放。在生產現場、各配電室、開關室、保護室等處每發(fā)現一塊丟棄的標示牌,考核當班班組50元。

3.1.4.5?各值班點熱力用、電氣用標示牌要妥善保管并及時清理干凈、保持清潔,發(fā)現牌子繩斷時,要及時換新繩。各值總負責人為值長,而且要安排專人負責,每發(fā)現一處不合格考核50元。

3.1.4.6?發(fā)現有損壞的牌子時,及時交回發(fā)電運行部處理?,F場不得使用破損的標示牌。每發(fā)現使用一塊,考核使用班組50元。(破損指:標示牌字跡掉漆看不清楚、變形嚴重、有明顯的裂縫、殘缺不全及斷繩等)

3.2?工器具的使用及管理

3.2.1?安全工器具包括的內容

3.2.1.1?登高安全工器具:安全帶。

3.2.1.2?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棒、絕緣墊、驗電筆、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線等。

3.2.1.3?公用工器具:各型搬鉤、對講機、排插座、漏氫檢測儀、紅外線測溫儀、測振儀、盤車把手、粉塵檢測儀、兆歐表、各電氣操作工具、正壓呼吸器、防水套鞋等。

3.2.1.4?班組工器具:萬用表、對講機、手電筒、閥門鉤、扳手、防熱手套、防熱面罩等工器具。

3.2.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3.2.2.1?登高安全工器具:登高作業(yè)必須按照《安規(guī)》采取必要的防墜落措施,發(fā)現一次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行為,考核值長、監(jiān)護人、操作人各50元。

3.2.2.2?電氣安全工器具:電氣操作使用安全工器具必須正確、規(guī)范。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發(fā)現有破損、空洞、無檢驗合格證等問題時,禁止使用并匯報部門處理。發(fā)現一次應用不用或使用方法不正確考核監(jiān)護人、操作人各50元。

第17篇 配電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為了實現安全工器具保管、試驗、使用和報廢等的過程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管理,保障職工在電力生產過程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1、 公司系統(tǒng)所屬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的開展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 根據《國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線路部分),國家電力公司頒發(fā)的(電力生產企業(yè)安全設施規(guī)供手冊)和(江蘇電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標準)的規(guī)定,我們公司根據自身工作需求,配備合格的施工作業(yè)安全工器具和個人安全工器具,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是否完好,是否超試驗周期;

3、 個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個人負責妥善保管,并根據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檢查。試驗規(guī)定執(zhí)行,如有遺失由個人負責按價賠償;

4、 公用的工器具,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

5、 安全工器具要進行編號,登記并建立檢查試驗臺帳,做到帳物相符;

6、 安全工器具應規(guī)定分類存放,防止受潮、霉爛、變形、受熱,機械損傷,不可接觸各種油類、酸堿物質,以防腐蝕;

7、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不得與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組不得接收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檢驗不合格的工器具班組不得索回;

8、 保管人員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關保管使用規(guī)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對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進行登記和常規(guī)檢查;

9、 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申辦安全工器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周期和標準進行定期試驗;

10、 試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試驗合格后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上貼標(掛)合格證,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員應及時在臺帳上做好記錄,班組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

11、 新領用和經修理過的安全工器具必須經過檢查合格,并標貼(掛)合格證方可使用;

12、 抽查試驗過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配電分公司安全工器具使用規(guī)定

1.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和操作方法;

2. 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應認真檢查合格證上的試驗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嚴禁使用不合格和超過試驗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并進行使用前的常規(guī)檢查;

3. 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1)是否清潔、完好;

(2)連接部分應牢固、可靠、無銹蝕、斷裂;

(3)無機械損傷、裂紋、變形、老化、炭化等現象

4.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5.新領和經修理的安全工器具未經檢查試驗不準使用;

6.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環(huán)境條件使用要求時,不準使用;

7.有聲、有光等雙功能的安全工器具,當有一功能失常時,嚴禁使用;

8、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放置在妥當的地方,不可隨意亂放,以免受到污染或損壞;

9、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具使用,并不得隨意外售;

10、安全工器具的報廢制度:

(1)安全工器具經檢查或試驗達不到安全標準,由使用單位安全員鑒定后作報廢處理;

(2)抽查試驗過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3)抽查的安全工器具試驗不合格,則同批次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第18篇 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采購與管理

1、公司必須到定點經營單位或定點生產企業(yè)購買“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質量合格證)齊全的勞動防護用品或安全工器具。

2、公司購進的產品要留存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三證”、產品說明書和復印件。

3、公司所屬項目部必須制定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工器具采購計劃并于年初報公司安全部備案,公司安全部將行使監(jiān)督職權,把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納入季度檢查之中。

4、公司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的采購發(fā)放臺帳,定期檢查、檢驗,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發(fā)現不合格或失效的用品要及時更換和報廢,不得將過期失效的或保管不當損毀的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發(fā)放給職工。

2、使用

公司根據各工程具體情況,發(fā)給職工適用的,有效的防護用品,并按公司安全科的規(guī)定發(fā)放、保管、檢查和使用。

1、架子工:發(fā)給袖套、裹腳(膠鞋)、墊肩、風鏡、安全帽、安全帶。

2、砌磚工:發(fā)給手套、膠鞋、安全帽。

3、漆工:發(fā)給手套、袖套、口罩、安全帽、圍裙、風鏡

4、木工:發(fā)給袖套、圍裙、安全帽、手套

5、電鋸、刨工:發(fā)給圍裙、安全帽、口罩

6、電器操作工:發(fā)給絕緣膠靴、絕緣手套、安全帽

7、起重工:因起重件不同分別臨時決定。

8、高空、坑、槽作業(yè)等工種發(fā)給安全帽,安全繩。

9、對有損健康的特殊工種,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發(fā)給所需保護用品。

注:公司有關發(fā)放安全防護、保護用品的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扣發(fā)、不發(fā)、遲發(fā)或發(fā)現金等。

3、檢查與維修

1、建立定期檢查或報告制度,公司所屬項目部每月將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的采購發(fā)放使用情況上報公司安全部,公司安全部每月進行檢查并上報公司。

2、對于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要做到用前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對不能維修的堅決報廢,不能帶問題進行操作。

4、判廢標準

1、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專業(yè)標準;

2、未達到上級勞動保護監(jiān)督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功能指標。

3、使用或保管貯存期內遭到損壞或超過有效防護功能的最低指標。

4、對于判廢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工器具,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銷毀,要徹底,不能留有隱患。

第19篇 電力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和使用制度

1?總則

1.1?為加強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確保安全工器具的質量可靠,有效指導現場工作人員正確維護和使用工器具,以確保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辦法適用于中電投某風電場電力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2?職責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門承擔其的維護管理職責,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監(jiān)督管理。

3?管理內容與要求

管理內容

3.1.1?電力安全工器具包括:

安全帶、安全網、安全帽、安全照明燈具、防毒面具、絕緣桿、絕緣夾鉗、絕緣罩、絕緣升降板、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驗電筆、絕緣硬(軟)梯、腳扣、絕緣繩索、絕緣斗臂車、接地線等。

3.1.2 ?電氣工具和用具包括:

手槍鉆、砂輪機、切割機,電動拉鉚槍、電動坡口機、電磨頭、電剪刀、交直流焊機、磨光機手提電鉆、沖擊鉆、電錘、電吹風、曲線鋸、鉆床、臺鉆、風葫蘆、電動板手等。

管理要求

:各部門、班組對所轄范圍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設立檔案,具體要求如下:

3.2.1?部門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設備清冊的管理上:各部門按下表格式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按工器具類別的順序進行填寫,以便于查看某類工器具的使用情況。填寫表格如下圖:

序號名稱規(guī)格型號部門

編號

生產廠家領用

日期

存放地點備注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的管理:各部門下表格式填寫,在填寫過程中,按設備清冊的順序填寫(建議對于每年檢驗兩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檢驗填寫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檢驗的再次填寫,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檢查,防止漏檢等)。填寫格式如下圖,

序號名稱部門

編號

檢驗人檢驗日期所在

班組

設備狀況備注

——檢驗報告:

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部門和班組,對所檢驗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應的檢驗報告,并按類別和時間進行分類保管。

3.2.2 ?班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設備清冊的管理:各班組在填寫過程中,各班組按工器具類別的順序進行填寫,填寫表格與部門填寫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的管理:各班組在填寫過程中,按設備清冊的順序填寫(建議對于每年檢驗兩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檢驗填寫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檢驗的再次填寫,這樣做的目的是便于檢查,防止漏檢等)。填寫格式與部門相同。

——檢驗報告:

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班組,對所檢驗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應的檢驗報告,并按類別和時間進行分類保管(此項工作班組管理或部門統(tǒng)一管理都可以,無論誰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證其原始報告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安全用具和工器具進行檢驗的班組或部門,應向被檢驗工器具的部門提供檢驗情況(指檢驗結果是否合格等)。

3.3?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定:

根據《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對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測試標準,規(guī)定了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請各部門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3.3.1 ?驗電器: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起動電壓試驗半年起動電壓值不高于額定電壓的40%,不低于額定電壓的15%試驗時,接觸電極應與試驗電極相接觸
2額定電壓試驗半年在接觸電極上施加額定電壓并保持5min,在該時間段內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顯示信號沒有間斷
3工頻耐壓試驗1年額定電壓(kv)試驗長度(m)工頻耐壓(kv)
1 min5min
100.445/
350.695/
630.7175/
1101.0220/
2201.8440/
3302.8/380
5003.7/580

3.3.2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成組電壓降試驗不超過5年對25mm2,35 mm2,50 mm2,70 mm2…接地線的任意兩個線夾之間分別施加13a,18a,26a,36a…電流,測量其電壓降,其壓降應小于或等于同長同截面絞線的壓降值,或者不超過型式試驗時測得壓降的115%線鼻與多股軟導線壓接的應立即做該試驗
2接地絕緣棒的絕緣試驗1年額定電壓(kv)工頻耐壓(kv)持續(xù)時間(min)試驗電壓加在護環(huán)與緊固頭之間
10451/
35951/
631751/
1102201/
2204401/
330380/5
500580/5

3.3.3 ?絕緣桿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工頻耐壓試驗1年額定電壓(kv)試驗長度 (m)工頻耐壓(kv)
1min5min
100.445/
350.695/
630.7175/
1101.0220/
2201.8440/
3302.8/380
5003.7/580

上一頁12下一頁3.3.4?絕緣夾鉗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工頻耐壓試驗1年額定電壓(kv)試驗長度 (m)工頻耐壓(kv)持續(xù)時間(min)
100.4451
350.6951
630.71751
1101.02201
2201.84401

3.3.5?絕緣硬梯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靜負荷試驗1年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2工頻耐壓試驗1年額定電壓(kv)試驗長度(m)工頻耐壓(kv)
1(min)5(min)
100.445/
350.695/
630.7175/
1101.0220/
2201.8440/
3302.8/380
5003.7/580

3.3.6 ?絕緣罩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工頻耐壓試驗1年額定電壓(kv)工頻耐壓(kv)時間

(min)

按gb12168方法進行試驗
6—10305
35805

3.3.7 ?絕緣手套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工頻耐壓試驗半年電壓

等級

工頻耐壓(kv)持續(xù)時間(min)泄漏電流(ma)
高壓81≤9
低壓2.51≤2.5

3.3.8 ?絕緣斗臂車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工頻耐壓試驗1年額定電壓(kv)試驗長度(m)工頻耐壓(kv)
1(min)5(min)
100.445/
350.695/
630.7175/
1101.0220/
2201.8440/
3302.8/380
5003.7/580

3.3.9 ?絕緣繩索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工頻耐壓試驗半年試驗長度

(m)

工頻耐壓(kv)持續(xù)時間

(min)

0.51055

3.3.10?安全帶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靜負荷試驗半年種類試驗靜拉力(n)載荷時間(min)
大帶22055
腰帶22055
小帶14705
2沖擊試驗半年80kg重量做自由墜落試驗用于懸掛安全帶,按gb6096-85方法進行試驗

3.3.11?安全帽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沖擊性能試驗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沖擊力小于4900n按使用場合不同分批進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進行試驗
2耐穿刺性能試驗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鋼錐不接觸頭模表面

3.3.12 ?腳扣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靜負荷試驗半年施加980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3.3.13 ?升降板

序號項目周期要求說明
1靜負荷試驗半年施加2205n靜壓力,持續(xù)時間5min

3.4 ?電氣工具和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定

3.4.1 ?預防性試驗前應檢查以下項目:

——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

——保護接地或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軟電纜或軟線是否完好無損。

——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陷、破裂。

——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無障礙。

3.4.2 ?測量工具的絕緣 電阻

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不小于7(兆歐)

3.4.3?絕緣耐電壓試驗

帶電零件與殼體零件間加電壓500v—2500v,絕緣電壓試驗的時間應維持1分鐘。

3.5 ?電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規(guī)定

3.5.1 ?各部門應根據各種電力安全工器具的有關標準和產品使用說明書,制訂相應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

3.5.2?對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使其熟悉設備的結構、特點、性能,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經過必要的考試,合格者允許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經過電力安全工器具培訓的人員不允許使用。

3.5.3 ?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養(yǎng)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項。

——工具檢驗、試驗部門、時間,工具檢驗時限。

3.5.4 ?使用單位(部門)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檔案。

3.5.5?各單位應根據工作性質、工作需要、工作范圍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專人負責保管(個人防護用品由個人保管)。

3.5.6 ?安全工器具在發(fā)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響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強使用前的檢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須由使用人員對外觀、帽帶等情況進行檢查;對安全帶要對外觀、鎖扣牢固等情況認真檢查。使用前對安全工器具關鍵部位的檢查必須嚴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早解決。

3.5.7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重新進行檢查、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 ?工具的維修必須由專門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同時應配備必須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3.5.9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3.5.10 ?安全工器具必須嚴格按照預防性試驗項目、周期、要求進行試驗,未按要求進行試驗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產工作中使用。

3.5.11?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照產品風電場家規(guī)定的使用壽命期限使用,超過使用壽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對雖未超過使用壽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不允許使用。

4?報告和記錄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檔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檢驗登記

第20篇 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1)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桿、高壓驗電器、驗電筆、攜帶式接地線、攜帶式行燈變壓器、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等。

2)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安全帶、梯子、升降平臺等。

3)勞動防護用具:安全帽、防燙服、酸堿服、護目鏡、耳塞(護耳)、安全圍欄、警示帶、警告牌等。

2 電氣工器具定義

1)手持式電氣工具:電鉆、沖擊鉆、電錘,曲線鋸、電磨、研磨機、坡口機、電動扳手、手提砂輪機、角向磨光機、吹塵器、手提式電動液壓壓接鉗等。

2)移動式電氣機具:型材切割機、電動切管套絲機、軸承加熱器、交直流電焊機、小型空壓機、電動拉馬、磨地機、高壓水槍、吸塵器、臨時油泵、潛水泵等。

3)固定式電氣工具:臺鉆、砂輪機、烘箱等。

1.7.5 管理內容與要求

1 為確保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各部門應定期對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作安全檢查和檢驗。任何新投用的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都應編號建檔、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應設專人保管,建立檢測檔案和周檢記錄,每周檢查一次,記錄工器具維修和外觀檢查情況。

3 根據《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

——電氣工器具檢驗周期為六個月。

——電氣安全工器具如絕緣靴、絕緣手套檢驗周期為半年;絕緣隔板、膠墊檢驗為1年;行燈變、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檢修箱漏電保護器為新增項目,檢驗周期參照電氣工器具為六個月。

——登高作業(yè)安全用具如安全帶檢驗周期為1年;竹(木)梯、鋁合金梯檢驗周期為半年。

——勞動防護用具如購買的安全帽每批次,必須抽3頂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4 電氣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由電氣高壓試驗人員自檢,部門、班組應在檢驗周期到期前半月內及時聯(lián)系送檢。

5 試驗人員應建立所試驗的工具檢驗臺賬,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由各班組和部門工具管理員負責保管,保存期限二年。

6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必須選用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并經檢驗合格的生產公司家產品。

7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電氣安全工器具管理

(1)絕緣棒(夾鉗、墊等)、驗電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傷痕,是否符合使用電壓等級。

(2)絕緣靴、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粘、龜裂或破損等禁止使用,存放時,上面不得壓其它重物,以防剌損,不得與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接觸,防止陽光直射和風吹雨打。電氣運行現場絕緣手套不得少于兩雙。

(3)絕緣工具使用時須謹防接觸鋒利的物件或油、易腐物件,用后須放于特制的布袋內或箱內,按定置管理規(guī)定存放,應保證通風干燥。

(4)絕緣工具受損的或超周期的禁止使用。

(5)臨時電源接線板必須裝有觸電保安器,每次使用前應試驗是否正常。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周圍均是金屬導體的場所和容器內工作時,不應超過34v,在潮濕的金屬容器內、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如煤粉倉、溝道內)、脫硫煙道系統(tǒng)等處工作時,不應超過13v。

(7)行燈電源應由便攜式或固定式降壓變壓器供給,變壓器不應放在金屬容器或特別潮濕場所的內部

(8)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可靠地接地,高壓側應使用單相三腳扁插頭,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2)接地線的管理

(1)所有接地線均需明顯的編號,平時存放應按編號對號入座。

(2)各班在裝拆接地線后,均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并在模擬圖上掛上或取下接地標記。在交接班時必須交代清楚。

(3)每班在巡查時,必須檢查接地線是否完整、齊全。

(4)接地線使用完畢后,必須按統(tǒng)一制度整理好,對號掛在規(guī)定位置。

(5)禁止使用斷股、夾頭損壞和無編號的接地線。

3)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管理

(1)安全帶:鐵環(huán)、鐵鏈、掛鉤有裂紋或變形,繩子斷股或腐爛,皮帶有損傷等禁止使用。

(2)腰繩:安全繩斷股或腐爛、磨損嚴重(包括局部)禁止使用。

(3)升降板、腳扣:蹬板有傷痕,繩子斷股或腐爛,鉤子有裂紋;腳扣表面有裂紋,皮帶不完整或有傷痕等禁止使用。

(4)竹(木)梯有斷檔、缺檔、腐朽、裂紋的禁止使用。梯腳上應綁有防滑橡皮。

(5)登高安全工具應放在通風干燥處,嚴防受潮損壞。

4)勞動防護用具管理

(1)凡進入生產現場工作、學習、參觀者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合盛熱電有限公司職工由于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現場造成人身傷害時,其待遇不按工傷處理。非本合盛熱電有限公司人員由此發(fā)生事故的由管理該人員的部門負責處理。

(3)合盛熱電安培部檢查中發(fā)現在生產場所未戴安全帽者,除責令立即改進外,以違章考核處理。重犯者除批評教育外從嚴處理。

(4)職工要愛護自己使用的安全帽,不準無故損壞和挪作它用。使用過程中安全帽損壞的,應立即向本部門、單位兼職安全員報告,并及時調換。

(5)職工應對自己的安全帽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遺失要及時補領,并酌情付費。

(6)安全帽的計劃、發(fā)放、到期更換由安培部歸口進行管理。

(7)安全帽生產單位必須有生產許可證,每頂安全帽必須有鑒定合格證,使用周期以安全帽有效期為限。

(8)為方便管理,不同類別的使用人員用不同顏色的安全帽來區(qū)別。

8 電氣工器具管理

1)電氣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絕緣不合格或電線破損的電氣工器具不應使用,手持式電氣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應有接頭。

2)不熟悉電氣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刻找專業(yè)人員修理。

3)嚴格使用ⅰ類電氣工具。使用外殼為金屬材料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必須同時使用漏電保安器。漏電保安器使用前應進行試驗檢查。

4)電氣工器具的電線不應接觸熱體,不應放在潮濕的地上,經過通道時必須采用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護措施,嚴禁重載車輛或重物壓在電線上。

5)使用塑料外殼的電氣工器具應防止碰、磕損壞外殼,且嚴禁與汽油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

6)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應提著導線和轉動部分。

7)在金屬容器內和狹窄場所工作時,必須使用34v以下的電氣工具,或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設專人不間斷地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可以隨時切斷電動工具的電源。電源聯(lián)接器和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寬敞、干燥場所。

1.7.6 檢查與考核

1 每年春、秋季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副工程師組織對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管理進行檢查。

2 班組管理的安全、電氣工器具應每周由班組安全員檢查,部門安全員對本部門的安全工器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3 單位、班組必須設立《安全、電氣工器具登記表》,并及時將各種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的試驗結果、檢查、維護和使用情況詳細地記入表內。

4 全工器具必須嚴格遵守使用規(guī)定,實行定人、定點、定位妥善管理,嚴禁移作他用。

5 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按違章處理,單位、班組分級進行考核。

1.7.7 附錄

1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2 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3 電動工器具試驗記錄表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規(guī)格型號

管理編號

檢測項目

備注

電器外殼和防護是否完好

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

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

開關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

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規(guī)格型號

管理編號

檢測項目

備注

外殼、把手是否完好

卡頭是否牢固,轉動是否靈活

開關自動復位是否失靈、聲音是否正常

導線連接是否牢固、無破損

插頭是否正確、完好

電動工器具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

試驗日期

溫度(℃)

濕度(%)

名 稱

型 號

編 號

線圈對外殼絕緣(mω)

結 論

備 注

檢測儀器

批準:審核:試驗: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匯編(20篇范文)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性能試驗,制定以下制度,望嚴格遵照執(zhí)行。14.2.1 電動工具(1)電…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工器具信息

  • 維護部安全工器具檢驗制度匯編(7篇范文)
  • 維護部安全工器具檢驗制度匯編(7篇范文)59人關注

    依據《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第一章第六節(jié)的規(guī)定,維護部定于每年的1月和7月開始對維護部各專業(yè)班組所使用登記在帳的手持電動工具(研磨機、角磨機、 ...[更多]

  • 安全工器具使用制度匯編4篇
  • 安全工器具使用制度匯編4篇50人關注

    安全工器具是指設備維護或保養(yǎng)使用的搖表、絕緣桿、絕緣升降板、絕緣手套、絕緣靴(鞋)、驗電筆、驗電器、令克棒、絕緣硬梯、絕緣繩索、絕緣斗臂車、接地線、鉗子、 ...[更多]

  •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匯編(20篇范文)
  •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匯編(20篇范文)47人關注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性能試驗,制定以下制度,望嚴格遵照執(zhí)行。14.2.1 電動工具(1 ...[更多]

  • 安全工器具制度匯編15篇
  • 安全工器具制度匯編15篇33人關注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華電蒙能包頭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現場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guī)范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 ...[更多]

相關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