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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室內裝飾工作不僅是藝術與設計的融合,更是安全與責任的體現。一套健全的安全制度如同保護傘,確保施工過程的順利進行,避免潛在風險,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是企業(yè)對客戶和員工的承諾,提升企業(yè)形象和信譽。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培訓:所有參與裝飾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應急處理措施。
2. 工地管理: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限制非工作人員進入;保持工地整潔,避免雜物堆積引發(fā)事故。
3. 設備檢查:定期對電動工具、升降設備等進行維護檢查,確保其良好運行狀態(tài)。
4. 風險評估:針對每個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制定相應的安全預防措施。
5. 應急預案:設立明確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坍塌等情況的應對策略。
注意事項
1. 制度需具體明確,避免模糊不清,如規(guī)定操作流程、安全距離等。
2. 制度應具有可執(zhí)行性,不能過于理想化,要考慮到實際操作的可行性。
3. 定期更新制度,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更,及時調整完善。
4. 制度的執(zhí)行需要監(jiān)督,設立獎懲機制,確保制度落實到位。
5. 注重溝通,鼓勵員工提出安全建議,共同構建安全文化。
室內裝飾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對生命的尊重,是對質量的追求,更是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的基石。我們需時刻牢記,安全無小事,制度是保障,只有將安全制度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室內裝飾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交通中心室內裝飾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制度
交通中心室內裝飾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及制度
1.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技術、生產、安全、行政保衛(wèi)等職能部門人員為組員的安全生組織機構,公司工程安全部定期監(jiān)督檢查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公司法人代表為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為企業(yè)法人在現場的委托代表,直接指揮工程安全生產。
1.2、施工期間除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建筑機械操作規(guī)程》,還必須遵守有關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衛(wèi)生方面的法規(guī)和規(guī)范,并提供必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及采取必要的其他有效措施以保護現場施工和監(jiān)理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
1.3、安全標志
我公司將在施工現場周圍配備必須的標志牌,標志牌包括:警告與危險標志、安全與控制標志、指路標志與標準的道路標志。所有的標志尺寸、顏色、文字、架設地點均必須經過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
1.4、安全員職責
我公司現場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其工作任務包括:制定健康保護與事故預防措施和個人檢查,查看所有安全規(guī)則與條例的實施情況。安全員持證上崗,佩帶胸卡,卡片紅色,貼照片。工人進場前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場。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帶胸卡,卡上貼照片,且服從管理。安全員在工人進場前到__機場公安分局為每個施工人員辦理進入航站區(qū)的通行證。
1.5、進入施工區(qū)域的所有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1.6、高處作業(yè)施工人員,嚴禁投擲物料,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改。
1.7、施工動用明火必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申請,且按有關規(guī)定報批,抄送監(jiān)理單位備案。施工用電、氣焊必須領取用火證,并派專人看管,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施工現場設專職用電管理員全面負責施工用電的管理,制定用電制度、規(guī)范設置用電線路及設施,檢查施工用電設備的完好,設置漏電保護。
1.9、安全管理網絡由項目經理牽頭負責,由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分管共抓,并由他們具體進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并且把安全生產落實到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
1.10、自覺遵守業(yè)主及總包方對現場安全消防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1.11、從事特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焊工人,嚴禁從事電、氣焊作業(yè)。
第2篇 室內裝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室內裝飾工程施工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保證
作業(yè)人員的安全,保證相鄰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管理規(guī)范。
第二條 室內裝飾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
第三條 室內裝飾工程施工,應當建立安全責任制度。
室內裝飾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對企業(yè)安全施工負有全面領導
責任應與施工現場負責人簽定安全責任書。
施工現場負責人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施工現場負責人應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簽定安全責任書。
未簽定安全責任書,無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不得擅自
(一)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確需改變設計圖的,應征得設計單位同意。
(二)不得拆除、破壞承重墻體、梁、板、墩、柱等結構;
(三)需要拆改室內供暖設施的,應當征得供暖管理機構同意;
(四)不得擅自拆改室內燃氣管道及配件,確需拆改的,應征得燃氣管理機構的同意。
(五)需要改動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閉水實驗;
(六)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定,保證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七)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范,保證相鄰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五條 電、氣施工安全
(一)電氣開關柜(箱),按規(guī)定制作安裝,完整帶鎖,
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并按規(guī)定設置。
(二)各類電器設備、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必須
接實、接牢,以免線路過熱或打火斷路,發(fā)生問題應立即修理。
(三)存放易燃液體,可燃氣瓶和電石的庫房,照明線
路穿管保護,采用防爆燈具,開關設在庫外。存放防火器材的庫房由專人管理,施工人員須了解使用方法。
(四)穿墻電線和靠近易燃物品的電線須穿管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以上間距,大功率燈泡要加大間距,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
(六)施工現場采用三相五線制的配電方式,采用多級保護措施,增設漏電保護開關,設置分段保護,嚴禁接地導線上加設開關裝置,移動電箱電纜采用五芯線,并嚴格按照tn-s體系的要求進行保護接地。
(七)在檢修設備和接線時應由二人進行,檢修前應停止對該設備供電,并在開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識牌。工作前必須進行驗電。
(八)禁止帶電作業(yè),確需帶電作業(yè)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所有工具均應有絕緣把手。并應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站在絕緣臺上工作。
(九)施工用電線設備要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要及時糾正,避免發(fā)生事故。處理好傳輸、控制、使用等過程。
(十)施工現場用電應從戶表以后設立臨時用電系統(tǒng)。
(十一)安裝、維修和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tǒng),應由專職電工完成。
(十二)臨時施工用電開關箱中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不得用插頭連接。
(十三)臨時用電線路應架空敷設,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十四)暫停施工應切斷電源。
(十五)照明燈具,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巖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級材料隔熱,光照明燈具或鎮(zhèn)流器嵌入可燃裝飾裝修材料中時,應采取隔熱措施予以分隔。
(十六)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得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十七)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增板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得裸露。
(十八)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必須消除周圍焊渣滴落下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jiān)督。
(十九)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其配套使用的照明燈具、電動機、電氣開關,應有安全防爆裝置。
第六條 腳手架搭設、拆除施工安全
(一)搭設腳手架時,其主要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材,用直角扣件扣接,嚴禁拆除。主要點處兩個直接扣件的中心距不應大于150㎜。
雙排腳手架中,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應大于桿長的0.4倍,且不應大于50㎜。
(二)腳手架應設置縱、橫向掃地桿??v向掃地桿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離座上皮不大于200㎜處的主桿上,橫向掃地桿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扣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三)未設置第一排連墻件前,應適當設拋撐(間隔不大于6跨)以確保搭架穩(wěn)定和搭架上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四)搭設中應架板滿鋪,搭架上不得集中超載堆置桿件材料。
(五)搭架上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并站穩(wěn)把牢。
(六)在搭架上傳遞、放置桿件時,應防止失衡、閃失和滑落。安裝較重的桿部件或作業(yè)條件較差時,應避免單人操作。
(七)拆除腳手架應按與搭設相反的程序由上至下逐步拆除,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八)拆下的桿件、扣件和腳手架板及時吊運回地面,禁止從架上向下拋擲。
第七條 防止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施工安全
(一)防止高空墜落和物體打擊,加強臨邊防護;
(二)施工層架的外側應設置大孔安全網,防止材料墜落;施工層架的內側應設置密目網,架上的腳手架板應予滿鋪,防止砂、石、垃圾等墜落;每四步架子應有一道雙層安全網,施工層內側與結構大于30cm,旁邊用安全網封嚴,施工層架應高于施工層3m。
(三)外用電梯、井字架、材料周轉平臺、運輸小車道卸料平臺等應有半自動門,平臺周邊用密目安全網封底;
(四)沒有外架的柱架結構周邊或非人行道等“五臨邊”應采用紅、白相間欄桿二道。
第八條 室內裝飾施工使用的電鉆、電錘、沖擊鉆、曲線鋸、電動剪刀、磨光機、切割機、電刨等機具,使用前,應進行安全檢查,操作時,要嚴格按照機具使用說明及操作規(guī)則進行操作,保證人身安全。
第九條 室內裝飾工程施工單位在施工活動中應當遵循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的室內裝飾施工規(guī)范和標準。
第十條 室內裝飾活動造成業(yè)主、相臨人、其他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按照《西安市室內裝飾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處理。
第十一條 室內裝飾企業(yè)負責人、工程施工安全第一責任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施工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第十二條 室內裝飾施工作業(yè)人員在施工中發(fā)生人身傷害 事故,按照事故的責任,分別由室內裝飾企業(yè)、施工單位或作業(yè)人員承擔。
第十三條 建立施工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室內裝飾企業(yè)負責人、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如實、及時報告安全事故,不得拖延、瞞報安全事故。
第十四條 室內裝飾工程因施工原因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市室內裝飾協(xié)會協(xié)調、市室內裝飾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0. 安全作業(yè)
10.1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應設置明顯安全標志,建立msds,有專人管理,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員必須執(zhí)行防火防爆制度,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明火作業(yè)和吸煙。
10.2 施工現場不允許擅自裝接臨時用電線路,如有特殊需要必須辦理“架設臨時電器線路審批單”,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按規(guī)定裝接臨時用電線路,并在審批同意的使用期限內拆除。
10.3 施工單位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如電工、焊工、起重指揮工等)必須執(zhí)行國家《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持證上崗,并將特種作業(yè)的操作證復印件交至項目安全管理小組備案。
10.4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危險設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保險、信號裝置、安全標志及警告牌。
第3篇 室內裝飾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室內裝飾項目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
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都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辦理安全教育卡。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必須填寫在安全教育卡內,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由宣講人和受教育人員共同簽字,一份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憑證。
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以及季節(jié)性的安全教育,都通過安全教育卡的形式式進行考核檢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質量,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實踐證明,這是解決施工人員眾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2、安全技術交底
班組長在施工班組簽發(fā)施工任務書時,同時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按安全技術交底卡的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由裝飾工程施工單位制定統(tǒng)一格式,交底內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規(guī)安全要求;二是根據施工內容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按照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針對性進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與作業(yè)班組代表雙方簽字,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員,既作安全檢查的依據,又作為劃分安全事故責任的憑證。
3、特殊工種的安全操作
架子工、電焊工、氣焊工、維護電工、小型機械工等特殊工種,經安全操作培訓,并持證作業(yè)。
安全員在安全檢查工作中,將特殊工種持證作業(yè),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如發(fā)現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作業(yè),或非特殊工種代替特殊工種作業(yè)時,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違章作業(yè)進行經濟處罰。
電焊工、氣焊工辦理用火證明時,必須有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
4、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員參加短期安全培訓班學習,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證,才允許參予施工管理工作。考試成績優(yōu)良者,給予獎勵,成績不及格者,給補考機會或調換工作崗位。這們做可增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避免違章指揮,對搞好裝飾工程施工安全發(fā)揮了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