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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腳手架安全制度是建筑施工領域的基石,它如同施工現場的生命線,確保每個工人的安全。沒有健全的安全制度,就如同建筑在沙灘上的城堡,隨時可能因意外而崩塌。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夠預防事故,減少傷害,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公司的聲譽,同時也是對員工生命尊重的體現。我們應當視其為保障工地秩序、提升工程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腳手架搭建前的檢查:確保材料無損,結構設計符合工程需求。
2. 操作人員培訓:所有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了解操作規(guī)程和應急措施。
3. 現場監(jiān)督:設置專職安全員,監(jiān)控作業(yè)過程,及時糾正違規(guī)行為。
4. 安全防護裝備:強制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確保個人防護到位。
5. 日常維護:定期檢查腳手架穩(wěn)定性,及時維修加固。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于復雜,確保工人能理解和執(zhí)行。
2. 實施過程中要注重靈活性,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調整,但不能違反基本安全原則。
3. 強化責任追究,對違反制度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形成威懾力。
4. 定期評估和更新制度,適應工程進展和技術變化。
每一項制度都應明確、具體,便于執(zhí)行和檢查。只有這樣,我們的腳手架安全制度才能真正發(fā)揮其保護作用,為每一位工人的安全筑起堅實的屏障。
腳手架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外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經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外架搭拆安全領導小組,先對工程的特點進行討論,由主任工程師認真編寫《外腳手架施工方案》,經過職能部門進行審批。
二、由生產經理、外架工長成為外架搭拆副組長,外架班成為安全搭拆小組,外架搭拆小組成員認真學習《外腳步架施工方案》,全面掌握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時刻關注現場施工生產狀況,搭拆前由外架工長向搭設班組下達安全技術交底書,班組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準開始搭設及拆除施工,并由外架班長每天對班組成員進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腳手架搭設及拆除人員必須是經過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0306)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定期檢查,合格者持證上崗。
四、外架搭設及拆除人員作業(yè)時,必須嚴格按照方案及交底進行搭設及拆除作業(yè)。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現場勞動紀律。外架搭設班組進入現場作業(yè)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帶,高處作業(yè)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搭設拆除過程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高空作業(yè)時操作工具和架設材料要放置穩(wěn)當,防止墜落傷人,操作人員嚴禁酒后上崗和帶病上崗。
五、腳手架的構配件及鋼管材質與搭設質量,按照jgj130-2001規(guī)范中第8章的規(guī)定進行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搭設過程中外架班組要分層進行報驗。
六、外架作業(yè)層的施工荷 載不得超載。嚴禁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的輸送管道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并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七、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橫、縱向掃地桿,以及外架拉墻桿件。
八、外架搭設安全領導小組要定期與不定期相組合,經常對外架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消除外架種種安全隱患。當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立即停止外架的搭設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清除積雪和霜凍。
九、不得在外腳手架基礎及其相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報外架安全領導小組批準。
十、鄰街搭設外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腳手架的接地、避雷應按現行作業(yè)規(guī)范jgj2005-88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搭拆外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十二、外腳手架在使用期間防火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應及時清理外腳手架的易燃建材,限制在外腳手架上動用明火,動用明火時要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xù),并要專人監(jiān)護,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其它工種在作業(yè)層腳手架上從事鋼筋、線管等其它構件焊接切割時要在焊接切割部位下方設置阻燃擋板,不得允許電渣火花直接掉落在外架體上而引起火災。
以上制度中各條款令項目部全體成員及作業(yè)隊共同遵守,不得違反,違反者將給以予100-1000元處罰,造成事故的將直接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
第2篇 某某工程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基本要求:
1)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編寫施工方案,必須進行設計計算,施工方案和設計計算要經過總工程師審批。
2)腳手架搭設和拆除前必須有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技術交底要有文字記錄。
3)腳手架施工的人員資質、機具和材料要經過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對照有關規(guī)定和施工方案進行認定,不符合的不允許使用。
4)腳手架的搭設、拆除過程應有專職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
5)腳手架搭設完成,使用前必須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進行試驗和驗收。
6)腳手架與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執(zhí)行。
(2)材料、構配件質量要求:
1)腳手架桿材質:
①鋼筋材持一般應使用q235鋼材(在有可靠數據情況下也可使用其他材質,但必須審批手續(xù)齊全),外徑48mm、壁厚不小于3.0mm的焊接鋼管,小橫桿長度2.1-2.3m為宜,立桿、大橫桿的長度4-4.5m為宜(不超過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內。銹蝕、變形超過規(guī)定的禁止使用。也可選用新型優(yōu)質鋼管材。
②腳手架塔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不得使用不同材質混搭。
2)腳手板:
木腳手板應選用厚5cm,非脆性木材(如樺木、楊木等)無腐朽、劈裂板。
3)懸挑式腳手架的懸挑架和吊籃腳手架的吊籃平臺,可選用型鋼制作,其節(jié)點必須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允許使用鋼管扣件連接方法組裝。
4)所有的安全裝置必須有產品鑒定證書、制造廠的生產許可證和質量證明書,在現場還應進行檢驗和試驗。
(3)主要構造和施工要求:
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橫距、步距、允許搭設高度、連墻件的布置、桿件及腳手板搭接等構造要求,必須符合行業(yè)標準《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2)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①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可素土夯實找平,上面鋪5cm厚木板,長度為2m時垂直于墻面放置,長度大于3m時平行于墻面放置。
②塔設高度超過5m時,應進行計算并根據地耐力設計基礎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處采用灰土地基,或澆注50cm厚混凝土基礎,其上采用枕木支墊。
3)腳手架的外側應按規(guī)定設置密目安全網,安全網設置在外排立桿的里面。密目網必須用合乎要求的系繩將網周邊每隔45cm(每個環(huán)扣間隔)系牢在腳手桿上。
4)施工層外側要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擋腳板。
5)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否則應采取臨時穩(wěn)定措施,直到一層連墻桿搭設完后方可根據情況拆除。剪刀撐、橫向斜撐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各底層斜桿下端均必須支撐在墊塊或墊板上。
6)拆除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拆除,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②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③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墻件。
④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7)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詳圖指導施工。
8)腳手板:
①鋪設腳手板時,首先檢查腳手架切實掛牢后才可進行。腳手板必須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腳手板。板必須長出支點20cm以上。
②腳手板要鋪滿鋪嚴,沿長度方向搭接后與腳手架綁扎牢固。
③禁止出現探頭板。
第3篇 模板腳手架施工安全防護制度
第一節(jié) 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撐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頂撐要垂直,底端平整堅實并加墊木。
2、采用桁架支模應嚴格檢查,發(fā)現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3、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4、設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臺;不足4米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5、拆除模板應經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6、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預制構件模板,應隨拆隨加頂撐支牢,防止構件傾倒。
第二節(jié) 腳手架材料
1、鋼管腳手應用外徑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鋼管,長度以4-6.5米和2.1-2.3米為宜。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發(fā)現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3、木桿應采用剝皮杉木和其它各種堅韌硬木。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節(jié)等易折木桿,一律禁止使用。
4、木腳手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厘米,大橫桿、小橫桿(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間的可雙桿合并或單根加密使用。
5、鋼制腳手板應采用2-3毫米的ⅰ級鋼材,長度為1.5-3.6米,寬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為宜,兩端應有連接裝置,板面應鉆有防滑孔。凡是裂紋、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jié)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厘米處應用鍍鋅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6、竹片腳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須擰緊。竹編腳手架,其兩邊的竹杠直徑不得小于4.5厘米,長度一般以2.2-3米,寬度以40厘米為宜。
7、腳手架的綁扎材料可采用8#鍍鋅鐵絲,直徑不小于10毫米的麻繩或水、蔥竹篾。
第三節(jié) 外腳手架
1、鋼管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穩(wěn)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米;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5米。鋼管立桿、木橫桿接頭應錯開,要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扎。
2、木腳手架的立桿應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桿前應先挖好土坑,將底部夯實并墊以磚石,如遇松土或者無法挖坑時,應綁扎地錨桿。木腳手架的立桿間距不得大小1.5米;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2米;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米。
3、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過270公斤(2700牛頓)。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應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架設。
4、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桿應設剪刀撐和支桿。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的角度應不大于60度,支桿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腳手架必須同建筑物連接牢固。
5、架子的鋪設寬度不得小于1.2米。腳手架板須滿鋪,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時不得小于20厘米;對頭接時應架設雙排小橫桿,間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應用木塊,并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6、翻腳手板應兩人由里往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第四節(jié) 內腳手架
1、內腳手架底腳要墊有木塊,并磕在能承受荷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同時支架間應綁斜撐拉固。
2、高度超過4米時,必須在墻外搭設能承受160公斤(1600牛頓)荷重的安全網或防護擋板。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網。網應外高里低,網與網之間須拼接嚴密,網內雜物要隨時清掃。
第五節(jié) 其它腳手架
1、用鋼管搭設腳手架,相鄰兩立桿接頭錯開不少于50厘米,橫桿和剪刀撐(十字架)要同時安裝。
2、腳手架安裝完畢,必須經施工負責人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六節(jié) 腳手架拆除
1、拆除腳手架,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看管,禁人入內。拆除時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yè)。
2、拆除腳手架大橫桿、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桿子拆除。
3、拆下的腳手桿、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吊下,禁止往下扔。
第4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裝與拆除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架子工應持證上崗。
2 搭拆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 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本規(guī)范第8 章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應確認合格后使用。
4 鋼管上嚴禁打孔。
5 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架體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嚴禁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
6 滿堂支撐架在使用過程中,應設有專人監(jiān)護施工,當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并應迅速撤離作業(yè)面上人員。應在采取確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斷和處理。
7 滿堂支撐架頂部的實際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規(guī)定。
8 當有六級強風及以上風、濃霧、雨或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雨、雪后上架作業(yè)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9 夜間不宜進行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10 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本規(guī)范第8.2 節(jié)的規(guī)定進行。
11 腳手板應鋪設牢靠、嚴實,并應用安全網雙層兜底。施工層以下每隔10米應用安全網封閉。
12 單、雙排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沿架體外圍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網宜設置在腳手架外立桿的內側,并應與架體綁扎牢固。
13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 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 連墻件。
14 當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開挖腳手架基礎下的設備基礎或管溝時,,必須對腳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15 滿堂腳手架與滿堂支撐架在安裝過程中,應采取防傾覆的臨時固定措施。
16 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7 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應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8 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 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9 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應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第5篇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要求比較多,
1、螺栓擰緊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應大于65n.m;
2、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不應小于100mm。
3、在主節(jié)點處固定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剪刀撐、橫向斜撐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轉扣件的中心點的相互距離不應大于150mm;
4、對接扣件開口應朝上或朝內;
5、扣件規(guī)格必須與鋼管外徑(48或者51)相同;
6.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無嚴重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鋼管。規(guī)范上推薦使用的是48_3.5mm.還有48.3_3.6、48.3_3.2等幾種。
7.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和其它材料綁扎;
8.外腳手架立桿間距鋼管不得大于1.8m,大橫桿間距不得大于1.8m,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5m;
9.腳手架必須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m,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m.拉結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處設可靠支頂;
10.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板下層兜設水平網。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m.嚴禁用竹芭作腳手板;
第6篇 腳手架工程安全監(jiān)理制度
一、 腳手架工程
(一) 用途
“腳手架”是用腳手架材料所搭設的,以滿足施工要求的各種臨時性構架。建設工地無處不存在。
正確設計、選擇腳手架,不但直接影響施工工作的順利和安全進行,而且也關系到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經濟效益的提高,它是建筑施工技術措施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建筑施工中占有特別重要地位。
(二) 分類
1. 用途劃分:操作腳手架、防護腳手架、承重支撐腳手架。
2. 構架方式劃分:桿件組合式、框架組合式、格構組合式;移動臺架式。
3. 設置方式劃分:單排、雙排、多排、滿堂、交圈、特形腳手架。
4. 支圈方式劃分:落地式、懸挑式、附墻懸掛式、整體拉升等。
本節(jié)只討論扣件鋼管式和整體提升(爬升)腳手架。
二、 扣件式專用鋼管腳手架安全監(jiān)理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自1962年從英國引進,現已成為建筑工地用途最廣、占施工成本較高、周轉率最高的一種周轉材料,也是發(fā)生安全事故較多的部位,在建筑行業(yè)已引起高度關注。為此,建設部2001年2月9日頒布了《建筑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范共七章,24條強制性條文。下面討論落地式外腳手架的技術管理?,F場實施、使用過程監(jiān)督、拆除等四方面問題,也是監(jiān)理工程師的日常工作。
(一)落地式外腳手架的技術管理監(jiān)理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腳手架方案總體設計布置、支撐方式等。
2、審查腳手架設計是否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的相關條文,并附計算書。
3、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的部分要另行進行結構布置、荷載分析,進行強度、剛度、變形穩(wěn)定計算,畫施工圖附計算書。
4、特種結構的特殊腳手架應編寫專項腳手架方案,操作腳手架和承重腳手架可以共用,但應統(tǒng)一設計。
5、方案應對關鍵點關鍵部位的安、拆安全問題進行說明,并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高層建筑扣件式腳手架應有防電避雷設計。
(二)落地式外腳手架現場實施的監(jiān)理
實施是決定腳手架質量的關鍵,監(jiān)理工程師一定要在現場旁站監(jiān)督,按設計施工。很多腳手架出問題是任由工人按經驗搭設,不監(jiān)督,不檢查,不驗收,出事在意料之中。亂搭、亂設問題歸納如下:
5. 任意改變構架結構及其尺寸;
6. 任意改變連墻件設置位置、減少設置數量;
7. 使用不合格的桿配件和材料;
8. 任意減少鋪板數量、防護桿件和設施;
9. 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持物上搭設;
10. 不按質量要求搭設,立桿偏斜,連接點松弛;
11. 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搭設和拆除作業(yè)。在搭設時未及時設置拉撐桿件;在拆除時過早地拆除拉結桿件和連接件;
12. 在搭、拆作業(yè)中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包括不設置防(圍)護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13. 不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安全網。
(三)落地式外腳手架使用過程的監(jiān)理
腳手架具有操作服務和承受一定荷載的功能,幾乎現場所有工程和操作人員都在使用,不同工種、不同施工階段要求不同,對腳手架進行改變。如現場沒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會造成亂用亂改,而發(fā)生安全事故,這種現象時有發(fā)生。腳手架的使用管理應加強。
14. 現場腳手架應實行動態(tài)管理,所有更改搭拆都必須向總包申請,監(jiān)理批準執(zhí)行。
15. 必須健全規(guī)章制度、加強規(guī)范管理、制止和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
16. 必須完善防護措施和提高施管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素質。
17. 監(jiān)理工程師應發(fā)現、制止腳手架亂用現象:
1) 隨意增加上架人員和材料,引起超載;
2) 任意拆去構架的桿配件和拉結;
3) 任意抽掉、減少作業(yè)層腳手板;
4) 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增加了荷載,加高部分無可靠固定、不穩(wěn)定,防護設施也未相應加高;
5) 站在不具備操作條件的橫桿或單塊板上操作;
6) 搭設和拆除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7) 在把腳手架作為支撐和拉結的支持物時,未對構架采用相應的加強措施;
8) 在架上搬運超重構件和進行安裝作業(yè);
9) 在不安全的天氣條件(六級以上風天,雷雨天)下繼續(xù)施工;
10) 在長期擱置以后未作檢查的情況下重新啟用;
11) 防雷設施完好性檢查。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的拆除監(jiān)理
腳手架拆除過程安全隱患多,且常有事故發(fā)生,拆除方案應報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拆除過程施工單位安全專業(yè)人員應先書面交底,現場指導。監(jiān)理工程師現場旁站,并對下列問題進行監(jiān)督。
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防護用品佩戴齊全。
1. 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qū)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qū)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xù)組織施工。地面監(jiān)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高層建筑腳手架拆除,應配備良好的通信裝置。
2. 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 如遇強風、雨、雷暴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yè),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 所有高處作業(yè)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yè)規(guī)定執(zhí)行拆除工藝要求和遵守安全紀律。
5. 建筑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 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 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立桿。
8. 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兩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 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離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 所有桿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 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 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guī)定執(zhí)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 當時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fā)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xù)完成至一個程序或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 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第五節(jié)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監(jiān)理
一、 技術管理的監(jiān)理工作
《條例》17條18條19條規(guī)定:
安裝拆卸整體提升腳手架,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整體提升腳手架,應當編制安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yè)技術人員現場監(jiān)督。
整體提升腳手架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xù)并簽字。
整體提升腳手架的使用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yè)的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xù)使用。
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整體提升腳手架應當出具安全體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這是監(jiān)理工程師附著式升降腳手架(起重機械)進行技術管理的主要內容。拆卸方案在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執(zhí)行。
建設部規(guī)定--------建設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guī)定建建[2000]230號。
二、 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安裝監(jiān)理
1. 爬架的組織
1) 施工準備
施工前首先應根據設計將爬架所用材料按要求加工準備好;其次,應有建筑物的設計位置預留穿墻螺栓孔或預埋螺栓。
2) 爬架的組裝
架子的安裝應根據爬架的設計圖進行,宜采用現場拼裝的方法,其組裝順序如下:
地面加工組裝升降框→檢查建筑物預留過連接點的位置和質量是否符合要求→用吊裝設備吊裝升降框就位并與建筑物連接→校正升降框并與建筑物固定→組裝橫桿→鋪腳手板→組裝扶手欄桿→掛安全網。
其它組架要求同普通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 爬架安裝應符合的主要規(guī)定
1) 水平梁架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支承結構處的高差應不大于20mm;
2) 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和60mm;
3) 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應小于15mm。
3. 爬架交付使用前必須通過的檢查項目
1) 附著支承和架體已按使用式況的設計要求固定完畢;所有螺栓連接處已按要求擰緊;各承力件預緊程度應一致。
2) 碗扣和扣件接頭無松動;
3) 所有安全防護已齊備;
4) 其他必須的檢查項目。
4. 爬架的升降監(jiān)理
爬架的下降原理同上升相同,只不過反向操作,即先下降固定框,再下降滑動框。
1) 爬架升降前應進行全面檢查。下一個預留連接點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所有升降單元與周圍的約束是否解除,升降有無障礙等 確認符合要求時可進行升降操作。
2) 升降操作應進行統(tǒng)一指揮。所有操作人員應非常熟悉自己的崗位的操作程序;升降程序應編成書面圖表,總指揮與每一操作點可對講。如用液壓或電動升降的同步性應預先調試;超過升降高差限值應暫停,改正后再復工等。
施工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應在現場監(jiān)督,監(jiān)理工程師應進行旁站。
三、 爬架的拆除
拆除方案應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執(zhí)行。
拆除爬架時,應設置警戒區(qū),由專人監(jiān)護,統(tǒng)一指揮。拆除前應先清理架子上的垃圾和雜物,然后,按照自上而下的順序逐步拆除,最后拆除升降框。拆下的桿件應及時清理整修并分類集中堆放。
第7篇 腳手架支模架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架子規(guī)范管理標準文件。
2.認真編制好架子工程組織方案、技術措施及指導性文件。
3.搭設人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及帶病,穿硬底鞋上班。
4.架子工必須嚴格按規(guī)程要求搭設,在搭設中要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5.加強外架子在施工中日常檢查及其它防止措施。a.嚴禁超載;b.及時驗收掛牌,定時檢查;c.加強外架子的立面圍護;d.加強斜支架的連接與錨固;e.連墻拉接點嚴格按規(guī)定間距設置;f.加強對操作不當的管理,及時搞好落手清工作;g.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及時清理易燃雜物,現場動火作業(yè)必須有審批手續(xù)。
6.在班組施工前必須進行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要求交底,才可施工。
7.架子上任何安全防護設施嚴禁擅自拆除。
第8篇 腳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規(guī)程
腳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z
成員:zz等。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在施工過程中,腳手架搭設、拆除由zz全負責給作業(yè)班組作技術交底,日常的安全檢查由zz及各班組長一起進行,發(fā)現違章作業(yè),必須立即制止,并進行糾正,對于不聽指揮的人,應立即驅逐出場。
針對特殊部位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報請建設、監(jiān)理、質安站一起進行檢查驗收,并做好檢查記錄,待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每周五下午為安全學習和安全檢查,由公司組織,組長帶頭,項目部及班組參加,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將責任落實到人進行整改完成后,復查合格后,才能進行后續(xù)工程施工。
公司堅持每月對施工現場的安保考核,堅持開展安全巡查、日常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大檢查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模式,要進一步從深度上解決檢查和整改的問題,做到檢查確認、存在問題確認、整改確認、復查確認。各施工現場要立足自查自改,從管理上、教育培訓上、防范措施上建成積極防范、控制有效、應急充分的安全防控體系。
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和業(yè)務能力,重視對基層安全員和施工現場基礎工作的業(yè)務指導和督促,組織開展安全員之間的業(yè)務交流和教育培訓,督促指導施工現場自主進行安全生產管理,開展內外的經驗交流和學習活動。
第9篇 外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規(guī)定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4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yè)。
6腳手架使用中,應定期檢查桿件的設置的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積水,底座是否有松動,立桿是否懸空;扣件是否松動;腳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載。
7在腳手架的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掃地桿及連墻件。
8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相鄰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
9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第10篇 工程項目部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架上作業(yè)和周圍地面操作人員的安全,腳手架作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設施,在施工中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結合變電安裝工程實際情況,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制訂本制度。
1、腳手架所使用的各種材料、配件、工具應符合國家和部頒現行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注重腳手架的選型、結構和搭設質量,在搭設、使用、拆除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國家建筑工程總局)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的有關標準、規(guī)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腳手架搭設,應由技術部門制定詳細安全施工措施和質量要求,并經安全部門審核,項目總工批準,并向施工人員交底,方可搭設。
4、特殊形式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演算,經上級施工技術、安全部門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并由工地項目總工或班組技術員交底后進行施工。
5、架子工必須進行專業(yè)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guī)程的學習,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取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同時按要求參加定期考核。
6、作業(yè)時,架子工必須正確正確配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
7、架子搭設和組裝完畢,在投入使用前,應逐層、逐流水段,由工地負責人、專責工程師、專職安全員和架子班班長一同驗收。
8、特殊腳手架驗收時,必須有主管審批施工方案的技術和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9、驗收合格,腳手架在掛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應由工作負責人或腳手架維護人員檢查所使用的腳手架和腳手板狀況,保證在規(guī)定荷載作用下和氣候條件影響下不變形、不搖晃、不傾斜。如有缺陷,須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2、在工作過程中,不大風、暴雨過后及解凍期面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檢查鑒定準隨意改變腳手架的結構;有必要時,必須經過工地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同意。
第11篇 建筑施工懸挑式腳手架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和加強我區(qū)建筑施工懸挑式腳手架的使用及安全監(jiān)督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發(fā)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在本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建筑施工懸挑式腳手架的設計、施工(搭設、拆除)、使用、驗收活動及實施監(jiān)督管理,應遵守本規(guī)定.懸挑式腳手架(以下簡稱懸挑架)是指架體結構卸荷在附著于建筑結構的剛性懸挑梁(架)上的腳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體或裝修工程的作業(yè)及其安全防護需要,每段搭設高度不得大于24m.
第三條 懸挑架搭設單位,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懸挑架搭設單位應對搭設質量及其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責.
第四條 懸挑架的設計、施工、檢查與驗收和監(jiān)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規(guī)定外,尚應遵守其它相關現行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懸挑結構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17-88).架體部分應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第五條 懸挑架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有施工圖和設計計算書,且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后,在施工前報送龍崗區(qū)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進行專項方案備案監(jiān)督.
第六條 懸挑架的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架體與建筑物連接及支承等構造詳圖、荷載取值、使用要求,架體搭設、維護及拆卸等安全技術措施.懸挑架依附的建筑結構應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不得依附在磚混結構或石結構上.并應對所依附的結構構件進行搭設后的承載能力及變形驗算,滿足要求后方可實施懸挑構件及架體的搭設.
懸挑式腳手架的特殊部位處理(如陽臺、轉角、采光井、架體開口處等部位),必須在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詳細搭設要求,繪制節(jié)點詳圖指導施工,并做到架體立桿底部有可靠支承點且確保不發(fā)生位移.
第七條 懸挑架的支承結構應為型鋼制作的懸挑梁或懸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鋼管;其節(jié)點應螺栓聯(lián)結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式應經設計計算確定,并經工程設計單位認可,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對防范生產安全提出指導意見.
懸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鋼,其型號、規(guī)格、固端和懸挑端尺寸的選用應經設計計算確定,與建筑結構連接應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結構上的形式,固端長度應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長度,與建筑物連接必須可靠(如由不少于兩道的預埋u型螺栓與壓板采用雙螺母固定,螺桿露出螺母應不少于3扣),連接強度應經計算確定.采用鋼筋焊接連接時,應采用hpb235(φ)級鋼筋.鋼絲繩等柔性材料僅可以作為一種安全儲備措施,不得作為懸挑結構的受力桿件,更不得參與方案中的計算.
第八條 懸挑架架體應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牢靠連接,連墻件應設置在與懸挑梁相對應的建筑物結構上.腳手架每兩步三跨或腳手架架體立面投影面積每27㎡以內應設置一道剛性連墻件.嚴禁采用鋼筋等柔性連墻件.連墻件應靠近主節(jié)點設置,偏離主節(jié)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連墻件應從底部第一步縱向水平桿開始設置,設置有困難時,應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體結構陽角或陰角部位,兩個方向均應設置連墻件.
第九條 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沿整個長度和高度上設置連續(xù)剪刀撐,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根數為5-7根,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m,剪刀撐水平夾角為45°-60°,將構架與懸挑梁(架)連成一體.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端部必須設置橫向斜撐;中間應每隔6個立桿間距設置一道,同時該位置應設置連墻件;轉角位置可設置橫向斜撐作為加固.橫向斜撐應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xù)布置.
第十條 構架底部與懸挑結構應連接牢靠,不得滑動或竄動.構架底部應設置縱向和橫向掃地桿,橫向掃地桿應貼近懸挑梁(架),縱向掃地桿距懸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縱向水平桿步距不得大于1.5m.
第十一條 架體結構在下列部位應有加固措施:
1、架體立面轉角及一字形外架兩端處;
2、架體與塔吊、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等設備需要斷開或開口處;
3、其它特殊部位.
第十二條 卸料平臺應單獨搭設,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工程結構或地面,不得傳遞給腳手架架體.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卸料平臺的搭設方案與設計計算應按本辦法中第七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材料及制作
懸挑架構配件采用的原、輔材料材質及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構配件不得使用:
1、鋼管、扣件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檢驗報告的;
2、扣件無生產許可證的;
3、懸挑支撐件有裂縫、變形的;
4、螺栓連接件變形、磨損、銹蝕嚴重或螺栓損壞的;
5、鋼管、扣件未進行防銹處理的.
第十四條 搭卸前準備工作
1、搭設、拆卸作業(yè)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業(yè)技術管理人員應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搭設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準確放線定位.
3、拆卸前應對擬拆卸腳手架進行檢查驗收,確保架體結構安全,并對影響到正在使用的腳手架進行必要的加固.
第十五條 搭設
1、懸挑式腳手架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搭設.懸挑支承結構安裝完后,應對其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構架搭設.
2、懸挑架高度應與施工進度同步,懸挑架構架的搭設應按現行規(guī)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的要求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
3、懸挑式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指定監(jiān)護人員進行監(jiān)護;
4、腳手架采用租賃形式或由專業(yè)施工單位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總包單位對其搭設過程負有督促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的義務.
5、同一單體工程的外腳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規(guī)格的鋼管搭設.
第十六條 懸挑式腳手架搭設完畢后,方案編制人員、審批人員必須參加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簽署意見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檢查驗收中如發(fā)現懸挑式腳手架不符合設計或規(guī)范規(guī)定的,應立即落實整改.對檢查驗收的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記錄,并由驗收人員簽名留檔保存.有下列情形之一,應進行檢查驗收:
(1)單層懸挑架搭設完畢;
(2)多層懸挑架每次搭設完畢;
(3)強臺風等惡劣天氣后,投入使用前;
(4)停用一個月以上,重新啟用前.
腳手架采用租賃形式或由專業(yè)施工單位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使用前必須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xù),由搭設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進行簽字認可.
第十七條 懸挑架防護
1、沿架體外圍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立網應設置在腳手架外立桿的內側,并順環(huán)扣逐個與架體綁扎牢固.安裝時,密目式安全立網上的每個環(huán)扣都必須穿入符合規(guī)定的纖維繩,允許使用強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標準規(guī)定的其他繩索(如鋼絲繩或金屬線)代替.
2、架體底層的腳手板必須鋪設牢靠、嚴實,且應用平網及密目式安全網雙層兜底.
3、在每一個作業(yè)層架體外立桿內側應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和擋腳板,上道欄桿高度為1.2m,下道欄桿高度為0.6m,擋腳板高度為0.18m.塔吊處或開口及內立桿與外墻間距大于20cm的位置應密封嚴實.
4、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 懸挑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進行下列作業(yè):
1、在架體上推車;
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
3、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4、物料平臺與架體相連接;
5、任意拆除架體結構件或連墻件;
6、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
7、利用架體支頂模板;
8、其它影響架體安全的作業(yè).
第十九條 拆卸
1、擬拆卸懸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懸挑架拆卸作業(yè).
2、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
3、拆卸前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卸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作業(yè)條件與防止物料墜落措施,嚴禁拋擲物料.
第二十條 夜間或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等天氣,不得進行搭設與拆卸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 懸挑架搭設、拆卸作業(yè)時,應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置負責統(tǒng)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jiān)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施工方案及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懸挑架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確使用,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或集中堆載;架體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雜物應及時清理.
第二十三條 施工企業(yè)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按以下要求執(zhí)行:
1 按相關要求完成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聘請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后,在施工前報送龍崗區(qū)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進行專項方案備案監(jiān)督.
2 搭設過程中應分階段組織監(jiān)理等有關部門進行聯(lián)合驗收.
第二十四條 監(jiān)理單位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 對方案的評審過程進行監(jiān)督;
2 安裝中分階段進行對旁站監(jiān)督;
3 對施工企業(yè)的驗收進行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 監(jiān)督單位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 對方案備案進行監(jiān)督;
2 對驗收情況進行監(jiān)督;
3對安裝及拆卸工程進行抽查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 本規(guī)定自20__年4月10日起執(zhí)行.
勘誤:第四條中應符合的《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17-88)改為《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7-2003)
第12篇 懸挑式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jié)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wěn)定措施、懸挑梁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wěn)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wěn)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wěn)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 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jié)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jié)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fā)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guī)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wěn),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guī)格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3、不允許出現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
(六)桿件間距
1、立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yè)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的規(guī)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yè)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guī)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guī)定作業(yè)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yè)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yè)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里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yè)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yè)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于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第13篇 施工現場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1、腳手架必須針對工程結構,設置獨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經審批后按方案施工。
2、腳手架的搭設必須按照國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之規(guī)定搭設。
3、架子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機構培訓考核,持有效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4、架子工在操作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勞動安全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5、搭設過程中,必須及時做好腳手架安全防護。若欄桿未綁穩(wěn),有松動現象時必須及時固定好。下班前必須對腳手架及其周圍檢查,看是否有隱患存在,如有隱患要及時加固防護到位,方可下班。
6、腳手架搭設后必須經過施工技術人員、安全員、架子工班長等按“三步一驗收”制度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交接使用。
7、腳手架必須有專人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并有驗收、維修記錄。
第14篇 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選材:
1、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5mm的鋼管,長度以4~6.5m及2.1~2.8m為宜。凡彎曲、壓扁、有裂紋或己嚴重銹蝕的鋼管嚴禁使用。
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凡有脆裂、變形或滑絲的嚴禁使用。
3、腳手架立桿頂層外不允許采取搭接形式,大橫桿及斜撐的接頭應錯開,接頭長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頭搭接長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頭應有穿銷并用扣件連接,不得用鐵絲或繩子綁扎。
4、高層鋼管腳手架應安裝避雷裝置。附近有架空線路時,應滿足安全距離要求或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
5、木腳手板應用5c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cm為宜,長度以不超過6m為宜。凡腐朽、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橫透節(jié)及多節(jié)疤的嚴禁使用。板的兩端8cm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二、一般規(guī)定:
1、結構腳手架的荷載不得超過3kn/m2。裝飾腳手架的荷載不得超過2kn/m2。腳手架搭設后應經施工及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并掛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應定期檢查和維護。
2、荷重超過3kn/m2的腳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計算,并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搭設。
3、在構筑物上搭設腳手架均應驗算構筑物強度。
4、腳手架的立桿應垂直。鋼管立桿應設置金屬底座或墊木。橫桿必須平行與立稈成直角搭設。
5、腳手架的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稈,應設支桿及剪刀撐。支桿和剪刀撐與地面的夾角不得大于60度。支桿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豎向每隔4 m、橫向每隔7m必須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6、腳手板的鋪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6.1腳手板應滿鋪,不應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與墻面的間距不得大于20cm。
6.2腳手板的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 cm。對頭搭接處應設雙排小橫桿。雙排小橫桿的間距不得大于20 cm。
6.3在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錯搭接。
6.4腳手板應鋪設平穩(wěn)并綁牢,不平處用木塊墊平并釘牢,但不得用磚墊。
6.5在架子上翻腳手板時,應由兩人從里向外按順序進行,工作時必須掛好安全帶,下方應設安全網。
6.6腳手架走道兩側邊、卸料平臺外側邊、樓層及屋面周邊、陽臺邊、大的預留孔洞防護欄桿不得少于兩道,上桿高度110-120 cm,下桿高度55-60 cm,里腳手的高度應低于外墻20 cm。
6.7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寬度不得小于1.5m,并應釘防滑條。防滑條的問距不得大于30cm。斜道和休息平臺應設1.05m高的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防護立網。
6.7采用直立爬梯時梯檔應綁扎牢固,問距不大于30cm。嚴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運送、傳遞物品。
6.8在通道及扶梯處腳手架的橫桿應抬高加固,不得阻礙通行。在搬運器材的或有車輛通行的通道處的腳手架立柱應設圍欄并掛設警示牌。
6.9腳手架應經常檢查,在大風、暴雨后及解凍期應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安監(jiān)部門檢查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10非專業(yè)工種人員不得搭、拆腳手架。搭設腳手架時作業(yè)人員應掛好安全帶,遞稈、撐桿作業(yè)人員應密切配合。施工區(qū)周圍應設圍欄和警告標志,安排專人監(jiān)護,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6.11拆除腳手架應自上而下進行,拆除的腳手架材料不得向下拋扔,應用繩索和容器傳遞,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6.12腳手架的立桿、大橫桿及小橫桿的間距應根據所承受載荷進行計算確定。
第15篇 腳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序、有效地控制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健康作業(yè),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潛在的重大安全隱患、避免施工事故的發(fā)生,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編制依據
(1)《建筑施工扣件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130—2001。
(2)《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7—2002。
(3)集團公司、隧道股份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三、編制原則
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等,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四、施工準備
1、工區(qū)必須對腳手架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演算結果,經工區(qū)土木總工、項目部土木總工及中方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2、工區(qū)技術人員在施工前根據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分級對架子隊、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3、安裝、拆腳手架人員要求:必須應經專業(yè)培訓、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必須正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如戴好安全帽、佩安全帶、嚴禁穿塑料底鞋,皮鞋等硬底易滑的鞋子登高作業(yè))。
4、材料準備:對進場的鋼管、扣件、腳手板、安全網等進行檢查驗收。
⑴新鋼管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應有質量檢驗報告,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拉伸試驗方法》(gb/t 228)的有關規(guī)定,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外徑、壁厚、端面等的偏差,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鋼管必須涂有防銹漆。
⑵舊鋼管:表面銹蝕深度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進場檢查時,應在銹蝕嚴重的鋼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銹蝕嚴重的部位橫向截斷取樣檢查,當銹蝕深度超過規(guī)定值時不得使用;以后路銹蝕檢查應每年一次。
⑶扣件:新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當對扣件質量有懷疑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 15831)的規(guī)定抽樣檢測;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新、舊扣件均應進行防銹處理。
5、搭設場地準備
⑴腳手架地基與基礎的施工,必須根據腳手架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標準《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 202)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根據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做好腳手架的地基處理,做到堅實平整,不積水,確?;A能承受部結構荷載。
⑵腳手架底座底面標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經驗收合格后,按方案的要求放線定位。
五、腳手架構配搭設要求
1、腳手架應按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底部縱橫連結,腳手板鋪滿,無探頭板。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體與結構物拉結。
2、腳手架的構造要求:腳手架主要由立桿、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掃地桿、剪刀撐組成,依據腳手架的計算,各點要求必須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立桿:立桿的地基必須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底部要設置底座或墊板,基礎不許隨意開挖。墩身外腳手架必須采用雙排碗扣式腳手架,立桿間距為:1.2×1.2m,步距1.2m。相鄰立桿接頭應錯開0.5m,對接應用對接扣件連接,立桿垂直偏差不許超過50mm。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立桿要高出作業(yè)面造型上1.2m。
(2)掃地桿:縱向掃地桿要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
(3)縱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長度不小于3跨;接長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扣件要相互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的大橫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接點的距離不大于縱距的1/3。
(4)橫向水平桿:主節(jié)必須設置一跟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作業(yè)層上非主節(jié)點處的橫向水平桿,根據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大于縱距1/2。
(5)剪刀撐:剪刀撐采用普通鋼管,嚴禁使用普通鋼管搭設腳手架。搭設應將底部斜桿與立桿的連接點,在掃地桿處,均應扣在立桿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橫桿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為5根,每道剪刀撐寬度4跨,6m長,斜桿與地面的傾角為60°。所有剪刀撐沿架高連續(xù)設置,剪刀撐的連接采用搭接。
(6)腳手板:使用竹笆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的兩端,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桿上。腳手板搭設時接頭必須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設長度為25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為100mm。作業(yè)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為150mm,其板長兩端均要與支承桿可靠的固定。
(7)安全網:立網采用全封閉式密目網,立網應搭設在縱向水平桿的內側;平網每間隔3~6m搭設一道平網。安全網必須采用合格產品。
3、腳手架的搭設程序
腳手架搭設順序為:地基處理→擺放墊木→擺放掃地桿→ 樹立桿并與掃地桿扣牢→扣縱向水平桿并與各立桿扣牢→扣橫向水平桿 → 加臨時斜撐→扣安二、三、四縱向水平桿→扣牢橫向水平桿→接立桿→加設剪刀撐→掛安全網。
4、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1)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超過相鄰作業(yè)高度以上兩步;
(2)每搭設一部腳手架后,應按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校正步距、縱距、橫距及立桿的垂直度;
(3)墊板要準確安放在定位線上;墊板采用不小于2跨、厚度為75mm的木墊板;
(4)相鄰立桿的對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內,錯開距離為3m;
(5)剪刀撐搭設要隨立桿、橫向水平桿和縱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6)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得大于65 nm;
(7)在主節(jié)點處固定橫向水平桿、縱向水平桿、剪刀撐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轉扣件的中心點的相互距離不應大于150mm;
(8)對接扣件開口應朝上或朝內;
(9)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六、斜道的欄桿和腳手板的搭設
1、高度不大于6m的腳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高度大于6m的腳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3、欄桿和擋腳板均應搭設在外立桿的內側; 中欄桿應居中設。
4、運料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5 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寬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5、拐彎處應設置平臺,其寬度不應小于斜道寬度;
6、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欄桿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7、運料斜道兩側、平臺外圍和端部均應規(guī)定設置連墻件;每兩步應加設水平斜桿;
8、腳手板橫鋪時,應在橫向水平桿下增設縱向支托桿,縱向支托桿間距不應大于500mm;
9、腳手板順鋪時,接頭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頭應壓住上面的板頭,板頭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順;
10、人行斜道和運料斜道的腳手板上應每隔250~300mm設置一根防滑木條,木條厚度宜為20~30mm。剪刀撐采用普通鋼管。嚴禁使用普通鋼管搭設腳手架。搭設應將底部斜桿與立桿的連接點,在掃地桿處,均應扣在立桿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橫桿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為5根,每道剪刀撐寬度4跨,6m長,斜桿與地面的傾角為60°。所有剪刀撐沿架高連續(xù)設置,剪刀撐的連接采用搭接。
11、腳手架應鋪滿、鋪穩(wěn),離開物體間120~150mm;
12、采用對接或搭接時均應符合規(guī)定;腳手板探頭應用直徑3.2mm鍍鋅鋼絲固定在支承桿件上;
13、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桿, 欄桿高度應為1.2m,踢腳桿高度僅為0.3m,內側應掛設密目網封閉。
14、腳手板橫鋪時,應在橫向水平桿下增設縱向支托桿,縱向支托桿間距不應大于500mm。
七、腳手架的驗收
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現場施工技術員、安全員、架子班班長共同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檢查記錄,報工區(qū)土木總工程師核查,由工區(qū)土木總工程師組織專職總監(jiān)/副總監(jiān)/安質部長、工程部長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單,方可投入使用。
八、腳手架拆除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應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2、應根據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專項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3、應由工區(qū)工程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4、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5、拆除腳手架應由上而下進行,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安全網→踢腳桿→防護欄桿→剪刀撐→腳手片→擱柵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準上、下同時作業(yè)拆除。拆除立桿時,應先抱住立桿再拆開最后兩個扣件,縱向水平桿及剪刀撐先拆中間扣件,后拆兩端扣件。
6、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7、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8、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9、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規(guī)定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10、拆除腳手架時應統(tǒng)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xié)調;拆除前應對電線、機具等采取隔離措施,拆下的材料應用滑輪下運,禁止往下拋擲任何材料;拆除的各種材料應隨時運到指定的地點,分類堆放,當天拆除的各種材料應當天清理干凈,集中回收,堆放整齊。
11、在拆除過程中,不許中途換人,防止盲目亂拆,心中無數。 腳手架的搭設或拆除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上架操作前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各項工作做的更好。
12、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1)主節(jié)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2)連墻件。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yè),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3)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4)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八、其他安全主要事項
1、作業(yè)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2、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2005-4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在作業(yè)中,禁止隨意拆除腳手架的基本構架桿件、整體性桿件、連接緊固件和連墻件。確因操作要求需要臨時拆除時,必須經主管人員同意,采取相應彌補措施,并在作業(yè)完畢后予以恢復。
4、人員在架上作業(yè)時,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和他人的安全,避免發(fā)生碰撞:閃失和落物。嚴禁在架上嬉鬧和坐在架桿上等不安全處休息。
5、每班工人上架作業(yè)時,應先檢查有無影響安全的問題存在,在排除和解決后,方可開始作業(yè)。在作業(yè)中發(fā)現由不安全情況或跡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檢查,解決后方能恢復正常作業(yè),發(fā)現有異?;蛭kU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架上人員及時撤離。
6、搭設腳手架前由項目技術人員向工人做詳細的技術交底。
7、在施工過程中設專人管理負責腳手架檢查保養(yǎng)工作。
8、架體設專人定期進行沉降觀測,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9、凡上崗人員應經常體檢,高血壓、心臟病不允許上崗。
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11、遇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12、腳手架施工處所應設置禁止、警告、指令標志,標志的制作和安裝應符合《鐵路建設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標志》。
腳手架檢查驗收表
工程名稱: 檢查部位:編號: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標準
檢查情況
整改結果
1
保證項目
施工方案
腳手架要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符合規(guī)范要求,腳手架高度不得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并有設計計算書或經過上級審批同意。
2
架體基礎
腳手架基礎平整、密實,有墊木;腳手架底部加掃地桿。
3
架體穩(wěn)定
按照規(guī)定間距與墻體拉結,拉結牢固,按照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并按規(guī)定高度作整體加固;門架立桿垂直偏差不得超過規(guī)定。
4
桿件、鎖件
按照說明書規(guī)定組裝,不得漏裝桿件和鎖件,腳手架組裝牢固,每一處緊固符合要求。
5
腳手板
腳手板滿鋪,離墻不得大于10cm以上,腳手板牢固、穩(wěn)定,材質符合要求。
6
交底與驗收
腳手架搭設前交底,每段腳手架搭設后,須有驗收資料并有交底記錄。
7
一般項目
架體防護
施工層外側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設置18cm高的擋腳板,架體外側掛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嚴密。
8
材質
桿件不得嚴重變形、局部開焊,表面刷防銹漆以防銹蝕。
9
荷載
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規(guī)定要求,腳手架荷載堆放必須均勻。
10
通道
設置上下專用通道,通道設置符合要求。
檢查人員(簽名):
年月日
核查意見:
安全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核查結論:
總工程師(簽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