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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廠安全制度匯編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27

板廠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生產是板廠運營的基石,安全制度則是確保這一基石穩(wěn)固的關鍵。它不僅保障了員工的生命安全,減少了工傷事故的發(fā)生,也維護了企業(yè)的正常生產秩序,降低了因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從而提高整個工廠的生產效率和穩(wěn)定性。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每個工種的操作步驟,確保員工在執(zhí)行任務時遵循正確的流程,避免誤操作。

2. 應急預案:預先設定各類事故的應對措施,以便快速、有序地處理突發(fā)狀況。

3. 安全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增強員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 安全檢查:定期對生產設備和工作環(huán)境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于復雜,確保每個員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適應新的生產環(huán)境和技術變化。

3. 制度執(zhí)行需嚴格,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要嚴肅處理,樹立安全至上的企業(yè)文化。

4. 強調全員參與,鼓勵員工提出安全建議,共同維護安全環(huán)境。

以上各項旨在構建一個健全的板廠安全制度體系,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和員工的積極參與,共同打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當每個人都視安全為己任,我們的工廠才能持續(xù)、穩(wěn)定地向前發(fā)展。

板廠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塑料板廠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 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條 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qū),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區(qū)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范圍內發(fā)生的作業(yè)人員違章作業(yè)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章 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 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懸掛上墻,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得違章作業(yè)。

第七條 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向作業(yè)人員如實告之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 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yè)。

第九條 及時向現(xiàn)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yè)人員的義務;作業(yè)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 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干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三章 用電系統(tǒng)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 變壓器、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fā)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柜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 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并停電作業(yè),禁止單人作業(yè),禁止帶電作業(yè)。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 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 生產工作的從業(yè)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范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fā)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二零一一年就九月一日

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guī)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 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xiàn)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 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 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第五條 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fā)生,發(fā)現(xiàn)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 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 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 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 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 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F(xiàn)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 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 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條 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 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 開車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混料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在清理料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條 混料轉變時必須注意電源線路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第三條 混料時嚴禁濕手閉合混料機的電源開關,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第四條 混料完成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磨粉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開動磨粉機前,應檢查所有檢修門關閉是否嚴密,調整好風機和主軸的轉向,排氣閥應處于全開的位置。起動主機后,應立即加料(應先加細小顆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開大風量閥門,在保證進料口不向外噴粉的前提下應盡量關小排氣閥。接著再調正成品細度。帶有顎破和提升機系列開機前應檢查破碎機的顎板間隙是否符合進料粒度尺寸,調整分析機轉速應達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順序開機。

1、 開動斗式提升機

2、 開動顎式破碎機

3、 待料倉存有物料后,啟動分析機

4、啟動鼓風機(空負荷啟動,待正常運轉后再加載)

5、啟動主機,在啟動主機瞬間即啟動電磁振動給料機。此時磨粉工作即為開始。

操作順序簡易表示如下:

“啟動”提升機===破碎機===分析機===風機===主機===給料機。

停機時應按以下順序關閉各機:

1、先關閉給料機停止給料

2、給一分鐘后停止主機

3、吹凈殘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風機

4、最后關閉分析機

停機順序是:

給料機===主機===鼓風機===分析機

注:提升機輸運料至料倉的過程中,先停止破碎機而后停止提升,此項應由儲料量而變動。磨粉機在正常工作時不準隨意加油,要確保生產安全,磨粉機在任何部分發(fā)生不正常噪音,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以免發(fā)生重大事故。再繼續(xù)開機時必須將磨機內余料取出,否則開機時電流過大,影響啟動。

第2篇 膠合板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guī)章制度以及上級對本企業(yè)的指示、決定。

2.確保建立、實施和保持有效的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3.制定和保持企業(yè)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

4.確保安全生產的必要資源。

5.建立安全生產各級責任制、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6.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7.確保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8.向董事會報告企業(yè)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生產的意見。

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1.企業(yè)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專業(yè)安全生產檢查、要害崗位檢查;各車間(分廠)每周組織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2.各單位除堅持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根據(jù)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專業(yè)檢查、防洪、防汛等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以及重大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期間的安全檢查。

3.加強對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領導,在安全檢查中,各級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全程參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安全生產檢查組應出各級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按檢查項目認真進行檢查。

5.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5.1查思想:主要檢查各級領導和職工是否真正樹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5.2查安全管理:主要檢查各級領導及職能人員是否分線負責安全管理,真正落實了“五同時”;

5.3查規(guī)章制度:主要檢查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5.4查事故隱患:主要檢查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6.安全生產檢查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要由檢查負責人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事故隱患所屬單位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認真進行整改,一時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和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7.檢查部門按限期對整改項目驗收,隱患整改不力,或無故拖延整改時間的責任單位,企業(yè)按責任大小予以處罰。

8.生產班組應做好班前、班后和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立即解決或及時上報,解決后方可開始作業(yè)。要害崗位要定人、定職責每天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下班后要對作業(yè)現(xiàn)場進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隱患。

9.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檢查過程中,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制止、糾正和處罰,根據(jù)隱患情況采取責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應急措施,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部門或單位,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工傷保險

企業(yè)按國家規(guī)定為所有從業(yè)人員參加

以上事故率控制指標為0。

2.事故報告

2.1發(fā)生事故后,負傷者、職業(yè)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現(xiàn)場員工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企業(yè)安全環(huán)保部,必要時應按企業(y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事故現(xiàn)場撲救和搶救人員,把事故規(guī)模、事故損失、人員傷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時應保護事故現(xiàn)場并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或送醫(yī)院處置。

2.2企業(yè)安全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視事故情況會同企業(yè)安全環(huán)保部報告上級主管及當?shù)匕踩O(jiān)督管理部門、公安、工會組織等。

3.事故分類及調查、分析

3.1事故按嚴重程度通常分為:(1)輕傷事故;(2)重傷事故;(3)死亡事故;(4)重大傷亡事故;(5)特大傷亡事故;(6)特別重大傷亡事故。

3.2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公正、公開和“四不放過”的原則。

3.3重傷事故由公司主要領導組織技術、生產、安全、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3.4死亡事故由企業(yè)、企業(yè)主管部門會同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5重大傷亡及其以上事故企業(yè)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有關部門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4.事故處理

4.1事故主要責任者和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行政或經濟處罰按企業(yè)規(guī)定執(zhí)行。

4.2重、特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處罰,按國家或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罰。

4.3對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業(yè)主管領導組織審核后,由事故單位負責全面落實,預防同類事故的發(fā)生。

5.事故傷亡人員處理

5.1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工會對死亡人員按國家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并做好善后工作。

5.2受傷人員由醫(yī)院出具診斷證明,到安全部門開具工傷休假證明和工傷治療證明,受傷人員需人員陪護時,由事故發(fā)生單位安排。

5.3公出外地發(fā)生工傷事故人員的差族費、補助費由財務部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5.4工傷人員的傷殘評定,由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按國家規(guī)定報請傷殘鑒定。

6.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記錄、分析記錄、現(xiàn)場圖、報告書、處理決定、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內容資料,安全環(huán)保部應進行歸檔妥善保存。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新職工進廠“三級安全教育”

1.1凡新入廠的職工,都必須經過企業(yè)、車間(分廠)、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yè)。

1.2一級(企業(yè))安全教育應包括:

(1)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

(2)企業(yè)概況、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安全生產、職業(yè)健康基本知識。

1.3二級(車間、分廠)安全教育由車間、分廠負責人組織實施。教育應包括:

(1)本單位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概況及其特點,危險區(qū)域,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結合本單位特點進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觸電、防機具傷害等安全防護、應急搶救知識的教育。

1.4三級(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

(1)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準化作業(yè)程序;

(2)本崗位工作特點、設備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項;

(3)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

1.5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報安全環(huán)保部存檔。

2.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

2.1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上崗者按嚴重違章處理。

2.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教育,執(zhí)行企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規(guī)定。

3.中層管理者、專(兼)職安全員培訓教育

3.1企業(yè)每年對中層管理者、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教育、培訓。

3.2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知識等。

4.班組長培訓教育

4.1企業(yè)每年組織一次班組長安全培訓教育。

4.2教育內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

5.全員教育

車間(分廠)每月對職工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班組堅持每周一次全員安全教育。

6.變換工種及復工安全教育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7.“四新教育”

7.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必須進行的安全教育。

7.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單位和技術部門負責進行。

7.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和要求;

(4)“四新”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7.4涉及“四新”人員安全教育后,要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報安全環(huán)保部備案。

五、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門崗位標準化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行業(yè)標準進行作業(yè)操作。

3.安全環(huán)保部定期檢查各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否有違規(guī)行為。

4.設立專職企業(yè)、車間和班組安全員對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行為進行監(jiān)督。

5.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6.實行崗位標準化操作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工作。

六、特種作業(yè)及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y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

2.特種作業(yè)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yè)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方可參加作業(yè)資格培訓。

3.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yè)資格。

4.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yè)。

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安全環(huán)保部積極認真地做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xù)從事特種作業(yè)。

6.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涂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主管部門備案、補辦。

7.特種作業(yè)人員連續(xù)六個月不從事本工作作業(yè),作業(yè)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8.特種作業(yè)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安全環(huán)保部登記備案。

9.凡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的單位主管領導,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3篇 人造板廠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纖維板企業(yè)有限公司是一家易燃、易爆的重點防火單位,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號>;令《關于規(guī)范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我公司生產和職工免受火災威脅。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 堅決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做好防火工作。

2. 各級領導應該重視防火安全,必須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領導議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檢查,在實際工作中狠抓落實。

3. 對全體員工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對防火安全的重要性、自覺性和責任感。

4. 落實防火安全的領導和管理,應建立、健全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獎罰分明,保障國家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以利促進生產的發(fā)展。

5. 建立防火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公司每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大檢查;工段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小時對重點防火設備(部位)巡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備查。

6. 在生產區(qū)內嚴禁烤火,以及使用汽油、酒精或易燃液體清洗機械設備,以防火災。如維修需要辦動火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7. 嚴禁在生產區(qū)內吸煙,吸煙者應在公司劃定吸煙區(qū)內吸煙。管理人員若發(fā)現(xiàn)有違反吸煙規(guī)定的人員卻不加以制止,對管理人員處以相等的扣罰。

8. 禁止在生產區(qū)內進行動火作業(yè)。需要動火時必須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申報,經保衛(wèi)、技安部門審批,辦好動火證后,落實動火現(xiàn)場安全措施方可動火。動火時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許可證背面的安全規(guī)定。

9. 乙炔、氧氣瓶不準高溫存放,一般在35度以下。乙炔瓶與氧氣瓶要分隔存放。動火作業(yè)時,瓶與瓶之間不少于5米,明火點與瓶之間不少于10米以上,以防發(fā)生危險。

10. 易燃、易爆物品應妥善保管。易燃液體如:汽油、酒精、苯等不準露天堆放。需用桶、缸等裝儲,容器應牢固密封,防止泄漏,杜絕火患。

11. 倉庫內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應分類存放,對散落部份應及時清除,不準設吸煙室,以防火患。

12. 凡機動車輛進入工段要全部帶防火罩,車輛要定期清潔,當班當值司機負責加水、加油等所有日常保養(yǎng)工作,以免油漬、纖維、積塵過多,預防明火發(fā)生火災。

13. 生產線的火花探測報警裝置在停機后及開機前都必須檢測一次。要經常對其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持高度靈敏、正常。并做好維護、保養(yǎng)、檢測記錄留檔。

14. 生產現(xiàn)場要注意防火。特別是熱磨、熱壓、砂光報火警時,無論是否有火星,

被送到401、411、602倉及袋濾器內必須派人到各自工段管轄范圍內的有關

部位查看,檢查途徑的風管是否有火,確認安全后辦理有關手續(xù)和簽名,方可開機生產。

15. 在生產區(qū)內嚴禁燃放煙花、鞭炮、“火箭”等,以防火患。

16. 防雷設備每年應在雷雨季節(jié)前會知有關單位進行檢查測試一次。注意維護、保養(yǎng)以確保其正常工作。

17. 值班電工對電器設備應加強巡回檢查。電器設備要保持清潔,電纜槽要定期揭蓋檢查、清理積塵或纖維,以防短路而引起火患。具體電器設備巡檢按巡檢要求執(zhí)行。

18. 禁止摩托車、易燃物品儲存、停放在生產工段內,以免發(fā)生火災事故,需儲存、停放在指定地點內。

19. 生產現(xiàn)場(工段)、倉庫未經有關領導同意,禁止任何人員攜帶親戚、朋友和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現(xiàn)場、倉庫參觀、學習、探訪等。

20. 外單位人員(包括運輸)進入廠區(qū)范圍內進行作業(yè)、參觀、學習及運輸?shù)裙ぷ鲿r,需由聯(lián)系部門(含個人)督促填寫安全合同。禁止在生產區(qū)域內吸煙,如若由此而造成火災事故的,追究部門事故責任。

21. 原料場內木材堆放必須整齊,木材與消防栓之間距離1.5米以上,堆與堆之間必須留消防通道,不得有任何借口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木材和物品,要保證通道暢通無阻。

22. 車輛進、出場前檢查。原則上由集團公司保衛(wèi)部值班人員負責,檢查是否帶防火罩及登記進場。

23. 凡是消防通道、消防設備任何部門、工段都不能占用、封堵,應保持其暢通無阻。

24. 凡在生產過程中聞到燒焦味時當班人員必須查找原因,直到消除原因為止。必須在交班記錄本上寫明原因,再用口頭交接清楚,接班人員需繼續(xù)跟蹤或查找隱患,必要時停機全面檢查。

25. 電飯煲原則上是用于生產工作需要,嚴禁作其它使用。在使用工作中,操作者不得離開崗位,以防短路而引起火災。

26. 臨時線拉接時,無論是高、低壓都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及操作,并會知生產技術部。

27. 消防器材實行分區(qū)管理,并落實其管理責任人,其它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器材附近應留有一定位置,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以確保暢通無阻。

28. 現(xiàn)根據(jù)生產防火安全要求,確定公司重點設備和易起火部位定為防火安全重點管理部位有:208干燥管系統(tǒng)、211風送系統(tǒng)、401倉、411倉、602倉、452、513、514等風送系統(tǒng)、432廢料輸送系統(tǒng)、砂光機、熱壓“三機”(包括油壓房)、壓縮機。

28.1.生產班組在接班前應對所屬部位進行一次全面、仔細檢查,接班時要閱讀交接班記錄,交班者要口頭講解本班設備運行情況。在生產過程中按規(guī)定每小

時巡查一次,并做好記錄、簽名手續(xù)。

28.2.檢查巡檢內容

28.2.1.熱磨工段

28.2.1.1.檢查208、211風機是否振動,是否有磨擦聲,皮帶是否打滑。

28.2.1.2.檢查加熱器干燥系統(tǒng)是否有燒焦的異味。

28.2.1.3.檢查211旋風分離器、袋濾器的粉塵溢出是否正常,旋轉閥、螺旋是否有磨擦聲,是否有燒焦的異味。

28.2.2.熱壓工段

28.2.2.1.檢查401、411倉的傳動系統(tǒng)是否有磨擦聲,是否聞到焦味。

28.2.2.2.檢查鋸邊縱橫鋸吸塵口是否堆塞,鋸架是否振動,是否有磨擦聲及燒焦味。

28.2.2.3.檢查452、432風機是否振動,是否有磨擦聲,皮帶是否打滑及其管道。

28.2.2.4.檢查旋風分離器、袋濾器的粉塵溢出是否正常,旋轉閥是否有磨擦聲及燒焦味。

28.2.2.5.檢查“三機”是否有燒焦味和油壓房設備是否有故障。

28.2.3.砂光工段

28.2.3.1.檢查513、514風機是否振動,是否有磨擦聲,皮帶是否打滑。

28.2.3.2.檢查袋濾器、旋風分離器、602倉的粉塵是否溢出,旋轉閥、螺旋是否有磨擦聲及燒焦味。

28.2.3.3.檢查砂光機的砂帶是否打滑,砂光機各部位是否有煙冒出。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上述部位有異?;蛴袩沟漠愇稌r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程序參

閱《火警處理程序》。

28.3.重點防火設備例行檢修、清潔制度

28.3.1.自動火花報警及滅火系統(tǒng)每月檢查一次,將檢查結果作好記錄并簽名,經

安技主管驗收簽名合格后方能開機生產。

28.3.2.所有風機每月檢查一次風葉、皮帶磨損情況,軸承發(fā)熱情況(軸承溫度不

超過80度),在運行狀態(tài)下由設備組驗收。

28.3.3.袋濾器布袋每月檢查并清潔一次,每半年水洗一次;振蕩器、風門每個月檢修一次。由設備組及安技員共同驗收。

28.3.4.干燥管每次停機都要檢查是否干凈,若有纖維粘附要及時清理;每月清干

燥管不少于一次,由設備組驗收。

28.3.5.401、411倉每月檢查一次所有傳動系統(tǒng),重點檢查打散片是否變形,軸承

是否發(fā)熱,由設備組驗收。

28.3.6.所有電機上不得有粉塵堆積,室內電機由設備所屬工段負責,室外電機由

電儀工段負責,由調度室負責檢查。

2.8.3.7.熱壓“三機”每日一小清,工段負責驗收。逢換厚度規(guī)一大清,屋頂風管

每月清潔一次,工段、設備主管、安技同時驗

收簽約,具體操作細節(jié)必須填寫到清潔記錄表上。

28.4.火警處理程序

28.4.1.自動報警時,若能復位,可先不停機,檢查報警部位的整個系統(tǒng);若無異

常,向當班調度匯報,由調度決定是否停機;若不能復位或復位后在4

小時內第二次報警。必須立即停機檢查,由調度驗收確認安全后方能開機

。整個檢查過程須仔細記錄并簽名。

28.4.2.檢查時若發(fā)現(xiàn)生產線任何部位有明火或冒煙或焦味,必須立即全廠停機。

撲滅后除檢查起火設備所屬系統(tǒng)外,其前后聯(lián)接設備也必須仔細檢查,并

通知主管廠長和安技員回廠,由主管廠長和安技員同意后方能開機。

28.4.3.報火警后各系統(tǒng)檢查內容

28.4.3.1.208干燥系統(tǒng)火警:檢查整個干燥管、風機、加熱器、旋風分離器(打

開觀察孔用電筒檢查。下同)。

28.4.3.2.211系統(tǒng)火警:檢查袋濾器(打開袋濾器頂部、濾袋部位的檢查門,每

隔拆開一個濾袋用電筒觀察下箱體內的情況。下同)、風機、旋風分離器

、401倉。

28.4.3.3.452、514、513系統(tǒng)檢查風機、旋風分離器、袋濾器;鋸邊吸風口;砂

光機吸風口。

28.4.3.4.所有檢查過程必須充分發(fā)揮嗅覺作用,如有燒焦氣味,須找出火源。排

除或確定無火警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29. 各部門、工段(工段)、班組正職為防火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工段、班組的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0. 部門、工段(工段)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下列防火安全職責。

30.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本公

司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30.2.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防火安全問題。

30.3.組織實施對部門、工段防火設施、滅火器和防火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

保其完好有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30.4.組織本部門、工段義務消防隊員學習,在員工中組織開展防火知識、技能的

宣傳教育和培訓。

31.0.班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工段的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

落實下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1.1.負責本班人員的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和滅火器材的使用。

31.2.對本班的重點防火設備和易起火部位的巡檢工作負責監(jiān)督。

31.3.保障部門、工段防火設施、滅火器材、防火標志及消防通道不受損壞和堵塞。

31.4.督促巡檢記錄按時填寫,保證完整無缺。

32.0.各部門、工段(工段)的滅火器材管理人每月對滅火器材進行檢查、清潔

、登記、簽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技組反映處理。

33.0.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進行處理。

33.1.違反下列規(guī)定之一者處50元扣罰。

33.1.1.不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而強行焊接的,造成火災事故按集團

33.1.2.摩托車不按規(guī)定停放造成安全事故負一切事故責任。

33.1.3.未經同意善自挪用消防器材。

33.2.違反下列規(guī)定之一者處100元以上扣罰。

33.2.1.違規(guī)吸煙者及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吸煙而不加制止的相關管理人員。

33.2.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攜帶親戚朋友及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現(xiàn)場、倉庫進行參

觀、學習、探防的當事人。

第4篇 塑料板廠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條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qū),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區(qū)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范圍內發(fā)生的作業(yè)人員違章作業(yè)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章 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懸掛上墻,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得違章作業(yè)。

第七條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向作業(yè)人員如實告之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yè)。

第九條及時向現(xiàn)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yè)人員的義務;作業(yè)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干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三章 用電系統(tǒng)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變壓器、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fā)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柜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并停電作業(yè),禁止單人作業(yè),禁止帶電作業(yè)。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生產工作的從業(yè)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范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fā)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二零一一年就九月一日

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guī)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 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xiàn)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 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 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第五條 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fā)生,發(fā)現(xiàn)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 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 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 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 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 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F(xiàn)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 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 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條 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 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 開車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混料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在清理料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條 混料轉變時必須注意電源線路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第三條 混料時嚴禁濕手閉合混料機的電源開關,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第四條 混料完成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磨粉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開動磨粉機前,應檢查所有檢修門關閉是否嚴密,調整好風機和主軸的轉向,排氣閥應處于全開的位置。起動主機后,應立即加料(應先加細小顆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開大風量閥門,在保證進料口不向外噴粉的前提下應盡量關小排氣閥。接著再調正成品細度。帶有顎破和提升機系列開機前應檢查破碎機的顎板間隙是否符合進料粒度尺寸,調整分析機轉速應達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順序開機。

1、 開動斗式提升機

2、 開動顎式破碎機

3、 待料倉存有物料后,啟動分析機

4、啟動鼓風機(空負荷啟動,待正常運轉后再加載)

5、啟動主機,在啟動主機瞬間即啟動電磁振動給料機。此時磨粉工作即為開始。

操作順序簡易表示如下:

“啟動”提升機===破碎機===分析機===風機===主機===給料機。

停機時應按以下順序關閉各機:

1、先關閉給料機停止給料

2、給一分鐘后停止主機

3、吹凈殘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風機

4、最后關閉分析機

停機順序是:

給料機===主機===鼓風機===分析機

注:提升機輸運料至料倉的過程中,先停止破碎機而后停止提升,此項應由儲料量而變動。磨粉機在正常工作時不準隨意加油,要確保生產安全,磨粉機在任何部分發(fā)生不正常噪音,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以免發(fā)生重大事故。再繼續(xù)開機時必須將磨機內余料取出,否則開機時電流過大,影響啟動。

第5篇 某人造板廠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纖維板企業(yè)有限公司是一家易燃、易爆的重點防火單位,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號>令《關于規(guī)范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我公司生產和職工免受火災威脅。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 堅決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做好防火工作。

2. 各級領導應該重視防火安全,必須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領導議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檢查,在實際工作中狠抓落實。

3. 對全體員工要加強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對防火安全的重要性、自覺性和責任感。

4. 落實防火安全的領導和管理,應建立、健全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獎罰分明,保障國家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以利促進生產的發(fā)展。

5. 建立防火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公司每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大檢查;工段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小時對重點防火設備(部位)巡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備查。

6. 在生產區(qū)內嚴禁烤火,以及使用汽油、酒精或易燃液體清洗機械設備,以防火災。如維修需要辦動火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7. 嚴禁在生產區(qū)內吸煙,吸煙者應在公司劃定吸煙區(qū)內吸煙。管理人員若發(fā)現(xiàn)有違反吸煙規(guī)定的人員卻不加以制止,對管理人員處以相等的扣罰。

8. 禁止在生產區(qū)內進行動火作業(yè)。需要動火時必須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申報,經保衛(wèi)、技安部門審批,辦好動火證后,落實動火現(xiàn)場安全措施方可動火。動火時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許可證背面的安全規(guī)定。

9. 乙炔、氧氣瓶不準高溫存放,一般在35度以下。乙炔瓶與氧氣瓶要分隔存放。動火作業(yè)時,瓶與瓶之間不少于5米,明火點與瓶之間不少于10米以上,以防發(fā)生危險。

10. 易燃、易爆物品應妥善保管。易燃液體如:汽油、酒精、苯等不準露天堆放。需用桶、缸等裝儲,容器應牢固密封,防止泄漏,杜絕火患。

11. 倉庫內易燃物品和可燃物品應分類存放,對散落部份應及時清除,不準設吸煙室,以防火患。

12. 凡機動車輛進入工段要全部帶防火罩,車輛要定期清潔,當班當值司機負責加水、加油等所有日常保養(yǎng)工作,以免油漬、纖維、積塵過多,預防明火發(fā)生火災。

13. 生產線的火花探測報警裝置在停機后及開機前都必須檢測一次。要經常對其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持高度靈敏、正常。并做好維護、保養(yǎng)、檢測記錄留檔。

14. 生產現(xiàn)場要注意防火。特別是熱磨、熱壓、砂光報火警時,無論是否有火星,

被送到401、411、602倉及袋濾器內必須派人到各自工段管轄范圍內的有關

部位查看,檢查途徑的風管是否有火,確認安全后辦理有關手續(xù)和簽名,方可開機生產。

15. 在生產區(qū)內嚴禁燃放煙花、鞭炮、“火箭”等,以防火患。

16. 防雷設備每年應在雷雨季節(jié)前會知有關單位進行檢查測試一次。注意維護、保養(yǎng)以確保其正常工作。

17. 值班電工對電器設備應加強巡回檢查。電器設備要保持清潔,電纜槽要定期揭蓋檢查、清理積塵或纖維,以防短路而引起火患。具體電器設備巡檢按巡檢要求執(zhí)行。

18. 禁止摩托車、易燃物品儲存、停放在生產工段內,以免發(fā)生火災事故,需儲存、停放在指定地點內。

19. 生產現(xiàn)場(工段)、倉庫未經有關領導同意,禁止任何人員攜帶親戚、朋友和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現(xiàn)場、倉庫參觀、學習、探訪等。

20. 外單位人員(包括運輸)進入廠區(qū)范圍內進行作業(yè)、參觀、學習及運輸?shù)裙ぷ鲿r,需由聯(lián)系部門(含個人)督促填寫安全合同。禁止在生產區(qū)域內吸煙,如若由此而造成火災事故的,追究部門事故責任。

21. 原料場內木材堆放必須整齊,木材與消防栓之間距離1.5米以上,堆與堆之間必須留消防通道,不得有任何借口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木材和物品,要保證通道暢通無阻。

22. 車輛進、出場前檢查。原則上由集團公司保衛(wèi)部值班人員負責,檢查是否帶防火罩及登記進場。

23. 凡是消防通道、消防設備任何部門、工段都不能占用、封堵,應保持其暢通無阻。

24. 凡在生產過程中聞到燒焦味時當班人員必須查找原因,直到消除原因為止。必須在交班記錄本上寫明原因,再用口頭交接清楚,接班人員需繼續(xù)跟蹤或查找隱患,必要時停機全面檢查。

25. 電飯煲原則上是用于生產工作需要,嚴禁作其它使用。在使用工作中,操作者不得離開崗位,以防短路而引起火災。

26. 臨時線拉接時,無論是高、低壓都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及操作,并會知生產技術部。

27. 消防器材實行分區(qū)管理,并落實其管理責任人,其它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器材附近應留有一定位置,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以確保暢通無阻。

28. 現(xiàn)根據(jù)生產防火安全要求,確定公司重點設備和易起火部位定為防火安全重點管理部位有:208干燥管系統(tǒng)、211風送系統(tǒng)、401倉、411倉、602倉、452、513、514等風送系統(tǒng)、432廢料輸送系統(tǒng)、砂光機、熱壓“三機”(包括油壓房)、壓縮機。

28.1.生產班組在接班前應對所屬部位進行一次全面、仔細檢查,接班時要閱讀交接班記錄,交班者要口頭講解本班設備運行情況。在生產過程中按規(guī)定每小

時巡查一次,并做好記錄、簽名手續(xù)。

28.2.檢查巡檢內容

28.2.1.熱磨工段

28.2.1.1.檢查208、211風機是否振動,是否有磨擦聲,皮帶是否打滑。

28.2.1.2.檢查加熱器干燥系統(tǒng)是否有燒焦的異味。

28.2.1.3.檢查211旋風分離器、袋濾器的粉塵溢出是否正常,旋轉閥、螺旋是否有磨擦聲,是否有燒焦的異味。

28.2.2.熱壓工段

28.2.2.1.檢查401、411倉的傳動系統(tǒng)是否有磨擦聲,是否聞到焦味。

28.2.2.2.檢查鋸邊縱橫鋸吸塵口是否堆塞,鋸架是否振動,是否有磨擦聲及燒焦味。

28.2.2.3.檢查452、432風機是否振動,是否有磨擦聲,皮帶是否打滑及其管道。

28.2.2.4.檢查旋風分離器、袋濾器的粉塵溢出是否正常,旋轉閥是否有磨擦聲及燒焦味。

28.2.2.5.檢查“三機”是否有燒焦味和油壓房設備是否有故障。

28.2.3.砂光工段

28.2.3.1.檢查513、514風機是否振動,是否有磨擦聲,皮帶是否打滑。

28.2.3.2.檢查袋濾器、旋風分離器、602倉的粉塵是否溢出,旋轉閥、螺旋是否有磨擦聲及燒焦味。

28.2.3.3.檢查砂光機的砂帶是否打滑,砂光機各部位是否有煙冒出。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上述部位有異?;蛴袩沟漠愇稌r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程序參

閱《火警處理程序》。

28.3.重點防火設備例行檢修、清潔制度

28.3.1.自動火花報警及滅火系統(tǒng)每月檢查一次,將檢查結果作好記錄并簽名,經

安技主管驗收簽名合格后方能開機生產。

28.3.2.所有風機每月檢查一次風葉、皮帶磨損情況,軸承發(fā)熱情況(軸承溫度不

超過80度),在運行狀態(tài)下由設備組驗收。

28.3.3.袋濾器布袋每月檢查并清潔一次,每半年水洗一次;振蕩器、風門每個月檢修一次。由設備組及安技員共同驗收。

28.3.4.干燥管每次停機都要檢查是否干凈,若有纖維粘附要及時清理;每月清干

燥管不少于一次,由設備組驗收。

28.3.5.401、411倉每月檢查一次所有傳動系統(tǒng),重點檢查打散片是否變形,軸承

是否發(fā)熱,由設備組驗收。

28.3.6.所有電機上不得有粉塵堆積,室內電機由設備所屬工段負責,室外電機由

電儀工段負責,由調度室負責檢查。

2.8.3.7.熱壓“三機”每日一小清,工段負責驗收。逢換厚度規(guī)一大清,屋頂風管

每月清潔一次,工段、設備主管、安技同時驗

收簽約,具體操作細節(jié)必須填寫到清潔記錄表上。

28.4.火警處理程序

28.4.1.自動報警時,若能復位,可先不停機,檢查報警部位的整個系統(tǒng);若無異

常,向當班調度匯報,由調度決定是否停機;若不能復位或復位后在4

小時內第二次報警。必須立即停機檢查,由調度驗收確認安全后方能開機

。整個檢查過程須仔細記錄并簽名。

28.4.2.檢查時若發(fā)現(xiàn)生產線任何部位有明火或冒煙或焦味,必須立即全廠停機。

撲滅后除檢查起火設備所屬系統(tǒng)外,其前后聯(lián)接設備也必須仔細檢查,并

通知主管廠長和安技員回廠,由主管廠長和安技員同意后方能開機。

28.4.3.報火警后各系統(tǒng)檢查內容

28.4.3.1.208干燥系統(tǒng)火警:檢查整個干燥管、風機、加熱器、旋風分離器(打

開觀察孔用電筒檢查。下同)。

28.4.3.2.211系統(tǒng)火警:檢查袋濾器(打開袋濾器頂部、濾袋部位的檢查門,每

隔拆開一個濾袋用電筒觀察下箱體內的情況。下同)、風機、旋風分離器

、401倉。

28.4.3.3.452、514、513系統(tǒng)檢查風機、旋風分離器、袋濾器;鋸邊吸風口;砂

光機吸風口。

28.4.3.4.所有檢查過程必須充分發(fā)揮嗅覺作用,如有燒焦氣味,須找出火源。排

除或確定無火警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29. 各部門、工段(工段)、班組正職為防火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工段、班組的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0. 部門、工段(工段)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下列防火安全職責。

30.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本公

司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30.2.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防火安全問題。

30.3.組織實施對部門、工段防火設施、滅火器和防火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

保其完好有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30.4.組織本部門、工段義務消防隊員學習,在員工中組織開展防火知識、技能的

宣傳教育和培訓。

31.0.班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對本部門、工段的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

落實下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31.1.負責本班人員的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和滅火器材的使用。

31.2.對本班的重點防火設備和易起火部位的巡檢工作負責監(jiān)督。

31.3.保障部門、工段防火設施、滅火器材、防火標志及消防通道不受損壞和堵塞。

31.4.督促巡檢記錄按時填寫,保證完整無缺。

32.0.各部門、工段(工段)的滅火器材管理人每月對滅火器材進行檢查、清潔

、登記、簽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技組反映處理。

33.0.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進行處理。

33.1.違反下列規(guī)定之一者處50元扣罰。

33.1.1.不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而強行焊接的,造成火災事故按集團

33.1.2.摩托車不按規(guī)定停放造成安全事故負一切事故責任。

33.1.3.未經同意善自挪用消防器材。

33.2.違反下列規(guī)定之一者處100元以上扣罰。

33.2.1.違規(guī)吸煙者及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吸煙而不加制止的相關管理人員。

33.2.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攜帶親戚朋友及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現(xiàn)場、倉庫進行參

觀、學習、探防的當事人。

板廠安全制度匯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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