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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離不開健全的安全制度。防雷防靜電安全制度,如同守護神般,確保生產(chǎn)環(huán)境的和諧與安全,防止因不可預見的自然現(xiàn)象引發(fā)的事故。它旨在降低潛在風險,保護人員生命安全,保障生產(chǎn)設備不受損害,從而維護公司的正常運營和經(jīng)濟效益。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防雷防靜電安全制度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1. 防雷設施的定期檢查與維護,確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2. 建立靜電防護措施,如接地系統(tǒng)、防靜電工作服和工具的使用規(guī)定。
3. 員工培訓,提高員工對雷電和靜電危害的認識及應對方法。
4. 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事故發(fā)生時能迅速、有序地進行應急響應。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明確責任人,確保每一項規(guī)定都有人負責執(zhí)行和監(jiān)督。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適應新的技術和環(huán)境變化。
3. 確保所有員工都了解并遵守制度,避免因無知導致的違規(guī)行為。
4. 防雷防靜電設備的安裝位置和質量必須符合相關標準,不得擅自改動或降低標準。
每項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都是為了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讓我們共同承擔起這個責任,確保防雷防靜電安全制度得到有效的實施。
防雷防靜電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cng站消防、防雷防靜電安全制度
為貫徹同志關于安全工作:“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確保國家、企業(yè)財產(chǎn)和人身安全,制定以下制度:
1、消防、防雷、防靜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把消防、防雷、防靜電工作列入cng加氣站的議事日程,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的知識講座,定期檢查重點部位(壓縮機房、儲氣庫等)防火、防雷措施是否落實到實處,器材是否有專人管理。
2、cng加氣站的主要負責人抓生產(chǎn)的同時,必須抓好安全,將消防、防雷、防靜電工作分解到班組,落實到人,實行逐級負責目標管理。
3、進行經(jīng)常性的自檢、自查制度。公司每月對cng加氣站進行安全檢查,加氣站實行每日巡查制,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認真填好記錄,
4、任何人禁止在具有火險、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作業(yè),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yè)的應經(jīng)有關部門審批,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能進行。
5、進站充氣的車輛,應按指定的方向停放,加氣時汽車必須熄火,關閉車上所有電路開關,嚴禁在充氣時發(fā)動車輛,嚴禁在站內修車。
6、消防、防雷、防靜電設施和器材,按消防、防雷主管部門及相應規(guī)范配備,并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和更換。
7、cng加氣站內嚴禁使用手機和吸煙,全體人員都有維護設施、預防災害的義務,一旦發(fā)生火險和雷擊,要立即切斷電源、氣源,迅速啟動消防預案。
站內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上班,不得穿化纖制品和帶鐵釘鞋進入生產(chǎn)區(qū)。
第2篇 加油站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防雷防靜電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
a.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
b.加油站工藝設備;
c.輸油管道及閥門;
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2)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
c.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
d.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內;
e.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于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
f.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tǒng)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后及時恢復。
(3)加油站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險場所作業(yè)的運油車輛,應當設置接地端板,作業(yè)前接好防靜電接地,作業(yè)后待罐裝油料達到規(guī)定的靜置時間,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
b.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線必須連接在作業(yè)場所的專用防靜電接地點上,并不得采用纏繞等不可靠的連接方法;
c.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連線應當采用銅芯軟絞線,橫截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裝卸油料的輸油軟管,應當使用耐油導靜電軟管,作業(yè)時軟管兩端的導靜電鋼(銅)絲必須與設備可靠連接并接地。
第3篇 加油站設備防雷防靜電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
a.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
b.加油站工藝設備;
c.輸油管道及閥門;
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2)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
c.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
d.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內;
e.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于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
f.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tǒng)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后及時恢復。
(3)加油站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險場所作業(yè)的運油車輛,應當設置接地端板,作業(yè)前接好防靜電接地,作業(yè)后待罐裝油料達到規(guī)定的靜置時間,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
b.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線必須連接在作業(yè)場所的專用防靜電接地點上,并不得采用纏繞等不可靠的連接方法;
c.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連線應當采用銅芯軟絞線,橫截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裝卸油料的輸油軟管,應當使用耐油導靜電軟管,作業(yè)時軟管兩端的導靜電鋼(銅)絲必須與設備可靠連接并接地。
第4篇 公司防雷防靜電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防雷、防靜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范圍內凡對易燃、可燃液體的儲存、裝運等有關作業(yè),均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公司頒發(fā)的《易燃、可燃液體防靜電安全規(guī)程》。
第二條 嚴禁在罐區(qū)內灌裝化工液體料。
第三條 防靜電接地不得與防雷接地極共用,其間距應符合防雷規(guī)范。防雷、防靜電接地極每年必須進行檢查,并對接地電阻進行測試。防雷接地電阻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電阻大于100歐姆的接地極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同時做好檢測維修記錄,加強防雷、防靜電管理工作。
第四條 嚴禁穿易產(chǎn)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易燃、易爆區(qū),尤其不得在該區(qū)域內穿、脫衣服或用化纖織物擦拭設備。
第五條 為防止雷擊和靜電引起火災爆炸事故,減少事故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公司應認真做好防雷防靜電設施的管理。加強日常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和隱患及時安排整改,使防雷、防靜電設施常年處于完好狀態(tài)。
第六條 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有專人管理。
第七條 應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頒發(fā)的防雷、防靜電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范、標準、通知、要求。并遵守地方有關部門和股份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八條 應建立健全防雷、防靜電設施檔案資料和管理臺帳。
第九條 為避免信息通訊和電子儀表等弱電設備遭受雷擊侵害,公司在安裝防直擊雷防雷設施的同時,還應有防雷電波侵人措施。
第十條 每年三月以前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站對公司防雷、防靜電設施進行安全檢測。委托時先行自查整改,檢測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并經(jīng)檢測站復查確認。
第十一條 新建、改擴建工程以及技改項目中的防雷、防靜電設施,應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施工。設計方案須組織審核或技術論證。工程竣工應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并要有驗收、測試的詳細資料,防止留下隱患,確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條 防雷裝置的被保護物(如建筑物、露天堆場等)發(fā)生變化,超出防雷設施原設計保護范圍時,應參照第七條規(guī)定相應增加防雷設施。
第十三條 防雷、防靜電設施的報廢、更新,應及時向公司辦理報批手續(xù)。
第十四條 防雷、防靜電設施在使用中發(fā)生事故,應及時向公司匯報。公司根據(jù)事故性質必要時向公司報告,并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第5篇 防雷防靜電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企業(yè)防雷、防靜電的安全管理、防止雷、電引發(fā)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防雷、防靜電安全管理要求,適用于民爆企業(yè)危險品場所。
3、職責
3.1安全保衛(wèi)部門為企業(yè)的防雷、防靜電歸口管理部門。
3.2企業(yè)安全保衛(wèi)部門負責對防雷、防靜電設施的維護和保養(yǎng),并定期請有資質的專業(yè)單位進行檢測。
3.3企業(yè)下屬單位負責本單位防雷、防靜電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4、工作規(guī)定
4.1防雷措施;
4.1.1與架空電力線路連接的配電變壓器和開關設備等應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應根據(jù)《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的規(guī)定采取防雷措施,一類防雷建筑物應有防直接雷、防雷電感應和防止雷電波浸入的措施,接地電阻均不應大于10ω;二類建筑物應有防直接雷、防雷電感應和和雷電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且宜與防雷電電感應的接地、電氣設備接地共用接地裝置;三類建筑物應防直接雷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30ω,且宜與電氣設備接地共用接地裝置。
4.1.3嚴禁在獨立避雷針(塔)的支柱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及低壓架空線等。
4.2接地保護
4.2.1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除加有規(guī)定外,均應接地或接零。
4.2.2接地裝置的設計應符合gbj65-83《工業(yè)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guī)范》。
4.2.3通用電器設備的保護接地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屬構件、管道作為接地線時,應在其串接部分另焊金屬跨接線。
4.2.4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大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5.2ω;
b、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的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
c、低壓電力設備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ω,總容量在100kva以下的變壓器、低壓電力網(wǎng)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
d、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guī)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次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ω。
4.3靜電防護:
4.3.1在易燃易爆場所、有產(chǎn)生靜電導致電擊危險的場所、有產(chǎn)生靜電導致其他事故的場所采取靜電防護措施,對各種靜電裝置應定期維修保養(yǎng)和檢測。
4.3.2在起爆藥(干燥后包括干燥)、工業(yè)雷管(裝起爆藥、裝延期藥、雷管裝配)、導火索、黑火藥、導爆藥、延期藥等生產(chǎn)工序工房的入口處應高導出靜電的門簾、扶手及靜電檢測儀,工房地面、工作臺面、椅子、肱、腳踏等應鋪設防靜電材料。
4.3.3進入4.3.2規(guī)定的生產(chǎn)工房內作業(yè)的人員,應穿戴防靜電(或純棉)工作服、防靜電鞋襪或棉布鞋襪,應戴手套或防靜電手套和棉工作帽,并應經(jīng)靜電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人體對地電阻值為1.0×104--1.0×108ω。嚴禁在生產(chǎn)現(xiàn)場脫換工作服、鞋、和帽。靜電危險場所不應存在電容大于3pf的孤立導體。
4.3.4對4.3.2規(guī)定的生產(chǎn)工房內的空氣相對濕度不應低于60%(工藝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規(guī)定)。
4.3.5防靜電用品及器材主要技術性能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a、導靜電膠板其對地電阻值應為5.0×104--1.0×108ω。
b、人體靜電測試儀檢測范圍0—∞ω,測量值誤差不大于±10%。
c、工作服的摩擦帶電量應小于0.5uc/件,服裝布料的摩擦電位應小于1uc/m2,摩擦起電電位應小于500v。
4.4檢測:
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應檢測一次,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干燥季節(jié)應檢測一次,防靜電地面一年檢測兩次,發(fā)現(xiàn)不合格應立即處理。
第6篇 充裝站安全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毒制度
1、充裝場地及供氣點要嚴禁煙火。
2、氣瓶有殘液(殘氣)時,應用回收裝置進行封閉式回收,嚴禁亂倒殘液(殘氣)。
3、進入充裝場地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裝置。
4、充裝場地所有特種設備、儀表衡器、消防器材、避雷及靜電接地裝置必須請相關部門進行定期檢驗檢測與檢定,確保在有效期內使用。
5、充裝場地電氣設施必須進行防爆處理。
6、堅持充裝場地安全巡查制度,認真檢查儲罐、管道、閥門及其它附件結合處,嚴防泄漏中毒或燃燒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