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基石,它猶如一盞明燈,照亮了員工日常工作的道路,確保了生產(chǎn)活動的安全有序。通過明確職責、規(guī)定流程,安全制度減少了意外風險,保護了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維護了企業(yè)的財產(chǎn)不受損失。它不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xiàn),增強了內(nèi)外部對企業(yè)的信任度。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廣泛,包括但不限于:應急預案、消防管理、設備操作規(guī)程、個人防護設備使用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管理、職業(yè)健康與安全政策、事故報告與調查程序等。每一項制度都針對具體的風險點,旨在預防潛在危害,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于復雜,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理解并執(zhí)行。
2. 定期更新制度,以適應企業(yè)變化和技術進步,保持其時效性。
3. 制度的執(zhí)行需嚴格,不能流于形式,必須通過培訓和考核確保員工知悉并遵守。
4. 制度的監(jiān)督與反饋機制同樣重要,定期審查效果,及時調整不適用的條款。
以上四點構成了安全制度的基本構架,但請注意,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應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靈活調整,確保其在實際操作中的有效性和實用性。只有這樣,安全制度才能真正成為企業(yè)安全的守護者。
安全規(guī)范制度范文
第1篇 風電場安全規(guī)范制度
1、輪轂內(nèi)工作時至少兩個人,兩個人中任何一個人的操作,都要獲得對方的確認,確認后方可操作。
2、進入輪轂前所有工具都要放入工具包內(nèi),不要把工具掉落或遺落在輪轂內(nèi)。
3、變槳柜門一定要鎖好,輪轂內(nèi)的操作要保證只有一種操作(偏航時禁止變槳)。
4、掛好提升物品后,遠離不安全地帶,方可讓上方動作,同時塔下工作人員要遠離提升機吊物孔。
5、安全衣、安全繩、安全帽要齊全,到變壓器維護平臺工作時,一定要穿好安全帶,掛好安全繩。
6、工具必須放在工具包內(nèi),嚴禁隨身攜帶,以防止墜落。工具包使用前,要檢查工具包背帶。進入葉輪工作時,確定葉輪完全鎖定后方可進入葉輪工作。
7、注意用電安全,上電操作人要明白電壓等級,用萬用表測量后,方可以操作。除操作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操作,操作時要佩戴絕緣手套。
8、個人對自己的身體狀態(tài)要有清醒的了解,如感覺不適,切勿操作。爬塔架梯子時,要拉開距離,至少6米,上一個人進入上一個平臺,并放好蓋板后,下一人方可攀爬塔架。
9、保證每人的休息時間,不應該疲勞作業(yè)。
10、冬季施工雨雪天氣,爬塔架時應時刻注意防滑,個人要注意保暖,配備棉制手套。
11、時刻警惕,防止高空墜物。偏航時,遠離旋轉部件,變漿時,遠離旋轉部件。
13、進行維護工作時,掛上明顯的警示牌。
14、雷電天氣,不能在上風機工作。
15、不能站立在導流罩的人孔上,遠離電纜及齒輪盤。禁止超過3人以上的人員在導流罩內(nèi)停留。
16、在無照明的風機及塔架內(nèi)工作時要隨身攜帶手電(最好是頭燈)。
17、在塔筒內(nèi)工作時,戴好安全帽,工作人員要遠離梯子。
18、用美工刀或電工刀時要帶上手套。
19變流柜做試驗時,柜門要關好。
20、冬季雨雪天氣,清除梯子上及腳底的冰雪后,方可進入塔架,注意防滑。
21、風機工作時,遠離濾波器護罩,防止燙傷。冬季葉片結冰時,要遠離風機附近。
22、工作時,頭腦清醒。任何飲用含有酒精飲料的人員,嚴禁進入風機進行工作。
23、處理風機故障時,要保證兩人以上在同一工位。設立安全監(jiān)督機制,各組工作人員有義務相互進行安全提醒及安全監(jiān)督。
24、注意工作時間,天黑后應停止工作。
25、風速儀,風向標安裝時,必須確保穿安全帶,掛好安全繩。
26、升降提升機時,必須穿著安全衣保證自身安全,手不能觸碰提升機鏈條。
27、工作時,不能站立在蓋板上。盡量避免交叉作業(yè),嚴禁帶電操作。
28、工作結束后,必須清理所有工具及其雜物。
29、上電操作時,必須按照規(guī)程進行,防止誤操作。
30、注意勞逸結合,注意生活規(guī)律。人員外出必須兩人以上,帶好通訊工具。
31、每臺風機內(nèi)應配備滅火器。
32、翻越到變流柜時注意防滑跌落。
33、安全帽一定要佩戴,一定要樹立“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識。
34、現(xiàn)場機組位置比較分散,且部分機位道路不是很好走,下雪后道路較滑,特別注意車輛安全。
35、進入冬季,天氣寒冷,注意個人防寒保暖,防止凍傷。
第2篇 羅湖區(qū)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標準化活動制度范本――施工現(xiàn)場防火防爆安全規(guī)范
1. 現(xiàn)場或非指定吸煙場所不能吸煙
2. 禁防“死灰”復燃
3. 煤油爐不能用汽油
4. 打火機不隨從加油站、汽車、油箱、油筒內(nèi)加汽油
5. 氣瓶內(nèi)要存余氣
6.氣瓶要戴安全帽
7.氧氣瓶口不能沾上油脂
8.不能用敞口容器裝汽油
9.日光燈嚴禁開長防起火
10.不能亂拉電線、亂接電源
11.氧氣瓶“八大忌”
1)忌倒立;
2)忌沾油脂;
3)忌火烤;
4)忌爆曬;
5)忌將氣用盡;
6)忌劇烈撞擊;
7)忌混合運輸;
8)忌超檢驗期使用。
12. 消防設施管理基本要求
1)消防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配齊,要滿足現(xiàn)場和生活區(qū)防火需要。
2)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凍措施。
3)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試驗、發(fā)現(xiàn)失效立即更換。
4)滅火機必須保持靈敏有效。
5)消防水帶、砂桶、斧、鍬、鉤子等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易取的地方。
6)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挪作他用。
第3篇 機修車間氧氣瓶乙炔瓶安全規(guī)范管理制度
1. 施工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2. 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禁止氧氣瓶和乙炔瓶同車運輸
3. 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瓶身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4. 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擊而引起損壞和爆炸。
5. 氧氣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時禁止臥倒,瓶身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同氣瓶不應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 氧氣瓶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 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nèi)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8. 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9. 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10. 乙炔瓶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11. 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2. 乙炔瓶的放置地點,實瓶與空瓶應分別存放,不得靠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13. 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14. 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15. 使用中的乙炔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16. 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嚴禁在瓶體上引弧,使用時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7.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8.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第4篇 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制度
1 高處作業(yè)的平臺、走道、斜道等應裝設05m高的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防護立網(wǎng)。
2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的兩側,必須設防護欄桿,同時還要加扎安全立網(wǎng)或擋物板(竹笆);平臺外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3 因施工或結構需要又尚未安設圍護設施的預留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防墜落設施。邊長1500mm以下可用蓋板;邊長1500mm以上宜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再張掛安全網(wǎng)。墻面等處豎向落地洞口應裝開關式或工具式的防護門、柵欄等。
4 電梯井門必須設防護欄桿和柵門;電梯井內(nèi)應至少每隔一樓層架設一道竹笆板的防護層或最多隔10米設一道安全網(wǎng)。
5 施工現(xiàn)場通道附近的預留洞口、深溝與坑槽等,除必須設置防護設施與警示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6 垃圾井道和煙道等,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
7 施工現(xiàn)場車行通道旁的洞口,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通行車后輪有效承載力兩倍的荷載。
8 高處作業(yè)的通道(包括天橋、斜道等)兩側及通道口有墜落危險的應參照臨邊、洞口作防護。
9 上方有落物傷害危險可能的地面及高處作業(yè)的通道,應搭設木板或雙層竹笆板、安全防護棚或防護廊。
防護棚長度不得小于gb3608-83規(guī)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
10高處作業(yè)人員應衣著靈便,衣袖、褲腳應扎緊,穿軟底防滑鞋。禁止赤腳,禁止穿拖鞋、涼鞋、硬底鞋、高跟鞋和帶釘易滑的鞋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登高作業(yè)。
11高處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梯道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嚴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升降設備上下。
12使用撬杠、扳手類工具用力作業(yè)時,只可單手用力,另一只手要抓牢堅固的物件,切不可雙手同時用力作業(yè)。
13在未連接的單柱上作業(yè),必須先檢查立柱和纜風是否埋設、固定牢靠,然后方可登高作業(yè)。
14不得站在防護欄桿外作業(yè)或憑借欄桿起吊物件。
15高處作業(yè)場所附近有帶電體時,傳遞物件的繩索必須是干燥的尼龍繩或麻繩,測量時,必須遵守帶電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16不得坐在臨空面邊緣及上方?jīng)]有可靠隔離層的地方或騎在欄桿上休息、逗留。
17沿鋼爬梯、繩梯等作垂直攀登上下時,必須使用安全自鎖器或速差自控器作防護保險。
18沿水平梁、斜梁、水平管道或暫無防護欄桿的平臺上水平移動、行走,而且又無可靠的扶持物時,必須使用水平安全繩。
19高處作業(y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禁止在垂直升降機、防護欄桿、接料平臺和孔洞邊緣坐靠,不得躺在腳手架、屋面上休息。
20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任何人不得損壞和擅自移位、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時,要經(jīng)原搭設單位負責人批準,并及時恢復。
21高處作業(yè)的各種設施必須適用、安全可靠。高處作業(yè)的設施及防護應列入任務單下達,認真落實、責任到人,并認真執(zhí)行驗收制度。
22無外腳手的樓面周邊未砌設固定圍護及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口等,必須設置防護欄桿,并扎設安全立網(wǎng)或擋物板(竹笆)。同時,還必須在外圍按國家標準架設安全平網(wǎng)。
23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yè)。
24高處作業(yè)使用的工具應放入工具袋,使用時必須系好安全繩。
25傳遞物品或工具必須用繩索或手遞,嚴禁拋擲行為。
26點焊的物件不得移動或起吊。
27切割的工件、邊角余料、使用的工具及其他物品必須放在不會被碰撞而墜落的地方。凡有可能墜落的物件均要采取防止墜落的措施。
28廢料垃圾必須及時清理,放在廢料垃圾箱或從廢料垃圾通道倒下去。
第5篇 安全規(guī)范生產(chǎn)檢查制度
1、為了保證_______風電場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檢查工作的有序進行,及時發(fā)現(xiàn)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問題,并實現(xiàn):
①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②發(fā)現(xiàn)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事故隱患和危險源;
③糾正違章行為;
④評價本項目部生產(chǎn)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狀況;
⑤提出重大隱患整治的對策;
⑥督促安全隱患整治的實施,實現(xiàn)安全生產(chǎn)管理目標。
2、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盯崗檢查或跟崗檢查。
3、安全檢查的內(nèi)容主要有:
⑴檢查安全意識;
⑵檢查安全教育;
⑶檢查安全管理體系的實施;
⑷檢查安全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⑸檢查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⑹檢查貫徹落實分局、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工作精神的情況;
⑺檢查隱患整改情況;
⑻檢查遵章守紀執(zhí)行情況;
⑼檢查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情況;
⑽檢查安全投入情況;
⑾檢查安全防護設施有效性情況;
⑿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⒀檢查不安全因素情況;
⒁檢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效果;
⒂檢查安全工作活動記錄;
⒃檢查工程分包外協(xié)施工隊伍和勞務用工人員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情況等。
4、安全檢查的部位主要是:施工作業(yè)場所、外協(xié)分包施工部位;危險物品運輸存儲、使用部位;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部位;倉庫、廠房、防汛部位;泥石流可能發(fā)生的部位;施工現(xiàn)場施工人員居住部位;施工現(xiàn)場辦公區(qū)域。
5、安全檢查類別主要有:
①日?,F(xiàn)場值班檢查;
②施工班組檢查;
③設備、用電、防火、交通、起重和季節(jié)施工等專業(yè)檢查;
④綜合檢查。
6、日?,F(xiàn)場安全值班檢查,每天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到施工作業(yè)現(xiàn)場巡視檢查。
7、班組檢查由班長和班組兼職的安全員負責組織,對當班施工作業(yè)面和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8、危險作業(yè)施工專項檢查,由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領導小組指派專人到作業(yè)現(xiàn)場落實專項技術措施和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全過程檢查與監(jiān)督。
9、專業(yè)檢查由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領導小組組織技術、機電、起重、安全等專業(yè)人員,根據(jù)施工的需要進行安全檢查。
10、綜合檢查由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領導小組組織各職能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其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
11、安全檢查的方式:①現(xiàn)場查看;②查閱資料、文件、記錄、報表;③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④其它形式。
12、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領導小組的安全管理檢查:
①、安全管理機構的檢查:a、安全保證體系:項目部各級人員、職能部門安全職責是否明確,安全第一責任人是否到位;b、安全監(jiān)督管理體系:項目部安委會安全監(jiān)督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專職人員配備數(shù)量和素質是否滿足施工生產(chǎn)需要;
②、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檢查:a、是否結合項目部實際,制定了相應的安全生產(chǎn)職責、教育、檢查、目標考核和獎懲等管理制度;b、是否針對項目部所負責施工的工程項目,制定了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施工專項措施;c、是否結合項目部生產(chǎn)施工特點制定了設備、用電、交通、防火、防爆等管理辦法;d、安全例會、安全統(tǒng)計、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安全工作制度執(zhí)行情況;f、分包商安全資質審查、合同簽訂和日常監(jiān)督指導、職工教育培訓等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g、應急救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③、施工組織中,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作業(yè)專項措施的制定、審核,對施工人員的技術交底的檢查:a、危險作業(yè)施工主要有:高處作業(yè),多層交叉作業(yè),起重作業(yè),大型設備安裝、拆除及轉移等;b、季節(jié)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凍,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④、機動車輛、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合格證和定期審驗的檢查。
⑤、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與持證上崗的檢查:a、轉崗教育和民工教育情況;b、機動車駕駛、起重、電氣、焊接、登高架設等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持證和定期審驗情況;
⑥、安全生產(chǎn)記錄資料的檢查:a、查閱每位職工的安全教育資料;b、查閱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資料;c、查閱作業(yè)隊、班組安全活動資料;d、查閱機動車輛、起重設備、乙炔氧氣瓶庫(站)、高壓電氣等設備設施的技術檔案。
13、施工生產(chǎn)現(xiàn)場的檢查:①作業(yè)場地是否平整、道路暢通,洞口是否有蓋板或護攔,照明是否充足,且通風良好;②設備設施布置是否合理,器材堆放是否整齊穩(wěn)固,人行通道寬度是否大于0.5米,且平整暢通;③用電線路、風水管路是否布置整齊、醒目,架空高度和電氣設備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④高處作業(yè)和通道的臨空邊緣是否設置了高度大于1米的防護欄桿,危巖、陡坡邊緣是否設置了防護圍欄和警示標志;⑤各種安全標志和告示是否準確、醒目,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場所是否有相應防護措施和警示標志;⑥施工人員和現(xiàn)場管理人員是否遵章守紀、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14、危險施工場所的檢查:①高處臨空邊緣是否掛安全網(wǎng)或封閉,作業(yè)人員是否拴安全繩,高邊坡、深槽下部作業(yè)有無危巖,是否有防止坍塌、滾石的措施;②起重作業(yè)是否吊掛、綁扎牢固,且起重空間無障礙物,斜井洞口周圍是否設置了高度大于1.2米的防護圍欄。
15、機電設備的檢查:
①、機電設備安裝、運行、拆除,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各種安全制動防護、指示、信號、保險、連鎖等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②、固定設備的檢查:
a、外觀是否整潔,且基礎穩(wěn)固,傳動、轉動部位是否有防護罩;
b、外殼接地是否良好,露天使用時是否有防雨措施。
③、機動車輛的檢查:
a、方向和制動系統(tǒng)是否靈活可靠,且警告信號、照明系統(tǒng)齊全可靠;
b、指示儀表是否齊全、靈敏、準確,且外觀整潔、顏色鮮明。
④、起重設備的檢查:
a、制動系統(tǒng)是否靈敏可靠,且高度、重量、行程、變幅等限制和連鎖裝置齊全可靠;
b、指示儀表是否齊全、靈敏、準確且警告音響信號、燈光照明、通信聯(lián)系系統(tǒng)良好可靠;
c、吊鉤、索具、鋼絲繩是否完好,且吊鉤、掃軌等移動構件有警告色標。
⑤、高壓線路的高度及與施工空間、設施、建筑物的距離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⑥、變壓器附近是否有警告標志,地面設置時,周圍防護圍欄高度是否大于1.8米,懸空設置時,變壓器高度是否大于2.5米。
16、承重排架、平臺、棧橋通道的檢查:①、是否按設計技術要求搭設并經(jīng)驗收合格;②、工作面行人通道的腳踏板是否鋪滿、固定,臨空面邊緣欄桿設置高度是否大于1米,欄桿下面是否設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擋碴板。
17、場內(nèi)機動車輛道路的檢查:①、基礎是否穩(wěn)固且路面平整,路面寬度是否不小于車輛寬度的1.5倍;②、急彎、高邊坡、陡坡等危險路段,是否有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標志,橫跨道路的設施、輸電線路距離路面高度是否不低于機動車輛高度的1.5倍。
18、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應立即糾正。對一般問題和隱患,應就地整改。
19、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的較大隱患,要及時下達書面整改通知,并由檢查負責人、整改責任人簽字認可,責任班組必須迅速落實整改內(nèi)容,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完成整改。
20、隱患整改后,經(jīng)驗收人員驗收并簽驗收意見后,報送檢查負責人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領導小組,要將整改活動書面資料存檔備查。
21、加強對項目施工中,各種危險源的發(fā)現(xiàn)、檢查、評價和監(jiān)控。
22、項目部的施工重大危險源,是安全檢查的重點,在檢查中要重點檢查《水電_局機電安裝分局工程施工生產(chǎn)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管理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23、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領導小組的安全生產(chǎn)檢查活動結果,要形成書面記錄存檔,記錄格式執(zhí)行分局現(xiàn)行規(guī)定的安全檢查記錄格式。
24、項目部安全生產(chǎn)領導小組在安全生產(chǎn)檢查活動中,發(fā)現(xiàn)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并下達書面整改通知,建立存檔記錄,對拒不執(zhí)行整改的班組或個人,處以200~500元的罰款。整改記錄格式執(zhí)行安裝分局現(xiàn)行規(guī)定的整改通知記錄格式。
二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酒店客房部樓層服務安全規(guī)范制度怎么寫
1、服務員在做房時、開夜床時必須做一間開一間的房門,完一間鎖一間;
為其他員工或相關人員開門時,住客房應征得客人同意或跟隨入房,并記錄入房人及工作內(nèi)容。
2、在客房區(qū)域內(nèi)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
凡被開除、辭職、辭退和調出本部門的員工,不能隨便進入客房,未當班的員工非經(jīng)充許不得入客房內(nèi)。
3、對于客房區(qū)域發(fā)生的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xiàn)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保安及刑警的工作調查、取證。
4、在樓層遇到住店客人沒帶鑰匙卡,或丟失房卡無法入房時,應按《開門程序》給予核對身份,或請客人到前臺補辦手續(xù)。
緊急情況要上報處理。
5、發(fā)現(xiàn)客人使用電爐、電烤箱、電熨斗及房內(nèi)燒香、燒紙、使用多種電器或大功率電器時,應立即通知上級檢查,解決,以免超負荷用電或發(fā)生火災。
6、對客人的遺留物品,不分大小貴賤,一律交房務中心,按規(guī)定給予保存處理,不能以借口截留。
7、發(fā)現(xiàn)各反動、淫穢書刊、畫報、錄象碟子、封建迷信用品等物,一律上交及時處理,禁止傳播。
8、客房內(nèi)發(fā)現(xiàn)易燃、易爆、毒品等危險品,服務員不得翻動,要控制現(xiàn)場,及時上報由上級及保安一起進行處理。
第7篇 機修車間氧氣瓶、乙炔瓶安全規(guī)范管理制度
1. 施工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瓶要與動火點保持10米的距離,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
2. 移動作業(yè)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禁止氧氣瓶和乙炔瓶同車運輸
3. 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瓶身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4. 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擊而引起損壞和爆炸。
5. 氧氣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時禁止臥倒,瓶身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同氣瓶不應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 氧氣瓶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 使用氧氣時,不得將瓶內(nèi)氧氣全部用完,最少應留0.1mpa。以便在再裝氧氣時吹除灰塵和避免混進其他氣體。
8. 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9. 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10. 乙炔瓶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11. 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2. 乙炔瓶的放置地點,實瓶與空瓶應分別存放,不得靠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yè)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13. 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14. 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15. 使用中的乙炔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剩余壓力應符合安全要求:當環(huán)境溫度<0℃時,壓力應不低于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時,應不低于0.3mpa。
16. 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嚴禁在瓶體上引弧,使用時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7.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8.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
第8篇 酒店客房部樓層服務安全規(guī)范制度
1、服務員在做房時、開夜床時必須做一間開一間的房門,完一間鎖一間;為其他員工或相關人員開門時,住客房應征得客人同意或跟隨入房,并記錄入房人及工作內(nèi)容。
2、在客房區(qū)域內(nèi)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凡被開除、辭職、辭退和調出本部門的員工,不能隨便進入客房,未當班的員工非經(jīng)充許不得入客房內(nèi)。
3、對于客房區(qū)域發(fā)生的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xiàn)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保安及刑警的工作調查、取證。
4、在樓層遇到住店客人沒帶鑰匙卡,或丟失房卡無法入房時,應按《開門程序》給予核對身份,或請客人到前臺補辦手續(xù)。緊急情況要上報處理。
5、發(fā)現(xiàn)客人使用電爐、電烤箱、電熨斗及房內(nèi)燒香、燒紙、使用多種電器或大功率電器時,應立即通知上級檢查,解決,以免超負荷用電或發(fā)生火災。
6、對客人的遺留物品,不分大小貴賤,一律交房務中心,按規(guī)定給予保存處理,不能以借口截留。
7、發(fā)現(xiàn)各_、淫穢書刊、畫報、錄象碟子、封建迷信用品等物,一律上交及時處理,禁止傳播。
8、客房內(nèi)發(fā)現(xiàn)易燃、易爆、毒品等危險品,服務員不得翻動,要控制現(xiàn)場,及時上報由上級及保安一起進行處理。
第9篇 羅湖區(qū)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標準化活動制度范本――起重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
1.對重大的起重、吊裝項目,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經(jīng)交底后方準施工。
2.起重量達到起重機械額定負荷,兩臺以上起重機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裝的大件,在復雜場所進行大件吊裝,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路下方或附近工作,必須辦理安全施工工作票。
3.起重機械使用一年至少要作一次全面檢查。新裝、拆遷、大修的起重機械,使用前均應做動、靜負荷試驗。
4.起重機械應備有滅火器材,操作室內(nèi)應鋪設絕緣膠墊,嚴禁積存易燃物。
5.塔式等高架起重機,應有可靠的避雷裝置。
6.起重機工作應有統(tǒng)一的指揮和信號,指揮應用旗和口哨進行。不宜單獨使用對講機指揮聯(lián)絡。指揮人員應由有經(jīng)驗的起重工擔任。
7.起重機在開動及起吊中的每個動作前,司機均應發(fā)出戒備信號,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yè)區(qū)。起吊重物時,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并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或通行。
8.起重機嚴禁同時操作三個動作。當起重物接近額定負荷時,只許操作一個動作。懸臂式起重機滿負荷時,嚴禁降低起重臂。
9.起重機工作完畢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電,應先將控制器恢復到零位,然后切斷電源。
10.遇有大雪、大霧或雷雨時,不得露天進行起重工作。當場地照明不足時,應停止起重作業(yè)。
11.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天起重作業(yè)。
12.起吊大件時,必須綁牢。吊鉤的懸掛點應與吊件的重心在同一沿垂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偏位斜吊。落鉤時應防止吊件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嚴禁松鉤。
13.爆炸品、危險品(壓縮氣瓶、酸、堿、可燃油類等)不得起吊。必須起吊時,應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jīng)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
14.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司機不得進行操作(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2)超載不吊;
3)物件捆綁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吊物埋在地下,情況不明不吊;
7)光線不足看不清不吊;
8)歪拉斜拽不吊;
9)邊緣鋒利物件無防護措施不吊;
10)吊索有斷股或扭曲不吊。
第10篇 建筑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在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中,貫徹安全生產(chǎn)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jīng)濟適用,制訂本規(guī)范。
第1.0.2條 本規(guī)范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構筑物施工時,高處作業(yè)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項作業(yè)。
第1.0.3條 本規(guī)范所稱的高處作業(yè),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yè)分級》gb 3608-83規(guī)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第1.0.4條 進行高處作業(yè)時,除執(zhí)行本規(guī)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高處作業(yè)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第二章 基本規(guī)定
第2.0.1條 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0.2條 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
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jīng)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2.0.3條 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2.0.5條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2.0.6條 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2.0.7條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對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xiàn)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xiàn)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條 因作業(yè)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jīng)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第2.0.9條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qū),并應派專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第2.0.10條 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xiàn)行有關規(guī)范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xiàn)行的相應規(guī)范的要求。
第三章 臨邊與洞口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 臨邊作業(yè)
第3.1.1條 對臨邊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二、 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wǎng)一道。
三、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
四、 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五、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第3.1.2條 臨邊防護欄桿桿件的規(guī)格及連接要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毛竹橫桿小頭有效直徑不應小于70mm,欄桿柱小頭直徑不應小于80mm,并須用不小于16號的鍍鋅鋼絲綁扎,不應少于3圈,并無瀉滑。
二、 原木橫桿上桿梢徑不應小于70mm,下桿稍徑不應小于60mm,欄桿柱梢徑不應小于75mm。并須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或用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要求表面平順和穩(wěn)固無動搖。
三、 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鋼管橫桿及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孔固定。
四、 鋼管欄桿及欄桿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
五、 以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shù)囊?guī)格,以電焊固定。
第3.1.3條 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層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安全立網(wǎng)。除經(jīng)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
二、 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當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
2. 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竹、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鉆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與竹、木桿件拴牢。
3. 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80×6彎轉扁鋼作預埋鐵的混凝土塊,然后用上項方法固定。
三、 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相干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jīng)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fā)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 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wǎng)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或40c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10mm。
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安全立網(wǎng)或滿扎竹笆。
五、 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安全網(wǎng)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
第3.1.4條 臨邊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及構造型式見附錄二。
第二節(jié) 洞口作業(yè)
第3.2.1條 進行洞口作業(yè)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chǎn)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設置防護設施:
一、 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wǎng)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二、 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nèi)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wǎng)。
三、 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四、 施工現(xiàn)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第3.2.2條 洞口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安全網(wǎng)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 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沒。蓋板應防止挪動移位。
二、 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5~50cm的洞口、安裝預制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須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 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wǎng)格,并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nèi)的鋼筋構成防護網(wǎng),鋼筋網(wǎng)格間距不得大于20cm。
四、 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wǎng)。
五、 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管道井施工時,除按上辦理外,還應加設明顯的標志。如有臨時性拆移,需經(jīng)施工負責人核準,工作完畢后必須恢復防護設施。
六、 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shù)仡~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
七、 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開關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護門,門柵網(wǎng)格的間距不應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腳板(笆)。
八、 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
九、 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沒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條 洞口防護欄桿的桿件及其搭設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1.2條、第3.1.3條的規(guī)定。防護欄桿的力學計算見附錄二之(一),防護設施的構造型式見附錄三。
第四章 攀登與懸空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 攀登作業(yè)
第4.1.1條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于現(xiàn)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F(xiàn)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yè)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第4.1.2條 柱、梁和行車梁等構件吊裝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應在構件施工圖或說明內(nèi)作出規(guī)定。
第4.1.3條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yè),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第4.1.4條 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xiàn)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第4.1.5條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第4.1.6條 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第4.1.7條 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第4.1.8條 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第4.1.9條 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guī)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第4.1.10條 鋼柱安裝登高時,應使用鋼掛梯或設置在鋼柱上的爬梯。掛梯構造見附錄四附錄圖4.1。
鋼柱的接柱應使用梯子或操作臺。操作臺橫桿高度。當無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電焊防風要求時;其高度不宜小于1.8m,見附錄四附圖4.2。
第4.1.11條 登高安裝鋼梁時,應視鋼梁高度,在兩端設置掛梯或搭設鋼管腳手架,構造形式參見附錄四附圖4.3。
梁面上需行走時,其一側的臨時護欄橫桿可采用鋼索,當改用扶手繩時,繩的自然下垂度不應大于l/20,并應控制在10cm以內(nèi),見附錄四附圖4.4。l為繩的長度。
第4.1.12條 鋼層架的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在層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時,對于三角形屋架應在屋脊處,梯形層架應在兩端,設置攀登時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選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間距不應大于40cm,毛竹梢徑不應小于70mm。
二、 屋架吊裝以前,應在上弦設置防護欄桿。
三、 屋架吊裝以前,應預先在下弦掛設安全網(wǎng);吊裝完畢后,即將安全網(wǎng)鋪設固定。
第二節(jié) 懸空作業(yè)
第4.2.1條 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wǎng)、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第4.2.2條 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jīng)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第4.2.3條 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鋼結構的吊裝,構件應盡可能在地面組裝,并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并考慮和落實。高空吊裝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層架、桁架等大型構件前,也應搭設懸空作業(yè)中所需的安全設施。
二、 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三、 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第4.2.4條 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
二、 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三、 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wěn)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炷涟迳喜鹉:笮纬傻呐R邊或洞口,應按本規(guī)范有關章節(jié)進行防護。
拆模高處作業(yè),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
第4.2.5條 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二、 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wǎng)。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三、 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內(nèi)的柱鋼筋??稍诘孛婊驑敲嫔辖壴?整體豎立。綁扎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第4.2.6條 混凝土澆筑時的懸空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二、 澆筑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相向進行。澆筑儲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三、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wǎng)。
第4.2.7條 進行預應力張拉的懸空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進行預應力張拉時,應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置張拉設備的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
雨天張拉時,還應架設防雨棚。
二、 預應力張拉區(qū)域標示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張拉鋼筋的兩端必須設置檔板。檔板應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1.5~2m,且應高出最上一組張拉鋼筋0.5m其寬度應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不小于1m。
三、 孔道灌漿應按預應力張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4.2.8條 懸空進行門窗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 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二、 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wǎng)。無安全網(wǎng)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 進行各項窗口作業(yè)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nèi),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第五章 操作平臺與交叉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第一節(jié) 操作平臺
第5.1.1條 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操作平臺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按現(xiàn)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 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還應進行穩(wěn)定驗算,并采用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
三、 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四、 操作平臺可用φ(48~51)×3.5mm鋼管以扣件連接,亦可采用門架式或承插式鋼管腳手架部件,按產(chǎn)品使用要求進行組裝。平臺的次梁,間距不應在于40cm;臺面應滿鋪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五、 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第5.1.2條 懸挑式鋼平臺,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 懸挑式鋼平臺應按現(xiàn)行的相應規(guī)范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 懸挑式鋼平臺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三、 斜拉桿或鋼絲繩,構造上宜兩邊各設前后兩道,兩道中的每一道均應作單道受力計算。
四、 應設置4個經(jīng)過驗算的吊環(huán)。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huán),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huán)。吊環(huán)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制作。
五、 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nèi)口。
六、 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
七、 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jīng)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八、 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
第5.1.3條 操作平臺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jiān)督。
第5.1.4條 操作平臺的力學計算與構造型式見附錄五之(一)、(二)。
第二節(jié) 交叉作業(yè)
第5.2.1條 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第5.2.2條 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第5.2.3條 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條 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第5.2.5條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nèi)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nèi),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廓。
第5.2.6條 交叉作業(yè)通道防護的構造型式見附錄六。
第六章 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
第6.0.1條 建筑施工進行高處作業(yè)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驗收也可分層進行,或分階段進行。
第6.0.2條 安全防護設施,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驗收,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第6.0.3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具備下列資料:
一、 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驗算數(shù)據(jù);
二、 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三、 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第6.0.4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主要包括以下內(nèi)容:
一、 所有臨邊、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狀況;
二、 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規(guī)格和材質;
三、 技術措施的節(jié)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
四、 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
五、 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
第6.0.5條 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作出驗收記錄。凡不符合規(guī)定者,必須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驗。施工工期內(nèi)還應定期進行抽查。
第11篇 區(qū)學校學生行為安全規(guī)范制度
1、學校安全教育要以本制度為基本內(nèi)容,結合形勢發(fā)展要求和具體時間、地點、環(huán)境、對象,機動安排,務求實效。
2、學校安全教育要有基本的時間保證。各級政府主管部門關于安全方面的專業(yè)活動是安全教育的基礎,要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學校應結合業(yè)務特點定期開展常規(guī)安全教育;針對一個時期的特定安全教育要及時安排,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3、安全教育要分層進行,明確責任。學校、年級、班級、個人都有責任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訓練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素養(yǎng)。
4、安全教育的形式應該多種多樣,務求切實有效,切記花拳繡腿。
5、節(jié)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6、安全教育的效果取決于教育者的水平,根據(jù)需要和可能,聘請專業(yè)人員來校承擔安全教育任務是必要的選擇。
7、為了確保取得實效,必須將安全教育納入安全考核之中。
第12篇 某校學生行為安全規(guī)范制度
1、學校安全教育要以本制度為基本內(nèi)容,結合形勢發(fā)展要求和具體時間、地點、環(huán)境、對象,機動安排,務求實效。
2、學校安全教育要有基本的時間保證。各級政府主管部門關于安全方面的專業(yè)活動是安全教育的基礎,要結合實際抓好落實;學校應結合業(yè)務特點定期開展常規(guī)安全教育;針對一個時期的特定安全教育要及時安排,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3、安全教育要分層進行,明確責任。學校、年級、班級、個人都有責任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訓練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素養(yǎng)。
4、安全教育的形式應該多種多樣,務求切實有效,切記花拳繡腿。
5、節(jié)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6、安全教育的效果取決于教育者的水平,根據(jù)需要和可能,聘請專業(yè)人員來校承擔安全教育任務是必要的選擇。
7、為了確保取得實效,必須將安全教育納入安全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