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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旨在確保每位員工都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以預防工作場所的事故和傷害。這個制度不僅是法規(guī)的要求,更是我們企業(yè)對員工健康與安全的承諾。
內容是什么
1. 新入職培訓:新員工必須完成全面的安全培訓,涵蓋公司政策、應急預案以及基本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定期培訓:所有員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更新,確保對最新安全規(guī)定和實踐的了解。
3. 專項培訓:針對高風險作業(yè)或新設備引入,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4. 實地演練:定期進行應急響應演練,增強員工在真實情況下的應對能力。
5. 培訓評估:通過測試和反饋,確保員工理解并能正確執(zhí)行安全程序。
規(guī)章制度
1. 所有員工必須參加并完成規(guī)定的安全培訓,無故缺席者將受到相應紀律處分。
2. 培訓記錄應妥善保存,以備審計和追蹤員工的培訓進度。
3. 員工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將被嚴肅處理。
4. 安全培訓的內容和效果將納入員工績效考核,影響其晉升和獎勵。
管理規(guī)定
1.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協(xié)調和執(zhí)行培訓計劃,確保其質量和效果。
2. 各部門經理需監(jiān)督下屬員工的安全行為,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3. 安全部門將定期評估培訓效果,提出改進措施,確保制度的持續(xù)優(yōu)化。
4. 公司鼓勵員工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對有效建議的實施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我們的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旨在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每一位員工都是這一目標實現(xiàn)的關鍵。通過共同努力,我們將持續(xù)提升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每一位員工的生命安全。
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文
第1篇 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為確保安全經營,增強本公司職工安全知識,各科室要結合公司中心工作,多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經營教育工作。
2.凡新入公司的職工,必須接受公司級、科室級的安全經營管理教育后方可上崗。
3.轉崗職工、重新上崗職工的安全教育由科室負責人完成。
4.對培訓人員要作好教育記錄,保證教育內容和時間符合規(guī)定。有條件的情況下,可派人員參加上級舉辦的安全培訓班。
5.凡發(fā)生工傷事故或其他小型事故,安全保衛(wèi)部門要依據事故原因加強對職工進行教育。
6.各科室教育培訓的重點應在于實際操作技術、技能的培訓,對煙花爆竹產品的性質和質量指標進行全面的了解,不斷提高水平。
第2篇 鎮(zhèn)學校安全巡查員工作制度
1、設置安全巡查員崗位的目的在于校、園領導能夠及時掌握校園內敏感、要害部位的運行狀況,將“預防為主”的理念落到實處。
2、巡查員直接對校園主管安全副校長負責。
3、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置專職巡查員,反之,要設置兼職巡查員,并給與一定的待遇。
4、巡查員工作密度視校園規(guī)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兩天巡查一次。
5、學校要盡心繪制校園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圖,巡查員要依圖巡查,不能陋點,做好記錄,以備核查。
6、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要如實匯報;主管領導要現(xiàn)場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員要對整改結果跟蹤巡查,直接對主管領導負責。
第3篇 員工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員工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及相關方的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處作業(yè)的定義與分類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高處作業(yè)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墜落的作業(yè)。
高處作業(yè)分為一般高處作業(yè)和特殊高處作業(yè)兩類。
(一)在作業(yè)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稱為一般高處作業(yè);
(二)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yè)為特殊高處作業(yè);
在作業(yè)基準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處作業(yè)、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fā)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huán)境進行的高空作業(yè)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yè)。
第三章高處作業(yè)審批
第四條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標準》。
進行高處作業(yè)需向生產辦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登高作業(yè)許可證》,一般高處作業(yè)由生產辦審批,特殊高處作業(yè)由實業(yè)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進行檢查確認后,公司主管安全領導負責審批。
未辦理作業(yè)票,嚴禁作業(yè)。
第四章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措施
第五條凡是墜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業(yè),均稱為高處作業(yè),高度雖不足2米,但作業(yè)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設備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高處作業(y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在進行高處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設置安全護梯或安全網(強度合格)等防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
第七條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現(xiàn)場環(huán)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yè)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準及酒后等人員不準進行高處作業(yè)。
第八條進行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一般不應交叉作業(yè),凡因工作需要,必須交叉作業(yè)時,要設安全網、防護碰等安全設施,否則不準作業(yè)。
第九條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實到人。
第十條鋪設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時,必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措施。
第十一條高處作業(yè)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凈,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輸送大型物件時,必須使用可靠的起吊設備。
第十二條進行高處作業(yè)前,應檢查腳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當結冰、積雪嚴重而無法清除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
第十三條在易散發(fā)有毒有害氣體的房上部及塔頂上作業(yè)時,要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xiàn)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時,應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員馬上撤離現(xiàn)場。
第十四條高處作業(yè)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米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米以上,并要防止運輸?shù)膶w材料觸碰電線。
第十五條高處作業(yè)所用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十六條高處作業(yè)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
第十七條夜間高處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八條進入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yè),在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票》后,辦理特殊高處作業(yè)票。
第五章高處作業(yè)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九條高處作業(yè)相關人員的職責
(一)作業(yè)負責人職責:負責按規(guī)定辦理高處作業(yè)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安排作業(yè)人員,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作業(yè)安全;
(二)作業(yè)人員職責:應遵守高處作業(yè)安管理標準,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認真執(zhí)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沒有辦理有效作業(yè)票時應拒絕高處業(yè);
(三)監(jiān)護人職責:負責確認作業(yè)安全措施和執(zhí)行應急預案,遇有危險情況時命令停止作業(yè);
高處作業(yè)過程中不得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監(jiān)督作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完成作業(yè),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四)作業(yè)所在生產車間負責職責:會同作業(yè)負責人檢查落實現(xiàn)場作業(yè)安全措施,確保作業(yè)場所符合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五)生產辦職責:負責監(jiān)督檢查高處作業(yè)安全措施的落實,簽發(fā)高處作業(yè)票。
(六)其他簽字領導的職責:對特殊高處作業(yè)安全措施的組織、安排、作業(yè)負總則。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安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 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zhí)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xiàn)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 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 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動力設備部負主要責任,生產部門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xiàn)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生產部門負主要責任,動力設備部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電房、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qū)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兩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動力設備技術人員必須定期對生產、工程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特種設備、設施、壓力容器必須到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局備案,定期進行年檢,確保車間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轉。
(六)動力設備技術人員必須對車間設備、壓力容器、用電等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整改。
(七)動力設備技術人員必須對車間員工提供設備操作規(guī)范培訓以及及時糾正違章操作。
(八)對于叉車工、電工、制冷、電梯操作工、行車工等特殊崗位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操作。
(九)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ehs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及時更換并協(xié)助ehs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guī)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guī)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 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藥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y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fā)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 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fā)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zhí)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六章 工傷的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 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申報范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fā)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y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lián)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fā)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y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guī)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zhí)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2、報告對象是“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第七章 工傷事故醫(yī)療補償
第十三條 當確定為因工負傷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組將事故分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與個人有一定操作失誤責任兩種情況,根據工傷的嚴重程度,對員工按分別以下標準給予補償: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過失所致:
1、類別:傷情程度、醫(yī)療期、公司負擔的醫(yī)療費用、工資及待遇;
2、輕傷:一般為皮外傷,
1)7天以內,承擔100%的治療費用及因治療而發(fā)生的交通費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資;
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資;
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資
3、重傷:一般為頭部、胸部重傷、骨折
1)1——2個月,承擔100%的治療、住院費用及因治療而發(fā)生的交通費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資;
2)2個月—6個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費用,享受80%的基本工資,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個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享受60%的基本工資,解除勞動合同。
4、死亡,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承擔相應的搶救費用,并參照有關工傷規(guī)定一次性撫恤補償標準執(zhí)行。
(二)事故因本人過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規(guī)程所致:
1、類別:傷情程度、醫(yī)療期間、公司負擔的醫(yī)療費用、工資及待遇
2、輕傷:一般為皮外傷,7天以內,不計,或承擔20-70%的治療費用(按責任分擔),享受80%的基本工資;
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資;
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資;
3)60天以上 不計,并解除勞動關系;
3、重傷一般為頭部、胸部重傷、骨折;
1)1——2個月,不計或承擔20-70%的治療費用(按責任分擔),享受80%的基本工資;
2)2—6個月,享受60%的基本工資,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個月以上,并解除勞動合同。
4、死亡,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承擔相應比例(≤60%)的搶救費用,并參照市社保局有關工傷規(guī)定一次性撫恤補償標準執(zhí)行。
第八章 工傷事故的處理與醫(yī)療費用報銷
第十四條 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及規(guī)定:
(一)工傷安全事故的處理:
1、所有的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內,因公致傷的先予以處理;
2、處理原則是盡快安撫和救治傷者,預防類似事件再發(fā)生;
3、工傷安全事故事后對事故當事人的處理:
1)按個人的責任其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醫(yī)療費用;
2)公司保留追究其過失所致的財產損失的權利;
3)凡過失所致的公司損失超過1萬元人民幣的員工,公司予以辭退;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4、對事故部門主管的處理:
1)部門各級主管對本部門的每起工傷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2)所屬員工凡出現(xiàn)一次工傷安全事故,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對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處罰200元;
3)如果所屬員工出現(xiàn)一次工傷安全事故,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對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崗試用并罰款500元處理;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第十四條 工傷醫(yī)療費用的報銷:
(一)申請報銷時必須準備以下資料準備:
1、工傷事故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2、安全管理小組的事故分析報告;
3、本部門出具的意外傷害事故報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與安全事故還需出具交通部門或公安部門的報告)
4、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或保險公司或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的醫(yī)療診斷證明;
5、病歷;
6、醫(yī)療、醫(yī)藥費原始單據;
7、費用結算明細表;
(二)報銷額度的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管理小組的事故分析報告判定為公司或設備所致的工傷事故,公司將全額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管理小組的事故分析報告判定為公司和事故當事人雙方對工傷事故均有責任的,公司按應承擔的責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3、安全管理小組的事故分析報告判定為事故當事人自己所致的工傷事故,公司原則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當事人自行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4、當確定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觀因素所致的工傷事故,公司只承擔相關治療、住院、交通、搶救等費用在保險理賠后的余額的20-70%,對由當事人造成的他人傷害由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如因員工本人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不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發(fā)生工傷事故,并且給公司造成了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同時根據當事人行為造成的對公司利益的損害程度,對其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
6、工傷爭議:當因判斷是否為工傷事故而出現(xiàn)爭議,并在公司內部進行協(xié)調后無效時,當事人在事故發(fā)生后30日內可向勞動部門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仍不服從勞動爭議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解釋、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三個月,三個月后正式執(zhí)行。
第5篇 保潔公司員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公司一切工作的保證,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工作中存在的危險隱患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加強管理力度是完全可以預防的。每位員工必須有強烈的安全意識,牢記安全第一。為確保員工、公司、客戶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杜絕傷害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安全守則和防火措施。對于違反安全、消防措施和制度的人員,造成損失的,將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
一、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防護用具。在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使用效果好,能科學的指導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布置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責成有關人員分頭檢查實施情況。
三、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執(zhí)行情況,對上級安全部門的工作指示,應主動布置、檢查,并給予大力支持。
四、深入現(xiàn)場,在檢查作業(yè)進度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責成限期解決,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復發(fā)生問題的措施。
五、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所有員工進入工作區(qū)域必須走指定通道并佩戴保安部門發(fā)放的胸卡。
六、遵守吸煙的規(guī)定,嚴禁隨意亂扔煙頭、火柴棒,嚴禁在非吸煙區(qū)吸煙。
七、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設備和接通電線。必須將放置在蒸汽管路,散熱器、加熱器及熱的管路周圍的可燃物移至安全位置或用隔板覆蓋。
八、嚴禁將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工作場所,發(fā)現(xiàn)以上可疑物品或人員時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或有關部門。并協(xié)助有關部門工作。
九、保護賓客和公司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每位員工的義務。如遇險情,要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保護好現(xiàn)場,積極協(xié)助部門主管和有關部門排除險情。
十、上下班途中注意過往行人和車輛,不得在機動車道或兩人以上談話并行,過往路口必須看清楚紅、綠燈后方可前行,時刻注意天氣變化,注意防雨、防雪、防雷電及大風天氣對周邊的樹木、建筑物、水坑、電線桿等設施的影響造成的各種隱患。(騎電動車上下班的員工小心慢行)
十一、上崗前檢查好操作中所需的工具是否能安全、正常運轉。
十二、室內保潔員要注意水、電、登高擦拭,合理運用“小心地滑”標示牌。
十三、在需要使用化學藥品時首先仔細看清楚說明書,是否對要清洗的物品有無不良影響,并在使用時不得低于兩人操作。
十四、在使用專業(yè)清洗設備時(如:洗地機、吸水機、拋光機等)首先要仔細檢查線路是否安全,按照操作流程使用機器設備,保證安全運行。
十五、庫區(qū)保潔員注意前后停車區(qū)域裝卸貨物行駛車輛的躲讓等。
十六、外圍保潔員注意高處墜物傷人。
十七、高位清潔(如:玻璃、天花板、出風口等)首先應將“工作進行中”標示牌放置于現(xiàn)場,一人扶梯一人清潔,作業(yè)期間應留意來往人員,注意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不能碰到人員并注意個人安全。
十八、高墻清洗,應將安全帶保險繩拴在牢固點并掌握重心。
十九、如遇到工作時間內發(fā)生工傷事故,必須及時向主管人員報告。
二十、要重視各項環(huán)節(jié),結合自身安全工作經驗將安全工作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從而確保保潔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第6篇 新聘員工安全教育制度
新聘員工(包括臨時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參加由安全技術部組織的相關考試,對考試不合格者人力資源部門不得錄用。
1、一級安全教育為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技術部圍繞以下內容進行:
(1)、黨和國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2)、本企業(yè)主要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3)、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及主要工藝特點
(4)、本單位主要危險源、危險部位及易發(fā)性事故的防范對策
(5)、典型事故案例及應當吸取的教訓
(6)、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一般常識
(7)、消防常識
2、二級安全教育為部門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圍繞以下內容進行:
(1)、本部門安全管理的主要規(guī)定、工作特點和工作要求
(2)、本部門主要危險源危險點的分布及應當注意的事項
(3)、本部門多發(fā)性易發(fā)性事故的預防對策及應急措施
(4)、本部門典型事故案例及應當吸取的主要教訓
3、三級安全教育為崗位安全教育,由用人班組圍繞以下內容進行:
(1)、班組概況、工作特點和工作要求,主要的安全規(guī)定
(2)、班組主要設備、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項
(3)、班組易發(fā)事故的預防措施及應急對策
(4)、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之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wèi)生事項
(5)、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保管及穿戴要求
(6)、發(fā)生緊急情況的急救措施和報告程序。
4、特殊工種、重點技術工種的安全復審教育由安全技術部負責,每兩年進行一次。
5、新設備新工藝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外來施工隊入場安全教育由安全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7篇 瓶裝燃氣供應站員工培訓教育與安全宣傳制度
1、供應站員工必須經過燃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并取得上崗資格。
2、新員工上崗前除須取得上崗資格外,還必須經過企業(yè)內部的三級安全教育。
3、供應站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內容為:
一級安全教育:
①液化石油氣基礎知識;
②消防知識及有關滅火器材的使用;
③公司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④公司的生產運作概況;
⑤公司勞動紀律。
二級安全教育:
①液化石油氣供應的流程;
②公司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情況;
③重點部位防護措施和要求;
④對員工的安全要求。
三級安全教育:
①新員工崗位的工作任務和安全責任;
②崗位操作規(guī)程、工藝流程及安全防火規(guī)定;
③與相關崗位的相互關系及配合;
④崗位操作及消防器材實際使用培訓。
4、建立用戶檔案,向用戶發(fā)放燃氣安全使用知識手冊,并進行安全用氣宣傳教育。
第8篇 船舶安全檢查員工作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局船舶安全檢查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船舶安全檢查員應貫徹執(zhí)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參與船舶安全檢查相關法規(guī)、文件的擬訂工作;
第三條船舶安全檢查員應熱愛船舶安全檢查工作,服從工作安排,完成領導布置的安檢工作任務;
第四條熟悉并掌握與船舶安檢有關的法規(guī)、規(guī)范和國際公約,工作中堅持公正、嚴謹、準確的原則;
第五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和工作程序,不得超越自身職權作出決定;
第六條廉潔奉公、秉公執(zhí)法、不徇私情,不謀私利,不吃請、不受賄,不利用職權索取或變相索取錢、財、物;
第七條船舶安全檢查員應做好所在單位安檢工作的各項臺帳、檔案等基礎管理工作;
第八條船舶安全檢查站為船舶安全檢查員配備船舶安全檢查員工作記錄簿,由各安檢員自行記錄日常船舶安檢數(shù)據,作為船舶安全檢查站考核安檢員工作業(yè)績的重要依據,船舶安全檢查站建立獎勵機制,在年終對安檢工作突出的安檢員進行獎勵,同時也作為安檢員升等的重要依據;
第九條局船舶安全檢查站建立船舶安全檢查員檔案,加強船舶安全檢查員的日常管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9篇 員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部門、子(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一)安全管理委員會為集團安全管理最高機構。
主任:分管安全的副總裁
委員:各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第一負責人)
(二)總經理(第一負責人)為本部門、子(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級領導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各部門、子(分)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小組,負責制定、執(zhí)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條? 安全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工作,并指導、審核各部門、子(分)公司具體安全制度的建立;
(二)負責安全技術研究及重大安全項目報請總裁批準前的審核工作;
(三)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集團公司安全教育,安全大檢查以及一年一度的安全大演練工作;
第五條? 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公司、本部門安全生產制度并執(zhí)行;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負責安排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四)出現(xiàn)事故,及時采取措施,并向安全事故委員會匯報,并配合事故調查小組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章?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及索賠標準
第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電房鍋爐房、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冷庫、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建立生產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qū)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三)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兩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四)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定期對生產、工程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特種設備、設施、壓力容器必須到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局備案,定期進行年檢,確保車間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轉;
(五)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對車間設備、壓力容器、用電等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整改;
(六)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對車間員工提供設備操作規(guī)范培訓以及及時糾正違章操作;
(七)對于司爐工、電工、制冷、電梯操作工等特殊崗位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操作;
(八)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九)對于設備故障特殊區(qū)域(如鍋爐房、氨基房、電梯機房等),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防止員工誤操作引發(fā)事故;
(十)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加強對于刀具等生產工具的管理。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 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總務部(科)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科)負責消防設施的及時更換并協(xié)助總務部(科)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建立生產安全管理機構,消防安全責任網絡圖,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子(分)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五)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六)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
(七)滅火器必須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八)滅火器材必須按規(guī)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九)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十)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
(十一)???????? 各部門、子(分)公司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guī)范;
(十二)???????? 各單位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三)????????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十四)????????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五)???????? 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六)????????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 物流安全事故預防
(一)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檢查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等;
(二)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機構,明確交通安全責任人、專(兼)職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三)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有專人檢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四)物流中心車輛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五)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藥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六)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七)各部門、子(分)公司必須對從事交通運輸?shù)娜藛T(駕駛員、押貨員)購買保險,方可安排其工作。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人身安全事故劃分及索賠標準
第九條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y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fā)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 由于員工人身傷害所引起的損失,按照損失金額的三倍核減部門凈利潤。
第十一條??? ?由于管理不善,發(fā)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據以下條例追究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責任。
(一)對于發(fā)生工傷事故9-10級的,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處以200-300元的經濟處罰;
(二)對于發(fā)生工傷事故7-8級的,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索賠300-500元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三)對于發(fā)生工傷事故5-6級的,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處以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同時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四)對于發(fā)生工傷事故3-4級的,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索賠1000-2000元的經濟處罰并給予記過處分;
(五)對于發(fā)生工傷事故1-2級的,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索賠2000元以上的經濟處罰,并給予記大過處分;
(六)對于因工傷事故導致人員死亡的,對責任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索賠2000元以上的經濟處罰,并給予降職(含)以上行政處分。
第十二條??? 對于員工在上班期間遭受的其他人身安全,例如員工打架斗毆、遭受外來人員侵害、疲勞過度、突發(fā)性疾病等,部門、子(分)公司總經理必須按照實際情況承擔一定的管理責任。
第十三條??? 在重大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總經辦按照制度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六章? 重大事故處理流程
第十四條??? 發(fā)生重大事故后,責任人除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及時向總裁及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委員會應組織專門小組進行現(xiàn)場調查。
第十六條??? 事故調查組經過現(xiàn)場調查、分析后,將調查報告上報安全管理委員會。經過討論,最終形成處理決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為集團基本制度,解釋權歸制度管理委員會,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集團總經辦、人資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前期相關規(guī)定自行廢止,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
頒發(fā)日期:二○○七年一月一日
第10篇 物業(yè)pa員工安全操作手冊制度
物業(yè)pa員工安全操作手冊
1.0目的
確保公司員工、業(yè)主、租戶的財產及人身安全,更好的為他們提供優(yōu)質服務及舒適的環(huán)境。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pa員工的各項操作規(guī)程符合安全標準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 pa領班、pa員工
4.0定義
無
5.0規(guī)程
5.1服務特性:認真、仔細
5.2工作前檢查自己所用的機器是否完好,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5.3檢查機器所使用的托線是否符合規(guī)定功率,接駁線頭位不能隨地亂放以免絆倒客人;如遇有水位,接駁線頭要掛高或用物件進行擱高,以免浸水漏電。
5.4清潔位置注意放置告示牌,以提示業(yè)主以免業(yè)主滑倒。
5.5使用機器時如人要離開, 必須將電源插頭拔掉,不能讓帶電機器無人看管。
5.6發(fā)現(xiàn)所使用的機器出現(xiàn)異常時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上級,嚴禁超負荷使用及擅作主張或違反規(guī)定操作。
5.7使用機器時要集中精力,不得兩人聊天,確有需要應停下機器,重型機器不得走營業(yè)場所,以免碰壞出入口,如確有需要必須經上級批準。
5.8使用化學藥水時要清楚各種藥水的性能、用途、注意事項方能單獨使用,要多問、多聽,不能亂用否則造成燒傷或損壞物品,追究個人責任;對于屬腐蝕性較高的化學藥品,必須有主管級以上的人員通知,在場方可使用,初用時必須找到死角位做好試驗,小心使用,對于自己不能確定的種類不可隨便使用,需請教有經驗的同事或主管。
5.9所有機器藥水使用完后要清潔干凈,如:機器的電線要圈好,機身要抹干凈放回原位,發(fā)現(xiàn)有問題時要及時報告。
5.10 高空作業(yè)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操作人員應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
第11篇 員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抓好新入工地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力度,堅持嚴格管理。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員工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看一下吧。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zhí)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xiàn)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 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 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xiàn)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qū)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xié)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guī)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guī)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 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y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fā)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 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fā)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zhí)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六章 工傷的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 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申報范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fā)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y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lián)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fā)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y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guī)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zhí)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2、報告對象是“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第12篇 學校安全協(xié)管員工作制度
為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學校安全協(xié)管員制度如下:
1.學校安全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安全協(xié)管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
2.上課時間外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方可入校。非本單位人員來校,協(xié)管員要主動詢問、登記,不經允許不得讓其進入校園。上級領導檢查及緊急情況除外,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3.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4.校門開放時間,(早上7:00-8:00、中午期間11:30-14:00),上課期間必須關鎖校門,教師下班后10分鐘關門。校門開放之時,安全協(xié)管員不得睡覺,必須負責校園及校門周邊安全巡查,嚴禁學生破壞學校設施,嚴防學生發(fā)生意外事故。
5.對學校師生安全有安全隱患的或危害師生安全的人和事,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6.嚴格執(zhí)行校內物資出門證度。無學校領導開具的出門證,學校物資一律不得出校;嚴禁校外人員未經學校領導同意使用學校包括自來水、開水、電在內的一切財物,不得隨意更改電源線路。
7.凡違反安全協(xié)管員制度,不服從協(xié)管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治安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8.節(jié)假日,未經學校批準,學生及校外人員一律不可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上報學校值班領導,經同意后,辦好入校登記方可進入。
9.負責辦公室及門衛(wèi)室的保潔、學?;ɑ艿木S護工作,堅持每天清掃至少一次。接受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10.協(xié)管員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外出時,必須提前向學校領導請示,辦理請假手續(xù)獲批準后方可離校。
11.若因安全協(xié)管員失職給學校帶來損失的,視后果輕重扣除當月工資或移送司法機關。
12.積極配合好學校完成其他工作。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協(xié)管人員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應及時制止和處理并報告學校,情節(jié)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13篇 煤礦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礦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規(guī)范安全教育培訓秩序,保證安全教育培訓質量,促進我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健康發(fā)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教育培訓是指以提高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及其他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三條 礦安全科負責從業(yè)人員安全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從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按上級有關部門的培訓計劃安排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組織落實本礦其他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負責人培訓
第四條 主要負責人必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取得煤炭工業(yè)廳頒發(fā)的礦長資格證。
第五條 主要負責人必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接受專門安全培訓,取得由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頒發(fā)的安全資格證,并且每年必須參加一次再培訓。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yè)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具體指:煤礦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生產、機電、調度等部門負責人;采煤、掘進、機運、綜采、通防等區(qū)隊長;其他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第七條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培訓,經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并且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第八條 未取得安全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崗位。
第四章 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
第九條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條 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每兩年復審一次,過期不參加培訓、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 特殊工種培訓考試不及格者,除交補考費補考之外,另罰款100元/人。對不按時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種作業(yè)證者,培訓費自付。
第五章 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 井下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如果曾經從事過煤礦行業(yè),憑相關證明可以縮短理論學習培訓時間,但不少于24小時。培訓結束后,安全科組織新工人進行閉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重新培訓??荚嚭细窈?必須簽定一年的師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從業(yè)人員帶領下工作,經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地面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第十四條 煤礦新從業(yè)人員上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企業(yè)狀況及發(fā)展前景,員工手冊,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國家有關安全形勢,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礦井生產概況、建設與發(fā)展狀況、開拓方式、生產系統(tǒng),煤礦安全規(guī)程,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識,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識,機電、提運安全知識,掘進安全生產知識,采煤安全生產知識,職業(yè)衛(wèi)生常識,職業(yè)病危害防治知識,礦山急救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條 員工改變工種、調換崗位或操作新設備時,以及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須經過業(yè)務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六條 對考試合格人員予以每天50元的學習補助,不考試不及格不參加人員不予發(fā)放學習補助。
第六章 三違人員培訓
第十七條 我礦“三違”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后方可重新上崗,上崗以安全科開具的上崗通知書為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沒有接到上崗通知書的情況下安排“三違”人員上崗,否則對單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
第十八條 “三違”人員培訓時間以安全科書面通知為準,培訓期間按正常上班時間在安全科教室內學習,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請假,培訓時間按請假的天數(shù)延后,無故不請假離礦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培訓內容是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煤礦安全規(guī)程、音西煤業(yè)“三違”界定標準、礦規(guī)、礦紀等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條 “三違”人員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后發(fā)上崗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三違”人員學習期間,不予以任何補助。
培訓要求
1)礦所屬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
2)全礦員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基本用人原則,新員工必須經過培訓才可以上崗。
4)各單位要強力推行“手指口述”,“應知應會”、“危險預知”“反三違 樹正氣”等,重視調度會學習及現(xiàn)場提問。
5)各單位培訓管理員必須積極開展各單位的培訓工作并將培訓工作分類存檔,建立培訓檔案。
6)各單位要每月展開一次全員培訓,并對根據培訓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需存檔,并上報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訓擋案,實行從業(yè)人員一人一檔。
(二)安全科要及時對主要負責人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等培訓考核發(fā)證情況進行統(tǒng)計,并填入個人培訓擋案。
第二十六條 培訓經費提取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培訓的投入,實行安全生產培訓費用提取制度。礦根據實際需要提取培訓費用,發(fā)生的安全生產培訓費用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 全員培訓質量檢查評估制度
培訓質量檢查評估,應從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實效性出發(fā),貫穿整個培訓過程和學員上崗后的一段時間內,由專門檢查評估小組,結合每一階段的特點,采取相應的評估方法,對整個培訓工作實行全過程控制。
(一)課堂效果評估制度
1、檢查受訓者上課記錄的筆記,看受訓者是否認真聽講并記筆記。
2、檢查授課人員是否備課,內容是否充實、有針對性、實用性。
(二)培訓考評制度
為了保證培訓質量,提高培訓回報率,培訓后培訓管理者要對受訓員進行考核、評價。考試是考核、評價培訓質量的又一重要環(huán)節(jié)。內培一律采用閉卷考試,考題要堅持密切聯(lián)系實際,并嚴格監(jiān)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訓質量跟蹤制度
培訓質量跟蹤制度與考評制度是緊密相關的??荚u要根據質量跟蹤的結果進行。
1、受訓者返崗后,培訓部門要派人定期跟蹤反饋,以發(fā)現(xiàn)受訓者在各方面的進步,考察員工是否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實際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進一步發(fā)現(xiàn)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次的培訓計劃提供制定的依據。
2、調查方式采取座談和填寫調查表相結合的方式。
參加人員為:
(1)單位分管培訓的領導;
(2)參加培訓后,返回工作崗位工作的在職職工。
3、調查座談內容:
(1)培訓的內容、方式與培訓對象實際生產需要是否合理銜接;
(2)職工對培訓活動有何建議,是否有“三違”現(xiàn)象。
4、被調查單位應認真填寫調查表各項內容,并交勞動人事科。
(四)培訓效果評估制度
1、對學員的考核:包括學員的考試成績優(yōu)秀率、及格率,培訓前后實際操作水平的真正變化,培訓前后態(tài)度上的真正變化。
2、對授課人員的授課情況進行評估。
3、對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礦安全科制定,由礦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4篇 員工食品 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培訓計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內容應定期更新,每次培訓須有培訓記錄。食品從業(yè)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出席情況納入本人日常考勤。
2、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方可上崗。
3、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并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4、食品經營企業(yè)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并建立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
5、經營食品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定期學習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認真做好學習記錄。
第15篇 公司員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 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zhí)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xiàn)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 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 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xiàn)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qū)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 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xié)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guī)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guī)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 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藥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 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y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fā)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 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fā)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fā)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zhí)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六章? 工傷的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 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第十二條? 申報范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fā)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y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说男彰?、年齡;
2、事故(疾?。┤思覍俾?lián)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说牡綅徆ぷ鲿r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fā)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y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guī)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zhí)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2、報告對象是“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第七章? 工傷事故醫(yī)療補償
第十三條? 當確定為因工負傷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組將事故分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與個人有一定操作失誤責任兩種情況,根據工傷的嚴重程度,對員工按分別以下標準給予補償: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過失所致:
1、類別:傷情程度、醫(yī)療期、公司負擔的醫(yī)療費用、工資及待遇;
2、輕傷:一般為皮外傷,
1)7天以內,承擔100%的治療費用及因治療而發(fā)生的交通費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資;
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資;
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資
3、重傷:一般為頭部、胸部重傷、骨折
1)1--2個月,承擔100%的治療、住院費用及因治療而發(fā)生的交通費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資;
2)2個月-6個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費用,享受80%的基本工資,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個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費用,享受60%的基本工資,解除勞動合同。
4、死亡,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承擔相應的搶救費用,并參照有關工傷規(guī)定一次性撫恤補償標準執(zhí)行。
(二)事故因本人過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規(guī)程所致:
1、類別:傷情程度、醫(yī)療期間、公司負擔的醫(yī)療費用、工資及待遇
2、輕傷:一般為皮外傷,7天以內,不計,或承擔20-70%的治療費用(按責任分擔),享受80%的基本工資;
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資;
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資;
3)60天以上 不計,并解除勞動關系;
3、重傷一般為頭部、胸部重傷、骨折;
1)1--2個月,不計或承擔20-70%的治療費用(按責任分擔),享受80%的基本工資;
2)2-6個月,享受60%的基本工資,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個月以上,并解除勞動合同。
4、死亡,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承擔相應比例(≤60%)的搶救費用,并參照市社保局有關工傷規(guī)定一次性撫恤補償標準執(zhí)行。
第八章? 工傷事故的處理與醫(yī)療費用報銷
第十四條? 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及規(guī)定:
(一)工傷安全事故的處理:
1、所有的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內,因公致傷的先予以處理;
2、處理原則是盡快安撫和救治傷者,預防類似事件再發(fā)生;
3、工傷安全事故事后對事故當事人的處理:
1)按個人的責任其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醫(yī)療費用;
2)公司保留追究其過失所致的財產損失的權利;
3)凡過失所致的公司損失超過1萬元人民幣的員工,公司予以辭退;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4、對事故部門主管的處理:
1)部門各級主管對本部門的每起工傷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2)所屬員工凡出現(xiàn)一次工傷安全事故,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對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處罰200元;
3)如果所屬員工出現(xiàn)一次工傷安全事故,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對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崗試用并罰款500元處理;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第十四條? 工傷醫(yī)療費用的報銷:
(一)申請報銷時必須準備以下資料準備:
1、工傷事故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2、安全管理小組的事故分析報告;
3、本部門出具的意外傷害事故報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與安全事故還需出具交通部門或公安部門的報告)
4、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或保險公司或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的醫(yī)療診斷證明;
5、病歷;
6、醫(yī)療、醫(yī)藥費原始單據;
7、費用結算明細表;
(二)報銷額度的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管理小組的事故分析報告判定為公司或設備所致的工傷事故,公司將全額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管理小組的事故分析報告判定為公司和事故當事人雙方對工傷事故均有責任的,公司按應承擔的責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3、安全管理小組的事故分析報告判定為事故當事人自己所致的工傷事故,公司原則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當事人自行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zhí)行。
4、當確定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觀因素所致的工傷事故,公司只承擔相關治療、住院、交通、搶救等費用在保險理賠后的余額的20-70%,對由當事人造成的他人傷害由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如因員工本人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不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發(fā)生工傷事故,并且給公司造成了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同時根據當事人行為造成的對公司利益的損害程度,對其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
6、工傷爭議:當因判斷是否為工傷事故而出現(xiàn)爭議,并在公司內部進行協(xié)調后無效時,當事人在事故發(fā)生后30日內可向勞動部門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仍不服從勞動爭議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解釋、監(jiān)督執(zhí)行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三個月,三個月后正式執(zhí)行。
頒發(fā)日期:二010年一月二十日
第16篇 員工安全表現(xiàn)認可獎勵制度
如果管理者對員工安全生產的獎勵得當,礦山的獎勵機制將是一個強有力的工具。礦山內部將會形成一種獎勵的氛圍,進而使得員工的敬業(yè)度、績效和保留率都得到提升。
1、在建立激勵方案之前,對員工進行調查,獲得一些員工的價值觀,以及他們想要獲得獎勵的方式?;蛘呤前l(fā)出一個調查表,讓所有員工都有機會投入到整個計劃中,并且在最終方案中看到他們所希望的。
2、除了在調查初期階段讓員工們提供信息,在幫助設計獎勵計劃的過程中他們也是很好的資源。創(chuàng)建一個員工專責小組,或是指定員工代表加入到方案設計中來。為員工們參與到整個設計過程中提供途徑,當方案啟動時,使他們獲得主人翁感和興奮感。
3、確保方案的持續(xù)性是一個主要目標。對于員工來說,最糟糕的事情便是大張旗鼓的開始實施一套新的方案,但一小段時間過去后,便消失并被遺忘。方案開始實施后,如果能持續(xù)進行便會引起員工們的注意,并時刻提醒他們這個方案。
4、在初步調研和實施階段開始后,不要停止與員工們的交流。和員工們一起對方案進行定期檢查,以確保它的有效性,并詢問哪些可以改進。你也可以衡量員工的工作效率、客戶滿意度以及員工保留等方面的變化,看看你在這個方案的投資是否收到了積極的回報。
5、建立一個有效的員工安全表現(xiàn)認可與獎勵方案需要時間和細致的規(guī)劃。然而,一個成功的方案可以為整個礦山帶來不可估計的收益。
第17篇 安全監(jiān)理人員工作實績考核制度
1.考核是指在一定量的工作中,對其進行質量定性的一個核定,一般情況下對他
在本職的崗位中應做的工作是否得到肯定和否定的一種認定,它可以優(yōu)、良、差或從用分數(shù)的形式加以確定。
2.實績考核的工作范圍
涉及到安全監(jiān)理工作內容的自身資料文本,施工單位有關的審報資料文本,
施工外場中的各種動態(tài)形式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類文件執(zhí)行落實的內容。
3.安全監(jiān)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 助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條款,并監(jiān)督實施;
2、)? 督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協(xié)議書明確的安全負責人對現(xiàn)場施工全過程的
監(jiān)督管理。
3、)? 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掌握其職能部門具體人員的落實及通過外審發(fā)證情況;
41? 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 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持有效上崗證情況及安全員配備數(shù)量;
6)? 查施工總包單位推薦的分包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及項目負責人、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有效上崗證;
7)? 與編寫監(jiān)理規(guī)劃中安全監(jiān)理方案和安全監(jiān)理工作實施細則;
8、l? 與對施工單位報審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轉向方案的審查;
9、)?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轉向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巡視檢查,并記好安全監(jiān)理日記和跟蹤記錄;
(1 0)負責編制安全監(jiān)理月報,每月上報安監(jiān)站;
(11)參與對施工現(xiàn)場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12)對本工程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建立安全監(jiān)理工作臺賬。
第18篇 班組員工安全權益維護制度
1、為保護班組員工合法安全權益,維護生產現(xiàn)場秩序,促進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3、班組員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4、全面落實班組權力與班組責任。
七項班組權力的具體內容:
(1)根據上級安排的安全、生產工作指標,具體安排工作進度,分配組織員工工作,組織安全均衡生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在生產設備、作業(yè)現(xiàn)場存在重大隱患,員工生命安全或國家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yè),撤出危險崗位,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3)班組有權拒絕任何領導干部的違章指揮和錯誤命令,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作業(yè);
(4)班組對確有成效的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和有重大貢獻的員工,有權向上級建議給予表彰獎勵;
(5)班組對嚴重違犯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設備、人身事故的員工或嚴重違法亂紀的員工,有權向上級呈報處理意見;
(6)班組對企業(yè)各級領導干部實行民主監(jiān)督和評議,有權向職代會和上級領導提出對干部的獎懲意見;
(7)班組對企業(yè)的大政方針、發(fā)展規(guī)劃及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有參與建議權。
七項班組責任的具體內容: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企業(yè)員工守則》、《獎懲條例》及企業(yè)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加強現(xiàn)場管理,落實好現(xiàn)場交接班、班前會、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
(3)全面完成班組所承擔的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指標;
(4)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積極做好安全教育,精心維護保養(yǎng)設備,保持生產現(xiàn)場文明作業(yè)。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和環(huán)境保護工作,做到安全高效,文明作業(yè);
(5)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主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時準確認真地填寫各種原始記錄、統(tǒng)計臺賬和管理圖表;
(6)積極組織員工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做好青工的傳幫帶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7)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教育班組成員樹立主人翁責任感,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履行公民義務。搞好互助互濟工作,開展健康有益的安全文化娛樂活動,不斷陶冶員工情操,培育班組特色精神。
5、全面落實班組員工安全生產十項權利。
十項權利的具體內容:
(1)帶班人員不下井,工人有權不下井;
(2)帶班人員早升井,工人有權早升井;
第19篇 某校安全巡查員工作制度
1、設置安全巡查員崗位的目的在于校、園領導能夠及時掌握校園內敏感、要害部位的運行狀況,將“預防為主”的理念落到實處。
2、巡查員直接對校園主管安全副校長負責。
3、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設置專職巡查員,反之,要設置兼職巡查員,并給與一定的待遇。
4、巡查員工作密度視校園規(guī)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兩天巡查一次。
5、學校要盡心繪制校園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圖,巡查員要依圖巡查,不能陋點,做好記錄,以備核查。
6、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要如實匯報;主管領導要現(xiàn)場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員要對整改結果跟蹤巡查,直接對主管領導負責。
第20篇 酒店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員工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jié)約能源,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一條 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入住前學習本管理制度及相關宿舍管理規(guī)章,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二條 入住員工即代表已明確此文規(guī)定,并自愿遵守規(guī)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一條 人離開宿舍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燈具等;尤其是手機充電器、電腦電源不拔等情況,易導致“電火災”。
第二條 禁止使用熱得快、電褥毯、電絲爐、自制電器(拖線板)等,違者規(guī)定將按酒店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罰并沒收設備。
第三條 禁止購買使用劣質不合格的拖線板,更不允許私自將插座改造成拖線板,容易有觸電、短路、起火的危險。請選用合格的拖線板插座,并正確使用。
第四條 禁止將電源插座(拖線板)放在床鋪及潮濕地面上,以免發(fā)生電源過熱短路起火,電擊事故,違者將給予處罰。
第五條 選用拖線插座應注意功率范圍,禁止將多個大功率電器插在同一線路上同時使用;避免超負荷使用時過熱起火。
第六條 嚴禁員工私拉亂接插座及線路,如必須增設線路請向管理員說明情況,聯(lián)系酒店電工進行安裝;違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七條 電瓶車充電需由公司統(tǒng)一安裝固定的充電插座,嚴禁私拉亂接插座。
第八條 損壞的電氣設備及發(fā)現(xiàn)電線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應及時停用并報管理員安排人員檢修,確認安全或更換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九條 國家、公司規(guī)定的違禁物品、危化品等嚴禁帶入公司宿舍;違反致事故發(fā)生者,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條 正確使用蚊香,燃著的蚊香應盡量遠離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盡量熄滅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煙,使用煙灰缸存煙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調食物。
第十一條 嚴禁破壞、挪用、堆堵、盜賣宿舍內安全設施,如滅火器、監(jiān)控等;一經發(fā)現(xiàn)核實后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 宿舍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fā)現(xiàn)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上報酒店保安部。如火情無法控制經酒店保安部經理上報總經理后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第四章安全防盜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同寢室內的員工應該團結互助,每次最后離開寢室的員工應隨手鎖門。
第二條 非本寢室員工不得單獨進入室內,或在寢室內長時間逗留。
第三條 員工洗滌的衣物應在本寢室內晾曬,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區(qū),本人應該隨時查看,就寢前必須收入室內;如有遺忘,請互相關照、幫助收進室內保管。
第四條 如發(fā)現(xiàn)物品被盜,應第一時間通知宿舍管理員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到員工宿舍進行處理。
第五條 所有住宿員工應互相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可疑人員或事件,以及盜竊線索,應向酒店保安部舉報。
第六條 宿舍人員嚴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雜物、垃圾、煙頭等,宿舍內衛(wèi)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員不定期監(jiān)察;責令整改并依據有關酒店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七條 宿舍嚴禁黃、賭、毒、酗酒、賭博、盜竊、斗毆等惡性事件,違者視情節(jié)嚴重移交公安處理并終止勞動關系。
第八條 員工宿舍鑰匙嚴禁私自復制、轉借等,更不允許社會人員未經酒店批準入住宿舍,由此導致財物失竊,人員安全事故等將追究其相關責任。鑰匙遺失上報宿舍管理員進行復制,搬離宿舍需辦理手續(xù)并歸還鑰匙。
第九條 員工宿舍屬公共場所,現(xiàn)金等貴重物品最好隨身攜帶,宿舍丟失個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將協(xié)助調查,但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員工在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屬酒店直接管理,發(fā)生盜竊等安全事件應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聯(lián)系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與酒店其它管理規(guī)章制度及規(guī)定合并互補執(zhí)行。其他未盡事宜,視情況由酒店行政管理層商討處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資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監(jiān)督實施。
酒店保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