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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行政制度
地產項目的現場銷售行政制度是確保銷售流程高效、有序進行的關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銷售團隊管理:明確銷售員的職責和權限,設定業(yè)績目標和考核標準。
2. 客戶接待流程:規(guī)范從客戶進門到離開的全程服務,包括接待禮儀、信息記錄和跟進策略。
3. 資源調配:合理分配銷售資源,如展示區(qū)、樣板房和銷售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 簽約流程:規(guī)定合同簽訂、款項收取和文件存檔的操作規(guī)程。
5. 數據管理:建立客戶數據庫,確保數據安全、準確和及時更新。
6. 培訓與發(fā)展:定期進行產品知識、銷售技巧和客戶服務培訓。
內容是什么
這些制度的具體內容應涵蓋以下要點:
1. 銷售團隊管理:設立銷售經理,負責團隊協調和業(yè)績監(jiān)督;制定銷售策略,確保團隊達成銷售目標。
2. 客戶接待:制定標準話術和服務流程,提升客戶體驗;建立客戶滿意度評估機制。
3. 資源調配:根據銷售情況動態(tài)調整展示資源,保證資源利用最大化。
4. 簽約流程:明確合同條款,規(guī)范合同審核、簽署和備案流程,防范法律風險。
5. 數據管理:采用數字化工具,規(guī)范數據錄入和查詢,保護客戶隱私。
6. 培訓與發(fā)展:定期舉辦內部分享會,提升員工專業(yè)能力;提供職業(yè)發(fā)展路徑,激發(fā)團隊潛力。
規(guī)范
執(zhí)行這些制度時,需遵守以下規(guī)范:
1. 嚴格執(zhí)行:所有銷售人員都應遵守銷售行政制度,不得擅自更改流程。
2. 及時反饋:遇到問題或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尋求解決方案。
3. 透明公正:在考核和資源分配上,保持公平、公正,避免內部競爭導致的服務質量下降。
4. 持續(xù)優(yōu)化:根據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定期評估并修訂制度,保持其適應性。
重要性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行政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標準化的流程可以減少工作中的混亂,提高銷售效率。
2. 保障質量:通過制度約束,確保服務質量,增強客戶滿意度和口碑。
3. 減少風險:規(guī)范操作能有效規(guī)避法律風險,保護公司利益。
4. 培育文化:良好的行政制度有助于塑造專業(yè)、有序的銷售團隊文化。
一套完善的地產項目現場銷售行政制度是實現銷售目標、維護企業(yè)形象和培養(yǎng)優(yōu)秀團隊的基礎。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行政制度范文
第1篇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行政制度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管理制度:行政制度
(一)、員工守則:
為維護公司利益和聲譽,保障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守則。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謀求公司制度規(guī)定之外的個人利益。
2、員工必須敬業(yè)愛崗,盡職盡責,勤奮進取,按質按量完成銷售任務。
3、員工之間應團結合作,密切配合,發(fā)揚團隊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
關系。
4、待人接物熱情有禮,著裝禮儀整潔大方,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huán)境,保持統一規(guī)范的辦公秩序。
5、保守公司機密,以公司利益,客戶利益為重,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客戶利益的活動。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及休息制度
銷售部每周六天工作日,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一天。銷售經理在展會、廣告發(fā)布日、推廣促銷活動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具體時間由各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另外,在中午休息時間須安排值班人員)。
2、考勤制度
(1)、遲到:遲到者每次罰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10分鐘以上1時以內,每次罰款50元;1小時以上作曠工1天處理;每月累計遲到三次記曠工一次。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罰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罰款50元,1小時以上作曠工1天處理;每月累計早退三次記曠工一次。
(3)、曠工:未經提前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除名。
(4)、病假:員工病假須提前通知銷售經理,并在康復上班時出具醫(yī)院診斷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5)、事假:事假必須提前1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銷售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未經批準,擅自離崗,以曠工處理。事假不得超過1天,超期請假須經項目經理批準,方可離崗。超期離崗者,以曠工處理。超期四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6)、外出:員工外出辦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須向銷售經理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外出,并應在辦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時間辦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宜,未經批準私自外出按曠工處理。
(7)、脫崗:無故不在自己當值的崗位上的,視為脫崗,給予20元/次罰款處罰,每月累計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
3、考勤管理
(1)、銷售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現場銷售主管如實記錄,于次月2日前統計匯總,上報公司行政、財務部。
(2)、事假、病假、休息、離崗前必須填寫工作交接單,離崗人員與指定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以保證工作的連續(xù)性。未填寫工作交接單,處以100元/次處罰。
(3)、外出前必須填寫外出事由登記表,未填寫者以曠工處理。
4、著裝要求:現場人員按公司規(guī)定統一著裝。
(三)、行為規(guī)范及違規(guī)處罰
行為規(guī)范
1、上班時間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脫崗外出。離開崗位,要向主管或銷售經理報告。
2、上班時間不得在銷售接待區(qū)喝水、吃東西、吸煙。
3、不得在工作時間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志。
4、不得在工作時間從事娛樂活動,不得打牌、下棋、玩電子游戲等。
5、不得在客戶視線范圍內化妝。
6、不得在上班時間睡覺。
7、不允許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8、不允許在辦公區(qū)內高聲喧嘩,談笑,不得閑聊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9、不允許著裝不齊,衣衫不整上崗。
10、不得在銷售資料上亂涂亂畫。
11、不允許使用客戶專用紙杯。
12、上班前及上班時間不得飲酒。
13、不得搬弄事非,挑拔同事間的關系。
14、不允許銷售人員做私單,替客戶炒房,從中謀取利益;
15、嚴禁使用公話拔打信息臺或私人長途電話;
16、杜絕和客戶爭吵現象;
違規(guī)處罰
1、違反上述第1-11條者,處以20元/次罰款處罰;三次以上處以50元/次罰款處罰;
2、違反上述第12條者,停崗一天,并處以100元/次罰款處罰;違反、二次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罰;
3、違反上述第13條者,予以辭退處罰;
4、違反上述第14條者,予以辭退處罰;
5、違反上述第15條者,除賠付相應話費外,另處該話費2倍的罰款。
6、違反上述第16條者,處以100元/次罰款處罰;二次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罰;
(四)、離職人員管理
1、由于個人原因辭職須提前7日向銷售經理遞交辭職申請,經銷售經理及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2、離職人員辭職必須填寫銷售部辭職申請表,交還公司發(fā)放的辦公用品,由銷售經理及公司行政人員核實確認。由財務部核實離職人員的考勤、工資、傭金、欠款及扣款情況,并簽字確認。
3、離職人員辭職必須填寫辭職工作交接單,將己認購客戶、意向客戶名單移交給銷售經理,銷售經理可根據實際情況或離職人員建議將客戶分配給在職銷售人員。由主管填寫離職人員客戶移交單,交接雙方簽字確認,報銷售經理批準。
4、離職人員按實際完成情況計提相應傭金。剩余部份的工作由移交接收人完成并計提該部份傭金。若離職人員在離職后由于客戶原因發(fā)生退房,則傭金將被扣除。
第2篇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激勵制度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管理制度:銷售激勵制度
為了充分調動項目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實現在短期內迅速完成項目銷售的工作目標,特擬訂如下銷售薪資制度:
1、基本工資制度
基本工資制度為:
一般銷售員:800-1200元/月(按項目實際與銷售員工齡定)
銷售主管:1800-2500元/月(按項目實際與銷售主管工齡定)
2、傭金提成標準
為了進一步提高銷售員的工作積極性,建議傭金提成標準采用累加提成方式(按整個項目計),即:
完成銷售1-50套,傭金提成按1‰計算;
完成銷售50-100套,傭金提成按1.2‰計算;
完成銷售100套以上,傭金提成按1.5‰計算;
銷售經理、銷售主管的銷售提成標準另訂:
(以上為銷售主推期的傭金提成辦法,銷售后期(尾盤)、商業(yè)用房、停車位的傭金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3、實行月銷售目標管理制
項目部根據銷售進度,制定每月銷售目標計劃,將銷售目標計劃分解到每一個銷售人員,每一個銷售人員每月最低銷售底線為項目部制定的銷售目標計劃。
4、優(yōu)秀員工獎勵
為了嚴格執(zhí)行銷售現場管理制度,保障銷售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實現銷售業(yè)績的突破,對當月工作表現突出的銷售員進行獎勵。
優(yōu)秀員工評定標準:
1、完成項目部下達的個人銷售任務,或為當月銷售冠軍;
2、在銷售經理組織的員工個人測評中達到優(yōu)秀的員工;
3、無客戶投訴;
4、無工作失誤;
5、有合理化建議,并被公司采納的;
6、無違反工作制度的。
獎勵辦法:現金150元。
第3篇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簽約監(jiān)審制度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管理制度:簽約監(jiān)審制度
為了規(guī)范和保證和約簽定過程中的嚴肅性、規(guī)范性,充分保障公司和客戶的利益,杜絕因為和約簽定中的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糾紛,特制定本簽約監(jiān)審制度。
(一)、認購書監(jiān)審制度
1、監(jiān)審內容
(1)、房號是否書寫正確;
(2)、成交單價是否書寫正確;
(3)、銷售房屋面積是否書寫正確;
(4)、房屋銷售總價款是否計算準確、大小寫是否一致;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計算、書寫正確;
(6)、其他約定是否恰當合理。
2、監(jiān)審流程和監(jiān)審人
監(jiān)審流程
認購書填寫完成,銷售人員自查→報現場經理(主管)審查→確認無誤后,蓋章→次由現場銷售經理(主管)審查→確認無誤后,一份交客戶,一份交財務保存。
監(jiān)審人:現場銷售經理
3、責任
(1)、銷售經理初查,檢查出錯誤,要求銷售人員必須重新填寫認購書,由業(yè)務員以10元/套向財務購買新認購書;
(2)、現場銷售經理復查后,若再次檢查出錯誤,給予銷售人員50元/次罰款處罰,同時由銷售人員以10元/套向財務購買新認購書;
(3)、若連續(xù)出現第三次錯誤,取消本次銷售人員的銷售業(yè)績;
(二)、合同監(jiān)審制度
1、監(jiān)審內容
(1)、正本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監(jiān)審內容
①、房號是否書寫正確,確保房號的唯一性,排他性,房號填寫按照認購書房填寫的房號;
②、合同單價是否書寫正確,參照認購書填寫;
③、套內面積單價是否折算正確,折算公式為:總房價款/套內面積
④、合同房屋面積、公攤面積,依照產權監(jiān)理報告;
⑤、房屋銷售總價款是否計算、書寫正確;
⑥、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計算、書寫正確;
⑦、交房日期是否正確;
⑧、維修基金是否計算正確;
⑨、銷售許可證號、土地使用證號、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是否正確;
⑩、土地使用年限是否書寫正確;
11、施工單位是否書寫正確;
12、客戶聯系方式:最少兩個聯系電話,通信地址必須是能夠收到信件的地址。
(2)、其他監(jiān)審內容
①、補充協議是否正確簽定;
②、補充條款中約定事項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③、甲乙雙方是否簽字蓋章;
④、《購房借款協議書》是否有客戶手印(右手拇指);
⑤、和約書份數是否正確;
⑥、客戶資料是否正確、完整填寫。
2、監(jiān)審流程和監(jiān)審人
監(jiān)審流程
所有和約填寫完成,銷售人員自查→報現場主管審查→確認無誤后,蓋章→甲方法人代表簽字→再次交現場銷售經理審查→確認無誤后,一份交客戶,其余交財務保存
監(jiān)審人:現場銷售經理
3、責任
①、銷售經理初查,檢查出錯誤,要求銷售人員必須重新填寫認購書,由銷售人員以10元/套向財務購買新認購書;
②、現場銷售經理復查后,若再次檢查出錯誤,給予銷售人員50元/次罰款處罰,同時由銷售人員以10元/套向財務購買新認購書;
③、若連續(xù)出現第三次錯誤,取消本次銷售人員的銷售業(yè)績;
第4篇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薪資發(fā)放制度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管理制度:薪資發(fā)放制度
(一)、基本工資發(fā)放
基本工資根據公司財務規(guī)定按期發(fā)放。
(二)、銷售傭金提成發(fā)放
(1)傭金提成計算方式
銷售員個人傭金提成=個人項目銷售總產值×傭金計算系數-項目個人銷售總產值×傭金計算系數×個人所得稅繳納系數
(三)傭金提成結算原則
1、傭金提成結算原則
⑴、一次性付款購房的,全款到帳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⑵、按揭貸款購房的,簽定貸款合同后,并支付完首付款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⑶、分期付款購房的,首期款全款到帳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2、退、換房傭金結算原則
⑴、退房:退房情況發(fā)生時,該筆交易做無效處理,傭金提成不予結算;
⑵、換房:發(fā)生換房情況時,根據前后房屋總價價差具實結算,多退少補;
3、傭金提成發(fā)放時間
傭金提成發(fā)放時間為:項目銷售完成的當月底由公司統一發(fā)放。
4、傭金提成及暫留保證金發(fā)放原則
①、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中途正常離開公司,須提前7天向公司遞交辭職報告,經批準并在辦理好交接手續(xù)且無欠帳或違規(guī)處罰行為的,公司即按規(guī)定發(fā)放未結傭金提成。
②、銷售主管、銷售人員若因觸犯國家法律,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若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而使公司、開發(fā)商聲譽或利益受到損害的,予以除名的,銷售傭金提成不予發(fā)放。
③、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中途不辭而別或未獲批準辭職而離職的,則傭金提成不予發(fā)放。
④、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因公司行為而被辭退的,在辦理好交接手續(xù)且無欠帳或違規(guī)處罰行為的,公司即按規(guī)定發(fā)放未結傭金提成。
⑤、公司員工本人及直系親屬實現的銷售不予提成。
⑥、公司指定客戶實現的銷售原則上不予提成。
(四)、銷售現場行政人員獎勵辦法
行政人員以簽訂正式的成交合同為標準,每辦理完畢一份合同,獎勵20元,按月發(fā)放10元,余下的10元作為保證金,年終一次性發(fā)放。
(五)、銷售冠軍獎勵辦法
對于月度銷售冠軍,按當月個人銷售總產值的0.1‰給予獎勵。以現金的形式一并全額發(fā)放。
第5篇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考核制度
地產項目現場銷售管理制度:銷售人員考核制度
(一)、上崗考核
1、新進銷售人員必須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在職銷售人員在新開項目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階段性考核中合格人員繼續(xù)上崗,不合格者待崗;
(二)、在職考核
1、為加強營銷隊伍建設,獎優(yōu)罰劣,實行業(yè)績考核與非業(yè)績考核兩種方式,其中以業(yè)績考核為主,非業(yè)績考核為輔。
2、非業(yè)績考核每月進行一次,主要內容有工作紀律、工作態(tài)度、精神風貌、儀容儀表、行為規(guī)范、客戶投訴等內容,實行百分制,7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具體考核表由主管制定),此考核等級將作為優(yōu)秀員工評定和獎勵重要依據。
3、業(yè)績考核每月進行一次,以銷售業(yè)績作為唯一的考核依據。
4、連續(xù)二個月業(yè)績與非業(yè)績考核都為最差者,可由銷售經理申報項目經理批準后予以辭退。
5、連續(xù)兩次階段性考核中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三)、考核組織
考核由銷售經理組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