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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設備使用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蓋了企業(yè)內部各種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維修和管理規(guī)定。這些設備可能包括生產機械、辦公設備、it設施等。
內容是什么
1. 設備分配:明確每個部門或員工的設備使用權,防止資源浪費和混亂。
2. 使用規(guī)程:詳細說明設備的操作步驟,確保安全有效使用。
3. 維護保養(yǎng):設定定期維護計劃,規(guī)定日常清潔和檢查標準。
4. 故障報告:建立快速故障上報機制,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5. 安全規(guī)定:強調操作安全,預防意外事故。
6. 轉移和報廢:規(guī)范設備的轉移流程和報廢標準,防止資產流失。
規(guī)范
設備使用制度應清晰、具體,并以書面形式公布。制度的執(zhí)行需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審計以確保合規(guī)性。新員工入職培訓應包含設備使用制度的教育,確保全員理解和遵守。
重要性
設備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不僅能保障設備高效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還能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生產安全性。良好的設備管理制度可以提升企業(yè)的整體運營效率,減少因設備問題引發(fā)的延誤和損失。此外,規(guī)范的設備管理也是企業(yè)責任和專業(yè)性的體現(xiàn),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設備使用制度格式范文
第1篇 設備使用制度格式
設備的使用制度
第六十七條 工人操作設備的要求:
1、新工人在使用設備前,企業(yè)必須進行技術教育,學習設備的結構性能,使用、維修以及技術安全等方面的知識。在師付的指導下學習實際操作技術。
2、操作工人在熟悉使用設備的性能和技術規(guī)范,懂得了設備結構掌握了操作方法,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潤滑保養(yǎng)知識,并經過考試取得操作證后,主可獨立操作使用設備。
3、操作工人技術教育的組織分三級進行。企業(yè)技術教育由教育科或工會負責,設備科和安技科配合,車間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工段(班組)教育由工長(班組長)負責。
第六十八條 定人定機和操作證:
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和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提高工人操作技術,防止設備的非正常損壞,提高生產效率,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和操作證使用設備的制度。
第六十九條 定人、定機的規(guī)定:
1、主要生產設備(五個復雜系數(shù)及以上的設備)嚴格實行定人定機和操作證使用設備,不允許列操作證人員單獨操作使用設備定機的機種和型號應根據生產需要,工人的技術水平和工作的責任心并經考核合格確定。原則上既要管好、用好設備,又不束縛生產力。
2、企業(yè)主要生產設備的操作工人由車間提出定人定機名單,經考試合格,設備科同意后執(zhí)行。精、大、稀設備,特種設備和部管設備的操作者經考試合格后,設備科同意并經企業(yè)有關部門會同審查后報主管廠長批準后執(zhí)行。部管設備的定人、定機名單應報主管局備案。
3、定人、定機名單經審批后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有物殊情況確需變動的,按上條規(guī)定呈報審批,批準后方可能變動。
4、原則上每個操作工人每班只能操作一臺設備。少數(shù)技術熟練工人,根據設備類別特點和生產需要,經設備科同意可同時操作主要生產設備2~3臺。精、大、稀設備,部管設備只允許操作一臺。車間機械(動力)員有權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第七十條 操作證的簽發(fā)使用規(guī)定:
1、設備的發(fā)證考試,由設備科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進行。
2、學徒工(實習工)必須經過技術理論學習和一定時期的有師付在場指導下的操作實習后,師付認為該徒工(實習生)已懂得正確使用設備和維護保養(yǎng)設備時,可進行理論及操作考試合格后發(fā)給操作證,方能單獨操作設備。不合格者,不予發(fā)證,也不能單獨操作設備。
3、自技工學校、職業(yè)學校、勞動服務公司等單位招收進廠的新工人,仍須經技術教育,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設備。
4、公用設備使用者,應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車間必須明確使用小組或批定專人保管和維修,并將名單送報設備科。人員更換時,需報設備科務查。
5、外來人員或培訓從員使用設備,憑單位證明,工種相符,經設備科審批,中車間指定所在小組組長指定操作,或由培訓師付負責照管。
第七十一條 設備的交接班規(guī)定:
1、凡多班制生產的設備,必須執(zhí)行交接班規(guī)定,每臺設備應設有“生產設備交接班記錄本:每班都應認真填寫清楚,并由交接雙方在《設備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
2、交班工人在本班下班時,應將設備和工作場地擦拭清掃干凈并向接班工人詳細介紹設備各部潤滑是否良好,附屬安全裝置是否安全可靠,導軌或滑動油等有無新的破痕,拉毛,碰傷。各部零件及附件是否齊全,有無損壞,操縱機構是否靈活,傳動版權法數(shù)有無噪音,發(fā)熱,振動,失靈等異狀,以及在生產中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可疑現(xiàn)象和檢修調整情況等。并認真填寫《設備交接班記錄本》如無接班工人,除對設備擦拭清掃干凈外,應告知班組設備安全員并將《設備交接班記錄本》送生產組長簽字。
3、若接班工人繼續(xù)加工原工作壙尚未完工的工件,或設備是在連續(xù)生產時可不停機交接。
4、一班制生產的設備如出現(xiàn)故障,操作工人應將設備故障情況填入《設備交接班記錄本》交給組長簽字并通知車間維修人員排除設備的故障。
5、接班工人必須在本班上班前15分鐘到達接班地點,與交班工人共同檢查設備各種情況與《設備交接班記錄本》所填寫的情況有無差異,如有差異或設備不清潔,應立即提出意見,必要時可拒絕交班,并及時將情況報告接班組長處理。如因交接不清,設備在接班后發(fā)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6、接班級長應根據檢查與接班工人的反映,證實交班記錄的內容屬實方能接班,否則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故障,重大問題應向車間機械(動力)員或他管設備主任報告。
7、值班維修工在交接時應詳細交待本班負責區(qū)域內設備的使用情況與故障排隊情況,以及需繼續(xù)排隊故障的設備填寫在維修式《設備交接班記錄本》內,交接時雙方簽字。
8、車間機械(動力)員,設備科管理員,車間分管設備工作的主任,設備科長定期抽查設備交接班規(guī)定執(zhí)行情況。
第2篇 特種設備注冊、使用、登記管理制度
一、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起重機械在安裝和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相關安全技術法規(guī)、標準。安裝過程中應隨時接受質監(jiān)部門的現(xiàn)場監(jiān)察,安裝完畢后經授權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jiān)督檢驗。
三、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直轄市或者設區(qū)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
四、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1、起重機械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出廠合格證、監(jiān)檢證書。
2、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起重機械的電動葫蘆出廠合格證。
4、起重機械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五、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
六、起重機械出現(xiàn)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起重機械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八、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xiàn)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九、根據本單位制定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進行演練。
第3篇 m項目管理處辦公設備使用制度
項目管理處辦公設備使用制度
管理處的所有辦公設備都是公共財產,任何人員無權損毀及因私使用,同時必須遵守以下制度:
一、所有辦公設備須由電腦文檔管理員負責管理及操作,要求負責人具備熟練的操作能力,懂得基本的維修常識,具體工作內容包括:
1.檢查設備,每天上班開機、操作,下班關機。
2.清理設備衛(wèi)生,保持設備干凈。
3.更換復印復印機炭粉,電話機消毒膜,打印機色帶,傳真機和復印機紙張等。
4.定期保養(yǎng)檢修設備。
5.登記使用情況(使用人、日期、內容、打字內容提要等)。
二、辦公設備的使用應遵守先公后私,先急后緩,先客戶后自己,能節(jié)省不浪費(通長途電話盡量簡短不羅嗦,大批量文件以臘刻油印而不用復印機復印等)的原則。
三、微機(電腦)的使用只限于工作,任何人不得用電腦干私人事宜(如打私人文件),禁止用電腦玩游戲。
四、當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請技術人員修理,除此之外人員不得擅自鼓弄,以免加重故障。
第4篇 通防區(qū)材料設備使用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1、所有材料、設備不能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準確無誤的,給予材料管理員300元處罰。
2、材料管理員嚴格崗位責任制,遲到、早退、班中干私活將給予100元的處罰。
3、材料管理員,負責庫房的物資管理工作及材料記帳,負責材料、工具、設備的以舊換新,無記錄臺賬的,給予材料員300元工分的處罰。
4、所有材料配件必須由區(qū)主要領導簽字,方可發(fā)放,對發(fā)放人情料的責任人,一經發(fā)現(xiàn)給予500元的處罰。
5、庫房管理人員必須保持庫房整潔衛(wèi)生,物資排放整齊不干凈整齊者,罰責任人100元。
6、利用職務之便串通外單位人員盜取本單位物資材料的,一經核實,責任人交礦處理,加罰1000元。
7、對出公司物資要安排專人全程看護,對截留,挪用現(xiàn)象,一經發(fā)現(xiàn),按物資價格10倍進行處罰,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
第5篇 安全設施設備驗收掛牌使用制度
為了確保各項安全設施、設備的組裝搭設,切實做好施工生產中的事故預防或減輕事故傷害,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嚴格做到規(guī)范齊全,提高安全設施、設備的完好率。為此制定如下驗收制度。
施工現(xiàn)場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新搭設的腳手架、模版、臨時用電、起重機械和機具、施工電梯、施工機具與設備以及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高處作業(yè)與“四口”、“五鄰邊”防護、新技術、新工藝等,工程實施前必須經過安全、設備部門驗收,驗收合格手續(xù)辦理完畢后方可使用。
安全驗收必須嚴格遵照標準、規(guī)定,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設計要求,嚴格把關,并辦理書面簽字手續(xù),驗收人員對方案、設備、設施的安全保證性能負責。
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或架設的高大、重要的防護設施及大型設備須重新進行驗收;停止使用一個月以上、六級以上大風及大雨雪后的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必須重新檢查驗收。
一、 大型設備裝拆,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許可證,嚴禁無證單位承接任務,安裝完畢須經公司安全科、動力設備科、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員、機管員、電氣負責人共同組織驗收。由公司安全科簽發(fā)驗收記錄,并經機械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方能使用。
大型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與電梯)在進入施工現(xiàn)場后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與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二、 施工現(xiàn)場上所有的鄰邊、洞口、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搭設前,必須按專項方案由技術員、施工員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完畢后,由技術員、施工員和安全員共同參與驗收,不合格的安全設施必須整改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每驗收一次須做好驗收記錄。
三、 井架搭設前,由施工員、技術員、按專項施工技術方案做井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人審閱簽字后,方可搭設。井架搭設完畢后,經企業(yè)與項目部安全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共同對其驗收,做好驗收記錄,掛上驗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四、 臨時用電設施、裝置,通電前必須由電氣負責人、安全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五、 中小型機械使用前,由機管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檢查,填寫書面驗收記錄,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
六、 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審定發(fā)證,并持證上崗。
七、 處于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和調整等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八、 安全防護用品、設施運抵工地后由項目物資、安質人員一同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有:廠家必須提供的經營或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驗合格證、稅務證、資質證書、使用說明書等(復印件即可);采購計劃、合同、實物名稱、規(guī)格、型號、等級是否一致、包裝是否完好、隨行的貨票、出場證、合格證是否齊全、數(shù)量是否相符、外觀有無殘缺(如受潮、腐蝕等現(xiàn)場)。需要檢測的應按規(guī)定進行測試,并按規(guī)定登記造冊。
九、 公司職能部門在對項目的檢查中,將對安全防護用品、設施的采購質量、使用、維護要求進行重點檢查,嚴禁購買不合格和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設施。
十、 入庫的產品應存放在貨架上,分門別類有序存放,露天臨時存放時,應在底部加墊架空,表面防水布遮掩防雨。
十一、 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廢。
第6篇 壓力容器設備使用登記制度
一、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每臺壓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個月內,應當向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申請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未辦理使用登記證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請辦理使用登記應當按照《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逐臺向登記機關提交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閥、爆破片、緊急切斷閥等安全附件的有關文件:
1、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制造、安裝過程監(jiān)督檢驗證明;
2、進口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jiān)督檢驗報告;
3、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書;
4、移動式壓力容器車輛走行部分和承壓附件的質量證明書或者產品質量合格證以及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5、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
三、本單位對已經辦理使用證的壓力容器應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將使用登記證、登記文件妥善保存。
四、將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懸掛在壓力容器上,并在壓力容器的明顯部位噴涂使用登記證號碼。
五、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發(fā)生變化的,使用單位應當在變化后30日內持有關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六、壓力容器擬停用 1年以上的,應當封存壓力容器,在封存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并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保存。重新啟用應當經過定期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持定期檢驗報告向登記機關申請啟用,領取使用登記證。
七、在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內移裝壓力容器的,應當在移裝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壓力容器登記文件和移裝后的安裝監(jiān)督檢驗報告,申請變更登記。移裝地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登記卡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在原登記機關取得《鍋爐壓力容器過戶或者異地移裝證明》。移裝完成后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鍋爐壓力容器過盧或者異地移裝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登記卡、壓力容器登記文件以及移裝后的安裝監(jiān)督檢驗報告,向移裝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
八、壓力容器需要過戶的,應當持使用登記證、登記卡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原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證注銷手續(xù)。
九、壓力容器只過戶不移裝的,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使用登記證。原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證注銷和新使用單位辦理變更登記可以同時在登記機關進行。
十、壓力容器過戶并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內移裝的,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裝后的安裝監(jiān)督檢驗報告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使用登記證.
十一、壓力容器過戶并跨原登記機關行政區(qū)域移裝的,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裝后的安裝監(jiān)督檢驗報告向移裝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使用登記證。
十二、使用壓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變更登記:
1、在原使用地未辦理使用登記的;
2、在原使用地未進行定期檢驗或定期檢驗結論為停止運行的;
3、在原使用地已經報廢的;
4、擅自變更使用條件進行過非法修理改造的;
5、無技術資料和銘牌的;
6、存在事故隱患的;
7、安全狀況等級為4、5級的壓力容器或者使用時間超過20年的壓力容器。
十三、壓力容器報廢時,使用單位應當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予以注銷。
第7篇 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檢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礦井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減少設備事故的發(fā)生,加強設備現(xiàn)場危險作業(yè)環(huán)境及作業(yè)過程中安全防護設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應于我礦生產礦井全過程的安全設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 礦井生產現(xiàn)場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由礦主管領導負責統(tǒng)籌規(guī)劃,制定響應的安全設施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設施保證體系。
第四條 礦井作為安全設施、設備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落實安全費用,并??顚S?。
第二章 礦井設備安全設施的范圍
第五條 安全設施的內容、范圍:
1.電氣設備的保護和接地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693條至第710條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和試驗;
2.礦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裝設下列安全保險裝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過卷裝置;(2)防止過速裝置;(3)過負荷和欠電壓保護裝置;(4)限速裝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6)閘間隙保護裝置;(7)松繩保護裝置;(8)滿倉保護裝置;(9)減速功能保護裝置。
3.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37條至第739條規(guī)定,設置下列保護裝置:(1)超溫保護裝置;(2)設置壓力表和安全閥;(3)斷油斷水保護裝置。
4.主排水泵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水位報警裝置,相應配電系統(tǒng)符合電氣設備有關安全保護的規(guī)定,有條件的礦井應裝設泵房無人監(jiān)控集控系統(tǒng)。
5.主通風機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超溫保護裝置,機房內必須安設電流表、電壓表、水柱計等設施。
6.井下運輸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的相關規(guī)定設置安全保護裝置并保證靈活可靠。
7.礦井采掘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設置并確保靈敏可靠。
第六條 礦井設備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管理規(guī)定》的標準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的安全保護,由維修工每天試驗一遍,司機每1小時巡檢一次,交接班時必須對內外過卷、腳踏開關等進行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拒絕開車。對于鋼絲繩楔形連接裝置,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抽檢,發(fā)現(xiàn)斷絲必須采取相應措施。每個月有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年必須組織機電、地測等部門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全面檢查,寫出報告書,針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解決。
第七條 對其余各崗點,必須根據崗點設備的性質和要求,定期對安全保護設施進行試驗,并對試驗結果進行記錄簽字。對于更換的安全設施備品備件,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記錄清楚,檢修周期符合相關規(guī)定。
第三章 檢查試驗規(guī)定
第八條 礦井主要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維修工每天檢查試驗一遍并將檢查試驗結果認真填寫清楚,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匯報,檢查處理結果必須簽字,實行責任負責制;每月礦井的機電負責人必須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簽字,做出結論性意見。正常使用的提升絞車,提升人員的每年進行技術測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fā)現(xiàn)的缺陷,必須提出改進措施,并限期解決。
第九條 空氣壓縮機和主通風機、主排水泵等崗點的安全保護設施必須按照設備本身的要求和電氣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試驗,檢查、試驗結果必須在相關記錄上簽字備查。
第十條 各個崗點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崗查崗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分工定期進行上崗、查崗以及定期組織人員全面檢查。上崗的內容和發(fā)現(xiàn)、解決的問題必須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時上崗的,則必須在外出前指定專人代其檢查,并說明原因。
第十一條 對于安全設施的檢修檢查,必須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建立完善的定期檢修制度。檢修周期嚴格執(zhí)行《肥礦集團公司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中的相關要求。檢修中的發(fā)現(xiàn)的問題、解決方法、更換配件、測量數(shù)據等必須在檢修履歷簿中填寫清楚,以便為以后的檢修留做參考。技術負責人必須定期進行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制定專門的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有專門的資料室和相關設備,設定專門的資料管理員,定員定編,所有資料必須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學,并有專門的借閱制度。
第四章 大型固定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第十三條 大型固定設備主要包括主提升絞車(滾筒直徑2米及以上絞車和所有提人絞車)、主排水泵、主扇風機、空氣壓縮機和鋼絲繩芯膠帶輸送機。
第十四條 大型固定設備改變其主要技術性能、結構及其系統(tǒng)能力和進行技術改造項目時,必須經集團公司組織論證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 大型固定設備的值班司機和維修工要嚴格按照巡回檢查周期表的內容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并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設備在運行中有異常變化時,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影響安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大型固定設備必須按照《檢修周期表》的內容和周期,實行強制性的檢修,要嚴格執(zhí)行每天兩小時檢修制度,每年的停產檢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檢修計劃要按照下列要求編制和申報:
1.停產檢修計劃由機電科編制、上報和發(fā)至各有關單位;35kv系統(tǒng)檢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請,批準后再實施;
2.停產檢修計劃在檢修前五天,由礦機電礦長帶領機電科科長、分管技術人員和安監(jiān)科分管人員向總部分管領導匯報,停產兩天及以上的檢修項目要提前15天報張能公司審查;
3.停產檢修項目和時間不準隨意變動和更改,確需更改的,要經分管礦長、機電礦長審核,總部分管領導批準。檢修完畢,設備必須試運轉。
4.大型固定設備的關鍵部件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強制探傷,探傷報告存檔備查,對在探傷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采取措施處理。
第十七條 合理選用潤滑油脂,其型號、牌號和更換周期,要符合設備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設計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須經過化驗,壓縮機油要經過閃點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條 固定設備硐室要建立要害場所管理制(張掛)、崗位責任制和包機制(張掛)、交接班制(張掛)、操作規(guī)程(張掛)、設備巡回檢查制、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領導干部上崗制、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及檢查標準和周期、潤滑油脂和其它潤滑材料的檢驗制度;主提升機要建立安全保護裝置日檢查試驗制等。
第十九條 固定設備機房要建立以下記錄:
1.設備檢查記錄 主要記錄對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的結果以及查出問題的整改處理情況。其中主提升系統(tǒng)要記錄每天對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載設備、天輪、提升機滾筒、制動系統(tǒng)、調繩裝置及深度指示器傳動部分等維護檢查及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親筆簽字;
2.設備檢修記錄 主要記錄設備部件的更換、修復、探傷和電氣控制部分的調試、整定數(shù)據;
3.運轉日志和交接班記錄 主要記錄司機每班在交接班時的交接情況并進行交接簽字;運轉日志記錄中所列入的記錄項目,凡是有數(shù)字顯示者,均要真實記錄具體數(shù)字,不得用其它符號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機在接班后要對過卷保護開關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4.干部上崗記錄 各分管干部上崗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每月上崗次數(shù)上崗(分管機電礦長至少每月上崗一次,機電科長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崗一次,區(qū)隊干部、科室管理人員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崗一次,區(qū)隊主要領導要至少每旬上崗一次),并做好記錄,主要記錄在上崗時對設備檢查的情況、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5.主提升系統(tǒng)還要建立月檢記錄,由機電礦長每月組織機電科長、分管技術人員等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統(tǒng)月檢表”進行檢查并填好月檢表;
6.要害場所入內登記記錄 除值班司機、維修人員以及按規(guī)定定期上崗的干部、技術人員外,其余人員進入機房均須登記記錄,并有值班司機簽字;
7.事故記錄 主要記錄設備各系統(tǒng)所發(fā)生的異常運行狀態(tài)、各種保護裝置失效所發(fā)生的事故及處理情況;
8.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主提升裝置主要記錄每天對《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7條規(guī)定的電氣保護裝置等檢查、試驗和問題處理情況,并有維修工簽字;空氣壓縮機主要記錄安全閥、釋壓閥、斷水、斷油保護的試驗情況和發(fā)現(xiàn)問題及處理情況;主排水泵主要記錄水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的試驗和檢漏繼電器的試驗情況;
9.鋼絲繩日檢記錄 主要記錄主提升鋼絲繩的懸掛、更換、定期試驗日期和維修人員在現(xiàn)場每天對在用鋼絲繩斷絲數(shù)、銹蝕、磨損情況及其位置和其它異常狀態(tài)的檢查情況。對使用中的鋼絲繩,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滾筒上纏繞2層或3層以上鋼絲繩時,鋼絲繩有下層轉到上層的臨界段(相當于繩圈1/4長的部分)必須經常檢查,并應在每季度將鋼絲繩移動1/4繩圈的位置。鋼絲繩連接裝置必須每半個月打開抽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要有檢查人員簽字。分管人員要定期上崗抽查簽字,其中分管技術員不超過七天一次,機電科長不超過半月一次,機電礦長不超過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統(tǒng)井口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要建立日檢查、試驗記錄 主要記錄井上下操車設備、安全門閉鎖與提升信號日檢查試驗情況并簽字,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五章 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
第二十條 每年年初,由機電科編制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定計劃,報總部機電處,并按計劃協(xié)助實施。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由總部負責。
第二十一條 固定設備技術測定的項目、內容和周期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技術測定報告由機電副總、機電科長審閱簽字后存檔備查。應測試的設備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機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試,檢查驗收和測試的內容,必須包括下列項目:
(1)現(xiàn)場拍攝提升機運行速度圖;
(2)天輪(導向輪)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無輪緣變形和輪輻彎曲現(xiàn)象;井架的變形、損壞、銹蝕和震動情況;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況;
(3)檢查盤式制動器的各部間隙及連接、固定情況,并驗算其制動力矩;
(4)測試保險閘空動時間和制動減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條件驗算資料,驗算在制動過程中鋼絲繩是否打滑;
(5)測試保險閘的貼閘壓力;
(6)機械、電氣傳動裝置和控制系統(tǒng)的情況;各種調整和自動記錄裝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動作和精密程度;
檢查和測試結果必須寫成報告書,針對發(fā)現(xiàn)的缺陷提出改進措施,限期解決。
2.主通風機每五年至少進行一次性能測試。五年內,如果改變礦井通風系統(tǒng)時,也要做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繪制通風機性能曲線。對通風機進行測試的工況點選擇,一般不少于10個,且均勻分布。對軸流式通風機,應繪制出風機裝置靜壓特性曲線,對離心式風機,應把全壓特性曲線轉化為靜壓特性曲線;
(2)計算出正常運行工況時的靜壓效率和軸功率。
3.主排水系統(tǒng)每年雨季前要進行一次性能測試,測試內容:
(1)水泵性能曲線,應在不同流量值的情況下進行繪制,測點不少于5個;
(2)計算出水泵運行工況下的效率、排水系統(tǒng)總效率和噸水百米電耗。
4.使用中的空氣壓縮機應每年進行一次測試,要測試壓縮機的排氣量、各級排氣溫度、壓力并計算出壓縮機的比功率和排氣效率。
第六章 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二條 提升裝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連接裝置、防墜器、罐耳、罐道、阻車器、搖臺、裝卸設備、天輪和鋼絲繩,以及提升絞車各部分,包括滾筒、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防過卷裝置、調繩裝置、傳動裝置、電動機和控制設備以及各種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維修工檢查一次,每月還必須由分管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對金屬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裝備的固定和銹蝕情況,由分管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應每年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松動,應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發(fā)現(xiàn)防腐層剝落,應補刷防腐劑。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第二十三條 冬季要天天對立井井筒進行檢查,墜冰隱患不排除,嚴禁提升。
第二十四條 鋼絲繩的使用和管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全礦使用的鋼絲繩,新繩到貨后,應由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后供應科應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提升鋼絲繩必須經有資質的鋼絲繩試驗站試驗合格后,方可懸掛使用。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12個月時進行第一次檢驗,以后每隔六個月檢驗一次;副井摩擦輪絞車用的主鋼絲繩及平?尾繩、φ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用的鋼絲繩(立井提升用繩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平?鋼絲繩必須至少每周由維修工檢查一次。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分應在檢查時剪下。檢查磨損必須用專用量具。要將檢查鋼絲繩斷絲、磨損、銹蝕等情況認真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3.連接裝置處的鋼絲繩必須每半個月拆卡抽繩檢查一次,鋼絲繩使用到后期或發(fā)現(xiàn)斷絲較多、發(fā)展較快時,要縮短檢查周期;檢查結果要填入“鋼絲繩檢查記錄簿”;
4.在鋼絲繩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術人員負責組織對鋼絲繩的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有記錄,如發(fā)現(xiàn)異常的突然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5.摩擦輪式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2年,平?尾繩的使用年限應不超過4年。如果鋼絲繩的斷絲、直徑縮小和銹蝕程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可繼續(xù)使用,但不得超過一年。
6.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為10%;
(3)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為25%。
7.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縮小量提升鋼絲繩達到10%時,必須更換。
8.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或直徑縮小量超過上述規(guī)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9.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shù)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10.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立即更換。
第二十五條 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都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單繩提升的主井不得超過10年;四繩提升的副井不得超過15年。
第二十六條 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鋼絲繩連接裝置,在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用兩倍于其最大靜荷重的拉力進行試驗。
第二十七條 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進行脫鉤試驗。對副井提升罐籠的防墜器,應每六個月進行一次不脫鉤試驗,每年進行一次脫鉤試驗。防墜器的各個連接和傳動部分,必須經常處于靈活狀態(tài)。
第二十八條 信號、操車系統(tǒng)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種閉鎖關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門必須與罐位和提升信號連鎖:罐籠到位并發(fā)出停車信號后安全門才能打開;安全門未關閉發(fā)不出開車信號;安全門關閉后才能發(fā)出開車信號;發(fā)出開車信號后,安全門打不開。井口、井底搖臺與罐籠停止位置、阻車器和提升信號系統(tǒng)要連鎖:罐籠未到位,放不下?lián)u臺,打不開阻車器;搖臺未抬起,阻車器未關閉,發(fā)不出開車信號。
2.主、副井從井下信號工發(fā)給井上信號工和從井上信號工發(fā)給絞車司機的信號裝置以及備用信號裝置要靈敏、可靠。井上信號裝置必須與絞車的控制回路相閉鎖,只有在井口信號工發(fā)出信號后,絞車才能啟動。
第二十九條 主要通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風機必須裝置兩臺同等能力的通風機,其中一臺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起來;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xù)運轉;機殼、風門不漏風,不銹蝕。葉輪安裝角度要一致,應保持平衡,且無積塵,機電工區(qū)至少每年清掃、防腐一次;
2.反風裝置的每個機構必須靈活可靠,并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通風機的供風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由礦總工程師組織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裝有防爆蓋的井口要封閉嚴密,防爆門由機電工區(qū)負責,每六個月檢查維修一次,并留有記錄。
3.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由反風系統(tǒng)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
4.主要通風機的運轉必須有專職司機負責,司機必須每小時將通風機的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匯報調度室。
第三十條 壓風機要達到以下要求:
1.設備無裂紋,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風,性能要良好;
2.電機和電控設備接地系統(tǒng)完善,接地電阻符合規(guī)定;
3.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和壓力調節(jié)器要齊全,指示準確,動作可靠;
4.濾風器要至少每三個月清掃一次,空氣壓縮機的進風管和風包至少每年清掃一次,新安裝或檢修后的風包,應用1.5倍壓風機工作壓力作水壓試驗。
第三十一條 主排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并認真填寫檢修履歷簿存檔備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聯(lián)合排水試驗和所有水泵的技術測定工作必須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達到以下要求:
1.泵體、電機、環(huán)形管路、閘閥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體無裂紋,各閘閥使用正常,操作靈活不漏水;
2.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齊全,指示正確;
3.有可靠的引水裝置和備用引水裝置,并能在5min內啟動水泵;
4.水泵噸水百米電耗不大于0.5kwh,做到經濟運行。
第七章 其它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第三十二條 認真執(zhí)行安全設施、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qū)域負責制,分片包干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施、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操作證,方能上崗。設備操作人員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條 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保養(yǎng)(維修)制度。日常保養(yǎng):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yǎng),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進行清掃、擦洗。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發(fā)現(xiàn)大問題,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yǎng):設備運行一段時間后,以維修工為主,操作人員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yǎng)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yǎng)完后,由工程技術人員與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維修記錄。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第八章 機電設備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機電科是全礦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設備的統(tǒng)一管理。各單位使用設備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管理組辦理手續(xù)方可領取設備。做到帳、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條 承擔設備器材檢修的單位未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發(fā)放設備,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設備,使用單位次日必須到設備組登記報賬,補辦手續(xù)。
第三十七條 機電科每月下達月度設備檢修計劃,承修單位要認真履行設備檢修計劃,入庫管理規(guī)定,按時完成臨時性工作。
1.凡使用機電設備器材的單位均要將更換下來的設備及時送交機修廠及機電工區(qū)進行檢修。
2.井下、下閑置設備、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內交回租賃站。機電科下達閑置設備通知單之日即為有效。
3.凡申請繼續(xù)留用的設備經分管領導簽字后,交機電科備案。
4.設備配件升井后,升井單位要清理好設備配件的表面衛(wèi)生,按機修廠指定地點分類存放,機修廠不得經任何理由拒絕接受。
5.機電設備升井后,由機電科質量驗收組人員與送交單位機修廠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并簽字,對設備零配件的損壞、丟失情況進行登記考核。同時送交單位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三十八條 工作面在機電設備安裝完畢后,移交生產之前,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機電設備必須達到臺臺完好,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方可同時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特殊條件下,生產單位直接進入工作地點,即具備設備移交手續(xù)的條件,不得拒絕拖延簽字時間。
第三十九條 各生產單位由于工作地點變化,需要交接設備,礦組織機電科會同移交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在現(xiàn)場檢查驗收清點無問題后,方或到設備組辦理移交手續(xù)。交出單位設備存在的質量問題,按照機電設備質量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設備的移交手續(xù)必須在當天完成。對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條 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檢修的設備,在礦牽頭下由機電科各專業(yè)組參加會同交接雙方清點數(shù)量,確認損壞程度辦理移交手續(xù)。機修廠對損壞設備的考核以機電科出據的設備交接情況為準。
第四十一條 現(xiàn)場使用設備的單位,負責把更換或撤下來的設備在三天內并到機修廠并按指定地點存放,由質量驗收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第8篇 設備儀器工具使用保管發(fā)放報廢制度
1、鉆探設備工具、測水儀表由專人負責保管,并進行登記造冊,物賬卡對口,借用進行登記,辦理借用手續(xù)。
2、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等經常用的儀器由測量保管員保管,并設專人專柜,登記造冊,物賬卡對口,專人負責擦洗維修保養(yǎng),保存完好。使用時由測量技術員借出,用后擦洗干凈,完好交給保管員保管。
3、屬于個人使用小型儀表工具(地質測量羅盤,計算器,成套繪圖工具等)由辦事員造冊登記發(fā)給個人使用和保管,如無故丟失和損壞,由個人賠償原價的50%。
4、曬圖機、繪圖儀設專人使用保管和維修,保持完好,正常運轉。
5、其它各項小型工具材料由保管員統(tǒng)一保管,領料開票入庫登記。
6、辦公室內公用設施由辦公室自己保管,如發(fā)生丟失,無故損壞,由本室人員共同負責賠償。
7、所有設備、儀器,未經礦領導批準,任何人無權私自外借,如領導批準 ,必須辦理借用手續(xù),留下借條待查。
8、小型儀表工具達到報廢期限,由保管員進行登記,交舊領新。
9、所有設備、儀器到達報廢期限,精度達不到要求,難以維修,經單位出具證明,報礦申請報廢。
第9篇 復印打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復印、打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一、復印、打印室設備由教導處主教改主任管理,其他教師需要使用設備要征得負責管理教師同意,并作使用紀錄。
二、各種設備每次使用完畢,必須及時關機,切斷電源,關鎖門窗,經常保持設備和室內清潔、整齊。
三、未經主管領導和管理教師同意,不懂操作的人員不得使用設備,其他教師使用設備要在管理教師指導下操作,如違反規(guī)定,損壞設備,由損壞設備者按價賠償。
四、教改主任要認真做好各部門,班級及個人的復印、打印登記,節(jié)約紙張油墨,節(jié)約開支。
五、各科、班、部門復印試卷、資料數(shù)量較大的,要提前1至2天以上交負責老師,特殊情況可向負責老師說明,征得同意
第10篇 設備使用、檢修制度
為了安全、經濟、高效地管理、使用生產設備,設備管理和使用人必須服從《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定機定人、持證上崗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類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運輸安全部組織落實這些文件的貫徹執(zhí)行。各相關生產班組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從和維護。
一、 設備的保養(yǎng)
a.保養(yǎng)分類和內容:
a1.例行保養(yǎng):例行保養(yǎng)是每天上班前、中、后檢查、進行的維護性保養(yǎng),由操作司機執(zhí)行,是司機當班中的一項工作,短時間即可完成或利用工作空余時間完成,主要內容為:“十字作業(yè)”,即:清潔、緊固、潤滑、調整、防腐,以表面清潔、重要部位緊固、潤滑和檢查為主,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a2.abcd級保養(yǎng):設備每運轉250、500、1000、2000小時進行的保養(yǎng)、集中進行的預防性維護保養(yǎng),比例行保養(yǎng)更深一步,更全面,以維修人員為主,必須時請設備廠家協(xié)助進行,根據不同設備的不同要求進行。
a3.磨合期保養(yǎng):磨合期保養(yǎng)是指新出廠設備或大中修完畢的設備在初期(磨合期)使用階段所進行的必要的特殊保養(yǎng),由司機和維修人員共同完成,主要內容為:例行保養(yǎng)所包含的內容,磨合期結束后及時拆除限速器、按規(guī)定更換或清洗各種潤滑油和濾芯、檢查調整制動器、離合器、各操縱手柄、各限位開關自由間隙、行程,輪胎檢測充氣等。
a4.換季保養(yǎng):換季保養(yǎng)是指為了適應季節(jié)變化而所必需進行的保養(yǎng),由司機執(zhí)行,主要內容為:不凍液的添加和更換、潤滑油的更換、燃油更換、各種加熱器的安裝和拆除或啟用和停用,檢查恒溫、保溫、散熱設施(或機構)的性能,必要時調整、修理。
a5.封存保養(yǎng):封存保養(yǎng)是指設備在長期停擺、封存期間所進行的必要的保養(yǎng),由司機完成,主要內容為:設備的防雨、防洪、防火、防盜、防污、防腐工作,定期(每一個月)清潔、運行試車,使其一直保持在完好狀態(tài)。
b.保養(yǎng)計劃:除例行保養(yǎng)和封存保養(yǎng)外其他種類保養(yǎng)都由運輸安全部設備管理部門按月向工班下達計劃或臨時保養(yǎng)通知,工班長按照“計劃”和“通知”要求組織實施。
c.保養(yǎng)紀錄:設備的abcd級保養(yǎng)、磨合期保養(yǎng)、和換季保養(yǎng)后應經過設備管理人員驗收,保養(yǎng)人應根據保養(yǎng)項目填寫保養(yǎng)紀錄,保養(yǎng)人和驗收人簽字后交設備管理人存檔,填入設備履歷。
二、設備的修理
a.修理分類
a1.零修:零修是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簡易故障時隨時進行的短時間修理,以盡快恢復生產為目的,由當班司機排除,司機排除不了的安排修理人員和司機共同處理,班長負責工作協(xié)調。
a2.小修:小修是設備出現(xiàn)局部故障時臨時安排的修理,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恢復,是無計劃性的,主要目的是排除局部故障,恢復局部性能,恢復生產。由班長負責安排和協(xié)調,修理人員負責修理工作,司機協(xié)助。
a3.項修:項修是恢復設備主要總成整體性能的計劃性修理,需要時間較長,是建立在狀態(tài)監(jiān)測和檢測條件上的修理(在個別一個或兩個主要總成整體性能下降到需大修狀態(tài),而其他總成性能良好時即可安排項修),根據具體情可以安排修理人員負責完成或委托外部單位完成。
a4.大修:大修是徹底恢復設備整體性能的計劃性修理,對設備全面拆卸、檢查,恢復機械原有性能或改造性能,修復更換磨損超限零部件,需要時間長,人力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安排修理人員完成或委托外部其它單位完成。
b.修理計劃
項修和大修在修理前均安排修理計劃,維修組按照修理計劃組織實施?!坝媱潯狈譃槟甓扔媱澓驮掠媱?年度計劃為修理資金及支出預算提供依據,月計劃為工班工作和備料提供指導?!坝媱潯庇蛇\輸安全部設備管理人員起草,部門經理校核,公司領導審定。
c.修理過程控制
設備修理過程中至少安排1名司機或者維修人員負責修理過程中的修理質量、裝配質量、調整質量及材料、配件質量進行檢查、檢測,及時填寫《修理過程檢驗記錄》,并對自行修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進度監(jiān)控,負責過程中的工作聯(lián)系和協(xié)調。
d.修理竣工驗收
項修和大修竣工后,由運輸安全部組織相關人員對修峻設備進行檢測、試車、檢查、驗收,填寫《修理竣工驗收交接記錄》作為修理費結算或工作考核、獎勵依據。
第11篇 勞保用品安全設施機械設備采購使用維修制度
勞保用品:
在施工中絕緣鞋、絕緣手套、口罩、工作衣必須在工作前準備好。施工中正確使用。在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不能用的情況不再使用。
安全設施:
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及監(jiān)察部門驗證。鋼管及扣件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在使用中,必須按國家有關部的規(guī)定正常使用,在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有損失的要及時修理,正常維修。對安全通道口要按安全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施工。
機械設備:
采購時必須選用技術先進,高效節(jié)能經濟耐用,安全可靠,方便維修和便于管理的施工機械設備。具體要求:①安全性;②可靠性;③節(jié)能性;④先進性;⑤環(huán)保性;⑥耐用性;⑦配套使用性;⑧靈活性;⑨經濟性;⑩安全性;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在使用前施工人員:①必須崗位培訓;②特殊工種操作證,操作證每年審一次,審驗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證,代補審合格后在行發(fā)證;③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有正常的運行記錄憶及施工機械設備交接班制度。
機械設備維修制度:定期檢測,定向修量是建立在以設備狀態(tài)檢測為基礎的維修制度。發(fā)現(xiàn)故障征兆,預測其發(fā)展趨勢,以便適時采取維修。機械設備送廠大修時,必須清洗干凈,保證運轉或行駛狀態(tài)。零件、附件和儀表齊全。有關技術檔案應隨機送廠。為保證機械設備的維修質量,機械修理廠應做好以下技術檢驗工作。
1)①進場檢驗;②零件檢驗;③過程檢驗;④竣工檢驗;
2)質量要求:①發(fā)動機組成;②離合器組成;③各齒輪箱組成;④操作機構;⑤傳動機構;⑥行走機構;⑦液壓系統(tǒng);⑧儀表;⑨電機。
3)①級機械設備大修工期;②機械設備大修費用;③建立機械設備修理臺帳;④考核、機械設備大修質量的指標。
第12篇 y公司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為加強和規(guī)范特種設備使用環(huán)節(jié)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的發(fā)生,根據《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第13號令)指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保養(yǎng)、改造和檢驗等,必須執(zhí)行本規(guī)則。
2、使用單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3、特種設備安裝、大修、改造后,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的要求,對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自檢合格并出具自檢報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單位;由使用單位向規(guī)定的監(jiān)督檢驗機構申請驗收檢驗。
4、特種設備驗收檢驗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設備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配套土建基礎技術圖樣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存入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5、職責權限:公司所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職、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使用單位必須將特種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設備的法規(guī)和標準,并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特種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guī)檢查計劃并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的培訓工作。
6、監(jiān)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的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特種設備安裝、操作、維修保養(yǎng)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證書后,方能從事相應的工作。
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制度,明確維修保養(yǎng)者的責任,對特種設備定期進行維修保養(yǎng)。
7、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必須由持《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的人員進行,人員數(shù)量應與工作量相適應。本單位沒有能力維修保養(yǎng)的,必須委托有資格的單位進行維修保養(yǎng)。
8、特種設備或者其零部件,達到或者超過執(zhí)行標準或者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的壽命期限后應予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使用單位應當向該設備的注冊登記機構報告,辦理注銷手續(xù)。
9、特種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shù)靥胤N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10、考核辦法:
1)、對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本規(guī)定的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者,視情節(jié)嚴重分別給予通報、停產、停用、罰款等處罰。
2)、對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操作的,每人次罰款500元。
3)歸特種設備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的或謊報的,一次性處罰1000元。
第13篇 設備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 設備是企業(yè)重要的生產要素,為加強設備管理,促進設備管理現(xiàn)代化,使企業(yè)的設備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時維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為降低消耗、保證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技術水平、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服務。
第二條 設備管理與維修要貫徹執(zhí)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促進生產依靠技術進步,堅持設計、制造、使用和維修相結合,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結合,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相結合。
第三條 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技術、經濟和管理措施,對企業(yè)主要生產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全面規(guī)劃、合理配置、擇優(yōu)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改造和更新,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yè)的技術裝備素質,達到設備壽命周期延長、綜合效能高和適應生產發(fā)展需要的目的。
第四條 按照設備綜合管理要求,設備科必須加強設備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設備前期管理的各項制度。
第五條 實施設備前期管理做好設備的規(guī)劃投產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設備的規(guī)劃決策、外購設備的購置或自制設備的設計制造、設備的安裝調試、設備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有效的組織安排、協(xié)調和管理。
第六條 設備動力科必須參與或負責設備更新改造、自制設備以及生產技術措施項目和零星購置設備的規(guī)劃決策工作,對改進、擴建工程公用設施的設計,設備動力科參與審查后方能實施。
第七條 設備規(guī)劃方案的確定,應由技術副廠長主持,副總工程師參加,組織各有關部門人員,共同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做出決定,并編制費用預算和資金籌集方案,列入企業(yè)技術措施規(guī)劃,經批準后,責成有關部門實施。
第八條 設備的技術經濟論證,應有幾種方案分析比較,并考慮設備壽命周期費用和設備綜合效率等因素進行評價,選擇最佳方案,在分析對比時,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搜集的數(shù)據準確,運用系統(tǒng)工程、價值工程等觀點評價計算,使選擇的方案、經濟效益最好,投資回收期最短。
第九條 設備的選擇要遵循技術先進、經濟效益高、生產適用、維修方便等原則,具體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技術先進性;
2、設備的生產效率;
3、生產的產品質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環(huán)保性;
6、設備的適用性;
7、滿足生產工藝程度;
8、設備的可靠性;
9、設備的維修性;
10、人機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條 外購設備的訂貨,首先選擇能滿足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的設備型號,選擇制造質量確定可靠,售后服務好的兩個供應商,對他們的設備技術性能和投資費用進一步對比,從中選定。
第十一條 設備在選型時,應盡量與現(xiàn)有機型統(tǒng)一、減少機型繁雜,保留技術先進、可靠性和維修性好的型號,有利于設備管理、維修工作的標準化、通用化和系列化,節(jié)約費用(如圖紙、備件、修理、技術準備工作等)。
第十二條 設備的訂貨合同管理。設備的訂貨應按企業(yè)年度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簽訂合同后建立臺帳,逐項登記,與技術措施計劃核對,發(fā)現(xiàn)有未落實的項目,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訂購,已訂購落實的設備,應排出交貨日期順序,按時進行催交和組織到廠,保證新設備早日到廠安裝投產使用。
第十三條 設備購置申請的批準程序。全廠所有設備(包括低值易耗設備)的購置,均應有批準依據,新增設備和更新設備按年度技術措施計劃執(zhí)行,零星購置的設備由使用單位填寫設備新增或更新申請表,經有關部門會簽后,由分管資金平衡的副廠長、副總工程師批準,交設備動力科負責購置。
第十四條 企業(yè)的重點、關鍵設備,除了要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外,還應由設備主管副廠長決策批準。
第十五條 設備動力科應參與或負責設備自制的設計工作,根據企業(yè)技術措施規(guī)劃或年度技改計劃,由總設計師辦公室下達自制設備(主要包括自制非標準設備)設計任務書,其中應明確規(guī)定設備的各項技術參數(shù)、可靠性、維修性要求、驗收標準、完成期等內容,技術工藝科學按設計任務書要求,提出設計方案。設備動力科要參加方案的論證,提出自制設備有關可靠性、維修性方面的意見。
第十六條 自制專用設備的鑒定。專用設備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單位向計劃、工藝、財務、設備部門填報完工通知單,工藝部門會同制造車間,對已完工的專用設備進行檢查,并準備有關資料,向設備動力科發(fā)出鑒定通知,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由主管副廠長或總機械師主持,召集設計、制造單位(安裝調試工作由制造單位一并完成)、使用單位、檢驗、計劃、財務及總設計師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參加,進行技術鑒定,鑒定合格后,由使用單位簽字確認能夠使用,設備動力科進行移交,再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xù)。
第十七條 自制設備移交時,設計部門應將下列技術文件資料交設備動力科簽收,整理后歸檔:
1、自制專用設備使用說明書;
2、使用、維修用圖紙及資料;
3、配件、附件清單;
4、備件圖冊;
5、備件和附件或專用工具;
6、精度檢驗單;
7、試車驗證記錄;
8、合格證;
9、費用結算表副本。
第14篇 機械設備使用保養(yǎng)制度
一、總則:
1.1、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是設備使用期間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是防止設備早期損壞,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延長設備使用大規(guī)模期限的重要保證。
1.2、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實行日常保養(yǎng)與計劃保養(yǎng),定期保養(yǎng)與適時保養(yǎng),操作員保養(yǎng)與群眾保養(yǎng),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保養(yǎng)。
1.3、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設備出廠技術資料說明書,制定出設備保養(yǎng)規(guī)程和設備保養(yǎng)標準,設備保養(yǎng)規(guī)程應包括例行保養(yǎng)(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等級保養(yǎng)制度,設備保養(yǎng)必須按計劃進行,嚴禁超保養(yǎng)、漏保養(yǎng)和提前保養(yǎng)。
1.4、要加強對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認真貫徹執(zhí)行設備維修保養(yǎng)撌作業(yè)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二、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
2.1、設備的例行保養(yǎng),由設備操作人員進行。
2.2、班前的例行保養(yǎng),操作人員在工作前對設備進行檢查,按照設備保養(yǎng)撌作業(yè)的有關內容進行檢查維護。
2.3、設備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或設備使用結束),應按照設備檢查路線進行檢查,對設備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處理。
三、設備的等級保養(yǎng):
3.1、設備的等級保養(yǎng)執(zhí)行《設備等級保養(yǎng)技術標準》,一級保養(yǎng)包括例保全部內容,主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中主;二級保養(yǎng)包括一級保養(yǎng)全部內容以調整為中心;
3.2、設備的等級保養(yǎng)計劃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安排,納人公司的生產計劃之內,在下達生產計劃的同時下達設備保養(yǎng)計劃,并做為單位的考核指標之一。
3.3、各位生產管理部門應正確處理設備保養(yǎng)與生產,設備使用與設備維修保養(yǎng),生產進度與設備保養(yǎng)計劃的關系,及時安排設備的正常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3.4、各種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指導。
3.5、設備進行等級保養(yǎng)后,應認真填寫保養(yǎng)記錄,并建立健全設備維修保養(yǎng)檔案資料。
3.6、設備的一級維修保養(yǎng),應由專業(yè)作業(yè)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共同進行。
3.7、設備的二級維修保養(yǎng),應由專業(yè)維修人員、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共同進行。
四、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質量:設備的各級維修保養(yǎng)應嚴格按維修保養(yǎng)技術、質量標準,工藝規(guī)范,操作程序進行,做到設備維修保養(yǎng)有標準、規(guī)范、驗收等記錄。
第15篇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制度
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設備科負責。
2、每年年初由設備科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3、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guī)、技術監(jiān)督局等監(jiān)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
4、設備科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相關部門做好迎檢準備。
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guī)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6、特種設備檢驗時,設備科相關人員和使用部門人員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7、特種設備檢驗后,由設備科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xù)。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設備科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檢修部和使用部門。
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設備科和使用科室組織整改。
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xù)使用。
第16篇 機械設備使用制度
1.單位機械管理部門要及時掌握設備的動態(tài),合理調配施工所需機械,按季度報告機械設備動態(tài)分布,供公司調度平衡。
2.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的布局,安裝和使用,要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3.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大型機械實行機長負責;中小型機械由機械組長負責。主要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核后,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要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01)”;認真填寫設備運轉記錄;多班作業(yè),要執(zhí)行交接班記錄。
4.施工現(xiàn)場在用機械設備應確保技術善良好,安全裝置及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固定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有棚有墊,流動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有蓋,達到防曬、防雨、防銹蝕和保證安全的要求。
5.經過改造,改型機械,使用前應進行檢查,鑒定,試運轉,由各單位自檢合格生,報公司機管部門、安全部門共同復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一般機械由各單位設備部門,安全部門自行安裝檢查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新型或首次使用的重要設備必須由各單位機械管理主要負責人組織管理,操作,維修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掌握技術后方可投入調試使用。
6.各單位要合格使用機械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帶病運轉。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機械設備,否則造成后果要追究責任。
7.對于指揮操作不當,維修不及時,管理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造成機械設備非正常損壞的機械設備事故,各單位要查清事故原因和責任并上報公司,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發(fā)生重大事故要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
第17篇 施工機具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第一條 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操作使用不當,致使設備出現(xiàn)故障,從而破壞了生產的正常進行,而且要投入不該發(fā)生的維修費用,直接影響到經濟效益;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和加強設備管理工作,杜絕野蠻違章操作設備的不良行為。保證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第二條 根據國務院和上級有關部門規(guī)定,對設備的使用應實行定人定機,以及持證上崗操作制。
第三條 為使設備能夠得到合理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
第四條 設備的完好主要靠勤維護保養(yǎng),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來實現(xiàn),操作工要增強責任感,保護設備就象保護眼睛一樣,愛惜和保養(yǎng)好自己所使用的設備。
第五條 各級領導要提高管理意識,克服和改變只重視生產的完成,忽視設備及維修保養(yǎng),甚至拆散設備的不良傾向,正確處理好設備與生產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六條 各項目負責人工作
1、認真貫徹執(zhí)行管理制度,掌握本單位設備的技術狀況,杜絕拆設備,野蠻、違章操作的現(xiàn)象發(fā)生。
2、加強對操作工的思想教育,合理操作使用,維護保養(yǎng)好設備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3、提高設備管理意識,嚴格按章指揮,制止野蠻違章、操作,對野蠻、違章操作實行者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應嚴肅處理。
4、對設備的使用實行定人定機制,并保證相對的穩(wěn)定性,嚴禁指教未經技術培訓者上崗操作。
5、加強對操作工日常點檢,潤滑,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的檢查和督促,確保設備的合理使用。
6、設備出現(xiàn)故障本區(qū)無法修復的,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盡快修復,嚴禁設備帶病運行,防止設備故障的擴大和設備事故的發(fā)生。
7、認真貫徹執(zhí)行設備的交接班,潤滑保養(yǎng),運行記錄等有關規(guī)章和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操作工的執(zhí)行情況。
8、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作為操作工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確保設備的合理操作和正確使用。
第七條 操作工工作職責
1、認真執(zhí)行本企業(yè),本單位有關設備操作使用管理的規(guī)章和制度。
2、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3、加強對設備的日設備的日常點檢,潤滑,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增強責任感。學好技術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個三好,四會的合格操作工,用好,維護保養(yǎng)好自己所操作的設備。
5、嚴禁野蠻,違章操作,要愛惜設備,做到勤檢查,勤保養(yǎng)攪拌機,砂漿機等設備每次用完后應將其清洗干凈,經常保持設備的整齊、清潔。
第八條 設備的使用
1、新職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必須了解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操作。維護要求等方面的技術知識和實際操作基本功的培訓。
2、操作工人應具備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和三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排除一切故障)的素質,并經過考試合格方可獨立使用設備。
3、設備的使用應實行定人定機制,認真填寫運行紀錄,多人操作使用的設備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填現(xiàn)寫運行紀錄,多人操作使用的調備要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由負責人負責該臺設備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條 設備維護保養(yǎng)
1、經常保持設備整潔,并按定加(換)油;
2、攪拌機,砂漿機等設備每次用完后,必須將機內外清洗干凈,傳
動部位涂油防腐和潤滑;
3、加強日點檢,運行中的設備操作工要隨時觀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防止故障的擴大。
第18篇 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礦所屬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認真抓好礦用設備、器材和安全設備、器材使用、檢查、維修管理工作。
1、設備的維修、及入庫驗收、存放
(1)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修復加工的設備必須保證質量并達完好標準,經防爆檢查合格后方準入庫。出廠設備必須噴漆,進行防腐處理。噴漆時不得將設備銘牌噴住,并用紅漆將設備編號單獨描出,否則機電項目部對設備質量驗收合格證不予簽字,礦產項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費。具體防腐色標為:電機:綠色、灰色;溜子電機:黃色、桔紅色;開關:灰色、綠色;真空開關:黃色;噴漿機:黃色、綠色;扒裝機:灰色、桔黃色;電瓶車:黃色;調度絞車:綠色;水泵:灰色;雙風機開關:藍色;高壓設備(1140v):桔黃色;無具體規(guī)定的其它設備一律為灰色,發(fā)現(xiàn)1臺次不合格罰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經理20元。
(2)機電修配公司必須配備設備質檢員,對設備的維修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出廠設備必須帶有設備質量檢驗合格證,無質量合格證不支付修理費。
(3)設備入庫(下井)前由機電修配公司進行接火試驗,填寫設備移交驗收單,并由機電修配廠維修人員(或質檢員)、設備管理人員雙方簽字,否則對機電修配公司經理和維修人員各罰款10元/臺.件。
(4)檢修出廠的設備在投入使用72小時之內,非人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分析,落實責任。必要時安排機電修配公司派人現(xiàn)場修復。如屬維修責任對機電修配公司扣除維修費并罰款100元, 如屬運輸或使用操作不當?shù)仍蛟斐?對責任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
(5)設備庫內的設備必須分類碼放整齊,注明型號、編號。并保持清潔、衛(wèi)生,否則,罰機電副總、分管副主任及責任人5元/臺件。
(6)井下常用機電設備,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必須修復加工一定的備用數(shù)量入庫,某種設備無備用時,機電項目部要根據設備待修情況及時下達設備修復通知,機電修配公司根據通知要求按規(guī)定日期修復、準備好設備,每拖一天對機電修配公司經理罰款10元/臺。
(7)機電修配公司修復的設備嚴禁多臺拼裝,確無修復價值需報廢時,機電修配公司書面匯報機電科,由機電科提出報廢申請,報礦分管副總、機電科、經考科、綜合辦、財務科批準方可作報廢處理。發(fā)現(xiàn)任意拼裝設備造成設備無法修復,按設備原值對機電修配公司罰款。
(8)對外加工、維修成套設備需利用礦屬設備、部件時,必須經礦領導簽字同意后報機電科,由機電科組織以上部門同意后, 發(fā)現(xiàn)機電修配公司亂拆亂用并私自發(fā)放,負責追回礦屬設備并追究責任。
(9) 電瓶車的修復出廠,不帶電瓶,但必須配齊插銷、照明燈、換向手把、調速手把、換向帽和電瓶固定銷。各單位電瓶車升井時,必須交齊以上配件。對井下上井的電瓶由機電修配公司修復,不作為電瓶車配套出廠,由使用單位單獨領取,自己配液、充電。
2、設備的領用、發(fā)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驗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裝,根據礦生產平衡安排,各安裝單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種設備的需用計劃報機電科,機電科根據申請計劃安排落實、辦理所需設備的有關租賃事項和手續(xù)。
(2) 各單位日常使用設備的領用,由使用設備單位電工持料單到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租賃手續(xù)后領取,修理單位無權直接發(fā)放,未辦手續(xù)私自從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領走設備,對機電修配公司或機械加工公司和領用單位分別罰款200元。
(3) 急用設備若在下班期間領用,需由調度室安排經機電科值班人員同意, 但過后1天之內必須到機電科設備組補辦手續(xù),否則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20元。
(4) 各單位領用設備時,領用人員必須如實說明、說清所用設備的使用地點、用途、規(guī)格型號等,否則不予發(fā)放。若設備下井后臨時改變使用地點,可事后向機電科設備組說明情況,以便重新落賬。凡發(fā)現(xiàn)胡編亂造,實際使用地點與申請使用地點不符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并聯(lián)責領用人20元。
(5) 設備下井前,領用單位對所領取設備應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符合維修及完好標準后方可下井,存在問題或領用單位提出的問題及正當要求,機電科設備組督促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及時予以處理,機電修配公司、機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時按要求給予處理,對責任單位經理罰款50元。
(6) 機電設備下井前,必須做通電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由修理單位進行無償處理,否則下井后出現(xiàn)問題,修理單位和管理單位概不負責。修理單位有提供通電試驗的義務和責任。
(7) 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不得下井,防爆檢查工作由機電科防爆檢查員主持進行,對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防爆電器設備加貼防爆檢查合格證。凡發(fā)現(xiàn)無證設備下井,罰設備管理員10元/臺。 (8) 機械設備在井上進行試運轉時,使用單位必須檢查零部件的齊全完好程度,設備領取出庫以后,造成的缺件、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使用單位再與運輸工區(qū)交接,由運輸工區(qū)負責裝車下井,雙方簽定交接單,在運輸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9)新設備的領用,一律由機電科設備組辦理手續(xù),由機電科編號建賬,其它單位無權直接領用,否則罰責任單位負責人20元。
(10)新進設備下井使用前,必須由機電科指導機電修配公司、使用單位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注油。對未使用過的設備必須由單位機電技術人員組織編制規(guī)程,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并進行試驗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設備的使用、維護、現(xiàn)場交接及運輸
(1) 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養(yǎng)好機電設備,嚴格正規(guī)操作。機電科要加強機電設備的管理,發(fā)現(xiàn)有不合理使用、違章操作等現(xiàn)象有權制止,制止不聽對責任人罰款10元。
(2) 各單位使用的電器設備不得倒裝及拆卸使用,確屬運輸或更換困難的須經機電科同意,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 各單位使用的設備及備用設備必須上臺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衛(wèi)生,嚴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臺次對使用單位分管區(qū)長罰款20元。
(4) 備用設備必須起到備用作用,對起不到備用作用的設備每發(fā)現(xiàn)一臺罰機電分管區(qū)長和電工班長各20元,各備用開關、電機喇叭咀必須封堵?lián)醢?以防受潮。
(5) 各單位不經機電科同意不得私自從其它單位或其它地點或本單位不同采區(qū)、不同掘進迎頭轉用設備。特殊、急用情況下,可向機電科說明情況并及時辦理轉賬手續(xù),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6) 單位之間正在使用的設備進行交接。須根據礦或機電科的統(tǒng)一安排,由移交單位、接收單位和機電科共同到現(xiàn)場進行驗收交接, 一方不到,對其區(qū)長罰20元,交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由移交單位處理 (或雙方共同協(xié)商處理) ,移交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日期處理完存在的問題,否則對其罰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單位有權不予接收。交接雙方必須在三天之內到機電科共同辦理轉帳手續(xù),由機電科填寫交接驗收單,否則設備仍由移交單位負責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機電設備上井時,由使用單位將設備可靠的進行穩(wěn)固封車后交給運輸工區(qū),經運輸工區(qū)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設備在井巷內損壞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
(8) 凡屬超長、超高、超寬、超重或大型精密設備,有可能造成顛覆的設備,由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必須編寫帶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提運,否則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按第2(2)條處罰運輸工區(qū)和使用單位。
(9) 各單位需用設備裝車后,由運輸工區(qū)運至使用地點,不得在中途亂卸亂放,每發(fā)現(xiàn)一臺件中途亂卸亂放,對運輸工區(qū)罰款20元/臺。
(10) 大型、精密設備的上、下井,由運輸工區(qū)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并派專人跟車運送,否則造成的損壞由運輸工區(qū)承擔。
(11) 修理單位在修復設備的同時,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改進修理,由于運載裝置出現(xiàn)問題導致?lián)p壞設備,按設備原值處罰修理單位。
(12) 使用設備的單位,應對設備同體的運載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檢查不周損壞設備要對使用單位按設備原值進行罰款。
(13) 對應改造運載裝置的設備,沒有進行改造以前嚴禁下井,使用單位強行下井造成設備的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并按原值進行罰款。
4、新增設備的驗收
(1) 新增設備進礦,必須由機電科設備管理人員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拆箱驗收,其它人員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圖紙資料,否則給予50元罰款,并將相關物件按時交回。
(2) 以機電科設備組為主,按裝箱單和說明書逐一清點,并負責登記、編號、建帳,收管圖紙、資料交機電科資料室存檔。
(3) 在驗收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機電科及定貨單位負責向廠家辦理調換或修復等事宜。
(4) 驗收后暫不安裝使用的設備要入庫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丟失、銹蝕損壞等。
5、設備更新改造、和報廢
(1) 設備的更新改造,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充分發(fā)揮年度維簡資金的作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生產需要,由綜合辦、機電科統(tǒng)一編制年度計劃,報上級批準后執(zhí)行。使設備逐年更新,并逐步達到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
(2) 設備的報廢,每年在更新設備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分期將一些老舊、雜亂、低效高耗的設備淘汰報廢,努力提高設備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級規(guī)定,由機電科、財務科編制年度報廢申請報告后,向礦分管領導匯報,簽署意見上報,經上級批復后報廢。
6、設備的日常維修規(guī)定
(1)建立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包機范圍和職責。
(2)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
(3)按照設備日歷化檢修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
(4)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礦專業(yè)技術負責人組織分析,提出整改意見,為設備維修提供科學依據。
(6)認真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設備概況、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詳實、針對性強,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抓好現(xiàn)場落實工作,確保維修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7)加強對維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檢修標準》、《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集團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以及相關設備的技術理論,不斷提高維修人員的技術素質,為設備維修奠定堅實基礎。
(8)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檢查。
(9)加強對提升系統(tǒng)和供電系統(tǒng)等主要設備的維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0)為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各職能部門應加強現(xiàn)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對現(xiàn)場設備、器材隱患進行排查,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將現(xiàn)場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11)機電專業(yè)要建立安全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嚴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級和各類維修人員的責任制度,明確分工范圍,責任落實到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設備維修各項制度和工作組織嚴密、條理清楚、運行規(guī)范。
(12)機電專業(yè)要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將設備維修質量納入機電專項競賽活動考核、先進評比、獎金分配等活動中,按季度、年度進行考核兌現(xiàn),切實保證設備維修按期、按質完成。
考核:
(1)機電專業(yè)建立設備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建立設備維修責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維修質量考核制度。各工區(qū)建立日歷化檢修制和設備維修包機制,明確檢修內容、包機范圍和職責。缺一項對工區(qū)罰款100元,聯(lián)責機電運輸科分管科長和有關工區(qū)區(qū)長各20元。
(2)對設備維修所需的專用件實行建帳立卡,做好備件的驗收、入庫、儲存和保養(yǎng)以及回收修舊利用工作,保證設備維修供給,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3)按照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有計劃地做好設備預防性檢修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按照設備日常維護制度,每天按包機范圍,做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5)按照設備技術測定和探傷管理規(guī)定的周期,機電運輸科應做好主要大型設備的技術測定和主要部件的探傷工作,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6)及時編制設備維修安全技術措施,并將措施傳達落實到每一位維修施工人員,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并簽字,不傳達學習、簽字或代簽,對工區(qū)技術員罰款50元?,F(xiàn)場不落實按停止作業(yè)追究責任。
(7)防爆設備入井前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安標志”,并檢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檢查,堅決消滅設備失爆,否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9)做好提升系統(tǒng)各種保護、提升裝置、連接裝置、鋼絲繩和罐道的檢查、試驗和維修;供電系統(tǒng)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有關責任人各罰款20元。
(10)機電專業(yè)要加強現(xiàn)場設備安全檢查力度,將現(xiàn)場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處理,否則對責任人罰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機電運輸科負責建立考核臺帳。
第19篇 一般機械、相具設備使用安全制度
①機械操作工束緊袖口,如有必辨要挽入帽內。
②機械、動力機械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設置嚴密、牢固的防護裝置。
③施工現(xiàn)場一切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應按規(guī)定保護接零或接地,并相應等級的漏電保護器。
④工作前必須認真細致地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⑤實行一機一閘,停止工作時必須拉閘上鎖。
⑥經常維修和保養(yǎng),不得帶病動轉或超負載動轉。
第20篇 某物業(yè)部辦公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物業(yè)部辦公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物業(yè)部所有辦公設備都是公司財產,任何人員無權損毀及因私使用,同時必須遵守以下制度。
一、所有辦公設備須由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及操作,要求負責人具備熟練操作能力,懂得基本的維修知識,具體內容包括;
1、檢查設備,每天上班開機、操作,下班關機。
2、清理設備衛(wèi)生,保持設備干凈。
3、更換電話機消毒膜、打印機色帶等。
4、定期保養(yǎng)檢修設備。
5、登記使用情況(使用人、日期、內容、打字內容提要等)。
二、辦公設備的使用要遵守先公后私,先急后緩,先客戶后自己,能節(jié)省不浪費的原則。
三、電腦的使用只限于工作,任何人不得用電腦干私人事宜,禁止用電腦玩游戲。
四、當設備發(fā)生故障時請技術人員修理,除此之外不得擅自拆弄,以免加重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