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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括哪些
大學校園制度是確保高等教育機構有序運行的核心組成部分,涵蓋了學術管理、學生事務、教職工規(guī)定等多個方面。它包括但不限于:
1. 學術政策:如課程設置、考試規(guī)定、成績評定標準等。
2. 學生管理:涉及入學、注冊、住宿、行為規(guī)范、紀律處分等。
3. 教師管理:涵蓋招聘、教學評估、科研活動、職務晉升等。
4. 財務管理:學費收取、獎學金與助學金發(fā)放、預算制定等。
5. 設施與服務:圖書館使用、體育設施開放時間、校園安全規(guī)定等。
流程
這些制度的制定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1. 制定:由相關管理部門提出草案,可能包括教務處、學生事務部等。
2. 征求意見:向校內師生公開征求反饋,確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3. 修改完善:根據收集的意見進行調整,確保制度的全面性和適應性。
4. 審批通過:由校級決策機構(如校董事會)審議批準。
5. 實施與監(jiān)督:正式發(fā)布并執(zhí)行,相關部門負責監(jiān)督和評估效果。
重要性和意義
大學校園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維護秩序:制度為大學生活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避免了無序和混亂。
2. 保障權益:制度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教育公平。
3.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務的效率。
4. 培養(yǎng)責任感:遵守制度有助于培養(yǎng)學生的自律和責任感,為社會生活做好準備。
5. 促進發(fā)展:穩(wěn)定的制度環(huán)境有利于大學的長期規(guī)劃和持續(xù)發(fā)展。
輕微的不嚴謹之處在于,雖然制度的制定需要廣泛征求意見,但實際情況中,利益沖突和理解差異可能導致制度執(zhí)行時的困擾,需要靈活應對和適時調整。然而,這正是大學校園制度不斷成熟和完善的過程,體現了教育管理的動態(tài)性和人性化。
大學校園制度范文
第1篇 大學校園安全督查隊管理辦法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校園安全督查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在相關單位會商、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安全實際情況成立。
第二條校園安全督查隊目的在于采用“啄木鳥”的方式,落實校園安全督查常態(tài)化,及時督查和整治安全隱患,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扎實推進校園安全工作,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服務學校,服務師生,確保校園持續(xù)安全和穩(wěn)定。
第三條校園安全督查隊在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保衛(wèi)處(安全生產辦公室)、學生工作部(處)、基建處、資產管理處、能源管理中心、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科學技術研究院、后勤集團、資產經營公司等為主要成員單位。
第四條學校各單位要貫徹“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堅決貫徹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定,履行安全崗位職責,支持和配合校園安全督查隊開展工作。
第二章校園安全督查隊組成、職責
第五條校園安全督查隊組成:
(1)實行以推薦、自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形式。
(2)成員范圍包括各相關成員單位、師生員工,含學校離退休教職工。每個成員單位推薦安全督查隊成員1-2名,以兼職為主。
(3)隊員實行聘任制,聘期2年(涉及隊員工作崗位調整,由所在單位另行推薦)。
(4)本工作具有學校公益性質,申請專項經費,成員享有相應規(guī)定補助。
第六條校園安全督查隊成員職責:
(1)根據學??傮w工作部署,定期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校園安全督查。
(2)按時參加督查隊的有關會議和各類活動,在學校安全管理中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
(3)深入基層,及時發(fā)現和反映基層單位的意見和要求。
(4)向基層單位開展安全宣教,提高各基層單位安全防范意識。
(5)執(zhí)行學校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認真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和任務。
第七條校園安全督查隊主要工作內容:
(1)單位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
(2)影響校園正常秩序的行為和現象,包括校園亂設攤位、進校推銷、違章交通、未經審批舉辦的各類活動等。
(3)影響校園施工安全的行為和現象,包括違章搭建、違章施工等。
(4)影響校園消防和用電安全的行為和現象,包括消防設施和管理、違章用電等。
(5)影響房舍安全和產業(yè)安全等學校資產安全的行為和現象,包括房屋安全、產業(yè)生產安全等。
(6)影響?;锲泛蛯嶒炇野踩男袨楹同F象。
(7)影響特種設備安全的行為和現象。
(8)影響學生社區(qū)、食堂等后勤安全的行為和現象。
(9)其他影響安全生產、危及校園安全的行為。
第三章校園安全督查隊工作機制
第八條校園安全督查隊由黨委辦公室和校長辦公室牽頭協調,保衛(wèi)處(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業(yè)務指導和日常管理。
第九條校園安全督查隊成員單位下設若干專項工作小組,包括危化實驗室安全小組、資產基建能源安全小組、后勤產業(yè)學生安全小組、校園綜合治理小組,各組設組長一名,具體負責本小組專項工作。
第十條各專項工作小組要制定年度安全督查計劃(半年做到全覆蓋),定期巡查和專項抽查相結合,每月牽頭組織一次專項安全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和參與,落實安全督查和整治。
第十一條校園安全督查隊每月召開一次組長工作會議,就安全檢查情況研究落實(必要時可邀請相關部門會商)。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信息匯總整理,創(chuàng)建安全信息平臺:__大學安全生產微信平臺(__云)和《__大學安全生產信息》(每月一期)。
第十二條學校每季度召開一次校園安全督查領導小組(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會議,各專項工作小組向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督查工作,研究推進。
第十三條對于安全督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按照安全主體責任原則,專項小組可向被檢查單位開具《__大學安全隱患整改建議書》,限期整改;責任單位逾期不改的,專項小組協調無效的,由專項小組會同學校安全生產辦公室進行約談,開具《__大學安全隱患整改建議書》,限期整改;對于思想不重視、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將記錄匯總,上報校園安全督查領導小組(學校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十四條被檢查單位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拖延;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責權隸屬,共同協商,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條本辦法將根據今后工作實際和需要進行調整和完善,由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 某大學校園信息技術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大學校園信息技術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一、機房管理員工作職責
1.1負責技術中心機房日常管理、設備巡視維護、文檔保存記錄等工作。
1.2定期對機房內的所有設備進行檢查;熟悉并掌握設備故障的處理步驟和方法;遇突發(fā)事件時能及時到崗;發(fā)現故障及時報告并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處理。
1.3負責機房出入權限管理和機房安全管理。
1.4機房管理員應按照機房管理制度和細則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確保計算機、網絡設備、數據信息及業(yè)務應用系統的安全及穩(wěn)定運行。
二、機房進出管理制度
2.1機房工作人員出入機房由門鎖和門禁系統控制。門禁權限由機房管理員設置。如果工作人員發(fā)生門禁卡、機房鑰匙丟失等情況應立即向機房管理員報告;機房工作人員離崗應及時交回鑰匙,由機房管理員消除其門禁權限。
2.2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經允許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后由管理員陪同方能進入機房。外來人員進出機房,須遵守機房相關管理規(guī)定,保持機房衛(wèi)生、整潔,進入機房要求換戴機房專用用品。
2.3相關軟硬件系統公司維護人員進入機房后應嚴格按照機房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若因公司人員違規(guī)操作造成機房安全、設備或系統故障,相關公司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4公司人員進入機房后,機房管理員應全程現場配合并監(jiān)督公司人員的操作,要認真核查,確保設備及相關系統、數據的安全。公司人員現場操作完成后,需經機房管理員和公司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視為工作完成。
三、機房環(huán)境管理制度
3.1機房房間應保持密封,降低空調的負荷;機房內氣流組織合理,保持正壓和足夠的通風量,應防止導電、導磁粉塵及異物的進入。
3.2機房管理員應定期檢查機房防火、防水、防塵、防鼠、防盜、防靜電、防雷擊等設備設施。ups、精密空調、消防設備、網絡設備的現場檢測次數每周不少于一次。當發(fā)現溫濕度異常時,應及時通知公司和相關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3機房內禁止吸煙吃東西,保持機房安靜。操作臺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3.4機房應保持衛(wèi)生清潔;各類設備應合理擺放,做到整齊有序、便于管理;機房內禁止堆放與工作無關的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強磁性物質。
四、機房設備管理制度
4.1機房設備設施主要包括服務器、存儲設備、交換機、防火墻等網絡設備、供電系統、專用空調系統、消防報警系統和安全監(jiān)控系統等。未經機房管理員同意,外來設備禁止進入機房。
4.2機房內所有設備和物品,應由專門人員負責安裝、拆卸和操作。未經機房管理員的同意,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挪動、拆卸或帶出機房。
4.3建立機房設備與物品管理臺賬,機房內所有設備及相關物品實行統一管理。登記內容包括設備隨機資料、設備編號、品牌、型號、來源、保修期、售后服務公司、聯系電話、啟用日期等。
4.4機房設備投入使用后,應定期檢查維護除塵,發(fā)現故障及時處理、登記并通知相關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五、機房運行管理制度
5.1嚴格遵守機房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5.2機房設備和系統的啟停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規(guī)程進行,嚴禁隨意操作。
5.3機房運行實行日檢、月檢和年檢制度。日檢,清除浮塵,檢查運行情況和外觀,做好日志記錄;月檢,主要部件進行邏輯功能診斷,檢查易損部件;年檢,進行性能全面診斷,斷電檢查日常運行時難以檢查的部件,做好檢修記錄。
5.4根據業(yè)務需要對機房內設備、系統進行調整時,應詳細登記并將相關資料存檔。可能影響正常工作的,應報主管領導批準。軟硬件系統運行出現故障時,對所發(fā)生的故障情況、處理過程和結果等,應詳細登記存檔。
5.5定期進行操作系統、殺毒軟件及其它系統的升級。做好系統漏洞補丁及病毒防護工作。
5.6相關軟硬件系統業(yè)務負責人應聯系公司對關鍵設備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做好登記并存檔。
六、數據保密及備份制度
6.1機房工作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數據資料和軟件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拷貝下載、外借泄露或轉移任何信息資料與數據。
6.2嚴格實行內外網物理隔離政策。機房內除指定因特網接入設備外,其他任何設備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網。
6.3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存儲介質,如需使用時,須經機房管理人員檢驗同意后方能使用,并作好記錄。
6.4嚴禁任何人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盤等),以免系統遭受病毒感染。
6.5嚴格執(zhí)行密碼管理制度,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
6.6業(yè)務數據必須定期、完整地進行備份。確保系統一旦發(fā)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數據不得隨意刪改。
第3篇 大學校園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大學校園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學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二、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由各單位負責人和防火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教學、科研、生產等活動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由各單位指定負責人組織實施。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教學、科研、生產等活動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校醫(y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五、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第4篇 大學校園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大學校園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一、為了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sd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學校建筑物內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設備、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用電管理:
1.架設電源線路,安裝、檢查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非電工或不具備電學知識的專業(yè)人員,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2.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熱器。
3.辦公室、學生宿舍等學校教學、生活場所,用電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向學校用電管理部門申報,不得擅自進行維修。
4.教學和生活等用電設備、電器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批準。
5.用電設備、電器的安裝、使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
四、用火管理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內擅自動用明火,如必須動火,動火部門要向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并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方案。
2.在辦公、教學區(qū)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爐、煤油爐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學校食堂、建筑工地和一切用火單位,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在化學實驗室、校內人員密集場所、庫房內和其他容易引發(fā)火災的場所,嚴禁吸煙,嚴禁明火操作。
五、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造成重大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和事故責任人承擔相應行政責任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