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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制: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16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31

安全生產責任制: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安全生產,合理使用和分配用電設備電源功率,保證電氣設備均衡、穩(wěn)定安全運行,特制定臨時用電規(guī)定。

1、各車間根據自己臨時用電情況向電儀車間提出用電要求,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填寫《臨時用電申請卡》。

2、要寫明用電器具及用電容量、數(shù)量、用電時間、用電地點、起始終結日期、負責人。

3、臨時用電車間要有專人帶領電氣車間電氣維護人員到所要用電的地點,由電氣維護人員負責接臨時電源。

4、臨時用電結束后,用電車間人員應聯(lián)系電氣車間負責人派員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并交回電儀車間《臨時用電申請卡》。

5、冶煉廠電氣車間電氣維護人員要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對臨時用電地點、用電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以保證臨時用電設備正常使用。

6、各車間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掛接任何電氣設備,以杜絕電氣設備事故和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7、凡查出車間及個人私拉亂接用電設備,電儀車間有權立即給予拆除,并上報廠部按設備管理制度嚴格考核。

第2篇 油庫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油庫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油庫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清罐、動火和施工等臨時用電。

第三條 臨時用電審批程序。

1.一般不允許在運行的油罐區(qū)等要害部位內接臨時電源。確屬作業(yè)必須時,臨時用電要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用火作業(yè)許可證”。

2.庫區(qū)的臨時用電,須由具有電工證書資格的電工作業(yè),并報告油庫負責人批準,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3.外單位需臨時用電的,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yè)許可證、電工執(zhí)照、施工許可證等到油庫辦公室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并經公司安全部門同意,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須經用電施工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

第四條 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立即拆除,由用電執(zhí)行人所在作業(yè)區(qū)域和油庫有關人員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第五條 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書可施工。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第六條 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第七條 關電前,庫區(qū)負責人要對臨時用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第八條 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

第九條 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fā)現(xiàn)違章用電,供電執(zhí)行部門有權予以停止供電。

第十條 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部門應及時通知庫停電,由臨時用電部門拆除用電線路,其他部門不得私自拆除。如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部門負責。

第十一條 臨時用電部門不得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

第3篇 裝修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 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申請手續(xù)

二、許可證辦理程序

施工單位負責人持《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施工作業(yè)單等資料到配電室,對下列施工用電管理規(guī)定簽字確認后,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1、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對本單位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確認,施工單位負責所接臨時用電的現(xiàn)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jiān)護和管理。,

2、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業(yè)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配電室停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4、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yè)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yè)證。

5、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7、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8、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xiàn)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9、對現(xiàn)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10、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1、施工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電室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12、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guī)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三 許可證管理

1.《臨時用電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一個作業(yè)周期,一式二聯(lián),一聯(lián)由配電室留存,施工單位持持一聯(lián)備配電室人員隨時檢查。

2.用電結束后,施工單位將《臨時用電許可證》第二聯(lián)交回配電室,配電室安排人員拆除電井線路、抄表結算費用。

四 管理范圍

1、物業(yè)工程部負責配電室至電井的接線箱的操作,電井加鎖,物業(yè)工程部掌管鑰匙。

2、各施工單位自備二級箱。負責二級箱及其線路安全。

五 處罰程序

第4篇 臨時用電用水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 目的和范圍

本規(guī)定明確了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防止人身觸電、電氣火災爆炸及其它電氣事故。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化學工程第七建設公司在寧夏國電硅業(yè)所承擔項目。

二、臨時用電管理

(1)各單位臨時用電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項目安全部門申辦《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作業(yè)許可證批準后,現(xiàn)場作業(yè)負責人負責落實作業(yè)許可證上的各項安全措施。(參見《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3)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xiàn)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5)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jiān)護。

三、配電和漏電保護

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采用“三項五線制(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配電方式。

2、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qū)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qū)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

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濕或腐蝕性物體。

5、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是國家許可的生產制造廠家提供的合格產品,在戶外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設置防雨措施。

6、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金屬電器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做電氣連接。

7、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端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

8、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

9、每臺用電設備必須設置獨立的控制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10、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o.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11、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12、用電設備的保護零線不得串聯(lián)。保護零線采用焊接、壓接、螺拴連接等可靠方法連接,嚴禁纏繞和鉤掛。

13、與用電設備相關的鐵棚、金屬平臺、金屬構架等都必須做好接地。

電器、用電設備接線端子不得裸露。

五、 電纜、電線的敷設

1、 禁止使用破皮、老化的電纜、電線。電纜接頭不得超過3處。

2、 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3、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固定在絕緣子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其他設施上。低壓非鎧裝電纜的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時離路面高度不得低于6米。

4、 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米,井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毫米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埋地電纜應在地面每隔不超過20米設置一個“下有電纜”的明顯標志并標示其路徑方向。

5、 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米高到地下0.2米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電線、電纜過路或可能有機械傷害的地方加套管保護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防砸、防碾壓措施。

6、電纜接頭應架起0.5米以上(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7、電線、電纜不得與氣帶、鋼絲繩、電焊把線等絞在一起。

六、 照明

1、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具。

2、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小于0.5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或應采取隔熱措施。

3、碘鎢燈及鈉、鉈、銦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3米以上,燈線應固定在接線柱上,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4、 容器內照明要使用安全電壓,不得大于36v,燈炮外部有金屬保護網。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5、 防爆場所必須使用防爆型燈具。

七 其它

1 、在使用臨時用電設施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任何問題和缺陷,應立即切斷臨時電源并停止使用,直到找到問題或缺陷的原因并進行必要的整改后,方可使用。

2、 當工作暫?;蚴┕と藛T準備離開現(xiàn)場,要關閉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

3、 在重新送電前,電工應仔細檢查確認所有的電氣設施、用電設備處于正常狀態(tài)。

4、 各單位至少有1-2名合格的電工負責臨時用電設施和相關設備的維護和控制。該人員每天必須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維護檢查并記錄在登記表中, 登記表應張貼在配電箱、開關箱中。

5、 所有臨時用電設備,工具和線路必須正確選用,滿足相關的國家規(guī)范和標準要求。

6、 現(xiàn)場上所有臨時用電設施、配電箱、開關箱應正確編號并采取防雨措施。通常,配電箱的門應上鎖。

7、 用電設備、線路維修時,其在上一級開關箱、配電箱內的接線必須斷開,箱體上鎖,設置至少一名電工作監(jiān)護人。

第5篇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暫行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遼河油田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控制工作風險,保證供用電系統(tǒng)可靠運行,確保作業(yè)人員健康和安全,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范》(q/sy1244-2009)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作業(yè)許可管理規(guī)范》(q/sy1240-2009),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中臨時用電,應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tǒng),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1、采用三級配電系統(tǒng):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總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有電源隔離、短路、過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分配電箱應有電源隔離、短路、過載保護功能。

2、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當共用同一供電系統(tǒng)時,原系統(tǒng)為tn-c時,臨時用電的供電系統(tǒng)應為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當原系統(tǒng)為tt時,臨時用電的供電系統(tǒng)應為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保護下形成局部tt系統(tǒng)。

3、二級剩余電流保護系統(tǒng):總配電箱中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應滿足額定剩余動作電流大于30ma,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動作時間不小于0.2秒。但其乘積不應大于30ma·s。開關箱中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應選用一般型(無延時)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

二是油井作業(yè)、油田地面建設等油田生產輔助作業(yè)用電;三是用電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遼河油田公司、遼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簡稱油田公司)電力系統(tǒng)供電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管理。

第二章 用電申請

第四條本規(guī)定由安全環(huán)保處歸口管理,所屬各單位安全環(huán)保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

第五條臨時用電應由用電單位向供電單位電力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到供電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申請中應具備用電地點、用電設備、用電負荷、用電時間及用電負責人信息等內容。

第六條供電單位原則上應在接到申請后三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答復內容包括:如果不能提供,應詳細說明原因;如果能夠提供,應根據用電地點情況,給出臨時供電方案。并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范》中5.7.1、5.7.2、5.7.3條款規(guī)定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

第三章現(xiàn)場勘查與設計

第七條供電單位應在答復后三個工作日內,由電力主管部門組織安全部門、用電單位等相關部門根據用電方案進行現(xiàn)場勘察設計工作。

第八條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含5臺)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應專門進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現(xiàn)場勘測;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電器的類型和規(guī)格;

5、設計配電系統(tǒng),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tǒng)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確定個人防護裝備;

7、制定臨時用電線路設備接線、拆除方案;

8、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鉆井、井下作業(yè)、工程建設等施工作業(yè)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符合相關標準或規(guī)定的要求。

第九條線路敷設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且有短路和過載保護,應架設在專用電桿或支架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臨時設施上;

架空線路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m2;絕緣鋁線截面不小16mm2。在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內,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6mm2。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25 mm2

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

在架空線路上不得進行接頭連接,如果必須接頭,則需進行結構支撐,確保接頭不承受拉、張力;

臨時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xiàn)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

在起重機等大型設備進出的區(qū)域內不允許使用架空線路。

需要橫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擠壓危險的部位,應加設防護套管,套管應固定;當位于交通繁忙區(qū)域或有重型設備經過的區(qū)域時,應用混凝土預制件對其進行保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要避免敷設在可能施工的區(qū)域內;

第十條臨時用電線路經過有高溫、振動、腐蝕、積水及機械損傷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頭,并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所有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采用電壓等級不低于500v的絕緣導線。

第6篇 建筑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一般要求

1.1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它用,并定期進行檢查、校驗。

1.2現(xiàn)場施工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范安裝和架設,必須執(zhí)行三相五線制原則。

1.3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操作。

1.4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濺。

1.5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2施工現(xiàn)場變配電及維修

2.1現(xiàn)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壓帶電區(qū)域內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并需有人監(jiān)護。

電壓(千伏)

距 離(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

2.3裝設接地線,應由二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用品。

2.4接地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軟裸銅線和專用線夾。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和短路。

2.5設備或線路檢修完畢,應全面檢查無誤后方可拆除臨時短路接地線。

2.6用絕緣棒或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開頭,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外,絕緣棒應有防雨罩,并有人監(jiān)護。嚴禁負荷拉、合開關。

2.7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網不允許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8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它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2.9施工現(xiàn)場夜間施工臨時照明電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場所,應用防爆燈具。

2.10照明開關、燈口及插座,應正確接入火線及零線。

3配電箱及開關箱

3.1配電箱和開關箱的設置

3.1.1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3.1.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設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3.1.3開關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3.1.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qū),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qū)。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

3.1.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

3.1.6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確保配電箱內干凈。

3.1.7配電箱、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不應大于1.5mm。

3.1.8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3.1.9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不大0.6m,小于1.5m。

3.1.10配電箱內的電氣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體應作電氣連接

3.1.1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guī)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3.1.1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3.1.1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松勁,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3.1.14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地。

3.1.15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有防雨、防塵、設施。

3.2電器裝置的選擇:

3.2.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3.2.2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傞_關電器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3.2.3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它儀表。

3.2.4分路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傞_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3.2.5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保險”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3.2.6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3.2.7開關箱中必須裝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裝設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36v及36v以下的用電設備如工作環(huán)境干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

3.2.8漏電保護器應安裝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3.2.9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電流動作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于0.1s。

3.2.10使用于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3.2.11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功能。

3.2.12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

3.2.13對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連續(xù)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查其特性,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3.2.14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動力線路。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應采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起動裝置控制。

3.2.15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的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3.2.16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和箱門處。

3.2.17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3.2.18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接。

3.3使用與維修:

3.3.1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3.3.2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有專人負責。

3.3.3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3.3.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開,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3.3.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下述操作順序:

3.3.5.1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3.3.5.2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xiàn)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3.3.6施工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斷電上鎖。

3.3.7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要求,并熟悉開關電器的正確操作方法。

3.3.8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經常保持整潔。

3.3.9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

3.3.10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規(guī)格的熔體代替。

3.3.11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4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4.1設備在5臺以上或總容量達到50kw時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

分箱與未端箱之間的線距應≤30m,電纜線架設應不低于2.5m,地埋負60㎝,單獨防雷接地電阻不大于20,混合接地不大于10。

4.1.1tn-s接地保護系統(tǒng)(稱三相五線);

4.1.2 rcd稱漏電開關或漏電斷路器;

4.1.3 t-代表接地(中心點)變壓器的保護中心點接地;

4.1.4 pn稱專用保護接零;

4.1.5電阻≤10為合格;

4.2漏電保護器的選擇:

4.2.1末端箱:

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30ma,時間應為0.1s,手持電動工具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15ma,動作電流時間應為0.1s;

4.2.2分箱:

漏電保護器應比末端箱的漏電保護器參數(shù)大;

4.2.3總箱:在總閘刀開關下方設總漏保,參數(shù)必須匹配;支回路上方應有帶熔絲的刀閘,下方應設空氣開關;

*總漏電開關的選擇應選擇動力電流>總線路的電流,可用鉗型表測量應≤30ma,動作電流時間應﹥0.1s;

4.3分箱內無需安裝漏電保護器(如安裝匹配得當參數(shù)符合也是可以的)

必須瓷瓶固定

室外應≥2.5m

外架

電纜線路

室內應≥1.8m

埋設:負60㎝需用沙或軟土覆蓋,外加磚在地面負20㎝處,室外在至2m處需有護管出地面

4.4照明線路:需用護套線,室外線路應>3m(包括燈具)室內線路應≥2.4m達不到2.4m的室內須用安全電壓,變壓器應采用隔壓式變壓器,嚴禁采用自耦式變壓器。

4.536v電壓是安全電壓,但絕不是絕緣電壓;24v以下才是絕緣電壓;

4.6開關箱的架設下體應距地面1.3~1.5m,支架活動箱下體高度應為60㎝~1.5m。

第7篇 中國石化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總則

1.1? 臨時用電是指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電。

1.2? 臨時用電必須辦理作業(yè)許可證,憑證作業(yè)。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不得隨意接臨時電源。

1.3? 凡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的臨時用電,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前,應按照《中國石化用火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辦理用火作業(yè)許可證。

1.4? 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1.5? 檢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臨時電源,用電單位需編制臨時用電方案,向單位電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中國石化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規(guī)定》要求辦理。

1.6? 配送電單位送(停)電作業(yè)人員和施工單位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yè)人員應持有效電工作業(yè)證。

1.7? 許可證審批人和監(jiān)護人應持證上崗,安全監(jiān)督部門負責組織業(yè)務培訓,頒發(fā)資格證書。

1.8? 作業(yè)期間應全程視頻監(jiān)控。

2? 管理職責

2.1? 各企業(yè)電氣管理部門負責臨時用電歸口管理。

2.2? 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臨時用電的安全監(jiān)督。

2.3? 配送電單位負責其管轄范圍內臨時用電的審批,負責配送電設施的運行管理,對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設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4? 臨時用電單位負責許可證的申請。

2.5? 施工單位負責臨時用電方案編制和所接臨時用電的運行檢查及安全管理。

3? 管理內容及要求

3.1? 危害識別(jsa)

3.1.1? 臨時用電單位會同施工單位針對作業(yè)內容組織進行jsa分析,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

3.1.2? 配送電單位在簽發(fā)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前,應針對作業(yè)內容進行危害識別,落實相應的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

3.1.3? 每次作業(yè)執(zhí)行的安全措施須填入許可證。

3.2? 許可證辦理程序

3.2.1? 臨時用電的施工單位負責人持《電工作業(yè)操作證》、《中國石化用火作業(yè)許可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臨時用電方案(使用6kv及以上臨時電源)、施工作業(yè)單等資料到配送電單位辦理許可證。

3.2.2? 配送電單位負責人應對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現(xiàn)場確認后,簽發(fā)作業(yè)許可證。

3.3? 臨時用電的管理

3.3.1? 臨時用電作業(yè)前,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3.3.2? 送電前,臨時用電配送電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檢查臨時用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確認《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安全措施全部得以落實。

3.3.3? 臨時用電的漏電保護器每天使用前必須進行漏電保護試驗,嚴禁在試驗不正常情況下使用。

3.3.4? 配送電單位應將臨時用電設施納入正常運行電氣巡回檢查范圍,每天不少于2次巡回檢查,并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時,配送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3.3.5? 施工單位應對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每天不少于2次,并建立檢查記錄。

3.3.6? 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guī)定,不得變更地點和作業(yè)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3.3.7? 在臨時用電有效期內,如遇施工過程中停工、人員離開時,臨時用電單位應從受電端向供電端逐次切斷臨時用電開關。

重新施工時,須對線路、設備檢查確認后方可送電。

3.3.8? 臨時用電的電氣設備周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染源和腐蝕介質,否則應采取防護處置措施,其防護等級必須與環(huán)境條件相適應。

3.3.9? 作業(yè)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配送電單位停電,并作相應確認后,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3.3.10? 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由持有有效電工作業(yè)證的電工進行操作,并有人監(jiān)護,做好工作記錄。

3.4? 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3.4.1? 施工單位的自備電源不得接入公用電網。

3.4.2? 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tǒng),必須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規(guī)定。

3.4.3? 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行業(yè)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

3.4.3.1? 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防爆等級要求,并采用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3.4.3.2? 臨時用電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和保護安裝應符合規(guī)范的要求,保護零線(pe線)采用絕緣導線,最小截面積符合要求,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工作零線(n線)必須通過漏電保護器,通過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連接。

3.4.3.3? 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3.4.3.4? 臨時用電的電源線必須采用橡膠護套絕緣電纜。

3.4.3.5? 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xiàn)場不小于2.5米,穿越機動車道不小于5米。

3.4.3.6? 對需要埋地敷設的電纜線路應設“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米,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3.4.3.7? 現(xiàn)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離地距離不少于30厘米;盤、箱、門牢靠關閉。

3.4.3.8? 在開關上接引、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應斷電上鎖并加掛安全警示標牌。

3.4.3.9? 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一、二次均應裝熔斷器,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yè)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3.4.3.10? 臨時用電線路的漏電保護器的選型和安裝必須符合《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的要求》(gb13955)的規(guī)定。臨時用電設施應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開關箱和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

3.5? 許可證管理

3.5.1? 許可證一式三聯(lián),第一聯(lián)由簽發(fā)人留存,第二聯(lián)交配送電執(zhí)行人,第三聯(lián)由施工單位持有。

3.5.2? 許可證有效期限為1個作業(yè)周期。

3.5.3? 用電結束后,許可證第三聯(lián)交由配送電執(zhí)行人注銷。

3.5.4? 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第8篇 裝修工程維修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臨時用電管理制度,適用于裝修臨時用電與工程維修臨時用電管理。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術語

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

1工程管理部根據臨時用電需求,檢查并確認所用負荷性質、設備容量、保護方式及參數(shù)、用電設備。

2工程管理部經理批準,確定計量方式,及最高用電容量限額及保護方式。由強電主管安排勘察現(xiàn)場、接線及送電工作。

3經專業(yè)技術人員檢查,符合用電安全要求后,方可送電,確認電表讀數(shù)做好相關記錄.

4使用功率較大的用電設備應由自動空氣開關/漏電開關控制。

5如由指定配電箱引出施工照明電源,照明線路應懸掛敷設,使用護套軟線,照明燈具應使用安全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

6所有用電設備電源引線應使用橡皮護套絕緣軟線,使用時防止線路絕緣損壞。

7臨時用電單位應設專人巡視工作現(xiàn)場,保證安全用電,同時注意防止電氣火災。

8如違反上述規(guī)定,必要時停電限期整頓,符合用電規(guī)范時方可恢復送電。

記錄

《服務質量檢查表》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9篇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臨時用電的現(xiàn)象比較普遍,觸電事故亦時有發(fā)生,因此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防止臨時用電觸電現(xiàn)象的發(fā)生,是廣大農電工作者的職責和義不容辭的義務。通常說的臨時用電是指小型基建工地、農田基本建設和非正常年景的抗旱、排澇等用電,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具有集中性、分散性、隱蔽性、季節(jié)性、不安全因素多等特點。

臨時用電的管理措施

搞好全方位的宣傳工作,不留死角。通過開設電視專題講話、利用廣播報道等大型媒體進行宣傳;制作一些小冊子、張貼臨時用電宣傳畫;結合實地情況,不定期對臨時用電觸電事故進行宣傳??傊?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報道,使臨時用電知識達到家喻戶曉,提高用戶臨時用電安全意識和依法用電的自覺性。

做好臨時用電的咨詢和服務工作。在95598客戶服務系統(tǒng)中增加臨時用電咨詢業(yè)務,提高咨詢水平。公布各供電服務區(qū)電話號碼,增強工作人員責任心,確保電話叫,電工到,樹立一心一意為用戶著想,全心全意維護電力企業(yè)形象的理念。

使臨時用電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把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納入供電企業(yè)管理體系之中,建立長效機制,列入每年春秋季安全檢查的范圍,在安全處罰管理辦法中增加有關規(guī)定。各單位結合本地臨時用電的特點,制定臨時用電管理辦法,確保各級人員責任到位,不走形式,使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加大對農電工技術培訓力度,提高農電工的業(yè)務素質和服務水平,使臨時用電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臨時用電的技術措施

架空線路應采用耐氣候型的絕緣線,截面積不小于6mm2,電線對地距離不小于3m,檔距最大不超過25m,電線要固定在絕緣子上,線間距離不小于20cm,若采用木桿,其梢徑應不小于7cm。

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箱內配置控制保護電器、漏電保護器和計量裝置。配電箱外殼的防護等級按周圍環(huán)境確定,防觸電類別可為ⅰ類或ⅱ類。

用電線路超過50m或有多處用電點時,在電源處設置總配電箱,在用電點設置分配電箱,配電箱高度在1.3~1.5m。

臨時用電線路不應跨越鐵路、公路和一、二級通信線路,如須跨越應滿足有關規(guī)定。

認真貫徹落實低壓用電管理的各種技術規(guī)定。

第10篇 企業(yè)臨時用電用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明確公司生產區(qū)域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的安全要求及《臨時用電許可證》、《電氣檢修工作票》的管理。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生產區(qū)域內的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歸口管理以及外部施工單位臨時用電的審批工作。

3.2安質環(huán)部負責公司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的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

3.3電器部門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內部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的安裝、停送電、拆除工作。

3.4施工單位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確認和電氣設備的現(xiàn)場運行、設備維護、安全監(jiān)護和管理。

4臨時用電安全作業(yè)要求

4.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得接入公用電網。

4.2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yè)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yè)證。

4.3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b.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c.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xiàn)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臨時用電的單相和動力線路應采用五線制。

d.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公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

e.對現(xiàn)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

f.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yè)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g.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h.臨時供電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4.4 配送電單位應進行每天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送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4.5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guī)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5 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5.1 電氣檢修按《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執(zhí)行。

5.2 凡電氣檢修,應辦理電氣檢修工作票。

5.2.1 公司區(qū)干線的電氣設備檢修和跨部門停電檢修電氣設備,應辦理相應工作票,由生產技術處簽發(fā),經生產部處長或公司值班負責人許可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5.2.2 分公司內部停電檢修,由檢修電工辦理相應工作票,由分公司級領導簽發(fā)。

5. 3 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yè),并在電源開關處掛“有人作業(yè),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負責掛牌人外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或送電。

5.4 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實無電壓后方可裝接。

5.5 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停電線路的分支也要掛接地線。

5.6 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yè),必須由作業(yè)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否則不得進行作業(yè)。

5.7 禁止帶電檢修作業(yè)。必須帶電檢修應經生產技術處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與監(jiān)護人員應由取得《進網電工作業(yè)證》的、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5.8 外線、桿塔、電纜的檢修,作業(yè)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患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5.8.1 變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作好標志,設專人監(jiān)護,以防誤登桿塔。

5.8.2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進行檢修時,必須首先確認線路是否有人檢修或配合檢修,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5.8.3 對地下直埋電纜或隧道電纜進行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5.8.4 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5.8.5 在立、撤桿、修正桿坑及桿塔上作業(yè),必須認真檢查并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若認為線路帶電,則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xù)。

5.8.6 在檢修中涉及到相序問題時,檢修后應先調試好相序后再送出,以免事故發(fā)生,減少損失。

6《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工作票》管理

6.1施工負責人持《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施工作業(yè)單等資料到技術處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工作票” 。

6.2生產技術處負責人應對作業(yè)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后簽發(fā)“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工作票” 。

6.3施工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4作業(yè)完工后,施工人員應及時通知負責配送電部門停電,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6.5“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工作票”有效期限為一個作業(yè)周期。

6.6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交由配送電執(zhí)行人注銷。電氣檢修結束后,“電氣檢修作業(yè)工作票”交作業(yè)單位安全員保存。

6.7“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工作票”保存期為一年。

第11篇 臨時用電、用水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 目的和范圍

本規(guī)定明確了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防止人身觸電、電氣火災爆炸及其它電氣事故。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化學工程第七建設公司在寧夏國電硅業(yè)所承擔項目。

二、 臨時用電管理

(1)各單位臨時用電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項目安全部門申辦《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作業(yè)許可證批準后,現(xiàn)場作業(yè)負責人負責落實作業(yè)許可證上的各項安全措施。(參見《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3)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xiàn)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

(5)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jiān)護。

三、配電和漏電保護

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采用“三項五線制(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配電方式。

2、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qū)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qū)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

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濕或腐蝕性物體。

5、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是國家許可的生產制造廠家提供的合格產品,在戶外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設置防雨措施。

6、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金屬電器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做電氣連接。

7、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端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

8、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

9、每臺用電設備必須設置獨立的控制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10、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o.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11、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12、用電設備的保護零線不得串聯(lián)。保護零線采用焊接、壓接、螺拴連接等可靠方法連接,嚴禁纏繞和鉤掛。

13、與用電設備相關的鐵棚、金屬平臺、金屬構架等都必須做好接地。

電器、用電設備接線端子不得裸露。

五、 電纜、電線的敷設

1、 禁止使用破皮、老化的電纜、電線。電纜接頭不得超過3處。

2、 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3、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固定在絕緣子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其他設施上。低壓非鎧裝電纜的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時離路面高度不得低于6米。

4、 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米,井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毫米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埋地電纜應在地面每隔不超過20米設置一個“下有電纜”的明顯標志并標示其路徑方向。

5、 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米高到地下0.2米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電線、電纜過路或可能有機械傷害的地方加套管保護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防砸、防碾壓措施。

6、 電纜接頭應架起0.5米以上(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7、 電線、電纜不得與氣帶、鋼絲繩、電焊把線等絞在一起。

六、 照明

1、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具。

2、 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小于0.5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或應采取隔熱措施。

3、 碘鎢燈及鈉、鉈、銦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3米以上,燈線應固定在接線柱上,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4、 容器內照明要使用安全電壓,不得大于36v,燈炮外部有金屬保護網。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5、 防爆場所必須使用防爆型燈具。

七 其它

1 、在使用臨時用電設施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任何問題和缺陷,應立即切斷臨時電源并停止使用,直到找到問題或缺陷的原因并進行必要的整改后,方可使用。

2、 當工作暫停或施工人員準備離開現(xiàn)場,要關閉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

3、 在重新送電前,電工應仔細檢查確認所有的電氣設施、用電設備處于正常狀態(tài)。

4、 各單位至少有1-2名合格的電工負責臨時用電設施和相關設備的維護和控制。該人員每天必須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維護檢查并記錄在登記表中, 登記表應張貼在配電箱、開關箱中。

5、 所有臨時用電設備,工具和線路必須正確選用,滿足相關的國家規(guī)范和標準要求。

6、 現(xiàn)場上所有臨時用電設施、配電箱、開關箱應正確編號并采取防雨措施。通常,配電箱的門應上鎖。

7、 用電設備、線路維修時,其在上一級開關箱、配電箱內的接線必須斷開,箱體上鎖,設置至少一名電工作監(jiān)護人。

第12篇 關于臨時用電的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安全生產,合理使用和分配用電設備電源功率,保證電氣設備均衡、穩(wěn)定安全運行,特制定臨時用電規(guī)定。

1、各車間根據自己臨時用電情況向電儀車間提出用電要求,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填寫《臨時用電申請卡》。

2、要寫明用電器具及用電容量、數(shù)量、用電時間、用電地點、起始終結日期、負責人。

3、臨時用電車間要有專人帶領電氣車間電氣維護人員到所要用電的地點,由電氣維護人員負責接臨時電源。

4、臨時用電結束后,用電車間人員應聯(lián)系電氣車間負責人派員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并交回電儀車間《臨時用電申請卡》。

5、冶煉廠電氣車間電氣維護人員要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對臨時用電地點、用電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以保證臨時用電設備正常使用。

6、各車間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掛接任何電氣設備,以杜絕電氣設備事故和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7、凡查出車間及個人私拉亂接用電設備,電儀車間有權立即給予拆除,并上報廠部按設備管理制度嚴格考核。

第13篇 風電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或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范圍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事故發(fā)生,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華潤新能源(北票)風能有限公司向陽風單場及為其服務的承包商。

第三條 本規(guī)定規(guī)范了臨時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壓電力系統(tǒng)臨時用電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要求。超過6個月的臨時用電,不能按照本規(guī)定進行管理,應按照相關工程設計規(guī)范配置線路。

第四條 名詞解釋

(一)臨時用電

本規(guī)定的臨時用電是指在生產或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范圍內進行基建、檢修、技改及日常維護的臨時性用電。

(二)臨時用電線路

除按標準成套配置的,由插頭、連線、插座的專用接線排和接線盤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臨時性用電的電氣線路,包括電纜、電線、電氣開關、設備等簡稱臨時用電線路。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向陽風電場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guī)定。

第六條 向陽風電場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實施細則,風電場相關負責人負責本程序的執(zhí)行,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考核。

第七條 向陽風電場員工按要求執(zhí)行本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對本規(guī)定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一節(jié) 基本要求

第八條 臨時用電應執(zhí)行相關的電氣安全管理、設計、安裝、驗收等標準規(guī)范,實行作業(yè)許可,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見附錄a)。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

第九條 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有效電工作業(yè)證,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并有人監(jiān)護。嚴禁擅自拆接臨時電源。

第十條 在接引、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其上級開關應斷電上鎖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 臨時用電設備及臨時建筑內的電源插座的電源開關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在每次使用之前應利用試驗按鈕進行測試。

第十二條 各類移動電源及外部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第十三條 臨時用電單位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負荷,變更用電地點、用途。

第十四條 臨時用電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設施施工安裝應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臨時用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設計與選型應滿足所在爆炸危險區(qū)域的分類要求。

第十五條 供、用電單位應定期巡回檢查,確保臨時供用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供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同時通知相關方。

第二節(jié) 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

第十六條 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含5臺)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用電單位應制定專門的臨時用電方案和應急預案。臨時用電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現(xiàn)場勘測。

(二)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三)負荷計算。

(四)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電器的類型和規(guī)格。

(五)編制配電方案,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tǒng)接線圖、接地裝置圖。

(六)確定個人防護裝備。

(七)制定臨時用電線路設備接線、拆除方案。

(八)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七條 臨時用電方案編制及變更時,應由用電單位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風電場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實施。變更臨時用電方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第三節(jié) 臨時用電線路的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八條 所有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采用額定電壓等級不低于500v的絕緣導線。施工電纜應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單相用電設備應采用三芯電纜,三相動力設備應采用四芯電纜,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和動力、照明合一的配電箱(盤)應采用五芯電纜。

第十九條 臨時供電設施或現(xiàn)場用電設施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漏電保護器。所有的臨時用電都應設置接地保護,接地電阻值應滿足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接地線和接零線應分開設置。

第二十條 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盤)-分配電箱(盤)-開關箱(下級過載保護電流應小于上級)。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盤)-總配電箱(盤),緊急情況除外。

第二十一條 配電箱(盤)應保持整潔、接地良好。對配電箱(盤)、開關箱進行定期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上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上鎖,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第二十二條 所有的臨時配電箱(盤)應標上電壓標識和危險標識。室外的臨時用電配電箱(盤)應設有安全鎖具,鑰匙由配電箱(盤)其所屬單位現(xiàn)場負責人保管;配電箱(盤)應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電箱(盤)、開關及電焊機等電氣設備15m范圍內,不應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第二十三條 配電箱(盤)、開關箱裝設應端正、牢固。固定式配電箱(盤)、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盤)、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穩(wěn)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m。

第二十四條 所有臨時用電線路應由電氣專業(yè)人員檢查合格方可投用。搬遷或移動后的臨時用電線路應再次檢查確認。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 臨時用電線路的自動開關和熔絲(片) 應根據用電設備的容量確定,并符合安全用電要求,不得隨意加大或縮小,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片)。

第二十六條 臨時電源暫停使用或檢修時,應切斷電源,上鎖并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搬遷或移動臨時用電線路時,應先切斷電源并上鎖。

第二十七條 電纜線路的要求

(一)采用架空方式安裝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架空線路應架設在專用電桿或支架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臨時設施上;

2.在架空線路上不得進行接頭連接,如果必須接頭,則需進行結構支撐,確保接頭不承受拉、張力;

3.臨時架空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xiàn)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

4.在起重機等大型設備進出的區(qū)域內不允許使用架空線路。

(二)電纜線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設,不得浸泡在水中。

(三)采用埋地敷設,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應滿足以下要求:

1.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和安全標識;

2.電纜類型應根據敷設方式、環(huán)境條件選擇;

3.電纜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7m;

4.埋地電纜的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并應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5.避免敷設在可能施工的區(qū)域內。

(四)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到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第二十八條 臨時用電線路經過有高溫、振動、腐蝕、積水、防爆區(qū)域及機械損傷等區(qū)域時,不得有接頭,并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第四節(jié) 臨時用電設備安全使用要求

第二十九條 移動工具、手持工具等用電設備應有各自的電源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嚴禁兩臺或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使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

第三十條 在水下或潮濕環(huán)境中使用電氣設備或電動工具,作業(yè)前應對其絕緣進行測試,帶電零件與殼體之間,基本絕緣不得小于2mω,加強絕緣不得小于7mω,達不到要求不準使用。

第三十一條 使用潛水泵時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并確保電機及接頭絕緣良好,潛水泵引出電纜到開關之間不得有接頭,并設置非金屬材質的提泵拉繩。潛水泵在防爆區(qū)域使用時必須滿足所在防爆區(qū)域的要求。

第三十二條 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上鎖。

第三十三條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滿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設備外觀完好,標牌清晰,各種保護罩(板)齊全。

(二)在一般作業(yè)場所,應使用ⅱ類工具;若使用i類工具時,應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 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三)在潮濕作業(yè)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yè)場所,應使用ⅱ類或iii類工具。

(四)在狹窄場所,受限空間內,應使用iii類工具。

(五)iii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iii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lián)結器等應放在容器外或作業(yè)點處,同時應有人監(jiān)護。

(六)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需要移動或停止工作、人員離去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第三十四條 臨時照明應滿足以下安全要求:

(一)現(xiàn)場照明應滿足所在區(qū)域安全作業(yè)照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適的燈具和帶護罩的燈座,防止意外接觸或破裂。

(三)使用不導電材料懸掛導線。

(四)行燈電源電壓不超過36v,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罩。

(五)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第三十五條 所有臨時用電開關應貼有標簽,注明供電回路和臨時用電設備。

第三十六條 所有開關箱、配電箱(盤)應有安全標識,在其安裝區(qū)域內,應在其前方1m處用黃色油漆或警戒帶做警示。

第五節(jié) 臨時用電許可證

第三十七條 臨時用電許可證辦理程序

臨時用電許可證辦理流程見附錄b。

(一)用電單位持作業(yè)許可證申請用電。用電單位和供電單位共同對臨時用電方案、臨時用電相關資料、情況進行核實,并對用電設備進行檢查,進行風險評估,確認該臨時用電許可證的安全措施已落實,雙方在確認欄簽字,用電單位在“用電單位申請人”欄簽字后交供電單位審核人。

(二)供電單位審核人接到申請后,根據臨時用電接引地點、接引方式及周圍情況,確認該工作許可證的安全措施,并在“供電單位審核人”欄簽字。

(三)電氣主管部門確認作業(yè)有效期、接引地點,討論安全工作方案,審核該工作許可證的安全措施,批準該臨時用電許可證,并在“電氣主管部門”欄簽字。

(四)臨時用電許可證批準后開始接線,送電人確認《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已辦理完畢后方可送電,用電單位實施作業(yè)。

(五)臨時用電工作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按照臨時用電方案的拆除方案拆除臨時用電線路,確認現(xiàn)場沒有遺留任何隱患,供電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并簽字確認和關閉臨時用電許可證。

第三十八條 臨時用電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班次。如果在書面審查和現(xiàn)場核查過程中,經確認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作業(yè),應根據作業(yè)性質、作業(yè)風險、作業(yè)時間,經相關各方協(xié)商一致確定許可證的有效期限。臨時用電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最長不能超過15天。

第三十九條 當作業(yè)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發(fā)生事故或違反臨時用電管理要求,應及時關閉作業(yè)許可證。

第四十條 臨時用電許可證一式三聯(lián),許可證應統(tǒng)一編號。

(一)第一聯(lián):保留在供電單位,保存期為一年。

(二)第二聯(lián):用電單位懸掛在作業(yè)現(xiàn)場。

如涉及相關方,需將第一聯(lián)復印交相關方,以示溝通。

第六節(jié) 臨時用電相關人員的安全職責

第四十一條 用電單位申請人:

(一)是現(xiàn)場作業(yè)負責人,提出作業(yè)申請。

(二)辦理作業(yè)許可證。

(三)組織危害因素辨識,落實作業(yè)風險削減措施,對用電作業(yè)過程安全負責。

(四)組織現(xiàn)場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訓。

(五)組織實施作業(yè)。

(六)對作業(yè)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負責。

第四十二條 供電單位確認人:

(一)與用電單位共同進行危害因素辨識,確認作業(yè)風險削減措施,并對有效性和可靠性負責。

(二)制止、糾正作業(yè)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章行為。

第四十三條 供電單位審核人:

(一)清楚作業(y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風險。

(二)評估作業(yè)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條件變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確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五)審核用電單位電氣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

(六)審核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

第四十四條 作業(yè)人員:

(一)持有效的作業(yè)許可證進行臨時用電作業(yè)。

(二)了解作業(yè)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yè)過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嚴格按照許可證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作業(yè)。

(三)在安全措施未落實時,有權拒絕作業(yè)。

(四)作業(y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情況異?;蚓o急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告知作業(yè)負責人。

(五)掌握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的方法。

第四十五條 電氣專業(yè)人員: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對作業(yè)人員的影響。

(二)熟悉作業(yè)區(qū)域的環(huán)境、工藝情況,可以處理異常情況。

(三)審核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四)制止作業(yè)人員的違章行為。

(五)審批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

第四章 審核、培訓和溝通

第四十六條 風電場應將本規(guī)定納入體系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專項審核,及時組織培訓,相關風電場員工都應接受培訓。本規(guī)定在風電場內部及相關方之間進行溝通。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規(guī)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現(xiàn)行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八條 本規(guī)定由向陽風電場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4篇 檢修過程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按有關現(xiàn)場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對現(xiàn)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2、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guī)范架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破損。

5、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照明一般采用ac 220v電源照明,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必須使用電纜,不得使用膠質線,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燈具。

6、施工所接臨時電源線要根據現(xiàn)場負荷要求帶有漏電保護的電源空開,施工過程中漏電能及時跳閘斷電,防止人員觸電傷人。

第15篇 臨時用電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各車間、部門以及外來施工單位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東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3管理職責

3.1電修車間負責臨時用電的作業(yè)審批和安全管理。

3.2安保科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4、要求

4.1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辦理

4.1.1本企業(yè)因臨時用電時,須向電修車間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

4.1.2外單位以及外來施工單位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yè)許可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通知電修車間主任派人前往現(xiàn)場檢查,電修車間和管理部門對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由安全管理部門簽發(fā)《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電修車間進行用電設備和線路的接駁。外單位用電必須經公司或廠領導同意。

4.1.3臨時用電必須嚴格確定用電時限,超過時限要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延續(xù)手續(xù),同時辦理相關的繼續(xù)用火作業(yè)許可證手續(xù)。

4.2用電現(xiàn)場要求

4.2.1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檢查維修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用火作業(yè)許可證。

4.2.2臨時用電作業(yè)前,針對作業(yè)內容進行危害識別,指定相應的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

4.2.3有自備電源的施工隊其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電源。

4.2.4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zhí)行人所在生產區(qū)域的技術員、供電執(zhí)行部門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4.2.5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有電工排除。

4.2.6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

4.2.7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4.2.8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

4.2.9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4.2.10采用暗管的埋設,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4.2.11對現(xiàn)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4.2.12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guī)范條件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2.13臨時供電執(zhí)行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4.2.14對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

4.2.15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臨時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fā)現(xiàn)違規(guī)用電,電修車間停止供電。

4.2.16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電修部門停電,由原臨時用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單位負責。

4.14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4.15《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4.16《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一式二聯(lián),一聯(lián)由施工單位保存,一聯(lián)由安保科保存?zhèn)洳椤?/p>

4.17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5、相關記錄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第16篇 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

1、臨時用電線路設置符合安全要求,設置在施工人員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時采取架空或埋地處理,線型選擇宜選擇絕緣橡膠軟銅線;

2、臨時用電要滿足“一機、一閘、一保護”原則,即每個用電設備必須有一個獨立的電源控制開關,控制開關要用漏電保護功能,漏電開關的選擇原則為:控制單臺用電設備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使用于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院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3、電動機具、配電箱外殼要進行接地保護(電動機具包括電焊機、發(fā)電機、切割機等);

4、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電動工具的單相電源線要求使用三芯軟橡膠電纜,外殼具有接零保護。

5、焊接作業(yè)要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戴電焊手套和防護面罩,穿膠底鞋,不能在潮濕環(huán)境下直接進行焊接作業(yè)。

6、電源接入要從正規(guī)配電箱處接入,接線采用壓接或將電源插頭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剝開低壓街碼線或直接將導線插入插孔進行取電。

安全生產責任制: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16篇】

為確保安全生產,合理使用和分配用電設備電源功率,保證電氣設備均衡、穩(wěn)定安全運行,特制定臨時用電規(guī)定。1、各車間根據自己臨時用電情況向電儀車間提出用電要求,并指派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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