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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學生上下學、出入大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護廣大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強化責任機制,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及學校大門口安全事故,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濰坊市機械工業(yè)學校學生上下學及出入大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上、下學要求
1、學生上學、放學時遵守交通規(guī)則,步行要走人行橫道,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并按信號指示行走。
2、學生上學、放學時在校外30米內禁止騎自行車,校內禁止騎車,進校門要下車推行。
3、家長用交通工具接送學生,只允許在校門口30米以外等待。
4、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嚴禁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并排騎車,橫穿馬路要停車觀察左右車輛行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通過。
5、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準騎開機動車輛及電動車。
6、學生上學、放學乘公交車不擠、不搶,上車后不大聲喧嘩,做到尊老愛幼,文明乘車。
7、學生上學、放學途中應提高警惕,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人員,要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8、學生要按時到校,每天到校時間最早為預鈴前半小時,不得提前到校并在校門口聚集,否則將按規(guī)定給予處理。放學后應馬上離開學校及時回家,嚴禁在校門口附近逗留、打鬧或聚集。
9、學生過大周往返校不準乘坐無牌、無證、車況差和超員的車輛。其他具體要求見《學生過大周管理規(guī)定》。
二、出入大門要求
1、學生在校11天不準出大門,因病等特殊情況辦理出門證必須經政教處審批,門衛(wèi)室存檔。
2、不明原因中途返校的學生,門衛(wèi)室值班人員通知班主任領人。
3、外來人員接走學生,必須經政教處、班主任任落實后方可放人,特別注意,防止未經允許在車輛中帶走學生情況的發(fā)生。
4、學生進出校門要自覺佩戴胸卡,遵守單行放行要求,且自覺接受保衛(wèi)科值班人員和值班校干身份驗證。
5、嚴禁學生在大門兩側閑談,若確有急事需經保衛(wèi)人員及當日帶班領導許可,并及時處理立即離開。
6、值班人員有權要求出入校門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等進行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政教處處理。一經發(fā)現違禁物品等,一律沒收并登記在案。
三、違規(guī)的處理措施
對違犯以上兩個具體要求的學生,由當日值班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記錄好,交由政教處處理,政教處將按照《學生千分制管理辦法》及辦法補充意見具體要求,進行教育及扣分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將給予校紀處分。
四、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值班要求
1、當日帶班領導在學生上下學時間必須親自帶班,不準擅自離崗,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2、當日帶班領導具體安排分工值勤,要求至少三人在校門口維持秩序,一人在學校外大門口附近巡視,一人在校園內巡視,防止意外等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當日帶班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在重點時段(學生上學前、放學后及夜間)、重點區(qū)域(校內的重要部門、重要設施,校門外100米范圍內)加強巡查,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各類安全隱患和治安事件,維護校園及周邊正常秩序。
二○一○年五月三日
第2篇 學生上下學出入大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護廣大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強化責任機制,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及學校大門口安全事故,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濰坊市機械工業(yè)學校學生上下學及出入大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上、下學要求
1、學生上學、放學時遵守交通規(guī)則,步行要走人行橫道,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并按信號指示行走。
2、學生上學、放學時在校外30米內禁止騎自行車,校內禁止騎車,進校門要下車推行。
3、家長用交通工具接送學生,只允許在校門口30米以外等待。
4、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嚴禁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并排騎車,橫穿馬路要停車觀察左右車輛行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通過。
5、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準騎開機動車輛及電動車。
6、學生上學、放學乘公交車不擠、不搶,上車后不大聲喧嘩,做到尊老愛幼,文明乘車。
7、學生上學、放學途中應提高警惕,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人員,要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8、學生要按時到校,每天到校時間最早為預鈴前半小時,不得提前到校并在校門口聚集,否則將按規(guī)定給予處理。
放學后應馬上離開學校及時回家,嚴禁在校門口附近逗留、打鬧或聚集。
9、學生過大周往返校不準乘坐無牌、無證、車況差和超員的車輛。
其他具體要求見《學生過大周管理規(guī)定》。
二、出入大門要求
1、學生在校11天不準出大門,因病等特殊情況辦理出門證必須經政教處審批,門衛(wèi)室存檔。
2、不明原因中途返校的學生,門衛(wèi)室值班人員通知班主任領人。
3、外來人員接走學生,必須經政教處、班主任任落實后方可放人,特別注意,防止未經允許在車輛中帶走學生情況的發(fā)生。
4、學生進出校門要自覺佩戴胸卡,遵守單行放行要求,且自覺接受保衛(wèi)科值班人員和值班校干身份驗證。
5、嚴禁學生在大門兩側閑談,若確有急事需經保衛(wèi)人員及當日帶班領導許可,并及時處理立即離開。
6、值班人員有權要求出入校門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等進行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政教處處理。
一經發(fā)現違禁物品等,一律沒收并登記在案。
三、違規(guī)的處理措施
對違犯以上兩個具體要求的學生,由當日值班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記錄好,交由政教處處理,政教處將按照《學生千分制管理辦法》及辦法補充意見具體要求,進行教育及扣分處理。
情節(jié)嚴重者,將給予校紀處分。
四、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值班要求
1、當日帶班領導在學生上下學時間必須親自帶班,不準擅自離崗,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2、當日帶班領導具體安排分工值勤,要求至少三人在校門口維持秩序,一人在學校外大門口附近巡視,一人在校園內巡視,防止意外等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當日帶班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在重點時段(學生上學前、放學后及夜間)、重點區(qū)域(校內的重要部門、重要設施,校門外100米范圍內)加強巡查,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各類安全隱患和治安事件,維護校園及周邊正常秩序。
二○一○年五月三日
第3篇 興泰小區(qū)大門崗車輛放行管理規(guī)定
花城小區(qū)大門崗車輛放行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明確崗位職責,提高工作效率規(guī)范,服務中心對內、對外進出車輛管理,統(tǒng)一管理規(guī)定。
2.范圍
zz花城服務中心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當遇有__鎮(zhèn)鎮(zhèn)政府的領導進入小區(qū)參觀,須開啟地樁。
3.2、當遇有地產公司領導接待特別領導及參觀團隊,須開啟地樁。
3.3、當小區(qū)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如煤氣搶修、電話搶修、110、120、119急救警用車輛,須開啟地樁。
3.4、公司公務車輛及職員的私家車輛沒有特殊情況,須繞道而行。
3.5、屬小區(qū)業(yè)主的單車、摩托車可通過崗位進入小區(qū)停車場,但私家小車須繞道進入小區(qū)。
3.6、對商鋪裝修進出材料車輛須將車輛停靠在停車位上裝卸材料,杜絕直接將車輛開至商鋪門口進行裝卸材料。
3.7、商鋪開始營運,對進入車輛須按車位停放。
3.8、非上述情況事宜,須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開啟地樁。
第4篇 學校學生上下學及出入大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護廣大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強化責任機制,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及學校大門口安全事故,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濰坊市機械工業(yè)學校學生上下學及出入大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上、下學要求
1、學生上學、放學時遵守交通規(guī)則,步行要走人行橫道,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并按信號指示行走。
2、學生上學、放學時在校外30米內禁止騎自行車,校內禁止騎車,進校門要下車推行。
3、家長用交通工具接送學生,只允許在校門口30米以外等待。
4、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嚴禁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并排騎車,橫穿馬路要停車觀察左右車輛行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通過。
5、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準騎開機動車輛及電動車。
6、學生上學、放學乘公交車不擠、不搶,上車后不大聲喧嘩,做到尊老愛幼,文明乘車。
7、學生上學、放學途中應提高警惕,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人員,要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8、學生要按時到校,每天到校時間最早為預鈴前半小時,不得提前到校并在校門口聚集,否則將按規(guī)定給予處理。放學后應馬上離開學校及時回家,嚴禁在校門口附近逗留、打鬧或聚集。
9、學生過大周往返校不準乘坐無牌、無證、車況差和超員的車輛。其他具體要求見《學生過大周管理規(guī)定》。
二、出入大門要求
1、學生在校11天不準出大門,因病等特殊情況辦理出門證必須經政教處審批,門衛(wèi)室存檔。
2、不明原因中途返校的學生,門衛(wèi)室值班人員通知班主任領人。
3、外來人員接走學生,必須經政教處、班主任任落實后方可放人,特別注意,防止未經允許在車輛中帶走學生情況的發(fā)生。
4、學生進出校門要自覺佩戴胸卡,遵守單行放行要求,且自覺接受保衛(wèi)科值班人員和值班校干身份驗證。
5、嚴禁學生在大門兩側閑談,若確有急事需經保衛(wèi)人員及當日帶班領導許可,并及時處理立即離開。
6、值班人員有權要求出入校門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等進行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政教處處理。一經發(fā)現違禁物品等,一律沒收并登記在案。
三、違規(guī)的處理措施
對違犯以上兩個具體要求的學生,由當日值班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記錄好,交由政教處處理,政教處將按照《學生千分制管理辦法》及辦法補充意見具體要求,進行教育及扣分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將給予校紀處分。
四、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值班要求
1、當日帶班領導在學生上下學時間必須親自帶班,不準擅自離崗,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2、當日帶班領導具體安排分工值勤,要求至少三人在校門口維持秩序,一人在學校外大門口附近巡視,一人在校園內巡視,防止意外等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當日帶班領導及保衛(wèi)人員在重點時段(學生上學前、放學后及夜間)、重點區(qū)域(校內的重要部門、重要設施,校門外100米范圍內)加強巡查,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各類安全隱患和治安事件,維護校園及周邊正常秩序。
二○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