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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絲繩管理規(guī)定10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14

鋼絲繩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斜巷運輸鋼絲繩及連接裝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

一、斜巷運輸鋼絲繩規(guī)格應根據(jù)設計計算進行選擇并符合絞車提升技術要求。

二、對鋼絲繩的使用要求

1新繩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驗收合格證等原始資料并妥善保管否則不準使用。

2 保存期超過一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一次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直徑在18mm以下出廠證書齊全而外觀檢查又無銹蝕和損傷的可以不經(jīng)試驗。

4 升降人員或兼作升降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六個月試驗一次。

5升降物料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一年試驗一次以后每隔六個月試驗一次。

三、鋼絲繩的安全檢查標準

1專為升降物料的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nèi)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面積之比達到10時必須更換

2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10縮細時必須更換。

3鋼絲繩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結(jié)、扭曲、彎折、嚴重銹蝕點蝕油麻坑、形成溝紋和磨損、斷絲超限的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有以上現(xiàn)象禁止使用。

4鋼絲繩受到猛烈拉力突然停車應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有死彎、破股、擠傷等均不得使用。

四、鋼絲繩必須有專職維修工每天檢查一次全繩并使用游標卡尺每隔50米左右測量一個點的繩徑認真做好記錄。

五、鋼絲繩檢查記錄必須放在井下指定地點以備檢查不準鎖放在箱子里或放在地面辦公室。鋼絲繩檢查記錄各單位統(tǒng)一格式由鋼絲繩檢查人員認真填寫。

六、所有鋼絲繩必須用雞心環(huán)并根據(jù)鋼絲繩直徑和載荷依《黑玉煤礦斜巷運輸鋼絲繩夾使用標準》gb5976-86布置繩卡數(shù)目。

七、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不得用鐵料、釬子、錨桿、錨鏈、皮帶機連桿等易導致鋼絲繩磨損的物件排繩。

八、在絞車滾筒上繩根端固定要牢固符合要求不準剁股穿繩。

九、傾斜巷道礦車提升時必須使用保險繩。保險繩一端必須與主提升繩相聯(lián)另一端必須掛在提升列車尾端車輛聯(lián)結(jié)器上并連接牢固保險繩的放置位置要正確不得拖在車外或地上以免鉤絆住造成事故。

十、每次提升或下放礦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鉤頭15米范圍內(nèi)的鋼絲繩、保險繩和連接裝置的完好情況發(fā)現(xiàn)裂紋變形超限嚴重外傷和銹蝕等現(xiàn)象必須及時更換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十一、斜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和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可以使用帶絲扣的馬鐙馬鐙強度應根據(jù)提升載荷選擇并符合要求。

十二、礦車的連接裝置嚴禁使用其它非專用物品代替。

十三、礦車的連接裝置必須使用經(jīng)試驗合格具有生產(chǎn)合格證的廠家的產(chǎn)品安全系數(shù)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并每隔一年進行一次兩倍于最大靜荷載的拉力試驗。連接裝置檢驗后檢驗單位應出據(jù)正式檢驗報告存入檔案妥善保管。

第2篇 生產(chǎn)現(xiàn)場鋼絲繩及部分易損小工具的安全檢驗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確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生產(chǎn)現(xiàn)場鋼絲繩及一些易損且會產(chǎn)生一定危險性的小工具或工裝(如:電焊鉗、氧乙炔割炬;手持電動工具;白綜繩、卸扣、環(huán)鏈、千斤頂、手拉葫蘆、吊耳、卷揚機等,以下簡稱“小工具”)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企業(yè)船舶建造生產(chǎn)現(xiàn)場。

3 管理內(nèi)容

3.1 鋼絲繩及小工具實施定期檢驗制度,檢驗周期為每月。

3.2 鋼絲繩及小工具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驗,建立工具管理檔案。

3.3 鋼絲繩及小工具發(fā)現(xiàn)損壞須停止使用,修理后須重新檢驗合格方可使用;無法修復的須進行報廢處理。

3.4 鋼絲繩及小工具的檢驗使用色標制度:

3.4.1 鋼絲繩及小工具每月檢驗一次并作好必要的保養(yǎng)工作,必要時鋼絲繩應涂刷防銹油。經(jīng)檢驗合格后的鋼絲繩必須在頂端涂刷屬于該月的安全色標,小工具檢驗合格后須在醒目位置涂刷屬于該月的安全色標。

3.4.2 當月25日開始自查并涂刷屬于次月的安全色標,至次月5日前全部完成。

3.4.3 每月的安全色標安排如下:

l第1、4、7、10月為紅色

l第2、5、8、11月為黃色

l第3、6、9、12月為綠色

第3篇 主井、暗斜井鋼絲繩使用管理規(guī)定

為了確保鋼絲繩的使用壽命,使用單位各班組必須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在使用中,鋼絲繩必須經(jīng)常放在地滾上,不許有缺滾、脫滾或脫輪的現(xiàn)象。

二、各班組要特別注意各鋼絲繩部分不許有彎曲現(xiàn)象,不準將地滾拉壞。

三、各班長必須認真交接班,如果發(fā)現(xiàn)鋼絲繩不符合要求,則要立即匯報,必要時馬上更換。

第4篇 鋼絲繩使用管理規(guī)定

1總則

為適應公司鋼絲繩安全使用的要求,避免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故障,保證人員、設備的安全,提高鋼絲繩使用壽命,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規(guī)定。

2職責

2.1鋼絲繩使用貫徹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由各車間負責本單位鋼絲繩的使用與維護。

2.2各車間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培訓。

2.3生產(chǎn)部負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與檢查。

3鋼絲繩的購買、運輸和存放

3.1新購置的鋼絲繩不應有斷裂,交錯和折彎的鋼絲。鋼絲表面不應有凹陷、銹蝕、壓扁、碰傷或損傷等缺陷。

3.2新購置的鋼絲繩的繩股不應有塌入和凸起,繩內(nèi)鋼絲或繩股均應松緊一致。各鋼絲和股間允許有均勻的間隙。

3.3購進整條鋼絲繩必須做破斷拉力試驗,并且在訂貨中注明。

3.4根據(jù)國家標準,每條鋼絲繩都要獨立包裝。直徑大于30mm或重量大于700kg的鋼絲繩用木輪或金屬輪包裝。小者用麻袋布包裝。

3.5鋼絲繩盤裝卸時,必須用吊車裝卸,以免造成繩盤損壞和亂卷現(xiàn)象;地面搬運時,鋼絲繩盤不允許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滾動、拖拉,使鋼絲繩表面壓傷;沒有外包裝的鋼絲繩搬運時,鋼絲繩表面不能粘有影響使用的石塊、粘土等。

3.6鋼絲繩不允許露天存放。鋼絲繩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nèi),防止陽光直射或熱氣燥烤,庫房內(nèi)鋼絲繩不能多層堆放,若鋼絲繩長期大量存放時,應經(jīng)常進行檢查防止生銹,發(fā)現(xiàn)生銹后應及時處理,并重新涂潤滑油,如銹蝕嚴重,該段鋼絲繩應作報廢處理。若鋼絲繩放在室外時,應放在干燥的地面上,用木板墊起,并用遮雨布蓋好。

4鋼絲繩的使用、潤滑和報廢標準

4.1鋼絲繩在在使用過程中,原有的潤滑會逐漸流失,必須在使用中定期潤滑,防止銹蝕,減少摩擦,防止內(nèi)部斷絲,延長鋼絲繩的使用壽命。鋼絲繩的保養(yǎng)應按照廠家提供的使用手冊推薦的保養(yǎng)方法進行。

4.2安全系數(shù):

用于機械動力的起重設備――5;

鋼絲繩的工作載荷=抗拉強度/安全系數(shù)

4.3鋼絲繩的報廢、更新、或截除標準:

普通鋼絲繩有下列之一者應報廢、更新或截除。

4.3.1起重機械鋼絲繩在一個節(jié)距(每股鋼絲繩繞繩一周的軸向長度)中有如下斷絲根數(shù)應報廢。

最初安全系數(shù)

鋼絲繩結(jié)構(gòu)

6_9=114+1

6×37=222+1

6×61=366+1

18_19=362+1

逆捻

順捻

逆捻

順捻

逆捻

順捻

逆捻

順捻

小于

12

6

22

11

36

18

36

18

6-7

14

7

26

13

28

19

38

19

大于7

16

8

30

15

40

20

40

20

4.3.2鋼絲繩有斷股者應報廢。

4.3.3鋼絲繩公稱直徑減小了10%,必須報廢。

4.3.4鋼絲繩的磨損或腐蝕達到或超過外圈鋼絲直徑的40%(如:φ38-6×37的外圈鋼絲直徑為2mm)時,或者鋼絲繩受過嚴重火災或局部電灼時,應報廢。

4.3.5鋼絲繩受沖擊載荷后,該條鋼絲繩比原來的長度延長0.5%,應將該段鋼絲繩截除。

4.3.6鋼絲繩壓扁變形及表面出現(xiàn)深坑應報廢。

4.3.7鋼絲繩斷絲數(shù)不夠標準,但斷絲增加很快者應當報廢。

4.3.8鋼絲繩如果有硬彎應報廢或截除。

4.3.9嚴重扭結(jié)的鋼絲繩應當報廢。

4.3.10產(chǎn)生籠狀畸變,繩股擠出的鋼絲繩應當報廢。

4.4鋼絲繩使用卡箍的個數(shù)規(guī)定:

鋼絲繩直徑(mm)

8.8

11

13

17.5

19.5

24

28

32.5

卡子個數(shù)

3

3

3

3

3

3

4

4

兩卡子距(mm)

7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30

4.5 6股37絲鋼絲繩安全載荷重量(噸)

鋼絲繩直徑

破斷力

單根拉力

兩根互成角度安全載重量(噸)

公制(毫米)

(噸)

(噸)

60°

90°

120°

8.7

0.780

1.32

1.110

0.780

13.0

1.756

3.440

2.482

1.756

15.0

2.390

4.140

3.370

2.390

17.5

3.120

5.400

4.400

3.120

19.5

3.950

6.840

5.580

3.950

21.5

4.870

8.430

6.870

4.870

26.0

7.020

12.160

9.900

7.020

28.0

8.240

14.400

11.600

8.240

32.5

10.970

19.000

15.000

10.970

34.5

12.490

21.630

17.600

12.490

39.0

15.800

27.400

22.300

15.800

43.0

19.510

34.800

27.500

19.510

47.5

23.600

40.700

33.300

23.600

52.0

28.100

48.700

39.600

28.100

60.5

38.200

66.200

53.800

38.200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本規(guī)定由生產(chǎn)部負責解釋。

高郵華興石油裝備有限公司生產(chǎn)部

2022年03月01日

第5篇 鋼絲繩使用報廢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鋼絲繩的使用、保養(yǎng)、報廢管理,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施工現(xiàn)場對所使用的鋼絲繩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dl 5009.1.92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鋼絲繩使用部門負責鋼絲繩規(guī)格的提出和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及報廢申報工作。

5.2鋼絲繩采購部門負責鋼絲繩的采購和進貨檢驗。

5.3使用部門專職技術員負技術責任,專職安全員負監(jiān)督責任,作業(yè)班班長負檢查責任。

6具體內(nèi)容

6.1鋼絲繩使用部門依據(jù)規(guī)程、規(guī)范的要求提供鋼絲繩采購單,應注明鋼絲繩的規(guī)格、用途、數(shù)量。

6.2鋼絲繩采購部門應依據(jù)采購單內(nèi)容,選擇廠家,采購合格的鋼絲繩。

6.3采購部門對采購來的鋼絲繩應做進貨檢驗,并做好“鋼絲繩進貨檢驗記錄”。

6.4使用部門按規(guī)程、規(guī)范和標準的要求,制訂如下規(guī)章制度,加強鋼絲繩的使用管理。

a) 鋼絲繩使用安全系數(shù)選取規(guī)定;

b)鋼絲繩插接標準、規(guī)定;

c)鋼絲繩的日常保養(yǎng)保管要求,包括定期檢查;

d)鋼絲繩使用前檢驗、檢查內(nèi)容和規(guī)定;

e)鋼絲繩的報廢、更換標準;

f)報廢鋼絲繩的處理規(guī)定。

6.7不合格鋼絲繩,使用部門按報廢鋼絲繩的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6.8使用部門定期對鋼絲繩進行檢查。

7相關文件(無)

8相關記錄

“鋼絲繩進貨檢驗記錄”

第6篇 生產(chǎn)現(xiàn)場鋼絲繩及部分易損小工具安全檢驗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確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生產(chǎn)現(xiàn)場鋼絲繩及一些易損且會產(chǎn)生一定危險性的小工具或工裝(如:電焊鉗、氧乙炔割炬;手持電動工具;白綜繩、卸扣、環(huán)鏈、千斤頂、手拉葫蘆、吊耳、卷揚機等,以下簡稱“小工具”)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企業(yè)船舶建造生產(chǎn)現(xiàn)場。

3 管理內(nèi)容

3.1 鋼絲繩及小工具實施定期檢驗制度,檢驗周期為每月。

3.2 鋼絲繩及小工具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驗,建立工具管理檔案。

3.3 鋼絲繩及小工具發(fā)現(xiàn)損壞須停止使用,修理后須重新檢驗合格方可使用;無法修復的須進行報廢處理。

3.4 鋼絲繩及小工具的檢驗使用色標制度:

3.4.1 鋼絲繩及小工具每月檢驗一次并作好必要的保養(yǎng)工作,必要時鋼絲繩應涂刷防銹油。經(jīng)檢驗合格后的鋼絲繩必須在頂端涂刷屬于該月的安全色標,小工具檢驗合格后須在醒目位置涂刷屬于該月的安全色標。

3.4.2 當月25日開始自查并涂刷屬于次月的安全色標,至次月5日前全部完成。

3.4.3 每月的安全色標安排如下:

l第1、4、7、10月為紅色

l第2、5、8、11月為黃色

l第3、6、9、12月為綠色

3.5 色標牌的要求

3.5.1 車間大門顏色各公司統(tǒng)一為海藍色,在大門上固定月安全標色牌。

3.5.2 月安全標色

1 4 7 10 紅色

2 5 8 11 黃色

3 6 9 12 綠色

本月標色

80cm

100cm

月安全標色牌按樣:

標牌底色為白色,“1、4、7、10”和“紅色”字用紅顏色,“2、5、8、11”和“黃色”字用黃顏色,“3、6、9、12”和“綠色”字用綠顏色,“本月標色”字用黑顏色,方格內(nèi)用于插入顏色牌。

3.6 未標有屬于該月安全色標的鋼絲繩及小工具不得使用,否則作違章處理。

3.7 鋼絲繩及小工具的檢驗應保存檢驗記錄,并有檢驗負責人的簽字。

3.8 手拉葫蘆在檢驗時應做拉力試驗,試驗負荷為額定負荷。嚴禁把卸扣直接扔摔在地上或其他硬物上。

3.9 庫存的鋼絲繩及小工具對檢驗、待檢和已檢應做好分類,分區(qū)存放。

3.10企業(yè)應建立需檢驗的小工具的明細及檢驗標準,按計劃有序?qū)嵤?/p>

3.11鋼絲繩、及一些易損且會產(chǎn)生一定危險性的小工具或工裝要妥善保存,做好防潮防雨措施,嚴禁在水中浸泡。

4 各施工單位自己編插的短小鋼絲繩使用前要經(jīng)過所屬部門檢驗和登記,各施工單位每月都要檢查和安全色標,所屬部門作好監(jiān)督抽查工作,報廢鋼絲繩要到所屬部門登記,公司定期組織專項安全檢查。

5 本規(guī)定由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第7篇 提升絞車用鋼絲繩使用檢查試驗維護更換管理規(guī)定

一、我礦各井及各類絞車在用的最大鋼絲繩規(guī)格:

1.擴建主斜井、副斜井、五更山采區(qū)、羊四采區(qū)主提升機提升鋼絲繩:

6×7+1—24.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2.副立井主提升機的提升鋼絲繩、罐道繩、制動繩;

6×19+1—21.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3.老井煤臺絞車的提升鋼絲繩:

6×7+1—21.5(或20.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二、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和保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新繩到貨后,必須按新鋼絲繩懸掛前的實驗規(guī)定進行驗收實驗;合格后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

2. 每卷鋼絲繩都必須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資料(包括出廠合格證、驗收試驗證書、銘牌等)。

3. 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一次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直徑在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的鋼絲繩,有廠家合格證,外觀檢查無銹蝕損傷,可以不做1、3款所要求的試驗。

5. 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有接頭的鋼絲繩,只準在下列設備中使用:平巷運輸設備、斜巷架空乘人裝置、斜巷無極繩絞車、斜巷鋼絲繩牽引的膠帶輸送機;

(2).凡在傾斜井巷中使用的鋼絲繩插接長度,都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6.提升機鋼絲繩的使用,要滿足《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6條中規(guī)定的滾筒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要求( 80 ),以控制彎曲疲勞強度;

7、 鋼絲繩在使用中應注意潤滑,潤滑鋼絲繩用油應采用專用鋼絲繩油,并注意與鋼絲繩廠家制造時所用的油脂相適應。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根據(jù)井巷條件及銹蝕情況,應定期進行涂油;

8、 嚴禁用布條之類的東西捆綁在鋼絲繩上做提升容器位置的標記,這樣會破壞鋼絲繩在捆綁處的潤滑,導致該處嚴重銹蝕發(fā)生斷繩事故。

9、 各種提升裝置的滾筒上纏繞的鋼絲繩層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9 條的規(guī)定;

10、 鋼絲繩頭固定在滾筒上時,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1 條的規(guī)定;

11、 新鋼絲繩懸掛前的試驗和在用繩的定期試驗,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1)、新繩懸掛前的試驗:必須對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彎曲和扭轉(zhuǎn)三種試驗,并以公稱直徑為準對試驗結(jié)果進行計算和判定:

a、 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員;達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

b、 以合格鋼絲拉斷力總和為準計算出的安全系數(shù)低于下列規(guī)定,該鋼絲繩不得使用:

①、 專為升降人員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9;

②、 專為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5;

③、 罐道繩、防撞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

④、 防墜器的制動繩和緩沖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

⑤、 架空乘人裝置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

⑥、 無極繩絞車運物時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5;

(2)、在用繩的定期試驗:可只做每根鋼絲的拉斷和彎曲試驗,試驗結(jié)果仍以公稱直徑為準進行計算和判定:

a、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b、以合格鋼絲拉斷力總合為準算出的安全系數(shù),如低于下列規(guī)定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①、 專為升降人員用的小于7;

②. 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不小于7,升降物料時不小于6;③. 專為 升降物料用的不小于5;

三、提升鋼絲繩的定期試驗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實驗一次;懸掛吊盤的鋼絲繩,每隔12個月實驗一次;

2. 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經(jīng)過1年進行第一次試驗,以后每隔6個月試驗一次;

3. 直徑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不受上述限制;

四、檢查維護提升鋼絲繩的規(guī)定:

1. 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固定,明確分工,實行專人專繩檢查制度;

2. 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由分工專職人員檢查一次;制動鋼絲繩每周檢查一次;罐道鋼絲繩每半月檢查一次;絞車司機班班對提升鋼絲繩檢查一遍;主管技術員及班組長每周對提升鋼絲繩及各種記錄檢查一遍;主提升絞車每月必須由機電隊隊長組織全面檢查一次鋼絲繩;

3. 架空乘人器用鋼絲繩至少每周由專職人員檢查一遍;

4. 對易損壞或斷絲、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位應在檢查時剪下修平。檢查時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jié)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薄內(nèi);

5. 人工驗繩的速度,一般為0.3~0.5米/秒,最大不超過0.5米/秒;

6. 驗繩時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紗,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

7. 對提升容器停車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層纏繞的上下的臨界段和斷絲、銹蝕較嚴重的區(qū)段,均應停車詳細檢查;

8. 對連接裝置繩卡處除每天進行檢查外,還必須定期打開繩卡檢查;對滾筒內(nèi)繩頭繩頭緊固的可靠性,也應定期檢查;

9. 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停車詳細檢查;

10. 鋼絲繩檢查包括斷絲、直徑、銹蝕及繩股凹凸變形、連接裝置緊固及纏繞等項目;

11. 鋼絲繩檢查工必須了解并掌握所負責的鋼絲繩及其提升系統(tǒng)的技術參數(shù)和質(zhì)量標準;檢查前應對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進行認真檢查和校準;

12. 鋼絲繩檢查工在檢查之前應在繩上作好檢查起始的標志和檢查長度的計算標志,同一根繩上每次檢查的起始標志應一致;

13. 檢查工作開始前,檢查工要與提升機司機、監(jiān)護人員及信號工共同確定好檢查的聯(lián)系信號,檢查期間不得同時進行井筒和提升機的其它作業(yè);

14. 檢查作業(yè)時,應利用絞車深度指示器或綜合保護裝置的深度指示,確認斷絲、銹蝕、直徑磨損或其它損傷的具體部位,并及時記錄;

15. 若檢查時發(fā)現(xiàn)鋼絲繩出“紅油”說明繩芯缺油、內(nèi)部銹蝕,應引起注意、仔細檢查,必要時可剁繩頭檢查鋼絲繩內(nèi)部銹蝕情況;

16.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進行防銹涂油作業(yè)時,應首先將鋼絲繩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凈,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揮發(fā)性油類清洗;涂油時繩速不得大于0.3米/秒;

17. 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需截取繩樣時,對立井提升繩應從容器繩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繩應在容器端將危險段切除后截取;為保證試驗準確性,應注意不使試樣受機械損傷,截取試樣時盡量不采取加熱法切割,如需用加熱法時,應將試樣長度加長200mm;試樣兩端用軟鐵絲綁緊;

18. 鋼絲繩做多層纏繞時,由下層轉(zhuǎn)到上層的臨界段必須加強檢查,并且每季度移繩1/4圈;

五、提升鋼絲繩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更換:

1. 各種股捻的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nèi)斷絲斷面積,同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規(guī)定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防墜器的制動鋼絲繩(包括緩沖鋼絲繩)為10%;

(3).罐道鋼絲繩為15%;

(4).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鋼絲繩為25%;

2. 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規(guī)定時,必須更換:

(1).提升鋼絲繩或制動鋼絲繩為10%;

(2).罐道鋼絲繩為15%;

(3).使用密封鋼絲繩時,外層鋼絲繩磨損量達到50%;

3. 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chǎn)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超過上述規(guī)定;

(3).直徑減小值超過上述規(guī)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長度伸長0.5%以上;

4. 在鋼絲繩使用后期,斷絲數(shù)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 (例如;連續(xù)3天出現(xiàn)顯著伸長或在某一捻距內(nèi)每天都有斷絲出現(xiàn)),必須立即更換;

5. 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

鋼絲繩銹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或繩徑變細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6. 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時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 402 條有關不合格鋼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安全系數(shù)、韌性指標的規(guī)定時,必須更換;

第8篇 提升絞車用鋼絲繩的使用、檢查、試驗、維護及更換管理規(guī)定

一、我礦各井及各類絞車在用的最大鋼絲繩規(guī)格:

1.擴建主斜井、副斜井、五更山采區(qū)、羊四采區(qū)主提升機提升鋼絲繩:

6×7+1—24.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2.副立井主提升機的提升鋼絲繩、罐道繩、制動繩;

6×19+1—21.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3.老井煤臺絞車的提升鋼絲繩:

6×7+1—21.5(或20.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二、提升鋼絲繩的使用和保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新繩到貨后,必須按新鋼絲繩懸掛前的實驗規(guī)定進行驗收實驗;合格后妥善保管備用,防止損壞或銹蝕。

2. 每卷鋼絲繩都必須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資料(包括出廠合格證、驗收試驗證書、銘牌等)。

3. 保管超過1年的鋼絲繩,在懸掛前必須再進行一次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直徑在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提升物料的鋼絲繩,有廠家合格證,外觀檢查無銹蝕損傷,可以不做1、3款所要求的試驗。

5. 使用有接頭的鋼絲繩,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有接頭的鋼絲繩,只準在下列設備中使用:平巷運輸設備、斜巷架空乘人裝置、斜巷無極繩絞車、斜巷鋼絲繩牽引的膠帶輸送機;

(2).凡在傾斜井巷中使用的鋼絲繩插接長度,都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6.提升機鋼絲繩的使用,要滿足《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6條中規(guī)定的滾筒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要求( 80 ),以控制彎曲疲勞強度;

7、 鋼絲繩在使用中應注意潤滑,潤滑鋼絲繩用油應采用專用鋼絲繩油,并注意與鋼絲繩廠家制造時所用的油脂相適應。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根據(jù)井巷條件及銹蝕情況,應定期進行涂油;

8、 嚴禁用布條之類的東西捆綁在鋼絲繩上做提升容器位置的標記,這樣會破壞鋼絲繩在捆綁處的潤滑,導致該處嚴重銹蝕發(fā)生斷繩事故。

9、 各種提升裝置的滾筒上纏繞的鋼絲繩層數(shù)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19 條的規(guī)定;

10、 鋼絲繩頭固定在滾筒上時,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21 條的規(guī)定;

11、 新鋼絲繩懸掛前的試驗和在用繩的定期試驗,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1)、新繩懸掛前的試驗:必須對每根鋼絲繩做拉斷、彎曲和扭轉(zhuǎn)三種試驗,并以公稱直徑為準對試驗結(jié)果進行計算和判定:

a、 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員;達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

b、 以合格鋼絲拉斷力總和為準計算出的安全系數(shù)低于下列規(guī)定,該鋼絲繩不得使用:

①、 專為升降人員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9;

②、 專為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5;

③、 罐道繩、防撞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

④、 防墜器的制動繩和緩沖繩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

⑤、 架空乘人裝置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6;

⑥、 無極繩絞車運物時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3.5;

(2)、在用繩的定期試驗:可只做每根鋼絲的拉斷和彎曲試驗,試驗結(jié)果仍以公稱直徑為準進行計算和判定:

a、不合格鋼絲的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25%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b、以合格鋼絲拉斷力總合為準算出的安全系數(shù),如低于下列規(guī)定時,該鋼絲繩必須更換:

①、 專為升降人員用的小于7;

②. 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不小于7,升降物料時不小于6;③. 專為 升降物料用的不小于5;

三、提升鋼絲繩的定期試驗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每隔6個月實驗一次;懸掛吊盤的鋼絲繩,每隔12個月實驗一次;

2. 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自懸掛時起經(jīng)過1年進行第一次試驗,以后每隔6個月試驗一次;

3. 直徑18mm及其以下的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不受上述限制;

四、檢查維護提升鋼絲繩的規(guī)定:

1. 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固定,明確分工,實行專人專繩檢查制度;

2. 提升鋼絲繩必須每天由分工專職人員檢查一次;制動鋼絲繩每周檢查一次;罐道鋼絲繩每半月檢查一次;絞車司機班班對提升鋼絲繩檢查一遍;主管技術員及班組長每周對提升鋼絲繩及各種記錄檢查一遍;主提升絞車每月必須由機電隊隊長組織全面檢查一次鋼絲繩;

3. 架空乘人器用鋼絲繩至少每周由專職人員檢查一遍;

4. 對易損壞或斷絲、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斷絲的突出部位應在檢查時剪下修平。檢查時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jié)果應記入鋼絲繩檢查記錄薄內(nèi);

5. 人工驗繩的速度,一般為0.3~0.5米/秒,最大不超過0.5米/秒;

6. 驗繩時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紗,應用裸手直接觸摸鋼絲繩;

7. 對提升容器停車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層纏繞的上下的臨界段和斷絲、銹蝕較嚴重的區(qū)段,均應停車詳細檢查;

8. 對連接裝置繩卡處除每天進行檢查外,還必須定期打開繩卡檢查;對滾筒內(nèi)繩頭繩頭緊固的可靠性,也應定期檢查;

9. 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停車詳細檢查;

10. 鋼絲繩檢查包括斷絲、直徑、銹蝕及繩股凹凸變形、連接裝置緊固及纏繞等項目;

11. 鋼絲繩檢查工必須了解并掌握所負責的鋼絲繩及其提升系統(tǒng)的技術參數(shù)和質(zhì)量標準;檢查前應對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檢驗儀器進行認真檢查和校準;

12. 鋼絲繩檢查工在檢查之前應在繩上作好檢查起始的標志和檢查長度的計算標志,同一根繩上每次檢查的起始標志應一致;

13. 檢查工作開始前,檢查工要與提升機司機、監(jiān)護人員及信號工共同確定好檢查的聯(lián)系信號,檢查期間不得同時進行井筒和提升機的其它作業(yè);

14. 檢查作業(yè)時,應利用絞車深度指示器或綜合保護裝置的深度指示,確認斷絲、銹蝕、直徑磨損或其它損傷的具體部位,并及時記錄;

15. 若檢查時發(fā)現(xiàn)鋼絲繩出“紅油”說明繩芯缺油、內(nèi)部銹蝕,應引起注意、仔細檢查,必要時可剁繩頭檢查鋼絲繩內(nèi)部銹蝕情況;

16. 對使用中的鋼絲繩進行防銹涂油作業(yè)時,應首先將鋼絲繩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凈,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揮發(fā)性油類清洗;涂油時繩速不得大于0.3米/秒;

17. 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需截取繩樣時,對立井提升繩應從容器繩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繩應在容器端將危險段切除后截取;為保證試驗準確性,應注意不使試樣受機械損傷,截取試樣時盡量不采取加熱法切割,如需用加熱法時,應將試樣長度加長200mm;試樣兩端用軟鐵絲綁緊;

18. 鋼絲繩做多層纏繞時,由下層轉(zhuǎn)到上層的臨界段必須加強檢查,并且每季度移繩1/4圈;

五、提升鋼絲繩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更換:

1. 各種股捻的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nèi)斷絲斷面積,同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規(guī)定時必須更換:

(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防墜器的制動鋼絲繩(包括緩沖鋼絲繩)為10%;

(3).罐道鋼絲繩為15%;

(4).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鋼絲繩為25%;

2. 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規(guī)定時,必須更換:

(1).提升鋼絲繩或制動鋼絲繩為10%;

(2).罐道鋼絲繩為15%;

(3).使用密封鋼絲繩時,外層鋼絲繩磨損量達到50%;

3. 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1).鋼絲繩產(chǎn)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2).斷絲超過上述規(guī)定;

(3).直徑減小值超過上述規(guī)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長度伸長0.5%以上;

4. 在鋼絲繩使用后期,斷絲數(shù)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 (例如;連續(xù)3天出現(xiàn)顯著伸長或在某一捻距內(nèi)每天都有斷絲出現(xiàn)),必須立即更換;

5. 鋼絲繩的鋼絲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

鋼絲繩銹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或繩徑變細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6. 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試驗時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 402 條有關不合格鋼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安全系數(shù)、韌性指標的規(guī)定時,必須更換;

第9篇 鋼絲繩安全使用管理規(guī)定

(1)鋼絲繩應具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產(chǎn)品檢驗合格證,并按出廠技術數(shù)據(jù)使用;

(2)鋼絲繩的破斷力為單絲破斷力的總和乘以換算系數(shù);

(3)鋼絲繩的動荷系數(shù)、不均?系數(shù)、安全系數(shù)分別不得小于《安規(guī)》規(guī)定;

(4)鋼絲繩在一個節(jié)距內(nèi)的斷絲數(shù)達到《安規(guī)》規(guī)定的數(shù)值時應截除或報廢;

(5)繩芯損壞或繩股擠出應該報廢或截除;

(6)鋼絲繩籠狀畸形、壓扁嚴重、受過火燒或電灼、嚴重扭結(jié)或彎折應報廢或截除;

(7)插接的環(huán)繩或繩套,其插接長度應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新插接的鋼絲繩應作125%的允許荷載的抽樣試驗;

(8) 通過滑車及卷筒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

(9)鋼絲繩使用后應及時除去污物,每年浸油一次,并存放在通風干燥處。

第10篇 鋼絲繩日常管理規(guī)定

一、每日8點班由測繩工檢查鋼絲繩及附屬聯(lián)接裝置的完好情況。

二、檢查路線為斜井—豎井鋼絲繩—罐籠—井下其它管轄地點鋼絲繩。

三、如果發(fā)現(xiàn)任一處鋼絲繩摩損率、斷絲率超標,或其它部位不完好,立即停鉤,匯報主管領導,等待處理。

四、每日8點班檢查后,將檢查情況,如實填寫鋼絲繩日檢表報機電科、安全科留存。

鋼絲繩管理規(guī)定10篇

為了確保鋼絲繩的使用壽命,使用單位各班組必須遵循下列規(guī)定:一、在使用中,鋼絲繩必須經(jīng)常放在地滾上,不許有缺滾、脫滾或脫輪的現(xiàn)象。二、各班組要特別注意各鋼絲繩部分不許有彎曲現(xiàn)象,不準將地滾拉壞。三、各班長必須認真交接班,如果發(fā)現(xiàn)鋼絲繩不符合要求,則要立即匯報,必要時馬上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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