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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管理規(guī)定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53

起吊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起吊大架安全管理規(guī)定

各部門:

近期我礦井下起吊、拆裝、搬運大件任務較多,為保證施工期間的安全工作,根據(jù)調(diào)度會精神,特做如下規(guī)定:

1. 起吊、拆裝、搬運大件必須由專業(yè)隊伍進行(檢修班相關人員),如發(fā)現(xiàn)由其他人員進行,對其按“三違”論處。

2.在巷道內(nèi)起吊重物時,起吊前,必須認真檢查起吊處周圍環(huán)境,嚴禁使用巷道支護錨桿,選用固定的起吊設備,必須加固牢靠。

3.起吊必須選擇在頂板完整,周圍支護狀況良好的地方。

4.起吊前,要檢查起吊用具、起吊點鋼梁及使用的鏈條等要有足夠的強度,連接牢固可靠;起吊用具、使用的繩套、鏈子等要有富余的安全系數(shù),插接牢固,螺絲全扣上牢,不合格的起吊用具不準使用。

5.井下起吊重物時,必須準確計算重物的重量,所用手拉葫蘆及起吊點的起吊能力,要大于被起吊設備的重量。

6.起吊重物時,必須有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現(xiàn)場指揮,指派1名有經(jīng)驗的老工人專人觀察頂板、起吊梁,起吊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安全合適的地點遠離起吊點及設備,其他人員要躲到安全地點;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停止工作,進行處理,處理不徹底,不得進行作業(yè)。

7.起吊重物時,必須檢查手拉葫蘆鉤頭的固定情況,起吊拉力是否滿足安全要求,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地點;手拉葫蘆的鉤頭與鋼梁之間必須采用專用機具連接.確保固定牢固可靠。根據(jù)被起吊重物的重心,將手拉葫蘆的鉤頭固定在鏈條上適當?shù)奈恢?有明顯銹蝕痕跡的鏈條和馬蹄環(huán)嚴禁使用。

8.起吊前,要認真檢查起吊處周圍環(huán)境和頂板的完好情況;起吊地點上方頂板必須完好,支護可靠,無掉頂片幫的危險。

9.起吊時,人員必須站在安全的地點,觀察被起吊重物及手拉葫蘆的固定情況,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10.起吊時,要均勻緩慢拉緊手拉葫蘆,下放時要均勻緩慢落下,松鏈要慢,防止打滑、設備突然落下、損壞設備或傷人。

11.被起吊設備的捆綁要牢靠,手拉葫蘆的鉤頭要掛穩(wěn)妥,并找準設備的重心。

12.開始起吊時,要先慢慢拉緊手拉葫蘆,起吊離地200mm左右時,由專人檢查起吊鋼梁、吊葫蘆、鏈條受力情況,鋼絲繩受力偏差情況,各處確認無誤后,再將設備起高。

13.起吊時,禁止任何人在設備正下方或斜下方及受力的起吊點附近通行或停留,并禁止將手腳伸到可能被擠壓的地方。

14.吊掛或拖運有棱角的物件或吊點有棱角時,鋼絲繩或鏈條與吊件或吊點間應用木塊或膠帶等襯墊,以防損傷或切斷繩鏈。

15.起吊時要找準重物重心,被起吊設備要捆綁牢固穩(wěn)妥,起吊時必須垂直起吊,進行斜拉時,要嚴格遵守措施規(guī)定。起吊過程中,重物搖擺狀態(tài)下不能起吊,起吊過程中重物下方嚴禁站人,施工人員身體各部位嚴禁暴露在起吊物件及設施下方。較重設備要采取多點起吊,以確保安全。

16.只能起吊單件自由物體,嚴禁多件混吊。

17.起吊工作必須一次完成,不能中途停止,否則必須放下設備再重新起吊。

18.起吊時,嚴禁把電氣設備的手把、喇叭嘴等作為懸掛點起吊。

19.起吊工作完成后,要待設備放平穩(wěn)后,方可摘掉手拉葫蘆。嚴禁使用性能不穩(wěn)定或不完好的手拉葫蘆起吊設備。

20.拆裝大件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措施規(guī)定。

21.拖運重物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嚴禁損壞設備或傷人。

22.人工搬運較輕設備部件時,必須根據(jù)所搬運部件的長度保持一定的距離,按順序搬運。

23.多人搬運大件時,必須齊心協(xié)力,找好平?點,防止大件傾斜傷人。

24.當重物超過一個人扛運能力時,必須兩人或多人進行搬運,嚴禁單獨強行扛運;搬運時,必須選擇足夠強度的工具及鋼絲繩,用鋼絲繩夾子連結成繩套時,與鋼絲繩配套的鋼絲繩夾子不得少于4道。

25.兩人或多人搬運設備時,必須有一名跟班隊長或班組長現(xiàn)場指揮;并且要喊口號,兩腳必須走穩(wěn)踏實,嚴防蹬空。人工用長鋼管搬運重物時,為防止吊掛重物鋼絲繩與鋼管處下滑傷人,必須用鋼絲繩夾連結繩套(鋼絲繩夾不得少于4道)將吊掛重物鋼絲繩與鋼管固定牢固。同時,必須使用同側的肩,同時抬同時放,必須相互配合好,做到同起同落;往地上放時,人員的手、腳不得放在重物的下方以及可能被擠壓到的地方,必須輕抬輕放,嚴禁亂擲,防止因兩端不同時落地造成傷人事故;中途停止抬運時,必須將重物放平穩(wěn),防止重物滾動或歪倒傷人,搬運重物的工具必須放到底板上防止工具掉落傷人。

安全科

2022年1月19日

第2篇 選煤廠各起吊口起吊重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開電動葫蘆或起吊絞車的司機要經(jīng)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2、起吊重物要有專人指揮,否則不得作業(yè),按一般違章處罰。

3、起吊重物要有專門聯(lián)系信號,室內(nèi)要有聲光電鈴、專人聯(lián)系。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4、開工前要有專人檢查起吊設備鋼絲繩、起吊工具用具等的完好情況,不符合規(guī)定不得作業(yè)。否則,施工負責人按四級過失處罰。

5、對起吊用的設備,車間要有專人管理,落實到人頭、維護保養(yǎng),實行定期檢查,定期檢修。否則,對責任者按四級過失處罰。

6、起吊重物要捆綁牢靠,先試吊離地面200mm,檢查起吊重心,機械索具受力情況等無問題后方可正式起吊。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7、起吊現(xiàn)場周圍要有專人站崗,防止人員通過。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8、起吊重物下嚴禁行人和作業(yè)。否則,按嚴重違章處罰。

9、起吊重物超過500kg,進入現(xiàn)場時,要有專門拖拉工具,嚴禁用人工拉拽。否則,按嚴重違章處罰。

10、500kg 以下重物用人工拉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拉繩人員體重要和起吊重物相匹配。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1、重物在起吊前就要栓好拖拉繩索,嚴禁在起吊口現(xiàn)栓繩索。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2、起吊氧氣、乙炔氣時,必須用吊籃、分裝分吊,不得同時起吊,且必須擰好瓶蓋。吊籃要結實、可靠、完好。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3、往起吊梁上掛滑輪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有專人監(jiān)護。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4、各種起吊設備、設施、繩索、滑輪、工具、用具等不得超負荷使用。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5、一噸以上重物起吊,車間要有專門安全措施,經(jīng)廠、安全監(jiān)察部及處領導審批后方可起吊,且必須有廠、車間干部及安檢員現(xiàn)場把關,否則不準作業(yè)。違

者,作業(yè)人員按一般違章處罰,施工負責人按四級過失處罰。

16、各起吊口超過5kg 重的廢舊物料嚴禁往下拋擲,只允許吊運(廢舊膠帶不在此限),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7、經(jīng)檢修可做它用的廢舊材料嚴禁拋擲。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8、拋擲下方是硬化地面時嚴禁拋擲。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9、各起吊口往下拋擲廢舊物料時,拋擲人員不準戴手套,必須系好保險帶,拋擲下方現(xiàn)場周圍要有專人站崗,上下聯(lián)系好后方可拋擲。否則,按嚴重違章處罰。

第3篇 選煤廠起吊口起吊重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開電動葫蘆或起吊絞車的司機要經(jīng)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2、起吊重物要有專人指揮,否則不得作業(yè),按一般違章處罰。

3、起吊重物要有專門聯(lián)系信號,室內(nèi)要有聲光電鈴、專人聯(lián)系。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4、開工前要有專人檢查起吊設備鋼絲繩、起吊工具用具等的完好情況,不符合規(guī)定不得作業(yè)。否則,施工負責人按四級過失處罰。

5、對起吊用的設備,車間要有專人管理,落實到人頭、維護保養(yǎng),實行定期檢查,定期檢修。否則,對責任者按四級過失處罰。

6、起吊重物要捆綁牢靠,先試吊離地面200mm,檢查起吊重心,機械索具受力情況等無問題后方可正式起吊。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7、起吊現(xiàn)場周圍要有專人站崗,防止人員通過。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8、起吊重物下嚴禁行人和作業(yè)。否則,按嚴重違章處罰。

9、起吊重物超過500kg,進入現(xiàn)場時,要有專門拖拉工具,嚴禁用人工拉拽。否則,按嚴重違章處罰。

10、500kg 以下重物用人工拉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拉繩人員體重要和起吊重物相匹配。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1、重物在起吊前就要栓好拖拉繩索,嚴禁在起吊口現(xiàn)栓繩索。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2、起吊氧氣、乙炔氣時,必須用吊籃、分裝分吊,不得同時起吊,且必須擰好瓶蓋。吊籃要結實、可靠、完好。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3、往起吊梁上掛滑輪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有專人監(jiān)護。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4、各種起吊設備、設施、繩索、滑輪、工具、用具等不得超負荷使用。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5、一噸以上重物起吊,車間要有專門安全措施,經(jīng)廠、安全監(jiān)察部及處領導審批后方可起吊,且必須有廠、車間干部及安檢員現(xiàn)場把關,否則不準作業(yè)。違

者,作業(yè)人員按一般違章處罰,施工負責人按四級過失處罰。

16、各起吊口超過5kg 重的廢舊物料嚴禁往下拋擲,只允許吊運(廢舊膠帶不在此限),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7、經(jīng)檢修可做它用的廢舊材料嚴禁拋擲。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8、拋擲下方是硬化地面時嚴禁拋擲。否則,按一般違章處罰。

19、各起吊口往下拋擲廢舊物料時,拋擲人員不準戴手套,必須系好保險帶,拋擲下方現(xiàn)場周圍要有專人站崗,上下聯(lián)系好后方可拋擲。否則,按嚴重違章處罰。

第4篇 起吊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起吊作業(yè)分級、分類

1、吊裝作業(yè)按吊裝重物的質(zhì)量分為三級:

a)吊裝重物的質(zhì)量大于80t時,為一級吊裝作業(yè);

b)吊裝重物的質(zhì)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時,為二級吊裝作業(yè);

c)吊裝重物的質(zhì)量小于40t時,為三級吊裝作業(yè)。

2、吊裝作業(yè)按吊裝作業(yè)級別分為三類:

a)一級吊裝作業(yè)為大型吊裝作業(yè);

b)二級吊裝作業(yè)為中型吊裝作業(yè);

c)三級吊裝作業(yè)為一般吊裝作業(yè)。

二)吊裝作業(yè)的作業(yè)程序

1、項目單位負責人認真填寫《吊裝安全作業(yè)證》各項內(nèi)容,交施工單位負責人批準。對施工作業(yè)中的吊裝作業(yè),必須編制吊裝方案,并將填好的《吊裝安全作業(yè)證》與吊裝方案一并報機動部門負責人批準。《吊裝安全作業(yè)證》批準后,項目負責人應將《吊裝安全作業(yè)證》交作業(yè)人員。作業(yè)人員應檢查《吊裝安全作業(yè)證》,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yè)。

2、吊裝作業(yè)之前必須先辦理作業(yè)許可和吊裝作業(yè)票,進車票。

(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的范圍

吊裝質(zhì)量大于等于40t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物雖不足40t,但形狀復雜、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裝施工方案經(jīng)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四)起吊作業(yè)前應檢查和確認的內(nèi)容:

a)檢查吊鉤、鋼絲繩、環(huán)形鏈、滑輪組、卷筒、減速器等易損零部件的安全技術狀況;

b)檢查電氣裝置、液壓裝置、離合器、制動器、限位器、防碰撞裝置、警報器等操縱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術條件,并進行無負荷運載試驗;

c)檢查地面附著物情況、起重機械與地面的固定或墊木的設置情況,劃定不準閑人進入的危險區(qū)域并派專人看護;

d)檢查確認起重機械作業(yè)時或在作業(yè)區(qū)靜置時各部位活動空間范圍內(nèi)沒有在用的電線、電纜和其它障礙物;

e)檢查吊具與吊索是否選擇適當,其質(zhì)量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f)確認吊裝方案和安全預案;

g)明確指揮人員、作業(yè)人員、監(jiān)護人員的職責分工;

h)基礎周圍回填土夯實情況和天氣預報情況;

i)起吊現(xiàn)場已拉警戒繩,無關人員離開起吊范圍內(nèi)。

(五)起吊作業(yè)安全要求:

1、各種吊裝作業(yè)前,應預先在吊裝現(xiàn)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jiān)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nèi)。懸吊重物下方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2、吊裝作業(yè)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yè)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yè)。

3、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未經(jīng)機動、建筑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4、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jīng)過現(xiàn)場指揮人員批準。

5.吊裝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jīng)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吊起。吊裝作業(yè)現(xiàn)場的吊繩索、攬風繩、拖拉繩等應避免同帶電線路接觸,并保持安全距離。

6.在起重作業(yè)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或特殊顏色的安全帽。起吊作業(yè)必須明確統(tǒng)一信號。

7.在采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施工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必須熟悉吊裝方案,盡量選用相同機種、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機并合理布置,同時明確吊裝總指揮和中間指揮,統(tǒng)一指揮信號。

(六)吊裝作業(yè)人員資質(zhì)及管理要求

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工)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學習并接受安全技術培訓,經(jīng)國家或業(yè)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門簽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從事指揮和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1、起重指揮人員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a)必須按規(guī)定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b)及時糾正對吊索或吊具的錯誤選擇;

c)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d)吊裝過程中,任何崗位出現(xiàn)故障,必須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設施。

2、起重機司機(起重操作人員)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a)必須按指揮人員(中間指揮人員)所發(fā)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fā)出,均應立即執(zhí)行;

b)當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c)嚴禁使用起重機或其它起重機械起吊超載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件;

d)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禁止起重操作;

e)吊物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吊物棱角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f)無法看清場地、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操作;

g)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不應靠近高低壓輸電線路。必須在輸電路線旁作業(yè)時,必須按規(guī)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后再進行起重作業(yè);

h)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懸在空中;

i)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檢修。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diào)整起升機構的制動器;

j)下放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k)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起重機械所承的載荷不能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3、司索人員(起重工)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a)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報告險情;

b)根據(jù)重物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吊具與吊索。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guī)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過安全負荷;起升吊物,應檢查其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

c)吊物捆綁必須牢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應在同一垂直線。捆綁留下的繩頭,應緊繞在吊鉤或吊物之上。多人綁掛時,應由一人負責指揮;

d)禁止隨吊物起吊或在吊鉤、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況進入吊物下方時,必須事先與指揮人員和起重機司機(起重操作人員)聯(lián)系,并設置支撐裝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機運行軌道上;

e)吊掛重物時,起吊繩、鏈所經(jīng)過的棱角處應加襯墊。吊運零散的物件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吊籃、吊斗等器具;

f)不得綁掛、起吊不明重量、與其它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地面和其它物體粘結在一起的重物;

g)人員與吊物應保持安全距離。放置吊物就位時,應用拉繩或撐竿、鉤子就位;

h)高空吊裝體積較大的物件時,應捆綁拖拉繩。

(七)起重作業(yè)結束應注意的事項

起重作業(yè)完畢,作業(yè)人員應做好以下工作:

a)將吊鉤和起重臂放到規(guī)定的穩(wěn)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必須將總電源開關切斷;

b)對在軌道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錨定住;

c)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規(guī)定的地方,并對其進行檢查、維護。達到報廢標準的要及時更換;

d)對接替工作人員,應告知設備、設施存在的異常情況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e)對起重機械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

(八)不準吊裝作業(yè)的情況

在吊裝作業(yè)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a)指揮信號不明; b)超負荷或物體質(zhì)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h)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i)重物越人頭;

j)安全裝置失靈。

k)遇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雪、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從事露天作業(yè)。

第5篇 井下起吊設備重物技術管理規(guī)定

1、使用手拉葫蘆起吊設備(重物)前,必須對手拉葫蘆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各部件是否齊全、靈活可靠,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禁手拉葫蘆帶病起吊設備(重物),嚴禁使用不能自鎖的手拉葫蘆。

2、錨桿支護巷道起吊設備(重物)必須提前打注專用錨桿或錨索,且錨桿必須實行全長錨固,嚴禁使用支護設計錨桿(索)、鋼帶、鋼筋梯以及金屬網(wǎng)等作為起吊構件。起吊重量不超過2噸時,采用φ20×2200mm以上錨桿;起吊重量超過2噸時,必須采用φ22×2200mm以上錨桿,且起吊錨桿數(shù)量不少于2根。采用錨索進行起吊時,錨索設計長度應確保錨固到穩(wěn)定巖層中的長度不少于1m,錨固力不小于180kn。

3.井下起吊設備(重物)必須編制專門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分管副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起吊用的鋼絲繩套及連接構件強度不得小于起吊設備(重物)的8倍,吊環(huán)擰入錨桿尾部螺絲后錨桿絲的外露長度不小于2mm。起吊時須派專人觀察生根錨桿(錨索)及吊環(huán),確保安全可靠。

4、架棚巷道利用工字鋼棚起吊設備(重物),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必須將手拉葫蘆懸掛在牢固可靠的支架上,并由專人提前對前后10架棚進行檢查加固,將背板剎緊背牢、打齊撐桿后方可起吊。

②嚴禁使用交岔點抬棚進行起吊,用支架起吊設備(重物)應增加兩側護棚。

③起吊設備(重物)的重量必須符合手拉葫蘆銘牌規(guī)定,嚴禁用手拉葫蘆起吊超過銘牌規(guī)定的重量。

④吊裝地點必須設在在支護完好、安全可靠的地點,嚴禁在巷道失修地點進行起吊。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必須由班組長或經(jīng)驗豐富的老工人選定,并將吊裝地點前后10m巷道進行修復加固,確保后路暢通、安全可靠后方可起吊。

⑤起吊必須兩人進行,一人檢查、指揮,一人操作,嚴禁一人起吊。起吊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非重物一側,設備(重物)下嚴禁有人,防止重物墜落傷人。起吊過程中,負責檢查、指揮的人員,必須密切注視吊

裝的安全情況,發(fā)現(xiàn)險情立即停止作業(yè)。

5.上下山起吊設備(重物)時,下方嚴禁有人。

6.架棚巷道起吊重物必須垂直起吊,其重量不大于2噸。

7.起吊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必須立即停止起吊,放下起吊設備(重物)進行處理:

①起吊時支架變形、撐木折斷、頂板掉矸、鋼絲繩套斷絲;

②起重鏈打滑、松脫,手鏈、棘爪打滑;

③起吊異常沉重,手拉葫蘆工作聲音異常;

④起吊設備(重物)不穩(wěn)定,旋轉、搖擺。

起吊管理規(guī)定5篇

(一)起吊作業(yè)分級、分類1、吊裝作業(yè)按吊裝重物的質(zhì)量分為三級:a)吊裝重物的質(zhì)量大于80t時,為一級吊裝作業(yè);b)吊裝重物的質(zhì)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時,為二級吊裝作業(y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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