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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運輸管理辦法10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49

機電運輸管理辦法

第1篇 焦煤企業(yè)機電運輸事故管理辦法

1范圍

本辦法規(guī)定了機電運輸事故的等級劃分標準、事故的管理程序、事故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考核標準;本辦法的目的是加強焦煤集團機電運輸設備的管理,規(guī)范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 防止重復性事故發(fā)生。

本辦法適用于焦煤集團所屬單位。

2引用標準和術語

2.1《煤炭工業(yè)企業(yè)機電、運輸事故管理辦法》、《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

2.2機電運輸事故:企業(yè)的機電運輸設備因非正常磨損造成停產或效能降低,停機時間和經(jīng)濟損失超過規(guī)定限額者均為設備事故。設備事故分為一般、重大和特大三類。

2.3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為設備事故的管理范圍

2.3.1經(jīng)監(jiān)測、檢查,發(fā)現(xiàn)設備存在故障或安全隱患,但未造成設備損壞而停產,須提前檢修,經(jīng)公司主管生產或設備部門同意安排的臨時檢修。

2.3.2在生產過程中, 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其它設備損壞的。

2.3.3因自然災害事故造成機電運輸設備損壞。

3管理職責

3.1焦煤集團總工程師對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工作負責。

3.2設備工程室

3.2.1負責機電運輸事故的歸口管理;

3.2.2負責機電運輸事故的收集和匯總;

3.2.3負責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追查、分析和考核;

3.3安全管理室負責機電運輸事故的監(jiān)督、檢查,參與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追查、分析。

3.4各公司(分廠)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和上報。

4管理程序

4.1機電運輸事故管理的內容包括:事故預防、事故上報、事故設備搶修、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資料管理、事故考核。

4.2機電運輸事故等級劃分

4.2.1機電運輸事故的分級: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的時間,造成損失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類。

4.2.2機電運輸事故分級標準

4.2.2.1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0.1-2萬元者;

b. 造成設備停運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1小時及以上或產量損失200噸及以上者;

c.地面工廠造成車間供電中斷1-4小時或全廠供電中斷10-30分鐘者;

d.6kv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

e.機電、運輸設備預防性檢修不到位,造成誤產時間達1小時以上;

f.運輸設備碰頭、追尾、車輛顛覆、猴車或斜井跑車、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jīng)濟損失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4.2.2.2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重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到50萬元者;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者;

c.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地面生產、維修單位局部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7天或全廠供電中斷30分鐘以上至2天者;

d.機電、運輸設備預防性檢修不到位,造成主運輸系統(tǒng)、洗煤系統(tǒng)誤產時間達8小時以上或綜采工作面誤產時間達1天以上;

e.因機電、運輸事故或電氣保護失效造成越級跳閘到電力公司35kv、110kv變電所者;

f.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猴車或斜井跑車、皮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6kv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等惡性事故,造成經(jīng)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g.對突出瓦斯礦井地面瓦斯抽排泵站,停止運行20分鐘及以上者;

h.高突礦井主扇風機及分區(qū)扇風機停風10分鐘及以上,其它礦井20分鐘及以上者。

4.2.2.3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特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50萬元者;

b.因機電、運輸事故引起淹井、著火、瓦斯爆炸、停電造成全礦停止生產8小時以上,基建施工企業(yè)停工8小時以上者;

c.地面生產工廠車間供電中斷1天以上或全廠中斷供電2天以上者 ;

d.主扇風機和分區(qū)扇風機停止供風30分鐘以上者。

其它經(jīng)濟損失未構成一般事故,但情節(jié)嚴重,應視為未遂事故。

4.3機電運輸事故損失計算

機電運輸事故經(jīng)濟損失包括直接經(jīng)濟損失和停產、減產經(jīng)濟損失,直接經(jīng)濟損失為設備修復費和報廢設備損失。

 設備修復費= 備件費+材料費+人工費;

 報廢設備損失= 報廢設備凈值;

停產損失=事故當月計劃臺時產量×停機時間×噸產品價格×5%;

4.4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

4.4.1機電運輸事故預防

4.4.1.1各分公司要做好設備的日常點檢定修及預防性檢修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事故隱患,做好設備的配件儲備工作。

4.4.1.2加強崗位司機、機電技術員工的培訓,按章操作,提高崗位司機的操作技能和機電技術人員的排除故障的能力。

4.4.1.3各分公司要做好關鍵設備事故應急措施的編制工作,并儲備部分事故備件。

4.4.2事故上報

4.4.2.1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各分公司嚴格按機電運輸事故管理辦法自行處理,并做好事故記錄臺帳。

4.4.2.2發(fā)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各分公司必須在30分鐘內向焦煤集團調度指揮中心、設備工程室、安全監(jiān)察室匯報,并做好事故記錄臺帳。

4.4.3事故搶修

機電運輸設備發(fā)生事故, 迅速按照規(guī)程措施組織搶修, 加強防范,避免事故的擴大。

4.4.4事故分析

4.4.4.1發(fā)生機電運輸事故, 在恢復生產后,3天內組織事故分析會, 查清事故原因, 總結事故教訓, 并按事故發(fā)生原因、類別、部位、時間間隔逐項統(tǒng)計分析, 找出事故發(fā)生根源, 制訂防范措施。

4.4.4.2一般機電運輸事故分析會由事故單位主持召開, 事故單位主管領導和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參加。

4.4.4.3重大及特大機電運輸事故,事故分析會由設備工程室主持召開, 事故單位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參加,并請焦煤集團相關部室和焦煤集團主管領導參加。

4.4.4.4機電運輸事故分析會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事故原因不明, 責任不清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及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無防范措施或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沒有確定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不放過。重特大設備事故分析會一定要有會議紀要, 對事故直接責任者、間接責任者和領導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必要考核,對隱瞞事故情節(jié)或不報者要加重處理。

4.4.5事故記錄

4.4.5.1崗位司機對所發(fā)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必須做好記錄, 包括事故設備名稱、時間、地點、部位、操作過程、所見事故的發(fā)生過程及在場人員等。并在事故分析會上據(jù)實提供上述資料。

4.4.5.2事故單位機電管理部門必須將事故分析報告、事故防范措施執(zhí)行情況、事故處理決定、設備修復費用(備件、材料、人工費用)等全部記錄在案,及時歸檔。

4.4.5.3設備發(fā)生事故要做好次數(shù)和時間的統(tǒng)計。

4.4.6事故的考核

4.4.6.1一般事故:由各分公司、分廠內部按照設備事故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4.4.6.2重大事故:考核各分公司1000-5000元,其中責任單位正職及分管領導分別承擔10%。

4.4.6.3特大事故:考核各分公司10000-20000元,其中責任單位正職及分管領導分別承擔20%。

4.4.6.4對重特大事故隱瞞不報的各分公司正職及分管領導考核1000-5000元。

4.4.7針對發(fā)生的機電運輸事故,由事故責任單位制訂事故的預防措施,由事故單位主管領導負責落實,并將事故預防措施和落實情況上報設備工程室。

5記錄

序號

記錄編號

記錄名稱

產生部門

保管部門

保管期限

1

jm2010—01a

機電運輸事故記錄臺帳

事故單位

事故單位

兩年

2

jm2010—02a

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報表

事故單位

設備工程室

兩年

jm2010—01a機電運輸事故記錄臺帳

序號

事故單 位

事故名稱

起止時間

事故地點

影響范圍

影響產量

事故經(jīng)過

事故原因

防范措施

處理結果

記錄人

備注

1

2

3

jm2010—02a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報表

重特大機電事故報表

事故單位:

事故名稱

事故發(fā)生地點影響范圍

事故時間

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事故損失

影響時間

影響產量(噸)

損失價值(元)

時分

事故直接責任者

姓 名

職 稱

年 齡

事故發(fā)生經(jīng)過

排除故障的技術措施及經(jīng)過

事故的原因及責任分析

事故的教訓及改進措施

焦煤集團意見

管理部門意見

基層單位意見

蓋章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2篇 機電運輸設備安全準運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做好設備準運證的發(fā)放、管理工作,結合我鑫銅公司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使用設備的單位。

第二章具體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對井下所有在用機電、運輸設備及相關安全設施實行安全準運許可制度。機電、運輸設備或安全設施未取得安全準運證的,不得使用。

第二條 機運部負責安全準運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安監(jiān)部做好機電、運輸設備、安全設施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

第三條 機電、運輸設備、安全設施在運行前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設備名稱、責任單位和使用地點。機運部收到申請后,牽頭組織安監(jiān)部、使用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共同驗收并簽字,合格后有機運部發(fā)放準運證,并掛設在設備上方可運行。

第四條 設備拆除、停用、搬卸至新地點或更換使用單位,原安全準運證無效,使用單位需重新申請。

第五條 機運部、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備安全準運臺帳,明確責任人員。

第六條 施工單位取得安全準運證后,不得降低設備或設施安全使用標準,并應當加強日常檢查維護,安監(jiān)部、機運部必須加強日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其達不到安全準運標準,不具備準運條件時,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其安全準運證,嚴禁運行。

第七條 新安裝設備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否則不予頒發(fā)準運證。

第八條 運行中的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吊銷準運證,進行整改。

(一)有失爆現(xiàn)象的。

(二)不具備安全運行條件的。

(三)膠帶輸送機各種保護不起作用的。

(四)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沒有戧桿的或戧桿不合格的。

(五)使用中的絞車未安裝聲光信號的。

(六)壓風機各種保護不起作用的。

(七)煤電鉆綜保和照明綜保保護不起作用的。

以上各條發(fā)現(xiàn)后,除立即停運外,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元,支書、隊長各罰款200元。

第九條 運行中的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限期進行整改,到期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吊銷準運證,罰責任區(qū)隊1000元,罰隊長、支書各200元。

(一)整部膠帶輸送機發(fā)現(xiàn)有三個托輥同時不轉的。

(二)上下托輥有短缺現(xiàn)象的。

(三)膠帶接口開裂超過100mm的。

第3篇 某機電運輸設備安全準運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做好設備準運證的發(fā)放、管理工作,結合我鑫銅公司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使用設備的單位。

第二章具體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對井下所有在用機電、運輸設備及相關安全設施實行安全準運許可制度。機電、運輸設備或安全設施未取得安全準運證的,不得使用。

第二條 機運部負責安全準運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安監(jiān)部做好機電、運輸設備、安全設施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

第三條 機電、運輸設備、安全設施在運行前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設備名稱、責任單位和使用地點。機運部收到申請后,牽頭組織安監(jiān)部、使用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共同驗收并簽字,合格后有機運部發(fā)放準運證,并掛設在設備上方可運行。

第四條 設備拆除、停用、搬卸至新地點或更換使用單位,原安全準運證無效,使用單位需重新申請。

第五條 機運部、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設備安全準運臺帳,明確責任人員。

第六條 施工單位取得安全準運證后,不得降低設備或設施安全使用標準,并應當加強日常檢查維護,安監(jiān)部、機運部必須加強日常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其達不到安全準運標準,不具備準運條件時,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其安全準運證,嚴禁運行。

第七條 新安裝設備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否則不予頒發(fā)準運證。

第八條 運行中的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吊銷準運證,進行整改。

(一)有失爆現(xiàn)象的。

(二)不具備安全運行條件的。

(三)膠帶輸送機各種保護不起作用的。

(四)刮板輸送機機頭、機尾沒有戧桿的或戧桿不合格的。

(五)使用中的絞車未安裝聲光信號的。

(六)壓風機各種保護不起作用的。

(七)煤電鉆綜保和照明綜保保護不起作用的。

以上各條發(fā)現(xiàn)后,除立即停運外,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元,支書、隊長各罰款200元。

第九條 運行中的設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限期進行整改,到期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吊銷準運證,罰責任區(qū)隊1000元,罰隊長、支書各200元。

(一)整部膠帶輸送機發(fā)現(xiàn)有三個托輥同時不轉的。

(二)上下托輥有短缺現(xiàn)象的。

(三)膠帶接口開裂超過100mm的。

(四)膠帶跑偏嚴重的。

(五)機頭無安裝防塵罩的。

(六)各機頭灑水噴霧裝置不起作用的。

(七)膠帶輸送機行人跨越處應設過橋而未設的。

(八)刮板輸送機達不到平、直、穩(wěn)的,運行時晃動的。

(九)液力耦合器甩掉易溶塞不用的

(十)絞車鋼絲繩磨損嚴重或斷絲超過規(guī)定的。

(十一)調度絞車未使用擋繩板的。

(十二)剎車、離合手柄不起作用或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

(十三)絞車根繩達不到規(guī)定數(shù)量3至4圈的。

(十四)尾繩緊固未按規(guī)定緊固或達不到要求的。

(十五)繩卡未達到規(guī)定數(shù)量4個或個別繩卡不起作用的

(十六)絞車聲光電鈴信號不齊全的。

(十七)使用中的絞車未制作水泥基礎或四壓兩戧不全的。

(十八)斜坡一坡三檔設施不起作用的。

(十九)設備附屬部件、五小電器未上板的。

(二十)水泵閥門操作不靈活或有漏水的。

(二十一)水泵壓力表不起作用或未安裝的。

(二十二)機車剎車距離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

(二十三)乳化泵未使用自動配比裝置或加油濾網(wǎng)的,壓力達不到規(guī)定運行值的。

(二十四)變壓器超負荷運行的。

(二十五)運行中的刮板輸送機電機與減速箱之間聯(lián)接筒缺少螺絲或螺絲松動的。

(二十六)設備外露轉動部分沒有防護裝置的。

第十條 必須將安全準運證懸掛在顯著位置,保證完好,保持表面清潔。

第十一條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未取得安全準運證、準運證管理不善丟失或準用證被暫扣、吊銷的,不得使用該設備或設施,擅自使用者按三級事故論處,造成事故的要加重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鑫銅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第4篇 機電運輸系統(tǒng)走動式管理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強化管理人員責任意識,消除管理盲區(qū),積極推動機電運輸專業(yè)管理及檢查方式轉變,按照《永煤集團煤礦機電運輸走動式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本辦法,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一、走動式管理釋義

走動式管理是指機電運輸管理人員,按照既定路線,深入基層,檢查指導現(xiàn)場,與職工互相監(jiān)督、雙向控制的一種管理行為。

二、礦井參加走動式管理人員范圍

1、機電副總經(jīng)理、機電副總工程師

2、機電運輸部管理人員:經(jīng)理、副經(jīng)理、技術員。

3、區(qū)隊(機運隊、運輸隊)管理人員:隊長、支書、副隊長、技術員

4、采掘區(qū)隊及其它區(qū)隊機電管理人員:隊長、機電副隊長

5、地面鍋爐房管理人員:機運隊隊長、支書、分管副隊長、技術員

三、走動式管理檢查內容

(一)機電運輸系統(tǒng)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按照以下內容檢查:

1、機電副總經(jīng)理、副總工程師檢查內容:

(1)檢查系統(tǒng)運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況及現(xiàn)場安全隱患;

(2)檢查礦井機電科及機電管理人員上崗頻次及質量;

(3)檢查機房、硐室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

(4)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使用情況,是否靈敏可靠;

(5)檢查機房、硐室文明生產情況;

(6)檢查機房、硐室質量標準化建設情況;

2、機電運輸部經(jīng)理檢查內容:

(1)檢查系統(tǒng)運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況及現(xiàn)場安全隱患;

(2)檢查礦井機電運輸部分管人員及機電管理人員上崗頻次及質量;

(3)檢查機房、硐室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

(4)檢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及規(guī)范操作情況,并對操作人員應知應會內容進行提問;

(5)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使用情況,是否靈敏可靠;

(6)檢查人員上崗、檢修維護制度執(zhí)行情況,各種記錄填寫情況;

(7)檢查圖紙與標志牌、實際整定是否相一致;

(8)查上級部門及領導安排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9)檢查機房及現(xiàn)場質量標準化建設情況;

(10)檢查機房、硐室文明生產情況;

3、機電運輸部分管人員檢查內容:

(1)檢查系統(tǒng)運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況,排查現(xiàn)場安全隱患;

(2)檢查礦井機電管理人員上崗頻次及質量;

(3)檢查機房、現(xiàn)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

(4)檢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及規(guī)范操作情況,并對操作人員應知應會內容進行提問;

(5)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使用情況,是否靈敏可靠;

(6)檢查人員上崗、檢修維護制度執(zhí)行情況,各種記錄填寫情況;

(7)落實上級部門及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進展;

(8)檢查機房硐室、采掘工作面文明生產情況;

(9)檢查圖紙與標志牌、實際整定是否相一致;

(10)機房及現(xiàn)場質量標準化建設情況;

(11)檢查消防設施配備及完好情況

(二)區(qū)隊走動式管理按照以下內容檢查:

1、機電運輸崗位人員“三違”情況及安排工作落實情況;

2、機電運輸崗位人員應知應會、崗位技能掌握情況及崗位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

3、機電運輸現(xiàn)場專業(yè)隱患;

4、分管機電設備運行情況;

5、機電運輸崗位環(huán)境文明生產情況;

6、其它機電運輸專業(yè)人、機、物、環(huán)存在的隱患、缺陷

四、走動管理程序

1、帶任務下井:各級機電運輸管理人員下井時執(zhí)行走動式管理時,要堅持帶著問題、帶著目的下井,沿指定行走路線,對沿途的機電運輸崗位、機電設備、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并及時落實。

2、排查管理:在走動管理過程中,各級機電運輸管理干部要本著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的原則。能現(xiàn)場解決的問題要在現(xiàn)場及時解決;不能在現(xiàn)場解決的,上井后應及時通過五定表形式下發(fā)區(qū)隊進行限期整改。要求每次現(xiàn)場走動式檢查問題不少于3條。

3、分析月報:各區(qū)隊每月初對上月各級機電運輸管理干部走動管理實施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后交機電運輸部,機電運輸部匯總后形成月報,每月機電例會進行通報。

4、考核:機電運輸部根據(jù)走動式管理月報表總結內容,將結果應用到區(qū)隊月度考核中。

五、走動式管理路線

礦井按照各級機電管理人員分管范圍和重點的不同,分別設定礦井全礦范圍及區(qū)隊的走動上崗路線。全礦范圍的檢查路線適用于機電副總經(jīng)理、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運輸部管理人員;區(qū)隊的檢查路線適用于本區(qū)隊的機電管理人員。

一號線:主斜井皮帶、主暗斜皮帶、集中巷皮帶、5號煤倉、6號煤倉、15采區(qū)一部、二部、三部皮帶;(以煤流線為主)

二號線:鍋爐房、充燈房、各區(qū)隊維修房、副井車房、矸石山、地面皮帶走廊、綜采車間、壓風機房、瓦斯發(fā)電廠、瓦斯抽放泵站;(以工業(yè)廣場大型固定設備為主)

三號線:主通風機房、污水處理設備;

四號線:-25變電所、-25臨時排水點、-140中央變電所、-140臨時排水點、15采區(qū)變電所、-445m水平變電所、泵房及沿線排水管理、電纜;(變電所、水泵線)

五號線:副暗斜絞車房、副暗斜架空乘人裝置、15采區(qū)一平臺絞車房、15采區(qū)一坡猴車道架空乘人裝置、15采區(qū)二平臺絞車房、15采區(qū)二坡架空乘人裝置;主斜井架空乘人裝置;(絞車、架空乘人裝置線)

六號線:副斜井、副暗斜井、-25車場、-140水平運輸大巷、15采區(qū)軌道一坡、15采區(qū)二平巷、15采區(qū)軌道二坡、-445水平車場;(以軌道運輸、安全設施為主)

七號線:1507綜采工作面、1503上下巷、-445m水平開拓頭;(以采掘頭面為主)

井下通風隊、鉆探隊電氣設備及安全設施以所在區(qū)域為準,由分管人員同時進行走動式檢查。

六、機電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規(guī)定

1、礦井和各區(qū)隊機電管理人員根據(jù)本單位走動式管理計劃完成走動式管理任務,具體要求為:

機電副總經(jīng)理、機電副總工程師每月對各行走路線走動管理不少于1次;

機電運輸部經(jīng)理每月對各行走路線走動管理不少于2次;

機電運輸部分管副經(jīng)理、技術員每月對分管區(qū)域走動管理不少于4次;

各區(qū)隊隊長對本區(qū)隊管轄區(qū)域內走動管理每月不得少于2次,機電隊長每月不少于4次。

七、考核辦法

1、建立各級機電運輸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臺賬,按照各級機電運輸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任務,每少參加一次走動式管理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每少走一次規(guī)定行走路線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每少檢查一條隱患的對責任人罰款20元。

2、因特殊情況,無法完成走動式管理任務的人員,需寫出申請由所在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再由機電副總經(jīng)理審批方可不予處罰。無審批手續(xù),并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區(qū)域走動的人員,按未完成進行處罰。

3、對隱患排查數(shù)量和質量進行量化考核,當班沒有保質保量完成至少三條隱患數(shù)量的人員,每條罰款20 元,對弄虛作假,無中生有人員每人次處罰100元。

4、在走動時間內,所走動的線路發(fā)生安全事故,走動人員負相應的連帶安全管理責任,所包的區(qū)域、所包單位發(fā)生安全事故,包保人員負相應的連帶安全管理責任。

八、其他規(guī)定

1、機電運輸管理干部走動管理要與現(xiàn)場人員積極進行互動。管理人員巡查現(xiàn)場時發(fā)現(xiàn)的隱患,要及時與該作業(yè)區(qū)的現(xiàn)場跟班領導進行聯(lián)系,并將隱患填寫在走動式管理表上,找出存在問題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辦法,并限期落實整改,機電運輸部每月從各區(qū)隊走動式管理臺賬中選取部分內容進行抽檢。

2、機電運輸走動式管理必須形成閉環(huán)。機電運輸管理干部入井后,嚴格按照“煤礦三大規(guī)程”及礦有關規(guī)定進行現(xiàn)場檢查、指導,并如實地將檢查發(fā)現(xiàn)的隱患,填寫在走動式管理表格上,升井后

及時通過五定表形式下發(fā)區(qū)隊進行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后3天內進行復查,并簽字確認。

第5篇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

為了防止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提高公司機電質量標準化水平,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目標實現(xiàn),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工作目標

1. 杜絕重、特大機運事故和機運責任事故;

2. 杜絕電器設備失爆和嚴重機運“三違”;

3. 在2022年礦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達二級。

二、考核標準

(一)現(xiàn)場管理

1. 機電設備的安裝,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纜安裝、維護、使用細則》的規(guī)定。

2. 工作面的新安裝設備,從變電所饋電開關負荷側出線到工作面電機沿途的所有電纜由安裝單位重新懸掛整齊,開關上架,接地極符合規(guī)定,設備的完好符合規(guī)定。

3.大型設備的安裝工作,由安裝單位安裝工作完成后及時申請組織驗收,經(jīng)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及供應部等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單位。若安裝、使用單位未申請組織驗收,使用單位自己又投入使用,視為已驗收,遺留問題由使用單位自行整改。

4.加強運輸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對各自使用的電機車、柴油機車、礦車、提升絞車、皮帶機、刮板運輸機、小絞車、架空人車、翻籠等運輸設備及其設施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進行整改,保證運輸設備的完好使用。

5.各單位責任區(qū)域內的機電設備必須保持完好,對缺件、螺栓松動、不能正常使用以及不完好的設備設施,安裝不正、直或漏油、漏水、漏電、漏氣,設備清潔衛(wèi)生差等現(xiàn)象按規(guī)定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6.認真使用機電運輸系統(tǒng)中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必須完好、可靠,不得松動、失去保護功能。皮帶機必須安裝、使用好綜合保護器,五種保護齊全,安裝位置正確,否則罰100~300元/臺。

7. 設備、大型部件必須堅持入井驗收制度。檢修好的設備、部件、加工件由使用單位提出,機電礦長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要放到指定的地點。(大型設備驗收必須由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供應部及使用單位共同參加。)沒經(jīng)驗收合格的設備不能入井安裝使用。

8.井下更換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在48小時內運至地面交到相應的檢修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在48小時內未交到維修單位,未得到回收票者(回收票交機電礦長處)視為未按時回收,罰100元~300元/臺。

9.工作面?zhèn)溆迷O備、部件等必須用掛牌注明、堆放整齊,并保持完好,對亂甩、亂丟、無牌者,罰50元~100元/件。

10.井下抽排水的工作面,必須使用雙回路供電,雙管道、水泵的能力必須足夠,交替使用,臺臺必須完好,備用件充足;堅持水泵司機現(xiàn)場交接班,防止被水淹事故發(fā)生,否則罰款50元~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按追查處理。

11.電氣設備、皮帶、礦車、絞車、水泵等被人為損壞,按損壞情況和新舊程度賠償(至少不能少于原值的50%)。

(二)電氣管理.

1.井下必須搞好三大保護和三專兩閉鎖、發(fā)現(xiàn)一處未達《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者,罰300元~800元;凡人為破壞三大保護,造成保護功能失效或瓦斯電或風電閉鎖不起作用者罰500元~800元/次。

2.井下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不完好按下面要求處罰責任者(注:以上罰款必須由當班的電工、生產班組的責任人員共同承擔):

1)設備失爆罰款500元/臺;

2)開關未按計算值整定每臺罰款100元;

3)設備保護未使用的,每處罰款100元;

4)開關防爆面沒有按規(guī)定處理的每臺開關罰款20元;

5)電機無風葉及風葉罩的每臺罰款30元;

6)機械設備旋轉部位無防護裝置的每臺罰款50元;

7)備用電機或開關的喇叭嘴不按要求進行堵塞的,每臺次罰款100元;

8)在井下私自拆卸礦燈、帶電搬遷、檢修電氣設備,罰責任者200元;

9)饋電開關保護未用或擅自甩掉煤電鉆保護裝置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10)不會做檢漏試驗的電工,罰款100元,機電隊長受連帶懲罰,罰款200元;

11)電氣設備使用銅線或鐵絲代替保險絲的或保險絲規(guī)格超大的罰責任者200元;

12)在用設備未按規(guī)定上架,每處罰款50元;

13)在用電纜不按要求吊掛,每處罰款30元;

14)檢漏繼電器不動作的每臺次罰款100元,指示燈不亮的,每臺次罰款50元;

15)停電作業(yè)不掛停電牌或沒設專人守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16)在井下用水沖電氣設備的,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未采取措施處理的罰責任者200元;

17)煤電鉆、信號綜合保護、檢漏繼電器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極距離不足5m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線接在一起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18)接地線不接,接地線斷面不夠,接地極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19)3臺以上低壓電氣設備的配電點不設局部接地的,每處罰責任者100元;

20)40kw及以上電機不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或電機綜合保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21)電機或電機散熱罩部位被浮貨埋住的罰責任者30元;

22)機電硐室滅火器數(shù)量不足或失效的罰責任者50元;

23)機電硐室內存放易燃物品的罰責任者50元;

24)局部通風機巡設未上臺架的罰責任者30元;

25)閑置電氣設備應及時升井,超過15天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26)設備標志牌不齊或標志內容不符的,每臺罰款30元;

27)未按要求及時填寫設備包機管理牌的,一次罰責任者30元;

28)開關、接線盒、電機接線室接線毛刺多的,每臺次罰款30元;

29)大巷照明燈具必須整潔明亮,衛(wèi)生差或燈不亮的,每處次罰款20元;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guī)范,否則,每處罰款50元;

3.機電部管理人員要經(jīng)常下井現(xiàn)場檢查使用的設備和電器,特別對電器設備、五小電器和電纜、電氣三大保護作為重點檢查。

4.堅持防爆設備、五小電器、電纜和電線入井檢查制,每臺防爆設備;每個五小電器;每圈電纜和電線入井前必須經(jīng)電器專業(yè)組進行防爆檢查,合格的貼上合格證才準入井。否則處罰責任單位和個人100~200元/次。

5.發(fā)現(xiàn)高壓開關、煤電鉆綜保、照明綜保、電機綜保、采煤機、綜掘機等保護裝置擅自改動或失去保護功能的,罰100元~200元/次。

6.電纜懸掛整齊,間距<2m~2.5m/鉤,信號電纜與動力電纜間距大于100mm。高壓電纜與低壓電纜間距應大于100mm,接線盒兩端掛標志牌,五小電氣上板上架。高低壓電纜每隔200m掛一標志牌。禁止使用鐵絲捆綁電纜、電線。否則罰30元~50元/處。

7. 井下禁止用任何形式弄斷電纜,擅自割斷電纜者罰50元~200元/次。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8. 所有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必須入坑深埋,連接線用螺栓可靠連接并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guī)定,嚴禁串聯(lián)接地或掘進頭無一處合格接地裝置,否則罰100元~200元/處。

(三) 供電管理

1、高、低壓停送電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停電申請,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擅自停送電者、未驗電、放電就上桿作業(yè)者、停電未掛接地線者,罰300元~800元/次。

2、井下恢復送電必須堅持逐級檢查,逐級匯報,嚴格聽從調度室的統(tǒng)一指揮,嚴禁未經(jīng)檢查和命令就擅自送電和越級送電,否則罰100元~300元/次。

3.加強對電纜、開關、油質、避雷器、絕緣用具的電氣試驗,接地、漏電檢查試驗和繼電保護整定工作,把事故縮小到較小范圍內,出現(xiàn)不明原因停電事故,處理相關人員不低于100元/次。重大事故按規(guī)定追查處理。

4.井下各供電系統(tǒng)為滿足生產需要進行較大的負荷調整或供電系統(tǒng)調整,必須經(jīng)機電礦長校核,提出方案,報總工程師審批后才能實施。

5.在供電系統(tǒng)上進行拆火或搭火的使用單位必須經(jīng)機電礦長同意,并辦理相關接火手續(xù)和甩火手續(xù)后才能進行,并及時調整供電系統(tǒng)的繼電保護整定值。

6.凡出現(xiàn)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排瓦斯者必須查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局扇必須半年出井檢修加油一次,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200元/次,并承擔大修費用。

7.因停風或無人作業(yè)的巷道必須由責任單位做好“三斷”防止雷電或雜散電流入侵,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四) 運輸管理

1.提升

1)加強運輸現(xiàn)場管理工作,狠反“三違”,嚴禁“爬、蹬、跳”以及超能力提升。運輸途中發(fā)生爬、蹬、跳者,按公司、礦相關處罰條例執(zhí)行。

2)礦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搞好斜坡絞車、軌道、鋼絲繩、壓柱、壓桿、鏈環(huán)插銷的日常檢查與記錄工作,機電部督促各礦完成機車制動距離、鏈環(huán)拉力等測試工作。

3)提升運輸中,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的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使用好阻車器和上、下?lián)踯嚈?串車提升中還必須使用合格的保險繩。斜坡提升上下磨盤無人發(fā)信號站崗者、行車又行人者,按三違論處,并罰200~800元/人。

4) “一坡三檔”不使用或不起作用者,阻車器不能自動復位、絞車無壓錨或基礎、鋼絲繩斷絲超限或超載提升者、未使用標準插銷者,罰款100元~300元/次。雙鉤提升未用三連環(huán)、未用副繩者、或大平車提升未用卸扣連接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罰100元~300元/次。

5)運輸大巷擅自推各種材料車輛者、無紅燈警示者、超速行使者、架車追尾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三違”論處,罰100元~500元/次。機車的撒沙裝置不起作用的,制動裝置不合格的,超速行使的、車輛掉道后強開上道的罰100元~200元/次。

6)斜坡提升道、皮帶運輸?shù)?、對拉巷道、使用煤巷裝煤機巷道必須使用聲光通話于一體的組合控制信號,若一處未使用或不合格罰款100元~300元。

7)各礦必須加強軌道檢查與維護工作,釘標準道,保證機車、礦車安全運行。禁止亂撤亂堆放軌道、軌枕,機車行駛道、綜采綜掘運輸?shù)澜拱才N驳啦怼?/p>

8)各礦必須加強礦車、材料車及平板車的出入井考核與管理工作,任何單位不準亂放空礦車,做到及時回收,礦車報廢要經(jīng)機電部鑒定同意。

9)積極弘揚運輸安全生產技術提升,對技術進步、合理化建議實行獎勵,對制止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的有功人員進行重獎,并積極宣傳經(jīng)驗。

10)搞好礦井運輸安全文化建設,徹底制止臟、亂、差現(xiàn)象,改善運輸工作環(huán)境;積極宣講有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案例。

11)調度絞車:

a.調度絞車、回柱絞車安設不牢(未澆注基礎使用的)或不按規(guī)定打設“四壓兩戧”的,每缺一根罰款100元;

b.五小電器不集中上牌版管理的每臺罰款50元;

c.絞車制動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每臺罰款100元;

d.斜坡提升未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的,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e.在回柱絞車前方操作開關,每次罰款30元,回柱絞車需導向不使用導向輪的,每次罰責任者50元;

f.人為造成“一坡三擋”設施失效的或上部平車場安設的阻車器動作不靈敏的,仍在吊車,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g.絞車提升超過規(guī)定提、拉車數(shù)的,每超過一車罰款50元;

h.絞車不帶電下放車輛,每次罰司機100元;

i.絞車導向頂子不頂掌,柱窩或頂子直徑不符合要求及導向輪安全裝置不齊,每次罰責任者50元;

j.非絞車司機操作絞車者,每次罰款100元;

k.用鋼繩或其它物件替代三環(huán)鏈上絞車道時(特殊情況必須有措施)每次罰款200元;

l.斜巷提升中途停止運行而司機脫離崗位時,每次罰款100元;

m.小絞車提升前不按規(guī)定設警戒的,運行前不進行安全檢查或帶病運行的,每臺次罰責任者200元

n.斜坡絞車道道芯積水或有流水的罰機電隊100元;

o.斜坡提升不設“一坡三擋”設施的,每次罰機電礦長100元;

p.斜坡絞車道缺地滾或地滾不起作用的每次罰機電隊50元;

q.絞車道軌道質量差,有撐木的,每處罰款50元;

r.掘進巷道軌道、道岔質量差,枕木間距大于1米的,每處次罰款50元;

2. 溜子、皮帶機

1)溜子缺刮板、螺絲、刮板彎曲嚴重不及時更換的,每處罰款20元;

2)刮板運輸機出現(xiàn)飄鏈而未及時處理的,刮板運輸機和膠帶運輸機不按規(guī)定使用電氣信號的罰責任者100元;

3)發(fā)現(xiàn)機械設備漏油或缺油,每處罰款50元,嚴重的每處罰款100元;

4)設備衛(wèi)生差、貨多每處罰款30元,底槽貨未清理每處罰款50元;

5)皮帶道貨不及時清理罰款50元;

6)皮帶跑偏,不及時處理的,每處罰款100元;

7)皮帶架缺托輥每缺一處罰款20元;

8)巷道電纜盤圈罰款30元;

9)皮帶輸送機無皮帶清掃器或清掃器不起作用的,每臺罰款100元;

3.工作面

1)機組開動不使用冷卻水和噴霧水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2)工作面電纜破皮沒有及時進行冷補的一處罰款100元;

3)采煤機缺截齒的每少一顆罰款20元;

4)耙斗機無固定設施或設施不齊,罰司機50元;

5)耙斗機牽引鋼絲繩不符合要求,罰單位100元;

6)當班完活后,設備電源未切斷,罰司機50元。

7)局部通風機和工作面電氣設備未設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置或人為造成閉鎖裝置失效,罰責任者200元;

8)人為短接監(jiān)測開關,致使不能斷電的,監(jiān)測失效或不斷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9)掘進工作面未按要求實現(xiàn)“三專兩閉鎖”供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10)掘進工作面未實現(xiàn)雙風機雙電源的罰責任者200元;

11)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罰責任者200元;

12)電纜吊掛 不整齊或采掘工作面風、溜道電纜使用鐵線吊掛的罰責任者30元;

13)耙斗機未安設牢固(上山用穩(wěn)繩、平巷用卡軌器及撐腿)開動耙斗機的,耙斗機司機側無防護欄的,鋼絲繩磨損或斷絲超過規(guī)定使用的罰責任者150元;

14)泵站

a.泵箱乳化液濃度達不到要求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

b.泵站壓力達不到要求,仍在使用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如果匯報隊領導沒有安排處理罰隊長100元,如果安排電鉗工處理,沒處理好,罰電鉗工100元;

c.泵站設備衛(wèi)生差,罰當班司機50元;

d.泵站必須設接地極,沒有安設或安設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

(五)機電運輸事故管理

1、事故匯報。

凡發(fā)生機電運輸事故都必須及時匯報,不得隱瞞。發(fā)生事故時一方面要向生產調度系統(tǒng)匯報并要組織搶救搶修。另一方面要向機電部、安監(jiān)部等部門匯報。

①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由值班礦長立即向礦調度室、機電科匯報,并由機電礦長負責追查事故責任人。

②發(fā)生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除事故單位值班礦長立即向公司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匯報外,還應由調度室向公司領導匯報。

③發(fā)生未遂機電運輸事故時,也應立即匯報并由礦認真組織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凡發(fā)生事故(未遂事故)未匯報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一經(jīng)查處公司將加重處罰。

2、事故追查。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運部、安監(jiān)部、調度室及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會同追查。凡未發(fā)生傷亡的事故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追查,發(fā)生傷亡的事故則由安監(jiān)部組織有關人員追查及上報,追查按責任大小分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四、其他它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罰款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第6篇 機電運輸設備事故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礦內機電、運輸設備管理,及時報告、調查、處理設備損壞事故及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設備事故發(fā)生。根據(jù)《機電設備管理制度》及國家《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設備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統(tǒng)計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二章、 事故報告

第三條:設備事故發(fā)生后,當事人或者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調度室、安監(jiān)處,并采取應急措施,嚴防事故擴大。

第四條:因設備事故而造成傷亡事故的,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tǒng)計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發(fā)生設備損壞事故,應立即向調度室、安監(jiān)處,并上報事故經(jīng)過報告,重點區(qū)域設備事故應在半小時內將事故概況用電話上報主管礦長、機電科。

第六條:發(fā)生設備事故而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必須在半小時內用電話報告調度室、礦長、安監(jiān)處、機電科。

第七條:發(fā)生設備事故的單位,在事故發(fā)生后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相關部門,并積極組織搶修設備、搶救傷員并保護現(xiàn)場,不得隱報、瞞報和不報。

第三章、 事故調查

第八條:設備損壞事故發(fā)生后,要立即組成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

1、 設備一般事故由礦負責組織。

2、 設備重大事故由公司負責組織。

3、 設備傷亡事故由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

第九條:設備事故調查組由與事故無關的負責人組織安監(jiān)、調度、機電等部門參加。

第十條:查明設備事故發(fā)生的概況、過程、原因、和傷亡及經(jīng)濟損失情況,確定及設備事故責任人,提出設備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和建議,寫出設備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一條:設備事故調查內容:

1、 設備(損壞)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班次。

2、 導致設備事故發(fā)生的起因。

3、 設備事故的后果和直接經(jīng)濟損失。

4、 事故責任人受過何種培訓與安全教育,班前進行交接班情況。

5、 重大設備事故現(xiàn)場實測圖及照片。

第四章、 事故處理

第十二條: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分析會。

第十三條:確定設備(損壞)事故責任者的原則:

1、 因設備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由設計者負責。

2、 因制造、安裝和檢修的錯誤缺陷而發(fā)生的事故,由制造、安裝 、檢修者負責。

3、 因技術、操作上的錯誤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由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

4、 因犯官僚主義錯誤,不按安全技術規(guī)程要求,瞎指揮而造成設備事故的,由指揮者負責。

5、 已發(fā)生設備損壞事故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或執(zhí)行不力發(fā)生重大事故的,上級主管部門無措施的由上級部門負責,有措施不嚴格執(zhí)行的由直接管理人員負責。

6、 因隨便拆除安全保護裝置造成設備事故的,由拆除者或指揮拆除者負責。

7、 對已發(fā)現(xiàn)或決定整改的重大設備、設施隱患,貽誤整改時間造成事故的由貽誤部門或單位領導負責。

8、 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造成設備損壞事故的由當事人負責。

9、 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自啟動設備造成設備(損壞)事故的,由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負責。

第十四條:設備事故預防措施實施,應確定負責人及完成工作時限。

第十五條:設備(損壞)事故的賠償處罰標準:

1、 據(jù)責任大小及實際經(jīng)濟損失的50%--100%進行賠償。

2、 依據(jù)違反相應安全操作規(guī)定的處罰標準進行機電違章處罰。

3、 因設備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按安全相關處罰及追究責任者刑事責任。

4、 寫出書面認識張榜公布,并在全礦或公司公開檢討。

第十六條:對發(fā)生設備重大事故的,在全公司開展事故教育活動,各科室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并舉一反三,結合本工種設備操作情況,采取防范措施,并寫出書面學習體會。

第十七條;各科室、班組認真總結各類設備事故進行分析研究對策,提醒各生產單位加強預防減少或杜絕設備事故的發(fā)生。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屬福昌煤業(yè)安監(jiān)處辦公室、機電設備科,與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規(guī)定遵照執(zhí)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機電運輸系統(tǒng)走動式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強化管理人員責任意識,消除管理盲區(qū),積極推動機電運輸專業(yè)管理及檢查方式轉變,按照《永煤集團煤礦機電運輸走動式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本辦法,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一、走動式管理釋義

走動式管理是指機電運輸管理人員,按照既定路線,深入基層,檢查指導現(xiàn)場,與職工互相監(jiān)督、雙向控制的一種管理行為。

二、礦井參加走動式管理人員范圍

1、機電副總經(jīng)理、機電副總工程師

2、機電運輸部管理人員:經(jīng)理、副經(jīng)理、技術員。

3、區(qū)隊(機運隊、運輸隊)管理人員:隊長、支書、副隊長、技術員

4、采掘區(qū)隊及其它區(qū)隊機電管理人員:隊長、機電副隊長

5、地面鍋爐房管理人員:機運隊隊長、支書、分管副隊長、技術員

三、走動式管理檢查內容

(一)機電運輸系統(tǒng)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按照以下內容檢查:

1、機電副總經(jīng)理、副總工程師檢查內容:

(1)檢查系統(tǒng)運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況及現(xiàn)場安全隱患;

(2)檢查礦井機電科及機電管理人員上崗頻次及質量;

(3)檢查機房、硐室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

(4)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使用情況,是否靈敏可靠;

(5)檢查機房、硐室文明生產情況;

(6)檢查機房、硐室質量標準化建設情況;

2、機電運輸部經(jīng)理檢查內容:

(1)檢查系統(tǒng)運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況及現(xiàn)場安全隱患;

(2)檢查礦井機電運輸部分管人員及機電管理人員上崗頻次及質量;

(3)檢查機房、硐室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

(4)檢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及規(guī)范操作情況,并對操作人員應知應會內容進行提問;

(5)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使用情況,是否靈敏可靠;

(6)檢查人員上崗、檢修維護制度執(zhí)行情況,各種記錄填寫情況;

(7)檢查圖紙與標志牌、實際整定是否相一致;

(8)查上級部門及領導安排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9)檢查機房及現(xiàn)場質量標準化建設情況;

(10)檢查機房、硐室文明生產情況;

3、機電運輸部分管人員檢查內容:

(1)檢查系統(tǒng)運行情況、設備完好狀況,排查現(xiàn)場安全隱患;

(2)檢查礦井機電管理人員上崗頻次及質量;

(3)檢查機房、現(xiàn)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

(4)檢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及規(guī)范操作情況,并對操作人員應知應會內容進行提問;

(5)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使用情況,是否靈敏可靠;

(6)檢查人員上崗、檢修維護制度執(zhí)行情況,各種記錄填寫情況;

(7)落實上級部門及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進展;

(8)檢查機房硐室、采掘工作面文明生產情況;

(9)檢查圖紙與標志牌、實際整定是否相一致;

(10)機房及現(xiàn)場質量標準化建設情況;

(11)檢查消防設施配備及完好情況

(二)區(qū)隊走動式管理按照以下內容檢查:

1、機電運輸崗位人員“三違”情況及安排工作落實情況;

2、機電運輸崗位人員應知應會、崗位技能掌握情況及崗位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

3、機電運輸現(xiàn)場專業(yè)隱患;

4、分管機電設備運行情況;

5、機電運輸崗位環(huán)境文明生產情況;

6、其它機電運輸專業(yè)人、機、物、環(huán)存在的隱患、缺陷

四、走動管理程序

1、帶任務下井:各級機電運輸管理人員下井時執(zhí)行走動式管理時,要堅持帶著問題、帶著目的下井,沿指定行走路線,對沿途的機電運輸崗位、機電設備、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并及時落實。

2、排查管理:在走動管理過程中,各級機電運輸管理干部要本著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的原則。能現(xiàn)場解決的問題要在現(xiàn)場及時解決;不能在現(xiàn)場解決的,上井后應及時通過五定表形式下發(fā)區(qū)隊進行限期整改。要求每次現(xiàn)場走動式檢查問題不少于3條。

3、分析月報:各區(qū)隊每月初對上月各級機電運輸管理干部走動管理實施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后交機電運輸部,機電運輸部匯總后形成月報,每月機電例會進行通報。

4、考核:機電運輸部根據(jù)走動式管理月報表總結內容,將結果應用到區(qū)隊月度考核中。

五、走動式管理路線

礦井按照各級機電管理人員分管范圍和重點的不同,分別設定礦井全礦范圍及區(qū)隊的走動上崗路線。全礦范圍的檢查路線適用于機電副總經(jīng)理、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運輸部管理人員;區(qū)隊的檢查路線適用于本區(qū)隊的機電管理人員。

一號線:主斜井皮帶、主暗斜皮帶、集中巷皮帶、5號煤倉、6號煤倉、15采區(qū)一部、二部、三部皮帶;(以煤流線為主)

二號線:鍋爐房、充燈房、各區(qū)隊維修房、副井車房、矸石山、地面皮帶走廊、綜采車間、壓風機房、瓦斯發(fā)電廠、瓦斯抽放泵站;(以工業(yè)廣場大型固定設備為主)

三號線:主通風機房、污水處理設備;

四號線:-25變電所、-25臨時排水點、-140中央變電所、-140臨時排水點、15采區(qū)變電所、-445m水平變電所、泵房及沿線排水管理、電纜;(變電所、水泵線)

五號線:副暗斜絞車房、副暗斜架空乘人裝置、15采區(qū)一平臺絞車房、15采區(qū)一坡猴車道架空乘人裝置、15采區(qū)二平臺絞車房、15采區(qū)二坡架空乘人裝置;主斜井架空乘人裝置;(絞車、架空乘人裝置線)

六號線:副斜井、副暗斜井、-25車場、-140水平運輸大巷、15采區(qū)軌道一坡、15采區(qū)二平巷、15采區(qū)軌道二坡、-445水平車場;(以軌道運輸、安全設施為主)

七號線:1507綜采工作面、1503上下巷、-445m水平開拓頭;(以采掘頭面為主)

井下通風隊、鉆探隊電氣設備及安全設施以所在區(qū)域為準,由分管人員同時進行走動式檢查。

六、機電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規(guī)定

1、礦井和各區(qū)隊機電管理人員根據(jù)本單位走動式管理計劃完成走動式管理任務,具體要求為:

機電副總經(jīng)理、機電副總工程師每月對各行走路線走動管理不少于1次;

機電運輸部經(jīng)理每月對各行走路線走動管理不少于2次;

機電運輸部分管副經(jīng)理、技術員每月對分管區(qū)域走動管理不少于4次;

各區(qū)隊隊長對本區(qū)隊管轄區(qū)域內走動管理每月不得少于2次,機電隊長每月不少于4次。

七、考核辦法

1、建立各級機電運輸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臺賬,按照各級機電運輸管理人員走動式管理任務,每少參加一次走動式管理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每少走一次規(guī)定行走路線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每少檢查一條隱患的對責任人罰款20元。

2、因特殊情況,無法完成走動式管理任務的人員,需寫出申請由所在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再由機電副總經(jīng)理審批方可不予處罰。無審批手續(xù),并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區(qū)域走動的人員,按未完成進行處罰。

3、對隱患排查數(shù)量和質量進行量化考核,當班沒有保質保量完成至少三條隱患數(shù)量的人員,每條罰款20 元,對弄虛作假,無中生有人員每人次處罰100元。

4、在走動時間內,所走動的線路發(fā)生安全事故,走動人員負相應的連帶安全管理責任,所包的區(qū)域、所包單位發(fā)生安全事故,包保人員負相應的連帶安全管理責任。

八、其他規(guī)定

1、機電運輸管理干部走動管理要與現(xiàn)場人員積極進行互動。管理人員巡查現(xiàn)場時發(fā)現(xiàn)的隱患,要及時與該作業(yè)區(qū)的現(xiàn)場跟班領導進行聯(lián)系,并將隱患填寫在走動式管理表上,找出存在問題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辦法,并限期落實整改,機電運輸部每月從各區(qū)隊走動式管理臺賬中選取部分內容進行抽檢。

2、機電運輸走動式管理必須形成閉環(huán)。機電運輸管理干部入井后,嚴格按照“煤礦三大規(guī)程”及礦有關規(guī)定進行現(xiàn)場檢查、指導,并如實地將檢查發(fā)現(xiàn)的隱患,填寫在走動式管理表格上,升井后

及時通過五定表形式下發(fā)區(qū)隊進行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后3天內進行復查,并簽字確認。

第8篇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怎么寫

為了防止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提高公司機電質量標準化水平,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目標實現(xiàn),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工作目標

1. 杜絕重、特大機運事故和機運責任事故;2. 杜絕電器設備失爆和嚴重機運“三違”;3. 在2022年礦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達二級。

二、考核標準

(一)現(xiàn)場管理

1. 機電設備的安裝,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纜安裝、維護、使用細則》的規(guī)定。

2. 工作面的新安裝設備,從變電所饋電開關負荷側出線到工作面電機沿途的所有電纜由安裝單位重新懸掛整齊,開關上架,接地極符合規(guī)定,設備的完好符合規(guī)定。

3. 大型設備的安裝工作,由安裝單位安裝工作完成后及時申請組織驗收,經(jīng)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及供應部等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單位。

若安裝、使用單位未申請組織驗收,使用單位自己又投入使用,視為已驗收,遺留問題由使用單位自行整改。

4.加強運輸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對各自使用的電機車、柴油機車、礦車、提升絞車、皮帶機、刮板運輸機、小絞車、架空人車、翻籠等運輸設備及其設施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進行整改,保證運輸設備的完好使用。

5.各單位責任區(qū)域內的機電設備必須保持完好,對缺件、螺栓松動、不能正常使用以及不完好的設備設施,安裝不正、直或漏油、漏水、漏電、漏氣,設備清潔衛(wèi)生差等現(xiàn)象按規(guī)定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6. 認真使用機電運輸系統(tǒng)中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必須完好、可靠,不得松動、失去保護功能。

皮帶機必須安裝、使用好綜合保護器,五種保護齊全,安裝位置正確,否則罰100~300元/臺。

7. 設備、大型部件必須堅持入井驗收制度。

檢修好的設備、部件、加工件由使用單位提出,機電礦長組織驗收。

驗收合格后要放到指定的地點。

(大型設備驗收必須由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供應部及使用單位共同參加。

)沒經(jīng)驗收合格的設備不能入井安裝使用。

8. 井下更換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在48小時內運至地面交到相應的檢修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在48小時內未交到維修單位,未得到回收票者(回收票交機電礦長處)視為未按時回收,罰100元~300元/臺。

9.工作面?zhèn)溆迷O備、部件等必須用掛牌注明、堆放整齊,并保持完好,對亂甩、亂丟、無牌者,罰50元~100元/件。

10.井下抽排水的工作面,必須使用雙回路供電,雙管道、水泵的能力必須足夠,交替使用,臺臺必須完好,備用件充足;

堅持水泵司機現(xiàn)場交接班,防止被水淹事故發(fā)生,否則罰款50元~200元/次。

造成重大事故,按追查處理。

11.電氣設備、皮帶、礦車、絞車、水泵等被人為損壞,按損壞情況和新舊程度賠償(至少不能少于原值的50%)。

(二)電氣管理.

1.井下必須搞好三大保護和三專兩閉鎖、發(fā)現(xiàn)一處未達《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者,罰300元~800元;

凡人為破壞三大保護,造成保護功能失效或瓦斯電或風電閉鎖不起作用者罰500元~800元/次。

2. 井下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不完好按下面要求處罰責任者(注:以上罰款必須由當班的電工、生產班組的責任人員共同承擔):

1)設備失爆罰款500元/臺;2)開關未按計算值整定每臺罰款100元;3.)設備保護未使用的,每處罰款100元;

4)開關防爆面沒有按規(guī)定處理的每臺開關罰款20元;

5)電機無風葉及風葉罩的每臺罰款30元;

6)機械設備旋轉部位無防護裝置的每臺罰款50元;

7)備用電機或開關的喇叭嘴不按要求進行堵塞的,每臺次罰款100元;

8)在井下私自拆卸礦燈、帶電搬遷、檢修電氣設備,罰責任者200元;

9)饋電開關保護未用或擅自甩掉煤電鉆保護裝置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10)不會做檢漏試驗的電工,罰款100元,機電隊長受連帶懲罰,罰款200元;

11)電氣設備使用銅線或鐵絲代替保險絲的或保險絲規(guī)格超大的罰責任者200元;

12)在用設備未按規(guī)定上架,每處罰款50元;

13)在用電纜不按要求吊掛,每處罰款30元;

14)檢漏繼電器不動作的每臺次罰款100元,指示燈不亮的,每臺次罰款50元;

15)停電作業(yè)不掛停電牌或沒設專人守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16)在井下用水沖電氣設備的,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未采取措施處理的罰責任者200元;

17)煤電鉆、信號綜合保護、檢漏繼電器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極距離不足5m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線接在一起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18)接地線不接,接地線斷面不夠,接地極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19)3臺以上低壓電氣設備的配電點不設局部接地的,每處罰責任者100元;20)40kw及以上電機不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或電機綜合保護的罰責任者100元;21)電機或電機散熱罩部位被浮貨埋住的罰責任者30元;22)機電硐室滅火器數(shù)量不足或失效的罰責任者50元;23)機電硐室內存放易燃物品的罰責任者50元;24)局部通風機巡設未上臺架的罰責任者30元;25)閑置電氣設備應及時升井,超過15天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26)設備標志牌不齊或標志內容不符的,每臺罰款30元;27)未按要求及時填寫設備包機管理牌的,一次罰責任者30元;28)開關、接線盒、電機接線室接線毛刺多的,每臺次罰款30元;29)大巷照明燈具必須整潔明亮,衛(wèi)生差或燈不亮的,每處次罰款20元;

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guī)范,否則,每處罰款50元;3.機電部管理人員要經(jīng)常下井現(xiàn)場檢查使用的設備和電器,特別對電器設備、五小電器和電纜、電氣三大保護作為重點檢查。

4.堅持防爆設備、五小電器、電纜和電線入井檢查制,每臺防爆設備;

每個五小電器;

每圈電纜和電線入井前必須經(jīng)電器專業(yè)組進行防爆檢查,合格的貼上合格證才準入井。

否則處罰責任單位和個人100~200元/次。

5.發(fā)現(xiàn)高壓開關、煤電鉆綜保、照明綜保、電機綜保、采煤機、綜掘機等保護裝置擅自改動或失去保護功能的,罰100元~200元/次。

6. 電纜懸掛整齊,間距<2m~2.5m/鉤,信號電纜與動力電纜間距大于100mm。

高壓電纜與低壓電纜間距應大于100mm,接線盒兩端掛標志牌,五小電氣上板上架。

高低壓電纜每隔200m掛一標志牌。

禁止使用鐵絲捆綁電纜、電線。

否則罰30元~50元/處。

7. 井下禁止用任何形式弄斷電纜,擅自割斷電纜者罰50元~200元/次。

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8. 所有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必須入坑深埋,連接線用螺栓可靠連接并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guī)定,嚴禁串聯(lián)接地或掘進頭無一處合格接地裝置,否則罰100元~200元/處。

(三) 供電管理

1、高、低壓停送電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停電申請,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

擅自停送電者、未驗電、放電就上桿作業(yè)者、停電未掛接地線者,罰300元~800元/次。

2、井下恢復送電必須堅持逐級檢查,逐級匯報,嚴格聽從調度室的統(tǒng)一指揮,嚴禁未經(jīng)檢查和命令就擅自送電和越級送電,否則罰100元~300元/次。

3. 加強對電纜、開關、油質、避雷器、絕緣用具的電氣試驗,接地、漏電檢查試驗和繼電保護整定工作,把事故縮小到較小范圍內,出現(xiàn)不明原因停電事故,處理相關人員不低于100元/次。

重大事故按規(guī)定追查處理。

4.井下各供電系統(tǒng)為滿足生產需要進行較大的負荷調整或供電系統(tǒng)調整,必須經(jīng)機電礦長校核,提出方案,報總工程師審批后才能實施。

5.在供電系統(tǒng)上進行拆火或搭火的使用單位必須經(jīng)機電礦長同意,并辦理相關接火手續(xù)和甩火手續(xù)后才能進行,并及時調整供電系統(tǒng)的繼電保護整定值。

6. 凡出現(xiàn)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排瓦斯者必須查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局扇必須半年出井檢修加油一次,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200元/次,并承擔大修費用。

7. 因停風或無人作業(yè)的巷道必須由責任單位做好“三斷”防止雷電或雜散電流入侵,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四) 運輸管理

1.提升

1)加強運輸現(xiàn)場管理工作,狠反“三違”,嚴禁“爬、蹬、跳”以及超能力提升。

運輸途中發(fā)生爬、蹬、跳者,按公司、礦相關處罰條例執(zhí)行。

2)礦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搞好斜坡絞車、軌道、鋼絲繩、壓柱、壓桿、鏈環(huán)插銷的日常檢查與記錄工作,機電部督促各礦完成機車制動距離、鏈環(huán)拉力等測試工作。

3. )提升運輸中,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的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使用好阻車器和上、下?lián)踯嚈?串車提升中還必須使用合格的保險繩。

斜坡提升上下磨盤無人發(fā)信號站崗者、行車又行人者,按三違論處,并罰200~800元/人。

4) “一坡三檔”不使用或不起作用者,阻車器不能自動復位、絞車無壓錨或基礎、鋼絲繩斷絲超限或超載提升者、未使用標準插銷者,罰款100元~300元/次。

雙鉤提升未用三連環(huán)、未用副繩者、或大平車提升未用卸扣連接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罰100元~300元/次。

5)運輸大巷擅自推各種材料車輛者、無紅燈警示者、超速行使者、架車追尾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三違”論處,罰100元~500元/次。

機車的撒沙裝置不起作用的,制動裝置不合格的,超速行使的、車輛掉道后強開上道的罰100元~200元/次。

6)斜坡提升道、皮帶運輸?shù)馈锏馈⑹褂妹合镅b煤機巷道必須使用聲光通話于一體的組合控制信號,若一處未使用或不合格罰款100元~300元。

7)各礦必須加強軌道檢查與維護工作,釘標準道,保證機車、礦車安全運行。

禁止亂撤亂堆放軌道、軌枕,機車行駛道、綜采綜掘運輸?shù)澜拱才N驳啦怼?/p>

8)各礦必須加強礦車、材料車及平板車的出入井考核與管理工作,任何單位不準亂放空礦車,做到及時回收,礦車報廢要經(jīng)機電部鑒定同意。

9)積極弘揚運輸安全生產技術提升,對技術進步、合理化建議實行獎勵,對制止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的有功人員進行重獎,并積極宣傳經(jīng)驗。

10)搞好礦井運輸安全文化建設,徹底制止臟、亂、差現(xiàn)象,改善運輸工作環(huán)境;

積極宣講有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案例。

11)調度絞車:

a.調度絞車、回柱絞車安設不牢(未澆注基礎使用的)或不按規(guī)定打設“四壓兩戧”的,每缺一根罰款100元;

b.五小電器不集中上牌版管理的每臺罰款50元;

c.絞車制動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每臺罰款100元;

d.斜坡提升未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的,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e.在回柱絞車前方操作開關,每次罰款30元,回柱絞車需導向不使用導向輪的,每次罰責任者50元;

f.人為造成“一坡三擋”設施失效的或上部平車場安設的阻車器動作不靈敏的,仍在吊車,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g.絞車提升超過規(guī)定提、拉車數(shù)的,每超過一車罰款50元;

h.絞車不帶電下放車輛,每次罰司機100元;

i.絞車導向頂子不頂掌,柱窩或頂子直徑不符合要求及導向輪安全裝置不齊,每次罰責任者50元;

j.非絞車司機操作絞車者,每次罰款100元;

k.用鋼繩或其它物件替代三環(huán)鏈上絞車道時(特殊情況必須有措施)每次罰款200元;

l.斜巷提升中途停止運行而司機脫離崗位時,每次罰款100元;

m.小絞車提升前不按規(guī)定設警戒的,運行前不進行安全檢查或帶病運行的,每臺次罰責任者200元

n.斜坡絞車道道芯積水或有流水的罰機電隊100元;

o.斜坡提升不設“一坡三擋”設施的,每次罰機電礦長100元;

p.斜坡絞車道缺地滾或地滾不起作用的每次罰機電隊50元;

q.絞車道軌道質量差,有撐木的,每處罰款50元;

r.掘進巷道軌道、道岔質量差,枕木間距大于1米的,每處次罰款50元;2. 溜子、皮帶機

1)溜子缺刮板、螺絲、刮板彎曲嚴重不及時更換的,每處罰款20元;2)刮板運輸機出現(xiàn)飄鏈而未及時處理的,刮板運輸機和膠帶運輸機不按規(guī)定使用電氣信號的罰責任者100元;3.)發(fā)現(xiàn)機械設備漏油或缺油,每處罰款50元,嚴重的每處罰款100元;

4)設備衛(wèi)生差、貨多每處罰款30元,底槽貨未清理每處罰款50元;

5)皮帶道貨不及時清理罰款50元;

6)皮帶跑偏,不及時處理的,每處罰款100元;

7)皮帶架缺托輥每缺一處罰款20元;

8)巷道電纜盤圈罰款30元;

9)皮帶輸送機無皮帶清掃器或清掃器不起作用的,每臺罰款100元;3.工作面

1)機組開動不使用冷卻水和噴霧水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2)工作面電纜破皮沒有及時進行冷補的一處罰款100元;3.)采煤機缺截齒的每少一顆罰款20元;

4)耙斗機無固定設施或設施不齊,罰司機50元;

5)耙斗機牽引鋼絲繩不符合要求,罰單位100元;

6)當班完活后,設備電源未切斷,罰司機50元。

7)局部通風機和工作面電氣設備未設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置或人為造成閉鎖裝置失效,罰責任者200元;

8)人為短接監(jiān)測開關,致使不能斷電的,監(jiān)測失效或不斷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9)掘進工作面未按要求實現(xiàn)“三專兩閉鎖”供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10)掘進工作面未實現(xiàn)雙風機雙電源的罰責任者200元;

11)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罰責任者200元;

12)電纜吊掛 不整齊或采掘工作面風、溜道電纜使用鐵線吊掛的罰責任者30元;

13)耙斗機未安設牢固(上山用穩(wěn)繩、平巷用卡軌器及撐腿)開動耙斗機的,耙斗機司機側無防護欄的,鋼絲繩磨損或斷絲超過規(guī)定使用的罰責任者150元;

14)泵站

a.泵箱乳化液濃度達不到要求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

b.泵站壓力達不到要求,仍在使用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如果匯報隊領導沒有安排處理罰隊長100元,如果安排電鉗工處理,沒處理好,罰電鉗工100元;

c.泵站設備衛(wèi)生差,罰當班司機50元;

d.泵站必須設接地極,沒有安設或安設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

(五)機電運輸事故管理

1、事故匯報。

凡發(fā)生機電運輸事故都必須及時匯報,不得隱瞞。

發(fā)生事故時一方面要向生產調度系統(tǒng)匯報并要組織搶救搶修。

另一方面要向機電部、安監(jiān)部等部門匯報。

①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由值班礦長立即向礦調度室、機電科匯報,并由機電礦長負責追查事故責任人。

②發(fā)生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除事故單位值班礦長立即向公司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匯報外,還應由調度室向公司領導匯報。

③發(fā)生未遂機電運輸事故時,也應立即匯報并由礦認真組織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凡發(fā)生事故(未遂事故)未匯報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一經(jīng)查處公司將加重處罰。

2、事故追查。

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運部、安監(jiān)部、調度室及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會同追查。

凡未發(fā)生傷亡的事故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追查,發(fā)生傷亡的事故則由安監(jiān)部組織有關人員追查及上報,追查按責任大小分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四、其他它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罰款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第9篇 焦煤集團機電運輸事故管理辦法

1范圍

本辦法規(guī)定了機電運輸事故的等級劃分標準、事故的管理程序、事故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考核標準;本辦法的目的是加強焦煤集團機電運輸設備的管理,規(guī)范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 防止重復性事故發(fā)生。

本辦法適用于焦煤集團所屬單位。

2引用標準和術語

2.1《煤炭工業(yè)企業(yè)機電、運輸事故管理辦法》、《煤炭工業(yè)企業(yè)設備管理規(guī)程》

2.2機電運輸事故:企業(yè)的機電運輸設備因非正常磨損造成停產或效能降低,停機時間和經(jīng)濟損失超過規(guī)定限額者均為設備事故。設備事故分為一般、重大和特大三類。

2.3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為設備事故的管理范圍

2.3.1經(jīng)監(jiān)測、檢查,發(fā)現(xiàn)設備存在故障或安全隱患,但未造成設備損壞而停產,須提前檢修,經(jīng)公司主管生產或設備部門同意安排的臨時檢修。

2.3.2在生產過程中, 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其它設備損壞的。

2.3.3因自然災害事故造成機電運輸設備損壞。

3管理職責

3.1焦煤集團總工程師對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工作負責。

3.2設備工程室

3.2.1負責機電運輸事故的歸口管理;

3.2.2負責機電運輸事故的收集和匯總;

3.2.3負責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追查、分析和考核;

3.3安全管理室負責機電運輸事故的監(jiān)督、檢查,參與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追查、分析。

3.4各公司(分廠)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和上報。

4管理程序

4.1機電運輸事故管理的內容包括:事故預防、事故上報、事故設備搶修、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資料管理、事故考核。

4.2機電運輸事故等級劃分

4.2.1機電運輸事故的分級: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的時間,造成損失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類。

4.2.2機電運輸事故分級標準

4.2.2.1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0.1-2萬元者;

b. 造成設備停運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1小時及以上或產量損失200噸及以上者;

c.地面工廠造成車間供電中斷1-4小時或全廠供電中斷10-30分鐘者;

d.6kv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

e.機電、運輸設備預防性檢修不到位,造成誤產時間達1小時以上;

f.運輸設備碰頭、追尾、車輛顛覆、猴車或斜井跑車、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jīng)濟損失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4.2.2.2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重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到50萬元者;

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者;

c.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地面生產、維修單位局部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7天或全廠供電中斷30分鐘以上至2天者;

d.機電、運輸設備預防性檢修不到位,造成主運輸系統(tǒng)、洗煤系統(tǒng)誤產時間達8小時以上或綜采工作面誤產時間達1天以上;

e.因機電、運輸事故或電氣保護失效造成越級跳閘到電力公司35kv、110kv變電所者;

f.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猴車或斜井跑車、皮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6kv及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壓風機風缸、風包及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等惡性事故,造成經(jīng)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g.對突出瓦斯礦井地面瓦斯抽排泵站,停止運行20分鐘及以上者;

h.高突礦井主扇風機及分區(qū)扇風機停風10分鐘及以上,其它礦井20分鐘及以上者。

4.2.2.3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特大事故:

a.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50萬元者;

b.因機電、運輸事故引起淹井、著火、瓦斯爆炸、停電造成全礦停止生產8小時以上,基建施工企業(yè)停工8小時以上者;

c.地面生產工廠車間供電中斷1天以上或全廠中斷供電2天以上者 ;

d.主扇風機和分區(qū)扇風機停止供風30分鐘以上者。

其它經(jīng)濟損失未構成一般事故,但情節(jié)嚴重,應視為未遂事故。

4.3機電運輸事故損失計算

機電運輸事故經(jīng)濟損失包括直接經(jīng)濟損失和停產、減產經(jīng)濟損失,直接經(jīng)濟損失為設備修復費和報廢設備損失。

 設備修復費= 備件費+材料費+人工費;

 報廢設備損失= 報廢設備凈值;

停產損失=事故當月計劃臺時產量×停機時間×噸產品價格×5%;

4.4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

4.4.1機電運輸事故預防

4.4.1.1各分公司要做好設備的日常點檢定修及預防性檢修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事故隱患,做好設備的配件儲備工作。

4.4.1.2加強崗位司機、機電技術員工的培訓,按章操作,提高崗位司機的操作技能和機電技術人員的排除故障的能力。

4.4.1.3各分公司要做好關鍵設備事故應急措施的編制工作,并儲備部分事故備件。

4.4.2事故上報

第10篇 機電運輸安全管理考核辦法格式怎樣的

為了防止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的發(fā)生,確保設備正常運轉,提高公司機電質量標準化水平,確保安全質量標準化目標實現(xiàn),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工作目標

1. 杜絕重、特大機運事故和機運責任事故;2. 杜絕電器設備失爆和嚴重機運“三違”;3. 在2022年礦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達二級。

二、考核標準

(一)現(xiàn)場管理

1. 機電設備的安裝,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電纜安裝、維護、使用細則》的規(guī)定。

2. 工作面的新安裝設備,從變電所饋電開關負荷側出線到工作面電機沿途的所有電纜由安裝單位重新懸掛整齊,開關上架,接地極符合規(guī)定,設備的完好符合規(guī)定。

3. 大型設備的安裝工作,由安裝單位安裝工作完成后及時申請組織驗收,經(jīng)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及供應部等有關部門和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單位。

若安裝、使用單位未申請組織驗收,使用單位自己又投入使用,視為已驗收,遺留問題由使用單位自行整改。

4.加強運輸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工作,對各自使用的電機車、柴油機車、礦車、提升絞車、皮帶機、刮板運輸機、小絞車、架空人車、翻籠等運輸設備及其設施一旦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組織進行整改,保證運輸設備的完好使用。

5.各單位責任區(qū)域內的機電設備必須保持完好,對缺件、螺栓松動、不能正常使用以及不完好的設備設施,安裝不正、直或漏油、漏水、漏電、漏氣,設備清潔衛(wèi)生差等現(xiàn)象按規(guī)定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加倍處罰。

6. 認真使用機電運輸系統(tǒng)中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必須完好、可靠,不得松動、失去保護功能。

皮帶機必須安裝、使用好綜合保護器,五種保護齊全,安裝位置正確,否則罰100~300元/臺。

7. 設備、大型部件必須堅持入井驗收制度。

檢修好的設備、部件、加工件由使用單位提出,機電礦長組織驗收。

驗收合格后要放到指定的地點。

(大型設備驗收必須由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供應部及使用單位共同參加。

)沒經(jīng)驗收合格的設備不能入井安裝使用。

8. 井下更換的設備、部件等,必須在48小時內運至地面交到相應的檢修單位,需檢修的設備在48小時內未交到維修單位,未得到回收票者(回收票交機電礦長處)視為未按時回收,罰100元~300元/臺。

9.工作面?zhèn)溆迷O備、部件等必須用掛牌注明、堆放整齊,并保持完好,對亂甩、亂丟、無牌者,罰50元~100元/件。

10.井下抽排水的工作面,必須使用雙回路供電,雙管道、水泵的能力必須足夠,交替使用,臺臺必須完好,備用件充足;

堅持水泵司機現(xiàn)場交接班,防止被水淹事故發(fā)生,否則罰款50元~200元/次。

造成重大事故,按追查處理。

11.電氣設備、皮帶、礦車、絞車、水泵等被人為損壞,按損壞情況和新舊程度賠償(至少不能少于原值的50%)。

(二)電氣管理.

1.井下必須搞好三大保護和三專兩閉鎖、發(fā)現(xiàn)一處未達《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者,罰300元~800元;

凡人為破壞三大保護,造成保護功能失效或瓦斯電或風電閉鎖不起作用者罰500元~800元/次。

2. 井下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不完好按下面要求處罰責任者(注:以上罰款必須由當班的電工、生產班組的責任人員共同承擔):

1)設備失爆罰款500元/臺;2)開關未按計算值整定每臺罰款100元;3.)設備保護未使用的,每處罰款100元;

4)開關防爆面沒有按規(guī)定處理的每臺開關罰款20元;

5)電機無風葉及風葉罩的每臺罰款30元;

6)機械設備旋轉部位無防護裝置的每臺罰款50元;

7)備用電機或開關的喇叭嘴不按要求進行堵塞的,每臺次罰款100元;

8)在井下私自拆卸礦燈、帶電搬遷、檢修電氣設備,罰責任者200元;

9)饋電開關保護未用或擅自甩掉煤電鉆保護裝置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

10)不會做檢漏試驗的電工,罰款100元,機電隊長受連帶懲罰,罰款200元;

11)電氣設備使用銅線或鐵絲代替保險絲的或保險絲規(guī)格超大的罰責任者200元;

12)在用設備未按規(guī)定上架,每處罰款50元;

13)在用電纜不按要求吊掛,每處罰款30元;

14)檢漏繼電器不動作的每臺次罰款100元,指示燈不亮的,每臺次罰款50元;

15)停電作業(yè)不掛停電牌或沒設專人守護的罰責任者100元;

16)在井下用水沖電氣設備的,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未采取措施處理的罰責任者200元;

17)煤電鉆、信號綜合保護、檢漏繼電器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極距離不足5m的,輔助接地線與主接地線接在一起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

18)接地線不接,接地線斷面不夠,接地極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50元;

19)3臺以上低壓電氣設備的配電點不設局部接地的,每處罰責任者100元;20)40kw及以上電機不使用真空磁力啟動器或電機綜合保護的罰責任者100元;21)電機或電機散熱罩部位被浮貨埋住的罰責任者30元;22)機電硐室滅火器數(shù)量不足或失效的罰責任者50元;23)機電硐室內存放易燃物品的罰責任者50元;24)局部通風機巡設未上臺架的罰責任者30元;25)閑置電氣設備應及時升井,超過15天的,每臺次罰責任者100元;26)設備標志牌不齊或標志內容不符的,每臺罰款30元;27)未按要求及時填寫設備包機管理牌的,一次罰責任者30元;28)開關、接線盒、電機接線室接線毛刺多的,每臺次罰款30元;29)大巷照明燈具必須整潔明亮,衛(wèi)生差或燈不亮的,每處次罰款20元;

電纜吊掛必須整齊規(guī)范,否則,每處罰款50元;3.機電部管理人員要經(jīng)常下井現(xiàn)場檢查使用的設備和電器,特別對電器設備、五小電器和電纜、電氣三大保護作為重點檢查。

4.堅持防爆設備、五小電器、電纜和電線入井檢查制,每臺防爆設備;

每個五小電器;

每圈電纜和電線入井前必須經(jīng)電器專業(yè)組進行防爆檢查,合格的貼上合格證才準入井。

否則處罰責任單位和個人100~200元/次。

5.發(fā)現(xiàn)高壓開關、煤電鉆綜保、照明綜保、電機綜保、采煤機、綜掘機等保護裝置擅自改動或失去保護功能的,罰100元~200元/次。

6. 電纜懸掛整齊,間距<2m~2.5m/鉤,信號電纜與動力電纜間距大于100mm。

高壓電纜與低壓電纜間距應大于100mm,接線盒兩端掛標志牌,五小電氣上板上架。

高低壓電纜每隔200m掛一標志牌。

禁止使用鐵絲捆綁電纜、電線。

否則罰30元~50元/處。

7. 井下禁止用任何形式弄斷電纜,擅自割斷電纜者罰50元~200元/次。

井下嚴禁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8. 所有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必須入坑深埋,連接線用螺栓可靠連接并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的規(guī)定,嚴禁串聯(lián)接地或掘進頭無一處合格接地裝置,否則罰100元~200元/處。

(三) 供電管理

1、高、低壓停送電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停電申請,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

擅自停送電者、未驗電、放電就上桿作業(yè)者、停電未掛接地線者,罰300元~800元/次。

2、井下恢復送電必須堅持逐級檢查,逐級匯報,嚴格聽從調度室的統(tǒng)一指揮,嚴禁未經(jīng)檢查和命令就擅自送電和越級送電,否則罰100元~300元/次。

3. 加強對電纜、開關、油質、避雷器、絕緣用具的電氣試驗,接地、漏電檢查試驗和繼電保護整定工作,把事故縮小到較小范圍內,出現(xiàn)不明原因停電事故,處理相關人員不低于100元/次。

重大事故按規(guī)定追查處理。

4.井下各供電系統(tǒng)為滿足生產需要進行較大的負荷調整或供電系統(tǒng)調整,必須經(jīng)機電礦長校核,提出方案,報總工程師審批后才能實施。

5.在供電系統(tǒng)上進行拆火或搭火的使用單位必須經(jīng)機電礦長同意,并辦理相關接火手續(xù)和甩火手續(xù)后才能進行,并及時調整供電系統(tǒng)的繼電保護整定值。

6. 凡出現(xiàn)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排瓦斯者必須查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局扇必須半年出井檢修加油一次,否則罰責任單位100元~200元/次,并承擔大修費用。

7. 因停風或無人作業(yè)的巷道必須由責任單位做好“三斷”防止雷電或雜散電流入侵,否則罰300元~800元/次。

(四) 運輸管理

1.提升

1)加強運輸現(xiàn)場管理工作,狠反“三違”,嚴禁“爬、蹬、跳”以及超能力提升。

運輸途中發(fā)生爬、蹬、跳者,按公司、礦相關處罰條例執(zhí)行。

2)礦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搞好斜坡絞車、軌道、鋼絲繩、壓柱、壓桿、鏈環(huán)插銷的日常檢查與記錄工作,機電部督促各礦完成機車制動距離、鏈環(huán)拉力等測試工作。

3. )提升運輸中,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的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使用好阻車器和上、下?lián)踯嚈?串車提升中還必須使用合格的保險繩。

斜坡提升上下磨盤無人發(fā)信號站崗者、行車又行人者,按三違論處,并罰200~800元/人。

4) “一坡三檔”不使用或不起作用者,阻車器不能自動復位、絞車無壓錨或基礎、鋼絲繩斷絲超限或超載提升者、未使用標準插銷者,罰款100元~300元/次。

雙鉤提升未用三連環(huán)、未用副繩者、或大平車提升未用卸扣連接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罰100元~300元/次。

5)運輸大巷擅自推各種材料車輛者、無紅燈警示者、超速行使者、架車追尾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三違”論處,罰100元~500元/次。

機車的撒沙裝置不起作用的,制動裝置不合格的,超速行使的、車輛掉道后強開上道的罰100元~200元/次。

6)斜坡提升道、皮帶運輸?shù)?、對拉巷道、使用煤巷裝煤機巷道必須使用聲光通話于一體的組合控制信號,若一處未使用或不合格罰款100元~300元。

7)各礦必須加強軌道檢查與維護工作,釘標準道,保證機車、礦車安全運行。

禁止亂撤亂堆放軌道、軌枕,機車行駛道、綜采綜掘運輸?shù)澜拱才N驳啦怼?/p>

8)各礦必須加強礦車、材料車及平板車的出入井考核與管理工作,任何單位不準亂放空礦車,做到及時回收,礦車報廢要經(jīng)機電部鑒定同意。

9)積極弘揚運輸安全生產技術提升,對技術進步、合理化建議實行獎勵,對制止重大運輸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的有功人員進行重獎,并積極宣傳經(jīng)驗。

10)搞好礦井運輸安全文化建設,徹底制止臟、亂、差現(xiàn)象,改善運輸工作環(huán)境;

積極宣講有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案例。

11)調度絞車:

a.調度絞車、回柱絞車安設不牢(未澆注基礎使用的)或不按規(guī)定打設“四壓兩戧”的,每缺一根罰款100元;

b.五小電器不集中上牌版管理的每臺罰款50元;

c.絞車制動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每臺罰款100元;

d.斜坡提升未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的,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e.在回柱絞車前方操作開關,每次罰款30元,回柱絞車需導向不使用導向輪的,每次罰責任者50元;

f.人為造成“一坡三擋”設施失效的或上部平車場安設的阻車器動作不靈敏的,仍在吊車,每次罰責任者100元;

g.絞車提升超過規(guī)定提、拉車數(shù)的,每超過一車罰款50元;

h.絞車不帶電下放車輛,每次罰司機100元;

i.絞車導向頂子不頂掌,柱窩或頂子直徑不符合要求及導向輪安全裝置不齊,每次罰責任者50元;

j.非絞車司機操作絞車者,每次罰款100元;

k.用鋼繩或其它物件替代三環(huán)鏈上絞車道時(特殊情況必須有措施)每次罰款200元;

l.斜巷提升中途停止運行而司機脫離崗位時,每次罰款100元;

m.小絞車提升前不按規(guī)定設警戒的,運行前不進行安全檢查或帶病運行的,每臺次罰責任者200元

n.斜坡絞車道道芯積水或有流水的罰機電隊100元;

o.斜坡提升不設“一坡三擋”設施的,每次罰機電礦長100元;

p.斜坡絞車道缺地滾或地滾不起作用的每次罰機電隊50元;

q.絞車道軌道質量差,有撐木的,每處罰款50元;

r.掘進巷道軌道、道岔質量差,枕木間距大于1米的,每處次罰款50元;2. 溜子、皮帶機

1)溜子缺刮板、螺絲、刮板彎曲嚴重不及時更換的,每處罰款20元;2)刮板運輸機出現(xiàn)飄鏈而未及時處理的,刮板運輸機和膠帶運輸機不按規(guī)定使用電氣信號的罰責任者100元;3.)發(fā)現(xiàn)機械設備漏油或缺油,每處罰款50元,嚴重的每處罰款100元;

4)設備衛(wèi)生差、貨多每處罰款30元,底槽貨未清理每處罰款50元;

5)皮帶道貨不及時清理罰款50元;

6)皮帶跑偏,不及時處理的,每處罰款100元;

7)皮帶架缺托輥每缺一處罰款20元;

8)巷道電纜盤圈罰款30元;

9)皮帶輸送機無皮帶清掃器或清掃器不起作用的,每臺罰款100元;3.工作面

1)機組開動不使用冷卻水和噴霧水的,每次罰責任者200元;2)工作面電纜破皮沒有及時進行冷補的一處罰款100元;3.)采煤機缺截齒的每少一顆罰款20元;

4)耙斗機無固定設施或設施不齊,罰司機50元;

5)耙斗機牽引鋼絲繩不符合要求,罰單位100元;

6)當班完活后,設備電源未切斷,罰司機50元。

7)局部通風機和工作面電氣設備未設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裝置或人為造成閉鎖裝置失效,罰責任者200元;

8)人為短接監(jiān)測開關,致使不能斷電的,監(jiān)測失效或不斷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9)掘進工作面未按要求實現(xiàn)“三專兩閉鎖”供電的罰責任者200元;

10)掘進工作面未實現(xiàn)雙風機雙電源的罰責任者200元;

11)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的罰責任者200元;

12)電纜吊掛 不整齊或采掘工作面風、溜道電纜使用鐵線吊掛的罰責任者30元;

13)耙斗機未安設牢固(上山用穩(wěn)繩、平巷用卡軌器及撐腿)開動耙斗機的,耙斗機司機側無防護欄的,鋼絲繩磨損或斷絲超過規(guī)定使用的罰責任者150元;

14)泵站

a.泵箱乳化液濃度達不到要求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

b.泵站壓力達不到要求,仍在使用的,每次罰泵站司機100元,如果匯報隊領導沒有安排處理罰隊長100元,如果安排電鉗工處理,沒處理好,罰電鉗工100元;

c.泵站設備衛(wèi)生差,罰當班司機50元;

d.泵站必須設接地極,沒有安設或安設不符合要求的,罰款100元;

(五)機電運輸事故管理

1、事故匯報。

凡發(fā)生機電運輸事故都必須及時匯報,不得隱瞞。

發(fā)生事故時一方面要向生產調度系統(tǒng)匯報并要組織搶救搶修。

另一方面要向機電部、安監(jiān)部等部門匯報。

①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由值班礦長立即向礦調度室、機電科匯報,并由機電礦長負責追查事故責任人。

②發(fā)生重、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除事故單位值班礦長立即向公司總工辦、生產技術部、安監(jiān)部匯報外,還應由調度室向公司領導匯報。

③發(fā)生未遂機電運輸事故時,也應立即匯報并由礦認真組織追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凡發(fā)生事故(未遂事故)未匯報的責任單位和個人,一經(jīng)查處公司將加重處罰。

2、事故追查。

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運部、安監(jiān)部、調度室及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會同追查。

凡未發(fā)生傷亡的事故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追查,發(fā)生傷亡的事故則由安監(jiān)部組織有關人員追查及上報,追查按責任大小分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四、其他它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罰款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機電運輸管理辦法10篇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強化管理人員責任意識,消除管理盲區(qū),積極推動機電運輸專業(yè)管理及檢查方式轉變,按照《永煤集團煤礦機電運輸走動式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本辦法,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一、走動式管理釋義走動式管理是指機電運輸管理人員,按照既定路線,深入基層,檢查指導現(xiàn)場,與職工互相監(jiān)督、雙向控制的一種管理行為。二、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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