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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應急管理辦法1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8

事故應急管理辦法

第1篇 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結合自治區(qū)煤礦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各級負有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煤礦企業(yè)。

本辦法所稱各級負有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指各產煤地(州、市)和縣(市、區(qū))煤炭管理部門及其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以下簡稱煤監(jiān)機構)。

本辦法所稱煤礦企業(yè)是指從事煤炭生產、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和承擔煤礦建設工程的公司(煤礦)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管理是指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的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實施、修訂和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條 自治區(qū)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

新疆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自治區(qū)煤炭工業(yè)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全區(qū)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各產煤地(州、市)和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規(guī)范開展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修訂和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保證各類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五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綜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煤炭行業(yè)特點,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六條 煤礦企業(yè)的應急預案應在全面分析危險因素和各類事故隱患,客觀評估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及應急能力、應急資源,廣泛聽取一線作業(yè)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礦山救援隊伍指戰(zhàn)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本辦法和《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及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編制。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體系一般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15萬t/a(含15萬t/a)以下,且危險性較小的煤礦企業(yè)(低瓦斯、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無礦壓沖擊危險性),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合并編制。

第七條 煤礦企業(yè)的綜合應急預案是本單位應對各類災害事故的綜合性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煤礦企業(yè)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如: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頂板事故、水災事故、瓦斯突出事故、沖擊地壓等),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

第九條 煤礦企業(yè)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作業(yè)場所、主要設備和設施,應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本辦法》。

(二)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公司、礦井)實際。

(三)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公司、礦井)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三章?? 應急預案評審

第十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其它有關部門人員、煤礦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報告,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

(三)評審專家和參加評審會人員的名單。

(四)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綜合評審意見。

第十二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評審由煤礦企業(yè)自行組織。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人員、礦山救援隊伍的指戰(zhàn)人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和應急管理的專家及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并邀請駐地煤監(jiān)機構人員參加。

應急管理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yè)知識和管理經驗,可從自治區(qū)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guī)熘谐槿 ?/p>

參與評審專家的人數應根據企業(yè)規(guī)模而定。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含90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7人;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以下,45萬t/a(含45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5人;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45萬t/a以下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3人。

第十三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評審要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評審人員和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yè)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是受理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對于應急預案備案的評審工作;要素評審是煤礦企業(yè)組織的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一) 形式評審。依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主要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guī)范性和編制程序。應急預案形式評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見附表 1。

(二) 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應急預案要素評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

第十五條 煤礦企業(yè)應認真分析研究專家的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煤礦企業(yè)應按要求修訂,重新組織評審合格后,由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fā)。應急預案印發(fā)文件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聲明內容及簽字應當作為應急預案批準頁的主要內容。

第四章?? 應急預案備案

第十六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送駐地煤監(jiān)機構。

第十七條 煤礦企業(yè)按照以下規(guī)定將應急預案報送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一)納入自治區(qū)直接監(jiān)管的煤礦企業(yè)及其所屬礦井、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含90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征得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應急管理部門意見后,向新疆煤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自治區(qū)煤炭工業(yè)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備案。

(二)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以下,45萬t/a(含45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征得煤礦企業(yè)所在地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意見后,向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三)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45萬t/a以下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向煤礦企業(yè)所在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四)各煤礦企業(yè)的應急預案向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后,應送為其本煤礦企業(yè)服務的礦山救援隊伍。

第十八條 煤礦企業(yè)向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應急預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綜合評審意見。

(三)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或者煤礦企業(yè)所在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意見。

(四)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五)應急預案相關附件。

第十九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并將意見反饋送審單位,送審單位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重新報送備案。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煤礦企業(yè),在申請辦理有關行政許可事項時,可提供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不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 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要加強對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政許可事項的必要條件。凡是沒有編制應急預案或者應急預案沒有通過專家評審的,沒有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進行備案的煤礦企業(yè),向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申請辦理、變更、延期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時,不得辦理、變更、延期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得批準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不得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第五章?? 應急預案實施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要點、應急程序和能夠反映礦井實際情況的礦井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tǒng)圖、井下避災路線圖,張貼在應急指揮場所和相應的應急地點;將緊急避險設施與礦井監(jiān)測監(jiān)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系統(tǒng)相連接的安全避險系統(tǒng)圖應存放在應急指揮場所。

第二十二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加強對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將應急預案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達標考評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使從業(yè)人員了解本企業(yè)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增強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能力,提高安全意識及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行政區(qū)域內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第二十五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或專業(yè)性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時,應邀請應急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和應急管理專家指導;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七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管理部門的工作總結報送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煤礦企業(yè)的工作總結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所在地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煤礦企業(yè)編制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并將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備案程序重新備案。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煤礦企業(yè)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fā)生變化的。

(二)煤礦企業(yè)生產規(guī)模和生產工藝發(fā)生變化或重大技術改造的。

(三)安全生產條件(地質情況或者災害因素)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人員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或應急預案評估報告提出修訂要求的。

(七)應急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條 煤礦企業(yè)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和備案登記的部門報告修訂情況。

第三十一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二條 煤礦企業(yè)發(fā)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 獎懲措施

第三十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建立獎勵機制,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實施應急預案管理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三十五條 煤礦企業(yè)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由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等行政處罰。

第2篇 安全事故應急管理辦法

1、總則

1.1為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增強公司生產全過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確保公司在一旦發(fā)生事故的情況下,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同時也為事故的善后處理及進一步的調查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根據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廠區(qū)(生產廠區(qū))、總庫區(qū)內與生產安全直接相關的各類事故。如:燃燒、設備損毀、火災、中毒、中暑、自然災害、坍塌、人員傷害等事故的應急處理。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成立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主管生產安全的總經理助理任常務副組長,生產部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由技術部、生產車間等單位的主要領導組成。

2.2應急管理職責在生產(或其它)相關過程的突發(fā)安全事故中,應急小組負責生產方式的改變、人員的調配、現場搶救指揮、現場保衛(wèi)、隱患清理等綜合性工作。

3、實施程序

3.1安全事故的分類

3.1.1一類(輕微)事故。主要指在生產作業(yè)及其它相關過程中發(fā)生的設備部件失靈毀壞、工程設施損壞、人員的輕微摔、跌、碰、燙傷、中暑等。

3.1.2二類(一般)事故。主要是指在生產作業(yè)及其它相關過程中發(fā)生的單臺機械設備的毀損(不影響其它生產環(huán)節(jié))、燃燒、工程設施的重大損壞、人員的一般性傷害、多人輕度中暑、中毒、較輕的自然災害損失等。

3.1.3三類(重大或特大)事故。主要指生產作業(yè)及其它相關過程中發(fā)生的多臺設備、設施的嚴重損壞、燃燒、火災、重大自然災害、人員重傷或死亡等嚴重傷害。

3.2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過程

3.2.1一類事故的處理,原則上由單位自行組織處理,但處理后應將具體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安生部。

a)事故發(fā)生后,現場(或最先到達現場)人員應采取措施,如斷電、停氣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

b)若有受傷人員,則立即搶救,在現場條件下簡單處理后,可視情況送衛(wèi)生所或醫(yī)院救治。

c)現場事故處理,應有專人進行完整記錄,并有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簽字。

3.2.2二類事故的處理,原則上由生產部負責,其它單位配合處理,其后將具體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告主管安全的總經理助理。

a)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報告生產部,事故所在的單位負責人和安生部部長應立即到現場,安監(jiān)人員和其它相關人員應參與應急處理,同時報告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b)現場(或最先到達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如斷電、停氣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同時立即上報。

c)現場應急指揮由在場的最高管理人員負責。

d)若有人員傷害,應最先搶救受傷害人員,經簡單處理后,應以最快的速度送衛(wèi)生所或直接送醫(yī)院救治,該過程中,事故單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須參與組織領導。

e)現場事故處理應有專人記錄,所在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簽字,并上報生產部。生產部進行調查、分析后,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主管安全的總經理助理。

3.2.3三類事故的處理,由公司主要領導人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主要領導因事不能及時趕到時,由主管安全的總經理助理負責,在主管安全的總經理助理不能到達現場的情況下,由生產部部長負責,其它部門配合處理。

a)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單位立即報告生產部和主管安全的總經理助理,生產部應根據事故情況通知相關單位執(zhí)行生產變更命令。

b)主管安全總經理助理和生產部部長應立即下達應急狀態(tài)命令,并馬上趕到現場,根據情況達到上報有關上級部門規(guī)定的要立即報集團公司安監(jiān)局、省、市主管部門。

c)生產部根據情況通知各相關單位領導到現場參與事故狀態(tài)下的應急處理。

d)接通知后,各級領導人員必須迅速趕到指定地點。其中居住在本公司生活區(qū)人員15分鐘內到達現場,公司外居住人員40分鐘內到達現場。

e)在事故處理中,現場(或最先到達現場)人員應首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同時報告,如伴有重大燃燒,可直接撥打119報火警。

f)事故搶救中,應以人員的生命安全為首位,首先搶救被傷害人員,同時還應實施安全救護,做好自身安全保護。

g)事故現場的管理指揮,由在場的最高管理人員負責,其他人員服從指揮調度。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未到場時,由安生部負責。

h)公司消防、保衛(wèi)人員接應急通知后,必須在10分鐘內趕到現場,實施搶救和保衛(wèi)管制。

i)現場事故應有專人進行完整記錄,并有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或安生部部長簽字。

4、責任紀律

4.1接到應急通知后,各級人員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參與。

4.2參與事故應急工作的各級人員必須服從指揮、調度。

4.3 在事故的應急過程中,各級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不得消極、抵觸。

4.4在事故的應急過程中,無關人員(或經現場指揮人員要求撤離的人員)不得在事故現場逗留,不得在管制范圍內聚集或設障。

4.5在事故的應急過程中,各級人員不得故意破壞現場,不得擅自將事故相關的器、物帶離現場,不得做與應急不相稱的事。

對違反以上五條者,將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嚴格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從重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3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政府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細則。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全省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yè)、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設區(qū)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設區(qū)的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yè)、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二)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應急管理工作要求,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fā)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guī)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論證由生產經營單位自行組織。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專家從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guī)熘谐槿?參加評審的專家應不少于3人。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符合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jiān)總廳應急〔2009〕73號)的要求,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審查,依據《導則》和有關行業(yè)規(guī)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guī)范性和編制程序。

要素評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的應急預案評審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導則》和有關行業(yè)規(guī)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符合相關要求的,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中央駐魯和省管企業(y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同時抄報有關主管部門和所在地設區(qū)的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y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抄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二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將意見反饋送審單位,送審單位修改符合要求后,重新報送備案。

第二十三條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加強對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所涉及的周邊社區(qū)和居民的安全意識及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指導本行政區(qū)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認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或專業(yè)性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fā)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fā)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 獎懲措施

第三十七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獎勵機制,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細則規(guī)定備案的,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應急預案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四十一條 應急預案評審及備案的表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tǒng)一制定的實行。

第四十二條 各設區(qū)的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細則的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四十三條 本細則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客運專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規(guī)范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結合大同至西安鐵路客運專線施工生產的特點,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及鐵道部相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大同至西安鐵路客運專線建設范圍的安全生產事件(指突然發(fā)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影響的緊急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則及目標

第四條?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fā)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fā)揮專業(yè)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施工單位的基礎作用。

第五條? 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大西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統(tǒng)一領導和各現場指揮部的協調下,各施工單位負責有關事故災害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六條? 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事故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事發(fā)地所屬現場指揮部為主,相鄰現場指揮部及施工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援助。

第七條? 依靠科學,依法規(guī)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fā)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guī)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處理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條? 預防為主,平戰(zhàn)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害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tài)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九條? 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參建施工單位為主體的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依靠有關地方政府,充分動員和發(fā)揮所有參建單位作用,形成統(tǒng)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第十條? 工作目標。更好地適應施工生產的需求,給施工人員的工作和施工場區(qū)周邊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huán)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zhàn)狀態(tài),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第三章? 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

第十一條? 應急救援機構分為一、二、三級設置,公司設一級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設置二級救援指揮小組,各標段項目部(施工單位)設置三級應急救援實施領導小組。

公司一級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1.機構設置

公司成立突發(fā)事件一級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常務副組長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擔任、組員為各業(yè)務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質部。

2.職責

負責編制全線特別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重大災害事故發(fā)生后負責救援指揮及相關協調工作,同時負責對全線災害事故進行信息收集、分析與處理,對全線災害事故的處理提出指導意見。

現場指揮部二級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1.機構設置

各現場指揮部成立突發(fā)事件二級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長由指揮長擔任、副組長由安質部現場工程師、總監(jiān)理工程師擔任,組員為現場指揮部各專業(yè)工程師及各監(jiān)理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指揮部辦公室。

2.職責

負責編制管段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災害事故發(fā)生后,負責指揮、協調施工單位應急反應行動;與外部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系;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決定應急撤離。

施工單位三級應急救援實施領導小組

1.機構設置

施工單位成立應急救援實施領導小組,由施工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任組長,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各業(yè)務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項目部安質部,下設傷員營救組、物資搶運組、搶險組、保衛(wèi)疏導組、物資供應組、臨時醫(yī)療組等專業(yè)組。

2.職責

負責編制管段范圍內可能出現的各種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按程序報批實施;負責災害事故現場操作的指揮和協調,保證現場人員和應急反應行動的執(zhí)行;控制緊急情況,及時保持與二級應急救援指揮小組、一級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的聯系;做好消防、醫(y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聯絡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直接監(jiān)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負責應急撤退的現場指揮。

第四章? 應急預案管理

第十二條? 管理原則。

應急預案實行“分級編制、分類管理”的原則,應急預案分四級編制,其中大西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特別重大(ⅰ級)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編制重大(ⅱ級)事故應急預案、施工單位編制一般(ⅳ級)、較大(ⅲ級)事故應急預案。災害發(fā)生后分級響應與實施。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編制的基本要求。

1.總體要求

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工地現場可能發(fā)生的災害事故有坍塌、火災、水災、中毒、爆炸、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等,應急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幾類事故。

應急預案應立足于突發(fā)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項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當地社會資源的救助。

2.組織機構要求

應急領導小組: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為該小組組長,單位主管安全生產的副職(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各救援組:單位(項目部)對應業(yè)務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構成。

3.職責要求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現場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時,負責指揮工地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tài)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yè)救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jiān)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fā)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救援組長。

相關救援工作小組的職責:

(1)傷員營救組:引導現場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人員由作業(yè)工區(qū)責任人及施工人員組成。

(2)物資搶運組:搶運可以轉移的場內物資,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帶;人員由物資部門責任人及倉庫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組成。

(3)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搶險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并布置現場人員到醫(yī)院陪護。當事態(tài)無法控制時,應立刻通知聯絡組撥打政府主管部門電話求援。

(4)保衛(wèi)疏導組:對場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工作,疏散場內外非應急救援人員撤出危險地帶;人員由保衛(wèi)部門責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員組成。

(5)物資供應組: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應的物資,提供相關的安全裝備;人員由綜合部責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員組成。

(6)臨時醫(yī)療組:對受傷人員作簡單的搶救和包扎工作,及時轉移重傷人員到醫(yī)療機構就醫(yī);人員由現場醫(yī)務人員和后勤及施工人員組成。

4.救援器材要求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

(1)醫(y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2)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可基本滿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4)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面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6)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5.培訓要求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fā)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6.通信聯絡要求

項目部必須將110、119、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yè)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jiān)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保安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7.事故報告要求

工地發(fā)生突發(fā)事故后,企業(yè)、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guī)定報告有關部門:

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yè)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yè)工會;

重傷事故:企業(yè)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yè)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jiān)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y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企業(yè)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工會組織、人民檢察機關和監(jiān)督部門,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托人)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wèi)生部門;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員工受傷后,輕傷的送工地現場醫(yī)務室醫(y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y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企業(yè)應在8小時內通知勞動行政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1.相關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后,各施工單位按計劃組織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反應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么”、“怎么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guī)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救援責任。

具體要求如下:

(1)公司、現場指揮部一、二級救援組織每年組織進行一次培訓。

(2)施工單位三級救援組織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施工人員必須及時進行培訓。

(4)培訓的內容

1)滅火器材的使用及步驟訓練;

2)安全裝置的使用方法及個人防護措施;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及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

5)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

2.預案演練

各級應急救援領導(實施)小組要從實際出發(fā),針對危險目標可能發(fā)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演習。把指揮機構和各救援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指揮班子和搶救隊伍。一旦發(fā)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演練要根據制定的計劃定期進行,出現特殊情況時不定期進行專項演練,演練內容如下:

測試預案的充分程度;

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和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

測試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

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預案的缺陷和不足。

第五章? 應急響應

第十五條? 應急響應。

發(fā)生災害事故→報告聯絡有關人員(緊急時立刻報警、打求助電話)→啟動救援預案→必要時向社會發(fā)出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保護現場、上報有關部門等→善后處理。

1.信息報告

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事發(fā)單位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安全事故突發(fā)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同時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報告有關政府和部門。應急處理實施過程中,要及時續(xù)報相關情況。

2.緊急疏散及緊急避險

在發(fā)生重大事故,可能對區(qū)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在公司、現場指揮部統(tǒng)一指揮下,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對可能威脅到場外居民(包括相鄰單位人員)安全時,現場指揮部應立即和地方有關部門聯系,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災害事故發(fā)生后應有緊急避險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以及在搶險時發(fā)生二次事故。

3.先期處置

突發(fā)災害事件發(fā)生后,事發(fā)單位在報告突發(fā)事件信息的同時,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依靠本施工區(qū)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tài)的發(fā)展。

4.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tài)的重大突發(fā)事件,公司一級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及現場指揮部二級救援指揮小組聯合成立現場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態(tài)發(fā)展變化情況,開展現場處置工作,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救援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指揮和協調

根據災害事故等級啟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進入應急響應后,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6.醫(yī)療衛(wèi)生救助

施工單位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yī)療救護和現場衛(wèi)生處置工作,及時協調有關專業(yè)醫(yī)療救護機構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特殊情況下,及時聯系事故災害發(fā)生地疾病控制中心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yè)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zhí)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guī)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8.施工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施工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施工單位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qū)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決定應急狀態(tài)下施工人員及周邊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9.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fā)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10.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災害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huán)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fā)生地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第六章? 后期處置

第十六條? 現場指揮部負責協調組織事故災害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生產秩序。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事故災害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及時聯系保險機構進場開展應急救援人員、財產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事故災害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第七章 其他要求

第十九條? 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公司及相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第二十條? 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fā)生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提供經驗和依據

第二十一條? 依據公司安全獎懲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相關人員進行獎懲,妥善處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安質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景區(qū)突發(fā)事故應急管理辦法

旅游景區(qū)突發(fā)事故應急管理辦法

1總則

1.1景區(qū)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時,管理部門能有效地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處理突發(fā)事故。

1.2本制度適用于景區(qū)火災火警、重傷急救、大風暴雨、刑事治安事件、停電停水等突發(fā)事故的應急處理。

2職責

2.1景區(qū)辦公室負責突發(fā)事故處理的總協調。

2.2場務管理部門協助處理突發(fā)事故并保護現場。

2.3景區(qū)醫(yī)務室負責突發(fā)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救護。

2.4車輛管理部門負責突發(fā)事故中的用車安排。

2.5場務管理部門負責突發(fā)事故中的水、電、氣的處理;景點設施的搶修;樹木、花草的處理等。

2.6其他部門協助處理突發(fā)事故。

3工作程序

3.1火災火警

3.1.1發(fā)生火災火警時,現場的景區(qū)員工應用就近的滅火器,進行撲救,并立即報景區(qū)消防部門。

3.1.2景區(qū)消防部門接報后,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力量撲救,并上報景區(qū)領導,同時撥打119報警。

3.1.3景區(qū)員工發(fā)現火情后,應取就近的滅火器材,趕赴現場滅火,并疏散游客至安全處。

3.1.4場務管理部門電工組接報后,立即關閉現場電源。

3.1.5景區(qū)醫(yī)務室醫(yī)護人員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3.1.6車輛管理部門安排好救護或應急車輛。

3.1.7火情解除后,保安人員保護好現場,消防人員做好記錄,并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起火原因。財務部門到現場清點財務損失情況。

3.2大風暴雨

3.2.1景區(qū)辦公室收到氣象部門的大風暴雨預報時,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并傳達到各有關部門。

3.2.2各部門員工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組織本部門員工做好防風抗洪的準備工作,并組織搶險隊伍待命。

3.2.3景區(qū)辦公室、場務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安排負責人24小時值班。景區(qū)辦公室組織成立領導小組,景區(qū)值班負責人任總指揮,各部門組織員工具體實施抗風防雨應急措施。

3.2.4場務管理部門按景區(qū)有關規(guī)定,進行應急處理。

3.2.5場務管理部門組織人員檢查景區(qū)設施,使其處于安全狀態(tài)。

3.2.6開園期間出現大風暴雨,場務管理部門接到景區(qū)辦公室通知后,立即廣播通知游客注意安全。場務管理部門的保安人員應密切關注景區(qū)游客、建筑、設施的安全,發(fā)現情況立即上報。

3.2.7景區(qū)領導根據災害情況,決定是否提前閉園。如提前閉園,場務管理部門應廣播通知閉園消息,并安排保安疏導游客離園。

3.2.8災情過后,場務管理部門應拍攝受損場面并組織人員立即清理現場,組織人員搶修損壞景點、建筑設施、花木等。

3.2.9財務管理部門應及時清點受損物資;景區(qū)辦公室辦理保險索賠事

3.2.10各部門根據災害中員工的表現,按景區(qū)獎懲條例進行獎罰。對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后果,甚至構成犯罪者,根據情況給予懲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3刑事治安事件

3.3.1景區(qū)如發(fā)生打架斗毆、兇殺、搶劫、扒竊、詐騙等刑事治安事件,由場務管理部門保安人員負責處理,其他部門協助。

3.3.2景區(qū)保安人員根據事件的性質做出相應的處理。若為一般治安案件,可進行勸阻、調解,若為刑事案件,報公安機關處理,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3.3.3廣場演出期間,如發(fā)生刑事治安事件,景區(qū)工作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處理,并將當事人帶離現場,盡量不影響演出活動。

3.3.4景區(qū)工作人員應將事件的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3.4景區(qū)停電

3.4.1景區(qū)供電部門通知的計劃停電,由場務管理部門安排電工啟用備用發(fā)電機組供電。

3.4.2景區(qū)供配電設施突發(fā)性故障停電,由電工進行故障檢修;故障在30分鐘內無法排除時,由電工啟用備用發(fā)電機組供電;局部停電時,應架設臨時線路應急供電。

3.4.3廣場演出期間突然停電,應利用備用發(fā)電機組供電并向觀眾進行解釋,維持好現場秩序;如事故短時間無法解決,場務管理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景區(qū)領導報告,并維持好現場秩序,組織游客有秩序離場及退票工作。

3.5景區(qū)停水

3.5.1景區(qū)供水部門通知的計劃停水或景區(qū)供水主管道爆裂,場務管理部門應及時報景區(qū)領導并通知各部門緊急備水,與此同時,場務管理部門應安排水工利用景區(qū)水井抽水,供各部門應急使用。

3.5.2如局部爆管停水,由場務管理部門報景區(qū)領導并通知有關部門到景區(qū)接水備用,同時,由其安排水工搶修爆管。

第6篇 某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結合自治區(qū)煤礦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各級負有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煤礦企業(yè)。

本辦法所稱各級負有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指各產煤地(州、市)和縣(市、區(qū))煤炭管理部門及其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以下簡稱煤監(jiān)機構)。

本辦法所稱煤礦企業(yè)是指從事煤炭生產、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和承擔煤礦建設工程的公司(煤礦)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管理是指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的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實施、修訂和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條 自治區(qū)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

新疆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自治區(qū)煤炭工業(yè)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全區(qū)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各產煤地(州、市)和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規(guī)范開展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修訂和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保證各類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五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綜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煤炭行業(yè)特點,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六條 煤礦企業(yè)的應急預案應在全面分析危險因素和各類事故隱患,客觀評估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及應急能力、應急資源,廣泛聽取一線作業(yè)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礦山救援隊伍指戰(zhàn)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本辦法和《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及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編制。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體系一般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15萬t/a(含15萬t/a)以下,且危險性較小的煤礦企業(yè)(低瓦斯、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無礦壓沖擊危險性),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合并編制。

第七條 煤礦企業(yè)的綜合應急預案是本單位應對各類災害事故的綜合性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煤礦企業(yè)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類型(如: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頂板事故、水災事故、瓦斯突出事故、沖擊地壓等),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

第九條 煤礦企業(yè)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作業(yè)場所、主要設備和設施,應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本辦法》。

(二)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公司、礦井)實際。

(三)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公司、礦井)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三章 應急預案評審

第十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其它有關部門人員、煤礦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報告,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

(三)評審專家和參加評審會人員的名單。

(四)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綜合評審意見。

第十二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評審由煤礦企業(yè)自行組織。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人員、礦山救援隊伍的指戰(zhàn)人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和應急管理的專家及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并邀請駐地煤監(jiān)機構人員參加。

應急管理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yè)知識和管理經驗,可從自治區(qū)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guī)熘谐槿 ?/p>

參與評審專家的人數應根據企業(yè)規(guī)模而定。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含90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7人;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以下,45萬t/a(含45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5人;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45萬t/a以下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yè)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3人。

第十三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評審要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評審人員和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yè)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是受理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對于應急預案備案的評審工作;要素評審是煤礦企業(yè)組織的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一) 形式評審。依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主要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guī)范性和編制程序。應急預案形式評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見附表 1。

(二) 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及標準,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應急預案要素評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

第十五條 煤礦企業(yè)應認真分析研究專家的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煤礦企業(yè)應按要求修訂,重新組織評審合格后,由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fā)。應急預案印發(fā)文件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聲明內容及簽字應當作為應急預案批準頁的主要內容。

第四章 應急預案備案

第十六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送駐地煤監(jiān)機構。

第十七條 煤礦企業(yè)按照以下規(guī)定將應急預案報送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一)納入自治區(qū)直接監(jiān)管的煤礦企業(yè)及其所屬礦井、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含90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征得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應急管理部門意見后,向新疆煤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自治區(qū)煤炭工業(yè)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備案。

(二)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以下,45萬t/a(含45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征得煤礦企業(yè)所在地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意見后,向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三)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45萬t/a以下的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向煤礦企業(yè)所在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四)各煤礦企業(yè)的應急預案向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后,應送為其本煤礦企業(yè)服務的礦山救援隊伍。

第十八條 煤礦企業(yè)向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應急預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綜合評審意見。

(三)煤礦企業(yè)所在地(州、市)或者煤礦企業(yè)所在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意見。

(四)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五)應急預案相關附件。

第十九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并將意見反饋送審單位,送審單位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重新報送備案。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煤礦企業(yè),在申請辦理有關行政許可事項時,可提供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不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 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要加強對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政許可事項的必要條件。凡是沒有編制應急預案或者應急預案沒有通過專家評審的,沒有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進行備案的煤礦企業(yè),向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申請辦理、變更、延期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時,不得辦理、變更、延期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得批準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不得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第五章 應急預案實施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要點、應急程序和能夠反映礦井實際情況的礦井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tǒng)圖、井下避災路線圖,張貼在應急指揮場所和相應的應急地點;將緊急避險設施與礦井監(jiān)測監(jiān)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系統(tǒng)相連接的安全避險系統(tǒng)圖應存放在應急指揮場所。

第二十二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加強對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將應急預案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達標考評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使從業(yè)人員了解本企業(yè)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增強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能力,提高安全意識及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行政區(qū)域內煤礦企業(yè)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第二十五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或專業(yè)性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時,應邀請應急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和應急管理專家指導;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七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管理部門的工作總結報送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煤礦企業(yè)的工作總結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所在地縣(市、區(qū))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煤礦企業(yè)編制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并將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備案程序重新備案。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煤礦企業(yè)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fā)生變化的。

(二)煤礦企業(yè)生產規(guī)模和生產工藝發(fā)生變化或重大技術改造的。

(三)安全生產條件(地質情況或者災害因素)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人員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或應急預案評估報告提出修訂要求的。

(七)應急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條 煤礦企業(yè)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和備案登記的部門報告修訂情況。

第三十一條 煤礦企業(yè)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三十二條 煤礦企業(yè)發(fā)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監(jiān)管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 獎懲措施

第三十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yè)應當建立獎勵機制,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實施應急預案管理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三十五條 煤礦企業(yè)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由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jiān)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依法進行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等行政處罰。

第7篇 冷庫房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管理辦法

1、 冷庫須配備滅火器、消防斧等消防用具,庫房人員須具備一定的消防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器具;

2、 發(fā)生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撥打火警、醫(yī)療急救等報警電話、報警時應當說清楚事故發(fā)生地點、燃燒物種類等情況;

3、 在等待救援的過程中,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利用現有的一切消防設施阻止火情進一步擴大,以減少損失;

4、 冷庫如發(fā)生液氨泄露事故,應及時通知機房人員關閉機器及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并疏散人員;

5、 通知專業(yè)人員進行堵漏等相關應急措施;

_____公司

年月日

第8篇 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地進行企業(yè)危機防范、監(jiān)測和預控,樹立危機管理思維,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從而建立起一套組織完善、反應快速、對外一致、責任明確且符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的危機應急機制,使企業(yè)在困境中化險為夷,制定本辦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公司進行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所有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性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

1.4 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

1.5 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 以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用藥安全為最高基本原則;從提高認識,加強管理入手,防患于未然。加強對突發(fā)性事故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監(jiān)控并實施監(jiān)督管理,建立突發(fā)性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fā)性事故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fā)性事故的發(fā)生,消除或減輕突發(fā)性事故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1.5.2快速反應、時時監(jiān)控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解決,不許拖延、推諉;結合工作實際,落實責任到人,抓現場管理、細節(jié)管理。積極做好應對突發(fā)性事故的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及思想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應急救援力量。

1.5.3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公司的統(tǒng)一領導下,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突發(fā)性事故所造成的不同傷害,采取得力措施,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冊資金1000萬元,由潘幸業(yè)等股東投資興建,是經太原市計委、山西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成立的,集化學制藥、生物醫(yī)藥、中藥制劑、保健食品研發(fā)、生產、銷售于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yè)。

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吳村,距清徐縣城3公里,交通便利,四周均為農田,空氣清新,是藥品生產的理想環(huán)境。公司占地面積33000 m2,現有員工93人,生產范圍包括片劑、膠囊劑、顆粒劑、栓劑、原料藥五大類20多個品種。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主要危險源

①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

②鍋爐、壓力容器。

③高低壓配電設施。

2.2.2風險分析

①廠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gmp)制藥企業(yè)生產廠房為潔凈廠房,分為潔凈區(qū)、一般生產區(qū)。區(qū)域一般布局由低級向高級分布,形成整體工作區(qū)。由于潔凈廠房是空調凈化廠房,所以密閉性較強。且各區(qū)域之間均由活動門所分割,生產所需設施、設備、人員全部在潔凈廠房內,一旦發(fā)生生產事故,潔凈區(qū)內有兩個安全門,有逃生指示燈、有有應急燈、有防毒面具,人員可安全撤離。

②特種設備:鍋爐、空氣壓縮機等廣泛用于制藥生產。

③檢驗用化學試劑涉及到危險化學品如:易燃易爆的有機試劑,毒性試劑等,這些危險化學品在使用、保管、貯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生問題均會造成嚴重后果。公司對危險品設置專門庫區(qū)。

④制藥企業(yè)使用的制藥機械,需要維修、保養(yǎng)和操作,涉及到特種作業(yè)人員如:電工、焊工、司爐工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是企業(yè)為應付或更好地進行危機管理所設置的一種機構,從各個職能部門抽取核心的管理骨干擔當委員會的委員,定期召開會議,實施培訓,建立規(guī)范的制度、程序等。

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 董有恩

應急指揮中心副總指揮:郭居魁 寇栓桂

成員:潘誠義、陳紹亮、徐志剛、盧建亞、李文平、劉紅霞、王寶義

張?zhí)⒌詵|偉

下設應急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

辦公室主任:潘誠義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發(fā)布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組織指揮搶救隊伍實施搶救行動。

(2)負責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求援;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3)負責本單位預案好重大事故的措施和應急搶救的各項準備工作

3.2.2總指揮: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3.2.3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2.4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工作職責包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突發(fā)性事故應急工作的方針和政策,貫徹執(zhí)行公司突突發(fā)性事故應急預案;

(2)負責公司內突發(fā)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協調、督促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準備工作;

(4)按照公司統(tǒng)一安排和部署,組織有關突發(fā)性事故的應急培訓和演習;

(5)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并及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傳達、執(zhí)行公司領導和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各項決策、指令,并將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報告;

(6)承辦應急狀態(tài)終止后應急指揮中心決定的相關事宜。

3.2.5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具體分工:

董有恩: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郭居魁、寇栓桂: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潘誠義 負責外部聯系、協調聯絡、治安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等

翟東偉 負責勞動保護、人事管理、對外宣傳等

王寶義 負責公司供應系統(tǒng)及倉儲運輸相關問題

李文平 負責財務管理,資金保障及業(yè)務部門等相關問題。

張?zhí)?負責產品銷售及市場方面問題;

盧建亞 負責產品質量保證、不良反應事件、質量投訴等相關問題。

徐志剛 負責生產管理、車間人員疏散等

劉紅霞 負責產品技術、工藝方面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共關系

陳紹亮 負責設備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搶修等

3.2.6按照應急指揮中心項目分工,各負其責。各項目負責人要明確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照相關管理職責,以危機管理的原則為標準,加強管理,認真負責地對待各項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jiān)控

4.1.1應急中心辦公室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351-5996515 5995688-8026。

4.1.2化驗室毒品柜安裝有24小時有效的防盜報警器和錄像監(jiān)控系統(tǒng)。

4.1.3貫徹責任制管理,強化gmp管理和現場監(jiān)控,加強對危險源、危險

部位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1.4按照gmp要求組織和實施生產,各工序嚴格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防止質量

問題的發(fā)生。

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4.1.5加強現場監(jiān)控工作,除質保部日常監(jiān)控外,車間、班組還要設立兼職

監(jiān)控人員,對生產過程進行全方位的控制。

4.1.6落實巡回檢查、定期檢修制度,確保設備安全,杜絕不安全生產因素。

4.2 預警行動

4.2.1公司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分析公司安全工作情況,提出今后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要求,并通報近期收集的相關信息,檢討危機隱患、落實相關問題的處理進度,討論危機事件的處理辦法。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定期對匯報情況及監(jiān)控信息進行分析,發(fā)現事故苗頭應及時將預警信息通報應急中心辦公室及公司各部門。

4.2.2事故預防措施:

(1)潔凈廠房各區(qū)域間應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逃生應急通道和應急門。室內明顯處標畫出逃生應急通道路線和標志,以便發(fā)生事故時工作人員逃生。

(2)潔凈廠房內水、電、氣管線及開關位置應有明顯標識,以便搶險時操作。

(3)潔凈廠房內應裝有防火、室內氧氣含量報警裝置,并保證防止火災發(fā)生。

(4)建立污水處理系統(tǒng),生產污水經污水處理系統(tǒng),處理合格后排放,以確保不污染外環(huán)境。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a)信息報告與通知

公司設有專門應急電話:5995688-8026 5996515,并配有專人24小時值班,并設有信息公告欄,可將應急信息告知職工。最先發(fā)現或接到發(fā)生突發(fā)事件信息的個人在第一時間把事件信息通知應急中心辦公室,應急中心辦公室在接到情況報告后,在組織先期處置的同時,迅速通報相關單位,并及時查明事件詳情,在太長時間內將信息報送到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情況嚴重的由應急指揮中心決定撥打110、119或120求助。

b)信息上報

在事故初期應積極采取自救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視事故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做出決定撥打119、110、120報警電話求得社會援助,一周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fā)生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規(guī)模、簡要經過、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采取措施等;事件發(fā)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等事項。

c)信息傳遞

公司應急中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配合突發(fā)事件的信息傳遞工作,可采取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將突發(fā)事件信息報送到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機制:按危機的嚴重性、危害性、可控性,我們將危機分為三個等級。

a、黃色警報:一般性危機事件:主要指一般性安全事故;外觀等一般性質量投訴;可能帶來一定損失的重要崗位人事異動;各級主管部門檢查非關健性項目不合格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專項會議,辦公室人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商定處理辦法,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b、橙色警報;中級危機事件。主要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安全事故;包含產品主要指標不合格的質量投訴、不良反應報告;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人事異動;可能引發(fā)訴訟的合同糾紛;要求企業(yè)進行比較重要改革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出臺或變更;各級主管部門的重要檢查及檢查中發(fā)現重要指標不合格的;涉及或影響企業(yè)主要或多數產品銷售的市場變化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召開危機事件辦公會,應急中心全體人員參加,確定處理方案,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c、紅色警報;主要指:發(fā)生人員傷亡的重大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安全事故;重大的產品質量事故、嚴重不良反應事件;高層主管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人事異動;影響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政策與法規(guī)的出臺或變更;各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并要求進行整改、整頓的;各級媒體出現關于公司的負面報道的;重要的糾紛、訴訟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召開危機管理辦公會,由應急指揮中心全體成員參加,討論處理方案,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5.2 響應程序

5.2.1公司應急中心辦公室(業(yè)余時間值班室)接到報警信息后,上報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5.2.2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的應急指揮中心所有成員及搶險搶修人員,所有人員要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現場,履行自己的職責。

5.2.3在事故初期應積極采取自救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視事故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做出決定撥打119、110、120報警電話求得社會援助,向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現場情況、簡要經過、造成人員傷亡數、采取的措施等。

5.2.4搶險、搶修人員要首先切斷事故現場電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事故漫延。

5.2.5在搶救傷員、公司財產時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人員等原因對事故現場改變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

并保存好現場重要物證。

5.2.6保衛(wèi)部門要迅速封鎖事故現場,對出入事故現場人員進行嚴密監(jiān)控并作一些必要的登記處理,同時進行人員疏導(潔凈區(qū)內工作人員按綠色安全通道標志指示的方向撤出),防止擁擠造成人員傷害。

5.2.7應急指揮中心要全力組織搶救,參加救援人員要服從命令聽指揮,搶救過程中要沉著、冷靜。

5.3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huán)境符合有關標準,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指揮中心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由上級部門宣布應急結束。開始事故調查工作,應急中心辦公室負責把事故情況、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等上報應急指揮中心,經應急指揮中心審核、批準后報上級政府部門。

6 信息發(fā)布

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通過公司公告欄、網站、企業(yè)內刊等載體,將災情信息或事故情況及時、準確地通報公司全體員工及其他相關部門。如涉及內部掌握信息的發(fā)布,須通過公司經理辦公會的審核把關。

7 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理在事故災難處置接近尾聲時,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深入現場事發(fā)地點和受害區(qū)域職工當中,了解聽取一線職工的情況反映,收集匯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信息并上報公司總經理,進行調解和安撫,協助進行善后賠償,及時通報事后信息,減輕和消除事件的后果影響,確保生產生活秩序的及時恢復。公司對應急中心辦公室的總結歸檔,起草向上級報告材料。對事故的影響后果、應急能力、生產秩序恢復及應急預案適用性進行評估。就現場應急情況向相關部門報告。

7.2調查評估

每次應急突發(fā)事件處置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事件參與單位負責人座談討論,總結經驗教訓,對事故(事件)的預防、預警、協調、指揮和應急救援等處置工作和本預案中對應的應急行動方案進行全面評估,并結合實際工作提出對預案的修訂意見和要求。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中心辦公室為應急管理日常辦事機構,配有專人24小時值班,設有專門應急電話:5996515 5995688-8026,并設有信息公告欄,可將應急信息告知全體員工。設備動力部負責通信系統(tǒng)的維護,確保了公司信息暢通。

8.2 應急隊伍保障

董有恩: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郭居魁、寇栓桂: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潘誠義 負責外部聯系、協調聯絡、治安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等

翟東偉 負責勞動保護、人事管理、對外宣傳等

王寶義 負責公司供應系統(tǒng)及倉儲運輸相關問題

李文平 負責財務管理,資金保障及業(yè)務部門等相關問題。

張?zhí)?負責產品銷售及市場方面問題;

盧建亞 負責產品質量保證、不良反應事件、質量投訴等。

徐志剛 負責生產管理、車間人員疏散等

劉紅霞 負責產品技術、工藝方面問題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共關系

陳紹亮 負責設備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搶修等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 經費保障

公司財務管理部應當設立應急救援專項經費,作為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經總經理審批后,列入年度預算。財務管理部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及時支出響應款項,保證應急救援的資金需要。

8.5 其他保障

8.5.1治安保障

公司應當迅速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治安警戒、管理。加強對重要場所、人群、設施、設備和物資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現場職工。

8.5.2技術保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成立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研究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

援面臨的重大問題,提供相關技術幫助。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公司綜合管理部通過專家面授、公告欄、企業(yè)內刊、網站等方式,進行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設備、設施基本處置等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公共責任意識,提高員工的搶險、避險、自救能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的危機管理培訓。

9.2 演練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演練的監(jiān)督指導。按照《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全員參加的應急救援演練,做好演練記錄,進行演練總結,并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10 獎懲

突發(fā)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fā)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行為的,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按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理。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11.1.1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11.1.2應急響應:事故發(fā)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1.1.3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應急預案經公司法人代表批準后實施,并報清徐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及太原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清徐分局備案,留公司綜合管理部存檔。

11.3 維護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應急情況的改變,以及實施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對本預案進行更新和維護。本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并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11.4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與解釋。

11.5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9篇 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管理應當遵循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企地銜接、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應急預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預案的規(guī)定,符合工作實際和工程項目實際情況。

第二章 預案編制和內容

第五條 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編制本部門綜合應急預案;

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并按照影響工程周邊環(huán)境事故類別編制工程項目應急預案;

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所承擔工程項目的綜合應急預案,并按工程事故、影響周邊環(huán)境事故類別編制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同時制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第六條 各類應急預案編制內容各有側重。

綜合應急預案是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的總體安排。主要規(guī)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預案體系、事故分級、監(jiān)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培訓、演練與評估等,是應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工程項目應急預案是指針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主要規(guī)定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防范和監(jiān)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以及實施步驟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針對某一特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事故現場處置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方案。主要規(guī)定現場應急處置程序、技術措施及實施步驟。側重于細化企業(yè)先期處置,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程,科學組織有效施救,確保救援人員安全,并強化救援現場管理?,F場處置方案是工程項目應急預案的技術支持性文件。

第七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和能力評估的基礎上進行。質量安全風險類別見附件。

第八條 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九條 應急組織機構、應急救援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清單、應急集結路線圖等應急資源信息應當及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應急資源管理信息系統(tǒng),實現應急資源信息的及時更新與管理。

第三章 預案評審和發(fā)布

第十條 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對各自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組織評審。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可視情況組織評審。

第十一條 評審人員應當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生產或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

評審人員與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不得存在隸屬關系。

第十二條 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應急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

(二)主體內容是否完備,組織體系是否科學合理;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三)風險評估及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

(四)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

(五)應急保障資源是否完備,應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評審后應形成書面評審意見。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發(fā)布前,編制單位應當征求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意見。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應經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的負責人審批。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五條 應急預案發(fā)布后,編制單位應當將預案送達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

第四章 預案備案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綜合應急預案印發(fā)后2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建設主管部門綜合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建設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報送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三)施工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備案。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備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三)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第五章 演練和培訓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zhàn)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jié)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第十九條 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建設主管部門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視情況可加大演練頻次。

第二十條 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進行評估,并針對演練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評估和修訂意見應當有書面記錄,并及時存檔。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和相關知識的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并留存培訓記錄。應急預案培訓應覆蓋預案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jiān)督檢查培訓開展情況。

第六章 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tài)優(yōu)化和科學規(guī)范管理。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修訂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一)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其職責發(fā)生調整的;

(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規(guī)模發(fā)生較大變化的;

(四)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風險發(fā)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工法等發(fā)生較大變化的;

(六)在事故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fā)現重大問題,需要作出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四條 對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分類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進行修訂的,應當按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七章 人力和經費保障

第二十五條 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 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tǒng)籌安排;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按照預案要求落實相應的應急物資、裝備及隊伍,保證相應費用的投入。確保??顚S茫坏门灿?。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風險類別

一、工程施工風險

(一)明挖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圍護結構施工、基坑降水、支撐架設及拆除、土方開挖、主體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永久結構、圍護結構(圍護樁、連續(xù)墻等)、邊坡、支撐構件(錨索、圍檁、鋼支撐)、模板支架的穩(wěn)定性,以及基坑進水、基底隆起的風險。

(二)盾構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盾構吊裝、盾構始發(fā)和到達、盾構開倉及換刀、管片拼裝、電瓶車運輸、聯絡通道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進出洞土體的穩(wěn)定性、開倉過程中土體穩(wěn)定性及有害氣體、盾構進水的風險。

(三)礦山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豎井開挖、隧道開挖、爆破作業(yè)、聯絡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襯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冒頂、片幫、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風險。

(四)高架段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基礎施工、墩身施工、架橋機架設作業(yè)、橋面鋪裝作業(yè)、預應力張拉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模板支架穩(wěn)定性。

(五)軌行區(qū)及機電安裝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軌行區(qū)吊裝、鋪軌、安裝、裝修等作業(yè)以及機電設備吊裝、運輸及安裝調試作業(yè)的操作風險。

(六)其他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過程中(含施工前場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遷、管線拆改遷、臨時建筑物搭建、臨時電路架設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設備傾覆、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腳手架垮塌、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火災、車輛傷害、爆炸傷害(鍋爐、容器、瓦斯、炸藥)等風險。

二、自然環(huán)境與周邊環(huán)境風險

(一)自然環(huán)境風險

主要包括:天氣災害風險、地震災害風險、地質災害風險以及河湖海洋災害風險等。

(二)周邊環(huán)境風險

主要包括:工程鄰近的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橋梁、隧道、道路、軌道交通設施等風險。

第10篇 事故應急池管理規(guī)定辦法

衛(wèi)生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健全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guī)范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和管理工作,增強各類衛(wèi)生應急預案的實效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和《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訂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衛(wèi)生應急預案編制、審批、發(fā)布、備案、修訂、宣教培訓和演練等相關管理工作。本制度所稱衛(wèi)生應急預案,是指為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guī)范各類緊急應對活動預先制定的方案。

二、基本原則

衛(wèi)生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tǒng)一規(guī)劃、分類指導、歸口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國家、省相關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體現“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專業(yè)處置、部門聯動,條塊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工作指導方針;保持與上級和同級衛(wèi)生應急預案的緊密銜接,保持與相鄰行政區(qū)域相關衛(wèi)生應急預案的銜接;適應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應對措施具體,操作性強;內容完整,簡潔規(guī)范;通俗易懂,好記管用。

三、衛(wèi)生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zhèn)衛(wèi)生應急預案體系由澧南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總體預案、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企事業(yè)單位衛(wèi)生應急預案、重大活動

保障衛(wèi)生應急預案等4大類組成。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總體預案由鎮(zhèn)人民政府制定;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衛(wèi)生院組織制定;企事業(yè)單位衛(wèi)生應急預案由企事業(yè)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重大活動保障衛(wèi)生應急預案由參與活動的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學校、村(居)委會等可結合本行政區(qū)域實際,制定落實上一級總體衛(wèi)生應急預案、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部門衛(wèi)生應急預案和其他類型衛(wèi)生應急預案的行動方案。

四、職責分工

鎮(zhèn)政府負責總體衛(wèi)生應急預案、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和部門衛(wèi)生應急預案的監(jiān)督和協調工作。并承擔全鎮(zhèn)衛(wèi)生應急預案管理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鎮(zhèn)衛(wèi)生院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總體衛(wèi)生應急預案、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的協調和監(jiān)督工作,其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類型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其制定單位負責。

五、基本內容

1、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等;

2、衛(wèi)生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

3、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衛(wèi)生應急準備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發(fā)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預警響應措施等;

4、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發(fā)布、應急終止等;

5、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6、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7、監(jiān)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責任與獎懲;

8、附則,包括名詞術語和預案解釋等;

9、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圖、相關單位通信錄、應急資源情況一覽表、標準化格式文本等。

六、應急預案修訂

1、衛(wèi)生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情況,按制定衛(wèi)生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修訂應急預案。修訂后的衛(wèi)生應急預案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備案。各類衛(wèi)生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衛(wèi)生應急預案修訂周期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衛(wèi)生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要建立應急預案評估制度,在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處置或應急演練結束后,及時總結分析應急預案適用情況。鼓勵應急預案制定單位委托專業(yè)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應急預案評估工作。

3、衛(wèi)生應急預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單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適時修訂。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國家、省相關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衛(wèi)生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職責調整;相關單位或人員發(fā)生變化;衛(wèi)生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適時修訂的其他情形。

4、有關單位對生效期間的衛(wèi)生應急預案,認為有必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衛(wèi)生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衛(wèi)生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認真研究,及時反饋研究結果。

5、衛(wèi)生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消除應急預案之間相互抵觸、不銜接的情況。下級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與上一級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相互抵觸、不銜接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衛(wèi)生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同級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與部門衛(wèi)生應急預案之間相互抵觸、不銜接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協調;必要時,報請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解決。

七、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1、衛(wèi)生應急預案應列入衛(wèi)生應急知識宣教培訓內容,其中涉及公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應作為重點。衛(wèi)生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制作有關衛(wèi)生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并向公眾免費發(fā)放。

2、衛(wèi)生應急辦負責制定有關總體衛(wèi)生應急預案、專項衛(wèi)生應急預案培訓大綱,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救援人員開展應急預案相關培訓;負責組織編制衛(wèi)生應急預案演練指南,提出規(guī)范各類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與實施的方法,指導相關衛(wèi)生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3、衛(wèi)生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建立健全衛(wèi)生應急預案演練體系,制定衛(wèi)生應急演練計劃、方案并報縣衛(wèi)生局應急辦或上一級行政管理部門。適時組織有關單位開展針對各種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管理活動的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和綜合性演練。衛(wèi)生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年至少演練一次。

4、衛(wèi)生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開展演練評估工作,總結分析衛(wèi)生應急預案存在問題,衛(wèi)生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在演練結束后報縣衛(wèi)生局應急辦或上一級行政管理部門。

第11篇 冷庫庫房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管理辦法

1、 冷庫須配備滅火器、消防斧等消防用具,庫房人員須具備一定的消防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器具;

2、 發(fā)生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撥打火警、醫(yī)療急救等報警電話、報警時應當說清楚事故發(fā)生地點、燃燒物種類等情況;

3、 在等待救援的過程中,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利用現有的一切消防設施阻止火情進一步擴大,以減少損失;

4、 冷庫如發(fā)生液氨泄露事故,應及時通知機房人員關閉機器及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并疏散人員;

5、 通知專業(yè)人員進行堵漏等相關應急措施;

_____公司

年 月 日

第12篇 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編制依據和目的] 為了規(guī)范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交通運輸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規(guī)定》和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結合港口生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發(fā)布、備案、演練等工作。

第三條[備案管理的原則]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明確預案管理的主管部門] 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港口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明確生產經營人的職責] 港口經營人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六條[行政部門預案的編制要求] 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二)結合本港區(qū)的安全生產實際及危險性分析,適應本港區(qū)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實際需求;

(三)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港區(qū)、本部門的應急工作要求;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六)應與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七條[應急預案操作手冊要求]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港口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手冊。

第八條[企業(yè)預案的編制要求] 企業(yè)港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及危險性分析,適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實際需求;

(三)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四)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應急程序和應急保障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能滿足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五)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港區(qū)、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六)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七)應與上級政府、部門和本單位的相關應急預案相

互銜接。

(八)對于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應當制定現場處置方

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九)港口經營人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上級部門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預案附件內容要求]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各種預案之間應相互銜接,并與預案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條[部門預案評審要求]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報同級政府批準發(fā)布。

第十一條[港口經營人預案論證要求] 港口經營人應急預案由港口經營人自行組織論證,必要時邀請評審專家和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參加。

第十二條[部門預案備案要求]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港口經營人預案備案要求] 港口經營人進行應急預案備案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及電子文檔;

(二)應急預案論證意見;

(三)論證人員簽名表;

(四)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危險貨物現場處置方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十四條[受理部門備案要求] 受理備案登記的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對材料齊全的應急預案及時備案。

第十五條[備案登記建檔工作要求] 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港口經營人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十六條[預案宣傳教育要求] 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內重點港口經營人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港口經營人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十七條[應急演練要求] 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港區(q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

第十八條[演練頻次要求] 港口經營人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每半年演練一次,其他港口經營人每年演練一次。

第十九條[演練評估總結要求]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條[部門預案修訂要求] 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一條[港口經營人預案修訂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經營人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港口經營人因兼并、重組、轉制等重大變化導致現行應急預案不適用的;

(二)港口經營人生產工藝和技術發(fā)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港口經營人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二十二條[預案修訂報備要求] 港口經營人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二十三條[應急物資配備要求] 港口經營人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二十四條[明確應急預案啟動后的報告程序] 港口經營人發(fā)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表彰獎勵]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港口經營人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處罰] 港口經營人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港口經營人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港口)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13篇 某某制藥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地進行企業(yè)危機防范、監(jiān)測和預控,樹立危機管理思維,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從而建立起一套組織完善、反應快速、對外一致、責任明確且符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的危機應急機制,使企業(yè)在困境中化險為夷,制定本辦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公司進行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內所有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性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

1.4 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

1.5 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 以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用藥安全為最高基本原則;從提高認識,加強管理入手,防患于未然。加強對突發(fā)性事故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監(jiān)控并實施監(jiān)督管理,建立突發(fā)性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fā)性事故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fā)性事故的發(fā)生,消除或減輕突發(fā)性事故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護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

1.5.2快速反應、時時監(jiān)控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解決,不許拖延、推諉;結合工作實際,落實責任到人,抓現場管理、細節(jié)管理。積極做好應對突發(fā)性事故的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及思想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應急救援力量。

1.5.3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公司的統(tǒng)一領導下,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突發(fā)性事故所造成的不同傷害,采取得力措施,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冊資金1000萬元,由潘幸業(yè)等股東投資興建,是經太原市計委、山西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成立的,集化學制藥、生物醫(yī)藥、中藥制劑、保健食品研發(fā)、生產、銷售于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yè)。

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吳村,距清徐縣城3公里,交通便利,四周均為農田,空氣清新,是藥品生產的理想環(huán)境。公司占地面積33000 m2,現有員工93人,生產范圍包括片劑、膠囊劑、顆粒劑、栓劑、原料藥五大類20多個品種。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主要危險源

①危險化學品存放地點。

②鍋爐、壓力容器。

③高低壓配電設施。

2.2.2風險分析

①廠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gmp)制藥企業(yè)生產廠房為潔凈廠房,分為潔凈區(qū)、一般生產區(qū)。區(qū)域一般布局由低級向高級分布,形成整體工作區(qū)。由于潔凈廠房是空調凈化廠房,所以密閉性較強。且各區(qū)域之間均由活動門所分割,生產所需設施、設備、人員全部在潔凈廠房內,一旦發(fā)生生產事故,潔凈區(qū)內有兩個安全門,有逃生指示燈、有有應急燈、有防毒面具,人員可安全撤離。

②特種設備:鍋爐、空氣壓縮機等廣泛用于制藥生產。

③檢驗用化學試劑涉及到危險化學品如:易燃易爆的有機試劑,毒性試劑等,這些危險化學品在使用、保管、貯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生問題均會造成嚴重后果。公司對危險品設置專門庫區(qū)。

④制藥企業(yè)使用的制藥機械,需要維修、保養(yǎng)和操作,涉及到特種作業(yè)人員如:電工、焊工、司爐工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是企業(yè)為應付或更好地進行危機管理所設置的一種機構,從各個職能部門抽取核心的管理骨干擔當委員會的委員,定期召開會議,實施培訓,建立規(guī)范的制度、程序等。

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 董有恩

應急指揮中心副總指揮:郭居魁 寇栓桂

成員:潘誠義、陳紹亮、徐志剛、盧建亞、李文平、劉紅霞、王寶義

張?zhí)?、翟東偉

下設應急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

辦公室主任:潘誠義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發(fā)布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組織指揮搶救隊伍實施搶救行動。

(2)負責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求援;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3)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措施和應急搶救的各項準備工作

3.2.2總指揮: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3.2.3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2.4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工作職責包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突發(fā)性事故應急工作的方針和政策,貫徹執(zhí)行公司突突發(fā)性事故應急預案;

(2)負責公司內突發(fā)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協調、督促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準備工作;

(4)按照公司統(tǒng)一安排和部署,組織有關突發(fā)性事故的應急培訓和演習;

(5)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并及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傳達、執(zhí)行公司領導和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各項決策、指令,并將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報告;

(6)承辦應急狀態(tài)終止后應急指揮中心決定的相關事宜。

3.2.5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具體分工:

董有恩: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郭居魁、寇栓桂: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潘誠義 負責外部聯系、協調聯絡、治安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等

翟東偉 負責勞動保護、人事管理、對外宣傳等

王寶義 負責公司供應系統(tǒng)及倉儲運輸相關問題

李文平 負責財務管理,資金保障及業(yè)務部門等相關問題。

張?zhí)?負責產品銷售及市場方面問題;

盧建亞 負責產品質量保證、不良反應事件、質量投訴等相關問題。

徐志剛 負責生產管理、車間人員疏散等

劉紅霞 負責產品技術、工藝方面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共關系

陳紹亮 負責設備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搶修等

3.2.6按照應急指揮中心項目分工,各負其責。各項目負責人要明確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照相關管理職責,以危機管理的原則為標準,加強管理,認真負責地對待各項工作。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jiān)控

4.1.1應急中心辦公室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351-5996515 5995688-8026。

4.1.2化驗室毒品柜安裝有24小時有效的防盜報警器和錄像監(jiān)控系統(tǒng)。

4.1.3貫徹責任制管理,強化gmp管理和現場監(jiān)控,加強對危險源、危險

部位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1.4按照gmp要求組織和實施生產,各工序嚴格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防止質量

問題的發(fā)生。

4.1.5加強現場監(jiān)控工作,除質保部日常監(jiān)控外,車間、班組還要設立兼職

監(jiān)控人員,對生產過程進行全方位的控制。

4.1.6落實巡回檢查、定期檢修制度,確保設備安全,杜絕不安全生產因素。

4.2 預警行動

4.2.1公司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分析公司安全工作情況,提出今后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要求,并通報近期收集的相關信息,檢討危機隱患、落實相關問題的處理進度,討論危機事件的處理辦法。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定期對匯報情況及監(jiān)控信息進行分析,發(fā)現事故苗頭應及時將預警信息通報應急中心辦公室及公司各部門。

4.2.2事故預防措施:

(1)潔凈廠房各區(qū)域間應有直接通向室外的逃生應急通道和應急門。室內明顯處標畫出逃生應急通道路線和標志,以便發(fā)生事故時工作人員逃生。

(2)潔凈廠房內水、電、氣管線及開關位置應有明顯標識,以便搶險時操作。

(3)潔凈廠房內應裝有防火、室內氧氣含量報警裝置,并保證防止火災發(fā)生。

(4)建立污水處理系統(tǒng),生產污水經污水處理系統(tǒng),處理合格后排放,以確保不污染外環(huán)境。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a)信息報告與通知

公司設有專門應急電話:5995688-8026 5996515,并配有專人24小時值班,并設有信息公告欄,可將應急信息告知職工。最先發(fā)現或接到發(fā)生突發(fā)事件信息的個人在第一時間把事件信息通知應急中心辦公室,應急中心辦公室在接到情況報告后,在組織先期處置的同時,迅速通報相關單位,并及時查明事件詳情,在太長時間內將信息報送到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情況嚴重的由應急指揮中心決定撥打110、119或120求助。

b)信息上報

在事故初期應積極采取自救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視事故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做出決定撥打119、110、120報警電話求得社會援助,一周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fā)生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規(guī)模、簡要經過、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采取措施等;事件發(fā)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等事項。

c)信息傳遞

公司應急中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配合突發(fā)事件的信息傳遞工作,可采取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將突發(fā)事件信息報送到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機制:按危機的嚴重性、危害性、可控性,我們將危機分為三個等級。

a、黃色警報:一般性危機事件:主要指一般性安全事故;外觀等一般性質量投訴;可能帶來一定損失的重要崗位人事異動;各級主管部門檢查非關健性項目不合格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專項會議,辦公室人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商定處理辦法,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b、橙色警報;中級危機事件。主要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較大的安全事故;包含產品主要指標不合格的質量投訴、不良反應報告;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人事異動;可能引發(fā)訴訟的合同糾紛;要求企業(yè)進行比較重要改革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出臺或變更;各級主管部門的重要檢查及檢查中發(fā)現重要指標不合格的;涉及或影響企業(yè)主要或多數產品銷售的市場變化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召開危機事件辦公會,應急中心全體人員參加,確定處理方案,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c、紅色警報;主要指:發(fā)生人員傷亡的重大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安全事故;重大的產品質量事故、嚴重不良反應事件;高層主管或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人事異動;影響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政策與法規(guī)的出臺或變更;各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并要求進行整改、整頓的;各級媒體出現關于公司的負面報道的;重要的糾紛、訴訟等。由應急中心辦公室組織召開危機管理辦公會,由應急指揮中心全體成員參加,討論處理方案,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5.2 響應程序

5.2.1公司應急中心辦公室(業(yè)余時間值班室)接到報警信息后,上報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5.2.2值班人員應迅速準確的應急指揮中心所有成員及搶險搶修人員,所有人員要以最快的速度到達事故現場,履行自己的職責。

5.2.3在事故初期應積極采取自救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視事故情況由應急指揮中心做出決定撥打119、110、120報警電話求得社會援助,向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單位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現場情況、簡要經過、造成人員傷亡數、采取的措施等。

5.2.4搶險、搶修人員要首先切斷事故現場電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事故漫延。

5.2.5在搶救傷員、公司財產時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人員等原因對事故現場改變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

并保存好現場重要物證。

5.2.6保衛(wèi)部門要迅速封鎖事故現場,對出入事故現場人員進行嚴密監(jiān)控并作一些必要的登記處理,同時進行人員疏導(潔凈區(qū)內工作人員按綠色安全通道標志指示的方向撤出),防止擁擠造成人員傷害。

5.2.7應急指揮中心要全力組織搶救,參加救援人員要服從命令聽指揮,搶救過程中要沉著、冷靜。

5.3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huán)境符合有關標準,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指揮中心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由上級部門宣布應急結束。開始事故調查工作,應急中心辦公室負責把事故情況、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等上報應急指揮中心,經應急指揮中心審核、批準后報上級政府部門。

6 信息發(fā)布

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通過公司公告欄、網站、企業(yè)內刊等載體,將災情信息或事故情況及時、準確地通報公司全體員工及其他相關部門。如涉及內部掌握信息的發(fā)布,須通過公司經理辦公會的審核把關。

7 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理

在事故災難處置接近尾聲時,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深入現場事發(fā)地點和受害區(qū)域職工當中,了解聽取一線職工的情況反映,收集匯總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信息并上報公司總經理,進行調解和安撫,協助進行善后賠償,及時通報事后信息,減輕和消除事件的后果影響,確保生產生活秩序的及時恢復。公司對應急中心辦公室的總結歸檔,起草向上級報告材料。對事故的影響后果、應急能力、生產秩序恢復及應急預案適用性進行評估。就現場應急情況向相關部門報告。

7.2調查評估

每次應急突發(fā)事件處置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事件參與單位負責人座談討論,總結經驗教訓,對事故(事件)的預防、預警、協調、指揮和應急救援等處置工作和本預案中對應的應急行動方案進行全面評估,并結合實際工作提出對預案的修訂意見和要求。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中心辦公室為應急管理日常辦事機構,配有專人24小時值班,設有專門應急電話:5996515 5995688-8026,并設有信息公告欄,可將應急信息告知全體員工。設備動力部負責通信系統(tǒng)的維護,確保了公司信息暢通。

8.2 應急隊伍保障

董有恩:全面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

郭居魁、寇栓桂: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潘誠義 負責外部聯系、協調聯絡、治安保衛(wèi)、醫(yī)療救護等

翟東偉 負責勞動保護、人事管理、對外宣傳等

王寶義 負責公司供應系統(tǒng)及倉儲運輸相關問題

李文平 負責財務管理,資金保障及業(yè)務部門等相關問題。

張?zhí)?負責產品銷售及市場方面問題;

盧建亞 負責產品質量保證、不良反應事件、質量投訴等。

徐志剛 負責生產管理、車間人員疏散等

劉紅霞 負責產品技術、工藝方面問題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共關系

陳紹亮 負責設備安全、消防安全、工程搶修等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類型

數量(個)

性能

存放位置

管理人

聯系方式

滅火器

2

正常

鍋爐房

陳紹亮

滅火器

16

正常

庫房

王寶義

滅火器

2

正常

大廳

翟東偉

滅火器

4

正常

化驗室

盧建亞

滅火器

6

正常

固體車間一般區(qū)

王麗萍

滅火器

2

正常

配電室

陳紹亮

滅火器

6

正常

辦公室

翟東偉

滅火器

12

正常

固體車間潔凈區(qū)

王麗萍

滅火器

2

正常

化工原料庫

王寶義

滅火器

3

正常

原料藥車間

王寶義

滅火器

3

正常

栓劑車間

徐志剛

消防栓

5

帶防毒面具、正常

庫房

王寶義

消防栓

3

帶防毒面具、正常

化驗室

盧建亞

消防栓

4

帶防毒面具、正常

固體車間一般區(qū)

王麗萍

消防栓

3

帶防毒面具、正常

辦公室

翟東偉

消防栓

4

帶防毒面具、正常

固體車間潔凈區(qū)

王麗萍

8.4 經費保障

公司財務管理部應當設立應急救援專項經費,作為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經總經理審批后,列入年度預算。財務管理部根據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及時支出響應款項,保證應急救援的資金需要。

8.5 其他保障

8.5.1治安保障

公司應當迅速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治安警戒、管理。加強對重要場所、人群、設施、設備和物資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現場職工。

8.5.2技術保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成立公司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研究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面臨的重大問題,提供相關技術幫助。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公司綜合管理部通過專家面授、公告欄、企業(yè)內刊、網站等方式,進行突發(fā)性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guī);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設備、設施基本處置等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公共責任意識,提高員工的搶險、避險、自救能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的危機管理培訓。

9.2 演練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演練的監(jiān)督指導。按照《山西邁迪制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每年組織一次全員參加的應急救援演練,做好演練記錄,進行演練總結,并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書面總結報告。

10 獎懲

突發(fā)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fā)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行為的,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按有關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理。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11.1.1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11.1.2應急響應:事故發(fā)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11.1.3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應急預案經公司法人代表批準后實施,并報清徐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及太原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清徐分局備案,留公司綜合管理部存檔。

11.3 維護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應急情況的改變,以及實施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對本預案進行更新和維護。本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并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11.4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與解釋。

11.5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事故應急管理辦法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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