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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管理辦法1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6

礦山管理辦法

第1篇 礦山工程公司傳真使用管理辦法

礦山工程有限公司傳真使用管理辦法

(一)、總則:為加強公司傳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使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公司使用傳真機的各種情況。

2.使用范圍包括本地、國內、國際傳真。

(三)、傳真的接收管理

1.傳真件的接收納入公司收發(fā)管理辦法范圍內,由收發(fā)員統(tǒng)一接收。

2.傳真件接收后,填寫收件登記簿,并及時分發(fā)收件部門和人員。涉及公司事務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業(yè)務部門留復印件。

3.公司傳真機應隨時處地開機接由狀態(tài)。

(四)、傳真的發(fā)送管理

1.各部門和人員發(fā)送傳真,由收發(fā)員統(tǒng)一發(fā)送;重要文件可由當事人親自發(fā)送。

2.傳真發(fā)送,須經領導批準,填寫發(fā)文登記簿表,并及時發(fā)送出去;因故不能發(fā)送,應及時通知有關當事人迅速另行處理。

3.傳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則

傳真電話不能被占為普通電話使用,以免延誤傳真收發(fā)。

第2篇 礦山外包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安全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礦業(y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包礦點的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公司和承包方的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外包采礦點安全生產事故,在安全的前提下保障采礦點正常生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和《非煤礦山外包項目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送審稿)》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對采礦權范圍內以承包的形式從事礦山建設、生產的采礦點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適用本辦法。

采礦場范圍以外包項目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如國家《非煤礦山外包項目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文件和云南省對應政策出臺以后,要及時對本辦法進行重新修訂。

第三條公司對采礦點原則上以總承包的形式進行發(fā)包,公司負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主體責任、承包單位對承包采礦點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如果以分項承包的形式進行發(fā)包的,公司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承包單位對本單位承包分項全面負責,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公司與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與公司外包采礦點相關的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中介機構及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規(guī)定,履行相應安全生產職責,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公司應當建立外包采礦點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采取多種獎勵辦法和懲處措施,提升外包采礦點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公司對外包礦點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條 公司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外包采礦點安全生產依法監(jiān)督和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在正式生產之前,公司應當依法取得發(fā)包采礦點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各項生產許可證照。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公司發(fā)現承包單位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行為,應當要求承包單位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公司有權停止外包采礦點各項現場作業(yè)直至終止外包合同。

第七條公司在礦點發(fā)包前應當對承包單位的相應的施工資質進行審查,并根據公司對礦點外包的需要設定相關安全生產條件(如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進行招標,確定外包單位。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向其發(fā)包。

公司必須在礦點開工前對承包單位的項目部相關情況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承包合同、安全協(xié)議及相關規(guī)定的,不得開工。

第八條公司必須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各自的權利義務。協(xié)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安全投入和資金保障;

(二)安全設施和施工條件;

(三)隱患排查與治理;

(四)安全教育與培訓;

(五)事故應急救援;

(六)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

協(xié)議簽訂的具體內容,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中有明確要求的,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無明確要求的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也可在承包合同中一并體現。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的文本格式如果有國家和行業(yè)范本的應參照執(zhí)行,沒有則自行擬定。

第九條公司是外包采礦點安全生產投入的責任主體,必須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規(guī)定為外包項目施工提供安全建設資金保障,以確保安全設施達到“三同時”的要求,公司應根據《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和合同約定明確安全生產費用項目、金額和使用范圍,監(jiān)督外包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具體使用情況,安全生產費用要專款專用,優(yōu)先建設安全必須的基礎設施(如礦山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條實行總發(fā)包的外包采礦點,公司應當對其承包單位安全生產進行監(jiān)督,重點對承包單位備案情況、施工資質、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現場施工過程,以及承包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履行承包合同、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等內容進行監(jiān)督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實行工程分項發(fā)包的外包采礦點,公司應當將承包單位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實行統(tǒng)一管理,重點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特種作業(y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職業(yè)健康防護等內容進行統(tǒng)一管理,并對外包作業(yè)現場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管理并做好記錄。

第十二條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承包單位提供與外包項目安全生產相關的勘察、設計和重大風險評估、事故應急處置辦法等資料,對外包項目進行技術交底,監(jiān)督承包單位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合同約定和工程設計組織施工。

第十三條如果承包合同中對生產細節(jié)有約定的,公司應當按照合同條款,對外包采點的礦石產量和品位等進行考核和監(jiān)控,合作中無明細條款的,公司應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在每月開始前協(xié)商下達月度生產任務并進行考核。

第十四條公司建立和完善對承包單位的獎懲考核制度,每季度安委會安全工作會議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年終進行安全生產綜合評估,實行優(yōu)勝劣汰。對安全業(yè)績突出的承包單位應當給予獎勵;對安全管理不到位或者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承包單位應當給予懲處,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第十五條公司組織內部安全教育培訓時,外包礦點應當派人參加,不收取任何費用;公司組織參加外部取證培訓和其它培訓時要求外包礦點人員參加的,相關手續(xù)可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但費用由外包礦點自理。。

第十六條公司必須建立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組織承包單位參與并完成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將外包礦點納入公司應急救援范疇,適時組織外包礦點人員參加應急培訓和演練。外包礦點發(fā)生事故時,公司應積極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七條外包采礦點發(fā)生事故時,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外包采礦點發(fā)生的事故,事故統(tǒng)計數據按照國家要求應當納入公司的事故統(tǒng)計范圍內。

公司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在承包方的,由承包方承擔事故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各類相關賠償,如果主要原因不在承包方的則根據責任的劃分進行分擔,政府的經濟處罰則根據雙方承包形式和合同協(xié)議內容另行商議。

第三章 對外包礦點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八條承包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的約定,接受公司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chuàng)建達標工作,按計劃組織建設和生產,做好與承包工程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九條承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工程施工資質:可參照云南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并符合公司設定的相關安全生產條件(如足額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持證率100%)等。

第二十條總承包單位對承包采礦點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分項承包單位對本單位承包分項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二十一條總承包方必須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合同約定將安全建設資金和安全生產費用??顚S?優(yōu)先建設安全必須的基礎設施,嚴禁挪作他用,必須同時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專項賬目,接受公司和上級的檢查;分項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費用由公司統(tǒng)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二條未經公司同意,承包單位或個人不得將所承包的礦點進行分包和轉包;承包單位或個人不得將所承包的礦點分包和轉包給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包單位或個人按照規(guī)定對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當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xié)議,并將分包情況報送公司和負責工程外包備案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現場管理:

承包單位必須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配備相應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并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并配置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保證特殊工種持證率應達到100%,根據生產需要配備有采礦、地質測量、現場管理人員。

承包單位應當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并報公司審查和備案,嚴格按設計和公司審查批準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加強現場作業(yè)安全管理,督促從業(yè)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正確佩帶勞動防護用品。現場發(fā)現事故隱患后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及時書面報告公司協(xié)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做好生產過程中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時糾正、制止違章行為,排查事故隱患。督促、指導員工按章操作,識別危險、危害因素,及早處理事故隱患,如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組織人員、機械撤離到安全地點,及時向上級匯報。同時,做好防范事故發(fā)生。

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服從公司安全管理,按公司安全例會制度組織召開礦點安全工作會議和參加公司安全工作會議。專(兼)職安全員跟班進行生產安全管理,項目部負責人應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管理各種記錄臺賬;相關人員服從公司生產組織和統(tǒng)一規(guī)劃如開采順序、采場、排土場布置、臺階三要素、防排水設施等。

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礦點人員的素質、技能、意識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根據人員安排、工作環(huán)境、工作易與難、現場危險點、危害點、事故多易發(fā)點等情況,每班工作前分別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項,對所管轄內員工人身安全,機械設備、財產安全負責。

承包單位或個人應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按公司要求進行培訓、監(jiān)督、檢查、考核執(zhí)行情況,并作好記錄。

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承包單位有權拒絕公司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公司領導及安全環(huán)保部人員對外包礦點進行安全檢查時、發(fā)現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生產現場不安全因素、管理的缺陷時有權按照公司《安全獎懲制度》進行處罰。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對公司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須按期完成整改。

第二十四條除公司組織的培訓外,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做好新進礦點成員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和在職員工每年的再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新進礦點成員未達到崗位要求的、不能安排上崗,在未熟悉工作環(huán)境前,指定素質好、技能好、安全意識強的人負責幫助、指導工作。

第二十五條承包單位或個人應當與公司共同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參加公司組織的事故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按照預案要求迅速開展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十六條當外包采礦點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承包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有關政府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公司開展事故調查工作。承包單位或個人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自身應負的責任。

承包方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在承包方的,由承包方承擔事故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各類相關賠償,如果主要原因不在承包方的則根據責任的劃分進行分擔,政府的經濟處罰則根據雙方承包形式和合同協(xié)議內容另行商議。

第二十七條承包單位或個人因未履行好自己安全管理職責,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除根據合同協(xié)議繳納罰金外,公司將按政府部門罰額的20%~50%進行內部處罰,罰金劃入公司安全生產費用進行??顚S谩?/p>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有關定義)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公司:本文中指__業(yè)公司。

分項承包:只承包采礦點生產或建設活動的某個單項(例如只負責機械施工、運輸、土地復墾等),仍需要公司對該采點提供現場管理和總體負責。

總承包:整體承攬采礦點生產或建設活動,直接提供相應的礦產品或完成建設項目,只接受公司生產任務和相應的各項監(jiān)督,不需要公司對該采礦點提供現場管理和總體負責。

第3篇 礦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法規(guī)范

__鐵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爆破器材管理,預防爆炸事故發(fā)生,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結合我礦爆破器材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爆破器材指下列物品起爆材料:秒(毫秒)延期雷管、導爆管雷管、起爆器及非電導爆系統(tǒng)。爆炸物品:各種炸藥。

一、職責

1、礦山安全技術部礦山安全技術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對總炸藥庫和所有東大山施工單位井下建立的臨時炸藥庫每兩周一次的爆破器材專項安全檢查和日常安全檢查中的臨時檢查。對爆破工是否持證上崗、是否嚴格執(zhí)行爆破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爆破工藝規(guī)范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2、武裝保衛(wèi)部不定期的對所有施工單位爆破器材的管理進行檢查,同時須由礦山安全技術部安全員陪同協(xié)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等問題共同協(xié)商解決。

3、供應銷售部必須由責任性強、堅持原則取得公安機關簽發(fā)的資格證書的專人負責所有施工單位的爆破器材的發(fā)放和回收記錄工作。

4、施工單位各施工單位必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的安全檢查;每15天要組織一次火工品安全自查,并將自查及整改情況上報礦山安全技術部和武裝保衛(wèi)部。

第4篇 礦山材料管理辦法

材料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部材料管理辦法》規(guī)定精神,減少材料浪費,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高全隊職工的材料節(jié)約意識,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材料管理小組

組長:項目部經理。全面負責全隊生產用材料的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各隊組進行材料考核。

副組長:各隊隊長和機電組長。負責分管區(qū)域的材料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分管班組進行

材料考核。

材料管理員:由項目部經理指定。根據礦安全生產部和供應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材料計劃申報和領取,并根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發(fā)放和登記記賬,月底匯總各隊組材料領用數量和金額,提供給項目部進行考核。

;二、;材料計劃申報

各隊組應在每月18日前根據生產計劃將下月所需材料、配件報材料管理小組。要求日

常易購材料應滿足當月生產所需,并有10%左右冗余。生產周期較長的材料或特殊設備配件應提前1—3個月申報,以免耽誤生產和檢修。

;三、;材料領用和發(fā)放

1、材料領用和發(fā)放統(tǒng)一由材料管理員負責;

2、各隊組要根據所報材料計劃和實際生產需要,及時通知材料管理員所需材料、工具、

配件的使用時間、地點和領用人,促其按要求及時備齊。

3、材料管理員將各隊組申報的材料、工具、配件領到項目部庫房,隨時滿足生產所需。需要運料隊下運的材料要提前告知運料隊并監(jiān)督該隊按時下運。

4、材料管理員要將從供應庫、再生庫領取的材料和從項目部材料庫發(fā)出的材料登記建賬;發(fā)出的材料要由領用人簽字確認,安運隊下運材料的材料要做好下運記錄,及時與其登記臺賬核對,不出現錯誤。

四、材料考核范圍

1、機掘巷道按設計支護質量標準要求對支護材料進行考核。支護材料包括:錨桿、錨索、錨固劑、托盤、網片等。

2、炮掘巷道除按設計支護質量標準要求對支護材料進行考核外,另按炮眼布置圖要求對火工品進行考核。

3、其他單項工程根據施工設計圖紙和具體質量標準要求確定。

4、掘進機、皮帶機、煤溜、錨桿鉆機、氣動手持式鉆機、各型開關、各類排水泵、6平方以上電纜、各類鋼管、軌道、皮帶由礦方提供,各隊組可按程序申報領用。原則上不予考核。

5、各隊組在項目開工前要對所轄范圍內的機械設備、管線、軌道、通風設施等進行檢查驗收,確保設備設施一步到位,齊全完好,否則發(fā)生的增設、完善、檢修費用由隊組承擔。

五、考核標準

1、支護材料、火工品每超耗100元,對班組考核1元,節(jié)約不獎。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2、機械設備、各類電器的檢修配件按5/100比例對隊組進行考核。獎罰當月掛賬,每三個月考核兌現一次。具體如下表:

機械電器設備油脂、配件消耗表

序號設備名稱單位每臺(部)百米油脂費每臺(部)百米配件費費用合計配件明細
1掘進機10001000011000不含截割頭、截割減速器等核心部件,不含刮板、履帶板等磨損件。含油封、油管、軸承、電器、插件等易損件。
2二運10010001100不含托輥、機頭機尾滾筒。
3皮帶機10010001100不含機頭機尾滾筒、托輥、皮帶、減速器等部件。含電機。
4煤溜8010001080不含刮板、大鏈、溜槽、機頭機尾配件等部件。含電機。
5調度絞車16100116不含閘帶、鋼絲繩。含電機。
6風機8100108包含所有配件
7開關5120125包含所有配件
8錨桿鉆機8500508包含所有配件
9手持式鉆機8100108包含所有配件
10風鎬85058包含所有配件
礦車165066含軸承、插銷
11水泵85058包含所有配件

注、油脂含機油、齒輪油、抗磨液壓油、黃油、鋰基脂、凡士林等。

3、對截割材料、軌道管道輔件、氣動設備配件按5/100比例對隊組進行考核。獎罰當月掛賬,每三個月考核兌現一次。具體如下表:

小型材料消耗表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每百米消耗量備注
1截齒201、交舊領新。 2、巖石硬度系數超標時,可適當增加指標。
2齒座1
3齒鞋0.5
4鉆桿30
鉆桿接頭30
5鉆頭30
6道釘272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7道夾板17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8魚尾螺栓68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92-4寸閥門2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02-4寸膠墊20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1螺栓100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210--19高壓膠管m110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310--19截止閥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410--19u型卡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510--19二通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610--19三通1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7手鉗0.1
1812寸扳手0.1
19鉛絲kg100聯網及吊掛、捆扎風筒
201.5平方電纜m400
21風筒m110
22煤锨1
23洋鎬0.5
24木(鎬)把3
其他

4、對電工工具單獨進行考核。見下表:

電工工具考核表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每年每名電工消耗量備注
1萬用表1;1、{c};交舊領新, ;2、{c};超耗按礦方價格考核本人,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212寸扳手2
310寸扳手2
4手鉗2
5螺絲刀6
6測電筆4
7電工刀1

六、嚴格執(zhí)行交舊領新制度

除工作面初裝所需材料設備、新增工人所需工具及消耗性材料外,其他能回收的材料均實行交舊領新制度,交舊領新材料主要包括各類鉆截材料、閥門、工具和機械設備、開關電器配件。舊的材料配件要回收至地面,由領新人交材料管理員,應交不交的按實際消耗考核。

七、做好交接工作

1、各隊組要盡力看管、維修好本單位的材料設備,不發(fā)生丟失、損毀、浪費現象,當班剩余材料、配件在交接班時要進行清點,要做好移交工作。交接不清的按領取人考核。材料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部材料管理辦法》規(guī)定精神,減少材料浪費,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高全隊職工的材料節(jié)約意識,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材料管理小組

組長:項目部經理。全面負責全隊生產用材料的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各隊組進行材料考核。

副組長:各隊隊長和機電組長。負責分管區(qū)域的材料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分管班組進行

材料考核。

材料管理員:由項目部經理指定。根據礦安全生產部和供應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材料計劃申報和領取,并根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發(fā)放和登記記賬,月底匯總各隊組材料領用數量和金額,提供給項目部進行考核。

;二、;材料計劃申報

各隊組應在每月18日前根據生產計劃將下月所需材料、配件報材料管理小組。要求日

常易購材料應滿足當月生產所需,并有10%左右冗余。生產周期較長的材料或特殊設備配件應提前1—3個月申報,以免耽誤生產和檢修。

;三、;材料領用和發(fā)放

1、材料領用和發(fā)放統(tǒng)一由材料管理員負責;

2、各隊組要根據所報材料計劃和實際生產需要,及時通知材料管理員所需材料、工具、

配件的使用時間、地點和領用人,促其按要求及時備齊。

3、材料管理員將各隊組申報的材料、工具、配件領到項目部庫房,隨時滿足生產所需。需要運料隊下運的材料要提前告知運料隊并監(jiān)督該隊按時下運。

4、材料管理員要將從供應庫、再生庫領取的材料和從項目部材料庫發(fā)出的材料登記建賬;發(fā)出的材料要由領用人簽字確認,安運隊下運材料的材料要做好下運記錄,及時與其登記臺賬核對,不出現錯誤。

四、材料考核范圍

1、機掘巷道按設計支護質量標準要求對支護材料進行考核。支護材料包括:錨桿、錨索、錨固劑、托盤、網片等。

2、炮掘巷道除按設計支護質量標準要求對支護材料進行考核外,另按炮眼布置圖要求對火工品進行考核。

3、其他單項工程根據施工設計圖紙和具體質量標準要求確定。

4、掘進機、皮帶機、煤溜、錨桿鉆機、氣動手持式鉆機、各型開關、各類排水泵、6平方以上電纜、各類鋼管、軌道、皮帶由礦方提供,各隊組可按程序申報領用。原則上不予考核。

5、各隊組在項目開工前要對所轄范圍內的機械設備、管線、軌道、通風設施等進行檢查驗收,確保設備設施一步到位,齊全完好,否則發(fā)生的增設、完善、檢修費用由隊組承擔。

五、考核標準

1、支護材料、火工品每超耗100元,對班組考核1元,節(jié)約不獎。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2、機械設備、各類電器的檢修配件按5/100比例對隊組進行考核。獎罰當月掛賬,每三個月考核兌現一次。具體如下表:

機械電器設備油脂、配件消耗表

序號設備名稱單位每臺(部)百米油脂費每臺(部)百米配件費費用合計配件明細
1掘進機10001000011000不含截割頭、截割減速器等核心部件,不含刮板、履帶板等磨損件。含油封、油管、軸承、電器、插件等易損件。
2二運10010001100不含托輥、機頭機尾滾筒。
3皮帶機10010001100不含機頭機尾滾筒、托輥、皮帶、減速器等部件。含電機。
4煤溜8010001080不含刮板、大鏈、溜槽、機頭機尾配件等部件。含電機。
5調度絞車16100116不含閘帶、鋼絲繩。含電機。
6風機8100108包含所有配件
7開關5120125包含所有配件
8錨桿鉆機8500508包含所有配件
9手持式鉆機8100108包含所有配件
10風鎬85058包含所有配件
礦車165066含軸承、插銷
11水泵85058包含所有配件

注、油脂含機油、齒輪油、抗磨液壓油、黃油、鋰基脂、凡士林等。

3、對截割材料、軌道管道輔件、氣動設備配件按5/100比例對隊組進行考核。獎罰當月掛賬,每三個月考核兌現一次。具體如下表:

小型材料消耗表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每百米消耗量備注
1截齒201、交舊領新。 2、巖石硬度系數超標時,可適當增加指標。
2齒座1
3齒鞋0.5
4鉆桿30
鉆桿接頭30
5鉆頭30
6道釘272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7道夾板17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8魚尾螺栓68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92-4寸閥門2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02-4寸膠墊20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1螺栓100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210--19高壓膠管m110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310--19截止閥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410--19u型卡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510--19二通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610--19三通1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7手鉗0.1
1812寸扳手0.1
19鉛絲kg100聯網及吊掛、捆扎風筒
201.5平方電纜m400
21風筒m110
22煤锨1
23洋鎬0.5
24木(鎬)把3
其他

4、對電工工具單獨進行考核。見下表:

電工工具考核表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每年每名電工消耗量備注
1萬用表1;1、{c};交舊領新, ;2、{c};超耗按礦方價格考核本人,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212寸扳手2
310寸扳手2
4手鉗2
5螺絲刀6
6測電筆4
7電工刀1

六、嚴格執(zhí)行交舊領新制度

除工作面初裝所需材料設備、新增工人所需工具及消耗性材料外,其他能回收的材料均實行交舊領新制度,交舊領新材料主要包括各類鉆截材料、閥門、工具和機械設備、開關電器配件。舊的材料配件要回收至地面,由領新人交材料管理員,應交不交的按實際消耗考核。

七、做好交接工作

1、各隊組要盡力看管、維修好本單位的材料設備,不發(fā)生丟失、損毀、浪費現象,當班剩余材料、配件在交接班時要進行清點,要做好移交工作。交接不清的按領取人考核。材料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部材料管理辦法》規(guī)定精神,減少材料浪費,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高全隊職工的材料節(jié)約意識,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材料管理小組

組長:項目部經理。全面負責全隊生產用材料的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各隊組進行材料考核。

副組長:各隊隊長和機電組長。負責分管區(qū)域的材料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分管班組進行

材料考核。

材料管理員:由項目部經理指定。根據礦安全生產部和供應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材料計劃申報和領取,并根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發(fā)放和登記記賬,月底匯總各隊組材料領用數量和金額,提供給項目部進行考核。

;二、;材料計劃申報

各隊組應在每月18日前根據生產計劃將下月所需材料、配件報材料管理小組。要求日

常易購材料應滿足當月生產所需,并有10%左右冗余。生產周期較長的材料或特殊設備配件應提前1—3個月申報,以免耽誤生產和檢修。

;三、;材料領用和發(fā)放

1、材料領用和發(fā)放統(tǒng)一由材料管理員負責;

2、各隊組要根據所報材料計劃和實際生產需要,及時通知材料管理員所需材料、工具、

配件的使用時間、地點和領用人,促其按要求及時備齊。

3、材料管理員將各隊組申報的材料、工具、配件領到項目部庫房,隨時滿足生產所需。需要運料隊下運的材料要提前告知運料隊并監(jiān)督該隊按時下運。

4、材料管理員要將從供應庫、再生庫領取的材料和從項目部材料庫發(fā)出的材料登記建賬;發(fā)出的材料要由領用人簽字確認,安運隊下運材料的材料要做好下運記錄,及時與其登記臺賬核對,不出現錯誤。

四、材料考核范圍

1、機掘巷道按設計支護質量標準要求對支護材料進行考核。支護材料包括:錨桿、錨索、錨固劑、托盤、網片等。

2、炮掘巷道除按設計支護質量標準要求對支護材料進行考核外,另按炮眼布置圖要求對火工品進行考核。

3、其他單項工程根據施工設計圖紙和具體質量標準要求確定。

4、掘進機、皮帶機、煤溜、錨桿鉆機、氣動手持式鉆機、各型開關、各類排水泵、6平方以上電纜、各類鋼管、軌道、皮帶由礦方提供,各隊組可按程序申報領用。原則上不予考核。

5、各隊組在項目開工前要對所轄范圍內的機械設備、管線、軌道、通風設施等進行檢查驗收,確保設備設施一步到位,齊全完好,否則發(fā)生的增設、完善、檢修費用由隊組承擔。

五、考核標準

1、支護材料、火工品每超耗100元,對班組考核1元,節(jié)約不獎。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2、機械設備、各類電器的檢修配件按5/100比例對隊組進行考核。獎罰當月掛賬,每三個月考核兌現一次。具體如下表:

機械電器設備油脂、配件消耗表

序號設備名稱單位每臺(部)百米油脂費每臺(部)百米配件費費用合計配件明細
1掘進機10001000011000不含截割頭、截割減速器等核心部件,不含刮板、履帶板等磨損件。含油封、油管、軸承、電器、插件等易損件。
2二運10010001100不含托輥、機頭機尾滾筒。
3皮帶機10010001100不含機頭機尾滾筒、托輥、皮帶、減速器等部件。含電機。
4煤溜8010001080不含刮板、大鏈、溜槽、機頭機尾配件等部件。含電機。
5調度絞車16100116不含閘帶、鋼絲繩。含電機。
6風機8100108包含所有配件
7開關5120125包含所有配件
8錨桿鉆機8500508包含所有配件
9手持式鉆機8100108包含所有配件
10風鎬85058包含所有配件
礦車165066含軸承、插銷
11水泵85058包含所有配件

注、油脂含機油、齒輪油、抗磨液壓油、黃油、鋰基脂、凡士林等。

3、對截割材料、軌道管道輔件、氣動設備配件按5/100比例對隊組進行考核。獎罰當月掛賬,每三個月考核兌現一次。具體如下表:

小型材料消耗表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每百米消耗量備注
1截齒201、交舊領新。 2、巖石硬度系數超標時,可適當增加指標。
2齒座1
3齒鞋0.5
4鉆桿30
鉆桿接頭30
5鉆頭30
6道釘272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7道夾板17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8魚尾螺栓68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92-4寸閥門2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02-4寸膠墊20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1螺栓100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210--19高壓膠管m110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310--19截止閥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410--19u型卡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510--19二通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610--19三通1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7手鉗0.1
1812寸扳手0.1
19鉛絲kg100聯網及吊掛、捆扎風筒
201.5平方電纜m400
21風筒m110
22煤锨1
23洋鎬0.5
24木(鎬)把3
其他

4、對電工工具單獨進行考核。見下表:

電工工具考核表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每年每名電工消耗量備注
1萬用表1;1、{c};交舊領新, ;2、{c};超耗按礦方價格考核本人,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212寸扳手2
310寸扳手2
4手鉗2
5螺絲刀6
6測電筆4
7電工刀1

六、嚴格執(zhí)行交舊領新制度

除工作面初裝所需材料設備、新增工人所需工具及消耗性材料外,其他能回收的材料均實行交舊領新制度,交舊領新材料主要包括各類鉆截材料、閥門、工具和機械設備、開關電器配件。舊的材料配件要回收至地面,由領新人交材料管理員,應交不交的按實際消耗考核。

七、做好交接工作

1、各隊組要盡力看管、維修好本單位的材料設備,不發(fā)生丟失、損毀、浪費現象,當班剩余材料、配件在交接班時要進行清點,要做好移交工作。交接不清的按領取人考核。材料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部材料管理辦法》規(guī)定精神,減少材料浪費,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高全隊職工的材料節(jié)約意識,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材料管理小組

組長:項目部經理。全面負責全隊生產用材料的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各隊組進行材料考核。

副組長:各隊隊長和機電組長。負責分管區(qū)域的材料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分管班組進行

材料考核。

材料管理員:由項目部經理指定。根據礦安全生產部和供應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材料計劃申報和領取,并根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發(fā)放和登記記賬,月底匯總各隊組材料領用數量和金額,提供給項目部進行考核。

;二、;材料計劃申報

各隊組應在每月18日前根據生產計劃將下月所需材料、配件報材料管理小組。要求日

常易購材料應滿足當月生產所需,并有10%左右冗余。生產周期較長的材料或特殊設備配件應提前1—3個月申報,以免耽誤生產和檢修。

;三、;材料領用和發(fā)放

1、材料領用和發(fā)放統(tǒng)一由材料管理員負責;

2、各隊組要根據所報材料計劃和實際生產需要,及時通知材料管理員所需材料、工具、

配件的使用時間、地點和領用人,促其按要求及時備齊。

3、材料管理員將各隊組申報的材料、工具、配件領到項目部庫房,隨時滿足生產所需。需要運料隊下運的材料要提前告知運料隊并監(jiān)督該隊按時下運。

4、材料管理員要將從供應庫、再生庫領取的材料和從項目部材料庫發(fā)出的材料登記建賬;發(fā)出的材料要由領用人簽字確認,安運隊下運材料的材料要做好下運記錄,及時與其登記臺賬核對,不出現錯誤。

四、材料考核范圍

1、機掘巷道按設計支護質量標準要求對支護材料進行考核。支護材料包括:錨桿、錨索、錨固劑、托盤、網片等。

2、炮掘巷道除按設計支護質量標準要求對支護材料進行考核外,另按炮眼布置圖要求對火工品進行考核。

3、其他單項工程根據施工設計圖紙和具體質量標準要求確定。

4、掘進機、皮帶機、煤溜、錨桿鉆機、氣動手持式鉆機、各型開關、各類排水泵、6平方以上電纜、各類鋼管、軌道、皮帶由礦方提供,各隊組可按程序申報領用。原則上不予考核。

5、各隊組在項目開工前要對所轄范圍內的機械設備、管線、軌道、通風設施等進行檢查驗收,確保設備設施一步到位,齊全完好,否則發(fā)生的增設、完善、檢修費用由隊組承擔。

五、考核標準

1、支護材料、火工品每超耗100元,對班組考核1元,節(jié)約不獎。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2、機械設備、各類電器的檢修配件按5/100比例對隊組進行考核。獎罰當月掛賬,每三個月考核兌現一次。具體如下表:

機械電器設備油脂、配件消耗表

序號設備名稱單位每臺(部)百米油脂費每臺(部)百米配件費費用合計配件明細
1掘進機10001000011000不含截割頭、截割減速器等核心部件,不含刮板、履帶板等磨損件。含油封、油管、軸承、電器、插件等易損件。
2二運10010001100不含托輥、機頭機尾滾筒。
3皮帶機10010001100不含機頭機尾滾筒、托輥、皮帶、減速器等部件。含電機。
4煤溜8010001080不含刮板、大鏈、溜槽、機頭機尾配件等部件。含電機。
5調度絞車16100116不含閘帶、鋼絲繩。含電機。
6風機8100108包含所有配件
7開關5120125包含所有配件
8錨桿鉆機8500508包含所有配件
9手持式鉆機8100108包含所有配件
10風鎬85058包含所有配件
礦車165066含軸承、插銷
11水泵85058包含所有配件

注、油脂含機油、齒輪油、抗磨液壓油、黃油、鋰基脂、凡士林等。

3、對截割材料、軌道管道輔件、氣動設備配件按5/100比例對隊組進行考核。獎罰當月掛賬,每三個月考核兌現一次。具體如下表:

小型材料消耗表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每百米消耗量備注
1截齒201、交舊領新。 2、巖石硬度系數超標時,可適當增加指標。
2齒座1
3齒鞋0.5
4鉆桿30
鉆桿接頭30
5鉆頭30
6道釘272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7道夾板17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8魚尾螺栓68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92-4寸閥門2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02-4寸膠墊20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1螺栓100核減新增、調撥數量
1210--19高壓膠管m110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310--19截止閥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410--19u型卡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510--19二通5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610--19三通1供氣用,核減調撥數量
17手鉗0.1
1812寸扳手0.1
19鉛絲kg100聯網及吊掛、捆扎風筒
201.5平方電纜m400
21風筒m110
22煤锨1
23洋鎬0.5
24木(鎬)把3
其他

4、對電工工具單獨進行考核。見下表:

電工工具考核表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每年每名電工消耗量備注
1萬用表1;1、{c};交舊領新, ;2、{c};超耗按礦方價格考核本人,當月考核,當月兌現。
212寸扳手2
310寸扳手2
4手鉗2
5螺絲刀6
6測電筆4
7電工刀1

六、嚴格執(zhí)行交舊領新制度

除工作面初裝所需材料設備、新增工人所需工具及消耗性材料外,其他能回收的材料均實行交舊領新制度,交舊領新材料主要包括各類鉆截材料、閥門、工具和機械設備、開關電器配件。舊的材料配件要回收至地面,由領新人交材料管理員,應交不交的按實際消耗考核。

七、做好交接工作

1、各隊組要盡力看管、維修好本單位的材料設備,不發(fā)生丟失、損毀、浪費現象,當班剩余材料、配件在交接班時要進行清點,要做好移交工作。交接不清的按領取人考核。

第5篇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的管理,提高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的素質,保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貫徹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配備的行政執(zhí)法人員,行使對有關從事礦產資源開采活動的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的職權。

第三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根據礦山安全監(jiān)察工作需要配備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

第四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的任職條件:

(一)熟悉礦山安全技術知識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礦山安全規(guī)程、礦山安全技術規(guī)范;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礦山井下檢查工作;

(三)具有中等以上采礦工程專業(yè)或者相關專業(yè)學歷和二年以上礦山現場工作經歷;

(四)具備擔任助理工程師以上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和條件,并有一年以上礦山安全監(jiān)察工作經歷。

第五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的考核與任命:

(一)勞動部礦山安全監(jiān)察機構的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由勞動部考核任命;

(二)地方勞動行政部門的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考核任命,報勞動部備案。

第六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經考核合格后,由任命機關發(f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證》和礦山安全監(jiān)察標志。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證和礦山安全監(jiān)察標志由勞動部統(tǒng)一制作。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離開礦山安全監(jiān)察工作崗位,由原任命機關收回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證和礦山安全監(jiān)察標志。

第七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人員憑其證件,在所負責的范圍內,有權隨時進入現場檢查,參加礦山企業(yè)召開的有關會議,查閱、摘錄和復制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進行現場檢查時,發(fā)現有危及人員安全及健康的情況,有權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決;情況緊急時,有權要求立即停止作業(yè),從危險區(qū)內撤出作業(yè)人員。

第八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應當掌握所負責范圍內的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情況,與被監(jiān)察的礦山企業(yè)及其主管部門的安全工作人員建立密切的業(yè)務聯系,并向被監(jiān)察企業(yè)的有關人員宣傳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

第九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應當依靠工會組織和礦山職工開展工作,并接受群眾監(jiān)督。

第十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人員應當學習礦山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yè)務能力和執(zhí)行水平。每個監(jiān)察員每三年至少接受一次業(yè)務培訓。

第十一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不得與受其監(jiān)察的礦山企業(yè)和個體采礦經營者有任何直接或者間接的利益關系。

第十二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不得泄露執(zhí)行礦山安全監(jiān)察公務活動中接觸的企業(yè)商業(yè)秘密。

第十三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的管理,保持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的相對穩(wěn)定,不得安排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長期從事與其本職無關的工作。

第十四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當為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提供履行職責所需的技術裝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下井檢查,享受井下工作保健津貼。

第十五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在礦山安全監(jiān)察工作中成績顯著和貢獻突出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

第十六條 礦山安全監(jiān)察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二)不認真履行職責或者發(fā)現違反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不及時制止又不向上級匯報;

(三)索取或接受被監(jiān)察企業(yè)財物;

(四)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篇 礦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法

__鐵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礦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爆破器材管理,預防爆炸事故發(fā)生,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結合我礦爆破器材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爆破器材指下列物品起爆材料:秒(毫秒)延期雷管、導爆管雷管、起爆器及非電導爆系統(tǒng)。爆炸物品:各種炸藥。

一、職責

1、礦山安全技術部礦山安全技術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對總炸藥庫和所有東大山施工單位井下建立的臨時炸藥庫每兩周一次的爆破器材專項安全檢查和日常安全檢查中的臨時檢查。對爆破工是否持證上崗、是否嚴格執(zhí)行爆破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爆破工藝規(guī)范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2、武裝保衛(wèi)部不定期的對所有施工單位爆破器材的管理進行檢查,同時須由礦山安全技術部安全員陪同協(xié)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等問題共同協(xié)商解決。

3、供應銷售部必須由責任性強、堅持原則取得公安機關簽發(fā)的資格證書的專人負責所有施工單位的爆破器材的發(fā)放和回收記錄工作。

4、施工單位各施工單位必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爆破器材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的安全檢查;每15天要組織一次火工品安全自查,并將自查及整改情況上報礦山安全技術部和武裝保衛(wèi)部。

第7篇 礦山安全管理考核辦法

1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__礦。

2 具體內容

2.1 安全獎勵

2.1.1對舉報違章、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并采納者,給予100-500元獎勵。

2.1.2處理和解決了較大的事故隱患者給予200元以上的獎勵。

2.1.3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及搶救傷員的有功人員給予200-1000元獎勵。

2.1.4對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避免了傷亡事故發(fā)生的人員給予500-1000元獎勵。

2.1.5實現當月安全生產目標,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可享受全額崗位安全津貼。

2.1.6每季度班組驗收的優(yōu)秀班組(95分以上)給予500元/班獎勵。

2.1.7每季度實現無違章班組的給予500元獎勵。

2.1.8對全年安全行車無事故的司機給予300元/人獎勵

2.1.9對年終評比獲得安全先進的作業(yè)區(qū)、先進班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獎勵金額待定。

2.2?事故考核

2.2.1一般險肇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300元;考核主要責任人300元,次要責任人2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人員200元,考核事故班長100元;考核機關承包人100元。

2.2.2重大險肇事故:否決事故單位當月安全津貼;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500元;考核主要責任人500元、次要責任人3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各300元;考核事故班長200元;考核機關承包人200元??己税踩崎L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辦200元;。

2.2.3微傷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300元;事故主要責任人考核300元,次要責任人考核200元;考核事故班長100元;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人員200元,考核機關承包人100元;考核事故單位2000元,事故班長在作業(yè)區(qū)做檢查。

2.2.4輕傷事故:否決作業(yè)區(qū)當月安全津貼;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作業(yè)區(qū)安全員各500元,作業(yè)長在全礦管理人員會議做書面檢查;主要責任人考核500元,次要責任人考核3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各300元;考核事故班長200元,班組安全員200元,安全互保對子200元;考核事故單位3000元;考核安全科長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辦200元;考核機關承包人200元。

2.2.5重傷事故:否決礦當月安全津貼;作業(yè)長和書記各考核3000元,作業(yè)區(qū)主要領導給予行政降級或撤職處分,作業(yè)長在全礦大會做書面檢查;考核事故主要責任人3000元,次要責任人2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安全員2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各1500元;事故班長1000元,班組安全員500元,安全互保對子500元;考核事故作業(yè)區(qū)6000元;考核安全科長3000元,安全主管2000,安全主辦1500,機關承包人500元。

2.2.6工亡事故:否決礦當月安全津貼;作業(yè)長和書記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并各考核6000元,在全礦大會做書面檢查;事故主要責任人考核10000元、次要責任人考核6000元;作業(yè)區(qū)安全員5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各考核3000元;考核事故班長3000元;班組安全員2000元,安全互保對子2000元;考核事故作業(yè)區(qū)20000元;安全部門負責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考核6000元,安全主管考核5000元,安全主辦考核3000元;機關承包人2000元。

2.2.7以上事故責任人觸犯法律的由國家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2.2.8 以上事故礦長及其他高管人員的考核由集團公司進行考核。

2.2.9外來用工發(fā)生工亡事故的,按宏興股份公司《2011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2.10職工上下班途中發(fā)生機動車輛傷害事故,按宏興股份公司《2011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2.11新鑒定出職業(yè)病的,對相關人員按重傷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2.12一年內重復事故對作業(yè)區(qū)相關人員加倍考核。

2.3管理技術人員由于工作失職、失管、失控導致發(fā)生事故經濟處罰。

2.3.1一般險肇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500元,事故單位其它管理技術人員3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辦200元。

2.3.2重大人身險肇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2000元,其它管理技術人員10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2000元,安全主管1000元,安全主辦500元。

2.3.3微傷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1000元,考核其它管理人員5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1000元,安全主管800元,安全主辦500元。

2.3.4輕傷事故: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各3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管理技術人員各20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3000元,安全主管2000、安全主辦1000。

2.3.5重傷事故:作業(yè)長和書記各考核6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管理技術人員各30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6000元,安全主管3000,安全主辦2000。

2.3.6工亡事故:作業(yè)長和書記考核10000元;考核其它管理人員60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10000元,安全主管考核6000元,安全主辦考核5000元。

2.4目標指標考核

2.4.1工傷事故按以上考核辦法考核。

2.4.2崗位粉塵合格率未達標,考核主管作業(yè)區(qū)作業(yè)長、書記各5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人員300元;由于管理原因,使除塵設備無法開動或未開動造成粉塵濃度超標,考核生產科和設備科科長及主管人員各500元。

2.4.3安全標準化班組不達標的,考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長和書記各5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人員300元。

2.4.4污染物綜合排放合格率沒達標的,考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長和書記各5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它管理人員300元;由于管理原因未達標的,考核設備科科長及主管人員各500元。

2.4.5、高度及以上危險源受控率、隱患整治與受控率、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及證件有效率未完成指標,考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長和書記5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它管理人員300元;由于管理原因未達標的,考核安全科長及主管人員500元。

2.5基礎管理考核

2.5.1作業(yè)區(qū)必須建立安全考核細則,否則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各500元。

2.5.2作業(yè)區(qū)、班組未按要求組織 “三級安全教育”、復工安全教育、轉崗安全教育的。每發(fā)現1人次, 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500元,考核班長300元。

2.5.3作業(yè)區(qū)、班組未按要求組織作業(yè)區(qū)每周、班組每日安全自檢自查,每發(fā)現1人次, 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500元,考核班長100元。

2.5.4 被查出現場存在明顯的不安全問題,每項考核作業(yè)區(qū)200元; 作業(yè)區(qū)隱患整改不及時,每項考核作業(yè)區(qū)100元。

2.5.5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未能達標,考核作業(yè)區(qū)300元/次。

2.5.6日常工作計劃未按期完成(包括不按時參加會議或不完成臨時交辦任務等情況),考核作業(yè)區(qū)1000元。

2.5.7未執(zhí)行檢修掛牌制、停送電制和較大檢修安全措施審批制的??己俗鳂I(yè)區(qū)1000元。

2.5.8作業(yè)區(qū)安全記錄未達到要求,考核作業(yè)區(qū)500元。

2.5.9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危險預知等知識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考核200元,并責令停工學習,學習期間只發(fā)生活費。

2.5.10班組的安全基礎工作未能達標??己耍?/p>

(1)班組安全記錄、企管記錄:未達到要求,考核班組長100元。

(2)月安全教育:班組必須每月組織一次書面的班組安全考試,未及時組織安全教育,考核班組長100元/次;教育內容少于5題或不符合要求,考核班組長100元;卷紙沒有及時批閱,考核班組長100元;班組成員未按班組要求參加教育,考核責任人200元。

(3)其他安全教育:新分配工人、轉崗工人以及班組成員連續(xù)30天沒有上班的復工人員,必須經過班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安排上崗,考核班組長300元。

(4) 安全檢查:班組各成員應加強日常崗位點檢確認,做到每日一檢一記,尤其對機具、機臺、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要害部位,必須認真點檢確認并記錄清楚。否則考核點檢責任人100元;因點檢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違章違規(guī)考核處理。

(5)隱患整改:班組各成員必須做好隱患整改和登記工作,對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隱患(如開關蓋不全,接地線不連接,用銅絲代替保險、電焊機二次線無接線盒等),考核300元/項;對檢查出隱患未及時進行整改,考核100元/項。

(6)互保聯保:實行安全互保,互保對象之間要做到“四個互相”,一項未做到考核班組長及責任人100元。

(7)周安全活動:周安全活動“四落實”工作未達到要求,記錄不認真,考核班組長100元;職工無故不參加活動的按曠工論處、其他行為按違章論處。

(8)安全交底:班組長在班前會及施工前要認真組織安全措施交底。沒有交底考核200元,交底不認真100元。

2.5.11礦組織的月綜合安全檢查,無故不參加的管理人員考核500元/次,檢查未查出問題的考核500元/次。

2.5.12礦月綜合檢查,查出的事故隱患考核100元/項。

2.6 現場管理考核

2.6.1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嚴格班前、班后會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負責現場安全生產的班長、值班長(以下簡稱值日長)必須組織開好班前、班后會,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必須在班前對本班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做好交接記錄,雙方簽字。崗位工要做好崗位的安全交接工作。無班前、班后會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考核200元,記錄不清100元,檢查人員發(fā)現現場存在明顯的安全問題,而交接班記錄中無記錄,考核責任人各200元。

2.6.2值日長、崗位人員必須在班前、班中、班后至少三次對現場和設備全面的檢查確認,每檢查一次記錄一次,當班沒有處理完畢的交下班處理。無記錄或記錄不清考核100元,未采取處理措施考核200元。

2.6.3值日長要切實貫徹安全第一的原則,必須對本班的生產任務做到心中有數,合理、穩(wěn)定、均勻地組織當班的生產。因生產組織混亂而影響安全生產時考核300元。

2.6.4值日長要隨時檢查督促當班人員遵章守紀、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值日長對違章不制止或有隱瞞、弄虛作假行為的,考核500元。

2.6.5臨邊和危險作業(yè)時值日長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和確認。否則考核200元。

2.6.6對上級安排的當日當班安全工作,必須令行禁止,不得推委搪塞,否則考核200元。

2.6.7值日長對崗位工反映的安全問題,必須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積極安排解決,否則考核200元。

2.6.8值日長安排處理突發(fā)生產、設備事故時,嚴格按工藝技術要求和安全程序進行。處理不當考核300元。

2.6.9作業(yè)現場的安全設施、車輛、機電設備、天氣條件等突發(fā)異常,不能繼續(xù)正常生產、工作時,值日長必須安排停止作業(yè),必要時組織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否則按違章指揮考核500元以上。

2.6.10多工種人員交叉作業(yè)過程中必須統(tǒng)一指揮、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做到“三不傷害”和“四個互相”?,F場指揮作業(yè)的“攤長”一定要保證安全作業(yè)的局面,無“攤長”考核班組長200元;作業(yè)現場混亂考核“攤長”200,其他作業(yè)人員各100元。

2.6.11除塵設備故障導致崗位粉塵超標,考核設備管理責任人500元;除塵設備完好不開動或降塵措施不落實導致崗位粉塵超標,考核操作人員200元及作業(yè)區(qū)領導500元。

2.6.12作業(yè)完畢,未按要求清理現場,恢復安全設施(裝置)的,考核負責人200元,其他作業(yè)人員各100元。

2.6.13安全互保對象不明確,沒有條件實現互保聯保的崗位人員未定時向值班人員聯系匯報的??己?00元。

2.6.14發(fā)生人身、設備事故,除積極組織事故應急處理外,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管理人員沒有發(fā)出指令或事故現場沒有確認,不得私做主張進行處理。否則考核500元。

2.6.15發(fā)現一次群體違章行為或嚴重違章指揮的現象時,否決作業(yè)區(qū)當月安全津貼,考核責任人1000-3000元。

2.6.16每個職工每項操作都必須認真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安全作業(yè)指導書和作業(yè)標準,嚴禁冒險蠻干和違章操作,違章按《西溝礦反習慣性違章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2.6.17各級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均按嚴重違章行為考核。

2.6.18違章人員必須停工接受礦級一天以上的學習教育,停工期間只發(fā)生活費。

2.7其它

2.7.1 在專項安全活動(安全月、百日無事故等)期間,安全考核將加倍。

2.7.2 本考核的條款將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增補。

2.7.3所有考核一律從績效工資中扣除,當月不夠的,逐月扣除。

2.7.4本考核解釋權歸礦安全監(jiān)察科。

第8篇 礦山救護隊前勤軍事化管理辦法

--總則

為加強我隊兩個文明建設培養(yǎng)員工文明禮貌風氣,樹立我隊的良好形象。特在隊內工作、學習等日?;顒又型菩熊娛禄芾磙k法。

--軍事化管理行為規(guī)范

全體職工都要講文明禮貌提高文明意識嚴禁說粗話臟話。提倡文明用語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

要堅持在日常相互交往之中注意使用:你好、謝謝、再見等文明用語。

接聽電話會見客人要親切問好;送別客人要說再見、你好等問侯語。

待人接物要熱情,注意尊重別人,對待客人要用你、請等禮貌用語。態(tài)度友好莊重。

1 言行舉止

1.1 指戰(zhàn)員相互之間為同志關系,相互之間稱呼為××同志或直呼其名,也可姓加職務。

1.2 指戰(zhàn)員不得相互起綽號,或譏諷挖苦對方,不得取笑別人因生理缺陷導致的言行舉止。

1.3 指戰(zhàn)員應加強團結,平等互助,相互之間交往使用本辦法中的行為規(guī)范。

1.4 指戰(zhàn)員與外單位或兄弟單位之間無論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問題不得惡意中傷,要不卑不亢。講話不得信口開河,不得造謠生事。

1.5 堅持保密制度,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說的絕對不說。

1.6 同事之間日常見面應打招呼、點頭致意或微笑,如遇上級領導應致敬:領導辛苦了。到領導辦公室敲門不少于三下或大聲喊報告,得到允許后方可入內。聽到自己名字應答 “到”,如兩人相對而過應主動謙讓通行。

1.7 在單位內部活動時,應兩人成排,三人成列,在隊列中行進時應整齊劃一,不得袖手、挽褲腿、吃東西、交談。

1.8 單位內部活動時,不得嬉笑打鬧,勾肩搭背,嚴禁打架斗毆。

1.9 進入單位嚴禁喝酒或酒后入隊,公共場合不得抽煙、敬煙。

1.10指戰(zhàn)員不得文身,蓄長發(fā)、留胡須、外露身體部分不得戴首飾。

2 會議學習

2.1 參加班前會人員應按時考勤,提前到達指定位置。

2.2 參加重要會議或大隊會議要有詳細記錄,內容要條理清晰,不得涂畫。

2.3 參加大型會議或各類學習按照從前至后的順序依次列席(有指定位置的按指定位置列席),前排座位坐滿后依次列席。

2.4 會議及學習期間通訊工具應關閉或設置在無聲狀態(tài),不得吃零食、抽煙、私聊、起哄。確需會議期間外出,應保持會場安靜狀態(tài)。

2.5 學習期間如有疑問或問題時,應向授課人員舉手或報告,得到允許時再行提問。

2.6 會議及學習期間,如需鼓掌或喝彩時,聲音應響亮有力,結束干脆一致。

2.7 會議或學習開始前,帶隊人員應主動向組織者匯報人員到位情況,示意會議或學習開始與否;會議或學習結束后,全體人員應起立歡送上級領導、授課人員離開主席臺或講臺后方可依次退出會場。

3 內務管理

3.1 辦公區(qū)及宿舍

1) 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qū)內的衛(wèi)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2) 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電腦等)損壞或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向后勤報修,確保日常工作照常開展。

3)辦公室及宿舍要經常打掃,保持衛(wèi)生標準。室內做到窗明地凈、墻壁無塵、物見本色、清潔整齊。

4) 宿舍內物品擺放整齊,床下無臟爛雜物,室內無蚊蠅、無臭蟲。被子要疊成豆腐塊,茶具、洗漱用具、鞋帽應統(tǒng)一擺放成一條線或入柜。

5) 綠化責任區(qū)要做到無雜草、無積水,有計劃地綠化美化環(huán)境,創(chuàng)造舒適整潔的工作學習環(huán)境。

6) 個人要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常洗澡理發(fā),衣服、被褥常洗曬,按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并經常保持整潔。

3.2裝備室

1) 庫室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并保持衛(wèi)生干凈,設備存放整齊,做到“帳、卡、物”三對照。出入庫要有記錄。

2) 所有裝備必須達到大隊制定的《救護大隊技術裝備管理辦法》技術標準。

3) 一般裝備每月檢查一次,大型裝備每季度試驗一次,使之達到技術標準,并做好檢查、試驗記錄。

4) 中隊及小隊的各種儀器裝備要分工到人,統(tǒng)一保管,要做到全、亮、準、尖、利、穩(wěn)。

5) 儀器裝備抽查情況要詳細記錄存檔,以便了解小隊及個人日常管理水平及抽查后工作情況。

4 集體活動

4.1 集體活動期間,要時刻聽從現場負責人指揮,確需離開場地應請假或告知同行人員。

4.2 外出預防性安全檢查或聯合其他單位檢查時,應著制服,穿黑皮鞋,樹立良好形象,杜絕吃拿卡要等一切不正之風。

4.3 集體外出需乘車時,同事之間應主動向老、弱、病讓座,體現優(yōu)良傳統(tǒng),弘揚和諧之風。

4.4 外出演練期間,應注意言行舉止,不得損壞公共財物、莊稼,偷盜群眾農畜物資。

4.5 時刻注意個人形象,不得隨意光膀子或做有損救護隊員形象的事情。

4.6 集體活動如有上級領導、公司領導或其他單位領導帶隊時,應努力做好協(xié)調關系、禮節(jié)禮貌。

4.7 集體勞動時,應統(tǒng)一休息、統(tǒng)一就餐或飲水。不需要勞動時,勞動物品應歸集一起、分類擺放、整齊劃一。

4.8 集體就餐時,不得酗酒。提倡勤儉節(jié)約,不得隨意喧嘩、大聲喊叫、起哄。

4.9 單個分隊、小隊、中隊等集體活動,著統(tǒng)一服裝時,必須整隊,行進時須有口號。

5 搶險救災及迎接檢查

5.1 搶險救災期間,應統(tǒng)一著單位配發(fā)的戰(zhàn)斗服或服飾。

5.2 一起行動聽指揮,指揮員下達命令時,應仔細聽記,領取任務后,行動要迅速、果斷,處理問題要冷靜。

5.3 領取任務后,應及時反饋指揮員回答“是”,并跑步趕往指定地點。

5.4 搶險救災、演練需乘車時,應保留前排至少2個座位給正副指揮員,便于指揮員之間溝通,任何人不得無理由打斷指揮員談話或給予談話評價。

5.5 搶險救災休息、上級領導檢查時,所有儀器裝備需放到面前時,應整齊劃一。左手邊擺放呼吸器,口具端朝前;右手邊擺放個人防護用品,能直立的直立,不能直立的平放;帶刃、尖的器具,尖刃朝里,距呼吸器口具端不少于20cm。

5.6 佩戴裝備外出時,不得嬉笑打鬧、擁擠、隨意打開別人裝備或故意損壞別人的裝備物品。

5.7向指揮員或領導匯報時,內容要清晰明了,言簡意賅,不穿鞋戴帽、不弄虛作假。

5.8 與其他單位聯合搶險時,應加強溝通,對方下達或委托的任務要及時向帶隊指揮員匯報。

6 門衛(wèi)

6.1 前勤指戰(zhàn)員擔任門衛(wèi)值班員時,值班期間不得睡覺,夜間不得關燈,每次交接班內容包括門崗室內、室外周邊衛(wèi)生、各類記錄、當班未進出車輛等內容。

6.2 門衛(wèi)值班員應時刻保持良好形象,必須按季節(jié)著制式服裝并保持整潔,戴帽子,穿黑色皮鞋,夏季著半截袖、春秋季著襯衣時只開第一粒紐扣,著外套時襯衣必須打黑色領帶,著外套時扎外腰帶、棉大衣時扣紐扣。

6.3 門衛(wèi)值班員必須堅守崗位,有特殊原因必須離開崗位時,要告知小隊長安排臨時人員替崗,替崗人員著裝必須符合第6.2條。

6.4 門衛(wèi)值班員接班后,應及時了解當日大隊值班領導通訊方式,并設置快捷鍵。有上級領導來隊查崗、突擊檢查時,在做好臨時接待工作車輛進入大院后,應及時通過對講電話告知電話值班室,然后通知值班領導(上班期間通知大隊長,其他時間通知大隊值班領導)、值班中隊、備班中隊。

6.5 門衛(wèi)值班員應會使用以下文明用語:你好、請問你找哪位,請到這邊做一下登記、請問你有什么事、請問你和他提前聯系了么、請你先和他聯系一下好么、請你把車停在__處、對不起__領導不在有什么需要我轉告的、歡迎你下次再來等。門衛(wèi)值班員對以下情況行舉手禮:單位內部車輛進出、集體進出的分隊、著制服的內部人員、進出單位的上級領導及車輛、兄弟單位著制服的人員及車輛。

6.6 任何人不許在門崗逗留、閑談;門衛(wèi)值班員在值班室內杜絕一切娛樂活動,不得玩手機、聽音樂、干私活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6.7 每日早晚班車出入前門衛(wèi)值班員必須提前開啟大門站立在大門處,對進出的班車行舉手禮。班車或領導車輛進出后,及時關閉大門。

6.8 如來賓因工作需要找大隊領導或有關單位,門衛(wèi)值班員應首先請來賓親自給大隊領導或有關單位負責人打電話,如同意接見,門衛(wèi)值班員用來賓電話落實后方可登記進入。如來賓不知道大隊領導或有關單位電話,門衛(wèi)值班員首先詢問來賓姓名、工作單位,然后通知電話值班室,由電話值班員負責聯系,經同意后,再通知門崗登記進入。

6.9 隊內人員原則上在工作和值班期間不會私客,確有急事的,由本隊人員到門崗會見,客人必須進隊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

6.10 如來訪人員無理取鬧,門衛(wèi)值班員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的同時,電話通知值班中隊長,由值班中隊組織人員進行合理勸阻。

6.11 門衛(wèi)值班員對外來人員、進出車輛必須登記,非工作時間有情況及時向中隊值班領導匯報。領導到崗巡視時應報告,報告詞內容為:“報告:我是_中隊隊員___, 現在擔任門衛(wèi)值班員工作,請領導指示”。

6.12 外來車輛(包括員工私家車輛)進出要進行現場檢驗,外出物品要有出門證件(證件上必須注明與外出物品對應的物品名稱、數量,并有單位公章和單位領導簽字),經檢查無誤后進行登記;工作(包括值班)期間本單位人員進出大門必須持有單位公章和單位領導簽字的出門證并進行登記。

6.13 單位大門應保持常閉狀態(tài)。聽到預備警鈴后,門衛(wèi)應迅速使用遙控鑰匙開啟當值、副值車庫門及單位大門,然后到值班車庫門前集結;如遇停電,門衛(wèi)應迅速打開大門的離合器,并將大門推開后到值班車庫門前集結。

7 電話值班員管理規(guī)定

7.1 前勤指戰(zhàn)員擔任電話值班員時,應熟知電話值班員職責及崗位標準,并時刻保持兩2人在崗。

7.2 電話值班室人員應時刻保持良好形象,必須按季節(jié)著制式服裝并保持整潔,戴帽子,穿黑色皮鞋,夏季著半截袖、春秋季著襯衣時只開第一粒紐扣,著外套時打黑色領帶。

7.3 電話響兩聲后,應立即接聽,并對重要通知和來電做詳細記錄,值班室不得有閑雜人員逗留。非值班室人員不得使用值班電話,非外部來電時,值班電話占線不得超過兩分鐘。

7.4 任何情況下,值班室應有1名值班員整裝留守調度臺前,對巡視的各級領導描述崗位工作情況,報告詞為:“報告:我是_中隊隊員___, 現在擔任電話值班員工作,請領導指示”。另一名值班員應時刻保持坐姿,并對巡視情況做詳細記錄。

7.5 值班室應時刻保持通風、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劃一,按時分類發(fā)放報紙雜志。

7.6 電話值班室杜絕一切娛樂活動、不得玩手機、電腦等,工作時間不得看電視,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夜間值班應有1名人員在調度臺前觀察各監(jiān)視點,隊內監(jiān)視屏幕每日12:00~17:00關閉,其他時間開啟。

7.7 所有重要來電、來信、來函必須當面通知到人。

7.8 電話值班員應現場交接班,交接班內容包括值班室衛(wèi)生、上班工作情況、未完成事宜、大隊及領導交辦的臨時事宜和事項。

8 儀容

8.1著隊服在室外執(zhí)行任務時,應當戴大檐帽,帽檐前緣與眉同高;

8.2除重要活動和崗位、執(zhí)勤外,著隊服進入室內通常脫帽;因其他特殊情況不適宜脫帽時,由在場最高首長臨時規(guī)定;

8.3著隊服時應當穿黑色皮鞋;在實驗室等特殊場所,需穿具有特殊功能的工作用鞋時,不得赤腳穿鞋;

8.4著隊服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扣好衣扣,不得挽袖,不得披衣、敞懷、卷褲腿;

8.5隊服內著毛衣、絨衣、絨背心、棉衣時,下擺不得外露;著襯衣(內衣)時,下擺扎于褲內;

8.6救護隊員工非因公外出應當著便服;

8.7不得將隊服外衣與便服外衣混穿;

8.8不得將摘下標志服飾的隊服作便服穿著;

8.9不得著印有不文明圖案、文字的便服;

8.10救護隊員工頭發(fā)應當整潔。男員工不得留長發(fā)、大鬢角和胡須,蓄發(fā)不得露于帽外,帽墻下發(fā)長不得超過1.5厘米。救護隊員工染發(fā)只準染與本人原發(fā)色一致的顏色;

8.11救護隊員工不得紋身。著隊服時,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移動電話、鑰匙和飾物等。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9 舉止

9.1救護隊員工必須舉止端正,談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態(tài)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將手插入衣袋,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9.2救護隊員工參加_、晚會,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順序入場,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遵守會場秩序,不得遲到早退。散會時,依次退場。

9.3救護隊員工外出,必須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規(guī)則,遵守社會公德,舉止文明,自覺維護救護隊的聲譽。不得猬集街頭、嬉笑打鬧和喧嘩,不得攜帶違禁物品。乘坐公共汽(電)車、火車時,主動給老人、幼童、孕婦和傷、病、殘人員讓座。與他人發(fā)生糾紛時,應當依法處理。

9.4救護隊員工遇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應當見義勇為,積極救助。

9.5救護隊員工不得參與賭博、打架斗毆,不得參加_和迷信活動。

9.6救護隊員工工作或待機期間不得酗酒,不得酒后駕駛機動車輛或者操作各類裝備。

9.7救護隊員工不得圍觀和參與社會_、_、_等活動,不得傳抄、張貼、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組織和參與串聯、集體_。

9.8救護隊員工不得購買、傳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級庸俗的書刊和音像制品。

9.9救護隊員工在公共場所和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不得吸煙。

9.10救護隊員工給報刊、雜志等提供救護隊員工肖像,著隊服主持電視節(jié)目、參加電視訪談,必須嚴格執(zhí)行軍容風紀的規(guī)定,維護救護隊和救護隊員工形象。

9.11救護隊員工不得著隊服擺攤設點、叫買叫賣,不得以救護隊員工的名義、肖像做商業(yè)廣告。

第9篇 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規(guī)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jiān)督管理,有效保障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36號)等規(guī)定,結合自治區(qū)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內蒙古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非煤礦山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tǒng)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建設及其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指非煤礦山企業(yè)在生產建設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而設置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其中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75號)執(zhí)行。

第四條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五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實行“分級審查,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除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的建設項目外,自治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以下簡稱自治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承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工作;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工作,由盟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盟市安全監(jiān)管局)結合本地區(qū)實際作出規(guī)定,并報自治區(qū)安監(jiān)局備案。

跨行政區(qū)域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負責。

上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其負責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工作委托下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辦理,接受委托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不得再行委托。

第六條各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管理。按照屬地監(jiān)管的原則,各旗縣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日常監(jiān)管。

第二章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第七條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預評價,并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

第八條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等規(guī)定,評價結論應對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可能導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出具的安全預評價報告,對安全預評價報告及評價結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九條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進行設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初步設計與安全設施設計應由同一單位編制。尾礦庫建設項目勘察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第十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和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有關規(guī)定,應當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優(yōu)先選用先進適用技術、工藝和設備、設施,注重規(guī)范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等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和行業(yè)新技術的運用。

不具備開展初步設計條件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不得承擔其安全設施設計任務。

設計人員、設計單位對其編制的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第十一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向相應安全監(jiān)管部門提出審查申請,提交以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建設單位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表(見附件1);

(三)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復印件;

(四)采礦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五)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六)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書影印件;

(七)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

(八)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文本及相應圖紙;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尾礦庫建設項目不需要提交第(四)項規(guī)定的材料;尾礦庫回采、閉庫不需要提交第(三)、(四)項材料;第(三)、(四)、(五)、(六)、(七)項材料由建設單位具體承辦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下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文件資料合規(guī)性、完整性初審合格后,報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進行審查。安全監(jiān)管部門收到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后,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應在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或口頭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資料合規(guī)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審核。審查人、審核人對審查審核結果負責。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資料審查審核合格后,根據建設項目的生產規(guī)模、開采方式和生產工藝等情況,從本級專家?guī)熘谐槿?-7名具有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能力的人員組成專家組,主要采取會審、必要時輔以現場核查的方式,對其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應指定審查人或審核人擔任組織審查負責人。建設單位主要(或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及主要設計人員、下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有關人員應參加審查會。專家組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及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有關規(guī)定對安全設施設計進行技術審查,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專家組意見》(見附件2);需要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的,設計單位按要求補充修改完善后交專家組組長復審,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專家組組長復審意見》(見附件3)。專家組對技術審查結果負責,專家組組長負主要審查責任,專家組成員按專業(yè)和工作分工負相應審查責任。

第十四條經審查合格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家組長應在設計文本封面及圖紙標題欄予以簽字確認;根據專家組意見需補充修改完善的,經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后交專家組組長復審,合格的專家組長應在設計文本封面及圖紙標題欄予以簽字確認。審查不合格的,經設計單位重新設計后,可重新提出審查申請。

經審查合格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外,在正式批復前應由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在相關網站信息平臺上向社會公布。

安全監(jiān)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不含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時間)以書面形式批復申請人。20個工作日內不能批復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將延長期限的理由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告知申請人。

經專家組長簽字確認并經安全監(jiān)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文本應分別交審查部門、負責日常監(jiān)管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設計單位各1份存檔備查,2份交建設單位指導建設生產。

第十五條安全設施設計批復的建設期與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文本確定的建設期一致,因資金、市場等原因導致建設項目停建的,建設單位要及時向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負責日常監(jiān)管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書面告知,停建時間不計入項目建設期。

第十六條已批準的建設項目及其安全設施設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報原批準部門審查同意,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開工建設:

(一)建設項目的規(guī)模、生產工藝、設備等發(fā)生重大變更的;

(二)改變安全設施設計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間重新設計的。

第(一)、(二)項由原設計單位編制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本,第(三)項由設計單位重新編制安全設施設計,由建設單位向原批準部門提出審查申請,原批準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條、十四條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提出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審查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建設單位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申請;

(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審查申請表(見附件4):

(三)采礦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五)原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書影印件;

(六)原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文本及相應圖紙;

(七)原安全設施設計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八)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變更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本及相應圖紙;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尾礦庫建設、回采、閉庫項目不需要提交第(三)項材料;第(三)、(四)、(五)項由建設單位具體承辦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第十八條建設項目施工期間,已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發(fā)生本辦法第十六條以外變化的,由原設計單位出具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單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安全設施施工

第十九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相應資質并取得非煤礦山采掘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具有礦山工程監(jiān)理相應資質。

第二十條建設、勘察、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承擔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建設、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確定的建設期組織施工,在建設期內不能完成建設的,建設單位應在建設期滿30日前向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準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書面延期申請。申請主要包括未按期完成工程建設的原因、已完成設計建設工程量、未完成的建設工程量、需要延長施工的工期和完成建設工程的保障措施等內容。建設項目建設期經批準延期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接到延期申請后,組織有關專業(yè)監(jiān)管人員或聘請有關專家對施工現場進行核查,也可視情況委托下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組織進行現場核查,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現場核查意見》(見附件5)。按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的,予以辦理延期手續(xù),延期時間不得超過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確定的建設期。發(fā)現有違法違規(guī)建設行為的,經依法處理后再辦理延期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盟市、旗縣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項目逐一建檔,定期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建設、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監(jiān)督企業(yè)嚴格在建設期內組織施工。

第四章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三條建設項目竣工后,根據規(guī)定安全設施需要試運行的,應當在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進行。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試運行應當向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負責日常監(jiān)管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或試運行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編制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報告和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不得由同一評價機構編制。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出具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對評價報告及評價結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本企業(yè)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企業(yè)實行多級管理的,也可由其上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公司總部)負責組織驗收。

第二十六條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編制竣工驗收方案(編寫提綱見附件6),成立竣工驗收組,并聘請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成立專家組,竣工驗收方案在竣工驗收前10日分別向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及負責日常監(jiān)管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驗收工作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及經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逐項檢查驗收。金屬非金屬地下、露天礦山及尾礦庫應如實填寫竣工驗收表(安監(jiān)總管一〔2022〕14號文件附件)??⒐を炇战Y束后,應形成專家組書面意見。

第二十八條專家組驗收意見為“通過驗收”或“整改后通過驗收”的,專家組成員簽字確認。驗收組長綜合專家組及驗收組有關單位代表意見,提出竣工驗收意見(見附件7)。

需要“整改后通過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專家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應當編寫整改情況說明,由參加驗收的專家組長或委派專家組有關成員現場復驗,整改合格的由專家組長或委派的專家組有關成員和驗收組長簽字確認(見附件8)。

專家組驗收意見為“不通過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專家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組織驗收。

建設單位、驗收專家組對驗收結果負責。

第二十九條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不得通過竣工驗收,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由安全監(jiān)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嚴肅處理。

(一)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質量未達到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件要求的;

(三)安全設施設計重大變更未報原批準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部門審查同意的;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不符合國家有關施工技術標準的;

(五)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或者安全驗收評價不合格的;

(六)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的;

(七)發(fā)現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整改的;

(八)未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九)從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不具備相應資格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竣工驗收通過后,應形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9),建設單位對竣工驗收報告的真實性負責。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外,竣工驗收報告應由建設單位報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在相關網站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負責審查安全設施設計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責成專人對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進行書面審查,形成竣工驗收報告審查意見(見附件10)。對竣工驗收報告實質內容存在疑問,需要到現場核查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現場核查,并當場提出核查意見,記錄在案;重要項目可以直接或委托下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赴竣工驗收現場對建設單位驗收工作進行監(jiān)督核查,形成現場監(jiān)督核查意見(見附件11)。

第三十二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通過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相應發(fā)證許可機關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金屬非金屬礦山選礦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建設單位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36號)有關規(guī)定組織審查,形成書面報告?zhèn)洳椤?/p>

第三十四條與煤共(伴)生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由煤礦設計單位和煤礦安全評價單位按照煤礦開采的相關法規(guī)、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和安全評價,按照煤礦建設開采的相關法規(guī)、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監(jiān)管。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有關規(guī)定有抵觸的,從其規(guī)定。自治區(qū)、盟市、旗縣安全監(jiān)管部門有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guī)定與本辦法規(guī)定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自治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10篇 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規(guī)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jiān)督管理,有效保障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36號)等規(guī)定,結合自治區(qū)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內蒙古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非煤礦山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tǒng)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建設及其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是指非煤礦山企業(yè)在生產建設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而設置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其中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75號)執(zhí)行。

第四條 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五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實行“分級審查,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除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的建設項目外,自治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以下簡稱自治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承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工作;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工作,由盟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盟市安全監(jiān)管局)結合本地區(qū)實際作出規(guī)定,并報自治區(qū)安監(jiān)局備案。

跨行政區(qū)域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負責。

上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其負責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jiān)督核查工作委托下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辦理,接受委托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不得再行委托。

第六條 各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jiān)督管理。按照屬地監(jiān)管的原則,各旗縣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日常監(jiān)管。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第七條 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預評價,并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

第八條 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等規(guī)定,評價結論應對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可能導致的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出具的安全預評價報告,對安全預評價報告及評價結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九條 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進行設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初步設計與安全設施設計應由同一單位編制。尾礦庫建設項目勘察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第十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和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有關規(guī)定,應當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優(yōu)先選用先進適用技術、工藝和設備、設施,注重規(guī)范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等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和行業(yè)新技術的運用。

不具備開展初步設計條件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不得承擔其安全設施設計任務。

設計人員、設計單位對其編制的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向相應安全監(jiān)管部門提出審查申請,提交以下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建設單位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表(見附件1);

(三)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復印件;

(四)采礦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五)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六)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書影印件;

(七)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及相關文件資料;

(八)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文本及相應圖紙;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尾礦庫建設項目不需要提交第(四)項規(guī)定的材料;尾礦庫回采、閉庫不需要提交第(三)、(四)項材料;第(三)、(四)、(五)、(六)、(七)項材料由建設單位具體承辦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下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文件資料合規(guī)性、完整性初審合格后,報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進行審查。安全監(jiān)管部門收到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后,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應在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或口頭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 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資料合規(guī)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審核。審查人、審核人對審查審核結果負責。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資料審查審核合格后,根據建設項目的生產規(guī)模、開采方式和生產工藝等情況,從本級專家?guī)熘谐槿?-7名具有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能力的人員組成專家組,主要采取會審、必要時輔以現場核查的方式,對其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應指定審查人或審核人擔任組織審查負責人。建設單位主要(或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及主要設計人員、下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有關人員應參加審查會。專家組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及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有關規(guī)定對安全設施設計進行技術審查,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專家組意見》(見附件2);需要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的,設計單位按要求補充修改完善后交專家組組長復審,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專家組組長復審意見》(見附件3)。專家組對技術審查結果負責,專家組組長負主要審查責任,專家組成員按專業(yè)和工作分工負相應審查責任。

第十四條 經審查合格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家組長應在設計文本封面及圖紙標題欄予以簽字確認;根據專家組意見需補充修改完善的,經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后交專家組組長復審,合格的專家組長應在設計文本封面及圖紙標題欄予以簽字確認。審查不合格的,經設計單位重新設計后,可重新提出審查申請。

經審查合格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外,在正式批復前應由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在相關網站信息平臺上向社會公布。

安全監(jiān)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不含設計單位補充修改完善時間)以書面形式批復申請人。20個工作日內不能批復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將延長期限的理由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告知申請人。

經專家組長簽字確認并經安全監(jiān)管部門審查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文本應分別交審查部門、負責日常監(jiān)管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設計單位各1份存檔備查,2份交建設單位指導建設生產。

第十五條 安全設施設計批復的建設期與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文本確定的建設期一致,因資金、市場等原因導致建設項目停建的,建設單位要及時向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負責日常監(jiān)管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書面告知,停建時間不計入項目建設期。

第十六條 已批準的建設項目及其安全設施設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報原批準部門審查同意,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開工建設:

(一)建設項目的規(guī)模、生產工藝、設備等發(fā)生重大變更的;

(二)改變安全設施設計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三)在施工期間重新設計的。

第(一)、(二)項由原設計單位編制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本,第(三)項由設計單位重新編制安全設施設計,由建設單位向原批準部門提出審查申請,原批準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條、十四條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提出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審查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建設單位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申請;

(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審查申請表(見附件4):

(三)采礦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五)原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書影印件;

(六)原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文本及相應圖紙;

(七)原安全設施設計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八)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變更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本及相應圖紙;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資料。

尾礦庫建設、回采、閉庫項目不需要提交第(三)項材料;第(三)、(四)、(五)項由建設單位具體承辦人員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第十八條 建設項目施工期間,已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發(fā)生本辦法第十六條以外變化的,由原設計單位出具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單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 安全設施施工

第十九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相應資質并取得非煤礦山采掘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具有礦山工程監(jiān)理相應資質。

第二十條 建設、勘察、施工、工程監(jiān)理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承擔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建設、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確定的建設期組織施工,在建設期內不能完成建設的,建設單位應在建設期滿30日前向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準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書面延期申請。申請主要包括未按期完成工程建設的原因、已完成設計建設工程量、未完成的建設工程量、需要延長施工的工期和完成建設工程的保障措施等內容。建設項目建設期經批準延期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負責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接到延期申請后,組織有關專業(yè)監(jiān)管人員或聘請有關專家對施工現場進行核查,也可視情況委托下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組織進行現場核查,形成《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現場核查意見》(見附件5)。按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的,予以辦理延期手續(xù),延期時間不得超過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確定的建設期。發(fā)現有違法違規(guī)建設行為的,經依法處理后再辦理延期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盟市、旗縣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建設項目逐一建檔,定期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督促建設、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監(jiān)督企業(yè)嚴格在建設期內組織施工。

第四章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三條 建設項目竣工后,根據規(guī)定安全設施需要試運行的,應當在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進行。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試運行應當向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負責日常監(jiān)管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二十四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或試運行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編制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報告和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不得由同一評價機構編制。

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出具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對評價報告及評價結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本企業(yè)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企業(yè)實行多級管理的,也可由其上級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公司總部)負責組織驗收。

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編制竣工驗收方案(編寫提綱見附件6),成立竣工驗收組,并聘請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成立專家組,竣工驗收方案在竣工驗收前10日分別向批準安全設施設計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及負責日常監(jiān)管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七條 驗收工作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及經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逐項檢查驗收。金屬非金屬地下、露天礦山及尾礦庫應如實填寫竣工驗收表(安監(jiān)總管一〔2016〕14號文件附件)??⒐を炇战Y束后,應形成專家組書面意見。

第二十八條 專家組驗收意見為“通過驗收”或“整改后通過驗收”的,專家組成員簽字確認。驗收組長綜合專家組及驗收組有關單位代表意見,提出竣工驗收意見(見附件7)。

需要“整改后通過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專家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應當編寫整改情況說明,由參加驗收的專家組長或委派專家組有關成員現場復驗,整改合格的由專家組長或委派的專家組有關成員和驗收組長簽字確認(見附件8)。

專家組驗收意見為“不通過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專家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組織驗收。

建設單位、驗收專家組對驗收結果負責。

第二十九條 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不得通過竣工驗收,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由安全監(jiān)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嚴肅處理。

(一)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的;

(二)未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質量未達到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或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文件要求的;

(三)安全設施設計重大變更未報原批準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部門審查同意的;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不符合國家有關施工技術標準的;

(五)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或者安全驗收評價不合格的;

(六)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的;

(七)發(fā)現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整改的;

(八)未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九)從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不具備相應資格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竣工驗收通過后,應形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9),建設單位對竣工驗收報告的真實性負責。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外,竣工驗收報告應由建設單位報負責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在相關網站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 負責審查安全設施設計的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責成專人對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進行書面審查,形成竣工驗收報告審查意見(見附件10)。對竣工驗收報告實質內容存在疑問,需要到現場核查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現場核查,并當場提出核查意見,記錄在案;重要項目可以直接或委托下一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赴竣工驗收現場對建設單位驗收工作進行監(jiān)督核查,形成現場監(jiān)督核查意見(見附件11)。

第三十二條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通過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相應發(fā)證許可機關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金屬非金屬礦山選礦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由建設單位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36號)有關規(guī)定組織審查,形成書面報告?zhèn)洳椤?/p>

第三十四條 與煤共(伴)生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由煤礦設計單位和煤礦安全評價單位按照煤礦開采的相關法規(guī)、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和安全評價,按照煤礦建設開采的相關法規(guī)、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監(jiān)管。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有關規(guī)定有抵觸的,從其規(guī)定。自治區(qū)、盟市、旗縣安全監(jiān)管部門有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guī)定與本辦法規(guī)定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11篇 礦山石灰石車輛安全運輸管理辦法

由公司人力資源和行政部、環(huán)境與健康安全部、礦山管理部等部門專題研究了石灰石車輛超載安全隱患治理事宜,并制定出以下措施:

一、治理原則

1.嚴格控制載荷明顯超出車箱平面的車輛嚴禁入廠的原則;

2.核定單車平箱載荷作為安全載荷基數,單車檢斤后超出安全載荷基數一噸以上的,以減去核定安全載荷基數后的載荷量的供貨金額(礦山承包商的石灰石供貨價)作為對礦山承包商的安全處罰,罰款作為為公司安全基金。

3.對于單車連續(xù)或出現三次以上安全處罰情況的,將被視為藐視三嶺公司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將取消其在三嶺公司從事運輸的資格;對于新增或未完成核定安全載荷的車輛發(fā)現運輸超平箱的,處罰按:首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取消資格。

二、分工和責任

1.由礦山管理部負責通知礦山承包商關于公司治理石灰石運輸車輛超載安全隱患的處罰措施;

2.由門衛(wèi)負責檢查車輛載荷狀況,禁止裝載明顯超平箱的車輛入廠。對符合載荷平箱的車輛入廠時,由門衛(wèi)簽發(fā)載荷檢查合格單,車輛憑此單方可入廠進行檢斤;

3.由安全環(huán)保部、人力資源部和礦山部共同確認現有運輸車輛的裝載平箱標準,然后由地中?記錄標定為單車的安全載荷基數;

4.由磅秤房負責對持有門衛(wèi)簽發(fā)的載荷檢查合格單的石灰石運輸車輛進行檢斤,在記錄單上標記實際載荷與安全載荷基數的差額,并報礦山部石灰石管理員;

5.由礦山管理部石灰石管理員統(tǒng)計單車的檢斤記錄,統(tǒng)計出單車安全處罰結果后報送財務部(對礦山承包商進行處罰)、礦山承包商、采購部,并報安全環(huán)保部備案;

6.對于因違規(guī),被取消三嶺公司石灰石運輸資格的車輛,由礦山部管理部向礦山承包商通告取消該車運輸資格的通知,并報人力資源部、安全環(huán)保部備案;

7.此方案自發(fā)布之日實施。

三、罰則

管理石灰石運輸車輛超載安全隱患的各相關部門,嚴格按各自的分工履行職責,若發(fā)生瀆職行為,將嚴肅處理。

2022-4-15

第12篇 礦山礦長安全技術業(yè)務資格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提高非煤礦山礦長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實施條例》、《江西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省境內所有從事礦產資源(煤礦除外)開采活動的各種經濟組織負責人、主要經營者和管理者(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以及主管安全生產技術工作的副職(以下簡稱礦長)。

第三條 全省實行礦長安全技術業(yè)務資格審查制度,礦長必須經過審查、考核,取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江西省非煤礦山礦長安全技術業(yè)務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有資格擔任,無證不得任職。

第四條 礦長安全生產的主要職責:

1、嚴格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技術標準,負責本單位或分管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崗位操作規(guī)程,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3、在劃定的礦區(qū)范圍內合理的開采礦山資源,嚴禁亂掘濫采、越界開采。

4、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和年度計劃,并嚴格執(zhí)行和落實,定期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調度會,研究、部署和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提取、使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確保礦山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要的器材和防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6、按規(guī)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7、配備必要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處理事故隱患;

8、接受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等政府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9、定期向政府有關部門匯報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報告?zhèn)鍪鹿屎推渌鹿省?/p>

第五條礦長資格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掌握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掌握地方及有關部門制定的礦山安全生產規(guī)定和規(guī)程;

2、具備礦山安全管理知識,具有較高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經驗;

3、熟悉采礦生產工藝和技術,熟悉礦山的采掘、地質、水文、通風、供電等基本情況;

4、掌握礦山災害預防措施,具有組織指揮事故搶救和處理能力;

5、投資1000萬元以下礦山的礦長必須具有中專(或相當于中專文化程度)、投資1000萬元以上礦山的礦長必須具有大專(或相當大專)以上的文化程度,并有三年以上礦山實際工作經驗;

6、身體健康,能夠堅持經常到生產現場檢查工作;

7、經審查、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簽發(fā)的《資格證書》。

第六條《資格證書》審批發(fā)證程序:

1、《資格證書》申報人所在礦,必須具有礦管部門發(fā)給的《采礦許可證》。

2、國有及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非煤礦山礦長應向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領取《礦長安全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按要求填寫后,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查發(fā)證。

3、其他礦山的礦長應向礦山所在地設區(qū)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領取《登記表》,按要求填寫后,由設區(qū)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查發(fā)證,并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4、審查發(fā)證按所屬礦山類別(金屬與非金屬地下開采、露天開采類),依照《礦長安全資格審查培訓考核大綱》,由發(fā)證部門統(tǒng)一組織培訓、考核,考核由發(fā)證部門命題,采取理論考試與實際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5、登記表一式三份,分別由行業(yè)管理部門、發(fā)證部門和礦山礦長本人收存。

6、經審查、考核合格者,發(fā)證部門簽發(fā)《資格證書》,由本人妥善保存?zhèn)洳椤?/p>

第七條 非煤礦山礦長必須從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選配,無證者不得任職?,F任礦長必須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二個月內應按辦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申請并取得《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任職。違反本辦法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根據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予以行政處罰。

第八條 凡取得《資格證書》并已任職的礦長,如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人員可以提出批評警告,對情節(jié)嚴重或因失職造成事故的,發(fā)證部門有權收回其《資格證書》并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對已取得《資格證書》的任職礦長,發(fā)證部門每年進行一次驗證復審,重點考核其任職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業(yè)績,也可進行理論考試,對不合格者,收回其《資格證書》。

第十條 已取得《資格證書》的任職礦長,在所屬考核區(qū)內同類礦山中調動任職仍然有效,否則必須重新按本辦法辦理資格審批手續(xù)。

第十一條《登記表》、《資格證書》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統(tǒng)一印制。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第13篇 礦山安全管理考核辦法范本

1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__礦。

2 具體內容

2.1 安全獎勵

2.1.1對舉報違章、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議并采納者,給予100-500元獎勵。

2.1.2處理和解決了較大的事故隱患者給予200元以上的獎勵。

2.1.3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及搶救傷員的有功人員給予200-1000元獎勵。

2.1.4對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避免了傷亡事故發(fā)生的人員給予500-1000元獎勵。

2.1.5實現當月安全生產目標,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可享受全額崗位安全津貼。

2.1.6每季度班組驗收的優(yōu)秀班組(95分以上)給予500元/班獎勵。

2.1.7每季度實現無違章班組的給予500元獎勵。

2.1.8對全年安全行車無事故的司機給予300元/人獎勵

2.1.9對年終評比獲得安全先進的作業(yè)區(qū)、先進班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獎勵金額待定。

2.2事故考核

2.2.1一般險肇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300元;考核主要責任人300元,次要責任人2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人員200元,考核事故班長100元;考核機關承包人100元。

2.2.2重大險肇事故:否決事故單位當月安全津貼;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500元;考核主要責任人500元、次要責任人3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各300元;考核事故班長200元;考核機關承包人200元??己税踩崎L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辦200元;。

2.2.3微傷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300元;事故主要責任人考核300元,次要責任人考核200元;考核事故班長100元;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人員200元,考核機關承包人100元;考核事故單位2000元,事故班長在作業(yè)區(qū)做檢查。

2.2.4輕傷事故:否決作業(yè)區(qū)當月安全津貼;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作業(yè)區(qū)安全員各500元,作業(yè)長在全礦管理人員會議做書面檢查;主要責任人考核500元,次要責任人考核3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各300元;考核事故班長200元,班組安全員200元,安全互保對子200元;考核事故單位3000元;考核安全科長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辦200元;考核機關承包人200元。

2.2.5重傷事故:否決礦當月安全津貼;作業(yè)長和書記各考核3000元,作業(yè)區(qū)主要領導給予行政降級或撤職處分,作業(yè)長在全礦大會做書面檢查;考核事故主要責任人3000元,次要責任人2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安全員2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各1500元;事故班長1000元,班組安全員500元,安全互保對子500元;考核事故作業(yè)區(qū)6000元;考核安全科長3000元,安全主管2000,安全主辦1500,機關承包人500元。

2.2.6工亡事故:否決礦當月安全津貼;作業(yè)長和書記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并各考核6000元,在全礦大會做書面檢查;事故主要責任人考核10000元、次要責任人考核6000元;作業(yè)區(qū)安全員5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技術人員各考核3000元;考核事故班長3000元;班組安全員2000元,安全互保對子2000元;考核事故作業(yè)區(qū)20000元;安全部門負責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考核6000元,安全主管考核5000元,安全主辦考核3000元;機關承包人2000元。

2.2.7以上事故責任人觸犯法律的由國家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2.2.8 以上事故礦長及其他高管人員的考核由集團公司進行考核。

2.2.9外來用工發(fā)生工亡事故的,按宏興股份公司《2022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2.10職工上下班途中發(fā)生機動車輛傷害事故,按宏興股份公司《2022年安全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2.11新鑒定出職業(yè)病的,對相關人員按重傷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2.12一年內重復事故對作業(yè)區(qū)相關人員加倍考核。

2.3管理技術人員由于工作失職、失管、失控導致發(fā)生事故經濟處罰。

2.3.1一般險肇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500元,事故單位其它管理技術人員3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辦200元。

2.3.2重大人身險肇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2000元,其它管理技術人員10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2000元,安全主管1000元,安全主辦500元。

2.3.3微傷事故:考核作業(yè)長、書記各1000元,考核其它管理人員5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1000元,安全主管800元,安全主辦500元。

2.3.4輕傷事故: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各3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管理技術人員各20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3000元,安全主管2000、安全主辦1000。

2.3.5重傷事故:作業(yè)長和書記各考核60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管理技術人員各30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6000元,安全主管3000,安全主辦2000。

2.3.6工亡事故:作業(yè)長和書記考核10000元;考核其它管理人員6000元;安全部門由于失職、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長10000元,安全主管考核6000元,安全主辦考核5000元。

2.4目標指標考核

2.4.1工傷事故按以上考核辦法考核。

2.4.2崗位粉塵合格率未達標,考核主管作業(yè)區(qū)作業(yè)長、書記各5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人員300元;由于管理原因,使除塵設備無法開動或未開動造成粉塵濃度超標,考核生產科和設備科科長及主管人員各500元。

2.4.3安全標準化班組不達標的,考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長和書記各5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他管理人員300元。

2.4.4污染物綜合排放合格率沒達標的,考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長和書記各5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它管理人員300元;由于管理原因未達標的,考核設備科科長及主管人員各500元。

2.4.5、高度及以上危險源受控率、隱患整治與受控率、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及證件有效率未完成指標,考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長和書記500元,考核作業(yè)區(qū)其它管理人員300元;由于管理原因未達標的,考核安全科長及主管人員500元。

2.5基礎管理考核

2.5.1作業(yè)區(qū)必須建立安全考核細則,否則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各500元。

2.5.2作業(yè)區(qū)、班組未按要求組織 “三級安全教育”、復工安全教育、轉崗安全教育的。每發(fā)現1人次, 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500元,考核班長300元。

2.5.3作業(yè)區(qū)、班組未按要求組織作業(yè)區(qū)每周、班組每日安全自檢自查,每發(fā)現1人次, 考核作業(yè)長和書記500元,考核班長100元。

2.5.4 被查出現場存在明顯的不安全問題,每項考核作業(yè)區(qū)200元; 作業(yè)區(qū)隱患整改不及時,每項考核作業(yè)區(qū)100元。

2.5.5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未能達標,考核作業(yè)區(qū)300元/次。

2.5.6日常工作計劃未按期完成(包括不按時參加會議或不完成臨時交辦任務等情況),考核作業(yè)區(qū)1000元。

2.5.7未執(zhí)行檢修掛牌制、停送電制和較大檢修安全措施審批制的??己俗鳂I(yè)區(qū)1000元。

2.5.8作業(yè)區(qū)安全記錄未達到要求,考核作業(yè)區(qū)500元。

2.5.9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危險預知等知識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考核200元,并責令停工學習,學習期間只發(fā)生活費。

2.5.10班組的安全基礎工作未能達標??己?

(1)班組安全記錄、企管記錄:未達到要求,考核班組長100元。

(2)月安全教育:班組必須每月組織一次書面的班組安全考試,未及時組織安全教育,考核班組長100元/次;教育內容少于5題或不符合要求,考核班組長100元;卷紙沒有及時批閱,考核班組長100元;班組成員未按班組要求參加教育,考核責任人200元。

(3)其他安全教育:新分配工人、轉崗工人以及班組成員連續(xù)30天沒有上班的復工人員,必須經過班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安排上崗,考核班組長300元。

(4) 安全檢查:班組各成員應加強日常崗位點檢確認,做到每日一檢一記,尤其對機具、機臺、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要害部位,必須認真點檢確認并記錄清楚。否則考核點檢責任人100元;因點檢不到位造成后果的,按違章違規(guī)考核處理。

(5)隱患整改:班組各成員必須做好隱患整改和登記工作,對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隱患(如開關蓋不全,接地線不連接,用銅絲代替保險、電焊機二次線無接線盒等),考核300元/項;對檢查出隱患未及時進行整改,考核100元/項。

(6)互保聯保:實行安全互保,互保對象之間要做到“四個互相”,一項未做到考核班組長及責任人100元。

(7)周安全活動:周安全活動“四落實”工作未達到要求,記錄不認真,考核班組長100元;職工無故不參加活動的按曠工論處、其他行為按違章論處。

(8)安全交底:班組長在班前會及施工前要認真組織安全措施交底。沒有交底考核200元,交底不認真100元。

2.5.11礦組織的月綜合安全檢查,無故不參加的管理人員考核500元/次,檢查未查出問題的考核500元/次。

2.5.12礦月綜合檢查,查出的事故隱患考核100元/項。

2.6 現場管理考核

2.6.1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嚴格班前、班后會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負責現場安全生產的班長、值班長(以下簡稱值日長)必須組織開好班前、班后會,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必須在班前對本班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做好交接記錄,雙方簽字。崗位工要做好崗位的安全交接工作。無班前、班后會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考核200元,記錄不清100元,檢查人員發(fā)現現場存在明顯的安全問題,而交接班記錄中無記錄,考核責任人各200元。

2.6.2值日長、崗位人員必須在班前、班中、班后至少三次對現場和設備全面的檢查確認,每檢查一次記錄一次,當班沒有處理完畢的交下班處理。無記錄或記錄不清考核100元,未采取處理措施考核200元。

2.6.3值日長要切實貫徹安全第一的原則,必須對本班的生產任務做到心中有數,合理、穩(wěn)定、均勻地組織當班的生產。因生產組織混亂而影響安全生產時考核300元。

2.6.4值日長要隨時檢查督促當班人員遵章守紀、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值日長對違章不制止或有隱瞞、弄虛作假行為的,考核500元。

2.6.5臨邊和危險作業(yè)時值日長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和確認。否則考核200元。

2.6.6對上級安排的當日當班安全工作,必須令行禁止,不得推委搪塞,否則考核200元。

2.6.7值日長對崗位工反映的安全問題,必須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積極安排解決,否則考核200元。

2.6.8值日長安排處理突發(fā)生產、設備事故時,嚴格按工藝技術要求和安全程序進行。處理不當考核300元。

2.6.9作業(yè)現場的安全設施、車輛、機電設備、天氣條件等突發(fā)異常,不能繼續(xù)正常生產、工作時,值日長必須安排停止作業(yè),必要時組織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否則按違章指揮考核500元以上。

2.6.10多工種人員交叉作業(yè)過程中必須統(tǒng)一指揮、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做到“三不傷害”和“四個互相”?,F場指揮作業(yè)的“攤長”一定要保證安全作業(yè)的局面,無“攤長”考核班組長200元;作業(yè)現場混亂考核“攤長”200,其他作業(yè)人員各100元。

2.6.11除塵設備故障導致崗位粉塵超標,考核設備管理責任人500元;除塵設備完好不開動或降塵措施不落實導致崗位粉塵超標,考核操作人員200元及作業(yè)區(qū)領導500元。

2.6.12作業(yè)完畢,未按要求清理現場,恢復安全設施(裝置)的,考核負責人200元,其他作業(yè)人員各100元。

2.6.13安全互保對象不明確,沒有條件實現互保聯保的崗位人員未定時向值班人員聯系匯報的??己?00元。

2.6.14發(fā)生人身、設備事故,除積極組織事故應急處理外,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管理人員沒有發(fā)出指令或事故現場沒有確認,不得私做主張進行處理。否則考核500元。

2.6.15發(fā)現一次群體違章行為或嚴重違章指揮的現象時,否決作業(yè)區(qū)當月安全津貼,考核責任人1000-3000元。

2.6.16每個職工每項操作都必須認真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安全作業(yè)指導書和作業(yè)標準,嚴禁冒險蠻干和違章操作,違章按《西溝礦反習慣性違章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2.6.17各級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均按嚴重違章行為考核。

2.6.18違章人員必須停工接受礦級一天以上的學習教育,停工期間只發(fā)生活費。

2.7其它

2.7.1 在專項安全活動(安全月、百日無事故等)期間,安全考核將加倍。

2.7.2 本考核的條款將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增補。

2.7.3所有考核一律從績效工資中扣除,當月不夠的,逐月扣除。

2.7.4本考核解釋權歸礦安全監(jiān)察科。

礦山管理辦法13篇

材料管理辦法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部材料管理辦法》規(guī)定精神,減少材料浪費,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高全隊職工的材料節(jié)約意識,特制定本辦法。!--[if!suortlists]--;一、!--[endif]--;成立材料管理小組組長:項目部經理。全面負責全隊生產用材料的申報和使用工作,對各隊組進行材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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