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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設施工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建設施工工程 招標代理合同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 代理 協(xié)議書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 民法典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 》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 法規(guī) ,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招標代理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規(guī) 模:
招標規(guī)模: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 合同履行 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xié)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yè)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 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l.1 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 委托合同 ,
l.2通用條款:是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 繼承人 。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yè)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 違約責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 法定節(jié)假日 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l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協(xié)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xiàn)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yè)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四百七十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 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lián)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jù)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xié)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 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 知識產權 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jù)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 身份證 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yè)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shù)據(jù)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 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 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yè)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yè)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yè)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shù)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yè)務范圍內所發(fā)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 承包合同 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 銀行貸款利率 ,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托人違約。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
10.2 受托人違約。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 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shù)乃髻r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的有效證據(jù)。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fā)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jù)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fā)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 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xù)履行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yè)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yè)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式經雙方協(xié)商以補充協(xié)議確定。
13.2 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xù)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fā)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 本 合同當事人 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未達成書面協(xié)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放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xié)議書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yè)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 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xié)商確定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 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shù)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根據(jù)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 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4.2 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應具備的相關工作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xù)、規(guī)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標業(yè)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lián)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xié)調的工作:
(7)應盡的其他義務:
5、受托人的義務
5.1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5.2 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3)承擔招標代理業(yè)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
(4)應盡的其他義務:
6、委托人的權利
6.1 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6.2 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7、受托人的權利
7.1 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2 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 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 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 預計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 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責任: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yè)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2、爭議
12.1 雙方約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6、合同份數(shù)
16.2 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補充條款:
第2篇 建設施工工程招標書
我單位樓新建工程,按照已辦理招標申請,并報經省(市)招標辦批準,決定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yōu)選定施工單位,現(xiàn)將本工程的招標事宜及有關要求說明如下: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建設地點:
1.3計劃批準機關:
1.4勘測單位:市建筑設計院,級別甲級
1.5設計單位:市建筑設計院,級別甲級
1.6招標代理單位:市建設工程招標代理中心,級別乙級。
1.7資金來源:自籌,已到位資金15萬元
1.8建筑面積:300平方米
1.9工程結構概況
本工程類別為四類土建,安裝工程,結構形式為框架,磚混,層數(shù)為三層.總高度7.2米,基礎形式為鋼筋混凝土獨立基礎,鋼筋混凝土條形基礎。
1.10工程建筑概況:外墻:水泥砂漿面上刷墻漆;窗:鋁合金推拉(平開)窗;內墻:混合砂漿上刷外墻涂料;門:一層外門為防盜門,其他為櫸木板門;屋面防水:剛性與柔性防水結合。
1.11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商住樓。
1.12施工圖設計及設計資料:施工圖設計資料齊全。
1.13施工現(xiàn)場四通一平情況(包括地理、氣象、地形、地質、水文、水源、供電、物源、通訊、交通運輸及可供利用的舊建筑物等情況)
1.14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特定材料設備,以及對防水、防腐、防污染、地下、水下特殊工程施工的要求。(無)
1.15大中型工業(yè)、公共建設項目用電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高中樓裝飾裝修工程,另列工程量清單;(無)
2.招投標有關事宜
2.1招標范圍
本工程招標范圍為下列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⑩項中的第②③項內容。
①大型土石方工程,
②基礎施工
③土建工程
④給排水、電氣安裝工程
⑤設備安裝工程
⑥裝飾工程(系指二次裝修工程)
⑦采暖、通風、電視、電話、除塵工程
⑧附屬建筑物工程
⑨構筑物工程
⑩拆遷、四通一平工程。
2.2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中標造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進行承包。
中標單位不得將工程倒手轉包,否則取消該單位對該工程的中標資格,由建設單位報經省(市)招標辦批準后從未中標單位中選定一單位承包。
2.3投標報價:
各投標單位根據(jù)工程情況、建筑市場行情,以及各施工企業(yè)自身承受能力報出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和投標總價。
工程量清單數(shù)量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規(guī)定編制;
工程量清單工、料、機計價參考x市建設造價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市場材料價格信息和市場調查價格信息;
工程量清單計費參考x省公布的建設工程取費率,各企業(yè)報價按自身實力確定。
2.4工期與質量要求
2.4.1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在某些方面00x年x月x日開工,總工期按建設部《全國統(tǒng)一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編制確定。要求投標單位按定額工期適當提前的原則自行確定投標工期,并具體明確投標工期日歷天數(shù)。
2.4.2質量要求:中標單位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施工規(guī)范和質量驗收標準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設計和現(xiàn)行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要求,工程竣工時必須達到優(yōu)良工程質量標準;為了達到目的優(yōu)良工程標準,中標單位必須委派ⅱ級以上項目經理任項目負責人,工程師以上人員任技術負責人(或具有5-8年以上施工經驗的人員或助理工程師任技術負責人,具有5-8年以上施工經歷的人員(或類似具備工程施工經歷的人)任施工員。
2.5投標須知
2.5.1關于投標書的編制與投送
2.5.1.1標書必須具備下列內容;投標書一式三份,商務標一正本二副本,技術標不分正副本。
(1)封面:包括招標項目名稱、投標單位名稱、法寶代表姓名、填報日期。
(2)投標書目錄
(3)投標書匯總表,加蓋單位和法人代表印鑒
(4)投標書綜合說明:包括:
①投標書編制依據(jù);
②投標報價依據(jù),優(yōu)惠條件及各項費用計算說明;
③本單位基本情況(包括企業(yè)資質等級、職工人數(shù)、經濟技術、管理人員、資產資金、技術設備、施工經歷、近兩年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等)。
④對招標書有關要求的答復及對合同主要條件的確認。
⑤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5)投標報價:以工程總報價為準(大寫)
(6)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
①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②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
③施工進度計劃及保證工期的主要措施。
④選用的主要施工機具設備及進出場計劃。
⑤勞動力需用量及進出場計劃。
⑥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圖
⑦其他需要說明的施工技術問題等。
(7)施工組織機構。包括: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安全員、資料員及其他經濟技術管理人員名單及其資格證書復印件。
2.5.1.2投標單位必須按本招標書和設計圖紙、資料認真編制招標書,密封后于20xx年x月x日上午8:00-8:30時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按技術標和商務標分別集中包裝貼上密封條,并經各招標單位代表在密封處簽名后,交由招標單位紀檢監(jiān)察人員按機密文件保存。
2.5.2關于招標答疑與現(xiàn)場查勘。
2.5.2.1本工程于x月x日9:00時,招標單位在現(xiàn)場組織現(xiàn)場查勘。
2.5.2.2本工程于x月x日15:00時,在招標單位進行招標答疑。請各投標單位對招標書和施工圖中不清楚的問題,統(tǒng)一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單位將會同設計單位書面答復。
2.5.3關于招標答疑與現(xiàn)場查勘
2.5.3.1評標組織
本工程由招標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及邀請的經濟、技術專家、其他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或評標小組。
招標辦、公證部門及招標單位的監(jiān)察部門的代表負責開標、評標、定標全過程的監(jiān)督工作。
2.5.3.2開標時間
本工程定于200x年x月x日10:00時在x市招標交易中心開標,請各招標單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及相關人員(不超過3人)按時參加會議,不得遲到,也不得無故中途退場。
2.5.3.3評標原則
在評標中堅持平等、自主、客觀、公正和注重信譽的原則,力求標價合理,工期適當,質量可靠,技術先進,方案可行。
2.5.3.4評分原則及毫不相干辦法
本工程采用x市招標文件中的計分評標辦法,對報價(或優(yōu)惠條件)、工期、質量、施工組織設計,企業(yè)實力與信譽等方面進行綜合后評分,計算出各投標單位的總分,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單位。
如有兩個單位并列第一的,以投標報價得分者為中標單位。
2.5.4關于無效標書的規(guī)定
2.5.4.1標書逾期送達。
2.5.4.2投標書未按規(guī)定密封.
2.5.4.3投標書未加蓋單位和法人代表印鑒。
2.5.4.4投標書未按招標書要求編制或字跡辨認不清的。
2.5.4.5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參加開標會議。
2.5.5關于投標紀律
參加本工程的各投標單位必須遵守下列紀律規(guī)定。
2.5.5.1不得哄抬標價、不準串通投標。
2.5.5.2不得虛報企業(yè)資質等級及其他有關資料情況。
2.5.5.3不得與招標方有關人員勾結,排擠其他投標單位的公平競爭。
2.5.5.4不得擾亂招標會場秩序。
2.5.5.5招標單位人員和評標小組成員不得作為投標單位的代理人參與投票活動。
2.5.5.6本工程招標投標整個活動中,各有關人員必須有忠于職守,廉潔自律,不得有徇私舞弊行為,更不得有行賄、索賄行為。
凡有違反上述紀律的行為,嚴格按建設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2.5.6.其他事宜
2.5.6.1投標單位領取招標書和其他有關資料,應向招標單位交納投標保證金1000元。投標單位在投標書送截止時間前放棄投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于工程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7日內退回;中標單位交納的保證金于簽定合同后七日內退回;投票單位在投標書送達截止時間后退出投標活動的;中標后逾期或者拒絕簽訂合同的,其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2.5.6.2投標單位中標后,在七天內憑中標通知書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其合同條款應根據(jù)招標書、中標單位投標書的內容及有關規(guī)定,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
2.5.6.3各投標單位的投標費用自理,無論中標與否,建設單位不承擔任何補償費用。
3.合同主要條款
4.本招標書中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和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招標單位:
第3篇 屋建筑施工工程招標書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行業(yè):_________________
招標內容:_____________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由________________頒發(fā)了土地證, 項目業(yè)主為____________,建設資金來自____% , 招標人為____________。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概況如下:
1、工程項目的性質:房屋建筑施工工程。
2、工程規(guī)模: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
3、本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優(yōu)良等級。
4、工程建設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工程招標范圍:施工圖內全部工作內容點這里報名(需要身份認證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yè),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申請參加投標。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四、同類工程界定
(如:單項合同單體建筑面積在________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____________等)
五、資格預審辦法
1、資格預審申請書須密封后,與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將被拒絕。
2、資格預審結果將及時告知投標申請人,并預計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發(fā)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六、投標報名
投標申請人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報名信息。投標申請人可持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建造師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臨沂萬豪置業(yè)有限公司報名登記手續(xù),并獲取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書封面上應清楚的注明 仁恒公寓工程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 字樣。
七、投標報名截止
1投標人提交的報名信息截止時間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 逾期提交的報名信息,本公司不予受理。
開標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八、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