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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78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第1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范本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分 協(xié) 議 書

根據(jù)國家有關房產(chǎn)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chǎn)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chǎn)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chǎn)交易中房產(chǎn)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xié)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chǎn)交易中房產(chǎn)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chǎn)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chǎn)款____%的 違約金 。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chǎn)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chǎn)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 代理 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jīng)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chǎn)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chǎn)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2020版)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第一條 [訂約依據(jù)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 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區(qū) (街道) 路,宗地編號為 ,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 ,建筑容積率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chǎn)證》號碼為 ;賣方經(jīng)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項目名稱為 ;該項目已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業(yè)經(jīng)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標的房地產(chǎn)情況]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項目中的第 棟 單元 層 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層號以附圖中立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chǎn)(以下稱本房地產(chǎn))。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yè)/廠房/ ,建筑面積(面積以所附測繪報告為準)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及規(guī)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剖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見附件二。

第四條 [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權益]

本房地產(chǎn)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余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臺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第五條 [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chǎn)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壹、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金額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貳、按套計算:

總金額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貳、按揭方式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期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其余價款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銀行貸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2.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3.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4. 。

第七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 日),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買方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賣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貳、 。

第八條 [付款證明]

買方支付購房款后,賣方應開具發(fā)票。買方已經(jīng)付清購房款的,賣方應當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九條 [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交付前應取得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注明實際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套內建筑面積。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chǎn)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jīng)協(xié)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chǎn)實際交付的憑據(jù)。

賣方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xù)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

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經(jīng)驗收同意收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交付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之日;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入伙期限屆滿之日。

第十條 [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chǎn)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產(chǎn)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

(四)《房地產(chǎn)(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收樓意見書》;

(六)《業(yè)主臨時公約》;

(七)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出具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五)、(六)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由此產(chǎn)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交付時的驗收]

買方收到《入伙通知書》后,應在接到《入伙通知書》之日起 日內按《收樓意見書》內容對本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chǎn)。

買方認為本房地產(chǎn)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 日內對異議部分做出書面答復和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chǎn)視為未交付。

第十二條 [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貳、 。

第十三條 [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時,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并經(jīng)驗收合格;經(jīng)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經(jīng)驗收合格(見附件二)。

賣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建成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并經(jīng)驗收合格的,本房地產(chǎn)不符合交付標準,按下列第 種方法處理:

壹、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主張權利;

貳、賣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 %的違約金給買方,雙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賣方承諾在 日內交付該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

叁、 。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產(chǎn)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時間交付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同時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并書面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五條 [保修]

本房地產(chǎn)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 年(國家標準: );

(三)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管道為 年(國家標準: );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 年(國家標準: );

(五)衛(wèi)生潔具 年(國家標準: );

(六)燈具、電器開關 年(國家標準: );

(七)裝修工程 年(國家標準: )。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zhí)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圍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非賣方原因造成的問題除外。

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履行保修義務;賣方對保修責任有異議的,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通知買方。買賣雙方可委托雙方認可且具有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予以檢測,所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買方發(fā)出書面保修通知書5日內,賣方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六條 [質量]

本房地產(chǎn)因質量缺陷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予以賠償。

買方在保修期內發(fā)現(xiàn)有質量缺陷的,應通知賣方履行保修義務,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因質量缺陷經(jīng)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買方認為本房地產(chǎn)主體結構工程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安全使用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經(jīng)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復核確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二條之有關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買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賣方相應減少價金。

本條所涉及檢測及復核等費用均可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及復核結果為本房地產(chǎn)存在質量缺陷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七條 [面積差異的處理] 面積差異比=----------------------×100%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本房地產(chǎn)價格的,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如果存在差異,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數(shù))的

(一)差異值在±0.6%以內(含本數(shù))的,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差異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shù))至±3%以下(含本數(shù))的:面積超出的,超出的面積視為賣方無償贈與;面積不足的,賣方應當雙倍返還該不足部分的價金予買方(扣除0.6%的誤差后)。

(三)差異值在±3%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項方式執(zhí)行。

二、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面積差異處理的約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計算房地產(chǎn)價格,買賣雙方對于該套房地產(chǎn)的面積有約定的,適用本條。

第十八條 [裝置、裝修、裝飾]

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理。

對賣方未經(jīng)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但買方明確表示不接受這部分裝置、裝修、裝飾的,賣方有義務對其加以拆除,并賠償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

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chǎn)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規(guī)范,如不符合規(guī)范,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買賣雙方對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chǎn)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存在爭議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檢測,相關的費用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結果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的,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guī)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chǎn)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guī)定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等的變更,賣方應當征得全體受讓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經(jīng)公證后,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jīng)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并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所有購房者。

不同意變更的買方有權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賣方不按上述約定的條件擅自改變原有規(guī)劃設計的,買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解除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權利之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方主張對本房地產(chǎn)的任何權利。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買方無法取得或者喪失本房地產(chǎn)所有權,或者所有權受到限制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買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本房地產(chǎn)享有權利的,不適用前款之約定。

買方有確切證據(jù)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產(chǎn)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賣方提供了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辦證義務]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內,完成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房地產(chǎn)初始登記。

在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之日起240日內賣方應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為買方辦理《房地產(chǎn)證》:

壹、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貳、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chǎn)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房地產(chǎn)項目初始登記后徑自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二條 [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取得《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自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如延期辦證的時間達到120日,則買方有權在該120日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買方實際取得《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chǎn)僅作 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chǎn)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若違反此約定,買方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責任,造成賣方或第三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yè)管理]

賣方應依照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以招標/協(xié)議方式聘請具有 級資質的物業(yè)管理企業(yè) 對本項目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

特區(qū)內,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業(yè)主委員會在此期間成立的,業(yè)主委員會應與開發(fā)建設單位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住宅區(qū)物業(yè)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但不得終止委托管理合同;寶安、龍崗兩區(qū)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自首個業(yè)主入伙之日起計),但期限未滿、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物業(yè)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yè)管理費由買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交納,本體維修基金由買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納。

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買方明示其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和所制定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賣方應依法在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配置產(chǎn)權屬于全體業(yè)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yè)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chǎn),由賣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yè)管理費。

賣方應按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交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第二十五條 [文件便利]

賣方應當將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或者其復印件提供給買方,并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

(二)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三)賣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 [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七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通知書如系單位發(fā)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fā)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如地址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條 [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做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壹、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合同數(shù)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 頁,為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補充和修改]

對本示范文本內容的任何補充和修改,除非是由買方提出的,否則均被視為由賣方提供的格式條款。

第三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自公證/簽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買賣合同: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現(xiàn)售)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現(xiàn)售)

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制

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適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產(chǎn)證》的房地產(chǎn)轉讓。

二、本合同的條款解釋權屬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

三、本合同未經(jīng)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龍崗)房現(xiàn)買字( )第 號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公司或機構名稱: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公司或機構名稱: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籍貫: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現(xiàn)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chǎn)的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chǎn)坐落于深圳市區(qū)路(項目名稱)幢/座號房,位于第層,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地產(chǎn)用途為,房地產(chǎn)內附著設施見附表,《房地產(chǎn)證》號。

第二條 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地產(chǎn)賣給乙方,售價為人民幣/港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交易前辦妥上述房地產(chǎn)的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仍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港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chǎn)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價款超過日即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權將上述房地產(chǎn)售予他人。

第五條 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房地產(chǎn)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chǎn)交付給乙方,逾期交付即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chǎn)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房地產(chǎn)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chǎn)給乙方,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不計利息),并按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買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地產(chǎn)證書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部門辦理產(chǎn)權轉移登記手續(xù),該房地產(chǎn)權歸乙方擁有。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應將該宗房地產(chǎn)《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復印件交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產(chǎn)權登記部門保存的合同副本為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jīng)雙方簽章。

第九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里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只適用于一方或雙方為境外機構或個人的)。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涉外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市規(guī)劃國土局各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人及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機構(簽章):(適用于通過經(jīng)紀行為達成的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監(jiān)證單位:深圳市龍崗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簽章)

第4篇 買賣合同: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賣方: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_________市規(guī)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xié)議,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jīng)批準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筑層數(shù):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chǎn)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已批準本房地產(chǎn)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于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chǎn)所位于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范圍內房地產(chǎn)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guī)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賣方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公共設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chǎn)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托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jiān)管機構,___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jiān)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于監(jiān)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zhí)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并在_________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余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 賣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規(guī)定的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chǎn)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chǎn)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chǎn)時,應發(fā)出書面通知,并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筑面積的內容。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后,應及時對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_________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 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chǎn)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產(chǎn)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并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chǎn)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chǎn)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jīng)買賣雙方協(xié)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jīng)買賣雙方協(xié)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 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 房地產(chǎn)移交后,在未由業(yè)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qū)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chǎn)的物業(yè)管理,物業(yè)管理費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收。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后,可續(xù)聘或另選聘物業(yè)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公司協(xié)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jiān)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 如賣方未按前條規(guī)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發(fā)《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 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賣方與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簽訂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xié)議或者《房地產(chǎn)證》;

(二)《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采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墻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2021版)

(2006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家和 深圳 市規(guī)范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的工作要求,充分發(fā)揮 商品房預售合同 示范文本在規(guī)范商品房預售行為、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權益方面的積極作用,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會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深圳市 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預售)〉示范文本》(2001版)進行了修訂,經(jīng)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并召開聽證會,數(shù)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6版),現(xiàn)就啟用新版預售合同示范文本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6版)自2006年3月15日起啟用,2001版預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時停止使用。

二、自2006年3月15日起,凡經(jīng)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核準預售的房地產(chǎn)項目,一律通過“一手房網(wǎng)上銷售系統(tǒng)”簽訂2006版預售合同,并且使用統(tǒng)一印制的封皮,直接從售房者的電腦打印《〈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6版)文本。

三、市國土房產(chǎn)主管部門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jù)各自職責,加強對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的監(jiān)管,對利用違規(guī)合同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6版)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2006版

合同編號: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別提示

1.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買方可要求賣方出示企業(yè)法人 營業(yè)執(zhí)照 、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房地產(chǎn)開發(fā)資質證書等與房地產(chǎn)開發(fā)和銷售有關的證明文件,并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應向法律人士咨詢。

2.為體現(xiàn)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買賣雙方可依照約定對本示范文本條款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買賣雙方的約定應當符合法律、 法規(guī) 及本房地產(chǎn)項目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的規(guī)定,不得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寫賣方既定的告知性內容或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內容。斜線“/”前后文字應在中劃“√”做出單項選擇。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4.本合同需手寫填寫的空格,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買賣雙方應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補充協(xié)議)、附圖中簽字或蓋章。

5.本 合同生效 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處填寫的有效文字與符號均視為買賣雙方合意內容。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經(jīng)買賣雙方共同簽署后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買賣雙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shù),在簽訂時雙方應當認真核對,以確保本合同各份內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對買賣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買賣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

8.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賣方應及時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備案。備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產(chǎn)信息網(wǎng)(www.szfdc.gov.cn)查詢。

9.本合同題頭當事人各為4個,多于4個的買、賣方的基本情況分別作為附件列出。

10.買方不應將 購房 款直接交給賣方,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將預購款匯入代收銀行,以便監(jiān)管。

11.買方需要辦理 按揭貸款 手續(xù)時,賣方承諾代辦按揭貸款手續(xù)的,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貸款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并協(xié)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xié)商達成補充協(xié)議。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

深( )房預買字( )第 號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 /護照號碼:

委托 代理 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第一條 [訂約依據(jù)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 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區(qū) (街道) 路,宗地編號為 ,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 ,建筑容積率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chǎn)證》號碼為 ;賣方經(jīng)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項目名稱為 ;該項目已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業(yè)經(jīng)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標的房地產(chǎn)情況]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項目中的第 棟 單元 層 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層號以附圖中立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chǎn)(以下稱本房地產(chǎn))。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yè)/廠房/ ,建筑面積(面積以所附測繪報告為準)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及規(guī)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剖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見附件二。

第四條 [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權益]

本房地產(chǎn)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余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臺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第五條 [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chǎn)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壹、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金額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貳、按套計算:

總金額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貳、按揭方式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期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其余價款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 銀行貸款 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2.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3.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4. 。

第七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 違約責任 ]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和 欠款 比例,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 日),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 違約金 ,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 解除合同 。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買方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賣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貳、 。

第八條 [付款證明]

買方支付購房款后,賣方應開具發(fā)票。買方已經(jīng)付清購房款的,賣方應當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九條 [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交付前應取得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注明實際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套內建筑面積。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chǎn)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jīng)協(xié)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出具 收條 ,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chǎn)實際交付的憑據(jù)。

賣方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xù)的,應出具 授權委托書 。

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經(jīng)驗收同意收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交付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之日;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入伙期限屆滿之日。

第十條 [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chǎn)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產(chǎn)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 保證書 》;

(四)《房地產(chǎn)(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收樓意見書》;

(六)《業(yè)主臨時公約》;

(七)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出具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五)、(六)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由此產(chǎn)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交付時的驗收]

買方收到《入伙通知書》后,應在接到《入伙通知書》之日起 日內按《收樓意見書》內容對本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chǎn)。

買方認為本房地產(chǎn)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 日內對異議部分做出書面答復和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chǎn)視為未交付。

第十二條 [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 貸款利率 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貳、 。

第十三條 [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時,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并經(jīng)驗收合格;經(jīng)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經(jīng)驗收合格(見附件二)。

賣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建成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并經(jīng)驗收合格的,本房地產(chǎn)不符合交付標準,按下列第 種方法處理:

壹、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主張權利;

貳、賣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 %的違約金給買方,雙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賣方承諾在 日內交付該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

叁、 。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產(chǎn)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時間交付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同時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并書面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五條 [保修]

本房地產(chǎn)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 年(國家標準: );

(三)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管道為 年(國家標準: );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 年(國家標準: );

(五)衛(wèi)生潔具 年(國家標準: );

(六)燈具、電器開關 年(國家標準: );

(七)裝修工程 年(國家標準: )。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zhí)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圍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非賣方原因造成的問題除外。

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履行保修義務;賣方對保修責任有異議的,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通知買方。買賣雙方可委托雙方認可且具有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予以檢測,所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買方發(fā)出書面保修通知書5日內,賣方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六條 [質量]

本房地產(chǎn)因質量缺陷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予以賠償。

買方在保修期內發(fā)現(xiàn)有質量缺陷的,應通知賣方履行保修義務,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因質量缺陷經(jīng)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買方認為本房地產(chǎn)主體結構工程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安全使用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經(jīng)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復核確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二條之有關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買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賣方相應減少價金。

本條所涉及檢測及復核等費用均可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及復核結果為本房地產(chǎn)存在質量缺陷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七條 [面積差異的處理] 面積差異比=----------------------×100%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本房地產(chǎn)價格的,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如果存在差異,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數(shù))的

(一)差異值在±0.6%以內(含本數(shù))的,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差異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shù))至±3%以下(含本數(shù))的:面積超出的,超出的面積視為賣方無償贈與;面積不足的,賣方應當雙倍返還該不足部分的價金予買方(扣除0.6%的誤差后)。

(三)差異值在±3%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項方式執(zhí)行。

二、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面積差異處理的約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計算房地產(chǎn)價格,買賣雙方對于該套房地產(chǎn)的面積有約定的,適用本條。

第十八條 [裝置、裝修、裝飾]

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理。

對賣方未經(jīng)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但買方明確表示不接受這部分裝置、裝修、裝飾的,賣方有義務對其加以拆除,并賠償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

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chǎn)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規(guī)范,如不符合規(guī)范,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買賣雙方對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chǎn)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存在爭議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檢測,相關的費用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結果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的,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guī)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chǎn)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guī)定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等的變更,賣方應當征得全體受讓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經(jīng)公證后,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jīng)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并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所有購房者。

不同意變更的買方有權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賣方不按上述約定的條件擅自改變原有規(guī)劃設計的,買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解除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權利之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方主張對本房地產(chǎn)的任何權利。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買方無法取得或者喪失本房地產(chǎn)所有權,或者所有權受到限制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買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本房地產(chǎn)享有權利的,不適用前款之約定。

買方有確切 證據(jù) 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產(chǎn)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賣方提供了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辦證義務]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內,完成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房地產(chǎn)初始登記。

在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之日起240日內賣方應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為買方辦理《房地產(chǎn)證》:

壹、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貳、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chǎn)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房地產(chǎn)項目初始登記后徑自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二條 [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取得《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自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如延期辦證的時間達到120日,則買方有權在該120日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買方實際取得《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chǎn)僅作 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chǎn)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若違反此約定,買方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責任,造成賣方或第三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yè)管理]

賣方應依照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以 招標 /協(xié)議方式聘請具有 級資質的物業(yè)管理企業(yè) 對本項目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

特區(qū)內,前期 物業(yè)服務合同 期限為2年,業(yè)主委員會在此期間成立的,業(yè)主委員會應與開發(fā)建設單位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住宅區(qū) 物業(yè)管理條例 》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但不得終止委托管理合同;寶安、龍崗兩區(qū)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自首個業(yè)主入伙之日起計),但期限未滿、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物業(yè)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yè)管理費由買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交納,本體維修基金由買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納。

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買方明示其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和所制定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賣方應依法在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配置產(chǎn)權屬于全體業(yè)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yè)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chǎn),由賣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yè)管理費。

賣方應按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交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第二十五條 [文件便利]

賣方應當將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或者其復印件提供給買方,并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

(二)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三)賣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 [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七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通知書如系單位發(fā)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fā)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如地址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條 [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做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壹、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合同數(shù)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 頁,為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補充和修改]

對本示范文本內容的任何補充和修改,除非是由買方提出的,否則均被視為由賣方提供的格式條款。

第三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自公證/簽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1.本合同建筑面積計算的規(guī)則為:國家規(guī)范或標準:《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gb/t17986.1-2000)和深圳市地方技術規(guī)定:《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程》。

2.法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測繪圖》

3.法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共有建筑面積匯總表》

附件二:

共用設施和附屬配套項目及其建成并驗收合格時間: 1. 2. 3. 4. 5. 6.

附件三:

裝置、裝修、裝飾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花: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產(chǎn)地

(2)品牌

(3)型號

(4)其他

10.其他:

附件四(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選擇第貳種方式時使用;所填地址須與本合同正文載明的一致):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申請表

轉讓方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受讓方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房地產(chǎn)座落 區(qū) 街道辦 路 房地產(chǎn)名稱 房地產(chǎn)證號 宗 地 號 轉移價款 元 套內建筑面積 棟號 房號 建筑面積

轉移方式:買賣 贈與 交換 繼承 強制性轉移 其它 備注

申請人承諾:本表填報內容及提交材料是真實的。因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責任,均由申請人承擔。需郵寄送達的,按本表填寫的地址郵寄送達。

轉讓方: 受讓方:(簽章):

(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五: 買賣雙方補充約定: 1. 2. 3. 4. 5.

附圖: 1.總平面圖: 2.立面圖 3.樓層平面圖 4.樓層剖面圖 5.分戶平面圖 6.物業(yè)管理用房位置圖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年 月 日

第6篇 買賣合同: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

深( )房預買字( )第__號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額: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額: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所占份額: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號補充協(xié)議,取得位于深圳市__區(qū)__路,宗地編號為____,土地面積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賣方經(jīng)批準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屬____結構,建筑層數(shù):地上__層,地下__層。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chǎn)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已批準本房地產(chǎn)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的第__棟__座__號房,位于__層,用途為____,建筑面積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chǎn)所位于宗地編號為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范圍內房地產(chǎn)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guī)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賣方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公共設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chǎn)按下面第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托_____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jiān)管機構,______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jiān)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于監(jiān)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_,帳號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50%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zhí)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50%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10%)。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90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并在10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余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 賣方須于__年__月__日前將本合同規(guī)定的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chǎn)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chǎn)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chǎn)時,應發(fā)出書面通知,并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筑面積的內容。

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后,應及時對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15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 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chǎn)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90日仍不交付房地產(chǎn)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10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并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chǎn)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chǎn)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jīng)買賣雙方協(xié)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jīng)買賣雙方協(xié)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 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 房地產(chǎn)移交后,在未由業(yè)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qū)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chǎn)的物業(yè)管理,物業(yè)管理費按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收。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后,可續(xù)聘或另選聘物業(yè)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公司協(xié)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jiān)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150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 如賣方未按前條規(guī)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發(fā)《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 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賣方與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簽訂的深地合字( )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號補充協(xié)議或者《房地產(chǎn)證》;

(二)《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采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墻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頁,為一式四份,賣方、買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

建筑期購樓一次過付款:

簽訂此合同時付清全部樓價款,共計: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______元。

附件二:

建筑期購樓分期付款或銀行按揭付款:

1.自簽約日起__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__%,即: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

____元。

2.__年__月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即: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

____元。

3.__年__月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即: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

____元。

4.__年__月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_%,即: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元。

5.__年__月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即:人民幣/港幣__億__仟__佰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小寫____元。

或在該日期之前向有關銀行辦妥抵押貸款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的期限付款。

附件三:

裝修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花: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附件四:

買賣雙方約定:

1.屋頂使用權:

2.外墻面使用權:

3.

4.

5.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__年__月__日

附件五:

分攤項目包括:

1.

2.

3.

4.

5.

不分攤項目包括:

1.

2.

3.

4.

5.

附圖:

1.總平面圖:

2.立面圖

3.樓層平面圖

4.分戶平面圖

第7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現(xiàn)售)

深(龍崗)房現(xiàn)買字( )第_______號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chǎn)的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chǎn)坐落于深圳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項目名稱)________幢/座_______號 ________房,位于第_______層,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chǎn)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chǎn)內附著設施見附表,《房地產(chǎn)證》號。

第二條 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地產(chǎn)賣給乙方,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億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交易前辦妥上述房地產(chǎn)的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仍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港幣________億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 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chǎn)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價款超過日即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權將上述房地產(chǎn)售予他人。

第五條 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房地產(chǎn)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上述房地產(chǎn)交付給乙方,逾期交付即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8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范本通用版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開發(fā)企業(yè)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賣方與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 )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號補充協(xié)議,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區(qū)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土地面積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賣方經(jīng)批準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屬____結構,建筑層數(shù):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chǎn)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已批準本房地產(chǎn)項目進行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三條 買方購買______的第___棟___座___號房,位于____層,用途為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項目和不分攤項目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chǎn)所位于宗地編號為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范圍內房地產(chǎn)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guī)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公共設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chǎn)按下面第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托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jiān)管機構,______為本項目的工程監(jiān)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于監(jiān)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賬戶名稱是________,賬號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50%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zhí)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50%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10%)。

(三)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90日仍不付清應付價款的,賣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并在10日內從買方已付價款中扣除雙方約定的違約金,剩余款項退還給買方。

第七條 賣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規(guī)定的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時應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賣方在房地產(chǎn)竣工驗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產(chǎn)的,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地產(chǎn)時,應發(fā)出書面通知,并由買方簽收。書面通知應包括實際交付建筑面積的內容。

買方接到書面通知后,應及時對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15日內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收樓。

第八條 賣方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地產(chǎn)予買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會。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賣方超過約定時間90日仍不交付房地產(chǎn)的:

(一)買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賣方接到買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10日內將買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并支付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造成買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買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條第一款處理。

第九條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可能使房地產(chǎn)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買方。

第十條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變更公共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確需變更的,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政府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 賣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買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提供的,買方可拒絕接收。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jiān)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賣方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房地產(chǎn)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按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1%以內(含1%)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1%以上(不含1%)、5%以內(含5%)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5%以上(不含5%),經(jīng)買賣雙方協(xié)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0.6%以內(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0.6%以上(不含0.6%)、3%以內(含3%)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交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購房總價款5%的違約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規(guī)定面積差異在3%以上(不含3%),經(jīng)買賣

雙方協(xié)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購房時的單位價格,實行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約定的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償裝修的差價款;

第十四條 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十五條 房地產(chǎn)移交后,在未由業(yè)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qū)管理機構之前交由__________公司負責房地產(chǎn)的物業(yè)管理,物業(yè)管理費按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積)計收。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后,可續(xù)聘或另選聘物業(yè)管理公司,管理費由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公司協(xié)商確定。

買方所購商品房僅作______使用,買方在裝修及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對此,賣方有權監(jiān)督、制止及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之日起150日內,書面通知買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七條 如賣方未按前條規(guī)定通知買方,或因賣方原因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從取得《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發(fā)《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

第十八條 賣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賣方與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簽訂的深地合字( )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號補充協(xié)議或者《房地產(chǎn)證》;

(二)《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及房屋面積測繪報告。 第二十條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買賣雙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確定的地址為準。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書面通知,送達方式采取當事人簽收或郵寄送達的方式。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表中,內容包括屋頂使用權、外墻面使用權等問題,附表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樣板房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圖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及附圖,共__頁,為一式四份,賣方、買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附表一:

建筑期購樓一次過付款:

簽訂此合同時付清全部樓價款,共計: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__元。

附表二:

建筑期購樓分期付款或銀行按揭付款:

1.自簽約日起___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港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__元。

或在該日期之前向有關銀行辦妥抵押貸款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的期限付款。

附表三:

裝修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花: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_年_月_日

第9篇 買賣合同:深圳市房地產(chǎn)認購書

特別提示

一、購買房地產(chǎn)存在一定風險,請消費者結合自身經(jīng)濟狀況,謹慎選擇,慎重落定。

二、簽署認購書前,買方應認真查閱并理解以下文件,賣方應提供查閱便利并解答: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或《房地產(chǎn)證》;

2.《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3.《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

4.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5.賣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

6.《臨時業(yè)主公約》;

7.正式的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文本及其補充協(xié)議;

8.一手樓購房指引。

認購書正文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買方自愿認購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第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_ 層_______號房(以下稱“本房地產(chǎn)”),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yè)/□廠房/□_______;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為□預售測繪面積/□竣工測繪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億_______仟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港幣_______元。

第三條

買方愿意采取下列第_______ 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向銀行借款方式付款。

第四條

簽訂本認購書時,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港幣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小寫_______元)。

簽訂正式的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以下稱“買賣合同”)后,買方已付的定金自動轉為購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條

自簽訂本認購書之日起_______日內,買賣雙方應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一旦簽訂,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

若買賣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簽訂買賣合同,除非買賣雙方書面同意本認購書時效延期,否則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本房地產(chǎn)可另行出售。

如因買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買方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如因賣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已付定金。

本認購書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徑解決。

第六條

本認購書自買賣雙方簽訂時起生效。本認購書一式_______份,買方執(zhí)_______份,賣方執(zhí)_______份,代理機構執(zhí)_______份。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

代理機構(簽章):__________

經(jīng)紀人員(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

第10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

深(_________)房預買字(_________)第_________號

賣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所占份額: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第一條 訂約依據(jù)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房地產(chǎn)轉讓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xié)議/_________批復,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建筑容積率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chǎn)證》號碼為:_________;賣方經(jīng)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項目名稱為_________;《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該房地產(chǎn)項目由_________設計;由_________承建;由_________監(jiān)理。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chǎn)未設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業(yè)經(jīng)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標的房地產(chǎn)情況

買方購買前條所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項目中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chǎn)(以下稱本房地產(chǎn))。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yè)/廠房/_________,建筑層高_________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范圍及規(guī)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見附件三。

本房地產(chǎn)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余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臺、外墻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停車場、廣告權益等沒有特別約定的,停車場、廣告權益等隨本房地產(chǎn)同時轉移;有特別約定的,經(jīng)房地產(chǎn)登記機關初始登記,由登記的權利人擁有。

第四條 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chǎn)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一)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監(jiān)管和代收

賣方委托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jiān)管機構。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賬戶名稱是_________,賬號是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按揭方式付款。

買方首期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向_________銀行借款支付。

具體付款方式和日期的約定見附件二。

第七條 按揭

采用按揭方式的,賣方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賣方應在本合同簽約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協(xié)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

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xié)商達成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的補充協(xié)議:

(一)解除合同;

(二)變更付款方式。

選擇解除合同的,如因賣方過錯導致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賣方應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3%的違約金;因買方過錯導致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賣方在扣除本房地產(chǎn)總價3%的違約金后退還買方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賣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二)_________。

第九條 付款證明

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及購房發(fā)票給買方。

第十條 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前應取得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xù)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并通知買方。

賣方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之前交付的,其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包含實際交付本房地產(chǎn)套內建筑面積的內容。

買方接到《入伙通知書》后,應依照賣方書面通知的時間對本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chǎn)。

本房地產(chǎn)經(jīng)買方驗收,認為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15日內對異議部分作出書面答復和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chǎn)視為未交付,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在《收樓意見書》中,須逐條列明驗收內容,其中應包括:本房地產(chǎn)的位置、套內戶型結構、套內建筑面積、工程質量、裝修內容、套內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配套項目等內容,買方應對上述內容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進行逐條書面答復。有異議的應明確以書面形式表示,無明確表示異議的視為符合交付標準。

賣方應妥善保管《收樓意見書》。賣方不提供《收樓意見書》或《收樓意見書》中無買方意見和簽名,或賣方將《收樓意見書》遺失的,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chǎn)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jīng)協(xié)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chǎn)實際交付的憑據(jù)。

未經(jīng)雙方約定,賣方在交付本房地產(chǎn)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收樓。

對賣方未經(jīng)雙方約定增加的裝修及設備,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

第十一條 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chǎn)的下列文件:

(一)法定測繪機構出具的竣工面積測繪報告和預售面積測繪報告的相關部分;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

(四)《房地產(chǎn)(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出具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六)《收樓意見書》;

(七)《業(yè)主臨時公約》。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五)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六)、(七)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

第十二條 交付時間的確定

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間,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經(jīng)買方驗收,認為符合交付標準同意收樓的,以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通知入伙日為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間;

(二)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經(jīng)買方驗收,認為不符合交付標準,但經(jīng)買賣雙方就不符合交付標準事宜協(xié)商達成補救及解決方案的補充協(xié)議的,以該補充協(xié)議簽訂之日為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間;

(三)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以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通知入伙日為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

第十三條 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90日(不含90日)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含90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8%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二)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承諾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交付使用;經(jīng)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交付使用(見附件三)。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

買賣雙方可就不符合交付標準事宜進行協(xié)商,達成補救及解決方案的補充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法處理:

(一)賣方按照前條逾期交付的處理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二)賣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5%的違約金給買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嚴重影響施工進度,致使房地產(chǎn)不能按原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六條 質量

本房地產(chǎn)交付后,買方認為有嚴重質量缺陷或主體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確屬有嚴重質量缺陷,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

本房地產(chǎn)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三)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管道為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五)衛(wèi)生潔具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六)燈具、電器開關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七)裝修工程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zhí)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問題除外。

在保修期內,賣方經(jīng)買方通知3日內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發(fā)生緊急情況的,賣方應當及時保修,否則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經(jīng)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解決質量缺陷,且嚴重影響到買方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他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第十八條 面積差異處理

賣方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在0.6%以內(不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在0.6%以上(含0.6%)至3%以下(含3%)的,買賣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購房總價款,對差異部分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在10日內退還買方支付的購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10%的違約金給買方。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前款方式執(zhí)行。

實際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

面積差異=------------------------------------------×100%

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

第十九條 裝置、裝飾、裝修

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四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處理。

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所用的裝置、裝飾、裝修所用材料必須是合格產(chǎn)品,且其對人體有害物質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限制。

建筑裝置、裝飾、裝修材料有不合格產(chǎn)品,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guī)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chǎn)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通知買方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guī)定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房號'、'棟號')等的變更,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本項目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jīng)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

若買方不同意變更,賣方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通知買方。買方有權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作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將買方已付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退還買方,并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8%的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二十一條 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銷售的房地產(chǎn)具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并免受第三人追索,沒有產(chǎn)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地產(chǎn)不能辦理產(chǎn)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辦證義務

賣方須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起半年內,辦妥本項目的房地產(chǎn)初始登記,并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以盡辦證義務:

(一)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二)賣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填妥《深圳市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申請表》(見附件五),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chǎn)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項目初始登記后徑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三條 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按前條約定履行辦證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自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發(fā)《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由于買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chǎn)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chǎn)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二十五條 物業(yè)管理

賣方以招標/協(xié)議方式聘請具有_________級資質的_________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為期三年(自首次入伙之日起計)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物業(yè)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計收,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規(guī)定收取。期限未滿,業(yè)主大會選聘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隨即終止。

賣方應在預售時公布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和制定的業(yè)主臨時公約;賣方簽訂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和制定業(yè)主臨時公約不得侵害買方的合法權益,不得與本合同的約定相抵觸;買方依法享有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賣方不得擅自處分,不得改變用途。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賣方無償提供產(chǎn)權屬全體業(yè)主共有的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yè)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5。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chǎn),由賣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yè)管理費。

賣方應按我市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業(yè)主大會成立后兩個月內交付共用設施維修基金。

第二十六條 文件便利

賣方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xié)議或者《房地產(chǎn)證》;

(二)《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四)賣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 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在通知書上,如系單位發(fā)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fā)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如地址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送達方式采取直接送達買賣雙方并簽收或郵寄送達(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如已經(jīng)采取以上方式但無法送達而采取公告方式送達的,應在《深圳特區(qū)報》/《深圳商報》/《深圳法制報》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第十日,視為送達。公告內容應有被送達人的名稱或姓名。

第二十九條 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件六中。

附件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十條 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 合同變更與注銷

本合同經(jīng)登記備案后,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依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或前條約定的方式裁定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雙方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或裁(判)決書到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變更或注銷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第三十二條 合同數(shù)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

第三十三條 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時起生效;涉外的經(jīng)公證后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11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深(龍崗)房現(xiàn)買字( )第_______號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chǎn)的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房地產(chǎn)坐落于深圳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項目名稱)________幢/座_______號 ________房,位于第_______層,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產(chǎn)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chǎn)內附著設施見附表,《房地產(chǎn)證》號。

第二條 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地產(chǎn)賣給乙方,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億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交易前辦妥上述房地產(chǎn)的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仍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港幣________億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 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地產(chǎn)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乙方逾期支付全部價款超過日即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所付定金,并有權將上述房地產(chǎn)售予他人。

第五條 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房地產(chǎn)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上述房地產(chǎn)交付給乙方,逾期交付即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chǎn)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房地產(chǎn)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chǎn)給乙方,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不計利息),并按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買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地產(chǎn)證書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部門辦理產(chǎn)權轉移登記手續(xù),該房地產(chǎn)權歸乙方擁有。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甲方應將該宗房地產(chǎn)《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復印件交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產(chǎn)權登記部門保存的合同副本為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jīng)雙方簽章。

第九條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里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只適用于一方或雙方為境外機構或個人的)。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涉外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市規(guī)劃國土局各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人及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機構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適用于通過經(jīng)紀行為達成的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2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2005版)

深(_____)房預買字(______)第_____號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證 /□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 代理 人: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約依據(jù)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 》、《 深圳 經(jīng)濟特區(qū)房地產(chǎn)轉讓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xié)議/□_________批復,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 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建筑容積率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chǎn)證》號碼為: _________;賣方經(jīng)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 商品房 ,項目名稱為_________;《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該房地產(chǎn)項目由_________設計;由_________承建;由_________監(jiān)理。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chǎn)未設 抵押 ,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業(yè)經(jīng)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標的房地產(chǎn)情況

買方購買前條所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項目中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 _________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chǎn)(以下稱本房地產(chǎn))。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yè)/□ 廠房/□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層高_________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13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2006版

深圳 市 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預售)2006版

合同編號: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別提示

1.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買方可要求賣方出示企業(yè)法人 營業(yè)執(zhí)照 、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房地產(chǎn)開發(fā)資質證書等與房地產(chǎn)開發(fā)和銷售有關的證明文件,并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應向法律人士咨詢。

2.為體現(xiàn)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買賣雙方可依照約定對本示范文本條款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買賣雙方的約定應當符合法律、 法規(guī) 及本房地產(chǎn)項目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的規(guī)定,不得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寫賣方既定的告知性內容或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內容。斜線“/”前后文字應在□中劃“√”做出單項選擇。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4.本合同需手寫填寫的空格,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買賣雙方應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補充協(xié)議)、附圖中簽字或蓋章。

5.本 合同生效 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處填寫的有效文字與符號均視為買賣雙方合意內容。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經(jīng)買賣雙方共同簽署后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買賣雙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shù),在簽訂時雙方應當認真核對,以確保本合同各份內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對買賣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買賣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

8.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賣方應及時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備案。備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產(chǎn)信息網(wǎng)(www.szfdc.gov.cn)查詢。

9.本合同題頭當事人各為4個,多于4個的買、賣方的基本情況分別作為附件列出。

10.買方不應將 購房 款直接交給賣方,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將預購款匯入代收銀行,以便監(jiān)管。

11.買方需要辦理 按揭貸款 手續(xù)時,賣方承諾代辦按揭貸款手續(xù)的,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貸款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并協(xié)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xié)商達成補充協(xié)議。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

深( )房預買字( )第 號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 身份證 /□護照號碼:

委托 代理 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第一條 [訂約依據(jù)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 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區(qū) (街道) 路,宗地編號為 ,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 ,建筑容積率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chǎn)證》號碼為 ;賣方經(jīng)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 商品房 ,項目名稱為 ;該項目已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業(yè)經(jīng)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標的房地產(chǎn)情況]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項目中的第 棟 單元 層 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層號以附圖中立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chǎn)(以下稱本房地產(chǎn))。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yè)/□廠房/□ ,建筑面積(面積以所附測繪報告為準)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及規(guī)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剖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見附件二。

第四條 [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權益]

本房地產(chǎn)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余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臺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第五條 [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chǎn)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壹、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金額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貳、按套計算:

總金額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貳、按揭方式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期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其余價款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 銀行貸款 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2.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3.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4. 。

第七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 違約責任 ]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和 欠款 比例,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 日),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 違約金 ,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 解除合同 。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買方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賣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貳、 。

第八條 [付款證明]

買方支付購房款后,賣方應開具發(fā)票。買方已經(jīng)付清購房款的,賣方應當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九條 [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交付前應取得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注明實際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套內建筑面積。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chǎn)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jīng)協(xié)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出具 收條 ,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chǎn)實際交付的憑據(jù)。

賣方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xù)的,應出具 授權委托書 。

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經(jīng)驗收同意收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交付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之日;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入伙期限屆滿之日。

第十條 [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chǎn)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產(chǎn)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 保證書 》;

(四)《房地產(chǎn)(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收樓意見書》;

(六)《業(yè)主臨時公約》;

(七)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出具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五)、(六)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由此產(chǎn)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交付時的驗收]

買方收到《入伙通知書》后,應在接到《入伙通知書》之日起 日內按《收樓意見書》內容對本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chǎn)。

買方認為本房地產(chǎn)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 日內對異議部分做出書面答復和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chǎn)視為未交付。

第十二條 [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 貸款利率 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貳、 。

第十三條 [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時,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并經(jīng)驗收合格;經(jīng)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經(jīng)驗收合格(見附件二)。

賣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建成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并經(jīng)驗收合格的,本房地產(chǎn)不符合交付標準,按下列第 種方法處理:

壹、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主張權利;

貳、賣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 %的違約金給買方,雙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賣方承諾在 日內交付該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

叁、 。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產(chǎn)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時間交付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同時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并書面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五條 [保修]

本房地產(chǎn)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 年(國家標準: );

(三)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管道為 年(國家標準: );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 年(國家標準: );

(五)衛(wèi)生潔具 年(國家標準: );

(六)燈具、電器開關 年(國家標準: );

(七)裝修工程 年(國家標準: )。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zhí)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圍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非賣方原因造成的問題除外。

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履行保修義務;賣方對保修責任有異議的,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通知買方。買賣雙方可委托雙方認可且具有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予以檢測,所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買方發(fā)出書面保修通知書5日內,賣方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六條 [質量]

本房地產(chǎn)因質量缺陷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予以賠償。

買方在保修期內發(fā)現(xiàn)有質量缺陷的,應通知賣方履行保修義務,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因質量缺陷經(jīng)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買方認為本房地產(chǎn)主體結構工程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安全使用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經(jīng)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復核確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二條之有關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買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賣方相應減少價金。

本條所涉及檢測及復核等費用均可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及復核結果為本房地產(chǎn)存在質量缺陷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七條 [面積差異的處理]

面積差異比=----------------------×100%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本房地產(chǎn)價格的,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如果存在差異,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數(shù))的

(一)差異值在±0.6%以內(含本數(shù))的,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差異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shù))至±3%以下(含本數(shù))的:面積超出的,超出的面積視為賣方無償贈與;面積不足的,賣方應當雙倍返還該不足部分的價金予買方(扣除0.6%的誤差后)。

(三)差異值在±3%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項方式執(zhí)行。

二、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面積差異處理的約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計算房地產(chǎn)價格,買賣雙方對于該套房地產(chǎn)的面積有約定的,適用本條。

第十八條 [裝置、裝修、裝飾]

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理。

對賣方未經(jīng)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但買方明確表示不接受這部分裝置、裝修、裝飾的,賣方有義務對其加以拆除,并賠償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

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chǎn)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規(guī)范,如不符合規(guī)范,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買賣雙方對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chǎn)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存在爭議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檢測,相關的費用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結果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的,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guī)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chǎn)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guī)定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等的變更,賣方應當征得全體受讓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經(jīng)公證后,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jīng)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并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所有購房者。

不同意變更的買方有權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賣方不按上述約定的條件擅自改變原有規(guī)劃設計的,買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解除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權利之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方主張對本房地產(chǎn)的任何權利。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買方無法取得或者喪失本房地產(chǎn)所有權,或者所有權受到限制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買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本房地產(chǎn)享有權利的,不適用前款之約定。

買方有確切 證據(jù) 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產(chǎn)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賣方提供了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辦證義務]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內,完成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房地產(chǎn)初始登記。

在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之日起240日內賣方應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為買方辦理《房地產(chǎn)證》:

壹、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貳、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chǎn)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房地產(chǎn)項目初始登記后徑自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二條 [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取得《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自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如延期辦證的時間達到120日,則買方有權在該120日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買方實際取得《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chǎn)僅作 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chǎn)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若違反此約定,買方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責任,造成賣方或第三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yè)管理]

賣方應依照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以□ 招標 /□協(xié)議方式聘請具有 級資質的物業(yè)管理企業(yè) 對本項目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

特區(qū)內,前期 物業(yè)服務合同 期限為2年,業(yè)主委員會在此期間成立的,業(yè)主委員會應與開發(fā)建設單位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住宅區(qū) 物業(yè)管理條例 》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但不得終止委托管理合同;寶安、龍崗兩區(qū)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自首個業(yè)主入伙之日起計),但期限未滿、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物業(yè)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yè)管理費由買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交納,本體維修基金由買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納。

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買方明示其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和所制定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賣方應依法在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配置產(chǎn)權屬于全體業(yè)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yè)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chǎn),由賣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yè)管理費。

賣方應按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交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第二十五條 [文件便利]

賣方應當將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或者其復印件提供給買方,并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

(二)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三)賣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 [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七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通知書如系單位發(fā)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fā)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如地址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條 [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做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壹、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合同數(shù)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 頁,為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補充和修改]

對本示范文本內容的任何補充和修改,除非是由買方提出的,否則均被視為由賣方提供的格式條款。

第三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自□公證/□簽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1.本合同建筑面積計算的規(guī)則為:國家規(guī)范或標準:《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gb/t17986.1-2000)和深圳市地方技術規(guī)定:《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程》。

2.法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測繪圖》

3.法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共有建筑面積匯總表》

附件二:

共用設施和附屬配套項目及其建成并驗收合格時間:

1.

2.

3.

4.

5.

6.

附件三:

裝置、裝修、裝飾標準:

1.外墻:

2.內墻:

3.天花: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wèi)生間:

8.陽臺:

9.電梯:

(1)產(chǎn)地

(2)品牌

(3)型號

(4)其他

10.其他:

附件四(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選擇第貳種方式時使用;所填地址須與本合同正文載明的一致):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申請表

轉讓方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受讓方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份 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房地產(chǎn)座落 區(qū) 街道辦 路 房地產(chǎn)名稱 房地產(chǎn)證號 宗 地 號 轉移價款 元 套內建筑面積 ?o 棟號 房號 建筑面積 ?o

轉移方式:□買賣 □贈與 □交換 □繼承 □強制性轉移 □其它

備注

申請人承諾:本表填報內容及提交材料是真實的。因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責任,均由申請人承擔。需郵寄送達的,按本表填寫的地址郵寄送達。

轉讓方: 受讓方:(簽章):

(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五:

買賣雙方補充約定:

1.

2.

3.

4.

5.

附圖:

1.總平面圖:

2.立面圖

3.樓層平面圖

4.樓層剖面圖

5.分戶平面圖

6.物業(yè)管理用房位置圖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年 月 日

第14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書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2023版合同編號: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別提示1.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買方可要求賣方出示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房地產(chǎn)開發(fā)資質證書等與房地產(chǎn)開發(fā)和銷售有關的證明文件,并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應向法律人士咨詢。

2.為體現(xiàn)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買賣雙方可依照約定對本示范文本條款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買賣雙方的約定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guī)定,不得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寫賣方既定的告知性內容或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內容。斜線“/”前后文字應在□中劃“√”做出單項選擇。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4.本合同需手寫填寫的空格,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買賣雙方應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附圖中簽字或蓋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處填寫的有效文字與符號均視為買賣雙方合意內容。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經(jīng)買賣雙方共同簽署后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買賣雙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shù),在簽訂時雙方應當認真核對,以確保本合同各份內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對買賣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買賣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

8.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賣方應及時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備案。備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產(chǎn)信息網(wǎng)查詢。

9.本合同題頭當事人各為4個,多于4個的買、賣方的基本情況分別作為附件列出。

10.買方不應將購房款直接交給賣方,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將預購款匯入代收銀行,以便監(jiān)管。

11.買方需要辦理按揭貸款手續(xù)時,賣方承諾代辦按揭貸款手續(xù)的,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貸款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并協(xié)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xié)商達成補充協(xié)議。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深房預買字第號賣方:注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委托代理人: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電話:地址:郵政編碼: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國籍:□身份證/□護照號碼:賣方:注冊地址: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第1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壹、按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1.逾期在90日之內,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2.逾期超過90日,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買方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賣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貳、。

第2條[付款證明]買方支付購房款后,賣方應開具發(fā)票。買方已經(jīng)付清購房款的,賣方應當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3條[交付時間和辦法]賣方應當于年月日前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交付前應取得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注明實際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套內建筑面積。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chǎn)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jīng)協(xié)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chǎn)實際交付的憑據(jù)。賣方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xù)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經(jīng)驗收同意收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交付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之日;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入伙期限屆滿之日。

第4條[交付的文件]賣方應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chǎn)的下列文件:深圳市房地產(chǎn)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房地產(chǎn)質量保證書》;《房地產(chǎn)使用說明書》;《收樓意見書》;《業(yè)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出具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上述文件中的、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由此產(chǎn)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賣方承擔。

第5條[交付時的驗收]買方收到《入伙通知書》后,應在接到《入伙通知書》之日起日內按《收樓意見書》內容對本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

第15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書(預售)

深(_________)房預買字(_________)第_________號

賣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所占份額: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第一條 訂約依據(jù)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房地產(chǎn)轉讓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xié)議/_________批復,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建筑容積率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chǎn)證》號碼為:_________;賣方經(jīng)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項目名稱為_________;《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該房地產(chǎn)項目由_________設計;由_________承建;由_________監(jiān)理。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chǎn)未設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業(yè)經(jīng)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 標的房地產(chǎn)情況

買方購買前條所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項目中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chǎn)(以下稱本房地產(chǎn))。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yè)/廠房/_________,建筑層高_________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范圍及規(guī)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見附件三。

本房地產(chǎn)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余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臺、外墻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停車場、廣告權益等沒有特別約定的,停車場、廣告權益等隨本房地產(chǎn)同時轉移;有特別約定的,經(jīng)房地產(chǎn)登記機關初始登記,由登記的權利人擁有。

第四條 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chǎn)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一)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監(jiān)管和代收

賣方委托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jiān)管機構。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賬戶名稱是_________,賬號是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按揭方式付款。

買方首期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向_________銀行借款支付。

具體付款方式和日期的約定見附件二。

第七條 按揭

采用按揭方式的,賣方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賣方應在本合同簽約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協(xié)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

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xié)商達成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的補充協(xié)議:

(一)解除合同;

(二)變更付款方式。

選擇解除合同的,如因賣方過錯導致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賣方應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3%的違約金;因買方過錯導致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賣方在扣除本房地產(chǎn)總價3%的違約金后退還買方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賣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二)_________。

第九條 付款證明

買方付清購房款后,賣方應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及購房發(fā)票給買方。

第十條 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承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交付使用前應取得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xù)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并通知買方。

賣方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之前交付的,其交付行為無效。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包含實際交付本房地產(chǎn)套內建筑面積的內容。

買方接到《入伙通知書》后,應依照賣方書面通知的時間對本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chǎn)。

本房地產(chǎn)經(jīng)買方驗收,認為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15日內對異議部分作出書面答復和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chǎn)視為未交付,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在《收樓意見書》中,須逐條列明驗收內容,其中應包括:本房地產(chǎn)的位置、套內戶型結構、套內建筑面積、工程質量、裝修內容、套內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配套項目等內容,買方應對上述內容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進行逐條書面答復。有異議的應明確以書面形式表示,無明確表示異議的視為符合交付標準。

賣方應妥善保管《收樓意見書》。賣方不提供《收樓意見書》或《收樓意見書》中無買方意見和簽名,或賣方將《收樓意見書》遺失的,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chǎn)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jīng)協(xié)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chǎn)實際交付的憑據(jù)。

未經(jīng)雙方約定,賣方在交付本房地產(chǎn)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買方有權拒絕收樓。

對賣方未經(jīng)雙方約定增加的裝修及設備,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

第十一條 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chǎn)的下列文件:

(一)法定測繪機構出具的竣工面積測繪報告和預售面積測繪報告的相關部分;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

(四)《房地產(chǎn)(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出具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六)《收樓意見書》;

(七)《業(yè)主臨時公約》。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五)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六)、(七)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

第十二條 交付時間的確定

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間,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經(jīng)買方驗收,認為符合交付標準同意收樓的,以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通知入伙日為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間;

(二)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經(jīng)買方驗收,認為不符合交付標準,但經(jīng)買賣雙方就不符合交付標準事宜協(xié)商達成補救及解決方案的補充協(xié)議的,以該補充協(xié)議簽訂之日為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間;

(三)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以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通知入伙日為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

第十三條 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90日(不含90日)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含90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8%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二)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承諾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使用時,本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交付使用;經(jīng)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交付使用(見附件三)。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不能按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

買賣雙方可就不符合交付標準事宜進行協(xié)商,達成補救及解決方案的補充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法處理:

(一)賣方按照前條逾期交付的處理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二)賣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5%的違約金給買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嚴重影響施工進度,致使房地產(chǎn)不能按原定時間交付使用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六條 質量

本房地產(chǎn)交付后,買方認為有嚴重質量缺陷或主體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確屬有嚴重質量缺陷,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

本房地產(chǎn)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三)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管道為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五)衛(wèi)生潔具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六)燈具、電器開關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七)裝修工程_________年(國家標準:_________)。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zhí)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問題除外。

在保修期內,賣方經(jīng)買方通知3日內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發(fā)生緊急情況的,賣方應當及時保修,否則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經(jīng)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解決質量缺陷,且嚴重影響到買方正常居住和使用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他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第十八條 面積差異處理

賣方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面積存在差異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在0.6%以內(不含0.6%)的,為允許的合理差異,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在0.6%以上(含0.6%)至3%以下(含3%)的,買賣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購房總價款,對差異部分多退少補;

(三)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面積差異3%以上(不含3%)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在10日內退還買方支付的購房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并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10%的違約金給買方。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前款方式執(zhí)行。

實際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

面積差異=------------------------------------------×100%

合同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

第十九條 裝置、裝飾、裝修

交付使用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四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之約定處理。

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所用的裝置、裝飾、裝修所用材料必須是合格產(chǎn)品,且其對人體有害物質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限制。

建筑裝置、裝飾、裝修材料有不合格產(chǎn)品,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guī)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chǎn)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通知買方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guī)定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如'房號'、'棟號')等的變更,賣方應持五分之四以上本項目購房者同意的公證書,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jīng)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

若買方不同意變更,賣方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通知買方。買方有權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作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將買方已付款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退還買方,并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8%的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二十一條 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銷售的房地產(chǎn)具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并免受第三人追索,沒有產(chǎn)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地產(chǎn)不能辦理產(chǎn)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賣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辦證義務

賣方須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起半年內,辦妥本項目的房地產(chǎn)初始登記,并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以盡辦證義務:

(一)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二)賣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填妥《深圳市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申請表》(見附件五),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chǎn)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項目初始登記后徑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三條 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按前條約定履行辦證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自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直至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核發(fā)《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由于買方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chǎn)僅作_________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chǎn)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二十五條 物業(yè)管理

賣方以招標/協(xié)議方式聘請具有_________級資質的_________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為期三年(自首次入伙之日起計)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物業(yè)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計收,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規(guī)定收取。期限未滿,業(yè)主大會選聘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隨即終止。

賣方應在預售時公布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和制定的業(yè)主臨時公約;賣方簽訂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和制定業(yè)主臨時公約不得侵害買方的合法權益,不得與本合同的約定相抵觸;買方依法享有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賣方不得擅自處分,不得改變用途。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賣方無償提供產(chǎn)權屬全體業(yè)主共有的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yè)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5。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chǎn),由賣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yè)管理費。

賣方應按我市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業(yè)主大會成立后兩個月內交付共用設施維修基金。

第二十六條 文件便利

賣方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xié)議或者《房地產(chǎn)證》;

(二)《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

(三)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四)賣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 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在通知書上,如系單位發(fā)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fā)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準。如地址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送達方式采取直接送達買賣雙方并簽收或郵寄送達(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如已經(jīng)采取以上方式但無法送達而采取公告方式送達的,應在《深圳特區(qū)報》/《深圳商報》/《深圳法制報》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的第十日,視為送達。公告內容應有被送達人的名稱或姓名。

第二十九條 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件六中。

附件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作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十條 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 合同變更與注銷

本合同經(jīng)登記備案后,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依照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或前條約定的方式裁定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雙方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或裁(判)決書到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變更或注銷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第三十二條 合同數(shù)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_________頁,為一式_________份,賣方、買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

第三十三條 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時起生效;涉外的經(jīng)公證后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一:

1、本合同建筑面積計算的規(guī)則為:(1)國家規(guī)范或標準:《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gb/t17986.1-2000)/(2)深圳市地方技術規(guī)定:《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程》/(3)其它規(guī)定:_________。

2、法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測繪圖》

3、法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共有建筑面積匯總表》

附件二:

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種:

(一)一次性付款:簽訂本合同時付清全部樓價款,共計: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二)分期付款:

1、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全部樓價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億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揭方式付款:買方在賣方與銀行共同通知之后一個月內向貸款銀行辦妥抵押貸款手續(xù)并按約定的期限將購房款匯入本合同第五條所列代收機構。

附件三: 共用設施和附屬配套項目及其交付時間:_________

附件四: 裝修標準:

1、外墻:_________

2、內墻:_________

3、天花: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

7、衛(wèi)生間: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

9、電梯:

(1)產(chǎn)地

(2)品牌

(3)型號

(4)其他

10、其他:________

第16篇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一

(2006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家和深圳市規(guī)范房地產(chǎn)交易市場的工作要求,充分發(fā)揮商品房預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規(guī)范商品房預售行為、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權益方面的積極作用,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會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1版)進行了修訂,經(jīng)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并召開聽證會,數(shù)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6版),現(xiàn)就啟用新版預售合同示范文本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6版)自2006年3月15日起啟用,2001版預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時停止使用。

二、自2006年3月15日起,凡經(jīng)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核準預售的房地產(chǎn)項目,一律通過“一手房網(wǎng)上銷售系統(tǒng)”簽訂2006版預售合同,并且使用統(tǒng)一印制的封皮,直接從售房者的電腦打印《〈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6版)文本。

三、市國土房產(chǎn)主管部門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jù)各自職責,加強對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的監(jiān)管,對利用違規(guī)合同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2006版)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2006版

合同編號: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別提示

1.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買方可要求賣方出示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房地產(chǎn)開發(fā)資質證書等與房地產(chǎn)開發(fā)和銷售有關的證明文件,并認真審閱合同內容,仔細確認其中的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內容。對合同條款有疑問時,應向法律人士咨詢。

2.為體現(xiàn)雙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買賣雙方可依照約定對本示范文本條款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買賣雙方的約定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guī)定,不得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寫賣方既定的告知性內容或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內容。斜線“/”前后文字應在中劃“√”做出單項選擇。合同空格處未作約定的部分,均應劃線刪除。

4.本合同需手寫填寫的空格,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買賣雙方應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補充協(xié)議)、附圖中簽字或蓋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處填寫的有效文字與符號均視為買賣雙方合意內容。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經(jīng)買賣雙方共同簽署后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買賣雙方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shù),在簽訂時雙方應當認真核對,以確保本合同各份內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對買賣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買賣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

8.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賣方應及時到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備案。備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產(chǎn)信息網(wǎng)(www.szfdc.gov.cn)查詢。

9.本合同題頭當事人各為4個,多于4個的買、賣方的基本情況分別作為附件列出。

10.買方不應將購房款直接交給賣方,而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將預購款匯入代收銀行,以便監(jiān)管。

11.買方需要辦理按揭貸款手續(xù)時,賣方承諾代辦按揭貸款手續(xù)的,應書面告知買方辦理按揭貸款所應具備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資料,并協(xié)助買方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買方無法取得銀行按揭貸款的,買賣雙方可協(xié)商達成補充協(xié)議。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預售)

深( )房預買字( )第 號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買方: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所占份額:

公司或機構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第一條 [訂約依據(jù)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 [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簽訂 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區(qū) (街道) 路,宗地編號為 ,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 ,建筑容積率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chǎn)證》號碼為 ;賣方經(jīng)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項目名稱為 ;該項目已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業(yè)經(jīng)深圳市土地和房產(chǎn)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標的房地產(chǎn)情況]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項目中的第 棟 單元 層 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層號以附圖中立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chǎn)(以下稱本房地產(chǎn))。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yè)/廠房/ ,建筑面積(面積以所附測繪報告為準)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及規(guī)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剖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chǎn)項目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見附件二。

第四條 [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權益]

本房地產(chǎn)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余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臺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第五條 [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chǎn)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壹、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總金額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貳、按套計算:

總金額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第六條 [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貳、按揭方式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期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其余價款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銀行貸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2.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3.自簽約之日起 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 %,即: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

4. 。

第七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 日),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買方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jīng)賣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貳、 。

第八條 [付款證明]

買方支付購房款后,賣方應開具發(fā)票。買方已經(jīng)付清購房款的,賣方應當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九條 [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交付前應取得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注明實際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套內建筑面積。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chǎn)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jīng)協(xié)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chǎn)實際交付的憑據(jù)。

賣方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xù)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

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經(jīng)驗收同意收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交付本房地產(chǎn)的鑰匙之日;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本房地產(chǎn)的交付時間為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入伙期限屆滿之日。

第十條 [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chǎn)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產(chǎn)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

(四)《房地產(chǎn)(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收樓意見書》;

(六)《業(yè)主臨時公約》;

(七)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出具的物業(yè)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五)、(六)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由此產(chǎn)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交付時的驗收]

買方收到《入伙通知書》后,應在接到《入伙通知書》之日起 日內按《收樓意見書》內容對本房地產(chǎn)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chǎn)。

買方認為本房地產(chǎn)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 日內對異議部分做出書面答復和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chǎn)視為未交付。

第十二條 [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貳、 。

第十三條 [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在本房地產(chǎn)交付買方時,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xié)議中規(guī)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并經(jīng)驗收合格;經(jīng)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經(jīng)驗收合格(見附件二)。

賣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建成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并經(jīng)驗收合格的,本房地產(chǎn)不符合交付標準,按下列第 種方法處理:

壹、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主張權利;

貳、賣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 %的違約金給買方,雙方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賣方承諾在 日內交付該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

叁、 。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產(chǎn)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時間交付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同時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并書面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五條 [保修]

本房地產(chǎn)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 年(國家標準: );

(三)墻面、廚房和衛(wèi)生間地面、管道為 年(國家標準: );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 年(國家標準: );

(五)衛(wèi)生潔具 年(國家標準: );

(六)燈具、電器開關 年(國家標準: );

(七)裝修工程 年(國家標準: )。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chǎn)(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zhí)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圍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非賣方原因造成的問題除外。

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履行保修義務;賣方對保修責任有異議的,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通知買方。買賣雙方可委托雙方認可且具有資質的監(jiān)理單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予以檢測,所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買方發(fā)出書面保修通知書5日內,賣方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六條 [質量]

本房地產(chǎn)因質量缺陷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予以賠償。

買方在保修期內發(fā)現(xiàn)有質量缺陷的,應通知賣方履行保修義務,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因質量缺陷經(jīng)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買方認為本房地產(chǎn)主體結構工程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安全使用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經(jīng)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復核確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二條之有關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買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賣方相應減少價金。

本條所涉及檢測及復核等費用均可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及復核結果為本房地產(chǎn)存在質量缺陷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七條 [面積差異的處理] 面積差異比=----------------------×100%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本房地產(chǎn)價格的,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如果存在差異,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數(shù))的

(一)差異值在±0.6%以內(含本數(shù))的,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差異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shù))至±3%以下(含本數(shù))的:面積超出的,超出的面積視為賣方無償贈與;面積不足的,賣方應當雙倍返還該不足部分的價金予買方(扣除0.6%的誤差后)。

(三)差異值在±3%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項方式執(zhí)行。

二、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面積差異處理的約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計算房地產(chǎn)價格,買賣雙方對于該套房地產(chǎn)的面積有約定的,適用本條。

第十八條 [裝置、裝修、裝飾]

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理。

對賣方未經(jīng)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但買方明確表示不接受這部分裝置、裝修、裝飾的,賣方有義務對其加以拆除,并賠償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

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chǎn)的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chǎn)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規(guī)范,如不符合規(guī)范,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買賣雙方對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chǎn)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存在爭議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檢測,相關的費用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結果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guī)范的,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九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chǎn)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guī)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chǎn)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guī)定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等的變更,賣方應當征得全體受讓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經(jīng)公證后,向深圳市規(guī)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jīng)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并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所有購房者。

不同意變更的買方有權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賣方不按上述約定的條件擅自改變原有規(guī)劃設計的,買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解除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權利之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方主張對本房地產(chǎn)的任何權利。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買方無法取得或者喪失本房地產(chǎn)所有權,或者所有權受到限制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買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本房地產(chǎn)享有權利的,不適用前款之約定。

買方有確切證據(jù)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產(chǎn)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賣方提供了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辦證義務]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內,完成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房地產(chǎn)初始登記。

在將本房地產(chǎn)交付給買方之日起240日內賣方應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為買方辦理《房地產(chǎn)證》:

壹、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貳、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chǎn)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房地產(chǎn)項目初始登記后徑自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chǎn)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chǎn)證》。

辦理《房地產(chǎn)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guī)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二條 [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取得《房地產(chǎn)證》的,賣方自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如延期辦證的時間達到120日,則買方有權在該120日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房地產(chǎn)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買方實際取得《房地產(chǎn)證》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chǎn)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chǎn)僅作 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chǎn)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若違反此約定,買方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責任,造成賣方或第三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yè)管理]

賣方應依照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以招標/協(xié)議方式聘請具有 級資質的物業(yè)管理企業(yè) 對本項目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

特區(qū)內,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業(yè)主委員會在此期間成立的,業(yè)主委員會應與開發(fā)建設單位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住宅區(qū)物業(yè)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但不得終止委托管理合同;寶安、龍崗兩區(qū)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自首個業(yè)主入伙之日起計),但期限未滿、業(yè)主委員會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物業(yè)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yè)管理費由買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交納,本體維修基金由買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納。

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買方明示其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和所制定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業(yè)主臨時公約。

賣方應依法在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配置產(chǎn)權屬于全體業(yè)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yè)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chǎn),由賣方按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yè)管理費。

賣方應按物業(yè)管理法規(guī)規(guī)定交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第二十五條 [文件便利]

賣方應當將本房地產(chǎn)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或者其復印件提供給買方,并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

(二)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三)賣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的《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 [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chǎn)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七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通知書如系單位發(fā)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fā)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如地址發(fā)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條 [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須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做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壹、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向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合同數(shù)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 頁,為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補充和修改]

對本示范文本內容的任何補充和修改,除非是由買方提出的,否則均被視為由賣方提供的格式條款。

第三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自公證/簽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16份范本)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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