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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委托合同(7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97

旅行社委托合同

第1篇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

旅行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那么簽訂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酷貓寫作小編整理的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范文篇委托人(組團社): 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游局《關于試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業(yè)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旅監(jiān)管發(fā)[2010]77號)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合同》,內容如下:

一、雙方資質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的旅游企業(yè)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代表授權證明書。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合法的經營范圍乙方保證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權開展業(yè)務。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權限造成違規(guī)由責任方獨立承擔雙方在權限內出現過錯,按協議規(guī)定由責任方承擔。

二、委托內容與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代理甲方招徠國內旅游(全部 / 專線 )旅游線路產品出境旅游(全部 / 專線 )(注:不含赴臺灣地區(qū)旅游)旅游線路產品:并代辦如下招徠銷售事項。(超出委托范圍的代理行為無效)

1.招徠宣傳

2.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3.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費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和優(yōu)惠的價格。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對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給于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徠的游客后,在實施操作中要保證服務質量,對操作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及安全問題負全責,承擔全部責任,不得推諉。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現不能按照乙方與游客簽訂的協議操作時,應提前征求游客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如出現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委托開展代理業(yè)務時,客人經乙方認購了甲方的產品后,乙方必須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無法操作時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徠工作階段中出現過錯,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認購產品預留位置時,如因不能按規(guī)定交足團款,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即時取消預留計劃。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未盡事宜在實踐中可做補充協議規(guī)定,工作中出現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出現經濟糾紛無法協調解決時,可在沈陽簽約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沈陽市旅游局備案一份。協議有效期 年,(期限從二0一一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旅行社名稱: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電 話:

手 機:

電 話:

手 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二0一一年 月 日于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想查看更多優(yōu)質范文,請上酷貓寫作。

第2篇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新

旅行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那么簽訂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范文篇一

委托人(組團社): 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游局《關于試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業(yè)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旅監(jiān)管發(fā)[2010]77號)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合同》,內容如下:

一、雙方資質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的旅游企業(yè)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代表授權證明書。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合法的經營范圍;乙方保證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權開展業(yè)務。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權限造成違規(guī)由責任方獨立承擔;雙方在權限內出現過錯,按協議規(guī)定由責任方承擔。

二、委托內容與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代理甲方招徠國內旅游(全部 / 專線 )旅游線路產品;出境旅游(全部 / 專線 )(注:不含赴臺灣地區(qū)旅游)旅游線路產品:并代辦如下招徠銷售事項。(超出委托范圍的代理行為無效)

1.招徠宣傳 ;

2.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3.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費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和優(yōu)惠的價格。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對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給于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徠的游客后,在實施操作中要保證服務質量,對操作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及安全問題負全責,承擔全部責任,不得推諉。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現不能按照乙方與游客簽訂的協議操作時,應提前征求游客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如出現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委托開展代理業(yè)務時,客人經乙方認購了甲方的產品后,乙方必須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無法操作時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徠工作階段中出現過錯,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認購產品預留位置時,如因不能按規(guī)定交足團款,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即時取消預留計劃。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未盡事宜在實踐中可做補充協議規(guī)定,工作中出現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出現經濟糾紛無法協調解決時,可在沈陽簽約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沈陽市旅游局備案一份。協議有效期 年,(期限從二0一一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旅行社名稱: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電 話:

手 機:

電 話:

手 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二0一一年 月 日于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范文篇二

本合同由甲方:

做為組團社和乙方 做為代理社,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于 年 月 日訂立。

一、組團社和代理社的聯系信息:

組團社: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代理社: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二、授權范圍:

(一)招徠宣傳;

(二)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三)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費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代理 (一)、(二)、(三)、(四)、(五)

(可選擇刪減)項旅游業(yè)務。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四、委托代理費用的相關約定

五、團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義務

(一)必須遵守旅游法律法規(guī);

(二)代理社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組團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須在組團社授權范圍內代理委托招徠業(yè)務,并報告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四)代理社無權超越組團社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組團社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五)代理社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組團社;

(六)代理社有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組團社支付團款;

(七)代理社須對其分支機構(分社、服務網點)的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事項進行監(jiān)管,并向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組團社的義務

(一)與代理社誠實合作,向代理社如實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 資料信息;

(二)如果組團社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代理社;

(三)無論何種情況,組團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旅 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八、對旅游者的違約賠償

在組團過程中旅游者權利、責任和義務不受委托代理的影響。出現對旅游者的違約侵權的,旅游產品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委托招徠不當方面的責任。涉及到對旅游者的賠償,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護旅游者權益的需要,統一由乙方先行承擔。甲方須在乙方墊付給旅游者的賠償后的 給旅游者的賠償進行補償。

九、保密約定

乙方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以及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客戶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組團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雙方未對委托代理事 項簽訂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團款累計延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組團社有權解除本協議, 但應書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由甲方至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門備案并獲得《旅行社同業(yè)委托招徠授權書》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十四、 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 過協商解決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組團社)(簽章): 乙方(代理社)(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范文篇三

委托旅行社(組團社):(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關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旅行社委托合同書:

一、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經營資質

甲方: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碼 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 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 有效期

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碼 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

地址設在 法人代表

旅行社責任險:承保公司 有效期

三、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并簽訂旅游合同書。

2、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價格并收取旅游款。負責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3、根據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的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責任

1、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的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做出向甲方回復是否接團的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2、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履行其責任。

3、負責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確保所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項告知游客并簽訂組團合同。有義務告知地接社名稱及游客購買游客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務接待質量情況并有義務協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決旅游行程中的突發(fā)事件。

3、為提高服務質量,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來執(zhí)行。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是乙方為旅游者提供優(yōu)質服務依據,同時該確認件也是雙方之間的對單團的委托接待協議。

2、有義務使組團社及旅游者知曉旅游地區(qū)的民風民俗和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事項。

3、為提高服務質量,乙方應與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造成旅游團(者)損失或傷害,承擔其賠償責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承擔其賠償責任。

八、旅游服務質量投訴責任

1、因甲方原因變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給游客的行程、標準與乙方所確認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游客對旅游行程途中服務質量的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妥善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經濟賠償責任

1、如屬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損失至使該團行程延誤,除承擔自身損失還應承擔給甲、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導游服務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應依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 相關規(guī)定對游客進行賠償。

3、因乙方違約,游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依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 《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guī)定處理。

4、因甲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5、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乙、游客三方應采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減輕到最低程,并共同 配合當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索賠(如游客沒有購買旅游人 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造成的損失,游客自行承擔)。

十、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團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實行對公帳戶;禁止任何團款或旅游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或銀行卡的行為。如涉及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按旅游所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議內容處理。甲方不得以其為借口惡意拖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一)、團款或旅游款實行全款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全額支付旅游團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

(二)、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5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fā)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5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三)、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7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fā)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3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四)、團款或旅游款自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12月31日起,進行月結算。具體時間為次月 日至 日為甲方結清上月所欠團款。超過次月5日,甲方應寫出不能按時付款的情況說明書并自次月6日起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貨款利息計算標準,支付給所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利息)或違約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確認件原件或旅游行程傳真確認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簽署的旅游服務質量意見反饋表、證明、協議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簽訂地點:

第3篇 連鎖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

2023連鎖旅行社委托代理委托人(組團社): 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游局《關于試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業(yè)務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合同》,內容如下:

一、雙方資質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的旅游企業(yè)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代表授權證明書。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合法的經營范圍;乙方保證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權開展業(yè)務。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權限造成違規(guī)由責任方獨立承擔;雙方在權限內出現過錯,按協議規(guī)定由責任方承擔。

二、委托內容與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代理甲方招徠國內旅游(全部 / 專線 )旅游線路產品;出境旅游(全部 / 專線)(注:不含赴臺灣地區(qū)旅游)旅游線路產品:并代辦如下招徠銷售事項。(超出委托范圍的代理行為無效)

招徠宣傳 ;

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代收取旅游費用;

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和優(yōu)惠的價格。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對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給于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徠的游客后,在實施操作中要保證服務質量,對操作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及安全問題負全責,承擔全部責任,不得推諉。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現不能按照乙方與游客簽訂的協議操作時,應提前征求游客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如出現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委托開展代理業(yè)務時,客人經乙方認購了甲方的產品后,乙方必須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無法操作時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徠工作階段中出現過錯,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認購產品預留位置時,如因不能按規(guī)定交足團款,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即時取消預留計劃。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未盡事宜在實踐中可做補充協議規(guī)定,工作中出現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出現經濟糾紛無法協調解決時,可在沈陽簽約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沈陽市旅游局備案一份。協議有效期 年,(期限從二0一一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旅行社名稱: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電 話:

手 機:

電 話:

手 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第4篇 云南省旅游標準合同示本(旅行社委托合同)(2021年版)

云南省旅游標準合同示范文本

(旅行社 委托合同 )

(2013年版)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

制定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云南省內的組團社與省內外的接待社簽訂委托合同時使用,亦可供云南省內經營接待旅游業(yè)務的旅行社(以下簡稱“接待社”)與從事招徠、組織旅游者,并為旅游者提供全程服務的旅行社(以下簡稱“組團社”)簽訂委托合同時使用。

2、甲、乙雙方應應是取得旅行社業(yè)務 經營許可證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的旅行社,以及經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旅行社分社。

3、凡不在旅行社營業(yè)場所簽訂的委托合同,甲、乙雙方應注意核實旅行社業(yè)務代表的身份、 授權委托書 ,以及 營業(yè)執(zhí)照 、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副本或旅行社蓋章的副本復印件。

4、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或以傳真方式訂立合同所加蓋的印章,應為與旅行社法人名稱相一致的印章或合同專用章。

5、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愿選擇本合同條款所提供的選擇項,或是自愿在空格處填寫完整內容。

6、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進行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低于《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標準,不得對抗組團社與旅游者簽訂的包價旅游合同所約定的旅游者權利。

7、本示范文本由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解釋,在全省范圍內推行使用。

旅行社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旅行社): 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旅行社): 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旅行社服務質量 賠償標準 》等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章,現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旅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事務】

乙方為甲方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甲方應當為乙方做好接待服務工作履行必要的通知、協助、保密等輔助義務。

第二條 【轉委托規(guī)定】

1、乙方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將委托事務轉委托。

2、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旅游業(yè)務轉委托給其他旅行社的,轉受委托旅行社必須具備相應的經營資質及接待能力,且乙方須與轉受委托旅行社簽訂轉委托合同,約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標準;轉受委托旅行社違約、造成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經甲方同意的轉委托,乙方可以選擇下列旅行社為轉受委托的接待旅行社:

(1)旅行社名稱: 等級: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

(2)旅行社名稱: 等級: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

(3)旅行社名稱: 等級: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

(4)旅行社名稱: 等級: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

(5)旅行社名稱: 等級: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類型與質量標準】

1、按照《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要求,旅行社的產品類型包括a、b、c、d四類預制旅游產品及非預制旅游產品,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具體產品類型由甲乙雙方在附件2《旅游行程確認書》“旅行社產品類型”欄約定。《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關于“預制旅游產品”、“ 非預制旅游產品”的含義、范圍及質量要求如下:

(1)預制旅游產品是指由旅行社設計提供,事先制定的確定計劃人數、出發(fā)日期、線路行程及價格等,并用廣告或其他方法招徠旅游者而實施的旅游產品。其類型及質量要求見表1。

表1 旅行社預制旅游產品類型及質量要求

類型

各服務要素應達到的最低要求

住宿服務

餐飲服務

客運服務

導游服務

景區(qū)服務

a類預制旅游產品

四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五星級特色民居客棧標準間

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金盤級餐飲企業(yè)

四星級旅游汽車

四星級導游

aaaa級旅游景區(qū)

b類預制旅游產品

三星級飯店標準間,或四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三星級經濟型酒店標準間

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金盤級餐飲企業(yè)

三星級旅游汽車

三星級導游

aaa級旅游景區(qū)

c類預制旅游產品

二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三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二星級經濟型酒店標準間

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銀盤級餐飲企業(yè)

二星級旅游汽車

二星級導游

aa級旅游景區(qū)

d類預制旅游產品

一星級飯店標準間,或二星級特色民居客棧、一星級經濟型酒店標準間

具有接待旅游團隊資質的銅盤級餐飲企業(yè)

一星級旅游汽車

一星級導游

a級旅游景區(qū)

(2)非預制旅游產品是指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根據旅游者的需求,單獨設計行程、報價并提供服務的專項產品及服務,包括單項旅游服務、單項委托服務、會議旅游服務、獎勵旅游服務、特種旅游服務等。非預制旅游產品各服務要素應達到的最低要求如下:

①住宿服務達到《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4308 )評定的一星級飯店標準間,或《特色民居客棧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413)認定的一星級特色民居客棧、《經濟型酒店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414)認定的一星級經濟型酒店標準間要求;

②餐飲服務餐館達到《旅游餐館設施與服務等級的劃分》(gb/t 26361)認定的銅盤級餐館,旅游團隊用餐達到旅游團隊餐飲服務企業(yè)評定規(guī)范》(db53/t 415)認定的具有接待旅游團隊餐資質的銅盤級餐飲企業(yè)要求;

③客運服務汽車達到《旅游汽車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42)認定的一星級旅游汽車要求;

④導游服務質量達到《導游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24)認定的一星級導游要求;

⑤旅游景區(qū)達到《旅游區(qū)(點)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7775)評定的a級旅游景區(qū)要求。

2、乙方的接待服務質量標準,在云南省內的,以本合同附件2《旅游行程確認書》的約定為準,但不得低于《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要求;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執(zhí)行《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db 53/t 416)標準。

3、云南省外的接待服務質量標準,優(yōu)先采用國家或行業(yè)標準、旅游目的地地方標準;若無具體標準,則采用相似標準。

4、在本合同有效期間,雙方簽訂的《團隊名單表》和《旅游行程確認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接待甲方的旅游團隊時以雙方確認的《團隊名單表》和《旅游行程確認書》為準。

第四條 【團隊確認】

1、以傳真方式或書面形式確認的,在《旅游行程確認書》上須有甲乙雙方的印章及經辦人簽名;雙方就某旅游團有多份《旅游行程確認書》的,以雙方最后一份簽字蓋章的《旅游行程確認書》為準。

2、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 電子合同 方式確認團隊,須有甲乙雙方的電子簽名或電子認證。

第五條 【團隊變更】

1、旅游行程經雙方確認后,一方提出變更的,須經另一方同意。

2、變更的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第六條 【接待服務費】

1、接待服務費包括:(1)交通費;(2)住宿費;(3)餐費(不含酒水費);(4)旅游景區(qū)的第一道門票費;(5)乙方旅行社服務費;(6)乙方導游服務費;(7)旅游項目費用。

2、接待服務費用不包括:(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2)合同未約定須由乙方支付的費用;(3)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金額】

甲方付款方式選擇第 種 項:

1、團隊確認后、抵達旅游目的地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額接待服務費;

2、團隊確認后、抵達旅游目的地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接待服務費總額的 %,余款:①在團隊到達旅游目的地時支付,②或團隊離開旅游目的地前支付,③或旅游行程結束 日內支付。

第八條 【旅游安全保障】

1、乙方在云南省內接待旅游者,必須購買云南旅游安全組合保險;乙方在云南省外接待旅游者,必須購買國家旅游局推薦的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保險。

2、甲方應告知乙方參團旅游者購買旅游保險情況。

3、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接待服務達到相關旅游安全標準要求。

第九條 【 違約責任 】

1、甲方和旅游者簽訂的包價旅游合同與甲方和乙方簽訂的《旅游行程確認書》不一致的,乙方以《旅游行程確認書》為接待標準,但應及時通知甲方,由此產生對旅游者的違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如需變更《旅游行程確認書》,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處理。

2、因乙方違約,造成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應先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賠償后,可以向乙方追償;若乙方已按甲方與旅游者簽訂的包價旅游合同標準賠償旅游者損失的,可充抵甲方的賠償責任。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權益損害的,應當 承擔連帶責任 。

3、 由于不可抗力(指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zhàn)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fā)公共事件、政府行為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客觀原因或旅游者個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經濟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4、因乙方原因不能成行的,乙方應提前8日(不含8日)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全額退還預付旅游接待費用,并按下述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出發(fā)前8日(含8日)至5日,支付旅游接待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出發(fā)前4日至2日,支付旅游接待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出發(fā)前1日,支付旅游接待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出發(fā)當日,支付旅游接待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

5、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旅游者轉團、轉委托、拼團的,應向甲方支付接待服務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解除委托合同,旅游者未隨團出行的,還應向甲方全額退還預付旅游接待費用;旅游者已隨團出行的,向甲方退還未實際發(fā)生的旅游接待費用。

6、因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者未能乘坐預定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應就旅游者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甲方,并支付直接經濟損失20%的違約金。

7、乙方安排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低于合同約定標準的,乙方應就旅游者合同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退還甲方,并支付與退還費用同額的違約金。

8、乙方委派的導游人員未按相關服務標準提供導游服務,影響旅游服務質量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旅游接待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9、乙方及其委派的導游人員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應按下述標準承擔責任:

(1)擅自增加旅游消費項目,費用由乙方承擔。

(2)擅自縮短游覽時間、遺漏旅游景點、減少旅游服務項目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約定旅游服務項目的費用,并支付與退還費用同額的違約金;遺漏無門票景點的,每遺漏一處乙方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5%的違約金。

(3)擅自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30%的違約金。

10、乙方違反委托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甲方支付旅游接待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1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屬乙方原因導致旅游行程變更、延誤、滯留或者提前結束,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或旅游者承擔,未發(fā)生的費用退還旅游者,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逾期支付團費,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團費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在旅游期間旅游者擅自離團,乙方對其服務關系自動終止,未發(fā)生的費用不退;旅游者擅自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旅游活動的,責任自負。

第十條 【自愿購物及自費項目特別約定】

1、甲方與旅游者商定的購物場所,在云南省內的,應是經《旅游購物場所等級劃分與評定》(db53/t 309)認定的一星級以上旅游購物場所;在云南省外的,應是合法經營的購物場所。

2、經甲方與旅游者協商一致,確定的旅游購物場所名稱、星級、次數、時間如下:

3、經甲方與旅游者協商一致,確定的自費項目名稱及費用如下:

4、甲方確認,已與旅游者協商一致,游客同意參加上述 個點的自愿購物活動或 項自費項目。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簽字:

5、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增加購物次數或自費項目,或者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消費,甲方可根據旅游者要求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要求乙方為旅游者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退還自費項目,并每次向甲方支付團費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未約定的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約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有效期間】

本合同的有效期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團隊名單表

團 號

領隊或全陪姓名

聯系電話

團隊人數

合計 人。其中,男: 人,女: 人;減免費用的未成年人: 人。

姓 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個人健康信息

備注:①“個人健康信息”欄填寫旅游者是否有身體殘疾、精神疾病、高血壓、心臟病等健康受損病癥、病史,是否為妊娠期婦女;②此頁不夠可加頁。

附件2

旅游行程確認書

確認書編號:

甲方(委托旅行社): 乙方(受托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等級: 旅行社等級: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

團號

團隊人數

共 人。其中,男: 人,女: 人;減免費用的未成年人: 人。

行程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夜

接站

交通工具: ,到站地點: ,到站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送站

交通工具: ,始發(fā)地點: ,始發(fā)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旅行社產品類型

是否同意乙方轉委托

旅游線路及行程

日期

旅游景區(qū)

/等級/游覽時間

旅游汽車

/等級

住宿地點/酒店

類型/等級

餐館

/等級

自愿購物場所/等級

娛樂項目

轉委托的旅行社/等級

導游人員/星級/聯系電話

甲方與參團游客商定的自費項目名稱及價格

團隊用餐標準

早餐 次, 標準: ;正餐 次,標準 。

接待服務費用

合計費用: 元(大寫: )。

預付: 元;余款支付時間: 年 月 日

付款方式

1、現金支付; 2、轉帳:乙方(受托旅行社)

戶名: 開戶銀行: 帳號:

旅游者購買相關保險情況

其他約定

備 注

1、本《團隊名單表》和《旅游行程確認書》是委托合同組成部分;使用《團隊名單表》和《旅游行程確認書》時應“一團一表一書”。

2、乙方安排的旅游線路及行程服務,在云南省內的,必須符合db 53/t 416《旅行社接待服務規(guī)范》要求;云南省外的,必須符合國家、行業(yè)標準或旅游目的地地方標準要求,若無具體標準,則符合相近標準要求。

3 、“其他約定”欄可填寫旅游者餐飲、住房等特殊需求和相關事項,以及甲乙雙方需特別約定的事項。

4、本行程確認書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向乙方支付接待服務費用達到約定要求時方可生效。

甲方(委托旅行社)蓋章: 乙方(受托旅行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 景區(qū)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

2023景區(qū)旅行社委托代理委托旅行社(組團社):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關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旅行社委托合同書:

一、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經營資質

甲方: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責任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責任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任

1、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并簽訂旅游合同書。

2、負責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價格并收取旅游款。負責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3、根據與旅游者或組團社確定旅游行程的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責任

1、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的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做出向甲方回復是否接團的確認件,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2、根據甲方旅游行程確認件旅游行程、服務內容及其標準,履行其責任。

3、負責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實行公對公賬戶,依法納稅。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確保所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項告知游客并簽訂組團合同。有義務告知地接社名稱及游客購買游客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有權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務接待質量情況并有義務協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決旅游行程中的突發(fā)事件。

3、為提高服務質量,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來執(zhí)行。甲方所提供給乙方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是乙方為旅游者提供優(yōu)質服務依據,同時該確認件也是雙方之間的對單團的委托接待協議。

2、有義務使組團社及旅游者知曉旅游地區(qū)的民風民俗和有關規(guī)定及安全事項。

3、為提高服務質量,乙方應與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務質量意見信息反饋表的填報(由經辦人簽名或加蓋公司印章)。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造成旅游團(者)損失或傷害,承擔其賠償責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雙方確認的旅游行程確認件內容及其服務標準,承擔其賠償責任。

八、旅游服務質量投訴責任

1、因甲方原因變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給游客的行程、標準與乙方所確認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游客對旅游行程途中服務質量的投訴,乙方應積極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妥善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經濟賠償責任

1、如屬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損失至使該團行程延誤,除承擔自身損失還應承擔給甲、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飲、住宿、交通、景點、導游服務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應依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對游客進行賠償。

3、因乙方違約,游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依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 《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guī)定處理。

4、因甲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5、因乙方工作過失造成旅游者的損失,屬旅行社責任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負責賠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甲、乙、游客三方應采取補救措施,使損失減輕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當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索賠(如游客沒有購買旅游人 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造成的損失,游客自行承擔)。

十、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團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實行對公帳戶;禁止任何團款或旅游款支付到個人銀行賬戶或銀行卡的行為。如涉及乙方經濟賠償責任,按旅游所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議內容處理。甲方不得以其為借口惡意拖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的結算。

(一)、團款或旅游款實行全款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全額支付旅游團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

(二)、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5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fā)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5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三)、團款或旅游款實行預先支付70%的接團的方式,即:甲方必須在雙方確認旅游團隊后并且在該旅游團隊出發(fā)前一天支付該旅游團團款的30%的地接費用,乙方才對甲方委托的該旅游團進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須在該旅游團隊行程結束前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四)、團款或旅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進行月結算。具體時間為次月 日至日為甲方結清上月所欠團款。超過次月5日,甲方應寫出不能按時付款的情況說明書并自次月6日起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貨款利息計算標準,支付給所欠乙方團款或旅游款(利息)或違約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確認件原件或旅游行程傳真確認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簽署的旅游服務質量意見反饋表、證明、協議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第6篇 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合同

委托人(組團社):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 代理 社):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乙方)

根據《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游局《關于試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業(yè)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旅監(jiān)管發(fā)[2010]77號)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合同》,內容如下:

一、雙方資質

甲乙雙方必須保證具有合法的旅游企業(yè)資質證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 法人代表 授權證明書。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內容必須符合甲方合法的 經營范圍 乙方保證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權開展業(yè)務。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權限造成違規(guī)由責任方獨立承擔雙方在權限內出現過錯,按協議規(guī)定由責任方承擔。

二、委托內容與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徠國內旅游(全部/專線____________)旅游線路產品出境旅游(全部/專線____________)(注:不含赴臺灣地區(qū)旅游)旅游線路產品:并代辦如下招徠銷售事項。(超出委托范圍的代理行為無效)

1.招徠宣傳___

2.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3.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費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旅游線路產品信息和優(yōu)惠的價格。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對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給于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徠的游客后,在實施操作中要保證服務質量,對操作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及安全問題負全責,承擔全部責任,不得推諉。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現不能按照乙方與游客簽訂的協議操作時,應提前征求游客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如出現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權委托開展代理業(yè)務時,客人經乙方認購了甲方的產品后,乙方必須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無法操作時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徠工作階段中出現過錯,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認購產品預留位置時,如因不能按規(guī)定交足團款,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即時取消預留計劃。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未盡事宜在實踐中可做補充協議規(guī)定,工作中出現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出現 經濟糾紛 無法協調解決時,可在 沈陽 簽約地法院通過 訴訟 途徑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沈陽市旅游局備案一份。協議有效期______年,(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旅行社名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第7篇 旅行社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甲方:做為組團社和乙方做為代理社,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于年月日訂立。

一、組團社和代理社的聯系信息:

組團社:

地址:郵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聯系人:代理社:

地址:郵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聯系人:

二、授權范圍:

(一)招徠宣傳;

(二)為旅游者提供旅*程咨詢;

(三)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費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選擇刪減)項旅游業(yè)務。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四、委托代理費用的相關約定

五、團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義務

(一)必須遵守旅游法律法規(guī);

(二)代理社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組團社的利益;

(三)代理社須在組團社授權范圍內代理委托招徠業(yè)務,并報告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四)代理社無權超越組團社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組團社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五)代理社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組團社;

(六)代理社有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組團社支付團款;

(七)代理社須對其分支機構(分社、服務網點)的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事項進行監(jiān)管,并向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組團社的義務

(一)與代理社誠實合作,向代理社如實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資料信息;

(二)如果組團社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代理社;

(三)無論何種情況,組團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八、對旅游者的違約賠償

在組團過程中旅游者權利、責任和義務不受委托代理的影響。出現對旅游者的違約侵權的,旅游產品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委托招徠不當方面的責任。涉及到對旅游者的賠償,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護旅游者權益的需要,統一由乙方先行承擔。甲方須在乙方墊付給旅游者的賠償后的給旅游者的賠償進行補償。

九、保密約定

乙方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以及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客戶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組團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雙方未對委托代理事項簽訂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團款累計延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組團社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由甲方至市旅游主管部門備案并獲得《旅行社同業(yè)委托招徠授權書》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十四、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組團社)(簽章):乙方(代理社)(簽章):代理人:代理人:

旅行社委托合同(7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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