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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三方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戶)(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年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zhí)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fā)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guī)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丙方發(fā)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聲明及保證
1、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fā)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時,由乙方發(fā)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13、甲方如發(fā)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fā)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zhí)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違約責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guī)定的貨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guī)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第2篇 第三方抵押擔保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 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戶)(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年月日簽訂的 銷售合同 (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塊的 土地使用權 )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 債務 (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 違約金 、損害 賠償金 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 合同債務 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 土地使用證 》或《 房屋產權證 》正本交予乙方收執(zhí)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fā)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guī)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丙方發(fā)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聲明及保證
1、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fā)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時,由乙方發(fā)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13、甲方如發(fā)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fā)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 承擔連帶責任 。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zhí)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違約責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guī)定的貨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guī)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第3篇 第三方抵押擔保合同書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guī)定。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借款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本文由收集整理愿貸予乙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_______元,于訂立本約定同時,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借款協議,共同遵守。
二、借款利息(日息)千分之 元人民幣。
三、利息的給付:乙方 不得拖欠。
四、借款期限為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止。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到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息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七、乙方還款擔保人,為明確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同時借款人,擔保人愿以其合法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yōu)先償還所欠貸款人的貸款本息。
八、本俁同從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貸款本息費用全部清還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址:
第4篇 第三方抵押擔保合同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寶潔(*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戶):(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年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zhí)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fā)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guī)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丙方發(fā)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聲明及保證
1、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fā)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時,由乙方發(fā)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13、甲方如發(fā)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fā)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zhí)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違約責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guī)定的貨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guī)定的一致。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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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表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