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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88

公司法合同

第1篇 公司法人變更說明函2023

致:_______________

由于本單位發(fā)展需要,“__________單位”名稱從年月日變更登記為“__________單位”,原法人“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原單位“__________單位”的業(yè)務由“__________單位”統(tǒng)一經營,原單位簽訂的合同繼續(xù)有效,原有的業(yè)務關系和服務承諾保持不變。

即日起,原單位“__________單位”所有債權債務轉讓至“__________單位”,所有對內及對外文件、資料、開具發(fā)票,賬號,稅號等全部使用新單位名稱。

變更前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單位

法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變更后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單位

法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因本單位變更給您帶來的不變,我們深表歉意!

衷心感謝您一貫的支持和關懷,我們將一如既往的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關系,并希望繼續(xù)得到您的關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__________單位

日期: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公司法人變更委托書簡易

法人授權委托書:_________________

本授權委托書申明:_________________我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投標單位全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___________(單位名稱)的___________(姓名)為我公司投標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參加東南大學___________(項目名稱)的投標活動。代理人在開標、評標、合同談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權法人變更委托書范本法人變更委托書范本。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 公司法人授權書范例

本授權委托書申明:______________我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我公司的_____________(姓名)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義前來貴單位_____________(辦理事件)。代理人在此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們均予以承認。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代理人: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4篇 公司法人股東離職證明書

一、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柿_____市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三、公司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四、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元)

五、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股東姓名或名稱)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本公司繳納出資元。該股東自本出資證明書核發(fā)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規(guī)定的股東權。

核發(fā)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5篇 公司法人證明

_________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__職務,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該代表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公司法人身份證明

_______________同志,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__職務,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該代表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公司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2023公司法律顧問聘請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的有關規(guī)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下列協(xié)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xié)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xié)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xié)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guī)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guī)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guī)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yōu)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fā)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yè)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xù)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招標公司法人委托書

尊敬的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

茲有有限公司法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供應項目招投標業(yè)務辦理及合同簽訂等相關事宜,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擔。

授權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一般授權日期為一段時間)

特此授權委托。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被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第9篇 公司法規(guī)部事務管理工作制度

法規(guī)部事務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青?!痢痢良瘓F總部及各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的法律事務工作,強化法律監(jiān)督職能,提高集團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的能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集團的所有法律事務工作應當嚴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第三條集團在生產經營管理等日常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守集團規(guī)章制度,積極與法規(guī)部配合,確保企業(yè)合法運營。

第二節(jié)法務機構和崗位

第四條集團總部設立法規(guī)部,負責處理集團及各子公司的法律事務及其他相關工作。集團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不斷完善法務機構和崗位設置。集團所屬子公司不另行設立法務部門,應設置專職或兼職法務人員,并根據本規(guī)定具體確定法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報法規(guī)部備案。子公司法務人員應服從法規(guī)部的統(tǒng)一管理。

第五條集團法務人員的工作職責

(一)建立和完善法務管理體系

1、建立、規(guī)范和完善法務工作制度及流程,包括法律案件處理流程等。

2、建立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務管理框架。

(二)參與交易評估/合同評審工作

1、協(xié)助交易/合同評審小組進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審查、修改、會簽經濟合同、協(xié)助和督促重大經濟合同的履行。

(三)為其他職能部門及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1、處理訴訟、仲裁及其它案件。

1.1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各種可能發(fā)生法律糾紛的業(yè)務經營行為。

1.2收集、分析案件的證據資料,處理進入法律程序的各類糾紛。

1.3統(tǒng)一委托外聘法律顧問處理公司訴訟、仲裁、勞動爭議仲裁等訴訟和非訟事務。

2、在全集團范圍內有計劃、分層次、講實效、有針對性的深入開展普法教育。

2.1對全體員工普法教育。

2.2對經營管理人員定期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2.3收集、整理、保管、宣傳與集團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資料。

3、為集團的經營、管理行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風險分析。

3.1對集團重大經濟活動,提出減少、避免法律風險的措施和法律意見。

3.2不定期向各子公司發(fā)出法律警示書并抄報總裁辦備案。

4、辦理其他的法律事務

4.1負責處理集團重大或復雜債權債務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4.2協(xié)助職能部門辦理集團新投資公司的開業(yè)注冊、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銷等工商事務及公證、抵押等法律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4.3協(xié)助職能部門辦理版權、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管理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4.4與司法機關及有關政府部門保持溝通,為集團創(chuàng)造良好司法環(huán)境。

(四)負責集團其它法律事務工作

第六條法規(guī)部履行職責時,應當加強與財務部、總裁辦、風控等部門和各子公司的協(xié)調和配合,共同完善企業(yè)法律風險的防范體系。

第七條各部門、各子公司應當積極支持配合法規(guī)部及集團外聘法律顧問依規(guī)定履行職責,并為開展法律事務工作提供必要的組織經費、物質等保障。

第三節(jié)合同的合法性審查

第八條以下合同必需經法規(guī)部審核法律風險:

(一)股權性投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起人協(xié)議、合資、合作合同等);

(二)股權轉讓、企業(yè)重組、企業(yè)改制合同;

(三)資產轉讓、處置、資產重組合同;

(四)各類經濟合同;

(五)其它合同。

第九條集團交易類合同按照交易評估及合同討論修改群組按制定流程進行評審。非交易類合同應于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交法規(guī)部、總裁辦備案。

第十條法規(guī)部可將特殊合同、重大合同交外聘法律顧問審核,外聘法律顧問應集團的要求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合同文件基本情況,包括:簽約各方名稱、合同文件內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風險分析;

(四)減少瑕疵或降低法律風險的建議和預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最終意見;

(六)外聘法律顧問認為應當具備的其它內容;

(七)外聘法律顧問的簽名。

第四節(jié)企業(yè)行為的合法性審查

第十一條對集團經營有重要影響的企業(yè)行為,應先征詢法規(guī)部或外聘法律顧問法律意見后,方可實施,該法律意見以及相關材料應歸法規(guī)部檔保存?zhèn)浒浮?/p>

第十二條法規(guī)部、外聘法律顧問就重要影響企業(yè)行為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企業(yè)行為的主要內容介紹;

(二)企業(yè)行為合法性審核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

(三)企業(yè)行為存在的法律風險分析;

(四)降低企業(yè)行為法律風險的建議和預防措施;

(五)企業(yè)行為合法性審核的最終意見;

(六)法規(guī)部或外聘法律顧問認為應當披露的其它內容;

(七)法規(guī)部或外聘法律顧問的簽名。

第五節(jié)法律糾紛的預防和處理

第十三條本工作制度中所述法律糾紛是指與集團經濟活動相關的。可能上升到訴訟、仲裁的糾紛。

第十四條法律糾紛預警:集團合同簽訂/履行的責任部門/子公司應按以下方法對法律糾紛預警:

1、發(fā)現已生效合同本身存在問題的,要積極與合同簽約各方協(xié)商,爭取簽署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同時報備法規(guī)部、總裁辦;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對自身在履行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糾正,積極與合同對方當事人溝通達成和解協(xié)議;

3、對合同對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文件規(guī)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反饋,并保留所有書面材料,盡可能收集保存所有證據材料。

4、合同相對方當事人經過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或預期喪失履約能力的,具體執(zhí)行部門或公司要及時通知法規(guī)部,并警示財務部停止付款,并由執(zhí)行部門牽頭及時提出應對措施,由法規(guī)部督促落實。

第十五條專人跟進:各部門、子公司應積極、主動處理各種法律糾紛,盡量避免法律糾紛最終演變?yōu)樵V訟案件。在以下情況出現后三個工作日內,應書面告知法規(guī)部,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接法規(guī)部工作人員,對該法律隱患進行排除或按流程報告簽批后訴訟應對:

(一)合同約定履行期滿后五個工作日,合同相對方經書面催告仍未履行合同義務;

(二)獲悉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以訴訟方法解決糾紛的信息、文件;

(三)對方當事人已經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已經掌握對方當事人喪失商業(yè)信譽或履約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瀕臨破產、惡意逃避債務、轉移資產)

(四)認為糾紛有可能轉化為訴訟的;

(五)認為對方行為涉嫌侵害公司知識產權或其他權益的;

(六)認為應指派專門人員跟進或成立糾紛處理小組的其它情形;

(七)按照集團的要求或者有關規(guī)定,應當進行訴訟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條法務部接到各部門、各子公司上報情況后,應著手完成以下法律糾紛處理工作:

(一)全面了解、掌握發(fā)生糾紛的合同文件或企業(yè)行為的有關情況;

(二)對與產生糾紛的當事人之間的往來文件嚴格審核把關;

(三)全面收集、整理與糾紛有關的證據材料;

(四)對需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或者對方當事人已經起訴的,由法規(guī)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應對訴訟方案,訴訟方案經法規(guī)部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訴訟方案包括解決的思路、措施、步驟、線路圖、擬調解方案、訴訟費用預估、訴訟目標、風險防控等;

(五)形成法律糾紛的分析報告,分析報告形成后上報總裁審批;

(六)根據法律糾紛的具體情況應當進行的其他行動。

第十七條在法律糾紛處理完結后,法規(guī)部擬寫結案報告。結案報告的內容包括:訴訟的過程、結果、訴訟工作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總結,訴訟中反應出責任主體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第六節(jié)外聘法律顧問的管理

第十八條法規(guī)部在充分發(fā)揮自有法律人才資源的基礎上,經集團批準可聘請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律師(外聘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事務法律顧問統(tǒng)稱“外聘法律顧問”)處理有關法律事務。聘請外聘法律顧問,應注重成本效用分析,嚴格控制成本。外聘法律顧問應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職業(yè)資格,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法規(guī)部應在(法律顧問服務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將外聘常年法律顧問的檢查和考評工作情況書面報集團。經批準后,方可與該外聘常年法律顧問簽服務合同。

第十九條法規(guī)部負責外聘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與管理工作。外聘常年法律顧問應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

(一)應集團的要求,就重要的合同文件、重大的企業(yè)行為合法性出具書面意見;

(二)應集團的要求,參與法律糾紛預防和解決工作;

(三)定期提供法律事務工作評估報告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四)參與集團的法律知識普及、培訓工作。

第二十條外聘法律顧問禁入限制:

(一)不具備法定職業(yè)資格;

(二)在集團組織的外聘法律顧問工作檢查考評中連續(xù)三個月被評為不合格;

(三)違反承諾接受正與集團進行仲裁、訴訟活動的其它當事人的委托業(yè)務;

(四)沒有合理的理由或己身過錯,未能完成集團委托法律事務工作的;

(五)由于過錯導致集團權益受到不應有損害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被列為集團法律服務禁入名單的。

第七節(jié)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所有合同、重要事項(板塊權限劃分)必經集團合同審批流程簽批并由總裁辦統(tǒng)一用章簽批(蓋章)后,由總裁辦、財務部、執(zhí)行各部門或子公司存檔,總裁辦及其檔案室必須留存原件一份;法規(guī)部不定期督查集團各部門及其各子公司合同的保管、執(zhí)行工作,督查處理結果經總裁批示后上傳內網公示;各部門、子公司及其人員需要借閱、復印保管的檔案原件的,必需持經借閱部門分管領導及法務部負責人共同簽署的工作聯系單方可辦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子公司對于自己留存的合同、資料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合同履行完畢或事項辦結之日5日內將所有的資料及時向總裁辦檔案室整理歸檔交接,廢舊檔案銷毀由總裁辦、法規(guī)部、財務部共同會商確定。具體業(yè)務要求按照集團相關檔案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子公司送審法務部審核簽批的各類合同,均應提交復印件并填寫《法務部接收文件備忘錄》以供法務部備份以備督查。

第八節(jié)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子公司有以下行為的,集團有權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在合同文件簽署前沒有通過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查的;

(二)在企業(yè)行為進行前沒有通過企業(yè)行為合法性審查的;

(三)忽略企業(yè)法律糾紛預防工作,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沒有及時對法律糾紛進行處理,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五)違反本制度的其它規(guī)定,經法務部或相關部門檢查發(fā)現后,仍不及時改正的。

第二十五條法務人員有以下行為的,集團有權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延遲辦理相關法律事務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未按本制度規(guī)定對各主體的法律協(xié)助給予反饋,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處理法律糾紛時失職,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中“重大損失”是指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集團直接經濟損失五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五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集團停產、停業(yè)三天以上,或者破產的;

(三)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事故危害結果繼續(xù)、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四)嚴重損害集團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泄露集團商業(yè)秘密,造成集團損失及惡劣影響的;

(六)其它致集團利益遭受損失的情形。

第九節(jié)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集團法務部進行解釋。

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1、為規(guī)范集團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集團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合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合同是指以公司或集團及各子公司簽訂的各類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協(xié)議(書)、談判紀要、招投標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其他文件(文書)、電傳郵件等;

3、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和集團各子公司投資的全資企業(yè);

4、合同的訂立、履行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集團規(guī)章制度,不得損害集團及各子公司利益;

5、集團及各子公司應當對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與解除、授權委托、歸檔、備案等與合同相關的事務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并逐步實現合同管理的信息自動化;

6、集團及各子公司應在其經營管理范圍和授權范圍內從事活動,具體工作范圍參照集團各大板塊或部門權限劃分。凡國家、行業(yè)或公司有標準合同或示范文本的,應當優(yōu)先使用。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查會簽制度、授權委托管理制度、法規(guī)部法律審核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責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合同報批核準及備案制度。

1、承辦人制度:指合同承辦單位或部門指定合同承辦人,對合同訂立、履行的程序和執(zhí)行情況全程負責的制度。承辦人由承辦部門(單位)根據合同項目需要指定并承擔相應責任。

2、審查會簽制度:指合同簽訂之前必須經本辦法所列部門審查會簽的制度(會簽程序詳見《合同審批表》)。

3、授權委托管理制度:指公司和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下屬部門(單位)簽署合同。

4、審計監(jiān)察制度:指內控管理中心依其職責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進行審計、監(jiān)察的制度。

5、法規(guī)部法律審核制度:指法務部依其職責對合同的程序、內容、格式、合法性、規(guī)范性進行審查的制度。

6、合同管理考核及責任追究制度:對合同管理實施檢查與考核,在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以及不遵守本辦法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合同實際損失追究其相應責任的制度。

7、重大合同報批核準和備案制度:按公司規(guī)定、本制度以及《授權管理手冊》的相關要求,對特別重大合同應報集團公司領導小組核準,并實行備案的制度。

合同級別分類:一般合同標的為:<2000元

重大合同標的為:≥2000元<5000元

特別重大合同標的為:≥5000元

三、合同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合同實行統(tǒng)一歸口、分級管理和專項分類負責相結合的原則。集團總裁辦及其檔案室是合同資料歸檔管理部門。承辦部門、財務管理中心、法規(guī)部及其他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別履行合同審核履行責任,并由法規(guī)部牽頭定期督導履行。

2、法務部履行以下合同管理職責:

2.1制訂合同管理制度,并參與對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2.2審查合同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2.3配合總裁辦、內控、財務部門監(jiān)督檢查合同的履行;

2.4編制、辦理、保管《合同審批表》;

2.5制訂和發(fā)布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2.6協(xié)調處理合同糾紛的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

2.7將合同中的重大事宜上報集團領導,并聯系外聘律師解決

3、承辦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3.1組織合同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談判;

3.2提供合同文本;

3.3審查合同真實性和可操作性、當事人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履約能力;

3.4負責合同文本審查會簽程序的流轉;

3.5辦理授權委托申請;

3.6組織、監(jiān)督合同履行,并及時協(xié)商處理合同糾紛;

3.7負責對所承辦合同的統(tǒng)計數據,配合總裁辦建立合同電子檔案庫,督促各部門保管合同副本(復印件)和移交合同正本(原件)給總裁辦檔案室歸檔;

3.8指定合同承辦人

4、財務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1審查合同中的財務收支事項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4.2審查合同的經濟可行性;

4.3協(xié)助合同承辦部門監(jiān)督合同執(zhí)行情況;

4.4審查合同的資金結算、酬金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4.5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收支事項;

4.6對合同資產、資金使用效果的經濟效益進行審查。

5、內控管理中心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5.1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事項實施審計和監(jiān)察;

5.2審查合同價款、酬金的合理、合法性;

5.3對合同訂立、履行中出現的失控點和問題,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對合同管理中出現的違法、違規(guī)、違紀情況進行調查處理,提出監(jiān)察建議或監(jiān)察決定。

5.4負責合同編號、統(tǒng)計、備案和整理歸檔(指定專人保管合同及會簽記錄原件);

6、合同中,法規(guī)部只對合同法律條款的合法性、完備性承擔責任,財務部門只對合同價款等財務條款承擔責任,業(yè)務部門對合同的商務條款及履行負責。各部門(單位)對超出其職責范圍的合同內容只有修改建議權,如若采用的合同是法規(guī)部頒發(fā)的正式合同文本,出現問題的,應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四、合同的訂立

1、合同的訂立應當執(zhí)行以下程序:

1.1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審查;

1.2合同談判、起草;

1.3合同審查會簽;

1.4合同簽署和用印。

2、承辦人應對合同當事人的下列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進行審查:

2.1合同主體應具有經當年度年審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證件;合同主體為自然人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其核載的內容與實際相符;

2.2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文件;涉及資質要求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

2.3由代理人代辦、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經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2.4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能力或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2.5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中的合同無嚴重違約事實;在簽署本合同時,未涉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2.6在簽署本合同時,應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行政機關作出的會對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存在受其他具體行政行為或其他法律程序制約的情形;

2.7其他與合同簽訂、履行相關的事項。

3、對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當事人,不應與其簽訂合同;涉及第三方公司或個人的,需由該第三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或對方與第三方的合作協(xié)議書。必須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其中,以保證形式作出的擔保,其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償能力的獨立法人經濟實體。并應對保證人適用本辦法第4.2條進行審查。

4、本規(guī)定第4.2條所述文件應列入合同檔案;其文本為復印件時,須加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由承辦人簽字。

五、合同談判

1、合同的談判,承辦或履行部門可以根據需要組織相關部門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應事先開準備會議,確定談判方案及主談人員,統(tǒng)一談判意見后再舉行正式談判。會議由承辦或履行部門召集、主持,其他參與談判的相關人員必須參加。

2、承辦人負責制作會議紀要,并經全體參會人員確認,列入合同檔案。會議紀要應記載如下內容:

2.1會議日期;

2.2參會人員;

2.3參會人員達成一致的意見;

2.4參會人員聲明保留的意見;

2.5法律意見;

2.6需要報承辦部門負責人、單位主管副職領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同意意見;

2.7其他需要記載的事項。

3、參加談判的人員應恪守談判紀律,不得泄露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

4、承辦人對談判中我方臨時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進行協(xié)調,并向承辦部門負責人匯報,必要時須向集團總裁及董事長請示。

六、合同起草

1、法規(guī)部負責提供合同范本(重大建設安裝施工合同可由對方提供早本)。對方提供合同文本草案的,應報法規(guī)部對合同文本進行修改、完善。合同起草、修訂后按合同審批程序報各有關部門發(fā)起流程審核會簽。

2、合同內容必須合法、具體、條款齊全、責任明確、用語確切、文字嚴謹、術語、數字準確。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條款:

2.1合同雙方名稱、住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

2.2標的、數量、質量及其檢測驗收標準和方式;

2.3價款、支付方式;

2.4履行地點、期限和方式

2.5違約責任;

2.6變更、解除條件;

2.7爭議解決方式;

2.8生效時間和條件;

2.9副本份數及附件。

3、合同應由法規(guī)部會同承辦部門、財務部及其他相關部門制作標準文本,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七、同時審查會簽

1、審查會簽按《合同審批表》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負責審查的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職權范圍、專業(yè)特點等進行認真仔細的審查,負責人應在《合同審批表》上簽注明確具體的審查意見并簽字,未簽意見或所簽意見含糊不清的視為完全同意承辦人意見。未經會簽審查的合同文本,其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責任由承辦或履行部門自行承擔。

2、承辦或履行部門負責審查合同下列內容:

2.1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質是否符合要求;

2.2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有關政府部門及上級部門的批準文件;應當招標的是否按規(guī)定完成招標程序;

2.3術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及規(guī)程、規(guī)范;

2.4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資計劃;

2.5款是否是締約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2.6款是否切實可行;

2.7門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3、財務部門負責審查合同下列內容:

3.1合同條款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公司財務規(guī)定;

3.2合同約定事項是否符合經濟效益原則;

3.3合同標的是否列入公司預算;3.4合同支付條款是否合理、可行;

3.5財務部門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4、法規(guī)部負責審查合同下列內容:

4.1合同內容、形式是否合法;

4.2合同條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

4.3擔保方式是否合法、適當;

4.4相關程序是否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

4.5法務部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5、內控管理中心負責審查合同價款、酬金是否合理、合法。

6、合同承辦或履行部門負責審查合同中與部門業(yè)務相關的下列內容:

6.1合同中與本部門業(yè)務相關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國家有關政府部門和上級部門的批準文件;

6.2合同中相關技術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及規(guī)程、規(guī)范;

6.3合同約定的相關事項是否符合與本部門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內習慣;

6.4相關部門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7、各部門對每一份合同審查的時間不得超三個工作日。對適用標準合同的合同,審核時間不超過一個工作日。但承辦部門對審查時限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八、合同簽署與用印

1、承辦人負責對已完成審查會簽、統(tǒng)一編號的合同進行修改、完善、校核、復印、裝訂。凡條款增減或其他重要修改,應報送相關部門復簽后送總裁辦檔案室歸檔。

2、承辦人對合同逐頁小簽(背簽)后,連同審查會簽單送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再到印章保管人處加蓋印章。

3、印章保管人負責監(jiān)督審查合同是否按審查會簽程序和授權委托等規(guī)定簽署。以下不規(guī)范

合同不予加蓋印章:

3.1抄寫或有修改痕跡,但對于手寫或涂改有書面說明并經負責人簽字的,可視為規(guī)范合同;

3.2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正式文本上簽字而又未書面授權委托的;

3.3未按授權委托規(guī)定權限在正式文本上簽字的;

3.4本辦法規(guī)定應由財務或其他業(yè)務部門審查會簽而未會簽或會簽不全的;

3.5未附經過審查會簽的《合同審核會簽單》的;

3.6公司領導提出意見未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得到修改的;

3.7審查會簽部門提出意見未采納又未說明原因的。

4、合同自雙方簽署加蓋印章之日起成立,自合同規(guī)定之生效條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授權委托、抄送(復印)與歸檔

1、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認為不必親自簽署的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文件或以《授權委托書》形式,授權或委托下屬單位或代理人簽訂。屬于電話或其他口頭委托的,事后應補簽《授權委托書》。

2、合同簽訂后需要抄送(復?。┙o相關領導和部門的,由內控管理中心或承辦部門在《合同審核會簽單》上注明,并在簽訂后復印送達。

3、合同簽訂后,至少一份合同原件交由總裁辦檔案室歸檔備查(其余原件由承辦部門留用)。合同履行完畢或失效后,由承辦部門書面通知總裁辦、法規(guī)部合同履行完畢或失效起始日,合同繼續(xù)存檔一年后即可銷毀。

十、合同履行

1、承辦人負責組織合同的履行,監(jiān)督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并督促當事人按照約定全面、實際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以資產、實物、票據、土地使用證等作為抵押、質押、留置的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應由承辦人及其部門與對方在法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或質物、憑證移交后方可履行合同。

2、承辦人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通知義務,包括提示有關部門、單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或主張權利。

3、承辦人負責匯報、請示、協(xié)調、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爭議。

4、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違約事項或糾紛,承辦人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的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或對對方的異議予以答復,并將有關違約或糾紛事項以書面報告形式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及時通知財務部和法規(guī)部。法規(guī)部通知法律顧問對前款事項審查協(xié)調后出具法律意見。財務部門在審查、核實違約事項后,對是否停止支付做出決定。

十一、合同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應采用書面形式。

2、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由原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承辦。

3、承辦人提請合同變更和解除的程序:

3.1承辦人填寫《合同變更解除申請單》,提交承辦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上報法務部;

3.2法規(guī)部對合同變更和解除可能導致的法律風險進行評估,出具法律意見;

3.3財務部門對合同變更和解除的經濟性進行評估,出具書面意見;

3.4承辦人將上述文件、意見一并提交原簽署人審批;

3.5審批后由承辦部門負責人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協(xié)議。

4、合同變更和解除文件的訂立、履行適用本辦法規(guī)定。

十二、合同爭議的處理

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違約事項或糾紛,影響合同履行時,承辦人及其承辦部門應及時將有關違約事項和糾紛原因通知財務部和法規(guī)部,同時向法定代表人或主管領導匯報,并提出妥善解決爭議方式的建議。重大爭議的,應由法規(guī)部根據集團領導指示聯系外聘律師協(xié)商是否提起訴訟。

2、合同發(fā)生爭議后,應采用協(xié)商、調解方式解決,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時,應訂立書面協(xié)議。協(xié)商、調解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應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3、合同發(fā)生爭議后,承辦人及承辦部門應負責收集合同文本、附件、來往函電、票據、質量標準、樣品、鑒定報告、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

4、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決、判決的,承辦部門應及時與法規(guī)部協(xié)商,經《授權管理手冊》規(guī)定的有權審批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十三、合同監(jiān)督與考核

1、法規(guī)部根據實際需要需要,對相關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全過程進行督導審查,發(fā)現問題應會同相關部門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2、在合同管理工作檢查中,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向被檢查單位或部門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整改通知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的,由法規(guī)部按照有關規(guī)定查處,并向相關領導匯報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訂立、變更或解除合同的;

2.2訂立有重大缺陷或無效合同、虛假合同、可撤銷合同的;

2.3丟失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的;

2.4提供虛假資料的;

2.5未按合同履行的;

2.6發(fā)生爭議后,隱瞞或不及時向有關機構匯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2.7應當或可以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而擅自放棄權利并對單位造成危害的;

2.8合同訂立或履行當中,與對方或第三人惡意串通、收受賄賂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謀取私利的;

2.9透露合同意向、商業(yè)秘密或其他相關秘密的;

2.10利用合同進行其他涉嫌犯罪活動的。十四、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應當齊全、完整、真實、準確,主要內容包括:

1.1背景材料;

1.2證明性文件

1.3審查會簽文件或審查意見書,填寫《合同審批表》;

1.4合同正本;

1.5招投標全套文件資料(招標項目);

1.6授權委托書;

1.7履行、爭議解決情況的說明;

1.8合同變更、解除的相關文件;

1.9其他需要歸檔的文件。

2、合同承辦人應在合同簽定后5日內,將合同簽約各方簽字蓋章的合同正本及審查會簽文件(《合同審批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對方資信、資質、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材料等一并送總裁辦檔案室統(tǒng)一歸檔。合同副本和其他材料復印件可由承辦人交本部門合同管理人員統(tǒng)一管理留存?zhèn)溆谩?/p>

3、合同承辦部門指定的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人員,統(tǒng)一管理本部門承辦的合同及相關資料,并按相應的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登記、建立臺帳。并將合同原件一并上交總裁辦檔案室。

十五、附則

1、集團下屬各分子公司及集團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各分子公司、本部門合同管理實施細則。

2、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施行。集團原有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3、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本集團法務部。

十六、附件及表單

1、各類合同范本2、合同管理流程3、合同擬定流程

4、合同變更解除流程5、合同糾紛處理流程6、合同審核流程

7、合同簽訂流程8、合同談判流程9、各類表單

法規(guī)部事務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青海×××集團總部及各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的法律事務工作,強化法律監(jiān)督職能,提高集團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的能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集團的所有法律事務工作應當嚴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第三條集團在生產經營管理等日常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遵守集團規(guī)章制度,積極與法規(guī)部配合,確保企業(yè)合法運營。

第二節(jié)法務機構和崗位

第四條集團總部設立法規(guī)部,負責處理集團及各子公司的法律事務及其他相關工作。集團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不斷完善法務機構和崗位設置。集團所屬子公司不另行設立法務部門,應設置專職或兼職法務人員,并根據本規(guī)定具體確定法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報法規(guī)部備案。子公司法務人員應服從法規(guī)部的統(tǒng)一管理。

第五條集團法務人員的工作職責

(一)建立和完善法務管理體系

1、建立、規(guī)范和完善法務工作制度及流程,包括法律案件處理流程等。

2、建立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務管理框架。

(二)參與交易評估/合同評審工作

1、協(xié)助交易/合同評審小組進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審查、修改、會簽經濟合同、協(xié)助和督促重大經濟合同的履行。

(三)為其他職能部門及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1、處理訴訟、仲裁及其它案件。

1.1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各種可能發(fā)生法律糾紛的業(yè)務經營行為。

1.2收集、分析案件的證據資料,處理進入法律程序的各類糾紛。

1.3統(tǒng)一委托外聘法律顧問處理公司訴訟、仲裁、勞動爭議仲裁等訴訟和非訟事務。

2、在全集團范圍內有計劃、分層次、講實效、有針對性的深入開展普法教育。

2.1對全體員工普法教育。

2.2對經營管理人員定期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2.3收集、整理、保管、宣傳與集團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資料。

3、為集團的經營、管理行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風險分析。

3.1對集團重大經濟活動,提出減少、避免法律風險的措施和法律意見。

3.2不定期向各子公司發(fā)出法律警示書并抄報總裁辦備案。

4、辦理其他的法律事務

4.1負責處理集團重大或復雜債權債務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4.2協(xié)助職能部門辦理集團新投資公司的開業(yè)注冊、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銷等工商事務及公證、抵押等法律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4.3協(xié)助職能部門辦理版權、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管理事務并審查相關法律文件。

4.4與司法機關及有關政府部門保持溝通,為集團創(chuàng)造良好司法環(huán)境。

(四)負責集團其它法律事務工作

第六條法規(guī)部履行職責時,應當加強與財務部、總裁辦、風控等部門和各子公司的協(xié)調和配合,共同完善企業(yè)法律風險的防范體系。

第七條各部門、各子公司應當積極支持配合法規(guī)部及集團外聘法律顧問依規(guī)定履行職責,并為開展法律事務工作提供必要的組織經費、物質等保障。

第三節(jié)合同的合法性審查

第八條以下合同必需經法規(guī)部審核法律風險:

(一)股權性投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起人協(xié)議、合資、合作合同等);

(二)股權轉讓、企業(yè)重組、企業(yè)改制合同;

(三)資產轉讓、處置、資產重組合同;

(四)各類經濟合同;

(五)其它合同。

第九條集團交易類合同按照交易評估及合同討論修改群組按制定流程進行評審。非交易類合同應于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交法規(guī)部、總裁辦備案。

第十條法規(guī)部可將特殊合同、重大合同交外聘法律顧問審核,外聘法律顧問應集團的要求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合同文件基本情況,包括:簽約各方名稱、合同文件內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風險分析;

(四)減少瑕疵或降低法律風險的建議和預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最終意見;

(六)外聘法律顧問認為應當具備的其它內容;

(七)外聘法律顧問的簽名。

第四節(jié)企業(yè)行為的合法性審查

第十一條對集團經營有重要影響的企業(yè)行為,應先征詢法規(guī)部或外聘法律顧問法律意見后,方可實施,該法律意見以及相關材料應歸法規(guī)部檔保存?zhèn)浒浮?/p>

第十二條法規(guī)部、外聘法律顧問就重要影響企業(yè)行為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企業(yè)行為的主要內容介紹;

(二)企業(yè)行為合法性審核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依據;

(三)企業(yè)行為存在的法律風險分析;

(四)降低企業(yè)行為法律風險的建議和預防措施;

(五)企業(yè)行為合法性審核的最終意見;

(六)法規(guī)部或外聘法律顧問認為應當披露的其它內容;

(七)法規(guī)部或外聘法律顧問的簽名。

第五節(jié)法律糾紛的預防和處理

第十三條本工作制度中所述法律糾紛是指與集團經濟活動相關的??赡苌仙皆V訟、仲裁的糾紛。

第十四條法律糾紛預警:集團合同簽訂/履行的責任部門/子公司應按以下方法對法律糾紛預警:

1、發(fā)現已生效合同本身存在問題的,要積極與合同簽約各方協(xié)商,爭取簽署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同時報備法規(guī)部、總裁辦;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對自身在履行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發(fā)現問題要及時糾正,積極與合同對方當事人溝通達成和解協(xié)議;

3、對合同對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文件規(guī)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反饋,并保留所有書面材料,盡可能收集保存所有證據材料。

4、合同相對方當事人經過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或預期喪失履約能力的,具體執(zhí)行部門或公司要及時通知法規(guī)部,并警示財務部停止付款,并由執(zhí)行部門牽頭及時提出應對措施,由法規(guī)部督促落實。

第十五條專人跟進:各部門、子公司應積極、主動處理各種法律糾紛,盡量避免法律糾紛最終演變?yōu)樵V訟案件。在以下情況出現后三個工作日內,應書面告知法規(guī)部,并指定專人負責對接法規(guī)部工作人員,對該法律隱患進行排除或按流程報告簽批后訴訟應對:

(一)合同約定履行期滿后五個工作日,合同相對方經書面催告仍未履行合同義務;

(二)獲悉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以訴訟方法解決糾紛的信息、文件;

(三)對方當事人已經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已經掌握對方當事人喪失商業(yè)信譽或履約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瀕臨破產、惡意逃避債務、轉移資產)

(四)認為糾紛有可能轉化為訴訟的;

(五)認為對方行為涉嫌侵害公司知識產權或其他權益的;

(六)認為應指派專門人員跟進或成立糾紛處理小組的其它情形;

(七)按照集團的要求或者有關規(guī)定,應當進行訴訟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條法務部接到各部門、各子公司上報情況后,應著手完成以下法律糾紛處理工作:

(一)全面了解、掌握發(fā)生糾紛的合同文件或企業(yè)行為的有關情況;

(二)對與產生糾紛的當事人之間的往來文件嚴格審核把關;

(三)全面收集、整理與糾紛有關的證據材料;

(四)對需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或者對方當事人已經起訴的,由法規(guī)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應對訴訟方案,訴訟方案經法規(guī)部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訴訟方案包括解決的思路、措施、步驟、線路圖、擬調解方案、訴訟費用預估、訴訟目標、風險防控等;

(五)形成法律糾紛的分析報告,分析報告形成后上報總裁審批;

(六)根據法律糾紛的具體情況應當進行的其他行動。

第十七條在法律糾紛處理完結后,法規(guī)部擬寫結案報告。結案報告的內容包括:訴訟的過程、結果、訴訟工作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總結,訴訟中反應出責任主體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第六節(jié)外聘法律顧問的管理

第十八條法規(guī)部在充分發(fā)揮自有法律人才資源的基礎上,經集團批準可聘請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律師(外聘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事務法律顧問統(tǒng)稱“外聘法律顧問”)處理有關法律事務。聘請外聘法律顧問,應注重成本效用分析,嚴格控制成本。外聘法律顧問應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職業(yè)資格,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法規(guī)部應在(法律顧問服務合同)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將外聘常年法律顧問的檢查和考評工作情況書面報集團。經批準后,方可與該外聘常年法律顧問簽服務合同。

第十九條法規(guī)部負責外聘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與管理工作。外聘常年法律顧問應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

(一)應集團的要求,就重要的合同文件、重大的企業(yè)行為合法性出具書面意見;

(二)應集團的要求,參與法律糾紛預防和解決工作;

(三)定期提供法律事務工作評估報告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四)參與集團的法律知識普及、培訓工作。

第二十條外聘法律顧問禁入限制:

(一)不具備法定職業(yè)資格;

(二)在集團組織的外聘法律顧問工作檢查考評中連續(xù)三個月被評為不合格;

(三)違反承諾接受正與集團進行仲裁、訴訟活動的其它當事人的委托業(yè)務;

(四)沒有合理的理由或己身過錯,未能完成集團委托法律事務工作的;

(五)由于過錯導致集團權益受到不應有損害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被列為集團法律服務禁入名單的。

第七節(jié)檔案管理

第二十一條所有合同、重要事項(板塊權限劃分)必經集團合同審批流程簽批并由總裁辦統(tǒng)一用章簽批(蓋章)后,由總裁辦、財務部、執(zhí)行各部門或子公司存檔,總裁辦及其檔案室必須留存原件一份;法規(guī)部不定期督查集團各部門及其各子公司合同的保管、執(zhí)行工作,督查處理結果經總裁批示后上傳內網公示;各部門、子公司及其人員需要借閱、復印保管的檔案原件的,必需持經借閱部門分管領導及法務部負責人共同簽署的工作聯系單方可辦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子公司對于自己留存的合同、資料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合同履行完畢或事項辦結之日5日內將所有的資料及時向總裁辦檔案室整理歸檔交接,廢舊檔案銷毀由總裁辦、法規(guī)部、財務部共同會商確定。具體業(yè)務要求按照集團相關檔案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子公司送審法務部審核簽批的各類合同,均應提交復印件并填寫《法務部接收文件備忘錄》以供法務部備份以備督查。

第八節(jié)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子公司有以下行為的,集團有權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在合同文件簽署前沒有通過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查的;

(二)在企業(yè)行為進行前沒有通過企業(yè)行為合法性審查的;

(三)忽略企業(yè)法律糾紛預防工作,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沒有及時對法律糾紛進行處理,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五)違反本制度的其它規(guī)定,經法務部或相關部門檢查發(fā)現后,仍不及時改正的。

第二十五條法務人員有以下行為的,集團有權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延遲辦理相關法律事務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未按本制度規(guī)定對各主體的法律協(xié)助給予反饋,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處理法律糾紛時失職,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中“重大損失”是指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集團直接經濟損失五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五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集團停產、停業(yè)三天以上,或者破產的;

(三)弄虛作假,不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緩報、謊報情況,導致事故危害結果繼續(xù)、擴大,或者致使搶救、調查、處理工作延誤的;

(四)嚴重損害集團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泄露集團商業(yè)秘密,造成集團損失及惡劣影響的;

(六)其它致集團利益遭受損失的情形。

第九節(jié)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集團法務部進行解釋。

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1、為規(guī)范集團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集團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合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合同是指以公司或集團及各子公司簽訂的各類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協(xié)議(書)、談判紀要、招投標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其他文件(文書)、電傳郵件等;

3、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和集團各子公司投資的全資企業(yè);

4、合同的訂立、履行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集團規(guī)章制度,不得損害集團及各子公司利益;

5、集團及各子公司應當對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與解除、授權委托、歸檔、備案等與合同相關的事務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并逐步實現合同管理的信息自動化;

6、集團及各子公司應在其經營管理范圍和授權范圍內從事活動,具體工作范圍參照集團各大板塊或部門權限劃分。凡國家、行業(yè)或公司有標準合同或示范文本的,應當優(yōu)先使用。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查會簽制度、授權委托管理制度、法規(guī)部法律審核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責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合同報批核準及備案制度。

1、承辦人制度:指合同承辦單位或部門指定合同承辦人,對合同訂立、履行的程序和執(zhí)行情況全程負責的制度。承辦人由承辦部門(單位)根據合同項目需要指定并承擔相應責任。

2、審查會簽制度:指合同簽訂之前必須經本辦法所列部門審查會簽的制度(會簽程序詳見《合同審批表》)。

3、授權委托管理制度:指公司和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下屬部門(單位)簽署合同。

4、審計監(jiān)察制度:指內控管理中心依其職責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進行審計、監(jiān)察的制度。

5、法規(guī)部法律審核制度:指法務部依其職責對合同的程序、內容、格式、合法性、規(guī)范性進行審查的制度。

6、合同管理考核及責任追究制度:對合同管理實施檢查與考核,在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以及不遵守本辦法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合同實際損失追究其相應責任的制度。

7、重大合同報批核準和備案制度:按公司規(guī)定、本制度以及《授權管理手冊》的相關要求,對特別重大合同應報集團公司領導小組核準,并實行備案的制度。

合同級別分類:一般合同標的為:<2000元

重大合同標的為:≥2000元<5000元

特別重大合同標的為:≥5000元

三、合同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1、合同實行統(tǒng)一歸口、分級管理和專項分類負責相結合的原則。集團總裁辦及其檔案室是合同資料歸檔管理部門。承辦部門、財務管理中心、法規(guī)部及其他相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別履行合同審核履行責任,并由法規(guī)部牽頭定期督導履行。

2、法務部履行以下合同管理職責:

2.1制訂合同管理制度,并參與對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2.2審查合同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2.3配合總裁辦、內控、財務部門監(jiān)督檢查合同的履行;

2.4編制、辦理、保管《合同審批表》;

2.5制訂和發(fā)布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2.6協(xié)調處理合同糾紛的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

2.7將合同中的重大事宜上報集團領導,并聯系外聘律師解決

3、承辦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3.1組織合同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談判;

3.2提供合同文本;

3.3審查合同真實性和可操作性、當事人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履約能力;

3.4負責合同文本審查會簽程序的流轉;

3.5辦理授權委托申請;

3.6組織、監(jiān)督合同履行,并及時協(xié)商處理合同糾紛;

3.7負責對所承辦合同的統(tǒng)計數據,配合總裁辦建立合同電子檔案庫,督促各部門保管合同副本(復印件)和移交合同正本(原件)給總裁辦檔案室歸檔;

3.8指定合同承辦人

4、財務部門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4.1審查合同中的財務收支事項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4.2審查合同的經濟可行性;

4.3協(xié)助合同承辦部門監(jiān)督合同執(zhí)行情況;

4.4審查合同的資金結算、酬金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4.5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收支事項;

4.6對合同資產、資金使用效果的經濟效益進行審查。

5、內控管理中心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5.1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事項實施審計和監(jiān)察;

5.2審查合同價款、酬金的合理、合法性;

5.3對合同訂立、履行中出現的失控點和問題,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對合同管理中出現的違法、違規(guī)、違紀情況進行調查處理,提出監(jiān)察建議或監(jiān)察決定。

5.4負責合同編號、統(tǒng)計、備案和整理歸檔(指定專人保管合同及會簽記錄原件);

6、合同中,法規(guī)部只對合同法律條款的合法性、完備性承擔責任,財務部門只對合同價款等財務條款承擔責任,業(yè)務部門對合同的商務條款及履行負責。各部門(單位)對超出其職責范圍的合同內容只有修改建議權,如若采用的合同是法規(guī)部頒發(fā)的正式合同文本,出現問題的,應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四、合同的訂立

1、合同的訂立應當執(zhí)行以下程序:

1.1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審查;

1.2合同談判、起草;

1.3合同審查會簽;

1.4合同簽署和用印。

2、承辦人應對合同當事人的下列主體資格和資信狀況進行審查:

2.1合同主體應具有經當年度年審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有效證件;合同主體為自然人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其核載的內容與實際相符;

2.2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文件;涉及資質要求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

2.3由代理人代辦、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經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2.4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能力或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2.5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中的合同無嚴重違約事實;在簽署本合同時,未涉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2.6在簽署本合同時,應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行政機關作出的會對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存在受其他具體行政行為或其他法律程序制約的情形;

2.7其他與合同簽訂、履行相關的事項。

3、對不符合本規(guī)定的當事人,不應與其簽訂合同;涉及第三方公司或個人的,需由該第三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或對方與第三方的合作協(xié)議書。必須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其中,以保證形式作出的擔保,其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償能力的獨立法人經濟實體。并應對保證人適用本辦法第4.2條進行審查。

4、本規(guī)定第4.2條所述文件應列入合同檔案;其文本為復印件時,須加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由承辦人簽字。

五、合同談判

1、合同的談判,承辦或履行部門可以根據需要組織相關部門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應事先開準備會議,確定談判方案及主談人員,統(tǒng)一談判意見后再舉行正式談判。會議由承辦或履行部門召集、主持,其他參與談判的相關人員必須參加。

2、承辦人負責制作會議紀要,并經全體參會人員確認,列入合同檔案。會議紀要應記載如下內容:

2.1會議日期;

2.2參會人員;

2.3參會人員達成一致的意見;

2.4參會人員聲明保留的意見;

2.5法律意見;

2.6需要報承辦部門負責人、單位主管副職領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同意意見;

2.7其他需要記載的事項。

3、參加談判的人員應恪守談判紀律,不得泄露企業(yè)的商業(yè)秘密。

4、承辦人對談判中我方臨時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進行協(xié)調,并向承辦部門負責人匯報,必要時須向集團總裁及董事長請示。

六、合同起草

1、法規(guī)部負責提供合同范本(重大建設安裝施工合同可由對方提供早本)。對方提供合同文本草案的,應報法規(guī)部對合同文本進行修改、完善。合同起草、修訂后按合同審批程序報各有關部門發(fā)起流程審核會簽。

2、合同內容必須合法、具體、條款齊全、責任明確、用語確切、文字嚴謹、術語、數字準確。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條款:

2.1合同雙方名稱、住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

2.2標的、數量、質量及其檢測驗收標準和方式;

2.3價款、支付方式;

2.4履行地點、期限和方式

2.5違約責任;

2.6變更、解除條件;

2.7爭議解決方式;

2.8生效時間和條件;

2.9副本份數及附件。

3、合同應由法規(guī)部會同承辦部門、財務部及其他相關部門制作標準文本,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七、同時審查會簽

1、審查會簽按《合同審批表》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負責審查的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職權范圍、專業(yè)特點等進行認真仔細的審查,負責人應在《合同審批表》上簽注明確具體的審查意見并簽字,未簽意見或所簽意見含糊不清的視為完全同意承辦人意見。未經會簽審查的合同文本,其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責任由承辦或履行部門自行承擔。

2、承辦或履行部門負責審查合同下列內容:

2.1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質是否符合要求;

2.2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有關政府部門及上級部門的批準文件;應當招標的是否按規(guī)定完成招標程序;

2.3術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及規(guī)程、規(guī)范;

2.4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資計劃;

2.5款是否是締約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2.6款是否切實可行;

2.7門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3、財務部門負責審查合同下列內容:

3.1合同條款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公司財務規(guī)定;

3.2合同約定事項是否符合經濟效益原則;

3.3合同標的是否列入公司預算;3.4合同支付條款是否合理、可行;

3.5財務部門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4、法規(guī)部負責審查合同下列內容:

4.1合同內容、形式是否合法;

4.2合同條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

4.3擔保方式是否合法、適當;

4.4相關程序是否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

4.5法務部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5、內控管理中心負責審查合同價款、酬金是否合理、合法。

6、合同承辦或履行部門負責審查合同中與部門業(yè)務相關的下列內容:

6.1合同中與本部門業(yè)務相關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國家有關政府部門和上級部門的批準文件;

6.2合同中相關技術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及規(guī)程、規(guī)范;

6.3合同約定的相關事項是否符合與本部門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內習慣;

6.4相關部門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

7、各部門對每一份合同審查的時間不得超三個工作日。對適用標準合同的合同,審核時間不超過一個工作日。但承辦部門對審查時限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八、合同簽署與用印

1、承辦人負責對已完成審查會簽、統(tǒng)一編號的合同進行修改、完善、校核、復印、裝訂。凡條款增減或其他重要修改,應報送相關部門復簽后送總裁辦檔案室歸檔。

2、承辦人對合同逐頁小簽(背簽)后,連同審查會簽單送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再到印章保管人處加蓋印章。

3、印章保管人負責監(jiān)督審查合同是否按審查會簽程序和授權委托等規(guī)定簽署。以下不規(guī)范

合同不予加蓋印章:

3.1抄寫或有修改痕跡,但對于手寫或涂改有書面說明并經負責人簽字的,可視為規(guī)范合同;

3.2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正式文本上簽字而又未書面授權委托的;

3.3未按授權委托規(guī)定權限在正式文本上簽字的;

3.4本辦法規(guī)定應由財務或其他業(yè)務部門審查會簽而未會簽或會簽不全的;

3.5未附經過審查會簽的《合同審核會簽單》的;

3.6公司領導提出意見未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得到修改的;

3.7審查會簽部門提出意見未采納又未說明原因的。

4、合同自雙方簽署加蓋印章之日起成立,自合同規(guī)定之生效條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授權委托、抄送(復?。┡c歸檔

1、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認為不必親自簽署的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文件或以《授權委托書》形式,授權或委托下屬單位或代理人簽訂。屬于電話或其他口頭委托的,事后應補簽《授權委托書》。

2、合同簽訂后需要抄送(復?。┙o相關領導和部門的,由內控管理中心或承辦部門在《合同審核會簽單》上注明,并在簽訂后復印送達。

3、合同簽訂后,至少一份合同原件交由總裁辦檔案室歸檔備查(其余原件由承辦部門留用)。合同履行完畢或失效后,由承辦部門書面通知總裁辦、法規(guī)部合同履行完畢或失效起始日,合同繼續(xù)存檔一年后即可銷毀。

十、合同履行

1、承辦人負責組織合同的履行,監(jiān)督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并督促當事人按照約定全面、實際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以資產、實物、票據、土地使用證等作為抵押、質押、留置的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應由承辦人及其部門與對方在法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或質物、憑證移交后方可履行合同。

2、承辦人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通知義務,包括提示有關部門、單位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或主張權利。

3、承辦人負責匯報、請示、協(xié)調、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爭議。

4、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違約事項或糾紛,承辦人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的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或對對方的異議予以答復,并將有關違約或糾紛事項以書面報告形式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及時通知財務部和法規(guī)部。法規(guī)部通知法律顧問對前款事項審查協(xié)調后出具法律意見。財務部門在審查、核實違約事項后,對是否停止支付做出決定。

十一、合同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應采用書面形式。

2、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由原合同承辦部門、承辦人承辦。

3、承辦人提請合同變更和解除的程序:

3.1承辦人填寫《合同變更解除申請單》,提交承辦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上報法務部;

3.2法規(guī)部對合同變更和解除可能導致的法律風險進行評估,出具法律意見;

3.3財務部門對合同變更和解除的經濟性進行評估,出具書面意見;

3.4承辦人將上述文件、意見一并提交原簽署人審批;

3.5審批后由承辦部門負責人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協(xié)議。

4、合同變更和解除文件的訂立、履行適用本辦法規(guī)定。

十二、合同爭議的處理

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違約事項或糾紛,影響合同履行時,承辦人及其承辦部門應及時將有關違約事項和糾紛原因通知財務部和法規(guī)部,同時向法定代表人或主管領導匯報,并提出妥善解決爭議方式的建議。重大爭議的,應由法規(guī)部根據集團領導指示聯系外聘律師協(xié)商是否提起訴訟。

2、合同發(fā)生爭議后,應采用協(xié)商、調解方式解決,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時,應訂立書面協(xié)議。協(xié)商、調解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應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3、合同發(fā)生爭議后,承辦人及承辦部門應負責收集合同文本、附件、來往函電、票據、質量標準、樣品、鑒定報告、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

4、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決、判決的,承辦部門應及時與法規(guī)部協(xié)商,經《授權管理手冊》規(guī)定的有權審批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十三、合同監(jiān)督與考核

1、法規(guī)部根據實際需要需要,對相關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全過程進行督導審查,發(fā)現問題應會同相關部門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2、在合同管理工作檢查中,發(fā)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向被檢查單位或部門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整改通知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的,由法規(guī)部按照有關規(guī)定查處,并向相關領導匯報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未按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訂立、變更或解除合同的;

2.2訂立有重大缺陷或無效合同、虛假合同、可撤銷合同的;

2.3丟失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的;

2.4提供虛假資料的;

2.5未按合同履行的;

2.6發(fā)生爭議后,隱瞞或不及時向有關機構匯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2.7應當或可以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而擅自放棄權利并對單位造成危害的;

2.8合同訂立或履行當中,與對方或第三人惡意串通、收受賄賂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謀取私利的;

2.9透露合同意向、商業(yè)秘密或其他相關秘密的;

2.10利用合同進行其他涉嫌犯罪活動的。十四、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應當齊全、完整、真實、準確,主要內容包括:

1.1背景材料;

1.2證明性文件

1.3審查會簽文件或審查意見書,填寫《合同審批表》;

1.4合同正本;

1.5招投標全套文件資料(招標項目);

1.6授權委托書;

1.7履行、爭議解決情況的說明;

1.8合同變更、解除的相關文件;

1.9其他需要歸檔的文件。

2、合同承辦人應在合同簽定后5日內,將合同簽約各方簽字蓋章的合同正本及審查會簽文件(《合同審批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對方資信、資質、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材料等一并送總裁辦檔案室統(tǒng)一歸檔。合同副本和其他材料復印件可由承辦人交本部門合同管理人員統(tǒng)一管理留存?zhèn)溆谩?/p>

3、合同承辦部門指定的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人員,統(tǒng)一管理本部門承辦的合同及相關資料,并按相應的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登記、建立臺帳。并將合同原件一并上交總裁辦檔案室。

十五、附則

1、集團下屬各分子公司及集團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各分子公司、本部門合同管理實施細則。

2、本辦法自批準之日起施行。集團原有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3、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本集團法規(guī)部。

十六、附件及表單

1、各類合同范本

2、合同管理流程

3、合同擬定流程

4、合同變更解除流程

5、合同糾紛處理流程

6、合同審核流程

7、合同簽訂流程

8、合同談判流程

第10篇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會決議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會議室

參加人:_________________全體股東

決議事項:關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項

公司第_____次股東會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召開的時間和地點,已于_______日以前以電話方式通知了全體股東。代表公司表決權______%的股東參加了會議。

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__________召集主持,經代表公司表決權的_____%股東同意,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同意原股東__________將持有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的____%股權全額轉讓給__________;

2、股東變更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新的股東會,各股東出資方式和出資額如下.

3、免去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兼經理職務,選舉__________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兼經理。

以上決議事項,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據決議內容修改公司章程中相關條款。全體股東通過章程修正案。

全體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公司法律服務合同

2023公司法律服務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e_mail: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郵政編碼:

電話: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yè)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協(xié)議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關聯企業(yè)。

二、工作方式

1、人員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指派候*霞、孫*哲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2、固定走訪式制度

為加強合作,乙方律師應二周內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走訪,了解情況,現場辦公,溝通有無。

3、臨時性走訪制度

為及時、迅速協(xié)助甲方解決問題,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義:不論是節(jié)假日,還是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只要甲方有緊急事務處理,除乙方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脫身外,乙方律師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參與協(xié)商解決。

4、集體協(xié)作式制度

該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項非顧問之所長時,乙方將以全所的強大律師團隊為依托,指派其他專業(yè)特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保證甲方所托事項圓滿完成

三、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jiān)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與他方之間的協(xié)議和/或協(xié)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協(xié)議范本;

(5)審閱、修改協(xié)議、協(xié)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guī)章制度;

(7)協(xié)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與他方發(fā)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xié)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yè)務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業(yè)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yè)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授權發(fā)表律師聲明;

(15)應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2.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參與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2)參與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xié)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3)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4)為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3.重大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xié)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xié)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協(xié)助處理項目中所發(fā)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做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yè)規(guī)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xié)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0.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1.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務費用為每年陸十萬元人民幣(¥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幣。

2、涉及甲方的訴訟、仲裁等,乙方將依據________省物價局、________省司法廳[________價發(fā)(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市發(fā)改委[大發(fā)改收費字(________)________號]規(guī)定的《________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下限收費標準收取,特殊案件,雙方另行協(xié)商收費。

3、對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權轉讓、公司并購、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對外融資等有效工作時間在16小時以上的法律事務所需費用,按優(yōu)惠原則,由雙方另外協(xié)商收取。

4、對于本協(xié)議項下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支付方式,采取分兩次等額支付,即簽訂協(xié)議之日起七天內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內再付元。

七、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市內四區(qū)外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八、協(xié)議的解除

1.協(xié)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xù)簽;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xié)議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xié)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協(xié)議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8.本協(xié)議的任何一方未經協(xié)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協(xié)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協(xié)議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xié)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zhí)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yè)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限。違反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xié)議的變更

本協(xié)議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xié)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xié)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協(xié)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xié)議的解釋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xié)議的原則、協(xié)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xié)議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xié)議相抵觸。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協(xié)議的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協(xié)議的效力

本協(xié)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xié)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協(xié)議簽訂地:

乙方:****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協(xié)議簽訂時間:

第12篇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等方共同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第四條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四章 公司基本信息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公司認繳注冊資本______萬元,股東按期足額繳納本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公司成立后,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時間、公司注冊資本、股東姓名或者名稱、認繳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編號及核發(fā)日期并由公司蓋章。公司應設置股東名冊,記載股東的姓名、住所、出資額及出資證明書編號等內容。

第七條 股東姓名(名稱)、繳納出資期限、認繳注冊資本金額、出資方式一覽表:

股東名稱

繳納出資期限

認繳注冊資本金額

出資方式

(一)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規(guī)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三)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八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或監(jiān)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職權。

第九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按照何種方式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按季度定時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jiān)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利。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公司的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______產生。董事任期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______人,由______產生。(注:股東自行確定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方式)。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

第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條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注: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九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成員人,監(jiān)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與職工代表監(jiān)事的比例為______。(注: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注:股東人數較少規(guī)格較小的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jiān)事)。

第二十條 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其他職權。

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一條 監(jiān)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jiān)事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 監(jiān)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jiān)事通過。

監(jiān)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注: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執(zhí)行董事或經理),任期年,由選舉產生,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注: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

第二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注:以上內容亦可由股東另行確定股權轉讓的辦法)。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年,自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三)股東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作財務會計報告,并應于第二年1月30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九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當年稅后利潤分配時,提取利潤的______%列入任意盈余公積金。當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時,應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后所余利潤,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一式六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13篇 公司法人再擔保合同

2023公司法人再擔保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被保證人: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根據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甲方同意承擔被擔保人按期償還乙方與被擔保人簽訂的________號合同項下的貨款(或貨款本息)的保證責任,甲、乙雙方特訂立本保證合同。

第一條甲方的資格甲方是________部門注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根據中國法律,具有獨立承擔保證責任的資格。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甲方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guī)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的金額,包括主債的本息、違約金及其他負擔。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將承擔被擔保人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甲方在乙方未就被擔保人的財產強制執(zhí)行的情況下,有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甲方有基于基礎合同和保證合同產生抗辯的權利。

第四條保證合同的期限被合同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受益人簽訂的________號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貨款(或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第五條適用法律本合同市容甲乙雙方選擇適用的________國法律。

第六條其他1..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 詳細公司法分紅個股東會決議

股東會決議[________]________號

時間: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

出席:________________

股東一: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股東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董事長)

股東會會議審議了公司關于________年度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經研究,形成以下決議:

同意________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________萬元按股比進行分配,期中股東________公司分紅金額________萬元;股東________公司分紅金額________萬元。

以上決議均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通過。

股東單位: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東單位: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5篇 上市公司法律服務合同書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二條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審查與公司股票發(fā)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出具公司配股發(fā)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參加公司配股發(fā)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yè)務。

第四條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萬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

第七條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fā)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xié)商精神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16篇 公司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2023公司法律顧問服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風險告知: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合同的基本條款要具備,尤其是交易的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違約責任要約定清楚。

(二)查閱國家對該交易有無特別規(guī)定,目的在于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有效。

(三)向律師事務所、公司法律顧問咨詢相關業(yè)務的實際開展情況,了解業(yè)務發(fā)生糾紛的概率和糾紛的起因、種類,以便在訂立合同時盡可能避免同樣缺憾的發(fā)生。

(四)可能的話,通過行政機關的公證、律師見證和公證,通過相關機構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內容盡可能完備。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guī)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yè)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yōu)質法律服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

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xié)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協(xié)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提供企業(yè)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yè)提出的法律咨詢;

4。協(xié)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

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

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

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

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如發(fā)生復雜的法律事務(如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yōu)惠。

四、服務方式

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xié)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復印件。

五、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法律顧問費每年________萬元,第一年顧問費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屆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

2。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__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別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后如需續(xù)聘,雙方協(xié)商后合同另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法合同(16份范本)

致: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引言)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委會(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委托,擔任貴公司的特聘法律顧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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