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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承攬類-砂石料加工承攬合同
甲方(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 》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guī)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條 加工地材名稱及單價
地材名稱單位單價(元/t)備注
利用路基挖方料自行開采
砂t
碎石t
片石t
砂石料加工為綜合包干單價,單價內含人工費、材料費、場內裝車費、場內運輸費、試驗檢測費、機械及料具費、動力和照明費、機械人員設備的進出場費、管理費、利潤以及除資源稅以外的稅金等。
第2條 原材料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開采區(qū)由乙方自行開采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進行加工。
第3條 加工砂石料質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達到國家標準《建筑用砂》以及項目辦下發(fā)的其它相關質量標準,相關標準由甲方提供。
第4條 加工砂石料數量
本工程預計加工砂石料數量合計為 萬噸,具體數量由甲方向乙方下達使用計劃,乙方應按甲方下達的計劃編制砂、碎石、片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計劃,確保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若業(yè)主中途調整生產計劃,乙方需服從甲方整體安排。
第5條 砂石料數量確認方法及價款支付方式
5.1 每月 日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月砂、碎石、片石等用料清理匯總,以過磅清單作為計算依據制作計價單,該計價單由甲方合同部、工程部、物設部進行簽認,經總工程師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并加蓋甲方印章,作為支付乙方價款的憑據。
5.2 甲方根據業(yè)主每期撥付款情況按比例支付計量款,并在每期計量款中扣留 作為工作安全、質量 保證金 ,保證金待 合同履行 完畢后或 合同終止 個月內不計利息退還。如合同履行期發(fā)生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后 日內無答復即視為同意扣除。
第6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實施對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試件取樣、試驗進行管理,對乙方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6.2 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權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攬任務,或終止與乙方的合同關系。
6.3 負責將施工用電引入到乙方加工場地。
6.4 負責交納資源稅。
6.5 負責下達砂、碎石、片石等石材需用量計劃。
6.6 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并承擔運輸費用,甲方提供地磅進行驗收。
第7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在滿足合同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自有人員、設備等進行合理調配,在甲方的監(jiān)督下自主組織砂石料的開采、加工等相關事項。
7.2 提供反擊破破碎機、振動篩等加工砂石料所需設備。
7.3 自行修建砂石料加工場及相關臨時住房,并承擔相應費用。
7.4 上足本工作的生產工人,保證生產需要,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崗前培訓,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動。
7.5 乙方在開采、加工過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廢”等有關環(huán)保、水保的相關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7.6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在開采及生產加工區(qū)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砂石開采、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地方政府、業(yè)主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定,確保安全生產,對因實施本合同而發(fā)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8條 違約責任
8.1 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2 乙方加工出的合格產品量必須完成甲方下達的使用計劃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量不能滿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場采購時,價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外,另按未完成生產量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
8.3 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僅限于本項目建設使用,乙方不得對外銷售生產線設施、設備,僅用于本項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對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務。否則,乙方承擔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連續(xù)兩次發(fā)生上述行為,甲方有權 解除合同 。
8.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進行分包、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與 履約保證金 等額的違約金。
8.5 乙方應采取有效安全保衛(wèi)措施,保障料場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發(fā)生被盜事件,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 履約保證
乙方采取方式 提供履約保證。
方式一:提供履約保證金 萬元
方式二:以開采區(qū)機械設備作 抵押擔保 并簽訂抵押合同。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在乙方出現違約情況時,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后 個月之內,甲方應將剩余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交由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若訴訟標的超過貴陽鐵路運輸法院的管轄權限,則由其上級法院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裁決。
第11條 協議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12條 附則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執(zhí)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第2篇 砂石料加工合同
2023砂石料加工承攬方: (以下簡稱甲方)
發(fā)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和本項目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場地里進行加工,自行負責加工設備、場地平整,機械基礎。甲方自行負責生產所需的一切費用。
三、加工的沙石規(guī)格為:碎石、砂。加工單價為20元/m,甲方只負責加工,不得對外出售。
四、甲方在為乙方加工沙石期間,應優(yōu)先保證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驗收方式 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關質量、使用要求 。
六、結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畢且驗收合格后,結清所有加工費。
七、雙方責任:
甲方在生產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概不負責,須乙方提供支持或幫助時,乙方應給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產的產量,乙方負責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砂石料加工承攬合同范本
加工方:(以下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地材名稱及單價
砂石料加工為綜合包干單價,單價內含人工費、材料費、場內裝車費、場內運輸費、試驗檢測費、機械及料具費、動力和照明費、機械人員設備的進出場費、管理費、利潤以及除資源稅以外的稅金等。
第二條原材料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開采區(qū)由乙方自行開采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進行加工。(要根據實際情況表述清楚)
第三條加工砂石料質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達到國家標準《建筑用砂》(gb/t14684-2001)以及項目辦(業(yè)主)下發(fā)的其它相關質量標準,相關標準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加工砂石料數量
本工程預計加工砂石料數量合計為萬t,具體數量由甲方向乙方下達使用計劃,乙方應按甲方下達的計劃編制砂、碎石、片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計劃,確保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若業(yè)主中途調整生產計劃,乙方需服從甲方整體安排。
第五條砂石料數量確認方法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每月21日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月砂、碎石、片石等用料清理匯總,以過磅清單作為計算依據制作計價單,該計價單由甲方合同部、工程部、物設部進行簽認,經總工程師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并加蓋甲方印章,作為支付乙方價款的憑據。
二、甲方根據業(yè)主每期撥付款情況按比例支付計量款,并在每期計量款中扣留5%作為工作安全、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待合同履行完畢后或合同終止1個月內不計利息退還。如合同履行期發(fā)生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后10日內無答復即視為同意扣除。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實施對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試件取樣、試驗進行管理,對乙方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權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攬任務,或終止與乙方的合同關系。
三、負責將施工用電(高壓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場地;
四、負責交納資源稅;
五、負責下達砂、碎石、片石等石材需用量計劃;
六、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并承擔運輸費用(場內運輸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地磅進行驗收。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在滿足合同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自有人員、設備等進行合理調配,在甲方的監(jiān)督下自主組織砂石料的開采、加工等相關事項。
二、提供反擊破破碎機、振動篩等加工砂石料所需設備。
三、自行修建砂石料加工場及相關臨時住房,并承擔相應費用。
四、上足本工作的生產工人,保證生產需要,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崗前培訓,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動。
五、乙方在開采、加工過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廢”等有關環(huán)保、水保的相關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六、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在開采及生產加工區(qū)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砂石開采、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地方政府、業(yè)主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定,確保安全生產,對因實施本合同而發(fā)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加工出的合格產品量必須完成甲方下達的使用計劃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量不能滿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場采購時,價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外,另按未完成生產量總價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原材料、成品(即使經檢驗質量不合格)或半成品僅限于本項目建設使用,乙方不得對外銷售;生產線設施、設備,僅用于本項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對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務。否則,乙方承擔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連續(xù)兩次發(fā)生上述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進行分包、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與履約保證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乙方應采取有效安全保衛(wèi)措施,保障料場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發(fā)生被盜事件,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履約保證
乙方采取方式提供履約保證。方式一:提供履約保證金萬元;方式二:以開采區(qū)機械設備作抵押擔保并簽訂抵押合同。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在乙方出現違約情況時,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后1個月之內,甲方應將剩余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交由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若訴訟標的超過貴陽鐵路運輸法院的管轄權限,則由其上級法院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執(zhí)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日期:
第4篇 砂石料加工承攬合同范本最新
甲方 :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 地點:
乙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 》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guī)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地材名稱及單價
一、砂石料加工為綜合包干單價,單價內含人工費、機械維修費、材料費、場內轉堆費、場內裝車費、所有加工用電費、機械燃油費付郵費、料具費、照明費、所有人員 工資 、人員進出場費、管理費、利潤等。
二、乙方在開工后,必須買好所有人員的 工傷 保、 醫(yī)保 及 社保 。
第二條 機械及原材料提供方式甲方提供 原材料 (山碴)到碎石廠現場,提供所有設備(含碎石設備_____臺、裝載機_____臺、破碎錘_____臺、挖掘機____臺、電力設施、生活設施),由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山碴)進行加工成甲方所需要的砂、碎石產品。
第三條 加工砂石料質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達到國家標準《建筑用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加工,其質量要求只能為甲方提出的有效粒徑為標準。
第四條 加工砂石料數量
本工程在________時間內預計加工砂石料數量合計為________萬m33,具體數量由甲方向乙方下達使用計劃,乙方應按甲方下達的計劃編制砂、碎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計劃,確保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若業(yè)主中途調整生產計劃,乙方需服從甲方整體安排。
第五條 砂石料數量確認方法及 價款 支付方式
一、每月_____日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月砂、碎石等用料清理匯總,以甲方簽認過領料單作為計算依據制作計價單,并扣除乙方在甲方領取的油料、五金等材料總價款,該計價單由甲方計劃經營部、工程部、機物部進行簽認,經總工程師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并加蓋加蓋甲方印章,作為支付乙方價款的憑據。
二、甲方根據計價單按80%的比例支付計量款,另____%在乙方未再甲方加工原材料后一個月之內付清給乙方, 保證金 待 合同履行 完畢后或 合同終止 ____個月內不計利息退還。(若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履約金及結算款中代扣代付)。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實施對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試件取樣、試驗進行管理,對乙方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權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攬任務,終止與乙方的合同關系,合同終止時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的加工產品計量費用。
三、負責提供施工用電(高壓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場地,如有場地電機超負荷運轉造成變壓器損壞乙方概不負責。
四、負責提供施工用水引入到乙方加工場地內。
五、負責協調關系。
六、負責下達砂、碎石等石料需用量計劃,確保每天所需的石料。
七、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吧原材料(山碴)運輸到乙方施工現場,并承擔運輸費用(場內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在滿足合同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自有人員、甲方提供的設備進行合理調配,在甲方的監(jiān)督下自主組織砂石料的加工等相關事項。
一、上足本工作的生產工人,保證生產需要,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崗前培訓,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動。乙方必須進行安全崗位培訓,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操作,若出現一切安全事故、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在生產加工區(qū)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義務配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和迎接上級領導的檢查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加工出的合格產品量必須完成甲方下達的使用計劃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量不能滿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場采購時,價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材料供應不足造成乙方停工需去其他料場采購時價差費用與甲方承擔,且停工達______天以上甲方需負責支付乙方停工期間費用。
二、原材料、成品(即使經檢驗質量不合格)或半成品僅限于本項目建設使用,乙方不得對外銷售;生產線設施、設備,僅用于本項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對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務。否則,乙方承擔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 違約金 ,連續(xù)兩次發(fā)生上述行為,甲方有權 解除合同 。
三、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進行分包、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與 履約保證金 等額的違約金。
四、乙方應采取有效安全保衛(wèi)措施,保障料場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發(fā)生被盜事件,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履約保證
提供履約保證金______萬元。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交由思南縣人民法審理裁決。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執(zhí)_____份;乙方執(zhí)_____份。
甲方:
授權 代理 人:
合同訂立日期:
乙方:
授權代理人:
合同訂立日期:
第5篇 砂石料加工承攬合同
2023砂石料加工承攬加工方:(以下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地材名稱及單價
砂石料加工為綜合包干單價,單價內含人工費、材料費、場內裝車費、場內運輸費、試驗檢測費、機械及料具費、動力和照明費、機械人員設備的進出場費、管理費、利潤以及除資源稅以外的稅金等。
第二條原材料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開采區(qū)由乙方自行開采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進行加工。(要根據實際情況表述清楚)
第三條加工砂石料質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達到國家標準《建筑用砂》(gb/t14684-20xx)以及項目辦(業(yè)主)下發(fā)的其它相關質量標準,相關標準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加工砂石料數量
本工程預計加工砂石料數量合計為萬t,具體數量由甲方向乙方下達使用計劃,乙方應按甲方下達的計劃編制砂、碎石、片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計劃,確保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若業(yè)主中途調整生產計劃,乙方需服從甲方整體安排。
第五條砂石料數量確認方法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每月21日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月砂、碎石、片石等用料清理匯總,以過磅清單作為計算依據制作計價單,該計價單由甲方合同部、工程部、物設部進行簽認,經總工程師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并加蓋甲方印章,作為支付乙方價款的憑據。
二、甲方根據業(yè)主每期撥付款情況按比例支付計量款,并在每期計量款中扣留5%作為工作安全、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待合同履行完畢后或合同終止1個月內不計利息退還。如合同履行期發(fā)生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后10日內無答復即視為同意扣除。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實施對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試件取樣、試驗進行管理,對乙方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權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攬任務,或終止與乙方的合同關系。
三、負責將施工用電(高壓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場地;
四、負責交納資源稅;
五、負責下達砂、碎石、片石等石材需用量計劃;
六、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并承擔運輸費用(場內運輸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地磅進行驗收。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在滿足合同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自有人員、設備等進行合理調配,在甲方的監(jiān)督下自主組織砂石料的開采、加工等相關事項。
二、提供反擊破破碎機、振動篩等加工砂石料所需設備。
三、自行修建砂石料加工場及相關臨時住房,并承擔相應費用。
四、上足本工作的生產工人,保證生產需要,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崗前培訓,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動。
五、乙方在開采、加工過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廢”等有關環(huán)保、水保的相關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六、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在開采及生產加工區(qū)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做好砂石開采、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地方政府、業(yè)主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定,確保安全生產,對因實施本合同而發(fā)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加工出的合格產品量必須完成甲方下達的使用計劃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量不能滿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場采購時,價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外,另按未完成生產量總價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原材料、成品(即使經檢驗質量不合格)或半成品僅限于本項目建設使用,乙方不得對外銷售;生產線設施、設備,僅用于本項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對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務。否則,乙方承擔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連續(xù)兩次發(fā)生上述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進行分包、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與履約保證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乙方應采取有效安全保衛(wèi)措施,保障料場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發(fā)生被盜事件,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履約保證
乙方采取方式提供履約保證。方式一:提供履約保證金_____萬元;方式二:以開采區(qū)機械設備作抵押擔保并簽訂抵押合同。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在乙方出現違約情況時,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后1個月之內,甲方應將剩余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交由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若訴訟標的超過貴陽鐵路運輸法院的管轄權限,則由其上級法院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執(zhí)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