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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劃撥土地) 第2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通用范本 第3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經典版 第4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通用版樣書 第5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通用版范本 第6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樣板經典版 第7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最 第8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常用版本 第9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 第10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第11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通用版合同 第12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通用版本 第13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樣式通用版 第14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范本 第15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樣板通用版本 第16篇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通用版
第1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劃撥土地)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不颍旱谒臈l 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p>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或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做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營期限內不做調整?!?/p>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 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第2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通用范本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_______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_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p>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 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 _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____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 ____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或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________市(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p>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 銀行 分行,帳戶號 。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p>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______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乙方:___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第3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經典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颍篲___________乙方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____________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 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 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 項解決:____________(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通用版樣書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職務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職務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p>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或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分行,帳戶號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方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
乙方:__________(章)
(自治區(qū)、直轄市)
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字)
第5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通用版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或:乙方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 )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樣板經典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颍篲_________乙方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__________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 項解決:
(1)提請_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颍阂曳揭罁?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分行,賬戶號
第八條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____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________)項解決:
(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
第二十條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8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常用版本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 xx編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 xx編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 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p>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 __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或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 銀行 分行,帳戶號 。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p>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簽署,甲方雙方各執(zhí)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乙方:______ (章)
(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第9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或:乙方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 )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人住所地____郵政編碼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人住所地_____郵政編碼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p>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日內,乙方必須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領取(更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自__年__月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或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市(縣)〕有關規(guī)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營期限內作調整〕。
(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銀行____分行,帳戶號_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當?shù)赝恋毓芾聿块T,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p>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交還土地使用證。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方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 _____________(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 ______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簽字) __________(簽字)
第11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通用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xx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颍阂曳揭罁?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xx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________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xx賬號內。xx名稱:____xx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xx____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xx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______項解決:
(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xx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通用版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 法規(guī) 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颍阂曳揭罁?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 土地使用證 》。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 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 征地 、 拆遷 、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 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 注銷登記 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權 不得轉讓、出租、 抵押 。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 合同訂立 、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 管轄 。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 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 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樣式通用版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第四條 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车谖鍡l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xx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或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注: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分行,帳戶號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p>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方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 乙方:______(章)
(自治區(qū)、直轄市)
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第14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書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 法規(guī) 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或:乙方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 土地使用證 》。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戶號____.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 征地 、 拆遷 、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 注銷登記 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權 不得轉讓、出租、 抵押 。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 合同訂立 、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 管轄 。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 )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樣板通用版本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 xx編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職務 。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 xx編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職務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 依據(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___________________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 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 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或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縣)〕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p>
(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分行,帳戶號 。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yè)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p>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xù)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__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簽署,甲方雙方各執(zhí)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自治區(qū)、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第16篇 外商投資企業(yè)土地使用合同通用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用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颍阂曳揭罁?jù)合資或合作企業(yè)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fā)費為每平方米 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 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于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fā)費后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xù),頒發(fā)(換發(fā))《中華人民共和xx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后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后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減免優(yōu)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guī)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第八條 該土地用于建設 項目,乙方必須按規(guī)劃要求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xù)。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征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并于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huán)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xx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辦理出讓手續(xù),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xù)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xx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 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歷。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于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xx 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