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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樁、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匯編(5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2

振動樁、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內容

一、前言 振動樁、錘作業(yè)是基礎建設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涉及人員安全與工程質量。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操作流程,確保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設備檢查與準備

1. 檢查振動錘的各部件,包括電機、傳動裝置、減震系統(tǒng)等,確保無損壞、松動現象。

2. 確認電源線路完整,接地良好,防止漏電事故。

3. 檢查樁架穩(wěn)定性,防止在作業(yè)中發(fā)生傾斜或倒塌。

三、操作流程

1. 定位樁位,確保準確無誤。

2. 將振動錘安裝在樁架上,緊固連接件,避免振動過程中松動。

3. 啟動設備,緩慢下放振動錘,避免快速沖擊造成設備損壞或樁身折斷。

4. 持續(xù)監(jiān)控振動情況,根據土壤類型調整振動頻率和力度。

5. 當樁體下沉到預定深度,逐漸減小振動,直至停止。

四、安全措施

1. 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和耳塞,防止飛濺物和噪音傷害。

2. 設立警戒區(qū),禁止非作業(yè)人員靠近作業(yè)區(qū)域。

3. 在作業(yè)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響聲或設備過熱,立即停機檢查。

4. 遵守起吊作業(yè)規(guī)定,嚴禁超載。

五、維護保養(yǎng)

1. 每日作業(yè)后清潔設備,及時清除泥土和灰塵。

2. 定期對設備進行潤滑,確保各部件正常運轉。

3. 定期進行專業(yè)檢修,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六、環(huán)境影響控制

1. 控制噪聲排放,盡量在白天進行作業(yè),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2. 對施工現場采取防塵措施,減少揚塵污染。

七、應急處理

1. 制定應急預案,包括設備故障、人身傷害等情況。

2. 培訓操作人員掌握應急處置方法,提高現場應對能力。

八、培訓與監(jiān)督

1. 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通過考核后方可上崗。

2. 現場應有專人監(jiān)督,確保操作規(guī)程得到嚴格執(zhí)行。

九、記錄與報告

1. 記錄每次作業(yè)的詳細情況,包括設備運行狀態(tài)、樁體下沉數據等。

2. 發(fā)現問題或事故,應及時上報并記錄,以便分析原因,改進工作。

十、總結與改進 定期評估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效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安全高效地完成振動樁、錘作業(yè)。

標準 本規(guī)程參照《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振動打樁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相關國家標準,結合施工現場實際制定。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違反規(guī)程將依據公司制度進行處理。在實施過程中,應持續(xù)優(yōu)化,不斷提高振動樁、錘作業(yè)的安全性和效率。

振動樁、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振動樁、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打樁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供電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的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樁錘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在距離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機組人員作登高檢查或維修時,必須系安全帶。工具和其他物件放在工具包內。高空人員不得向下隨意拋物。

2)作業(yè)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200m以內。

3)電源容量與導線截面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啟動時,電壓降應按《建筑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jgj332001)的規(guī)定執(zhí)行;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必須安裝保護接地設施。

4)長期置放重新使用前,應測定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象。

5)作業(yè)前,應檢查振動樁錘減振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tài)下啟動。應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潤滑油位置在規(guī)定范圍內。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不得有任何異響。應檢查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時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

6)夾持器與振動器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應檢查夾持器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一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tǒng)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7)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huán)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啟動振動樁錘應監(jiān)視啟動電流和電壓,一次啟動時間不應超過10s當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啟動。啟動后,應待電流降到正常值時,方可轉到運轉位置。

8)振動樁錘啟動運轉后,應待振幅達到規(guī)定值時,方可作業(yè)。

當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樁時,應改用功率較大的振動樁錘。拔鋼板樁時,應按打入順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夾持器在夾持板樁時,應靠近相鄰一根,對工字樁應夾緊腹板的中央。如鋼板樁和工字樁的頭部有鉆孔時,應將鉆孔焊平或將鉆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鉆孔處焊加強板,應嚴防拔斷鋼板樁。

9)拔樁時,當樁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時,應停止振動,拴好吊樁用鋼絲繩,再啟動振動機。當樁尖在地下只有1~2m時,應停止振動,由起重機直接拔樁。待樁完全拔出后,在吊樁鋼絲繩未吊緊前,不得松開夾持器。

10)沉樁前,應以樁的前端定位,調整導軌與樁的垂直度,不應使傾斜度超過2°沉樁時,吊樁的鋼絲繩應緊跟樁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樁入土3m之前,可利用樁機回轉或導桿前后移動,校正樁的垂直度。在樁入土超過3m時,不得再進行校正。

11)沉樁過程中,當電流表指數急劇上升時,應降低沉樁速度,使電動機不超載。但當樁沉入太慢時,可在振動樁錘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12)作業(yè)中,當遇液壓軟管破損、液壓操縱箱失靈或停電(包括熔絲燒斷)時,應立即停機,將換向開關放在“中間位置,并應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讓樁從夾持器中脫落。

13)作業(yè)中,應保持振動樁錘減振裝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潤滑。

14)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15)作業(yè)中,當停機時間較長,應將樁錘落下墊好,檢修時不得懸吊樁錘。

16)遇有雷雨、大霧和6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當風力超過7級或有風暴警報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并應增加攬風繩,或將樁立樁放倒地面上,立柱長度在27m及以上時,應提前放倒。

17)作業(yè)后,應將打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墊實,并切斷動力電源。

18)作業(yè)后,應將振動樁錘沿導桿放至地面,并采用木塊墊實,帶樁管的振動樁錘可將樁管插入地下一半。

19)作業(yè)后,除應切斷操縱箱上的總開關外,尚應切斷配電盤上的開關,并應采用防雨布將操縱箱遮蓋好。

第2篇 振動樁、錘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打樁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樁錘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在距離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2.機組人員作登高檢查或維修時,必須系安全帶;工具和其他物件應放在工具包內,高空人員不得向下隨意拋物。

3.作業(yè)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200m以內。

4.電源容量與導線截面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啟動時,電壓降應按jgj33—2001第3.4.7條規(guī)定執(zhí)行。

5.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必須安裝保護接地設施。

6.長期停放重新使用前,應測定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

7.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象。

8.作業(yè)前,應檢查振動樁錘減震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tài)下啟動。

9.應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潤滑油位在規(guī)定范圍內。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不得有任何異響。

10.應檢查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時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

11.夾持器與振動器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

12.應檢查夾持片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一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tǒng)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13.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huán)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14.啟動振動樁錘應監(jiān)視啟動電流和電壓,一次啟動時間不應超過10s。當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啟動。啟動后,應待電流降到正常值時,方可轉到運轉位置。

15.振動樁錘啟動運轉后,應待振幅達到規(guī)定值時,方可作業(yè)。當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樁時,應改用功率較大的振動樁錘。

16.拔鋼板樁時,應按沉人順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夾持器在夾持板樁時,應靠近相鄰一根,對工字樁應夾緊腹板的中央。如鋼板樁和工字樁的頭部有鉆孔時,應將鉆孔焊平或將鉆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鉆孔處焊加強板,應嚴防拔斷鋼板樁。

17.夾樁時,不得在夾持器和樁的頭部之間留有空隙,并應待壓力表顯示壓力達到額定值后,方可指揮起重機起拔。

18.拔樁時,當樁身埋人部分被拔起1.0~1.5m時,應停止振動,拴好吊樁用鋼絲繩,再起振拔樁。當樁尖在地下只有1~2m時,應停止振動,由起重機直接拔樁。待樁完全拔出后,在吊樁鋼絲繩未吊緊前,不得松開夾持器。

19.沉樁前,應以樁的前端定位,調整導軌與樁的垂直度,不應使傾斜度超過2°。

20.沉樁時,吊樁的鋼絲繩應緊跟樁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樁人土3m之前,可利用樁機回轉或導桿前后移動,校正樁的垂直度;在樁人土超過3m時,不得再進行校正。

21.沉樁過程中,當電流表指數急劇上升時,應降低沉樁速度,使電動機不超載;但當樁沉人太慢時,可在振動樁錘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2.作業(yè)中,當遇液壓軟管破損、液壓操縱箱失靈或停電(包括熔絲燒斷)時,應立即停機,將換向開關放在“中間”位置,并應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讓樁從夾持器中脫落。

23.作業(yè)中,應保持振動樁錘減振裝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潤滑。

24.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5.作業(yè)中,當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檢修時不得懸吊樁錘。

26.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當風力超過七級或有風暴警報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并應增加纜風繩,或將樁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長度在27m及以上時,應提前放倒。

27.作業(yè)后,應將打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墊實,并切斷動力電源。

28.作業(yè)后,應將振動樁錘沿導桿放至低外,并采用木塊墊實,帶樁管的振動樁錘可將樁管插入地下一半。

29.作業(yè)后,除應切斷操縱箱上的總開關外,尚應切斷配電盤上的開關,并應采用防雨布將操縱箱遮蓋好。

第3篇 振動樁錘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打樁機作業(yè)區(qū)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yè)區(qū)應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樁錘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在距離樁錘中心5m以外監(jiān)視。

2.機組人員作登高檢查或維修時,必須系安全帶;工具和其他物件應放在工具包內,高空人員不得向下隨意拋物。

3.作業(yè)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200m以內。

4.電源容量與導線截面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啟動時,電壓降應按jgj33—2001第3.4.7條規(guī)定執(zhí)行。

5.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必須安裝保護接地設施。

6.長期停放重新使用前,應測定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

7.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象。

8.作業(yè)前,應檢查振動樁錘減震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tài)下啟動。

9.應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潤滑油位在規(guī)定范圍內。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不得有任何異響。

10.應檢查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時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

11.夾持器與振動器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

12.應檢查夾持片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一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tǒng)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13.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huán)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14.啟動振動樁錘應監(jiān)視啟動電流和電壓,一次啟動時間不應超過10s。當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啟動。啟動后,應待電流降到正常值時,方可轉到運轉位置。

15.振動樁錘啟動運轉后,應待振幅達到規(guī)定值時,方可作業(yè)。當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樁時,應改用功率較大的振動樁錘。

16.拔鋼板樁時,應按沉人順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夾持器在夾持板樁時,應靠近相鄰一根,對工字樁應夾緊腹板的中央。如鋼板樁和工字樁的頭部有鉆孔時,應將鉆孔焊平或將鉆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鉆孔處焊加強板,應嚴防拔斷鋼板樁。

17.夾樁時,不得在夾持器和樁的頭部之間留有空隙,并應待壓力表顯示壓力達到額定值后,方可指揮起重機起拔。

18.拔樁時,當樁身埋人部分被拔起1.0~1.5m時,應停止振動,拴好吊樁用鋼絲繩,再起振拔樁。當樁尖在地下只有1~2m時,應停止振動,由起重機直接拔樁。待樁完全拔出后,在吊樁鋼絲繩未吊緊前,不得松開夾持器。

19.沉樁前,應以樁的前端定位,調整導軌與樁的垂直度,不應使傾斜度超過2°。

20.沉樁時,吊樁的鋼絲繩應緊跟樁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樁人土3m之前,可利用樁機回轉或導桿前后移動,校正樁的垂直度;在樁人土超過3m時,不得再進行校正。

21.沉樁過程中,當電流表指數急劇上升時,應降低沉樁速度,使電動機不超載;但當樁沉人太慢時,可在振動樁錘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2.作業(yè)中,當遇液壓軟管破損、液壓操縱箱失靈或停電(包括熔絲燒斷)時,應立即停機,將換向開關放在“中間”位置,并應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讓樁從夾持器中脫落。

23.作業(yè)中,應保持振動樁錘減振裝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潤滑。

24.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5.作業(yè)中,當停機時間較長時,應將樁錘落下墊好,檢修時不得懸吊樁錘。

26.遇有雷雨、大霧和六級及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一切作業(yè)。當風力超過七級或有風暴警報時,應將打樁機順風向停置,并應增加纜風繩,或將樁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長度在27m及以上時,應提前放倒。

27.作業(yè)后,應將打樁機停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將樁錘落下墊實,并切斷動力電源。

28.作業(yè)后,應將振動樁錘沿導桿放至低外,并采用木塊墊實,帶樁管的振動樁錘可將樁管插入地下一半。

29.作業(yè)后,除應切斷操縱箱上的總開關外,尚應切斷配電盤上的開關,并應采用防雨布將操縱箱遮蓋好。

第4篇 振動樁錘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⑴、作業(yè)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200m以內;電源容量與導線截面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

⑵、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必須安裝保護接地設施。

⑶、長期停放重新使用前,應測定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

⑷、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象。

⑸、作業(yè)前,應檢查振動樁錘減震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tài)下啟動。應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潤滑油位在規(guī)定范圍內,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不得有任何異響。

⑹、應檢查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時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夾持器與振動器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

⑺、應檢查夾持片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一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tǒng)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⑻、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huán)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⑼、啟動振動樁錘應監(jiān)視啟動電流和電壓,一次啟動時間不應超過10s。當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啟動。啟動后,應待電流降到正常值時,方可轉到運轉位置。

⑽、振動樁錘啟動運轉后,應待振幅達到規(guī)定值時,方可作業(yè);當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樁時,應改用功率較大的振動樁錘。

⑾、拔鋼板樁時,應按沉入順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夾持器在夾持板樁時,應靠近相鄰一根,對工字樁應夾緊腹板的中央。如鋼板樁和工字樁的頭部有鉆孔時,應將鉆孔焊平或將鉆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鉆孔處焊加強板,應嚴防拔斷鋼板樁。

⑿、夾樁時,不得在夾持器和樁的頭部之間留有空隙,并應待壓力表顯示壓力達到額定值后,方可指揮起重機起拔。

⒀、拔樁時,當樁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時,應停止振動,用鋼絲繩拴好吊樁,再起振拔樁。當樁尖在地下只有1~2m時,應停止振動,由起重機直接拔樁。待樁完全拔出后,在吊樁鋼絲繩未吊緊前,不得松開夾持器。

⒁、沉樁前,應以樁的前端定位,調整導軌與樁的垂直度,不應使傾斜度超過2°。

⒂、沉樁時,吊樁的鋼絲繩應緊跟樁下沉速度在放松。在樁入土3m之前,可利用樁機回轉或導桿前后移動,校正樁的垂直度;在樁入土超過3m時,不得再進行校正。

⒃、沉樁過程中,當電流表指數急劇上升時,應降低沉樁速度,使電動機不超載;但當樁沉入太慢時,可在振動樁錘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⒄、作業(yè)中,當遇液壓軟管破損、液壓操縱箱失靈或停電(包括熔絲燒斷)時,應立即停機,將換向開關放在“中間”位置,并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讓樁從夾持器中脫落。

⒅、作業(yè)中,應保持振動樁錘減振裝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潤滑。

⒆、作業(yè)后,應將振動樁錘沿導桿放至低處,并采用木塊墊實,帶樁管的振動樁錘可將樁管插入地下一半。

⒇、作業(yè)后,除應切斷操縱箱上的總開關外,尚應切斷配電盤上的開關,并應采用防雨布將操縱箱遮蓋好。

第5篇 振動樁錘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作業(yè)場地至電源變壓器或供電主干線的距離應在200m以內。

二、液壓箱、電氣箱應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電氣箱和電動機必須安裝保護接地設施。

三、長期停放重新使用前,應測定電動機的絕緣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應對電纜芯線進行導通試驗。電纜外包橡膠層應完好無損。

四、應檢查并確認電氣箱內各部件完好,接觸無松動,接觸器觸點無燒毛現象。

五、作業(yè)前,應檢查振動樁錘減震器與連接螺栓的緊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動或缺件的狀態(tài)下啟動。

六、應檢查并確認振動箱內潤滑油位在規(guī)定范圍內。用手盤轉膠帶輪時,振動箱內不得有任何異響。

七、應檢查各傳動膠帶的松緊度,過松或過緊時應進行調整。膠帶防護罩不應有破損。

八、夾持器與振動器連接處的緊固螺栓不得松動。液壓缸根部的接頭防護罩應齊全。

九、應檢查夾持片的齒形。當齒形磨損超過4mm時,應更換或用堆焊修復。使用前,應在夾持片中間放一塊10~15mm厚的鋼板進行試夾。試夾中液壓缸應無滲漏,系統(tǒng)壓力應正常,不得在夾持片之間無鋼板時試夾。

十、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huán)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

十一、啟動振動樁錘應監(jiān)視啟動電流和電壓,一次啟動時間不應超過10s。當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啟動。啟動后,應待電流降到正常值時,方可轉到運轉位置。

十二、振動樁錘啟動運轉后,應待振幅達到規(guī)定值時,方可作業(yè)。當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撥樁時,應改用功率較大的振動樁錘。

十三、拔鋼板樁時,應按沉入順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夾持器在夾持板樁時,應靠近相鄰一根,對工字樁應夾緊腹板的中央。如鋼板樁和工字樁的頭部有鉆孔時,應將鉆孔焊平或將鉆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鉆孔處焊加強板,應嚴防拔斷鋼板樁。

十四、夾樁時,不得在夾持器和樁的頭部之間留有空隙,并應待壓力表顯示壓力達到額定值后,方可指揮起重機起拔。

十五、拔樁時,當樁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時,應停止振動,拴好吊樁用鋼絲繩,再起振拔樁。當樁尖在地下只有1~2m時,應停止振動,由起重機直接拔樁。待樁完全拔出后,在吊樁鋼絲繩未吊緊前,不得松開夾持器。

十六、沉樁前,應以樁的前端定位,調整導軌與樁的垂直度,不應使傾斜度超過20。

十七、沉樁時,吊樁的鋼絲繩應緊跟樁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樁入土3m之前,可利用樁機回轉或導桿前后移動,校正樁的垂直度;在樁入土超過3m時,不得再進行校正。

十八、沉樁過程中,當電流表指數急劇上升時,應降低沉樁速度,使電動機不超載;但當樁沉入太慢時,可在振動樁錘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十九、作業(yè)中,當遇液壓軟管破損、液壓操縱箱失靈或停電(包括熔絲燒斷)時,應立即停機,將換向開關放在“中間”位置,并應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讓樁從夾持器中脫落。

二十、作業(yè)中,應保持振動樁錘減振裝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潤滑。

二一、作業(yè)后,應將振動樁錘沿導桿放至低處,并采用木塊墊實,帶樁管的振動樁錘可將樁管插入地下一半。

二二、作業(yè)后,除應切斷操縱箱上的總開關外,尚應切斷配電盤上的開關,并應采用防雨布將操縱箱遮蓋好。

振動樁、錘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匯編(5篇范文)

內容一、前言振動樁、錘作業(yè)是基礎建設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涉及人員安全與工程質量。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操作流程,確保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二、設備檢查與準備1.檢查振動錘的各部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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