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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1. 定義與適用范圍 升降機技術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各類升降設備的操作、維護和安全標準,適用于工業(yè)、建筑及公共場所的升降機設備。
2. 設備要求 2.1 升降機應符合國家相關制造標準,具備完整的出廠合格證明。 2.2 設備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測,確保其運行穩(wěn)定、安全可靠。
3. 安裝與調試 3.1 安裝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遵守制造商提供的安裝指南。 3.2 調試前,確保所有安全裝置完好,電氣系統(tǒng)無短路或接地故障。
4. 操作規(guī)程 4.1 操作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并持證上崗。 4.2 操作前檢查設備,確認無異常后啟動,嚴禁超載。
5. 維護保養(yǎng) 5.1 設定定期保養(yǎng)計劃,包括清潔、潤滑、緊固和檢查。 5.2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機,及時維修。
6. 安全規(guī)定 6.1 工作區(qū)域設置明顯警示標志,非操作人員不得靠近。 6.2 操作時,禁止人員站立在可能移動的部件上。
7. 應急處理 7.1 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7.2 遇到停電、設備故障等情況,按應急預案執(zhí)行。
8. 記錄與報告 8.1 保持操作記錄,詳細記錄每次升降機的使用情況。 8.2 發(fā)生事故或異常,立即上報并記錄。
9. 培訓與教育 9.1 定期對操作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9.2 提升員工對設備風險的認知,增強安全意識。
10. 更新與改進 10.1 隨著技術發(fā)展,適時更新設備,提升安全性與效率。 10.2 對規(guī)程進行定期評審,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
標準
本規(guī)程參照gb/t 2816-2002《升降工作平臺》、gb 50185-2008《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等相關國家標準制定,結合行業(yè)實踐經驗和設備技術特性,旨在保障升降機的安全運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發(fā)生率。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確保設備和人員的安全。
升降機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1.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2.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并應有排水設施。
3.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wěn)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4.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0。
5.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的兩附壁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壁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
6.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動的要求,箱內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裝置。升降機所有電氣裝置均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3.1節(jié)和第3.4節(jié)的規(guī)定。
7.升降機梯籠周圍2.5m范圍內應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運行的障礙物。
8.升降機安裝在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應在全行程范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yè)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志燈。
9.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10.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用滿1年后,均應由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
11.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m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m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fā)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12.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
2)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
3)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4)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13.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電纜、接地線完整無損,控制開關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應檢查并確認電壓正常,應測試無漏電現(xiàn)象。應試驗并確認各限位裝置、梯籠、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lián)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啟動后,應進行空載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14.升降機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當發(fā)現(xiàn)制動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
15.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16.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yè)前應鳴聲示意。在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17.當升降機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18.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19.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20.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出,使梯籠緩慢地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額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操縱。
21.作業(yè)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第2篇 井字架施工升降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二、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yè)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三、卷揚機操作柵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字架、卷揚機和開頭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四、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五、井架各層聯(lián)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六、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七、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八、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十、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十一、井字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十二、井字架三個外側的安全網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6-8米,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十三、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
第3篇 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5)
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五)
1、施工升降機安裝后,安全裝置要經試驗、檢測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升降機司機必須由持證的專業(yè)司機操作。
2、施工升降機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停靠層的過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欄桿應安全可靠。
3、施工升降機每班首次運行時,應空載及滿載試運行,將升降機籠升離地面1m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活性,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
4、限速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必須由專人管理,并按規(guī)定進行調試檢查,保持其靈敏度可靠。
5、施工升降機籠乘人載物時應使荷載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使用,嚴格控制載運重量。
6、施工升降機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要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限位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車。
7、施工交叉作業(yè)同時使用升降機時,要明確聯(lián)絡信號,風力達6級以上應停止使用升降機、并將升降機降到底層。
8、??客ǖ揽谔帒惭b欄桿或安全門,其它周邊各處應用欄桿和立網等材料封閉。
9、當施工升降機未切斷總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作崗位。作業(yè)完后、將升降機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門和升降機門,并將鑰匙移交下一班司機。
10、施工升降機門鑰匙不得隨意亂交其它人員,不得非操作人員進行操作。
第4篇 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2.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并應有排水設施。
3.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wěn)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4.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0。
5.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的兩附壁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壁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
6.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動的要求,箱內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裝置。升降機所有電氣裝置均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3.1節(jié)和第3.4節(jié)的規(guī)定。
7.升降機梯籠周圍2.5m范圍內應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人口應設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運行的障礙物。
8.升降機安裝在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應在全行程范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yè)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志燈。
9.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10.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用滿1年后,均應由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
11.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m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m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fā)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12.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
2)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
3)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4)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13.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電纜、接地線完整無損,控制開關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應檢查并確認電壓正常,應測試無漏電現(xiàn)象。應試驗并確認各限位裝置、梯籠、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lián)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啟動后,應進行空載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14.升降機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當發(fā)現(xiàn)制動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
15.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16.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yè)前應鳴聲示意。在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17.當升降機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18.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19.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進行的控制開頭。
20.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出,使梯籠緩慢地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額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操縱。
21.作業(yè)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頭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第5篇 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6)
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六)
一、一般規(guī)定
1施工升降機司機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2司機必須熟悉所操作升降機的性能、構造、保養(yǎng)、維修知識,按規(guī)定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guī)定的報表。
3施工升降機周圍5米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坑、槽。升降機的地面進出口應設置防護棚。
4吊籠維修時,如果拆下零部件后,吊籠的重量低于配重時,必須將吊籠臨時固定在導軌架上。
5嚴禁利用施工升降機的導軌架、橫豎支撐牽拉纜繩、標語和其他與升降機無關的物品。
6同一現(xiàn)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離施工升降機5米以上,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7施工升降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并出具檢測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操作
1施工升降機每班首次運行時,必須空載及滿載運行,吊籠提升到離地面1米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然后繼續(xù)上行樓層平臺,檢查安全防護門、上限位、前、后門限位,確認正常方可投入運行。
2吊籠在載人時必須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作業(yè)。
3升降機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應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機。
4施工升降機啟動前必須先鳴笛示警,夜間操作應有足夠照明。
5升降機運行中,司機不得做有妨礙升降機運行的動作,不得離開操作崗位,應隨時觀察升降機各部音響、溫度、氣味和外來障礙物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反常應及時停機檢查處理,故障未排除嚴禁運行。
6施工升降機停止運行后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2)作業(yè)后,將吊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搬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和升降機門;
(3)班后按規(guī)定進行清掃、保養(yǎng),并做好當班記錄。
7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施工升降機應停止運行:
(1)天氣惡劣:大雨、大風(六級以上)、大霧、導軌結冰等;
(2)燈光不明、信號不清;
(3)機械發(fā)生故障未排除;
(4)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報廢標準。
第6篇 施工升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 施工升降機司機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2 司機必須熟悉所操作升降機的性能、構造、保養(yǎng)、維修知識,按規(guī)定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guī)定的報表。
3 施工升降機周圍5米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不得在此范圍內,挖溝、坑、槽。升降機的地面進出口應設置防護棚。
4 吊籠維修時,如果拆下零部件后,吊籠的重量低于配重時,必須將吊籠臨時固定在導軌架上。
5 嚴禁利用施工升降機的導軌架、橫豎支撐牽拉纜繩、標語和其他與升降機無關的物品。
6 同一現(xiàn)場施工的塔式起重機或其他起重機械應距離施工升降機5米以上,并應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7 施工升降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并出具檢測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操作
1 施工升降機每班首次運行時,必須空載及滿載運行,吊籠提升到離地面1米左右停車,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然后繼續(xù)上行樓層平臺,檢查安全防護門、上限位、前、后門限位,確認正常方可投入運行。
2 吊籠在載人時必須使載荷均勻分布,嚴禁超載作業(yè)。
3 升降機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仍應操縱按鈕,嚴禁以行程開關自動碰撞的方法停機。
4 施工升降機啟動前必須先鳴笛示警,夜間操作應有足夠照明。
5 升降機運行中,司機不得做有妨礙升降機運行的動作,不得離開操作崗位,應隨時觀察升降機各部音響、溫度、氣味和外來障礙物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反常應及時停機檢查處理,故障未排除嚴禁運行。
6 施工升降機停止運行后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2)作業(yè)后,將吊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搬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和升降機門;
(3)班后按規(guī)定進行清掃、保養(yǎng),并做好當班記錄。
7 凡遇有下列情況時施工升降機應停止運行:
(1)天氣惡劣:大雨、大風(六級以上)、大霧、導軌結冰等;
(2)燈光不明、信號不清;
(3)機械發(fā)生故障未排除;
(4)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報廢標準。
第7篇 施工升降機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施工升降機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
⑴、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⑵、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并應有排水設施。
⑶、應保持升降機的整體穩(wěn)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⑷、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0。
⑸、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的兩附壁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壁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
⑹、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動的要求,箱內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裝置。
⑺、升降機梯籠周圍2.5m范圍內應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⑻、升降機安裝在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應在全行程范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作班業(yè)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志燈。
⑼、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⑽、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用滿1年后,均應由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
⑾、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m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m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fā)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⑿、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電纜、接地線完整無損,控制開關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應檢查并確認電壓正常,應測試無漏電現(xiàn)象。應試驗并確認各限位裝置、梯籠、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lián)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啟動后,應進行空載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⒀、升降機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當發(fā)現(xiàn)制動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
⒁、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⒂、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yè)前應鳴聲示意。在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⒃、當升降機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⒄、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⒅、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⒆、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慢向外拉出,使梯籠緩慢地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額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操縱。
⒇、作業(yè)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第8篇 施工升降機人貨兩用電梯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2.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并應有排水設施。
3.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wěn)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4.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0。
5.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的兩附壁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壁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出廠規(guī)定。
6.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動的要求,箱內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裝置。升降機所有電氣裝置均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3.1節(jié)和第3.4節(jié)的規(guī)定。
7.升降機梯籠周圍2.5m范圍內應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人口應設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運行的障礙物。
8.升降機安裝在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應在全行程范圍井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yè)的升降機,應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志燈。
9.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10.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用滿1年后,均應由生產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
11.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一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m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m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fā)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12.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
2)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
3)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4)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13.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電纜、接地線完整無損,控制開關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應檢查并確認電壓正常,應測試無漏電現(xiàn)象。應試驗并確認各限位裝置、梯籠、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lián)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啟動后,應進行空載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制動器的效能,確認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14.升降機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當梯籠升離地面1~2m時,應停機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當發(fā)現(xiàn)制動效果不良時,應調整或修復后方可運行。
15.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16.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yè)前應鳴聲示意。在升降機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17.當升降機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18.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運行,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19.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進行的控制開頭。
20.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出,使梯籠緩慢地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額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操縱。
21.作業(yè)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頭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第9篇 (施工升降機)井字架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井字架(施工升降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二、卷揚機司機必須經專業(yè)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三、卷揚機操作柵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字架、卷揚機和開頭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四、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五、井架各層聯(lián)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六、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七、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八、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十、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十一、井字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十二、井字架三個外側的安全網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6-8米,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十三、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