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帶鋸工安全操作基本規(guī)程
一、操作前準備
1. 檢查設備:確保帶鋸機的各部件完好無損,尤其是鋸條緊固情況。
2. 穿戴防護:佩戴防護眼鏡、耳塞、工作手套和防滑鞋,以防止飛濺物和噪音傷害。
3. 清理工作區(qū)域:移除雜物,保持工作臺整潔,避免絆倒風險。
二、操作過程
1. 啟動設備:先空轉檢查鋸條運行是否平穩(wěn),無異常噪音。
2. 加工材料:穩(wěn)定放置,避免急停或突然移動導致事故。
3. 觀察鋸切:密切關注鋸切過程,如有異常立即停止操作。
三、操作后維護
1. 關閉電源:完成工作后,先關閉電源,再進行其他操作。
2. 清潔保養(yǎng):清理鋸條和工作臺,定期潤滑,確保設備良好狀態(tài)。
目的和意義
帶鋸工安全操作基本規(guī)程旨在保障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工傷事故,提高生產(chǎn)效率。通過規(guī)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預防設備損壞,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同時確保產(chǎn)品質量穩(wěn)定,為企業(yè)的持續(xù)運營打下堅實基礎。
注意事項
1. 不得超負荷使用設備,避免因過載引發(fā)的安全隱患。
2. 禁止未經(jīng)培訓的人員操作帶鋸機,確保每位員工都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在鋸切過程中,手部不得直接接觸鋸條,避免切割傷。
4. 如遇設備故障,應立即停機并報告,由專業(yè)人員維修。
5. 保持良好的工作習慣,如定期檢查個人防護用品的有效性,確保其在關鍵時刻能發(fā)揮作用。
6. 注意工作環(huán)境的通風,防止鋸屑積聚引發(fā)火災。
7. 遵守休息規(guī)定,避免疲勞作業(yè)影響判斷力和反應速度。
帶鋸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僅是對個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對企業(yè)責任的體現(xiàn)。每一位員工都應將其視為日常工作的基本準則,共同營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帶鋸工安全操作基本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帶鋸工安全操作基本規(guī)程
帶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帶鋸機人員要求
1.帶鋸機操作人員應熟悉本設備結構和性能。
2.做到“三號”(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3.仔細閱讀交接班記錄,了解上一班機床的運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4.堅守崗位,精心操作,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隨時按照“巡回檢查內容”檢查設備。因事離開要停車,關閉電源、氣源。
二、帶鋸機加工前準備
1.帶鋸機開車前,要按潤滑規(guī)定加油,檢查各部機件、潤滑情況,電源開關、接地裝置等是否良好,防護裝置是否完整緊固。
2.檢查鋸條有無裂紋、缺齒現(xiàn)象,張力是否適當,如有缺陷立即修整,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
3.木料加工前,應檢查鋸割線上有無鐵釘、水泥、鐵屑等雜物,應排除損傷鋸條的異物后才能進行鋸割。
4.換鋸條時,須先關電源,鋸條上好后應用手搬動從動輪,檢查張力是否合適,從動輪與主動輪是否平行,并開空車2~3分鐘,確認無誤后方可工作。
三、帶鋸機加工操作規(guī)范
1.帶鋸機鋸條的大小應根據(jù)加工件的厚度調節(jié),加工件的上面與夾口之間的距離應保持10~20mm,加工件的厚度不得超過夾口大極限的80%。
2.進料時應輕緩、平穩(wěn)、吃鋸均勻,嚴禁用力過猛,以防這段鋸條。
3.操作中如鋸條斷裂,應立即關閉電源,然后剎車,帶完全停車后方可調修。
四、帶鋸機加工結束要求
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將木屑清除干凈,并清掃機床,保持整潔,涂油防護。
五、帶鋸機行為規(guī)范
1.嚴禁在關閉電源后利用設備本身慣性旋轉鋸割材料,以防損壞鋸條。
2.嚴禁使用鈍口或破裂的鋸條。
3.嚴禁運轉中用手清除。操作中應注意清除鋸條上的木屑,清除木屑時應停車。
4.嚴禁超負荷超規(guī)范使用設備。
第2篇 木帶鋸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開鋸前,要檢查鋸條有無裂紋,是否正直,松緊是否恰當,各部螺釘是否松動,防護裝置是否良好。鋸齒裂紋超過鋸條寬1/6或連續(xù)兩齒缺損、接頭超過3個的鋸條不準使用。
2.由大堆木材往地面放料時,垛的底部要用木塊或石頭堵住,防止木料滑動。木料裝車時,車輪要設法堵住。車轅輕重要適當,防止壓翻推車。
3.往跑車上裝木料時,掛鉤退后,再用反杠或大牙將木料掀到車上??劬o掛鉤。
4.電鋸開動后,先空轉兩分鐘,方可開鋸。工作速度要視木料的軟、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輔助人員不得站在鋸條側面。并有一人指揮,緊密配合。
5.鋸條安裝,不得過緊或過松,操作中發(fā)現(xiàn)鋸條擺動或聲音不正常時,要立即停車檢查。
6.電鋸開動后,第一鋸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時,要停車檢查。
7.電鋸開動或停車時,開關手柄要用固定銷拴住,防止自動關閉。鋸條涂潤滑油時,要站立側面,刷把長度不小于1米。鋸末要及時清除。清除時應使用工具。
8.鋸割的圓木要仔細檢查有無砂石,釘子或其它雜質。
9.當鋸條斷裂而皮帶尚未完全停止轉動時,不準用手去拿鋸條。
10.工作物和鋸條接觸后,不許再搖擺工作物。工件將要鋸完時,宜用木棒推進,不要用手推。跑車進退時,禁止任何人在車道上停留和橫跨,車未停穩(wěn)禁止下料。
11.根據(jù)鋸條的寬窄調整鋸條的適當張力,鋸卡子的高低應調整合適,如過高則鋸條容易裂口。
12.直徑100毫米以下圓棒木料不準加工。
13.工作臺面,鋸條的護具如有損壞,應修好后使用。
14.鋸條齒深,不得超過鋸條深度的1/4。鋸床上輪下端,應裝刮板,以防鋸屑沾在輪上,使鋸條滑脫。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3篇 帶鋸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制定本規(guī)程是為了規(guī)范帶鋸工的操作,以免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有帶鋸工崗位的生產(chǎn)車間或作業(yè)場所。
3. 操作規(guī)程
3.1帶鋸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1開鋸前,要檢查鋸條有無裂紋,是否正直,松緊是否適當,各部螺絲是否松動,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3.1.2由大堆木料往地面放料時,垢底部要用木塊石頭堵住,防止木料滑動,木料裝車時,車輪要設法堵住,車轅輕重要適當,防止壓翻推車。
3.1.3往跑車上裝木料時,掛鉤退后,再用反杠或林牙工具將木料掀到車上,扣緊掛鉤。
3.1.4電鈕開動后,先空轉兩分鐘,然后工作速度要視木料的軟、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輔助人員不得站在鋸條側面,并有一人指揮,緊密的配合。
3.1.5鋸條安裝,不得過緊或過松,操作中發(fā)現(xiàn)鋸條擺或音不正常,要立即停車檢查。
3.1.6電鋸開動后,第一鋸口板面若有凸凹不平時,要停車檢查。
3.1.7電鋸開動或停車時,開關手柄要用固定銷拴住,防止自動關閉,鋸條涂潤滑油時,要站立側面,鋸把長度不少于1公尺,鋸沫要及時清除,清除時要使用工具。
3.1.8鋸割圓木時要詳細檢查有砂石、釘子或其它硬性雜物。
3.1.9當鏈條斷裂而皮帶尚未完全停止轉動時,不得用手去拿鋸條。
3.1.10工作物和鋸條接觸后,不許再搖擺工作物,工件要切完時,宜用木棒推進,不得用手推。
3.1.11根據(jù)鏈條的寬窄調整合適張力,鋸卡子的高低應調整合適,如過高鋸條則容易裂口。
3.1.12直徑100毫米的圓木棒料不準加工。
3.1.13工作臺面,鋸條的護具如有損壞,應修好后使用。
3.1.14鋸條齒深,不得超過鋸條深度的四分之一,鋸條上輪下端,應裝刮板,以防屑沾在輪上,使鋸條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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